聯陽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表暨會計師核閱報告

3014
聯陽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
財務報表暨會計師核閱報告
民國 九十八年一月一日至三月三十一日
及民國九十七年一月一日至三月三十一日
地址:新竹科學園區創新一路 13 號 3 樓
電話:03-5798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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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報表暨會計師核閱報告
目
錄
項
目
頁 次
一、封面
1
二、目錄
2
三、會計師核閱報告
3
四、資產負債表
4
五、損益表
5
六、現金流量表
6
七、財務報表附註
(一) 公司沿革
7
(二) 重要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及衡量基礎
8-14
(三) 會計變動之理由及其影響
14-15
(四) 重要會計科目之說明
15-31
(五) 關係人交易
32
(六)質押之資產
32
(七) 重大承諾事項及或有事項
33
(八) 重大之災害損失
33
(九) 重大之期後事項
33
(十) 其他
34-37
1.金融商品相關資訊
38
2.其他
(十一) 附註揭露事項
1.重大交易事項
39-40
2.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41-42
3.大陸投資資訊
43
-2-
聯陽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
財務報表附註
民國九十八年三月三十一日
及民國九十七年三月三十一日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一、公司沿革
本公司於民國八十五年五月二十九日奉准設立於新竹科學工業園區,截至民國九十八年
及九十七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員工人數分別為519人及220人。本公司主要營業項目為電
腦晶片組、超級輸出入積體電路、高整合積體電路、精簡指令電腦或運算器之積體電路
及系統產品、數據通訊之積體電路及系統產品、數位電視之積體電路及系統產品、快閃
記憶體控制之積體電路及模組產品、多媒體應用之積體電路及系統產品、類比電路應用
之積體電路及模組產品之研究、開發、生產、製造、銷售及前述各項產品之系統整合服
務及進出口貿易業務。
自民國九十一年十月二十九日起,本公司股票開始於「台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掛牌交易。
本公司於民國九十七年四月八日經董事會決議並於民國九十七年六月十三日提請股東會
決議通過與聯盛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繪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晶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之合併案,本公司為存續公司,聯盛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繪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晶
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為消滅公司,合併後公司名稱為「聯陽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並
議定以聯盛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股份1股換發本公司普通股股份1.05股,晶瀚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股份1股換發本公司普通股股份0.41股,繪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普通
股股份1股換發本公司普通股股份0.26股,合併基準日為民國九十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被合併公司-聯盛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係於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五日經核准設立,後經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核准登錄為興櫃股票,並自民國九十六年十一月二
十六日起開始於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主要營業項目為產品設計、電子材料之批發及零
售、電子零組件製造、資訊軟體服務等。
被合併公司-繪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於民國九十三年八月二十三日經核准設立,主要營
業項目為產品設計、IC測試、電子零組件製造、資訊軟體服務、國際貿易及智慧財產權
業等。
被合併公司-晶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於民國九十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經核准設立。主要
營業項目為電子零組件製造、智慧財產權、產品設計、電子材料之批發及零售、資訊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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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服務及批發及國際貿易業務等。
二、 重要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及衡量基礎
本公司財務報表係依照商業會計法及商業會計處理準則中與財務會計準則相關之規定、
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暨一般公認會計原則編製。重要會計政策彙總說明及衡量
基礎如下:
1. 約當現金
約當現金係指隨時可轉換成定額現金且即將到期,而其利率變動對其價值影響甚少之
短期且具高度流動性之投資,包括自投資日起三個月內到期或清償之國庫券、商業本
票及銀行承兌匯票等。
2. 外幣交易及外幣財務報表之換算
(1) 本公司之交易事項係以新台幣為記帳單位。以外幣為計價基準之非衍生性商品交
易事項,係按交易發生時之匯率折算新台幣金額入帳。外幣貨幣性資產或負債於
資產負債表日按該日之即期匯率予以調整,因調整而產生之兌換差額列為當期損
益。外幣非貨幣性資產或負債於資產負債表日依公平價值衡量者,按該日即期匯
率調整而產生之兌換差額,其公平價值變動認列為股東權益調整項目者,兌換差
額列為股東權益調整項目;其公平價值變動認列為當期損益者,兌換差額列為當
期損益;若其係依成本衡量者,按交易日之歷史匯率衡量。至於結清外幣債權或
債務所產生之兌換差額,則均列為當期損益。
(2) 本公司以權益法評價之國外轉投資事業外幣財務報表,係依下列基礎換算為新台
幣:所有資產及負債係以資產負債表日匯率換算;股東權益中除期初保留盈餘以
上年度期末換算後餘額結轉外,餘均按歷史匯率換算;損益科目則依當期加權平
均匯率換算。對於國外轉投資事業外幣財務報表換算所產生之兌換差額,依投資
比例認列外幣換算調整數,並單獨列示於股東權益項下。
3. 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
(1) 本公司於成為金融商品合約之一方時,於資產負債表上認列為金融資產或金融負
債,且於依交易慣例購買或出售金融資產時,若屬權益商品者,採用交易日會計;
若屬債務商品、受益憑證及衍生性商品者,則採用交割日會計。對於金融資產或
金融負債之除列,則依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三十三號「金融資產之移轉及負債消
滅之會計處理準則」之規定處理。
(2) 本公司於原始認列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時,係以公平價值衡量。但非以公平價值
衡量且公平價值變動認列為損益之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尚應加計取得或發行之
交易成本。
(3) 本公司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包括下列各類:
A.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
其係包括交易目的金融資產或負債,及原始認列時被指定以公平價值衡量且公
平價值變動認列為損益之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其續後評價概以公平價值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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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公平價值變動認列於損益表。
B.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係指無法可靠衡量公平價值之權益商品投資,包括未上市(櫃)股票及興櫃股票
等,且未具重大影響力或與該等權益商品連動且以該等權益商品交割之衍生性
商品,其係以原始成本衡量。若有減損之客觀證據,則認列減損損失,且此減
損金額不得迴轉。
上述所稱公平價值,上市(櫃)公司股票係指資產負債表日之收盤價;開放型基金
係指資產負債表日該基金淨資產價值,若金融商品無活絡市場之公開報價,但有
該金融商品組成部分之活絡市場公開報價時,則以組成部分之攸關市場價格為基
礎決定該金融商品之公平價值。
4. 備抵呆帳
備抵呆帳係依據過去實際發生呆帳之經驗,衡量資產負債表日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等
各項債權之帳齡分布情形及其收回可能性,予以評估提列之。
5. 存
貨
(1) 民國九十八年一月一日以前,本公司存貨採永續盤存制,以取得成本為入帳基礎,
期末並按成本與市價孰低法續後評價。成本之計算採加權平均法;至於市價之取
決,原料及物料係指重置成本,在製品及製成品則指淨變現價值,成本與市價之
比較係採用總額比較法。除成本與市價孰低之評價外,本公司並就各項存貨依庫
存時間長短及可銷售性,提列適當之備抵呆滯損失。
(2) 自民國九十八年一月一日起,存貨係以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評價。為使存貨達
到可供銷售或可供生產之狀態及地點所產生之成本如下:
A. 原物料─以實際進貨成本,採加權平均法;
B. 在製品及製成品─包括直接原料、直接人工及製造費用。固定製造費用係以正
常產能分攤。在製品及製成品採加權平均法。
淨變現價值係指在正常情況下,估計售價減除至完工尚需投入之成本及銷售費用
後之餘額。
6. 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
(1) 持有被投資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百分之二十以上,或持有表決權股份雖未達百分之
二十,但對被投資公司具有重大影響力者,採用權益法評價。
