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9_GRI 指標說明

2010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Report
Ch9_GRI 指標說明
Ch1_ 策略與願景
Ch2_ 企業經營
Ch3_ 與利害關係者的關係
Ch4_ 健康職場
Ch5_ 溫室氣體管理
Ch6_ 水及資源管理
Ch7_ 綠色產品管理
Ch8_ 綠色計畫與永續社會
> Ch9_GRI 指標說明
9.1 GRI 指標說明
9.2 GRI/G3 應用等級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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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MC 2010 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
P.58
下列指標乃參考全球報告書協會 (Global Reporting Initiative, GRI) 3.0 版本之指導方針對應本報告書內容。
9.1 指標說明
Strategy 及 Profile 揭露項目
GRI 指標
1. 策略與分析
1.1 最高決策者的聲明
1.2 主要衝擊、風險及機會
2. 組織簡介
2.1 組織名稱
2.2 產品與服務
2.3 營運架構
2.4 總部位置
2.5 組織營運業務範圍
2.6 法律所有權
2.7 產品或服務供應之市場
2.8 組織規模
說明
請參閱 章節 1.1 經營者的話
請參閱 章節 2.1.3 產業概況 , 2.2.7 風險與危機管理
請參閱 章節 2.1.1 公司簡介
請參閱 章節 2.1.1 公司簡介
請參閱 章節 2.2 公司治理
請參閱 章節 2.1.1 公司簡介
請參閱 章節 2.1.1 公司簡介
請參閱 章節 2.1.1 公司簡介
請參閱 章節 2.1.2 佈局全球
請參閱 章節 2.1.1 公司簡介
2010 年本公司組織無重大改變。
2.9 組織重大改變
附註:本公司於 2009.12.14 完成向 UMC Japan 提出之公開收購,並進行後續之整合計劃,至 2010 年底本公司持有 UMCJ 55.56%、宏智 ( 本公司持股 100% 之子公司 ) 持
有 UMCJ 44.44%;綜合持股比例已達 100.00%。目前本公司對 UMC Japan 之整合計劃持續進行中,目標為使 UMC Japan 成為本公司 100% 直接持股之海外子公司。
2.10 獲獎情形
3. 報告參數
3.1 報告期間
3.2 過去的報告日期
3.3 報告週期
3.4 報告詢問之聯絡處
3.5 報告內容定義程序
3.6 報告的界限
3.7 報告範圍的限制
3.8 合營企業、子公司及國外採購
請參閱 章節 2.3 聯電榮譽紀事
業務
3.9 資料量測技術與計算基準
3.10 資料重述之說明
3.11 與以往報告的重大改變
3.12 GRI 指標索引
3.13 報告書之外部認證政策與目前
investors/c.asp)。
請參閱 封面次一頁,與各章節說明 ( 各章節中相關計算基準皆加註說明 )
請參閱 封面次一頁
與以往報告的重大分別:與上一版報告相較,無報告範疇、邊界或數據量測方法的重大改變。
本章節:GRI 指標說明。
請參閱 封面次一頁 與 附錄
請參閱 封面次一頁
請參閱 封面次一頁
請參閱 封面次一頁
請參閱 封面次一頁
請參閱 封面次一頁
請參閱 封面次一頁
請參閱 封面次一頁,與各章節說明 ( 各章節中範圍之限制皆加註說明 )
合營企業、子公司及外國採購業務:本報告內容未納入。相關資料請詳見本公司 2010 年年報 ( 可於公司官方網頁查詢 http://www.umc.com/chinese/
實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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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MC 2010 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
P.59
GRI 指標
4. 治理、承諾及參與度
4.1 治理架構
4.2 指出董事長是否兼任行政職位
4.3 獨立董事成員
