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併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核閱報告民國102 年及

威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合併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核閱報告
民國 102 年及 101 年第一季
(股票代碼 3260)
公司地址:新北市中和區連城路 258 號 18 樓
電
話:(02)8228-0886
~1~
威 剛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民國 102 年及 101 年第一季合併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核閱報告
目
錄
項
目
頁
次
一、
封面
1
二、
目錄
2 ~ 3
三、
會計師核閱報告
4 ~ 5
四、
合併資產負債表
6 ~ 7
五、
合併綜合損益表
8
六、
合併權益變動表
9
七、
合併現金流量表
10 ~ 11
八、
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12 ~ 116
(一)
公司沿革
12
(二)
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12
(三)
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12 ~ 14
(四)
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14 ~ 30
(五)
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30 ~ 31
(六)
重要會計科目之說明
32 ~ 67
(七)
關係人交易
67 ~ 69
(八)
質押之資產
69 ~ 70
(九)
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2~
70
項
(十)
目
頁
次
重大之災害損失
70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
71
(十二)其他
71 ~ 85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86 ~ 97
(十四)營運部門資訊
98 ~ 99
(十五)首次採用 IFRSs
100 ~ 116
~3~
會計師核閱報告
(102)財審報字第 13000130 號
威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鑒:
威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 102 年 3 月 31 日、民國 101 年 12 月 31 日、民國 101
年 3 月 31 日及民國 101 年 1 月 1 日之合併資產負債表,暨民國 102 年及 101 年 1 月 1 日至 3 月
31 日之合併綜合損益表、合併權益變動表及合併現金流量表,業經本會計師核閱竣事。上開合
併財務報告之編製係公司管理階層之責任,本會計師之責任則為根據核閱結果出具報告。
除下段所述者外,本會計師係依照中華民國審計準則公報第三十六號「財務報表之核閱」
規劃並執行核閱工作。由於本會計師僅實施分析、比較與查詢,並未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
核,故無法對上開財務報告整體表示查核意見。
如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四(三)2.所述,列入上開合併財務報告之部分子公司及採用權益法之
投資,其財務報告及附註十三所揭露之相關資訊,係依據各該公司同期間自編未經會計師核閱
之財務報告所編製。該等公司民國 102 年及 101 年 3 月 31 日之資產(含採用權益法之投資)總額
分別為新台幣 3,625,528 仟元及 1,846,602 仟元,各占合併資產總額之 18.4%及 11.0%;負債總
額分別為新台幣 66,579 仟元及 59,257 仟元,占合併負債總額均為 0.6%;民國 102 年及 101 年
1 月 1 日至 3 月 31 日之綜合損益分別為新台幣 6,115 仟元及 18,570 仟元,各占合併綜合損益之
0.7%及 11.8%。
~4~
依本會計師核閱結果,除上段所述子公司及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其財務報告及附註所揭露
之相關資訊,若能取得其同期間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告而可能須作適當調整及揭露之影響外,
並未發現第一段所述合併財務報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有違反「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金
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之國際會計準則第三十四號「期中財務報導」及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一
號「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而須作修正之情事。
資
誠
聯
合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吳郁隆
會計師
林瑟凱
前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
核准簽證文號:(86)台財證(六)第 83252 號
前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核准簽證文號:金管證六字第 0960072936 號
中 華 民 國
~5~
1 0 2
年
5
月
1 3
日
威 剛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資 產 負 債 表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單位:新台幣仟元
資
1100
1110
1125
1150
1160
1170
1180
1200
1210
130X
1410
1470
11XX
1523
1546
1550
1600
1760
1780
1840
1900
15XX
1XXX
2100
2120
2150
2160
2170
2180
2200
2230
2300
21XX
產
流動資產
現金及約當現金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流動
應收票據淨額
應收票據-關係人淨額
應收帳款淨額
應收帳款-關係人淨額
其他應收款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
存貨
預付款項
其他流動資產
流動資產合計
非流動資產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流動
無活絡市場之債券投資-非流動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投資性不動產淨額
無形資產
遞延所得稅資產
其他非流動資產
非流動資產合計
資產總計
負債及權益
流動負債
短期借款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流動
應付票據
應付票據-關係人
應付帳款
應付帳款-關係人
其他應付款
當期所得稅負債
其他流動負債
流動負債合計
附註
六(一)
六(二)
六(三)
102 年 3 月 31 日
金
額
%
101 年 12 月 31 日
金
額
%
101 年 3 月 31 日
金
額
%
101 年 1 月 1 日
金
額
%
$
$
$
$
七
六(五)
六(五)及七
七
六(六)
六(七)及七
六(三)
六(四)
六(八)
六(九)及八
六(十)及八
六(十一)
六(三十)
六(十二)
$
六(十三)
六(二)
七
六(十四)
七
六(十九)
六(三十)
六(十五)(十六)
$
2,098,908
239,388
17,007
11,421
2,160,540
102,230
639,364
454
5,637,413
503,789
683,703
12,094,217
11
1
11
3
29
3
3
61
961,777
47,499
80,176
3,980,033
2,100,481
17,692
93,331
296,455
7,577,444
19,671,661
5
20
11
1
2
39
100
1,737,200
22,505
19,054
4,210,629
104,763
476,643
89,020
757,661
7,417,475
9
21
1
2
1
4
38
(續 次 頁)
~6~
$
$
1,741,573
116,359
6,413
4,786
1,896,614
267,305
483,524
499
3,955,129
615,825
643,376
9,731,403
11
1
12
1
3
24
4
4
60
885,146
45,098
37,544
2,951,953
2,092,490
18,784
145,237
323,753
6,500,005
16,231,408
6
18
13
1
2
40
100
1,244,568
39,467
19,142
3,344,484
100,938
450,868
4,733
702,605
5,906,805
8
20
1
3
4
36
$
$
1,889,398
139,308
7,768
10,603
2,307,465
276,402
343,448
384
3,900,436
1,524,992
573,637
10,973,841
11
1
14
2
2
23
9
4
66
973,661
37,894
2,252,595
2,106,927
15,339
161,563
220,316
5,768,295
16,742,136
6
13
13
1
1
34
100
431,325
42,693
13,296
2,260
3,025,021
103,732
282,602
29,725
682,688
4,613,342
2
18
1
2
4
27
$
$
1,848,972
155,735
3,482
1,134
2,465,708
170,267
393,190
397
3,267,292
917,959
601,757
9,825,893
12
1
15
1
2
21
6
4
62
1,059,407
62,187
2,308,998
2,112,062
17,418
239,410
236,897
6,036,379
15,862,272
7
15
13
2
1
38
100
38,871
6,654
2,987,752
114,659
378,389
38,820
669,012
4,234,157
19
1
3
4
27
威 剛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資 產 負 債 表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單位:新台幣仟元
負債及權益
2530
2540
2570
2600
25XX
2XXX
3110
3140
3210
3220
3260
3271
3272
3310
3320
3350
3410
3425
3500
31XX
3XXX
非流動負債
應付公司債
長期借款
遞延所得稅負債
其他非流動負債
非流動負債合計
負債總計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
股本
普通股股本
預收股本
資本公積
資本公積-發行溢價
資本公積-庫藏股票交易
資本公積-採用權益法認列關聯企業及合資股權淨值
之變動數
資本公積-員工認股權
資本公積-認股權
保留盈餘
法定盈餘公積
特別盈餘公積
未分配盈餘合計
其他權益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損益
庫藏股票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合計
權益總計
重大承諾及或有事項
重大期後事項
負債及權益總計
附註
102 年 3 月 31 日
金
額
%
101 年 12 月 31 日
金
額
%
101 年 3 月 31 日
金
額
%
101 年 1 月 1 日
金
額
%
六(十五)
六(十六)
六(三十)
六(十七)
4,170,872
198,410
35,180
4,404,462
11,821,937
21
1
22
60
3,110,511
171,150
36,350
3,318,011
9,224,816
19
1
1
21
57
921,880
4,250,000
125,950
41,097
5,338,927
9,952,269
6
25
1
32
59
916,846
3,880,000
158,347
42,820
4,998,013
9,232,170
6
24
1
31
58
六(二十)
2,257,839
1,698
12
-
2,257,839
-
14
-
2,257,839
-
13
-
2,257,839
-
14
-
3,026,971
23,161
15
-
3,026,971
23,161
19
-
2,998,155
23,161
18
-
2,998,155
23,127
19
-
403
63,955
58,366
-
403
62,612
58,366
1
-
57,463
87,182
1
55,122
87,216
1
223,419
145,211
2,445,010
1
1
13
223,419
145,211
1,774,993
1
1
11
215,980
145,211
1,494,798
1
1
9
215,980
145,211
1,207,084
1
1
8
4,860
115,549
516,718)(
7,849,724
7,849,724
- (
1
3)(
40
40
111,406)(
61,741
516,718)(
7,006,592
7,006,592
1)(
3)(
43
43
80,279)
107,075
516,718)(
6,789,867
6,789,867
六(二十一)
六(十八)
六(十五)
六(二十二)
六(二十三)
(
1
3)(
41
41
157,086
516,718)(
6,630,102
6,630,102
九
十一
$
19,671,661
100
$
16,231,408
100
$
16,742,136
100
$
15,862,272
請參閱後附合併財務報告附註暨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吳郁隆、林瑟凱會計師民國 102 年 5 月 13 日核閱報告。
董事長:陳立白
1
3)
42
42
經理人:王根旺
~7~
會計主管:李增華
100
威 剛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綜 合 損 益 表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每股盈餘為新台幣元外)
4000
5000
5900
6100
6200
6300
6000
6900
7010
7020
7050
7060
7000
7900
7950
8200
8310
8325
8500
8610
8710
9750
9850
項目
營業收入
營業成本
營業毛利
營業費用
1 0 2
附註
金
六(二十四)及七 $
六(二十八)(二
十九)及七
(
1
至
額
7,648,759
3
月
%
100
1 0 1
金
$
年
1
至
額
7,074,495
3
月
%
100
6,326,072) (
1,322,687
82) (
18
6,415,708) (
658,787
91)
9
175,979) (
260,407) (
80,815) (
517,201) (
805,486
2) (
4) (
1) (
7) (
11
137,681) (
203,603) (
58,848)
400,132) (
258,655
2)
3)
5)
4
42,274
50,176
24,407)
1
- (
29,468
97,699
23,495)
1
-
629)
67,414
872,900
199,405) (
673,495
1
12
3) (
9 $
103,672
362,327
74,613) (
287,714
1
5
1)
4
116,266
1 ($
80,279) (
1)
53,808
843,569
1 (
11 $
50,011) (
157,424
1)
2
六(二十八)(二
十九)(三十二)
及七
推銷費用
管理費用
研究發展費用
營業費用合計
營業利益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其他收入
(
(
(
(
六(二十五)(三
十二)及七
其他利益及損失
六(二十六)
財務成本
六(二十七)
(
採用權益法之關聯企業及 六(八)
合資損益之份額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稅前淨利
所得稅費用
六(三十)
(
本期淨利
$
其他綜合損益(淨額)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 六(二十三)
算之兌換差額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 六(二十三)
評價利益(損失)
本期綜合利益總額
$
淨利歸屬於:
母公司業主
$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
母公司業主
$
基本每股盈餘
基本每股盈餘合計
稀釋每股盈餘
稀釋每股盈餘合計
年
673,495
9
$
287,714
4
843,569
11
$
157,424
2
$
3.20
$
1.36
$
3.00
$
1.22
六(三十一)
六(三十一)
請參閱後附合併財務報告附註暨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吳郁隆、林瑟凱會計師民國 102 年 5 月 13 日核閱報告。
董事長:陳立白
經理人:王根旺
~8~
會計主管:李增華
威 剛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權 益 變 動 表
民國 102 年及 101 年 1 月 1 日至 3 月 31 日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單位:新台幣仟元
股
本
資
本
普通股股本
預
股
收
本
發 行 溢 價
庫 藏 股
票 交 易
$ 2,257,839
$
-
$ 2,998,155
$23,127
公
積
採用權益法
認列關聯企
業股權淨值
之 變 動 數
員 工 認
股
權
$
-
保
留
盈
餘
認 股 權
法定盈餘
公
積
特別盈餘
公
積
未分配盈餘
國外營運機
構財務報表
換算之兌換
差
額
$ 55,122
$ 87,216
$ 215,980
$ 145,211
$ 1,207,084
$
備供出售金
融資產未實
現 損 益
$
庫 藏 股 票
合
計
101 年度
101 年 1 月 1 日餘額
-
($
$ 6,630,102
-
-
-
-
-
-
-
-
-
287,714
其他綜合損益
-
-
-
-
-
-
-
-
-
-
公司債買回
-
-
-
34
-
-
34 )
-
-
-
-
-
-
-
員工認股權酬勞成本
-
-
-
-
-
2,341
-
-
-
-
-
-
-
2,341
101 年 3 月 31 日餘額
$ 2,257,839
$
-
$ 2,998,155
$23,161
$
-
$ 57,463
$ 87,182
$ 215,980
$ 145,211
$ 1,494,798
($
80,279 )
$
107,075
($
516,718 )
$ 6,789,867
$ 2,257,839
$
-
$ 3,026,971
$23,161
$
403
$ 62,612
$ 58,366
$ 223,419
$ 145,211
$ 1,774,993
($
111,406 )
$
61,741
($
516,718 )
$ 7,006,592
(
-
516,718 )
本期淨利
(
-
157,086
80,279 ) (
-
50,011 )
-
287,714
(
130,290 )
102 年度
102 年 1 月 1 日餘額
本期淨利
-
-
-
-
-
-
-
-
-
673,495
-
-
-
673,495
其他綜合損益
-
-
-
-
-
-
-
-
-
-
116,266
53,808
-
170,074
員工行使認股權
-
1,698
-
-
-
-
-
-
-
-
-
-
-
1,698
未按持股比例認列長期股權投
資
-
-
-
-
-
-
-
-
-
-
-
-
員工認股權酬勞成本
-
-
-
-
-
1,343
-
-
-
-
-
-
-
102 年 3 月 31 日餘額
$ 2,257,839
$1,698
$ 3,026,971
$23,161
403
$ 63,955
$ 58,366
$ 223,419
$ 145,211
$ 2,445,010
$
(
3,478 )
$
4,860
$
115,549
請參閱後附合併財務報告附註暨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吳郁隆、林瑟凱會計師民國 102 年 5 月 13 日核閱報告。
董事長:陳立白
經理人:王根旺
~9~
會計主管:李增華
($
516,718 )
(
3,478 )
1,343
$ 7,849,724
威 剛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現 金 流 量 表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單位:新台幣仟元
102 年
至 3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合併稅前淨利
調整項目
不影響現金流量之收益費損項目
折舊費用
各項攤提
利息費用
利息收入
壞帳回升利益
金融資產評價利益
金融負債評價(利益)損失
存貨(回升利益)跌價損失
處分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投資利益
無活絡市場之債券投資折價攤銷數
處分無活絡市場之債券投資利益
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損失
負商譽轉列其他收入數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損失(利益)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轉列費用數
其他非流動資產轉列費用數
公司債贖回損失
應付公司債折價攤銷數
員工認股權酬勞成本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
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資產
應收票據淨額
應收票據-關係人淨額
應收帳款淨額
應收帳款-關係人淨額
其他應收款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
存貨
預付款項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
應付票據
應付票據-關係人
應付帳款
應付帳款-關係人
其他應付款
其他流動負債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出
支付利息
支付所得稅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
(
(
(
(
(
(
(
(
(
(
(
(
(
(
(
(
(
(續 次 頁)
~10~
1 月 1
月 31
日
日
101 年
至 3
872,900
39,683
3,156
20,791
14,718 )
5,789 )
6,734 )
11,837 )
58,351 )
284 )
2,401 )
629
1,739 )
24
201
3,616
1,343
121,420 )
6,635 )
258,137 )
165,075
145,499 )
45
1,614,748 )
112,036
88 )
866,145
3,825
22,595
11,801
124,515 )
20,307 )
35,953 )
180,775 )
$
(
(
(
(
(
(
(
(
(
(
(
(
(
(
(
(
(
(
1 月 1
月 31
日
日
362,327
38,127
3,730
17,122
10,759 )
60 )
26,779 )
3,642
13,494
88,563 )
2,401 )
6,742 )
24 )
3,341
2
17
6,373
2,341
43,399
4,286 )
9,469 )
152,748
106,135 )
77,171
397
496,629 )
768,983 )
6,642
2,260
37,269
10,927 )
81,324 )
12,705
829,974 )
16,963 )
38,258 )
885,195 )
威 剛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現 金 流 量 表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單位:新台幣仟元
102 年
至 3
1 月 1
月 31
日
日
101 年
至 3
1 月 1
月 31
日
日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收取利息
$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增加)減少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增加
(
4,377
$
40,327 )
28,120
2,304 ) (
處分備供出售金融資產價款
處分無活絡市場之債券投資價款
9,882
42,158 )
915
164,920
-
33,436
長期股權投資變動
(
35,000 )
-
購置投資性不動產
(
7,071 )
-
購置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10,808 ) (
出售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價款
960 )
100
1,488
無形資產增加
(
其他非流動資產增加
(
1,035,058 ) (
(
1,126,021 )
151,496
短期借款增加
492,632
431,325
長期借款增加
1,100,000
370,000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流入
845 )
43,232 )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贖回公司債
-
員工行使認股權
(
398 )
1,698
其他非流動負債減少
(
-
1,170 ) (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1,723 )
1,593,160
匯率影響數
70,971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增加數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799,204
(
25,079 )
357,335
40,426
1,741,573
1,848,972
2,098,908
$
請參閱後附合併財務報告附註暨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吳郁隆、林瑟凱會計師民國 102 年 5 月 13 日核閱報告。
董事長:陳立白
經理人:王根旺
~11~
會計主管:李增華
1,889,398
威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附 註
(僅 經 核 閱 , 未 依 一 般 公 認 審 計 準 則 查 核 )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 特 別 註 明 者 外 )
一、公司沿革
(一 )威 剛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以 下 簡 稱 本 公 司 )於 民 國 90 年 5 月 依 中 華 民 國 公 司
法核准設立並開始營業。主要營業項目為電子零組件製造、電子材料批發
及製造輸出等業務。
(二 )本 公 司 股 票 自 民 國 93 年 10 月 起 在 中 華 民 國 證 券 櫃 檯 買 賣 中 心 買 賣 。
(三 )截 至 民 國 102 年 3 月 31 日 止 , 本 公 司 及 列 入 本 合 併 報 告 之 子 公 司 員 工 人 數
為 1,754 人 。
二、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本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已 於 民 國 102 年 5 月 13 日 經 董 事 會 通 過 發 布 。
三、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一 )已 採 用 金 融 監 督 管 理 委 員 會 (以 下 簡 稱 「 金 管 會 」 )認 可 之 新 發 布 、 修 正 後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影響
本年度係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故不適用。
(二 )尚 未 採 用 金 管 會 認 可 之 新 發 布 、 修 正 後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之 影 響
1.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9 號 「 金 融 工 具 : 金 融 資 產 分 類 與 衡 量 」
(1)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理 事 會 於 民 國 98 年 11 月 發 布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9 號 ,
生 效 日 為 民 國 104 年 1 月 1 日,得 提 前 適 用。此 準 則 雖 經 金 管 會 認 可 ,
惟 金 管 會 規 定 我 國 於 民 國 102 年 適 用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時 , 企 業 不 得
提 前 採 用 此 準 則,應 採 用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39 號「 金 融 工 具:認 列 與 衡
量 」 2009 年 版 本 之 規 定 。
(2)此 準 則 係 取 代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39 號 之 第 一 階 段。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9 號提出金融工具分類及衡量之新規定,且可能影響本集團金融工具
之會計處理。
~12~
(3)本 集 團 尚 未 評 估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9 號 之 整 體 影 響 , 惟 經 初 步 評 估
可能影響本集團持有分類為「備供出售金融資產」之工具,因國際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9 號 規 定 僅 於 符 合 特 定 條 件 下 之 權 益 工 具,得 指 定 將 其
公允價值變動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且於該資產除列時不得將已認列
之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轉 列 至 當 期 損 益 。 本 集 團 於 民 國 102 年 1 至 3 月 認 列
屬 權 益 工 具 之 損 益 $ 53,808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
(三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理 事 會 已 發 布 但 尚 未 經 金 管 會 認 可 之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之 影
響
1. 下 列 新 準 則 及 修 正 業 經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理 事 會 發 布 並 生 效 , 但 尚 未 經 金 管
會認可,故本集團尚未採用:
新準則或修正專案名稱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號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7號之比較揭
露對首次採用者之有限度豁免
2010 對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改善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7號
揭露-金融資產之移轉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號
嚴重高度通貨膨脹及首次採用者
固定日期之移除
國際會計準則第12號
遞延所得稅:標的資產之回收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
合併財務報表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1號
聯合協議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2號
對其他個體權益之揭露
國際會計準則第27號
單獨財務報表
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
投資關聯企業及合資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3號
公允價值衡量
國際會計準則第19號
員工給付
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
其他綜合損益項目之表達
國際財務報導解釋第20號
露天礦場於生產階段之剝除成本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7號
揭露-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互抵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號
政府貸款
2009-2011 對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之改善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11 合併財務報表、聯合協議及對其
及12號
他個體權益之揭露過渡指引
~13~
生效日
民國99年7月1日
民國100年1月1日
民國100年7月1日
民國100年7月1日
民國101年1月1日
民國102年1月1日
民國102年1月1日
民國102年1月1日
民國102年1月1日
民國102年1月1日
民國102年1月1日
民國102年1月1日
民國101年7月1日
民國102年1月1日
民國102年1月1日
民國102年1月1日
民國102年1月1日
民國102年1月1日
2. 下 列 新 準 則 及 修 正 業 經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理 事 會 發 布 , 但 尚 未 生 效 及 經 金 管
會認可,故本集團尚未採用:
新準則或修正專案名稱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
金融工具
國際會計準則第32號
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互抵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7及9號 強制生效日及過渡揭露規定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及12 投資個體
號和國際會計準則第27號
生效日
民國 104年1月1日
民國103年1月1日
民國104年1月1日
民國 103年1月1日
3. 本 集 團 現 正 評 估 上 述 新 準 則 或 修 正 之 潛 在 影 響 , 故 暫 時 無 法 合 理 估 計 對
本集團合併財務報告之影響。
四、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編製本合併財務報告所採用之主要會計政策說明如下。除另有說明外,此等政
策在所有報導期間一致地適用。
(一 )遵 循 聲 明
1. 本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係 依 據 證 券 發 行 人 財 務 報 告 編 製 準 則 與 金 管 會 認 可 之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34 號 「 期 中 財 務 報 導 」 及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1 號 「 首 次
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編製之首份合併期中財務報告。
2.編 製 民 國 101 年 1 月 1 日 資 產 負 債 表 (以 下 稱 「 初 始 資 產 負 債 表 」 )時 ,
本集團已調整依先前中華民國一般公認會計原則編製之財務報告所報導
之金額。由中華民國一般公認會計原則轉換至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
導 準 則、國 際 會 計 準 則、解 釋 及 解 釋 公 告 (以 下 簡 稱 IFRSs)如 何 影 響 本 集
團之財務狀況、財務績效及現金流量,請詳附註十五說明。
(二 )編 製 基 礎
1.除 下 列 重 要 項 目 外 , 本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係 按 歷 史 成 本 編 製 :
(1)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及 負 債 (包 括
衍 生 工 具 )。
(2)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
(3)按 退 休 基 金 資 產 加 計 未 認 列 前 期 服 務 成 本 與 未 認 列 精 算 損 失 , 減 除 未
認列精算利益與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淨額認列之確定福利負債。
~14~
2. 以 下 所 述 之 重 大 會 計 政 策 一 致 適 用 於 本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涵 蓋 之 所 有 期 間 。
包 含 為 轉 換 至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所 編 製 之 民 國 101 年 1 月 1 日 (本 集 團 轉
換 至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日 )之 初 始 資 產 負 債 表 。
3.編 製 符 合 IFRSs 之 財 務 報 告 需 要 使 用 一 些 重 要 會 計 估 計 , 在 應 用 本 集 團
的會計政策過程中亦需要管理階層運用其判斷,涉及高度判斷或複雜性
之項目,或涉及合併財務報告之重大假設及估計之項目,請詳附註五說
明。
(三 )合 併 基 礎
1.合 併 報 表 編 製 原 則
(1)本 集 團 將 所 有 子 公 司 納 入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編 製 之 個 體 。 子 公 司 指 本 集 團
有 權 主 導 其 財 務 及 營 運 政 策 之 所 有 個 體( 包 括 特 殊 目 的 個 體 ),一 般 係
直 接 或 間 接 持 有 其 超 過 50%表 決 權 之 股 份 。 在 評 估 本 集 團 是 否 控 制 另
一個體時,已考量目前可執行或可轉換潛在表決權之存在及影響。子
公司自收購日(即本集團取得控制之日)起全面合併,於喪失控制之
日起停止合併。
(2)集 團 內 公 司 間 之 交 易 、 餘 額 及 未 實 現 損 益 業 已 消 除 。 子 公 司 之 會 計 政
策已作必要之調整,與本集團採用之政策一致。
(3)對 子 公 司 持 股 之 變 動 若 未 導 致 喪 失 控 制( 與 非 控 制 權 益 之 交 易 ),係 作
為權益交易處理,亦即視為與業主間進行之交易。非控制權益之調整
金額與所支付或收取對價之公允價值間之差額係直接認列為權益。
(4)當 集 團 喪 失 對 子 公 司 之 控 制 , 對 前 子 公 司 之 剩 餘 投 資 係 按 公 允 價 值 重
新衡量,公允價值與帳面金額之差額認列為當期損益。對於先前認列
於其他綜合損益與該子公司有關之所有金額,其會計處理與本集團若
直接處分相關資產或負債之基礎相同,亦即如先前認列為其他綜合損
益之利益或損失,於處分相關資產或負債時將被重分類為損益,則當
喪失對子公司之控制時,將該利益或損失自權益重分類為損益;如於
處分相關資產時將被直接轉入保留盈餘,則將該利益或損失直接轉入
保留盈餘。
~15~
2.列 入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之 子 公 司 :
所持有股權百分比
投資公司名稱
子公司名稱
業務性質
本公司
兆興投資股份有限 一般投資業
公司
本公司
兆達科技股份有限 電子零組件及電腦
公司
週邊設備之製造
及買賣
本公司
七彩光農業生技股 農業生技業
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
九龍農業生技股份 農業生技業
有限公司
本公司
龍天農業生技股份 農業生技業
有限公司
本公司
ADATA TECHNOLOGY 電子材料、零組件
(U.S.A.) CO.,
之買賣
LTD.
本公司
ADATA
一般投資業
INTERNATIONAL
(BVI) CO.,LTD.
本公司
ADATA TECHNOLOGY 電子材料、零組件
B.V.
之買賣
本公司
ADATA TECHNOLOGY 電子零組件及電腦
(KOREA) CO.,
週邊設備之買賣
LTD.
本公司
MACHDATA
電子材料、零組件
PARTICIPACOES
之買賣
LTDA
本公司
ADATA HOLDINGS
一般投資業
CO., LTD.
ADATA HOLDINGS
ADATA TECHNOLOGY 一般投資業
CO., LTD.
HOLDINGS CO.,
LTD.
ADATA HOLDINGS
ADATA INVESTMENT 一般投資業
CO., LTD.
CO., LTD.
ADATA HOLDINGS
ADATA TECHNOLOGY 電子零組件及電腦
CO., LTD.
(INDIA) PVT.
週邊設備之買賣
LTD.
ADATA HOLDINGS
ADATA CAPITAL
一般投資業
CO., LTD.
CO., LTD.
ADATA TECHNOLOGY ADATA TECHNOLOGY 電子材料、零組件
HOLDINGS CO.,
(HK) CO., LTD.
之買賣
LTD.
~16~
民國102年 民國101年
3月31日 3月31日
備註
100
100
-
100
100
-
100
-
註1
100
-
註1
100
-
註1
100
100
-
100
100
-
100
100
-
100
100
-
100
-
註2
100
100
-
100
100
-
100
100
-
100
100
-
100
100
-
100
100
-
所持有股權百分比
投資公司名稱
子公司名稱
業務性質
ADATA TECHNOLOGY 威剛科技(蘇州)有 電子零組件及電腦
(HK) CO., LTD.
限公司
週邊設備之製造
及買賣
ADATA TECHNOLOGY 威方科技(蘇州)有 電子零組件及電腦
(HK) CO., LTD.
限公司
週邊設備之製造
及買賣
ADATA TECHNOLOGY 威剛電子(上海)貿 電子材料、零組件
(HK) CO., LTD.
易有限公司
之買賣
ADATA TECHNOLOGY 威剛科技(山東)有 電子材料、零組件
(HK) CO., LTD.
