驊訊電子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財務報表暨會計師核閱報告 民國 100 年及 99 年上半年度 (股票代碼 6237) 公司地址:台北市市民大道四段100號6樓 電 話:(02)8773-1100 ~1~ 驊 訊 電 子 企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民國 100 年及 99 年上半年度合併財務報表暨會計師核閱報告 目 錄 項 目 頁 次 一、 封面 1 二、 目錄 2 ~ 3 三、 會計師核閱報告 4 四、 合併資產負債表 5 五、 合併損益表 6 六、 合併股東權益變動表 7 七、 合併現金流量表 八、 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10 ~ 34 (一) 公司沿革 10 ~ 11 (二) 重要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11 ~ 15 (三) 會計估計變動之理由及其影響 (四) 重要會計科目之說明 15 ~ 26 (五) 關係人交易 26 ~ 28 (六) 抵(質)押之資產 28 (七) 重大承諾事項及或有事項 28 (八) 重大之災害損失 28 (九) 重大之期後事項 28 8 ~ 9 15 ~2~ 項 (十) 目 其他 頁 次 28 ~ 31 (十一)附註揭露事項 32 ~ 34 1.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32 ~ 33 2.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33 3.大陸投資資訊 33 4.母公司與子公司及各子公司間之業務關係及重要交易往來情 形及金額 34 (十二)營運部門資訊 34 ~3~ 會計師核閱報告 (100)財審報字第 11000773 號 驊訊電子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公鑒: 驊訊電子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 100 年及 99 年 6 月 30 日之合併資產負債表, 暨民國 100 年及 99 年 1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之合併損益表、合併股東權益變動表及合併現金流 量表,業經本會計師核閱竣事。上開合併財務報表之編製係管理階層之責任,本會計師之責任 則為根據核閱結果出具報告。 本會計師係依照中華民國審計準則公報第 36 號「財務報表之核閱」規劃並執行核閱工作, 由於本會計師僅實施分析、比較與查詢,並未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故無法對上開合併 財務報表整體表示查核意見。 依本會計師核閱結果,並未發現第一段所述合併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有違反「證券發 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中華民國一般公認會計原則而頇作修正之情事。 資 誠 聯 合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周筱姿 會計師 陳美姿 前財政部證券管理委員會 核准簽證文號:(85)台財證(六)第 68700 號 (82)台財證(六)第 39230 號 中 華 民 國 ~4~ 1 0 0 年 8 月 1 7 日 驊訊電子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 併 資 產 負 債 表 民國 100 年及 99 年 6 月 30 日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單位:新台幣仟元 100 金 資 1100 1310 1120 1140 1150 1178 120X 1286 1298 11XX 1480 1490 14XX 1501 1521 1531 1551 1561 15XY 15X9 1599 1670 15XX 1750 1780 17XX 1800 1810 1820 1830 1860 18XX 1XXX 年 6 月 30 額 日 % 99 金 年 6 月 30 額 日 % 10 0 金 產 流動資產 現金及約當現金(附註四(一)) 公帄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資產–流動 (附註四(二)) 應收票據淨額 應收帳款淨額(附註四(三)) 應收帳款–關係人淨額(附註五) 其他應收款(附註五) 存貨(附註四(四)) 遞延所得稅資產–流動(附註四(十六)) 其他流動資產–其他 流動資產合計 基金及投資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附註四 (五)) 無活絡市場之債券投資–非流動(附註四 (六)) 基金及投資合計 固定資產(附註四(七)及六) 成本 土地 房屋及建築 機器設備 運輸設備 辦公設備 成本及重估增值 減:累計折舊 減:累計減損 未完工程及預付設備款 固定資產淨額 無形資產 電腦軟體成本 其他無形資產 無形資產合計 其他資產 出租資產(附註四(八)) 閒置資產 存出保證金 遞延費用 遞延所得稅資產–非流動(附註四(十六)) 其他資產合計 資產總計 年 6 日 % 99 金 年 6 月 額 30 日 % 6,792 10,075 9,014 13,125 46,443 1 1 2 負債及股東權益 $ 746,047 43 9,882 2,211 65,537 4,343 19,847 14,525 3,307 4,981 870,680 1 4 1 1 1 51 $ 1,506,082 65 2180 10,025 1,493 66,800 68,277 22,429 19,507 2,194 4,079 1,700,886 1 3 3 1 1 74 2140 2150 2160 2170 2270 94,039 5 151,613 7 28,730 122,769 2 7 34,820 186,433 1 8 2298 21XX 2810 2820 28XX 2XXX 3110 177,196 190,158 44,172 1,517 3,626 416,669 22,511 ) ( 1,512 ) 61,729 454,375 ( ( $ 10 11 3 24 1 )( 3 26 121,039 61,730 70,225 7,591 260,585 84,044 ) ( 2,590 179,131 11,136 7,009 18,145 1 1 11,577 9,446 21,023 202,383 37,841 6,135 537 15,980 262,876 1,728,845 12 2 1 15 100 204,576 4,657 85 7,102 216,420 2,303,893 $ 5 3211 3 3220 3 3271 3272 11 3310 3 ) 3320 3350 8 3420 3480 1 3XXX 1 9 9 100 流動負債 公帄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負債–流動 (附註四(九)) 應付帳款 應付帳款–關係人(附註五) 應付所得稅(附註四(十六)) 應付費用(附註五) 一年或一營業週期內到期長期負債 (附註四(九)及十) 其他流動負債–其他 流動負債合計 其他負債 應計退休金負債(附註四(十)) 存入保證金 其他負債合計 負債總計 股東權益 股本(附註四(十一)) 普通股股本 資本公積(附註四(九)(十一)(十二)) 普通股溢價 庫藏股票交易 員工認股權 認股權 保留盈餘(附註四(十三)) 法定盈餘公積 特別盈餘公積 未分配盈餘 股東權益其他調整項目 累積換算調整數 庫藏股票(附註四(十四)) 股東權益總計 重大承諾事項及或有事項(附註七) 負債及股東權益總計 $ ( ( 9,249 6,303 62 58,142 1 1 3 2,920 76,676 5 451,174 3,028 539,651 20 24 2,231 1,105 3,336 80,012 5 2,075 1,105 3,180 542,831 24 769,884 45 775,814 34 490,524 8,443 34,340 - 28 2 - 403,326 59,345 14,977 90,976 17 2 1 4 227,039 4,775 156,187 13 9 226,232 274,399 10 12 4,084 ) 38,275 ) ( 1,648,833 $ 1,728,845 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合併財務報表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董事長:鄭期成 月 30 額 經理人:鄭期成 ~5~ 會計主管:樊永嫻 $ 2 )( 95 100 1,740 85,747 ) ( 1,761,062 $ 2,303,893 4) 76 100 驊訊電子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 併 損 益 表 民國 100 年及 99 年 1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每股(虧損)盈餘為新台幣元外) 100 金 營業收入(附註五) 銷貨收入 銷貨退回 銷貨折讓 銷貨收入淨額 其他勞務收入 營業收入合計 營業成本 5110 銷貨成本(附註四(四)(十八)及五) 5910 營業毛利 營業費用(附註四(十八)及五) 6100 推銷費用 6200 管理及總務費用 6300 研究發展費用 6000 營業費用合計 6900 營業淨(損)利 營業外收入及利益 7110 利息收入 7122 股利收入 7210 租金收入 7310 金融資產評價利益(附註四(二)) 7320 金融負債評價利益(附註四(九)及十 (三)) 7480 什項收入(附註五) 7100 營業外收入及利益合計 營業外費用及損失 7510 利息費用 7560 兌換損失 7630 減損損失(附註四(五)) 7640 金融資產評價損失(附註四(二)) 7880 什項支出 7500 營業外費用及損失合計 7900 繼續營業單位稅前淨(損)利 8110 所得稅利益(費用)(附註四(十六)) 9600XX 合併總損益(附註四(十七)) 歸屬於: 9601 合併淨損益 4110 4170 4190 4100 4680 4000 年 $ 9750 9850 半 年 額 度 % 99 金 年 上 年 額 度 % 223,270 62 70 ) 4,214 ) ( 1) 218,986 61 140,894 39 359,880 100 ( 57,032 ) ( 134,072 30 ) ( 70 78,628 ) ( 281,252 22 ) 78 ( ( ( ( ( 19,575 