4.4 股東 / 員工參與提供最高管理
說明
請參閱 章節 2.2 公司治理
請參閱 章節 2.2 公司治理
請參閱 章節 2.2 公司治理
請參閱 章節 3 與利害關係者的關係
單位建議的機制
董事及經理人酬勞按公司章程及相關法規依適當比例給付。
4.5 高階經理人的薪酬與組織績效 董事酬勞分派政策:章程訂定董事酬勞金就每一年度盈餘決算後扣除提繳稅捐、彌補虧損及提存 10% 為法定盈餘公積後剩餘之數提撥 0.1%。
的關係
經理人之酬勞分派政策:公司每年定期檢視並與同業或人才競爭廠商比較,確保薪酬的競爭性,以達求才、激勵與留才的目的。薪酬分為固定與變動兩部份,
同時並求 充分反映個人與團隊的績效。並呈報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覆核。
4.6 避免董事會產生利益衝突的程 董事、監察人以及經理人道德行為準則。
序
4.7 董事會成員在永續性方面的資 所有董事會成員均具有五年以上商務、法務、財務、會計或公司所需業務之工作經驗。
格與經驗
4.8 經濟、環保及社會績效之任務、 請參閱 章節 2.2 公司治理
行為準則及原則
4.9 董事會管理永續性績效的程序 請參閱 章節 2.2 公司治理
4.10 評估董事會在永續性績效的程 董事會的酬勞分派方式已明訂於公司章程中,以每年可分派盈餘之 0.1% 做為提撥基礎,同時每年皆由股東會透過審核盈餘分派表的方式進行檢討,作為
序
經營團隊績效審查的依據。
4.11 說明預防措或原則
請參閱 章節 2.2 公司治理
4.12 外部經濟 / 環境 / 社會約章、 請參閱 章節 3 與利害關係者的關係
原則或倡議的參與或支持
4.13 協會 ( 公會 ) 之會員身分
4.14 利害相關者之清單
4.15 利害相關者之鑑別
4.16 利害關係者參與的方式
4.17 利害相關者主要關注之議題
請參閱 章節 3 與利害關係者的關係
請參閱 章節 3 與利害關係者的關係
請參閱 章節 3 與利害關係者的關係
請參閱 章節 3 與利害關係者的關係
請參閱 章節 3 與利害關係者的關係
● 管理方針及績效指標
GRI 指標
經濟面管理方針之揭露
說明
聯電致力於客制化先進技術開發,擴大客群、改善產品組合與提昇獲利能力。並持續強化公司治理,期望透過完善的公司治理管理機能來提昇公司之經營
績效。
環境面管理方針之揭露
聯電持續追求成為永續發展的綠色晶圓專工企業
勞工實踐與合理工作面管理方針之 聯電認為員工是企業最重要的資產,擁有適當且足夠之人才,公司方能持續發展與進步。為此,聯電致力打造一個完善的職場勞動環境。
揭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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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權面管理方針之揭露
社會面管理方針之揭露
企業對員工勞動權益的保障與重視有助於人才留任及生產力提昇。在聯電,所有人權相關規定遵守當地政府法令,且經自我檢視符合「電子行業行為準則
(Electronic Industry Code of Conduct, EICC)」之精神。
聯華電子自成立之時,即在長期經營方針中明揭公司為社會之公器,在致力於公司營業成長之外,亦要善盡一己之力,對社會有所回饋。
● 經濟績效指標
GRI 指標
EC1 直接經濟價值產生與分佈 :
請參閱 章節 2.1.5 經營績效
EC2 因氣候變遷引起之財務牽連和 請參閱 章節 5.2 挑戰與機會,5.5.2. 綠能投資
說明
其他的風險與機會 :
聯電認為員工是企業最重要的資產,擁有適當且足夠之人才,公司方能持續發展與進步。為此,聯電致力打造一個完善的職場勞動環境。除了提供同仁具
競爭力的薪資與分紅、全方位的教育訓練制度、多樣的員工福利以及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外,聯電照顧並提供所有員工在食、衣、住、行、育、樂等各方
EC3 組織定義之福利計畫範圍 :
面完善優質的生活環境,期許每一位同仁樂在工作、無後顧之憂。
聯電提供各項薪酬福利,包含調薪、變動獎金、分紅、股票獎酬 ( 認股權憑證及庫藏股轉讓 ) 等,除獎勵同仁之辛勞外,亦鼓勵同仁堅守工作崗位,共同
努力達成營運目標,以締造聯電獲利佳績。為使同仁安心工作,公司除依法提供各項保險福利及退休金提撥,另額外提供團體保險及因公出差之海外旅遊
EC4 政府之財政援助:
平安險,以保障同仁的工作及生活安全。