限公司
之買賣
民國102年 民國101年
3月31日 3月31日
備註
100
100
-
100
100
-
100
100
-
100
100
-
註 1:本公司於民國 101 年第四季新增投資該子公司,業已辦理變更登記完竣。
註 2:本公司於民國 101 年第三季新增投資該子公司,業已辦理變更登記完竣。
上述列入民國 102 年及 101 年第一季合併個體之子公司,除 ADATA HOLDINGS CO., LTD.、
ADATA TECHNOLOGY HOLDINGS CO., LTD.、ADATA TECHNOLOGY (HK) CO., LTD.及威剛
科技(蘇州)有限公司民國 102 年及 101 年第一季之財務報告 經本公司會計師核閱外,
餘係依各該公司同期間自編未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告 所編製。
3.未 列 入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之 子 公 司 :
無此情形。
4.子 公 司 會 計 期 間 不 同 之 調 整 及 處 理 方 式 :
無此情形。
5. 子 公 司 將 資 金 移 轉 予 母 公 司 之 能 力 受 有 重 大 限 制 者 , 該 限 制 之 本 質 與 程
度:
無此情形。
(四 )外 幣 換 算
本集團內每一個體之財務報告所列之項目,均係以該個體營運所處主要經
濟環境之貨幣(即功能性貨幣)衡量。本合併財務報告係以本公司之功能
性貨幣「新台幣」作為表達貨幣列報。
1.外 幣 交 易 及 餘 額
(1)外 幣 交 易 採 用 交 易 日 或 衡 量 日 之 即 期 匯 率 換 算 為 功 能 性 貨 幣 , 換 算 此
等交易產生之換算差額認列為當期損益。
~17~
(2)外 幣 貨 幣 性 資 產 及 負 債 餘 額 , 按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之 即 期 匯 率 評 價 調 整 ,
因 調 整 而 產 生 之 換 算 差 額 認 列 為 當 期 損 益,帳 列「 其 他 利 益 及 損 失 」。
(3)外 幣 非 貨 幣 性 資 產 及 負 債 餘 額 之 換 算 差 額 為 公 允 價 值 損 益 之 一 部 分 。
屬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者,按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之 即 期 匯 率 評 價 調 整,
因調整而產生之兌換差額認列為當期損益;屬透過綜合損益按公允價
值衡量者,按資產負債表日之即期匯率評價調整,因調整而產生之兌
換差額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項目;屬非按公允價值衡量者,則按初始
交易日之歷史匯率衡量。
2.國 外 營 運 機 構 之 換 算
(1)功 能 性 貨 幣 與 表 達 貨 幣 不 同 之 所 有 集 團 個 體 , 其 經 營 結 果 和 財 務 狀 況
以下列方式換算為表達貨幣:
A.表 達 於 每 一 資 產 負 債 表 之 資 產 及 負 債 係 以 該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即 期 匯 率
換算;
B.表 達 於 每 一 綜 合 損 益 表 之 收 益 及 費 損 係 以 當 期 平 均 匯 率 換 算 ; 及
C.所 有 因 換 算 而 產 生 之 兌 換 差 額 認 列 為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
(2)國 外 營 運 機 構 之 淨 投 資 、 長 期 投 資 性 質 之 借 款 及 其 他 指 定 作 為 該 等 投
資避險之貨幣工具之換算差額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
(3)當 部 分 處 分 或 出 售 國 外 營 運 機 構 時 , 將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項 下 之 兌 換 差
額按比例重分類於當期損益作為出售利益或損失之一部分。
(五 )資 產 負 債 區 分 流 動 及 非 流 動 之 分 類 標 準
1.資 產 符 合 下 列 條 件 之 一 者 , 分 類 為 流 動 資 產 :
(1)預 期 將 於 正 常 營 業 週 期 中 實 現 該 資 產 , 或 意 圖 將 其 出 售 或 消 耗 者 。
(2)主 要 為 交 易 目 的 而 持 有 者 。
(3)預 期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後 十 二 個 月 內 實 現 者 。
(4)現 金 或 約 當 現 金 , 但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後 至 少 十 二 個 月 交 換 或 用 以 清 償
負債受到限制者除外。
本集團將所有不符合上述條件之資產分類為非流動。
2.負 債 符 合 下 列 條 件 之 一 者 , 分 類 為 流 動 負 債 :
(1)預 期 將 於 正 常 營 業 週 期 中 清 償 者 。
(2)主 要 為 交 易 目 的 而 持 有 者 。
(3)預 期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後 十 二 個 月 內 到 期 清 償 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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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不 能 無 條 件 將 清 償 期 限 遞 延 至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後 至 少 十 二 個 月 者 。 負 債
之條款,可能依交易對方之選擇,以發行權益工具而導致清償者,不
影響其分類。
本集團將所有不符合上述條件之負債分類為非流動。
(六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1.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係 指 持 有 供 交 易 之 金 融 資 產 或 原 始
認列時被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金融資產若在取
得時主要係為短期內出售,則分類為持有供交易之金融資產。衍生工具
除依避險會計被指定為避險項目外,均分類為持有供交易之金融資產。
本集團於金融資產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時,於原始認列時將其指定為透過
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1)係 混 合 (結 合 )合 約 ; 或
(2)可 消 除 或 重 大 減 少 衡 量 或 認 列 不 一 致 ; 或
(3)係 依 書 面 之 之 風 險 管 理 或 投 資 策 略 , 以 公 允 價 值 基 礎 管 理 並 評 估 其 績
效之投資。
2. 本 集 團 對 於 符 合 交 易 慣 例 之 持 有 供 交 易 之 金 融 資 產 係 採 用 交 易 日 會 計 ,
於原始認列時被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係採用交易
日會計。
3.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 於 原 始 認 列 時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
相關交易成本則認列為當期損益。續後按公允價值衡量,其公允價值之
變動認列於當期損益。
(七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1.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係 指 定 為 備 供 出 售 或 未 被 分 類 為 任 何 其 他 類 別 之 非 衍
生金融資產。
2.本 集 團 對 於 符 合 交 易 慣 例 之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係 採 用 交 易 日 會 計 。
3.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於 原 始 認 列 時 按 其 公 允 價 值 加 計 交 易 成 本 衡 量 , 續 後
按公允價值衡量,其公允價值之變動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19~
(八 )放 款 及 應 收 款
1.應 收 帳 款
係 屬 原 始 產 生 之 放 款 及 應 收 款,係 在 正 常 營 業 過 程 中 就 商 品 銷 售 或 服 務 提
供 所 產 生 之 應 收 客 戶 款 項。於 原 始 認 列 時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後 續 採 有 效 利
息法按攤銷後成本扣除減損後之金額衡量。
2.無 活 絡 市 場 之 債 券 投 資
(1)係 屬 非 原 始 產 生 之 放 款 及 應 收 款 , 係 指 無 活 絡 市 場 公 開 報 價 , 且 具 固
定或可決定收取金額之債券投資,且同時符合下列條件者:
A.未 分 類 為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
B.未 指 定 為 備 供 出 售 。
C.未 因 信 用 惡 化 以 外 之 因 素 , 致 持 有 人 可 能 無 法 回 收 幾 乎 所 有 之 原 始
投資。
(2) 本 集 團 對 於 符 合 交 易 慣 例 之 無 活 絡 市 場 之 債 券 投 資 係 採 用 交 易 日 會
計。
(3)無 活 絡 市 場 之 債 券 投 資 於 原 始 認 列 時 按 交 易 日 之 公 允 價 值 加 計 交 易 成
本衡量,續後採用有效利息法按攤銷後成本減除減損後之金額衡量。
有效利息法之折溢價攤銷認列於當期損益。
(九 )金 融 資 產 減 損
1. 本 集 團 於 每 一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 評 估 是 否 已 經 存 在 減 損 之 任 何 客 觀 證 據 ,
顯示某一或一組金融資產於原始認列後發生一項或多項事項(即「損失
事 項 」), 且 該 損 失 事 項 對 一 金 融 資 產 或 一 組 金 融 資 產 之 估 計 未 來 現 金 流
量具有能可靠估計之影響。
2.本 集 團 用 以 決 定 是 否 存 在 減 損 損 失 之 客 觀 證 據 的 政 策 如 下 :
(1)發 行 人 或 債 務 人 之 重 大 財 務 困 難 ;
(2)違 約 , 諸 如 利 息 或 本 金 支 付 之 滯 延 或 不 償 付 ;
(3)本 集 團 因 與 債 務 人 財 務 困 難 相 關 之 經 濟 或 法 律 理 由 , 給 予 債 務 人 員 不
可能考量之讓步;
(4)債 務 人 將 進 入 破 產 或 其 他 財 務 重 整 之 可 能 性 大 增 ;
(5)由 於 財 務 困 難 而 使 該 金 融 資 產 之 活 絡 市 場 消 失 ; 或
(6)可 觀 察 到 之 資 料 顯 示 , 一 組 金 融 資 產 之 估 計 未 來 現 金 流 量 於 該 等 資 產
原始認列後發生可衡量之減少,雖然該減少尚無法認定係屬該組中之
某個別金融資產,該等資料包括該組金融資產之債務人償付狀況之不
~20~
利變化,或與該組金融資產中資產違約有關之全國性或區域性經濟情
況。
(7)發 行 人 所 處 營 運 之 技 術 、 市 場 、 經 濟 或 法 令 環 境 中 所 發 生 具 不 利 影 響
之重大改變的資訊,且該證據顯示可能無法收回該權益投資之投資成
本。
(8)權 益 工 具 投 資 之 公 允 價 值 大 幅 或 持 久 性 下 跌 至 低 於 成 本 。
3. 本 集 團 經 評 估 當 已 存 在 減 損 之 客 觀 證 據 , 且 已 發 生 減 損 損 失 時 , 按 以 下
各類別處理:
(1)以 攤 銷 後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係以該資產帳面金額與估計未來現金流量按該金融資產原始有效利率
折現之現值間之差額,認列減損損失於當期損益。當後續期間減損損
失金額減少,且該減少能客觀地與認列減損後發生之事項相連結,則
先前認列之減損損失在未認列減損情況下於迴轉日應有之攤銷後成本
之限額內於當期損益迴轉。認列及迴轉減損損失之金額係藉由備抵帳
戶調整資產之帳面金額。
(2)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係 以 該 資 產 之 取 得 成 本 (減 除 任 何 已 償 付 之 本 金 及 攤 銷 數 )與 現 時 公 允
價值間之差額,再減除該金融資產先前列入損益之減損損失,自其他
綜合損益重分類至當期損益。屬債務工具投資者,當其公允價值於後
續期間增加,且該增加能客觀地連結至減損損失認列後發生之事項,
則該減損損失於當期損益迴轉。屬權益工具投資者,其已認列於損益
之減損損失不得透過當期損益迴轉。認列及迴轉減損損失之金額係藉
由備抵帳戶調整資產之帳面金額。
(十 )金 融 資 產 之 除 列
本集團於符合下列情況之一時,將除列金融資產:
1.來 自 金 融 資 產 現 金 流 量 之 合 約 之 權 利 失 效 。
2. 移 轉 收 取 金 融 資 產 現 金 流 量 之 合 約 權 利 , 且 業 已 移 轉 金 融 資 產 所 有 權 之
幾乎所有風險及報酬。
3. 既 未 移 轉 亦 未 保 留 金 融 資 產 所 有 權 之 幾 乎 所 有 風 險 及 報 酬 , 惟 未 保 留 對
金融資產之控制。
(十 一 )應 收 租 賃 款 /租 賃 (出 租 人 )
營業租賃係指融資租賃以外之租賃。租賃收益(扣除給予承租人之任何
誘因)於租賃期間內按直線法攤銷認列為當期損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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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二 )存 貨
存貨按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者衡量,成本依加權平均法決定。製成品
及在製品之成本包括原料、直接人工、其他直接成本及生產相關之製造
費 用 ( 按 正 常 產 能 分 攤 ), 惟 不 包 括 借 款 成 本 。 比 較 成 本 與 淨 變 現 價 值 孰
低時,採逐項比較法,淨變現價值係指在正常營業過程中之估計售價減
除至完工尚須投入之估計成本及相關變動銷售費用後之餘額。
(十 三 )採 用 權 益 法 之 投 資 /關 聯 企 業
1. 關 聯 企 業 指 所 有 本 集 團 對 其 有 重 大 影 響 而 無 控 制 之 個 體 , 一 般 係 直 接
或 間 接 持 有 其 20%以 上 表 決 權 之 股 份。本 集 團 對 關 聯 企 業 之 投 資 採 用 權
益法處理,取得時依成本認列,包括取得時已辨認之商譽,並扣除任
何續後評估產生之累計減損損失。
2. 本 集 團 對 關 聯 企 業 取 得 後 之 損 益 份 額 認 列 為 當 期 損 益 , 對 其 取 得 後 之
其他綜合損益份額則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如本集團對任一關聯企業
之損失份額等於或超過其在該關聯企業之權益(包括任何其他無擔保
之 應 收 款 ), 本 集 團 不 認 列 進 一 步 之 損 失 , 除 非 本 集 團 對 該 關 聯 企 業 發
生法定義務、推定義務或已代其支付款項。
3. 當 關 聯 企 業 發 生 非 損 益 及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之 權 益 變 動 且 不 影 響 對 關 聯 企
業之持股比例時,本集團將歸屬於本集團可享有關聯企業份額下之權
益 變 動 按 持 股 比 例 認 列 為 「 資 本 公 積 」。
4. 本 集 團 與 關 聯 企 業 間 交 易 所 產 生 之 未 實 現 損 益 業 已 依 其 對 關 聯 企 業 之
權益比例銷除;除非證據顯示該交易所轉讓之資產已減損,否則未實
現損失亦予以消除。關聯企業之會計政策已作必要之調整,與本集團
採用之政策一致。
5. 關 聯 企 業 增 發 新 股 時 , 若 本 集 團 未 按 比 例 認 購 或 取 得 , 致 使 投 資 比 例
發生變動但仍對其有重大影響,該股權淨值變動之增減數係調整「資
本 公 積 」 及 「 採 用 權 益 法 之 投 資 」。 若 致 使 投 資 比 例 下 降 者 , 除 上 述 調
整外,與該所有權權益之減少有關而先前已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利
益或損失,且該利益或損失於處分相關資產或負債時須被重分類至損
益者,依減少比例重分類至損益。
6.當 集 團 喪 失 對 關 聯 企 業 之 重 大 影 響 , 對 原 關 聯 企 業 之 剩 餘 投 資 係 按 公
允價值重新衡量,公允價值與帳面金額之差額認列為當期損益。
7. 當 集 團 處 分 關 聯 企 業 時 , 如 喪 失 對 該 關 聯 企 業 之 重 大 影 響 , 對 於 先 前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與該關聯企業有關之所有金額,其會計處理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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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團若直接處分相關資產或負債之基礎相同,亦即如先前認列為其他
綜 合 損 益 之 利 益 或 損 失,於 處 分 相 關 資 產 或 負 債 時 將 被 重 分 類 為 損 益 ,
則當喪失對關聯企業之重大影響時,將該利益或損失自權益重分類為
損益;如於處分相關資產時將被直接轉入保留盈餘,則將該利益或損
失直接轉入保留盈餘。如仍對該關聯企業有重大影響,僅按比例將先
前在其他綜合損益中認列之金額依上述方式轉出。
8. 當 集 團 處 分 關 聯 企 業 時 , 如 喪 失 對 該 關 聯 企 業 之 重 大 影 響 , 將 與 該 關
聯企業有關之資本公積轉列損益;如仍對該關聯企業有重大影響,則
按處分比例轉列損益。
(十 四 )不 動 產 、 廠 房 及 設 備
1. 不 動 產 、 廠 房 及 設 備 係 以 取 得 成 本 為 入 帳 基 礎 , 並 將 購 建 期 間 之 有 關
利息資本化。
2. 後 續 成 本 只 有 在 與 該 項 目 有 關 之 未 來 經 濟 效 益 很 有 可 能 流 入 本 集 團 ,
且該項目之成本能可靠衡量時,才包括在資產之帳面金額或認列為一
項單獨資產。被重置部分之帳面金額應除列。所有其他維修費用於發
生時認列為當期損益。
3. 土 地 不 提 列 折 舊 。 其 他 不 動 產 、 廠 房 及 設 備 採 成 本 模 式 , 按 估 計 耐 用
年限以直線法計提折舊。本集團於每一財務年度結束日對各項資產之
殘值、耐用年限及折舊方法進行檢視,若殘值及耐用年限之預期值與
先前之估計不同時,或資產所含之未來經濟效益之預期消耗型態已有
重大變動,則自變動發生日起依國際會計準則第 8 號「會計政策、會
計 估 計 變 動 及 錯 誤 」之 會 計 估 計 變 動 規 定 處 理。各 項 資 產 之 耐 用 年 限 ,
除 房 屋 及 建 築 物 為 50 年 外 , 其 餘 固 定 資 產 為 2 年 ~ 20 年 。
(十 五 )租 賃 (承 租 人 )
營業租賃係指融資租賃以外之租賃。於營業租賃下所為之給付(扣除自
出租人收取之任何誘因)於租賃期間內按直線法攤銷認列為當期損益。
(十 六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投資性不動產以取得成本認列,後續衡量採成本模式。除土地外,按估
計 耐 用 年 限 以 直 線 法 提 列 折 舊 , 耐 用 年 限 為 50 年 。
~23~
(十 七 )無 形 資 產
無形資產係電腦軟體之支出,以取得成本為入帳基礎,採直線法攤銷,
攤 銷 年 限 為 1~5 年 。
(十 八 )非 金 融 資 產 減 損
本公司於資產負債表日針對有減損跡象之資產,估計其可回收金額,當
可回收金額低於其帳面價值時,則認列減損損失。可回收金額係指一項
資產之公允價值減出售成本或其使用價值,兩者較高者。當以前年度認
列資產減損之情況不存在時,則在以前年度提列損失金額之範圍內予以
迴轉。
(十 九 )借 款
1. 借 款 於 原 始 認 列 時 按 公 允 價 值 扣 除 交 易 成 本 後 之 金 額 衡 量 , 後 續 就 價
款(扣除交易成本)與贖回價值之任何差額採有效利息法按攤銷後成
本於借款期間內衡量。
2. 設 立 借 款 額 度 時 支 付 之 費 用 , 當 很 有 可 能 提 取 部 分 或 全 部 額 度 , 則 該
費用認列為借款之交易成本,予以遞延至動支發生時認列為有效利率
之 調 整;當 不 太 可 能 提 取 部 分 或 全 部 額 度,則 認 列 該 費 用 為 預 付 款 項 ,
並在額度相關之期間內攤銷。
(二 十 )應 付 帳 款 及 票 據
應付帳款及票據係在正常營業過程中自供應商取得商品或勞務而應支付
之義務。於原始認列時按公允價值衡量,後續採有效利息法按攤銷後成
本衡量。
(二 十 一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負 債
1.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負 債 係 指 持 有 供 交 易 之 金 融 負 債 或
原始認列時被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分類為
持有供交易之金融負債係除依避險會計被指定為避險工具外之衍生
工具。本集團於金融負債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時,於原始認列時將其
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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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係 混 合 (結 合 )合 約 ; 或
(2)可 消 除 或 重 大 減 少 衡 量 或 認 列 不 一 致 ; 或
(3)係 依 書 面 之 風 險 管 理 政 策 , 以 公 允 價 值 基 礎 管 理 並 評 估 其 績 效 之
工具。
2.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負 債 , 於 原 始 認 列 時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相關交易成本則認列為當期損益。續後按公允價值衡量,其公
允價值之變動認列於當期損益。
(二 十 二 )金 融 負 債 之 除 列
本集團於合約所載之義務履行、取消或到期時時,除列金融負債。
(二 十 三 )金 融 資 產 及 負 債 之 互 抵
當有法律上可執行之權利將所認列之金融資產及負債金額抵銷,且意
圖以淨額基礎交割或同時實現資產及清償負債時,始可將金融資產及
金融負債互抵,並於資產負債表中以淨額表達。
(二 十 四 )金 融 負 債 及 權 益 工 具
本 集 團 發 行 之 應 付 可 轉 換 公 司 債,嵌 入 有 轉 換 權 (即 持 有 人 可 選 擇 轉 換
為 本 集 團 普 通 股 之 權 利 , 且 為 固 定 金 額 轉 換 固 定 數 量 之 股 份 )、 賣 回 權
及買回權,於初始發行時將發行價格依發行條件區分為金融資產、金
融 負 債 或 權 益 (「 資 本 公 積 - 認 股 權 」), 其 處 理 如 下 :
A.嵌 入 本 集 團 發 行 應 付 可 轉 換 公 司 債 之 賣 回 權 與 買 回 權 , 於 原 始 認 列
時以其公允價值之淨額帳列「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或 負 債 」; 後 續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 按 當 時 之 公 允 價 值 評 價 , 差 額 認 列
「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負 債 )利 益 或 損 失 」。
B.應 付 可 轉 換 公 司 債 之 主 契 約 於 原 始 認 列 時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 與 贖 回
價值間之差額認列為應付公司債溢折價,列為應付公司債之加項或
減項;後續採有效利息法按攤銷後成本於債券流通期間內認列為當
期損益,作為「財務成本」之調整項目。
C.嵌 入 本 集 團 發 行 應 付 可 轉 換 公 司 債 之 轉 換 權 係 符 合 權 益 之 定 義 , 於
原始認列時,就發行金額扣除上述「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
融資產或負債」及「應付公司債淨額」後之剩餘價值帳列「資本公
積 - 員 工 認 股 權 」, 後 續 不 再 重 新 衡 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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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發 行 應 付 可 轉 換 公 司 債 之 任 何 直 接 歸 屬 之 交 易 成 本 , 按 原 始 帳 面 金
額比例分配至負債和權益之組成部分。
E.當 持 有 人 轉 換 時 , 帳 列 負 債 組 成 部 分 ( 包 括 「 應 付 公 司 債 」 及 「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或 負 債 」)按 其 分 類 之 後 續 衡 量 方
法處理,再以前述依負債組成部分之帳面價值加計「資本公積-員
工認股權」之帳面價值作為換出普通股之發行成本。
(二 十 五 )衍 生 金 融 工 具
衍生工具於原始認列時按簽訂合約當日之公允價值衡量,續後按公允
價值衡量,其公允價值之變動認列於當期損益。
(二 十 六 )負 債 準 備
負 債 準 備 ( 包 含 保 固 等 或 有 負 債 )係 因 過 去 事 件 而 負 有 現 時 法 定 或 推 定
義務,很有可能需要流出具經濟效益之資源以清償該義務,且該義務
之金額能可靠估計時認列。負債準備之衡量係以資產負債表日清償該
義務所需支出之最佳估計現值衡量,折現率採用反映目前市場對貨幣
時間價值及負債特定風險之評估之稅前折現率,折現之攤銷認列為利
息費用。未來營運損失不得認列負債準備。
(二 十 七 )員 工 福 利
1.短 期 員 工 福 利
短期員工福利係以預期支付之非折現金額衡量,並於相關服務提供
時認列為費用。
2.退 休 金
(1)確 定 提 撥 計 畫
對 於 確 定 提 撥 計 畫,係 於 支 付 固 定 提 撥 金 額 至 一 獨 立 且 公 開 或 私
人 管 理 之 退 休 基 金 帳 戶 後,即 無 支 付 額 外 金 額 之 法 定 或 推 定 義 務 ,
並依權責發生基礎將應提撥之退休基金數額認列為當期之退休
金 成 本。預 付 提 撥 金 於 可 退 還 現 金 或 減 少 未 來 給 付 之 範 圍 內 認 列
為資產。
(2)確 定 福 利 計 劃
A.確 定 福 利 計 劃 係 非 屬 確 定 提 撥 計 畫 之 退 休 金 計 劃 。 確 定 福 利 計
劃通常確定員工於退休時收取之退休福利金額,通常視一個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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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個因素而定,例如年齡、服務年資及薪酬。確定福利計劃下
之淨義務係以員工當期或過去服務所賺得之未來福利金額折現
計算,並以資產負債表日之確定福利義務現值減除計畫資產之
公允價值及未認列之前期服務成本。確定福利淨義務每年由精
算師採用預計單位福利法計算,折現率則參考資產負債表日與
確定福利計畫之貨幣及期間一致之高品質公司債之市場殖利率
決定;在此類債券無深度市場之國家,係使用政府公債(於資
產 負 債 表 日 )之 市 場 殖 利 率 。
B. 確 定 福 利 計 畫 產 生 之 精 算 損 益 係 於 發 生 當 期 認 列 於 其 他 綜 合
損益。
C.前 期 服 務 成 本 屬 立 即 既 得 者 , 則 相 關 費 用 立 即 認 列 為 損 益 ; 非
屬立即既得者,則以直線法於平均既得期間認列為損益。
D. 期 中 期 間 之 退 休 金 成 本 係 採 用 前 一 財 務 年 度 結 束 日 依 精 算 決
定之退休金成本率,以年初至當期末為基礎計算。若該結束日
後有重大市場變動及重大縮減、清償或其他重大一次性事項,
則加以調整,並配合前述政策揭露相關資訊。
3.離 職 福 利
離職福利係於正常退休日前終止對員工之聘僱或當員工自願接受資
遣而支付之福利。本集團係於做出明確承諾,備具詳細之正式終止
聘雇計畫,且該計畫沒有撤銷之實際可能性時,始認列費用。如係
為了鼓勵自願資遣而提供之離職福利,係於員工很有可能接受該提
議且接受人數可合理估計時,始認列費用。在超過資產負債表日後
12 個 月 支 付 之 福 利 應 予 以 折 現 。
4.員 工 分 紅 及 董 監 酬 勞
員工分紅及董監事酬勞係於具法律或推定義務且金額可合理估計時,
認列為費用及負債。嗣後股東會決議實際配發金額與估列金額有差
異時,則按會計估計變動處理。另本集團係以財務報告年度之次年
度股東會決議日前一日之每股公允價值,並考慮除權除息影響後之
金額,計算股票紅利之股數。
(二 十 八 )員 工 股 份 基 礎 給 付
以權益交割之股份基礎給付協議係於給與日以所給與權益商品之公允
價值衡量所取得之員工勞務,於既得期間認列為酬勞成本,並相對調
整權益。權益商品之公允價值應反映市價既得條件及非既得條件之影
響。認列之酬勞成本係隨著預期將符合服務條件及非市價既得條件之
~27~
獎酬數量予以調整,直至最終認列金額係以既得日既得數量認列。
(二 十 九 )所 得 稅
1.所 得 稅 費 用 包 含 當 期 及 遞 延 所 得 稅 。 除 與 列 入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或 直 接
列入權益之項目有關之所得稅分別列入其他綜合損益或直接列入權
益外,所得稅係認列於損益。
2.當 期 所 得 稅 根 據 本 集 團 營 運 及 產 生 應 課 稅 所 得 之 所 在 國 家 , 採 用 在
資產負債表日已立法或已實質性立法之稅率計算。管理階層就適用
所得稅相關法規定期評估所得稅申報之狀況,並在適用情況下根據
預期須向稅捐機關支付之稅款估列所得稅負債。未分配盈餘依所得
稅 法 加 徵 10%之 所 得 稅,俟 盈 餘 產 生 年 度 之 次 年 度 於 股 東 會 通 過 盈 餘
分 派 案 後,始 就 實 際 盈 餘 之 分 派 情 形,認 列 10%之 未 分 配 盈 餘 所 得 稅
費用。
3.遞 延 所 得 稅 採 用 資 產 負 債 表 法 , 按 資 產 及 負 債 之 課 稅 基 礎 與 其 於 合
併財務狀況表之帳面金額所產生之暫時性差異認列。源自於原始認
列之商譽所產生之遞延所得稅負債則不予認列,若遞延所得稅源自
於交易(不包括企業合併)中對資產或負債之原始認列,且在交易
當 時 未 影 響 會 計 利 潤 或 課 稅 所 得 (課 稅 損 失 ), 則 不 予 認 列 。 若 投 資
子公司及關聯企業產生之暫時性差異,本集團可以控制暫時性差異
迴轉之時點,且暫時性差異很有可能於可預見之未來不會迴轉者則
不 予 認 列。遞 延 所 得 稅 採 用 在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已 立 法 或 已 實 質 性 立 法 ,
並於有關之遞延所得稅資產實現或遞延所得稅負債清償時預期適用
之稅率(及稅法)為準。
4.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於 暫 時 性 差 異 很 有 可 能 用 以 抵 減 未 來 應 課 稅 所 得 之
範圍內認列,並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重評估未認列及已認列之遞延
所得稅資產。
5.當 有 法 定 執 行 權 將 所 認 列 之 當 期 所 得 稅 資 產 及 負 債 金 額 互 抵 且 有 意
圖以淨額基礎清償或同時實現資產及清償負債時,始將當期所得稅
資產及當期所得稅負債互抵;當有法定執行權將當期所得稅資產及
當期所得稅負債互抵,且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由同一稅捐機關課
徵所得稅之同一納稅主體、或不同納稅主體產生但各主體意圖以淨
額基礎清償或同時實現資產及清償負債時,始將遞延所得稅資產及
負債互抵。
6.因 購 置 設 備 或 技 術 、 研 究 發 展 支 出 、 人 才 培 訓 支 出 及 股 權 投 資 等 所
產生之租稅優惠採用所得稅抵減會計。
~28~
7.期 中 期 間 之 所 得 稅 費 用 以 估 計 之 年 度 平 均 有 效 稅 率 應 用 至 期 中 期 間
之稅前利益計算之,並配合前述政策揭露相關資訊。
(三 十 )股 本
1. 普 通 股 分 類 為 權 益 。 直 接 歸 屬 於 發 行 新 股 或 認 股 權 之 增 額 成 本 以 扣 除
所得稅後之淨額於權益中列為價款減項。
2. 本 公 司 買 回 已 發 行 股 票 時 , 將 所 支 付 之 對 價 包 括 任 何 可 直 接 歸 屬 之 增
額 成 本 以 稅 後 淨 額 認 列 為 股 東 權 益 之 減 項。買 回 之 股 票 後 續 再 發 行 時 ,
所收取之對價扣除任何可直接歸屬之增額成本及所得稅影響後與帳面
價值之差額認列為股東權益之調整。
(三 十 一 )股 利 分 配
分派予本公司股東之股利於本公司股東會決議分派股利時於財務報告
認列,分派現金股利認列為負債。
(三 十 二 )收 入 認 列
1.銷 貨 收 入
(1)本 集 團 製 造 並 銷 售 記 憶 體 相 關 產 品 。 收 入 係 正 常 營 業 活 動 中 對 集
團外顧客銷售商品已收或應收對價之公允價值,以扣除增值稅、
銷貨退回、數量折扣及折讓之淨額表達。商品銷售於商品交付予
買 方、銷 貨 金 額 能 可 靠 衡 量 且 未 來 經 濟 效 益 很 有 可 能 流 入 企 業 時
認列收入。當與所有權相關之重大風險與報酬已移轉予顧客,本
集團對商品既不持續參與管理亦未維持有效控制且顧客根據銷
售合約接受商品,或有客觀證據顯示所有接受條款均已符合時,
商品交付方屬發生。
(2)本 集 團 對 銷 售 之 產 品 提 供 數 量 折 扣 及 瑕 疵 品 退 回 權 , 採 用 歷 史 經
驗估計折扣及退貨,於銷貨認列時提列負債準備。數量折扣係以
每年之預期購買量為基礎評估。
2.勞 務 收 入
本 集 團 提 供 LED 安 裝 之 相 關 服 務 。 提 供 勞 務 之 交 易 結 果 能 可 靠 估 計
時,依完工百分比法認列收入。完工程度係以截至財務報導日止已
發生成本占預估交易總成本之比例估計。當交易結果無法可靠估計
時,於已認列成本很有可能回收之範圍內認列收入。
~29~
(三 十 三 )營 運 部 門
本公司營運部門資訊與提供給主要營運決策者之內部管理報告採一致
之 方 式 報 導。主 要 營 運 決 策 者 負 責 分 配 資 源 予 營 運 部 門 並 評 估 其 績 效 ,
經辨識本公司之主要營運決策者為董事會。
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本集團編製本合併財務報告時,於採用會計政策之過程中作出重大之判斷,及
對有關未來事項作出重大之假設及估計。所作之判斷及估計係依歷史經驗及其
他因子為基礎持續評估及調整,請詳以下說明:
(一 )會 計 政 策 採 用 之 重 要 判 斷
金融資產-權益投資之減損
本 集 團 依 據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39 號 決 定 個 別 金 融 資 產 - 權 益 投 資 是 否 發 生
減損,於作此項決定時需重大判斷。本集團評估個別權益投資之公允價值
低 於 其 成 本 的 時 間 及 金 額,以 及 被 投 資 者 之 財 務 健 全 情 況 和 短 期 業 務 前 景 ,