(2) 本公司與採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公司間交易,及採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公司間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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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所產生之損益屬尚未實現者,遞延至實現年度認列。
(3) 長期股權投資採用權益法處理者,如因持有股份比例降低或其他原因喪失其對被
投資公司之影響力時,即停止採用權益法,改依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三十四號「金
融商品之會計處理準則」之規定處理,該投資帳戶即以改變時之帳面價值作為成
本,帳上若有因長期股權投資所產生之資本公積或其他股東權益調整項目餘額
時,應於出售長期股權投資時按比例轉銷,以計算處分損益。
(4) 本公司依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二十三號「期中財務報表之表達及揭露」之規定,
對於凡直接或間接持股比例達百分之二十以上之被投資公司採權益法按持股比例
認列其截至當期止之投資損益。
(5) 凡直接或間接持有被投資公司有表決權之股份超過百分之五十者,或持有表決權
之股份未超過百分之五十,但具有控制能力者,為本公司之子公司。本公司除依
權益法評價外,並將其納入合併財務報表之編製個體。
7. 固定資產
(1) 固定資產係以取得成本為入帳基礎,重大之更新及改良作為資本支出,列入固定
資產,當其價值發生重大減損時,依資產減損規定處理;經常性之修理及維護支
出,則列為當期費用。購置或建造固定資產達到可使用狀態前所負擔之利息予以
資本化,計入固定資產取得成本。固定資產報廢及出售時,其成本、累計折舊及
累計減損均自帳上予以減除。處分固定資產損益則列為當期之營業外收入及利益
或營業外費用及損失。
(2) 固定資產之折舊係採平均法,按下列耐用年限計提:
房屋建築
機器設備
研發設備
辦公設備
租賃資產
租賃改良
其他設備
3-40
3-5
3
3
4
3-5
3
年
年
年
年
年
年
年
上述固定資產若已認列減損損失,則於該項固定資產剩餘耐用年限內以調整後之
帳面價值減除殘值後重新計算提列折舊。
又上述固定資產於耐用年限屆滿仍繼續使用者,仍應就殘值估計耐用年限續提折
舊。
8. 無形資產
(1) 本公司因合併取得可辨認淨資產之公平價值與收購成本比較,若收購成本超過所取
得可辨認淨資產之公平價值,應將超過部份列為商譽,且依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二
十五號「企業合併-購買法之會計處理」之規定處理,不再攤銷,惟每年應以成本
減除累計減損後之金額進行減損測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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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非確定耐用年限之無形資產主係合併取得之專利權,經考量其並無明確之生命週
期,故評估為非確定耐用年限之無形資產。
非確定耐用年限之無形資產不得攤銷,並於資產負債表日評估是否有事件及情況繼
續證明該資產之耐用年限仍屬非確定。若耐用年限由非確定改為有限時,視為會計
估計變動處理。
(3) 本公司除商譽與專利權以外之無形資產,依下列會計原則處理:
(A) 依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三十七號「無形資產之會計處理準則」,原始認列無形
資產時,係以成本衡量。無形資產於原始認列後,以其成本減除累計攤銷及累
計減損損失後之金額作為帳面價值。
(B) 經評估本公司之無形資產除商譽與專利權以外耐用年限皆屬有限。有限耐用年
限之無形資產可攤銷金額於耐用年限期間,按合理而有系統之方法攤銷,並於
有減損跡象時,進行減損測試。
(C)本公司研究發展專案區分為研究階段及發展階段,如無法區分者,皆視為研究
階段,研究階段發生之支出皆認列為當期費用;發展階段之支出如未能同時符
合下列資本化條件時,亦於發生時認列為當期費用。資本化條件包括:
a. 完成該無形資產已達技術可行性,使該無形資產將可供使用或出售。
b. 意圖完成該無形資產,並加以使用或出售。
c. 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該無形資產。
d. 無形資產很有可能產生未來經濟效益。
e. 具充足之技術、財務及其他資源,以完成此項發展專案計畫。
f. 發展階段歸屬於無形資產之支出能可靠衡量。
發展階段中之無形資產每年應定期進行減損測試。
本公司依無形資產之類別彙總相關政策如下表:
類
別
有限耐用年限
攤銷方法
電腦軟體成本
3年
直線法
其他無形資產
3-10年
直線法
4年
直線法
專門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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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資產減損
本公司依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三十五號「資產減損之會計處理準則」規定,除商譽、
非確定耐用年限之無形資產及尚未可供使用之無形資產每年應定期進行減損測試外,
餘就其所規範之資產於資產負債表日評估是否產生減損跡象。若具有減損跡象,則就
該資產之估計可回收金額低於其帳面價值部份,認列減損損失;惟若有證據顯示該資
產於以前年度所認列之減損損失,可能已不存在或減少,則應即估計該資產之可回收
金額,並以該資產在未認列減損損失之帳面價值減除應提列折舊或攤銷後之餘額為
限,將減損損失予以迴轉。惟已認列之商譽減損損失,則不得迴轉。
10. 收入認列方法
本公司收入認列之會計處理,係依照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三十二號「收入認列之會計
處理準則」之規定處理。
11. 資本支出與收益支出之劃分
凡支出之效益及於以後各期,且每筆購進金額達一定金額以上者列為資產,其餘列為
費用或損失。
12. 員工退休金
本公司訂有員工退休辦法,依「勞動基準法」之規定,按每年已付薪資總額百分之二
提撥退休準備金,撥交由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專戶儲存及支用。由於此項退休
準備金與本公司完全分離,故未包含於財務報表之中。
嗣後勞工退休金條例自民國九十四年七月一日起施行,並採確定提撥制。實施後員工
得選擇適用「勞動基準法」有關之退休金規定,或適用該條例之退休金制度並保留適
用該條例前之工作年資(新制)。對適用新制之員工,本公司每月負擔之員工退休金提
撥率,不得低於員工每月薪資百分之六。
本公司依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十八號「退休金會計處理準則」之規定,屬確定給付退
休辦法者,依精算結果認列退休金資產或負債。有關未認列過渡性淨給付義務係自民
國八十八年度起按十五年採直線法分攤。屬確定提撥退休辦法者,依權責發生基礎,
將每期提繳之退休基金數額認列為當期費用。
13. 所得稅
(1) 本公司依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二十二號「所得稅之會計處理準則」之規定作跨期
間與同期間之所得稅分攤。將應課稅暫時性差異所產生之所得稅影響數認列為遞
延所得稅負債,與將可減除暫時性差異及所得稅抵減所產生之所得稅影響數認列
為遞延所得稅資產,再評估遞延所得稅資產之可實現性,認列其備抵評價金額。
遞延所得稅資產或負債依其相關資產或負債之分類劃分為流動或非流動項目,無
相關之資產或負債者,則依預期回轉期間長短劃分為流動或非流動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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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本公司未分配盈餘加徵百分之十營利事業所得稅部份,於股東會決議之日列為當
期所得稅費用。
(3) 本公司依「所得基本稅額條例」之規定計算基本稅額,並與按所得稅法規定計算
之應納稅額兩者相較擇其高者估列為當期所得稅。另本公司於評估遞延所得稅資
產可實現性時,亦將未來年度應納之最低所得稅稅額納入考量。
(4) 本公司所得稅抵減之會計處理係依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十二號「所得稅抵減之會
計處理準則」之規定處理,因購置設備或技術、研究發展、人才培訓及股權投資
等所產生之所得稅抵減採當期認列法處理。
14. 每股盈餘
本公司係依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二十四號「每股盈餘」之規定計算,簡單資本結構表
達基本每股盈餘;複雜資本結構表達基本每股盈餘及稀釋每股盈餘。基本每股盈餘係
以普通股股東之本期淨利(損)除以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計算之;稀釋每股盈
餘則係以普通股股東之本期淨利(損)調整加回具稀釋作用之潛在普通股之股利、於本
期已認列之利息費用及因轉換而產生之任何其他收入與費用之變動,除以普通股加權
平均流通在外股數及所有具稀釋作用之潛在普通股轉換為普通股之加權平均流通在外
股數計算之。
15. 庫藏股票
(1) 取得庫藏股票時以取得成本為入帳基礎。
(2).處分庫藏股票時,若處分價格高於帳面價值,其差額應貸記「資本公積- 庫藏股票
交易」科目;若處分價格低於帳面價值,其差額應沖抵同種類庫藏股票之交易所
產生之資本公積;如有不足,則借記保留盈餘。
(3).註銷庫藏股票時,應貸記「庫藏股票」科目,並按股權比例借記「資本公積- 股票
發行溢價」與「股本」。庫藏股票之帳面價值如高於面值與股票發行溢價之合計
數時,其差額應沖銷同種類庫藏股票所產生之資本公積,如有不足再借記保留盈
餘;庫藏股票之帳面價值如低於面值與股票發行溢價之合計數,其差額應貸記同
種類庫藏股票交易所產生之資本公積。
16. 衍生性金融商品
本公司指定避險交易若不符合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三十四號「金融商品之會計處理準
則」之避險會計之條件,且仍持有該避險工具者,係分類至交易目的金融資產或金融
負債,如遠期外匯合約等衍生性商品交易,其原始認列與續後評價均以公平價值衡量,
公平價值變動部份認列為當期損益,且於公平價值為正值時,列為金融資產;反之,
則列為金融負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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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酬勞性員工認股選擇權計劃
本公司自民國九十三年一月一日起對於所發行之酬勞性員工認股選擇權計劃,依內含
價值法按衡量日標的股票市價與行使價格間之差額認列為酬勞成本,並揭露採用公平
價值法之擬制淨利與每股盈餘資訊。
本公司於民國九十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因合併而概括承受被合併公司所發行之員工認
股權憑證,且依合併契約之規定,本公司調整其員工認股權之行使價格及原發行剩餘
流通在外數量。依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三十九號「股份基礎給付之會計處理準則」之
規定,本公司須按公平價值法重新計算其於修改日修改後所給與之員工認股權憑證之
酬勞成本與修改前所給與之員工認股權憑證之酬勞成本相比較,於修改日至修改後之
員工認股權證既得日期內,認列所給與之酬勞成本。
18. 員工分紅及董監酬勞
本公司員工分紅及董監酬勞自民國九十七年一月一日起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研究