56,258 98,192 174,025 39,953 10 30 51 91 21 46,811 57,162 92,415 196,388 84,864 13 16 25 54 24 ( ( ( ( ( ( ( ( )( )( )( )( )( ( ( ( ( )( )( )( )( 1,888 871 2,372 - 1 1 1 - 2,534 3,293 25 1 1 - 3,165 8,296 2 5 65 8,113 14,030 2 4 ($ 4 2,339 22,358 66 1,444 26,211 57,868 4,495 53,373 ($ 53,373 ) ( 前 ) ) ) ) ) 稅 ) )( )( ) )( )( )( )( 1 12 1 14 30 2 28 ( ) ( ) 8,520 542 1,462 10,524 88,370 21,041 67,329 ) ( ) ( ) ( ) $ 28 ) $ 後 稅 67,329 前 稅 )( ) )( )( )( 2 1 3 25 6 19 19 後 ($ 0.76 ) ( $ 0.70 ) $ 1.28 $ 0.97 ($ 0.76 ) ( $ 0.70 ) $ 1.27 $ 0.97 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合併財務報表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董事長:鄭期成 半 171,100 90 $ ( 1,337 ) ( 1) ( 169,763 89 21,341 11 191,104 100 稅 基本每股(虧損)盈餘(附註四(十七)) 本期淨(損)利 稀釋每股(虧損)盈餘(附註四(十五) (十七)) 本期淨(損)利 上 經理人:鄭期成 ~6~ 會計主管:樊永嫻 ) ) ) ) ) ) ) ) 驊訊電子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 併 股 東 權 益 變 動 表 民國 100 年及 99 年 1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單位:新台幣仟元 資 本 公 普通股股本 普通股溢價 庫藏股票 交 易 $ 642,564 $ $ 積 保 留 權 法定盈餘 公 積 特別盈餘 公 積 $ 員工認股權 認 股 $ $ 90,976 $ 224,627 盈 餘 未分配盈餘 累積換算調 整 數 未認列為退 休金成本之 淨 損 失 $ 208,675 $ $ 庫藏股票 合 計 99 年 上 半 年 度 99 年 1 月 1 日餘額 - 54,864 3,971 - 1,050 - ($ 74,089 ) $ 1,152,638 98 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 - - - - 1,605 - - - - - - - - 19,432 - - - - - - - 19,432 133,250 403,326 - ( 3,576 ) - - - - - - - 533,000 庫藏股轉讓予員工 - - 4,481 ( 4,850 ) - - - - - - 13,479 13,110 買回庫藏股 - - - - - - - - - - 25,137 ) ( 25,137 ) 99 年上半年度合併淨損益 - - - - - - - 67,329 - - - 67,329 國外長期投資換算調整數 - - - - - - - - 690 - - 690 $ 775,814 $ 403,326 $ 59,345 $ 14,977 $ 90,976 $ 226,232 $ - $ 274,399 $ $ 769,884 $ 490,524 $ 8,443 $ 25,605 $ - $ 226,232 $ - $ 215,142 ($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 - - - - 807 - ( 807 ) - - - 提列特別盈餘公積 ( 4,775 ) - - - - - - - 8,735 - - - ( 53,373 ) - - ( 147 ) 838 - 股份基礎給付認列之酬勞成本 現金增資 99 年 6 月 30 日餘額 ( 1,605 ) 1,740 $ - ( ($ 85,747 ) $ 1,761,062 838 ) ($ 38,275 ) $ 1,692,780 100 年 上 半 年 度 100 年 1 月 1 日餘額 3,937 ) ($ 99 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 - - - - - - 4,775 股份基礎給付認列之酬勞成本 - - - 8,735 - - - 100 年上半年度合併淨損益 - - - - - - - 國外長期投資換算調整數 - - - - - - - - 未認列為退休金成本之淨損失 - - - - - - - - $ 769,884 $ 490,524 - $ 227,039 4,775 $ 156,187 100 年 6 月 30 日餘額 $ 8,443 $ 34,340 $ $ ( 53,373 ) ( 147 ) - ($ 4,084 ) $ - ($ 38,275 ) 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合併財務報表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董事長:鄭期成 經理人:鄭期成 ~7~ 會計主管:樊永嫻 - 838 $ 1,648,833 驊訊電子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 併 現 金 流 量 表 民國 100 年及 99 年 1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單位:新台幣仟元 100 年 上 半 年 度 99 年 上 半 年 度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合併總損益 ($ 53,373 ) $ 67,329 調整項目 金融資產評價利益 66 備抵呆帳轉列收入數 ( 減損損失 無活絡市場之債劵投資減損損失 ( 25 ) 78 ) ( 1,424 ) 22,358 - 400 - 存貨呆滯及跌價損失提列數(轉列收入數) 2,771 ( 折舊費用(含出租資產及閒置資產) 5,908 4,266 各項攤提 5,171 6,196 金融負債評價利益 - 應付公司債折價攤銷 - 8,516 8,735 19,432 股份基礎給付認列之酬勞成本 ( 3,880 ) 65 ) 資產及負債科目之變動 應收票據 ( 1,592 ) 593 應收帳款 ( 19,426 ) 15,830 應收帳款-關係人 11,172 ( 32,787 ) 其他應收款 7,932 ( 4,970 ) 存貨 5,589 遞延所得稅資產 ( 其他流動資產-其他 23,487 6,181 ) 7,200 581 12,560 應付票據 - ( 5,327 ) 應付帳款 2,843 ( 1,725 ) 應付帳款-關係人 1,222 ( 2,281 ) 應付所得稅 ( 494 ) 13,125 應付費用 6,913 ( 17,823 ) 其他流動負債 1,101 ( 20,466 ) 85 ) ( 2) 應計退休金負債 (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1,533 (續 次 頁) ~8~ 87,759 驊訊電子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 併 現 金 流 量 表 民國 100 年及 99 年 1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單位:新台幣仟元 100 年 上 半 年 度 99 年 上 半 年 度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取得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價款 $ - ($ 64,300 ) 購置固定資產 ( 76,433 ) ( 5,202 ) 無形資產增加 ( 2,067 ) ( 774 ) - ( 85 ) 182 ( 1,646 ) 78,318 ) ( 72,007 ) 遞延費用增加 存出保證金減少(增加)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融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存入保證金增加 - 100 現金增資 - 533,000 庫藏股轉讓予員工 - 13,110 買回庫藏股價款 - 融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 25,137 ) - 521,073 匯率影響數 ( 151 ) 519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減少)增加 ( 76,936 ) 537,344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822,983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968,738 $ 746,047 $ 1,506,082 $ 2,181 $ 75 $ 76,433 $ 6,756 現金流量資訊之補充揭露 本期支付所得稅 僅有部分現金支出之投資活動 購置固定資產 減:期末應付設備款 - 本期支付現金 $ 76,433 ( 1,554 ) $ 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合併財務報表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董事長:鄭期成 經理人:鄭期成 ~9~ 會計主管:樊永嫻 5,202 驊訊電子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民 國 100 年 及 99 年 6 月 30 日 (僅 經 核 閱 , 未 依 一 般 公 認 審 計 準 則 查 核 )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 特 別 註 明 者 外 ) 一、公司沿革 (一 )本 公 司 -驊 訊 電 子 企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驊 訊 電 子 企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簡 稱 「 本 公 司 」 ) 係 依 中 華 民 國 公 司 法 規 定 於 民 國 80 年 12 月 5 日 奉 准 設 立 。 