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表暨會計師核閱報告

股票代碼:8081
致 新科技 股份 有限公 司
財 務報表 暨會 計師核 閱報 告
民國九十八及九十七年第一季
地址:新竹市科學園區園區二路十一號六樓
電 話 :( ○ 三 ) 五 七 八 八 八 三 三
-1-
§目
錄§
項
封
面
目
錄
會計師核閱報告
資產負債表
損 益 表
股東權益變動表
現金流量表
財務報表附註
公司沿革及營業
重要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會計變動之理由及其影響
重要會計科目之說明
關係人交易
質抵押之資產
重大承諾事項及或有事項
重大之災害損失
重大之期後事項
其
他
附註揭露事項
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大陸投資資訊
部門別財務資訊
重要會計科目明細表
目 頁
1
2
3
4
5~ 6
7~ 8
-2-
財 務 報 表
次 附 註 編 號
-
9
10~ 15
15~ 16
16~ 28
28
29
31~ 32



~



29~ 30
30
31
-



-
會計師核閱報告
致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鑒:
致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八年及九十七年三月三十一日之資
產負債表,暨民國九十八年及九十七年一月一日至三月三十一日之損益
表及現金流量表,業經本會計師核閱竣事。上開財務報表之編製係管理
階層之責任,本會計師之責任則為根據核閱結果出具報告。
本會計師係依照審計準則公報第三十六號「財務報表之核閱」規劃
並執行核閱工作。由於本會計師僅實施分析、比較與查詢,並未依照一
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因是無法對上開財務報表之整體表示查核意見。
依本會計師核閱結果,並未發現第一段所述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
面有違反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商業會計法及商業會計處理準
則中與財務會計準則相關之規定暨一般公認會計原則而須作修正之情
事。
如財務報表附註三所述,致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自民國九十八年一
月一日起採用新修訂之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十號「存貨之會計處理準
則 」。 另 自 民 國 九 十 七 年 一 月 一 日 起 , 依 財 團 法 人 中 華 民 國 會 計 研 究 發 展
基 金 會( 九 六 )基 秘 字 第 ○五 二 號 函 規 定,將 員 工 分 紅 及 董 監 酬 勞 視 為 費
用,而非盈餘之分配,並同時採用新發布之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三十九
號「股份基礎給付之會計處理準則」處理員工認股權。
勤業眾信會計師事務所
會 計 師
陳
明
會 計 師
煇
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華
民
國
九十八
鴻
鵬
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台 財 證 六 字 第 0930128050 號
中
林
台 財 證 六 字 第 0920123784 號
年
-3-
四
月
二十四
日
致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資 產 負 債 表
民國九十八年及九十七年三月三十一日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單位:新台幣仟元,惟
每股面額為元
代
1100
1320
1120
1140
120X
1286
1298
11XX
碼
資
產
流動資產
現金及約當現金(附註二及四)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流動(附註二及
五)
應收票據
應收帳款-淨額(附註二、六及十
九)
存貨(附註二、三及七)
遞延所得稅資產-流動(附註二及十
七)
預付費用及其他流動資產
流動資產合計
九 十 八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金
額
%
$
九 十 七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金
額
%
737,158
27
22
-
358,614
3,260
13
-
2120
2140
2160
2219
946,725
453,932
22
11
833,199
392,888
31
15
2298
21XX
負
債
及
股
東
權
流動負債
應付票據(附註十九)
應付帳款
應付所得稅(附註二及十七)
應付員工紅利及董監酬勞(附註十
三)
應付費用及其他流動負債
流動負債合計
82,671
29,468
3,470,216
2
1
81
52,044
27,410
2,404,573
2
1
89
2810
其他負債
應計退休金負債(附註二及十二)
1,009,004
23
944,209
4,207
$
代
2XXX
14XX
長期投資
採權益法認列之長期股權投資(附註
二及八)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附
註二及九)
長期投資合計
1521
1531
1532
1545
1551
1561
1631
15X1
15X9
1670
15XX
固定資產(附註二及十)
成
本
房屋及建築
機器設備
儀器設備
研發設備
運輸設備
辦公設備
租賃改良
成本合計
減:累積折舊
預付設備款
固定資產-淨額
57,923
88,716
31,831
1,138
13,656
2,874
196,138
77,521
118,617
2
2
1
5
2
3
57,923
10,679
107,839
18,582
1,138
7,952
204,113
83,978
1,759
121,894
2
4
1
7
3
4
1760
1781
17XX
無形資產(附註二及十一)
商譽
專門技術
無形資產合計
381,806
209,941
591,747
9
5
14
-
-
4,590
18,039
1
10,921
4,243
1
-
7,579
30,208
1
15,164
1
4,273,164
100
2,710,712
100
1421
1480
18XX
其他資產
存出保證金(附註十九)
遞延費用-淨額(附註二)
遞延所得稅資產-非流動(附註二及
十七)
其他資產合計
1XXX
資
1820
1830
1860
產
總
計
$
52,682
1
159,387
6
9,694
62,376
1
9,694
169,081
6
$
3110
3140
31XX
3210
3271
3310
3320
3350
3420
3450
3510
3XXX
碼
益
九 十 八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金
額
%
負債合計
股東權益(附註二、十三、十四及十五)
股本-每股面額 10 元,額定-
200,000 仟股,發行-九十八年
83,044 仟股;九十七年 61,142 仟股
預收股本
股本合計
資本公積
股票發行溢價
員工認股權
保留盈餘
法定盈餘公積
特別盈餘公積
未分配盈餘
股東權益其他調整項目
累積換算調整數
金融商品未實現利益(損失)
庫藏股票-982 仟股
股東權益合計
負債及股東權益總計
經理人:吳錦川
會計主管:張雀屏
-4-
88,009
252,816
77,822
2
6
2
114,593
205,686
15,758
4
8
1
168,280
92,059
678,986
4
2
16
14,579
66,906
417,522
1
2
16
9,521
-
7,695
-
688,507
16
425,217
16
830,437
830,437
19
19
611,419
2,356
613,775
23
23
1,759,438
8,612
41
-
631,976
-
23
-
187,775
43,533
860,618
5
1
20
113,818
963,184
4
36
710
167
106,633 )
3,584,657
(
$
後附之附註係本財務報表之一部分。
(參閱勤業眾信會計師事務所民國九十八年四月二十四日核閱報告)
董事長:謝南強
$
