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季財務報表

金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財務報告
民國 101 年及 100 年上半年度
(股票代碼 3228)
公司地址:新竹科學工業園區新竹市力行路二之一號
六樓之一
電
話:(03)666-2866
~1~
金 麗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民國 101 年及 100 年上半年度財務報告
目
錄
項
目
頁
次
一、
封面
1
二、
目錄
2 ~ 3
三、
會計師查核報告
4 ~ 5
四、
資產負債表
6 ~ 7
五、
損益表
8
六、
股東權益變動表
9
七、
現金流量表
10
八、
財務報表附註
11 ~ 36
(一)
公司沿革
11
(二)
重要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11 ~ 15
(三)
會計變動之理由及其影響
15
(四)
重要會計科目之說明
(五)
關係人交易
27
(六)
抵(質)押之資產
27
(七)
重大承諾事項及或有事項
27
(八)
重大之災害損失
27
(九)
重大之期後事項
27
16 ~ 27
~2~
項
(十)
目
其他
次
28 ~ 30
(十一)附註揭露事項
31
1.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31
2.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31
3.大陸投資資訊
31
(十二)營運部門資訊
九、
頁
32
(十三)採用 IFRSs 相關事項
32 ~ 36
重要會計科目明細表
37 ~ 47
~3~
會計師查核報告
(101)財審報字第 12000946 號
金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鑒:
金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 101 年 6 月 30 日及民國 100 年 6 月 30 日之資產負債表,暨民
國 101 年 1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及民國 100 年 1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之損益表、股東權益變動表
及現金流量表,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上開財務報表之編製係公司管理階層之責任,本會計
師之責任則為根據查核結果對上開財務報表表示意見。
本會計師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中華民國一般公認審計準則規劃並執行
查核工作,以合理確信財務報表有無重大不實表達。此項查核工作包括以抽查方式獲取財務報
表所列金額及所揭露事項之查核證據、評估管理階層編製財務報表所採用之會計原則及所作之
重大會計估計,暨評估財務報表整體之表達。本會計師相信此項查核工作可對所表示之意見提
供合理之依據。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第一段所述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
製準則」及中華民國一般公認會計原則編製,足以允當表達金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 101 年 6
月 30 日及民國 100 年 6 月 30 日之財務狀況,暨民國 101 年 1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及民國 100 年
1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之經營成果與現金流量。
~4~
金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預計自民國 102 年 1 月 1 日起採用前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
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IFRSs)及將於民國 102 年適用之「證
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金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財務報表。金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依前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 99 年 2 月 2 日金管證審字第 0990004943 號函規定,於附
註十三所揭露採用 IFRSs 之相關資訊,其所依據之 IFRSs 規定可能有所改變,因此採用 IFRSs
之影響於實際採用時方能確定。
資
誠
聯
合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曾國華
會計師
林玉寬
前財政部證券管理委員會
核准簽證文號:(84)台財證(六)第 64706 號
(81)台財證(六)第 81020 號
中 華 民 國
~5~
1 0 1
年
8
月
1 7
日
金 麗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資 產 負 債 表
民國 101 年及 100 年 6 月 30 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資
產
101
金
附註
年
6
月 30 日
額
%
100
金
年
6
月 30 日
額
%
流動資產
1100
現金及約當現金
1120
應收票據淨額
1140
應收帳款淨額
1160
其他應收款
1190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
六
120X
存貨
四(三)
1260
預付款項
1286
遞延所得稅資產–流動
11XX
四(一)
$
四(二)
四(十三)
流動資產合計
72,486
13
7,995
$
84,282
13
1
-
-
82,092
15
117,874
18
183
-
556
-
5,000
1
10,000
1
121,412
21
127,961
19
6,611
1
6,806
1
11,233
2
10,266
2
307,012
54
357,745
54
18,623
3
18,623
3
84,896
15
84,896
13
基金及投資
1480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 四(四)
流動
固定資產
四(五)
成本
1521
房屋及建築
1561
辦公設備
1,457
-
3,260
-
1681
其他設備
89,304
16
141,730
21
175,657
31
229,886
34
11 )(
108,258 )(
16 )
15XY
成本及重估增值
15X9
減:累計折舊
1670
未完工程及預付設備款
15XX
(
65,694 )(
固定資產淨額
-
-
84
-
109,963
20
121,712
18
80,122
14
114,845
17
337
-
337
-
52,158
9
54,676
8
52,495
9
55,013
8
568,215
100
667,938
100
無形資產
1780
其他無形資產
四(六)
其他資產
1820
存出保證金
1860
遞延所得稅資產–非流動
18XX
1XXX
四(十三)
其他資產合計
資產總計
$
(續 次 頁)
~6~
$
金 麗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資 產 負 債 表
民國 101 年及 100 年 6 月 30 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負債及股東權益
101
金
附註
年
6
月 30 日
額
%
100
金
年
6
月 30 日
額
%
流動負債
2140
應付帳款
2170
應付費用
2210
14,880
3
17,465
其他應付款項
2260
預收款項
2280
其他流動負債
21XX
$
流動負債合計
$
25,027
4
3
12,246
2
4,771
1
272
-
1,165
-
1,519
-
473
-
492
-
38,754
7
39,556
6
699
-
534
-
39,453
7
40,090
6
591,017
104
591,017
88
-
-
86,086
13
2,144
-
11,775
2
61,030 )(
9)
其他負債
2810
2XXX
應計退休金負債
四(七)
負債總計
股東權益
股本
3110
四(八)
普通股股本
資本公積
3211
普通股溢價
3271
員工認股權
四(九)
四(十二)
保留盈餘
3350
四(十)
待彌補虧損
(
46,575 )(
8 )(
(
17,824 )(
3)
股東權益其他調整項目
3480
庫藏股票
3XXX
股東權益總計
四(十一)
重大承諾事項及或有事項
528,762
93
568,215
100
-
627,848
94
667,938
100
七
負債及股東權益總計
$
$
請參閱後附財務報表附註暨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曾國華、林玉寬會計師民國 101 年 8 月 17 日查核報告。
董事長:陳有諒
-
經理人:易建男
~7~
會計主管:呂世民
金 麗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損 益 表
民國 101 年及 100 年 1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每股虧損為新台幣元外)
項目
101
金
附註
年
上
半 年 度
額
%
100
金
年
上
半 年 度
額
%
營業收入
4110
銷貨收入
4190
銷貨折讓
4000
$
營業收入合計