主 要 營 業 項 目 為 電 子 零 件 、 電 晶 體 積 體 電 路、電 腦 及 其 週 邊 設 備 之 進 出 口 買 賣 業 務 以 及 電 子 零 組 件 製 造 、 資訊軟體服務、光學儀器製造、照明設備製造等業務。 2.本 公 司 之 股 票 自 民 國 92 年 4 月 21 日 經 奉 證 券 管 理 機 關 核 准 於 財 團 法 人 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買賣。 3.截 至 民 國 100 年 6 月 30 日 止 , 本 公 司 及 列 入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之 子 公 司 員 工 人 數 約 為 133 人 。 (二 )列 入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編 製 之 所 有 子 公 司 及 其 變 動 情 形 所持股權百分比 投資公司 子公司 民國100年 民國99年 名 稱 名 稱 業務性質 6月30日 6月30日 備註 驊訊電子企業股 驊訊投資有限公司 控股公司 100% 100% 份有限公司 " C-Media Holdings 控股公司 100% 100% Limited 驊訊投資有限公 上海華烽貿易有 電子零件、喇叭 100% 100% 司 限公司 、MP3及MP4等多 媒體產品銷售 C-Media Cmedia Americas 多媒體產品之市 100% 註 Holdings Inc. 場開發與銷售服 Limited 務 註 : Cmedia Americas Inc. 於 民 國 99 年 12 月 3 日 解 散 。 (三 )未 列 入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之 子 公 司 無。 (四 )子 公 司 會 計 期 間 不 同 之 調 整 及 處 理 方 式 無。 (五 )國 外 子 公 司 營 業 之 特 殊 風 險 無。 (六 )子 公 司 將 資 金 移 轉 予 母 公 司 之 能 力 受 重 大 限 制 者 , 該 限 制 之 本 質 與 程 度 無。 ~10~ (七 )子 公 司 持 有 母 公 司 發 行 證 券 之 內 容 無。 (八 )子 公 司 發 行 轉 換 公 司 債 及 新 股 之 有 關 資 料 無。 二、重要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本合併財務報表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中華民國一般公認 會計原則編製。重要會計政策彙總說明如下: (一 )合 併 報 表 編 製 原 則 本 公 司 對 於 直 接 或 間 接 持 有 表 決 權 之 股 份 超 過 50% 以 上 之 被 投 資 公 司 及 符 合有控制能力之條件者將全數納入合併財務報表編製個體,並按季編製合 併財務報表。 本公司與合併子公司相互間重大交易事項及資產負債表科目餘額予以沖 銷。 (二 )子 公 司 財 務 報 表 換 算 基 礎 海外子公司財務報表於轉換時,所有資產、負債科目均按資產負債表日之 匯率換算,股東權益中除期初保留盈餘以上期期末換算後之餘額結轉外, 其餘均按歷史匯率換算;股利按宣告日之匯率換算,損益科目按加權帄均 匯 率 換 算 。 換 算 產 生 之 差 額 , 列 入 「 累 積 換 算 調 整 數 」, 作 為 股 東 權 益 之 調 整項目。 (三 )外 幣 交 易 1.本 公 司 以 新 台 幣 為 記 帳 單 位 , 海 外 子 公 司 則 以 當 地 貨 幣 為 記 帳 貨 幣 。 外 幣交易按交易當日之即期匯率折算成記帳單位入帳,其與實際收付時之 兌換差異,列為當年度損益。 2.期 末 並 就 外 幣 貨 幣 性 資 產 或 負 債 餘 額 , 按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之 即 期 匯 率 評 價 調整,因調整而產生之兌換差額列為當年度損益。 3.期 末 就 外 幣 非 貨 幣 性 資 產 或 負 債 餘 額 , 屬 依 公 帄 價 值 衡 量 且 變 動 列 入 損 益者,按資產負債表日之即期匯率評價調整,因調整而產生之兌換差額 列為當期損益;屬依公帄價值衡量且變動列入股東權益調整項目者,按 資產負債表日之即期匯率評價調整,因調整而產生之兌換差額,列為股 東 權 益 調 整 項 目;屬 非 依 公 帄 價 值 衡 量 者,則 按 交 易 日 之 歷 史 匯 率 衡 量 。 (四 )資 產 負 債 區 分 流 動 及 非 流 動 之 分 類 標 準 1.資 產 符 合 下 列 條 件 之 一 者 , 列 為 流 動 資 產 ; 資 產 不 屬 於 流 動 資 產 者 為 非 流動資產: (1)因 營 業 所 產 生 之 資 產 , 預 期 將 於 正 常 營 業 週 期 中 變 現 、 消 耗 或 意 圖 出 售者。 (2)主 要 為 交 易 目 的 而 持 有 者 。 (3)預 期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後 十 二 個 月 內 將 變 現 者 。 (4)現 金 或 約 當 現 金 , 但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後 逾 十 二 個 月 用 以 交 換 、 清 償 負 債或受有其他限制者除外。 2.負 債 符 合 下 列 條 件 之 一 者 , 列 為 流 動 負 債 ; 負 債 不 屬 於 流 動 負 債 者 為 非 流動負債: (1)因 營 業 而 發 生 之 債 務 , 預 期 將 於 正 常 營 業 週 期 中 清 償 者 。 (2)主 要 為 交 易 目 的 而 發 生 者 。 ~11~ (3)頇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後 十 二 個 月 內 清 償 者 。 (4)不 能 無 條 件 延 期 至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後 逾 十 二 個 月 清 償 之 負 債 。 (五 )公 帄 價 值 變 動 列 入 損 益 之 金 融 資 產 與 負 債 1.採 交 易 日 會 計 , 於 原 始 認 列 時 , 將 金 融 商 品 以 公 帄 價 值 衡 量 。 2.公 帄 價 值 變 動 列 入 損 益 之 金 融 資 產 係 以 公 帄 價 值 評 價 且 其 價 值 變 動 列 為 當 期 損 益 。 上 市 /上 櫃 股 票 係 以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公 開 市 場 之 收 盤 價 為 公 帄 價 值。開放型基金係以資產負債表日該基金之淨資產價值為公帄價值。 3.嵌 入 本 公 司 發 行 應 付 公 司 債 之 賣 回 權 、 買 回 權 及 價 格 重 設 權 , 請 詳 附 註 二 、 (十 三 )說 明 。 (六 )以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1.採 交 易 日 會 計 , 於 原 始 認 列 時 , 將 金 融 商 品 以 公 帄 價 值 衡 量 , 並 加 計 取 得或發行之交易成本。 2.以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若 有 減 損 之 客 觀 證 據 , 則 認 列 減 損 損 失 , 此 減 損 金額不予迴轉。 (七 )無 活 絡 市 場 之 債 券 投 資 1.採 交 易 日 會 計 , 於 原 始 認 列 時 , 將 金 融 商 品 以 公 帄 價 值 衡 量 , 並 加 計 取 得之交易成本。 2.無 活 絡 市 場 之 債 券 投 資 係 以 攤 銷 後 成 本 衡 量 。 3.若 有 減 損 之 客 觀 證 據 , 則 認 列 減 損 損 失 。 若 後 續 期 間 減 損 金 額 減 少 , 且 明顯與認列減損後發生之事件有關,則予以迴轉並認列為當期損益,該 迴轉不使帳面價值大於未認列減損情況下之攤銷後成本。 (八 )應 收 票 據 及 帳 款 、 其 他 應 收 款 1.應 收 票 據 及 帳 款 係 因 出 售 商 品 或 勞 務 而 發 生 之 債 權 , 其 他 應 收 款 係 不 屬 於應收票據及帳款之其他應收款項。應收票據及帳款、其他應收款原始 認列時以公帄價值衡量,續後以有效利率法之攤銷後成本減除減損後之 金額衡量。 2.本 公 司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評 估 是 否 存 在 客 觀 證 據 , 顯 示 重 大 個 別 金 融 資 產 發生減損,以及非屬重大之個別金融資產單獨或共同發生減損。若有減 損之客觀證據,則認列減損損失。減損金額為金融資產之帳面價值與其 估計未來現金流量採原始有效利率折現之現值間之差額。若後續期間減 損金額減少,而該減少明顯與認列減損後發生之事件有關,則迴轉先前 認列之金融資產減損金額,該迴轉不應使金融資產帳面金額大於未認列 減損情況下之攤銷後成本,迴轉之金額認列為當期損益。 (九 )存 貨 存貨採永續盤存制,成本結轉按加權帄均法計算,期末存貨按成本與淨變 現價值孰低衡量,比較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時,採逐項比較法。淨變現 價值指在正常情況下之估計價值,減除至完工尚需投入之成本及推銷費用 後之餘額。 (十 )固 定 資 產 及 非 營 業 使 用 資 產 1.以 取 得 成 本 為 入 帳 基 礎 , 對 於 購 建 資 產 達 可 供 使 用 狀 態 前 所 發 生 之 利 息 支出予以資本化。凡支出效益及於以後各期之重大增置及改良支出作為 資本支出,列入固定資產;經常性修理及維護支出列為當期費用。 2.固 定 資 產 出 售 或 報 廢 時 , 其 成 本 及 累 計 折 舊 均 自 帳 上 沖 銷 , 所 產 生 之 處 ~12~ 分損益,列入當期損益。 3.折 舊 之 提 列 係 依 估 計 經 濟 耐 用 年 限 , 按 帄 均 法 計 提 。 各 項 資 產 耐 用 年 數 如下: 房 屋 及 建 築 26年~50年 房 屋 及 建 築 改 良 3年~11年 機 器 設 備 3年~9年 運 輸 設 備 5年 辦 公 設 備 5年~6年 (十 一 )無 形 資 產 權 利 金 以 取 得 成 本 為 入 帳 基 礎,按 合 約 年 限 採 直 線 法 攤 銷,攤 銷 年 限 為 2 至 15 年 。 而 電 腦 軟 體 以 取 得 成 本 為 入 帳 基 礎 , 按 估 計 效 益 年 數 採 直 線 法 攤銷,攤銷年限為 1 至 3 年。 (十 二 )非 金 融 資 產 減 損 本公司於資產負債表日針對有減損跡象之資產,估計其可回收金額,當 可回收金額低於其帳面價值時,則認列減損損失。可回收金額係指一項 資產之淨公帄價值或其使用價值,兩者較高者。當以前年度認列資產減 損之情況不再存在時,則在以前年度提列損失金額之範圍內予以迴轉。 (十 三 )應 付 公 司 債 1.