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核閱報告書民國104 年及103

金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核閱報告書
民國 104 年及 103 年第一季
(股票代碼 3228)
公司地址:新竹科學工業園區新竹市力行路二之一號
六樓之一
電
話:(03)666-2866
~1~
金 麗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民國 104 年及 103 年第一季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核閱報告書
目
錄
項
目
頁
次
一、
封面
1
二、
目錄
2 ~ 3
三、
會計師核閱報告書
四、
資產負債表
5 ~ 6
五、
綜合損益表
7
六、
權益變動表
8
七、
現金流量表
9
八、
財務報告附註
4
10 ~ 37
(一)
公司沿革
10
(二)
通過財報之日期及程序
10
(三)
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四)
重要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五)
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13 ~ 14
(六)
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14 ~ 27
(七)
關係人交易
27
(八)
質押之資產
27
(九)
重大承諾事項及或有事項
27
10 ~ 12
12
~2~
項
(十)
目
頁
次
重大之災害損失
28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
28
(十二)其他
28 ~ 35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36
(十四)營運部門資訊
37
~3~
金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財 務 報 告 附 註
民 國 104 年 及 103 年 第 一 季
(僅 經 核 閱 , 未 依 一 般 公 認 審 計 準 則 查 核 )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 特 別 註 明 者 外 )
一、公司沿革
金 麗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以 下 簡 稱 「 本 公 司 」 )於 中 華 民 國 設 立 , 本 公 司 主 要 營
業 項 目 為 16 位 元 及 32 位 元 微 控 制 器、微 機 電 整 合 應 用 產 品、32 位 元 及 64 位 元
微 處 理 器、IA 自 動 化 系 統 單 晶 片 (SoC)產 品、數 位 系 統 應 用 產 品 及 伺 服 器 暨 雲 端
儲存系統晶片產品之研究、開發、製造及銷售。
二、通過財報之日期及程序
本 財 務 報 告 已 於 民 國 104 年 5 月 6 日 經 董 事 會 通 過 後 發 布 。
三、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一 )已 採 用 金 融 監 督 管 理 委 員 會 (以 下 簡 稱 「 金 管 會 」 )認 可 之 新 發 布 、 修 正 後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影響
依 據 金 管 會 民 國 103 年 4 月 3 日 金 管 證 審 字 第 1030010325 號 令 , 上 市 、 上
櫃 及 興 櫃 公 司 應 自 民 國 104 年 起 全 面 採 用 經 金 管 會 認 可 並 發 布 生 效 之 2013
年 版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 不 包 含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9 號 「 金 融 工 具 」) 及
民 國 104 年 起 適 用 之 證 券 發 行 人 財 務 報 告 編 製 準 則 ( 以 下 統 稱 「 2013 年 版
IFRSs」) 編 製 財 務 報 告 , 本 公 司 適 用 上 述 2013 年 版 IFRSs 之 影 響 如 下 :
1.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19 號 「 員 工 福 利 」
該 準 則 主 要 修 正 以 淨 確 定 福 利 負 債( 資 產 )乘 以 折 現 率 決 定 淨 利 息,並 用
其 取 代 準 則 修 正 前 之 利 息 成 本 及 計 畫 資 產 之 預 期 報 酬;刪 除 精 算 損 益 得 採
「 緩 衝 區 法 」或 發 生 時 一 次 列 入 損 益 之 會 計 政 策 選 擇,並 規 定 精 算 損 益 應
於 發 生 時 列 入 其 他 綜 合 損 益;前 期 服 務 成 本 應 於 發 生 時 認 列 為 損 益,不 再
於 符 合 既 得 條 件 前 之 平 均 期 間 內 按 直 線 法 分 攤 認 列 為 費 用;企 業 係 於 不 再
能 撤 銷 離 職 福 利 之 要 約 或 於 認 列 相 關 重 組 成 本 之 孰 早 者 認 列 離 職 福 利,而
非 僅 於 已 明 確 承 諾 相 關 離 職 事 件 時,始 應 認 列 離 職 福 利 為 負 債 及 費 用 等 。
此外增加確定福利計畫之揭露規定。
2.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1 號 「 財 務 報 表 之 表 達 」
該 準 則 修 正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之 表 達 方 式,將 列 示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之 項 目 依 性
質 分 類 為「 後 續 不 重 分 類 至 損 益 」及「 後 續 將 重 分 類 至 損 益 」兩 類 別 。 該
修 正 同 時 規 定 以 稅 前 金 額 列 示 之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項 目,其 相 關 稅 額 應 隨 前 述
兩類別予以單獨列示。本公司將依該準則改變綜合損益表之表達方式。
3.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13 號 「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
該 準 則 定 義 公 允 價 值 為:於 衡 量 日,市 場 參 與 者 間 在 有 秩 序 之 交 易 中 出 售
~10~
資 產 所 能 收 取 或 移 轉 負 債 所 須 支 付 之 價 格。建 立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架 構,須
以市場參與者之觀點;對於非金融資產之衡量須基於最高及最佳使用狀
態;並 規 範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相 關 揭 露。經 評 估 該 準 則 對 本 公 司 財 務 狀 況 與 經
營結果無重大影響,並將依規定增加公允價值衡量相關揭露。
(二 )尚 未 採 用 金 管 會 認 可 之 新 發 布 、 修 正 後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之 影 響
無。
(三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理 事 會 已 發 布 但 尚 未 經 金 管 會 認 可 之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之 影
響
下 表 彙 列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理 事 會 已 發 布 但 尚 未 納 入 金 管 會 認 可 2013 年 國 際 財
務報導準則之新發布、修正及修訂之準則及解釋: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發布之生效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金融工具」