九 十 七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金
額
%
4,273,164
(
2)
84
100
$
37,258 )
2,285,495
(
$
2,710,712
(
2)
84
100
致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損
益
表
民國九十八年及九十七年一月一日至三月三十一日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單位:新台幣仟元,惟
每股盈餘為元
代碼
4110 營業收入(附註二及十九)
4170 銷貨退回及折讓
九 十 八 年 第 一 季
金
額
%
$ 852,619
4,343
九 十 七 年 第 一 季
金
額
%
$ 710,600
5,803
4100 營業收入淨額
848,276
100
704,797
100
5110 營業成本(附註三、七及十
六)
578,131
68
459,471
65
5910 營業毛利
270,145
32
245,326
35
58,361
13,795
74,261
146,417
7
2
9
18
35,970
11,300
54,391
101,661
5
1
8
14
123,728
14
143,665
21
41,546
1,315
904
43,765
5
5
1,227
498
1,725
-
-
-
76,832
11
2,290
-
68
-
14
2,304
-
76,900
11
6100
6200
6300
6000
營業費用(附註十六及十九)
銷售費用
管理費用
研究發展費用
合
計
6900 營業利益
7160
7110
7480
7100
7560
7540
7530
7500
營業外收入及利益
兌換淨益(附註二)
利息收入(附註二十一)
其
他
合
計
營業外費用及損失
兌換淨損(附註二)
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損失
(附註二及八)
處分固定資產損失(附
註二)
合
計
(接次頁)
-5-
(承前頁)
九 十 八 年 第 一 季
金
額
%
$ 165,189
19
代碼
7900 稅前利益
8110 所得稅費用(附註二及十七)
9600 純
益
代碼
9750
9850
2,291
-
$ 162,898
19
稅
每股盈餘(附註十八)
基本每股盈餘
稀釋每股盈餘
前 稅
$ 2.02
$ 1.97
後
九 十 七 年 第 一 季
金
額
%
$ 68,490
10
$
1,417
-
67,073
10
稅
$ 1.99
$ 1.94
前 稅
$ 0.97
$ 0.96
後
$ 0.95
$ 0.94
假設子公司買賣及持有母公司股票不視為庫藏股票而作為投資時之擬制
資 料 :( 附 註 十 五 )
九 十 八 年 第 一 季
稅
前 稅
後
$165,189
$162,898
代碼
9600 淨
利
9950 基本每股盈餘
-按加權平均發行股數
82,817 仟股計算
稀釋每股盈餘
-按加權平均發行股數
84,827 仟股計算
$ 1.99
$ 1.97
$ 1.95
$ 1.92
後附之附註係本財務報表之一部分。
(參閱勤業眾信會計師事務所民國九十八年四月二十四日核閱報告)
董事長:謝南強
經理人:吳錦川
-6-
會計主管:張雀屏
致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現 金 流 量 表
民國九十八年及九十七年一月一日至三月三十一日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單位:新台幣仟元
九 十 八 年
第
一
季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純
益
折
舊
攤
銷
處分固定資產損失
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損失
遞延所得稅
應計退休金負債
員工認股權酬勞成本
營業資產及負債之淨變動
應收票據
應收帳款
存
貨
預付費用及其他流動資產
應付票據
應付帳款
應付所得稅
應付員工紅利及董監事酬勞
應付費用及其他流動負債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 162,898
8,022
14,900
14
2,290
(
9,945 )
2,052
(
(
(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取得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處分固定資產價款
購置固定資產
存出保證金減少(增加)
遞延費用增加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
(
(
融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員工執行認股權
融資活動之現金流入
6,977
119,782
155,186
5,928 )
55,773 )
23,919
11,171
36,600
843 )
471,322
389,000 )
17
570 )
37
6,902 )
396,418 )
5,927
5,927
(接次頁)
-7-
九 十 七 年
第
一
季
$
(
(
(
(
(
(
(
(
(
67,073
7,098
1,114
68
7,575 )
2
7,138
13,659
60,636
10,861 )
34,621 )
20,620 )
8,906
14,579
5,936 )
100,660
50,000 )
986 )
7)
50,993 )
2,356
2,356
(承前頁)
九 十 八 年
第
一
季
$ 80,831
現金及約當現金淨增加數
九 十 七 年
第
一
季
$ 52,023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928,173
685,135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1,009,004
$ 737,158
現金流量資訊之補充揭露:
支付利息
支付所得稅
$
$
$
$
114
85
後附之附註係本財務報表之一部分。
(參閱勤業眾信會計師事務所民國九十八年四月二十四日核閱報告)
董事長:謝南強
經理人:吳錦川
-8-
會計主管:張雀屏
致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財務報表附註
民國九十八及九十七年第一季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除另予註明者外,金額係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公司沿革及營業
本公司於八十五年七月三日設立於新竹科學工業園區。本公司所
營業務主要為研究、開發、生產、製造及銷售筆記型電腦之數位與類
比混合積體電路及特殊應用積體電路。
本 公 司 股 票( 除 九 十 六 年 三 月 私 募 普 通 股 2,675 仟 股 及 其 後 續 配 股
外 ),於 九 十 三 年 八 月 三 十 日 起 於 中 華 民 國 證 券 櫃 檯 買 賣 中 心 上 櫃 掛 牌
交易並於九十七年十二月三十日起轉至台灣證券交易所上市掛牌買
賣。
本 公 司 為 整 合 IC 設 計 之 技 術 , 以 提 升 產 品 之 研 發 能 力 、 擴 展 現 有
產品線之廣度及應用領域,並整合銷售通路,進而提升經營規模,於
九十七年二月二十九日經董事會決議擬與圓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簡稱圓創科技公司)進行合併。依據合併契約之規定,本合併案採
吸收合併及企業併購法第十八條第六項之方式進行合併,以本公司為
存 續 公 司,而 圓 創 科 技 公 司 因 合 併 而 解 散。換 股 比 例 為 本 公 司 普 通 股 1
股 換 發 圓 創 科 技 公 司 普 通 股 4.02 股,本 公 司 共 發 行 股 票 11,838 仟 股 並
以九十七年十月一日為合併基準日辦理變更登記。
被合併公司圓創科技公司設立於八十七年十一月十三日,主要營
業項目為數位顯示器超高速傳收積體電路、超高速乙太網路傳收積體
電路、類比積體電路、類比與數位混合積體電路及客戶委託設計積體
電路之研究、開發、設計、製造及銷售。
本 公 司 截 至 九 十 八 年 及 九 十 七 年 三 月 底 止 , 員 工 人 數 分 別 為 235
人 及 147 人 。
-9-
重要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本財務報表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商業會計法、