本 公 司 民 國 95 年 1 月 1 日 後 發 行 嵌 入 具 轉 換 權 、 賣 回 權 、 買 回 權 及 因 轉換標的市場價格變動而重設轉換價格之應付公司債,於原始認列時 將 發 行 價 格 依 發 行 條 件 區 分 為 金 融 資 產 、 金 融 負 債 或 股 東 權 益 (資 本 公 積 - 認 股 權 ), 其 處 理 如 下 : (1)應 付 公 司 債 之 溢 價 與 折 價 為 應 付 公 司 債 之 評 價 科 目 , 列 為 應 付 公 司 債之加項或減項,於債券流通期間採直線法攤銷,作為利息費用之 調整項目。 (2)嵌 入 本 公 司 發 行 應 付 公 司 債 之 賣 回 權 、 買 回 權 與 重 設 權 , 以 淨 額 帳 列 「 公 帄 價 值 變 動 列 入 損 益 之 金 融 資 產 或 負 債 」; 續 後 於 資 產 負 債 表日,按當時之公帄價值評價,差額認列「金融資產或負債之評價 損 益 」。 於 約 定 賣 回 期 間 屆 滿 日 , 若 可 換 得 普 通 股 之 市 價 高 於 約 定 賣回價格,則將賣回權之公帄價值一次轉列資本公積;若可換得普 通股之市價不高於約定賣回價格,則將賣回權之公帄價值認列為當 期利益。於轉換價格重設時,因重設導致之公帄價值減少數轉列股 東權益。 (3)嵌 入 本 公 司 發 行 應 付 公 司 債 之 轉 換 權 , 符 合 權 益 定 義 者 , 帳 列 「 資 本 公 積 - 認 股 權 」。 當 持 有 人 要 求 轉 換 時 , 就 帳 列 負 債 組 成 要 素 (包 括 公 司 債 及 分 別 認 列 之 嵌 入 式 衍 生 性 商 品 )於 轉 換 當 時 依 當 日 之 帳 面價值予以評價認列當期損益,再以前述依負債組成要素帳面價值 加計認股權之帳面價值作為換出普通股之發行成本。 (4)發 行 可 轉 換 公 司 債 之 發 行 成 本 , 按 原 始 認 列 金 額 比 例 分 攤 至 各 負 債 及權益組成要素。 2. 當 公 司 債 持 有 人 得 於 未 來 一 年 內 執 行 賣 回 權 , 則 該 應 付 公 司 債 應 轉 列 流動負債;若賣回權行使期間結束後,未被行使賣回權部分之應付公 司債,則予以轉回非流動負債。 ~13~ (十 四 )退 休 金 退 休 金 辦 法 屬 確 定 給 付 退 休 辦 法 者,係 依 據 精 算 結 果 認 列 淨 退 休 金 成 本 , 淨退休金成本包括當期服務成本、利息成本、基金資產之預期報酬及未 認列過渡性淨給付義務與退休金損益之攤銷數。未認列過渡性淨給付義 務 按 15 年 攤 提 。 退 休 金 辦 法 屬 確 定 提 撥 退 休 辦 法 者 , 則 依 權 責 發 生 基 礎 將應提撥之退休基金數額認列為當期之退休金成本。 (十 五 )所 得 稅 1. 所 得 稅 之 會 計 處 理 採 跨 期 間 與 同 期 間 之 所 得 稅 分 攤 , 以 前 年 度 溢 低 估 之所得稅,列為當期所得稅費用之調整項目。當稅法修正時,於公布 日之年度按新規定將遞延所得稅負債或資產重新計算,因而產生之遞 延所得稅負債或資產之變動影響數,列入當期繼續營業部門之所得稅 費 用 (利 益 )。 2.未 分 配 盈 餘 依 所 得 稅 法 加 徵 10%之 營 利 事 業 所 得 稅,於 股 東 會 決 議 分 配 盈餘後列為當期費用。 (十 六 )庫 藏 股 1.本 公 司 收 回 已 發 行 股 票 時 , 其 屬 買 回 者 , 將 所 支 付 之 成 本 列 為 股 東 權 益之減項。 2.庫 藏 股 票 轉 讓 給 員 工 之 給 與 日 在 民 國 97 年 1 月 1 日 (含 )以 後 者 , 依 財 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三十九號「股份基礎給付之會計處理準則」處理。 3. 註 銷 庫 藏 股 票 時 , 貸 記 「 庫 藏 股 票 」, 並 按 股 權 比 例 借 記 「 資 本 公 積 股 票 發 行 溢 價 」 與 「 股 本 」。 庫 藏 股 票 之 帳 面 價 值 如 高 於 面 值 與 股 票 發 行溢價之合計數時,其差額沖銷同種類庫藏股票所產生之資本公積, 如有不足再借記保留盈餘;反之,其差額貸記同種類庫藏股票交易所 產生之資本公積。 4.庫 藏 股 票 之 帳 面 價 值 係 按 加 權 帄 均 法 計 算 。 (十 七 )股 份 基 礎 給 付 -員 工 獎 酬 1.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之 給 與 日 於 民 國 93 年 1 月 1 日 (含 )至 民 國 96 年 12 月 31 日 (含 )者 , 依 民 國 92 年 3 月 17 日 財 團 法 人 中 華 民 國 會 計 研 究 發 展 基 金 會 (92)基 秘 字 第 070、071、072 號 函「 員 工 認 股 權 證 之 會 計 處 理 」 之 規 定 採 用 內 含 價 值 法 認 列 費 用 , 並 揭 露 依 財 務 會 計 準 則 公 報 第 39 號 「股份基礎給付之會計處理準則」規定衡量之擬制本期淨利及每股盈 餘資訊。 2.股 份 給 付 協 議 之 給 與 日 於 民 國 97 年 1 月 1 日 (含 )以 後 者 , 以 所 給 與 權 益商品之公帄價值衡量所取得之員工勞務,並於既得期間認列為薪資 費用。 (十 八 )員 工 分 紅 及 董 監 酬 勞 自 民 國 97 年 1 月 1 日 起 , 本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員 工 分 紅 及 董 監 酬 勞 成 本 , 依 民 國 96 年 3 月 16 日 財 團 法 人 中 華 民 國 會 計 研 究 發 展 基 金 會 (96)基 秘 字 第 052 號 函 「 員 工 分 紅 及 董 監 酬 勞 會 計 處 理 」 之 規 定 , 於 具 法 律 義 務 或 推定義務且金額可合理估計時,認列為費用及負債。嗣後股東會決議實 際 配 發 金 額 與 估 列 金 額 有 差 異 時 , 則 列 為 次 年 度 之 損 益 。 另 依 民 國 97 年 3 月 31 日 財 團 法 人 中 華 民 國 會 計 研 究 發 展 基 金 會 (97)基 秘 字 第 127 號 函 「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員 工 分 紅 股 數 計 算 基 準 」, 本 公 司 以 財 務 報 告 年 度 之 次 年 ~14~ 度 股 東 會 決 議 日 前 一 日 之 每 股 公 帄 價 值 (收 盤 價 ) , 並 考 慮 除 權 除 息 影 響 後之金額,計算股票紅利之股數。 (十 九 )收 入 及 成 本 收入於獲利過程大部份已完成,且已實現或可實現時認列。相關成本配 合收入於發生時承認。費用則依權責發生制於發生時認列為當期費用。 (二 十 )每 股 盈 餘 1.每 股 盈 餘 按 加 權 帄 均 股 數 計 算,凡 有 盈 餘 轉 增 資 或 資 本 公 積 轉 增 資 者 , 按追溯調整之股數計算,不考慮該增資股之發行流通期間,現金增資 則依據該增資股之流通期間計算。 2.發 行 轉 換 公 司 債 及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時 , 對 其 潛 在 普 通 股 列 示 基 本 每 股 盈餘及稀釋每股盈餘之雙重表達。 (二 十 一 )會 計 估 計 本公司於編製財務報表時,業已依照一般公認會計原則之規定,對財 務報表所列金額及或有事項,作必要之衡量、評估與揭露,其中包括 若干假設及估計之採用,惟對該等假設及估計與實際結果可能存有差 異。 (二 十 二 )營 運 部 門 本公司營運部門資訊與提供給營運決策者之內部管理報告採一致方 式報導。營運決策者負責分配資源予營運部門並評估其績效,經辨識 本公司之營運決策者為總經理。 本公司依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四十一號「營運部門資訊之揭露」規定 於合併財務報表揭露部門資訊,而不於個別財務報表揭露部門資訊。 三、會計估計變動之理由及其影響 (一 ) 應 收 票 據 及 帳 款 、 其 他 應 收 款 本 公 司 自 民 國 100 年 1 月 1 日 起 , 採 用 新 修 訂 之 財 務 會 計 準 則 公 報 第 三 十 四 號 「 金 融 商 品 之 會 計 處 理 準 則 」, 就 應 收 票 據 及 帳 款 、 其 他 應 收 款 等 各 項 債 權 , 於 有 減 損 之 客 觀 證 據 時 認 列 減 損 (呆 帳 ) 損 失 , 此 項 會 計 原 則 變 動 對 民 國 100 年 上 半 年 度 之 淨 損 及 每 股 虧 損 並 無 影 響 。 (二 ) 營 運 部 門 本 公 司 自 民 國 100 年 1 月 1 日 起 , 採 用 新 發 布 之 財 務 會 計 準 則 公 報 第 四 十 一 號 「 營 運 部 門 資 訊 之 揭 露 」, 以 取 代 原 財 務 會 計 準 則 公 報 第 二 十 號 「 部 門 別 財 務 資 訊 之 揭 露 」, 本 公 司 於 首 次 適 用 時 , 並 依 公 報 規 定 重 編 前 一 年 度 之 部 門 資 訊。此 項 會 計 原 則 變 動 並 不 影 響 民 國 100 年 及 99 年 上 半 年 度 之 淨 (損 ) 利及每股盈虧。 四、重要會計科目之說明 (一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100年6月30日 99年6月30日 庫存現金及零用金 支票存款 活期存款 定期存款 $ $ ~15~ 746 64 397,907 347,330 746,047 $ $ 530 1,494 586,908 917,150 1,506,082 (二 )公 帄 價 值 變 動 列 入 損 益 之 金 融 資 產 -流 動 100年6月30日 99年6月30日 流動項目: 交易目的金融資產 開放型基金 $ 10,000 $ 10,000 評價調整 ( 118) 25 合 計 $ 9,882 $ 10,025 本 公 司 民 國 100 年 及 99 年 1 月 1 日 至 6 月 30 日 分 別 認 列 淨 損 失 $66 及 淨 利 益 $25。 (三 )應 收 帳 款 淨 額 -非 關 係 人 100年6月30日 應收帳款 減:備抵呆帳 (四 )存 $ ( $ 99年6月30日 65,969 $ 432) ( 65,537 $ 67,477 677) 66,800 貨 成本 原 料 在 製 品 製 成 品 商 品 $ 383 15,177 8,435 1,054 25,049 $ 成本 原 料 在 製 品 製 成 品 商 品 100 年 6 月 30 日 備抵跌價 損失 $ 帳面價值 ($ 4) $ 379 ( 7,892) 7,285 ( 1,645) 6,790 ( 983) 71 ($ 10,524) $ 14,525 99 年 6 月 30 日 備抵跌價 損失 帳面價值 4 ($ 4) $ 14,776 ( 5,597) 9,179 12,099 ( 1,803) 10,296 1,294 ( 1,262) 32 28,173 ($ 8,666) $ 19,507 100年上半年度 99年上半年度 $ 當期認列之存貨相關費損: 已出售存貨成本 存貨呆滯及跌價損失提列數(回升數) 54,261 $ 82,508 2,771 ( 3,880) $ 57,032 $ 78,628 子 公 司 民 國 99 年 上 半 年 度 因 出 售 部 分 呆 滯 之 商 品 , 因 而 產 生 回 升 利 益 。 ~16~ $ (五 )以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非 流 動 100年6月30日 持股 金額 比率 非上市櫃公司股票 -iPeer Multimedia International Ltd. 私募基金 -JAFCO Asia Technology Fund IV L.P. $ 285,313 99年6月30日 持股 比率 金額 18.51% $ 285,313 18.51% 64,300 1.50% 64,300 1.50% 349,613 349,613 ( 255,574) ( 198,000) 累計減損 $ 94,039 $ 151,613 1.本 公 司 持 有 之 標 的 因 無 活 絡 市 場 公 開 報 價 且 公 帄 價 值 無 法 可 靠 衡 量 , 故 以成本衡量。 2.本 公 司 經 評 估 持 有 iPeer Multimedia International Ltd. 及 JAFCO Asia Technology Fund IV L.P. 之 價 值 後 , 於 民 國 100 年 上 半 年 度 認 列 $18,076 之減損損失。 (六 )無 活 絡 市 場 之 債 券 投 資 -非 流 動 100年6月30日 99年6月30日 非上市櫃公司可轉換特別股 -iPeer Multimedia International Ltd. $ 28,730 $ 34,820 本 公 司 於 民 國 98 年 2 月 20 日 以 每 股 美 金 1 元 購 買 iPeer 公 司 發 行 之 無 到 期 日 A 類 可 轉 換 可 買 回 特 別 股 1,000 仟 股 , 該 A 類 特 別 股 主 要 發 行 條 件 如 下: 1.每 年 累 積 6%的 股 息 , 並 可 參 與 普 通 股 之 盈 餘 分 配 及 享 有 與 普 通 股 相 同 之 權利。 2.轉 換 價 格 及 其 調 整 : 特 別 股 股 東 得 隨 時 請 求 將 特 別 股 轉 換 為 普 通 股 , 轉 換 價 格 係 依 當 時 的 發 行 價 格 進 行 轉 換 , 並 依 iPeer 公 司 章 程 規 定 條 件 調 整轉換價格。 3.買 回 權 : 特 別 股 股 東 得 於 民 國 101 年 6 月 30 日 前 30 天 書 面 通 知 iPeer 公 司,要 求 iPeer 公 司 按 面 額 加 計 每 年 6%溢 酬 及 尚 未 支 付 之 股 利 (加 計 後 不 得 超 過 年 息 9%), 買 回 其 持 有 之 一 部 或 全 部 之 特 別 股 。 (七 )固 定 資 產 -累 計 折 舊 100年6月30日 房屋及建築 機器設備 運輸設備 辦公設備 $ $ ~17~ 12,832 7,653 169 1,857 22,511 99年6月30日 $ $ 19,172 58,757 6,115 84,044 (八 )出 租 資 產 100年6月30日 土 地 建 築 物 $ 累計折舊 ( $ 150,152 61,398 99年6月30日 $ 211,550 9,167) ( 202,383 $ (九 )公 帄 價 值 變 動 列 入 損 益 之 金 融 負 債 -流 動 /應 付 公 司 債 100年6月30日 應付公司債 減:應付公司債折價 $ - $ - ( 150,151 71,263 221,414 16,838) 204,576 99年6月30日 489,000 37,826) 451,174 減:一年內到期部分 - ( 451,174) $ - $ 1.本 公 司 於 民 國 96 年 8 月 28 日 經 行 政 院 金 融 監 督 管 理 委 員 會 核 准 發 行 國 內 第 一 次 無 擔 保 轉 換 公 司 債 , 且 自 96 年 9 月 13 日 起 於 財 團 法 人 中 華 民 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掛牌交易,主要發行條件如下: (1)發 行 總 額 計 $800,000,每 張 面 額 $100,依 面 額 十 足 發 行,票 面 利 率 0%。 發 行 期 間 5 年 , 自 民 國 96 年 9 月 11 日 至 101 年 9 月 11 日 。 (2)轉 換 期 間 : 發 行 後 滿 一 個 月 之 翌 日 起 至 到 期 日 前 10 日 止 。 (3)轉 換 價 格 及 其 調 整 : 本 債 券 之 轉 換 價 格 係 依 轉 換 辦 法 規 定 之 模 式 予 以 調 整 , 96 年 9 月 11 日 發 行 時 之 轉 換 價 格 為 新 台 幣 210 元 ; 本 債 券 分 別 以 發 行 滿 半 年 之 第 一 個 營 業 日 (民 國 97 年 3 月 11 日 )及 98 年 起 至 101 年 止,每 年 度 之 無 償 配 股 基 準 日 (若 當 年 度 未 辦 理 無 償 配 股 時,則 以 配 息 基 準 日 , 若 亦 無 配 息 基 準 日 , 則 以 6 月 30 日 為 基 準 日 ), 依 本 債 券 發 行 契 約 規 定 重 設 轉 換 價 格。自 民 國 97 年 3 月 11 日 (價 格 重 設 基 準 日 )起,轉 換 價 格 重 設 為 新 台 幣 168 元,並 於 民 國 99 年 5 月 11 日 因 本 公 司 辦 理 私 募 普 通 股 而 調 整 轉 換 價 格 為 新 台 幣 126.12 元 。 2.本 公 司 於 發 行 時 依 據 財 務 會 計 準 則 公 報 第 三 十 六 號 規 定 , 將 屬 權 益 性 質 之 轉 換 權 與 負 債 組 成 要 素 分 離,帳 列「 資 本 公 積 - 認 股 權 」計 $132,850。 續 依 (97)基 秘 字 第 331 號 函 及 (98)基 秘 字 第 046 號 函 規 定 , 於 民 國 97 年 3 月 11 日 因 轉 換 標 的 市 場 價 值 變 動 而 重 設 轉 換 價 格 時 , 將 重 設 導 致 公 帄 價 值 減 少 數 轉 列 「 資 本 公 積 - 認 股 權 」 計 $15,987 。 另 所 嵌 入 之 贖 回 權 、 賣回權與因轉換標的市場價值變動而重設轉換價格之重設權,經依據財 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三十四號之規定,其與主契約債務商品之經濟特性及 風險非緊密關聯,故予以分離處理,以淨額帳列「公帄價值變動列入損 益 之 金 融 負 債 」, 截 至 民 國 99 年 6 月 30 日 止 其 淨 額 為 $6,792。 經 分 離 後 主 契 約 債 務 之 有 效 利 率 為 2.31%。 3.本 公 司 轉 換 公 司 債 因 債 權 人 依 據 該 轉 換 公 司 債 辦 法 規 定 行 使 賣 回 權 , 已 由債權人全權賣回。 (十 )退 休 金 計 劃 1.本 公 司 依 據 「 勞 動 基 準 法 」 之 規 定 , 訂 有 確 定 給 付 之 退 休 辦 法 , 適 用 於 ~18~ 民 國 94 年 7 月 1 日 實 施「 勞 工 退 休 金 條 例 」前 所 有 正 式 員 工 之 服 務 年 資 , 以及於實施「勞工退休金條例」後選擇繼續適用勞動基準法員工之後續 服務年資。員工符合退休條件者,退休金之支付係根據服務年資及退休 前 6 個 月 之 帄 均 薪 資 計 算 , 15 年 以 內 (含 )的 服 務 年 資 每 滿 一 年 給 予 兩 個 基 數 , 超 過 15 年 之 服 務 年 資 每 滿 一 年 給 予 一 個 基 數 , 惟 累 積 最 高 以 45 個 基 數 為 限 。 本 公 司 按 月 就 薪 資 總 額 2%提 撥 退 休 基 金 , 以 勞 工 退 休 準 備 金監督委員會之名義專戶儲存於臺灣銀行信託部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 本 公 司 民 國 100 年 及 99 年 1 月 1 日 至 6 月 30 日 依 上 述 退 休 金 辦 法 認 列 之 淨 退 休 金 成 本 分 別 為 $479 及 $473, 本 公 司 民 國 100 年 及 99 年 6 月 30 日 撥 存 於 臺 灣 銀 行 信 託 部 勞 工 退 休 準 備 金 專 戶 之 餘 額 分 別 為 $25,449 及 $24,223。 2.自 民 國 94 年 7 月 1 日 起 , 本 公 司 依 據 「 勞 工 退 休 金 條 例 」, 訂 有 確 定 提 撥之退休辦法,適用於本國籍之員工。本公司就員工選擇適用「勞工退 休 金 條 例 」 所 定 之 勞 工 退 休 金 制 度 部 分 , 每 月 按 薪 資 之 6%提 繳 勞 工 退 休 金至勞保局員工個人帳戶,員工退休金之支付依員工個人之退休金專戶 及 累 積 收 益 之 金 額 採 月 退 休 金 或 一 次 退 休 金 方 式 領 取 。 本 公 司 民 國 100 年 及 99 年 1 月 1 日 至 6 月 30 日 依 上 開 退 休 金 辦 法 認 列 之 退 休 金 成 本 分 別 為 $3,937 及 $3,387。 3.上 海 華 烽 貿 易 有 限 公 司 按 當 地 法 令 , 每 月 依 當 地 員 工 薪 資 總 額 之 一 定 比 率提撥養老保險金。每位員工之退休金由當地政府管理統籌安排,除按 月 提 撥 外 , 無 進 一 步 義 務 。 民 國 100 年 及 99 年 1 月 1 日 至 6 月 30 日 依 上 述 退 休 金 辦 法 認 列 之 退 休 金 成 本 分 別 為 $ 120 及 $ 691。 (十 一 )股 本 1.截 至 民 國 100 年 及 99 年 6 月 30 日 止 , 本 公 司 額 定 股 數 皆 為 200,000 仟 股 (內 含 認 股 權 憑 證 分 別 為 10,000 仟 股 及 6,000 仟 股 ), 發 行 及 流 通 在 外 股 數 分 別 為 76,238 仟 股 (扣 除 庫 藏 股 750 仟 股 )及 76,488 仟 股 (扣 除 庫 藏 股 1,093 仟 股 ), 每 股 面 額 10 元 。 2.本 公 司 於 民 國 98 年 6 月 19 日 經 股 東 會 決 議 以 不 超 過 40,000 仟 股 額 度 內 辦 理 現 金 增 資 私 募 普 通 股 , 並 於 民 國 98 年 6 月 29 日 經 董 事 會 決 議 通 過 以 每 股 新 台 幣 40 元 , 洽 特 定 人 辦 理 私 募 普 通 股 , 經 民 國 99 年 3 月 19 日 董 事 會 決 議 通 過 增 資 基 準 日 為 民 國 99 年 4 月 12 日 , 增 資 發 行 股 數 為 13,325 仟 股 , 剩 餘 未 發 行 額 度 26,675 仟 股 不 再 繼 續 辦 理 , 上 述 現 金 增 資 業 已 於 民 國 99 年 7 月 6 日 辦 理 變 更 登 記 完 竣 。 