131,028
100
-
-
131,028
100
$
137,654
(
4)
137,650
100
100
營業成本
5110
5910
銷貨成本
四(三)
(
營業毛利
49,577 )(
38 ) (
61,023 )(
44 )
81,451
62
76,627
56
營業費用
6100
推銷費用
(
15,137 )(
12 ) (
21,832 )(
16 )
6200
管理及總務費用
(
25,330 )(
19 ) (
35,079 )(
26 )
6300
研究發展費用
(
58,266 )(
44 ) (
78,697 )(
57 )
(
98,733 )(
75 ) (
135,608 )(
99 )
(
17,282 )(
13 ) (
58,981 )(
43 )
6000
6900
營業費用合計
營業淨損
營業外收入及利益
7110
利息收入
7310
7480
7100
156
-
413
1
金融資產評價利益
87
-
89
-
什項收入
57
-
109
-
300
-
611
1
營業外收入及利益合計
營業外費用及損失
7560
7500
兌換損失
營業外費用及損失合計
7900
繼續營業單位稅前淨損
8110
所得稅利益
9600
本期淨損
(
1,501 )(
1) (
2,660 )(
2)
(
1,501 )(
1) (
2,660 )(
2)
(
18,483 )(
14 ) (
61,030 )(
44 )
四(十三)
266
($
18,217 )(
稅
普通股每股虧損
前
稅
-
-
14 ) ($
後
稅
61,030 )(
前
稅
44 )
後
四(十四)
基本每股虧損
9750
本期淨損
($
0.32 )($
0.31 ) ($
1.03 )($
請參閱後附財務報表附註暨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曾國華、林玉寬會計師民國 101 年 8 月 17 日查核報告。
董事長:陳有諒
經理人:易建男
~8~
會計主管:呂世民
1.03 )
金 麗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股 東 權 益 變 動 表
民國 101 年及 100 年 1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普
100
年
上
半
年
通
股
股
本
資
本
公
積
$
591,017
$
188,204
資本公積彌補虧損
-
100 年上半年度淨損
-
-
股份基礎給付交易-員工認股權酬勞成本
-
5,577
100 年 6 月 30 日餘額
年
上
半
年
補
虧
損
庫 藏 股 票
合
$
$
(
($
95,920)
(
95,920)
-
95,920
-
61,030)
-
-
$
591,017
$
97,861
($
$
591,017
$
103,664
($
資本公積彌補虧損
-
101 年上半年度淨損
-
股份基礎給付交易-員工認股權酬勞成本
-
61,030)
(
61,030)
$
683,301
-
5,577
-
$
627,848
$
591,017
(
86,086)
-
(
(
15,434)
$
2,144
114,444) ($
17,824 )
$
562,413
86,086
-
18,217)
-
(
18,217)
-
(
15,434)
($
46,575) ($
17,824 )
-
$
請參閱後附財務報表附註暨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曾國華、林玉寬會計師民國 101 年 8 月 17 日查核報告。
董事長:陳有諒
計
度
101 年 1 月 1 日餘額
101 年 6 月 30 日餘額
彌
度
100 年 1 月 1 日餘額
101
待
經理人:易建男
~9~
會計主管:呂世民
528,762
金 麗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現 金 流 量 表
民國 101 年及 100 年 1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101 年 上 半 年 度
100 年 上 半 年 度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本期淨損
($
18,217 ) ($
(
15,434 )
61,030 )
調整項目
股份基礎給付酬勞成本(迴轉)提列數
存貨呆滯及跌價損失提列數
5,577
-
1,145
折舊費用
12,588
20,107
各項攤提
18,616
19,483
10,017
-
資產及負債科目之變動
應收票據
應收帳款
(
9,754 ) (
其他應收款
6,312 )
146
預付款項
641
189
存貨
11,867
遞延退休金成本
582
(
2,810 )
-
353
遞延所得稅資產淨變動數
(
273 )
應付帳款
(
13,098 ) (
13,854 )
應付費用
(
3,750 ) (
7,194 )
預收款項
(
191 )
其他流動負債-其他
(
74
18 ) (
應計退休金負債
7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
18 )
(
224 )
7,305 ) (
43,480 )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減少
5,000
-
購置固定資產
(
11,222 ) (
9,359 )
其他無形資產增加
(
1,882 ) (
42,320 )
(
8,104 ) (
51,679 )
(
15,409 ) (
95,159 )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減少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87,895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179,441
$
72,486
$
84,282
本期支付利息
$
-
$
-
本期支付所得稅
$
-
$
-
$
15,725
$
9,443
現金流量資訊之補充揭露
僅有部分現金支出之投資活動
購置固定資產
減:期末應付設備款
(
4,745 ) (
加:期初應付設備款
272 )
242
本期現金支出數
$
11,222
188
$
請參閱後附財務報表附註暨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曾國華、林玉寬會計師民國 101 年 8 月 17 日查核報告。
董事長:陳有諒
經理人:易建男
~10~
會計主管:呂世民
9,359
金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6 月 30 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 特 別 註 明 者 外 )
一、公司沿革
本 公 司 ( 原 名 : 金 麗 半 導 體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設 立 於 民 國 86 年 8 月 20 日 , 並 於
民 國 93 年 5 月 3 日 股 東 常 會 通 過 變 更 公 司 名 稱 為 「 金 麗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主 要 營 業 項 目 為 8 位 元 及 16 位 元 微 控 制 器 、 8 位 元 類 比 數 位 轉 換 器 、 32 位 元 微
處 理 器 、 XC 及 IA 資 訊 家 電 系 統 單 晶 片 (SoC)產 品 等 產 品 之 研 究 、 開 發 、 製 造 及
銷 售 。 截 至 民 國 101 年 6 月 30 日 止 , 本 公 司 員 工 人 數 為 98 人 。
二、重要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本財務報表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中華民國一般公認會計
原則編製。重要會計政策彙總說明如下:
(一 )外 幣 交 易
1. 外 幣 交 易 按 交 易 當 日 之 即 期 匯 率 作 為 入 帳 基 準 , 其 與 實 際 收 付 時 之 兌 換
差異,列為當年度損益。
2. 期 末 就 外 幣 貨 幣 性 資 產 或 負 債 餘 額 , 按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之 即 期 匯 率 評 價 調
整,因調整而產生之兌換差額列為當年度損益。
3. 期 末 就 外 幣 非 貨 幣 性 資 產 或 負 債 餘 額 , 屬 依 公 平 價 值 衡 量 且 變 動 列 入 損
益者,按資產負債表日之即期匯率評價調整,因調整而產生之兌換差額
列為當年度損益;屬依公平價值衡量且變動列入股東權益調整項目者,
按資產負債表日之即期匯率評價調整,因調整而產生之兌換差額,列為
股東權益調整項目;屬非依公平價值衡量者,則按交易日之歷史匯率衡
量。
(二 )資 產 負 債 區 分 流 動 及 非 流 動 之 分 類 標 準
1. 資 產 符 合 下 列 條 件 之 一 者 , 列 為 流 動 資 產 ; 資 產 不 屬 於 流 動 資 產 者 為 非
流動資產:
(1)因 營 業 所 產 生 之 資 產 , 預 期 將 於 正 常 營 業 週 期 中 變 現 、 消 耗 或 意 圖 出
售者。
(2)主 要 為 交 易 目 的 而 持 有 者 。
(3)預 期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後 十 二 個 月 內 將 變 現 者 。
(4)現 金 或 約 當 現 金 , 但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後 逾 十 二 個 月 用 以 交 換 、 清 償 負
~11~
債或受有其他限制者除外。
2. 負 債 符 合 下 列 條 件 之 一 者 , 列 為 流 動 負 債 ; 負 債 不 屬 於 流 動 負 債 者 為 非
流動負債:
(1)因 營 業 而 發 生 之 債 務 , 預 期 將 於 正 常 營 業 週 期 中 清 償 者 。
(2)主 要 為 交 易 目 的 而 發 生 者 。