商業會計處理準則及一般公認會計原則編製。依照前述準則、法令及
原則編製財務報表時,本公司對於備抵呆帳、備抵退貨及折讓、存貨
跌價及呆滯損失、固定資產折舊、無形資產及遞延費用攤銷、退休金
及員工分紅及董監酬勞費用等之提列,必須使用合理之估計金額,因
估計涉及判斷,實際結果可能有所差異。
重要會計政策彙總說明如下:
資產與負債區分流動與非流動之標準
流動資產包括現金及約當現金、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之資產,
以及預期於資產負債表日後十二個月內變現之資產;固定資產、無形
資產及其他不屬於流動資產之資產為非流動資產。流動負債包括主要
為須於資產負債表日後十二個月內清償之負債,負債不屬於流動負債
者為非流動負債。
約當現金
約當現金係自投資日起三個月內到期或清債之附買回條件債券,
其帳面價值近似公平價值。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於原始認列時,以公平價值衡量,並加計取得
或發行之交易成本;後續評價以公平價值衡量,且其價值變動列為股
東權益調整項目,累積之利益或損失於金融資產除列時,列入當期損
益。依慣例交易購買或出售金融資產時,採用交易日會計處理。
公平價值之基礎:開放型基金受益憑證係資產負債表日之淨資產
價值。
若有減損之客觀證據,則認列減損損失。若後續期間減損金額減
少,備供出售權益商品之減損減少金額認列為股東權益調整項目。
收入認列及應收帳款、備抵呆帳
本公司係於貨物所有權及顯著風險移轉予客戶時認列銷貨收入,
因其獲利過程大部分已完成,且已實現或可實現。去料加工時,加工
產品之所有權及顯著風險並未移轉,是以去料時不作銷貨處理。
- 10 -
備抵退貨及折讓係依經驗估計可能發生之產品退回及折讓,於產
品出售當年度列為銷貨收入之減項,相關銷貨成本則列為銷貨成本之
減項。
銷貨收入係按本公司與買方所協議交易對價(考量商業折扣及數
量折扣後)之公平價值衡量;惟營業收入之對價為一年期以內之應收
款時,其公平價值與到期值差異不大且交易量頻繁,則不按設算利率
計算公平價值。
備抵呆帳係按應收款項收回可能性評估提列。本公司係依據對客
戶之應收帳款帳齡分析及經濟環境等因素,定期評估應收帳款之收回
可能性。
存
貨
存貨包括原料、製成品及在製品。九十八年一月一日以前,存貨
係以成本與市價孰低計價,比較成本與市價時係以全體項目為基礎,
又原料係以重置成本為市價,而製成品及在製品則以淨變現價值為市
價。如附註三所述,九十八年一月一日起,存貨係以成本與淨變現價
值孰低計價,比較成本與淨變現價值時除同類別存貨外係以個別項目
為基礎。淨變現價值係指在正常情況下之估計售價減除至完工尚需投
入之成本及銷售費用後之餘額。存貨成本之計算採用加權平均法。
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
本公司對被投資公司持有表決權股份達百分之二十以上或具有重
大 影 響 力 者,採 用 權 益 法 評 價。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評 估 是 否 有 減 損 跡 象 ,
若有客觀證據顯示業已減損,就其減損部分認列損失。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無 法 可 靠 衡 量 公 平 價 值 之 權 益 商 品 投 資 , 包 括 興 櫃 及 未 上 市( 櫃 )
公司股票等,以原始認列之成本衡量。現金股利於除息日認列收益,
但依據投資前淨利宣告之部分,係自投資成本減除。股票股利不列為
投 資 收 益,僅 註 記 股 數 增 加,並 按 增 加 後 之 總 股 數 重 新 計 算 每 股 成 本 。
若有減損之客觀證據,則認列減損損失,此減損金額不予迴轉。
- 11 -
固定資產
固定資產以成本減累積折舊計價。重大之更新及改良作為資本支
出;修理及維護支出則作為當期費用。
折舊採用直線法依下列耐用年限計提:房屋及建築,十至四十二
年;機器設備,三年;儀器設備,一至三年;研發設備,二至三年;
運輸設備,五年;辦公設備,三至五年,租賃改良,三年。固定資產
耐用年限屆滿仍繼續使用者,則就其殘值按重行估計可使用年數繼續
提列折舊。
固定資產報廢或出售時,其相關成本及累積折舊均自帳上減除。
處分固定資產之利益或損失,列為當期之營業外利益或損失。
無形資產
無形資產主要係商譽及專門技術,以取得成本為入帳基礎。專門
技術採用直線法依其效益年限按五年平均攤銷。因併購圓創科技公司
所產生之商譽,依新修訂財務會計準則公報之規定,不再攤銷,但每
年進行減損測試。
本公司研究階段之支出於發生時認列為費用;發展階段之支出於
符合規定條件時,認列為無形資產,採用直線法依其耐用年限攤銷,
不符合規定條件則列為當期費用。
遞延費用
電腦軟體成本,採直線法按一至三年平均攤銷。
資產減損
倘資產(主要為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及遞延費用)以其相關可回
收金額衡量帳面價值有重大減損時,就其減損部分認列損失。嗣後若
資產可回收金額增加時,將減損損失之迴轉認列為利益,惟資產於減
損損失迴轉後之帳面價值,不得超過該項資產在未認列減損損失之情
況下,減除應提列折舊或攤銷後之帳面價值。
進行減損測試時,商譽係分攤到本公司預計能享受合併綜效之各
相關現金產生單位。商譽所屬現金產生單位除有跡象顯示可能減損
外,每 年 應 藉 由 各 單 位 帳 面 價 值( 包 含 商 譽 )與 其 可 回 收 金 額 之 比 較 ,
進行各單位之減損測試。各單位之可回收金額若低於其帳面價值,減
- 12 -
損損失先就已分攤至該現金產生單位之商譽,減少其帳面價值。次就
其餘減損損失再依現金產生單位中各資產帳面價值等比例分攤至各資
產。已認列之商譽減損損失不得迴轉。
庫藏股票
子公司持有母公司股票自長期投資重分類為庫藏股票,並以子公
司帳列轉投資母公司之帳面價值為入帳基礎。
員工認股權
發行酬勞性員工認股權,其給與日於九十七年一月一日(含)以
後者,係依照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三十九號「股份基礎給付之會計處
理準則」處理。按預期既得認股權之最佳估計數量及給與日公平價值
計算之認股權價值,於既得期間以直線法認列為當期費用,並同時調
整資本公積—員工認股權。後續資訊顯示預期既得之認股權數量與估
計不同時,則修正原估計數。本公司因合併圓創科技公司,概括承受
該公司之員工認股權憑證,並依照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三十九號「股
份基礎給付之會計處理準則」處理。
發行酬勞性員工認股權,其給與日於九十三年一月一日至九十六
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間者,係適用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
會解釋函相關規定,本公司選擇採用內含價值法處理,酬勞成本於符
合認股權計畫所規定之員工服務年限內逐期認列為費用。
員工分紅及董監酬勞
本公司自九十七年一月一日起,採用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研究
發展基金會發布(九六)基秘字第○五二號函,員工分紅及董監酬勞
應視為費用,而非盈餘之分配。
退休金
屬確定給付退休辦法之退休金係按精算結果認列;屬確定提撥退
休辦法之退休金,係於員工提供服務之期間,將應提撥之退休金數額
認列為當期費用。
所得稅
所得稅作跨期間之分攤。可減除暫時性差異及未使用投資抵減之
所得稅影響數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並評估其可實現性,認列備抵
- 13 -
評價金額;應課稅暫時性差異之所得稅影響數則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負
債。遞延所得稅資產或負債依其相關資產或負債之分類劃分為流動或
非流動項目,無相關之資產或負債者,依預期迴轉期間劃分為流動或
非流動項目。
購置機器設備、研究發展支出及人材培訓等所產生之所得稅抵
減,採用當期認列法。
以前年度應付所得稅之調整,列入當期所得稅。
依所得稅法規定計算之未分配盈餘加徵百分之十所得稅,列為股
東會決議年度之所得稅費用。
外幣交易
非衍生性商品之外幣交易所產生之各項外幣資產、負債、收入或
費用,按交易日之即期匯率折算新台幣金額入帳。外幣資產及負債實
際收付結清時所產生之兌換差額,作為當期損益。資產負債表日之外
幣貨幣性資產或負債,按該日即期匯率予以調整,兌換差額列為當期
損益。
外幣長期投資採權益法評價者,以被投資公司之外幣財務報表換
算後所得之股東權益做為依據,兌換差額列入累積換算調整數,作為
股東權益之調整項目。
合
併
