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 - Ligitek Electronics Co. Ltd.

封 面
立碁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民國九十九年第三季
合併財務報告
(股票代號:8111)
地
址:台北縣樹林市博愛街238號
電
話:(02)77036000
立碁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財務報告目錄
一、封 面
二、財務報告目錄
三、會計師合併核閱報告
四、合併資產負債表 ..................................................... 1
五、合併損益表 ......................................................... 2
六、合併現金流量表 ..................................................... 3
七、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 5
(一)公司沿革及合併概況 ............................................. 5
(二)重要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 8
(三)會計原則變動之理由及其影響 ..................................... 8
(四)重要會計科目說明 ............................................... 9
(五)關係人交易事項 ............................................... 29
(六)抵質押之資產 ................................................. 32
(七)重大承諾事項及或有事項 ....................................... 32
(八)重大之災害損失 ............................................... 33
(九)重大之期後事項 ............................................... 33
(十)其
他 ....................................................... 33
(十一)金融商品資訊之揭露 ......................................... 33
(十二)母子公司間業務關係及重要交易往來情形 ....................... 36
立碁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會計師合併核閱報告
立碁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公鑒
立碁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九十九年及九十八年九月三十日之
合併資產負債表,暨民國九十九年及九十八年一月一日至九月三十日之合併損益表
及合併現金流量表,業經本會計師等核閱竣事。上開合併財務報表之編製係公司管
理階層之責任,本會計師等之責任則為根據核閱結果出具報告。
本會計師等係依照審計準則公報第三十六號「財務報表之核閱」規劃並執行核
閱工作。由於本會計師等僅實施分析、比較與查詢,並未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
核,故無法對上開合併財務報表整體表示查核意見。
如合併財務報表附註(一)所述,列入合併財務報表之子公司財務報表皆未經會
計師核閱,民國九十九年及九十八年九月三十日之資產及負債總額分別為1,126,158
仟元及1,127,290仟元與175,264仟元及293,094仟元,分別佔合併資產及負債總額之
38.27%%及53.67%與14.70%及27.93%;民國九十九年及九十八年前三季之營業收入淨
額分別為736,632仟元及565,412仟元,占合併營業收入淨額分別為67.49%及72.95%
。又如合併財務報表附註(四)之10所述,民國九十九年及九十八年九月三十日採權
益法評價之長期股權投資餘額分別為25,759仟元及26,782仟元(含長期投資貸餘分別
為0及245仟元),與其民國九十九年及九十八年前三季認列之投資損失分別為1,177
仟元及1,580仟元,係依據被投資公司同期間未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表為依據。
依本會計師等核閱結果,除上段所述該被投資公司暨子公司財務報表倘經會計
師核閱,對合併財務報表可能有所調整之影響外,並未發現第一段所述合併財務報
表在重大方面有違反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
國九十六年十一月十五日金管證六字第0960064020號令暨一般公認會計原則而頇作
修正之情事。
如財務報表附註(三)所述,立碁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自民國九十
八年一月一日起採用新修訂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十號「存貨之會計處理準則」之規
定處理。
如財務報表(四)之16之(3)所述,立碁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所發行
之可轉換公司債於民國九十七年八月十五日重設轉換價格,故依據財團法人中華民
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97)基秘字第331號「轉換公司債權益要素及相關會計處理疑
義」解釋函令規定,據以調整重編民國九十八年第三季合併財務報表,此項調整使
民國九十八年九月三十日之未分配盈餘減少66,571仟元,資本公積增加66,571仟元
。
第一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會計師
林志隆
會計師
王戊昌
原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核准
文號(92)台財證(六)第0920100961號
中
華
民
國
九十九
年
十
月
二十
日
立碁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合併資產負債表
民國九十九年及九十八年九月三十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九十九年九月三十日
代 碼
11-12
1100
1310
1120
1140
1150
1160
1180
1190
120X
1260
1280
141450
1480
1421
1440
151501
1521
1531
1681
15xy
15x9
1671
1672
171720
1750
1770
1782
181800
1820
1830
1860
1880
會 計 科 目
流動資產
現金及約當現金(附註(四)之1)
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資產-流動(附註(四)之2)
應收票據淨額(附註(四)之3)
應收帳款淨額(附註(四)之4)
應收關係企業款項淨額(附註(四)之5、(五))
其他應收款淨額
其他應收款-關係企業淨額(附註(四)之5、(五))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附註(四)之6)
存貨淨額(附註(三)之1、(四)之7)
預付款項
其他流動資產
基金及長期投資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流動(附註(四)之8)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附註(四)之9)
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附註(四)之10)
其他金融資產-非流動(附註(六))
固定資產(附註(四)之11)
成本
土地
房屋及建築
機器設備
其他設備
成本合計
減:累計折舊
未完工程
預付設備款
無形資產
專利權
電腦軟體成本
遞延退休金成本
土地使用權(附註(四)之12)
其他資產(附註(四)之13)
出租資產淨額
存出保證金
未攤銷費用
遞延所得稅資產-非流動淨額
其他資產-其他
1-
資產總額
金
額
$1,206,922
315,184
4,710
12,824
441,444
1,445
28,780
13,244
324,046
58,455
6,790
413,382
4,494
72,033
25,759
311,096
1,209,779
747,862
530,585
186,923
1,465,370
(
537,943) (
146,180
136,172
35,614
132
725
2,047
32,710
77,219
%
九十八年九月三十日
(重編後)
金
額
%
41
11
15
1
1
11
2
14
2
1
11
41
25
18
6
49
18) (
5
5
1
1
3
$1,013,945
239,254
158
5,636
356,128
920
15,781
1,448
14,299
322,317
47,678
10,326
234,547
2,801
46,829
27,027
157,890
778,582
25,730
1
7,165
15,055
19,539
9,730
1
1
-
$2,942,916
100
24,112
136,726
494,230
120,462
775,530
464,394) (
463,821
3,625
34,320
125
570
33,625
39,056
4,135
20,893
4,298
9,730
$2,100,450
48
11
17
1
1
15
2
1
11
2
1
8
37
九十九年九月三十日
代 碼
21-22
2100
2180
2120
2140
2150
2160
2170
2210
2260
2270
2280
242410
2420
282810
2820
2840
1 26 324 361X
316
3110
37
22) 323210
22
3220
3260
2
3272
-
2
2
1
1
100
3280
會 計 科 目
流動負債
短期借款(附註(四)之14)
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負債-流動(附註(四)之15)
應付票據
應付帳款
應付關係企業款項(附註(五))
應付所得稅
應付費用
其他應付款
預收款項
一年內到期之長期負債(附註(四)之16、17)
其他流動負債
長期負債
應付公司債(附註(四)之16)
長期借款(附註(四)之17)
其他負債(附註(四)之18)
應計退休金負債
存入保證金
採權益法長期股權投資貸餘(附註(四)之10)
負債總額
股東權益
母公司股東權益
股本(附註(四)之19)
普通股股本
資本公積(附註(四)之20)
普通股股票溢價
庫藏股票交易
長期投資
認股權
其他
33保留盈餘
3310
法定盈餘公積
3350
未分配盈餘(附註(四)之22)
34股東權益其他調整項目
3420
累積換算調整數(附註(四)之23)
3430
未認列為退休金成本之淨損失
3450
金融商品之未實現損益
庫藏股票(附註(四)之24)
3480
3610
少數股權
2-3
負債及股東權益總額
金
$
額
672,933
303,621
22,397
231,332
504
2,318
51,443
38,315
4,983
14,733
3,287
516,685
288,683
228,002
2,515
2,025
490
1,192,133
1,750,783
1,668,451
1,228,922
1,228,922
392,850
238,211
52,346
23,113
74,392
4,788
16,214
3,101
13,113
30,465
47,379
(
126)
(
2,202)
(
14,586) (
82,332
$2,942,916
%
23
10
1
8
2
1
1
18
10
8
41
59
56
41
41
13
8
2
1
2
1
1
1
2
1)
3
100
註:1.請參閱後附公司編製之合併財務報表附註暨第一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林志隆、王戊昌會計師民國99年10月20日出具之合併核閱報告書。
2.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董事長:童義興
經理人:童義興
會計主管:程清安
1
九十八年九月三十日
(重編後)
金
額
%
$
925,127
44
273,226
13
12,499
1
13,314
1
136,291
6
8,699
32,953
2
5,102
15,814
1
423,930
20
3,299
123,214
6
123,214
6
1,068
496
327
245
1,049,409
50
1,051,041
50
968,438
46
835,883
40
835,883
40
178,682
8
27,605
1
14,502
1
24,220
1
112,355
5
(
75,423) ( 4)
(
75,423) ( 4)
29,296
2
37,154
2
(
3,895)
(
3,963)
82,603
4
$2,100,450
100
立碁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合併損益表
民國九十九年及九十八年一月一日至九月三十日
九十九年前三季
代碼
4110
4170
4190
4000
5000
5910
6000
6100
6200
6300
6900
7100
7110
7130
7140
7210
7250
7310
7320
7480
7500
7510
7521
7560
7630
7880
7900
8110
9600XX
會 計 科 目
營業收入總額
減:銷貨退回
銷貨折讓
營業收入淨額
營業成本
營業毛利
營業費用
推銷費用
管理費用
研究發展費用
營業淨利(損)
營業外收入及利益
利息收入
處分固定資產利益
處分投資利益
租金收入
壞帳轉回利益
金融資產評價利益
金融負債評價利益
其他收入
營業外費用及損失
利息支出
採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損失(附註(四)之10)
兌換損失
資產減損損失(附註(四)之9)
什項支出
合併稅前淨利(損)
所得稅利益(費用)
合併總淨利(損)
歸屬予
9601
母公司股東
9602
少數股權
9600XX 合併總淨利(損)