就增資擴展、購置自動化機器及研究發展等支出,而享有免稅及投資抵減之租稅優惠。請參閱本公司 2010 年年報中第 158-160 頁中關於「營利事業所得稅」
之說明。
EC5 標準起薪與當地最低薪資之比 提供同仁具巿場競爭性的整體薪酬及在台灣地區同仁高於勞基法規定之最低薪資。員工薪資乃取決於學經歷、績效及巿場行情。
較:
EC6 當地的供應商:
供應商的選擇依照供應商之評選規範辦理,並不因為區域有所不同。
基於善盡社會義務,充分創造就業機會予當地居民之立場,聯電於台灣總公司僱用之當地員工比例約為 99.7%。而於新加坡分公司僱用之當地員工比例約
為 11.7%。以下為台灣及新加坡兩地合計之員工國籍區域別之組成:
員工國籍區域別
0.04%
3.0%
EC7 聘僱當地人員 :
1.5% 7.0%
台灣
88.5%
新加坡
1.5%
中國大陸
7.0%
東南亞
3.0%
(不含新加坡)
美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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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5%
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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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8 公眾福利之公共建設投資與服 2010 年無此類之投資與服務。
務:
EC9 間接的經濟衝擊:
2010 年未針對間接的經濟衝擊進行評估。
● 環境績效指標
GRI 指標
說明
本公司重點原物料用量統計:
HF用量
H2SO4用量
1000
10000
800
8000
600
504
486
537
547
518
5878
5974
5728
6056
5577
5379
5901
4751
5135
6425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4000
400
200
6000
461
480
445
464
597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2000
0
0
HF用量(單位:公噸)
單位產能HF用量
H2SO4用量(單位:公噸)
單位產能H2SO4用量
單位:kg/m 2 *100
EN1 原物料使用量
單位:kg/m 2 *100
H2O2用量
NaOH用量
5000
10000
4000
8000
3000
6000
2000
1000
0
1401
1596
1792
1695
1590
1282
1576
1486
1438
1831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H2O2用量(單位:公噸)
單位產能H2O2用量
4878
5279
4826
4867
4542
4000
2000
0
4464
5214
4003
4126
5233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NaOH用量(單位:公噸)
單位:kg/m 2 *100
單位產能NaOH用量
單位:kg/m 2 *100
註 : 以上指標之用量其濃度已換算為 100%,且均不含新加坡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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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I 指標
EN2 原物料之再利用
EN3 直接的主要能源消耗
EN4 間接的主要能源消耗
EN5 節約能源
EN6 能源效率及再生能源的計畫
EN7 減少間接能源消耗的計畫
EN8 總用水量
EN9 用水量對水源之嚴重影響
EN10 水回收率
說明
請參閱 章節 6.1. 水資源管理, 6.3.1. 包裝材料回收與減量, 6.3.2. 廢棄物回收再利用
註 : 因半導體產業製程特性,目前並無使用回收再利用之製程原材料。
請參閱 章節 5.4.2. 能源管理
請參閱 章節 5.4.2. 能源管理
請參閱 章節 5.4.2. 能源管理 , 5.5. 其他溫室氣體減量與未來計畫
