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表暨會計師核閱報告民國101 及

威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財務報表暨會計師核閱報告
民國 101 及 100 年度第一季
(股票代碼 3260)
公司地址:新北市中和區連城路 258 號 18 樓
電
話:(02)8228-0886
~1~
威 剛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民國 101 及 100 年度第一季財務報表
目
錄
項
目
頁
次
一、
封面
1
二、
目錄
2 ~ 3
三、
會計師核閱報告
4 ~ 5
四、
資產負債表
6 ~ 7
五、
損益表
六、
股東權益變動表
不適用
七、
現金流量表
9 ~ 10
八、
財務報表附註
11 ~ 58
8
(一)
公司沿革
11
(二)
重要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11 ~ 17
(三)
會計變動之理由及其影響
17
(四)
重要會計科目之說明
17 ~ 37
(五)
關係人交易
38 ~ 41
(六)
抵(質)押之資產
41
(七)
重大承諾事項及或有事項
41
(八)
重大之災害損失
41
(九)
重大之期後事項
42
~2~
項
(十)
目
其他
頁
次
42 ~ 47
(十一)附註揭露事項
48 ~ 58
1.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48 ~ 54
2.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55 ~ 56
3.大陸投資資訊
57 ~ 58
(十二)營運部門資訊
58
~3~
會計師核閱報告
(101)財審報字第 12000132 號
威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鑒:
威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 101 年 3 月 31 日及民國 100 年 3 月 31 日之資產負債表,暨民國
101 年 1 月 1 日至 3 月 31 日及民國 100 年 1 月 1 日至 3 月 31 日之損益表及現金流量表,業經本
會計師核閱竣事。上開財務報表之編製係公司管理階層之責任,本會計師之責任則為根據核閱
結果出具報告。
除下段所述者外,本會計師係依照中華民國審計準則公報第三十六號「財務報表之核閱」規
劃並執行核閱工作。由於本會計師僅實施分析、比較與查詢,並未依照中華民國一般公認審計
準則查核,故無法對上開財務報表之整體表示查核意見。
威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 101 年 3 月 31 日及民國 100 年 3 月 31 日採權益法評價之部分長
期股權投資,其所認列之投資損失及附註十一所揭露被投資公司相關資訊,係依各被投資公司
同期間未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表作評價及揭露,截至民國 101 年 3 月 31 日及民國 100 年 3 月
31 日止,其相關之長期股權投資餘額分別為新台幣 1,353,009 仟元及新台幣 800,438 仟元;民
國 101 年 1 月 1 日至 3 月 31 日及民國 100 年 1 月 1 日至 3 月 31 日認列之投資損失分別為新台
幣 16,829 仟元及新台幣 29,189 仟元。
~4~
依本會計師核閱結果,除上段所述採權益法評價之部分長期股權投資及附註十一所揭露之被
投資公司相關資訊,若能取得各被投資公司同期間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表而可能須作適當調
整及揭露之影響外,並未發現第一段所述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有違反「證券發行人財務報
告編製準則」及中華民國一般公認會計原則而須作修正之情事。
威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業已編製民國 101 年第一季及民國 100 年第一季之合併財務報表,並
經本會計師出具保留式核閱報告在案,備供參考。
資
誠
聯
合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吳郁隆
會計師
林瑟凱
前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
核准簽證文號:(86)台財證(六)第 83252 號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核准簽證文號:金管證六字第 0960072936 號
中 華 民 國
~5~
1 0 1
年
4
月
2 5
日
威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資 產 負 債 表
民國 101 年及 100 年 3 月 31 日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單位:新台幣仟元
1100
1310
1120
1130
1140
1150
1160
1190
120X
1250
1260
1286
11XX
1450
1480
1490
1421
1423
1440
14XX
1501
1521
1551
1561
1631
1681
15XY
15X9
1670
15XX
1750
17XX
1800
1820
1860
1888
18XX
1XXX
資
產
流動資產
現金及約當現金
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
資產–流動
應收票據淨額
應收票據–關係人淨額
應收帳款淨額
應收帳款–關係人淨額
其他應收款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
存貨
預付費用
預付款項
遞延所得稅資產–流動
流動資產合計
基金及投資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流動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
動
無活絡市場之債券投資–非流
動
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
不動產投資
其他金融資產–非流動
基金及投資合計
固定資產
成本
土地
房屋及建築
運輸設備
辦公設備
租賃改良
其他設備
成本及重估增值
減:累計折舊
未完工程及預付設備款
固定資產淨額
無形資產
電腦軟體成本
無形資產合計
其他資產
出租資產
存出保證金
遞延所得稅資產–非流動
其他資產–其他
其他資產合計
資產總計
10 1
金
附註
四(一)
四(二)(八)
$
五
四(三)
五
四(三)及五
六
四(四)
五
四(五)
四(二十四)
四(六)
四(七)
年
3
月 31 日
額
%
1,080,830
6
139,308
7,768
10,603
1,522,795
1,395,903
283,897
568,015
3,411,506
39,866
1,395,893
130,559
9,986,943
10 0
金
$
年
3
月 31 日
額
%
1,119,514
7
1
9
8
2
3
19
8
1
57
491,387
2,334
154
1,804,196
1,425,626
545,606
30,470
3,612,458
37,947
835,860
57,493
9,963,045
3
11
8
3
21
5
58
155,938
1
96,600
1
286,775
2
358,584
2
37,894
4,051,334
1,402,147
5,934,088
23
8
34
28,289
2,889,059
1,402,147
379,000
5,153,679
17
8
2
30
四(八)
四(九)
四(十)
六
四(十一)及六
643,062
325,234
41,905
14,794
29,644
1,054,639
98,732 ) (
5,001
960,908
(
四(十二)及六
四(二十四)
四(十三)
$
(續 次 頁)
~6~
4
2
6
1 )(
5
650,179
327,430
1,424
56,393
16,237
23,877
1,075,540
104,405 )
604
971,739
4
2
6
6
11,251
11,251
-
16,134
16,134
-
597,743
17,625
615,368
17,508,558
4
4
100
585,420
15,839
49,030
485,850
1,136,139
17,240,736
3
3
6
100
$
威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資 產 負 債 表
民國 101 年及 100 年 3 月 31 日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單位:新台幣仟元
2100
2180
2120
2130
2140
2150
2160
2170
2210
2260
2270
21XX
2410
2420
24XX
2820
2860
2881
2888
28XX
2XXX
3110
3140
3211
3220
3260
3271
3272
3310
3320
3350
3420
3450
3480
3XXX
負債及股東權益
流動負債
短期借款
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
負債–流動
應付票據
應付票據–關係人
應付帳款
應付帳款–關係人
應付所得稅
應付費用
其他應付款項
預收款項
一年或一營業週期內到期長期
負債
流動負債合計
長期負債
應付公司債
長期借款
長期負債合計
其他負債
存入保證金
遞延所得稅負債–非流動
遞延貸項–聯屬公司間利益
其他負債–其他
其他負債合計
負債總計
股東權益
股本
普通股股本
預收股本
資本公積
普通股溢價
庫藏股票交易
長期投資
員工認股權
認股權
保留盈餘
法定盈餘公積
特別盈餘公積
未分配盈餘
股東權益其他調整項目
累積換算調整數
金融商品之未實現損益
庫藏股票
股東權益總計
重大承諾事項及或有事項
重大之期後事項
10 1
金
附註
四(十四)
四(二)(十五)
$
年
3
月 31 日
額
%
42,693
13,296
2,260
2,664,526
1,376,690
6,104
182,925
22,806
28,601
3
$
15
8
1
-
38,119
38,235
2,744,366
537,645
112,841
148,567
33,415
14,742
16
3
1
1
-
645,880
5,417,106
4
31
938,848
6,056,778
6
35
921,880
4,250,000
5,171,880
5
24
29
900,635
3,363,444
4,264,079
5
20
25
5,200
124,593
35,047
1,510
166,350
10,755,336
1
1
61
4,206
11,545
29,911
45,662
10,366,519
60
2,257,839
-
13
-
2,282,582
1,146
13
-
四(二十三)
四(十五)
2,998,155
23,161
1,145
57,463
87,182
17
1
3,025,435
47,087
40,720
87,216
18
1
四(二十一)
215,980
6,829
1,496,043
1
9
215,980
1,235,296
1
7
四(十五)
四(十五)
四(十六)
四(二十四)
四(九)
四(十八)
四(十八)
四(十九)
四(十五)
四(二十二)
四(六)
四(二十二)
71,180
54,963
516,718 ) (
6,753,222
(
1 (
3 )(
39
20,716 )
36,600
77,129 )
6,874,217
40
七
九
負債及股東權益總計
$
17,508,558
100
$
17,240,736
請參閱後附財務報表附註暨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吳郁隆、林瑟凱會計師民國 101 年 4 月 25 日核閱報告。
董事長:陳立白
月 31 日
額
%
8
五
四(二十四)
五
3
年
1,450,000
五
431,325
10 0
金
經理人:王根旺
會計主管:李增華
~7~
100
威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損 益 表
民國 101 年及 100 年 1 月 1 日至 3 月 31 日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每股盈餘為新台幣元外)
項目
4110
4170
4190
4100
4660
4000
5110
5660
5000
5910
5920
5930
6100
6200
6300
6000
6900
7110
7121
7140
7160
7210
7250
7310
7480
7100
7510
7521
7530
7560
7640
7650
7880
7500
7900
8110
9600
營業收入
銷貨收入
銷貨退回
銷貨折讓
銷貨收入淨額
加工收入
營業收入合計
營業成本
銷貨成本
加工成本
營業成本合計
營業毛利
聯屬公司間未實現利益
聯屬公司間已實現利益
營業毛利淨額
營業費用
推銷費用
管理及總務費用
研究發展費用
營業費用合計
營業淨利
營業外收入及利益
利息收入
採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收益
處分投資利益
兌換利益
租金收入
壞帳轉回利益
金融資產評價利益
什項收入
營業外收入及利益合計
營業外費用及損失
利息費用
採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損失
處分固定資產損失
兌換損失
金融資產評價損失
金融負債評價損失
什項支出
營業外費用及損失合計
繼續營業單位稅前淨利
所得稅(費用)利益
本期淨利
101 年 1 月 1 日至 3 月 31 日
金
額
%
附註
五
$
7,252,174
63,834 ) (
59,635 ) (
7,128,705
89,173
7,217,878
(
(
9750
9850
101
$
1) (
1) (
99
1
100
8,029,991
39,536 ) (
34,692 )
7,955,763
43,222
7,998,985
(
(
(
(
6,764,219
20,273
6,784,492
433,386
31,580
401,806
)(
)
)(
142,220
128,048
47,611
317,879
83,927
)(
)(
)
)(
)(
94 ) (
- (
94 ) (
6
1) (
5
7,402,398
14,644
7,417,042
581,943
11,545
570,398
)(
)
)(
2) (
2) (
- (
4) (
1
145,962
145,900
22,649
314,511
255,887
)(
)(
)
)(
)
93 )
93 )
7
7
四(二十三)
(二十六)及五
(
(
(
(
4,488
158,863
95,305
6,698
408
27,024
3,764
296,550
四(九)
四(六)(七)(八)
五
四(二)
五
(
23,495
18,335
3,642
811
46,283
334,194
45,235
288,959
四(九)
(
四(二)
四(二)
(
(
(
四(二十四)
(
$
前
稅
2
1
1
4
)
)
)
)
)
)(
5
1)
4
後
2,830
2,801
49,880
4,758
3,543
63,812
(
(
(
22,629
166,752
46
44,815
5,809
905
240,956
78,743
17,027
95,770
(
(
(
(
$
稅
前
稅
2)
2)
4)
3
1
1
)
)(
)
)(
)
)
)(
2)
1)
3)
1
1
後
四(二十五)
$
1.59
$
1.37
$
0.35
$
0.42
$
1.41
$
1.23
$
0.35
$
0.42
四(二十五)
請參閱後附財務報表附註暨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吳郁隆、林瑟凱會計師民國 101 年 4 月 25 日核閱報告。
董事長:陳立白
100
1)
99
1
100
四(四)及五
稅
基本每股盈餘
本期淨利
稀釋每股盈餘
本期淨利
100 年 1 月 1 日至 3 月 31 日
金
額
%
經理人:王根旺
~8~
會計主管:李增華
威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現 金 流 量 表
民國 101 年及 100 年 1 月 1 日至 3 月 31 日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單位:新台幣仟元
101 年
至 3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本期淨利
調整項目
折舊費用
各項攤提
呆帳(回升利益)費用
金融資產評價(利益)損失
金融負債評價損失
存貨跌價損失(回升利益)
處分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投資利益
處分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投資利益
處分無活絡市場之債券投資利益
採權益法認列之長期股權投資(利益)損失
處分固定資產損失
固定資產轉列費用數
應付公司債折價攤銷數
公司債買回損失
無活絡市場之債券投資折價攤銷數
員工認股權酬勞成本
資產及負債科目之變動
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資產
應收票據淨額
應收票據-關係人淨額
應收帳款淨額
應收帳款-關係人淨額
其他應收款
存貨
預付費用
預付款項
遞延所得稅資產-流動
遞延所得稅資產-非流動
應付票據
應付票據–關係人
應付帳款
應付帳款–關係人
應付所得稅
遞延所得稅負債-非流動
應付費用
其他應付款
預收款項
遞延貸項 - 聯屬公司間利益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
(
(
(
(
(
(
(
(
(
(
(
(
(
(
(
(
(
(
(續 次 頁)
~9~
1 月 1
月 31
日
日
100 年
至 3
288,959
$
7,862
1,866
408 )
27,024 )
3,642
6,286 (
43,557 )
45,006 ) (
6,742 )
158,863 )
878
6,373
17
2,401 ) (
2,341
39,684
4,286 )
9,469 )
240,916
209,439 )
18,886
395,191 )
12,044 )
761,205 )
17,140 )
6,642
2,260
87,092
147,000 )
112 )
62,376
31,954 )
7,664 )
11,693
31,580
1,060,152 )
(
(
(
(
(
(
(
(
(
(
(
(
(
(
(
1 月 1
月 31
日
日
95,770
6,408
1,670
4,521
44,815
5,809
12,094 )
2,801 )
166,752
46
109
6,400
2,401 )
6,474
449,453 )
2,020 )
13,653
62,250
273,151 )
116,997 )