包括產業及部門績效、技術變遷以及營運及融資現金流量等因素。
(二 )重 要 會 計 估 計 及 假 設
本集團所作之會計估計係依據資產負債表日當時之情況對於未來事件之合
理預期,惟實際結果可能與估計存有差異,對於下個財務年度之資產及負
債可能會有重大調整帳面金額之風險的估計及假設,請詳以下說明:
1.收 入 認 列
銷 貨 收 入 原 則 上 係 於 獲 利 過 程 完 成 時 認 列。相 關 退 貨 及 折 讓 負 債 準 備 係 依
歷 史 經 驗 及 其 他 已 知 原 因 估 計 可 能 發 生 之 產 品 退 回 及 折 讓,於 產 品 出 售 當
期列為銷貨收入之減項,且本集團定期檢視估計之合理性。
2.有 形 資 產 及 無 形 資 產 (商 譽 除 外 )減 損 評 估
資 產 減 損 評 估 過 程 中,本 集 團 需 依 賴 主 觀 判 斷 並 依 據 資 產 使 用 模 式 及 產 業
特 性,決 定 特 定 資 產 群 組 之 獨 立 現 金 流 量、資 產 耐 用 年 數 及 未 來 可 能 產 生
之 收 益 與 費 損,任 何 由 於 經 濟 狀 況 之 變 遷 或 集 團 策 略 所 帶 來 的 估 計 改 變 均
可能在未來造成重大減損。
3.商 譽 減 損 評 估
商 譽 減 損 之 評 估 過 程 依 賴 本 集 團 之 主 觀 判 斷,包 含 辨 認 現 金 產 生 單 位 及 分
攤 資 產 負 債 和 商 譽 至 相 關 現 金 產 生 單 位,及 決 定 相 關 現 金 產 生 單 位 之 可 回
收金額。
~30~
4.採 用 權 益 法 之 投 資 減 損 評 估
當有減損跡象顯示某項採權益法之投資可能已經減損致帳面金額無法被
回 收,本 集 團 隨 即 評 估 該 項 投 資 之 減 損。本 集 團 係 依 據 預 期 可 收 到 現 金 股
利 及 處 分 投 資 所 產 生 未 來 現 金 流 量 之 折 現 值 評 估 可 回 收 金 額,並 分 析 其 相
關假設之合理性。
5.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之 可 實 現 性
遞延所得稅資產係於未來很有可能有足夠之課稅所得供可減除暫時性差
異 使 用 時 方 予 以 認 列。評 估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之 可 實 現 性 時,必 須 涉 及 管 理
階 層 之 重 大 會 計 判 斷 及 估 計,包 含 預 期 未 來 銷 貨 收 入 成 長 及 利 潤 率、免 稅
期 間、可 使 用 之 所 得 稅 抵 減、稅 務 規 劃 等 假 設。任 何 關 於 全 球 經 濟 環 境 、
產 業 環 境 的 變 遷 及 法 令 的 改 變,均 可 能 引 起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之 重 大 調 整 。
6.存 貨 之 評 價
由 於 存 貨 須 以 成 本 與 淨 變 現 價 值 孰 低 者 計 價,故 本 集 團 必 須 運 用 判 斷 及 估
計 決 定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存 貨 之 淨 變 現 價 值。由 於 科 技 快 速 變 遷,本 集 團 評 估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存 貨 因 正 常 損 耗、過 時 陳 舊 或 無 市 場 銷 售 價 值 之 金 額,並 將
存 貨 成 本 沖 減 至 淨 變 現 價 值。此 存 貨 評 價 主 要 係 依 未 來 特 定 期 間 內 之 產 品
需求為估計基礎,故可能產生重大變動。
7.應 計 退 休 金 負 債 之 計 算
計 算 確 定 福 利 義 務 之 現 值 時,本 集 團 必 須 運 用 判 斷 及 估 計 以 決 定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之 相 關 精 算 假 設,包 含 折 現 率 及 計 畫 資 產 之 預 期 報 酬 率 等。任 何 精 算
假設之變動,均可能會重大影響本集團確定福利義務之金額。
8.金 融 資 產 - 無 活 絡 市 場 之 未 上 市 (櫃 )公 司 債 券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本 集 團 持 有 之 無 活 絡 市 場 之 未 上 市 (櫃 )公 司 債 券,其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主 要 係
參 考 近 期 籌 資 活 動、同 類 型 公 司 評 價、公 司 技 術 發 展 情 形、市 場 狀 況 及 其
他 經 濟 指 標 所 做 估 計。任 何 判 斷 及 估 計 之 變 動,均 可 能 會 影 響 其 公 允 價 值
之衡量。
~31~
六、重要會計科目之說明
(一 )現 金
庫存現金及週轉金
支票存款及活期存款
定期存款
合計
102年3月31日
101年12月31日
$
$
$
1,499
1,587,443
509,966
2,098,908
$
101年3月31日
庫存現金及週轉金
支票存款及活期存款
定期存款
合計
$
$
769
1,869,499
19,130
1,889,398
562
1,392,844
348,167
1,741,573
101年1月1日
$
$
669
1,374,418
473,885
1,848,972
1. 本 集 團 往 來 之 金 融 機 構 信 用 品 質 良 好 , 且 本 集 團 與 多 家 金 融 機 構 往 來 以
分散信用風險,預期發生違約之可能性甚低,於資產負債表日最大信用
風險之暴險金額為現金及約當現金之帳面金額。
2.本 集 團 未 有 將 現 金 提 供 質 押 之 情 形 。
(二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及 負 債
金融資產:
持有供交易之金融資產
上市櫃公司股票
國內債券型基金
評價調整
小計
原始認列時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金融資產
衍生性金融商品-投資轉換公司債選擇權
合計
金融負債:
原始認列時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金融負債
衍生性金融商品-發行轉換公司債選擇權
~32~
102年3月31日
101年12月31日
$
$
169,804
63,000
85,230
25,000
232,804
5,222
238,026
110,230
2,793
113,023
$
1,362
239,388
$
3,336
116,359
$
22,505
$
39,467
101年3月31日
流動項目:
持有供交易之金融資產
上市櫃公司股票
國內債券型基金
$
評價調整
小計
原始認列時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金融資產
衍生性金融商品-投資轉換公司債選擇權
信用連結結構商品
合計
金融負債:
原始認列時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金融負債
衍生性金融商品-發行轉換公司債選擇權
13,349
20,000
101年1月1日
$
33,349
311 (
33,660
177,163
20,000
197,163
42,433)
154,730
$
4,572
101,076
139,308
$
1,005
155,735
$
42,693
$
38,871
1.本 集 團 於 民 國 102 及 101 年 1 至 3 月 因 上 述 金 融 資 產 認 列 之 淨 利 益 分 別
計 $6,734 及 $26,779。
2.本 集 團 於 民 國 102 及 101 年 1 至 3 月 因 上 述 金 融 負 債 認 列 之 淨 利 益 及 淨
損 失 分 別 計 $11,837 及 $3,642。
3. 上 列 衍 生 性 金 融 商 品 係 依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公 報 第 三 十 九 號 規 定 , 於 發 行 或
投資轉換公司債時將經濟特性及風險非緊密關聯之轉換權及資產或負債
分 離 處 理,請 詳 附 註 六 (四 )及 六 (十 五 )之 說 明 ; 本 集 團 於 民 國 102 及 101
年 1 至 3 月,除上述發行及投資轉換公司債產生之衍生性金融商品外均
已結清。
4.本 集 團 未 有 將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提 供 質 押 之 情 形 。
~33~
(三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102年3月31日
流動項目:
上市櫃公司股票
評價調整
合計
$
$
非流動項目:
上市櫃公司股票
非上市櫃公司股票
$
小計
評價調整
累計減損
合計
(
$
101年12月31日
9,980 $
7,027 (
17,007 $
99,250
889,250
$
非流動項目:
上市櫃公司股票
非上市櫃公司股票
$
小計
評價調整
累計減損
合計
(
$
99,250
858,672
988,500
108,522
135,245) (
961,777 $
101年3月31日
147,110
847,763
7,676
1,263)
6,413
957,922
63,004
135,780)
885,146
101年1月1日
$
205,400
837,541
994,873
107,075
128,287) (
973,661 $
1,042,941
157,086
140,620)
1,059,407
民 國 102 年 及 101 年 第 一 季 , 本 公 司 因 處 分 此 項 金 融 資 產 而 認 列 之 淨 利 益
分 別 為 $284 及 $88,563。
(四 )無 活 絡 市 場 之 債 券 投 資
非流動項目:
國內私募轉換公司債-勁永
102年3月31日
101年12月31日
$
$
47,499
101年3月31日
非流動項目:
國內私募轉換公司債-勁永
國內一般轉換公司債-至上
合計
$
$
37,894
37,894
45,098
101年1月1日
$
$
35,493
26,694
62,187
1.本 集 團 投 資 之 對 象 之 信 用 評 等 為 TCRI 7,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最 大 信 用 風 險
之暴險金額為無活絡市場之債券投資之帳面金額。
~34~
2.本 集 團 於 民 國 102 年 3 月 31 日 、 101 年 12 月 31 日 、 101 年 3 月 31 日 及
101 年 1 月 1 日 持 有 之 國 內 私 募 轉 換 公 司 債 -勁 永 之 有 效 利 率 皆 為 33.29%。
另 本 集 團 於 民 國 101 年 1 月 1 日 持 有 之 國 內 私 募 轉 換 公 司 債 -至 上 之 有 效
利 率 為 4.29%。
3. 本 集 團 投 資 之 可 轉 換 公 司 債 依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公 報 第 三 十 九 號 規 定 於 投 資
無 活 絡 市 場 之 轉 換 公 司 債 時,將 經 濟 特 性 及 風 險 非 緊 密 之 資 產 分 離 處 理 ,
截 至 民 國 102 年 3 月 31 日 、 101 年 12 月 31 日 、 101 年 3 月 31 日 及 101
年 1 月 1 日 相 關 之 金 融 資 產 分 別 為 $1,362、 $3,336、 $4,572 及 $1,005,
請 詳 附 註 六 (二 )之 說 明 。
4.本 集 團 民 國 102 年 及 101 年 第 一 季 , 因 處 分 該 類 金 融 資 產 而 認 列 之 淨 利
益 分 別 為 $0 及 $6,742。
5.本 集 團 民 國 102 年 3 月 31 日、101 年 12 月 31 日、101 年 3 月 31 日 及 101
年 1 月 1 日無活絡市場之債券投資未有提供質押之情況。
(五 )應 收 帳 款
102年3月31日
應收帳款
減:備抵呆帳
減:備抵銷貨折讓
$
(
(
$
2,176,575
$
10,295) (
5,740)
2,160,540 $
101年3月31日
應收帳款
減:備抵呆帳
$
(
$
101年12月31日
1,914,613
17,999)
1,896,614
101年1月1日
2,315,506
$
8,041) (
2,307,465 $
2,473,986
8,278)
2,465,708
1. 本 集 團 與 銀 行 簽 訂 應 收 帳 款 讓 售 合 約 , 依 合 約 規 定 不 須 承 擔 應 收 帳 款 無
法 收 回 之 風 險 , 但 須 負 擔 因 商 業 糾 紛 ( 如 銷 貨 退 回 或 折 讓 等 )所 造 成 之 損
失,符合除列金融資產之條件,本公司業已扣除估計之商業糾紛轉列其
他應收款,並除列讓售之應收帳款;讓售合約之相關資訊如下:
~35~
(1)民國 102 年 3 月 31 日
合約對象
本公司
合約期間
兆豐國際商業銀行 101.09.09-102.09.08
台灣銀行
102.03.12-103.03.12
承購額度
擔保情形
USD 110,000仟元 本票USD22,000仟元
無
USD 38,000仟元
無
NTD 145,550仟元
子公司
大眾銀行
101.06.18-102.05.31
USD 16,500仟元
無
(2)民國 101 年 12 月 31 日
合約對象
本公司
合約期間
兆豐國際商業銀行 101.09.09-102.09.08
台灣銀行
101.03.28-102.03.28
承購額度
USD 110,000仟元
USD 46,000仟元
擔保情形
本票USD22,000仟元
無
子公司
大眾銀行
101.06.18-102.05.31
USD 16,500仟元
無
(3)民國 101 年 3 月 31 日
合約對象
本公司
合約期間
兆豐國際商業銀行 100.09.09~101.09.08
台灣銀行
101.03.28~102.03.28
承購額度
擔保情形
USD 120,000仟元 本票USD24,000仟元
USD 46,000仟元
無
(4)民國 101 年 1 月 1 日
合約對象
本公司
合約期間
兆豐國際商業銀行 100.09.09~101.09.08
台灣銀行
100.02.16~101.02.16
~36~
承購額度
USD 120,000仟元
USD 62,000仟元
擔保情形
本票USD24,000仟元
無
2.尚 未 到 期 之 讓 售 應 收 帳 款 相 關 資 訊 如 下 :
美金單位:仟元
102年3月31日
讓售對象
讓售應收
帳款金額
已預支金額
之利率區間
除列金額
已預支金額
$2,004,762
(USD67,218)
$101,636
(USD3,408)
$40,354
$2,004,762
(USD67,218)
$101,636
(USD3,408)
$40,354
$1,715,372
(USD57,515)
$91,473
(USD3,067)
$36,319
1.024%-1.247%
$40,590
(USD1,361)
$706
(USD24)
$90
(USD3)
1.080%-1.090%
本公司
兆豐國際商業
銀行
台灣銀行
台灣銀行
1.080%-1.250%
1.244%
子公司
大眾銀行
101年12月31日
讓售對象
讓售應收
帳款金額
除列金額
已預支金額
$1,561,186
(USD53,760)
$74,991
(USD2,582)
$1,561,186
(USD53,760)
$74,991
(USD2,582)
$1,359,808
(USD46,825)
$67,492
(USD2,324)
$64,251
(USD2,212)
$64,251
(USD2,212)
$49,956
(USD1,720)
已預支金額
之利率區間
本公司
兆豐國際商業
銀行
台灣銀行
1.032%
0.770%-0.830%
子公司
大眾銀行
0.990%-1.290%
101年3月31日
讓售對象
讓售應收
帳款金額
除列金額
已預支金額
$856,932
(USD29,039)
$344,187
(USD11,663)
$856,932
(USD29,039)
$344,187
(USD11,663)
$752,636
(USD25,504)
$309,768
(USD10,497)
已預支金額
之利率區間
本公司
兆豐國際商業
銀行
台灣銀行
~37~
1.003%-1.110%
0.870%-1.150%
101年1月1日
讓售對象
讓售應收
帳款金額
除列金額
已預支金額
$989,249
(USD32,675)
$179,094
(USD5,916)
$989,249
(USD32,675)
$179,094
(USD5,916)
$890,324
(USD29,408)
$161,185
(USD5,324)
已預支金額
之利率區間
本公司
兆豐國際商業
銀行
台灣銀行
1.036%-1.744%
1.130%-1.630%
4.已 逾 期 但 未 減 損 之 金 融 資 產 之 帳 齡 分 析 如 下 :
30天內
31-90天
91-180天
181天以上
102年3月31日
101年12月31日
$
$
$
30天內
31-90天
91-180天
181天以上
120,060
120,060
$
154,861
28,022
117
183,000
101年3月31日
101年1月1日
$
$
$
77,217
468
77,685
$
137,815
416
961
139,192
5.已 減 損 金 融 資 產 之 變 動 分 析 :
102年度
1月1日
本期迴轉減損負債準備
本期沖銷未能收回之款項
淨兌換差額
3月31日
($
(
($
~38~
17,999) ($
5,789
2,233
318)
10,295) ($
101年度
8,278)
60
177
8,041)
6. 本 集 團 之 應 收 帳 款 為 未 逾 期 且 未 減 損 者 依 據 本 集 團 之 授 信 標 準 的 信 用 品
質資訊如下:
A級
B級
C級
F級
I級
N級
關係人
102年3月31日
101年12月31日
$
$
$
A級
B級
C級
F級
I級
N級
關係人
251,478
767,442
244,304
251,039
474,809
18,117
102,230
2,109,419
$
312,288
549,760
204,875
200,481
378,163
3,654
267,305
1,916,526
101年3月31日
101年1月1日
$
$
$
650,490
942,147
241,855
185,470
138,087
16,476
276,402
2,450,927
$
292,630
1,332,106
272,299
241,012
118,834
30,384
170,267
2,457,532
註:
A 級 : 上 市 櫃 且 經 公 司 管 理 階 層 可 超 額 出 貨 50%之 財 務 狀 況 良 好 客 戶 。
B 級 : 非 屬 於 A、 C、 F、 I 及 N 級 之 客 戶 。
C 級:曾有付款嚴重逾期記錄或保險公司拒保之客戶。
F 級:銀行提供應收帳款足額讓售之客戶。
I 級:保險公司足額承保者之客戶。
N 級:先收款再出貨或即期信用狀付款之客戶。
7.本 集 團 之 應 收 帳 款 於 民 國 102 年 3 月 31 日、101 年 12 月 31 日、101 年 3
月 31 日 及 101 年 1 月 1 日 最 大 信 用 風 險 之 曝 險 金 額 為 每 類 應 收 帳 款 之 帳
面金額。
8.本 集 團 並 未 持 有 任 何 的 擔 保 品 。
~39~
(六 )存 貨
成本
原料
在製品
半成品
製成品
合計
$
$
2,379,890
1,536,036
30,915
1,847,505
5,794,346
成本
原料
在製品
半成品
製成品
合計
$
$
1,762,930
1,158,900
36,943
1,211,322
4,170,095
成本
原料
在製品
半成品
製成品
合計
$
$
1,607,233
921,287
38,498
1,688,424
4,255,442
成本
原料
在製品
半成品
製成品
合計
$
$
1,134,127
1,137,228
55,426
1,282,679
3,609,460
1.上 項 所 列 存 貨 均 未 提 供 作 為 擔 保 。
2.當 期 認 列 之 存 貨 相 關 費 損 :
~40~
102年3月31日
備抵跌價損失
($
(
(
(
($
47,345) $
68,058)
6,929)
34,601)
156,933) $
101年12月31日
備抵跌價損失
($
(
(
(
($
104,022) $
42,253)
5,670)
63,021)
214,966) $
101年3月31日
備抵跌價損失
($
(
(
(
($
108,138) $
92,560)
4,513)
149,795)
355,006) $
101年1月1日
備抵跌價損失
($
(
(
(
($
139,473) $
63,101)
10,877)
128,717)
342,168) $
帳面金額
2,332,545
1,467,978
23,986
1,812,904
5,637,413
帳面金額
1,658,908
1,116,647
31,273
1,148,301
3,955,129
帳面金額
1,499,095
828,727
33,985
1,538,629
3,900,436
帳面金額
994,654
1,074,127
44,549
1,153,962
3,267,292
102年第一季
101年第一季
$ 6,318,490 $
6,386,058
(
58,351)
13,494
57,526 (
4,117)
6,317,665
6,395,435
8,407
20,273
$ 6,326,072 $
6,415,708
已出售存貨成本
存貨(回升利益)跌價損失
其他
小計
其他營業成本
總計
(七 )預 付 款 項
預付購料款
其 他
102年3月31日
101年12月31日
$
$
$
320,442
183,347
503,789
$
101年3月31日
預付購料款
其 他
$
$
1,244,778
280,214
1,524,992
416,090
199,735
615,825
101年1月1日
$
$
665,147
252,812
917,959
1. 預 付 購 料 款 係 本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為 供 貨 來 源 穩 定 之 考 量 , 預 付 供 應 商 貨 款
及簽訂長期採購合約產生之相關購料款,且預計於一年內可折抵之部
分。
2.本 公 司 原 分 別 於 民 國 99 年 4 月 10 日 及 民 國 101 年 1 月 31 日 與 供 應 商 台
灣 爾 必 達 儲 存 器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以 下 簡 稱 台 灣 爾 必 達 ) 簽 訂 供 貨 合 約 並 預
付 貨 款 , 預 計 於 民 國 99 年 第 二 季 至 民 國 102 年 第 二 季 止 , 依 合 約 規 定 抵
付 相 關 購 料 款 , 實 際 交 易 價 格 由 雙 方 依 當 時 市 場 價 格 協 議 之 ; 民 國 101
年 2 月因日本爾必達向日本政府申請更生程序,本公司為積極保障預付
貨款債權,與台灣爾必達就原預付貨款合約簽訂增補條款,增補條款契
約 起 迄 日 期 為 民 國 101 年 3 月 8 日 至 102 年 12 月 31 日 , 依 據 該 增 補 條
款內容,台灣爾必達同意本公司以應付貨款扣抵方式,提前折抵部分預
付 貨 款 , 並 退 回 尚 未 扣 抵 之 預 付 貨 款 , 本 公 司 已 於 民 國 101 年 3 月 15 日
全 數 收 回 未 抵 付 之 貨 款 計 美 金 1,890 萬 元 ; 另 為 鞏 固 未 來 記 憶 體 貨 源 無
虞 , 於 前 述 增 補 條 款 中 由 台 灣 爾 必 達 指 定 瑞 晶 電 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以 下 簡
稱 瑞 晶 電 子 )加 入 履 行 供 貨 義 務 , 並 成 為 預 付 貨 款 受 款 人 , 本 公 司 依 增 補
條 款 內 容 預 計 將 總 價 4,500 萬 美 元 之 預 付 貨 款 分 期 交 予 瑞 晶 電 子 , 瑞 晶
電子則提供機台設備做全額擔保,二家公司將共同執行對本公司之供貨
義 務 。 截 至 民 國 102 年 3 月 31 日 止 , 本 公 司 帳 列 預 付 1,000 萬 美 元 予 瑞
晶 電 子 , 並 依 合 約 規 定 於 民 國 102 年 第 二 季 前 抵 付 貨 款 , 若 當 季 實 際 抵
付 金 額 小 於 預 付 金 額 , 則 退 回 未 抵 付 之 貨 款 。 截 至 民 國 102 年 5 月 13 日
止,本公司業已全數收回前述之預付貨款。
~41~
(八 )採 用 權 益 法 之 投 資
1.採 權 益 法 之 長 期 股 權 投 資 明 細 如 下 :
慕求生技股份有限公司(註1)
慕求富利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註2)
台灣運動彩券股份有限公司(註3)
102年3月31日
101年12月31日
$
$
$
52,665
17,511
10,000
80,176
$
18,807
18,737
37,544
註 1: 本 集 團 於 民 國 101 年 第 二 季 及 民 國 102 年 第 一 季 新 增 對 該 公 司 之 投
資。
註 2: 本 集 團 於 民 國 101 年 第 二 季 新 增 對 該 公 司 之 投 資 。
註 3: 本 集 團 於 民 國 101 年 12 月 取 得 自 民 國 103 年 至 112 年 之 運 動 彩 券
發 行 權 , 初 期 由 本 公 司 以 投 資 額 $10,000 先 行 設 立 台 灣 運 動 彩 券 股
份有限公司,近期策略合作廠商將陸續注資,預期本公司未來持股
比 率 將 不 超 過 50%且 董 事 席 次 不 過 半 , 故 將 其 列 入 採 權 益 法 之 長 期
股權投資項下。
2.本 集 團 民 國 102 年 及 101 年 第 一 季 採 權 益 法 認 列 之 投 資 損 失 分 別 為 $629
及 $0。
3.本 集 團 主 要 關 聯 企 業 之 經 營 結 果 及 其 總 資 產 和 負 債 之 份 額 如 下 :
資產
102年3月31日
慕求生技
慕求富利
台灣運彩
$ 256,126
84,910
10,000
$ 351,036
101年12月31日
慕求生技
$ 87,936
慕求富利
87,208
$ 175,144
負債
$
$
$
$
收入
30,720
11,352
42,072
$
45,309
8,308
53,617
$
~42~
損益
持股比例
23,059 $
13,401 (
36,460 ($
2,843
5,343)
2,500)
23.37%
22.96%
100.00%
82,680 $
23,503 (
$ 106,183 $
8,628
8,201)
427
44.12%
22.96%
$
(九 )不 動 產 、 廠 房 及 設 備
土地
房屋及建築
機器設備
辦公設備
其他
合計
102年1月1日
成本
累計折舊
$ 1,347,832 $ 1,248,911 $ 596,457 $ 102,625 $ 296,895 $ 3,592,720
- (
205,301) ( 191,460) (
74,320) ( 169,686) (
640,767)
$ 1,347,832
$ 1,043,610
$ 404,997
$
28,305
$ 127,209
$ 2,951,953
$ 1,347,832
$ 1,043,610
$ 404,997
$
28,305
$ 127,209
$ 2,951,953
增添
166
470
96
1,194
8,882
10,808
處分
-
-
934,832
72,685
12,273
13,989) (
16,939
11,702) (
12,519
102年度
1月1日
重分類(註1)
折舊費用
淨兌換差額
3月31日
(
$ 2,282,830
$ 1,119,715
- (
$ 418,183
124)
- (
793
3,049
3,694) (
441
$
26,915
124)
1,023,632
7,865) (
1,115
$ 132,390
37,250)
31,014
$ 3,980,033
102年3月31日
成本
累計折舊
$ 2,282,830 $ 1,344,212 $ 627,510 $ 106,333 $ 314,727 $ 4,675,612
- (
224,497) ( 209,327) (
79,418) ( 182,337) (
695,579)
$ 2,282,830
$ 1,119,715
$ 418,183
土地
房屋及建築
機器設備
$
26,915
$ 132,390
辦公設備
$ 3,980,033
其他
合計
101年1月1日
成本
累計折舊
$
643,062 $ 1,000,243 $ 571,620 $ 106,614 $ 552,706 $ 2,874,245
- (
164,219) ( 178,841) (
63,501) ( 158,686) (
565,247)
$
643,062
$
836,024
$ 392,779
$
43,113
$ 394,020
$ 2,308,998
$
643,062
$
836,024
$ 392,779
$
43,113
$ 394,020
$ 2,308,998
168
35
960
101年度
1月1日
增添
757
處分
(
重分類(註1)
6,774
折舊費用
淨兌換差額
3月31日
1,454) (
(
- (
95
10,460) (
14,556) (
$
817,782
10)
13,217) (
9,988) (
$ 368,972
$
(
1,464)
753
377
7,999
4,447) (
541) (
8,361) (
2,328) (
36,485)
27,413)
$
643,062
39,036
$ 383,743
$ 2,252,595
$
643,062 $
- (
989,648 $ 556,191 $ 105,970 $ 547,071 $ 2,841,942
171,866) ( 187,219) (
66,934) ( 163,328) (
589,347)
$
643,062
817,782
101年3月31日
成本
累計折舊
$
$ 368,972
$
39,036
$ 383,743
$ 2,252,595
註 1: 係 指 由 預 付 設 備 款 (表 列 其 他 非 流 動 資 產 )轉 入 。
註 2: 以 不 動 產 、 廠 房 及 設 備 提 供 擔 保 之 資 訊 , 請 詳 附 註 八 之 說 明 。
~43~
(十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土地
房屋及建築
合計
102年1月1日
成本
累計折舊
$
$
102年度
1月1日
增添-源自購買
折舊費用
淨兌換差額
3月31日
102年3月31日
成本
累計折舊
$
$
$
$
1,840,838 $
- (
1,840,838 $
295,140 $
43,488) (
251,652 $
2,135,978
43,488)
2,092,490
1,840,838 $
- (
1,840,838 $
251,652 $
7,071
2,433) (
3,353
259,643 $
2,092,490
7,071
2,433)
3,353
2,100,481
1,840,838 $
- (
1,840,838 $
306,213 $
46,570) (
259,643 $
2,147,051
46,570)
2,100,481
土地
房屋及建築
合計
101年1月1日
成本
累計折舊
$
$
101年度
1月1日
折舊費用
淨兌換差額
3月31日
101年3月31日
成本
累計折舊
$
$
$
$
1,847,955 $
- (
1,847,955 $
299,039 $
34,932) (
264,107 $
2,146,994
34,932)
2,112,062
1,847,955 $
- (
- (
1,847,955 $
264,107
1,642)
3,493)
258,972
$
(
(
$
2,112,062
1,642)
3,493)
2,106,927
1,847,955 $
- (
1,847,955 $
295,546 $
36,574) (
258,972 $
2,143,501
36,574)
2,106,927
1.投 資 性 不 動 產 之 直 接 營 運 費 用 :
102年1至3月
當期未產生租金收入之投資性不動產所發生
之直接營運費用
$
2,277
101年1至3月
$
1,642
2.本 集 團 持 有 之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於 民 國 102 年 3 月 31 日、101 年 12 月 31 日 、
101 年 3 月 31 日 及 101 年 1 月 1 日 之 公 允 價 值 分 別 為 $2,360,622、
~44~
$2,351,915、 $2,366,267 及 $2,370,686。
(十 一 )無 形 資 產
專利權
電腦軟體
其他
合計
102年1月1日
成本
累計攤銷及減損
102年度
1月1日
增添
攤銷費用
淨兌換差額
3月31日
102年3月31日
成本
累計攤銷及減損
$
(
$
41,928 $
41,928) (
- $
5,605 $
1,163) (
4,442 $
30,056 $
15,714) (
14,342 $
77,589
58,805)
18,784
$
$
- $
- (
- $
4,442 $
166) (
137
4,413 $
14,342 $
845
1,908) (
13,279 $
18,784
845
2,074)
137
17,692
$
(
$
41,928 $
41,928) (
- $
5,605 $
1,192) (
4,413 $
30,901 $
17,622) (
13,279 $
78,434
60,742)
17,692
專利權
電腦軟體
其他
合計
101年1月1日
成本
累計攤銷及減損
101年度
1月1日
攤銷費用
淨兌換差額
3月31日
101年3月31日
成本
累計攤銷及減損
$
(
$
41,928 $
41,928) (
- $
4,562 $
260) (
4,302 $
39,067 $
25,951) (
13,116 $
85,557
68,139)
17,418
$
-
$
$
(
- (
- $
4,302 $
14) (
199)
4,089 $
13,116
1,866)
11,250
$
(
(
$
17,418
1,880)
199)
15,339
$
(
$
41,928 $
41,928) (
- $
4,562 $
473) (
4,089 $
39,067 $
27,817) (
11,250 $
85,557
70,218)
15,339
~45~
(十 二 )長 期 預 付 租 金 (表 列 其 他 非 流 動 資 產 )
土地使用權
102年3月31日
$
139,204
101年12月31日
$
135,447
土地使用權
101年3月31日
$
138,407
101年1月1日
$
143,297
(十 三 )短 期 借 款
借款性質
銀行擔保借款
信用借款
102年3月31日
$
$
借款性質
銀行擔保借款
信用借款
$
借款性質
銀行擔保借款
信用借款
480,000 1.140%~1.160%
1,257,200 1.150%~1.300%
1,737,200
101年12月31日
$
$
擔保品
土地及建築物
無
利率區間
544,568 0.859%~1.352%
700,000 1.160%~1.170%
1,244,568
101年3月31日
$
利率區間
擔保品
土地及建築物
無
利率區間
198,530 0.840%~1.150%
232,795 1.050%~1.130%
431,325
擔保品
土地及建築物
無
註 : 民 國 101 年 1 月 1 日 無 舉 借 短 期 借 款 之 情 事 。
(十 四 )應 付 帳 款
應付帳款
暫估應付帳款
102年3月31日
101年12月31日
$
$
$
應付帳款
暫估應付帳款
$
3,194,251
150,233
3,344,484
101年3月31日
101年1月1日
$
$
$
~46~
4,163,431
47,198
4,210,629
2,132,691
892,330
3,025,021
$
2,832,213
155,539
2,987,752
(十 五 )應 付 公 司 債
102年3月31日
應付公司債
減:應付公司債折價
$
(
減:一年或一營業週期內到期或執行賣回權
公司債(表列其他流動負債)
(
$
101年12月31日
667,800
$
36,161) (
667,800
39,777)
631,639
628,023
631,639) (
- $
628,023)
-
101年3月31日
應付公司債
減:應付公司債折價
$
(
減:一年或一營業週期內到期或執行賣回權
公司債(表列其他流動負債)
(
$
101年1月1日
1,644,800
$
77,040) (