發展基金會(96)基秘字第052號函之規定處理,於員工及董監事提供勞務之期間依本公
司章程規定應分配予員工紅利及董監酬勞之成數認列薪資費用及未支付該薪資所產生
之負債。於期後期間董事會決議之發放金額有重大變動時,則該變動應調整當年度(原
認列費用之年度)之費用。至次年度股東會決議日若仍有變動則依會計估計變動處理,
列為次年度損益。
19.合併
本公司吸收合併聯盛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繪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晶瀚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係依照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二十五號「企業合併-購買法之會計處理」第七段之
規定辦理,若合併發行之權益證券有公開市場交易者,得以其市價推算被收購公司淨
資產之公平價值並應考慮該證券於合併契約公佈日前後一段合理期間之價格變動。
若收購成本(發行權益證券之市價及其他相關成本)超過所取得可辨認淨資產之公平價
值,則將超過部分列為商譽;若所取得可辨認淨資產之公平價值超過收購成本,則其
差額應就非流動資產分別將其公平價值等比例減少之,若減少至零仍有差額時,應將
該差額列為非常損益。另自民國九十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起,被合併公司之經營成果
已納入本公司之財務報表。
三、會計變動之理由及其影響
1. 本公司員工分紅及董監酬勞自民國九十七年一月一日起,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
研究發展基金會(96)基秘字第052號函「員工分紅及董監酬勞會計處理」之規定處理,
此項改變使本公司民國九十七年第一季淨利減少22,472仟元(含所得稅影響數2,693仟
元)、稅後基本每股盈餘減少0.19元及民國九十七年三月三十一日淨值減少22,472仟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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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本公司自民國九十八年一月一日起,依新修訂發布之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十號「存
貨之會計處理準則」規定辦理,主要修訂為:
(1) 存貨係以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評價,且除同類別存貨外應逐項比較之;
(2) 因產能較低或設備閒置導致之未分攤固定製造費用,應於發生當期認列為銷貨成
本;
(3) 異常製造成本及跌價損失(或回升利益)應認列為銷貨成本。
前述變動使本公司民國九十八年第一季淨利減少877仟元、稅後基本每股盈餘減少
0.01元,本期亦將民國九十七年第一季帳列營業外收入及利益-備抵存貨跌價及呆滯
損失轉回1,374仟元重分類至銷貨成本科目項下。
四、重要會計科目之說明
1. 現金及約當現金
98.03.31
現
金
活期及支票存款
定期存款
合
計
97.03.31
$124
$125
561,650
77,313
1,953,552
1,156,100
$2,515,326
$1,233,538
上述現金及約當現金未有提供擔保或質押之情事。
2. 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資產及負債-流動
98.03.31
97.03.31
交易目的金融資產
基
金
$-
$46,218
股
票
22,076
-
-
1,667
預售遠期外匯合約
小
計
交易目的之金融資產-評價調整
合
22,076
5,995
計
47,885
(312)
$28,071
$47,573
$155
$-
交易目的金融負債
預售遠期外匯合約
本公司於民國九十八年及九十七年第一季簽訂之預售遠期外匯合約,其主要目的係以
財務避險操作規避外幣債權債務之匯率變動風險。截至民國九十八年及九十七年三月
三十一日止,尚未到期之預售遠期外匯合約之合約金額(名目本金)列示如下:
- 15 -
聯陽半導體(股)公司財務報表附註(續)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預售遠期外匯合約
98.03.31
97.03.31
USD900仟元
USD6,110仟元
民國九十八年及九十七年第一季因從事預售遠期外匯合約而產生兌換利益分別為0元
及213仟元。另其相關財務風險資訊之揭露,請參閱財務報表附註十。
3. 應收帳款淨額
98.03.31
97.03.31
應收帳款總額
$648,294
$456,849
減:備抵呆帳
(6,598)
(2,198)
(50,800)
(26,304)
$590,896
$428,347
98.03.31
97.03.31
應收退稅款
$529
$-
應收利息
1,696
1,665
備抵銷貨退回及折讓
淨
額
4.其他應收款
其
他
247
-
合
計
$2,472
$1,665
98.03.31
97.03.31
$138,040
$35,074
製 成 品(含商品)
131,313
134,165
合
269,353
169,239
(36,199)
(15,696)
$233,154
$153,543
5. 存貨淨額
在 製 品
計
減:備抵存貨跌價及呆滯損失
淨
額
本公司民國九十八年第一季之銷貨成本包括存貨跌價及呆滯損失之轉回10,385仟元。
- 16 -
聯陽半導體(股)公司財務報表附註(續)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6. 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
被投資公司
98.03.31
Digital World Limited
安彩有限公司
Super Win Investment Development
Limited
合
計
97.03.31
Digital World Limited
持有股數(股)
帳面餘額
3,000,000
230,000
$29,366
945
451,000
1,372
$31,683
3,000,000
$30,803
持股
比例
評價
基礎
100.00%
100.00%
權益法
權益法
100.00%
權益法
100.00%
權益法
(1) 民國九十八年及九十七年第一季本公司對上述採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公司,依據其
自行結算之同期間未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表認列之投資損失分別為 493 仟元及
853 仟元;另民國九十八年及九十七年第一季換算為本國貨幣所產生之換算調整數
分別為增加 1,002 仟元及減少 2,062 仟元。
(2) 本公司採權益法評價之長期股權投資 -安 彩 有 限 公 司及Super Win Investment
Development Limited,係本公司於民國九十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合併繪展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及晶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概括承受而得。
(3) 本公司之子公司均已依規定列入編製民國九十八年第一季合併財務報表之合併個
體中。
(4) 上述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皆未有提供質押或擔保之情事。
7.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98.03.31
97.03.31
$9,697
69,600
100,000
$24,404
9,697
69,600
100,000
$179,297
$203,701
繪展科技(股)公司
科統科技(股)公司
Unitech Capital, Inc.
諧永投資(股)公司
合
計
(1) 本公司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繪展科技(股)公司,於民國九十七年十二月三
十一日與本公司合併而消滅,故本公司將帳面價值 24,404 仟元及資本公積-長期股
權投資 14,192 仟元予以轉銷。
(2) 上述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皆未有提供質押或擔保之情事。
- 17 -
聯陽半導體(股)公司財務報表附註(續)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8. 固定資產
(1) 本公司之固定資產皆無提供擔保或質押之情事。
(2) 本公司民國九十八年及九十七年第一季均無因購置固定資產而利息資本化之情
事。
9. 無形資產
期初餘額
本期增加
本期減少
合計
98.01.01-98.03.31
原始成本
專 利 權
$8,600
$-
$-
$8,600
電腦軟體
84,300
15,384
-
99,684
譽
2,732,105
-
-
2,732,105
專門技術
138,400
-
-
138,400
其他無形資產
合
計
131,921
286
-
132,207
3,095,326
$15,670
$-
3,110,996
電腦軟體
31,851
$7,606
$-
39,457
專門技術
-
8,650
-
8,650
6,289
9,464
-
15,753
$25,720
$-
63,860
商
累計攤銷
其他無形資產
合
計
38,140
淨
額
$3,057,186
97.01.01-97.03.31
原始成本
電腦軟體
其他無形資產
合
計
$3,047,136
期初餘額
本期增加
本期減少
合計
$42,513
$-
$-
$42,513
16,065
1,617
-
17,682
58,578
$1,617
$-
60,195
13,992
$3,465
$-
17,457
2,897
828
-
3,725
$4,293
$-
21,182
累計攤銷
電腦軟體
其他無形資產
合
計
16,889
淨
額
$41,689
$39,013
- 18 -
聯陽半導體(股)公司財務報表附註(續)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註:上述民國九十七年第一季期初餘額係扣除已攤提完畢之原始成本及累計攤銷金
額,電腦軟體為15,886仟元,其他無形資產為38,407仟元(含累計減損12,064仟元)。
10.退 休 金
(1) 本公司屬採確定給付退休辦法者,截至民國九十八年及九十七年三月三十一日止,
專戶儲存於臺灣銀行之退休準備金餘額分別為 43,226 仟元及 35,682 仟元。民國九
十八年及九十七年第一季,本公司認列之退休金費用分別為 1,654 仟元及 1,706 仟
元。
(2) 本公司屬採確定提撥退休辦法者,民國九十八年及九十七年第一季依勞工退休金條
例提撥認列之退休金費用分別為 6,492 仟元及 2,422 仟元。
11.股
本
民國九十七年一月一日本公司額定及實收股本分別為1,381,000仟元及1,128,620仟元,
每股面額10元,分別為138,100,000股(含員工認股權可認購股份總額12,000,000股)及
112,862,000股。
截至民國九十八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已有員工認股權持有者行使轉換為普通股計
6,725,781股,其中5,908,500股已完成變更登記程序,其餘817,281股因尚未完成增資變
更登記程序,暫列待登記股本科目項下。
本公司於民國九十七年六月十三日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提高額定股本至2,500,000 仟