(3)須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後 十 二 個 月 內 清 償 者 。
(4)不 能 無 條 件 延 期 至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後 逾 十 二 個 月 清 償 之 負 債 。
(三 )公 平 價 值 變 動 列 入 損 益 之 金 融 資 產 與 負 債
1. 屬 權 益 性 質 、 債 務 性 質 、 受 益 憑 證 及 衍 生 性 商 品 者 係 採 交 易 日 會 計 , 於
原始認列時,將金融商品以公平價值衡量。
2. 公 平 價 值 變 動 列 入 損 益 之 金 融 資 產 與 負 債 係 以 公 平 價 值 評 價 且 其 價 值 變
動列為當期損益。開放型基金係以資產負債表日該基金淨資產價值為公
平價值。
(四 )以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1. 係 採 交 易 日 會 計 , 於 原 始 認 列 時 , 將 金 融 商 品 以 公 平 價 值 衡 量 , 並 加 計
取得或發行之交易成本。
2. 以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若 有 減 損 之 客 觀 證 據 , 則 認 列 減 損 損 失 , 此 減 損
金額不予迴轉。
(五 )應 收 票 據 及 帳 款 、 其 他 應 收 款
1. 應 收 票 據 及 帳 款 係 因 出 售 商 品 或 勞 務 而 發 生 之 債 權 , 其 他 應 收 款 係 不 屬
於應收票據及帳款之其他應收款項。應收票據及帳款、其他應收款原始
認列時以公平價值衡量,續後以有效利率法之攤銷後成本減除減損後之
金額衡量。
2. 本 公 司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評 估 是 否 存 在 客 觀 證 據 , 顯 示 重 大 個 別 金 融 資 產
發生減損,以及非屬重大之個別金融資產單獨或共同發生減損。若有減
損之客觀證據,則認列減損損失。減損金額為金融資產之帳面價值與其
估計未來現金流量採原始有效利率折現之現值間之差額。若後續期間減
損金額減少,而該減少明顯與認列減損後發生之事件有關,則迴轉先前
認列之金融資產減損金額,該迴轉不應使金融資產帳面金額大於未認列
減損情況下之攤銷後成本,迴轉之金額認列為當期損益。
(六 )存 貨
存貨採永續盤存制,成本結轉按加權平均法計算。期末存貨採成本與淨變
現價值孰低衡量,比較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時,採逐項比較法。淨變現
~12~
價值係指在正常情況下之估計售價減除至完工尚需投入之成本及推銷費用
後之餘額。
(七 )固 定 資 產
1.固 定 資 產 以 取 得 成 本 為 入 帳 基 礎 , 並 將 購 建 期 間 之 有 關 利 息 資 本 化 。
2. 折 舊 按 估 計 經 濟 耐 用 年 限 , 採 直 線 法 提 列 折 舊 。 各 項 資 產 耐 用 年 數 除 房
屋 及 建 築 為 50 年 外 , 其 餘 固 定 資 產 為 2 至 5 年 。
3. 凡 支 出 效 益 及 於 以 後 各 期 之 重 大 改 良 或 大 修 支 出 列 為 資 本 支 出 , 經 常 性
維護及修理支出則列為當期費用。處分資產損益列為當期營業外收支項
下。
(八 )其 他 無 形 資 產
係取得專門技術及電腦軟體,以取得成本為入帳基礎,並按其估計經濟效
益 年 數 約 3~10 年 採 平 均 法 攤 銷 。
(九 )非 金 融 資 產 減 損
1. 本 公 司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針 對 有 減 損 跡 象 之 資 產 , 估 計 其 可 回 收 金 額 , 當
可回收金額低於其帳面價值時,則認列減損損失。可回收金額係指一項
資產之淨公平價值或其使用價值,兩者較高者。當以前年度認列資產減
損之情況不再存在時,則在以前年度提列損失金額之範圍內予以迴轉。
2. 商 譽 、 非 確 定 耐 用 年 限 無 形 資 產 及 尚 未 可 供 使 用 無 形 資 產 , 應 定 期 估 計
其可回收金額,當可回收金額低於其帳面價值時,則認列減損損失,該
減損損失於以後年度不得迴轉。
(十 )退 休 金
退休金辦法屬確定給付退休辦法者,係依據精算結果認列淨退休金成本,
淨退休金成本包括當期服務成本、利息成本、基金資產之預期報酬及未認
列過渡性淨給付義務與退休金損益之攤銷數。未認列過渡性淨給付義務按
15 年 攤 提 。 退 休 金 辦 法 屬 確 定 提 撥 退 休 辦 法 者 , 則 依 權 責 發 生 基 礎 將 應 提
撥之退休基金數額認列為當期之退休金成本。
(十 一 )所 得 稅
1. 所 得 稅 之 會 計 處 理 採 跨 期 間 與 同 期 間 之 所 得 稅 分 攤 , 以 前 年 度 溢 低 估
之所得稅,列為當期所得稅費用之調整項目。當稅法修正時,於公布
日之年度按新規定將遞延所得稅負債或資產重新計算,因而產生之遞
延所得稅負債或資產之變動影響數,列入當期繼續營業部門之所得稅
費 用 (利 益 )。
~13~
2. 因 購 置 設 備 或 技 術 、 研 究 發 展 支 出 、 人 才 培 訓 支 出 及 股 權 投 資 等 所 產
生之所得稅抵減採當期認列法處理。
3.未 分 配 盈 餘 依 所 得 稅 法 加 徵 10﹪ 營 利 事 業 所 得 稅 , 於 股 東 會 決 議 分 配
盈餘後列為當期費用。
(十 二 )庫 藏 股 票
1. 本 公 司 收 回 已 發 行 股 票 時 , 其 屬 買 回 者 , 將 所 支 付 之 成 本 列 為 股 東 權
益之減項。
2.庫 藏 股 票 轉 讓 給 員 工 之 給 與 日 在 民 國 97 年 1 月 1 日 (含 )以 後 者 , 依 財
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三十九號「股份基礎給付之會計處理準則」處理。
3. 註 銷 庫 藏 股 票 時 , 貸 記 「 庫 藏 股 票 」, 並 按 股 權 比 例 借 記 「 資 本 公 積 股 票 發 行 溢 價 」 與 「 股 本 」。 庫 藏 股 票 之 帳 面 價 值 如 高 於 面 值 與 股 票 發
行溢價之合計數時,其差額沖銷同種類庫藏股票所產生之資本公積,
如有不足再借記保留盈餘;反之,其差額貸記同種類庫藏股票交易所
產生之資本公積。
4.庫 藏 股 票 之 帳 面 價 值 係 按 加 權 平 均 法 計 算 。
(十 三 )股 份 基 礎 給 付 - 員 工 獎 酬
1.員 工 認 股 權 證 之 給 與 日 於 民 國 93 年 1 月 1 日 (含 )至 民 國 96 年 12 月 31
日 (含 )者 , 依 民 國 92 年 3 月 17 日 財 團 法 人 中 華 民 國 會 計 研 究 發 展 基
金 會 (92)基 秘 字 第 070、 071、 072 號 函 「 員 工 認 股 權 證 之 會 計 處 理 」
之規定採用內含價值法認列費用,並揭露依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三十
九號「股份基礎給付之會計處理準則」規定衡量之擬制本期淨利及每
股盈餘資訊。
2.股 份 基 礎 給 付 協 議 之 給 與 日 於 民 國 97 年 1 月 1 日 (含 )以 後 者 , 以 所 給
與權益商品之公平價值衡量所取得之員工勞務,並於既得期間認列為
薪資費用。
(十 四 )員 工 分 紅 及 董 監 酬 勞
自 民 國 97 年 1 月 1 日 起 , 本 公 司 員 工 分 紅 及 董 監 酬 勞 成 本 , 依 民 國 96
年 3 月 16 日 財 團 法 人 中 華 民 國 會 計 研 究 發 展 基 金 會 (96)基 秘 字 第 052 號
函「員工分紅及董監酬勞會計處理」之規定,於具法律義務或推定義務
且金額可合理估計時,認列為費用及負債。嗣後股東會決議實際配發金
額 與 估 列 金 額 有 差 異 時 , 則 列 為 次 年 度 之 損 益 。 另 依 民 國 97 年 3 月 31
日 財 團 法 人 中 華 民 國 會 計 研 究 發 展 基 金 會 (97)基 秘 字 第 127 號 函 「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員 工 分 紅 股 數 計 算 基 準 」, 本 公 司 以 財 務 報 告 年 度 之 次 年 度 股 東
會 決 議 日 前 一 日 之 每 股 公 平 價 值 (收 盤 價 ), 並 考 慮 除 權 除 息 影 響 後 之 金
~14~
額,計算股票紅利之股數。
(十 五 )收 入 及 成 本
收入於獲利過程大部份已完成,且已實現或可實現時認列。相關成本配
合收入於發生時承認。費用則依權責發生制於發生時認列為當期費用。
(十 六 )會 計 估 計
本公司於編製財務報表時,業已依照一般公認會計原則之規定,對財務
報表所列金額及或有事項,作必要之衡量、評估與揭露,其中包括若干
假設及估計之採用,惟該等假設及估計與實際結果可能存有差異。
(十 七 )營 運 部 門
本公司營運部門資訊與提供給營運決策者之內部管理報告採一致之方式
報導。營運決策者負責分配資源予營運部門並評估其績效。
本 公 司 依 財 務 會 計 準 則 公 報 第 四 十 一 號「 營 運 部 門 資 訊 之 揭 露 」規 定 於 財
務報表揭露部門資訊。
三、會計變動之理由及其影響
(一 )應 收 票 據 及 帳 款 、 其 他 應 收 款
本 公 司 自 民 國 100 年 1 月 1 日 起 , 採 用 新 修 訂 之 財 務 會 計 準 則 公 報 第 三 十
四 號 「 金 融 商 品 之 會 計 處 理 準 則 」, 就 應 收 票 據 及 帳 款 、 其 他 應 收 款 等 各 項
債 權 , 於 有 減 損 之 客 觀 證 據 時 認 列 減 損 (呆 帳 ) 損 失 , 此 項 會 計 原 則 變 動 對
民 國 100 年 上 半 年 度 之 淨 損 及 每 股 虧 損 並 無 重 大 影 響 。
(二 )營 運 部 門
本 公 司 自 民 國 100 年 1 月 1 日 起 , 採 用 新 發 布 之 財 務 會 計 準 則 公 報 第 四 十
一 號 「 營 運 部 門 資 訊 之 揭 露 」, 以 取 代 原 財 務 會 計 準 則 公 報 第 二 十 號 「 部 門
別 財 務 資 訊 之 揭 露 」, 本 公 司 於 首 次 適 用 時 , 並 依 公 報 規 定 重 編 前 一 年 度 之