民國107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之修正 民國105年1月1日
「投資者與其關聯企業或合資間之資產出售或投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第12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
之修正「投資個體:合併例外之適用」
民國105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1號之修正「收購聯合營運權益之會
計處理」
民國105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4號「管制遞延帳戶」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5號「客戶合約之收入」
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之修正「揭露計畫」
國際會計準則第16號及第38號之修正「折舊及攤銷可接受
方法之釐清」
民國105年1月1日
民國106年1月1日
民國105年1月1日
民國105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16號及第41號之修正「農業:生產性植
物」
國際會計準則第19號之修正「確定福利計畫:員工提撥」
國際會計準則第27號之修正「單獨財務報表下之權益法」
國際會計準則第36號之修正「非金融資產可回收金額之揭
露」
民國105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39號之修正「衍生工具之合約更替及避險
會計之繼續」
~11~
民國103年7月1日
民國105年1月1日
民國103年1月1日
民國103年1月1日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國際財務報導解釋第21號「公課」
2010-2012年對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改善
2011-2013年對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改善
2012-2014年對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改善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
發布之生效日
民國103年1月1日
民國103年7月1日
民國103年7月1日
民國105年1月1日
本公司現正持續評估上述準則及解釋對本公司財務狀況與經營結果之影
響,相關影響待評估完成時予以揭露。
四、重要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重 大 會 計 政 策 除 遵 循 聲 明 、 編 製 基 礎 及 新 增 部 分 說 明 如 下 , 餘 與 民 國 103 年 度
財務報告附註四相同。除另有說明外,此等政策在所有報導期間一致地適用。
(一 )遵 循 聲 明
1. 本 財 務 報 告 係 依 據 證 券 發 行 人 財 務 報 告 編 製 準 則 與 金 管 會 認 可 之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34 號 「 期 中 財 務 報 導 」 編 製 。
2. 本 財 務 報 告 應 併 同 民 國 103 年 度 財 務 報 告 閱 讀 。
(二 )編 製 基 礎
1.除 下 列 重 要 項 目 外 , 本 公 司 財 務 報 表 係 按 歷 史 成 本 編 製 :
(1)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及 負 債 ( 包 括
衍 生 工 具 )。
(2)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
(3)按 退 休 基 金 資 產 減 除 確 定 福 利 義 務 現 值 之 淨 額 認 列 之 確 定 福 利 負 債 。
2.編 製 符 合 金 管 會 認 可 之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 解 釋 及 解 釋
公 告 (以 下 簡 稱 IFRSs)之 財 務 報 告 需 要 使 用 一 些 重 要 會 計 估 計,在 應 用 本
公司的會計政策過程中亦需要管理階層運用其判斷,涉及高度判斷或複
雜性之項目,或涉及財務報告之重大假設及估計之項目,請詳附註五說
明。
(三 )員 工 福 利
期中期間之退休金成本係採用前一財務年度結束日依精算決定之退休金成
本率,以年初至當期末為基礎計算。若該結束日後有重大市場變動及重大
縮減、清償或其他重大一次性事項,則加以調整,並配合前述政策揭露相
關資訊。
(四 )所 得 稅
期中期間之所得稅費用以估計之年度平均有效稅率應用至期中期間之稅前
損益計算之,並配合前述政策揭露相關資訊。
~12~
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本公司編製本財務報告時,管理階層已運用其判斷以決定所採用之會計政策,
並依據資產負債表日當時之情況對於未來事件之合理預期以作出會計估計及假
設。所作出之重大會計估計與假設可能與實際結果存有差異,將考量歷史經驗
及其他因子持續評估及調整。該等估計及假設具有導致資產及負債帳面金額於
下個財務年度重大調整之風險。請詳下列對重大會計判斷、估計與假設不確定
性之說明:
(一 )會 計 政 策 採 用 之 重 要 判 斷
無。
(二 )重 要 會 計 估 計 及 假 設
1.有 形 資 產 及 無 形 資 產 (商 譽 除 外 )減 損 評 估
資 產 減 損 評 估 過 程 中,本 公 司 需 依 賴 主 觀 判 斷 並 依 據 資 產 使 用 模 式 及 產 業
特 性,決 定 特 定 資 產 群 組 之 獨 立 現 金 流 量、資 產 耐 用 年 數 及 未 來 可 能 產 生
之 收 益 與 費 損,任 何 由 於 經 濟 狀 況 之 變 遷 或 公 司 策 略 所 帶 來 的 估 計 改 變 均
可能在未來造成重大減損。
2.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之 可 實 現 性
遞延所得稅資產係於未來很有可能有足夠之課稅所得供可減除暫時性差
異 使 用 時 方 予 以 認 列。評 估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之 可 實 現 性 時,必 須 涉 及 管 理
階 層 之 重 大 會 計 判 斷 及 估 計,包 含 預 期 未 來 銷 貨 收 入 成 長 及 利 潤 率、可 使
用 之 所 得 稅 抵 減、稅 務 規 劃 等 假 設。任 何 關 於 全 球 經 濟 環 境、產 業 環 境 的
變遷及法令的改變,均可能引起遞延所得稅資產之重大調整。
民 國 104 年 3 月 31 日 , 本 公 司 認 列 之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為 $65,751。
3.存 貨 之 評 價
由 於 存 貨 須 以 成 本 與 淨 變 現 價 值 孰 低 者 計 價,故 本 公 司 必 須 運 用 判 斷 及 估
計 決 定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存 貨 之 淨 變 現 價 值。由 於 科 技 快 速 變 遷,本 公 司 評 估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存 貨 因 正 常 損 耗、過 時 陳 舊 或 無 市 場 銷 售 價 值 之 金 額,並 將
存 貨 成 本 沖 減 至 淨 變 現 價 值。此 存 貨 評 價 主 要 係 依 未 來 特 定 期 間 內 之 產 品
需求為估計基礎,故可能產生重大變動。
民 國 104 年 3 月 31 日 , 本 公 司 存 貨 之 帳 面 金 額 為 $146,070。
4.應 計 退 休 金 負 債 之 計 算
計 算 確 定 福 利 義 務 之 現 值 時,本 公 司 必 須 運 用 判 斷 及 估 計 以 決 定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之 相 關 精 算 假 設,包 含 折 現 率 及 未 來 薪 資 成 長 率 等。任 何 精 算 假 設 之