元,分為250,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並同時決議以股東紅利34,283仟元及員工紅
利25,000仟元,共計59,283仟元轉增資發行新股5,928,280股,每股面額10元,並於民
國九十七年八月七日經董事會決議增資基準日為民國九十七年八月三十日。前述增資
案業已完成變更登記程序。
本公司於民國九十七年十一月十九日經董事會決議合併聯盛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繪
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晶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發行新股79,799,465股,每股面額10
元,並訂定民國九十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為合併增資基準日。前述增資案業已完成變
更登記程序。
截至民國九十八年三月三十一日止,本公司額定及實收股本分別為2,500,000 仟元及
2,006,362仟元,每股面額10元,分別為250,000,000股(含員工認股權可認購股份總額
25,000,000股)及200,636,245股。
- 19 -
聯陽半導體(股)公司財務報表附註(續)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12. 資本公積
98.03.31
97.03.31
發行股票溢價
$16,440
$16,440
庫藏股票交易
120
120
長期股權投資
-
14,192
3,228,756
-
17,345
14,711
1,787
-
$3,264,448
$45,463
合併溢價
員工認股權溢價
員工認股權
合
計
依有關法令規定,資本公積除彌補公司虧損及撥充資本外,不得用以分派現金股利;
公司非於盈餘公積填補資本虧損仍有不足時,不得以資本公積補充之。
13. 法定盈餘公積
本公司依公司法之規定,就稅後淨利提撥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並應繼續提撥至
其總額達股本總額時為止,法定盈餘公積得用以彌補公司虧損;又當該項公積已達實
收資本百分之五十時,得以保留實收股本百分之五十之半數撥充股本。
14. 特別盈餘公積
依財政部原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91)台財證(一)字第170010號函規定,為維持公司財
務結構之健全及穩定,避免盈餘分派侵蝕資本,損及股東權益,就當年度發生之帳列
股東權益減項(如長期股權投資未實現跌價損失、累積換算調整數等)自當年度稅後盈
餘與前期未分配盈餘提列相同數額之特別盈餘公積,屬前期累積之股東權益減項金
額,則自前期未分配盈餘提列相同數額之特別盈餘公積不得分派。嗣後股東權益減項
數額有迴轉時,得就迴轉部分分派盈餘。
15.盈餘分配及股利政策
依照本公司原章程規定,每年決算如有盈餘,依下列順序分派之:
(1) 提繳稅捐。
(2) 彌補虧損。
(3) 提存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
(4) 董事、監察人酬勞就上述(1)至(3)款規定數額後剩餘之數額得提撥百分之一。
餘額為員工紅利及股東紅利,其分派或保留數以員工紅利不低於百分之十,不高於百
分之二十,其餘為股東紅利之比例分派或保留之。
- 20 -
聯陽半導體(股)公司財務報表附註(續)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後於民國九十七年六月十三日經股東常會決議修改上述公司章程規定為:本公司年度
決算之盈餘,依下列順序分派之:
(1).提繳稅捐。
(2).彌補虧損。
(3).提存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
(4).依法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
(5).董事、監察人酬勞就上述(1)至(4)款規定數額後剩餘之數額得提撥百分之一。
(6).員工紅利就(1)至(4)款規定數額後剩餘之數額,並得加計以前年度之未分配盈餘,
提撥不低於百分之十,不超過百分之二十五。
(7).其餘為股東紅利之分派,或保留之。
本公司民國九十八年及九十七年第一季員工紅利估列金額分別為33,062仟元及23,967
仟元,董監酬勞估列金額分別為1,322仟元及1,198仟元,係以章程所定之成數為基礎估
列(民國九十八年及九十七年第一季員工紅利估列成數分別為25%及20%,董監酬勞則
均為1%)。
本公司之章程有關股利政策列示如下:
本公司股東股利及員工紅利之分配得以現金或股票方式發放,董監事酬勞以現金方式
發放,分配股利之政策,需視公司目前及未來之投資環境、資金需求、國內外競爭狀
況及資本預算等因素,以現金股利不低於股東分紅百分之三十,與兼顧股東利益、平
衡股利及公司長期財務規劃等,每年依法由董事會擬具分派案,提報股東會。
本公司於民國九十八年三月十七日董事會通過民國九十七年度盈餘分配情形(惟尚待
民國九十八年六月十日召開之股東常會通過後始生效力)及民國九十七年六月十三日
股東常會通過之民國九十六年度盈餘分配情形如下:
項
目
董監事酬勞
員工現金紅利
九十七年度
九十六年度
$3,679
$4,905
$92,511
$25,000
員工股票紅利
金額
股票(面額每股10元)
股東現金紅利
$-
$25,000
-
2,500,000股
$201,454
$342,828
股東股票紅利
金額
$-
股票(面額每股10元)
-
- 21 -
$34,283
3,428,280股
聯陽半導體(股)公司財務報表附註(續)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董事會擬議民國九十七年度盈餘分配有關董監酬勞與年度估列費用差異情況說明如
下:
分配項目
董事會擬議
配發金額
認列費用年度
估列金額
董監酬勞
$3,679
$3,701
差異金額
$22
差異原因
及處理情形
(註)
註:係民國九十七年度估計產生之差異。該差異金額於股東會通過後以會計估計變動
處理,列為民國九十八年度損益。
有關本公司董事會擬議之盈餘分派案及股東會決議通過盈餘分配案之員工紅利及董監
事酬勞等相關訊息,可至公開資訊觀測站中查詢。
16. 營利事業所得稅
(1) 本公司符合「新興重要策略性產業屬製造業及技術服務業部分獎勵辦法」之規定,
經核准自民國九十四年八月三十一日、九十六年一月一日及九十六年二月一日
起,連續五年免徵營利事業所得稅。另本公司因合併聯盛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
依所得稅法之規定,本公司得繼續享有聯盛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原自民國九十四
至九十八年度連續五年免徵營利事業所得稅資格。
(2) 本公司合併聯盛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繪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晶瀚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依企業併購法規定得繼續享有被合併公司核定尚未扣除之前十年內各期
虧損,於合併後依股權比例計算之扣抵額,其明細如下:
發生年度
九十二
九十三
九十四
九十五
九十六
九十七
合
計
可抵減所得金額
未抵減所得金額
$8,803
16,298
24,143
25,165
20,387
9,294
$109
13,046
24,143
25,165
20,387
9,294
$104,090
$92,144
最後抵減年度
一百零二年
一百零三年
一百零四年
一百零五年
一百零六年
一百零七年
(3) 本公司民國九十六年度(含)以前之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案件,均經稅捐稽徵機
關核定在案。
(4) 本公司截至民國九十八年三月三十一日止,適用促進產業升級條例「公司研究與
發展及人才培訓支出適用投資抵減」之規定,尚未抵減所得稅之金額如下:
- 22 -
聯陽半導體(股)公司財務報表附註(續)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發生年度
抵減項目
可抵減總額 尚未抵減餘額 最後抵減年度
九十四年
研究與發展支出
人才培訓支出
九十五年
研究與發展支出
人才培訓支出
九十六年
研究與發展支出
人才培訓支出
九十七年(估計數) 研究與發展支出
人才培訓支出
九十八年(估計數) 研究與發展支出
人才培訓支出
$125,842
202
122,168
409
164,629
234
197,945
97
40,255
95
$118,932
409
164,629
234
197,945
97
40,255
95
合
$651,876
$522,596
計
九十八年
九十八年
九十九年
九十九年
一佰年
一佰年
一佰零一年
一佰零一年
一佰零二年
一佰零二年
前述未抵減稅額已包含於遞延所得稅資產中。
(4) A.遞延所得稅負債與資產:
98.03.31
97.03.31
a. 遞延所得稅負債總額
$368
$-
b. 遞延所得稅資產總額
$848,550
$186,634
c. 遞延所得稅資產之備抵評價金額
$800,450
$128,704
d. 產生遞延所得稅(負債)或資產之暫時性差異:
98.03.31
所得額
97.03.31
稅額
所得額
稅額
$71,837
$7,902
$66,757
$8,258
未實現兌換損失
-
-
15,507
1,918
未實現兌換利益
3,343
(368)
-
-
36,199
3,982
15,696
1,942
7,310
804
-
-
退休金未實際提撥
33,952
3,735
29,582
3,659
未實現銷貨退回及折讓
50,799
5,588
36,310
4,491
2,668,972 293,587
11,249
1,392
9,310
1,152
未實現採權益法之國外長期股權
投資損失
未實現存貨跌價及呆滯損失
未實現賠償損失
無形資產(含商譽)財稅差異
其
他
2,000
投資抵減
虧損扣抵
92,144
- 23 -
220
522,596
163,822
10,136
-
聯陽半導體(股)公司財務報表附註(續)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B.遞延所得稅資產-流動
備抵評價-遞延所得稅資產-流動
淨遞延所得稅資產-流動
淨遞延所得稅負債-流動
淨
98.03.31
97.03.31
$129,384
(114,288)
$37,917
(12,473)
15,096
(368)
額
25,444
-
$14,728
$25,444
98.03.31
97.03.31
$719,166
$148,717
(686,162)
(116,231)
淨遞延所得稅資產-非流動
33,004
32,486
淨遞延所得稅負債-非流動
-
-
$33,004
$32,486
C.遞延所得稅資產-非流動
備抵評價-遞延所得稅資產-非流動
淨
額
D.民國九十八年及九十七年第一季應計所得稅與所得稅費用間差異調節說明如
下:
98.01.01-98.03.31
97.01.01-97.03.31
按法定稅率(25%)計算之當期應付所得稅
$40,788
$36,985
永久性差異之所得稅影響數
(26,300)
免稅所得之所得稅影響數
(12,374)
(20,382)
投資抵減之所得稅影響數
43,102
(16,263)
財稅差(合併取得商譽)之所得稅影響數
備抵評價之所得稅影響數
估計變動數
其他
繼續營業單位所得稅費用
(293,018)
145
-
259,929
8,893
802
5,416
3,398
-
$16,327
$14,794
98.03.31
97.03.31
(5) 兩稅合一相關資訊:
可扣抵稅額帳戶餘額
$8,237
九十七年度
預計(實際)盈餘分配之稅額扣抵比率
6.63%(註)
$928
九十六年度
6.24%
註:係以民國九十八年三月三十一日之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餘額加計民國九十七