部 門 資 訊 。 此 項 會 計 原 則 變 動 並 不 影 響 民 國 100 年 上 半 年 度 之 淨 損 及 每 股
虧損。
~15~
四、重要會計科目之說明
(一 )現 金
101年6月30日
庫 存 現 金 及 零 用 金
$
100年6月30日
326
$
357
支
票
存
款
50
50
活
定
期
期
存
存
款
款
51,110
21,000
56,175
27,700
$
72,486
$
84,282
(二 )應 收 帳 款
101年6月30日
應 收 帳 款
$
減 : 備 抵 呆 帳
(
100年6月30日
137,607
$
55,515) (
$
82,092
157,841
39,967)
$
117,874
(三 )存 貨
101年6月30日
成本
原料
$
備抵呆滯及跌價損失
帳面價值
17,282 ($
350) $
16,932
在製品
21,651 (
9)
21,642
製成品
商品存貨
85,490 (
2,217 (
4,049)
820)
81,441
1,397
$
126,640 ($
5,228) $
121,412
100年6月30日
成本
原料
$
備抵呆滯及跌價損失
7,052 ($
100) $
帳面價值
6,952
在製品
40,174 (
97)
40,077
製成品
商品存貨
84,744 (
2,897 (
5,145)
1,564)
79,599
1,333
$
134,867 ($
~16~
6,906) $
127,961
當期認列之存貨相關費損:
101年上半年度
已出售存貨成本
$
跌價損失
其他
49,752
100年上半年度
$
175) (
(
$
49,577
60,113
1,145
235)
$
61,023
(四 )以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101年6月30日
100年6月30日
非流動項目:
非上市櫃公司股票
鼎威研發股份有限公司
Kada Technology
$
Holdings Limited(註)
減:累計減損
(
合計
$
12,650
$
12,650
12,765
6,792) (
12,765
6,792)
18,623
18,623
$
註 : 該 公 司 於 民 國 101 年 3 月 30 日 將 本 公 司 持 有 之 Yoho King Limited
票 , 以 1 股 換 1 股 方 式 更 換 為 Kada Technology Holdings Limited
通 股 股 票 。 另 Kada Technology Holdings Limited 於 民 國 101 年 6
21 日 進 行 股 票 分 割 , 使 得 本 公 司 原 持 有 該 公 司 之 普 通 股 股 票 計 277
增 加 為 311,625 股 , 惟 持 股 比 例 仍 為 0.55%。
股
普
月
股
1. 本 公 司 持 有 之 標 的 因 無 活 絡 市 場 公 開 報 價 且 公 平 價 值 無 法 可 靠 衡 量 , 故
以成本衡量。
2.本 公 司 持 有 之 標 的 -鼎 威 研 發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票 , 因 其 營 運 狀 況 未
如 預 期 , 顯 示 投 資 價 值 確 已 減 損 , 故 本 公 司 分 別 於 民 國 98 年 度 及 96 年
度 認 列 $4,142 及 $2,650 之 資 產 減 損 。
(五 )固 定 資 產
資
房
辦
其
產
名
屋 及 建
公
設
他
設
稱
築
備
備
101
年
原 始 成 本
$
84,896
1,457
89,304
$
175,657
~17~
6
月
30
日
累 計 折 舊
帳 面 價 值
($
19,317) $
65,579
(
888)
569
(
45,489)
43,815
($
65,694) $
109,963
資
產
名
稱
房 屋 及 建 築
辦
公
設
備
其
他
設
備
未完工程及預付設備款
100
年
原 始 成 本
$
84,896
3,260
141,730
84
$
229,970
6
月
30
日
累 計 折 舊
帳 面 價 值
($
17,436) $
67,460
(
2,276)
984
(
88,546)
53,184
84
($
108,258) $
121,712
本 公 司 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上 半 年 度 均 無 利 息 資 本 化 之 情 形 。
(六 )其 他 無 形 資 產
專門技術及電腦軟體
101年1月1日
成本
$
(
218,301
121,471)
淨帳面價值
$
96,830
101年1月1日淨帳面價值
$
96,830
累計攤銷
本期增加-單獨取得
1,908
本期處分-成本
(
8,353)
(
8,353
18,616)
本期處分-累計攤銷
本期攤銷
101年6月30日淨帳面價值
$
80,122
$
(
211,856
131,734)
$
80,122
101年6月30日
成本
累計攤銷
淨帳面價值
~18~
專門技術及電腦軟體
100年1月1日
成本
累計攤銷
淨帳面價值
$
(
$
100年1月1日淨帳面價值
本期增加-單獨取得
本期處分-成本
本期處分-累計攤銷
本期攤銷
100年6月30日淨帳面價值
$
(
(
$
100年6月30日
成本
累計攤銷
淨帳面價值
$
(
$
232,520
140,512)
92,008
92,008
42,320
36,285)
36,285
19,483)
114,845
238,555
123,710)
114,845
(七 )退 休 金 計 劃
1. 本 公 司 依 據 「 勞 動 基 準 法 」 之 規 定 , 訂 有 確 定 給 付 之 退 休 辦 法 , 適 用 於
民 國 94 年 7 月 1 日 實 施「 勞 工 退 休 金 條 例 」前 所 有 正 式 員 工 之 服 務 年 資 ,
以及於實施「勞工退休金條例」後選擇繼續適用勞動基準法員工之後續
服務年資。員工符合退休條件者,退休金之支付係根據服務年資及退休
前 6 個 月 之 平 均 薪 資 計 算 , 15 年 以 內 (含 )之 服 務 年 資 每 滿 一 年 給 予 二 個
基 數 , 超 過 15 年 之 服 務 年 資 每 滿 一 年 給 予 一 個 基 數 , 惟 累 積 最 高 以 45
個 基 數 為 限 。 本 公 司 按 月 就 薪 資 總 額 2%提 撥 退 休 基 金 , 以 勞 工 退 休 準 備
金監督委員會之名義專戶儲存於台灣銀行信託部。
2.自 民 國 94 年 7 月 1 日 起 , 本 公 司 依 據 「 勞 工 退 休 金 條 例 」, 訂 有 確 定 提
撥之退休辦法,適用於本國籍之員工。本公司就員工選擇適用「勞工退
休 金 條 例 」 所 定 之 勞 工 退 休 金 制 度 部 分 , 每 月 按 不 低 於 薪 資 之 6%提 繳 勞
工退休金至勞保局員工個人帳戶,員工退休金之支付依員工個人之退休
金專戶及累積收益之金額採月退休金或一次退休金方式領取。
3.本 公 司 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上 半 年 度 依 上 開 退 休 金 辦 法 認 列 之 退 休 金 成
本 分 別 為 $2,815 及 $3,252。
(八 )股 本
截 至 民 國 101 年 6 月 30 日 止,本 公 司 額 定 資 本 額 為 $900,000,分 為 90,000
仟 股 (含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可 認 購 股 數 13,500 仟 股 ),實 收 資 本 額 為 $591,017,
每 股 面 額 10 元 。
~19~
(九 )資 本 公 積
依公司法規定,超過票面金額發行股票所得之溢額及受領贈與之所得之資
本公積,除得用於彌補虧損外,於公司無累積虧損時,得按股東原有股份
之比例發給新股或現金。另依證券交易法之相關規定,以上開資本公積撥
充資本時,每年以其合計數不超過實收資本額百分之十為限。公司非於盈
餘公積填補資本虧損仍有不足時,不得以資本公積補充之。
(十 )保 留 盈 餘
1. 依 公 司 章 程 規 定 , 本 公 司 分 派 每 一 會 計 年 度 盈 餘 , 除 依 法 繳 納 營 利 事
業所得稅外,應先彌補歷年度虧損,所餘盈餘應提出百分之十為法定
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資本總額時,不在此限。其餘
得由股東會依董事會之建議決定分派如下或視業務需要酌予保留:
(1)員 工 紅 利 百 分 之 八 至 百 分 之 三 十 , 實 際 分 配 額 由 董 事 會 提 議 經 股 東
會通過認定;
(2)董 監 事 酬 勞 百 分 之 三 ;
(3)其 餘 為 股 東 股 息 、 股 利 。
本 公 司 係 屬 營 運 成 長 階 段 之 高 科 技 事 業,將 考 量 公 司 所 處 環 境 及 成 長 階
段,因 應 未 來 資 金 需 求 及 長 期 財 務 規 劃,及 滿 足 股 東 對 現 金 流 入 之 需 求,
公 司 於 年 度 決 算 後 如 有 盈 餘,每 年 分 派 之 現 金 股 利 不 低 於 當 年 度 分 派 現
金及股票股利合計數的百分之十;惟實際分派比率,仍依股東會決議
之。
2.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除 彌 補 公 司 虧 損 及 按 股 東 原 有 股 份 之 比 例 發 給 新 股 或 現
金外,不得使用之,惟發給新股或現金者,以該項公積超過實收資本
額百分之二十五之部分為限。
3.本 公 司 於 民 國 100 年 6 月 24 日 股 東 會 決 議 通 過 之 民 國 99 年 度 虧 損 撥
補 案 , 以 資 本 公 積 $95,920 彌 補 虧 損 。
4.本 公 司 於 民 國 101 年 5 月 30 日 經 股 東 會 決 議 通 過 民 國 100 年 度 虧 損 撥
補 案 , 以 資 本 公 積 $86,086 彌 補 虧 損 。
5.因 本 公 司 民 國 101 年 上 半 年 度 及 100 年 上 半 年 度 為 營 運 虧 損 , 故 估 列
之 員 工 紅 利 及 董 監 酬 勞 均 為 $0 。 本 公 司 董 事 會 通 過 及 股 東 會 決 議 之 員
工分紅及董監酬勞相關資訊可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十 一 )庫 藏 股 票
1.