變動,均可能會重大影響本公司確定福利義務之金額。
民 國 104 年 3 月 31 日 , 應 計 退 休 金 負 債 之 帳 面 金 額 $9,095。
5.金 融 資 產 - 無 活 絡 市 場 之 未 上 市 (櫃 )公 司 股 票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本 公 司 持 有 之 無 活 絡 市 場 之 未 上 市 (櫃 )公 司 股 票,其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主 要 係
參 考 近 期 籌 資 活 動、同 類 型 公 司 評 價、公 司 技 術 發 展 情 形、市 場 狀 況 及 其
~13~
他 經 濟 指 標 所 做 估 計。任 何 判 斷 及 估 計 之 變 動,均 可 能 會 影 響 其 公 允 價 值
之 衡 量 。 有 關 金 融 工 具 公 允 價 值 之 說 明 , 請 詳 附 註 十 二 、 (三 )。
民 國 104 年 3 月 31 日 , 本 公 司 無 活 絡 市 場 之 未 上 市 (櫃 )公 司 股 票 之 帳 面
金 額 為 $4,963。
六、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一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104年3月31日
$
394
103年12月31日
$
363
103年3月31日
$
369
支票存款及活期存款
22,706
48,851
38,884
定期存款
15,060
24,610
35,970
庫存現金及週轉金
合計
$
38,160
$
73,824
$
75,223
1. 本 公 司 往 來 之 金 融 機 構 信 用 品 質 良 好 , 且 本 公 司 與 多 家 金 融 機 構 往 來 以
分散信用風險,預期發生違約之可能性甚低。
2.本 公 司 將 定 期 存 款 計 $5,000 作 為 質 押 擔 保 而 使 用 途 受 限 , 故 帳 列 「 其 他
流 動 資 產 」, 請 詳 附 註 八 。
(二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項
目
流動項目:
持有供交易之金融資
產-受益憑證
持有供交易之金融資
產評價調整
合計
104年3月31日
103年12月31日
103年3月31日
$
$
$
37,817
25
$
37,842
-
$
-
39,313
18
$
39,331
1.本 公 司 於 民 國 104 年 及 103 年 1 月 1 日 至 3 月 31 日 認 列 之 淨 利 益 分 別 計
$42 及 $31。
2.本 公 司 未 有 將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提 供 質 押 之 情 形 。
(三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項
非流動項目:
非上市(櫃)公司股票
累計減損
評價調整
合計
目
104年3月31日
$
(
103年12月31日
25,415 $
20,452) (
-
$
4,963
$
103年3月31日
25,415 $
20,452) (
4,963
$
25,415
19,557)
5,858
1.本 公 司 民 國 104 年 3 月 31 日、103 年 12 月 31 日 及 103 年 3 月 31 日 未 有
以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提供作為質押之情況。
2.本 公 司 持 有 之 標 的 公 司 , 因 正 進 行 債 務 協 商 而 停 止 交 易 , 及 無 法 取 得 更
~14~
多 財 務 資 訊 , 故 本 公 司 於 民 國 103 年 1 月 1 日 至 3 月 31 日 認 列 $12,766
之資產減損損失。
(四 )無 活 絡 市 場 之 債 券 投 資
項
目
流動項目:
定期存款
累計減損-無活絡市場之
債券投資
合計
104年3月31日
103年12月31日
103年3月31日
$
$
$
-
$
-
-
$
-
8,400
-
$
8,400
1.本 公 司 往 來 之 金 融 機 構 信 用 品 質 良 好 , 且 本 公 司 與 多 家 金 融 機 構 往 來 以
分散信用風險,預期發生違約之可能性甚低。
2.本 公 司 於 民 國 103 年 3 月 31 日 持 有 之 定 期 存 款 之 有 效 利 率 為 1.130%。
3.本 公 司 民 國 103 年 3 月 31 日 無 以 無 活 絡 市 場 之 債 券 投 資 作 為 提 供 質 押 之
情況。
(五 )應 收 票 據
應收票據
減:備抵呆帳
104年3月31日
$
6,727
$
6,727
103年12月31日
$
6,698
$
6,698
103年3月31日
$
4,041
$
4,041
(六 )應 收 帳 款
應收帳款
減:備抵呆帳
104年3月31日
$
153,679
(
82,333)
$
71,346
103年12月31日 103年3月31日
$
156,170 $
131,396
(
82,333) (
55,515)
$
73,837 $
75,881
1.本 公 司 之 應 收 帳 款 為 未 逾 期 且 未 減 損 者 依 據 本 公 司 之 授 信 標 準 的 信 用 品
質資訊如下:
群組1
群組2
群組3
群組4
群組5
104年3月31日
$
37,063
2,099
5,025
845
$
45,032
103年12月31日
$
27,060
604
8,678
1,139
$
37,481
103年3月31日
$
24,284
597
411
1,944
$
27,236
註:
群 組 1: 台 灣 直 接 客 戶 。
群 組 2: 台 灣 代 理 商 (主 要 銷 售 對 象 為 國 內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
~15~
群 組 3: 大 陸 代 理 商 (主 要 銷 售 對 象 為 大 陸 國 營 企 業 )。
群 組 4: 大 陸 直 接 客 戶 。
群 組 5: 其 他 國 外 代 理 商 。
2.已 逾 期 但 未 減 損 之 金 融 資 產 之 帳 齡 分 析 如 下 :
104年3月31日
$
20,411
1,606
4,297
$
26,314
4個月內
4~6個月
6~12個月
12個月以上
103年12月31日
$
29,241
3,594
3,521
$
36,356
103年3月31日
$
13,576
903
34,166
$
48,645
本 公 司 逾 期 12 個 月 以 上 但 未 提 列 減 損 損 失 者 主 要 係 對 大 陸 代 理 商 之 應 收
帳 款,因 其 銷 售 應 用 為 大 陸 專 屬 特 定 市 場,受 到 大 陸 政 策 施 行 進 度 影 響 而
使 得 收 款 期 間 不 確 定,惟 本 公 司 評 估 該 等 帳 款 收 回 之 可 能 性 甚 高,因 此 未
提列減損損失。
3.已 減 損 金 融 資 產 之 變 動 分 析 :
1月1日
3月31日
1月1日
3月31日
個別評估之減損損失
$
$
-
104年度
群組評估之減損損失
$
82,333
$
82,333
個別評估之減損損失
$
$
-
103年度
群組評估之減損損失
$
55,515
$
55,515
$
$
合計
82,333
82,333
$
$
合計
55,515
55,515
4.本 公 司 之 應 收 帳 款 並 未 持 有 任 何 的 擔 保 品 。
(七 )存 貨
原料
在製品
製成品
商品
合計
$
$
成本
22,063
26,729
102,918
2,137
153,847
~16~
104年3月31日
備抵跌價損失
($
1,015) $
(
837)
(
5,884)
(
41)
($
7,777) $
帳面金額
21,048
25,892
97,034
2,096
146,070
$
原料
在製品
製成品
商品
合計
$
$
原料
在製品
製成品
商品
合計
$
成本
21,647
17,309
100,644
2,137
141,737
103年12月31日
備抵跌價損失
($
1,160) $
(
837)
(
5,884)
(
41)
($
7,922) $
帳面金額
20,487
16,472
94,760
2,096
133,815
成本
11,649
25,616
101,068
2,142