年度當期應付所得稅22,711仟元,依規定計算之。
- 24 -
聯陽半導體(股)公司財務報表附註(續)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6) 未分配盈餘相關資訊:
98.03.31
86年度以前
$5,142
$5,142
613,375
675,233
$618,517
$680,375
98.01.01-98.03.31
97.01.01-97.03.31
$910,673
$723,357
87年度(含)以後
合
97.03.31
計
17. 營業收入淨額
銷貨收入
減:銷貨退回及折讓
(58,835)
營業收入淨額
(38,170)
$851,838
$685,187
18. 用人、折舊及攤銷費用
本公司民國九十八年及九十七年第一季發生之用人、折舊及攤銷費用功能別彙總表如下:
功能別
性質別
98.01.01-98.03.31
屬於營業 屬於營業
成本者
費用者
97.01.01-97.03.31
合計
屬於營業 屬於營業
成本者
費用者
合計
用人費用
薪資費用
$8,260
$155,420
$163,680
$10,381
$55,043
$65,424
勞健保費用
452
8,360
8,812
401
2,880
3,281
退休金費用(註)
402
7,744
8,146
473
3,655
4,128
其他用人費用
166
2,765
2,931
120
933
1,053
折舊費用
120
5,593
5,713
177
2,463
2,640
攤銷費用
-
25,720
25,720
-
4,293
4,293
註:說明請參閱財務報表附註四.10。
19. 每股盈餘
本公司於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後屬複雜資本結構之公司。經考慮員工認股權憑證如全
數轉換成普通股,則對民國九十八年及九十七年第一季每股盈餘之計算,均有稀釋作
用,其相關基本每股盈餘及稀釋每股盈餘計算如下:
- 25 -
聯陽半導體(股)公司財務報表附註(續)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98.01.01-98.03.31 97.01.01-97.03.31
項
目
期初流通在外股數
200,726,745股
員工認股權憑證認購發行新股(加權平均股數)
113,456,000股
274,364
662,175
97.8.30員工紅利轉增資
-
2,490,188
97.8.30股東紅利轉增資
-
3,414,795
基本每股盈餘之流通在外加權平均股數
201,001,109股
120,023,158股
潛在普通股:
具稀釋作用之員工認股權憑證假設認購之影響數
524,440
1,866,937
具稀釋作用之員工紅利採發放股票方式之影響數
2,536,831
484,172
稀釋每股盈餘之流通在外加權平均股數
98.01.01-98.03.31
基本每股盈餘
本期淨利
稀釋每股盈餘
本期淨利
204,062,380股
金 額(分子)
稅前
稅後
股數(分母)
122,374,267股
每股盈餘(元)
稅前
稅後
$163,151
$146,824
201,001,109股
$0.81
$0.73
$163,151
$146,824
204,062,380股
$0.80
$0.72
97.01.01-97.03.31
基本每股盈餘
本期淨利
$147,938
$133,144
120,023,158股
$1.23
$1.11
稀釋每股盈餘
本期淨利
$147,938
$133,144
122,374,267股
$1.21
$1.09
20. 酬勞性員工認股權憑證
(1) 本公司分別於民國九十一年七月十七日、民國九十三年七月二十二日、民國九十五
年八月二十二日及民國九十六年九月二十九日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
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3,000單位、5,000單位、2,000單位及5,000單位,每單位認股權
憑證得認購本公司1,000股之普通股,員工行使認股權時,以發行新股方式為之。認
股價格為發行當日本公司普通股收盤價。第一次發行之認股權利期間為發行日後加
計兩年起至九十六年六月二十日止、第二次發行之認股權利期間為發行日後加計兩
年起至九十八年六月二十日止、第三次發行之認股權利期間為發行日後加計兩年起
至九十九年六月二十日止及第四次發行之認股權利期間為發行日後加計兩年起至
一佰年六月二十日止。認股權人除因違法或違反本公司規定而註撤銷其尚未具行使
權之認股權憑證外,第一次及第二次發行之員工認股權係自被授予該認股權憑證屆
滿二年及三年後,可分別就被授予之該認股權憑證數量之50%及100%,行使認股權
利,第三次及第四次發行之員工認股權係自被授予該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可就
被授予之該認股權憑證數量之100%,行使認股權利。
- 26 -
聯陽半導體(股)公司財務報表附註(續)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2) 本公司因合併繪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而概括承受其所發行之員工認股權憑證,均係
繪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於民國九十五年申請發行員工認股權證,每單位認股權證得
認購普通股1股。憑證持有人得自被授予認股憑證屆滿一年之日起,可執行授予之
認股權憑證數量之百分之三十;屆滿二年後,為百分之六十;屆滿三年後,則為百
分之百,認股權憑證之存續期間為3.68年。
本公司因合併晶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而概括承受其所發行之員工認股權憑證,係晶
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於民國九十六年申請發行員工認股權證,每單位認股權證得認
購普通股 1 股。憑證持有人得自被授予認股憑證屆滿一年之日起,可執行授予之認
股權憑證數量之百分之五十,屆滿二年後,為百分之百,認股權憑證之存續期間為
七年。
本公司因合併聯盛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而概括承受其所發行之員工認股權憑證,其
中民國九十五年、民國九十六年申請發行之員工認股權係聯盛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
合併詠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概括承受,餘為聯盛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於民國九十
七年申請發行,每單位認股權證得認購普通股 1 股。民國九十五年發行之認股權,
憑證持有人自到職日起屆滿三年後,可就被授予之員工認股權憑證數量之百分之百
為限,行使認購普通股權利,認股權憑證之存續期間為五年。民國九十六年發行之
認股權,憑證持有人分別自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日起任職屆滿一年及二年後,可就
被授予之員工認股權憑證數量之百分之五十及百分之百為限,行使認購普通股權
利,認股權憑證之存續期間為五年。民國九十七年發行之認股權,憑證持有人自員
工認股權憑證發行日起任職屆滿二年後,可就被授予之員工認股權憑證數量之百分
之百為限,行使認購普通股權利,認股權憑證之存續期間為三年。
上述因合併所概括承受之員工認股權憑證,除聯盛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於民國九十
七年申請發行部分,應於發行日屆滿兩年後方得執行,及晶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於
民國九十六年申請發行部分,應於發行日屆滿兩年後方得執行剩餘百分之五十外,
其餘均於原發行章程記載或經董事會決議通過,可於合併基準日之前,提前行使尚
未既得之認股權利。
- 27 -
聯陽半導體(股)公司財務報表附註(續)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3) 有關本公司已發行酬勞性員工認股權憑證之資料如下:
98 年第一季普通
期末流通
認股權人可 認股
股市價(元)
認股憑證 原發行單 減少數
可認購
履約
在外單位
開始行使認 價格
最低
發行日期 位總數 (註1)
股數
方式 最高
總數
股權日期 (元)(註2)
成交價 成交價
發行
91.09.05 1,680 1,680
93.09.05 11.04
56.3
38.5
新股
發行
92.03.27
850
850
94.03.27 18.40
56.3
38.5
新股
發行
92.05.28
470
470
94.05.28 18.40
56.3
38.5
新股
發行
93.12.10 3,830 3,830
95.12.10 10.00
56.3
38.5
新股
發行
94.07.06 1,170 1,170
96.07.06 14.57
56.3
38.5
新股
發行
96.06.20 2,000
40
1,960 1,960,000 98.06.20 63.39
56.3
38.5
新股
發行
96.12.06 5,000
323
4,677 4,677,000 98.12.06 72.07
56.3
38.5
新股
本公司截至民國九十八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因合併概括承受員工認股權憑證情形彙總如
下:
98 年第一季普通
認股
認股權人可
認股憑證 合併後可 減少數 可認購
履約
股市價(元)
價格
開始行使認
發行日期 認購股數 (註1)
股數
方式
(元)
最高
最低
股權日期
(註2)
成交價 成交價
95.12.21
35,100
-
35,100
97.12.31
46.15
95.12.21
1,300
-
1,300
97.12.31
38.46
95.12.21
15,600
-
15,600
97.12.31
46.15
96.10.05
65,600
-
65,600
97.12.31
24.39
95.04.22
6,930
6,930
-
97.12.31
14.30
96.07.06
54,180
4,851
49,329
97.12.31
31.60
96.10.31
13,167
13,167
97.12.31
31.60
97.10.14
810,240
112,885 697,355
99.10.14
36.19
-
- 28 -
發行
新股
發行
新股
發行
新股
發行
新股
發行
新股
發行
新股
發行
新股
發行
新股
56.3
38.5
56.3
38.5
56.3
38.5
56.3
38.5
56.3
38.5
56.3
38.5
56.3
38.5
56.3
38.5
聯陽半導體(股)公司財務報表附註(續)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註1:係因取得認股權憑證之員工未繼續在職者喪失認購資格,及認股權人行使認股權
憑證減少數。
註2:本公司依“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之規定,於普通股股份發生變動及
辦理發放現金股利時,調整認股價格。另民國九十一年九月五日、民國九十二年
三月二十七日及民國九十二年五月二十八日發行之認股權,因符合認購條件資格
者均已執行完畢,故民國九十七年度調整認股價格時,並未予以調整。
(4) 本公司已發行之酬勞性員工認股選擇權計劃相關之數量及加權平均行使價格之資
訊揭露如下表:
98.01.01-98.03.31
數量
加權平均行
(單位)
使價格(元)
認股選擇權
期初流通在外
97.01.01-97.03.31
數量
加權平均行
(單位)
使價格(元)
8,481.12
$60.56
9,233
$72.36
-
-
-
-
本期給與
本期行使
(726.78)
本期沒收
10.83
-
本期失效
(820)
-
10.64
-
-
(239.89)
55.18
7,514.45
65.54
8,316
78.32