請參閱 章節 5.4.2. 能源管理 , 5.5. 其他溫室氣體減量與未來計畫
請參閱 章節 5.4.2. 能源管理 , 5.5. 其他溫室氣體減量與未來計畫
請參閱 章節 6.1. 水資源管理
本公司無評估但有節水計畫。
請參閱 章節 6.1. 水資源管理
廠區位於密集開發之園區,附近除部分殘存之樹林及零星的農舍分布 ( 以竹林與旱田為主 ) 外,皆屬高密度開發之人工建物及道路。
EN11 位於或鄰近於生態保護區之 聯電力行、8E 及 8F 廠位於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開發面積分別為 8.5 公頃、3.5 公頃及 2.418 公頃。
土地位置與面積
南部科學工業園區規劃有 30 公頃的生態保育區,加上道爺湖(湖面 5 公頃)、霞客湖(湖面 5 公頃)及迎曦湖(湖面 20 公頃)等湖邊溼地及外圍的複層林。
以上指標均不含新加坡廠。
由於廠區位於密集開發之園區,附近多為景觀植物及陽關先趨植物,生態資源以園區以外地區較豐富,園區外並有保育類野生動物之紀錄,而由園區內茂
EN12 活動、產品與服務對生態保 盛植栽及附件地區仍出現多種保育類野生動物的情形顯示,多年來公司廠房建設及營運期間經管制至符合排放標準的污染排放物對園區與周邊地區的生物
護區的顯著影響說明
不致產生影響,廠房周圍之綠美化在符合「科學工業園區景觀維護要點」的原則下,可漸漸融入園區整體的生態環境。
註 : 以上指標均不含新加坡廠。
EN13 受保護或保留之棲息地
EN14 對生物多樣性之策略
EN15 受營運影響之保育類物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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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區位於密集開發之園區,且污染排放物對園區與周邊地區的生物不致產生影響 ( 同前項 ),故並未保留或保護任何棲息地。
註 : 以上指標均不含新加坡廠。
在符合「科學工業園區景觀維護要點」的原則下進行廠房周圍之綠美化。
註 : 以上指標均不含新加坡廠。
無影響。
註 : 以上指標均不含新加坡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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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I 指標
說明
直接溫室氣體排放請參閱 章節 5.3 碳溝通與碳排放揭露,間接溫室氣體排放趨勢圖如下:
聯電間接(能源)溫室氣體排放量
10
2,000
EN16 溫室氣體排放量
8
1,500
X1000
6
1,000
4
500
0
2
0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新加坡
EN17 其他溫室氣體排放量
EN18 減少溫室氣體排放之計畫
EN19 臭氧消耗性物質的排放量
單位產能 晶(圓面積 溫)室氣體排放量
單位 ︓噸二氧化碳當量 平/方公尺
單位 ︓噸二氧化碳當量
12
2,500
台灣廠區
請參閱 章節 5.3 碳溝通與碳排放揭露
請參閱 章節 5.4 溫室氣體減量
未使用臭氧消耗性物質,故無排放。
本公司設置各類空氣污染防治設備,各類製程氣體排放均可符合當地法規要求 ,THC 之排放量如下圖。另,公司使用之燃料僅有天然氣與少量之柴油使用,
依據煙道定期檢測與空污費計算方式推估 2010 年 NOx 之排放量約為 45,000 Kg ; SOx 之排放量則低於 100KG。
THC 年排放量 (kg)
)
EN20 氮氧化物、硫氧化物及其他
0.177
0.157
0.20
0.152
15000
0.142
0.15
0.129
氣體之排放量
10000
0.10
12952
12769
12583
15042
18047
單位產能排放量 公(斤 平/方公尺
排放量 公(斤
20000
)
5000
0.05
0
0.00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註 : 以上指標均不含新加坡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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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I 指標