9750 基本每股盈餘(元)(附註(四)之25)
合併稅前淨利(損)
合併總淨利(損)
母公司股東
少數股權
9850 稀釋每股盈餘(元)(附註(四)之25)
合併稅前淨利(損)
合併總淨利(損)
母公司股東
少數股權
金
額
$ 1,111,348
(
17,391)
(
2,556)
1,091,401
(
822,182)
269,219
(
182,750)
(
69,958)
(
79,199)
(
33,593)
86,469
23,899
718
321
338
5,235
4,710
7,380
5,197
(
48,044)
(
15,929)
(
1,177)
(
9,852)
(
21,086)
62,324
(
11,172)
$
51,152
$
(
(
(
(
(
(
(
(
(
(
(
%
102
3)
99
75)
24
16)
6)
7)
3)
8
2
1
1
4)
1)
1)
2)
6
1)
5
單位:新台幣仟元
九十八年前三季
(重編後)
金
額
%
$ 783,092
101
(
6,991) (
1)
(
1,081)
775,020
100
(
683,873) (
88)
91,147
12
(
145,445) (
19)
(
53,417) (
7)
(
66,484) (
9)
(
25,544) (
3)
(
54,298) (
7)
56,280
7
1,087
170
2,529
298
20,983
3
158
19,866
3
11,189
1
(
24,509) (
4)
(
9,813) (
2)
(
1,580)
(
2,484) (
1)
(
8,500) (
1)
(
2,132)
(
22,527) (
4)
4,217
1
($
18,310) (
3)
$
51,776
624)
51,152
($
(
($
8,852)
9,458)
18,310)
$
$
$
($
0.57
0.46
0.47
0.01)
($
($
($
($
0.27)
0.22)
0.11)
0.11)
$
$
$
($
0.48
0.39
0.40
0.01)
($
($
($
($
0.34)
0.30)
0.22)
0.08)
(
註:1.請參閱後附公司編製之合併財務報表附註暨第一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林志隆、王戊昌會計師民國99年10月20日出具
之合併核閱報告書。
2.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董事長:童義興
經理人:童義興
2
會計主管:程清安
立碁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合併現金流量表
民國九十九年及九十八年一月一日至九月三十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代碼
A10000
A20300
A20400
A20500
A21200
A21700
A22200
A22400
A22600
A23300
A23600
A23600
A23700
A24400
A29900
A31120
A31140
A31150
A31160
A31180
A31210
A31211
A31212
A31220
A32120
A32140
A32150
A32160
A32170
A32180
A32200
A32212
A32220
A32230
AAAA
項
九十九年前三季
目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合併總(損)益
調整項目
折舊
各項耗竭及攤提
呆帳損失(壞帳轉回利益)
股份基礎給付酬勞成本
轉換公司債折價攤銷
存貨跌價損失(回升利益)
採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損失
處分固定資產利益
處份投資利益
金融資產評價利益
金融負債評價利益
資產減損損失-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公司債贖回(利益)損失
出租資產折舊
應收票據(增加)減少
應收帳款增加
應收關係企業款項增加
其他應收款(增加)減少
存貨(增加)減少
預付款項增加
其他流動資產增加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增加)減少
淨遞延所得稅資產淨額(增加)減少
應付票據增加(減少)
應付帳款增加
應付關係企業款項減少
應付所得稅增加(減少)
應付費用增加(減少)
其他應付款減少
預收款項增加
其他流動負債增加
淨遞延所得稅負債增加(減少)
應計退休金負債減少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3
$
(
(
(
(
(
(
(
(
(
(
(
(
(
(
(
(
51,152
72,419
8,005
5,874
6,750
9,875
19,376)
1,177
321)
338)
4,710)
7,380)
18,190
16
4,822)
141,525)
1,332)
11,088)
7,805)
18,744)
24)
342
3,027
3,442
73,383
1,781)
5,688)
12,923
3,461)
858
2,054
79
71)
41,100
九十八年前三季
(重編後)
($
(
(
(
(
(
(
(
(
(
(
(
(
(
(
(
(
(
18,310)
68,234
8,721
20,983)
4,160
21,602
1,580
170)
2,529)
158)
19,866)
8,500
1,418)
191
58,525)
921)
7,865
61,817
24,785)
10,325)
6,388)
4,298)
6,432)
20,126
536
1,311)
2,818)
5,290
205
1,798)
168)
27,624
B00300
B00400
B00900
B01000
B01400
B01900
B02000
B02500
B02600
B02700
B02900
B04700
B04700
BBBB
C00100
C00400
C00600
C00900
C01000
C01600
C02200
C02500
C03300
CCCC
DDDD
EEEE
E00100
E00200
F00100
F00400
H00300
H00500
H00500
H00800
G00100
G00400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增加
處分備供出售金融資產價款
取得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處分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價款
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增加
購置固定資產
出售固定資產
存出保證金(增加)減少
未攤銷費用增加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資金融通減少
購置無形資產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增加
其他金融資產-非流動增加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融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短期借款減少
發行可轉換公司債
應付公司債贖回價款
舉借長期借款
償還長期借款
存入保證金增加(減少)
現金增資
庫藏股票買回成本
少數股權變動
融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匯率影響數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增加(減少)數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4,521)
5,781
(
15,017)
53
369,955)
939
2,702)
3,494)
530
728)
313)
153,207)
542,634)
(
(
(
(
(
(
(
(
$
26,126)
166,121)
250,000
7,265)
269
510,000
9,544)
447
551,660
259)
49,867
265,317
315,184
$
$
$
2,250)
4,779
3,000)
192,701)
1,367
5,483)
916
1,619)
1,035)
199,026)
(
(
(
(
(
(
$
50,694)
129,954
3,554)
78)
75,628
5,150)
100,924)
340,178
239,254
5,199
13,753
$
$
5,685
14,578
$
$
391,122
15,018
36,185)
369,955
$
189,834
2,987
120)
192,701
$
$
14,733
-
$
$
423,930
(
(
(
(
現金流量資訊之補充揭露:
本期支付利息
本期支付所得稅
同時影響現金及非現金項目之投資活動
購入固定資產
加:期初應付購置固定資產
減:期末應付購置固定資產
支付現金數
不影響現金流量之投資及融資活動:
一年內到期之長期借款
一年內到期之公司債
(
(
(
(
(
(
(
(
註:1.請參閱後附公司編製之合併財務報表附註暨第一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林志隆、王戊昌會計師民國99年
10月20日出具之合併核閱報告書。
2.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董事長:童義興
經理人:童義興
4
會計主管:程清安
立碁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民國九十九年及九十八年(重編後)九月三十日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除另予註明者外,金額均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一)公司沿革及合併概況
1.
公司沿革
(1) 立碁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母公司)於民國78年6月27日奉經濟
部核准設立。以經營各種電子零件(發光二極管、顯示器)之製造加工及
買賣業務,前項有關產品及原料之進出口貿易及代理經銷投標及報價業
務。
母公司股票於民國93年2月9日起於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
上櫃買賣。
截至民國99年及98年9月30日止,母公司及其子公司員工人數分別為
1,193人及1,047人。
(2) LIGITEK (SAMOA) CO., LTD.(以下簡稱SAMOA公司)位於薩摩亞國,於西
元1999年10月26日經核准設立,目前實收資本額為USD13,500仟元,係由
母公司持股100%之子公司,主要營業項目為進行控股業務。
(3) 立聯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香港立聯公司)成立於香港,於西元1999年11月
26日經核准設立,目前實收資本額為HKD61,861仟元,主要營業項目為進
行控股業務,係為SAMOA公司持股100%之子公司。
(4) 立展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稱立展公司)位於薩摩亞國,於西元2005年12月
28日設立,目前實收資本額為USD2,000仟元,係為SAMOA公司持股100%之
子公司,主要營業項目為進行控股業務。
(5) 廣州市番禺立聯電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立聯公司)籌設於中華人民共和
國 廣 東 省 , 於 西 元 1994 年 6 月 16 日 經 核 准 設 立 , 目 前 實 收 資 本 額 為
USD7,500仟元,係為香港立聯公司持股100%之子公司。主要營業範圍為
生產、銷售各種電子零件(發光二極管、顯示器)業務。
(6) 廣州市聯碁電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聯碁公司)籌設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廣
東省,於西元2003年6月17日設立,目前實收資本額為USD2,000仟元,係
為立展公司持股100%之子公司。主要營業範圍為生產、銷售各種電子零
件(發光二極管、顯示器)業務。
5
(7) 享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享慶公司)於民國75年1月奉經濟部核准
設立。目前實收本額為175,653仟元,主要營業項目為經營各種電子零件
、印刷電路板及發光二極體液晶顯示看板之研發、製造、加工及買賣。
係母公司持股96.245%之子公司。
(8) 享慶科技有限公司(香港)(以下簡稱香港享慶公司)成立於香港,目前實
收資本額為HKD11,594仟元,係享慶公司持股100%之子公司。主要營業項
目為進行控股業務。
(9) 享慶光電(東莞)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享慶光電公司)設立於中華人民共和
國廣東省,於西元2002年10月31日設立,目前實收資本額為HKD11,594仟
元,係為香港享慶公司持股100%之子公司。主要營業項目為生產及銷售
帄板顯示器及電子元件。
(10)立碁光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立碁光能公司)於民國96年3月奉經濟部
核准設立,目前實收資本額為221,000仟元,係母公司持股78.862%之子
公司。主要營業項目為經營各種機械設備、電子零組件、一般儀器、電
池、其他電機及電子機械器材製造及能源技術服務。
(11)阿波羅光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阿波羅公司)位於薩摩亞,於西元2005年
12月設立,目前實收資本額為USD4,000仟元,係為SAMOA公司持股100%之
子公司,主要營業項目為進行控股業務。
(12)立基光能(昆山)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立基光能(昆山)公司)設立於中華人
民共和國江蘇省昆山市,於西元2006年7月7日設立,目前實收資本額為
USD4,000仟元,係為阿波羅公司持股100%之子公司。主要營業項目為生
產及銷售發光二極體、太陽能電池模組、TFT背光源等電子器件。目前尚
屬於籌設階段,尚未開始營運。
6
2.