140,475
103年3月31日
備抵跌價損失
($
1,415) $
(
478)
(
4,570)
(
44)
($
6,507) $
帳面金額
10,234
25,138
96,498
2,098
133,968
本 公 司 民 國 104 年 及 103 年 1 月 1 日 至 3 月 31 日 認 列 為 費 損 之 存 貨 成 本 分
別 為 $24,415 及 $21,250。
(八 )不 動 產 、 廠 房 及 設 備
房屋及建築
辦公設備
其他設備
合計
104年1月1日
成本
累計折舊及減損
$
(
$
82,767 $
21,340) (
61,427 $
530 $
336) (
194 $
125,904 $
48,488) (
77,416 $
209,201
70,164)
139,037
$
$
61,427 $
385
419) (
61,393 $
194 $
618
31) (
781 $
77,416 $
5,369
6,470) (
76,315 $
139,037
6,372
6,920)
138,489
$
(
$
83,152 $
21,759) (
61,393 $
1,148 $
367) (
781 $
131,273 $
54,958) (
76,315 $
215,573
77,084)
138,489
104年度
1月1日
增添
移轉
折舊費用
3月31日
(
104年3月31日
成本
累計折舊及減損
~17~
房屋及建築
辦公設備
其他設備
合計
103年1月1日
成本
累計折舊及減損
$
(
$
103年1月1日
1月1日
增添
重分類
折舊費用
3月31日
103年3月31日
成本
累計折舊及減損
$
(
$
$
(
$
82,767 $
19,695) (
63,072 $
669 $
419) (
250 $
72,910 $
38,880) (
34,030 $
63,072
-
250
-
34,030
9,601
$
$
$
156,346
58,994)
97,352
97,352
9,601
411) (
62,661 $
27) (
223 $
565
4,765) (
39,431 $
565
5,203)
102,315
82,767 $
20,106) (
62,661 $
669 $
446) (
223 $
83,076 $
43,645) (
39,431 $
166,512
64,197)
102,315
1.本 公 司 民 國 104 年 及 103 年 1 月 1 日 至 3 月 31 日 均 無 利 息 資 本 化 之 情 形。
2.以 不 動 產 、 廠 房 及 設 備 提 供 擔 保 之 資 訊 , 請 詳 附 註 八 之 說 明 。
(九 )無 形 資 產
1.無 形 資 產 變 動 明 細 如 下 :
專門技術及電腦軟體
104年1月1日
成本
累計攤銷
淨帳面價值
$
(
$
104年度
1月1日
增添-源自單獨取得
攤銷費用
3月31日
$
(
$
104年3月31日
成本
累計攤銷
淨帳面價值
36,165
437
5,382)
31,220
$
209,820
178,600)
$
31,220
(
~18~
209,383
173,218)
36,165
專門技術及電腦軟體
103年1月1日
成本
累計攤銷
淨帳面價值
$
188,458
147,862)
40,596
(
$
103年度
1月1日
增添-源自單獨取得
攤銷費用
3月31日
$
40,596
1,563
6,634)
35,525
(
$
103年3月31日
成本
累計攤銷
淨帳面價值
$
190,022
154,497)
(
$
35,525
2.無 形 資 產 攤 銷 費 用 明 細 如 下 :
104年1月1日至3月31日
$
52
5,330
$
5,382
推銷費用
管理費用
研究發展費用
103年1月1日至3月31日
$
653
52
5,929
$
6,634
(十 )短 期 借 款
借款性質
銀行借款
信用借款
借款性質
銀行借款
信用借款
104年3月31日
$
擔保品
1.85%
無
利率區間
擔保品
1.85%
無
20,000
103年12月31日
$
利率區間
20,000
本 公 司 民 國 103 年 3 月 31 日 無 短 期 借 款 。
~19~
(十 一 )長 期 借 款
借款期間及還款方式 利率區間 擔保品
104年3月31日
借款性質
長期銀行借款
合作金庫商業
自民國101年10月1日
1.87% 房屋及 $
24,760
銀行擔保借款 起每月陸續攤還,至
建築
民國106年8月31日清
償完畢
(
$
減:一年內到期之長期借款
(帳列「其他流動負債」)
10,106)
14,654
借款期間及還款方式 利率區間 擔保品 103年12月31日
借款性質
長期銀行借款
合作金庫商業
自民國101年10月1日
1.87% 房屋及 $
27,254
銀行擔保借款 起每月陸續攤還,至
建築
民國106年8月31日清
償完畢
(
$
減:一年內到期之長期借款
(帳列「其他流動負債」)
10,059)
17,195
借款期間及還款方式 利率區間 擔保品
103年3月31日
借款性質
長期銀行借款
合作金庫商業
自民國101年10月1日
1.87% 房屋及 $
34,669
銀行擔保借款 起每月陸續攤還,至
建築
民國106年8月31日清
償完畢
(
$
減:一年內到期之長期借款
(帳列「其他流動負債」)
9,919)
24,750
本公司未動用借款額度明細如下:
浮動利率
一年內到期
綜合授信
外匯避險
104年3月31日
103年12月31日
103年3月31日
$
122,600
72,600
-
$
123,240
73,240
-
$
140,926
101,389
-
$
195,200
$
196,480
$
242,315
(十 二 )退 休 金
1.(1)本 公 司 依 據 「 勞 動 基 準 法 」 之 規 定 , 訂 有 確 定 福 利 之 退 休 辦 法 , 適
用 於 民 國 94 年 7 月 1 日 實 施 「 勞 工 退 休 金 條 例 」 前 所 有 正 式 員 工
之 服 務 年 資 , 以 及 於 實 施 「 勞 工 退 休 金 條 例 」後 選 擇 繼 續 適 用 勞 動
基 準 法 員 工 之 後 續 服 務 年 資。員 工 符 合 退 休 條 件 者,退 休 金 之 支 付
係 根 據 服 務 年 資 及 退 休 前 6 個 月 之 平 均 薪 資 計 算 , 15 年 以 內 (含 )
~20~
的 服 務 年 資 每 滿 一 年 給 予 兩 個 基 數 , 超 過 15 年 之 服 務 年 資 每 滿 一
年 給 予 一 個 基 數 , 惟 累 積 最 高 以 45 個 基 數 為 限 。 本 公 司 按 月 就 薪
資 總 額 2 %提 撥 退 休 基 金 , 以 勞 工 退 休 準 備 金 監 督 委 員 會 之 名 義 專
戶儲存於台灣銀行。
(2)民 國 104 年 及 103 年 1 月 1 日 至 3 月 31 日,本 公 司 依 上 述 退 休 金 辦
法 認 列 之 退 休 金 成 本 分 別 為 $46 及 $49。
(3)本 公 司 於 民 國 104 年 度 預 計 支 付 予 退 休 計 畫 之 提 撥 金 為 $184。
2.(1)自 民 國 94 年 7 月 1 日 起 , 本 公 司 依 據 「 勞 工 退 休 金 條 例 」, 訂 有 確 定
提撥之退休辦法,適用於本國籍之員工。本公司就員工選擇適用「勞
工 退 休 金 條 例 」所 定 之 勞 工 退 休 金 制 度 部 分,每 月 按 薪 資 之 6%提 繳 勞
工退 休 金至 勞 保局 員工 個 人帳 戶,員 工退 休 金之 支 付依 員工 個 人之 退
休金專戶及累積收益之金額採月退休金或一次退休金方式領取。
(2)民 國 104 年 及 103 年 1 月 1 日 至 3 月 31 日,本 公 司 依 上 開 退 休 金 辦 法
認 列 之 退 休 金 成 本 分 別 為 $1,314 及 $1,201。
(十 三 )股 份 基 礎 給 付
1.民 國 104 年 及 103 年 1 月 1 日 至 3 月 31 日 , 本 公 司 之 股 份 基 礎 給 付 協
議如下:
協議之類型
員工認股權計畫
(第五次)
員工認股權計畫
(第六次)
庫藏股票轉讓予員工
庫藏股票轉讓予員工
給與日
給與數量
合約期間
既得條件
99.04.30
3,000單位
5.00年
2年之服務
101.04.05
3,000單位
5.00年
"
103.2.27
103.8.25
174,000股
526,000股
不適用
不適用
立即既得
立即既得
2.上 述 認 股 權 計 畫 之 詳 細 資 訊 如 下 :
認 股 選 擇 權
期初流通在外
本期給與
無償配股增發或
調整認股股數
本期行使
本期沒收∕放棄