單 位 :仟 股
101年1月1日至6月30日
收 回 原 因
期初股數
本期增加
本期減少
供轉讓股份予員工
700
100 年 1 月 1 日 至 6 月 30 日 : 無 。
期末股數
700
本 公 司 於 民 國 100 年 8 月 31 日 經 董 事 會 決 議 買 回 庫 藏 股 票 700 仟 股 供
轉 讓 予 員 工 , 買 回 區 間 價 格 為 每 股 20 元 至 35 元 。 截 至 民 國 101 年 6
~20~
月 30 日 止 計 買 回 700 仟 股 , 買 回 金 額 為 $17,824。
2. 證 券 交 易 法 規 定 公 司 對 買 回 發 行 在 外 股 份 之 數 量 比 例 , 不 得 超 過 公 司
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十,收買股份之總金額,不得逾保留盈餘加計
發行股份溢價及已實現之資本公積金額。
3. 本 公 司 持 有 之 庫 藏 股 票 依 證 券 交 易 法 規 定 不 得 質 押 , 於 未 轉 讓 前 亦 不
得享有股東權利。
4. 依 證 券 交 易 法 規 定 , 因 供 轉 讓 股 份 予 員 工 所 買 回 之 股 份 , 應 於 買 回 之
日起三年內將其轉讓,逾期未轉讓者,視為公司未發行股份,並應辦
理變更登記銷除股份。而為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所買回股份,應
於買回之日起六個月內辦理變更登記銷除股份。
(十 二 )股 份 基 礎 給 付 -員 工 獎 酬
1.截 至 民 國 101 年 6 月 30 日 , 本 公 司 之 股 份 基 礎 給 付 交 易 如 下 :
協議之類型 給與日
員工認
股權計畫 95.08.24
(第二次)
"
95.11.10
(仟股)
給與數量
合約
期間
本期實際 估計未來
離職率 離職率
既得條件
1,600
6.33年
2年之服務
不適用
不適用
200
6.17年
"
"
"
員工認
股權計畫 96.04.27
1,300
7.67年
"
"
"
(第三次)
員工認
股權計畫 96.12.10
3,100
7.05年
"
"
"
(第四次)
員工認
股權計畫 99.04.30
3,000
5.00年
"
10%
(第五次)
員工認
股權計畫 101.04.05
3,000
5.00年
"
10%
(第六次)
註:第一次酬勞性員工認股選擇權計劃流通在外之認股選擇權已全數
執行完畢。另,第三次及第四次酬勞員工認股選擇權計畫已經全
體 持 有 員 工 同 意 放 棄 而 於 民 國 100 年 度 終 止 。
~21~
2.上 述 認 股 權 計 畫 之 詳 細 資 訊 如 下 :
101年1月1日至6月30日
認 股 選
擇 權 數量(仟股)
期初流通在外
4,261
本期給與
加權平均行
使價格(元)
數量(仟股)
加權平均行
使價格(元)
48.45
7,911
3,000
23.00
-
-
無償配股增發或
-
-
-
-
調整認股股數
-
-
-
-
本期行使
本期沒收∕放棄
$
100年1月1日至6月30日
73.74
2,909)
47.50 (
期末流通在外
4,352
31.54
7,783
73.25
期末可行使之認
股選擇權
1,307
-
4,008
87.27
(
期末已核准尚未發
行之認股選擇權
128)
$
-
103.40
-
3.截 至 民 國 101 年 6 月 30 日 , 酬 勞 性 員 工 認 股 選 擇 權 計 劃 流 通 在 外 認 股
權之履約價格區間及加權平均剩餘合約期間如下:
101年6月30日
加權平均剩
履約價格 餘合約期間
第二次員工認股權計畫
50.7元
0.5年
第三次員工認股權計畫
第四次員工認股權計畫
第五次員工認股權計畫
第六次員工認股權計畫
47.5元
23.0元
2.84年
4.77年
100年6月30日
加權平均剩
履約價格 餘合約期間
50.7元
~103.4元
141.5元
100.4元
47.5元
-
1.50年
3.50年
3.50年
3.84年
-
4.本 公 司 員 工 認 股 選 擇 權 計 劃 給 與 日 (或 修 正 日 )於 民 國 93 年 度 (含 )以 後
至 民 國 96 年 12 月 31 日 (含 )者 共 計 6,200 單 位 , 均 採 內 含 價 值 法 認 列
酬 勞 成 本 , 由 於 其 認 股 價 格 係 以 發 行 日 ( 衡 量 日 )當 日 本 公 司 普 通 股 收
盤價訂之,因此採內含價值法所計算之酬勞成本為零,若採用公平價
值法認列酬勞成本之擬制性本期淨損及每股虧損資訊如下:
~22~
101年1月1日
至 6月 30日
本期淨損
100年1月1日
至 6月 30日
報表認列之淨損
($
18,217) ($
61,030)
擬制淨損
(
18,217) (
75,340)
基本每股虧損 報表認列之每股虧損(元)
(
0.31) (
1.03)
擬制每股虧損(元)
(
0.31) (
1.27)
稀釋每股虧損 報表認列之每股虧損(元)
(
0.31) (
1.03)
擬制每股虧損(元)
(
0.31) (
1.27)
上 開 認 股 選 擇 權 計 劃 係 採 Black-Scholes 選 擇 權 評 價 模 式 估 計 認 股 選
擇權之公平價值,相關資訊如下:
給與日:
給與日:
民國95年8月24日
民國95年11月10日
預期股利率
預期價格波動性
61.11%
67.57%
無風險利率
1.88%
1.90%
預期存續期間
6.35年
6.13年
給與之認股選擇權
1,600單位
200單位
每股加權平均公平價值
39.2986元
84.9861元
給與日:
給與日:
民國96年4月27日
民國96年12月10日
預期股利率
預期價格波動性
60.70%
63.08%
無風險利率
2.24%
2.44%
預期存續期間
6.68年
7.05年
給與之認股選擇權
1,300單位
3,100單位
每股加權平均公平價值
112.35元
75.81元
5.本 公 司 員 工 認 股 選 擇 權 計 劃 給 與 日 (或 修 正 日 )於 民 國 97 年 1 月 1 日 (含 )
以 後 者 共 計 6,000 單 位 , 採 公 平 價 值 法 認 列 酬 勞 成 本 。 該 計 劃 使 用
Black-Scholes 選 擇 權 評 價 模 式 估 計 認 股 選 擇 權 之 公 平 價 值,相 關 資 訊
如下:
給與日:
民國99年4月30日
1.40%
30.66%
0.77%
3.8年
3,000單位
10.13元
預期股利率
預期價格波動性
無風險利率
預期存續期間
給與之認股選擇權
每股加權平均公平價值
~23~
給與日:
民國101年4月5日
1.40%
39.44%
1.03%
3.8年
3,000單位
23元
6.股 份 基 礎 給 付 交 易 產 生 之 費 用 如 下 :
101年1月1日
至6月30日
權益交割
現金交割
100年1月1日
至6月30日
($
15,434) $
-
5,577
-
($
15,434) $
5,577
(十 三 )所 得 稅
1.所 得 稅 費 用 及 應 退 所 得 稅
稅前淨損按法定稅率計算之所得稅
101年上半年度
100年上半年度
$
$
永久性差異之所得稅影響數
投資抵減之所得稅影響數
虧損扣抵之所得稅影響數
(
-
-
68
-
36,734
29,386
3,996) (
10,663)
稅法修正之所得稅影響數
-
-
以前年度所得稅低估數
7
-
備抵評價之所得稅影響數
(
33,079) (
所得稅(利益)費用
(
266)
-
273
-
加:遞延所得稅資產淨變動
減:以前年度所得稅低估數
扣繳稅款
應退所得稅
18,723)
(
7)
-
(
16) (
44)
($
16) ($
44)
2.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6 月 30 日 之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與 負 債 :
101年6月30日
$
51,985
遞延所得稅資產總額-流動
備抵評價金額
(
遞延所得稅資產總額-非流動
備抵評價金額
40,752) (
36,734)
$
11,233
$
10,266
$
88,632
$
117,746
(
$
~24~
100年6月30日
$
47,000
36,474) (
63,070)
52,158
54,676
$
3.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6 月 30 日 因 暫 時 性 差 異 、 投 資 抵 減 及 虧 損 扣 抵 而
產生之各遞延所得稅資產或負債科目餘額如下:
101 年 6 月 30 日
金
流動項目:
暫時性差異
備抵呆帳
存貨呆滯及跌價損失
未實現兌換損失
資產減損損失
其他
投資抵減
所 得 稅
影 響 數
額
$ 54,059
5,228
4,845
6,792
4,030
$
9,190
889
824
1,155
684
39,243
100 年 6 月 30 日
金
額
$ 38,389
6,906
8,303
6,792
51,985
( 40,752)
$ 11,233
備抵評價
所
影
$
得 稅
響 數
6,526
1,174
1,412
1,154
36,734
47,000
( 36,734)
$ 10,266
非流動項目:
暫時性差異
應計退休金負債
虧損扣抵
投資抵減
699
268,248
$
備抵評價
(
119
45,603
42,910
88,632
36,474)
$ 52,158
534
208,836
$
91
35,502
82,153
117,746
( 63,070)
$ 54,676
4.截 至 民 國 101 年 6 月 30 日 止 , 本 公 司 依 廢 止 前 促 進 產 業 升 級 條 例 之 規
定可享有之所得稅抵減明細如下:
抵
減
項
研究與發展支出
研究與發展支出
目
可抵減總額
$
39,243
42,910
尚未抵減餘額
$
39,243
42,910
最後抵減年度
民國101年
民國102年
$
82,153 $
82,153
5.截 至 民 國 101 年 6 月 30 日 止 , 本 公 司 尚 未 用 之 虧 損 扣 抵 之 有 效 期 限 為
民 國 111 年 , 其 所 得 稅 影 響 數 為 $45,603。
6. 本 公 司 產 品 符 合 新 興 重 要 策 略 性 產 業 免 徵 營 利 事 業 所 得 稅 , 可 連 續 享
受 5 年 免 徵 營 利 事 業 所 得 稅 , 免 稅 期 間 於 民 國 105 年 12 月 到 期 。
7.本 公 司 營 利 事 業 所 得 稅 結 算 申 報 , 業 經 稅 捐 稽 徵 機 關 核 定 至 民 國 98 年
度。
~25~
8.待 彌 補 虧 損 相 關 資 訊 :
101年6月30日
100年6月30日
86年度以前
87年度以後
$
(
- $
46,575) (
61,030)
合計
($
46,575) ($
61,030)
9.兩 稅 合 一 相 關 資 訊 :
101年6月30日
可扣抵稅額帳戶餘額
$
100年6月30日
855
$
101年度
預估/實際盈餘分配之稅額扣抵比率
855
100年度
-
-
(十 四 )普 通 股 每 股 虧 損