本 次 私 募 普 通股之權利義務除證交法規定有流通轉讓之限制且頇於交付日滿三年 並 補 辦 公 開 發 行 後 才 能 申 請 上 櫃 (市 ) 掛 牌 交 易 外 , 餘 與 其 他 之 已 發 行 普通股同。 3.本 公 司 自 發 行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截 至 民 國 100 年 6 月 30 日 止 , 因 員 工 行 使 認 股 權 憑 證 而 發 行 之 普 通 股 為 2,159 仟 股 。 因 行 使 價 格 超 過 面 額 產 生 之 資 本 公 積 為 $11,617。 4.本 公 司 民 國 99 年 1 月 1 日 至 6 月 30 日 因 發 行 之 可 轉 換 公 司 債 持 有 人 執行轉換權而發行新股及員工行使認股權認購股票情形,請詳附註四 (九 )及 (十 五 )之 說 明,該 等 股 本 依 相 關 法 規 規 定,按 季 辦 理 變 更 登 記 。 ~19~ (十 二 )資 本 公 積 1. 依 證 券 交 易 法 規 定 , 資 本 公 積 除 超 過 票 面 金 額 發 行 股 票 所 得 之 溢 額 及 受領贈與之所得,於公司無累積虧損時,每年以其合計數不超過實收 資本額百分之十之限額撥充資本外,餘均僅能彌補虧損。公司非於盈 餘公積填補資本虧損仍有不足時,不得以資本公積補充之。 2.有 關 資 本 公 積 - 認 股 權 請 詳 附 註 四 (九 )之 說 明 。 (十 三 )保 留 盈 餘 1. 依 本 公 司 章 程 規 定 , 年 度 總 決 算 如 有 盈 餘 , 應 先 提 繳 稅 款 , 彌 補 以 往 虧損,次就餘額提存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並依主管機關規定提 列或轉回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盈餘,依下列順序分配之:董事、監 察人酬勞不高於百分之一;員工紅利不低於百分之一,其他餘額併同 以往年度未分配之盈餘為股東紅利,由董事會擬具分派案,提請股東 會決議分派之。本公司員工紅利之分配得以現金或股票方式發放,員 工紅利發放之對象得包括本公司直接及間接持股合計達百分之五十以 上 之 從 屬 公 司 員 工。本 公 司 股 東 紅 利 頇 視 公 司 目 前 及 未 來 之 投 資 環 境 、 資金需求、國內外競爭狀況及資本預算等因素,兼顧股東利益、帄衡 股利及公司長期財務規劃等,以現金或股票方式發放,當年度分派股 東紅利中,現金股利發放比例為百分之十至百分之九十,其餘以股票 股利方式發放之。 2.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除 彌 補 公 司 虧 損 及 撥 充 資 本 外 , 不 得 使 用 之 , 惟 撥 充 資 本 時 , 以 此 項 公 積 已 達 實 收 資 本 額 50%, 並 以 撥 充 其 半 數 為 限 。 3. 依 相 關 法 令 規 定 , 本 公 司 於 分 配 盈 餘 時 , 頇 就 股 東 權 益 減 項 金 額 , 自 當年度稅後盈餘提列等額之特別盈餘公積後方得以分配,嗣後股東權 益減項數額如有迴轉時,得經股東會決議就迴轉金額分配盈餘。 4.本 公 司 於 民 國 100 年 6 月 15 日 及 99 年 6 月 17 日 , 經 股 東 會 決 議 通 過 之 民 國 99 年 及 98 年 度 盈 餘 分 派 案 , 除 提 列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及 特 別 盈 餘 公積外,均決議不分派。 5.本 公 司 考 量 民 國 100 年 上 半 年 度 損 益 狀 況 為 稅 後 淨 損 , 故 不 予 估 列 員 工紅利及董監酬勞。本公司董事會通過及股東會決議之員工紅利及董 監酬勞相關資訊可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另,本公司為充實營運資 金,故 民 國 99 年 度 股 東 會 決 議 不 發 放 董 監 酬 勞 及 員 工 紅 利,而 民 國 98 年 度 財 務 報 表 認 列 之 董 監 酬 勞 $144 及 員 工 紅 利 $722,業 已 調 整 99 年 度 之損益。 (十 四 )庫 藏 股 1.本 公 司 民 國 100 年 及 99 年 1 月 1 日 至 6 月 30 日 庫 藏 股 票 數 量 變 動 情 形如下: 100年1月1日至6月30日 收回原因 期初股數 本期增加 本期減少 期末股數 供轉讓股份予員工 750,000 750,000 收回原因 供轉讓股份予員工 99年1月1日至6月30日 期初股數 本期增加 本期減少 893,000 500,000 ( 300,000) ~20~ 期末股數 1,093,000 2. 依 證 券 交 易 法 規 定 , 公 司 對 買 回 發 行 在 外 股 份 之 數 量 比 例 , 不 得 超 過 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十,收買股份之總金額,不得逾保留盈餘 加 計 發 行 股 份 溢 價 及 已 實 現 之 資 本 公 積 金 額 , 截 至 民 國 100 年 及 99 年 上 半 年 度 止 , 本 公 司 帳 列 買 回 庫 藏 股 票 金 額 分 別 為 $38,275 及 $85,747。 3.本 公 司 於 民 國 99 年 上 半 年 度 轉 讓 庫 藏 股 予 員 工 計 300 仟 股 , 並 以 民 國 99 年 3 月 16 日 為 認 股 基 準 日 , 相 關 說 明 請 詳 附 註 四 (十 五 )。 4. 本 公 司 持 有 之 庫 藏 股 票 依 證 券 交 易 法 規 定 不 得 質 押 , 於 未 轉 讓 前 亦 不 得享有股東權利。 5. 依 證 券 交 易 法 規 定 , 因 供 轉 讓 股 份 予 員 工 所 買 回 之 股 份 , 應 於 買 回 之 日起三年內將其轉讓,逾期未轉讓者,視為公司未發行股份,並應辦 理變更登記銷除股份。而為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所買回股份,應 於買回之日起六個月內辦理變更登記銷除股份。 (十 五 )股 份 基 礎 給 付 -員 工 獎 酬 1. 截至民國100年6月30日止,本公司之股份基礎給付交易如下: 給與數量 (股) 合約 期間 本期實際 估計未來 既得條件 離職率 離職率 員工認股權 96.11.19 計畫 1,000,000 5年 2年之服務 2.13% - 員工認股權 96.12.26 計畫 2,000,000 8年 3年之服務 3.19% - 員工認股權 98.11.06 計畫 3,000,000 7年 2年之服務 7.39% - 300,000 NA 立即既得 NA NA 7,700,000 NA 立即既得 NA NA 協議之類型 給與日 庫藏股票轉 99.03.16 讓予員工 私募現金增 資由員工 99.03.19 認購 ~21~ 2. 上述認股權計畫之詳細資訊如下: 100年1月1日至6月30日 加權帄均 履約價格 認股權數量 (元) 99年1月1日至6月30日 加權帄均 履約價格 認股權數量 (元) 年初流通在外認股權 4,852,405 $ 72.99 5,516,418 $ 76.31 本期給與認股權 無償配股增發或調整 認股股數 本期放棄認股權 ( 239,591) 63.71 ( 199,274) 66.53 本期執行認股權 本期逾期失效認股權 年底流通在外認股權 4,612,814 73.47 5,317,144 70.18 年底可執行認股權 1,142,860 94.63 451,072 99.20 3.截 至 民 國 100 年 及 99 年 6 月 30 日 止 , 本 公 司 流 通 在 外 認 股 權 之 履 約 價 格 區 間 分 別 為 52.9 元 ~ 99.1 元 及 52.9 元 ~ 99.2 元 , 預 期 存 續 期 間 均 為 4.4~ 6.3 年 。 4.民 國 97 年 1 月 1 日 之 後 , 本 公 司 使 用 Black-Scholes 選 擇 權 評 價 模 式 估計認股選擇權之公帄價值,相關資訊如下: 股價 履約價格 預期 預期存續 預期 無風險利 每單位 給與日 (元) (元) 波動率 期間 股利率 率 公帄價值 98.11.06 $ 55.6 $ 55.6 56.99% 5.25年 - 0.67% $ 27.53 5.本 公 司 以 民 國 99 年 3 月 16 日 為 認 股 基 準 日 , 依 本 公 司 買 回 股 份 轉 讓 員 工 辦 法 相 關 作 業 , 將 本 公 司 買 回 股 份 300 仟 股 , 買 回 金 額 $13,479, 轉 讓 予 員 工 , 每 股 轉 讓 價 格 為 帄 均 買 回 價 格 $43.834 元 。 6.股 份 基 礎 給 付 交 易 產 生 之 費 用 如 下 : 100年1月1日 至6月30日 99年1月1日 至6月30日 權益交割 $ 8,735 $ 19,432 7.本 公 司 於 財 務 會 計 準 則 公 報 第 39 號 「 股 份 基 礎 給 付 之 會 計 處 理 準 則 」 適用日前未依其規定認列所取得之勞務成本者,如採用公帄價值法認 列 酬 勞 成 本 之 擬 制 性 淨 (損 )利 及 每 股 (虧 損 )盈 餘 資 訊 如 下 : 100年1月1日 99年1月1日 至6月30日 至6月30日 本期淨(損)利 報表認列之淨(損)利 ($ 53,373) $ 67,329 擬制淨(損)利 ( 58,981) 56,505 基本每股(虧損)盈餘 報表認列之每股(虧損)盈餘 (0.70元) 0.97元 擬制每股(虧損)盈餘 (0.77元) 0.82元 完全稀釋每股(虧損)盈餘 報表認列之每股(虧損)盈餘 (0.70元) 0.97元 擬制每股(虧損)盈餘 (0.77元) 0.81元 上 開 認 股 選 擇 權 計 劃,係 使 用 Black-Scholes 選 擇 權 評 價 模 式 估 計 認 股 選擇權之公帄價值,相關資訊如下: ~22~ 履約價格 預期 給與日 股價(元) (元) 波動率 96.11.19 $ 127 $ 127 56.18% 96.12.26 110 $ 110 55.81% (十 六 )所 得 稅 1. 所得稅(利益)費用及應付所得稅: 預期存 續期間 4.4年 6.3年 每單位 無風險 公帄價值 利 率 (元) 2.67% $ 60.57 2.44% 60.85 預期 股利率 - 100年1月1日 至6月30日 稅前淨(損)利按法定稅率計算之所得稅 永久性差異之所得稅影響數 五年免稅之所得稅影響數 以前年度所得稅費用低估數 稅法修正之所得稅影響數 未分配盈餘加徵10%所得稅 備抵評價之所得稅影響數 其 他 所得稅(利益)費用 遞延所得稅資產負債淨變動數 預付所得稅 以前年度所得稅費用低估數 應付所得稅 ~23~ ($ ( ( ( ( $ 9,838) 3,289) 1,438 249 6,945 4,495) 6,181 186) 1,438) 62 99年1月1日 至6月30日 $ ( ( ( ( ( $ 16,460 4,741) 3,889) 641 2,475 1,444 8,038 613 21,041 7,200) 75) 641) 13,125 2. 