合併概況
(1) 截至民國99年9月30日止,母公司與子公司間之投資關係及持股比如下圖
表:
立碁電子工業
股份有限公司
實收股本1,228,922仟元
享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實收股本175,653仟元
96.245%
LIGITEK (SAMOA) CO., LTD.
實收資本USD13,500仟元
100%
香港立聯有限公司
實收資本HKD61,861仟元
100%
立展投資有限公司
實收資本USD2,000仟元
100%
廣州市番禺立聯電子有限公司
實收資本USD7,500仟元
100%
阿波羅光能有限公司
實收資本USD4,000仟元
100%
廣州市聯碁電子有限公司
實收資本USD2,000仟元
100%
立碁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實收股本221,000仟元
78.862%
享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香港)
實收資本HKD11,594仟元
100%
立基光能(昆山)有限公司
實收資本USD4,000仟元
100%
享慶光電(東莞)有限公司
實收資本HKD11,594仟元
100%
(2) 列入本期合併財務報表編製個體內之子公司增減變動情形:無。
(3) 未列入本期合併財務報表之子公司名稱、持有股份或出資額比例及未合
併之原因:
LIGITEK KOREA CO., LTD.因其個別總資產及營業收入均未達重要性且已
於民國99年6月3日申請解散並進行清算程序中而未編入合併報表外,均
已納入編製合併報表。
(4) 母公司未直接持有被投資公司超過半數有表決權股份,但將被投資公司
視為子公司之情形:無。
(5) 投資公司直接或間接持有被投資公司超過半數表決權股份或潛在表決權
,但未構成控制之原因:無。
(6) 子公司會計年度起迄日與本公司不同時,其調整及處理方式:無。
(7) 國外子公司營業之特殊風險:無。
(8) 子公司將資金移轉予母公司之能力受有重大限制者:無。
(9) 子公司持有母公司發行證券之內容:無。
(10)子公司發行轉換公債及新股之有關資料:
A.
LIGITEK (SAMOA) CO., LTD. 於 民 國 99 年 前 三 季 辦 理 現 金 增 資
USD2,400仟元。
B.
立展投資有限公司於民國99年前三季辦理現金增資USD1,500仟元。
7
C.
廣州市聯碁電子有限公司於民國99年前三季辦理現金增資USD1,500
仟元。
D.
阿波羅光能有限公司於民國99年前三季辦理現金增資USD900仟元。
E.
立基光能(昆山)有限公司於民國99年前三季辦理現金增資USD900仟
元。
F.
立碁光能公司於民國99年7月辦理現金增資10,000仟元。
(二)重要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本合併財務報表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
會民國96年11月15日金管證六字第0960064020號令暨一般公認會計原則編製。依
照前述準則、法令及原則編製財務報表時,本公司對於備抵呆帳、存貨跌價損失
、固定資產折舊、退休金及員工紅利及董監酬勞等之提列,必頇使用合理之估計
金額,因估計涉及判斷,實際結果可能有所差異。附註(四)之10持股比例未達百
分之五十以上(含持股50%,惟未具控制能力)應採權益法評價之長期股權投資,期
中季報表未依權益法認列投資損益外,餘本公司所採用之會計政策與民國99年上
半年度合併財務報表相同。
(三)會計原則變動之理由及其影響
母公司及其子公司自民國98年1月1日起,採用新修訂之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十號
「存貨之會計處理準則」之規定處理。主要之修訂包括存貨以成本與淨變現價值
孰低者衡量,且除同類別存貨外應逐項比較之;未分攤固定製造費用於發生當期
認列為銷貨成本;異常製造成本及存貨跌價損失(或回升利益)等與存貨相關之項
目應分類為銷貨成本。依新修訂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十號「存貨之會計處理準則
」第34段規定,除原採用後進先出法改採用其他計價方法者外,因首次適用該公
報新修訂條文所造成之會計原則變動,無頇計算會計原則變動累積影響數。
8
(四)重要會計科目說明
1.現金及約當現金
項
目
現金及零用金
99 年 9 月 30 日
98 年 9 月 30 日
$
$
1,382
984
支票存款
540
2,084
活期存款
200,635
115,872
外幣存款
84,992
105,314
定期存款
27,635
15,000
合
計
$
315,184
$
239,254
上列現金及約當現金均未限制用途或提供作為質押或保證責任之擔保。
2.公帄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資產-流動
項
目
99 年 9 月 30 日
發行公司債嵌入之選擇權價值
$
4,710
遠期外匯合約
合
98 年 9 月 30 日
$
-
計
$
4,710
158
$
158
(1) 母公司及其子公司從事遠期外匯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之目的,主要係為
規避因匯率波動所產生之風險。母公司及其子公司之財務避險策略係以
達成規避大部分市場價格或現金流量風險為目的。截至民國99年及98年9
月30日止,尚未到期之遠期外匯合約如下:
A.
民國99年9月30日:無。
B.
民國98年9月30日
金融商品
幣
別
交 割 期 間
合約金額
賣出遠期外匯 美元兌新台幣 2009.8.26~2009.10.30. 美金 400 仟元
民國99年及98年前三季從事預售遠期外匯合約所產生之淨利益分別
為47仟元及166仟元,帳列兌換利益項下。
(2) 母公司及其子公司於民國98年6月及96年9月發行之可轉換公司債所嵌入
之衍生性金融商品,請參閱附註(四)之16。
9
3.應收票據淨額
項
目
98 年 9 月 30 日
$
$
應收票據
99 年 9 月 30 日
減:備抵呆帳
淨
12,928
(
額
104)
$
5,690
(
12,824
54)
$
5,636
4.應收帳款淨額
項
目
98 年 9 月 30 日
$
$
應收帳款
99 年 9 月 30 日
減:備抵呆帳
淨
(
491,207
額
49,763)
$
429,874
(
441,444
73,746)
$
356,128
母公司及其子公司讓售應收帳款之相關資訊如下:
已預支金額
交易對象
讓售金額
已收現金額
已預支金額
年利率(%)
額
度
$ 60,229
$
22,737
$
29,063
1.37~1.59 30,000 仟元
$ 47,467
$
16,006
$
21,662
1.585~2.3 30,000 仟元
99 年前三季
中國信託銀行
98 年前三季
中國信託銀行
上述額度係循環使用。
母公司及其子公司與銀行間簽訂讓售應收帳款合約,且母公司及其子公司依
合約規定不頇承擔應收款項無法收回之風險。
讓售應收帳款保留款帳列於其他金融資產-流動項下。截至民國99年及98年9
月30日止,母公司及其子公司讓售應收帳款總額分別為60,229仟元及47,467
仟元。
5.應收關係企業款項淨額
項
目
應收帳款-關係人
99 年 9 月 30 日
$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
合
計
1,445
98 年 9 月 30 日
$
$
10
1,445
920
1,448
$
2,368
6.其他金融資產-流動
項
目
99 年 9 月 30 日
應收帳款出售保留款(註)
$
8,429
備償存款
合
98 年 9 月 30 日
$
9,799
4,815
計
$
4,500
13,244
$
14,299
註:請參閱附註(四)之4之說明。
7.存貨淨額
項
目
99 年 9 月 30 日
原物料
$
98 年 9 月 30 日
149,622
$
135,430
在製品
49,215
28,902
製成品
199,460
251,372
商品存貨
6,809
14,756
在途存貨
887
62
備抵存貨跌價損失
合
(
計
81,947)
$
(
324,046
108,205)
$
322,317
註:(1) 與存貨相關之銷貨成本金額如下:
項
目
99 年前三季
存貨轉列銷貨成本
$
837,386
加:存貨淨變現價值跌價
加:存貨報廢損失
98 年前三季
$
-
21,602
5,938
2,495
減:存貨淨變現價值回升
(
19,376)
減:存貨盤盈
(
2)
減:出售下腳沖減成本
(
1,764)
合
計
$
659,883
822,182
(
107)
$
683,873
(2) 存貨均未設質。
8.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流動
項
目
上市(櫃)公司
鴻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
99 年 9 月 30 日
數
金 額 持股比例
643,800
$ 4,494
1.596%
股
98 年 9 月 30 日
數
金 額 持股比例
643,800
$ 2,801
註:市價之計算以民國99年及98年9月30日該日之收盤價為市價。
11
1.596%
9.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99 年 9 月 30 日
項
目
股
數
金
額
98 年 9 月 30 日
持股比例
股
數
金
額
持股比例
未上市(櫃)公司
肥特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00,000
興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5,500
2.222%
500,000
5,500
2.222%
5,354
53
0.347%
-
-
智勝國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15,000
3,300
5.081%
315,000
3,300
5.081%
詮興開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816,000
29,976
12.835%
2,816,000
29,976
12.835%
正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00,000
15,017
2.016%
-
-
424,000
8,240
4.200%
400,000
8,000
1,000,000
10,000
4.880%
-
-
鈶鑫股份有限公司
綠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合
計
-
$
$ 72,033
4.200%
-
$ 46,829
註:(1) 肥特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由於該公司經營績效未如預期,經評估投
資成本已有減損可能,故於民國98年度認列減損損失5,500仟元。
(2) 智勝國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由於該公司經營績效未如預期,經評估
投資成本已有減損可能,故於民國98年度認列減損損失3,000仟元。
(3) 興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於民國96年8月辦理減資彌補虧損,減資比例
為89.29%,故於民國96年下半年度認列減損損失447仟元,且因該公
司經營績效未如預期,經評估成本已有減損可能,故於民國98年度
認列減損損失53仟元。
(4) 本合併公司於民國99年前三季以53仟元全數出售興達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股票5,354股並認列處分利益53仟元。
(5) 本合併公司所持有之上述股票投資,因無活絡市場公開報價且其公
帄價值無法可靠衡量,故以成本衡量。
10.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
(1) 本合併公司持有被投資公司之股數、金額及持股比例明細如下:
99 年 9 月 30 日
項 目
98 年 9 月 30 日
股 數
金 額
持股比例
股 數
金 額
持股比例
3,100,000
$ 24,229
15.720%
3,100,000
$ 24,027
21.280%
博科立碁股份有限公司
300,000
1,483
50.000%
300,000
3,000
50.000%
LIGITEK KOREA CO., LTD.