101年1月1日至6月30日
金
稅
額
後
基本每股虧損
前 稅
屬於普通股股東之
本期淨損
($ 18,483) ($18,217)
加權平均流通
在外股數(仟股)
每股虧損(元)
稅
前 稅
後
58,402 ($ 0.32) ($ 0.31)
100年1月1日至6月30日
金
稅
額
後
基本每股虧損
前 稅
屬於普通股股東之
本期淨損
($ 61,030) ($61,030)
加權平均流通
在外股數(仟股)
每股虧損(元)
稅
前 稅
後
59,102 ($ 1.03) ($ 1.03)
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上 半 年 度 , 因 計 入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之 潛 在 普 通 股 影
響後具反稀釋作用,故不列示稀釋每股虧損之計算;稀釋每股虧損金額
與基本每股虧損金額相同。
~26~
(十 八 )用 人 折 舊 及 攤 銷 費 用
本期及去年同期發生之用人、折舊及攤銷費用依其功能別彙總如下:
功能別
性質別
101年1月1日至6月30日
屬於營業 屬於營業
成本者
費用者
合計
用人費用
薪資費用
$
勞健保費用
退休金費用
其他用人費用
折舊費用
攤銷費用
-
$42,037
3,775
2,815
10,773
12,588
18,616
$42,037
3,775
2,815
10,773
12,588
18,616
100年1月1日至6月30日
屬於營業 屬於營業
成本者
費用者
合計
$
-
$46,021
4,246
3,252
10,884
20,107
19,483
$46,021
4,246
3,252
10,884
20,107
19,483
五、關係人交易
(一 )關 係 人 間 之 名 稱 關 係
無。
(二 )與 關 係 人 間 之 重 大 交 易 事 項
無。
六 、 抵 (質 )押 之 資 產
帳
資
產
項
面
目 101年6月30日
定期存款(表列「其他金融資產-流動」) $
七、重大承諾事項及或有事項
無。
八、重大之災害損失
無。
九、重大之期後事項
無。
~27~
5,000
價
值
100年6月30日 擔
$
保
用
10,000 進貨擔保質押
途
十、其他
(一 )金 融 商 品 之 公 平 價 值
101年6月30日
100年6月30日
公平價值
帳面價值
公平價值
公開報價
評價方法
決定之價值
估計之價值
帳面價值
公開報價
評價方法
決定之價值
估計之價值
非衍生性金融商品
資產
公平價值與帳面價值
相等之金融資產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商品
$
168,093
$
-
$
168,093
$
213,049
$
-
$
213,049
18,623
-
-
18,623
-
-
37,589
-
37,589
38,037
-
38,037
負債
公平價值與帳面價值
相等之金融負債
衍生性金融商品:無。
本公司估計金融商品公平價值所使用之方法及假設如下:
短期金融商品,因折現值影響不大,故以帳面價值估計其公平價值。此方法應用於現金及約當現金、應收票據及款
項 、 其 他 應 收 款 、 其 他 金 融 資 產 -流 動 、 存 出 保 證 金 、 應 付 帳 款 、 應 付 費 用 、 其 他 應 付 款 項 及 其 他 流 動 負 債 。
~28~
(二 )利 率 風 險 部 位 資 訊
本 公 司 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6 月 30 日 具 利 率 變 動 之 公 平 價 值 風 險 之 金 融 資
產 及 負 債 均 為 $0;具 利 率 變 動 之 現 金 流 量 風 險 之 金 融 資 產 分 別 為 $77,110 及
$93,875, 金 融 負 債 均 為 $0。
(三 )財 務 風 險 控 制 及 避 險 策 略
本公司採用全面風險管理與控制系統,以辨認、衡量並控制本公司所有風
險 ( 包 含 市 場 風 險 、 信 用 風 險 、 流 動 性 風 險 與 現 金 流 量 風 險 ), 使 本 公 司 之
管理階層能有效從事控制並衡量市場風險、信用風險、流動性風險與現金
流量風險。
本公司管理當局為能有效控管各種市場風險管理目標,以達到最佳化之風
險部位、維持適當流動性部位及集中管理所有市場風險,係經適當考量經
濟環境、競爭狀況及市場價值風險之影響下,為達到最佳化之風險部位、
維持適當流動性部位及集中管理所有市場風險。
(四 )重 大 財 務 風 險 資 訊
1.市 場 風 險
本 公 司 從 事 之 業 務 涉 及 若 干 非 功 能 性 貨 幣,故 受 匯 率 波 動 之 影 響,具 重 大
匯率波動影響之外幣資產及負債資訊如下:
101 年 6 月 30 日
100 年 6 月 30 日
外幣
匯率
外幣
匯率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USD 3,574仟元 29.87
USD 3,381仟元 28.71
非貨幣性項目:無。
金融負債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USD
149仟元
29.87
USD
165仟元
28.71
非貨幣性項目:無。
(1)匯 率 風 險
本公司從事之遠期外匯買賣合約因受市場匯率波動之影響,依契約價
值 變 動 之 風 險 設 定 停 損 點,將 可 能 發 生 之 損 失 控 制 在 可 預 期 之 範 圍 內,
故預期不致發生重大之市場風險。
(2)利 率 風 險 經 評 估 , 本 公 司 無 重 大 利 率 風 險 。
(3)價 格 風 險
本公司投資之權益商品,受市場價格變動之影響,惟本公司業已設置
停損點,故預期不致發生重大之市場風險。
2.信 用 風 險
(1)本 公 司 承 作 之 衍 生 性 金 融 商 品 交 易 之 對 象 , 皆 係 信 用 卓 越 之 國 際 金 融
機構,且本公司亦與多家金融機構往來交易以分散風險,故預期交易
相對人違約之可能性甚低,而最大之信用風險金額為其帳面價值。
~29~
(2)本 公 司 於 銷 售 產 品 時 , 業 已 評 估 交 易 相 對 人 之 信 用 狀 況 , 預 期 相 對 人
之信用狀況不致發生違約,故發生信用風險之可能性極小,而最大之
信用風險金額為帳面價值。
3.流 動 性 風 險
(1)本 公 司 從 事 之 遠 期 外 匯 買 賣 合 約 , 因 預 計 於 到 期 日 時 有 相 對 之 現 金 流
入及現金流出,未來之營運資金足以支應,故預期不致有重大之籌資
風險。
(2)本 公 司 投 資 之 公 平 價 值 變 動 列 入 損 益 之 金 融 資 產 均 具 有 活 絡 市 場 , 可
輕易在市場上以接近公平價值之價格迅速出售金融資產,預期不致產
生重大之流動性風險。
(3)本 公 司 投 資 之 以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均 無 活 絡 市 場 , 故 預 期 具 有 重 大
之流動性風險。
4.利 率 變 動 之 現 金 流 量 風 險
短 期 金 融 商 品 均 為 1 年 內 到 期,因 此 經 評 估 無 重 大 之 利 率 變 動 之 現 金 流 量
風險。
~30~
十一、附註揭露事項
(一) 重 大 交 易 事 項 相 關 資 訊
1.資 金 貸 與 他 人 : 無 。
2.為 他 人 背 書 保 證 : 無 。
3.期 末 持 有 有 價 證 券 情 形 :
期
持 有 之 公 司 有價證券種類 有
金麗科技(股)公司
股票
價
證
券
名
鼎威研發(股)公司普通股
有 價 證 券 發 行 人
稱 與 本 公 司 之 關 係 帳
列
科
無
股
數
目 (仟單位/仟股)
末
帳 面 金 額
持
比
股
例
市
價備
註
以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1,000
$
5,858
8.85%
不適用
融 資 產 - 非 流 動
金麗科技(股)公司
股票
Kada Technology Holdings
無
以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312
12,765
0.55%
不適用
Limited(註)
融 資 產 - 非 流 動
註 : 該 公 司 於 民 國 101 年 3 月 30 日 將 本 公 司 持 有 之 Yoho King Limited 股 票 , 以 1 股 換 1 股 方 式 更 換 為 Kada Technology Holdings Limited 普 通 股 股 票 。 另 Kada
Technology Holdings Limited 於 民 國 101 年 6 月 21 日 進 行 股 票 分 割 , 使 得 本 公 司 原 持 有 該 公 司 之 普 通 股 股 票 計 277 股 增 加 為 311,625 股 , 惟 持 股 比 例 仍 為
0.55%。
4.累 積 買 進 或 賣 出 同 一 有 價 證 券 之 金 額 達 新 台 幣 一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二 十 以 上 : 無 。
5.取 得 不 動 產 之 金 額 達 新 台 幣 一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二 十 以 上 : 無 。
6.處 分 不 動 產 之 金 額 達 新 台 幣 一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二 十 以 上 : 無 。
7.與 關 係 人 進 、 銷 貨 交 易 達 新 台 幣 一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二 十 以 上 : 無 。
8.應 收 關 係 人 款 項 達 新 台 幣 一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二 十 以 上 : 無 。
9.從 事 衍 生 性 商 品 交 易 : 無 。
(二) 轉 投 資 事 業 相 關 資 訊
無。
(三) 大 陸 投 資 資 訊
無。
~31~
十二、營運部門資訊
(一 )產 業 別 財 務 資 訊
本 公 司 僅 經 營 單 一 產 業,且 本 公 司 營 運 決 策 者 係 以 公 司 整 體 評 估 績 效 及 分
配資源,經辨認本公司僅有單一應報導部門。
(二 )部 門 資 訊 之 衡 量 :
本公司營運決策者根據財務報表評估營運部門的表現。營運部門之會計
政策皆與附註二所述之重要會計政策彙總說明相同。
(三 )部 門 損 益 、 資 產 與 負 債 之 資 訊
提供予主要營運決策者之應報導部門資訊如下:
民 國 101 年 上 半 年 度
金
額
來自外部客戶之收入
$
131,028
部門間收入
$
-
部門損益
($
部門資產
$
18,217)
568,215
民 國 100 年 上 半 年 度
金
額
來自外部客戶之收入
$
137,650
部門間收入
$
-
部門損益
($
部門資產
$
61,030)
667,938