48,283 )
11,093 )
55,152
5,086 )
27,081
30,241 )
1,099,276 )
213,217 )
111 )
18,819 )
2,915 )
13,848 )
11,545
1,793,351 )
威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現 金 流 量 表
民國 101 年及 100 年 1 月 1 日至 3 月 31 日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單位:新台幣仟元
101 年
至 3
1 月 1
月 31
日
日
100 年
至 3
1 月 1
月 31
日
日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增加
($
20,097 )
$
-
處分備供出售金融資產價款
94,962
-
處分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價款
69,958
5,548
處分無活絡市場之債券價款
33,436
-
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
(
12,203 ) (
不動產投資增加
-
購置固定資產
(
出售固定資產價款
129,452 )
(
1,248,212 )
17,186 ) (
2,111 )
-
電腦軟體成本增加
存出保證金減少(增加)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流出)
10
-
(
2)
90
(
2,033 )
148,960
(
1,376,252 )
融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短期借款增加
431,325
贖回公司債
(
398 )
舉借長期借款
370,000
償還長期借款
-
存入保證金(減少)增加
(
員工行使認股權
融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減少
838,270
(
2,500,000
(
218,171 )
11 )
1,898
-
2,492
800,916
3,124,489
110,276 ) (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45,114 )
1,191,106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1,164,628
$
1,080,830
$
1,119,514
本期支付利息
$
29,709
$
16,449
本期支付所得稅
$
112
$
111
$
2,636
$
2,092
現金流量資訊之補充揭露
僅有部分現金支出之投資活動
購置固定資產
減:期末應付設備款
(
1,228 ) (
加:期初應付設備款
7,454 )
15,778
本期支付現金數
7,473
$
17,186
$
2,111
$
-
$
1,933
不影響現金流量之融資活動
轉換公司債轉換成股本
請參閱後附財務報表附註暨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吳郁隆、林瑟凱會計師民國 101 年 4 月 25 日核閱報告。
董事長:陳立白
經理人:王根旺
~10~
會計主管:李增華
威 剛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3 月 31 日
(僅 經 核 閱 , 未 依 一 般 公 認 審 計 準 則 查 核 )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 特 別 註 明 者 外 )
一、公司沿革
(一 )威 剛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以 下 簡 稱 「 本 公 司 」 )於 民 國 90 年 5 月 依 中 華 民 國
公司法核准設立,並開始營業,主要營業項目為電子零組件製造、電子材
料批發及製造輸出等業務。
(二 )本 公 司 股 票 自 民 國 93 年 10 月 起 在 中 華 民 國 證 券 櫃 檯 買 賣 中 心 買 賣 。
(三 )截 至 民 國 101 年 3 月 31 日 止 , 本 公 司 員 工 人 數 為 517 人 。
二、重要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本財務報表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中華民國一般公認會計
原則編製。重要會計政策彙總如下:
(一 )外 幣 交 易
1. 外 幣 交 易 按 交 易 當 日 之 即 期 匯 率 作 為 入 帳 基 準 , 其 與 實 際 收 付 時 之 兌 換
差異,列為當年度損益。
2. 期 末 就 外 幣 貨 幣 性 資 產 或 負 債 餘 額 , 按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之 即 期 匯 率 評 價 調
整,因調整而產生之兌換差額列為當年度損益。
3. 期 末 就 外 幣 非 貨 幣 性 資 產 或 負 債 餘 額 , 屬 依 公 平 價 值 衡 量 且 變 動 列 入 損
益者,按資產負債表日之即期匯率評價調整,因調整而產生之兌換差額
列為當年度損益;屬依公平價值衡量且變動列入股東權益調整項目者,
按資產負債表日之即期匯率評價調整,因調整而產生之兌換差額,列為
股東權益調整項目;屬非依公平價值衡量者,則按交易日之歷史匯率衡
量。
(二 )資 產 負 債 區 分 流 動 及 非 流 動 之 分 類 標 準
1. 資 產 符 合 下 列 條 件 之 一 者 , 列 為 流 動 資 產 ; 資 產 不 屬 於 流 動 資 產 者 為 非
流動資產:
(1)因 營 業 所 產 生 之 資 產 , 預 期 將 於 正 常 營 業 週 期 中 變 現 、 消 耗 或 意 圖 出
售者。
(2)主 要 為 交 易 目 的 而 持 有 者 。
(3)預 期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後 十 二 個 月 內 將 變 現 者 。
(4)現 金 或 約 當 現 金 , 但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後 逾 十 二 個 月 用 以 交 換 、 清 償 負
債或受有其他限制者除外。
~11~
2. 負 債 符 合 下 列 條 件 之 一 者 , 列 為 流 動 負 債 ; 負 債 不 屬 於 流 動 負 債 者 為 非
流動負債:
(1)因 營 業 而 發 生 之 債 務 , 預 期 將 於 正 常 營 業 週 期 中 清 償 者 。
(2)主 要 為 交 易 目 的 而 發 生 者 。
(3)須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後 十 二 個 月 內 清 償 者 。
(4)不 能 無 條 件 延 期 至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後 逾 十 二 個 月 清 償 之 負 債 。
(三 )公 平 價 值 變 動 列 入 損 益 之 金 融 資 產 與 負 債
1. 屬 權 益 性 質 者 係 採 交 易 日 會 計 , 於 原 始 認 列 時 , 將 金 融 商 品 以 公 平 價 值
衡量。
2. 公 平 價 值 變 動 列 入 損 益 之 金 融 資 產 與 負 債 係 以 公 平 價 值 評 價 且 其 價 值 變
動列為當期損益。上市櫃股票、封閉型基金及存託憑證係以資產負債表
日公開市場之收盤價為公平價值。開放型基金係以資產負債表日該基金
淨資產價值為公平價值。
3. 未 符 合 避 險 會 計 之 衍 生 性 商 品 , 屬 選 擇 權 交 易 者 , 於 交 易 日 以 當 日 之 公
平價值認列;非屬選擇權交易者,於交易日認列之公平價值為零。
4. 嵌 入 本 公 司 發 行 及 投 資 應 付 公 司 債 之 賣 回 權 、 買 回 權 、 重 設 權 及 不 具 股
權 性 質 之 轉 換 權 , 請 詳 附 註 二 (八 )及 (十 六 )說 明 。
5. 本 公 司 指 定 公 平 價 值 變 動 列 入 損 益 之 金 融 資 產 與 負 債 者 , 係 符 合 下 列 條
件之一:
(1)係 為 混 合 商 品 。
(2)該 指 定 可 消 除 或 重 大 減 少 會 計 衡 量 或 認 列 之 不 一 致 。
(3)係 依 本 公 司 明 訂 之 風 險 管 理 或 投 資 策 略 共 同 管 理 , 並 以 公 平 價 值 基 礎
評價績效目的所作之指定。
(四 )應 收 票 據 及 帳 款 、 其 他 應 收 款
1. 應 收 票 據 及 帳 款 係 因 出 售 商 品 或 勞 務 而 發 生 之 債 權 , 其 他 應 收 款 係 不 屬
於應收票據及帳款之其他應收款項。應收票據及帳款、其他應收款原始
認列時以公平價值衡量,續後以有效利率法之攤銷後成本減除減損後之
金額衡量。
2. 本 公 司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評 估 是 否 存 在 客 觀 證 據 , 顯 示 重 大 個 別 金 融 資 產
發生減損,以及非屬重大之個別金融資產單獨或共同發生減損。若有減
損之客觀證據,則認列減損損失。減損金額為金融資產之帳面價值與其
估計未來現金流量採原始有效利率折現之現值間之差額。若後續期間減
損金額減少,而該減少明顯與認列減損後發生之事件有關,則迴轉先前
認列之金融資產減損金額,該迴轉不應使金融資產帳面金額大於未認列
減損情況下之攤銷後成本,迴轉之金額認列為當期損益。
~12~
(五 )存
貨
存貨採永續盤存制,成本結轉按加權平均法計算,固定製造費用按生產設
備之正常產能分攤,因各期中期間產量波動所產生之成本差異,於編製期
中財務報表時予以遞延。期末存貨採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衡量,比較成
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時,採逐項比較法。淨變現價值係指在正常情況下之
估計售價減除至完工尚需投入之成本及推銷費用後之餘額。
(六 )備 供 出 售 之 金 融 資 產
1. 係 採 交 易 日 會 計 , 於 原 始 認 列 時 , 將 金 融 商 品 以 公 平 價 值 衡 量 , 並 加 計
取得之交易成本。
2.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係 以 公 平 價 值 評 價 , 且 其 價 值 變 動 列 為 股 東 權 益 調 整
項目,累積之利益或損失於金融資產除列時,列入當期損益。上市櫃股
票、封閉型基金及存託憑證係以資產負債表日公開市場之收盤價為公平
價值。開放型基金係以資產負債表日該基金淨資產價值為公平價值。
3. 若 有 減 損 之 客 觀 證 據 , 則 認 列 減 損 損 失 。 若 後 續 期 間 減 損 金 額 減 少 , 屬
權益商品之減損減少金額,認列為股東權益調整項目。
(七 )以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1. 係 採 交 易 日 會 計 , 於 原 始 認 列 時 , 將 金 融 商 品 以 公 平 價 值 衡 量 , 並 加 計
取得或發行之交易成本。
2. 以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若 有 減 損 之 客 觀 證 據 , 則 認 列 減 損 損 失 , 此 減 損
金額不予迴轉。
(八 )無 活 絡 市 場 之 債 券 投 資
1. 採 交 易 日 會 計 , 將 金 融 商 品 以 公 平 價 值 衡 量 , 並 加 計 取 得 之 交 易 成 本 。
對於原始認列時嵌入之轉換權、賣回權及買回權將取得價格依發行條件
區分為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其處理如下:
(1)嵌 入 應 付 公 司 債 投 資 之 賣 回 權 、 買 回 權 及 轉 換 權 , 淨 額 帳 列 「 公 平 價
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資產或負債」
;續 後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日,按 當 時 之
公 平 價 值 評 價 , 差 額 認 列 「 金 融 資 產 或 負 債 之 評 價 損 益 」。
(2)無 活 絡 市 場 之 債 券 投 資 係 以 攤 銷 後 成 本 衡 量 。
2. 若 有 減 損 之 客 觀 證 據 , 則 認 列 減 損 損 失 。 若 後 續 期 間 減 損 金 額 減 少 , 且
明顯與認列減損後發生之事件有關,則予以迴轉並認列為當期損益,該
迴轉不使帳面價值大於未認列減損情況下之攤銷後成本。
(九 )採 權 益 法 之 長 期 股 權 投 資
1.持 有 被 投 資 公 司 有 表 決 權 股 份 比 例 達 20%以 上 或 具 有 重 大 影 響 力 者,採 權
益 法 評 價。持 有 被 投 資 公 司 有 表 決 權 股 份 比 例 超 過 50%或 具 有 控 制 力 者 ,
~13~
採權益法評價並於每季編製合併報表。
2.自 民 國 94 年 1 月 1 日 起 對 於 採 權 益 法 評 價 之 被 投 資 公 司 , 若 具 有 重 大 影
響力但未達控制能力者,其投資損失之認列以使對該被投資公司投資及
墊款之帳面餘額降低至零為限,除非本公司對該被投資公司有背書保證
或意圖繼續支持該被投資公司,則按持股比例繼續認列投資損失,若對
投資公司已具控制能力者,除被投資公司之其他股東有義務並能夠提出
額外資金承擔其損失者外,以全額吸收超過被投資公司股東原有權益之
損失金額,若該被投資公司日後獲利,則該利益宜先歸屬本公司,直至
原多承擔之損失完全回復為止。
3. 海 外 投 資 按 權 益 法 評 價 時 , 被 投 資 公 司 財 務 報 表 轉 換 所 產 生 之 「 累 積 換
算調整數」作為本公司股東權益之調整項目。
4. 本 公 司 與 被 投 資 公 司 間 所 產 生 之 損 益 於 當 期 未 實 現 者 , 予 以 銷 除 。 投 資
公司與被投資公司間之順流交易,採列記未實現損益科目方式銷除,因
而 產 生 之 「 遞 延 貸 項 -聯 屬 公 司 間 利 益 」 作 為 負 債 。
(十 )固 定 資 產
1. 係 以 取 得 成 本 為 入 帳 基 礎 , 成 本 包 括 各 項 固 定 資 產 可 供 使 用 狀 態 前 所 發
生之一切支出。折舊之提列係依經濟耐用年限,按平均法提列。主要固
定 資 產 之 耐 用 年 數 除 房 屋 及 建 築 物 為 50 年 外 , 餘 為 2 年 ~ 10 年 。
2. 經 常 性 維 護 及 修 理 支 出 於 發 生 時 作 為 當 期 費 用 ; 凡 支 出 效 益 及 於 以 後 各
期之重大增添、改良及重置則予以資本化,並計提折舊。固定資產出售
或報廢時,所產生之處分損益列為當期營業外收支項下。
(十 一 )無 形 資 產
無形資產主係電腦軟體等之支出,以取得成本為入帳基礎,採直線法攤
銷 , 攤 銷 年 限 為 1~ 5 年 。
(十 二 )出 租 資 產
以營業租賃方式出租予他人之固定資產列為出租資產,於經濟耐用年限
內按平均法提列折舊,並列為營業外支出。
(十 三 )非 金 融 資 產 減 損
本公司於資產負債表日針對有減損跡象之資產,估計其可回收金額,當
可回收金額低於其帳面價值時,則認列減損損失。可回收金額係指一項
資產之淨公平價值或其使用價值,兩者較高者。當以前年度認列資產減
損之情況不再存在時,則在以前年度提列損失金額之範圍內予以迴轉。
~14~
(十 四 )應 付 公 司 債
1. 發 行 嵌 入 具 轉 換 權 、 賣 回 權 及 買 回 權 之 應 付 公 司 債 , 於 原 始 認 列 時 將
發 行 價 格 依 發 行 條 件 區 分 為 金 融 負 債 及 股 東 權 益 ( 資 本 公 積 - 認 股 權 ),
其處理如下:
(1)應 付 公 司 債 之 折 價 為 應 付 公 司 債 之 評 價 科 目 , 列 為 應 付 公 司 債 之 減
項,於債券流通期間採直線法攤銷,作為利息費用之調整項目。
(2)嵌 入 本 公 司 發 行 應 付 公 司 債 之 賣 回 權 與 買 回 權 , 淨 額 帳 列 「 公 平 價
值 變 動 列 入 損 益 之 金 融 資 產 或 負 債 」; 續 後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 按 當
時 之 公 平 價 值 評 價 , 差 額 認 列 「 金 融 資 產 或 負 債 之 評 價 損 益 」。 於
約定賣回期間屆滿日,若可換得普通股之市價高於約定賣回價格,
則將賣回權之公平價值一次轉列資本公積;若可換得普通股之市價
不高於約定賣回價格,則將賣回權之公平價值認列為當期利益。
(3)嵌 入 本 公 司 發 行 應 付 公 司 債 之 轉 換 權 , 符 合 權 益 定 義 者 , 帳 列 「 資
本公積-認股權」
。當 持 有 人 要 求 轉 換 時,就 帳 列 負 債 組 成 要 素( 包
括公司債及分別認列之嵌入式衍生性商品)於轉換當時依當日之帳
面價值予以評價認列當期損益,再以前述依負債組成要素帳面價值
加計認股權之帳面價值作為換出普通股之發行成本。
2. 當 公 司 債 持 有 人 得 於 未 來 一 年 內 執 行 賣 回 權 , 則 該 應 付 公 司 債 應 轉 列
流動負債;若賣回權行使期間結束後,未被行使賣回權部分之應付公
司債,則予以轉回非流動負債。
(十 五 )退 休 金
退 休 金 辦 法 屬 確 定 給 付 退 休 辦 法 者,係 依 據 精 算 結 果 認 列 淨 退 休 金 成 本 ,
淨退休金成本包括當期服務成本、利息成本、基金資產之預期報酬及未
認列過渡性淨給付義務與退休金損益之攤銷數。未認列過渡性淨給付義
務按預期可獲得退休金給付在職員工之平均剩餘服務年資,採直線法加
以攤銷。退休金辦法屬確定提撥退休辦法者,則依權責發生基礎將應提
撥之退休基金數額認列為當期之退休金成本。
(十 六 )所 得 稅
1. 所 得 稅 之 會 計 處 理 採 跨 期 間 與 同 期 間 之 所 得 稅 分 攤 , 以 前 年 度 溢 低 估
之所得稅,列為當期所得稅費用之調整項目。當稅法修正時,於公布
日之年度按新規定將遞延所得稅負債或資產重新計算,因而產生之遞
延所得稅負債或資產之變動影響數,列入當期繼續營業部門之所得稅
費 用 (利 益 )。
2. 因 購 置 設 備 或 技 術 、 研 究 發 展 支 出 及 人 才 培 訓 支 出 等 所 產 生 之 所 得 稅
抵減採當期認列法處理。
3.未 分 配 盈 餘 依 所 得 稅 法 加 徵 10%之 營 利 事 業 所 得 稅,於 股 東 會 決 議 分 配
~15~
盈餘後列為當期費用。
(十 七 )庫 藏 股
1. 本 公 司 收 回 已 發 行 股 票 時 , 其 屬 買 回 者 , 將 所 支 付 之 成 本 列 為 股 東 權
益之減項。
2.庫 藏 股 票 轉 讓 給 員 工 之 給 與 日 在 民 國 97 年 1 月 1 日 (含 )以 後 者 , 依 財
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三十九號「股份基礎給付之會計處理準則」處理。
3. 註 銷 庫 藏 股 票 時 , 貸 記 「 庫 藏 股 票 」, 並 按 股 權 比 例 借 記 「 資 本 公 積 股 票 發 行 溢 價 」 與 「 股 本 」。 庫 藏 股 票 之 帳 面 價 值 如 高 於 面 值 與 股 票 發
行溢價之合計數時,其差額沖銷同種類庫藏股票所產生之資本公積,
如有不足再借記保留盈餘;反之,其差額貸記同種類庫藏股票交易所
產生之資本公積。