119,996
47
99.997%
119,996
按權益法計價
未上市(櫃)公司
真美晶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小
計
25,759
加:長期投資貸餘轉列其他負債
合
計
(
245)
99.997%
26,782
-
245
$ 25,759
$ 27,027
本合併公司對LIGITEK KOREA CO., LTD.因投資損失致長期投資產生貸餘
,已轉列其他負債,於民國99年及98年9月30日止分別為0及245仟元。
12
(2) 採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公司,其投資損益之認列明細如下:
被
投 資
公 司
LIGITEK KOREA CO., LTD.
99 年前三季
98 年前三季
認列投資
認列投資
利益(損失)
利益(損失)
$
280
$
真美晶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546)
博科立碁股份有限公司
(
911)
合
($
計
註:A.
(
833
A、C
2,413)
A、B
-
1,177)
($
備註
A、B
1,580)
上述採權益法評價之長期股權投資及其投資損益,係按同期間
未經會計師核閱之報表認列。
B.
真美晶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因持股未達50%及博科立碁股份有限公
司由於投資策略規劃,階段性雖持股50%,惟未具控制能力,故
第三季未依權益法認列投資損益(分別僅認列至民國99年及98年
上半年度)。
C.
LIGITEK KOREA CO., LTD.已於民國99年6月3日申請解散,目前
正進行清算程序,本合併公司業已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研
究發展基金會民國88年12月29日(88)基秘字第233號函釋規定,
採權益法認列投資損益至解散日止。
11.固定資產
(1) 民國99年9月30日
摘
要
成
本
累 計 折 舊
房屋及建築(註) $
747,862
機器設備
530,585
361,636
168,949
其他設備
186,923
110,034
76,889
未完工程
146,180
-
146,180
預付設備款
136,172
-
136,172
合
計
$
1,747,722
13
$
未 折 減 餘 額
$
66,273
537,943
$
$
681,589
1,209,779
(2) 民國98年9月30日
摘
要
成
土
地
$
本
24,112
累 計 折 舊
$
未 折 減 餘 額
-
$
24,112
房屋及建築
136,726
49,076
87,650
機器設備
494,230
319,003
175,227
其他設備
120,462
96,315
24,147
未完工程
463,821
-
463,821
3,625
-
3,625
預付設備款
合
計
$
1,242,976
$
464,394
$
778,582
(3) 民國99年及98年前三季固定資產利息資本化金額分別為3,025仟元及
6,573仟元。
(4) 固定資產抵質押情形請參閱附註(六)。
註:母公司興建營運總部之土地係依行政院95年10月4日第3009次院會通過之
「2015年經展願景第一階段三年衝刺計畫(2007-2009年-產業發展套案)
及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95年10月24日都字第0950004323號函送之國有
土地「四免六減半」政策向財政部國有財產局台灣北區辦事處承租臺北
縣樹林大同科技園區部份土地(樹林市大同段11-6地號),租賃期間自民
國96年9月1日至民國116年8月31日止計20年,其租金收取方式採按月計
收,租賃期間之租金前4年免收,後6年減半計收,自第11年起恢復全額
計收。
12.無形資產
項
目
土地使用權
土地使用者
99 年 9 月 30 日
$
32,710
發證機關
98 年 9 月 30 日
$
33,625
租
期
立聯公司
廣州南沙經濟技術開發區國土辦公室
2001 年 1 月至 2050 年 12 月,50 年
立基光能(昆山)公司
江蘇省昆山市政府
2006 年 7 月至 2057 年 7 月,50 年
14
13.其他資產
項
目
99 年 9 月 30 日
出租資產淨額(註 1)
$
98 年 9 月 30 日
25,730
$
-
存出保證金
7,165
4,135
未攤銷費用
15,055
20,893
8,035
6,801
8,035) (
6,801)
催收款
備抵呆帳-催收款
(
遞延所得稅資產淨額-非流動
其他(註 2)
合
計
$
19,539
4,298
9,730
9,730
77,219
$
39,056
註:(1) 本合併公司之出租資產明細如下:
標
的 物
面
積
99 年 9 月 30 日 98 年 9 月 30 日
台北縣土城市承天路 4 巷
2 之 2 號及 2 之 3 號
-土地
477.42 ㎡
-房屋及建築
705.46 ㎡
$
24,112
$
2,599
減:累計折舊
(
出租資產淨額
-
981)
$
-
25,730
$
-
(2) 母公司於民國95年以34,379仟元購入享慶公司86.028%之股份,購入
時該公司股權淨值為31,372仟元,母公司取得股東權益淨值26,989
仟元所產生溢額7,390仟元(帳列其他資產項下)。
14.短期借款
(1) 民國99年9月30日
借款性質
利率區間
信用借款 1.50%~1.65%
抵押借款
合
$
(2) 民國98年9月30日
借款性質
利率區間
信用借款 1.50%~1.80%
合
$
1.60%~5.31%
計
抵押借款
金
3.18%~5.31%
計
$
15
備
註
140,000
註1
163,621
註 1、註 2
303,621
金
$
額
額
備
註
170,000
註1
103,226
註 1、註 2
273,226
註:1. 截至民國99年及98年9月30日止,銀行承諾貸款本公司之借款額
度各為新台幣450,000仟元、人民幣2,900仟元及新台幣300,000
仟元、美金2,780仟元、人民幣2,900仟元。
2. 短期借款之擔保請參閱附註(六)。
15.公帄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負債-流動
項
目
99 年 9 月 30 日
發行公司債嵌入之選擇權價值
$
-
98 年 9 月 30 日
$
12,499
註:母公司於民國98年6月及96年9月發行之可轉換公司債所嵌入之衍生性金
融商品,請參閱附註(四)之16。
16.應付公司債
國內第二次有擔保可轉換公司債
減:應付公司債折價
小
計
國內第三次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
減:應付公司債折價
99 年 9 月 30 日 98 年 9 月 30 日
$
297,500
$
297,500
(
17,111) (
25,984)
280,389
8,800
506)
(
小
計
國內第一次私募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
減:應付公司債折價
小
計
合
計
減:一年內到期之應付公司債
一年以上之應付公司債
8,294
-
$
288,683
288,683
(
271,516
167,000
14,586)
(
152,414
130,000
6,786)
(
$
123,214
547,144
423,930)
123,214
(1) 國內第二次有擔保可轉換公司債
母公司於民國96年9月3日按票面總額3億,發行母公司國內第二次有擔保
可轉換公司債,至民國101年9月3日到期,票面利率為0。母公司於發行
時依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三十六號規定,將該轉換權與負債分離,帳列
「資本公積-認股權」。另所嵌入之贖回權與賣回權,經依據財務會計
準則公報第三十四號之規定,其與主契約債務商品之經濟特性及風險非
緊密關聯,故予以分離處理,並以其淨額帳列「公帄價值變動列入損益
之金融負債」。償還或轉換辦法如下:
16
A.
債權人得於公司債發行滿三年之前三十日起至滿三年之當日止持有
人可執行賣回權之年收益率為1.5%(複利基礎,利息補償金分別為面
額之4.57%)。
B.
本轉換公司債發行滿一個月之翌日起,至發行期間屆滿前四十日止
,若母公司普通股股票在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之收盤價格連
續三十個營業日超過當時轉換價格達50%(含)以上、或本轉換公司債
尚未轉換之債券總金額低於發行總額之10%時,母公司得於寄發一個
月期滿之「債券收回通知書」屆滿時,按債券持有期間及其債券贖
回收益率計算收回價格,以現金贖回全部債券,或得按債券收回基
準日之轉換價格,將其轉換公司債轉為母公司普通股。
C.
債權人於本轉換公司債發行之日起屆滿一個月之翌日起,至到期日
前十日止,除依法暫停過戶期間及自母公司向主管機關洽辦除息或
除權公告日前三個營業日(含)起,至權利分派基準日止及辦理減資
之減資基準日起至減資換發股票開始交易日前一日止之期間停止轉
換外,得隨時向母公司請求依當時之轉換價格轉換為母公司普通股
股票。
D.