說明
本公司設置各類廢水處理設施,各廠區之廢水皆經由適當的處理後再排入政府機關之下水道系統中。台灣 : 竹科廠區排放之廢水經科管局處理後排放至客
雅溪,南科廠排放之廢水經科管局處理後排放至鹽水溪新加坡 : 12i 廠排放之廢水經水務機構處理後排放至南中國海
依區域之廢水排放量
單位 ︓立方公尺 日/
25,000
20,000
EN21 廢水排放量
15,000
10,000
5,000
0
2006
新加坡
2007
2008
台灣/南科
2009
2010
台灣/竹科
本公司以再利用為優先。
依處理方法劃分之廢棄物量
單位 ︓公噸
25,000
20,000
EN22 依處理方法劃分之廢棄物量
15,000
10,000
5,000
0
2006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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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掩埋
2008
焚化
2009
2010
再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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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I 指標
說明
EN23 重大洩漏
無重大洩漏事件。
EN24 依照巴塞爾公約定義為有害 僅一筆 3.601 公噸的鎳鎘電池於 2010 年 4 月輸出至韓國再生使用,其餘所有廢棄物均在國內處理,未運輸至海外。
之廢棄物
EN25 排水及逕流對生物多樣性之 除雨水以外,所有排水經前處理後,均排入園區下水道系統,故並無直接之衝擊。
衝擊
EN26 減低環境衝擊的計畫
EN27 產品及其包裝材料回收比例
EN28 違反環保法令紀錄
EN29 運輸之環境衝擊
請參閱 章節 7.2. 有害物質限用管理。
請參閱 章節 6.3. 廢棄物回收管理。
無違反環保法規之事件發生。
已於產品生命週期評估與碳足跡中併同計算,轉換成產品之環境負荷。
2010 年由於新增擴廠故環保總支出達 22.43 億元,佔全公司總支出 1.7%。環保資本總支出為新台幣 16.31 億元,佔全公司總資本支出 2.8%。環保相關
費用支出 6.12 億元,佔全公司總費用支出 0.8%。其中以年度各類污染預防及防治設備運轉維護費用為主,佔總環保支出之 21.3%。
單位 ︓千元
EN30 環保支出及投資
2,500,000
2010環保費用支出比例
2,000,000
12%
1,500,000
8%
1,000,000
管理活動成本 12%
500,000
78%
0
2007
資本
2%
2008
2009
2010
廢棄物處理費
8%
其他
2%
汙染預防費用 78%
費用
● 社會績效指標
GRI 指標
LA1 按雇用類型及區域劃分之員工
數
<
<
說明
現於聯電內工作之所有人員,按雇用型態可區分為正式員工 (98.2%),非正式人員包含短期員工及由外部派遣公司指定至聯電服務之派遣人員 (1.8%)。
截至 2010 年底,台灣總公司與新加坡分公司兩地合計之正式人員數為 13,671 人,其工作地區之組成如下圖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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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66
GRI 指標
說明
員工區域別
0.2%
12.7%
24.0%
63.1%
台灣新竹
63.1%
台灣台南
24.0%
台灣台北
0.2%
新加坡
12.7%
本公司員工之離職率於過去三年間平均約為 12%。
於 2010 年間,台灣總公司與新加坡分公司兩地合計離職員工之年齡、性別與工作區域之組成如下圖所示:
離職員工年齡別
離職員工工作地區別
0.1%
4.5% 1.2%
37.6%
0.0%
56.5%
LA2 依年齡、性別與區域之員工更
換率
17-20歲
1.2%
21-30歲
56.5%
31-40歲
37.6%
41-50歲
4.5%
51-60歲
0.1%
11.7%
23.4%
台灣新竹 64.9%
64.9%