本公司合併圓創科技公司之會計處理係依照「購買法」之會計處
理辦理。自九十七年十月一日起,圓創科技公司之經營成果始併入本
公司之財務報表內,若假設本公司於九十七年年初即吸收合併圓創科
技公司,其九十七第一季之合併經營成果擬制性資訊如下:
九十七年第一季
$ 872,642
55,333
營業收入淨額
純
益
基本每股盈餘(元)
按加權平均發行股數九十
七年 81,269 仟股
0.68
- 14 -
本公司因合併取得圓創科技公司之資產、負債及產生之商譽金額
列示如下:
收購成本
流動資產
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
固定資產-淨額
無形資產-淨額
其他資產
流動負債
其他負債
可辨認淨資產之公平價值
商
譽
$ 1,248,321
$ 671,325
1,553
12,900
233,343
17,110
(
67,708 )
(
2,008 )
866,515
$ 381,806
科目重分類
九十七年第一季財務報表若干科目經予重分類,俾配合九十八年
第一季財務報表之表達。
會計變動之理由及其影響
員工分紅及董監酬勞會計處理
本公司自九十七年一月一日起,採用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研究
發展基金會於九十六年三月發布(九六)基秘字第○五二號函,員工
分紅及董監酬勞應視為費用,而非盈餘之分配。此項會計變動,使九
十 七 年 第 一 季 純 益 減 少 14,579 仟 元 、 稅 後 基 本 及 稀 釋 每 股 盈 餘 分 別 減
少 0.21 元 及 0.20 元 。
股份基礎給付之會計處理準則
本公司自九十七年一月一日起,採用新發布之財務會計準則公報
第 三 十 九 號 「 股 份 基 礎 給 付 之 會 計 處 理 準 則 」。 此 項 會 計 變 動 , 對 九 十
七年第一季純益,並無影響。
存貨之會計處理準則
本公司自九十八年一月一日起採用新修訂之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
十 號「 存 貨 之 會 計 處 理 準 則 」。 主 要 之 修 訂 包 括  存 貨 以 成 本 與 淨 變 現
價值孰低者衡量,且除同類別存貨外應逐項比較之;未分攤固定製
造 費 用 於 發 生 當 期 認 列 為 銷 貨 成 本;及  存 貨 跌 價 損 失( 或 回 升 利 益 )
應 分 類 為 銷 貨 成 本 。 此 項 會 計 變 動 , 使 九 十 八 年 第 一 季 純 益 減 少 4,126
- 15 -
仟 元 , 稅 後 基 本 每 股 盈 餘 減 少 0.05 元 。 本 公 司 亦 重 分 類 九 十 七 年 第 一
季 存 貨 損 失 及 報 廢 損 失 分 別 為 726 仟 元 及 292 仟 元 至 銷 貨 成 本 。
現金及約當現金
銀行存款
零 用 金
附買回條件債券
九 十 八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 891,197
103
117,704
$ 1,009,004
九 十 七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 704,532
108
32,518
$ 737,158
九 十 八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 944,209
九 十 七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 358,614
九 十 八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 948,569
1,163
681
$ 946,725
九 十 七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 834,283
1,084
$ 833,199
九 十 八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 230,850
172,135
50,947
$ 453,932
九 十 七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 216,250
114,013
62,625
$ 392,888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流動
開放型基金受益憑證
應收帳款
應收帳款
減:備抵呆帳
備抵銷貨退回及折讓
存
貨
製 成 品
在 製 品
原
料
九十八及九十七年三月三十一日之備抵存貨跌價損失分別為
101,494 仟 元 及 55,506 仟 元 。
九十八及九十七年第一季與存貨相關之之銷貨成本分別為
578,131 仟 元 及 459,471 仟 元 。 九 十 八 及 九 十 七 年 第 一 季 之 銷 貨 成 本 分
別 包 括 存 貨 跌 價 損 失 4,126 仟 元 及 726 仟 元,另 九 十 七 年 第 一 季 報 廢 損
失 292 仟 元 。
- 16 -
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
九
十
八
年 九
十
七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稱 帳 面 金 額 股權% 帳 面 金 額 股權%
被 投 資 公 司 名
非上市(櫃)公司
Wisdom Electronics
Limited(Wisdom 公司)
致祥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致
祥公司)
致強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致
強公司)
Aimtron Technology
Corp.(Aimtron 公司)
$ 30,877
100
10,302
$
-
-
100
79,552
100
9,790
100
79,835
100
1,713
$ 52,682
100
$ 159,387
-
致強公司及致祥公司主要係從事有價證券之投資及買賣。
本 公 司 於 九 十 七 年 十 月 一 日 因 合 併 圓 創 科 技 公 司 取 得 Aimtron 公
司 股 權 , Aimtron 公 司 主 要 係 於 大 陸 深 圳 投 資 設 立 旭 創 科 技 ( 深 圳 )
有 限 公 司 ( 持 股 100%), 以 從 事 消 費 性 電 子 產 品 軟 體 之 開 發 、 設 計 及
銷 售 等 業 務 。 另 本 公 司 九 十 七 年 八 月 於 香 港 投 資 設 立 Wisdom 公 司 ,
其主要係為海外投資之控股公司。
本公司九十八及九十七年第一季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損)益,係
依據被投資公司同期間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表計算。投資(損)益
明細如下:
九十八年第一季
$
(
37 )
(
37 )
(
2,216 )
( $ 2,290 )
Wisdom 公司
致祥公司
致強公司
Aimtron 公司
九十七年第一季
$
34
34
$
68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逸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九
十
八
年 九
十
七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持股比
持股比
帳 列 金 額 例(%) 帳 列 金 額 例(%)
$ 9,694
3
$ 9,694
3
- 17 -
本公司所持有之上述股票投資,因無活絡市場公開報價且其公平
價值無法可靠衡量,故以成本衡量。
固定資產
九
房
建
十
屋
及
築
成
本
期初餘額
本期增加
減:本期處分
期末餘額
$ 57,923
57,923
累積折舊
期初餘額
本期增加
減:本期處分
期末餘額
期末淨額
8,459
357
8,816
$ 49,107
八
機器設備
$
$
年
儀器設備
研發設備
-
$ 88,521
195
$ 31,606
225
-
88,716
31,831
-
42,100
5,279
13,368
1,562
-
47,379
$ 41,337
14,930
$ 16,901
第
運輸設備
$
$
辦公設備
1,138
1,138
$ 13,551
150
45
13,656
543
47
590
548
4,930
678
14
5,594
8,062
$
一
租賃改良
$
$
預
設
2,874
2,874
季
付
款
備
$
113
99