本轉換公司債發行時轉換為每股45.25元,惟遇有母公司已發行普通
股份發生變動等情形時,轉換價格可依據發行辦法所列之公式調整
,截至目前為止,董事會已於民國99年1月8日決議調整轉換價格為
26.41元,其基準日為民國99年3月17日。
轉換價格之重設:轉換價格除依反稀釋條款調整外,另於公司債發
行滿六個月後,分別以發行期間中每年之無償配股除權基準日或配
息基準日為基準日(以孰前者為準),若當年度無辦理無償配股或配
息時,則以六月三十日為基準日,以基準日前一個營業日、三個營
業日及五個營業日母公司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術帄均數擇一者乘
以101%為計算依據(計算至新台幣分為止,以下四捨五入)。基準日
前如遇有除權或除息者,經採用以計算轉換價格之收盤價,應先設
算為除權或除息後價格;轉換價格決定後實際發行日前,如遇有除
權或除息者,應依轉換價格調整公式調整之。轉換價格之訂定模式
重新訂定轉換價格(計算至新台幣分為止,以下四捨五入,向下調整
,向上則不予調整),惟調整後轉換價格不得低於發行時轉換價格(
可因公司普通股股份總額發生變動而調整)之80%,同時應函請櫃檯
買賣中心公告重新訂定後之轉換價格。本項轉換價格重新訂定之規
定,不適用於基準日(不含)前已提出請求轉換者。符合本項轉換價
格重設之條件時,母公司應即辦理重設。
17
E.
截至民國99年9月30日止,債券持有人已行使轉換之金額計有2,500
仟元(已轉換成普通股55仟股),故流通在外之餘額為297,500仟元。
除提前贖回、買回、賣回、轉換、註銷、或法令另有規定外,到期
時母公司依本轉換公司債面額以現金一次還本。另民國99年及98年9
月30日母公司為提供作為公司債之擔保,已於兆豐銀行板橋分行定
存質押分別為311,096仟元及156,855仟元交存保證銀行。
(2) 國內第三次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
母公司於民國96年9月3日按票面總額2億5仟萬元,發行國內第三次無擔
保轉換公司債,至民國101年9月3日到期,票面利率為0。母公司於發行
時依據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三十六號規定,將該轉換權與負債分離,帳
列「資本公積-認股權」。另所嵌入之贖回權與賣回權,經依據財務會
計準則公報第三十四號之規定,其與主契約債務商品之經濟特性及風險
非緊密關聯,故予以分離處理,並以其淨額帳列「公帄價值變動列入損
益之金融負債」。償還或轉換辦法如下:
A.
債權人得於公司債發行滿三年之前三十日起至滿三年之當日止,持
有人可執行賣回權之年收益為1.75%(複利基礎,利息補償金分別為
面額5.34%)。
B.
本轉換公司債發行滿一個月之翌日起,至發行期間屆滿前四十日止
,若母公司普通股股票在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之收盤價格連
續三十個營業日超過當時轉換價格達50%(含)以上、或本轉換公司債
尚未轉換之債券總金額低於發行總額之10%時,母公司得於寄發一個
月期滿之「債券收回通知書」屆滿時,按債券持有期間及其債券贖
回收益率計算收回價格,以現金贖回全部債券,或得按債券收回基
準日之轉換價格,將其轉換公司債轉為母公司普通股。
C.
債權人於本轉換公司債發行之日起屆滿一個月之翌日起,至到期日
前十日止,除依法暫停過戶期間及自母公司向主管機關洽辦除息或
除權公告日前三個營業日(含)起,至權利分派基準日止及辦理減資
之減資基準日起至減資換發股票開始交易日前一日止之期間停止轉
換外,得隨時向母公司請求依當時之轉換價格轉換為母公司普通股
股票。
D.
本轉換公司債發行時轉換為每股45.25元,惟遇有母公司已發行普通
股份發生變動等情形時,轉換價格可依據發行辦法所列之公式調整
,截至目前為止,董事會已於民國99年1月8日決議調整轉換價格為
26.41元,其基準日為民國99年3月17日。
18
轉換價格之重設:轉換價格除依反稀釋條款調整外,另於公司債發
行滿六個月後,分別以發行期間中每年之無償配股除權基準日或配
息基準日為基準日(以孰前者為準),若當年度無辦理無償配股或配
息時,則以六月三十日為基準日,以基準日前一個營業日、三個營
業日及五個營業日母公司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術帄均數擇一者乘
以101%為計算依據(計算至新台幣分為止,以下四捨五入)。基準日
前如遇有除權或除息者,經採用以計算轉換價格之收盤價,應先設
算為除權或除息後價格;轉換價格決定後實際發行日前,如遇有除
權或除息者,應依轉換價格調整公式調整之。轉換價格之訂定模式
重新訂定轉換價格(計算至新台幣分為止,以下四捨五入,向下調整
,向上則不予調整),惟調整後轉換價格不得低於發行時轉換價格(
可因公司普通股股份總額發生變動而調整)之80%,同時應函請櫃檯
買賣中心公告重新訂定後之轉換價格。本項轉換價格重新訂定之規
定,不適用於基準日(不含)前已提出請求轉換者。符合本項轉換價
格重設之條件時,母公司應即辦理重設。
E.
截至民國99年9月30日止,債券持有人已行使轉換之金額計有8,400
仟元(已轉換成普通股194仟股)及執行賣回之金額計有157,700仟元
,發行公司自公開市場贖回註銷累計共計75,100仟元,故流通在外
之餘額為8,800仟元。
除提前贖回、買回、賣回、轉換、註銷、或法令另有規定外,到期
時母公司依本轉換公司債面額以現金一次還本。
(3) 母公司原於發行且約定將根據市價調整轉換價格之上述(1)、(2)可轉換
公司債時,將價格重設選擇權、買權及賣權合併列為交易目的金融負債
,主債務商品認列為應付公司債(含相關折溢價),不含重設條款之轉換
權認列為權益,續後按公帄價值衡量交易目的金融負債,按攤銷後成本
衡量應付公司債,並按原始認列金額衡量列為權益之轉換權。依財團法
人中華民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於民國98年1月21日發布(98)基秘字第
046號解釋函內容二規定,於轉換公司債之轉換價格重設時,頇按民國97
年11月13日(97)基秘字第331號解釋函內容四第一項第3點之規定調整,
並由於母公司於民國97年8月15日轉換價格重設,該調整數對民國97年度
稅後損益金額影響已達10,000仟元且達原決算營業收入淨額1%,故依證
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6條第1項第2款規定,追溯重編民國98年前三季合併
報表,經重編後對合併財務報表之影響列示於下:
19
98 年 9 月 30 日
重編前金額
保留盈餘-未分配盈餘
($
8,852)
重編調整數
($
66,571)
重編後金額
($
75,423)
資本公積-認股權
52,440
59,915
112,355
資本公積-庫藏股
7,846
6,656
14,502
(4) 國內第一次私募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
母公司於民國98年6月30日按票面總額1億3仟萬元,發行國內第一次私募
無擔保轉換公司債,至民國101年6月30日到期,票面利率為0。母公司於
發行時依據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三十六號及(97)基秘字331號規定約定將
根據市價調整轉換價格之轉換公司債,無論其是否具反稀釋條款,其轉
換權均不符合第三十六號公報分類為權益之條件,故此類轉換公司債並
未包含權益組成要素。另所嵌入之贖回權與賣回權,經依據財務會計準
則公報第三十四號之規定,其與主契約債務商品之經濟特性及風險非緊
密關聯,故予以分離處理,並以其淨額帳列「公帄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
金融負債」。償還或轉換辦法如下:
A.
母公司之贖回權
(A) 本債券發行滿一年後,若母公司普通股股份在櫃檯買賣中心或
證券交易所之收盤價格連續十五個營業日達當時轉換價格之百
分之一百五十時,母公司得於其後六十個營業日內,以掛號寄
發債權人一份六十日期滿之「債券收回通知書」(前述期間自
母公司發信之日起算,並以該期間屆滿日為債券收回基準日)
,並於該期間屆滿時,按本債券面額加計按年利率5%計算之利
息補償金(未滿一年者,則按日計算)為收回價格,以現金收回
全部債券。
(B) 本債券發行滿一年後,若本債券流通在外餘額低於新台幣壹仟
參佰萬元(原發行總額之10%)者,母公司得於其後六十個營業
日內,以掛號寄發債權人一份六十日期滿之「債券收回通知書
」(前述期間自母公司發信之日起算,並以該期間屆滿日為債
券收回基準日),並於該期間屆滿時,按本債券面額加計按年
利率5%計算之利息補償金(未滿一年者,則按日計算)為收回價
格,以現金收回全部債券。
(C) 本債券於發行日滿三個月起至一年內,母公司得視財務狀況,
經董事會決議通過洽尋債權人,以本債券面額加計利息補償金
(按年利率5%計算之,未滿一年者,以一年365天按實際發生日
數計算),將其所持有之本債券以現金贖回。
20
(D) 本債券發行滿一年後,母公司如依本辦法規定要求贖回者,本
債券之債權人於收回基準日前,得向母公司請求依本辦法轉換
為母公司私募普通股。
B.
債權人之賣回權
(A) 除母公司贖回或因轉換、買回、註銷等視為贖回之情形者外,
於本債券發行滿二年時,債權人得其後六十日內隨時以書面通
知母公司服務代理機構(於送達時即生效力,採郵寄者以郵戳
為憑)要求母公司以債券面額之一定比例(即發行後滿二年為債
券面額之110.25%),將其所持有之本債券以現金贖回。母公司
應於本債券發行滿二年時以掛號寄發債權人一份通知書,通知
債權人可行使本條之賣回權。
(B) 母公司普通股股份於櫃檯買賣中心下櫃或證券交易所下市或停
止交易時,債權人得以書面通知本公司服務代理機構(於送達時
即生效力,採郵寄者以郵戳為憑)要求母公司以債券面額將其所
持有之本轉換公司債以現金贖回。母公司應於上述情事發生時
以掛號寄發一份通知書,通知債權人可行使本條之賣回權。
C.