台灣台南 23.4%
台灣台北
新加坡
0.0%
11.7%
離職員工性別
46.8%
53.2%
男 53.2%
女 4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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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I 指標
LA3 全職員工之福利
說明
聯電提供各項薪酬福利,包含調薪、變動獎金、分紅、股票獎酬 ( 認股權憑證及庫藏股轉讓 ) 等,除獎勵同仁之辛勞外,亦鼓勵同仁堅守工作崗位,共同
努力達成營運目標,以締造聯電獲利佳績。為使同仁安心工作,公司除依法提供各項保險福利及退休金提撥,另額外提供團體保險及因公出差之海外旅遊
平安險,以保障同仁的工作及生活安全。
LA4 員工參與勞資協議組織之比例 目前為止無員工工會組織, 故無集體協約。
LA5 重大作業改變的最短通知期
依台灣勞動基準法及新加坡 Employment Act 之相關規定辦理。
勞工代表佔 40%, 10 人。
參與安全衛生委員會之勞工代表
主任委員
(MT主管)
LA6 參與安全衛生委員會之勞工代
表
部門主管
勞工代表
安全衛生人員
工程技術人員
護士
(各廠廠長共八名)
(各廠區推舉勞工代表
共十名)
(風險管理暨安環處
處長一名)
(廠務、技術部門一級主
管共五名)
(一名)
聯電之意外事故通報及調查機制,藉由電腦系統進行通報,以達到資訊傳達及資料保存功能。每月統計意外事故發生件數與並分析原因與擬定預防對策,
強化自身診斷以達成卓越安全績效。2003 年至 2010 年新加坡、台灣區及全公司的失能傷害頻率及失能傷害嚴重率統計如下圖。
註:失能傷害頻率=失能傷害次數/總經歷工時* 1,000,000,失能傷害嚴重率=總損失工作日數/總經歷工時* 1,000,000。
失能傷害頻率
0.70
失能傷害嚴重率
5.00
0.65
4.50
0.61
0.60
4.00
0.50
LA7 職業病、損失工作日及死亡事
故數
3.50
3.00
0.40
2.50
0.30
0.25
0.20
0.20
0.10
0.00
0.15
0.11
0.10
2006
<
<
0.19
0.18
0.13
0.12
0.09
0.00
0.27
2.00
1.50
1.00
0.50
0.00
2007
2008
0.00
2009
2010
2006
2007
2008
新加坡地區失能傷害頻率
新加坡地區失能傷害嚴重率
台灣地區失能傷害頻率
台灣地區失能傷害嚴重率
全公司失能傷害頻率
全公司失能傷害嚴重率
2009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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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68
GRI 指標
說明
總損失日數
120
100
80
60
40
20
0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總損失日數
註 :2010 年無死亡與職業病案例
LA8 關於嚴重疾病之教育訓練、諮 請參閱 章節 4.3.
詢、預防及風險控制計劃
LA9 工會中協議之健康與安全項目 無工會不適用。
2010 年,聯華電子所舉辦的訓練開班數達 8618 個班次,總訓練時數達 655,802 小時,總參與人次為 298,308 人次,訓練總經費共計新臺幣 40,899,523 元。
( 上述訓練執行數字不含新加坡廠區 )
類別
管理類
LA10 員工受訓時數
專業類
OJT
TQM 類
總受訓時數
18946
36312
398365
13265
職能
主管類
工程類
管理職
一般同仁
( 助工、助管、技術員 )
主管類
工程類
管理職
一般同仁
( 助工、助管、技術員 )
主管類
工程類
管理職
一般同仁
( 助工、助管、技術員 )
主管類
工程類
管理職
一般同仁
( 助工、助管、技術員 )
<
<
受訓時數
7616
8329
631.5
類別
一般類
總受訓時數
112583
2369
141
35965
10
196
外訓
7659
職能
主管類
工程類
管理職
一般同仁
( 助工、助管、技術員 )
主管類
工程類
管理職
一般同仁
( 助工、助管、技術員 )
受訓時數
3215
71131
2273.5
35963
805
6277