4.庫 藏 股 票 之 帳 面 價 值 係 按 加 權 平 均 法 計 算 。
(十 八 )股 份 基 礎 給 付 -員 工 獎 酬
1.本 公 司 對 於 員 工 認 股 權 證 之 給 與 日 於 民 國 93 年 1 月 1 日 (含 )至 民 國 96
年 12 月 31 日 (含 )者 , 依 民 國 92 年 3 月 17 日 財 團 法 人 中 華 民 國 會 計
研 究 發 展 基 金 會 (92)基 秘 字 第 070、 071、 072 號 函 「 員 工 認 股 權 證 之
會計處理」之規定採用內含價值法認列費用,並揭露依財務會計準則
公報第三十九號「股份基礎給付之會計處理準則」規定衡量之擬制本
期淨利及每股盈餘資訊。
2.股 份 基 礎 給 付 協 議 之 給 與 日 於 民 國 97 年 1 月 1 日 (含 )以 後 者 , 以 所 給
與權益商品之公平價值衡量所取得之員工勞務,並於既得期間認列為
薪資費用。
(十 九 )員 工 分 紅 及 董 監 酬 勞
本 公 司 員 工 分 紅 及 董 監 酬 勞 成 本 , 依 民 國 96 年 3 月 16 日 財 團 法 人 中 華
民 國 會 計 研 究 發 展 基 金 會 (96)基 秘 字 第 052 號 函 「 員 工 分 紅 及 董 監 酬 勞
會計處理」之規定,於具法律義務或推定義務且金額可合理估計時,認
列為費用及負債。嗣後股東會決議實際配發金額與估列金額有差異時,
則 列 為 次 年 度 之 損 益 。 另 依 民 國 97 年 3 月 31 日 財 團 法 人 中 華 民 國 會 計
研 究 發 展 基 金 會 (97)基 秘 字 第 127 號 函 「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員 工 分 紅 股 數 計
算 基 準 」, 本 公 司 以 財 務 報 告 年 度 之 次 年 度 股 東 會 決 議 日 前 一 日 之 每 股 公
平 價 值 (收 盤 價 ),並 考 慮 除 權 除 息 影 響 後 之 金 額,計 算 股 票 紅 利 之 股 數 。
(二 十 )收 入 成 本
收入於獲利過程大部份已完成,且已實現或可實現時認列,相關成本配
合收入於發生時承認;費用則依權責發生制於發生時認列為當期費用。
~16~
(二 十 一 )會 計 估 計
本公司於編製財務報表時,業已依照一般公認會計原則之規定,對財
務報表所列金額及或有事項,作必要之衡量、評估與揭露,其中包括
若干假設及估計之採用,惟該等假設及估計與實際結果可能存有差
異。
(二 十 二 )營 運 部 門
本公司營運部門資訊與提供給營運決策者之內部管理報告採一致之方
式報導。營運決策者係負責分配資源予營運部門並評估其績效之單
位。
本公司依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四十一號「營運部門資訊之揭露」規定
於合併財務報表揭露部門資訊,而不於個別財務報表揭露部門資訊。
三、會計變動之理由及其影響
(一 )應 收 票 據 及 帳 款 、 其 他 應 收 款
本 公 司 自 民 國 100 年 1 月 1 日 起 , 採 用 新 修 訂 之 財 務 會 計 準 則 公 報 第 三 十
四 號 「 金 融 商 品 之 會 計 處 理 準 則 」, 就 應 收 票 據 及 帳 款 、 其 他 應 收 款 等 各 項
債 權 , 於 有 減 損 之 客 觀 證 據 時 認 列 減 損 (呆 帳 ) 損 失 , 此 項 會 計 原 則 變 動 對
本 公 司 民 國 100 年 第 一 季 之 淨 利 及 每 股 盈 餘 無 重 大 影 響 。
(二 )營 運 部 門
本 公 司 自 民 國 100 年 1 月 1 日 起 , 採 用 新 發 布 之 財 務 會 計 準 則 公 報 第 四 十
一 號 「 營 運 部 門 資 訊 之 揭 露 」, 以 取 代 原 財 務 會 計 準 則 公 報 第 二 十 號 「 部 門
別 財 務 資 訊 之 揭 露 」。 此 項 會 計 原 則 變 動 並 不 影 響 本 公 司 民 國 100 年 第 一 季
之淨利及每股盈餘。
四、重要會計科目之說明
(一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零 用 金
活期存款
外幣存款
定期存款
101年3月31日
100年3月31日
$
$
$
~17~
461
334,731
745,638
1,080,830
$
266
590,502
498,746
30,000
1,119,514
(二 )公 平 價 值 變 動 列 入 損 益 之 金 融 資 產 及 負 債 -流 動
101年3月31日
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資產
上市櫃公司股票
$
13,349
國內債券型基金
20,000
33,349
311
交易目的金融資產評價調整
衍生性金融商品-投資轉換公司債選擇權
指定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資產
-信用連結結構商品
$
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負債
衍生性金融商品-發行轉換公司債選擇權
($
100年3月31日
$
(
543,644
5,000
548,644
63,047)
33,660
4,572
485,597
5,790
101,076
139,308
491,387
$
42,693) ($
38,119)
1. 本 公 司 於 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第 一 季 因 上 述 資 產 及 負 債 認 列 之 淨 損 益 分
別 為 淨 利 益 $23,382 及 淨 損 失 $50,624。
2. 上 列 衍 生 性 金 融 商 品 係 依 財 務 會 計 準 則 公 報 第 三 十 四 號 規 定 , 於 發 行 或
投資轉換公司債時將經濟特性及風險非緊密關聯之轉換權及資產或負債
分 離 處 理 , 請 詳 附 註 四 (八 )及 四 (十 五 )之 說 明 ; 本 公 司 於 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3 月 31 日 , 除 上 述 發 行 及 投 資 轉 換 公 司 債 及 投 資 信 用 連 結 結 構 商
品 產 生 之 衍 生 性 金 融 商 品 外 均 已 結 清 , 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第 一 季 因 衍
生 性 金 融 商 品 產 生 之 淨 損 益 分 別 為 淨 利 益 $2,006 及 淨 損 失 $8,509。
(三 )應 收 帳 款 淨 額 -非 關 係 人
101年3月31日
應 收 帳 款
減:備抵呆帳
$
(
$
100年3月31日
1,523,749
$
954) (
1,522,795 $
1,809,188
4,992)
1,804,196
1. 本 公 司 與 銀 行 簽 訂 應 收 帳 款 讓 售 合 約 , 依 合 約 規 定 不 須 承 擔 應 收 帳 款 無
法 收 回 之 風 險 , 但 須 負 擔 因 商 業 糾 紛 (如 銷 貨 退 回 或 折 讓 等 )所 造 成 之 損
失,符合除列金融資產之條件,本公司業已扣除估計之商業糾紛轉列其
他應收款,並除列讓售之應收帳款;讓售合約之相關資訊如下:
(1)民國 101 年 3 月 31 日
合約對象
合約期間
兆豐國際商業銀行 100.09.09~101.09.08
台灣銀行
101.03.28~102.03.28
~18~
承購額度
USD 120,000仟元
USD 46,000仟元
擔保情形
本票USD24,000仟元
無
(2)民國 100 年 3 月 31 日
合約對象
合約期間
兆豐國際商業銀行 99.06.24~100.06.23
渣打商業銀行
99.09.13~100.09.13
台灣銀行
100.02.16~101.02.16
承購額度
擔保情形
USD 170,000仟元
USD 8,500仟元
USD 62,000仟元
本票USD170,000仟元
無
無
2.尚 未 到 期 之 讓 售 應 收 帳 款 相 關 資 訊 如 下 :
(1)民國 101 年 3 月 31 日
美金單位:仟元
讓售對象
兆豐國際商業
銀行
台灣銀行
讓售應收
帳款金額
除列金額
已預支金額
$856,932
(USD29,039)
$344,187
(USD11,663)
$856,932
(USD29,039)
$344,187
(USD11,663)
$752,636
(USD25,504)
$309,768
(USD10,497)
已預支金額
之利率區間
1.003%-1.110%
0.870%-1.150%
(2)民國 100 年 3 月 31 日
美金單位:仟元
讓售對象
兆豐國際商業
銀行
渣打商業銀行
台灣銀行
讓售應收
帳款金額
除列金額
已預支金額
$404,643
(USD13,818)
$404,643
(USD13,818)
$367,373
(USD12,436)
$45,510
(USD1,537)
$147,560
(USD5,052)
$45,510
(USD1,537)
$147,560
(USD5,052)
~19~
$
-
$133,328
(USD4,523)
已預支金額
之利率區間
0.870%-1.080%
1.020%
(四 )存
貨
原
料
在 製 品
半 成 品
製 成 品
$
$
原
料
在 製 品
半 成 品
製 成 品
$
$
成本
1,529,729
921,031
37,153
1,248,622
3,736,535
101年3月31日
備抵跌價損失
帳面價值
($
104,094) $ 1,425,635
(
92,462)
828,569
(
4,513)
32,640
(
123,960)
1,124,662
($
325,029) $ 3,411,506
成本
1,530,707
1,305,547
33,415
1,124,521
3,994,190
100年3月31日
備抵跌價損失
帳面價值
($
116,665) $ 1,414,042
(
169,149)
1,136,398
(
3,744)
29,671
(
92,174)
1,032,347
($
381,732) $ 3,612,458
1.上項所列存貨均未提供作為擔保。
2. 當期認列之存貨相關費損:
101年第一季
100年第一季
$ 6,762,050 $ 7,414,581
已出售存貨成本
6,286 (
12,094)
存貨跌價損失(回升利益)
(
4,117) (
89)
其 他
$ 6,764,219 $ 7,402,398
民 國 100 年 第 一 季 因 出 清 低 價 存 貨 , 導 致 存 貨 備 抵 跌 價 損 失 減 少 , 而 產
生回升利益。
(五 )預 付 款 項
101年3月31日
預付購料款
其 他
$
100年3月31日
1,235,289
$
652,405
160,604
183,455
$ 1,395,893 $
835,860
預付購料款係本公司為供貨來源穩定之考量,預付供應商貨款及簽訂長期
採購合約產生之相關購料款且預計於一年內可折抵之部分。
本 公 司 為 供 貨 來 源 穩 定 之 考 量 , 原 分 別 於 民 國 99 年 4 月 10 日 及 民 國 101
年 1 月 31 日 與 供 應 商 台 灣 爾 必 達 儲 存 器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以 下 簡 稱 台 灣 爾 必
達 )簽 訂 供 貨 合 約 並 預 付 貨 款 , 預 計 於 民 國 99 年 第 二 季 至 民 國 102 年 第 二
季止,依合約規定抵付相關購料款,實際交易價格由雙方依當時市場價格
協 議 之 ; 民 國 101 年 2 月 因 日 本 爾 必 達 向 日 本 政 府 申 請 更 生 程 序 , 本 公 司
為 積 極 保 障 預 付 貨 款 債 權,與 台 灣 爾 必 達 就 原 預 付 貨 款 合 約 簽 訂 增 補 條 款 ,
增 補 條 款 契 約 起 迄 日 期 為 民 國 101 年 3 月 8 日 至 102 年 12 月 31 日 。 依 據
該增補條款內容,台灣爾必達同意本公司以應付貨款扣抵方式,提前折抵
部 分 預 付 貨 款 , 並 退 回 尚 未 扣 抵 之 預 付 貨 款 , 本 公 司 已 於 民 國 101 年 3 月
~20~
15 日 全 數 收 回 未 抵 付 之 貨 款 計 美 金 1,890 萬 元 ; 另 為 鞏 固 未 來 記 憶 體 貨 源
無 虞 , 本 公 司 於 增 補 條 款 中 由 台 灣 爾 必 達 指 定 瑞 晶 電 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以 下
簡 稱 瑞 晶 電 子 )加 入 履 行 供 貨 義 務 , 並 成 為 預 付 貨 款 受 款 人 , 本 公 司 依 增 補
條 款 內 容 預 計 將 總 價 4,500 萬 美 元 之 預 付 貨 款 分 期 交 予 瑞 晶 電 子 , 瑞 晶 電
子 則 提 供 機 台 設 備 做 全 額 擔 保,二 家 公 司 將 共 同 執 行 對 本 公 司 之 供 貨 義 務 。
截 至 民 國 101 年 3 月 31 日 止 , 本 公 司 已 預 付 3,500 萬 美 元 予 瑞 晶 電 子 , 並
依 合 約 規 定 於 民 國 101 年 第 二 季 至 民 國 102 年 第 一 季 抵 付 貨 款 , 若 當 季 實
際抵付金額小於預付金額,則退回未抵付之貨款。
(六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非 流 動
101年3月31日
100年3月31日
上市櫃公司股票
$
100,975 $
60,000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評價調整
54,963
36,600
$
155,938 $
96,600
本 公 司 投 資 原 興 櫃 公 司 -宇 瞻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以 下 簡 稱 「 宇 瞻 科 技 」 )股
票 及 上 市 公 司 -萬 國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以 下 簡 稱 「 萬 國 科 技 」 )私 募 股 票 ,
原 帳 列 「 以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非 流 動 」, 分 別 於 民 國 99 年 及 98 年 度 因
宇瞻科技轉上市及萬國科技私募股票限制交易情況解除,使該投資標的已
具活絡市場公開報價,故依原帳列成本減除累計減損後之金額,重分類至
「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非 流 動 」。
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第 一 季 , 因 處 分 上 項 金 融 資 產 而 認 列 之 處 分 投 資 利 益
分 別 為 $43,557 及 $0。
(七 )以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非 流 動
上市櫃公司股票
非上市櫃公司股票
101年3月31日
100年3月31日
$
$
46,135
297,899
232,286
136,198
344,034
368,484
57,259) (
9,900)
$
286,775 $
358,584
1. 本 公 司 持 有 之 上 市 櫃 公 司 股 票 屬 限 制 交 易 股 票 及 非 上 市 櫃 公 司 股 票 , 因
無活絡市場公開報價且公平價值無法可靠衡量,故以成本衡量。
2.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第 一 季 , 因 處 分 上 項 金 融 資 產 而 認 列 之 處 分 利 益 分
別 為 $45,006 及 $2,801。
累計減損-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
(八 )無 活 絡 市 場 之 債 券 投 資 -非 流 動
101年3月31日
100年3月31日
金額
有效利率
金額
有效利率
國內私募轉換公司債-勁永 $
37,894
33.29% $
28,289
33.29%
1. 上 列 轉 換 公 司 債 係 依 財 務 會 計 準 則 公 報 第 三 十 四 號 規 定 , 於 投 資 無 活 絡
市場之轉換公司債時,將經濟特性及風險非緊密之資產分離處理,截至
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3 月 31 日 相 關 之 金 融 資 產 分 別 為 $4,572 及 $5,790,
請 詳 附 註 四 (二 )之 說 明 。
~21~
2.本 公 司 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第 一 季 , 因 處 分 該 類 金 融 資 產 而 認 列 之 淨 利
益 分 別 為 $6,742 及 $0。
(九 )採 權 益 法 之 長 期 股 權 投 資 /其 他 負 債 -其 他
1.長 期 股 權 投 資 明 細 如 下 :
101 年 3 月 31 日
100 年 3 月 31 日
持股
持股
被投資公司
金
額
比例
金
額
比例
(1) 表列資產科目
兆興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註)
$ 515,972 100.00% $ 319,280 100.00%
兆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3,086 100.00%
13,357 100.00%
ADATA TECHNOLOGY (U.S.A.)
CO., LTD.
66,935 100.00%
60,073 100.00%
ADATA TECHNOLOGY B.V.
17,862 100.00%
7,729 100.00%
ADATA TECHNOLOGY (KOREA)
CO., LTD.
6,093 100.00%
6,623 100.00%
ADATA HOLDINGS CO., LTD.
3,431,386 100.00%
2,481,997 100.00%
4,051,334
2,889,059
(2) 表列負債科目(其他負債-其他)
ADATA INTERNATIONAL (BVI)
CO., LTD.
(
1,510) 100.00% (
29,911) 100.00%
$4,049,824
$2,859,148
註:兆興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於民國 100 年第四季出售其採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公司金灶光學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因持股比例由 35.43%降至 15.75%,故由採權益
法認列之長期股權投資轉列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2.採 權 益 法 認 列 之 長 期 股 權 投 資 利 益 (損 失 )金 額 如 下 :
被 投 資 公 司
101年第一季
兆興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ADATA TECHNOLOGY (U.S.A.) CO., LTD.
ADATA INTERNATIONAL (BVI) CO., LTD.
ADATA TECHNOLOGY B.V. CO., LTD.
ADATA HOLDINGS CO., LTD.