212
2,662
合
計
-
$ 195,613
570
45
196,138
-
69,513
8,022
14
77,521
$ 118,617
$
九
十
七
年
第
一
房屋及建築 機 器 設 備 儀 器 設 備 研 發 設 備 運 輸 設 備 辦 公 設 備 預付設備款 合
成
本
期初餘額
本期增加
期末餘額
累積折舊
期初餘額
本期增加
期末餘額
期末淨額
$ 57,923
57,923
$ 10,679
10,679
$106,853
986
107,839
$ 18,582
18,582
7,033
357
7,390
$ 50,533
10,678
10,678
$
1
42,049
5,829
47,878
$ 59,961
12,135
590
12,725
$ 5,857
$
$
1,138
1,138
354
47
401
737
$
$
7,952
7,952
4,631
275
4,906
3,046
$
$
季
計
1,759
1,759
$204,886
986
205,872
1,759
76,880
7,098
83,978
$121,894
無 形 資 產
九
商
成
本
期初及期末餘額
累計攤銷
期初餘額
本期攤銷
期末餘額
十
八
年
第
譽 專 門 技 術 合
一
季
計
$ 381,806
$ 233,268
$ 615,074
$ 381,806
11,663
11,664
23,327
$ 209,941
11,663
11,664
23,327
$ 591,747
員工退休金
適 用「 勞 工 退 休 金 條 例 」之 退 休 金 制 度,係 屬 確 定 提 撥 退 休 辦 法 ,
依員工每月薪資百分之六提撥至勞工保險局之個人退休金專戶。本公
司 九 十 八 及 九 十 七 年 第 一 季 認 列 之 退 休 金 成 本 分 別 為 2,256 仟 元 及
1,335 仟 元 。
- 18 -
適用依「勞動基準法」之退休金制度,係屬確定給付退休辦法,
每 位 員 工 服 務 年 資 十 五 年 以 內 者 ( 含 ), 每 服 務 滿 一 年 可 獲 得 二 個 基
數,超過十五年者每增加一年可獲得一個基數,總計最高以四十五個
基數為限。員工退休金之支付,係根據服務年資及核准退休日時前六
個月平均經常性工資及所獲得之基數計算。本公司每月按員工薪資總
額百分之二提撥員工退休基金,交由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以該
委員會名義存入台灣銀行之專戶。本公司九十八及九十七年第一季認
列 之 退 休 金 成 本 分 別 為 388 仟 元 及 244 仟 元 。
本公司於九十七年十月一日合併圓創科技公司,承受其員工年資
並 依 規 定 認 列 圓 創 科 技 公 司 應 計 退 休 金 負 債 1,908仟 元 。
股東權益
資本公積
依照法令規定,資本公積除填補公司虧損外,不得使用,但超過
票面金額發行股票所得之溢價及受領贈與之所得產生之資本公積,得
撥充資本。以資本公積撥充股本時,每年以實收股本一定比例為限。
盈餘分派及股利政策
依據本公司章程規定,每年度決算後所得純益,除依法完納稅捐
及彌補以前年度虧損外,應提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並依法令規
定提列特別盈餘公積,再就其餘額加計以前年度未分配盈餘後,除保
留部分外分配如下:
員工紅利不低於百分之十,並以百分之二十五為上限;
董事、監察人酬勞百分之二;
剩餘部分由董事會擬定盈餘分配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配之。
本公司將考量公司未來擴展營運規畫、資金需求等因素,平衡股
利及公司長期財務規畫等,就可分配盈餘提撥分派股東股利,其中現
金股利不得低於股東紅利總額之百分之八十。
九十八年第一季對於應付員工紅利及董監酬勞之估列金額分別為
33,889 仟 元 及 2,711 仟 元,分 別 按 員 工 分 紅 及 董 監 酬 勞 費 用 化 前 之 稅 後
淨 利 25%及 2%計 算 。 年 度 終 了 後 , 董 事 會 決 議 之 發 放 金 額 有 重 大 變 動
時,該變動調整原提列年度費用,於股東會決議日時,若金額仍有變
- 19 -
動,則依會計估計變動處理,於股東會決議年度調整入帳。如股東會
決議採股票發放員工紅利,股票紅利股數以決議分紅之金額除以股票
公平價值決定,股票公平價值係以股東會決議日前一日之收盤價,並
考量除權除息之影響為計算基礎。
法定盈餘公積應提撥至其餘額達公司實收股本總額時為止。法定
盈餘公積得用以彌補虧損;且當其餘額已達實收股本百分之五十,在
公 司 無 盈 餘 時,得 以 其 超 過 部 分 派 充 股 息 及 紅 利,或 在 公 司 無 虧 損 時 ,
得保留法定盈餘公積達實收股本百分之五十之半數,其餘部分得以撥
充資本。
本公司若分配盈餘時,除屬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者之股東外,其
餘股東可按股利分配日之稅額扣抵比率計算可分配之股東可扣抵稅
額。
本公司九十八年四月十六日董事會擬議之九十七年度盈餘分配案
及每股股利,暨九十七年五月二十七日股東常會決議(與董事會決議
相同)之九十六年度盈餘分配案及每股股利如下:
九
法定盈餘公積
(迴轉)特別盈餘公積
員工紅利-股票
員工紅利-現金
股東股票股利
股東現金股利
董監事酬勞
十
七
盈 餘 分 配
$ 54,196
(
21,515 )
16,617
523,443
$ 572,741
年
度
每 股 股 利
( 元 )
$
0.2
6.3
九
十
六
盈 餘 分 配
$ 73,957
43,533
16,000
58,744
76,524
459,142
12,457
$ 740,357
年
度
每 股 股 利
( 元 )
$ 1.25
7.5
九十八年四月十六日董事會並同時擬議配發九十七年度員工紅利
及 董 監 事 酬 勞 分 別 為 118,379 仟 元 及 13,301 仟 元 。
本公司九十七年度盈餘分配案,尚待預計九十八年六月十日舉行
之股東常會決議。有關董事會通過擬議及股東會決議之員工分紅及董
監酬勞相關資訊,請至台灣證券交易所「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 20 -
本公司業以九十六年三月二日為增資基準日,依據證券交易法第
四 十 三 條 之 六 規 定 辦 理 私 募 現 金 增 資 發 行 普 通 股 2,675 仟 股,每 股 面 額
10 元 , 按 140.5 元 溢 價 發 行 。 上 述 私 募 有 價 證 券 及 其 後 續 配 股 需 自 交
付日起持有三年後,始得於公開市場上自由轉讓。
金融商品未實現(損)益
金融商品未實現(損)益之變動組成項目如下: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九十八年第一季
期初餘額
直接認列為股東權益調整
項目
期末餘額
九十七年第一季
期初餘額
直接認列為股東權益調整
項目
期末餘額
採 權 益 法 之
長期股權投資
合
計
$
2,253
($
3,302 )
($
1,049 )
$
1,011
3,264
($
205
3,097 )
$
1,216
167
$
3,103
( $ 46,636 )
( $ 43,533 )
$
566
3,669
5,709
( $ 40,927 )
6,275
( $ 37,258 )
員工認股權
本公司分別於九十一年九月、九十三年四月及九十六年十一月經
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自九十三年七月一日起改為行政院金
融 監 督 管 理 委 員 會 證 券 期 貨 局 )核 准 發 行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2,00 0 單 位 、
4,000 單 位 及 3,600 單 位 ( 以 下 分 別 簡 稱 「 九 十 一 年 認 股 權 計 劃 」、「 九
十 三 年 認 股 權 計 劃 」 及 「 九 十 六 年 認 股 權 計 劃 」), 是 項 憑 證 得 於 一 年
內 分 次 發 行 , 發 行 之 普 通 股 新 股 總 數 分 別 為 2,000 仟 股 、 2,000 仟 股 及
3,600 仟 股 。 憑 證 持 有 人 於 發 行 屆 滿 二 年 之 日 起 , 可 執 行 被 授 與 之 一 定
比例之認股權證,該認股權證之存續期間分別為五年、六年及七年。
認 股 權 證 發 行 後,遇 有 本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份 發 生 變 動 時( 辦 理 現 金 增 資 、
盈餘轉增資、資本公積轉增資、公司合併、股票分割及辦理現金增資
參 與 發 行 海 外 存 託 憑 證 等 ), 認 股 權 行 使 價 格 依 規 定 公 式 予 以 調 整 。