411
166
12505
98546.5
2937
284376.5
1439
10824
180.5
821
UMC 2010 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
P.69
GRI 指標
LA11 職能訓練計畫
說明
聯電的教育訓練並不僅限於課堂講授訓練或課程推展,而是透過公司資源的整合與運用,提供員工一個全方位的學習環境。在專業人才培訓方面,有完整
的專業工程師培訓學程;在主管職能方面,針對不同階層主管規劃有不同職能培訓;在語言方面,針對不同工作性質及職級設定語言能力檢測及課程;在
部門內及跨部門 OJT 方面,透過教育訓練委員會向下貫徹公司教育訓練方向,由各部門主管及同仁從訓練規劃、執行、到學習成效評斷全程參與。此外,
透過 e-Learning 等多元的自我學習成長管道,創造同仁間教學相長、團隊合作的氛圍,營造學習、分享、創新的全方位學習環境。
為達成公司營運計劃,與部門、個人之目標 ,並確實瞭解同仁之工作績效,以為人員升遷、員工訓練發展、薪酬發放之依據,公司於每年定期進行全公司
LA12 定期績效與職業發展檢討
同仁之績效考核之作業。考核重點含括過去及未來的工作檢討與目標訂定,且主管與同仁共同訂定發展計劃。績效不彰者,將另輔以重點改善計劃,以提
昇人員之效能。
截至 2010 年底,台灣總公司與新加坡分公司兩地合計之正式人員數為 13,671 人。主管人員佔總員工數之 9.2%,其中女性主管佔 10.9%、男性主管約佔
89.1%。
所有正式人員之職類、性別與年齡組成如下圖所示:
員工職類別
員工年齡別
0.7% 0.0% 1.1%
9.2%
11.9%
42.7%
主管人員
工程師
45.3%
LA13 管理單位之組成、員工組成
2.8%
0.1%
9.2%
45.3%
管理師
事務員
2.8%
0.1%
技術員
42.7%
43.0%
43.3%
按性別、年齡或其他分類
17-20歲
21-30歲
31-40歲
41-50歲
51-60歲
60-62歲
1.1%
43.0%
43.3%
11.9%
0.7%
0.0%
員工性別
49.7%
50.3%
男
女
50.3%
49.7%
基於半導體製造之工作環境與工作特性,於 2010 年底止,聯電台灣總公司共雇用 30 位身心障礙員工,為台灣地區總員工數之 0.25%。針對未達台灣地
區法令規範之晉用比例之部分,將積極於內部展開工作職務之評估,持續朝晉用身心障礙人士之方向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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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MC 2010 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
P.70
GRI 指標
LA14 男女基本薪資比例
說明
聯電一直視員工為重要資產,期望透過提供同仁具巿場競爭性的整體薪酬及在台灣地區同仁高於勞基法規定之最低薪資,吸引優秀人才加入聯電工作團隊,
共創美好的未來。員工薪資乃取決於學經歷、績效及巿場行情,不因性別、種族、宗教、政治立場、婚姻狀況而有差別待遇。
社會績效指標 - 人權
HR1 重大投資合約 ( 協議 ) 中之人 會要求合約對象遵循有關人權之相關規定,但是不會記載於雙方之合約當中。
權條款
請參閱 章節 8.4. 與供應商建立永續夥伴關係
HR2 已執行人權審查之重要供應商 註 : 本公司基於企業社會責任與國際正義的實踐,為避免產品原料與生產過程中會使用到侵犯人權非法採礦之金屬,故我們向供應商表達了對衝突礦產議題的關注。經調查,
UMC 採購之原物料皆不包含衝突金屬。
HR3 涉及人權範圍之教育訓練
安排於新人訓練課程中,對所有員工訓練。每梯次新人訓課程 30 分鐘,2010 共執行 28 梯次新人訓練,總計 1340 位新人完成訓練課程,總訓練時數
670 小時。( 上述訓練執行數字不含新加坡廠區 )
我們依照國際社會公認準則(EICC)保障勞工人權,確信每位員工都應該受到公平的對待與尊重,並訂定「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及
提供申訴管道,以維護女性同仁權益。同時,在員工聘僱方面,則明確禁用童工,任何可能造成僱用童工或強迫勞動的行為皆不被允許。此外,聯電也不
HR4 歧視案件
會以種族、性別、年齡、政治立場或宗教信仰為員工任用、考核及升職的標準,並同樣與遵從前述原則的廠商合作。因此 2010 年間,聯電並無任何申訴