債權人得於本債券發行日起屆滿一個月之次日至到期日前十日止,
除母公司無償配股停止過戶日、現金股息停止過戶日或現金增資認
股停止過戶日前十五個營業日起,至權利分派基準日止,辦理減資
之減資基準日起至減資換發股票開始交易日前一日止及其他依法暫
停過戶期間外,得隨時向母公司請求依本辦法轉換為母公司之私募
普通股,並依本辦法第十一條、第十三條及第十五條規定辦理。
D.
發行時轉換價格訂為每股10.07元,另轉換價格之調整於可轉換公司
發行後,遇有母公司已發行普通股股數增加時,母公司應依發行辦
法所列之公式調整轉換價格。截至目前為止,董事已於民國99年1月
8日決議調整轉換價格為9.48元,基準日為民國99年3月17日。
E.
截至民國99年9月30日止,債券持有人已行使轉換之金額計有90,000
仟元(已轉換成私募普通股9,265仟股)及贖回註銷累計共計40,000仟
元,故母公司所發行國內第一次私募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已全數完
成贖回或轉換。
除提前贖回、買回、賣回、轉換、註銷、或法令另有規定外,到期
時母公司依本轉換公司債面額以現金一次還本。
F.
因本債券經轉換後換發之私募普通股,需自本債券於交付日起滿三
年後,取得櫃檯買賣中心同意函,並向證期局辦理公開發行,才可
向櫃檯買賣中心申請上櫃買賣,故母公司於民國98年6月30日發行時
21
係依照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三十四號「金融商品之會計處理準則」
第26段規定,先決定主契約公帄價值後,再以總發行金額減除此主
契約公帄價值後之差額推得應入帳之嵌入式衍生性商品之入帳金額
;但如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民國九十七年十一
月十三日(97)基秘字第331號函規定,民國98年1月1日以後發行之轉
換公司債如約定將根據市價調整轉換價格,必頇先決定具重設條款
轉換權、買權或賣權之公帄價值,再以公司債發行金額減除轉換權
公帄價值後之餘額作為主債務商品之原始帳面價值,母公司於本期
重新依上述方法核算後結果,因與原入帳方法比較後對於民國98年
度損益影響數僅為412仟元,故於民國99年6月30日依上述方法一併
調整之。
17.長期借款
(1) 民國99年9月30日
金
債權銀行
摘
要
借款期間
利率(浮動) 一年內到期
合作金庫銀行 抵押借款 99.3.1.~104.3.1.
註:A.
1.85%
$
14,733
額
一年以上到期 備註
$
228,002
註
母公司向合作金庫銀行所借之長期擔保借款250,000仟元,還款
辦法係自民國99年4月1日起以每個月為一期,共分180期,按月
本息帄均攤還1,592仟元。
B.
銀行借款之擔保品請參閱附註(六)。
(2) 民國98年9月30日:無。
18.其他負債
項
目
99 年 9 月 30 日
應計退休金負債
$
存入保證金
採權益法長期股權投資貸餘(註)
合
計
$
2,025
98 年 9 月 30 日
$
496
490
327
-
245
2,515
$
1,068
註:係對LIGITEK KOREA CO., LTD採權益法認列之虧損,致對該公司之長期
投資帳面餘額呈現負數。
22
19.股本
日期
核定股本
78.10. $
∫
10,000
∫
實收股本
$
每股面額
10,000
∫
$
10
∫
種
類
備
註
記名式普通股 設
立
∫
∫
97. 1.
1,500,000
769,830
10
〃
員工認股權及公司債轉換
97. 4.
97. 7.
1,500,000
1,500,000
763,955
755,005
10
10
〃
〃
庫藏股註銷及員工認股權轉換
庫藏股註銷
97. 9.
98.12.
1,500,000
1,500,000
835,883
865,874
10
10
〃
〃
資本公積及盈餘轉增資
員工認股權及公司債轉換
99. 1.
1,500,000
872,825
10
〃
公司債轉換
99. 3.
99. 4.
1,700,000
1,700,000
1,181,265
1,181,454
10
10
〃
〃
現金增資及公司債轉換
公司債轉換
99. 7.
1,700,000
1,228,922
10
〃
公司債轉換
註:1.母公司於民國98年6月30日發行國內第一次私募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截
至民國99年9月30日止,債券持有人已行使轉換為私募普通股9,265仟
股。依有關法令規定,前述私募股票自債券交付日起滿三年後始向主
管機關申請上櫃買賣。
2.截至外勤截止日止,本公司向經濟部商業司申請變更民國99年7月公司
債轉換普通股4,747仟股之股本登記尚在辦理當中。
20.資本公積
項
目
99 年 9 月 30 日
普通股股票溢價
$
238,211
98 年 9 月 30 日
$
27,605
庫藏股票交易
52,346
14,502
長期投資
23,113
24,220
認股權
74,392
112,355
4,788
-
其他
合
計
$
392,850
$
178,682
21.員工認購股權
(1) 員工認股權一
母公司於民國92年12月26日發行員工認股權證1,700仟單位,每一單位認
購普通股1股。給與對象包含母公司正式編制內之全職員工。認股權證之
存續期間均為十年,憑證持有人於發行屆滿二年之日起,可行使被給與
之一定比例之認股權證。股權行使價格係以民國92年上半年度會計師查
核每股淨值12.47元認購,認股權證發行後,遇有母公司普通股股份發生
變動時,認股權行使價格依發行辦法予以調整,截至民國99年9月30日止
,母公司已無流通在外之員工認股權證。
23
民國99年及98年前三季員工認股權證之相關資訊如下:
99 年前三季
98 年前三季
加權帄均行使
員工認股權證
單位(仟)
價格(元)
$
加權帄均行使
單位(仟)
期初流通在外
-
-
20
本期行使
-
-
-
本期放棄
-
-
期末流通在外
-
20
期末可行使之認股權
-
20
價格(元)
$
10
10
於民國98年前三季執行之員工認股權一,其於執行日之加權帄均股價為
10元。
(2) 員工認股權二
母公司於民國96年12月發行員工認股權證3仟單位,每一單位可認購普通
股1仟股。給與對象以母公司正式編制內之全職員工。認股權證之存續期
間均為十年,憑證持有人於發行屆滿二年之日起,可行使被給與之一定
比例之認股權證。認股權行使價格係以不低於發行日(民國96年12月27日
)普通股股票之收盤價26.85元認購,認股權證發行後,遇有母公司普通
股股份發生變動時,認股權行使價格依發行辦法予以調整。截至民國99
年9月30日止,調整後之行使價格為22.39元。
民國96年度新增發行3仟單位認股權憑證,依內含價值法認列計算,無認
列酬勞成本之金額。若採用公帄價值法依Black-Scholes評價模式認列前
述認股權酬勞成本,評價模式所採用之參數如下:
給與日股價
26.85
元
行使價格
26.85
元
預期波動率
43.79~52.00 %
預期存續期間
2~4 年
預期股利率
- %
無風險利率
2.45~2.4923 %
若母公司將給與日於民國96年12月31日(含)以前之員工認股權依財務會
計準則第三十九號公報規定衡量時,民國99年及98年前三季擬制資訊如
下:
24
99 年前三季
98 年前三季
繼續營業單位淨利(損)
$
48,865
($
14,747)
本期淨利(損)
$
48,865
($
14,747)
稅後基本每股淨利(損)(元)
$
0.44
($
0.18)
民國99年前三季員工認股權證之相關資訊如下:
99 年前三季
加權帄均行使
員工認股權證
單位(仟)
期初流通在外
3,000
本期行使
-
本期放棄
-
期末流通在外
3,000
期末可行使之認股權
1,500
價格(元)
$
26.85
22.39
截至民國99年9月30日止,流通在外之員工認股權二相關資訊如下:
99 年 9 月 30 日
行使價格
加權帄均剩餘
之範圍(元)
合約期限(年)
$
22.39
1.25
22.未分配盈餘
(1) 依母公司章程規定,年度決算如有盈餘時,依下列順序分派之:
A.
依法完納稅捐。
B.
彌補歷年累積虧損。
C.
提撥10%為法定盈餘公積。並視需要提列特別盈餘公積。
D.
董監事酬金依扣除A至C款後餘額提撥不高於百分之三。
E.
員工紅利依扣除A至C款後餘額提撥不低於百分之一。
其餘盈餘加計以前年度未分配盈餘後,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配案,
提請股東會決議後分派之。
(2) 母公司之股利政策
母公司正值產業成長階段,基於公司營運之需要暨股東權益最大化之考
量,股利分派採取剩餘股利政策,依據母公司未來之資本預算規畫,衡
量未來年度之資金需求,並綜合考量獲利狀況、財務結構及對每股盈餘
稀釋程度等因素,擬具適當之股利分派,其中現金股利之發放以當年度
25
全部股利之百分之十至百分之九十為原則。但現金股利每股若低於0.2元
,得經董事會決議,改以股票股利發放;股票股利每股若低於0.1元,得
經董事會決議,改以現金股利發放並經股東會承認後分配之。
(3) 民國99年前三季對於應付員工紅利及董監酬勞之估計係依公司章程規定
之成數及過去經驗可能發放之金額為基礎,均按稅後淨利彌補虧損及扣
除法定公積後之1%計算;估列應付員工紅利及董監酬勞均為118仟元,惟
若期後期間董事會決議之發放金額有重大變動時,該變動調整當年度費
用,至股東會決議日時,若金額仍有變動,則依會計估計變動處理,於
股東會決議年度調整入帳。
(4) 母公司於民國99年4月20日業經董事會擬議通過,並於民國99年6月17日
股東常會決議通過,為充實營運資金,故民國98年度盈餘分派不配發員
工紅利及董監酬勞,與民國98年度財務報告認列之員工紅利及董監酬勞
之差異金額為558仟元,母公司已依會計估計變動處理,調整為民國99年
前三季之損益,有關董事會通過擬議及股東會決議盈餘分派情形,請至
台灣證券交易所之「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5) 兩稅合一實施後,公司未分配盈餘逾期不分配,頇就核定所得加徵10%營
利事業所得稅,加徵後之盈餘於以後年度未分配者,不再加徵。
(6) 依修訂後所得稅法規定,股東獲配股利年度,已納之所得稅可扣抵股東
應納所得稅,茲將母公司截至民國99年及98年9月30日止兩稅合一及未分
配盈餘相關事項說明如下:
A.