- 21 -
上述認股權計畫之授與情形彙總如下:
九十六年認股權計劃 九十三年認股權計劃
加權平均
加權平均
行使價格
行使價格
位 ( 元 ) 單
位 ( 元 )
九十八年第一季 單
期初餘額
3,544
$ 150.8
689
$ 10.00
本期行使
(
361 )
10.00
期末餘額
3,544
328
九十六年認股權計劃 九十三年認股權計劃 九十一年認股權計劃
加權平均
加權平均
加權平均
行使價格
行使價格
行使價格
九十七年第一季 單
位 ( 元 ) 單
位 ( 元 ) 單
位 ( 元 )
期初餘額
3,600
$ 173.50
1,441
$ 10.00
123
$ 10.00
本期行使
(
254 )
10.00
(
108 )
10.00
期末餘額
3,600
1,187
15
本公司因合併圓創科技公司所承受之員工認股權憑證,係圓創科
技 公 司 於 九 十 三 年 及 九 十 六 年 申 請 發 行 之 員 工 認 股 權 證 分 別 為 30 單 位
及 1,350單 位 ( 以 下 分 別 簡 稱 「 圓 創 九 十 三 年 認 股 權 計 劃 」 及 「 圓 創 九
十六年認股權計劃」),依據合併契約之規定,是項憑證發行之普通
股 新 股 總 數 為 8 仟 股 及 346 仟 股 , 憑 證 持 有 人 於 發 行 屆 滿 兩 年 之 日 起 ,
可執行被授與之一定比率之認股權證。認股權證之存續期間均為六
年,其中圓創九十三年認股權計劃已於九十七年底全數執行。九十八
年第一季止,因合併取得員工認股權憑證情形彙列如下:
圓創九十六年認股權計劃
加 權 平 均
行 使 價 格
單
位 ( 元 )
1,322
$ 32.70
492
32.70
830
九 十 八 年 第 一 季
期初餘額
本期行使
年底餘額
本公司截至九十八年三月底止,因合併圓創公司之認股權憑證因
而 認 列 之 酬 勞 成 本 為 2,052仟 元 。
- 22 -
截至九十八年三月三十一日止,酬勞性員工認股權計畫流通在外
之資訊彙總如下:
96 年認股權計畫
93 年認股權計畫
圓創公司 96 年認
股權計畫
流 通 在 外 之 認 股 選 擇 權 目前可行使認股選擇權
預期剩餘 加權平均
加權平均
行使價格 流通在外 存續期限 行使價格 可 行 使 行使價格
位 ( 元 )
範圍(元) 之 單 位 ( 年 ) ( 元 ) 單
$ 150.80
3,544
$ 150.80
5.73
$ 150.80
10.00
328
10.00
1.29
169
10.00
32.70
830
3.80
32.70
415
32.70
本公司九十八及九十七年第一季依內含價值法認列之酬勞成本均
為零元。九十八及九十七年第一季若採用公平價值法認列前述認股權
酬勞成本,其財務報表之擬制淨利與每股盈餘如下:
純
益
報表認列之純益
擬制純益
基本每股純益(元) 報表認列之每股純益
擬制每股純益
稀釋每股純益(元) 報表認列之每股純益
擬制每股純益
九十八年第一季 九十七年第一季
$ 162,898
$ 67,073
$ 145,968
$ 34,021
$
1.99
$
0.95
$
1.78
$
0.48
$
1.94
$
0.94
$
1.74
$
0.48
計算擬制每股純益時,無償配股之影響已列入追溯調整。九十七
年 第 一 季 稅 後 基 本 及 稀 釋 擬 制 每 股 純 益 , 分 別 由 追 溯 調 整 前 0.56 元 及
0.55 元 減 少 為 0.48 元 。
庫藏股
截 至 九 十 八 年 三 月 底 止,子 公 司 持 有 本 公 司 股 票 之 相 關 資 訊 如 下 :
子
公
司
名
稱
九十八年三月三十一日
致強公司
致祥公司
持 有 股 數
( 仟 股 )
493
489
帳 面 金 額
$ 53,528
53,105
$ 106,633
市
價
$ 58,709
58,243
$ 116,952
致 強 公 司 及 致 祥 公 司 原 分 別 持 有 圓 創 科 技 公 司 股 票 1,983 仟 股 及
1,967 仟 股 , 因 本 公 司 於 九 十 七 年 十 月 一 日 合 併 圓 創 科 技 公 司 , 依 合 併
契 約 之 換 股 比 例 為 本 公 司 普 通 股 1 股 換 發 圓 創 科 技 公 司 普 通 股 4.02
股 , 故 分 別 取 得 本 公 司 493 仟 股 及 489 仟 股 。 子 公 司 持 有 本 公 司 股 票
- 23 -
視同庫藏股票處理,除不得參與本公司之現金增資及無表決權外,其
餘與一般股東權利相同。
用人、折舊及攤銷費用
九
十
八
年
第
一
屬於營業 屬於營業
成 本 者 費 用 者 合
用人費用
薪資費用
退休金費用
伙食費
職工福利
員工保險費
其他用人費用
折舊費用
攤銷費用
$ 11,105
330
205
136
470
33
$ 12,279
$ 3,482
$ 6,744
$ 80,367
2,314
1,056
712
2,871
23
$ 87,343
$ 4,540
$ 8,156
季 九
十
七
年
第
一
屬於營業 屬於營業
計 成 本 者 費 用 者 合
$ 91,472
2,644
1,261
848
3,341
56
$ 99,622
$ 8,022
$ 14,900
$ 6,193
230
146
134
294
14
$ 7,011
$ 4,035
$
59
$ 40,209
1,349
628
571
1,684
9
$ 44,450
$ 3,063
$ 1,055
季
計
$ 46,402
1,579
774
705
1,978
23
$ 51,461
$ 7,098
$ 1,114
所得稅
 帳 列 稅 前 利 益 按 法 定 稅 率( 25%)計 算 之 所 得 稅 費 用 與 當 期 應 負 擔 所
得稅費用之調節如下:
稅前利益按法定稅率(25%)
計算之所得稅費用
所得稅調整項目之稅額影響
數:
永久性差異
暫時性差異
免稅所得
當期應負擔所得稅費用
九十八年第一季
九十七年第一季
$ 41,287
$ 17,113
572
2,831
( 16,425 )
$ 28,265
17
8,304
(
7,451 )
$ 17,983
九十八年第一季
$ 28,265
( 16,980 )
(
9,945 )
951
$ 2,291
九十七年第一季
$ 17,983
(
8,991 )
(
7,575 )
$ 1,417
所得稅費用構成項目如下:
當期應負擔所得稅費用
投資抵減本期抵減稅額
遞延所得稅資產淨變動
以前年度所得稅調整
所得稅費用
- 24 -
淨遞延所得稅資產明細如下:
流
九 十 八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九 十 七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 50,805
4,476
38,724
11,334
$ 82,671
$ 23,927
28,117
$ 52,044
$ 69,252
4,930
66,603
$ 7,579
$ 31,505
31,505
$
-
動
投資抵減
虧損扣抵
暫時性差異
減:備抵評價
非 流 動
投資抵減
暫時性差異
減:備抵評價
立法院於九十八年一月六日修正所得稅法第三十九條條文,將
營利事業虧損扣抵年限由五年延長為十年。本公司業已依此修正條
文重新計算遞延所得稅資產。
本公司九十八年及九十七年三月底用以計算遞延所得稅之稅率
均 為 25%。
本公司因合併圓創科技公司,依企業併購法之規定得繼續承受
圓 創 科 技 公 司 已 享 有 之 虧 損 扣 抵 4,476 仟 元 及 投 資 抵 減 計 79,343 仟
元。
兩稅合一相關資訊:
可扣抵稅額帳戶餘額
九 十 八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 6,758
九 十 七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 20,536
本公司九十七年預計及九十六年實際盈餘分配之稅額扣抵比率
分 別 為 0.97%及 1.96%。
由於本公司得分配予股東之可扣抵稅額,應以股利盈餘分配日
之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之餘額為計算基礎。因是九十七年度預計盈
餘分配之稅額扣抵比率可能會因本公司依所得稅法規定預計可能產
生之各項可扣抵稅額與實際不同而須調整。
- 25 -
本公司截至九十八年及九十七年三月底止,屬於八十六年度(含)
以前之未分配盈餘均為零。
截至九十八年三月底止,所得稅抵減之相關資訊如下:
尚 未 抵 減 最 後 抵 減
法 令 依 據 抵 減 項 目 可抵減稅額 餘
額 年
度
促進產業升級 研究發展支出
九十八年
$ 19,634
$ 11,158
條例
九十九年
30,088
30,088
一○○年
23,333
23,333
一○一年
55,491
46,987
一○二年
8,133
8,133