1,645,200
83,445)
1,567,760
1,561,755
645,880) (
921,880 $
644,909)
916,846
1.本 公 司 於 民 國 98 年 7 月 發 行 國 內 第 四 次 擔 保 轉 換 公 司 債,已 於 民 國 101
年第三季全數到期還本或執行轉換完畢。
A.發 行 條 件 如 下 :
a.本 公 司 經 主 管 機 關 核 准 募 集 及 發 行 國 內 第 四 次 擔 保 轉 換 公 司 債 ,
發 行 總 額 計 $800,000, 票 面 利 率 0%, 發 行 期 間 3 年 , 流 通 期 間 自
民 國 98 年 7 月 29 日 至 101 年 7 月 29 日。本 轉 換 公 司 債 於 民 國 98
年 7 月 31 日 於 財 團 法 人 中 華 民 國 證 券 櫃 檯 買 賣 中 心 掛 牌 交 易 。
b.本 轉 換 公 司 債 之 轉 換 價 格 係 依 轉 換 辦 法 規 定 之 訂 定 模 式 予 以 訂 定 ,
續 後 轉 換 價 格 遇 有 本 公 司 因 反 稀 釋 條 款 之 情 況,將 依 轉 換 辦 法 規 定
之 訂 定 模 式 予 以 調 整 。 最 終 轉 換 價 格 已 調 整 為 新 台 幣 62.1 元 。
c.債 券 持 有 人 得 於 本 轉 換 公 司 債 發 行 滿 二 年 時 , 要 求 本 公 司 以 債 券
面 額 加 計 4.04%之 利 息 補 償 金 將 其 所 持 有 之 轉 換 公 司 債 買 回 。
d.依 本 公 司 國 內 第 四 次 擔 保 轉 換 公 司 債 發 行 及 轉 換 辦 法 之 規 定 , 轉
換後普通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B.民 國 102 年 第 一 季 、 101 年 、 101 第 一 季 及 100 年 度 因 債 券 持 有 人 行
使 賣 回 權 而 行 使 贖 回 轉 換 公 司 債 之 面 額 分 別 為 $0、 $647,300、 $0 及
$12,200, 贖 回 損 失 分 別 為 $0、 $39,615、 $0 及 $193, 表 列 「 其 他 損
失 」。
C.本 公 司 於 發 行 轉 換 公 司 債 時 , 將 非 屬 權 益 性 質 之 轉 換 權 、 買 回 權 及
~47~
賣回權,依據國際會計準則公報第三十九號之規定,因與主契約債
務商品之經濟特性及風險非緊密關聯,故予以分離處理,截至民國
102 年 3 月 31 日 、 101 年 12 月 31 日 、 102 年 3 月 31 日 、 101 年 1
月 1 日以其淨額帳列「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負債」分別為
$0、 $0、 $0 及 $6,240, 請 詳 附 註 六 (二 )之 說 明 ; 經 分 離 後 主 契 約 債
務 之 有 效 利 率 為 0.42%。
2.本 公 司 於 民 國 99 年 10 月 發 行 國 內 第 五 次 無 擔 保 轉 換 公 司 債
A.發 行 條 件 如 下 :
a.本 公 司 經 主 管 機 關 核 准 募 集 及 發 行 國 內 第 五 次 無 擔 保 轉 換 公 司 債 ,
發 行 總 額 計 $1,000,000,票 面 利 率 0%,發 行 期 間 5 年,流 通 期 間 自
民 國 99 年 10 月 1 日 至 104 年 10 月 1 日 。 本 轉 換 公 司 債 於 民 國 99
年 10 月 5 日 於 財 團 法 人 中 華 民 國 證 券 櫃 檯 買 賣 中 心 掛 牌 交 易 。 截
至 民 國 102 年 3 月 31 日 止 , 尚 未 轉 換 之 面 額 計 $667,800。
b.本 轉 換 公 司 債 之 轉 換 價 格 係 依 轉 換 辦 法 規 定 之 訂 定 模 式 予 以 訂 定 ,
續後轉換價格遇有本公司因反稀釋條款之情況,將依轉換辦法規定
之 訂 定 模 式 予 以 調 整 。 截 至 民 國 102 年 3 月 31 日 止 , 轉 換 價 格 為
新 台 幣 45.8 元 。
c.債 券 持 有 人 得 於 本 轉 換 公 司 債 發 行 滿 二 年 時 , 要 求 本 公 司 以 債 券
面 額 加 計 4.04%之 利 息 補 償 金 將 其 所 持 有 之 轉 換 公 司 債 買 回 , 滿
三 年 之 利 息 補 償 金 為 債 券 面 額 之 6.12%, 滿 四 年 之 利 息 補 償 金 為
債 券 面 額 之 8.24%。
d.依 本 公 司 國 內 第 五 次 無 擔 保 轉 換 公 司 債 發 行 及 轉 換 辦 法 之 規 定 ,
轉換後普通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B.民 國 102 年 第 一 季 、 101 年 、 101 第 一 季 及 100 年 度 , 本 轉 換 公 司 債
面 額 計 $0、$0、$0 及 $2,100 已 轉 換 為 普 通 股 0、0、0 及 45,851 股 ,
並 已 辦 理 變 更 登 記 完 竣 , 請 詳 附 註 六 (二 十 一 )之 說 明 。 民 國 102 年
第 一 季 、 101 年 、 101 第 一 季 及 100 年 度 本 公 司 因 前 述 公 司 債 轉 換 交
易 而 產 生「 資 本 公 積 -普 通 股 溢 價 」之 金 額 分 別 為 $0、$0、$0 及 $1,475。
另 民 國 102 年 第 一 季 、 101 年 、 101 第 一 季 及 100 年 度 因 收 回 轉 換 公
司債及債券持有人行使賣回權而行使贖回轉換公司債之面額分別為
$0、 $330,100、 $0 及 $0, 贖 回 損 失 分 別 為 $0、 $18,737、 $0 及 $0,
表 列 「 其 他 損 失 」。
C. 本 公 司 於 發 行 轉 換 公 司 債 時 , 依 據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公 報 第 三 十 九 號 之
規定,因與主契約債務商品之經濟特性及風險非緊密關聯,故予以
分 離 處 理,截 至 民 國 102 年 3 月 31 日、101 年 12 月 31 日、101 年 3
月 31 日 、 101 年 1 月 1 日 , 非 屬 權 益 性 質 之 轉 換 權 、 買 回 權 、 賣 回
權,以其淨額帳列「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負債」分別計
~48~
$22,505、 $39,467、 $42,693 及 $32,631, 請 詳 附 註 六 (二 )之 說 明 ;
屬 權 益 性 質 之 轉 換 權 帳 列 「 資 本 公 積 - 認 股 權 」 分 別 計 $58,366 、
$58,366、 $87,182 及 $87,216, 民 國 102 年 第 一 季 、 101 年 、 101 第
一 季 及 100 年 度 , 本 公 司 因 收 回 轉 換 公 司 債 及 債 券 持 有 人 轉 換 公 司
債 而 將 「 資 本 公 積 -認 股 權 」 轉 列 「 資 本 公 積 -庫 藏 股 交 易 」 及 「 資
本 公 積 -普 通 股 溢 價 」 之 金 額 分 別 為 $0 、 $34、 $34 及 $184 ; 另 民 國
102 年 第 一 季 、 101 年 、 101 第 一 季 及 100 年 度 , 本 公 司 因 債 券 持 有
人 行 使 賣 回 權 而 將 「 資 本 公 積 -認 股 權 」 轉 列 「 資 本 公 積 -普 通 股 溢
價 」之 金 額 分 別 為 $0、 $28,816、 $0 及 $0。 本 轉 換 公 司 債 經 分 離 後 主
契 約 債 務 之 有 效 利 率 為 2.32%。
(十 六 )長 期 借 款
借款性質
借款期間及還款方式
利率區間
擔保品
102年3月31日
自101年09月27日至
104年09月27日,按
月付息,到期還本,
循環動用
1.664%
無
華南銀行擔保借款 自99年10月04日至
106年10月04日,按
月付息,另自102年
10月04日開始按48分
期償還本金
1.720%
詳附註八
500,000
華南銀行信用借款 自99年10月04日至
106年10月04日,按
月付息,另自102年
10月04日開始按48分
期償還本金
1.720%
無
150,000
長期銀行借款
臺灣銀行及第一
商業銀行等
(註2)
$
3,600,000
分期償付之借款
減:一年或一營業週期內到期之長期借款(表列其他流動負債)
4,250,000
79,128)
(
$
~49~
4,170,872
借款性質
借款期間及還款方式
利率區間
擔保品
101年12月31日
自101年09月27日至
104年09月27日,按
月付息,到期還本,
循環動用
1.67%
無
華南銀行擔保借款 自99年10月04日至
106年10月04日,按
月付息,另自102年
10月04日開始按48分
期償還本金
1.72%
詳附註八
500,000
華南銀行信用借款 自99年10月04日至
106年10月04日,按
月付息,另自102年
10月04日開始按48分
期償還本金
1.72%
無
150,000
長期銀行借款
臺灣銀行及第一
商業銀行等
(註2)
$
2,500,000
分期償付之借款
減:一年或一營業週期內到期之長期借款(表列其他流動負債)
3,150,000
39,489)
(
$
借款性質
3,110,511
借款期間及還款方式
利率區間
擔保品
101年3月31日
自99年07月22日至
102年07月21日,按
月付息,到期還本,
循環動用
1.51%
無
華南銀行擔保借款 自99年10月04日至
106年10月04日,按
月付息,另自102年
10月04日開始按48分
期償還本金
1.72%
詳附註八
500,000
華南銀行信用借款 自99年10月04日至
106年10月04日,按
月付息,另自102年
10月04日開始按48分
期償還本金
1.72%
無
150,000
長期銀行借款
臺灣銀行及合作
金庫商業銀行
等(註1)
$
3,600,000
分期償付之借款
4,250,000
-
減:一年或一營業週期內到期之長期借款(表列其他流動負債)
$
~50~
4,250,000
借款期間及還款方式
利率區間
擔保品
自99年07月22日至
102年07月21日,按
月付息,到期還本,
循環動用
1.60%
無
華南銀行擔保借款 自99年10月04日至
106年10月04日,按
月付息,另自102年
10月04日開始按48分
期償還本金
1.72%
詳附註八
500,000
華南銀行信用借款 自99年10月04日至
106年10月04日,按
月付息,另自102年
10月04日開始按48分
期償還本金
1.72%
無
150,000
借款性質
長期銀行借款
臺灣銀行及合作
金庫商業銀行
等(註1)
101年1月1日
$
3,230,000
分期償付之借款
3,880,000
-
減:一年或一營業週期內到期之長期借款(表列其他流動負債)
$
3,880,000
註 1: 本 公 司 於 民 國 99 年 5 月 與 統 籌 主 辦 銀 行 暨 管 理 銀 行 台 灣 銀 行 及 合
作 金 庫 商 業 銀 行 等 十 一 家 銀 行 簽 訂 為 期 三 年 之 聯 合 授 信 合 約,授 信
總 額 度 為 $3,600,000。
依 合 約 之 規 定,本 公 司 之 年 度 合 併 會 計 師 查 核 簽 證 財 務 報 告 與 半 年
度合併會計師核閱財務報告之財務比率應符合以下主要財務承諾
事項:
1.流 動 比 率 (流 動 資 產 /流 動 負 債 ):應 維 持 在 百 分 之 一 百 (100%)(含 )
以上。
2.負 債 比 率 (負 債 總 額 /有 形 淨 值 ):應 維 持 在 百 分 之 一 百 七 十 (170%)
以下。
3.利 息 保 障 倍 數 「 (稅 前 淨 利 +折 舊 +攤 銷 +利 息 費 用 )/利 息 費 用 」:
應 維 持 在 三 (3)倍 (含 )以 上 。
4. 有 形 淨 值 ( 淨 值 扣 除 無 形 資 產 ) : 應 維 持 在 新 台 幣 肆 拾 伍 億 元
(NT$4,500,000)整 (含 )以 上 。
5.本 公 司 有 未 能 符 合 上 述 任 一 項 財 務 標 準 時 , 本 公 司 應 自 該 財 務 報
告公告之日起,6 個月內辦理現金增資或以其他方式改善。如逾
前 述 改 善 期 間 仍 未 改 善 完 成 者,則 自 該 財 務 報 告 基 準 日 之 翌 日 起,
至本公司實際改善達符合本項約定之所有財務標準之翌日止,本
公司應按本授信案未清償總餘額,依合約第四條第一項約定,按
月計付違約金予管理銀行,惟本公司之支付該違約金,並不視為
未違反本項之財務承諾。
~51~
註 2:本 公 司 於 民 國 101 年 7 月 與 統 籌 主 辦 銀 行 暨 管 理 銀 行 台 灣 銀 行 及 第
一 商 業 銀 行 等 八 家 銀 行 簽 訂 為 期 三 年 之 聯 合 授 信 合 約,授 信 總 額 度
為 $3,600,000。
依 合 約 之 規 定,本 公 司 之 年 度 合 併 會 計 師 查 核 簽 證 財 務 報 告 與 半 年
度合併會計師核閱財務報告之財務比率應符合以下主要財務承諾
事項:
1.流 動 比 率 (流 動 資 產 /流 動 負 債 ):應 維 持 在 百 分 之 一 百 (100%)(含 )
以上。
2.負 債 比 率 (負 債 總 額 /有 形 淨 值 ):應 維 持 在 百 分 之 一 百 七 十 (170%)
以下。
3.利 息 保 障 倍 數 「 (稅 前 淨 利 +折 舊 +攤 銷 +利 息 費 用 )/利 息 費 用 」:
應 維 持 在 二 點 三 (2.3)倍 (含 )以 上 。
4. 有 形 淨 值 ( 淨 值 扣 除 無 形 資 產 ) : 應 維 持 在 新 台 幣 伍 拾 伍 億 元
(NT$5,500,000)整 (含 )以 上 。
5.本 公 司 有 未 能 符 合 上 述 任 一 項 財 務 標 準 時,本 公 司 應 自 該 財 務 報
告公告之日起,6 個月內辦理現金增資或以其他方式改善。如逾
前 述 改 善 期 間 仍 未 改 善 完 成 者,則 自 該 財 務 報 告 基 準 日 之 翌 日 起 ,
至 本 公 司 實 際 改 善 達 符 合 本 項 約 定 之 所 有 財 務 標 準 之 翌 日 止,本
公 司 應 按 本 授 信 案 未 清 償 總 餘 額,依 合 約 第 四 條 第 一 項 約 定,按
月 計 付 違 約 金 予 管 理 銀 行,惟 本 公 司 之 支 付 該 違 約 金,並 不 視 為
未違反本項之財務承諾。
3.本 集 團 未 動 用 借 款 額 度 明 細 如 下 :
固定利率
一年內到期
一年以上到期
102年3月31日
101年12月31日
$
$
$
7,157,800
7,157,800
$
101年3月31日
固定利率
一年內到期
一年以上到期
$
$
9,162,675
9,162,675
7,350,432
1,100,000
8,450,432
101年1月1日
$
9,639,000
370,000
$ 10,009,000
一 年 內 到 期 之 額 度 屬 年 度 額 度 , 於 民 國 102 年 內 將 另 行 商 議 。 其 餘
額度係為本集團營運所需。本集團之流動性風險請詳附註十二、
(二 )3.(3))。
~52~
(十 七 )退 休 金
1.確 定 給 付 退 休 辦 法
(1)本 公 司 及 國 內 子 公 司 依 據 「 勞 動 基 準 法 」 之 規 定 , 訂 有 確 定 福 利 之
退 休 辦 法 , 適 用 於 民 國 94 年 7 月 1 日 實 施 「 勞 工 退 休 金 條 例 」 前
所有正式員工之服務年資,以及於實施「勞工退休金條例」後選擇
繼續適用勞動基準法員工之後續服務年資。員工符合退休條件者,
退 休 金 之 支 付 係 根 據 服 務 年 資 及 退 休 前 6 個 月 之 平 均 薪 資 計 算 , 15
年 以 內 (含 )的 服 務 年 資 每 滿 一 年 給 予 兩 個 基 數 , 超 過 15 年 之 服 務
年 資 每 滿 一 年 給 予 一 個 基 數 , 惟 累 積 最 高 以 45 個 基 數 為 限 。 本 公
司 按 月 就 薪 資 總 額 2 %提 撥 退 休 基 金 , 以 勞 工 退 休 準 備 金 監 督 委 員
會之名義專戶儲存於台灣銀行。
(2)資 產 負 債 表 認 列 之 金 額 如 下 :
101年12月31日
已提撥確定福利義務現值
計畫資產公允價值
認列於資產負債表之淨負債
$
(
$
101年1月1日
22,944 $
19,830) (
3,114 $
24,421
18,601)
5,820
(3)本 集 團 民 國 102 及 101 年 1 至 3 月 認 列 於 綜 合 損 益 表 之 退 休 金 費 用
總 額 分 別 為 $272 及 $151。
(4)截 至 民 國 101 年 12 月 31 日 及 101 年 1 月 1 日 止 , 本 集 團 累 積 認 列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之 精 算 損 益 分 別 為 $1,707 及 $0。
(5)本 公 司 及 國 內 子 公 司 之 確 定 福 利 退 休 計 劃 資 產 , 係 由 台 灣 銀 行 按 該
基金年度投資運用計畫所定委託經營項目之比例及金額範圍內,依
勞工退休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第六條之項目(即存放國內外之
金融機構,投資國內外上市、上櫃或私募之權益證券及投資國內外
不動產之證券化商品等)辦理委託經營。該基金之運用,其每年決
算分配之最低收益,不得低於依當地銀行二年定期存款利率計算之
收 益。102 及 101 年 3 月 31 日 構 成 總 計 劃 資 產 公 允 價 值 之 百 分 比 ,
請詳政府公告之各年度之勞工退休基金運用報告。
整體計劃資產預期報酬率係根據歷史報酬趨勢,對義務之整體期間
報酬之預測,並參考勞工退休基金監理會對勞工退休基金之運用情
形,於考量最低收益不得低於當地銀行二年定期存款利率之收益之
影響所作之估計。
~53~
(6)有 關 退 休 金 之 精 算 假 設 彙 總 如 下 :
101年度
1.54%
4.50%
1.54%
折現率
未來薪資增加率
計畫資產預期長期報酬率
100年度
1.68%
4.50%
1.68%
對於未來死亡率之假設係按照台灣地區第 4 回經驗生命表估計。
(7)經 驗 調 整 之 歷 史 資 訊 如 下 :
($
確定福利義務現值
計畫資產公允價值
計畫剩餘(短絀)
計畫負債之經驗調整
計畫資產之經驗調整
($
$
($
101年度
22,944)
19,830
3,114)
1,887
180)
(8)本 集 團 於 民 國 102 年 1 至 3 月 後 一 年 內 預 計 支 付 予 退 休 計 畫 之 提 撥
金 為 $1,079。
2.確 定 提 撥 退 休 辦 法
(1)自 民 國 94 年 7 月 1 日 起,本 公 司 及 國 內 子 公 司 依 據「 勞 工 退 休 金 條
例 」, 訂 有 確 定 提 撥 之 退 休 辦 法 , 適 用 於 本 國 籍 之 員 工 。 本 公 司 及
國內子公司就員工選擇適用「勞工退休金條例」所定之勞工退休金
制 度 部 分,每 月 按 薪 資 之 6%提 繳 勞 工 退 休 金 至 勞 保 局 員 工 個 人 帳 戶 ,
員工退休金之支付依員工個人之退休金專戶及累積收益之金額採
月退休金或一次退休金方式領取。
(2)威 剛 科 技 (蘇 州 )有 限 公 司 和 威 剛 電 子 (上 海 )貿 易 有 限 公 司 及 威 方 科
技 (蘇 州 )有 限 公 司 按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政 府 規 定 之 養 老 保 險 制 度 每
月 依 當 地 員 工 薪 資 總 額 之 一 定 比 率 提 撥 養 老 保 險 金,民 國 102 及 101
年 1 至 3 月 , 其 提 撥 比 率 均 為 15%。 每 位 員 工 之 退 休 金 由 政 府 管 理
統籌安排,本集團除按月提撥外,無進一步義務。
(3)民 國 102 及 101 年 1 至 3 月 , 本 集 團 依 上 開 退 休 金 辦 法 認 列 之 退 休
金 成 本 分 別 為 $15,419 及 $12,753。
~54~
(十 八 )股 份 基 礎 給 付
1.本 公 司 於 民 國 96 年 7 月 經 董 事 會 決 議 通 過 辦 理 發 行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6,000 單 位 , 每 單 位 認 股 權 憑 證 得 認 購 1,000 股 之 普 通 股 , 截 至 民 國
101 年 12 月 31 日 止,已 發 行 6,000 單 位,因 認 股 權 憑 證 行 使 而 須 發 行
之 普 通 股 新 股 總 數 為 6,000,000 股 , 其 認 股 價 格 以 發 行 日 當 日 本 公 司
普通股收盤價定之。認股權憑證發行後,遇有本公司普通股股份發生
變 動 時,認 股 價 格 得 依 特 定 公 式 調 整 之。發 行 之 認 股 權 之 存 續 期 間 為 6
年,員工自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 2 年後,得依員工認股權憑證辦法
分年行使認股權利。
(1)相 關 股 份 基 礎 給 付 協 議 如 下 :
協議之類型
給與日
給與數量
合約期間
員工認股權
計畫
96.08.17 3,000,000股
6年
員工認股權
計畫
96.12.25 3,000,000股
6年
既得條件
屆滿2年累計可認股50%,
屆滿3年可認股75%,屆滿
4年可認股100%。
屆滿2年累計可認股50%,
屆滿3年可認股75%,屆滿
4年可認股100%。
(2)上 述 股 份 基 礎 給 付 協 議 之 詳 細 資 訊 如 下 :
102年1至3月
期初流通在外認股權
本期給與認股權
無償配股增發或調整
認
本期放棄認股權
本期執行認股權
本期逾期失效認股權
期末流通在外認股權
期末可執行認股權
(
(
101年1至3月
認股權
數量
(千股)
加權平均
履約價格
(元)
認股權
數量
(千股)
加權平均
履約價格
(元)
3,505.50
-
$
3,625.25
-
$
63.20
-
97.00)
3,528.25 $
2,391.00 $
63.29
63.29
62.62
-
5.50)
- (
38.50) $ 44.10
3,461.50 $ 68.62
3,461.50 $ 68.62
(3)民 國 102 年 1 至 3 月 執 行 之 認 股 權 於 執 行 日 之 加 權 平 均 股 價 為 44.10
元。
~55~
(4)資 產 負 債 表 日 流 通 在 外 之 認 股 權 到 期 日 及 履 約 價 格 如 下 :
核准發行日
到期日
96.07.24
96.07.24
102.08.16
102.12.24
核准發行日
到期日
96.07.24
96.07.24
102.08.16
102.12.24
102年3月31日
101年12月31日
履約價格
履約價格
股數(千股)
(元)
股數(千股)
(元)
1,982.00 $ 76.80
1,985.50 $ 76.80
1,479.50 $ 44.10
1,520.00 $ 44.10
101年3月31日
101年1月1日
履約價格
履約價格
股數(千股)
(元)
股數(千股)
(元)
2,015.00 $ 77.40
2,061.00 $ 77.40
1,513.25 $ 44.50
1,564.25 $ 44.50
(5)本 公 司 給 與 日 給 與 之 股 份 基 礎 給 付 交 易 使 用 Black-Scholes 選 擇 權
評價模式估計認股選擇權之公允價值,相關資訊如下:
協議之類型
給與日
預期
波動率
預期存
續期間
預期
股利
員工認股權計畫
員工認股權計畫
96.08.17
96.12.25
48.13%
49.37%
6年
6年
0%
0%
無風險 每單位
利率 公允價值
2.45%
2.44%
55.92
27.99
2.本 公 司 於 民 國 98 年 3 月 經 董 事 會 決 議 通 過 辦 理 發 行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8,000 單 位,每 單 位 認 股 權 憑 證 得 認 購 1,000 股 之 普 通 股,因 認 股 權 憑
證 行 使 而 須 發 行 之 普 通 股 新 股 總 數 為 8,000,000 股 , 其 認 股 價 格 以 不
低於發行日當日本公司普通股收盤價定之。認股權憑證發行後,遇有
本公司普通股股份發生變動時,認股價格得依特定公式調整之。發行
之認股權之存續期間為 6 年,員工自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 2 年後,
得依員工認股權憑證辦法分年行使認股權利。
(1)相 關 股 份 基 礎 給 付 協 議 如 下 :
協議之類型
給與日
給與數量 合約期間
既得條件
員工認股權
98.08.24 4,000,000股
6年
屆滿2年累計可認股50%,
計畫
屆滿3年可認股75%,屆滿
4年可認股100%。
~56~
(2)上 述 股 份 基 礎 給 付 協 議 之 詳 細 資 訊 如 下 :
期初流通在外認股權
本期給與認股權
無償配股增發或調整
認股股數
本期放棄認股權
本期執行認股權
本期逾期失效認股權
期末流通在外認股權
期末可執行認股權
(
102年1至3月
認股權
加權平均
數量
履約價格
(千股)
(元)
3,563.50 $ 68.30
-
101年1至3月
認股權
加權平均
數量
履約價格
(千股)
(元)
3,827.00
$ 68.90
-
37.50)
3,526.00 $
2,644.50 $
147.50)
3,679.50
1,840.00
- (
68.30
68.30
$
$
68.90
68.90
(3)資 產 負 債 表 日 流 通 在 外 之 認 股 權 到 期 日 及 履 約 價 格 如 下 :
核准發行日
98.06.23
核准發行日
98.06.23
到期日
104.08.23
102年3月31日
股數
履約價格
(千股)
(元)
3,526.00 $ 68.30
101年12月31日
股數
履約價格
(千股)
(元)
3,653.50 $ 68.30
到期日
104.08.23
101年3月31日
股數
履約價格
(千股)
(元)
3,679.50 $ 68.90
101年1月1日
股數
履約價格
(千股)
(元)
3,827.00 $ 68.90
(4)本 公 司 給 與 日 給 與 之 股 份 基 礎 給 付 交 易 使 用 Black-Scholes, 或 其
他選擇權評價模式估計認股選擇權之公允價值,相關資訊如下:
協議之類型
員工認股權計畫
給與日
98.08.24
預期
波動率
預期存
續期間
預期
股利
26.91% 4.375年
(5)股 份 基 礎 給 付 交 易 產 生 之 費 用 如 下 :
102年1至3月
權益交割
$
1,343
~57~
0%
無風險 每單位
利率 公允價值
0.87%
16.56
101年1至3月
$
2,341
(十 九 )負 債 準 備 (表 列 其 他 應 付 款 )
102年1月1日餘額
當期新增之負債準備
當期使用之負債準備
當期迴轉之未使用金額
102年3月31日餘額
產品保固
行銷補貼
$
24,783 $
2,047 $
9,938
7,335
(
12,130) (
2,412) (
$
22,591 $
6,970 $
合計
26,830
17,273
14,542)
29,561
負債準備分析如下:
流動
102年3月31日
$
29,561
101年12月31日
$
26,830
流動
101年3月31日
$
22,434
101年1月1日
$
21,565
本集團之產品保固負債準備及行銷補貼負債準備主係與記憶體產品之
銷售相關,產品保固負債準備係依據該產品之歷史保固資料估計,行
銷補貼負債準備係依據客戶預期進行之行銷活動估計。
(二 十 )股 本
1. 本 公 司 發 行 之 股 份 全 數 為 普 通 股 , 每 股 面 額 為 新 台 幣 拾 元 , 截 至 民 國
102 及 101 年 3 月 31 日 止,本 公 司 額 定 資 本 額 均 為 $6,000,000(含 認 股
權 證 可 轉 換 股 數 額 $250,000), 發 行 在 外 股 數 均 為 225,783,906 股 , 扣
除 庫 藏 股 後 , 實 際 流 通 在 外 股 數 均 為 210,783,906 股 。
2. 本 公 司 為 充 實 營 運 資 金 、 償 還 銀 行 借 款 及 引 進 策 略 合 作 夥 伴 , 於 民 國
98 年 6 月 10 日 股 東 會 決 議 以 私 募 方 式 辦 理 現 金 增 資 , 以 民 國 98 年 9
月 7 日 為 私 募 基 準 日 , 私 募 股 數 為 12,000,000 股 , 每 股 認 購 價 格 為 新
台 幣 50 元 , 此 增 資 案 已 募 得 $600,000。 該 私 募 股 票 自 交 付 日 起 計 已 於
民 國 101 年 10 月 屆 滿 三 年 , 並 業 已 於 民 國 101 年 11 月 6 日 辦 理 補 辦
公開發行且變更登記完竣。
~58~
3. 本 公 司 轉 換 公 司 債 轉 換 及 員 工 行 使 認 股 權 , 截 至 期 末 因 尚 未 訂 定 增 資
基準日之相關資訊如下:
102年3月31日
股數
金額
員工行使認股權
(表列預收股本)
38,500
$
101年3月31日
股數
金額
1,698
-
$
-
民 國 102 年 及 101 年 第 一 季,本 公 司 員 工 認 股 權 行 使 認 購 股 票 情 形,請
詳 附 註 六 (十 八 )之 說 明 。
4.庫 藏 股
(1)股 份 收 回 原 因 及 其 數 量 變 動 情 形 :
102年度
收 回 原
因
供轉讓股份予員工
-股數
-金額
1月1日
本期增加
15,000,000
$
516,718
本期減少
$
-
$
3月31日
-
15,000,000
-
$
516,718
101年度
收 回 原
因
供轉讓股份予員工
-股數
-金額
1月1日
本期增加
15,000,000
$
516,718
本期減少
$
-
$
3月31日
-
15,000,000
-
$
516,718
(2)證 券 交 易 法 規 定 公 司 對 買 回 發 行 在 外 股 份 之 數 量 比 例 , 不 得 超 過 公
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十,收買股份之總金額,不得逾保留盈餘
加 計 發 行 股 份 溢 價 及 已 實 現 之 資 本 公 積 金 額。截 至 民 國 102 年 及 101
年 3 月 31 日 止 , 本 公 司 已 買 回 庫 藏 股 票 之 數 量 及 金 額 皆 未 逾 法 令
規定。
(3)本 公 司 持 有 之 庫 藏 股 票 依 證 券 交 易 法 規 定 不 得 質 押 , 於 未 轉 讓 前 亦
不得享有股東權利。
(4)依 證 券 交 易 法 規 定 , 因 供 轉 讓 股 份 予 員 工 所 買 回 之 股 份 , 應 於 買 回
之日起三年內將其轉讓,逾期未轉讓者,視為公司未發行股份,並
應辦理變更登記銷除股份,表列庫藏股票之轉讓期限明細如下:
買回年度
100
100
股數
6,000,000
9,000,000
~59~
金額
$
225,568
291,150
最後轉讓期限
103年7月
103年10月
(二 十 一 )資 本 公 積
依公司法規定,超過票面金額發行股票所得之溢額及受領贈與之所得
之資本公積,除得用於彌補虧損外,於公司無累積虧損時,按股東原
有股份之比例發給新股或現金。另依證券交易法之相關規定,以上開
資本公積撥充資本時,每年以其合計數不超過實收資本額百分之十為
限。公司非於盈餘公積填補資本虧損仍有不足時,不得以資本公積補
充之。
102年1月1日
發行溢價
庫藏股
票交易
$3,026,971
$ 23,161
-
-
$3,026,971
$ 23,161
$
發行溢價
庫藏股
票交易
長期投資
$2,998,155
$2,998,155
$ 23,127
34
$ 23,161
認股權酬勞成本
102年3月31日
101年1月1日
公司債買回
認股權酬勞成本
101年3月31日
員工
認股權
認股權
403
$ 62,612
$ 58,366
-
1,343
-
403
$ 63,955
$ 58,366
員工
認股權
認股權
$ 55,122
2,341
$ 57,463
$ 87,216
(
34)
$ 87,182
長期投資
$
$
$
-
(二 十 二 )保 留 盈 餘
102年度
1月1日
本期損益
未按持股比例認列長期股權投資
3月31日
$
(
$
2,143,623
673,495
3,478)
2,813,640
101年度
$
$
1,568,275
287,714
1,855,989
1.依 本 公 司 章 程 之 規 定 , 於 依 法 完 納 稅 捐 後 , 分 派 每 一 營 業 年 度 盈 餘
時,應先彌補以前年度虧損,並就其餘額提出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
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累積已達本公司資本總額時,不在此限。次
依相關法令之規定提列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次提所餘盈餘百分之
一為董事及監察人酬勞,及提撥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二十為員工紅
利。
就前項分配後之餘額加計以前年度未分配盈餘後,由董事會擬定盈
餘 分 配 案 提 請 股 東 會 決 議 分 配 之。本 公 司 股 利 政 策 採 穩 健 平 衡 原 則 ,
並參酌獲利狀況、財務結構及公司未來發展等因素,就當年度所分
配之股利中提撥至少百分之十發放現金股利。員工紅利如以股票方
~60~
式發放,本公司之從屬公司之員工符合一定條件時,亦得分配之,
其一定條件授權董事長訂定之。
2.法 定 盈 餘 公 積 除 彌 補 公 司 虧 損 及 按 股 東 原 有 股 份 之 比 例 發 給 新 股 或
現金外,不得使用之,惟發給新股或現金者,以該項公積超過實收
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五之部分為限。
3.(1)本 公 司 分 派 盈 餘 時 , 依 法 令 規 定 須 就 當 年 度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之 其 他
權益項目借方餘額提列特別盈餘公積始得分派,俟後其他權益項
目借方餘額迴轉時,迴轉金額得列入可供分派盈餘中。
(2)首 次 採 用 IFRSs 時,民 國 101 年 4 月 6 日 金 管 證 發 字 第 1010012865
號函提列之特別盈餘公積,本公司於嗣後使用、處分或重分類相
關資產時,就原提列特別盈餘公積之比例予以迴轉。
4.本 公 司 盈 餘 分 派 情 形 如 下 :
(1)本 公 司 於 民 國 101 年 6 月 18 日 經 股 東 會 決 議 通 過 民 國 100 年 度
盈餘分派案如下:
金
法定盈餘公積
現金股利
$
$
董監事酬勞
員工現金紅利
$
$
100
額
7,439
63,235
70,674
年
度
每股股利(元)
$
0.30
669
8,034
8,703
上 述 本 公 司 民 國 100 年 度 之 盈 餘 分 派 案 與 本 公 司 民 國 101 年 3 月
15 日 之 董 事 會 擬 議 並 無 差 異 。
(2)本 公 司 於 民 國 102 年 3 月 19 日 經 董 事 會 決 議 民 國 101 年 度 盈 餘
分派案如下:
法定盈餘公積
現金股利
迴轉特別盈餘公積
$
(
$
董監事酬勞
員工現金紅利
$
~61~
101年度
金額
每股股利(元)
63,991
526,960 $
2.50
6,829)
584,122
5,828
58,274
64,102
前 述 民 國 101 年 度 盈 餘 分 派 議 案 , 截 至 民 國 102 年 5 月 7 日 止 ,
尚未經股東會決議。
5.本 公 司 民 國 102 及 101 年 1 至 3 月 員 工 紅 利 估 列 金 額 分 別 為 $73,557
及 $31,207; 董 監 酬 勞 估 列 金 額 分 別 為 $6,130 及 $2,601 係 以 截 至 當
期止之稅後淨利,考量法定盈餘公積及特別盈餘公積等因素後,以
章 程 所 定 之 成 數 為 估 列 基 礎 (民 國 102 年 及 101 年 第 一 季 員 工 紅 利 皆
以 12%估 列 、 董 監 酬 勞 皆 以 1%估 列 )。
6.本 公 司 董 事 會 通 過 及 股 東 會 決 議 之 員 工 紅 利 及 董 監 酬 勞 相 關 資 訊 可
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二 十 三 )其 他 權 益 項 目
外幣換算
102年1月1日
重估價–總額
外幣換算差異數﹕
–集團
–關聯企業
102年3月31日
($
備供出售投資
111,406)
116,266
4,860
$
外幣換算
101年1月1日
重估價–總額
外幣換算差異數﹕
–集團
–關聯企業
101年3月31日
$
(
($
80,279)
80,279)
$
$
61,741
53,808
總計
($
115,549
$
備供出售投資
$
157,086
$
(
50,011) (
$
107,075
(
$
49,665)
53,808
116,266
120,409