期末可行使之認股選擇權
147.30
35.07
1,206
11.54
93年度起給與之認股選擇
權加權平均公平價值(元)
$12.80
期末流通在外
(97)
83.64
$12.57
民國九十八年及九十七年第一季經執行之員工認股權,其於該期間之加權平均股
價分別為47.34元及86.27元。
(5) 有關自民國九十三年一月一日起,給與之酬勞性員工認股選擇權,於民國九十八年
三月三十一日流通在外之資訊,列示如下:
流通在外之認股選擇權
核准發行
日期
行使價格
之範圍
(元)
96.06.20
96.12.06
可行使之認股選擇權
數量
(單位)
加權平均預期
剩餘存續期限
(年)
加權平均
行使價格
(元)
數量
(單位)
$63.39
1,960
0.75
$63.39
-
$-
$72.07
4,677
1.50
$72.07
-
$-
- 29 -
加權平均
行使價格
(元)
聯陽半導體(股)公司財務報表附註(續)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合併概括承受:
發行
日期
行使價格
之範圍
(元)
流通在外之認股選擇權
可行使之認股選擇權
加權平均預期 加權平均
加權平均
數量
剩餘存續期限 行使價格
數量
行使價格
(年)
(元)
(元)
(單位)
(單位)
95.12.21
$46.15
35,100
1.36
$46.15
35,100
$46.15
95.12.21
$38.46
1,300
1.36
$38.46
1,300
$38.46
95.12.21
$46.15
15,600
1.36
$46.15
15,600
$46.15
96.10.05
$24.39
65,600
2.82
$24.39
32,800
$24.39
96.07.06
$31.60
49,329
1.51
$31.60
49,329
$31.60
96.10.31
$31.60
13,167
1.67
$31.60
13,167
$31.60
97.10.14
$36.19
697,355
2.03
$36.19
-
$-
本公司於民國九十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因合併聯盛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晶瀚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繪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而概括承受其所發行之員工認股權憑
證,且依合併契約之規定,本公司調整其員工認股權之行使價格及原發行剩餘流
通在外數量。依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三十九號「股份基礎給付之會計處理準則」
之規定,本公司須重新計算其於修改日修改後所給與之員工認股權憑證之酬勞成
本與修改前所給與之員工認股權憑證之酬勞成本相比較,如有增額之酬勞成本,
其屬員工已經既得之部分,應認列為資本公積-合併溢額,屬員工尚未既得之部
份,則應於修改日至修改後之員工認股權證既得日期內,認列所給與之酬勞成本。
本公司於合併基準日重新計算修改後之員工認股權憑證之酬勞成本,於民國九十
八年第一季認列之酬勞成本為 1,787 仟元。
上述本公司於民國九十三年度至民國九十六年度所給與之酬勞性員工認股選擇權
計劃,係採內含價值法認列所給與之酬勞成本,自民國九十三年度起本公司因給
予員工認股選擇權而認列之酬勞成本為0元。若採公平價值法認列其酬勞成本,依
Black-Scholes選擇權評價模式估計給予日認股選擇權之公平價值合計為150,839仟
元,民國九十八年及九十七年第一季應攤計之酬勞成本分別為33,435仟元及16,800
仟元,財務報表之擬制淨利與擬制每股盈餘資訊列示如下:
98.01.01-98.03.31
97.01.01-97.03.31
$146,824
$117,067
$133,144
$118,422
本期淨利
報表認列之淨利
擬制淨利
(續下頁)
- 30 -
聯陽半導體(股)公司財務報表附註(續)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承上頁)
98.01.01-98.03.31
基本每股盈餘(元)
報表認列之每股盈餘
擬制每股盈餘
稀釋每股盈餘(元)
報表認列之每股盈餘
擬制每股盈餘
97.01.01-97.03.31
$0.73
$1.11
$0.58
$0.99
$0.72
$1.09
$0.57
$0.97
上述酬勞性員工認股選擇權計劃依公平價值法估計酬勞成本,所採評價模式之各
參數加權平均資訊分別如下:
A. 本公司合併前自民國九十三年度起所給予之酬勞性員工認股選擇權計劃:
96.12.6發行
預期股利率為
預期價格波動率為
無風險利率為
預期存續期間為
3.12%
51.1%
2.75%
2年
96.6.20發行
20%
44.3%
2.36%
2.5年
94.7.6發行
93.12.10發行
5%
41.1%
1.75%
3.25年
5%
37.8%
1.75%
3.5年
B.合併繪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概括承受之酬勞性員工認股選擇權計劃:
預期股利率為
預期價格波動率為
無風險利率為
預期存續期間為
95.12.21發行
95.12.21發行
3.9475%
70.9780%
1.4596%
588天
3.9475%
70.9780%
1.4596%
588天
95.12.21發行
3.9475%
70.9780%
1.4596%
588天
C. 合併晶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概括承受之酬勞性員工認股選擇權計劃:
96.10.05發行
預期股利率為
預期價格波動率為
無風險利率為
預期存續期間為
3.9475%
62.3221%
1.4326%
1,122天
D. 合併聯盛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概括承受之酬勞性員工認股選擇權計劃:
95.04.22發行
預期股利率為
預期價格波動率為
無風險利率為
預期存續期間為
3.9475%
69.0112%
1.2570%
421天
- 31 -
96.07.06發行
3.9475%
69.2099%
1.4596%
641天
96.10.31發行
3.9475%
68.1039%
1.4596%
700天
97.10.14發行
3.9475%
66.3267%
1.4596%
834天
聯陽半導體(股)公司財務報表附註(續)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五、關係人交易
1. 關係人之名稱及關係
關係人名稱
與本公司之關係
豐藝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豐藝電子) (註1)
為本公司之監察人
新聯陽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新聯陽)
本公司之聯屬公司
註1:本公司於民國九十七年六月十三日股東常會改選董監事,豐藝電子自該日起已非
本公司之監察人。
2. 與關係人間之重大交易事項
(1) 本公司銷貨予關係人金額如下:
關係人名稱
豐
藝
98.01.01-98.03.31
佔本公司銷貨
金 額
淨額百分比
$-
97.01.01-97.03.31
佔本公司銷貨
金 額
淨額百分比
$170,373
24.87%
本公司與關係人之交易價格取決於市場價格,收款條件約為月結45-60天,與一般
客戶相當。
(2) 本公司於民國九十八年第一季支付予新聯陽顧問服務費為4,643仟元,帳列營業費
用-其他科目項下,付款條件為30天付款。
(3) 因上述交易所發生之帳款餘額彙總如下:
應收關係人款項
98.03.31
97.03.31
豐
藝
減:備抵銷貨退回及折讓
$-
$123,163
(10,006)
淨
$-
$113,157
額
六、質押之資產
本公司於民國九十八年及九十七年第一季之資產中已提供作為有關業務保證金之情形如
下:
1. 民國九十八年三月三十一日
擔保資產名稱
受限制之銀行存款-非流動
帳面價值
$1,920
2.民國九十七年三月三十一日
無此事項。
- 32 -
抵押機構
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
擔保內容
土地租賃保證金
聯陽半導體(股)公司財務報表附註(續)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七、重大承諾事項及或有事項
截至民國九十八年三月三十一日止,本公司有下列重大承諾及或有事項未列入上開財務
報表之中:
1. 本公司因承租土地及辦公室等,未來應支付金額彙總如下:
年
度
未來需支付金額
98.04.01-98.12.31
99.01.01-99.12.31
100.01.01-100.12.31
101.01.01以後
合
$20,081
21,443
1,912
30,593
計
$74,029
2. 本公司與永豐商業銀行簽訂金融交易總約定書而簽發之保證本票為105,000仟元。
3. 本公司部份產品使用其他公司之專利權,已依約按銷售該產品金額或數量之一定比率
支付權利金。
4. Monolithic Power Systems, Inc.(以下簡稱MPS)於2007年12月12日網站上公告新聞稿,
以本公司合併消滅公司-晶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侵害其專利為由,向美國聯邦加州中
區地方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本公司合併消滅公司-晶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賠償其損害
及禁止本公司合併消滅公司-晶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繼續侵害之禁止令(以下簡稱
「MPS訴訟案」)。惟本公司合併消滅公司-晶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業已委任美國律師
事務所專利律師調閱MPS訴訟案之相關文件,因原告訴狀未明確載明其起訴理由及事
實,美國聯邦加州中區地方法院於2008年5月1日通知MPS須於2008年5月26日前以書狀
敘明侵權原因事實,若於法院規定最後期限日前未提交文件將駁回MPS訴訟案。又據
美國律師事務所告知,MPS目前尚未就本案侵權原因事實遞狀給法院。又本公司合併
消滅公司-晶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由美國律師於2008年8月6日向美國法院提出程序
抗辯,請求宣布MPS之送達無效及駁回原告之訴。依美國聯邦加州中區地方法院法官
於2008年9月16日之「民事審案記錄」,准許本公司合併消滅公司-晶瀚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請求而宣布MPS送達無效,MPS應依法補正相關程序。MPS於2008年11月3日向美
國聯邦加州中區地方法院聲請依司法互助程序送達訴訟文件獲准,惟本公司截至財務
報表出具日止,尚未收到正式送達之文件或資料。依本公司委任律師依據產業實務經
驗判斷,MPS訴訟案尚不致對本公司業務或財務造成重大影響。
八、重大之災害損失
無此事項。
九、重大之期後事項
無此事項。
- 33 -
聯陽半導體(股)公司財務報表附註(續)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十、其
他
1.金融商品相關資訊
(1) 公平價值之資訊
98.03.31
帳面價值
公平價值
非衍生性金融商品
資
產
現金及約當現金
$2,515,326
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
資產-流動(未包括衍生性金
28,071
融商品)
應收款項淨額 ( 包 括應 收 帳款
590,896
及應收關係人款項)
其他應收款
2,472
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