其他
420) ($
5,111)
2,557) (
11,775)
9,582) (
9,363)
328 (
3,517)
171,050 (
138,779)
44
1,793
$
158,863 ($
166,752)
3.前 述 被 投 資 公 司 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3 月 31 日 之 長 期 股 權 投 資 除 ADATA
HOLDINGS CO.,LTD.之 孫 公 司 ADATA TECHNOLOGY (HK) CO., LTD.及 威 剛
科 技 (蘇 州 )有 限 公 司 , 係 依 同 期 間 經 本 公 司 會 計 師 核 閱 之 財 務 報 表 評 價
外,餘係依各被投資公司同期間自結未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表評價,
其 長 期 股 權 投 資 餘 額 分 別 為 $1,353,009 及 $800,438。 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第一季,依各被投資公司同期間自編未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表所認
列 之 投 資 損 失 分 別 為 $16,829 及 $29,189。
4.本 公 司 已 編 製 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第 一 季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 備 供 參 考 。
~22~
($
(
(
100年第一季
(十 )不 動 產 投 資
101年3月31日
100年3月31日
不動產投資
$ 1,402,147 $ 1,402,147
本 公 司 於 民 國 100 年 4 月 25 日 經 董 事 會 決 議 通 過 處 分 本 公 司 持 有 之 士 林 區
土 地 , 並 於 民 國 100 年 5 月 30 日 簽 訂 買 賣 契 約 , 總 價 款 為 $1,430,187, 惟
因 買 方 未 能 取 得 足 夠 融 資 款 項 , 於 民 國 100 年 11 月 29 日 經 雙 方 合 意 解 除
該 買 賣 契 約 , 並 由 買 方 支 付 $57,207 解 約 賠 償 金 。
(十 一 )固 定 資 產
101
年
原 始 成 本
資產名稱
土地
房屋及建築
辦公設備
租賃改良
其他設備
未完工程及預付設備款
$
$
100
年
原 始 成 本
資產名稱
土地
房屋及建築
運輸設備
辦公設備
租賃改良
其他設備
未完工程及預付設備款
643,062
325,234
41,905
14,794
29,644
5,001
1,059,640
$
3
月
累 計 折 舊
$
(
(
(
(
($
~23~
46,685)
25,142)
13,762)
13,143)
98,732)
3
月
累 計 折 舊
650,179 $
327,430 (
1,424 (
56,393 (
16,237 (
23,877 (
604
$ 1,076,144 ($
1.上 項 所 列 固 定 資 產 均 無 利 息 資 本 化 情 形 。
2.固 定 資 產 提 供 擔 保 情 形 請 詳 附 註 六 。
31
日
帳 面 價 值
36,395)
1,424)
34,851)
16,134)
15,601)
104,405)
$
$
643,062
278,549
16,763
1,032
16,501
5,001
960,908
31
日
帳 面 價 值
$
$
650,179
291,035
21,542
103
8,276
604
971,739
(十 二 )出 租 資 產
101
原始成本
資產種類
土地
房屋及建築
$
100
原始成本
土地
房屋及建築
3 月
累計折舊
445,808
$
161,959 (
607,767 ($
$
資產種類
年
年
31
日
帳面價值
$
10,024)
10,024) $
3 月
累計折舊
31
445,808
151,935
597,743
日
帳面價值
$
438,690
$
$
152,537 (
5,807)
$
591,227 ($
5,807) $
1.出 租 資 產 提 供 擔 保 情 形 請 詳 附 註 六 。
2.截 至 民 國 101 年 3 月 31 日 , 主 要 營 業 租 賃 條 款 如 下 :
租賃標的物
承租人
租賃期間
租金計算
及收款方式(未稅)
新北市中和區連城路
遠東世紀廣場停車位
台北市信義區松高路
9號29樓
萬吉達等共4個
承租人
柏合麗娛樂傳媒
101.01.01101.12.31
100.01.01102.12.31
$57/月/月付
新北市中和區建康路
119號4樓
台北市信義區松勤街9號
6樓之7
萬國科技
100.02.11103.02.10
100.07.01101.06.30
$918/月/月付
周宇澤
438,690
146,730
585,420
$930/月/月付
$14/月/月付
3.未 來 每 年 應 收 租 金 總 額 :
期
未來每年
應收租金總額
間
一年以內
一年以上
$
$
22,633
18,926
41,559
(十 三 )其 他 資 產 -其 他
101年3月31日
100年3月31日
長期預付購料款
$
$
485,850
本公司為供貨來源穩定之考量,與供應商簽訂長期採購合約預付相關購
料 款 , 並 依 其 流 動 性 區 分 為 「 流 動 資 產 -預 付 款 項 」 及 「 非 流 動 資 產 -其
他 資 產 -其 他 」。
~24~
(十 四 )短 期 借 款
101年3月31日
$
431,325
週轉金
利率區間
擔保情形
100年3月31日
$ 1,450,000
0.840%~1.150% 1.000%~1.060%
詳附註六之說明 詳附註六之說明
(十 五 )應 付 公 司 債 -流 動 /非 流 動
101年3月31日
應付公司債
減:應付公司債折價
減:一年內到期
100年3月31日
$
(
1,644,800 $
77,040) (
1,657,400
102,508)
(
$
1,567,760
645,880) (
921,880 $
1,554,892
654,257)
900,635
1.本 公 司 於 民 國 98 年 7 月 發 行 國 內 第 四 次 擔 保 轉 換 公 司 債
A.發 行 條 件 如 下 :
a.本 公 司 經 主 管 機 關 核 准 募 集 及 發 行 國 內 第 四 次 擔 保 轉 換 公 司 債 ,
發 行 總 額 計 $800,000, 票 面 利 率 0%, 發 行 期 間 3 年 , 流 通 期 間 自
民 國 98 年 7 月 29 日 至 101 年 7 月 29 日。本 轉 換 公 司 債 於 民 國 98
年 7 月 31 日 於 財 團 法 人 中 華 民 國 證 券 櫃 檯 買 賣 中 心 掛 牌 交 易。截
至 民 國 101 年 3 月 31 日 止 , 尚 未 轉 換 之 面 額 計 $647,300。
b.本 轉 換 公 司 債 之 轉 換 價 格 係 依 轉 換 辦 法 規 定 之 訂 定 模 式 予 以 訂 定
,續後轉換價格遇有本公司因反稀釋條款之情況,將依轉換辦法
規 定 之 訂 定 模 式 予 以 調 整 。 截 至 民 國 101 年 3 月 31 日 止 , 轉 換 價
格 已 調 整 為 新 台 幣 62.1 元 。
c.債 券 持 有 人 得 於 本 轉 換 公 司 債 發 行 滿 二 年 時 , 要 求 本 公 司 以 債 券
面 額 加 計 4.04%之 利 息 補 償 金 將 其 所 持 有 之 轉 換 公 司 債 買 回 。
d.依 本 公 司 國 內 第 四 次 擔 保 轉 換 公 司 債 發 行 及 轉 換 辦 法 之 規 定 , 轉
換後普通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B.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第 一 季 , 本 轉 換 公 司 債 皆 無 轉 換 為 普 通 股 之 情
形。
C.本 公 司 於 發 行 轉 換 公 司 債 時 , 將 非 屬 權 益 性 質 之 轉 換 權 、 買 回 權 及
賣回權,依據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三十四號之規定,因與主契約債
務商品之經濟特性及風險非緊密關聯,故予以分離處理,截至民國
101 年 及 100 年 3 月 31 日 , 以 其 淨 額 帳 列 「 公 平 價 值 變 動 列 入 損 益
之 金 融 負 債 」 分 別 為 $0 及 $11,475 請 詳 附 註 四 (二 )之 說 明 。 本 轉 換
公 司 債 經 分 離 後 主 契 約 債 務 之 有 效 利 率 為 0.42%。
2.本 公 司 於 民 國 99 年 10 月 發 行 國 內 第 五 次 無 擔 保 轉 換 公 司 債
A.發 行 條 件 如 下 :
a.本 公 司 經 主 管 機 關 核 准 募 集 及 發 行 國 內 第 五 次 無 擔 保 轉 換 公 司 債
, 發 行 總 額 計 $1,000,000, 票 面 利 率 0%, 發 行 期 間 5 年 , 流 通 期
間 自 民 國 99 年 10 月 1 日 至 104 年 10 月 1 日。本 轉 換 公 司 債 於 民
國 99 年 10 月 5 日 於 財 團 法 人 中 華 民 國 證 券 櫃 檯 買 賣 中 心 掛 牌 交
~25~
易。截 至 民 國 101 年 3 月 31 日 止,尚 未 轉 換 之 面 額 計 $997,500。
b.本 轉 換 公 司 債 之 轉 換 價 格 係 依 轉 換 辦 法 規 定 之 訂 定 模 式 予 以 訂 定
,續後轉換價格遇有本公司因反稀釋條款之情況,將依轉換辦法
規 定 之 訂 定 模 式 予 以 調 整。截 至 民 國 101 年 3 月 31 日 止,轉 換 價
格 為 新 台 幣 45.8 元 。
c.債 券 持 有 人 得 於 本 轉 換 公 司 債 發 行 滿 二 年 時 , 要 求 本 公 司 以 債 券
面 額 加 計 4.04%之 利 息 補 償 金 將 其 所 持 有 之 轉 換 公 司 債 買 回 , 滿
三 年 之 利 息 補 償 金 為 債 券 面 額 之 6.12%, 滿 四 年 之 利 息 補 償 金 為
債 券 面 額 之 8.24%。
d.依 本 公 司 國 內 第 五 次 無 擔 保 轉 換 公 司 債 發 行 及 轉 換 辦 法 之 規 定 ,
轉換後普通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B. 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第 一 季,本 轉 換 公 司 債 面 額 計 $0 及 $2,100 已 轉
換 為 普 通 股 0 股 及 45,851 股,並 已 辦 理 變 更 登 記 完 竣,請 詳 附 註 (二
十 )之 說 明。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第 一 季 本 公 司 因 前 述 公 司 債 轉 換 交
易 而 產 生 「 資 本 公 積 -普 通 股 溢 價 」 之 金 額 分 別 為 $0 及 $1,475。
C. 本 公 司 於 發 行 轉 換 公 司 債 時 , 依 據 財 務 會 計 準 則 公 報 第 三 十 四 號 之
規定,因與主契約債務商品之經濟特性及風險非緊密關聯,故予以
分 離 處 理 , 截 至 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3 月 31 日 , 非 屬 權 益 性 質 之 轉
換權、買回權、賣回權,以其淨額帳列「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
金 融 負 債 」 分 別 計 $42,693 及 $26,644(請 詳 附 註 四 (二 )之 說 明 ), 屬
權 益 性 質 之 轉 換 權 帳 列 「 資 本 公 積 - 認 股 權 」 分 別 計 $87,182 及
$87,216; 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第 一 季 , 本 公 司 因 收 回 轉 換 公 司 債 及
債 券 持 有 人 轉 換 公 司 債 而 將 「 資 本 公 積 -認 股 權 」 轉 列 「 資 本 公 積 庫 藏 股 票 交 易 」及「 資 本 公 積 -普 通 股 溢 價 」之 金 額 分 別 為 $34 及 $184。
本 轉 換 公 司 債 經 分 離 後 主 契 約 債 務 之 有 效 利 率 為 2.32%。
(十 六 )長 期 借 款
借款銀行
動支期間
購料借款
兆豐國際商業銀 99.06.14行永和分行
101.12.14
購置營業場所借款
華南商業銀行
99.10.04106.10.04
華南商業銀行
擔保品
無
101年3月31日
$
-
100年3月31日
$
498,035
詳附註六
500,000
500,000
無
150,000
150,000
無
3,600,000
2,500,000
4,250,000
- (
4,250,000 $
3,648,035
284,591)
3,363,444
99.10.04106.10.04
週轉金借款
臺灣銀行及合作 99.07.22102.7.21
金庫商業銀行
等(註)
減:一年內到期部份
$
借款利率區間
1.508%~1.720%
~26~
1.079%~1.560%
註 : 本 公 司 於 民 國 99 年 5 月 與 統 籌 主 辦 銀 行 暨 管 理 銀 行 台 灣 銀 行 及 合 作
金庫商業銀行等十一家銀行簽訂為期三年之聯合授信合約,授信總
額 度 為 $3,600,000, 截 至 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3 月 31 日 分 別 動 用
$3,600,000 及 $2,500,000。
依合約之規定,本公司之年度合併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告與半年
度合併會計師核閱財務報告之財務比率應符合以下主要財務承諾事
項:
1.流 動 比 率 (流 動 資 產 /流 動 負 債 ):應 維 持 在 百 分 之 一 百 (100%)(含 )
以上。
2.負 債 比 率 (負 債 總 額 /有 形 淨 值 ):應 維 持 在 百 分 之 一 百 七 十 (170%)
以下。
3.利 息 保 障 倍 數「 (稅 前 淨 利 +折 舊 +攤 銷 +利 息 費 用 )/利 息 費 用 」: 應
維 持 在 三 (3)倍 (含 )以 上 。
4. 有 形 淨 值 ( 淨 值 扣 除 無 形 資 產 ) : 應 維 持 在 新 台 幣 肆 拾 伍 億 元
(NT$4,500,000)整 (含 )以 上 。
5.本 公 司 有 未 能 符 合 上 述 任 一 項 財 務 標 準 時 , 本 公 司 應 自 該 財 務 報
告 公 告 之 日 起,6 個 月 內 辦 理 現 金 增 資 或 以 其 他 方 式 改 善。如 逾 前
述改善期間仍未改善完成者,則自該財務報告基準日之翌日起,
至本公司實際改善達符合本項約定之所有財務標準之翌日止,本
公司應按本授信案未清償總餘額,依合約第四條第一項約定,按
月計付違約金予管理銀行,惟本公司之支付該違約金,並不視為
未違反本項之財務承諾。
(十 七 )退 休 金
1.自 民 國 94 年 7 月 1 日 起 , 本 公 司 依 據 「 勞 工 退 休 金 條 例 」, 訂 有 確 定
提撥之退休辦法,適用於本國籍之員工。本公司就員工選擇適用「勞
工 退 休 金 條 例 」 所 定 之 勞 工 退 休 金 制 度 部 分 , 每 月 按 不 低 於 薪 資 6%提
繳勞工退休金至勞保局員工個人帳戶,員工退休金之支付依員工個人
之退休金專戶及累積收益之金額採月退休金或一次退休金方式領取。
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第 一 季 , 本 公 司 依 上 開 退 休 金 辦 法 認 列 之 退 休 金
成 本 分 別 為 $4,387 及 $3,866。
2. 本 公 司 依 據 「 勞 動 基 準 法 」 之 規 定 , 訂 有 確 定 給 付 之 退 休 辦 法 , 適 用
於 民 國 94 年 7 月 1 日 實 施 「 勞 工 退 休 金 條 例 」 前 所 有 正 式 員 工 之 服 務
年資,以及於實施「勞工退休金條例」後選擇繼續適用勞動基準法員
工之後續服務年資。員工符合退休條件者,退休金之支付係根據服務
年 資 及 核 准 退 休 時 六 個 月 平 均 工 資 計 算 , 15 年 以 內 (含 )的 服 務 年 資 每
滿 一 年 給 予 兩 個 基 數 , 超 過 15 年 之 服 務 年 資 每 滿 一 年 給 予 一 個 基 數 ,
惟 累 積 最 高 以 45 個 基 數 為 限。本 公 司 按 月 就 薪 資 總 額 2%提 撥 退 休 基 金,
以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之名義專戶儲存於臺灣銀行信託部。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第 一 季 , 本 公 司 依 上 述 退 休 金 辦 法 認 列 之 淨 退 休 金
成 本 分 別 為 $265 及 $281,截 至 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3 月 31 日 止,撥 存
於 台 灣 銀 行 勞 工 退 休 準 備 金 專 戶 之 餘 額 則 分 別 為 $19,026 及 $17,783。
~27~
(十 八 )股
本
1. 本 公 司 發 行 之 股 份 全 數 為 普 通 股 , 每 股 面 額 為 新 台 幣 拾 元 , 截 至 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3 月 31 日 止 , 本 公 司 額 定 股 本 分 別 為 $6,000,000 及
$4,000,000( 皆 含 認 股 權 可 轉 換 數 額 $250,000) , 發 行 在 外 股 數 分 別 為
225,783,906 股 及 228,258,156 股 (其 中 45,851 股 尚 未 辦 理 變 更 登 記 完
竣 ) , 扣 除 庫 藏 股 後 , 實 際 流 通 在 外 股 數 分 別 為 210,783,906 股 及
225,758,156 股 。
2.本 公 司 於 民 國 100 年 8 月 26 日 經 董 事 會 決 議 , 註 銷 本 公 司 於 民 國 97
年 6 月 買 回 之 庫 藏 股 , 共 計 2,500,000 股 , 減 資 比 率 為 1.10%, 減 資 基
準 日 為 民 國 100 年 9 月 16 日 , 並 已 辦 理 變 更 登 記 完 竣 。
3.本 公 司 於 民 國 100 年 6 月 15 日 經 董 事 會 決 議 通 過 , 以 公 司 債 轉 換 及 員
工 行 使 認 股 權 分 別 發 行 普 通 股 45,851 股 及 25,750 股 , 該 增 資 案 業 經
行 政 金 融 監 督 管 理 委 員 會 證 券 期 貨 局 核 准,增 資 基 準 日 為 民 國 100 年 6
月 16 日 , 並 已 辦 理 變 更 登 記 完 竣 。
4.本 公 司 於 民 國 100 年 2 月 25 日 經 董 事 會 決 議 通 過 , 以 員 工 行 使 認 股 權
分 別 發 行 普 通 股 39,000 股 , 該 增 資 案 業 經 行 政 金 融 監 督 管 理 委 員 會 證
券 期 貨 局 核 准 , 增 資 基 準 日 為 民 國 100 年 2 月 28 日 , 並 已 辦 理 變 更 登
記完竣。
5.本 公 司 於 民 國 99 年 12 月 29 日 經 董 事 會 決 議 通 過 , 以 員 工 行 使 認 股 權
分 別 發 行 普 通 股 23,000 股 , 該 增 資 案 業 經 行 政 院 金 融 監 督 管 理 委 員 會
證 券 期 貨 局 核 准 , 增 資 基 準 日 為 民 國 99 年 12 月 31 日 , 並 已 辦 理 變 更
登記完竣。
6. 本 公 司 因 轉 換 公 司 債 轉 換 及 員 工 行 使 認 股 權 , 截 至 期 末 因 尚 未 訂 定 增
資基準日之相關資訊如下:
101年3月31日
股數
金額
轉換公司債轉換
(表列普通股股本)
員工行使認股權
(表列預收股本)
-
$
100年3月31日
股數
金額
-
45,851
-
25,750
$
459
1,146
(十 九 )資 本 公 積
1. 依 公 司 法 規 定 , 超 過 票 面 金 額 發 行 股 票 所 得 之 溢 額 及 受 領 贈 與 之 所 得
之資本公積,除得用於彌補虧損外,於公司無累積虧損時,按股東原
有股份之比例發給新股或現金。另依證券交易法之相關規定,以上開
資本公積撥充資本時,每年以其合計數不超過實收資本額百分之十為
限。公司非於盈餘公積填補資本虧損仍有不足時,不得以資本公積補
充之。
2.有 關 「 資 本 公 積 - 認 股 權 」 請 詳 附 註 四 (十 五 )之 說 明 。
3.有 關 「 資 本 公 積 - 員 工 認 股 權 」 請 詳 附 註 四 (二 十 三 )之 說 明 。
~28~