HR5 結社自由
HR6 童工
HR7 強迫勞動
HR8 保全人員與人權考量相關之訓
練
HR9 侵犯當地雇員權利之個案
社會績效指標 - 社會
SO1 評估與管理營運對社區的衝擊
SO2 貪瀆風險
SO3 反貪瀆訓練
SO4 貪瀆案件採取之行動
SO5 參與公共政策制定與遊說
SO6 政治捐獻
SO7 反競爭行為
性別、種族歧視…等案件。
鼓勵員工自由參加公司內 / 外之各項社團活動。
請參閱 指標 HR4 說明
請參閱 指標 HR4 說明
本公司所有保全人員皆為約聘自合法專業保全公司,接受當地政府相關訓練合格。與保全人員執行勤務有關人權考量已明訂於本公司相關作業規定,供所
有保全人員依循。受訓率 100%、受訓時數未統計。
無侵犯當地雇員權利之個案發生。
請參閱 章節 3 與利害關係者的關係 , 8.5. 積極的社區參與
目前未分析具貪瀆風險之單位。
請參閱 章節 2.2.6 反貪瀆
請參閱 章節 2.2.6 反貪瀆
請參閱 章節 3 與利害關係者的關係
無任何之政治捐獻。
無涉及反競爭行為、反壟斷、壟斷措施之法律訴訟之案件發生。
無違反法規且判決有罪之案件發生。
和艦案說明: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檢察署為偵辦違反證券交易法案的案件
SO8 違法制裁
(和艦案)臺灣高等法院於 2010 年 9 月 14 日判決曹興誠先生及宣明智先生無罪,檢方未提起上訴,本案判決確定,訴訟程序終結。
關於本公司其他訴訟或非訴訟事件請詳見公司 2010 年 ( 可於聯電官方網頁查詢 http://www.umc.com/chinese/investors/c_2009.asp )。
社會績效指標 - 產品責任
PR1 產品生命週期中之健康與安全 請參閱 章節 7.1. 綠色產品責任 ,7.2. 有害物質限用管理
之衝擊
PR2 違反健康與安全相關規章、標 無違反健康與安全標準之案件發生。
準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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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MC 2010 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
P.71
GRI 指標
PR3 產品訊息
PR4 違反產品訊息標準之案件
PR5 客戶滿意度
PR6 為符合行銷溝通相關規章、標
說明
請參閱 章節 7.1. 綠色產品責任
無發生。
聯電收集客戶評比的計分卡,作為客戶滿意度之監控。藉此監控客戶滿意程度讓聯電達成長遠的進步,以及將策略調整與客戶一致。
於產品行銷上均遵守並符合產品智慧財產權與市場公平競爭等法規,目前無特別之計畫。
準之計劃
PR7 違反行銷溝通相關規章、標準 無違反市場推廣標準之案件。
之案件
PR8 破壞客戶隱私權與遺失客戶資 2010 年本公司並無因違反客戶隱私權或因客戶資料遺失而傷害客戶權益之情事發生。
料的抱怨事件
PR9 違法制裁
無違反產品服務與使用相關法規之案件發生。
9.2 GRI/G3 準則應用等級宣告
GRI/G3 準則應用等級宣告
「UMC 2010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報 告 書 」 依 據 並 符 合 2006
年 版 全 球 永 續 性 報 告 書 第 三 代 綱 領 G3 準 則 (GRI /G3
guidelines),經第三者查證確實符合 GRI G3 之“A+”應用
等級。聯電在此宣告「UMC 2010 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為
GRI G3“A+”應用等級之報告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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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MC 2010 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
P.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