總計
157,086
50,011)
80,279)
26,796
(二 十 四 )營 業 收 入
102年1至3月
銷貨收入
勞務收入
$
$
~62~
7,648,679
80
7,648,759
101年1至3月
$
$
7,074,495
7,074,495
(二 十 五 )其 他 收 入
租金收入
壞帳回升利益
負商譽轉列收入
其他收入
利息收入:
銀行存款利息
非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
資產之利息收入
其他利息收入
102年1至3月
$
6,116
4,299
1,739
13,001
101年1至3月
$
8,463
60
7,785
14,690
2,401
10,725
2,401
28
42,274
34
29,468
$
$
(二 十 六 )其 他 利 益 及 損 失
102年1至3月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淨 $
利益(損失)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淨
利益
淨外幣兌換利益(損失)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損失)利益
(
處分投資利益
其他支出
(
$
101年1至3月
11,837 ($
6,734
3,642)
26,779
38,104 (
24)
284
6,759) (
50,176 $
18,229)
23
95,305
2,537)
97,699
(二 十 七 )財 務 成 本
102年1至3月
利息費用:
銀行借款
可轉換公司債
其他利息費用
$
$
~63~
20,773
3,616
18
24,407
101年1至3月
$
$
17,104
6,373
18
23,495
(二 十 八 )費 用 性 質 之 額 外 資 訊
製成品、半成品及在製品存貨之變動
耗用之原料及物料
存貨(回升利益)跌價損失
員工福利費用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折舊費用
無形資產攤銷費用
其他非流動資產攤銷費用
運輸費用
廣告費用
營業租賃租金
其他費用
102年1至3月
101年1至3月
($
1,007,291) ($
172,876)
7,248,090
6,415,822
(
58,351)
13,494
393,141
255,335
37,250
36,485
2,074
1,880
1,082
1,850
47,592
42,688
23,834
13,963
13,213
11,911
142,639
195,288
$
6,843,273 $
6,815,840
(二 十 九 )員 工 福 利 費 用
102年1至3月
薪資費用
員工認股權
勞健保費用
退休金費用
其他用人費用
$
$
~64~
338,247
1,343
16,514
15,691
21,346
393,141
101年1至3月
$
$
212,910
2,341
12,483
12,904
14,697
255,335
(三 十 )所 得 稅
1.所 得 稅 費 用 組 成 部 分
102年1至3月
101年1至3月
當期所得稅:
$
89,020
$
29,725
當期所得稅負債
加(減):
扣繳及暫繳稅額
15,053
112
11,163
68
以前年度所得稅低(高)估數
未分配盈餘加徵10%所得稅費用
5,004 (
742)
匯率影響數
120,240
29,163
當期所得稅總額
加(減):
79,165
45,450
暫時性差異之原始產生及迴轉
未分配盈餘加徵10%所得稅費用
$
199,405
$
74,613
所得稅費用
2.本 公 司 營 利 事 業 所 得 稅 業 經 稅 捐 稽 徵 機 關 核 定 至 民 國 99 年 度 。
3.未 分 配 盈 餘 相 關 資 訊
86年度以前
87年度以後
102年3月31日
101年12月31日
$
$
2,445,010
101年3月31日
86年度以前
87年度以後
$
1,494,798
1,774,993
101年1月1日
$
1,207,084
4.截 至 民 國 102 年 3 月 31 日、101 年 12 月 31 日、101 年 3 月 31 日 及 101
年 1 月 1 日 止 , 本 公 司 股 東 可 扣 抵 稅 額 帳 戶 餘 額 分 別 為 $283,892 、
$211,151、 $291,182 及 $259,387, 民 國 101 年 度 盈 餘 分 配 之 稅 額 扣 抵
比 率 為 11.89%。
5. 稅 額 扣 抵 比 率 =股 東 可 扣 抵 稅 額 帳 戶 餘 額 / 累 積 未 分 配 盈 餘 帳 戶 餘 額 。
上述累積未分配盈餘之計算基礎係本公司參酌所得稅法相關修正草案
條 文 , 依 證 券 交 易 法 有 關 編 製 財 務 報 告 規 定 處 理 之 87 年 度 以 後 之 累 積
未分配盈餘。
(三 十 一 )每 股 盈 餘
1.基 本 每 股 盈 餘
基本每股盈餘係以歸屬於本集團母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損益,
~65~
除以當期流通在外普通股加權平均股數計算。
2.稀 釋 每 股 盈 餘
稀釋每股盈餘係就所有稀釋性潛在普通股之影響數,調整歸屬於母
公司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損益以及流通在外加權平均股數計算。
稅後金額
基本每股盈餘
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之
本期淨利
稀釋每股盈餘
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之
本期淨利
具稀釋作用之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可轉換公司債
員工分紅
員工認股權(註)
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之本期
淨利加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 673,495
210,784
673,495
210,784
13,346
-
14,581
3,579
-
$ 686,841
228,944
稅後金額
基本每股盈餘
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之
本期淨利
稀釋每股盈餘
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之
本期淨利
具稀釋作用之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可轉換公司債
員工分紅
員工認股權(註)
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之本期
淨利加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
$
101年1至3月
加權平均
流通在外
股數(仟股)
287,714
210,784
287,714
210,784
10,208
-
32,203
864
-
297,922
243,851
註:本期為反稀釋效果,故不予計入。
~66~
102年1至3月
加權平均
流通在外
股數(仟股)
每股盈餘
(元)
$
3.20
$
3.00
每股盈餘
(元)
$
1.36
$
1.22
(三 十 二 )營 業 租 賃
1.本 集 團 以 營 業 租 賃 將 部 分 土 地 及 房 屋 出 租,民 國 102 及 101 年 1 至 3
月 分 別 認 列 $6,116 及 $8,463 之 租 金 收 入 為 當 期 損 益 , 因 不 可 取 消 合
約之未來最低應收租賃給付總額如下:
不超過1年
超過1年但不超過5年
$
$
不超過1年
超過1年但不超過5年
$
$
102年3月31日
14,642
12,714
27,356
101年12月31日
$
27,114
14,252
$
41,366
101年3月31日
26,201
33,910
60,111
101年1月1日
27,258
42,850
70,108
$
$
2.本 集 團 以 營 業 租 賃 承 租 房 屋 資 產,租 賃 期 間 介 於 民 國 101 至 104 年 ,
並附有於租賃期間屆滿之續租權,租金給付每年調增以反映市場租
金,部 分 租 賃 係 依 當 地 物 價 指 數 變 動 支 付 額 外 租 金。民 國 102 及 101
年 1 至 3 月 分 別 認 列 $13,213 及 $11,911 之 租 金 費 用 為 當 期 損 益 。 另
因不可取消合約之未來最低租賃給付總額如下:
不超過1年
超過1年但不超過5年
$
$
不超過1年
超過1年但不超過5年
$
$
102年3月31日
37,190
21,538
58,728
101年12月31日
$
45,380
30,913
$
76,293
101年3月31日
41,114
23,677
64,791
101年1月1日
27,223
11,520
38,743
$
$
七、關係人交易
(一 )母 公 司 與 最 終 控 制 者
本 集 團 之 最 終 母 公 司 為 威 剛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在 中 華 民 國 註 冊 成 立 ) , 其
為一上櫃公司,多數股份由大眾持有。
~67~
(二 )與 關 係 人 間 之 重 大 交 易 事 項
1.商 品 之 銷 售
102年1至3月
商品銷售:
-關聯企業
$
101年1至3月
205,168
$
404,966
本 集 團 銷 貨 予 關 聯 企 業 之 價 格 與 收 款 條 件 與 一 般 客 戶 無 重 大 差 異。對 一 般
客 戶 之 收 款 期 間 為 出 貨 後 1 天 至 月 結 95 天 內 , 對 上 述 關 聯 企 業 之 收 款 期
間 約 為 出 貨 後 收 款 至 出 貨 後 30 天 。
2.商 品 及 勞 務 (加 工 費 )之 購 買
102年1至3月
商品購買﹕
-關聯企業
勞務購買﹕
-關聯企業
101年1至3月
$
1,255
$
3,101
$
86,086
$
88,761
本 集 團 向 關 聯 企 業 進 貨 之 價 格 與 付 款 條 件 與 一 般 供 應 商 無 重 大 差 異。對 一
般 供 應 商 之 付 款 期 間 為 到 貨 時 付 款 至 月 結 90 天 , 對 上 述 關 係 人 之 付 款 期
間 為 月 結 60 天 。
3.銷 售 商 品 之 期 末 餘 額
102年3月31日
101年12月31日
應收關係人款項﹕
- 關聯企業
$
102,230
101年3月31日
$
267,305
101年1月1日
應收關係人款項﹕
- 關聯企業
$
276,402
$
170,267
4.購 買 商 品 及 勞 務 (加 工 費 )之 期 末 餘 額
102年3月31日
101年12月31日
應付關係人款項﹕
- 關聯企業
$
104,763
101年3月31日
$
100,938
101年1月1日
應付關係人款項﹕
- 關聯企業
$
103,732
$
114,659
5.租 金 收 入 /其 他 收 入 /應 收 票 據 /其 他 應 收 款
(1)本 公 司 於 民 國 102 年 及 101 年 第 一 季 因 轉 租 廠 房 、 維 修 、 出 售 包 裝 材
料 及 提 供 服 務 等 交 易 所 產 生 之 租 金 收 入 及 其 他 收 入 分 別 為 $2,807 及
~68~
$2,841, 截 至 民 國 102 年 3 月 31 日 、 民 國 101 年 12 月 31 日 、 3 月
31 日 及 1 月 1 日,因 前 述 交 易 產 生 之 應 收 票 據 分 別 為 $0、$0、$10,603
及 $1,134, 預 收 款 項 分 別 為 $0、 $0、 $10,098 及 $0。 另 出 租 車 位 所 收
取之租金係由雙方議定價格,並於每月支付一次。
(2)截 至 民 國 102 年 3 月 31 日 、 民 國 101 年 12 月 31 日 、 3 月 31 日 及 1
月 1 日止,本公司因關係人間之代墊款項而認列之其他應收款分別為
$453、 $499、 $384 及 $397。
6.租 金 支 出
本 公 司 於 民 國 102 年 及 101 年 第 一 季 向 關 係 企 業 承 租 廠 房 所 產 生 之 租 金 支
出 分 別 為 $338 及 $432。 另 上 述 租 金 支 出 及 支 付 方 式 係 由 雙 方 議 定 , 並 於
承租開始時一次開立應付票據逐月兌現。
(三 )主 要 管 理 階 層 薪 酬 資 訊
102年1至3月
薪資及其他短期員工福利
退職後福利
獎金
股份基礎給付
總計
$
$
8,135
189
9,056
365
17,745
101年1至3月
$
$
11,151
233
15,057
659
27,100
八、質押之資產
本公司之資產提供擔保明細如下:
資產項目
質押定期存款及銀行補償
存款(表列其他流動資
產)
土地(表列不動產、廠房及
設備及投資性不動產)
房屋及建築(表列不動產、
廠房及設備及投資性不
動產)
帳面價值
102年3月31日
101年12月31日
$
131,013
$
擔保用途
130,776 設質海關先放後稅及
設質行政院體委會
942,459
942,459 銀行授信額度
325,139
326,910 銀行授信額度
~69~
資產項目
質押定期存款及銀行補償
存款(表列其他流動資
產)
土地(表列不動產、廠房及
設備及投資性不動產)
房屋及建築(表列不動產、
廠房及設備及投資性不
動產)
帳面價值
101年3月31日
101年1月1日
$
573,637
$
擔保用途
601,757 轉換公司債擔保及設質海
關先放後稅
942,459
942,459 銀行授信額度
332,223
333,994 銀行授信額度
九、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一 )或 有 事 項
1.截 至 民 國 102 年 3 月 31 日 止 , 本 公 司 為 購 貨 之 需 已 開 立 未 使 用 之 銀 行 信
用 狀 為 $125,000。
2. 美 國 Tessera Inc. 於 民 國 97 年 1 月 分 別 向 美 國 國 際 貿 易 委 員 會
(International Trade Commission, 以 下 簡 稱 ITC)及 美 國 德 州 東 區 地 方
法 院 , 對 本 公 司 及 本 公 司 之 子 公 司 A-DATA TECHNOLOGY (U.S.A.) CO.,
LTD.(以 下 稱 “ A-DATA U.S.A.” )提 起 專 利 侵 權 訴 訟 。 ITC 於 民 國 97 年
10 月 根 據 本 公 司 聲 請 的 consent order 裁 定 終 止 對 於 本 公 司 及 本 公 司 之
子 公 司 A-DATA U.S.A.之 調 查 程 序 。 另 美 國 德 州 東 區 地 方 法 院 先 前 因 ITC
審 理 基 礎 事 實 同 一 之 案 件,而 裁 定 停 止 訴 訟,但 迄 今 尚 未 定 期 續 行 訴 訟 ,
故本案尚未進行實質審理。本公司委任律師評估此訴訟案件之結果及可
能賠償金額,尚無法預期及合理估計。
(二 )承 諾 事 項
1.截 至 民 國 102 年 3 月 31 日 止,本 公 司 之 子 公 司 因 擴 建 廠 房 及 工 程 改 良 等 ,
而 承 諾 於 未 來 應 支 付 工 程 款 為 $15,112。
2.營 業 租 賃 協 議 請 詳 附 註 六 、 (三 十 二 )說 明 。
十、重大之災害損失
無此情形。
~70~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
無此情形。
十二、其他
(一 )資 本 風 險 管 理
本集團之資本管理目標,係為保障集團能繼續經營,維持最佳資本結構
以降低資金成本,並為股東提供報酬。為了維持或調整資本結構,本集
團可能會調整支付予股東之股利金額、退還資本予股東、發行新股或出
售資產以降低債務。本集團利用負債比率以監控其資本,該比率係按總
負債除以總資產計算。
本 集 團 於 民 國 102 年 之 策 略 維 持 與 民 國 101 年 相 同 , 均 係 致 力 將 負 債 比
率 維 持 在 55%至 65%之 間 。
(二 )金 融 工 具
1.金 融 工 具 公 允 價 值 資 訊
102年3月31日
帳面金額
公允價值
金融資產:
現金及約當現金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持有供交易
原始認列時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
衡量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權益證券投資
無活絡市場之債券投資
公司債
應收票據(包含關係人)
應收帳款(包含關係人)
其他應收款(包含關係人)
其他金融資產
合計
$
$
~71~
2,098,908
$
2,098,908
238,026
238,026
1,362
1,362
978,784
978,784
47,499
11,421
2,262,770
639,818
683,703
6,962,291
47,499
11,421
2,262,770
639,818
683,703
6,962,291
$
101年12月31日
帳面金額
公允價值
金融資產:
現金及約當現金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持有供交易
原始認列時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
衡量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權益證券投資
無活絡市場之債券投資
公司債
應收票據(包含關係人)
應收帳款(包含關係人)
其他應收款(包含關係人)
其他金融資產
合計
$
$
1,741,573
$
1,741,573
113,023
113,023
3,336
3,336
891,559
891,559
45,098
4,786
2,163,919
484,023
643,376
6,090,693
45,098
4,786
2,163,919
484,023
643,376
6,090,693
$
101年3月31日
帳面金額
公允價值
金融資產:
現金及約當現金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持有供交易
原始認列時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
衡量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權益證券投資
無活絡市場之債券投資
公司債
應收票據(包含關係人)
應收帳款(包含關係人)
其他應收款(包含關係人)
其他金融資產
合計
$
$
~72~
1,889,398
$
1,889,398
33,660
33,660
105,648
105,648
973,661
973,661
37,894
18,371
2,583,867
343,832
573,637
6,559,968
37,894
18,371
2,583,867
343,832
573,637
6,559,968
$
101年1月1日
帳面金額
公允價值
金融資產:
現金及約當現金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持有供交易
原始認列時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
衡量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權益證券投資
無活絡市場之債券投資
公司債
應收票據(包含關係人)
應收帳款(包含關係人)
其他應收款(包含關係人)
其他金融資產
合計
$
1,848,972
$
$
1,848,972
154,730
154,730
1,005
1,005
1,059,407
1,059,407
62,187
4,616
2,635,975
393,587
601,757
6,762,236
62,187
4,616
2,635,975
393,587
601,757
6,762,236
$
102年3月31日
帳面金額
公允價值
金融負債:
短期借款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
原始認列時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
衡量
應付票據(包含關係人)
應付帳款(包含關係人)
其他應付款
應付公司債(包含一年或一營業週期內到期)
長期借款(包含一年或一營業週期內到期)
合計
~73~
$
1,737,200
$
1,737,200
22,505
22,505
19,054
4,315,392
476,643
631,639
4,250,000
$ 11,452,433
19,054
4,315,392
476,643
631,639
4,250,000
$ 11,452,433
101年12月31日
帳面金額
公允價值
金融負債:
短期借款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
原始認列時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
衡量
應付票據(包含關係人)
應付帳款(包含關係人)
其他應付款
應付公司債(包含一年或一營業週期內到期)
長期借款(包含一年或一營業週期內到期)
合計
$
1,244,568
$ 1,244,568
39,467
39,467
19,142
3,445,422
450,868
628,023
3,150,000
$ 8,977,490
19,142
3,445,422
450,868
628,023
3,150,000
$ 8,977,490
101年3月31日
帳面金額
公允價值
金融負債:
短期借款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
原始認列時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
衡量
應付票據(包含關係人)
應付帳款(包含關係人)
其他應付款
應付公司債(包含一年或一營業週期內到期)
長期借款(包含一年或一營業週期內到期)
合計
~74~
$
431,325
$
431,325
42,693
42,693
15,556
3,128,753
282,602
1,567,760
4,250,000
$ 9,718,689
15,556
3,128,753
282,602
1,567,760
4,250,000
$ 9,718,689
101年1月1日
帳面金額
公允價值
金融負債:
短期借款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
原始認列時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
衡量
應付票據(包含關係人)
應付帳款(包含關係人)
其他應付款
應付公司債(包含一年或一營業週期內到期)
長期借款(包含一年或一營業週期內到期)
合計
$
-
$
-
38,871
38,871
6,654
3,102,411
378,389
1,561,755
3,880,000
$ 8,968,080
6,654
3,102,411
378,389
1,561,755
3,880,000
$ 8,968,080
2.財 務 風 險 管 理 政 策
(1)本 集 團 日 常 營 運 受 多 項 財 務 風 險 之 影 響,包 含 市 場 風 險 (包 括 匯 率 風
險 、 利 率 風 險 、 及 價 格 風 險 )、 信 用 風 險 及 流 動 性 風 險 。 本 集 團 整
體風險管理政策著重於金融市場的不可預測事項,並尋求可降低對
本集團財務狀況及財務績效之潛在不利影響。本集團使用多項衍生
金 融 工 具 以 規 避 特 定 曝 險 , 請 詳 附 註 六 (二 )、 (四 ) 及 (十 七 )。
(2)風 險 管 理 工 作 由 本 集 團 財 務 部 按 照 董 事 會 核 准 之 政 策 執 行 。 本 集 團
財務部透過與集團營運單位密切合作,負責辨認、評估與規避財務
風險。董事會對整體風險管理訂有書面原則,亦對特定範圍與事項
提供書面政策,例如匯率風險、利率風險、信用風險、衍生與非衍
生金融工具之使用,以及剩餘流動資金之投資。
3.重 大 財 務 風 險 之 性 質 及 程 度
(1)市 場 風 險
匯率風險
本 集 團 係 跨 國 營 運 , 因 此 受 多 種 不 同 貨 幣 所 產 生 之 匯 率 風 險 , 主
要為美元及人民幣。相關匯率風險來自未來之商業交易、已認列
之資產與負債,及對國外營運機構之淨投資。
本 集 團 管 理 階 層 已 訂 定 政 策 , 規 定 集 團 內 各 公 司 管 理 相 對 其 功 能
性貨幣之匯率風險。集團內各公司應透過集團財務部就其整體匯
率風險進行避險。當未來商業交易、已認列資產或負債係以非該
~75~
個體之功能性貨幣之外幣計價時,匯率風險便會產生。
本 集 團 從 事 之 業 務 涉 及 若 干 非 功 能 性 貨 幣,故 受 匯 率 波 動 之 影 響,
具重大匯率波動影響之外幣資產及負債資訊如下:
~76~
外幣(仟元)
匯率
102年3月31日
帳面金額
(新台幣仟元) 變動幅度
$
81,261
10,899
29.8250
7.7609
$ 2,423,609
325,064
1%
1%
$
24,236
3,251
$
40
$ 126,294
13,836
29.8250
6.2689
$ 3,766,719
416,856
1%
1%
$
37,667
4,169
$
50
敏感度分析
損益影響
權益影響
(外幣:功能性貨幣)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美金:港幣
金融負債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美金:人民幣
101年12月31日
帳面金額
(新台幣仟元) 變動幅度
敏感度分析
損益影響
外幣(仟元)
匯率
權益影響
$
72,938
8,001
29.0400
7.7520
$ 2,118,120
232,403
1%
1%
$
21,181 $
2,324 (
42)
105,255
13,034
29.0400
6.2320
$ 3,056,605
378,522
1%
1%
$
30,566 $
3,785 (
69)
(外幣:功能性貨幣)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美金:港幣
金融負債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美金:人民幣
~77~
101年3月31日
帳面金額
(新台幣仟元) 變動幅度
敏感度分析
損益影響
外幣(仟元)
匯率
權益影響
$
76,393
13,377
29.5100
7.7617
$ 2,254,357
394,755
1%
1%
$
22,544 $
3,948 (
22)
$
90,231
9,501
29.5100
6.2995
$ 2,662,717
280,375
1%
1%
$
26,627 $
2,804 (
15)
(外幣:功能性貨幣)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美金:港幣
金融負債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美金:人民幣
101年1月1日
帳面金額
(新台幣仟元) 變動幅度
敏感度分析
損益影響
外幣(仟元)
匯率
權益影響
$
89,803
17,508
30.2750
7.7690
$ 2,718,786
530,069
1%
1%
$
27,188
5,301
$
155
83,082
11,196
30.2750
6.2980
$ 2,515,308
338,953
1%
1%
$
25,153
3,390
$
99
(外幣:功能性貨幣)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美金:港幣
金融負債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美金:人民幣
~78~
價格風險
由 於 本 集 團 持 有 之 投 資 於 合 併 資 產 負 債 表 中 係 分 類 為 備 供 出 售 金
融資產,或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因此本集團暴
露於權益工具之價格風險。本集團未有商品價格風險之暴險。為
管理權益工具投資之價格風險,本集團將其投資組合分散,其分
散之方式係根據本集團設定之限額進行。
本集團主要投資於國內上市櫃及未上市櫃之權益工具,此等權益
工具之價格會因該投資標的未來價值之不確定性而受影響。若該
等 權 益 工 具 價 格 上 升 或 下 跌 1%, 而 其 他 所 有 因 素 維 持 不 變 之 情 況
下 , 對 民 國 102 及 101 年 1 至 3 月 之 稅 後 淨 利 因 來 自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權 益 工 具 之 利 益 或 損 失 將 分 別 增 加 或 減 少 $2,394
及 $1,393; 對 於 股 東 權 益 之 影 響 因 分 類 為 備 供 出 售 之 權 益 工 具 之
利 益 或 損 失 分 別 增 加 或 減 少 $9,788 及 $9,737。
利率風險
本 集 團 之 利 率 風 險 來 自 長 、 短 期 借 款 。 按 固 定 利 率 發 行 之 借 款 則
使 本 集 團 承 受 公 允 價 值 利 率 風 險。於 民 國 102 及 101 年 1 至 3 月 ,
本集團按浮動利率計算之借款係以新台幣及美元計價。
本 集 團 模 擬 多 項 方 案 並 分 析 利 率 風 險 , 包 含 考 量 再 融 資 、 現 有 部
位之續約、其他可採用之融資和避險等,以計算特定利率之變動
對損益之影響。就每個模擬方案,所有貨幣均係採用相同之利率
變動。此等模擬方案僅運用於計息之重大負債部位。
 依 模 擬 之 執 行 結 果 , 利 率 變 動 1%對 民 國 102 及 101 年 1 至 3 月 稅
後 淨 利 之 最 大 影 響 分 別 為 增 加 $51,316 及 $42,807,或 減 少 $51,316
及 $42,807。此 等 模 擬 於 每 季 進 行,以 確 認 可 能 之 最 大 損 失 係 在 管
理階層所訂之限額內。
(2)信 用 風 險
A. 信 用 風 險 係 本 集 團 因 客 戶 或 金 融 工 具 之 交 易 對 手 無 法 履 行 合 約
義 務 而 產 生 財 務 損 失 之 風 險。本 集 團 依 內 部 明 定 之 授 信 政 策,集
團 內 各 營 運 個 體 於 訂 定 付 款 及 提 出 交 貨 之 條 款 與 條 件 前,須 就 其
每 一 新 客 戶 進 行 管 理 及 信 用 風 險 分 析。內 部 風 險 控 管 係 透 過 考 慮
其財務狀況、過往經驗及其他因素,以評估客戶之信用品質。個
別 風 險 之 限 額 係 董 事 會 依 內 部 或 外 部 之 評 等 而 制 訂,並 定 期 監 控
信 用 額 度 之 使 用。主 要 信 用 風 險 來 自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衍 生 金 融
~79~
工 具,及 存 放 於 銀 行 與 金 融 機 構 之 存 款,亦 有 來 自 於 批 發 和 零 售
顧客之信用風險,並包括尚未收現之應收帳款及已承諾之交易。
B.於 民 國 102 及 101 年 1 至 3 月 , 並 無 超 出 信 用 限 額 之 情 事 , 且 管
理階層不預期會受交易對手之不履約而產生任何重大損失。
C. 本 集 團 未 逾 期 且 未 減 損 金 融 資 產 之 信 用 品 質 資 訊 請 詳 附 註 六
(五 )6.。
D. 本 集 團 已 逾 期 惟 未 減 損 金 融 資 產 之 帳 齡 分 析 資 訊 請 詳 附 註 六
(五 )4.。
E. 本 集 團 業 已 發 生 減 損 之 金 融 資 產 的 個 別 分 析 請 詳 附 註 六 各 金 融
資產之說明。
(3)流 動 性 風 險
A.現 金 流 量 預 測 是 由 集 團 內 各 營 運 個 體 執 行,並 由 集 團 財 務 部 予 以
彙 總。集 團 財 務 部 監 控 集 團 流 動 資 金 需 求 之 預 測,確 保 其 有 足 夠
資 金 得 以 支 應 營 運 需 要,並 在 任 何 時 候 維 持 足 夠 之 未 支 用 的 借 款
承 諾 額 度 , 請 詳 附 註 六 、 (十 六 ), 以 使 集 團 不 致 違 反 相 關 之 借 款
限 額 或 條 款,此 等 預 測 考 量 集 團 之 債 務 融 資 計 畫、債 務 條 款 遵 循 、
符合內部資產負債表之財務比率目標。
B.各 營 運 個 體 所 持 有 之 剩 餘 現 金 , 在 超 過 營 運 資 金 之 管 理 所 需 時 ,
將 轉 撥 回 集 團 財 務 部。集 團 財 務 部 則 將 剩 餘 資 金 投 資 於 附 息 之 活
期存款、定期存款、貨幣市場存款及有價證券,其所選擇之工具
具 有 適 當 之 到 期 日 或 足 夠 流 動 性,以 因 應 上 述 預 測 並 提 供 充 足 之
調 度 水 位 。 於 民 國 102 年 3 月 31 日 、 101 年 12 月 31 日 、 101 年
3 月 31 日 及 101 年 1 月 1 日,本 集 團 持 有 貨 幣 及 資 本 市 場 部 位 分
別 為 $2,355,303、$1,864,345、$2,028,706 及 $2,004,707,預 期
可即時產生現金流量以管理流動性風險。
C. 下 表 係 本 集 團 之 非 衍 生 金 融 負 債 及 以 淨 額 或 總 額 交 割 之 衍 生 金
融 負 債,按 相 關 到 期 日 予 以 分 組,非 衍 生 金 融 負 債 係 依 據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至 合 約 到 期 日 之 剩 餘 期 間 進 行 分 析;衍 生 金 融 負 債 係 依 據
資產負債表日至預期到期日之剩餘期間進行分析。
~80~
非衍生金融負債:
102年3月31日
短期借款
透過損益按公
允價值衡量
之金融負債
3個月
以下
3個月
至1年內
$ 1,737,200
$
-
1至2年內
$
-
2至5年內
$
-
5年以上
$
帳面金額
-
$ 1,737,200
-
22,505
-
-
-
22,505
應付票據
9,521
7,523
2,010
-
-
19,054
應付帳款
4,132,184
183,208
-
-
-
4,315,392
303,902
172,741
-
-
-
476,643
-
631,639
-
-
-
631,639
-
79,128
160,052
4,010,820
-
4,250,000
3個月
至1年內
1至2年內
2至5年內
5年以上
其他應付款
應付公司債(包
含一年或一
營業週期內
到期)
長期借款(包含
一年或一營
業週期內到
期)
非衍生金融負債:
101年12月31日
短期借款
透過損益按公
允價值衡量
之金融負債
3個月
以下
$ 1,244,568
$
-
$
-
$
-
$
帳面金額
-
$ 1,244,568
-
39,467
-
-
-
39,467
應付票據
9,407
9,252
483
-
-
19,142
應付帳款
3,272,374
173,048
-
-
-
3,445,422
359,986
90,882
-
-
-
450,868
-
628,023
-
-
-
628,023
-
39,489
159,451
2,951,060
-
3,150,000
其他應付款
應付公司債(包
含一年或一
營業週期內
到期)
長期借款(包含
一年或一營
業週期內到
期)
~81~
非衍生金融負債:
3個月
以下
101年3月31日
短期借款
透過損益按公
允價值衡量
之金融負債
$
3個月
至1年內
431,325
$
-
1至2年內
$
-
2至5年內
$
-
5年以上
$
-
帳面金額
$
431,325
-
-
42,693
-
-
42,693
應付票據
3,787
7,329
4,440
-
-
15,556
應付帳款
2,993,566
135,187
-
-
-
3,128,753
254,645
27,957
-
-
-
282,602
-
645,880
921,880
-
-
1,567,760
3,679,128
487,467
83,405
4,250,000
1至2年內
2至5年內
5年以上
其他應付款
應付公司債(包
含一年或一
營業週期內
到期)
長期借款(包含
一年或一營
業週期內到
期)
-
非衍生金融負債:
3個月
以下
101年1月1日
透過損益按公
允價值衡量
之金融負債
$
3個月
至1年內
-
$
6,240
$
32,631
$
-
$
-
帳面金額
$
38,871
應付票據
1,821
3,264
1,551
18
-
6,654
應付帳款
2,969,004
133,407
-
-
-
3,102,411
340,518