期末流通在外
期末可行使之認
股選擇權
期末已核准尚未發
行之認股選擇權
104年1月1日至3月31日
103年1月1日至3月31日
加權平均行
加權平均行
數量(仟股) 使價格(元) 數量(仟股) 使價格(元)
2,870 $
23.55
3,091 $
23.72
-
(
27)
2,843
22.80
23.56
3,091
23.72
1,343
24.40
68
47.50
-
~21~
-
3.截 至 民 國 104 年 3 月 31 日、103 年 12 月 31 日 及 103 年 3 月 31 日,酬
勞性員工認股選擇權計畫流通在外認股權之履約價格區間及加權平均
剩餘合約期間如下:
第五次員工
認股權計畫
104年3月31日
103年12月31日
103年3月31日
加權平均剩
加權平均剩
加權平均剩
履約價格 餘合約期間 履約價格 餘合約期間 履約價格 餘合約期間
46.4元
0.08年
46.4元
0.33年
47.5元
1.08年
第六次員工
認股權計畫
22.8元
2.02年
22.8元
2.26年
23.0元
3.02年
4.本 公 司 給 與 之 股 份 基 礎 給 付 交 易 使 用 Black-Scholes 選 擇 權 評 價 模 式
估計認股選擇權之公允價值,相關資訊如下:
給與日:
給與日:
給與日:
給與日:
民國103年8月25日
民國103年2月27日
民國99年4月30日
民國101年4月5日
0%
0%
1.40%
1.40%
38.48%
37.23%
30.66%
39.44%
0.43%
0.51%
0.77%
1.03%
0.07年
0.04年
3.8年
3.8年
526,000股
174,000股
3,000單位
3,000單位
4.03元
1.09元
10.13元
6.41元
預期股利率
預期價格波動性
無風險利率
預期存續期間
給與之認股選擇權
每股加權平均公平價值
5.股 份 基 礎 給 付 交 易 產 生 之 費 用 如 下 :
權益交割
104年1月1日至3月31日
103年1月1日至3月31日
$
$
451
2,042
(十 四 )股 本
1.民 國 104 年 3 月 31 日 止,本 公 司 額 定 資 本 額 為 $900,000,分 為 90,000
仟 股 ( 含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可 認 購 股 數 13,500 仟 股 ) , 實 收 資 本 額 為
$623,037, 每 股 面 額 10 元 。 本 公 司 已 發 行 股 份 之 股 款 均 已 收 訖 。
本 公 司 普 通 股 期 初 與 期 末 流 通 在 外 股 數 調 節 如 下 :(仟 股 )
104年
1月1日
現金增資-私募
庫藏股票轉讓員工
員工認股權執行新股
3月31日
~22~
103年
61,653
59,802
624
930
-
174
27
-
62,304
60,906
2.本 公 司 於 民 國 103 年 5 月 30 日 股 東 會 決 議 通 過 以 私 募 方 式 辦 理 現 金 增
資 , 私 募 基 準 日 為 民 國 104 年 2 月 6 日 , 現 金 增 資 用 途 為 增 加 營 運 資
金 , 私 募 股 數 為 10,000 仟 股 , 每 股 認 購 價 格 為 24.06 元 , 此 增 資 案 已
募 得 $15,013, 計 發 行 624,000 股 , 並 辦 理 變 更 登 記 完 竣 ; 本 次 私 募 普
通股之權利義務除證交法規定有流通轉讓之限制且須於交付日滿三年
並補辦公開發行後才能申請上市掛牌交易外,餘與其他之發行普通股
同。
3.截 至 民 國 104 年 3 月 31 日 止 , 員 工 依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發 行 及 認 股 辦 法
行 使 認 股 權 憑 證 為 27 單 位 , 共 計 發 行 新 股 27 仟 股 , 業 已 於 民 國 104
年 4 月 15 日 完 成 辦 理 變 更 登 記 。
4.庫 藏 股
(1)股 份 收 回 原 因 及 其 數 量 :
持 有 股 份 之
公 司 名 稱
本公司
持 有 股 份 之
公 司 名 稱
本公司
持 有 股 份 之
公 司 名 稱
本公司
104年3月31日
收回原因
股數
供轉讓股份予員工
金額
-
$
-
103年12月31日
收回原因
供轉讓股份予員工
收回原因
供轉讓股份予員工
股數
金額
-
$
-
103年3月31日
股數
金額
526仟股
$
13,390
(2)證 券 交 易 法 規 定 公 司 對 買 回 發 行 在 外 股 份 之 數 量 比 例 , 不 得 超 過 公
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十,收買股份之總金額,不得逾保留盈餘
加計發行股份溢價及已實現之資本公積金額。
(3)本 公 司 持 有 之 庫 藏 股 票 依 證 券 交 易 法 規 定 不 得 質 押 , 於 未 轉 讓 前 亦
不得享有股東權利。
(4)依 證 券 交 易 法 規 定 , 因 供 轉 讓 股 份 予 員 工 所 買 回 之 股 份 , 應 於 買 回
之日起三年內將其轉讓,逾期未轉讓者,視為公司未發行股份,並
應辦理變更登記銷除股份。而為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所買回股
份,應於買回之日起六個月內辦理變更登記銷除股份。
(十 五 )資 本 公 積
依公司法規定,超過票面金額發行股票所得之溢額及受領贈與之所得之
資本公積,除得用於彌補虧損外,於公司無累積虧損時,得按股東原有
股份之比例發給新股或現金。另依證券交易法之相關規定,以上開資本
公積撥充資本時,每年以其合計數不超過實收資本額百分之十為限。公
司非於盈餘公積填補資本虧損仍有不足時,不得以資本公積補充之。
~23~
(十 六 )保 留 盈 餘
1. 依 公 司 章 程 規 定 , 本 公 司 分 派 每 一 會 計 年 度 盈 餘 , 除 依 法 繳 納 營 利 事
業所得稅外,應先彌補歷年度虧損,所餘盈餘應提出百分之十為法定
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資本總額時,不在此限。其餘
得由股東會依董事會之建議決定分派如下或視業務需要酌予保留:
(1)員 工 紅 利 百 分 之 八 至 百 分 之 三 十 , 實 際 分 配 額 由 董 事 會 提 議 經 股 東
會通過認定;
(2)董 監 事 酬 勞 百 分 之 三 ;
(3)其 餘 為 股 東 股 息 、 股 利 。
2. 本 公 司 股 利 政 策 如 下 : 因 本 公 司 係 屬 營 運 成 長 階 段 之 高 科 技 事 業 , 將
考量公司所處環境及成長階段,因應未來資金需求及長期財務規劃,
及滿足股東對現金流入之需求,公司於年度決算後如有盈餘,每年分
派之現金股利不低於當年度分派現金及股票股利合計數的百分之十;
惟實際分派比率,仍依股東會決議之。
3.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除 彌 補 公 司 虧 損 及 按 股 東 原 有 股 份 之 比 例 發 給 新 股 或 現
金外,不得使用之,惟發給新股或現金者,以該項公積超過實收資本
額百分之二十五之部分為限。
4.(1)本 公 司 分 派 盈 餘 時,依 法 令 規 定 須 就 當 年 度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之 其 他 權
益項目借方餘額提列特別盈餘公積始得分派,俟後其他權益項目借
方餘額迴轉時,迴轉金額得列入可供分派盈餘中。
(2)首 次 採 用 IFRSs 時 , 依 101 年 7 月 6 日 金 管 證 發 字 第 1010012805
號函提列之特別盈餘公積,本公司於嗣後使用、處分或重分類相關
資產時,就原提列特別盈餘公積之比例予以迴轉,前述相關資產若
為投資性不動產時,屬土地部分於處分或重分類時迴轉,屬土地以
外之部分,則於使用期間逐期迴轉。
5.因 本 公 司 民 國 104 年 及 103 年 1 月 1 日 至 3 月 31 日 均 為 營 運 虧 損 , 故
估 列 之 員 工 紅 利 及 董 監 酬 勞 均 為 $0。 本 公 司 董 事 會 通 過 及 股 東 會 決 議
之員工分紅及董監酬勞相關資訊可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6.本 公 司 於 民 國 104 年 3 月 4 日 之 董 事 會 通 過 103 年 度 之 虧 損 撥 補 議 案 ,
惟該議案尚待股東會決議通過。
(十 七 )其 他 權 益 項 目
備供出售投資
