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風送暖、愛心滿百~100 年冬暖慈幼園遊會

項
竹風送暖、
竹風送暖、愛心滿百
~ 100 年 冬暖慈幼園遊會
壹、實施辦法
一、活動宗旨:
匯集熱心公益之公私立機關團體及個人
,共同來關懷新竹地區貧困、失依、寄
養、受虐兒童及家人,以實際行動奉獻
愛心來嘉惠兒童。
二、舉辦日期:
100 年 12 月 04 日(星期日)
三、舉辦地點:
清華大學大草坪
四、指導單位:
新竹市政府
新竹縣政府
五、主辦單位:
新竹家庭扶助中心
(另邀請中)
六、協辦單位:
招募中
七、執行單位:
新竹家庭扶助中心
八、參加對象:
1.本中心扶助之貧困家庭及受虐兒童 1500人
2.協助義工及中心社工員
300人
3.活動表演人員
200人
4.社區民眾
1500人
九、活動內容:
1.表揚中心自強家庭、義工楷模
2.感謝各界熱心贊助之單位及人士
3.表演節目、摸彩活動
4.跳蚤市場
5.園遊會 100 攤
(預計設置飲食 60 攤、跳蚤 20 攤、
遊戲 15 攤、其他 5 攤)
貳、贊助辦法
一、聯合主辦:贊助伍萬元以上
1.列為主辦單位。
2.致贈感謝牌(活動當天請派人出
席,接受致謝)。
3.於各媒體報導此活動中具名。
4.活動當天於舞台上列出單位名稱。
二、聯合協辦:贊助參萬元以上
1.列為協辦單位。
2.致贈感謝牌(活動當天請派人出
席,接受致謝)。
3.活動當天於舞台上列出單位名稱。
三、聯合贊助:贊助壹萬伍仟元以上
1.列為贊助單位。
2.致贈感謝狀乙紙(活動當天請派
人出席,接受致謝)。
3.活動當天於舞台上列出單位名稱。
四、尋求各界贊助內容:
如右表
五、園遊會攤位:
1.贊助攤位:由團體或個人贊助一萬
贊助一萬
元,本中心安排義工代為經營。
2.自設攤位:贊助食品、物品或設攤,
並自行準備人力義賣,招待兒童,預
計每攤回收點券一萬點以上。
計每攤回收點券一萬點以上。
3.設置跳蚤市場義賣攤位:
機關團體未損壞之家電用品或可
利用之日常用品、裝飾品,贊助本
中心於活動當天設攤義賣。
◎凡贊助或自設攤位之單位,本中
心於會場致贈感謝紀念品,以表
謝忱。
目 單位 金 額
數量
用 途
招待貧困家庭及受虐兒童,由義工代為經營攤位或單位
園 遊 會 攤 位 攤 10,000 元 100 攤 自營。若以單位名稱設攤,將致贈感謝紀念品。預計設
置飲食 60 攤、跳蚤 20 攤、遊戲 15 攤、其他 5 攤,
若欲設置的攤位已滿,將協調設置其他攤位。
1,000
受助家庭冬暖 份 1,000 元 850 份 每戶致贈一份棉被,若欲捐贈實物者,請將
元左右的新品棉被(6 尺×7 尺)捐至家扶中心,或
愛 心 禮 物
認捐 1,000 元由家扶中心代購。
義工楷模禮物 份 1,000 元 10 份 接受表揚之義工獎品
自強家庭禮物 份 2,000 元 5 份 接受表揚之自強家庭獎品
義 賣 品 請廠商提供商品,於園遊會中義賣或招待,整體活動若有結餘將做為扶幼基金支
持家扶中心扶幼工作。
…等實物,供中心扶助家庭摸彩,或同等金額
摸 彩 品 請提供各式全新家電用品、腳踏車
由本中心代購。
100 年冬暖慈幼園遊會贊助回條(請於 11 月 4 日前寄回或傳真)
單位或個人名稱
住
址
1.
經費贊助(
經費贊助(請於□
請於□內打勾)
內打勾):
聯絡人
職 稱
聯絡電話
□主辦單位:贊助園遊會經費伍萬元以上者。願意贊助
萬元。
□協辦單位:贊助園遊會經費參萬元以上者。願意贊助
萬元。
□贊助單位:贊助園遊會經費壹萬伍仟元以上者。願意贊助
萬元。
□贊助義工楷模禮物
份,合計
元。
□贊助自強家庭禮物
份,合計
元。
□隨意贊助園遊會經費
元。
2.攤位贊助:
攤位贊助:
□贊助設攤經費,每一攤位壹萬元,由中心安排義工義賣。贊助攤位 攤,合計
元。
□設置攤位,贊助食物或物品,並於活動當日自行準備人力義賣。自設飲食攤
攤、
跳蚤攤
攤、遊戲攤
攤、其他
攤。(預估每攤回收點券一萬
預估每攤回收點券一萬點以上
一萬點以上)
3.受助家庭愛心禮物:
受助家庭愛心禮物:
□提供新品棉被(6 尺×7 尺)
床。
□認捐新品棉被(6 尺×7 尺)
份(一份 1,000 元),合計
元。
4.義賣品或摸彩品捐
義賣品或摸彩品捐贈:
□義賣品 □摸彩品 物品名稱
,數量
份。
隨函附上郵政劃撥單,可於回條回覆後逕自匯款,謝謝您的贊助。
新竹家庭扶助中心 活動聯絡人電話:03-5678585(陳秀鳳、高智勇社工員)
傳真:03-5797889 mail: [email protected] 劃撥帳號:01088428 戶名:新竹家扶中心
*備註:ㄧ、本中心隸屬於財團法人台灣兒童暨家庭扶助基金會,為政府立案合法機構,凡贊助活動
經費,均可開立家扶中心收據以作為扣抵所得稅之用。捐贈義賣品或摸彩品者,可開立
實物收據,以茲徵信。
二、此活動為本中心 100 年度工作計劃,於 99 年 12 月經家扶基金會董事會第 19 屆第 6 次會
議決議通過,並呈送內政部兒童局核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