(二 十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依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規定,年度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款,次彌補
以 前 年 度 虧 損,再 次 提 列 10%為 法 定 盈 餘 公 積。但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已 達 資 本
總額時,不在此限。法定盈餘公積除彌補公司虧損及按股東原有股份之
比例發給新股或現金外,不得使用之,惟發給新股或現金時,以該項公
積已達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五之部分為限。
(二 十 一 )未 分 配 盈 餘
1.依 本 公 司 民 國 100 年 6 月 15 日 股 東 會 修 訂 章 程 前 之 規 定,於 依 法 完
納稅捐後,分派每一營業年度盈餘時,應先彌補以前年度虧損,並
就其餘額提出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累積已達
本公司資本總額時,不在此限。次依相關法令之規定提列或迴轉特
別盈餘公積。次提所餘盈餘百分之一為董事及監察人酬勞,及提撥
不高於百分之二十為員工紅利。
就前項分配後之餘額加計以前年度未分配盈餘後,由董事會擬定盈
餘 分 配 案 提 請 股 東 會 決 議 分 配 之。本 公 司 股 利 政 策 採 穩 健 平 衡 原 則 ,
並參酌獲利狀況、財務結構及公司未來發展等因素,就當年度所分
配之股利中提撥至少百分之十發放現金股利。員工紅利如以股票方
式發放,本公司之從屬公司之員工符合一定條件時,亦得分配之,
其一定條件授權董事長訂定之。
依 本 公 司 民 國 100 年 6 月 15 日 股 東 會 修 訂 章 程 後 之 規 定,於 依 法 完
納稅捐後,分派每一營業年度盈餘時,應先彌補以前年度虧損,並
就其餘額提出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累積已達
本公司資本總額時,不在此限。次依相關法令之規定提列或迴轉特
別盈餘公積。次提所餘盈餘百分之一為董事及監察人酬勞,及提撥
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二十為員工紅利。
就前項分配後之餘額加計以前年度未分配盈餘後,由董事會擬定盈
餘 分 配 案 提 請 股 東 會 決 議 分 配 之。本 公 司 股 利 政 策 採 穩 健 平 衡 原 則 ,
並參酌獲利狀況、財務結構及公司未來發展等因素,就當年度所分
配之股利中提撥至少百分之十發放現金股利。員工紅利如以股票方
式發放,本公司之從屬公司之員工符合一定條件時,亦得分配之,
其一定條件授權董事長訂定之。
2.本 公 司 有 關 未 分 配 盈 餘 明 細 如 下 :
101年3月31日
100年3月31日
87年及以後年度未分配盈餘
-已加徵10%營利事業所得稅未分配盈餘
-未加徵10%營利事業所得稅未分配盈餘
$
$
~29~
1,132,697 $
363,346 (
1,496,043 $
1,271,315
36,019)
1,235,296
3.本 公 司 盈 餘 分 派 情 形 如 下 :
(1)本 公 司 於 民 國 100 年 6 月 15 日 經 股 東 會 決 議 通 過 民 國 99 年 度 虧
損 撥 補 案 , 會 中 決 議 提 列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6,829 及 彌 補 虧 損
$130,810; 另 本 公 司 於 民 國 101 年 3 月 15 日 經 董 事 會 決 議 通 過
民 國 100 年 度 盈 餘 分 派 案 如 下 :
100 年 度
金
法定盈餘公積
現金股利
$
$
董監事酬勞
員工現金紅利
$
每股股利
(元)
額
7,439
63,235
70,674
$
0.30
669
8,034
$
8,703
A.上 述 本 公 司 民 國 99 年 度 虧 損 撥 補 案 , 與 本 公 司 民 國 100 年 2
月 15 日 之 董 事 會 提 議 並 無 差 異 。
B.截 至 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3 月 31 日 止 , 股 東 可 扣 抵 稅 額 餘 額
分 別 為 $291,182 及 $177,828。 本 公 司 民 國 100 年 度 預 計 及 99
年 度 實 際 未 分 配 盈 餘 稅 額 扣 抵 比 率 分 別 為 24.64%及 25.02%。
C.前 述 民 國 100 年 度 盈 餘 分 派 議 案 , 截 至 民 國 101 年 4 月 25 日
止,尚未經股東會決議。
4.本 公 司 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第 一 季 員 工 紅 利 估 列 金 額 分 別 為 $31,207
及 $10,343;董 監 酬 勞 估 列 金 額 分 別 為 $2,601 及 $862,係 以 截 至 當 期
止之稅後淨利,考量法定盈餘公積等因素後,以章程所定之成數為
估 列 基 礎 (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第 一 季 員 工 紅 利 皆 以 12%估 列 、 董 監
酬 勞 皆 以 1%估 列 )。
5.本 公 司 董 事 會 通 過 及 股 東 會 決 議 之 員 工 紅 利 及 董 監 酬 勞 相 關 資 訊 可
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30~
(二 十 二 )庫 藏 股
1.本 公 司 庫 藏 股 票 變 動 情 形 如 下 :
單位:股/仟元
收回原因
期初
供轉讓股份予員工
-股數
-金額
15,000,000
$
516,718
收回原因
期初
供轉讓股份予員工
-股數
-金額
2,500,000
$
77,129
101年第一季
本期增加
$
本期減少
-
$
-
$
100年第一季
本期增加
期末
本期減少
-
$
15,000,000
$
516,718
期末
-
2,500,000
$
77,129
2.證 券 交 易 法 規 定 公 司 對 買 回 發 行 在 外 股 份 之 數 量 比 例 , 不 得 超 過 公
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十,收買股份之總金額,不得逾保留盈餘
加 計 發 行 股 份 溢 價 及 已 實 現 之 資 本 公 積 金 額。截 至 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3 月 31 日 止 , 本 公 司 已 買 回 庫 藏 股 票 之 數 量 及 金 額 皆 未 逾 法 令 之
規定。
3.本 公 司 持 有 之 庫 藏 股 票 依 證 券 交 易 法 規 定 不 得 質 押 , 於 未 轉 讓 前 亦
不得享有股東權利。
4.依 證 券 交 易 法 規 定 , 因 供 轉 讓 股 份 予 員 工 所 買 回 之 股 份 , 應 於 買 回
之日起三年內將其轉讓,逾期未轉讓者,視為公司未發行股份,並
應 辦 理 變 更 登 記 銷 除 股 份 。 截 至 民 國 101 年 3 月 31 日 表 列 庫 藏 股 票
轉讓期限明細如下:
買回年度
股數
金額
最後轉讓期限
100
6,000,000 $
225,568
103年7月
100
9,000,000
291,150
103年10月
(二 十 三 )股 份 基 礎 給 付 -員 工 獎 酬
1.本 公 司 於 民 國 96 年 7 月 經 董 事 會 決 議 通 過 辦 理 發 行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6,000 單 位,每 單 位 認 股 權 憑 證 得 認 購 1,000 股 之 普 通 股,截 至 民 國
101 年 3 月 31 日 止 , 已 發 行 6,000 單 位 , 因 認 股 權 憑 證 行 使 而 須 發
行 之 普 通 股 新 股 總 數 為 6,000,000 股 , 其 認 股 價 格 以 發 行 日 當 日 本
公司普通股收盤價定之。認股權憑證發行後,遇有本公司普通股股
份發生變動時,認股價格得依特定公式調整之。發行之認股權之存
續期間為 6 年,員工自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 2 年後,得依員工認
股權憑證辦法分年行使認股權利。
上 述 認 股 權 證 本 公 司 依 民 國 92 年 3 月 17 日 財 團 法 人 中 華 民 國 會 計
研 究 發 展 基 金 會 (92)基 秘 字 第 070、 071、 072 及 205 號 函 「 員 工 認
股權證之會計處理」之規定處理,應揭露之相關資訊如下:
~31~
(1) 酬 勞 性 員 工 認 股 選 擇 權 計 畫 之 認 股 選 擇 權 數 量 及 加 權 平 均 行 使
價格之資訊揭露如下表:
101年第一季
加權平均
行使價格
(元)
數量
(仟股)
認股選擇權
期初流通在外
本期給與
無償配股增發或調整
認股股數
本期行使
本期放棄
3,625.25
-
$
97.00)
(
100年第一季
63.20
- (
- (
$
63.29
加權平均
行使價格
(元)
數量
(仟股)
4,051.25
-
$
63.12
-
56.00) $
34.50)
63.31
-
期末流通在外
3,528.25
3,960.75
期末可行使之認股選
擇權
2,391.00
2,702.00
期末已核准尚未發行
之認股選擇權
-
-
$
63.31
註:加權平均行使價格已依員工認股權憑證辦法之規定調整。
(2)酬 勞 性 員 工 認 股 選 擇 權 計 畫 流 通 在 外 之 資 訊 如 下 表 :
101年3月31日
期末流通在外之認股擇權
加權平均 加權平均
行使價格
之範圍(元)
數量
(仟股)
預期剩餘
存續期間
$
2,015.00
1,513.25
1.50年
1.75年
77.40
44.50
行使價格
(元)
$
77.40
44.50
期末可行使認股選擇權
加權平均
數量
(仟股)
1,453
938
行使價格
(元)
$
77.40
44.50
100年3月31日
期末流通在外之認股擇權
加權平均 加權平均
行使價格
之範圍(元)
數量
(仟股)
預期剩餘
存續期間
$
2,264.00
1,696.75
2.50年
2.75年
77.40
44.50
行使價格
(元)
$
77.40
44.50
期末可行使認股選擇權
加權平均
數量
(仟股)
1,639
1,063
行使價格
(元)
$
77.40
44.50
(3)本 公 司 認 股 選 擇 權 計 劃 給 與 日 (修 正 日 )於 民 國 93 年 度 1 月 1 日
至 96 年 12 月 31 日 (含 )者 , 如 採 用 公 平 價 值 法 認 列 酬 勞 成 本 之
擬制性本期淨利及每股盈餘資訊如下:
~32~
本期淨利
基本每股盈餘
完全稀釋每股盈餘
報表認列之淨利
擬制淨利
報表認列之每股盈餘(元)
擬制每股盈餘(元)
報表認列之每股盈餘(元)
擬制每股盈餘(元)
101年第一季
100年第一季
$
$
288,959
288,959
1.37
1.37
1.23
1.23
95,770
92,970
0.42
0.41
0.42
0.41
上 開 認 股 選 擇 權 計 劃 係 採 Black-Scholes 選 擇 權 評 價 模 式 估 計 給
與日認股選擇權之公平價值,相關資訊如下:
發
行
日
96年8月17日
96年12月25日
股利率
預期價格波動性
無風險利率
預期存續期間
本期給與之認股選擇權
加權平均公平價值(元)
0%
48.13%
2.45%
6年
$
55.92
0%
49.37%
2.44%
6年
$
27.99
2.本 公 司 於 民 國 98 年 3 月 經 董 事 會 決 議 通 過 辦 理 發 行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8,000 單 位,每 單 位 認 股 權 憑 證 得 認 購 1,000 股 之 普 通 股,因 認 股 權
憑 證 行 使 而 須 發 行 之 普 通 股 新 股 總 數 為 8,000,000 股 , 其 認 股 價 格
以 不 低 於 發 行 日 當 日 本 公 司 普 通 股 收 盤 價 定 之。認 股 權 憑 證 發 行 後 ,
遇 有 本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份 發 生 變 動 時,認 股 價 格 得 依 特 定 公 式 調 整 之 。
發行之認股權之存續期間為 6 年,員工自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 2
年後,得依員工認股權憑證辦法分年行使認股權利。
(1) 酬 勞 性 員 工 認 股 選 擇 權 計 畫 之 認 股 選 擇 權 數 量 及 加 權 平 均 行 使
價格之資訊揭露如下表:
101年第一季
認 股
數量
(仟股)
選 擇 權
期初流通在外
本期給與
無償配股增發或調整
認股
本期行使
本期放棄
3,827.00
-
(
100年第一季
加權平均
行使價格
(元)
$
147.50)
$
加權平均
行使價格
(元)
數量
(仟股)
68.90
-
4,000.00
-
-
-
68.90
4,000.00
期末流通在外(註1)
3,679.50
期末可行使之認股選
擇權
1,840.00
-
期末已核准尚未發行
之認股選擇權(註2)
4,000.00
4,000.00
$
68.90
-
$
68.90
註 1: 加 權 平 均 行 使 價 格 已 依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辦 法 之 規 定 調 整 。
~33~
註 2:該 未 發 行 員 工 認 股 權 已 於 民 國 99 年 第 二 季 逾 發 行 期 限 而 失
效。
(2)酬 勞 性 員 工 認 股 選 擇 權 計 畫 流 通 在 外 之 資 訊 如 下 表 :
101年3月31日
期末流通在外之認股擇權
加權平均
加權平均
行使價格
(元)
行使價格
之範圍(元)
數量
(仟股)
預期剩餘
存續期間
$
3,679.50
3.50年
68.90
期末可行使認股選擇權
$
加權平均
數量
(仟股)
68.90
行使價格
(元)
1,840
$
68.90
100年3月31日
期末流通在外之認股擇權
加權平均
加權平均
行使價格
(元)
行使價格
之範圍(元)
數量
(仟股)
預期剩餘
存續期間
$
4,000.00
4.50年
68.90
期末可行使認股選擇權
$
加權平均
數量
(仟股)
68.90
行使價格
(元)
-
$
68.90
(3)上 開 認 股 選 擇 權 本 公 司 已 依 精 算 報 告 於 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第 一
季 認 列 之 酬 勞 成 本 分 別 為 $2,341 及 $6,474。
(二 十 四 )所 得 稅
1. 所得稅費用(利益)計算如下:
101年第一季
應付所得稅
加(減):
扣繳及暫繳稅額
以前年度所得稅高估數
上期應付未付所得稅
$
(
當期所得稅利益
加(減):
當期新增之遞延所得稅影響數
所得稅費用(利益)
$
6,104
100年第一季
$
112,841
112
- (
6,216) (
111
39,022)
112,952)
- (
39,022)
45,235
45,235 ($
21,995
17,027)
2. 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之相關明細列示如下:
101年3月31日
100年3月31日
遞延所得稅資產-流動
$
131,916 $
70,911
遞延所得稅負債-流動
(
1,357) (
13,418)
$
130,559 $
57,493
遞延所得稅資產-非流動
備抵遞延所得稅資產-非流動
遞延所得稅負債-非流動
~34~
$
(
70,585 $
9,734) (
146,552
1,683)
(
($
60,851
185,444) (
124,593) $
144,869
95,839)
49,030
3. 產生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之暫時性差異明細列示如下:
101 年 3 月 31 日
所 得 稅
金
額
影 響 數
流動項目:
虧損扣抵
$ 382,000 $
未實現存貨跌價損失
325,029
遞延聯屬公司未實現銷貨
毛利
35,047
備抵呆帳超限數
30,999
未實現兌換利益
(
7,982) (
遞延公司債發行成本
2,217
未實現無形資產減損損失
其他
687
非流動項目:
未實現投資利益
( 1,049,586) (
虧損扣抵
356,050
未實現長期投資減損損失
57,260
國外投資損失準備
(
41,255) (
遞延公司債發行成本
其他
1,890
64,940
55,254
$
381,732
$
64,894
5,958
5,270
1,357) (
377
117
130,559
11,545
11,076
78,931) (
7,967
4,120
687
1,963
1,883
13,418)
1,354
700
117
57,493
178,430) (
60,530
9,734
7,014) (
321
522,492) (
847,365
9,900
41,255) (
2,217
2,577
88,825)
144,054
1,683
7,014)
377
438
( 114,859)
(
9,734)
( 124,593)
$
5,966
備抵評價
100 年 3 月 31 日
所 得 稅
金
額
影 響 數
50,713
(
1,683)
49,030
$ 106,523
4.本 公 司 依 據 所 得 稅 法 可 享 受 之 虧 損 扣 抵 明 細 如 下 :
抵減項目
尚未抵減餘額
最後抵減年度
$
738,050
109年
虧損扣抵
5.截 至 民 國 101 年 3 月 31 日 止 , 本 公 司 之 營 利 事 業 所 得 稅 結 算 申 報 ,
業 經 稅 捐 稽 徵 機 關 核 定 至 民 國 97 年 度 。
~35~
(二 十 五 )每 股 盈 餘
101
年
額
金
稅
基本每股盈餘
本期淨利
具稀釋作用潛在
普通股之影響
員工認股權
員工分紅
可轉換公司債
稀釋每股盈餘
本期淨利加計潛
在普通股之影
響
前
稅
後
$ 334,194
$ 288,959
$
$
10,208
$ 344,402
864
32,203
$ 299,167
243,851
年
額
金
基本每股盈餘
本期淨利
具稀釋作用潛在
普通股之影響
員工認股權
員工分紅
可轉換公司債(註)
210,784
10,208
100
稅
第
一
季
加權平均
每股盈餘(元)
流通在外
股數(仟股) 稅 前
稅 後
前
稅
後
$ 78,743
$ 95,770
$
$
-
-
稀釋每股盈餘
本期淨利加計潛
在普通股之影
響
$ 78,743 $ 95,770
註:本期為反稀釋效果,故不予以計入。
$ 1.59
$ 1.37
$ 1.41
$ 1.23
第
一
季
加權平均
每股盈餘(元)
流通在外
股數(仟股) 稅 前
稅 後
225,690
$ 0.35
$ 0.42
$ 0.35
$ 0.42
196
237
-
226,123
因員工分紅可選擇採用發放股票之方式,於計算每股盈餘時,係假設
員工分紅將採發放股票方式,於該潛在普通股具有稀釋作用時計入加
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以計算稀釋每股盈餘;計算基本每股盈餘時,
係於股東會決議上一年度員工分紅採發放股票方式之股數確定時,始
將該股數計入股東會決議年度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且因員
工紅利轉增資不再屬於無償配股,故計算基本及稀釋每股盈餘時不追
溯調整。
~36~
(二 十 六 )用 人 、 折 舊 、 折 耗 及 攤 銷 費 用
本公司發生之用人、折舊、折耗及攤銷費用依其功能別彙總如下:
101年第一季
100年第一季
屬於營業
費 用 者
用人費用
薪資費用
勞健保費用(註1)
退休金費用
其他用人費用(註2)
折舊費用(註3)
攤銷費用
$
$
$
$
159,266
7,745
4,652
6,494
178,157
7,068
1,866
屬於營業
費 用 者
$
$
$
$
138,176
6,922
4,147
6,891
156,136
5,660
1,670
註 1: 勞 健 保 費 用 包 含 勞 保 費 、 健 保 費 及 團 保 費 。
註 2: 其 他 用 人 費 用 包 含 職 工 福 利 、 伙 食 費 及 訓 練 費 。
註 3︰ 係 未 包 含 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第 一 季 出 租 資 產 提 列 之 折 舊 金 額
$794 及 $748。
~37~
五、關係人交易
(一 )關 係 人 之 名 稱 及 關 係
關
係
人
名
稱
兆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兆達科技)
兆興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兆興投資)
ADATA TECHNOLOGY (U.S.A.) CO., LTD.