(四 )部 門 損 益 、 資 產 與 負 債 之 調 節 資 訊 : 無 。
十 三 、 採 用 IFRSs 相 關 事 項
依前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規定,股票於證券交易
所 上 市 或 於 證 券 商 營 業 處 所 買 賣 之 公 開 發 行 股 票 公 司 , 應 自 民 國 102 年 會 計
年度開始日起,依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
解 釋 公 告 ( IFRSs) 編 製 財 務 報 告 。
本 公 司 依 金 管 會 民 國 99 年 2 月 2 日 金 管 證 審 字 第 0990004943 號 令 規 定 , 採
用 IFRSs 前 應 事 先 揭 露 資 訊 如 下 :
(一 )採 用 IFRSs 計 畫 之 重 要 內 容 及 執 行 情 形
本 公 司 業 已 成 立 專 案 小 組 , 並 訂 定 採 用 IFRSs 之 轉 換 計 畫 , 該 計 畫 係 由
本公司總經理統籌負責,該計畫之重要內容及目前執行情形說明如下:
~32~
轉換計畫之工作項目
轉換計畫之執行情形
1.成立專案小組
已完成
2.訂定採用IFRSs轉換計畫
已完成
3.完成現行會計政策與IFRSs差異之辨認
已完成
4.完成IFRSs合併個體之辨認
已完成
5.完成IFRS 1「首次採用國際會計準則」
各項豁免及選擇對公司影響之評估
已完成
6.完成資訊系統應做調整之評估
已完成
7.完成內部控制應做調整之評估
已完成
8.決定IFRSs會計政策
已完成
9.決定所選用IFRS 1「首次採用國際會計
準則」之各項豁免及選擇
已完成
10.完成編製IFRSs開帳日財務狀況表
已完成
11.完成編製IFRSs 2012年比較財務資訊
之編製
積極進行中
12.完成相關內部控制(含財務報導流程及
相關資訊系統)之調整
積極進行中
(二 )目 前 會 計 政 策 與 未 來 依 IFRSs 及 「 證 券 發 行 人 財 務 報 告 編 製 準 則 」 編 製
財務報告所使用之會計政策二者間可能產生之重大差異及影響說明
本 公 司 係 以 金 管 會 目 前 已 認 可 之 IFRSs 及 預 計 於 民 國 102 年 適 用 之 「 證
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作為會計政策重大差異評估之依據,惟本
公 司 目 前 之 評 估 結 果 , 可 能 受 未 來 金 管 會 認 可 之 IFRSs 之 新 發 布 或 修 訂
及 「 證 券 發 行 人 財 務 報 告 編 製 準 則 」 之 修 訂 影 響 , 而 與 未 來 採 用 IFRSs
所產生之會計政策實際差異及影響有所不同。
本 公 司 評 估 現 行 會 計 政 策 與 未 來 依 IFRSs 與 「 證 券 發 行 人 財 務 報 告 編 製
準則」編製財務報表所採用之會計政策二者間可能產生之重大差異,並
考量本公司依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 號「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所 選 擇 之 豁 免 項 目 ( 請 詳 附 註 十 三 ( 三 )) 之 影 響 如 下 :
~33~
1.民 國 101 年 1 月 1 日 資 產 負 債 重 大 差 異 項 目 調 節 表
我國會計準則
影響金額
27,700) $
$
87,895 ($
IFRSs
60,195
說明
(1)
現金及約當現金
無活絡市場之債劵投
27,700
27,700
(1)
資-流動
18,623
18,623
(2)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18,623 (
18,623)
(2)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12,812 (
12,812)
(4)
遞延所得稅資產-流動
遞延所得稅資產-非流
50,306
14,777
65,083
(4)
動
444,751
444,751
其他
$ 614,387 $
1,965 $ 616,352
資產總計
$
692 $
11,560 $
12,252
(3)
應計退休金負債
51,282
51,282
其他
$
51,974 $
11,560 $
63,534
負債總計
($ 114,444) ($
9,595) ($ 124,039) (3)(4)
保留盈餘
676,857
676,857
其他
$ 562,413 ($
9,595) $ 552,818
股東權益總計
調節原因說明:
(1)我 國 現 行 會 計 準 則 對 於 可 隨 時 解 約 且 不 損 及 本 金 , 期 間 超 過 三 個 月
以上之定期存款,列於現金及約當現金科目。惟依國際會計準則第
39 號「 金 融 工 具 : 認 列 與 衡 量 」規 定 , 該 存 款 因 無 活 絡 市 場 之 公 開
報價,且具有固定或可決定收取金額,可分類於放款及應收款。若
該存款之用途為支應短期資金需求而提前解約,且解約價值不致產
生重大損失者,仍得列為現金及約當現金科目。本公司因此於轉換
日 及 民 國 101 年 6 月 30 日 分 別 調 減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27,700 及
$16,000, 並 調 增 無 活 絡 市 場 之 債 劵 投 資 $27,700 及 $16,000。
(2)本 公 司 所 持 有 之 未 上 市 櫃 及 興 櫃 股 票 依 民 國 100 年 7 月 7 日 修 正 前
「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規定,係以成本衡量並帳列「以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 惟 依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39 號 「 金 融 工 具 : 認
列與衡量」規定,權益工具無活絡市場但其公允價值能可靠衡量時
(意即該權益工具之合理公允價值估計數區間之變異性並非重大,
或 於 區 間 內 各 種 估 計 數 之 機 率 能 合 理 評 估,並 用 以 估 計 公 允 價 值 ),
應 以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 本 公 司 因 此 於 轉 換 日 依 民 國 100 年 12 月 22 日
修正之「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規定,將「以成本衡量之
金 融 資 產 」 指 定 為 「 備 供 出 售 之 金 融 資 產 」, 惟 部 分 標 的 於 以 前 年
度已認列減損,且其公允價值與原帳面金額尚無重大差異,因此就
原帳面金額轉列。
(3)依 我 國 現 行 會 計 準 則 規 定 , 未 認 列 過 渡 性 淨 給 付 義 務 係 按 預 期 可 獲
得退休金給付在職員工之平均剩餘服務年限,採直線法攤銷。惟依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19 號 「 員 工 福 利 」 規 定 , 於 採 用 日 立 即 認 列 為 費
用 。 本 公 司 因 此 於 轉 換 日 及 民 國 101 年 6 月 30 日 分 別 調 增 應 計 退
休 金 負 債 $11,560 及 $11,272,並 調 減 保 留 盈 餘 $11,560 及 $11,272。
另 於 民 國 101 年 上 半 年 度 亦 分 別 調 減 退 休 金 成 本 $288 及 所 得 稅 利 益
~34~
$49。
(4)依 我 國 現 行 會 計 準 則 規 定 ,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或 負 債 係 依 其 相 關 負 債
或資 產 之分 類,而 劃分 為 流動 或 非流 動項 目,對 於遞 延 所得 稅 負債
或 資 產 未 能 歸 屬 至 財 務 報 表 所 列 之 資 產 或 負 債 者,則 按 預 期 該 遞 延
所得稅負債或資產清償或實現之期間長短劃分為流動或非流動項
目。惟依國際會計準則第 1 號「財務報表之表達」規定,企業不得
將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或 負 債 分 類 為 流 動 資 產 或 負 債。本 公 司 因 此 於 轉
換日將原分類為流動資產之遞延所得稅資產重分類為非流動項
目。
依 我 國 現 行 會 計 準 則 規 定,如 有 證 據 顯 示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之 一 部 分
或 全 部 有 百 分 之 五 十 以 上 之 機 率 不 會 實 現 時, 使 用 備 抵 評 價 科 目 以
減 少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 依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12 號 「 所 得 稅 」 規 定 ,
遞延所得稅資產僅就很有可能實現之範圍認列。
本 公 司 因 此 分 別 於 轉 換 日 及 民 國 101 年 6 月 30 日 調 減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流 動 $12,812 及 $11,233 至 非 流 動 資 產 項 下 , 並 計 算 採 用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與 我 國 現 行 會 計 準 則 產 生 差 異 影 響 遞 延 所 得 稅 影 響 數, 本
公 司 因 此 於 轉 換 日 及 民 國 101 年 6 月 30 日 分 別 調 增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1,965 及 $1,916, 並 調 增 保 留 盈 餘 $1,965 及 $1,916。
(5)上 述 採 用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與 我 國 現 行 會 計 準 則 對 民 國 101 年 上 半 年 度
損 益 之 影 響 金 額 , 業 已 包 含 在 民 國 101 年 6 月 30 日 之 保 留 盈 餘 影
響數中。
2.民 國 101 年 6 月 30 日 資 產 負 債 重 大 差 異 項 目 調 節 表
我國會計準則
影響金額
16,000) $
$
72,486 ($
現金及約當現金
無活絡市場之債劵投
資-流動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遞延所得稅資產-流動
遞延所得稅資產-非流
動
其他
資產總計
$
應計退休金負債
$
其他
負債總計
$
保留盈餘
($
其他
股東權益總計
$
調 節 原 因 請 詳 上 述 1.