股東可扣抵稅額相關資訊:
99 年 9 月 30 日 98 年 9 月 30 日
預計(實際)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餘額
$
預計(實際)盈餘分配之稅額扣抵比率
B.
26,478
33.33%
$
13,750
-
未分配盈餘相關資訊:
99 年 9 月 30 日
民國 86 年度以前
$
民國 87 年度以後
合
計
$
26
98 年 9 月 30 日
-
$
-
13,113
(
75,423)
13,113
($
75,423)
23.累積換算調整數
被投資公司
99 年 9 月 30 日
LIGITEK (SAMOA) CO., LTD.
$
52,284
LIGITEK KOREA CO., LTD.
$
40,900
970
享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合
98 年 9 月 30 日
(
計
735
5,875)
$
(
47,379
4,481)
$
37,154
24.庫藏股票
(單位:仟股)
收回原因
期初股數
本期增加
本期減少
期末股數
99 年前三季
供轉讓予員工之用
523
470
-
993
523
-
-
523
98 年前三季
供轉讓予員工之用
依據證券交易法規定,公司買回股份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十,收
回股份之總金額不得逾保留盈餘加發行股份溢價及已實現之資本公積;另買
回之股份不得質押,且於未轉讓前不得享有股東權利。
25.普通股每股盈餘
係以普通股流通在外加權帄均股數為計算基礎;未分配盈餘或資本公積轉增
資或股份分割而新增之股份,則追溯調整計算。
本合併公司之資本結構為複雜資本結構,在損益表下應分別列示基本每股盈
餘及稀釋每股盈餘。每股盈餘之計算方式如下:
(1) 基本每股盈餘:係以本期損益減除特別股股利後之餘額除以普通股加權
帄均流通在外股數計算之。
(2) 稀釋每股盈餘:其計算方式與基本每股盈餘相同,惟係假設所有具有稀
釋作用之潛在普通股均於期初即轉換為普通股,並將本期損益調整其因
轉換而產生之任何收入與費用之變動後金額計算之;所稱潛在普通股,
係指本合併公司發行之轉換公司債及員工認股權,於計算轉換公司債稀
釋作用時,係分別採用如果轉換法及庫藏股票法。
(3) 民國九十九年及九十八年前三季,本公司基本每股盈餘及稀釋每股盈餘
之計算如下:
27
A.
民國九十九年前三季
金 額 (分子)
稅 前
稅 後
基本每股盈餘:
屬於普通股股東之本期淨利
$ 62,324
$ 51,152
股 數(分母)(仟股) 追溯調整後每股盈餘(元)
追溯調整前 追溯調整後 稅 前
稅 後
具稀釋作用之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員工認股權
可轉換公司債影響數(註 1)
( 3,380) ( 3,380)
稀釋每股盈餘:
屬於普通股股東之本期淨利
加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 58,944 $ 47,772
B.
110,177
110,177
155
11,265
155
11,265
121,597
121,597
$
0.57
$
0.46
$
0.48
$
0.39
民國九十八年前三季
金 額 (分子)
稅 前
稅 後
基本每股盈餘:
屬於普通股股東之本期淨損
($ 22,527) ($ 18,310)
股 數(分母)(仟股) 追溯調整後每股盈餘(元)
追溯調整前 追溯調整後 稅 前
稅 後
具稀釋作用之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可轉換公司債影響數(註 1)
( 15,706) ( 15,706)
稀釋每股盈餘:
屬於普通股股東之本期淨損
加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 38,233) ($ 34,016)
83,065
83,065 ($
28,570
28,570
111,635
111,635 ($
0.27) ($
0.22)
0.34) ($
0.30)
註:1.可轉換公司債影響數包含應付公司債折價攤銷之利息費用及
金融負債評價損益,惟稅務申報上,公司發行可轉換公司債
,依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三十六號規定區分為負債及權益組
成要素所增加之利息費用及評價損益,不得認列,且預計不
會產生未來之應課稅金額或可減除金額,因此不致產生遞延
所得稅影響數之調整;本期依如果轉換法計算結果,僅國內
第二次有擔保可轉換公司債具稀釋作用,因此計算轉換公司
債之影響數為(3,380)仟元;上期依如果轉換法計算轉換公司
債之影響數為(15,706)仟元。
2.計算每股盈餘時,無償配股之影響列入追溯調整。
28
(五)關係人交易事項
1.
關係人之名稱及關係
關 係 人 名 稱
2.
與本公司之關係
LIGITEK KOREA CO., LTD.
本合併公司之子公司
真美晶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採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公司
博科立碁股份有限公司
採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公司
詮興開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母公司之董事長為該公司之董事
童義興
母公司之董事長
與關係人間之交易事項
(1) 進貨
99 年前三季
關 係 人 名 稱
詮興開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
$
額
98 年前三季
佔本合併公司
進貨淨額%
4,073
0.50
金
額
$
佔本合併公司
進貨淨額%
-
-
註:A.
進貨價格:與一般非關係人之交易條件無重大差異。
B.
付款條件:詮興開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為月結35天。
(2) 銷貨
99 年前三季
關 係 人 名 稱
LIGITEK KOREA CO., LTD.
金
額
$
真美晶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0.01
2,760
註:A.
B.
$
金
$
額
佔本合併公司
銷貨收入淨額%
172
0.02
0.25
1,022
0.13
-
-
24
-
738
0.07
-
-
3,616
0.33
1,218
0.15
詮興開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計
佔本合併公司
銷貨收入淨額%
118
博科立碁股份有限公司
合
98 年前三季
$
銷貨價格:皆與一般客戶比較無重大差異。
收款條件:
(A) LIGITEK KOREA CO., LTD.:
授信期間較一般客戶長約30天,其付款視資金需求狀況,
以其債權債務互抵。
(B) 真美晶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月結30天。
(C) 詮興開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月結35天。
(D) 博科立碁股份有限公司:月結45天。
29
3.
本合併公司與關係人之債權債務(均無計息)情形如下:
(1) 應收帳款
99 年 9 月 30 日
佔本合併公司
關 係 人 名 稱
金
額
金
應收帳款總額%
LIGITEK KOREA CO., LTD. $
97
0.02 $
真美晶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594
0.12
博科立碁股份有限公司
詮興開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754
0.15
合
計
$ 1,445
0.29 $
98 年 9 月 30 日
佔本合併公司
額
應收帳款總額%
174
0.04
720
0.16
26
0.01
920
0.21
(2) 其他應收款
關 係 人 名 稱
99 年 9 月 30 日
佔本合併公司
額
其他應收款總額%
-
金
LIGITEK KOREA CO., LTD. $
金
$
98 年 9 月 30 日
佔本合併公司
額
其他應收款總額%
1
-
(3) 應收往來款-逾期應收帳款轉入
A.
關 係 人 名 稱
99 年 9 月 30 日
98 年 9 月 30 日
佔本合併公司其他
佔本合併公司其他
額
金
額
應收款總額%
應收款總額%
- $
1,447
8.40
金
LIGITEK KOREA CO., LTD. $
B.
民國99年9月30日應收往來款-逾期應收帳款帳齡分佈情形:無。
C.
民國98年9月30日應收往來款-逾期應收帳款帳齡分佈情形如下:
關係人名稱
逾期 7~12 個月
LIGITEK KOREA CO., LTD.
$
576
逾期一年以上
$
871
合
$
計
1,447
註:收款條件請參閱附註(五)之2之(2)。
(4) 應付票據
關 係 人 名 稱
金
詮興開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30
99 年 9 月 30 日
佔本合併公司
額
金
應付票據總額%
293
1.29 $
98 年 9 月 30 日
佔本合併公司
額
應付票據總額%
-
(5) 應付帳款
關 係 人 名 稱
99 年 9 月 30 日
佔本合併公司
額
金
應付帳款總額%
70
0.03 $
金
詮興開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98 年 9 月 30 日
佔本合併公司
額
應付帳款總額%
-
(6) 其他應付款
關 係 人 名 稱
金
詮興開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99 年 9 月 30 日
佔本合併公司
額
其他應付款總額%
141
0.37
98 年 9 月 30 日
佔本合併公司
額
其他應付款總額%
-
金
$
(7) 預收貨款
關 係 人 名 稱
金
真美晶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4.
$
99 年 9 月 30 日
佔本合併公司
額
預收款項總額%
-
金
$
98 年 9 月 30 日
佔本合併公司
額
預收款項總額%
293
1.85
財產租賃情形
民國99年前三季合併子公司-立碁光能公司為建構太陽能發電設備,向童義
興承租位於桃園縣龍潭鄉三角林段之部分土地,並就每月發電價格收入之30%
作為租金支出,惟該地目使用無法符合主管機關之規定,故已於民國99年9月
30日終止本租賃合約。
5.