104年度
1月1日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評價調整
3月31日
$
103年度
- ($
- $
$
~24~
6,139)
6,139
-
(十 八 )營 業 收 入
銷貨收入
勞務收入
104年1月1日至3月31日
103年1月1日至3月31日
$
$
46,666
23,717
63
70,446
其他收入
$
$
60,193
3,823
64,016
(十 九 )其 他 收 入
利息收入
出售下腳及廢料收入
合計
104年1月1日至3月31日
$
46
28
$
74
103年1月1日至3月31日
$
94
303
$
397
104年1月1日至3月31日
103年1月1日至3月31日
(二 十 )其 他 利 益 及 損 失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 $
融資產淨(損)益
淨外幣兌換利益(損失)
金融資產減損損失
42
593
- (
2,712
12,766)
合計
635 ($
10,023)
$
$
31
(二 十 一 )財 務 成 本
利息費用:
銀行借款
104年1月1日至3月31日
103年1月1日至3月31日
$
$
220
170
(二 十 二 )費 用 性 質 之 額 外 資 訊
員工福利費用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折舊費用
無形資產攤銷費用
104年1月1日至3月31日
103年1月1日至3月31日
$
$
31,955
$
6,920
5,203
5,382
6,634
44,257
~25~
31,962
$
43,799
(二 十 三 )員 工 福 利 費 用
薪資費用
員工認股權
勞健保費用
退休金費用
其他用人費用
104年1月1日至3月31日 103年1月1日至3月31日
$
27,924 $
25,800
(
121)
2,042
2,127
2,207
1,360
1,250
665
663
$
31,955
$
31,962
(二 十 四 )所 得 稅
1.所 得 稅 費 用 (利 益 )
(1)所 得 稅 費 用 (利 益 )組 成 部 分 :
104年1月1日至3月31日
當期所得稅:
$
以前年度(高)低估
當期所得稅總額
遞延所得稅:
103年1月1日至3月31日
$
-
暫時性差異之原始產生
及迴轉
遞延所得稅總額
$
- $
所得稅費用(利益)
2.本 公 司 營 利 事 業 所 得 稅 業 經 稅 捐 稽 徵 機 關 核 定 至 民 國 102 年 度 。
-
3.未 分 配 盈 餘 (待 彌 補 虧 損 )相 關 資 訊 :
104年3月31日
86年度以前
87年度以後
103年12月31日
103年3月31日
$
(
- $
228,261) (
- $
218,488) (
155,215)
($
228,261) ($
218,488) ($
155,215)
4.民 國 104 年 3 月 31 日、103 年 12 月 31 日 及 103 年 3 月 31 日 止,本
公 司 股 東 可 扣 抵 稅 額 帳 戶 餘 額 均 為 $855,102 年 度 盈 餘 分 配 之 稅 額 扣
抵 比 率 為 0%, 民 國 103 年 度 盈 餘 分 配 之 預 計 稅 額 扣 抵 比 率 為 0%。
5.本 公 司 產 品 符 合 新 興 重 要 策 略 性 產 業 免 徵 營 利 事 業 所 得 稅 , 可 連 續
享 五 年 免 徵 營 利 事 業 所 得 稅 , 免 稅 期 間 於 民 國 105 年 12 月 到 期 。
(二 十 五 )每 股 虧 損
民 國 104 年 及 103 年 1 月 1 日 至 3 月 31 日 因 計 入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之 潛
在普通股影響後具反稀釋作用,故不列示稀釋每股虧損之計算;稀釋
每股虧損與基本每股虧損金額相同。
~26~
104年1月1日至3月31日
加權平均流通
每股虧損
稅後金額
在外股數(仟股)
(元)
基本每股虧損
歸屬於普通股股東之本期淨損 ($
9,773)
62,002 ($
0.16)
103年1月1日至3月31日
加權平均流通
每股虧損
稅後金額
在外股數(仟股)
(元)
基本每股虧損
歸屬於普通股股東之本期淨損 ($
21,513)
59,987 ($
0.36)
(二 十 六 )現 金 流 量 補 充 資 訊
僅有部分現金支付之投資活動:
購置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104年1月1日至3月31日
103年1月1日至3月31日
$
$
6,372
加:期初應付設備款
減:期末應付設備款
本期支付現金
(
9,601
16,891
2,800
15,258) (
2,825)
$
8,005
$
9,576
七、關係人交易
(一 )與 關 係 人 間 之 重 大 交 易 事 項 : 無 。
(二 )主 要 管 理 階 層 薪 酬 資 訊
104年1月1日至3月31日
$
2,034
短期員工福利
103年1月1日至3月31日
$
2,077
八、質押之資產
本公司之資產提供擔保明細如下:
帳
面
價
值
目 104年3月31日 103年12月31日 103年3月31日 擔
資
產
項
定期存款(表列
「其他流動資產」) $
房屋及建築
$
5,000
61,393
66,393
$
$
九、重大承諾事項及或有事項
無。
~27~
5,000
61,427
66,427
$
$
保
明
細
5,000 進貨擔保質押
62,661 長期借款擔保抵押
67,661
十、重大之災害損失
無。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
無。
十二、其他
(一 )資 本 風 險 管 理
本 公 司 之 資 本 管 理 目 標,係 為 保 障 公 司 能 繼 續 經 營,並 為 股 東 提 供 報 酬 。
為了維持足夠且必要之財務資源以支應未來一年內之營運資金需求,本
公司可能會調整支付予股東之股利金額、發行新股或減少費用支出等以
降低債務。
本 公 司 於 104 年 之 策 略 維 持 與 103 年 相 同 , 均 係 致 力 將 財 務 資 源 維 持 至
合理的水準。
(二 )金 融 工 具
1.金 融 工 具 公 允 價 值 資 訊
本公司非以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其帳面金額係公允價值之合理
近 似 值 , 包 括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 無 活 絡 市 場 之 債 券 投 資 -流 動 、 應 收 票
據 、 應 收 帳 款 、 其 他 應 收 款 、 質 押 定 存 (帳 列 「 其 他 流 動 資 產 」 ) 、 存
出 保 證 金、應 付 帳 款、其 他 應 付 款 及 長 期 借 款 (包 含 一 年 內 到 期 部 分 ),
另 以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工 具 的 公 允 價 值 資 訊 請 詳 附 註 十 二 、 (三 )。
2.財 務 風 險 管 理 政 策
(1) 本 公 司 日 常 營 運 受 多 項 財 務 風 險 之 影 響 , 包 含 市 場 風 險 ( 包 括 匯 率
風 險 、 利 率 風 險 、 及 價 格 風 險 )、 信 用 風 險 及 流 動 性 風 險 。 本 公 司
整體風險管理政策著重於金融市場的不可預測事項,並尋求可降低
對本公司財務狀況及財務績效之潛在不利影響。
(2)風 險 管 理 工 作 由 本 公 司 財 務 部 按 照 董 事 會 核 准 之 政 策 執 行 。 本 公 司
財務單位透過與公司營運單位密切合作,負責辨認、評估與規避財
務風險。董事會對整體風險管理訂有書面原則,亦對特定範圍與事
項提供書面政策,例如匯率風險、利率風險、信用風險、衍生與非
衍生金融工具之使用,以及剩餘流動資金之投資。
3.重 大 財 務 風 險 之 性 質 及 程 度
(1)市 場 風 險
匯率風險
本公司係跨國營運,因此受多種不同貨幣所產生之匯率風險,主要
為美元。相關匯率風險來自未來之商業交易及已認列之資產與負
債。
本公司管理階層已訂定政策管理功能性貨幣之匯率風險。透過公司
財務單位就其整體匯率風險進行避險。為管理來自未來商業交易及
已認列資產與負債之匯率風險,透過公司財務單位採用遠期外匯合
~28~
約進行。當未來商業交易、已認列資產或負債係以非本公司之功能
性貨幣之外幣計價時,匯率風險便會產生。
本公司從事之業務涉及若干非功能性貨幣,故受匯率波動之影響,