(ADATA-U.S.A.)
ADATA INTERNATIONAL (B.V.I.) CO.,
LTD.(ADATA-INT-BVI)
ADATA TECHNOLOGY B.V.(ADATA-B.V.)
ADATA TECHNOLOGY (KOREA) CO., LTD.
(ADATA-KOREA)
ADATA HOLDINGS CO., LTD.
(ADATA-HOLDINGS)
ADATA INVESTMENT CO., LTD.
(ADATA-INVESTMENT)
ADATA TECHNOLOGY HOLDINGS CO., LTD.
(ADATA-CAYMAN)
ADATA TECHNOLOGY (INDIA) PVT. LTD.
(ADATA-INDATA)
ADATA CAPITAL CO.,LTD.
(ADATA-CAPITAL)(註1)
ADATA TECHNOLOGY (HK) CO., LTD.
(ADATA-HK)
威剛科技(蘇州)有限公司
(威剛科技-蘇州)
威剛電子(上海)貿易有限公司
(威剛電子-上海)
威方科技(蘇州)有限公司(威方科技-蘇州)
威剛科技(山東)有限公司
(威剛科技-山東)
金灶光學股份有限公司(註2)
萬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萬國科技)
陳立白
陳玲娟
與 本 公 司 之 關 係
本公司之子公司
本公司之子公司
本公司之子公司
本公司之子公司
本公司之子公司
本公司之子公司
本公司之子公司
本公司之孫公司
本公司之孫公司
本公司之孫公司
本公司之孫公司
本公司之孫公司
本公司之孫公司
本公司之孫公司
本公司之孫公司
本公司之孫公司
本公司採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公司
其董事長為本公司董事長之二親等
本公司董事長
本公司董事及執行副總經理
註 1: 該 公 司 於 民 國 101 年 第 一 季 設 立 , 係 本 公 司 100%持 有 之 孫 公 司 。
註 2:該 公 司 已 於 民 國 100 年 第 四 季 因 兆 興 投 資 處 分 其 持 股 而 轉 列 為 以 成 本
法 衡 量 之 被 投 資 公 司,截 至 民 國 100 年 12 月 31 日 已 非 本 公 司 之 關 係
人。
~38~
(二 )與 關 係 人 間 之 重 大 交 易 事 項
1. 銷
貨
101年第一季
金
ADATA-U.S.A.
ADATA-HK
萬國科技
其他
額
100年第一季
佔本公司
銷貨淨額
百 分 比
金
額
佔本公司
銷貨淨額
百 分 比
$
586,114
8 $ 610,711
8
1,490,922
21
2,046,582
26
388,597
5
222,005
2
1,583
324
$ 2,467,216
34 $ 2,879,622
36
公 司 銷 貨 予 上 述 關 係 人 之 價 格 與 一 般 交 易 條 件 無 重 大 差 異。對 一 般 客 戶 之
收 款 期 間 約 為 出 貨 後 1 日 至 月 結 95 日 內 , 對 上 述 關 係 人 之 收 款 期 間 為 出
貨 後 收 款 至 月 結 90 天 內 。
2. 應收帳款
101 年 3 月 31 日
金
ADATA-U.S.A.
ADATA-HK
萬國科技
其他
額
$
253,252
878,480
262,591
1,580
$ 1,395,903
100 年 3 月 31 日
佔本公司
該科目餘
額百分比
9
30
9
48
金
$
額
460,152
868,462
97,012
$ 1,425,626
佔本公司
該科目餘
額百分比
14
27
3
44
3.進 貨 /應 付 帳 款
(1)本 公 司 於 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第 一 季 向 關 係 人 進 貨 金 額 分 別 為 $3,295
及 $7,156,皆 佔 該 科 目 金 額 未 達 1%,截 至 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3 月 31
日 止 , 因 前 述 關 係 人 進 貨 交 易 產 生 之 應 付 帳 款 餘 額 分 別 為 $3,763 及
$4,742。
(2)本 公 司 向 關 係 人 之 進 貨 價 格 及 付 款 條 件 與 一 般 進 貨 交 易 條 件 無 重 大 差
異。對 一 般 供 應 商 之 付 款 期 間 為 到 貨 時 付 款 至 月 結 90 天,對 上 述 關 係
人 之 付 款 期 間 為 月 結 60 天 。
~39~
4. 加工費用(表列製造費用及進貨成本)/應付帳款
(1)本公司委託關係人加工之金額分別如下:
101年第一季
額
佔本公司
該科目餘
額百分比
524,864
88,761
613,625
60
10
70
金
威剛科技-蘇州
萬國科技
$
$
100年第一季
金
$
$
額
佔本公司
該科目餘
額百分比
133,232
72,703
205,935
33
17
50
(2)因 前 述 關 係 人 交 易 產 生 之 應 付 帳 款 餘 額 分 別 如 下 :
101 年 3 月 31 日
100 年 3 月 31 日
金
威剛科技-蘇州
萬國科技
額
$ 1,272,764
100,163
$ 1,372,927
佔本公司
該科目餘
額百分比
32
2
34
金
$
$
額
449,598
83,305
532,903
佔本公司
該科目餘
額百分比
14
3
17
6.租 金 收 入 /其 他 收 入 /應 收 票 據 /其 他 應 收 款 /預 收 款 項
(1)本 公 司 於 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第 一 季 間 因 轉 租 廠 房 所 產 生 之 租 金 收 入
分 別 為 $2,850 及 $1,803, 截 至 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3 月 31 日 , 因 前
述 交 易 產 生 之 應 收 票 據 分 別 為 $10,603 及 $154 , 預 收 款 項 分 別 為
$10,098 及 0。另 轉 租 廠 房 所 收 取 之 租 金 係 由 雙 方 設 定 價 格,並 於 每 月
支付一次。
(2)本 公 司 於 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第 一 季 間 因 維 修 及 出 售 包 裝 材 料 等 交 易
所 產 生 其 他 收 入 分 別 為 $28 及 $820, 截 至 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3 月 31
日 , 因 前 述 交 易 產 生 之 其 他 應 收 款 分 別 為 $0 及 $7,852。
(3)截 至 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3 月 31 日 止,本 公 司 因 關 係 企 業 間 之 代 墊 款
項 而 認 列 之 其 他 應 收 款 分 別 為 $3,141 及 $4,433。
7.其 他 交 易 事 項 /預 付 費 用 /應 付 票 據
本 公 司 於 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第 一 季 因 和 關 係 企 業 間 承 租 廠 房 所 產 生 之 租
金 支 出 分 別 為 $432 及 $0, 因 前 述 交 易 所 產 生 之 應 付 票 據 分 別 為 $2,260 及
$0, 預 付 費 用 分 別 為 $2,260 及 $0。 另 上 述 租 金 支 出 及 支 付 方 式 係 由 雙 方
議定,並於承租開始使一次開立應付票據逐月兌現。
8.勞 務 費 /應 付 費 用
本 公 司 於 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第 一 季 因 ADATA-KOREA 、 ADATA-BV 及
ADATA-INDIA 提 供 勞 務 服 務 所 產 生 之 勞 務 費 分 別 $13,217 及 $12,446,截 至
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3 月 31 日,因 前 述 交 易 產 生 之 應 付 費 用 分 別 為 $11,217
~40~
及 $4,007。
10.本 公 司 與 銀 行 訂 立 借 款 授 信 合 約, 部 分 由 本 公 司 董 事 長 陳 立 白 及 執 行 副
總經理陳玲娟擔任連帶保證人。
六 、 抵 (質 )押 之 資 產
資產名稱
質押定期存款(表列其他金
融資產-流動及非流動)
土地(表列固定資產及出租
資產)
房屋及建築(表列固定資產
及出租資產)
101年3月31日
$
568,015
942,459
332,223
$ 1,842,697
100年3月31日
擔保用途
$
409,470 轉換公司債擔保及設質海關
先放後稅
942,459 銀行授信額度
339,306 銀行授信額度
$ 1,691,235
七、重大承諾事項及或有事項
(一 ) 截 至 民 國 101 年 3 月 31 日 止, 本 公 司 採 營 業 租 賃 方 式 承 租 辦 公 室 處 所 及 倉
庫 , 依 合 約 規 定 將 於 未 來 年 度 支 付 之 租 金 費 用 計 $53,256, 其 中 $15,526 已
開立應付票據供持票人逐期兌現,明細如下:
期
間
金 額
一年以內
一年以上
$
31,020
22,236
$
53,256
(二 ) 截 至 民 國 101 年 3 月 31 日 止, 本 公 司 為 購 貨 之 需 已 開 立 未 使 用 之 銀 行 信 用
狀 為 $75,000。
(三 ) 美 國 Tessera Inc.於 民 國 97 年 1 月 分 別 向 美 國 國 際 貿 易 委 員 會
(International Trade Commission, 以 下 簡 稱 ITC)及 美 國 德 州 東 區 地 方 法
院 , 對 本 公 司 及 本 公 司 之 子 公 司 ADATA TECHNOLOGY (U.S.A.) CO., LTD.(以
下 稱 “ ADATA U.S.A.” )提 起 專 利 侵 權 訴 訟 。 ITC 於 民 國 97 年 10 月 根 據 本
公 司 聲 請 的 consent order 裁 定 終 止 對 於 本 公 司 及 本 公 司 之 子 公 司 ADATA
U.S.A.之 調 查 程 序 。 另 美 國 德 州 東 區 地 方 法 院 先 前 因 ITC 審 理 基 礎 事 實 同
一之案件,而裁定停止訴訟,但迄今尚未定期續行訴訟,故本案尚未進行
實質審理。本公司對此訴訟案件之結果及可能賠償金額,尚無法預期及合
理估計。
(四 ) 美 國 Intellectual Ventures 等 公 司 於 民 國 100 年 向 美 國 國 際 貿 易 委 員 會
(International Trade Commission)對 本 公 司 及 本 公 司 之 子 公 司 ADATA
TECHNOLOGY (U.S.A.) CO., LTD.提 起 專 利 侵 權 訴 訟 。 本 公 司 委 任 之 律 師 對
此訴訟案件之結果及可能賠償金額,尚無法預期及合理估計。
八、重大之災害損失
無此情形。
~41~
九、重大之期後事項
無此情形。
十、其他
(一 ) 民 國 100 年 第 一 季 之 財 務 報 表 部 分 科 目 業 經 重 分 類,俾 與 民 國 101 年 第 一
季財務報表比較。
~42~
(二 )金 融 商 品 之 公 平 價 值
101
年
3
月
31
日
公平價值
公開報價
評價方法
決定之金額
估計之金額
帳面價值
非衍生性金融商品:
資產
公平價值與帳面價值相等
之金融資產
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
金融資產-流動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流動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非流動
無活絡市場之債券投資
存出保證金
負債
公平價值與帳面價值相等
之金融負債
應付轉換公司債
長期借款
存入保證金
$
4,869,811
$
-
$
100
年
3
月
31
日
公平價值
公開報價
評價方法
決定之金額
估計之金額
帳面價值
4,869,811
$
4,927,900
$
-
$
4,927,900
33,660
155,938
33,660
155,938
-
485,597
96,600
485,597
96,600
-
286,775
37,894
17,625
-
286,775
37,894
17,625
358,584
28,289
15,839
-
358,584
28,289
15,839
4,693,828
1,567,760
4,250,000
5,200
-
4,693,828
1,567,760
4,250,000
5,200
5,236,819
1,554,892
3,363,444
4,206
-
5,236,819
1,554,892
3,363,444
4,206
~43~
101
年
3
月
31
日
公平價值
公開報價
評價方法
決定之金額
估計之金額
帳面價值
衍生性金融商品:
資產
嵌入投資轉換公司債之衍
生性金融商品
指定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
益之金融資產-信用連結
結構性商品
負債
嵌入發行轉換公司債之衍
生性金融商品
$
4,572
$
-
$
4,572
100
年
3
月
31
日
公平價值
公開報價
評價方法
決定之金額
估計之金額
帳面價值
$
5,790
$
-
$
5,790
101,076
-
101,076
-
-
-
42,693
-
42,693
38,119
-
38,119
~44~
本公司估計金融商品公平價值所使用之方法及假設如下:
1. 短 期 金 融 商 品 , 因 折 現 值 影 響 不 大 , 故 以 帳 面 價 值 估 計 其 公 平 價 值 。 此
方法應用於現金及約當現金、應收票據及款項、其他應收款、其他金融
資 產 -流 動 、 短 期 借 款 、 應 付 票 據 及 款 項 、 應 付 費 用 、 其 他 應 付 款 項 及 一
年內到期之長期負債。
2. 公 平 價 值 變 動 列 入 損 益 之 金 融 資 產 及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係 有 活 絡 市 場 公
價報價,以此市場價格為公平價值。
3. 轉 換 公 司 債 以 其 預 期 現 金 流 量 之 折 現 值 估 計 公 平 價 值 。 折 現 率 為 本 公 司
發行條件類似之應付公司債之當期市場有效利率。
4. 長 期 借 款 以 其 預 期 現 金 流 量 之 折 現 值 估 計 公 平 價 值 。 折 現 率 則 以 本 公 司
所能獲得類似條件(相近之到期日)之長期借款利率為準。
5. 存 出 保 證 金 及 存 入 保 證 金 係 以 其 預 期 現 金 流 量 之 折 現 值 估 計 公 平 市 價 。
折現率則以郵政儲金匯業局之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為準,惟金額不重大
時不予折現。
6. 衍 生 性 金 融 商 品 之 公 平 價 值 如 有 活 絡 市 場 報 價 , 係 假 設 本 公 司 若 約 定 在
報表日終止合約,預計所能取得或必須支付之金額;若無市場價格可供
參考時,則採用評價方法估計。本公司採用評價方法所使用之估計及假
設,與市場參與者於金融商品訂價時用以作為估計及假設之資訊一致,
且該資訊為公司可取得者。
(三 )金 融 商 品 重 大 損 益 及 權 益 項 目 資 訊
1.本 公 司 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第 一 季 以 評 價 方 法 估 計 金 融 商 品 之 公 平 價 值
變 動 , 而 將 其 變 動 認 列 為 當 期 損 失 之 金 額 分 別 為 $2,006 及 $8,509。
2.本 公 司 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第 一 季 具 利 率 變 動 之 公 平 價 值 風 險 之 金 融 資
產 分 別 為 $585,640 及 $455,309 , 金 融 負 債 分 別 為 $1,567,760 及
$1,554,892。
3.本 公 司 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第 一 季 自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當 期 直 接 認 列 為
股 東 權 益 調 整 項 目 之 金 額 分 別 為 $43,900 及 $600。另 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第一季從股東權益調整項目中扣除並列入當期損益之金額分別為
$43,557 及 $0。
(四 )風 險 控 制 策 略
本公司為有效控管風險,已設立包括信用、市場、流動性、現金流量、作
業及法律風險控管規定,指派專人定期評估與衡量,並定期向本公司管理
階層報告,使管理階層能隨時掌控本公司面臨之風險狀況。本公司內部稽
核人員則定期就交易流程之控制進行查核,以確保本公司風險控管機制能
有效執行。
本公司主要之進銷貨係以美元計價,公平價值將隨市場匯率波動而改變,
本公司運用遠期外匯交易規避外幣資產或負債,以降低匯率波動所產生之
公平價值風險。
本公司訂有徵信評估政策,對於交易相對人進行交易前會謹慎評估,且適
時運用債權保全措施,以降低信用風險。
~45~
(五 )重 大 財 務 風 險 資 訊
1.市 場 風 險
(1)匯 率 風 險
本公司從事之業務涉及若干非功能性貨幣,故受匯率波動之影響,具
重大匯率波動影響外幣資產及負債資訊如下:
101年3月31日
外幣(仟元)
匯率
新台幣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美金
123,693
29.510 $ 3,650,180
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
美金
118,537
29.510
3,498,027
金融負債
貨幣性項目
美金
114,049
29.510
3,365,586
100年3月31日
外幣(仟元)
匯率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美金
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
美金
金融負債
貨幣性項目
美金
新台幣
129,733
29.400
$
3,814,150
87,060
29.400
2,559,564
173,483
29.400
5,100,400
本公司主要進銷貨係以外幣為計價單位,外幣資產及負債將隨市場匯
率之波動而改變,但因本公司之應收付款項皆為一年內到期且週轉速
度快,因此經評估不致發生重大之市場風險。
(2)利 率 風 險
本公司發行之債務類商品係屬嵌入轉換權、贖回權、賣回權及重設權
之零息債券,故預期不致發生重大之市場風險。
(3)價 格 風 險
本公司投資之權益商品,受市場價格變動之影響,惟本公司業已設置
停損點,故預期不致發生重大之市場風險。
本公司發行之債務商品係屬嵌入轉換權、贖回權、賣回權及重設權之
零息債券,其公平價值受市場股價波動影響,惟本公司可藉由贖回權
之行使以降低市場風險,故預期不致發生重大之市場風險。
2.信 用 風 險
本 公 司 於 銷 售 產 品 時,業 已 評 估 交 易 相 對 人 之 信 用 狀 況,預 期 交 易 相 對 人
不 致 發 生 違 約,故 發 生 信 用 風 險 之 可 能 性 極 低,而 最 大 之 信 用 風 險 金 額 為
其帳面價值。
~46~
本 公 司 應 收 款 項 債 務 人 之 信 用 經 評 估 並 無 重 大 之 信 用 風 險,而 最 大 之 信 用
風險金額為其帳面價值。
本 公 司 提 供 借 款 保 證 承 諾 均 依「 背 書 保 證 作 業 程 序 」辦 理,且 僅 對 本 公 司