31,683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179,297
存出保證金
3,322
受限制之銀行存款-非流動
1,920
債
應付帳款
應付所得稅
應付費用
其他應付款
97.03.31
帳面價值 公平價值
$2,515,326
$1,233,538
$1,233,538
28,071
45,906
45,906
590,896
541,504
541,504
2,472
31,683
3,322
1,920
1,665
30,803
203,701
1,207
-
1,665
30,803
1,207
-
332,528
22,711
313,777
7,310
332,528
22,711
313,777
7,310
238,426
44,470
70,133
7,310
238,426
44,470
70,133
7,310
-
-
1,667
1,667
155
155
-
-
負
衍生性金融商品
資
產
預售遠期外匯合約
負
債
預售遠期外匯合約
A.本公司估計金融商品公平價值所使用之方法及假設如下:
(A) 短期金融商品以其在資產負債表上之帳面價值估計其公平價值,因為此類
商品到期日甚近,其帳面價值應屬估計公平價值之合理基礎。此方法應用
於現金及約當現金、應收款項淨額、其他應收款、應付帳款、應付所得稅、
應付費用及其他應付款。
(B) 存出保證金及受限制之銀行存款-非流動以帳面價值估計其公平價值,係因
為預計未來收取之金額與帳面價值相近。
- 34 -
聯陽半導體(股)公司財務報表附註(續)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C) 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資產-流動因有活絡市場公開報價,故以此市
場價格為公平價值。
(D)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係持有未於證券交易所上市或未於櫃買中心
櫃檯買賣之股票且未具重大影響力,依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之規
定,應以成本衡量。
(E) 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如有活絡市場公開報價時,則以此市場價格為公
平價值。若無市場價格可供參考時,則依財務或其他資訊估計公平價值。
(F) 衍生性金融商品之公平價值,係假設本公司若依約定在報表日終止合約,
預計所能取得或必須支付之金額,一般均包括當期未結清合約之未實現損
益。
B.本公司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公平價值,以活絡市場之公開報價直接決定者,
及以評價方法估計者分別為:
金融資產
現金及約當現金
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
金融資產-流動(未包括衍
生性金融商品)
公開報價決定之金額
評價方法估計之金額
98.03.31
98.03.31
97.03.31
97.03.31
$561,774
$77,438
$1,953,552
$1,156,100
28,071
45,906
-
-
應收款項淨額(包括應收帳
款及應收關係人款項)
-
-
590,896
541,504
其他應收款
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
存出保證金
受限制之銀行存款-非流動
-
-
2,472
31,683
3,322
1,920
1,665
30,803
1,207
-
-
-
應付費用
-
-
332,528
22,711
313,777
238,426
44,470
70,133
其他應付款
-
-
7,310
7,310
金融負債
應付帳款
應付所得稅
(續下頁)
- 35 -
聯陽半導體(股)公司財務報表附註(續)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承上頁)
公開報價決定之金額
評價方法估計之金額
98.03.31
97.03.31
98.03.31
97.03.31
-
-
-
1,667
-
-
155
-
衍生性金融商品
資
產
預售遠期外匯合約
負
債
預售遠期外匯合約
民國九十八年及九十七年第一季以合作金庫商業銀行及永豐商業銀行報價系統
所顯示之預售遠期外匯合約公平價值衡量分別認列當期損失155仟元及當期利益
1,667仟元。
(2) 本公司民國九十八年及九十七年三月三十一日具固定利率變動之公平價值風險之
金融資產分別為578,138仟元及1,026,100仟元,金融負債均為0元;具浮動利率變
動之現金流量風險之金融資產分別為1,375,414仟元及130,000仟元,金融負債均為
0元。
(3) 本公司民國九十八年及九十七年第一季非以公平價值衡量且公平價值變動認列損
益之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其利息收入總額分別為4,259仟元及5,225仟元,及利息
費用總額分別為2仟元及0元。
(4) 財務風險資訊
本公司持有衍生性商品以外之金融商品主要包括:現金及約當現金、公平價值變
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資產,本公司藉由該等金融商品以調節營業資金需求。本公司
另持有其他金融資產與負債,如因營業活動產生的應收款項與應付款項、以成本
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及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等。
本公司另從事衍生性商品之交易,主要係預售遠期外匯合約,其目的主要在規避
本公司因營運產生之匯率風險,惟因不符合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三十四號公報「金
融商品之會計處理準則」避險會計之條件,故帳列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
資產或負債-流動項下。
本公司金融商品之主要風險為市場風險、信用風險、流動性風險及利率變動之現
金流量風險,其主要管理政策如下:
- 36 -
聯陽半導體(股)公司財務報表附註(續)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A.市場風險
(1) 本公司因非功能性貨幣計價之進貨或銷貨而產生之匯率風險。本公司估計
非以功能性貨幣計價之銷貨交易大於非以功能性貨幣計價之進貨交易。本
公司之政策係定期檢視非功能性貨幣計價之資產及負債之差異,部份差異
以舉借非功能性貨幣計價之銀行借款以充實營運資金並調節匯率風險,部
分差異則以預售遠期外匯合約規避風險,預售遠期外匯合約金額係依據公
司每月份各幣別資金需求部位為準,其每筆交易風險在任何時間以不超過
美金壹拾萬元之損益評估為原則,並以此為停損目標。
本公司得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之契約總額,以不超過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三
十為限,另全部契約損失以不超過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三為限。
(2) 本公司從事之定期存款,部分屬固定利率之金融資產,故市場利率變動
將使其公平價值隨之變動。另本公司所持有之基金,其公平價值將隨利
率走勢,而使其基金淨資產價值產生波動。
B.信用風險
金融資產受到本公司之交易對方或他方未履合約之潛在影響,其影響包括本
公司所從事金融商品之信用風險集中程度、組成要素、合約金額及其他應收
款。本公司民國九十八年及九十七年三月三十一日之信用風險金額為 6,598
仟元及 2,198仟元,係以資產負債表日公平價值為正數之合約為評估對象。
另衍生性 金融商品 之信用風險主要來自於交易對手無法履行合約義務之風
險,其最大的信用風險等於帳面價值。
C.流動性風險
(1) 本公司之營運資金足以支應,故未有因無法籌措資金以履行合約義務之
流動性風險 。
(2) 本公司投資之股票及基金,除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非流動及採權益法
之長期股權投資因無活絡市場而具有流動性風險外, 餘均具有活絡市
場,故預期可輕易在市場上以接近公平價值之價格迅速出售金融資產 。
(3) 本公司從事之預售遠期外匯合約所產生之 美元現金流出,以營運資金足
以支應,且因預售遠期外匯合約之匯率已確定,故不致有重大之現金流
量風險。
D.利率變動之現金流量風險
本公司暴露於利率變動現金流量風險主要為浮動利率之定期存款。本公司對於
定期存款之期間一般以較短期間為之,減少浮動利率之影響。整體而言,本公
司利率變動現金流量風險甚低。
- 37 -
聯陽半導體(股)公司財務報表附註(續)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2. 其他
(1) 為便於財務報表之比較,民國九十七年三月三十一日財務報表之部份科目業經
適當重分類。
(2) 本公司於民國九十七年四月八日經董事會決議與聯盛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簡稱「聯盛半導體公司」)、晶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晶瀚科技公司」)
及繪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繪展科技公司」)合併,並以民國九十七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為合併基準日,本公司為存續公司,聯盛半導體公司、晶瀚科
技公司及繪展科技公司為消滅公司,合併換股比例分別為 1:1.05、1:0.41 及 1:
0.26,本公司因此合併案而增資發行普通股 79,799,465 股;該合併增資發行新股
截至財務報表出具日止業已完成變更登記。合併資訊說明如下:
項
目
金
合併發行新股
加:資本公積-合併溢價
帳列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繪展
科技)及資本公積-長期股權投資淨額
員工認股權(註1)
收購成本
減:聯盛半導體公司可辨認淨資產
晶瀚科技公司可辨認淨資產
繪展科技公司可辨認淨資產
帳列商譽(註2)
額
$797,995
3,228,756
10,212
4,060
4,041,023
(987,636)
(181,376)
(139,906)
$2,732,105
註 1:請參閱財務報表附註四.20。
註 2:本公司截至民國九十八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因無法獲得進一步資訊以辨明及
決定取得資產與承擔負債之公平價值,依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二十五號「企
業合併-購買法之會計處理」之規定,暫將收購成本與取得淨資產差額列為無
形資產-商譽科目項下。
自民國九十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起,聯盛半導體公司、晶瀚科技公司及繪展科技公
司之經營成果即併入本公司財務報表內。假設本公司於民國九十七年一月一日即已
合併聯盛半導體公司、晶瀚科技公司及繪展科技公司,則民國九十七年第一季之合
併經營成果擬制性資訊如下:
97.01.01-97.03.31
營業收入淨額
$1,071,038
本期淨利
$110,675
基本每股盈餘之流通在外加權平均股數(股)
基本每股盈餘(元)
199,103,175
$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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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十一、附註揭露事項
(一) 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補充揭露本公司民國九十八年第一季各項資料:
1. 資金貸與他人:無。
2. 對他人背書保證:無。
3.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
期末
持有
之公司
有價證券種類及名稱
有價證券發行人與本公司之關係
帳列科目
Digital World Limited之普通股股票 本公司採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公司 採權益法評價之長期股權投資
安彩有限公司之普通股股票
本
Super Win Investment Development
司
持股
每單位 /股 /
(仟元)
比例
淨值/市(元)
備註
3,000,000
$29,366
100%
$9.79
註1
本公司採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公司 採權益法評價之長期股權投資
230,000
945
100%
4.11
註1
本公司採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公司 採權益法評價之長期股權投資
451,000
1,372
100%
3.04
註1
Limited之普通股股票
公
股數/單位數
帳面金額
科統科技(股)公司之普通股股票
-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1,472,250
9,697
3.63%
4.68
註1
Unitech Capital, Inc.之普通股股票
-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2,000,000
69,600
4.00%
-
註2
諧永投資(股)公司之普通股股票
-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11,562,000
100,000
1.52%
-
註2
威剛科技(股)公司之普通股股票
-
951,550
28,071
-
29.5
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資產
-流動
註1:係依被投資公司同期間未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表評價而得 。
註2:截至報告出具日止,本公司尚未取具該被投資公司民國九十八年第一季之自結財務報表。
4.累積買進或賣出同一有價證券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無。
5.取得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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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陽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表附註(續)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6.處分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無。
7.與關係人進、銷貨之交易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無。
8.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無。
9.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者:詳財務報表附註四.2及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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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陽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表附註(續)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二) 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未經核閱)
補充揭露本公司對其具有重大影響力或控制力之各被投資公司民國九十八年第一季資料如下:
1.本公司對被投資公司具有重大影響力或具有控制能力者,被投資公司之相關資訊:
投資公
司名稱
被 投 資公 司
聯陽半導體
(股)公司
Digital World
Digital World Limited
所在
地區
薩摩亞 投資
新聯陽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深圳
(股)公司
安彩有限公司
原始投資金額
本期期末
USD
3,000,000
Limited
聯陽半導體
主要營業項目
集成電路電子產品
的技術諮詢及服務
薩摩亞 投資
本期期初
USD
3,000,000
USD
USD
600,000
400,000
USD
USD
230,000
230,000
USD
USD
期末持有
股數(股)
3,000,000
-
230,000
比例
帳面金額
100%
$29,366
100%
100%
9,902
被投資公司
本期認列之
本期損益
投資損益
$(664)
$(664)
(USD19,417)
(USD19,417)
(797)
USD291,082 (USD23,313)
945
備註
-
1
1
USD20
USD20
提供電腦軟體技
安彩有限
公司
繪展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上海
術、積體電路技
術、電子技術的技
200,000
200,000
USD
USD
451,000
451,000
-
100%
547
USD16,084
-
-
(註)
(註)
170
170
USD4,960
USD4,960
術諮詢,技術服務
聯陽半導體 Super Win Investment
(股)公司
Development Limited
薩摩亞 投資
451,000
100%
1,372
註:該被投資公司已於民國九十七年八月二十九日完成稅務清算申報,惟其他相關清算程序截至財務報告表出具日止尚未完成,依規定停止
對其採權益法評價。
- 41 -
聯陽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表附註(續)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2.本公司對被投資公司具有控制能力者,補充揭露被投資公司各項交易如下:
A. 資金貸與他人:無。
B. 對他人背書保證:無。
C. 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
期末
持有之公司
有價證券種類及名稱
與有價證券發行人之關係
Digital World Limited 新聯陽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採權益法評價之投資公司
安彩有限公司
繪展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註)
帳列科目
採權益法之長
期股權投資
每股市
價/淨值 備
(元) 註
股數
帳面金額
持股
比例
-
$9,902
(USD291,082)
100%
$-
-
547
(USD16,084)
100%
$-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
資產-非流動(註)
註:該被投資公司-繪展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已於民國九十七年八月二十九日完成稅務清算申報,惟其他相關清算程序截至財務報表出具日
止尚未完成,依規定停止對其採權益法評價。
D.累積買進或賣出同一有價證券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無。
E. 取得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無。
F. 處分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無。
G.與關係人進、銷貨之交易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無。
H.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無。
I. 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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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陽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表附註(續)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金額除另予註明外,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三)大陸投資資訊(未經核閱)
1. 投資情形:
大陸被投資
公司名稱
主要 營業
項
目
實收
資本 額
投資方式
第三地區設
USD
立公司再轉
600,000
投資(註一)
提供電腦軟體技術、積體
第三地區
繪展科技
USD
電路技術、電子技術的技
設立公司
(上海)有限公司
200,000
術諮詢及技術服務。
再轉投資
新聯陽科技 集成電路電子產品的技
(深圳)有限公司 術諮詢及服務。
本期期末累計自台灣匯出
赴大陸地區投資金額
$27,215 (註四)
(USD800,000)
本期期初自 本期匯出或收回 本期期末自 本公司直接
截至本期止
本期認列投 期末投資
台灣匯出累 投 資 金 額 台灣匯出累 或間接投資
已匯回台灣
資(損)益
帳面價值
積投資金額
積投資金額
之持股比例
之投資收益
匯出
收回
USD
400,000
USD
200,000
USD
200,000
-
-
USD
600,000
100%
$(797)
(註三)
$9,902
(註三)
$-
-
USD
200,000
100%
(註五)
547
(註三)
$-
經濟部投審會
核准投資金額
$40,823(註四)
(USD1,200,000)
依經濟部投審會規定
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
$3,658,313(註二)
註一:本公司經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經審二字第094035739號函核准經由第三地區投資事業薩摩亞Digital World Limited以美金1,000仟元間
接投資大陸地區新聯陽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註二:依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在大陸地區從事投資或技術合作審查原則」規定辦理。
註三:依規定得按該被投資公司同期間自行編製之財務報表評價而得。
註四:係以財務報表日之匯率換算為新台幣(期末匯率1美元:34.019台幣)。
註五:該被投資公司-繪展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已於民國九十七年八月二十九日完成稅務清算申報,惟其他相關清算程序截至財務報表
出具日止尚未完成,依規定停止對其採權益法評價。
2. 與大陸被投資公司間之重大交易事項:請參閱財務報表附註五.2。
- 4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