具重大匯率波動影響之外幣資產及負債資訊如下:
104年3月31日
帳面金額
外幣(仟元)
匯率
(新台幣)
(外幣:功能性貨幣)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金融負債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USD
1,178
USD
316
USD
3,723
USD
209
31.30
$
36,871
31.30 $
9,902
103年12月31日
帳面金額
外幣(仟元)
匯率
(新台幣)
(外幣:功能性貨幣)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金融負債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外幣(仟元)
31.62
$ 117,721
31.62 $
103年3月31日
匯率
6,609
帳面金額
(新台幣)
(外幣:功能性貨幣)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金融負債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USD
4,333
30.463
$ 131,996
USD
169
30.463
$
~29~
5,148
本公司貨幣性項目因匯率波動具重大影響之未實現兌換損益說明
如下:
104年1月1日至3月31日
兌換損益
外幣(仟元)
匯率
帳面金額
(外幣:功能性貨幣)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人民幣:新台幣
金融負債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
-
31.30 ($
5.045 (
112,662)
317)
$
-
31.30 ($
415,026)
103年1月1日至3月31日
兌換損益
外幣(仟元)
匯率
帳面金額
(外幣:功能性貨幣)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人民幣:新台幣
金融負債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
-
30.463 ($ 3,148,268)
4.901 (
515)
-
30.463
$
22,128
104年1月1日至3月31日
敏感度分析
變動幅度
影響損益
影響其他綜合損益
(外幣:功能性貨幣)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金融負債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1%
$
1%
($
~30~
369
$
-
99) $
-
103年1月1日至3月31日
敏感度分析
變動幅度
影響損益
影響其他綜合損益
(外幣:功能性貨幣)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金融負債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1%
$
1%
($
1,320
$
-
51) $
-
價格風險
由於本公司持有之投資於資產負債表中係分類為備供出售金融資
產,或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因此本公司暴露於權
益工具之價格風險。本公司未有商品價格風險之暴險。為管理權益
工具投資之價格風險,本公司將其投資組合分散,其分散之方式係
根據本公司設定之限額進行。
本公司主要投資於未上市櫃之權益工具,此等權益工具之價格會因
該投資標的未來價值之不確定性而受影響。若該等權益工具價格上
升 或 下 跌 1%,而 其 他 所 有 因 素 維 持 不 變 之 情 況 下, 對 民 國 104 年 及
103 年 1 月 1 日 至 3 月 31 日 對 於 股 東 權 益 之 影 響 因 分 類 為 備 供 出 售
之 權 益 工 具 之 利 益 或 損 失 將 增 加 或 減 少 $50 及 $59。
(2)信 用 風 險
A. 信 用 風 險 係 本 公 司 因 客 戶 或 金 融 工 具 之 交 易 對 手 無 法 履 行 合 約
義 務 而 產 生 財 務 損 失 之 風 險。本 公 司 依 內 部 明 定 之 授 信 政 策,公
司 內 各 營 運 個 體 於 訂 定 付 款 及 提 出 交 貨 之 條 款 與 條 件 前,須 就 其
每 一 新 客 戶 進 行 管 理 及 信 用 風 險 分 析。內 部 風 險 控 管 係 透 過 考 慮
其財務狀況、過往經驗及其他因素,以評估客戶之信用品質。個
別 風 險 之 限 額 係 董 事 會 依 內 部 或 外 部 之 評 等 而 制 訂,並 定 期 監 控
信用額度之使用。
B.於 民 國 104 年 及 103 年 1 月 1 日 至 3 月 31 日 , 並 無 超 出 信 用 限
額 之 情 事,且 管 理 階 層 不 預 期 會 受 交 易 對 手 之 不 履 約 而 產 生 任 何
重大損失。
C. 本 公 司 未 逾 期 且 未 減 損 金 融 資 產 之 信 用 品 質 資 訊 , 請 詳 附 註 六
(六 )說 明 。
(3)流 動 性 風 險
A.現 金 流 量 預 測 是 由 財 務 部 予 以 彙 總 。 財 務 部 監 控 公 司 流 動 資 金 需
求之預測,確保其有足夠資金得以支應營運需要,並在任何時候
維 持 足 夠 之 未 支 用 的 借 款 承 諾 額 度 , 請 詳 附 註 六 (十 )。
~31~
B.公 司 財 務 部 將 剩 餘 資 金 投 資 於 定 期 存 款 及 有 價 證 券 , 其 所 選 擇 之
工 具 具 有 適 當 之 到 期 日 或 足 夠 流 動 性,以 因 應 上 述 預 測 並 提 供 充
足 之 調 度 水 位 。 於 民 國 104 年 3 月 31 日 、 103 年 12 月 31 日 及
103 年 3 月 31 日 , 本 公 司 持 有 受 益 憑 證 分 別 為 $37,842、 $0 及
$39,331 及 定 期 存 款 (帳 列「 無 活 絡 市 場 之 債 券 投 資 」及「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分 別 為 $15,060、$24,610 及 $44,370,預 期 可 即 時 產
生現金流量以管理流動風險。
C.下 表 係 本 公 司 之 非 衍 生 金 融 負 債 , 按 相 關 到 期 日 予 以 分 組 , 非 衍
生金融負債係依據資產負債表日至合約到期日之剩餘期間進行
分 析;衍 生 金 融 負 債 係 依 據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至 預 期 到 期 日 之 剩 餘 期
間進行分析。下表所揭露之合約現金流量金額係未折現之金額。
非衍生金融負債:
104年3月31日
短期借款
應付帳款
其他應付款
長期借款(包含一年內到期)
1年內
$ 20,000
30,562
28,576
10,106
1至2年內
$
10,297
2至5年內
$
4,357
非衍生金融負債:
103年12月31日
短期借款
應付帳款
其他應付款
長期借款(包含一年內到期)
1年內
$ 20,000
22,333
33,698
10,059
1至2年內
$
10,249
2至5年內
$
6,946
1年內
$ 25,078
14,741
9,919
1至2年內
$
10,106
2至5年內
$
14,644
非衍生金融負債:
103年3月31日
應付帳款
其他應付款
長期借款(包含一年內到期)
(三 )公 允 價 值 資 訊
1. 本 公 司 非 以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及 金 融 負 債 之 公 允 價 值 資 訊 請 詳
附 註 十 二 、 (二 )說 明 。
2. 為 衡 量 金 融 及 非 金 融 工 具 之 公 允 價 值 所 採 用 評 價 技 術 的 各 等 級 定 義 如
下:
第一等級:此等級之輸入值為相同資產或負債於活絡市場之公開報價
(未 經 調 整 ) 。 活 絡 市 場 係 指 符 合 以 下 所 有 條 件 之 市 場 : 在
市場交易之商品具同質性;隨時可於市場中尋得具意願之
買賣雙方且價格資訊可為大眾取得。本公司投資之受益憑
證的公允價值皆屬之。
~32~
第二等級:此等級之輸入值除包含於第一等級公開報價外之可觀察價
格 , 包 括 直 接 ( 如 價 格 )或 間 接 ( 如 自 價 格 推 導 而 來 ) 自 活 絡