直 接 控 股 達 50﹪ 以 上 之 子 公 司 , 及 直 接 或 間 接 控 股 比 例 達 50﹪ , 且 本 公
司 有 決 策 能 力 之 企 業 為 之。由 於 該 等 公 司 之 信 用 狀 況 均 能 完 全 掌 握,故 未
要 求 提 供 擔 保 品。若 其 均 未 能 履 約,所 可 能 發 生 之 信 用 風 險 為 保 證 金 額 。
3.流 動 性 風 險
本 公 司 投 資 於 無 活 絡 市 場 之 金 融 資 產 (表 列 以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預 期
具有重大之流動性風險。
本 公 司 之 營 運 資 金,足 以 支 應 持 有 本 公 司 所 發 行 債 券 之 持 有 人 要 求 履 約 之
資金需求,預期不致發生重大之流動性風險。
4.利 率 變 動 之 現 金 流 量 風 險
本 公 司 之 短 期 借 款 及 長 期 借 款,係 屬 浮 動 利 率 之 債 務,故 市 場 利 率 變 動 將
使該等借款之有效利率隨之變動,而使其未來現金流量產生波動。
本公司發行之債務商品為零息債券,因此無利率變動之現金流量風險。
(六 )公 平 價 值 避 險 、 現 金 流 量 避 險 及 國 外 營 運 機 構 淨 投 資 避 險
無此情形。
~47~
十一、附註揭露事項
(一) 重 大 交 易 事 項 相 關 資 訊
下 述 採 權 益 法 評 價 之 被 投 資 公 司 資 訊 , 除 ADATA TECHNOLOGY (HK) CO., LTD. 及 威 剛 科 技 (蘇 州 )有 限 公 司 係 採 同 期 間 經 本 公 司 會 計 師 核 閱 之 財 務 報 表 評 價 及 揭 露 外 ,
餘係採各被投資公司同期間自編未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表評價及揭露。
民 國 101 年 度 第 一 季
1.資 金 貸 與 他 人 情 形 : 無 此 情 形 。
2.為 他 人 背 書 保 證 : 無 此 情 形 。
3.期 末 持 有 有 價 證 券 情 形 :
期
末
持 有 之 公 司 有 價 證 券 種 類 及 名 稱 與有價證券發行人之關係 帳
列
科
目
備
註
股
數帳 面 金 額持 股 比 例市 價 ( 註 )
威剛科技股份有 國內上市櫃公司普通股
無
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
681,000 $
13,757
0.53 $
13,757
限公司
-宇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之金融資產-流動
威剛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國內受益憑證
-永豐新興高收雙債組合基金累積型
不適用
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
之金融資產-流動
2,000,000
小計
19,903
$
-
33,660
19,903
$
-
33,660
威剛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國內上市櫃公司普通股
-萬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長為該公司董事
長之二親等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非流動
6,000,000
75,300
7.73
75,300
-
威剛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國內上市櫃公司普通股
-宇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無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非流動
3,992,000
80,638
3.10
80,638
-
小計
$
155,938
$
155,938
註:上 市櫃公 司股票、封閉型 基金以 期末收 盤價表 示;開 放型基 金以期 末淨值 表示;非上 市櫃公 司因無 公開市價,以 該公司 淨值或 本公司持 有帳面 價值表 示;上
市櫃公司私募轉換公司債因無活絡市場之公開報價,以攤銷後成本表示。
~48~
持 有 之 公 司 有 價 證 券 種 類 及 名 稱 與有價證券發行人之關係 帳
列
科
目
期
股
末
數帳
675,000 $
面
金 額持
4,928
股
比 例市 價 ( 註 )
0.50 $
4,928
備
註
威剛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國內上市櫃公司私募普通股
-友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無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非流動
威剛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國內上市櫃公司私募普通股
-勁永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無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非流動
2,500,000
29,375
0.85
29,375
-
威剛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國內非上市櫃公司普通股
-達鴻先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
名:達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無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非流動
2,215,000
21,419
0.24
21,419
-
威剛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國內非上市櫃公司普通股
-群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無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非流動
7,000,000
113,093
5.69
113,093
-
威剛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國內非上市櫃公司普通股
-東琳精密股份有限公司(原名:
坤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無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非流動
12,546,080
117,960
9.29
117,960
-
國內上市櫃公司私募轉換公司債
-勁永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無
無活絡市場之債券投資
-非流動
600
小計
威剛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小計
$
286,775
$
37,894
$
37,894
-
$
286,775
$
37,894
$
37,894
-
-
註:上 市櫃公 司股票、封閉型 基金以 期末收 盤價表 示;開 放型基 金以期 末淨值 表示;非上 市櫃公 司因無 公開市價,以 該公司 淨值或 本公司持 有帳面 價值表 示;上
市櫃公司私募轉換公司債因無活絡市場之公開報價,以攤銷後成本表示。
~49~
期
持 有 之 公 司 有 價 證 券 種 類 及 名 稱 與 有 價 證 券發 行 人 之 關 係 帳
列
科
末
目
備
股
數帳
60,000,000 $
面
金 額持
515,972
股
註
比 例市 價 ( 註 )
100.00 $
515,972
-
13,086
100.00
13,086
-
66,935
100.00
66,935
-
威剛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國內非上市櫃公司普通股
-兆興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
採權益法評價之長期股
權投資
威剛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國內非上市櫃公司普通股
-兆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
採權益法評價之長期股
權投資
1,400,000
威剛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國外非上市櫃公司普通股
-ADATA TECHNOLOGY
(U.S.A.) CO., LTD.
子公司
採權益法評價之長期股
權投資
200,000
威剛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國外非上市櫃公司普通股
-ADATA INTERNATIONAL
(BVI) CO., LTD.
子公司
其他負債-其他
5,681,112 (
威剛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國外非上市櫃公司普通股
-ADATA TECHNOLOGY B.V.
子公司
採權益法評價之長期股
權投資
700,000
17,862
100.00
17,862
-
威剛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國外非上市櫃公司普通股
-ADATA TECHNOLOGY (KOREA)
CO., LTD.
子公司
採權益法評價之長期股
權投資
1,100,000
6,093
100.00
6,093
-
威剛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國外非上市櫃公司普通股
-ADATA HOLDINGS CO., LTD.
子公司
採權益法評價之長期股
權投資
73,778,573
3,431,386
100.00
3,431,386
-
小計
1,510)
$
4,049,824
100.00 (
1,510)
$
-
4,049,824
註:上 市櫃公 司股票、封閉型 基金以 期末收 盤價表 示;開 放型基 金以期 末淨值 表示;非上 市櫃公 司因無 公開市價,以 該公司 淨值或 本公司持 有帳面 價值表 示;上
市櫃公司私募轉換公司債因無活絡市場之公開報價,以攤銷後成本表示。
~50~
持 有 之 公 司 有 價 證 券 種 類 及 名 稱 與有價證券發行人之關係 帳
兆興投資股份
有限公司
國內非上市櫃公司普通股
-聯嘉國際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兆興投資股份
有限公司
列
科
目
期
股
數帳
192,000 $
面
末
備
金 額持 股 比 例市 價 ( 註 )
1,920
1.79 $
1,920
註
本公司之子公司為其監察人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非流動
國內非上市櫃公司普通股
-詠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無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非流動
8,568
-
0.01
-
-
兆興投資股份
有限公司
國內非上市櫃公司普通股
-和澤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無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非流動
303,411
-
4.99
-
-
兆興投資股份
有限公司
國內非上市櫃公司普通股
-東琳精密股份有限公司
(原名:坤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無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非流動
12,447,390
123,315
9.22
123,315
-
兆興投資股份
有限公司
兆興投資股份
有限公司
國內非上市櫃公司普通股
-奇岩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國內非上市櫃公司普通股
-智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無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非流動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非流動
1,562,022
14,828
6.24
14,828
-
63,250
1,084
0.09
1,084
-
兆興投資股份
有限公司
國內非上市櫃公司普通股
-威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為該公司之董事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非流動
250,000
2,500
8.33
2,500
-
兆興投資股份
有限公司
國內非上市櫃公司普通股
-翔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無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非流動
1,674,000
35,991
9.00
35,991
-
兆興投資股份
有限公司
國內非上市櫃公司普通股
-達鴻先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原名:達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無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非流動
471,000
4,555
0.05
4,555
-
兆興投資股份
有限公司
國外非上市櫃公司普通股
-柏合麗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長為該公司
之董事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非流動
13,900,000
139,000
15.44
139,000
-
兆興投資股份
有限公司
國內非上市櫃公司普通股
-鑫晶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無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非流動
625,000
11,480
0.39
11,480
-
兆興投資股份
有限公司
國內非上市櫃公司普通股
-金灶光學股份有限公司
無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非流動
2,000,000
14,466
15.75
14,466
-
兆興投資股份
有限公司
國外非上市櫃公司普通股
-EVERRICH CAPITAL CO., LTD.
無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非流動
895,000
27,564
11.82
27,564
-
兆興投資股份
有限公司
兆興投資股份
有限公司
國外非上市櫃公司普通股
-KIDS SPORT ENTERTAINMENT, INC.
國外非上市櫃公司普通股
-JANUS TECHNOLOGY GROUP, INC.
無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非流動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非流動
500,000
750
2.67
750
-
864,052
29,965
0.96
29,965
-
無
無
$
小計
407,418
$
-
407,418
註:上 市櫃公 司股票、封閉型 基金以 期末收 盤價表 示;開 放型基 金以期 末淨值 表示;非上 市櫃公 司因無 公開市價,以 該公司 淨值或 本公司持 有帳面 價值表 示;上
市櫃公司私募轉換公司債因無活絡市場之公開報價,以攤銷後成本表示。
~51~
持
有
之
公
司有 價 證 券 種 類 及 名 稱與有價證券發行人之關係帳
列
科
目
期
股
末
數帳
52,521,018 $
面
金
額持
3,156,458
股
比
例市
100.00 $
價
( 註 )
3,156,458
備
註
ADATA HOLDINGS
CO., LTD.
國外非上市櫃公司普通股
-ADATA TECHNOLOGY HOLDINGS
CO., LTD.
本公司之孫公司
採權益法評價之長期股
權投資
-
ADATA HOLDINGS
CO., LTD.
國外非上市櫃公司普通股
-ADATA TECHNOLOGY (INDIA)
PVT., LTD.
本公司之孫公司
採權益法評價之長期股
權投資
6,152,600
158,522
100.00
158,522
-
ADATA HOLDINGS
CO., LTD.
國外非上市櫃公司普通股
-ADATA INVESTMENT CO.,LTD.
本公司之孫公司
採權益法評價之長期股
權投資
3,502,020
103,202
100.00
103,202
-
ADATA HOLDINGS
CO., LTD.
國外非上市櫃公司普通股
-ADATA CAPITAL CO., LTD.
本公司之孫公司
採權益法評價之長期股
權投資
413,174
12,193
100.00
12,193
ADATA TECHNOLOGY
HOLDINGS CO.,
LTD.
國外非上市櫃公司普通股
-ADATA TECHNOLOGY (HK)
CO., LTD.
本公司之孫公司
採權益法評價之長期股
權投資
407,262,374
3,156,648
100.00
3,156,648
-
ADATA INVESTMENT
CO., LTD.
國外非上市櫃公司出資證明
-SAWTRY TECHNOLOGY LTD.
無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非流動
247,320
58,748
3.00
58,748
-
ADATA CAPITAL CO., 國外非上市櫃公司出資證明
LTD.
-NEXT SYSTEM LTD.
無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非流動
1,177,134
12,193
7.17
12,193
ADATA TECHNOLOGY
(HK) CO., LTD.
國外非上市櫃公司出資證明
-威剛科技(蘇州)有限公司
本公司之孫公司
採權益法評價之長期股
權投資
40,000,000
2,832,512
100.00
2,832,512
-
ADATA TECHNOLOGY
(HK) CO., LTD.
國外非上市櫃公司出資證明
-威方科技(蘇州)有限公司
本公司之孫公司
採權益法評價之長期股
權投資
13,000,000
356,499
100.00
356,499
-
ADATA TECHNOLOGY
(HK) CO., LTD.
國外非上市櫃公司出資證明
-威剛電子(上海)貿易有限公司
本公司之孫公司
採權益法評價之長期股
權投資
4,000,000
57,991
100.00
57,991
-
ADATA TECHNOLOGY
(HK) CO., LTD.