35,381
2,490
-
-
378,389
-
644,909
916,846
-
-
1,561,755
-
-
3,269,489
485,638
124,873
3,880,000
其他應付款
應付公司債(包
含一年或一
營業週期內
到期)
長期借款(包含
一年或一營
業週期內到
期)
(三 )公 允 價 值 估 計
1. 下 表 為 分 析 以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工 具 所 採 用 之 評 價 技 術 。 各 等 級 之
定義如下:
第 一 等 級 : 相 同 資 產 或 負 債 於 活 絡 市 場 之 公 開 報 價 (未 經 調 整 )。
第 二 等 級 : 除 包 含 於 第 一 等 級 之 公 開 報 價 外 , 資 產 或 負 債 直 接 (亦 即 價
格 )或 間 接 ( 亦 即 由 價 格 推 導 而 得 ) 可 觀 察 之 輸 入 值 。
第三等級:非以可觀察市場資料為基礎之資產或負債之輸入值。
~82~
本 集 團 於 民 國 102 年 3 月 31 日 、 101 年 12 月 31 日 、 101 年 3 月 31 日
及 101 年 1 月 1 日 以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及 負 債 如 下 :
102年3月31日
第一等級
第二等級
第三等級
合計
金融資產: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量之金融資產
權益證券
投資轉換公司債
選擇權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權益證券
238,026
$
-
$
-
$
238,026
1,362
-
-
1,362
148,674
830,110
-
978,784
合計
$
388,062
$
830,110
$
-
$ 1,218,172
金融負債: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量之金融負債
發行轉換公司債
選擇權
$
-
$
22,505
$
-
$
101年12月31日
第一等級
第二等級
第三等級
22,505
合計
金融資產: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量之金融資產
權益證券
投資轉換公司債
選擇權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權益證券
113,023
$
-
$
-
$
113,023
3,336
-
-
3,336
82,666
808,893
-
891,559
合計
$
199,025
$
808,893
$
-
$ 1,007,918
金融負債: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量之金融負債
發行轉換公司債
選擇權
$
-
$
39,467
$
-
$
~83~
39,467
101年3月31日
第一等級
第二等級
第三等級
合計
金融資產: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量之金融資產
權益證券
投資轉換公司債
選擇權
$
信用連結結構商品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權益證券
33,660
$
-
$
-
$
33,660
4,572
-
-
4,572
101,076
-
-
101,076
190,241
783,420
-
973,661
合計
$
329,549
$
783,420
$
-
$ 1,112,969
金融負債: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量之金融負債
發行轉換公司債
選擇權
$
-
$
42,693
$
-
$
101年1月1日
第一等級
第二等級
第三等級
42,693
合計
金融資產: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量之金融資產
權益證券
投資轉換公司債
選擇權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權益證券
154,730
$
-
$
-
$
154,730
1,005
-
-
1,005
246,230
813,177
-
1,059,407
合計
$
401,965
$
813,177
$
-
$ 1,215,142
金融負債: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量之金融負債
發行轉換公司債
選擇權
$
-
$
38,871
$
-
$
38,871
2. 於 活 絡 市 場 交 易 之 金 融 工 具 , 其 公 允 價 值 係 依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之 市 場 報
價 衡 量。當 報 價 可 即 時 且 定 期 自 證 券 交 易 所、交 易 商、經 紀 商、產 業 、
評價服務機構或監管機構取得,且該等報價係代表在正常交易之基礎
下進行之實際及定期市場交易時,該市場被視為活絡市場。本集團持
有金融資產之市場報價為收盤價,該等工具係屬於第一等級。第一等
~84~
級之工具主要包括權益工具及債務工具,其分類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
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及負債或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3.未 在 活 絡 市 場 交 易 之 金 融 工 具 ( 例 如 於 櫃 檯 買 賣 之 衍 生 工 具 ), 其 公 允
價值係利用評價技術決定。評價技術將盡可能的多利用可觀察之市場
資 料 ( 如 有 ), 並 盡 可 能 少 依 賴 企 業 之 特 定 估 計 。 若 計 算 一 金 融 工 具 之
公允價值所需之所有重大參數均為可觀察資料,則該金融工具係屬於
第二等級。
4. 如 一 項 或 多 項 重 大 參 數 並 非 依 可 觀 察 市 場 資 料 取 得 , 則 該 金 融 工 具 係
屬於第三等級。
5.用 以 評 估 金 融 工 具 之 特 定 評 估 技 術 包 括 :
(1)同 類 型 工 具 之 公 開 市 場 報 價 或 交 易 商 報 價 。
(2) 利 率 交 換 之 公 允 價 值 係 將 估 計 之 未 來 現 金 流 量 依 可 觀 察 之 殖 利 率
曲線折算之現值。
(3) 遠 期 外 匯 合 約 公 允 價 值 之 決 定 係 採 用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之 遠 期 匯 率 折
算至現值。
(4)其 他 評 價 技 術 , 以 決 定 其 餘 金 融 工 具 之 公 允 價 值 , 例 如 現 金 流 量 折
現分析。
~85~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一)重 大 交 易 事 項 相 關 資 訊
民 國 102 年 第 一 季
1.資 金 貸 與 他 人 情 形 : 無 此 情 形 。
2.為 他 人 背 書 保 證 : 無 此 情 形 。
3.期 末 持 有 有 價 證 券 情 形 :
持
有
之
公
司 有 價 證 券 種 類 及 名 稱 與有價證券發行人之關係 帳
列
科
目
期
股
末
數帳
1,759,000 $
面
金 額持 股 比 例市
51,451
1.34 $
價
(
註 )
51,451
備
註
威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國內上市櫃公司普通股
-宇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無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
資產-流動
威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國內上市櫃公司普通股
-中國信託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國內受益憑證
-摩根新興龍虎企業債券基金
(不配息)
國內受益憑證
-德盛安聯四季豐收債券組合基金
(累積)
國內受益憑證
-德盛安聯四季回報債券組合基金
國內受益憑證
-兆豐國際新興市場高收益基金
-累積型
國內受益憑證
-摩根新興龍虎企業債券基金
(不配息)
國內受益憑證
-富蘭克林華美全球投資等級債券
基金
國內受益憑證
-元大寶來亞太政府公債指數基金
(不配息)
無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
資產-流動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
資產-流動
6,947,000
123,309
0.06
123,309
500,000
5,160
-
5,160
-
不適用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
資產-流動
461,655
5,158
-
5,158
-
不適用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
資產-流動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
資產-流動
360,857
5,023
-
5,023
-
1,000,000
9,916
-
9,916
-
威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威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威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威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威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威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威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不適用
不適用
-
不適用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
資產-流動
484,421
5,000
-
5,000
-
不適用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
資產-流動
1,500,000
15,000
-
15,000
-
不適用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
資產-流動
700,000
7,000
-
7,000
-
合計
$
227,017
$
227,017
註:上 市櫃公 司股票、封閉型 基金以 期末收 盤價表 示;開 放型基 金以期 末淨值 表示;非上 市櫃公 司因無 公開市價,以 該公司 淨值或 本公司持 有帳面 價值表 示;上
市櫃公司私募轉換公司債因無活絡市場之公開報價,以攤銷後成本表示。
~86~
持
有
之
公
司 有 價 證 券 種 類 及 名 稱 與有價證券發行人之關係 帳
列
科
目
期
股
威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末
數帳
1,130,000 $
國內上市櫃公司普通股
-萬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長為該公司董事長
之二親等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流動
威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國內上市櫃公司普通股
-萬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長為該公司董事長
之二親等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流動
6,000,000
威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國內上市櫃公司私募普通股
-勁永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無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流動
威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國內非上市櫃公司普通股
-群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無
威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國內非上市櫃公司普通股
-東琳精密股份有限公司
(原名:坤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威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威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合計
金 額持 股 比 例市
17,007
1.46 $
$
17,007
$
90,300
7.73
1,500,000
24,360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流動
8,288,140
無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流動
國內非上市櫃公司普通股
-奈特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無
國內非上市櫃公司普通股
-投資媒體發展股份有限公司
國內上市櫃公司私募轉換公
司債-勁永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價
( 註 )
17,007
備
註
-
$
17,007
$
90,300
-
0.46
24,360
-
135,428
5.60
135,428
-
13,047,923
144,701
6.27
144,701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流動
850,000
7,897
18.89
7,897
-
無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流動
3,000,000
30,000
15.87
30,000
-
無
無活絡市場之債券投資-非流動
合計
威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面
合計
-
$
432,686
$
47,499
$
47,499
-
$
432,686
$
47,499
$
47,499
-
註:上 市櫃公 司股票、封閉型 基金以 期末收 盤價表 示;開 放型基 金以期 末淨值 表示;非上 市櫃公 司因無 公開市價,以 該公司 淨值或 本公司持 有帳面 價值表 示;上
市櫃公司私募轉換公司債因無活絡市場之公開報價,以攤銷後成本表示。
~87~
持
有
之
公
司 有 價 證 券 種 類 及 名 稱 與有價證券發行人之關係 帳
列
科
目
期
股
末
國內非上市櫃公司普通股
-七彩光農業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
採權益法評價之投資
威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國內非上市櫃公司普通股
-兆興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國內非上市櫃公司普通股
-兆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國內非上市櫃公司普通股
-九龍農業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
採權益法評價之投資
60,000,000
491,938
100.00
491,938
-
子公司
採權益法評價之投資
1,400,000
13,000
100.00
13,000
-
子公司
採權益法評價之投資
18,500,000
184,883
100.00
184,883
-
威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國內非上市櫃公司普通股
-龍天農業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
採權益法評價之投資
72,000,000
719,653
100.00
719,653
-
威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國外非上市櫃公司普通股
-ADATA HOLDINGS CO., LTD.
子公司
採權益法評價之投資
80,684,095
3,839,038
100.00
3,839,038
-
威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國外非上市櫃公司普通股
-ADATA TECHNOLOGY (U.S.A.)
CO., LTD.
國外非上市櫃公司普通股
-ADATA TECHNOLOGY B.V.
國外非上市櫃公司普通股
-ADATA INTERNATIONAL (BVI)
CO., LTD.
國外非上市櫃公司普通股
-ADATA TECHNOLOGY (KOREA)
CO., LTD.
國外非上市櫃公司普通股
-MACHDATA PARTICIPACOES LTDA
國內非上市櫃公司普通股
-慕求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國內非上市櫃公司普通股
-台灣運動彩券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
採權益法評價之投資
200,000
84,358
100.00
84,358
-
子公司
採權益法評價之投資
700,000
18,282
100.00
18,282
-
子公司
採權益法評價之投資
7,181,112
7,289
100.00
7,289
-
子公司
採權益法評價之投資
1,100,000
6,685
100.00
6,685
-
子公司
採權益法評價之投資
120,000
1,024
100.00
1,024
-
無
採權益法評價之投資
3,500,000
36,866
16.36
36,866
無
採權益法評價之投資
1,000,000
10,000
100.00
10,000
國內非上市櫃公司普通股
-慕求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國內非上市櫃公司普通股
-慕求富利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無
採權益法評價之投資
1,500,000
6,132,650
15,799
7.01
無
採權益法評價之投資
2,000,000
17,511
22.96
國內受益憑證
-華南永昌鳳翔貨幣市場基金
不適用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
資產-流動
威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威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威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威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威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威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威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合計
兆興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兆興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合計
兆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合計
694,379
$
$
金 額持 股 比 例市
719,634
100.00 $
$
33,310
$
11,009
$
11,009
-
$
$
價
註
威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威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面
備
數帳
72,000,000 $
( 註 )
719,634
-
6,132,650
15,799
-
18,131
-
$
33,930
$
11,009
$
11,009
-
註:上 市櫃公 司股票、封閉型 基金以 期末收 盤價表 示;開 放型基 金以期 末淨值 表示;非上 市櫃公 司因無 公開市價,以 該公司 淨值或 本公司持 有帳面 價值表 示;上
市櫃公司私募轉換公司債因無活絡市場之公開報價,以攤銷後成本表示。
~88~
持
有
之
公
司 有 價 證 券 種 類 及 名 稱 與有價證券發行人之關係 帳
列
科
目
期
股
末
數帳
8,568 $
面
金
額持 股 比 例市
0.05 $
兆興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國內非上市櫃公司普通股
-詠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無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流動
兆興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國內非上市櫃公司普通股
-和澤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無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流動
303,411
-
兆興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國內非上市櫃公司普通股
-東琳精密股份有限公司
(原名:坤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無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流動
12,945,285
兆興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國內非上市櫃公司普通股
-奇岩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無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流動
兆興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國內非上市櫃公司普通股
-智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無
兆興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國內非上市櫃公司普通股
-威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兆興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價
(
註
備
註
)
-
-
4.99
-
-
143,563
6.22
143,563
-
1,562,022
20,853
6.19
20,853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流動
27,000
463
0.04
463
-
本公司為該公司之董事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流動
250,000
3,750
5.99
3,750
-
國內非上市櫃公司普通股
-翔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無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流動
1,674,000
16,455
9.00
16,455
-
兆興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國外非上市櫃公司普通股
-柏合麗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長為該公司之董事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流動
17,900,000
189,382
19.89
189,382
-
兆興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國內非上市櫃公司普通股
-鑫晶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無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流動
580,000
9,071
0.36
9,071
-
兆興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國內非上市櫃公司普通股
-金灶光學股份有限公司
無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流動
2,000,000
12,580
15.75
12,580
-
兆興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國內非上市櫃公司普通股
-銀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無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流動
500,000
5,500
1.02
5,500
-
兆興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國外非上市櫃公司普通股
-EVERRICH CAPITAL CO., LTD.
無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流動
895,000
22,156
11.82
22,156
-
兆興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國外非上市櫃公司特別股
-KIDS SPORT ENTERTAINMENT,
INC.
無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流動
600,000
3,741
2.63
3,741
-
兆興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國外非上市櫃公司特別股
-JANUS TECHNOLOGY GROUP, INC.
無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流動
864,052
32,471
5.88
32,471
-
$
合計
459,985
$
459,985
註:上 市櫃公 司股票、封閉型 基金以 期末收 盤價表 示;開 放型基 金以期 末淨值 表示;非上 市櫃公 司因無 公開市價,以 該公司 淨值或 本公司持 有帳面 價值表 示;上
市櫃公司私募轉換公司債因無活絡市場之公開報價,以攤銷後成本表示。
~89~
持
有
之
公
司 有 價 證 券 種 類 及 名 稱 與有價證券發行人之關係 帳
列
科
目
期
股
ADATA HOLDINGS CO., LTD.
面 金 額持 股 比 例市
3,570,876
100.00 $
價
備
註
( 註 )
3,570,876
-
本公司之孫公司
採權益法評價之投資
本公司之孫公司
採權益法評價之投資
6,152,600
162,512
100.00
162,512
-
本公司之孫公司
採權益法評價之投資
3,606,944
75,232
100.00
75,232
-
本公司之孫公司
採權益法評價之投資
990,322
29,512
100.00
29,512
-
本公司之孫公司
採權益法評價之投資
454,284,284
無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流動
3,522,440
國外非上市櫃公司出資證明
-NEXT SYSTEM LTD.
無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流動
2,807,186
合計
ADATA TECHNOLOGY (HK)
CO., LTD.
國外非上市櫃公司出資證明
-威剛科技(蘇州)有限公司
本公司之孫公司
採權益法評價之投資
ADATA TECHNOLOGY (HK)
CO., LTD.
國外非上市櫃公司出資證明
-威方科技(蘇州)有限公司
本公司之孫公司
ADATA TECHNOLOGY (HK)
CO., LTD.
國外非上市櫃公司出資證明
-威剛電子(上海)貿易有限公司
ADATA TECHNOLOGY (HK)
CO., LTD.
合計
威剛科技(蘇州)有限公司
ADATA HOLDINGS CO., LTD.
ADATA HOLDINGS CO., LTD.
ADATA HOLDINGS CO., LTD.
國外非上市櫃公司普通股
-ADATA TECHNOLOGY HOLDINGS
CO., LTD.
國外非上市櫃公司普通股
-ADATA TECHNOLOGY (INDIA)
PVT., LTD.
國外非上市櫃公司普通股
-ADATA INVESTMENT CO.,LTD.
國外非上市櫃公司普通股
-ADATA CAPITAL CO., LTD.
末
數帳
58,549,468 $
$
合計
ADATA TECHNOLOGY HOLDINGS 國外非上市櫃公司普通股
CO., LTD.
-ADATA TECHNOLOGY (HK)
CO., LTD.
合計
ADATA INVESTMENT CO.,
國外非上市櫃公司出資證明
LTD.
-SAWTRY TECHNOLOGY LTD.
合計
ADATA CAPITAL CO., LTD.
3,838,132
$
3,570,837
100.00
3,570,837
37,400
3.00
37,400
31,216
14.26
40,000,000
31,216
3,026,425
採權益法評價之投資
19,028,450
本公司之孫公司
採權益法評價之投資
國外非上市櫃公司出資證明
-威剛科技(山東)有限公司
本公司之孫公司
採權益法評價之投資
國外非上市櫃公司出資證明
-常熟市夢威達電子科技有限
公司
本公司之孫公司為該公司
之董事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流動
-
3,570,837
37,400
-
37,400
31,216
-
100.00
31,216
3,026,425
-
516,779
100.00
516,779
-
4,000,000
59,316
100.00
59,316
-
1,500,000
46,557
100.00
46,557
-
$
$
3,649,077
490
15.00
$
$
3,649,077
490
-
$
490
$
490
$
$
$
合計
3,838,132
3,570,837
102,000
$
$
$
註:上 市櫃公 司股票、封閉型 基金以 期末收 盤價表 示;開 放型基 金以期 末淨值 表示;非上 市櫃公 司因無 公開市價,以 該公司 淨值或 本公司持 有帳面 價值表 示;上
市櫃公司私募轉換公司債因無活絡市場之公開報價,以攤銷後成本表示。
~90~
4.累 積 買 進 或 賣 出 同 一 有 價 證 券 之 金 額 達 新 台 幣 一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二 十 以 上 :
買、賣之公司
有 價 證 券 種 類
帳
及
名
稱
列
科
目
係期
交易對象 關
初買
數金
額股
威剛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國內上市櫃公司普 透過損益按公允
通股-中國信託 價值衡量之金融
金融控股股份
資產-流動
有限公司
不適用
無
股
-
-
威剛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國內非上市櫃公司 長期股權投資
普通股-九龍
農業生技股份有
限公司
不適用
無
500,000
4,982
威剛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國內非上市櫃公司 長期股權投資
普通股-龍天
農業生技股份有
限公司
不適用
無
500,000
4,982
入賣
數金
6,947,000 $
18,000,000
71,500,000
額股
出期
末
數售
價帳 面 成 本處分損益股
123,496
-
$
-
$
-
$
-
數金
180,000
-
$
-
$
-
$
-
18,500,000
184,883
715,000
-
$
-
$
-
$
-
72,000,000
719,653
6,947,000 $
額
123,496
5.取 得 不 動 產 之 金 額 達 新 台 幣 一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二 十 以 上 : 無 此 情 形 。
交 易 對 象 為 關 係 人 者 , 其 前 次 移 轉 資 料 價 格 決 定 之 取 得 目 的 及 其他約定
係 所 有 人 與發行人之關係 移 轉 日 期 金
項
額參 考 依 據使 用 情 形事
交 易 日 或
取 得 之 公 司 財 產 名 稱 事 實 發 生日 交 易 金 額 價款支付情形 交易對象 關
龍天農業生技
股份有限公
司
土地
102.2.6
707,237
707,237
自然人
無
不適用
不適用
不適用
不適用
參考市場行情 自用目的持有
無
九龍農業生技
股份有限公
司
土地
102.3.18
175,292
175,292
自然人
無
不適用
不適用
不適用
不適用
參考市場行情 自用目的持有
無
6.處 分 不 動 產 之 金 額 達 新 台 幣 一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二 十 以 上 : 無 此 情 形 。
~91~
7.與 關 係 人 進 、 銷 貨 之 金 額 達 新 台 幣 一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二 十 以 上 :
交
進(銷)貨之公司 交
易
對
象關
易
情
形
交易條件與一般交易不
應 收 ( 付 ) 票 據 、 帳 款
同 之 情 形 及 原 因
係
進(銷)貨 金
額
佔總進(銷)
授 信 期 間單
貨 之 比 率
價授 信 期 間餘
威剛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ADATA TECHNOLOGY
(HK) CO., LTD.
孫公司
銷貨
($ 1,569,999)
(20)
出貨後60天
無此情形
無此情形
威剛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ADATA TECHNOLOGY
(U.S.A.) CO.,
LTD.
子公司
銷貨
(
864,628)
(11)
月結90天
無此情形
威剛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萬國科技股份有限 本公司董事長為
公司
該公司董事長
之二親等
銷貨
(
203,776)
(3)
出貨後30天
ADATA TECHNOLOGY
(HK) CO., LTD.
威剛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本公司
進貨
1,569,999
100
ADATA TECHNOLOGY
(U.S.A.) CO.,
LTD.