IFRSs
56,486
說明
(1)
16,000
16,000
(1)
18,623 (
11,233 (
18,623
18,623)
11,233)
18,623
-
(2)
(2)
(4)
52,158
13,149
65,307
(4)
413,715
568,215
699
38,754
39,453
46,575)
575,337
528,762
1,916
11,272
11,272
9,356)
9,356)
-
~35~
$
$
$
($
($
$
$
$
($
$
413,715
570,131
11,971
(3)
38,754
50,725
55,931) (3)(4)(5)
575,337
519,406
3.民 國 101 年 上 半 年 度 損 益 重 大 差 異 項 目 調 節 表 :
我國會計準則
影響金額
IFRSs
說明
營業收入
$
131,028 $
- $
131,028
營業成本
(
49,577)
- (
49,577)
營業費用
(
98,733)
288 (
98,445)
(3)
營業淨損
(
17,282)
288 (
16,994)
營業外收益及費損
(
1,201)
- (
1,201)
稅前淨損
(
18,483)
288 (
18,195)
所得稅利益
266 (
49)
217
(3)
稅後淨損
($
18,217) $
239 ($
17,978)
(5)
調 節 原 因 請 詳 上 述 1.
(三 )本 公 司 依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1 號 「 首 次 採 用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 及 預
於 民 國 102 年 適 用 之「 證 券 發 行 人 財 務 報 告 編 製 準 則 」規 定 所 選 擇 之 豁 免
項目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成本中包含之除役負債
本 公 司 不 動 產 、 廠 房 及 設 備 選 擇 於 轉 換 日 依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37 號「 負 債
準備、或有負債及或有資產」規定衡量其除役負債。
上述 豁 免選 擇 可能 因主 管 機關 相 關法 令之 發 布、經 濟 環 境之 變 動,或 本 公 司
對各項豁免選擇之影響評估改變,而與轉換時實際選擇之各項豁免有所不
同。
~36~
金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現金及約當現金明細表
民國 101 年 6 月 30 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項
目 摘
要 金
額
現金:
庫存現金及零用金
$
326
銀行存款:
支票存款
50
活期存款-台幣
-外幣
定期存款
32,944
USD 608,158.17,折合率29.87
18,166
期間:民國94年9月6日至民國102年8月27日;
利率區間為0.93%~1.345%
21,000
$
~37~
72,486
金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應收帳款明細表
民國 101 年 6 月 30 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客
戶
一
般
客
名
稱 摘 要 金
額 備
戶:
Kada Technical Innovation Co., Ltd.
$
76,142
瞻營全電子(股)公司
24,724
卡加利實業有限公司
19,929
其
註
他
16,812
137,607
減 : 備 抵 呆 帳
(
$
~38~
55,515)
82,092
每一個別客戶餘額均未
超過本科目金額 5%。
逾一年之帳款金額
$77,990。
金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存貨明細表
民國 101 年 6 月 30 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金
項
目 摘
原
料
要 成
$
額
本 市
17,282
$
價 備
17,282
註
以淨變現價值為市價
在
製
品
21,651
24,190
〃
製
成
品
85,490
134,829
〃
貨
2,217
1,536
〃
商
品
存
126,640
減:備抵存貨跌價及呆滯損失
(
5,228)
$
121,412
~39~
$
177,837
金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固定資產成本變動明細表
民國 101 年 1 月 1 日至 101 年 6 月 30 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項
房
目 期 初 餘 額 本 期 增 加 本 期 減 少 期 末 餘 額 提供擔保或抵押 備
屋
及
建
築
$
84,896
$
-
$
-
$
84,896
無
辦
公
設
備
3,196
-
(
1,739)
1,457
無
其
他
設
備
101,796
15,725
(
28,217)
89,304
無
15,725
($
29,956)
$
189,888
$
$
(以下空白)
~40~
175,657
註
金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固定資產累計折舊變動明細表
民國 101 年 1 月 1 日至 101 年 6 月 30 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項
目 期
房 屋 及 建 築
$
初
餘
額 本
18,376
$
期
增
加 本
941
$
期
減
少 期
-
$
末
餘
額備
19,317
辦
公
設
備
2,421
206
(
1,739)
888
其
他
設
備
62,265
11,441
(
28,217)
45,489
12,588
($
29,956)
$
83,062
$
~41~
$
65,694
註
金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無形資產變動明細表
民國 101 年 1 月 1 日至 101 年 6 月 30 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項
專門技術
目 期
$
電腦軟體
初
餘
額本
72,470
$
24,360
$
96,830
期
增
加本
- ($
1,908 (
$
1,908 ($
期
攤
銷期
13,934) $
4,682)
18,616) $
(以下空白)
~42~
末
餘
額備
58,536
採直線法攤銷
21,586
採直線法攤銷
80,122
註
金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營業收入明細表
民國 101 年 1 月 1 日至 101 年 6 月 30 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項
目 數
營 業 收
量 金
額 備
入
微控制器半導體元件
817仟個
$
其他收入
110,489
20,539
131,028
減:銷貨退回及折讓
$
(以下空白)
~43~
131,028
註
金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營業成本明細表
民國 101 年 1 月 1 日至 101 年 6 月 30 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項
進銷成本
目
期初商品
減:期末商品
轉列費用
進銷成本合計
產銷成本
金
額
$
2,228
2,217)
11)
-
(
(
期初原料
加:本期進料
減:期末原料
出售原料成本
(
(
12,039
25,013
17,282)
96)
本期耗用原料
製造費用
19,674
14,147
製造成本
加:期初在製品
減:期末在製品
轉列費用
33,821
29,924
21,651)
858)
(
(
製成品成本
加:期初製成品
減:期末製成品
轉列費用
製成品報廢
生產成本合計
(
(
(
產銷成本合計
出售原料成本
出售下腳及廢料收入
營業成本總計
(
$
~44~
41,236
95,994
85,490)
406)
1,678)
49,656
49,656
96
175)
49,577
金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推銷費用明細表
民國 101 年 1 月 1 日至 101 年 6 月 30 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項
薪
各
目 摘
資
及
項
獎
攤
旅
交
其
際
他
費
金
要 金
$
額 備
4,636
提
1,314
費
981
費
971
用
7,235
$
15,137
(以下空白)
~45~
註
每一零星科目金額均未
超過本科目金額5%
金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管理及總務費用明細表
民國 101 年 1 月 1 日至 101 年 6 月 30 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項
折
薪
目 摘
舊
資
勞
其
費
及
獎
務
他
用
費
要 金
$
額 備
8,429
金
7,996
費
1,663
用
7,242
$
25,330
(以下空白)
~46~
註
每一零星科目金額均未
超過本科目金額5%
金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研究發展費用明細表
民國 101 年 1 月 1 日至 101 年 6 月 30 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項
薪
目 摘
資
及
獎
金
要 金
$
額 備
27,559
各
項
攤
提
16,871
折
舊
費
用
4,009
其
他
費
用
9,827
$
58,266
(以下空白)
~47~
註
每一零星科目金額均未
超過本科目金額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