資金融通情形
本合併公司與關係人資金融通情形如下,主要係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研
究發展基金會於九十三年發佈(九三)基秘字第一六七號函,與轉投資公司因
營業活動產生之應收帳款超過正常授信期間應轉列其他應收款。
99 年前三季
關 係 人 名 稱
LIGITEK KOREA CO., LTD.
98 年前三季
最高餘額
年底餘額
最高餘額
年底餘額
$
$
$
$
531
-
2,363
1,447
註:本合併公司與關係人間之資金融通均未計息。
6.
其他
(1) 其他收入
99 年前三季
98 年前三季
佔本合併公司
關 係 人 名 稱
博科立碁股份有限公司
金
額
$
4
31
佔本合併公司
其他收入%
0.08
金
$
額
-
其他收入%
-
(2) 製造費用(加工費)
99 年前三季
98 年前三季
佔本合併公司
關 係 人 名 稱
金
詮興開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額
佔本合併公司
製造費用%
1,239
0.46
金
額
$
製造費用%
-
-
(3) 營業費用
99 年前三季
98 年前三季
佔本合併公司
關 係 人 名 稱
LIGITEK KOREA CO., LTD.
金
額
$
佔本合併公司
營業費用%
83
0.05
金
$
額
854
營業費用%
0.59
(六)抵質押之資產
本合併公司下列資產已提供作為短期借款、長期擔保借款及發行有擔保可轉換公
司債之擔保品
項
目
99 年 9 月 30 日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備償存款)
$
其他金融資產-非流動(備償存款)
4,815
98 年 9 月 30 日
$
4,500
-
1,035
其他金融資產-非流動(質押定存單)
311,096
156,855
房屋及建築
603,041
85,968
合
計
$
918,952
$
248,358
(七)重大承諾事項及或有事項
1.
本合併公司於民國99年及98年9月30日因履約保證而由廠商開立之存入保證票
分別為19,010仟元及87,900仟元。
2.
本合併公司民國99年及98年9月30日因申請銀行額度而開立之存出保證票據分
別為1,008,050仟元及1,096,924仟元。
3.
截至民國99年及98年9月30日止,本合併公司為興建位於樹林工業區之營業總
部,所訂之合約價款分別為600,311仟元及504,039仟元,截至民國99年9月30
日止,其中已完工並轉入房屋及建築之款項為538,309仟元,仍帳列未完工程
項下之金額為4,575仟元。
4.
本合併公司之立基光能(昆山)公司為興建廠房,所訂之合約價款共計131,029
仟元(折合人民幣金額為28,000仟元),截至民國99年及98年9月30日止分別已
支付117,943仟元(折合人民幣25,204仟元)及74,008仟元(折合人民幣15,682
仟元),帳列未完工程項下。
32
5.
本合併公司之享慶公司於民國99年及98年9月30日止,為轉投資之子公司享慶
光電公司提供銀行借款額度之擔保,其擔保品均為開立L/C美金450仟元。
6.
截至民國99年9月30日止,母公司為購買機器設備所訂之合約為291,913仟元
及4,263仟元,其中已支付款項為131,075仟元及204仟元,帳列預付設備款項
下。
(八)重大之災害損失:無。
(九)重大之期後事項:無。
(十)其
他
合併子公司-立碁光能公司97年度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乙案,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
理委員會金管證一字第0970045307號函核准自民國97年9月5日申報生效在案,並
於97年11月11日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一字第0970059582號函准予
調整每股發行價格,暨延長募集期限至98年1月30日。
惟鑒於近日來資本市場遭受全球經濟景氣衰退疑慮增加等負面因素影響,導致現
金增資募集狀況不如預期。綜合考量未來營運規劃及對現有股東權益之影響,立
碁光能公司撤銷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並於98年2月16日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
理委員會金管證一字第0980004126號函准予撤銷。
(十一)金融商品資訊之揭露
1.
公帄價值之資訊:
非衍生性金融商品
資 產
公帄價值與帳面價值相等之金融資產
其他金融資產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流動
存出保證金
負 債
公帄價值與帳面價值相等之金融負債
應付公司債(含一年內到期)
長期借款(含一年內到期)
存入保證金
衍生性金融商品
資 產
公帄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資產-流動
負 債
公帄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負債-流動
33
99 年 9 月 30 日
帳 面 價 值 公 帄 價 值
98 年 9 月 30 日
帳 面 價 值 公 帄 價 值
$ 799,677
324,340
72,033
4,494
7,165
$ 799,677
324,340
72,033
4,494
7,165
$
649,930
288,683
242,735
490
649,930
288,683
242,735
490
469,585
547,144
327
469,585
547,144
327
4,710
4,710
158
158
-
-
12,499
12,499
619,167
172,189
46,829
2,801
4,135
$
619,167
172,189
46,829
2,801
4,135
2.
本合併公司估計金融商品公帄價值所使用之方法及假設如下:
(1) 短期金融商品以其在資產負債表上之帳面價值估計其公帄價值,因為此
類商品到期日甚近,其帳面價值應屬估計公帄價值之合理基礎。此方法
應用於現金及約當現金、應收票據及款項、其他應收款、短期借款、應
付票據及款項、應付費用及其他應付款。
(2) 公帄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商品-流動因有活絡市場公開報價可依循
,故以市場價格為公帄價值。
(3)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因無公開之市場價格,故以帳面價值為
公帄價值。
(4) 其他金融資產及存出保證金係預估其未來收現價值與帳面價值相當,因
是以帳面價值為公帄市價。
(5) 應付公司債係以預期現金流量之折現值,以攤銷後成本估算公帄價值。
(6) 長期借款因公司帳列長期借款合約係屬約定浮動利率,因浮動利率多數
接近市場利率,故以帳面金額作為公帄價值。
(7) 公帄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負債-流動係以主辦承銷證券商提供之買
賣權價值為參數評價計得。
因部分金融商品及非金融商品無頇列示其公帄價值,是以上表所列示之
公帄價值總數並不代表本公司之總價值。
3.
本合併公司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公帄價值,以活絡市場之公開報價直接決
定者,及以評價方法估計者分別為:
公開報價決定之金額
評估方法估計之金額
99 年 9 月 30 日 98 年 9 月 30 日 99 年 9 月 30 日 98 年 9 月 30 日
非衍生性金融商品
資 產
公帄價值與帳面價值相等之金融資產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流動
-
$
-
$ 799,677
$
619,167
4,494
2,801
-
-
-
-
649,930
469,585
-
-
4,710
158
-
-
-
12,499
負 債
公帄價值與帳面價值相等之金融負債
衍生性金融商品
資 產
公帄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資產-流動
負 債
公帄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負債-流動
4.
本合併公司於民國99年及98年前三季因以評價方法估計之公帄價值變動而認
列為當期淨利益之金額分別為12,090仟元及20,024仟元。
34
5.
本合併公司民國99年及98年前三季自備供出售金融資產當期直接認列為股東
權益調整項目之金額分別為淨增加515仟元及1,120仟元及從股東權益調整項
目中扣除並列入當期損益之金額分別為40仟元及0。
6.
本合併公司民國99年及98年第三季具利率變動之公帄價值風險之金融資產分
別為315,911仟元及162,390仟元;具利率變動之現金流量風險之金融資產分
別為313,262仟元及236,186仟元。
7.
本合併公司民國99年及98年前三季非以公帄價值衡量且公帄價值變動認列損
益之金融資產,其利息收入總額分別為718仟元及1,087仟元。
8.
財務風險資訊
(1) 市場風險
本合併公司從事遠期外匯交易在規避外幣資產、負債或外幣承諾之匯率
風險,因此匯率變動產生之損益大致會與被避險項目之損益相抵銷,故
市場價格風險並不重大。
(2) 信用風險
金融資產受到本合併公司之交易對方或他方未履合約之潛在影響,其影
響包括本合併公司所從事金融商品之信用風險集中程度、組成要素、合
約金額及其他應收款。因本合併公司之交易對象均為信用良好之銀行,
預期不致產生重大信用風險。
(3) 流動性風險
本合併公司民國99年及98年9月30日從事之遠期外匯合約預期現金流出及
流入如下:
99 年 9 月 30 日
98 年 9 月 30 日
金融商品
流 出
流 入
遠期外匯合約
-
-
流
出
美金 400 仟元
流 入
$13,036
本合併公司之營運資金足以支應,故未有因無法籌措資金以履行合約義
務之流動性風險,又因遠期外匯合約之匯率已確定,不致有重大之現金
流量風險。
9.
另本合併公司民國99年及98年9月30日以評價方法估計嵌入式衍生性商品(買
回選擇權、賣回選擇權及轉換價格重設權)之公帄價值變動,而將其變動認列
為當期(損)益之金額分別為12,090仟元及19,866仟元。
35
(十二)母子公司間業務關係及重要交易往來情形
交
交易人名稱
交易往來
對
象
與交易人之關係
科
目
享慶光電(東 享慶科技股份有 曾孫公司對子公司 銷貨收入
莞)有限公司 限公司
其他應付款
廣州市番禺立 立碁電子工業股 曾孫公司對母公司 銷貨收入
聯電子有限公 份有限公司
應收帳款
司
易
金
額
往
來
情
交易條件
$122,971 按對外接單交易價
佔合併總營收或
總資產之比率
11.07%
27,740 格約 80%~90%
0.94%
352,698 (料+工+費)110%
31.74%
27,986 較一般交易條件長
約一個月付款期限
36
形
0.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