威剛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本公司
進貨
864,628
100
$
額
佔總應收(付)票
備
據、帳款之比率
註
884,139
31
-
無此情形
405,185
14
-
無此情形
無此情形
100,815
4
-
出貨後60天
無此情形
無此情形
(
884,139)
(100)
-
月結90天
無此情形
無此情形
(
405,185)
(100)
-
8.應 收 關 係 人 款 項 達 新 台 幣 一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二 十 以 上 :
884,139
8.36
收 關
額處
-
子公司
405,185
9.37
-
不適用
241,132
-
萬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長為該
公司董事長之二
親等
100,815
4.44
-
不適用
99,186
-
威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
1,373,656
2.10
-
不適用
1,177,022
-
帳 列 應 收 款 項 之 公 司交
易
對
象關
係 應收關係人款項餘額 週
威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DATA TECHNOLOGY
(HK) CO., LTD.
孫公司
威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DATA TECHNOLOGY
(U.S.A.) CO., LTD.
威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威剛科技(蘇州)有限公司
$
轉
率
逾
金
9.從 事 衍 生 性 金 融 商 品 交 易 : 請 詳 附 註 六 (二 )。
10.母 公 司 與 子 公 司 及 各 子 公 司 間 之 業 務 關 係 及 重 要 交 易 往 來 情 形 及 金 額 :
個 別 交 易 金 額 未 達 合 併 總 營 收 及 合 併 總 資 產 之 1%, 不 予 揭 露 ; 另 以 資 產 面 及 收 入 面 為 揭 露 方 式 。
~92~
期
應
係 人 款
理
方
不適用
項 應收關係人款項期 提列備抵呆帳
額
式後 收 回 金 額金
$
385,176
-
民國102年第一季
交易往來情形
編號
(註1)
交易人名稱
0
威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0
威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0
威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0
威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0
威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0
威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往來對象
ADATA TECHNOLOGY (U.S.A.)
CO., LTD.
ADATA TECHNOLOGY (U.S.A.)
CO., LTD.
ADATA TECHNOLOGY (HK)
CO., LTD.
ADATA TECHNOLOGY (HK)
CO., LTD.
與交易人之關係
科目
交易條件
佔合併總營收或總資
產之比率(註2)
864,628
註3
11%
金額
母公司對子公司
銷貨收入
$
母公司對子公司
應收帳款
405,185
註4
2%
母公司對孫公司
銷貨收入
1,569,999
註3
21%
母公司對孫公司
應收帳款
884,139
註5
4%
威剛科技(蘇州)有限公司
母公司對孫公司
加工費用
701,884
註6
9%
威剛科技(蘇州)有限公司
母公司對孫公司
應付帳款
1,373,656
註6
6%
交易往來對象
與交易人之關係
交易條件
佔合併總營收或總資
產之比率(註2)
586,114
註3
8%
民國101年第一季
交易往來情形
編號
(註1)
交易人名稱
0
威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0
威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0
威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0
威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0
威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0
威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DATA TECHNOLOGY (U.S.A.)
CO., LTD.
ADATA TECHNOLOGY (U.S.A.)
CO., LTD.
ADATA TECHNOLOGY (HK)
CO., LTD.
ADATA TECHNOLOGY (HK)
CO., LTD.
科目
金額
母公司對子公司
銷貨收入
$
母公司對子公司
應收帳款
253,252
註4
2%
母公司對孫公司
銷貨收入
1,490,922
註3
21%
母公司對孫公司
應收帳款
878,480
註5
5%
威剛科技(蘇州)有限公司
母公司對孫公司
加工費用
524,864
註6
7%
威剛科技(蘇州)有限公司
母公司對孫公司
應付帳款
1,272,764
註6
8%
註 1: 母 公 司 填 0。
註 2: 交 易 往 來 金 額 佔 合 併 總 營 收 或 總 資 產 比 率 之 計 算 , 若 屬 資 產 負 債 科 目 者 , 以 期 末 餘 額 佔 合 併 總 資 產 之 方 式 計 算 ; 若 屬 損 益 科 目 者 , 以 期 中 累 積 金 額 佔 合
併總營收之方式計算。
註 3: 銷 售 予 關 係 人 之 售 價 與 一 般 客 戶 無 重 大 異 常 。
註 4: 對 一 般 客 戶 之 收 款 期 間 約 為 出 貨 後 1 日 至 月 結 95 日 內 , 對 關 係 人 之 收 款 期 間 為 月 結 90 天 內 。
註 5: 對 一 般 客 戶 之 收 款 期 間 約 為 出 貨 後 1 日 至 月 結 95 日 內 , 對 關 係 人 之 收 款 期 間 約 為 30 天 內 。
註 6: 委 託 關 係 人 加 工 之 價 格 與 一 般 加 工 廠 無 重 大 差 異 。
~93~
(二)轉 投 資 事 業 相 關 資 訊
民 國 102 年 第 一 季
1.被 投 資 公 司 名 稱 、 所 在 地 區 等 相 關 資 訊 如 下 :
投資公司名稱
被投資公司名稱
所在地區 主 要 營 業 項 目
原
本
始
期
投
期
資
末上
金
期
額期
期
末股
末
持
數比
率帳
有 被投資公司本期損益
面
金
額
本期認列之投資損益
金額
備
註
金額
威剛科技股份有 七彩光農業生技 台灣
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蟲草培育、農場
相關事業
720,000
720,000
72,000,000
100
719,634
(
4) (
4)
-
威剛科技股份有 兆興投資股份有 台灣
限公司
限公司
威剛科技股份有 兆達科技股份有 台灣
限公司
限公司
一般投資業
595,001
595,001
60,000,000
100
491,938
(
255) (
255)
-
14,000
14,000
1,400,000
100
13,000
5
-
185,000
5,000
18,500,000
100
184,883
(
99) (
99)
-
720,000
5,000
72,000,000
100
719,653
(
329) (
329)
-
2,406,400
2,337,255
80,684,095
100
3,839,038
183,238
183,238
-
5,965
5,808
200,000
100
84,358
2,547
2,547
-
26,761
26,943
700,000
100
18,282
386
386
-
214,173
208,536
7,181,112
100
7,289
6,239)
-
224
224
-
155) (
155)
-
威剛科技股份有 九龍農業生技股 台灣
限公司
份有限公司
威剛科技股份有 龍天農業生技股 台灣
限公司
份有限公司
電子零組件及電
腦週邊設備之
製造及買賣
蟲草培育、農場
相關事業
蟲草培育、農場
相關事業
威剛科技股份有 ADATA HOLDINGS 開曼群島 一般投資業
限公司
CO., LTD.
威剛科技股份有 ADATA
限公司
TECHNOLOGY
(U.S.A.) CO.,
LTD.
威剛科技股份有 ADATA
限公司
TECHNOLOGY
B.V.
威剛科技股份有 ADATA
限公司
INTERNATIONAL
(BVI) CO.,
LTD.
威剛科技股份有 ADATA
限公司
TECHNOLOGY
(KOREA) CO.,
LTD.
威剛科技股份有 MACHDATA
限公司
PARTICIPACOES
LTDA
威剛科技股份有 慕求生技股份
限公司
有限公司
美國
電子材料、零
組件之買賣
荷蘭
電子材料、零組
件之買賣
英屬維京 一般投資業
群島
5
(
6,239) (
南韓
電子零組件及電
腦週邊設備之
買賣
2,970
3,003
1,100,000
100
6,685
巴西
電子材料、零組
件之買賣
1,775
1,711
120,000
100
1,024
台灣
蟲草培育、蟲草
相關商品開發
、行銷及銷售
運動彩券之
發行及銷售
35,000
-
3,500,000
16.36
36,866
2,843
208
-
10,000
-
1,000,000
100
10,000
-
-
-
威剛科技股份有 台灣運動彩券
台灣
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註:本公司直接投資之子公司其再轉投資公司之損益已由各投資公司予以認列,故不予揭露。
~94~
(
投資公司名稱
被投資公司名稱
期
所在地區 主 要 營 業 項 目
本
兆興投資股份有 慕求生技股份有 台灣
限公司
限公司
蟲草培育、蟲草
相關商品開發
、行銷及銷售
兆興投資股
慕求富利國際股 台灣
蟲草養生餐飲連
份有限公司
份有限公司
鎖與加盟事業
ADATA HOLDINGS ADATA
開曼群島 一般投資業
CO., LTD.
TECHNOLOGY
HOLDINGS CO.,
LTD.
ADATA HOLDINGS ADATA
印度
電子零組件及電
CO., LTD.
TECHNOLOGY
腦週邊設備之
(INDIA) PVT.
買賣
LTD.
ADATA HOLDINGS ADATA
薩摩亞
一般投資業
CO., LTD.
INVESTMENT
COMPANY
LIMITED
ADATA HOLDINGS ADATA CAPITAL 薩摩亞
一般投資業
CO., LTD.
CO.,LTD.
ADATA
TECHNOLOGY
HOLDINGS CO.,
LTD.
ADATA
TECHNOLOGY
(HK) CO.,
LTD.
ADATA
TECHNOLOGY
(HK) CO.,
LTD.
ADATA
TECHNOLOGY
(HK) CO.,
LTD.
ADATA
TECHNOLOGY
(HK) CO.,
LTD.
期
期
末上
期
期
末
末股
持
數比
率帳
有 被投資公司本期損益
面
金
額
15,000
15,000
1,500,000
7.01
15,799
20,000
20,000
2,000,000
22.96
17,511
1,746,254
1,700,292
58,549,468
100
3,570,876
151,583
146,020
6,152,600
100
162,512
101,614
104,747
3,406,944
100
75,232
29,527
28,750
990,322
100
ADATA
香港
電子材料、零組
TECHNOLOGY
件之買賣
(HK) CO.,
LTD.
威剛科技(蘇州) 中國大陸 電子零組件及電
有限公司
腦週邊設備之
製造及買賣
1,745,813
1,702,202
454,284,284
1,193,000
1,161,600
威方科技(蘇州) 中國大陸 電子零組件及電
有限公司
腦週邊設備之
製造及買賣
567,510
威剛電子(上海) 中國大陸 電子材料、零組
貿易有限公司
件之買賣
威剛科技(山東) 中國大陸 電子材料、零組
有限公司
件之買賣
金額
本期認列之投資損益
備
註
金額
2,843
-
註
5,343)
-
註
192,104
-
註
2,552
-
註
1)
-
註
29,512
-
-
註
100
3,570,837
192,104
-
註
40,000,000
100
3,026,425
122,301
-
註
552,573
19,028,450
100
516,779
(
4,897)
-
註
119,300
116,160
4,000,000
100
59,316
(
1,739)
-
註
44,738
43,560
1,500,000
100
46,557
-
註
註:本公司直接投資之子公司其再轉投資公司之損益已由各投資公司予以認列,故不予揭露。
2.上 述 被 投 資 公 司 依 規 定 應 揭 露 資 訊 , 請 詳 前 述 (一 )重 大 交 易 事 項 相 關 資 訊 1 至 9 項 內 容 。
~95~
(
(
12
(三)大 陸 投 資 資 訊
1.轉 投 資 大 陸 地 區 之 事 業 相 關 資 訊
大 陸 被 投 資主
公 司
名 稱項
要
營
本期匯出或收回投資
本期期初自 金
額 本期期末自台 本公司直接
截至本期止已
業
投資方式
本期認列投資 期 末 投 資
實收資本額
台灣匯出累
灣匯出累積投 或間接投資
匯回台灣之投 備
目
( 註 一 )
損益
帳 面 價 值
積投資金額 匯
金
額 之持股比例
資
收
益
出收
回資
威剛科技(蘇州)
有限公司
電子零組件及
電腦週邊設備
之製造及買賣
1,299,223
1
1,299,223
-
-
1,299,223
威方科技(蘇州)
有限公司
電子零組件及
電腦週邊設備
之製造及買賣
592,704
1
592,704
-
-
592,704
威剛電子(上海)
貿易有限公司
電子材料、零組件
之買賣
131,134
1
131,134
-
-
131,134
威剛科技(山東)
有限公司
電子零組件及
電腦週邊設備
之製造及買賣
48,150
1
48,150
-
-
48,150
東莞冠碩電池
有限公司
磷酸鋰鐵電池研發
製造銷售業務
54,723
1
33,193
-
-
33,193
蘇州冠碩新能源
有限公司
太陽能電池、鋰電
池及電池材料、
電池充電器、電
腦週邊產品、電
路板插件之製造
及買賣
7,547
1
7,547
-
-
7,547
3,019
1
-
-
常熟市夢威達電子 電子零組件及
科技有限公司
電腦週邊設備
之製造及買賣
-
-
100.00
註
122,301
3,026,425
- 註二、註四
100.00 (
4,897)
516,779
- 註三、註五
100.00 (
1,739)
59,316
- 註三、註六
46,557
- 註三、註七
100.00
12
-
-
-
-
註八
2.99
-
7,547
-
註九
15.00
-
490
-
註十
註一: 投資方式區分為為下列四種:
1.經 由 第 三 地 區 匯 款 投 資 大 陸 公 司 。
2.透 過 第 三 地 區 投 資 設 立 公 司 再 投 資 大 陸 公 司 。
3.透 過 轉 投 資 第 三 地 區 現 有 公 司 再 投 資 大 陸 公 司 。
4.其 他 方 式 。
註二: 本期認列投資損益係依據該被投資公司同期間經本公司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告認列。
註三: 本期認列投資損益係依據該被投資公司同期間自編未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告認列。
註 四 : 本 公 司 透 過 間 接 持 股 比 率 100%之 轉 投 資 公 司 ADATA TECHNOLOGY (HK) CO., LTD., 取 得 威 剛 科 技 (蘇 州 )有 限 公 司 100%之 股 權 , 總 投 資 金 額 為 美 金 40,000
~96~
仟元。此一間接投資案業經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核准在案。
註 五 : 本 公 司 透 過 間 接 持 股 比 率 100%之 轉 投 資 公 司 ADATA TECHNOLOGY (HK) CO., LTD. , 取 得 威 方 科 技 (蘇 州 )有 限 公 司 100%之 股 權 , 總 投 資 額 為 美 金 26,500
仟元。此一間接投資案業經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核准在案。
註 六 : 本 公 司 透 過 間 接 持 股 比 率 100%之 轉 投 資 公 司 ADATA TECHNOLOGY (HK) CO., LTD., 取 得 威 剛 電 子 (上 海 )貿 易 有 限 公 司 100%之 股 權 , 總 投 資 額 為 美 金 4,000
仟元。此一間接投資案業經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核准在案。
註 七 : 本 公 司 透 過 間 接 持 股 比 率 100%之 轉 投 資 公 司 ADATA TECHNOLOGY (HK) CO., LTD. , 取 得 威 剛 科 技 (山 東 )有 限 公 司 100%之 股 權 , 總 投 資 額 為 美 金 1,500 仟
元,此一間接投資案業經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核准在案。
註 八 : 本 公 司 100%持 有 之 子 公 司 ADATA INVESTMENT CO., LTD., 受 讓 BVI SUCCESS-FIELD INVESTMENT LTD.所 持 有 BVI SAWTRY TECHNOLOGY LTD.3.57%之 股 權 ,
並 間 接 取 得 東 莞 冠 碩 電 池 有 限 公 司 及 東 莞 黃 江 慶 成 電 子 廠 , 總 投 資 金 額 為 美 金 1,031 仟 元 , 此 一 間 接 投 資 案 業 經 經 濟 部 投 資 審 議 委 員 會 核 准 在 案 。 東 莞
冠 碩 電 池 有 限 公 司 及 東 莞 黃 江 慶 成 電 子 廠 分 別 於 民 國 101 年 7 月 9 日 及 民 國 101 年 3 月 2 日 於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辦 理 註 銷 登 記,本 公 司 於 民 國 101 年 11 月
21 日 取 得 經 濟 部 投 資 審 議 委 員 會 撤 銷 投 資 核 准 在 案 。
註 九 : 本 公 司 100%持 有 之 子 公 司 ADATA INVESTMENT CO., LTD. , 受 讓 BVI SUCCESS-FIELD INVESTMENT LTD.所 持 有 BVI SAWTRY TECHNOLOGY
股 權 , 間 接 投 資 設 立 蘇 州 冠 碩 新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 總 投 資 金 額 為 美 金 248 仟 元 , 此 一 間 接 投 資 案 經 經 濟 部 投 資 審 議 會 核 准 在 案 。
LTD.2.99% 之
註 十 : 本 公 司 100%持 有 之 孫 公 司 威 剛 科 技 (蘇 州 )有 限 公 司 , 投 資 常 熟 市 夢 威 達 電 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5%之 股 權 , 總 投 資 額 為 人 民 幣 680 仟 元 。
註 十 一 : 本 公 司 截 至 民 國 102 年 3 月 31 日 止 , 經 經 濟 部 投 資 審 議 委 員 會 核 准 投 資 中 國 大 陸 金 額 為 美 金 74,779 仟 元 。
2.轉 投 資 大 陸 地 區 限 額
公司名稱
本期期末累計自台灣匯出
赴大陸地區投資金額
經濟部投審會
核准投資金額
威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111,951
2,399,667
依經濟部投審會規定
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註)
4,709,834
註 : 依 規 定 係 以 淨 值 之 60%為 上 限 。
3.本 公 司 直 接 或 間 接 經 由 第 三 地 區 事 業 與 轉 投 資 大 陸 之 被 投 資 公 司 所 發 生 之 重 大 交 易 事 項 :
(1)進 貨 : 無 此 情 形 。
(2)加 工 交 易 : 請 詳 附 註 七 (二 )2。
(3)銷 貨 :
本 公 司 民 國 102 年 第 一 季 度 直 接 或 間 接 經 由 第 三 地 區 銷 貨 予 大 陸 之 被 投 資 公 司 之 金 額 為 $12, 此 項 銷 貨 交 易 之 銷 售 價 格 及 收 款 條 件 與 一 般 客 戶 無 重 大 差 異 。
截 至 民 國 102 年 3 月 31 日 止 , 因 前 述 銷 貨 交 易 產 生 之 應 收 帳 款 餘 額 為 $0。
(4)財 產 交 易 : 無 此 情 形 。
(5)票 據 背 書 保 證 及 提 供 擔 保 品 情 形 : 無 此 情 形 。
(6)資 金 融 通 情 形 : 無 此 情 形 。
(7)其 他 對 當 其 損 益 或 財 務 狀 況 有 重 大 影 響 之 交 易 事 項 : 無 此 情 形 。
~97~
十四、營運部門資訊
(一 )一 般 性 資 訊
本公司及子公司僅經營單一產業,營運活動均與記憶體模組及快閃記憶
體等產品之研發、製造及銷售相關,且本公司營運決策者係以集團整體
評估績效及分配資源,經辨認本公司僅有單一應報導部門。
(二 )部 門 資 訊
提供予主要營運決策者之應報導部門資訊如下:
民 國 102 年 1 至 3 月
單一營運部門
應報導部門收入
來自企業外部
客戶之部門收入
來自企業內部
其他營運部門收入
$
7,648,759
調節及沖銷
$
總計
-
3,142,316 (
$ 10,791,075 ($
$
7,648,759
3,142,316)
3,142,316) $
7,648,759
應報導部門損益
部門損益
$
應報導部門資產
部門資產
$ 43,218,868 ($ 23,547,207) $ 19,671,661
788,327
$
17,159
$
805,486
民 國 101 年 1 至 3 月
單一營運部門
應報導部門收入
來自企業外部
客戶之部門收入
來自企業內部
其他營運部門收入
調節及沖銷
$
7,074,495
$
$
2,612,328
9,686,823
應報導部門損益
部門損益
$
289,171
應報導部門資產
部門資產
$ 37,140,053
~98~
總計
-
$
7,074,495
(
($
2,612,328)
2,612,328) $
7,074,495
($
30,516) $
258,655
($ 20,397,917) $ 16,742,136
註:因負債之衡量金額並未提供予營運決策者,故該項目得不揭露。
(三 )部 門 損 益 之 調 節 資 訊
民 國 102 及 101 年 1 至 3 月 應 報 導 部 門 利 益 與 繼 續 營 業 部 門 稅 前 淨 利 調
節如下:
102年1至3月
應報導部門利益
$
其他收入
其他利益及損失
財務成本
(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合資損失之份額 (
繼續營業部門稅前淨利
$
~99~
101年1至3月
805,486 $
42,274
50,176
24,407) (
629)
872,900 $
258,655
29,468
97,699
23,495)
362,327
十 五 、 首 次 採 用 IFRSs
本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係 本 集 團 依 IFRSs 所 編 製 之 首 份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 於 編 製 初 始
資產負債表時,本集團業已將先前依中華民國一般公認會計原則編製財務報
告 所 報 導 之 金 額 調 整 為 依 IFRSs 報 導 之 金 額 。 本 集 團 就 首 次 採 用 IFRSs 所 選
擇 之 豁 免 、 追 溯 適 用 之 例 外 及 自 中 華 民 國 一 般 公 認 會 計 原 則 轉 換 至 IFRSs 如
何影響本集團財務狀況、財務績效及現金流量之調節,說明如下:
(一 )所 選 擇 之 豁 免 項 目
1.企 業 合 併
本公司對發生於轉換至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日前之企業合併,選擇不追
溯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3 號「企業合併」規定。此豁免亦適用於
本公司過去取得之投資關聯企業。
2.股 份 基 礎 給 付 交 易
本公司對於轉換日前因股份基礎給付交易所產生已既得之權益工具及
已交割之負債選擇不追溯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2 號「股份基礎給
付 交 易 」。
3.員 工 福 利
本公司選擇於轉換日將與員工福利計畫有關之全部累計精算損益一次
認列於保留盈餘。並選擇以轉換日起各個會計期間推延決定之金額,
揭 露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19 號 「 員 工 福 利 」 第 120A 段 (P)要 求 之 確 定 福 利
義務現值、計畫資產公允價值及計畫盈虧、以及經驗調整之資訊。
4.累 積 換 算 差 異 數
本公司選擇於轉換日將國外營運機構所產生之累積換算差異數認定為
零,俟 後 產 生 之 兌 換 差 額 則 依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21 號「 匯 率 變 動 之 影 響 」
之規定處理。
5.金 融 工 具 之 指 定
本公司於轉換日選擇將「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指定為備供出售金
融資產。
6.借 款 成 本
本 公 司 選 擇 適 用 民 國 96 年 修 訂 之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23 號 「 借 款 成 本 」
第 27 及 28 段 之 過 渡 規 定 , 自 轉 換 日 起 適 用 該 準 則 。
7.複 合 金 融 工 具
於轉換日負債組成部分已不再流通在外之複合金融工具,本集團選擇
無須區分為單獨之負債及權益組成部分。
~100~
(二 )本 集 團 除 會 計 估 計,因 其 與 本 集 團 無 關,未 適 用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1 號
之 追 溯 適 用 之 例 外 規 定 外,會 計 估 計 於 民 國 101 年 1 月 1 日 依 IFRSs 所 作
之估計,係與該日依中華民國一般公認會計原則所作之估計一致。
(三 )自 中 華 民 國 一 般 公 認 會 計 原 則 轉 換 至 IFRSs 之 調 節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 號規定,企業須對比較期間之權益、綜合損益及
現金流量進行調節。本集團之首次採用對總營業、投資或籌資現金流量
並無重大影響。各期間之權益及綜合損益,依先前之中華民國一般公認
會 計 原 則 轉 換 至 IFRSs 之 調 節 , 列 示 於 下 列 各 表 :
1.民 國 101 年 1 月 1 日 權 益 之 調 節
中華民國
一般公認
會計原則
轉換影響數
IFRSs
說明
流動資產
現金及約當現金
$ 1,848,972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
資產-流動
應收票據
應收票據-關係人
應收帳款
-
$ 1,848,972
155,735
-
155,735
3,482
-
3,482
1,134
1,134
2,465,708
應收帳款-關係人
170,267
其他應收款
393,190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
存貨
$
-
170,267
-
397
393,190
397
3,267,292
預付款項
2,465,708
-
3,267,292
922,820 (
742,012 (
4,861)
140,255)
917,959
601,757
9,971,009 (
145,116)
9,825,893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流動
207,000
852,407
1,059,407
(3)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749,941 (
749,941)
-
(3)
其他流動資產
流動資產合計
(1)
(2)
非流動資產
無活絡市場之債券投資-非流動
62,187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2,376,465 (
投資性不動產
1,402,147
67,467)
709,915
無形資產
160,715 (
143,297)
遞延所得稅資產
736,048 (
239,410
499,151)
其他非流動資產
非流動資產合計
資產總計
5,694,503
$ 15,665,512
~101~
$
62,187
2,308,998
(9)
2,112,062
(4)
17,418
(5)
239,410 (1)(2)(6)
236,897 (4)(5)(9)
341,876
6,036,379
196,760
$ 15,862,272
中華民國
一般公認
會計原則
轉換影響數
IFRSs
說明
流動負債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
負債-流動
應付票據
$
應付帳款
應付帳款-關係人
38,871
6,654
$
2,987,752
-
$
-
38,871
6,654
2,987,752
114,659
114,659
其他應付款
371,823
6,566
378,389
當期所得稅負債
其他流動負債
38,820
669,012
-
38,820
669,012
流動負債合計
4,227,591
6,566
4,234,157
916,846
3,880,000
-
916,846
3,880,000
62,217
37,000
96,130
5,820
158,347
42,820
非流動負債合計
4,896,063
101,950
4,998,013
負債總計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
9,123,654
108,516
9,232,170
2,257,839
-
2,257,839
(6)
非流動負債
應付公司債-非流動
長期借款
遞延所得稅負債
其他非流動負債
(2)
(1)
股本
普通股
資本公積
普通股溢價
2,998,155
2,998,155
庫藏股票交易
長期投資
23,127
23,127
員工認股權
55,122
55,122
87,216
87,216
1,145 (
認股權
保留盈餘
法定盈餘公積
215,980
6,829
1,207,084
特別盈餘公積
未分配盈餘
1,145)
-
138,382
-
215,980
145,211
1,207,084
(7)
(8)
(1)(6)
(7)(8)
其他權益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
之兌換差額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損益
庫藏股票
權益總計
負債及權益總計
(
151,459 (
151,459)
54,620
516,718)
102,466
- (
6,541,858
$ 15,665,512
~102~
$
88,244
196,760
157,086
516,718)
6,630,102
$ 15,862,272
(8)
(3)
調節原因說明:
(1)員 工 福 利 -退 職 後 確 定 福 利 計 劃
退 休 金 精 算 採 用 之 折 現 率 , 係 依 我 國 財 務 會 計 準 則 公 報 第 18 號 第
23 段 規 定 應 參 酌 之 因 素 訂 定 。 惟 依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19 號 「 員 工 福
利」規定,折現率之採用係參考報導期間結束日幣別及期間與退休
金計畫一致之高品質公司債之市場殖利率決定;在此類債券無深度
市 場 之 國 家,應 使 用 政 府 公 債( 於 報 導 期 間 結 束 日 )之 市 場 殖 利 率 。
依本公司會計政策規定,未認列過渡性淨給付義務按預期可獲得退
休金給付在職員工之平均剩餘服務年限,按直線法攤銷。惟本公司
係 屬 首 次 適 用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不 適 用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19 號「 員
工福利」之過渡性規定,故未認列過渡性負債。本公司按國際會計
準 則 第 19 號「 員 工 福 利 」所 規 定 假 設 之 精 算 結 果,以 及 依 國 際 財 務
報導準則第 1 號「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將與員工福利計畫
有關之全部累計精算損益一次認列於保留盈餘之豁免;因此,本公
司 於 轉 換 日 調 增 「 應 計 退 休 金 負 債 」 $5,820 、 「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非 流 動 」$1,816,並 調 減「 預 付 費 用 」$4,861、
「 未 分 配 盈 餘 」$8,865。
(2)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及 負 債 之 分 類
我國現行會計準則規定,遞延所得稅資產或負債係依其相關負債或
資產之分類,而劃分為流動或非流動項目,對於遞延所得稅負債或
資產未能歸屬至財務報告所列之資產或負債者,則按預期該遞延所
得稅負債或資產清償或實現之期間長短劃分為流動或非流動項目,
惟依國際會計準則第 1 號「財務報告之表達」規定,企業不得將遞
延所得稅資產或負債分類為流動資產或負債,且如未符合國際會計
準 則 第 12 號「 所 得 稅 」將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及 負 債 互 抵 之 條 件,則 應
分 別 列 示 ; 因 此 , 本 公 司 於 轉 換 日 調 減 「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流 動 」
$140,255, 並 調 增 「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非 流 動 」 $236,385 及 「 遞 延
所 得 稅 負 債 -非 流 動 」 $96,130。
(3)金 融 工 具 之 指 定
本 公 司 所 持 有 之 未 上 市 櫃 及 興 櫃 股 票 依 民 國 100 年 7 月 7 日 修 正 前
「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規定,係以成本衡量並帳列「以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 惟 依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39 號 「 金 融 工 具 : 認
列與衡量」規定,權益工具無活絡市場但其公允價值能可靠衡量時
(意即該權益工具之合理公允價值估計數區間之變異性並非重大,
或 於 區 間 內 各 種 估 計 數 之 機 率 能 合 理 評 估,並 用 以 估 計 公 允 價 值 ),
應 以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 因 此 , 依 民 國 100 年 12 月 22 日 修 正 之 「 證 券
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規定,本公司於轉換日將「以成本衡量
之 金 融 資 產 -非 流 動 」$749,941 指 定 為「 備 供 出 售 之 金 融 資 產 -非 流
動」
,並 按 該 日 公 允 價 值 與 原 帳 面 金 額 之 差 異 調 增「 備 供 出 售 之 金 融
~103~
資 產 -非 流 動 」 及 其 他 權 益 之 「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商 品 未 實 現 損 益 」
$102,466。
(4)投 資 性 不 動 產
我 國 現 行 會 計 準 則 規 定,供 出 租 使 用 之 不 動 產 係 表 達 於「 其 他 資 產 」
,
惟 依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40 號「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規 定,係 符 合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之 定 義 ; 因 此 , 本 公 司 於 轉 換 日 將「 出 租 資 產 」$709,915 重 分
類至「投資性不動產」項下。
(5)土 地 使 用 權 之 分 類
依我國現行會計準則規定,為取得土地使用權而支付之價金係表達
於 「 其 他 無 形 資 產 」, 惟 依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17 號 「 租 賃 」 規 定 , 因
符 合 長 期 營 業 租 賃 應 表 達 於「 長 期 預 付 租 金 」;因 此,本 公 司 於 轉 換
日 將 「 其 他 無 形 資 產 」 $143,297 重 分 類 至 「 長 期 預 付 租 金 」 項 下 。
(6)員 工 福 利 -未 休 假 獎 金
我國現行會計準則,對於累積未休假獎金之認列並無明文規定,本
公 司 係 於 實 際 支 付 時 認 列 相 關 費 用,惟 依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19 號「 員
工福利」規定,應於報導期間結束日估列已累積未使用之未休假獎
金 ; 因 此 , 本 公 司 於 轉 換 日 調 增「 應 付 費 用 」$6,566、「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非 流 動 」 $1,209, 並 調 減 「 未 分 配 盈 餘 」 $5,357。
(7)投 資 關 聯 企 業 /採 權 益 法 之 長 期 股 權 投 資
本 集 團 選 擇 對 過 去 投 資 關 聯 企 業 會 計 處 理 (企 業 合 併 )之 豁 免 , 並 將
原 依 現 行 會 計 處 理 所 產 生 不 符 合 IFRSs 規 定 之 資 本 公 積 $1,145, 於
轉換日調整保留盈餘。
(8)國 外 營 運 機 構 財 務 報 告 換 算
本公司選擇於轉換日將國外營運機構所產生之累積換算差異數認定
為 零,俟 後 產 生 之 兌 換 差 額 則 依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21 號「 匯 率 變 動 之
影 響 」之 規 定 處 理;因 此,本 公 司 於 轉 換 日 調 減「 累 積 換 算 調 整 數 」
$151,459, 並 調 增 「 未 分 配 盈 餘 」 $151,459。 另 依 民 國 101 年 4 月
6 日 金 管 證 發 字 第 1010012865 號 令 規 定 , 上 述 「 累 積 換 算 調 整 數 」
轉 入 「 未 分 配 盈 餘 」 應 提 列 「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 計 $138,382。
(9)預 付 設 備 款
本公司因購置固定資產而預付之款項,依我國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