$136,679
$119,699
促進產業升級
條例
人才培訓支出
$
九十八年
九十九年
一○○年
$
61
61
122
244
$
$
61
61
122
244
促進產業升級
條例
機器設備
$
114
$
114
九十八年
所得稅法
虧損扣抵
$
4,476
$
4,476
一○七年
本公司及合併被消滅之圓創科技公司依據促進產業升級條例得就新
設創立及增擴展用於產銷筆記型電腦之數位與類比混合積體電路及
特殊應用積體電路之所得,選擇適用免稅或股東投資抵減之租稅優
惠。免稅租稅優惠案彙列如下:
免
本
公
司
第二次增資擴展免徵所得稅
第三次增資擴展免徵所得稅
第五次增資擴展免徵所得稅
圓創科技公司
增資擴展免徵所得稅
增資擴展免徵所得稅
增資擴展免徵所得稅
稅
期
94 年 1 月 1 日至 98 年 12 月 31 日
96 年 1 月 1 日至 100 年 12 月 31 日
98 年 1 月 1 日至 102 年 12 月 31 日
95 年 1 月 1 日至 99 年 12 月 31 日
96 年 1 月 1 日至 100 年 12 月 31 日
97 年 1 月 1 日至 101 年 12 月 31 日
- 26 -
間
致新公司除九十四年度之所得稅申報案件,尚待稅捐稽徵機關核定
外,截 至 九 十 五 年 度 止 之 所 得 稅 申 報 案 件,業 經 稅 捐 稽 徵 機 關 核 定 ,
另圓創科技公司截至九十五年度止之所得稅申報案件,業經稅捐稽
徵機關核定。
每股盈餘
計算每股盈餘之分子及分母揭露如下:
金
稅
九十八年第一季
基本每股盈餘
屬於普通股股東之
本期純益
具稀釋作用潛在普通股
之影響
員工認股權證
員工分紅
稀釋每股盈餘
屬於普通股股東之
本期純益加潛在
普通股之影響
九十七年第一季
基本每股盈餘
屬於普通股股東之
本期純益
具稀釋作用潛在普通股
之影響
員工認股權證
員工分紅
稀釋每股盈餘
屬於普通股股東之
本期純益加潛在
普通股之影響
額
(
前
$ 165,189
分
稅
子
)
後
$ 162,898
股數(分母) 每 股 盈 餘 ( 元 )
(仟股) 稅
前 稅
後
81,835
$ 2.02
$ 1.99
401
1,609
$ 165,189
$ 162,898
83,845
$ 1.97
$ 1.94
$ 68,490
$ 67,073
70,393
$ 0.97
$ 0.95
$ 0.96
$ 0.94
742
107
$ 68,490
$ 67,073
71,242
本公司自九十七年一月一日起,採用(九六)基秘字第○五二號
函,將員工分紅及董監酬勞視為費用而非盈餘之分配。若企業得選擇
以股票或現金發放員工分紅,則計算稀釋每股盈餘時,應假設員工分
紅將採發放股票方式,並於該潛在普通股具有稀釋作用時計入加權平
均流通在外股數,以計算稀釋每股盈餘。計算稀釋每股盈餘時,以該
潛在普通股資產負債表日之收盤價,作為發行股數之判斷基礎。於次
- 27 -
年度股東會決議員工分紅發放股數前計算稀釋每股盈餘時,亦繼續考
量該等潛在普通股之稀釋作用。
計算每股盈餘時,無償配股之影響(參閱附註十三股東權益)已
列入追溯調整。九十七年第一季稅後基本及稀釋每股盈餘,因追溯調
整 , 分 別 由 1.10 元 及 1.08 元 減 少 為 0.95 元 及 0.94 元 。
關係人交易
關係人之名稱及關係:
關
係
人
名
稱
盈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盈碼公司)
王陳淑貞
與 本 公 司
董事長為同一人
本公司之監察人
之
關
係
關係人交易:
九
十
金
第一季
營業收入
盈碼公司
營業費用-租金支出
王陳淑貞
三月三十一日餘額
應收帳款
盈碼公司
應付票據
王陳淑貞
存出保證金
王陳淑貞
八
年 九
佔各該
額 科目% 金
十
七
年
佔各該
額 科目%
$
52
-
$
115
-
$
62
-
$
132
-
$
34
-
$
73
-
$
5
-
$
6
-
$
35
-
$
20
-
本公司與關係人間之交易,係按一般交易條件及價格辦理。
本公司與關係人間之租賃,租金之決定及付款條件係依據合約
規定,無其他相當交易可供比較。
- 28 -
重大承諾事項及或有事項
本公司以營業租賃方式向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承租土地,租期自
九十一年十月起至一一○年十二月到期。依租約規定,期滿時本公司
得續約,惟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得依規定調整租金,目前每年租金計
為 619 仟 元 。
另本公司以營業租賃方式分別向艾德蒙海外股份有限公司及鴻友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租辦公室,租約至九十八年十二月及九十九年九
月 到 期 , 期 滿 得 續 約 , 目 前 每 年 租 金 分 別 為 3,515 仟 元 及 5,022 仟 元 。
租賃合約於未來年度應給付租金如下:
支
付
年
九十八年度後三季
九十九年
一○○年
一○一年
一○二年
一 ○ 三 年及以後年度
度
金
額
$
7,153
4,176
619
619
619
4,956
$ 18,142
附註揭露事項
除項目至外,本公司並無其他重大交易事項、轉投資事業相
關資訊及大陸投資資訊應揭露事項。
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
單位;除另予註明者外
,係新台幣仟元
與有價證券
有 價 證 券 種 類
發 行 人 帳 列 科 目
及
名
稱
之 關 係
致新科技股份有 保誠威寶基金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限公司
-流動
建弘全球貨幣基金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流動
富邦吉祥基金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流動
復華債券基金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流動
華南永昌鳳翔債券基金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流動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JF 第一債券基金
-流動
國泰債券基金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流動
建弘全家福基金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流動
持 有 之 公 司
(接次頁)
- 29 -
年
底
持股比
股或單位數 帳 面 金 額
市價或淨值 備
註
率(%)
註一
11,698 仟單位 $ 151,619
$ 151,619
14,194 仟單位
143,610
-
143,610
註一
9,370 仟單位
140,429
-
140,429
註一
7,694 仟單位
106,108
-
106,108
註一
6,049 仟單位
94,054
-
94,054
註一
5,523 仟單位
80,206
-
80,206
註一
5,958 仟單位
70,990
-
70,990
註一
295 仟單位
50,143
-
50,143
註一
(承前頁)
持 有 之 公 司
致強公司
致祥公司
Aimtron 公司
Windom 公司
與有價證券
有 價 證 券 種 類
發 行 人 帳 列 科 目
及
名
稱
之 關 係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安泰 ING 債券
-流動
華南永昌麒麟債券基金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流動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安泰 ING 鴻揚債券
-流動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安泰 ING 精選債券
-流動
逸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
資產-非流動
致祥公司
子公司
採權益法之長期股
權投資
致強公司
子公司
採權益法之長期股
權投資
子公司
採權益法之長期股
Aimtron 公司
權投資
子公司
採權益法之長期股
Wisdom 公司
權投資
致新科技公司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非流動
宏盛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非流動