市 場 取 得 之 可 觀 察 輸 入 值 。 本 公 司 截 至 民 國 104 年 3 月 31
日無第二等級之投資。
第三等級:此等級之輸入值非以可觀察市場資料為基礎之資產或負債
之輸入值。本公司投資之無活絡市場之權益工具投資皆屬
之。
3.民 國 104 年 3 月 31 日、103 年 12 月 31 日 及 103 年 3 月 31 日 以 公 允 價
值衡量之金融及非金融工具,本公司依資產及負債之性質、特性及風
險及公允價值等級之基礎分類,相關資訊如下:
民國104年3月31日
資產
重複性公允價值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之金融資產
受益憑證
第一等級
$
37,842
$
37,842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未上市(櫃)股票
民國103年12月31日
資產
重複性公允價值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未上市(櫃)股票
103年3月31日
資產
重複性公允價值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之金融資產
受益憑證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未上市(櫃)股票
合計
第一等級
$
第一等級
$
39,331
$
39,331
~33~
第二等級
第三等級
$
-
$
-
第二等級
$
合計
$
-
$
4,963
4,963
$
37,842
$
4,963
42,805
第三等級
第二等級
$
-
$
-
$
合計
4,963
$
第三等級
$
-
$
5,858
5,858
4,963
合計
$
39,331
$
5,858
45,189
4.本 公 司 用 以 衡 量 公 允 價 值 所 使 用 之 方 法 及 假 設 說 明 如 下 :
(1) 本 公 司 採 用 市 場 報 價 作 為 公 允 價 輸 入 值 (即 第 一 等 級 )者 , 依 工 具
之特性分列如下:
上市(櫃)公
封閉型基金
司股票
市場報價
收盤價
收盤價
開放型基金
政府公債
公司債
轉(交)換
公司債
淨值
成交價
加權平均
百元價
收市
5.民 國 104 年 及 103 年 1 月 1 日 至 3 月 31 日 無 第 一 等 級 與 第 二 等 級 間 之
任何移轉。
6. 於 活 絡 市 場 交 易 之 金 融 工 具 , 其 公 允 價 值 係 依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之 市 場 報
價 衡 量。當 報 價 可 即 時 且 定 期 自 證 券 交 易 所、交 易 商、經 紀 商、產 業 、
評價服務機構或監管機構取得,且該等報價係代表在正常交易之基礎
下進行之實際及定期市場交易時,該市場被視為活絡市場。本公司持
有金融資產之市場報價為收盤價,該等工具係屬於第一等級。第一等
級之工具主要包括權益工具及債務工具,其分類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
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及負債或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7.如 一 項 或 多 項 重 大 參 數 並 非 依 可 觀 察 市 場 資 料 取 得 , 則 該 金 融 工 具 係
屬於第三等級。
8.民 國 104 年 及 103 年 1 月 1 日 至 3 月 31 日 無 自 第 三 等 級 轉 入 及 轉 出 之
情形。
9.下 表 列 示 民 國 104 年 及 103 年 1 月 1 日 至 3 月 31 日 第 三 等 級 之 變 動 :
104年
非衍生權益工具
$
4,963 $
$
4,963 $
1月1日
3月31日
1月1日
認列於當期損益之利益或損失
3月31日
103年
非衍生權益工具
$
12,485 $
(
6,627) (
$
5,858 $
~34~
合計
4,963
4,963
合計
12,485
6,627)
5,858
10. 有 關 屬 第 三 等 級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項 目 所 使 用 評 價 模 型 之 重 大 不 可 觀 察
輸入值之量化資訊及重大不可觀察輸入值變動之敏感度分析說明如
下:
104年3月31日
公允價值
評價技術
重大不可觀察
區間
輸入值與
輸入值
(加權平均) 公允價值關係
非衍生權益工具:
非上市上櫃公
司股票
$
4,963
可類比上市 本淨比乘數
上櫃公司法
(以 下 空 白 )
~35~
1.04 乘數及控制權
溢價愈高,公
允價值愈高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一)重 大 交 易 事 項 相 關 資 訊
1.資 金 貸 與 他 人 : 無 。
2.為 他 人 背 書 保 證 : 無 。
3.期 末 持 有 有 價 證 券 情 形 :
期
有 價 證 券 發 行 人
持 有 之 公 司
有價證券種類
有
價
證
券
名
稱 與 本 公 司 之 關 係 帳
金麗科技(股)公司
股票
鼎威研發(股)公司普通股
無
金麗科技(股)公司
股票
Kada Technology
Holdings Limited(註)
無
列
科
末
股
數
目 (仟單位/仟 股)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非流動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非流動
1,000
312
持
帳 面 金 額
$
比
股
例
4,963
8.85%
-
0.55%
公 允 價 值
$
備
註
4,963
-
-
-
註 : 該 公 司 於 民 國 101 年 3 月 30 日 將 本 公 司 持 有 之 Yoho King Limited 股 票 , 以 1 股 換 1 股 方 式 更 換 為 Kada Technology Holdings Limited 普 通 股 股 票 。 另 Kada
Technology Holdings Limited 於 民 國 101 年 6 月 21 日 進 行 股 票 分 割 , 使 得 本 公 司 原 持 有 該 公 司 之 普 通 股 股 票 計 277 股 增 加 為 311,625 股 , 惟 持 股 比 例 仍 為
0.55%。
4.累 積 買 進 賣 出 同 一 有 價 證 券 之 金 額 達 新 台 幣 三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二 十 以 上 : 無 。
5.取 得 不 動 產 之 金 額 達 新 台 幣 三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二 十 以 上 : 無 。
6.處 分 不 動 產 之 金 額 達 新 台 幣 三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二 十 以 上 : 無 。
7.與 關 係 人 進 、 銷 貨 交 易 達 新 台 幣 一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二 十 以 上 : 無 。
8.應 收 關 係 人 款 項 達 新 台 幣 一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二 十 以 上 : 無 。
9.從 事 衍 生 性 商 品 交 易 : 無 。
(二)轉 投 資 事 業 相 關 資 訊
無。
(三)大 陸 投 資 資 訊
無。
~36~
十四、營運部門資訊
(一 )一 般 性 資 訊
本公司僅經營單一產業,且本公司總經理係以公司整體評估績效及分配
資源,經辨認本公司為單一應報導部門。
(二 )部 門 資 訊
提供予主要營運決策者之應報導部門資訊如下:
104年1月1日至3月31日
103年1月1日至3月31日
來自外部客戶之收入
$
70,446
$
64,016
部門間收入
$
-
$
-
部門(損)益
($
9,773) ($
部門資產
$
552,523
(三 )部 門 損 益 、 資 產 與 負 債 之 調 節 資 訊 : 無 。
~37~
$
21,513)
555,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