編 製 準 則 係 表 達 於 「 固 定 資 產 -未 完 工 程 及 預 付 設 備 款 」, 惟 依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規 定,依 其 交 易 性 質 應 表 達 於「 長 期 預 付 款 項 」。本 公 司 因
此 於 轉 換 日 調 增 「 長 期 期 預 付 款 項 」 $67,467, 並 調 減 「 固 定 資 產 未 完 工 程 及 預 付 設 備 款 」 $67,467。
~104~
2.民 國 101 年 12 月 31 日 權 益 之 調 節 及 民 國 101 年 度 綜 合 損 益 之 調 節
中華民國
一般公認
會計原則
轉換影響數
IFRSs
說明
流動資產
現金及約當現金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
資產-流動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流動
$ 2,254,173 ($
512,600) $ 1,741,573
116,359
-
116,359
6,413
-
6,413
應收票據
4,786
-
4,786
應收帳款
1,896,614
-
1,896,614
應收帳款-關係人
267,305
其他應收款
483,524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
存貨
-
流動資產合計
483,524
499
3,955,129
-
3,955,129
621,227 (
231,441
5,402)
411,935
615,825
643,376
9,837,470 (
106,067)
9,731,403
45,480
839,666
其他流動資產
(12)
267,305
499
預付款項
(9)
(1)
(2)(9)
非流動資產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流動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762,142 (
762,142)
885,146
-
無活絡市場之債券投資-非流動
45,098
-
45,098
採權益法之投資
37,544
-
37,544
(3)(12)
(3)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3,079,600 (
127,647)
2,951,953
(11)
投資性不動產
1,402,147
690,343
2,092,490
(4)
18,784
(5)
無形資產
154,231 (
135,447)
遞延所得稅資產
751,002 (
145,237
427,249)
其他非流動資產
非流動資產合計
資產總計
6,277,244
$ 16,114,714
~105~
$
145,237 (1)(2)(6)
323,753 (4)(5)(11)
222,761
6,500,005
116,694
$ 16,231,408
中華民國
一般公認
會計原則
轉換影響數
IFRSs
說明
流動負債
短期借款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
負債-流動
應付票據
$ 1,244,568
$
39,467
-
$ 1,244,568
-
39,467
19,142
-
19,142
應付帳款
應付帳款-關係人
3,344,484
100,938
-
3,344,484
100,938
其他應付款
當期所得稅負債
440,325
4,733
702,605
5,896,262
10,543
10,543
450,868
4,733
702,605
5,906,805
3,110,511
-
3,110,511
130,092
33,236
41,058
3,114
171,150
36,350
3,273,839
9,170,101
44,172
54,715
3,318,011
9,224,816
2,257,839
-
2,257,839
3,026,971
-
3,026,971
其他流動負債
流動負債合計
(6)
非流動負債
應附公司債-非流動
長期借款
遞延所得稅負債
其他非流動負債
非流動負債合計
負債總計
(2)
(1)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
股本
普通股
資本公積
普通股溢價
庫藏股票交易
長期投資
23,161
1,548 (
員工認股權
認股權
62,612
58,366
-
62,612
58,366
法定盈餘公積
223,419
-
223,419
特別盈餘公積
未分配盈餘
6,829
1,776,316 (
1,145)
23,161
403
(7)
保留盈餘
138,382
1,323)
145,211
1,774,993
(8)
(1)(6)
(7)(8)
其他權益
40,053 (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
之兌換差額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損益
庫藏股票
權益總計
負債及權益總計
(
(
15,783)
516,718)
6,944,613
$ 16,114,714
~106~
$
151,459) (
111,406)
(8)
77,524
- (
61,741
516,718)
(3)
61,979
116,694
7,006,592
$ 16,231,408
中華民國
一般公認
會計原則
營業收入
營業成本
營業毛利
營業費用
推銷費用
管理費用
研發費用
營業利益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其他收入
其他利益及損失
財務成本
稅前淨利
所得稅費用
繼續營業單位本期淨利
停業單位損失
本期淨利
其他綜合損益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
換差額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評價利
益(損失)
確定福利之精算損益
與其他綜合損益組成部分相關之
所得稅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稅後淨額)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本期淨利歸屬於:
母公司業主
非控制權益
$ 28,232,210 $
( 25,843,832) (
2,388,378 (
(
(
(
IFRSs
- $ 28,232,210
49,564) ( 25,893,396)
49,564)
691,141)
850,794) (
240,808) (
48,777 (
2,068) (
664) (
605,635 (
3,519)
602,116
(
802,752 (
162,846)
3,519)
779 (
799,233
162,067)
639,906 (
639,906 (
2,740)
2,740)
637,166
637,166
$
$
$
(10)
642,364) (1)(6)(10)
852,862) (1)(6)(10)
241,472) (1)(6)
(
$
說明
2,338,814
176,489
117,786
97,158)
$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
母公司業主
非控制權益
轉換影響數
- (
176,489
117,786
97,158)
(1)(6)
- (
111,406) (
111,406) (8)(12)
- (
-
95,345) (
1,707
95,345) (3)(12)
1,707
(1)
- (
- (
639,906 ($
290) (
205,334) (
208,074) $
290)
205,334)
431,832
639,906 ($
639,906 ($
2,740) $
2,740) $
637,166
637,166
639,906 ($
639,906 ($
208,074) $
208,074) $
431,832
431,832
(1)
調節原因說明:
(1)員 工 福 利 -退 職 後 確 定 福 利 計 劃
退 休 金 精 算 採 用 之 折 現 率 , 係 依 我 國 財 務 會 計 準 則 公 報 第 18 號 第
23 段 規 定 應 參 酌 之 因 素 訂 定 。 惟 依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19 號 「 員 工 福
利」規定,折現率之採用係參考報導期間結束日幣別及期間與退休
金計畫一致之高品質公司債之市場殖利率決定;在此類債券無深度
市 場 之 國 家,應 使 用 政 府 公 債( 於 報 導 期 間 結 束 日 )之 市 場 殖 利 率 。
依本公司會計政策規定,未認列過渡性淨給付義務按預期可獲得退
休金給付在職員工之平均剩餘服務年限,按直線法攤銷。惟本公司
~107~
係 屬 首 次 適 用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不 適 用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19 號「 員
工福利」之過渡性規定,故未認列過渡性負債。本公司按國際會計
準 則 第 19 號「 員 工 福 利 」所 規 定 假 設 之 精 算 結 果,以 及 依 國 際 財 務
報導準則第 1 號「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將與員工福利計畫
有關之全部累計精算損益一次認列於保留盈餘之豁免,及選擇將確
定福利計畫之精算損益立即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項下;因此,本公
司 於 民 國 101 年 12 月 31 日 調 減 「 預 付 費 用 」 $5,402、 「 未 分 配 盈
餘 」 $8,865, 並 調 增 「 應 計 退 休 金 負 債 」 $3,114、 「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非 流 動 」 $1,448 及 民 國 101 年 度 調 減 「 營 業 費 用 」 $458、 並 調
增 「 所 得 稅 費 用 」 $78、 「 確 定 福 利 計 畫 之 精 算 利 益 」 $1,707 與 相
對 應 之 「 與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組 成 部 分 相 關 之 所 得 稅 」 $290。
(2)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及 負 債 之 分 類
我國現行會計準則規定,遞延所得稅資產或負債係依其相關負債或
資產之分類,而劃分為流動或非流動項目,對於遞延所得稅負債或
資產未能歸屬至財務報告所列之資產或負債者,則按預期該遞延所
得稅負債或資產清償或實現之期間長短劃分為流動或非流動項目,
惟依國際會計準則第 1 號「財務報告之表達」規定,企業不得將遞
延所得稅資產或負債分類為流動資產或負債,且如未符合國際會計
準 則 第 12 號「 所 得 稅 」將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及 負 債 互 抵 之 條 件,則 應
分 別 列 示 ; 因 此 , 本 公 司 於 民 國 101 年 12 月 31 日 調 減 「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流 動 」$100,665,並 調 增「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非 流 動 」$141,723
及 「 遞 延 所 得 稅 負 債 -非 流 動 」 $41,058。
(3)金 融 工 具 之 指 定
本 公 司 所 持 有 之 未 上 市 櫃 及 興 櫃 股 票 依 民 國 100 年 7 月 7 日 修 正 前
「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規定,係以成本衡量並帳列「以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 惟 依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39 號 「 金 融 工 具 : 認
列與衡量」規定,權益工具無活絡市場但其公允價值能可靠衡量時
(意即該權益工具之合理公允價值估計數區間之變異性並非重大,
或 於 區 間 內 各 種 估 計 數 之 機 率 能 合 理 評 估,並 用 以 估 計 公 允 價 值 ),
應 以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 因 此 , 依 民 國 100 年 12 月 22 日 修 正 之 「 證 券
發 行 人 財 務 報 告 編 製 準 則 」 規 定 , 本 公 司 於 民 國 101 年 12 月 31 日
將 「 以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非 流 動 」 $762,142 指 定 為 「 備 供 出 售
之 金 融 資 產 -非 流 動 」, 並 按 該 日 公 允 價 值 與 原 帳 面 金 額 之 差 異 調 增
「 備 供 出 售 之 金 融 資 產 -非 流 動 」及 其 他 權 益 之「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商 品
未 實 現 利 益 」$77,524,另 因 前 述 調 整 使 民 國 101 年 度 亦 調 減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之 「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未 實 現 評 價 損 益 」 $24,942。
(4)投 資 性 不 動 產
我 國 現 行 會 計 準 則 規 定,供 出 租 使 用 之 不 動 產 係 表 達 於「 其 他 資 產 」
,
~108~
惟 依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40 號「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規 定,係 符 合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之 定 義;因 此,本 公 司 於 民 國 101 年 12 月 31 日 將「 出 租 資 產 」
$690,343 重 分 類 至 「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 項 下 。
(5)土 地 使 用 權 之 分 類
依我國現行會計準則規定,為取得土地使用權而支付之價金係表達
於 「 其 他 無 形 資 產 」, 惟 依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17 號 「 租 賃 」 規 定 , 因
符 合 長 期 營 業 租 賃 應 表 達 於 長 期 預 付 租 金;因 此,本 公 司 於 民 國 101
年 12 月 31 日 將「 其 他 無 形 資 產 」$135,447 重 分 類 至「 長 期 預 付 租
金」項下。
(6)員 工 福 利 -未 休 假 獎 金
我國現行會計準則,對於累積未休假獎金之認列並無明文規定,本
公 司 係 於 實 際 支 付 時 認 列 相 關 費 用,惟 依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19 號「 員
工福利」規定,應於報導期間結束日估列已累積未使用之未休假獎
金;因 此,本 公 司 於 民 國 101 年 12 月 31 日 調 增「 應 付 費 用 」$10,543、
「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非 流 動 」$2,066, 並 調 減「 未 分 配 盈 餘 」$5,357
及 民 國 101 年 度 調 增 「 營 業 費 用 」 $3,977, 並 調 減 「 所 得 稅 費 用 」
$857。
(7)投 資 關 聯 企 業 /採 權 益 法 之 長 期 股 權 投 資
本 集 團 選 擇 對 過 去 投 資 關 聯 企 業 會 計 處 理 (企 業 合 併 )之 豁 免 , 並 將
原 依 現 行 會 計 處 理 所 產 生 不 符 合 IFRSs 規 定 之 資 本 公 積 $1,145, 於
轉換日調整保留盈餘。
(8)國 外 營 運 機 構 財 務 報 告 換 算
本公司選擇於轉換日將國外營運機構所產生之累積換算差異數認定
為 零,俟 後 產 生 之 兌 換 差 額 則 依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21 號「 匯 率 變 動 之
影 響 」之 規 定 處 理;因 此,本 公 司 於 民 國 101 年 12 月 31 日 調 減「 累
積 換 算 調 整 數 」 $151,459, 並 調 增 「 未 分 配 盈 餘 」 $151,459。 另 依
民 國 101 年 4 月 6 日 金 管 證 發 字 第 1010012865 號 令 規 定,上 述「 累
積換算調整數」轉入「未分配盈餘」應提列「特別盈餘公積」計
$138,382。
(9)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我國現行會計準則規定,可隨時解約且不損及本金之定期存款,列
於「現金及約當現金」,惟依國際會計準則第 7 號「現金流量表」
規定,符合約當現金定義之投資,必須可隨時轉換成定額現金且價
值變動之風險甚小。因此通常只有短期內(例如,自取得日起三個
月 內 ) 到 期 之 投 資 方 可 視 為 約 當 現 金 ; 因 此 , 本 公 司 於 民 國 101 年
12 月 31 日 將 「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 $512,600 重 分 類 至 「 其 他 金 融 資
產 -流 動 」 項 下 。
~109~
(10)產 品 保 固 成 本
我國現行會計準則,對於產品保固相關成本應帳列銷貨成本或推
銷費用並無明文規定,惟依國際會計準則第 1 號「財務報告之表
達 」 及 我 國 採 用 IFRSs 問 答 集 , 產 品 保 固 成 本 依 其 性 質 作 為 銷 貨
成 本 較 為 適 當 ; 因 此 , 本 公 司 於 民 國 101 年 度 調 增 「 銷 貨 成 本 」
$49,564, 並 調 減 「 營 業 費 用 」 $49,564。
(11)預 付 設 備 款
本公司因購置固定資產而預付之款項,依我國證券發行人財務報
告 製 準 則 係 表 達 於 「 固 定 資 產 - 未 完 工 程 及 預 付 設 備 款 」, 惟 依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規 定 , 依 其 交 易 性 質 應 表 達 於「 長 期 預 付 款 項 」。 本 公
司 因 此 於 轉 換 日 調 增「 長 期 本 公 司 因 購 置 固 定 資 產 而 預 付 之 款 項 ,
依 我 國 證 券 發 行 人 財 務 報 告 編 期 預 付 款 項 」 $127,647 , 並 調 「 固
定 資 產 -未 完 工 程 及 預 付 設 備 款 」 $127,647。
(12)綜 合 損 益 表 之 表 達
財務報告之表達依我國現行會計準則規定,應係編製損益表,惟
依國際會計準則第 1 號「財務報告之表達」規定係編製綜合損益
表 , 因 報 表 組 成 部 分 不 同 之 差 異 , 將「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流 動 及
非 流 動 」 依 我 國 現 行 會 計 準 則 於 民 國 101 年 度 產 生 之 未 實 現 評 價
損 失 $70,403 調 減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之「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未 實 現 評 價
損 益 」, 並 將 「 採 權 益 法 之 投 資 」 依 我 國 現 行 會 計 準 則 於 民 國 101
年 度 產 生 之 國 外 營 運 機 構 財 務 報 告 兌 換 差 額 $111,406 調 減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之 「 國 外 營 運 機 構 財 務 報 告 換 算 之 兌 換 差 額 」。
~110~
3.民 國 101 年 3 月 31 日 權 益 之 調 節 及 民 國 101 年 1 至 3 月 綜 合 損 益 之 調
節
中華民國
一般公認
會計原則
轉換影響數
IFRSs
說明
流動資產
現金及約當現金
$ 1,889,398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
資產-流動
應收票據
應收票據-關係人
應收帳款
$
-
$ 1,889,398
139,308
-
139,308
7,768
-
7,768
10,603
10,603
2,307,465
-
2,307,465
應收帳款-關係人
276,402
其他應收款
343,448
-
343,448
384
-
384
存貨
3,900,436
-
3,900,436
預付款項
1,529,853 (
730,383 (
4,861)
156,746)
1,524,992
573,637
11,135,448 (
161,607)
10,973,841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流動
155,938
817,723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765,611 (
765,611)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
其他流動資產
流動資產合計
276,402
(1)
(2)
非流動資產
無活絡市場之債券投資-非流動
37,894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2,308,724 (
投資性不動產
1,402,147
56,129)
704,780
無形資產
153,746 (
138,407)
遞延所得稅資產
730,560 (
161,563
510,244)
其他非流動資產
非流動資產合計
資產總計
5,554,620
$ 16,690,068
~111~
$
973,661
(3)
-
(3)
37,894
2,252,595
(10)
2,106,927
(4)
15,339
(5)
161,563 (1)(2)(6)
220,316 (4)(5)(10)
213,675
5,768,295
52,068
$ 16,742,136
中華民國
一般公認
會計原則
轉換影響數
IFRSs
說明
流動負債
短期借款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
負債-流動
應付票據
$
431,325
$
-
$
431,325
42,693
-
42,693
13,296
-
13,296
-
3,025,021
應付票據-關係人
應付帳款
3,025,021
應付帳款-關係人
其他應付款
103,732
274,242
8,360
103,732
282,602
29,725
682,688
4,604,982
8,360
29,725
682,688
4,613,342
2,260
當期所得稅負債
其他流動負債
流動負債合計
非流動負債
應付公司債-非流動
長期借款
遞延所得稅負債
其他非流動負債
非流動負債合計
負債總計
2,260
921,880
-
921,880
4,250,000
124,593
35,391
1,357
5,706
4,250,000
125,950
41,097
5,331,864
9,936,846
7,063
15,423
5,338,927
9,952,269
2,257,839
-
2,257,839
2,998,155
-
2,998,155
-
23,161
-
(6)
(2)
(1)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
股本
普通股
資本公積
普通股溢價
庫藏股票交易
長期投資
23,161
1,145 (
員工認股權
認股權
57,463
87,182
-
57,463
87,182
法定盈餘公積
215,980
-
215,980
特別盈餘公積
未分配盈餘
6,829
1,496,043 (
1,145)
(7)
保留盈餘
138,382
1,245)
145,211
1,494,798
(8)
(1)(6)
(7)(8)
其他權益
71,180 (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
之兌換差額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損益
庫藏股票
權益總計
負債及權益總計
54,963
516,718)
(
6,753,222
$ 16,690,068
~112~
$
151,459) (
80,279)
(8)
52,112
- (
107,075
516,718)
(3)
36,645
52,068
6,789,867
$ 16,742,136
中華民國
一般公認
會計原則
營業收入
營業成本
營業毛利
營業費用
推銷費用
管理費用
研發費用
營業利益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其他收入
其他利益及損失
財務成本
稅前淨利
所得稅費用
繼續營業單位本期淨利
停業單位損失
本期淨利
其他綜合損益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
換差額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評價利
益(損失)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稅後淨額)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本期淨利歸屬於:
母公司業主
非控制權益
(
(
(
IFRSs
- $ 7,074,495
18,748) ( 6,415,708)
說明
(9)
677,535 (
18,748)
658,787
156,266)
202,391) (
58,542) (
18,585 (
1,212) (
306) (
137,681) (6)(9)
203,603) (1)(6)(9)
58,848)
(6)
260,336 (
1,681)
258,655
(
29,468
97,699
23,495)
(
364,008 (
75,049)
1,681)
436 (
362,327
74,613)
288,959 (
288,959 (
1,245)
1,245)
287,714
287,714
- (
- (
29,468
97,699
23,495)
(1)(6)
80,279) (
80,279) (8)(11)
- (
- (
288,959 ($
50,011) (
130,290) (
131,535) $
50,011) (3)(11)
130,290)
157,424
288,959 ($
288,959 ($
1,245) $
1,245) $
287,714
287,714
$
288,959 ($
-
131,535) $
-
157,424
-
$
288,959 ($
131,535) $
157,424
$
$
$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
母公司業主
非控制權益
轉換影響數
$ 7,074,495 $
( 6,396,960) (
~113~
調節原因說明:
(1)員 工 福 利 -退 職 後 確 定 福 利 計 劃
退 休 金 精 算 採 用 之 折 現 率 , 係 依 我 國 財 務 會 計 準 則 公 報 第 18 號 第
23 段 規 定 應 參 酌 之 因 素 訂 定 。 惟 依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19 號 「 員 工 福
利」規定,折現率之採用係參考報導期間結束日幣別及期間與退休
金計畫一致之高品質公司債之市場殖利率決定;在此類債券無深度
市 場 之 國 家,應 使 用 政 府 公 債( 於 報 導 期 間 結 束 日 )之 市 場 殖 利 率 。
本 公 司 按 IAS19「 員 工 福 利 」 所 規 定 假 設 之 精 算 結 果 , 以 及 依 國 際
財務報導準則第 1 號「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將與員工福利
計畫有關之全部累計精算損益一次認列於保留盈餘之豁免;因此,
本 公 司 於 民 國 101 年 3 月 31 日 調 增「 應 計 退 休 金 負 債 」$5,706、「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非 流 動 」$1,797, 並 調 減「 預 付 費 用 」$4,861、「 未
分 配 盈 餘 」$8,865,另 民 國 101 年 度 第 一 季 亦 調 減「 營 業 費 用 」$114,
並 調 增 「 所 得 稅 費 用 」 $19。
(2)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及 負 債 之 分 類
我國現行會計準則規定,遞延所得稅資產或負債係依其相關負債或
資產之分類,而劃分為流動或非流動項目,對於遞延所得稅負債或
資產未能歸屬至財務報告所列之資產或負債者,則按預期該遞延所
得稅負債或資產清償或實現之期間長短劃分為流動或非流動項目,
惟依國際會計準則第 1 號「財務報告之表達」規定,企業不得將遞
延所得稅資產或負債分類為流動資產或負債,且如未符合國際會計
準 則 第 12 號「 所 得 稅 」將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及 負 債 互 抵 之 條 件,則 應
分 別 列 示;因 此,本 公 司 於 民 國 101 年 3 月 31 日 調 減「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流 動 」$156,746,並 調 增「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非 流 動 」$158,103
及 「 遞 延 所 得 稅 負 債 -非 流 動 」 $1,357。
(3)金 融 工 具 之 指 定
本 公 司 所 持 有 之 未 上 市 櫃 及 興 櫃 股 票 依 民 國 100 年 7 月 7 日 修 正 前
「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規定,係以成本衡量並帳列「以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 惟 依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39 號 「 金 融 工 具 : 認
列與衡量」規定,權益工具無活絡市場但其公允價值能可靠衡量時
(意即該權益工具之合理公允價值估計數區間之變異性並非重大,
或 於 區 間 內 各 種 估 計 數 之 機 率 能 合 理 評 估,並 用 以 估 計 公 允 價 值 ),
應 以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 因 此 , 依 民 國 100 年 12 月 22 日 修 正 之 「 證 券
發 行 人 財 務 報 告 編 製 準 則 」規 定,本 公 司 於 民 國 101 年 3 月 31 日 將
「 以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非 流 動 」 $765,611 指 定 為 「 備 供 出 售 之
金 融 資 產 -非 流 動 」
,並 按 該 日 公 允 價 值 與 原 帳 面 金 額 之 差 異 調 增「 備
供 出 售 之 金 融 資 產 -非 流 動 」及 其 他 權 益 之「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商 品 未 實
~114~
現 利 益 」$52,112,另 因 前 述 調 整 使 民 國 101 年 度 第 一 季 亦 調 減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之 「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未 實 現 評 價 損 益 」 $50,354。
(4)投 資 性 不 動 產
我 國 現 行 會 計 準 則 規 定,供 出 租 使 用 之 不 動 產 係 表 達 於「 其 他 資 產 」
,
惟 依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40 號「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規 定,係 符 合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之 定 義 ; 因 此 , 本 公 司 於 民 國 101 年 3 月 31 日 將 「 出 租 資 產 」
$704,780 重 分 類 至 「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 項 下 。
(5)土 地 使 用 權 之 分 類
依我國現行會計準則規定,為取得土地使用權而支付之價金係表達
於 「 其 他 無 形 資 產 」, 惟 依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17 號 「 租 賃 」 規 定 , 因
符 合 長 期 營 業 租 賃 應 表 達 於 長 期 預 付 租 金;因 此,本 公 司 於 民 國 101
年 3 月 31 日 將 「 其 他 無 形 資 產 」 $138,407 重 分 類 至 「 長 期 預 付 租
金」項下。
(6)員 工 福 利 -未 休 假 獎 金
我國現行會計準則,對於累積未休假獎金之認列並無明文規定,本
公 司 係 於 實 際 支 付 時 認 列 相 關 費 用,惟 依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19 號「 員
工福利」規定,應於報導期間結束日估列已累積未使用之未休假獎
金;因 此,本 公 司 於 民 國 101 年 3 月 31 日 調 增「 應 付 費 用 」$8,360、
「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非 流 動 」$1,663, 並 調 減「 未 分 配 盈 餘 」$5,357
及 民 國 101 年 度 調 增 「 營 業 費 用 」 $1,794, 並 調 減 「 所 得 稅 費 用 」
$454。
(7)投 資 關 聯 企 業 /採 權 益 法 之 長 期 股 權 投 資
本 集 團 選 擇 對 過 去 投 資 關 聯 企 業 會 計 處 理 (企 業 合 併 )之 豁 免 , 並 將
原 依 現 行 會 計 處 理 所 產 生 不 符 合 IFRSs 規 定 之 資 本 公 積 $1,145, 於
轉換日調整保留盈餘。
(8)國 外 營 運 機 構 財 務 報 告 換 算
本公司選擇於轉換日將國外營運機構所產生之累積換算差異數認定
為 零,俟 後 產 生 之 兌 換 差 額 則 依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21 號「 匯 率 變 動 之
影 響 」之 規 定 處 理;因 此,本 公 司 於 民 國 101 年 12 月 31 日 調 減「 累
積 換 算 調 整 數 」 $151,459, 並 調 增 「 未 分 配 盈 餘 」 $151,459。 另 依
民 國 101 年 4 月 6 日 金 管 證 發 字 第 1010012865 號 令 規 定,上 述「 累
積換算調整數」轉入「未分配盈餘」應提列「特別盈餘公積」計
$138,382。
(9)產 品 保 固 成 本
我國現行會計準則,對於產品保固相關成本應帳列銷貨成本或推銷
費用並無明文規定,惟依國際會計準則第 1 號「財務報告之表達」
及 我 國 採 用 IFRSs 問 答 集 , 產 品 保 固 成 本 依 其 性 質 作 為 銷 貨 成 本 較
為 適 當 ; 因 此 , 本 公 司 於 民 國 101 年 度 第 一 季 調 增 「 銷 貨 成 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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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48, 並 調 減 「 營 業 費 用 」 $18,748。
(10)預 付 設 備 款
本 公 司 因 購 置 固 定 資 產 而 預 付 之 款 項,依 我 國 證 券 發 行 人 財 務 報 告
製 準 則 係 表 達 於 「 固 定 資 產 -未 完 工 程 及 預 付 設 備 款 」, 惟 依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規 定 , 依 其 交 易 性 質 應 表 達 於 「 長 期 預 付 款 項 」。 本 公 司 因
此於轉換日調增「長期本公司因購置固定資產而預付之款項,依我
國 證 券 發 行 人 財 務 報 告 編 期 預 付 款 項 」 $56,129 , 並 調 減 「 固 定 資
產 -未 完 工 程 及 預 付 設 備 款 」 $56,129。
(11)綜 合 損 益 表 之 表 達
依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規 定 , 本 公 司 將 「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流 動 及 非 流
動 」 依 我 國 現 行 會 計 準 則 於 民 國 101 年 度 產 生 之 未 實 現 評 價 利 益
$343 調 增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之 「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未 實 現 評 價 損 益 」。
依國際會計準則規定,本公司將「採權益法之投資」依我國現行會
計 準 則 於 民 國 101 年 度 產 生 之 國 外 營 運 機 構 財 務 報 告 兌 換 差 額
$80,279 調 減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之 「 國 外 營 運 機 構 財 務 報 告 換 算 之 兌 換
差 額 」。
4.民 國 101 年 度 及 1 至 3 月 現 金 流 量 表 之 重 大 調 整
(1)依 中 華 民 國 一 般 公 認 會 計 原 則 , 支 付 之 利 息 及 收 取 之 利 息 與 股 利 均
視為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惟當支付之利息及收取之利息與股利係
為 取 得 財 務 資 源 之 成 本 或 投 資 之 報 酬 時 , 依 據 IFRSs 之 規 定 係 分 別
分類為籌資及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2)依 中 華 民 國 一 般 公 認 會 計 原 則 , 支 付 之 股 利 係 視 為 籌 資 活 動 之 現 金
流量;惟當支付之股利係為幫助使用者決定企業以營業現金流量支
付 股 利 之 能 力 , 依 據 IFRSs 之 規 定 分 類 為 營 業 活 動 之 現 金 流 量 。
(3)自 中 華 民 國 一 般 公 認 會 計 原 則 轉 換 至 IFRSs, 對 所 報 導 之 本 集 團 產
生之現金流量並無影響。
(4)中 華 民 國 一 般 公 認 會 計 原 則 與 IFRSs 表 達 間 之 調 節 項 目 , 對 所 產 生
之現金流量無淨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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