致新科技公司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非流動
宏盛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非流動
旭創科技(深圳)有限
-
採權益法之長期股
公司
權投資
上海嶺創微電子有限公
-
預付長期股權投資
司
年
底
持股比
股或單位數 帳 面 金 額
市價或淨值 備
註
率(%)
註一
2,311 仟單位 $ 36,006
$ 36,006
3,058 仟單位
35,017
-
35,017
註一
1,222 仟股
20,009
-
20,009
註一
1,368 仟股
16,018
-
16,018
註一
1,021 仟股
9,694
3
11,431
註三
10,000 仟股
10,302
100
68,545
10,000 仟股
9,790
100
68,499
715 仟股
1,713
100
1,713
註二及
註五
註二及
註六
註二
-
30,877
100
30,877
註二
493 仟股
58,709
-
58,709
註四
91 仟股
853
-
853
註四
489 仟股
58,243
-
58,243
註四
78 仟股
731
-
731
註四
-
757
100
757
註七
- HKD 6,803
仟元
28
HKD 6,803
仟元
註八
註一:係以期末基金淨資產價值計算。
註二:係按被投資公司同期間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表計算。
註三:係依股權淨值計算。
註四:係以期末上市證券收盤價計算。
註 五 : 帳 面 金 額 係 扣 除 子 公 司 持 有 母 公 司 股 票 市 價 58,243 仟 元 。
註 六 : 帳 面 金 額 係 扣 除 子 公 司 持 有 母 公 司 股 票 市 價 58,709 仟 元 。
註七;因未達會計師查核簽證標準,係按未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表計算。
註 八:本 公 司 於 九 十 八 年 三 月 十 七 日 經 董 事 會 決 議 撤 消 對 上 海 嶺 創 微 電 子 有 限 公 司 投 資,目 前 後 續 股 款 返
還尚待當地主管機關辦理。
註九:上列有價證券於九十八年三月底並無提供質押、擔保或其他約定而受限制使用者。
 被 投 資 公 司 名 稱 、 所 在 地 區 …等 相 關 資 訊 :
原 始 投 資 金 額 本
公
司
持
有
資
主 要 營 業
所在地區
股
數 比 率
稱
項
目 本 期 期 末 上 期 期 末
帳 面 金 額
(仟股) %
致 新 科 技 Wisdom 公司
香 港
投 資
$ 30,330
$ 30,330
- 100
$ 30,877
股 份 有 Aimtron 公司
投 資
British
25,066
25,066
715 100
1,713
限公司
Virgin
Island
致祥公司
台灣台北 投 資
100,000
100,000
10,000 100
10,302
市
致強公司
台灣台北 投 資
100,000
100,000
10,000 100
9,790
市
開發設計消費
Aimtron 旭創科技(深圳)深 圳
6,407
6,407
- 100
757
公司
有限公司
性電子產品
的軟體、提
供相關技術
諮訊及銷售
自行開發的
軟體
投資公司
被
公
投
司
名
- 30 -
被投資公司 本公司認列
備
本期(損)益 投資(損)益
$
(
$
2,216 ) (
註
2,216 )
-
-
(
37 ) (
37 )
-
(
37 ) (
37 )
-
(
176 ) (
176 )
-
大陸投資資訊:
大 陸 被 投 資 公 司 名 稱、主 要 營 業 項 目、實 收 資 本 額、投 資 方 式 、
資金匯出入情形、持股比例、投資損益、期末投資帳面價值、已匯
回投資損益及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
單位:除另註明外,
係新台幣仟元
大 陸 投 資 主
公 司 名 稱 項
要
營
業 實
目 資
旭創科技(堔 開發、設計消費
圳)有限公
性電子產品的
司
軟體、提供相
關技術諮詢及
銷售自行開發
的軟體。
上 海 嶺 創 微 集成電路、分立
電子有限
器件、相關模
組和多媒體信
公 司 ( 註
息系統配套產
三)
品、電子專用
設備、儀器的
批發和進出口
本
本期期初自 本 期 匯 出 或 收 回 本期期末自 本公司直接 本 期 認 列
截至本期止
收
資
金
額 台 灣 匯 出 累 或 間 接 投 資 投資(損)益 期 末 投 資 已 匯 回
投 資 方 式 台灣匯出累 投
額
帳 面 價 值
積投資金額 匯
投 資 收 益
出 收
回 積投資金額 之持股比例
6,407
(註一)
$
RMB
21,000
仟元
(註一)
HKD
6,803
仟元
$
6,407
本 期 期 末 累 計 自 台 灣 匯 出經
赴 大 陸 地 區 投 資 金 額核
第三地區轉投資 USD1,067 仟元
$
-
$
-
濟
准
部
投
-
$
6,407
100%
-
HKD
6,803
仟元
28%
投
資
審
金
($
176 )
(註二)
-
$
757
$
-
HKD
6,803
仟元
-
依經濟部投審會規定赴大陸
會
地區投資限額淨值或合併淨
額
值之百分之六十(較高者)
USD1,089 仟元
$2,150,794
註一:透過第三地區投資設立公司再投資大陸公司。
註二:因未達會計師查核簽證標準,係按未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表計算。
註三:本公司於九十八年三月十七日經董事會決議撤消對上海嶺創微電子有限
公司投資,目前後續股款返還尚待當地主管機關辦理。
金融商品資訊之揭露
公平價值之資訊
非 衍 生 性 金 融 商 品
資
產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流動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
產-非流動
九十八年三月三十一日
帳 面 價 值 公 平 價 值
九十七年三月三十一日
帳 面 價 值 公 平 價 值
$ 944,209
$ 944,209
$ 358,614
$ 358,614
9,694
-
9,694
-
本公司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公平價值,係以活絡市場之公開報
價直接決定及以評價方法估計,其方法及假設分別如下:
上述金融商品不包含現金及約當現金、應收票據、應收帳款、
應付票據、應付帳款及應付員工紅利及董監酬勞。此類商品之
到期日甚近,其帳面價值應屬估計公平價值之合理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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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供出售金融資產係以活絡市場公開報價為估計其公平價值之
基礎。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為未上市(櫃)公司者,其無活絡市場
公開報價且實務上須以超過合理成本之金額方能取得可驗證公
平價值,因此公平價值無法可靠衡量。
本公司九十八年及九十七年三月三十一日具利率變動之公平價值
風 險 之 金 融 資 產 為 441,554 仟 元 及 32,518 仟 元 ; 具 利 率 變 動 之 現
金 流 量 風 險 之 金 融 資 產 分 別 為 567,327 仟 元 及 703,849 仟 元 。
本公司九十八及九十七年第一季非以公平價值衡量且公平價值變
動 認 列 損 益 之 金 融 資 產 或 金 融 負 債,其 利 息 收 入 總 額 分 別 為 1,315
仟 元 及 1,227 仟 元 。
財務風險資訊
市場風險
本公司金融商品將隨外匯匯率、市場利率及市場價格等之
變動而使金融商品之公平價值隨之變動,惟本公司認為上述影
響應不重大。
信用風險
信用風險係評估本公司因交易對方或他方未履合約所遭受
之潛在影響,係以資產負債表日公平價值為正數之合約為評估
對象。由於本公司之交易對象及履約他方均為信用良好之金融
機構及公司組織,故預期無重大信用風險。
流動性風險
本公司之營運資金足以支應,故未有因無法籌措資金以履
行合約義務之流動性風險。本公司投資之備供出售金融資產具
有活絡市場,故預期不具有重大流動性風險。本公司投資之權
益商品無活絡市場,故預期有重大流動性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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