國外非上市櫃公司出資證明
-威剛科技(山東)有限公司
本公司之孫公司
採權益法評價之長期股
權投資
1,500,000
45,343
100.00
45,343
-
威剛科技(蘇州)
有限公司
國外非上市櫃公司出資證明
-常熟市夢威達電子科技有限
公司
本公司之孫公司為該公司
之董事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非流動
102,000
478
15.00
478
-
註:上 市櫃公 司股票、封閉型 基金以 期末收 盤價表 示;開 放型基 金以期 末淨值 表示;非上 市櫃公 司因無 公開市價,以 該公司 淨值或 本公司持 有帳面 價值表 示;上
市櫃公司私募轉換公司債因無活絡市場之公開報價,以攤銷後成本表示。
~52~
4.累 積 買 進 或 賣 出 同 一 有 價 證 券 之 金 額 達 新 台 幣 一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二 十 以 上 : 無 此 情 形 。
5.取 得 不 動 產 之 金 額 達 新 台 幣 一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二 十 以 上 : 無 此 情 形 。
6.處 分 不 動 產 之 金 額 達 新 台 幣 一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二 十 以 上 : 無 此 情 形 。
7.與 關 係 人 進 、 銷 貨 之 金 額 達 新 台 幣 一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二 十 以 上 :
交
易
進(銷)貨之公司 交
易
對
象關
係
進(銷)貨 金
額
情
形 交易條件與一般交易不 應 收 ( 付 ) 票 據 、 帳 款
佔總進(銷)
授 信 期 間單
貨 之 比 率
價授 信 期 間餘
威剛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ADATA TECHNOLOGY
(HK) CO., LTD.
孫公司
銷貨
($ 1,490,922)
(21)
出貨後30天
無此情形
無此情形
威剛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ADATA TECHNOLOGY
(U.S.A.) CO.,
LTD.
子公司
銷貨
(
586,114)
(8)
月結90天
無此情形
威剛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萬國科技股份有限 本公司董事長為
公司
該公司董事長
之二親等
銷貨
(
388,597)
(5)
出貨後30天
ADATA TECHNOLOGY
(HK) CO., LTD.
威剛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本公司
進貨
1,490,922
100
ADATA TECHNOLOGY
(U.S.A.) CO.,
LTD.
威剛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本公司
進貨
586,114
100
~53~
$
額
佔總應收(付)票
備
據、帳款之比率
878,480
30
無此情形
253,252
9
無此情形
無此情形
262,591
9
出貨後30天
無此情形
無此情形
(
878,480)
(100)
月結90天
無此情形
無此情形
(
232,252)
(100)
註
8.應 收 關 係 人 款 項 達 新 台 幣 一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二 十 以 上 :
878,480
7.12
收 關
額處
-
子公司
253,252
9.91
-
不適用
79,946
-
萬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長為該
公司董事長之二
親等
262,591
7.19
-
不適用
140,186
-
威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
1,272,764
1.56
-
不適用
460,165
-
帳 列 應 收 款 項 之 公 司交
易
對
象關
係 應收關係人款項餘額 週
威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DATA TECHNOLOGY
(HK) CO., LTD.
孫公司
威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DATA TECHNOLOGY
(U.S.A.) CO., LTD.
威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威剛科技(蘇州)有限公司
$
9.從 事 衍 生 性 金 融 商 品 交 易 : 請 詳 附 註 四 (二 )及 四 (十 五 )。
~54~
轉
率
逾
金
期
應
係 人 款
理
方
不適用
項 應收關係人款項期 提列備抵呆帳
額
式後 收 回 金 額金
$
232,401
-
(二) 轉 投 資 事 業 相 關 資 訊
下 述 採 權 益 法 評 價 之 被 投 資 公 司 資 訊 , 除 ADATA TECHNOLOGY (HK) CO., LTD. 及 威 剛 科 技 (蘇 州 )有 限 公 司 係 採 同 期 間 經 本 公 司 會 計 師 核 閱 之 財 務 報 表 評 價 及 揭 露 外 ,
餘係採各被投資公司同期間自編未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表評價及揭露。
民 國 101 年 度 第 一 季
被投資公司名稱、所在地區等相關資訊如下:
單位:外幣仟元
投資公司名 被 投 資 公 司 名 稱
原
始
投
資
金
額期
末
持
有
所 在 地 區 主 要 營業 項 目
稱
幣 別本 期 期 末幣 別上 期 期 末股
數比 率幣 別帳 面 金 額
威剛科技
兆興投資股份
台灣
一般投資業
新台幣
595,001 新台幣
595,001 60,000,000
100 新台幣
515,972
股份有
有限公司
限公司
威剛科技
兆達科技股份
台灣
電子零組件及 新台幣
14,000 新台幣
14,000
1,400,000
100 新台幣
13,086
股份有
有限公司
電腦週邊設
限公司
備之製造及
買賣
威剛科技
股份有
限公司
ADATA TECHNOLOGY
美國
(U.S.A.) CO.,LTD.
威剛科技
股份有
限公司
電子材料、零
組件之買賣
被投資公司本期損益 本期認列之投資損益
備註
幣 別
新台幣 (
金額
幣 別
420) 新台幣 (
金額
420)
新台幣 (
101) 新台幣 (
101)
-
66,935 新台幣 (
2,557) 新台幣 (
2,557)
-
1,510) 新台幣 (
9,582) 新台幣 (
9,582)
-
-
美元
200 美元
200
200,000
100
新台幣
ADATA INTERNATIONAL 英屬維京 一般投資業
(BVI) CO., LTD.
群島
美元
5,681 美元
3,681
5,681,112
100
新台幣 (
威剛科技
股份有
限公司
ADATA TECHNOLOGY
B.V.
荷蘭
電子材料、零
組件之買賣
歐元
700 歐元
700
700,000
100
新台幣
17,862 新台幣
328 新台幣
328
-
威剛科技
股份有
限公司
ADATA TECHNOLOGY
(KOREA) CO., LTD.
南韓
電子零組件及
電腦週邊設
備之買賣
韓圜
110,000 韓圜
110,000
1,100,000
100
新台幣
6,093 新台幣
145 新台幣
145
-
威剛科技
股份有
限公司
ADATA HOLDINGS
開曼群島 一般投資業
美元
73,778 美元
73,365
73,778,573
100
新台幣
3,431,386 新台幣
171,050 新台幣
171,050
-
ADATA
ADATA TECHNOLOGY
HOLDINGS
HOLDINGS CO., LTD.
CO., LTD.
開曼群島 一般投資業
美元
52,521 美元
52,521
52,521,018
100
新台幣
3,156,458 新台幣
170,765 新台幣
-
註
ADATA
ADATA INVESTMENT
HOLDINGS
COMPANY LIMITED
CO., LTD.
薩摩亞
美元
3,502 美元
3,502
3,502,020
100
新台幣
24) 新台幣
-
註
一般投資業
註:本公司直接投資之子公司其再轉投資公司之損益已由各投資公司予以認列,故不予揭露。
~55~
103,202 新台幣 (
投資公司名稱
被投資公司名稱
所 在 地 區 主要營業項目
ADATA HOLDINGS
CO., LTD.
ADATA TECHNOLOGY 印度
(INDIA) PVT.
LTD.
ADATA HOLDINGS
CO., LTD.
ADATA CAPITAL
CO.,LTD.
ADATA
TECHNOLOGY
HOLDINGS CO.,
LTD.
ADATA TECHNOLOGY 香港
(HK) CO., LTD.
薩摩亞
原
始
投
資
金
額期
末
持
有 被投資公司本期損益本期認列之投資損益
幣別 本 期 期 末 幣別 上 期 期 末 股
數 比 率 幣別 帳 面 金 額 幣別
電子零組件及 印度盧
275,406 印度盧
275,406
6,152,600
100 新台幣
158,522 新台幣
電腦週邊設
比
比
備之買賣
一般投資業
美元
413
美元
0
電子材料、零
組件之買賣
港幣
407,262
港幣
ADATA
威剛科技(蘇州)有 中國大陸 電子零組件及
TECHNOLOGY
限公司
電腦週邊設
(HK) CO., LTD.
備之製造及
買賣
美元
40,000
美元
40,000
ADATA
威方科技(蘇州)有 中國大陸 電子零組件及
TECHNOLOGY
限公司
電腦週邊設
(HK) CO., LTD.
備之製造及
買賣
美元
13,000
美元
ADATA
威剛電子(上海)貿 中國大陸 電子材料、零
TECHNOLOGY
易有限公司
組件之買賣
(HK) CO., LTD.
美元
4,000
ADATA
威剛科技(山東)有 中國大陸 電子材料、零
TECHNOLOGY
限公司
組件之買賣
(HK) CO., LTD.
美元
1,500
金額
幣別
432 新台幣
金額
備註
-
註
413,174
100
新台幣
12,193 新台幣
- 新台幣
-
註
407,262 407,262,374
100
新台幣
3,156,648 新台幣
170,886 新台幣
-
註
40,000,000
100
新台幣
2,832,512 新台幣
206,228 新台幣
-
註
9,000
13,000,000
100
新台幣
356,499 新台幣 (
8,815) 新台幣
-
註
美元
4,000
4,000,000
100
新台幣
57,991 新台幣
4,018 新台幣
-
註
美元
1,500
1,500,000
100
新台幣
45,343 新台幣 (
8) 新台幣
-
註
註:本公司直接投資之子公司其再轉投資公司之損益已由各投資公司予以認列,故不予揭露。
~56~
(三) 大 陸 投 資 資 訊
1.轉 投 資 大 陸 地 區 之 事 業 相 關 資 訊
大 陸 被 投 資主
公 司 名 稱項
要
營
本期匯出或收回投資
本期期初自 金
額 本期期末自台 本公司直接
截至本期止已
業
本期認列投資 期 末 投 資
實收資本額 投資方式 台灣匯出累
灣匯出累積投 或間接投資
匯回台灣之投 備
目
損益
帳 面 價 值
積投資金額 匯
金
額 之持股比例
資
收
益
出收
回資
威剛科技(蘇州)
有限公司
電子零組件及
電腦週邊設備
之製造及買賣
1,299,223 註1、註4
1,299,223
0
0
1,299,223
威方科技(蘇州)
有限公司
電子零組件及
電腦週邊設備
之製造及買賣
417,148 註1、註5
417,148
0
0
417,148
100.00 (
威剛電子(上海)
貿易有限公司
電子材料、零組件
之買賣
131,134 註1、註6
131,134
0
0
131,134
100.00
威剛科技(山東)
有限公司
電子零組件及
電腦週邊設備
之製造及買賣
48,150 註1、註7
48,150
0
0
48,150
東莞冠碩電池
有限公司
磷酸鋰鐵電池研發
製造銷售業務
54,723 註1、註8
33,193
0
0
蘇州冠碩新能源
有限公司
太陽能電池、鋰電
池及電池材料、
電池充電器、電
腦週邊產品、電
路板插件之製造
及買賣
4,401 註1、註9
4,401
0
3,019 註1、註10
0
0
常熟市夢威達電子 電子零組件及
科技有限公司
電腦週邊設備
之製造及買賣
註
註
註
註
100.00
註
206,228
2,832,512
0
註2
8,815)
356,499
0
註3
4,018
57,991
0
註3
100.00 (
8)
45,343
0
註3
33,193
3.57
-
33,193
0
-
0
4,401
3.57
-
4,401
0
-
0
0
15.00
-
490
0
-
1: 投 資 方 式 係 透 過 第 三 地 區 設 立 公 司 再 投 資 大 陸 公 司 。
2: 本 期 認 列 投 資 損 益 係 依 據 該 被 投 資 公 司 同 期 間 經 本 公 司 會 計 師 核 閱 之 財 務 報 表 認 列 。
3: 本 期 認 列 投 資 損 益 係 依 據 該 被 投 資 公 司 同 期 間 自 編 未 經 本 公 司 會 計 師 核 閱 之 財 務 報 表 認 列 。
4: 本 公 司 透 過 間 接 持 股 比 率 100%之 轉 投 資 公 司 ADATA TECHNOLOGY (HK) CO., LTD., 取 得 威 剛 科 技 (蘇 州 )有 限 公 司 100%之 股 權 , 總 投 資 金 額 為 美 金 40,000
仟元。此一間接投資案業經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核准在案。
註 5: 本 公 司 透 過 間 接 持 股 比 率 100%之 轉 投 資 公 司 ADATA TECHNOLOGY (HK) CO., LTD., 取 得 威 方 科 技 (蘇 州 )有 限 公 司 100%之 股 權 , 總 投 資 額 為 美 金 13,000 仟
元。此一間接投資案業經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核准在案。
註 6: 本 公 司 透 過 間 接 持 股 比 率 100%之 轉 投 資 公 司 ADATA TECHNOLOGY (HK) CO., LTD., 取 得 威 剛 電 子 (上 海 )貿 易 有 限 公 司 100%之 股 權 , 總 投 資 額 為 美 金 4,000
仟元。此一間接投資案業經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核准在案。
註 7: 本 公 司 透 過 間 接 持 股 比 率 100%之 轉 投 資 公 司 ADATA TECHNOLOGY (HK) CO., LTD., 取 得 威 剛 科 技 (山 東 )有 限 公 司 100%之 股 權 , 總 投 資 額 為 美 金 1,500 仟
元,此一間接投資案業經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核准在案。
~57~
註 8: 本 公 司 透 過 間 接 持 股 比 率 100%之 轉 投 資 公 司 ADATA INVESTMENT CO., LTD., 受 讓 BVI SUCCESS-FIELD INVESTMENT LTD.所 持 有 BVI SAWTRY TECHNOLOGY
LTD.3.57%之 股 權 , 並 間 接 取 得 東 莞 冠 碩 電 池 有 限 公 司 及 東 莞 黃 江 慶 成 電 子 廠 , 總 投 資 金 額 為 美 金 2,000 仟 元 , 此 一 間 接 投 資 案 業 經 經 濟 部 投 資 審 議 委 員
會核准在案。
註 9: 本 公 司 透 過 間 接 持 股 比 率 100%之 轉 投 資 公 司 ADATA INVESTMENT CO., LTD., 受 讓 BVI SUCCESS-FIELD INVESTMENT LTD.所 持 有 BVI SAWTRY TECHNOLOGY
LTD.3.57%之 股 權 , 間 接 投 資 設 立 蘇 州 冠 碩 新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 總 投 資 金 額 為 美 金 143 仟 元 , 此 一 間 接 投 資 案 經 經 濟 部 投 資 審 議 會 核 准 在 案 。
註 10: 本 公 司 100%持 有 之 孫 公 司 威 剛 科 技 (蘇 州 )有 限 公 司 , 投 資 常 熟 市 夢 威 達 電 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5%之 股 權 , 總 投 資 額 為 人 民 幣 680 仟 元 。
註 11: 本 公 司 截 至 民 國 101 年 3 月 31 日 止 , 經 經 濟 部 投 資 審 議 委 員 會 核 准 投 資 中 國 大 陸 金 額 為 美 金 91,790 仟 元 。
2.轉 投 資 大 陸 地 區 限 額
公司名稱
本期期末累計自台灣匯出
赴大陸地區投資金額
經濟部投審會
核准投資金額
依經濟部投審會規定
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註)
威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933,249
2,708,720
4,051,933
註 : 依 規 定 係 以 淨 值 之 60%為 上 限 。
3.本 公 司 直 接 或 間 接 經 由 第 三 地 區 事 業 與 轉 投 資 大 陸 之 被 投 資 公 司 所 發 生 之 重 大 交 易 事 項 :
(1)進 貨 : 無 此 情 形 。
(2)加 工 交 易 : 請 詳 附 註 五 (二 )4。
(3)銷 貨 :
本 公 司 民 國 101 年 第 一 季 直 接 或 間 接 經 由 第 三 地 區 銷 貨 予 大 陸 之 被 投 資 公 司 之 金 額 為 $1,583, 此 項 銷 貨 交 易 之 銷 售 價 格 及 收 款 期 間 與 一 般 客 戶 無 重 大 差 異 。
截 至 民 國 101 年 3 月 31 日 止 , 因 前 述 銷 貨 交 易 產 生 之 應 收 帳 款 餘 額 為 $1,580。
(4)財 產 交 易 : 無 此 情 形 。
(5)票 據 背 書 保 證 及 提 供 擔 保 品 情 形 : 無 此 情 形 。
(6)資 金 融 通 情 形 : 無 此 情 形 。
(7)其 他 對 當 其 損 益 或 財 務 狀 況 有 重 大 影 響 之 交 易 事 項 : 無 此 情 形 。
十二、營運部門資訊
本公司依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四十一號「營運部門資訊之揭露」規定於合併財務報表揭露部門資訊,而不於個別財務報表揭露部門資訊。
~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