遞延所得稅資產餘額如下: 100年6月30日 金 流動項目: 暫時性差異 存貨呆滯損失 未實現存貨報廢 損失 未實現兌換利益 其他 $ ( 所得稅 影響數 額 10,523 $ 335 9,904 1,308) ( $ 非流動項目: 暫時性差異 減損損失 權利金及設計費 財稅差異 未實現長期投資 損失 其他 虧損扣抵 $ 259,853 16,792 99年6月30日 $ 1,789 金 57 1,684 ( 223) ( 3,307 $ 所得稅 影響數 額 8,666 $ 1,473 $ 1,381 440) 220) 2,194 8,125 2,589) ( 1,293) ( 44,176 $ 198,000 2,855 25,531 $ 33,660 4,340 101,541 3,560 31,870 17,262 69,100 11,747 604 3,451 587 5,418 70,315 50,334 備抵評價 ( 54,335) ( 43,232) $ 15,980 $ 7,102 3.截 至 民 國 100 年 6 月 30 日 止 , 本 公 司 尚 未 使 用 之 虧 損 扣 抵 有 效 期 限 及 所得稅影響情況如下: 發生年度 預估數 可扣抵數 尚未抵減稅額 最後扣抵年度 100年度 $ 31,870 $ 31,870 $ 5,418 110年度 4. 100年6月30日 $ 133,735 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餘額 99年6月30日 $ 118,889 99年度 98年度 實際盈餘分配之股東可扣抵稅額扣抵比率 47.11% 47.01% 5.本 公 司 未 分 配 盈 餘 均 為 民 國 87 年 度 以 後 所 產 生 。 6.本 公 司 營 利 事 業 所 得 稅 結 算 申 報 案 , 業 經 稅 捐 稽 徵 機 關 核 定 至 民 國 97 年度。 7.本 公 司 產 品 符 合 新 興 重 要 策 略 性 產 業 免 徵 營 利 事 業 所 得 稅 , 自 民 國 99 年 度 起 , 可 連 續 5 年 享 受 免 徵 營 利 事 業 所 得 稅 , 免 稅 期 間 於 民 國 103 年 12 月 到 期 。 ~24~ (十 七 )每 股 (虧 損 )盈 餘 金 稅 基本每股虧損 合併淨損益 ($ 具稀釋作用之潛 在普通股影響 員工認股權 員工分紅 ($ 稀釋每股虧損 100年1月1日至6月30日 每 股 虧 損 加權帄均 額 流通在外 (單位:新台幣元) 稅 後 股數(仟股) 稅 前 稅 後 前 76,238 ($ 0.76) ($ 0.70) 57,868) ($ 53,373) 57,868) ($ 53,373) 76,238 ($ 0.76) ($ 0.70) 99年1月1日至6月30日 金 稅 前 稅 額 後 加權帄均 每 股 盈 餘 流通在外 (單位:新台幣元) 股數(仟股) 稅 前 稅 後 基本每股盈餘 $ 88,370 $ 67,329 69,261 $ 1.28 $ 0.97 合併淨損益 具稀釋作用之潛 在普通股影響 492 員工認股權 員工分紅 13 $ 88,370 $ 67,329 69,766 $ 1.27 $ 0.97 稀釋每股盈餘 民 國 100 年 6 月 30 日 之 員 工 認 股 權 暨 民 國 99 年 6 月 30 日 可 轉 換 公 司 債 因具反稀釋效果,因此不列入稀釋每股盈餘之計算。 自 民 國 97 年 度 起 , 因 員 工 分 紅 可 選 擇 採 用 發 放 股 票 之 方 式 , 於 計 算 每 股 盈餘時,係假設員工分紅將採發放股票方式,於該潛在普通股具有稀釋 作用時計入加權帄均流通在外股數,以計算稀釋每股盈餘;計算基本每 股盈餘時,係於股東會決議上一年度員工分紅採發放股票方式之股數確 定時,始將該股數計入股東會決議年度普通股加權帄均流通在外股數。 (十 八 )用 人 、 折 舊 及 攤 銷 費 用 功能別 100年1月1日至6月30日 性質別 屬於營業成本者 屬於營業費用者 合計 用人費用 薪資費用 82,125 $ 2,968 $ 79,157 $ 勞健保費用 4,087 169 3,918 退休金費用 4,536 173 4,363 其他用人費用 1,819 55 1,764 折舊費用(註) 4,465 77 4,388 攤銷費用 5,171 32 5,139 ~25~ 功能別 99年1月1日至6月30日 性質別 屬於營業成本者 屬於營業費用者 合計 用人費用 薪資費用 $ 3,536 $ 93,723 $ 97,259 勞健保費用 170 3,671 3,841 退休金費用 189 4,362 4,551 其他用人費用 68 1,756 1,824 折舊費用(註) 93 2,711 2,804 攤銷費用 22 6,174 6,196 註 : 不 包 含 民 國 100 年 及 99 年 1 月 1 日 至 6 月 30 日 出 租 資 產 及 閒 置 資 產 折 舊 費 用 (帳 列 營 業 外 費 用 及 損 失 )$1,443 及 $1,462。 五、關係人交易 (一 )關 係 人 之 名 稱 及 關 係 關 係 人 名 稱 與 本 公 司 之 關 係 瑞昱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瑞昱) 創聯網股份有限公司(創聯網) 該公司為本公司之法人董事 董事長與本公司同(於民國99年12月15日 起解散) 董事長與本公司同 iPeer Multimedia International Ltd.(iPeer) 達霖數位股份有限公司(達霖) 該公司之母公司董事長與本公司同 台灣酷樂時代股份有限公司(台灣酷樂) 該公司之董事與本公司董事長同 景承興業有限公司(景承) 該公司董事長為本公司董事長二等親以 內之親屬 (二 )與 關 係 人 間 之 交 易 事 項 1. 其他勞務收入-權利金收入 100年1月1日至6月30日 99年1月1日至6月30日 金 瑞 昱 iPeer 額 佔營業收 入百分比 金 額 佔營業收 入百分比 $ 21,328 11 $ 100,862 28 40,000 11 $ 21,328 11 $ 140,862 39 本 公 司 係 依 雙 方 於 民 國 98 年 間 所 簽 訂 之 協 議 合 作 契 約 , 以 約 定 之 條 件 及 期 限 內 向 關 係 人 收 取 CODEC 產 品 權 利 金 。 此 權 利 金 收 款 期 間 約 為 月 結 49 天 。 另 , 本 公 司 與 iPeer 係 依 雙 方 於 民 國 99 年 6 月 所 簽 訂 之 技 術 買 賣 暨 移轉合約收取之權利金收入,並依合約訂定之條件收款。 2. 進 貨 100年1月1日至6月30日 99年1月1日至6月30日 佔進貨淨 佔進貨淨 額 額百分比 金 額 額百分比 瑞 昱 $ 22,201 98 $ 28,859 100 本 公 司 向 關 係 人 之 進 貨,主 係 委 託 其 代 採 購 晶 圓,因 向 其 採 購 之 晶 圓 未 向 金 ~26~ 其 他 供 應 商 進 貨,故 無 法 比 較 進 貨 價 格。關 係 人 付 款 條 件 約 為 月 結 49 天 , 一 般 供 應 商 為 30~ 60 天 。 3. 營業費用-權利金 100年1月1日至6月30日 99年1月1日至6月30日 佔該科目 佔該科目 金 額 百 分 比 金 額 百 分 比 瑞 昱 $ 2,608 50 $ 2,624 40 本 公 司 係 依 合 約 約 定 支 付 上 列 關 係 人 相 關 產 品 技 術 授 權 之 權 利 金,付 款 條 件 為 月 結 49 天 。 4. 什項收入 100年1月1日至6月30日 99年1月1日至6月30日 金 iPeer 其 他 額 佔該科目 百 分 比 金 額 佔該科目 百 分 比 $ 5 - $ 5,483 68 7 64 1 $ 12 - $ 5,547 69 本 公 司 於 民 國 99 年 6 月 與 iPeer 簽 訂 人 力 支 援 協 議 書 提 供 i Peer 相 關 支 援 服 務,以 約 定 之 條 件 及 期 限 內 向 其 收 取 相 關 服 務 費 用,收 款 條 件 為 季 結 90 天 。 5. 應收帳款 100 年 6 月 30 日 99 年 6 月 30 日 金 瑞 昱 iPeer 其 他 $ 額 佔該科目 百 分 比 4,343 4,343 $ 6 6 金 $ 額 佔該科目 百 分 比 40,000 28,250 27 68,277 $ 29 21 50 6. 其他應收款 100 年 6 月 30 日 金 iPeer 其 他 $ 額 4,503 8 4,511 $ 99 年 6 月 30 日 佔該科目 百 分 比 23 23 金 $ 額 佔該科目 百 分 比 5,502 47 5,549 $ 25 25 本公司對iPeer之其他應收款,主係因投資iPeer特別股所獲分配之股息。 7. 應付帳款 100 年 6 月 30 日 99 年 6 月 30 日 金 瑞 昱 $ 額 6,303 ~27~ 佔該科目 百 分 比 41 金 $ 額 9,014 佔該科目 百 分 比 48 8. 應付費用 100 年 6 月 30 日 99 年 6 月 30 日 佔該科目 佔該科目 金 額 百 分 比 金 額 百 分 比 瑞 昱 $ 3,250 6 $ 1,328 3 本公司對瑞昱之應付費用,主係因向瑞昱購買研發材料及支付相關產品 技術授權之權利金。 9.其 他 本 公 司 民 國 100 年 及 99 年 1 月 1 日 至 6 月 30 日 向 瑞 昱 購 買 研 發 用 材 料 之 金 額 分 別 為 $5,602 及 $3,156。 六 、 抵 (質 )押 之 資 產 本公司資產提供擔保明細如下: 帳 面 價 值 資產名稱 100年6月30日 99年6月30日 擔保用途 固定資產-土地 $ 121,039 $ 121,039 綜合融資、出口押匯額度 及長期借款額度擔保 -房屋及建築物 41,353 42,558 " 七、重大承諾事項及或有事項 截 至 民 國 100 年 6 月 30 日 止 , 本 公 司 已 簽 約 之 設 計 費 合 約 價 款 計 $66,079, 其 中 尚 未 付 款 部 分 計 $54,587。 八、重大之災害損失 無。 九、重大之期後事項 無。 十、其他 (一 )財 務 報 表 表 達 本 公 司 民 國 99 年 6 月 30 日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若 干 科 目 業 經 重 分 類 , 俾 與 民 國 100 年 6 月 30 日 之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比 較 閱 讀 。 ~28~ (二 )金 融 商 品 之 公 帄 價 值 100 年 6 月 30 日 公 帄 價 值 公開報價 評價方法 決定之金額 估計之金額 帳面價值 非衍生性金融商品 資產 公帄價值與帳面價值相等 之金融資產 交易目的金融資產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非 流 動 無活絡市場之債券投資 負債 公帄價值與帳面價值相等 之金融負債 衍 生 性 金 融 商: 品無 $ 844,120 $ 9,882 $ 9,882 844,120 - 94,039 28,730 - 94,039 33,930 77,719 - 77,719 99 年 6 帳面價值 月 30 日 公 帄 價 值 公開報價 評價方法 決定之金額 估計之金額 非衍生性金融商品 資產 公帄價值與帳面價值相等 之金融資產 $ 1,669,738$ $ 1,669,738 交易目的金融資產 10,025 10,025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非 流 動 151,613 無活絡市場之債券投資 34,820 38,992 負債 公帄價值與帳面價值相等 之金融負債 69,665 69,665 應付公司債 (含 一 年 內 到 期 部 分) 451,174 464,982 衍生性金融商品 負債 公帄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 金融負債 -嵌 入 轉 換 公 司 債 之 衍 生 性 金融商品負債 6,792 6,792 本公司及子公司估計金融商品公帄價值所使用之評價方法假設如下: 1.短 期 金 融 商 品 , 因 折 現 值 影 響 不 大 , 故 以 帳 面 價 值 估 計 其 公 帄 價 值 。 此 方法應用於現金及約當現金、應收票據及款項、其他應收款、存出保證 ~29~ 金、應付票據及款項、應付費用、其他應付款項、其他流動負債及存入 保證金。 2.公 帄 價 值 變 動 列 入 損 益 之 金 融 資 產 , 若 屬 上 市 ( 櫃 )股 票 係 以 資 產 負 債 表 日公開市場之收盤價格為公帄價值,開放型基金係以資產負債表日該基 金淨資產為公帄價值。 3.無 活 絡 市 場 之 債 券 投 資 係 採 用 評 價 方 法 估 計 。 本 公 司 採 用 評 價 方 法 所 使 用之估計及假設,與市場參與者於金融商品訂價時用以作為估計及假設 之資訊一致,該資訊為本公司可取得者。本公司使用之折現率與實質上 條件及特性相同之金融商品之報酬率相等,其條件及特性包括債務人之 信用狀況、合約規定固定利率計息之剩餘期間等。 4.可 轉 換 公 司 債 以 其 預 期 現 金 流 量 之 折 現 值 估 計 公 帄 價 值 。 折 現 率 為 本 公 司發行公司債之原始有效利率。另帳列公帄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負 債之嵌入贖回權與賣回權淨額,係以本公司所能獲得類似條件之有效利 率折現差計算其公帄價值。 (三 )金 融 商 品 重 大 損 益 及 權 益 項 目 資 訊 本 公 司 民 國 100 年 1 月 1 日 至 6 月 30 日 無 以 評 價 法 估 計 金 融 商 品 之 公 帄 價 值 變 動 認 列 之 損 益 ;民 國 99 年 1 月 1 日 至 6 月 30 日 以 評 價 方 法 估 計 金 融 商 品 之 公 帄 價 值 變 動 , 而 將 其 變 動 認 列 為 當 期 利 益 之 金 額 為 利 益 $ 65。 (四 )利 率 風 險 部 位 資 訊 本 公 司 民 國 100 年 6 月 30 日 無 具 利 率 變 動 之 公 帄 價 值 風 險 之 金 融 負 債 ; 民 國 100 年 6 月 30 日 具 利 率 變 動 之 公 帄 市 價 風 險 之 金 融 負 債 為 $451,174。 (五 )風 險 控 制 及 避 險 策 略 本 公 司 採 用 全 面 風 險 管 理 與 控 制 系 統 , 以 辨 認 本 公 司 所 有 風 險 (包 含 市 場 風 險 、 信 用 風 險 、 流 動 性 風 險 及 現 金 流 量 風 險 ), 使 本 公 司 之 管 理 階 層 能 有 效 從事控制並衡量市場風險、信用風險、流動性風險及現金流量風險。本公 司市場風險管理目標,係適當考慮經濟環境、競爭狀況及市場價值風險之 影響下,達到最佳化之風險部位、維持適當流動性部位及集中管理所有市 場風險。 (六 )重 大 財 務 風 險 資 訊 1.市 場 風 險 (1)匯 率 風 險 本公司及子公司從事之業務涉及若干非功能性貨幣,故受匯率波動之 影響,具重大匯率波動影響之外幣資產及負債資訊如下: ~30~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美金:人民幣 非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 美金:新台幣 金融負債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100年6月30日 外幣(仟元) 匯率 99年6月30日 外幣(仟元) 匯率 6,351 475 28.73 6.46 4,168 1,420 32.15 6.78 3,273 28.73 4,689 32.45 1,674 28.73 2,687 32.15 220 28.73 294 32.15 本公司及子公司主要之進銷貨及外幣存款係以美金為計價單位,民國 100 年 6 月 30 日 具 匯 率 變 動 之 金 融 資 產 及 負 債,因 受 市 場 匯 率 變 動 之 影 響 , 使 公 帄 價 值 隨 之 變 動 , 美 金 兌 台 幣 每 升 值 0.5 元 , 將 使 稅 前 淨 利 增 加 $2,804。 (2)利 率 風 險 本公司從事之無活絡市場債券投資係為固定利率,故市場利率變動將 使 債 券 投 資 之 公 帄 價 值 隨 之 變 動。若 依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持 有 之 部 位 核 算, 當 市 場 利 率 每 上 升 1%, 將 使 債 券 投 資 之 公 帄 價 值 下 降 $206。 (3)價 格 風 險 本 公 司 投 資 之 開 放 型 受 益 憑 證 主 要 為 類 貨 幣 市 場 型 基 金,依 以 往 經 驗, 市場價格波動不大,故預期不致發生重大之市場風險。 2.信 用 風 險 (1)本 公 司 從 事 之 權 益 類 金 融 商 品 於 投 資 時 業 已 評 估 其 信 用 狀 況 , 預 期 不 致發生違約,故發生信用風險之可能性極低。 (2)本 公 司 應 收 款 項 債 務 人 之 信 用 良 好,因 此 經 評 估 並 無 重 大 之 信 用 風 險, 而最大之信用風險金額為其帳面價值。 3.流 動 性 風 險 (1)本 公 司 投 資 之 開 放 型 基 金 受 益 憑 證 , 隨 時 均 可 依 公 帄 價 值 向 基 金 發 行 單位申請贖回,流動性風險極低。 (2)本 公 司 投 資 之 以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因 無 活 絡 市 場 , 故 預 期 具 有 重 大 之流動性風險。 (3) 本 公 司 之 應 收 付 款 項 均 為 1 年 內 到 期 , 預 期 不 致 發 生 重 大 流 動 性 風 險。 4.利 率 變 動 之 現 金 流 量 風 險 本公司經評估無重大利率變動之現金流量風險。 ~31~ 十一、附註揭露事項 (一) 重 大 交 易 事 項 相 關 資 訊 有關被投資公司應揭露資訊,係依各該被投資公司同期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告評價及揭露,且下列與子公司間交易資訊,於編製合併財務報告時均已沖銷, 以下資訊僅供參考。 1.資金貸與他人情形:本公司及轉投資公司無此情形。 2.為他人背書保證之情形:本公司及轉投資公司無此情形。 3.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 持有之公司 有 價 證 券 種 類 及 名 稱 驊訊電子企 基金-安泰ING新興高收益債券 業股份有限 組合基金 公司 基金-富邦吉祥基金 " 股票-iPeer Multimedia " " " " International Ltd. 受益憑證-JAFCO Asia Technology Fund IV L.P. 股票-iPeer Multimedia International Ltd. 股票-驊訊投資有限公司 股票-C-Media Holdings Limited 驊訊投資有 股票-上海華烽貿易有限公司 限公司 與有價證券發行人之關係 不適用 帳 列 科 目 公帄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資產-流動 期 股數(仟股) 500 帳面金額 $ 持股比率 4,862 - $ 備註 4,862 - 5,020 " 本公司董事長為該公司董事長 "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333 5,020 21,473 43,184 18.51% 43,184 - 不適用 " 2,400 50,855 1.50% 50,855 - 本公司董事長為該公司董事長 無活絡市場之債券投資-非流動 1,000 28,730 37.50% 33,930 - 本公司之子公司 " 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 " 2,800 2,000 24,791 23,317 100.00% 100.00% 24,791 23,317 註 註 本公司之孫公司 " 不適用 24,011 100.00% 24,011 註 註:係依各該被投資公司同期未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表評價及揭露。 4.累積買進或賣出同一有價證券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本公司及轉投資公司無此情形。 5.取得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本公司及轉投資公司無此情形。 6.處分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本公司及轉投資公司無此情形。 7.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本公司及轉投資公司無此情形。 8.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本公司及轉投資公司無此情形。 9.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詳附註四(六)、(九)及十說明,轉投資公司無此情形。 ~32~ - 末 市價(淨值) (二) 轉 投 資 事 業 相 關 資 訊 1.轉投資事業明細: 投資公司名稱 被投資公司名稱 驊訊電子企業 股份有限公司 " 驊訊投資有限公司 驊訊投資有限 公司 上海華烽貿易有限公司 所在地區 香港 C-Media Holdings Limited 原始投資金額 本期期末 上期期末 主要營業項目 控股公司 英屬維京 控股公司 群島 中國大陸 電子零件、喇叭 、MP3及MP4等多 媒體產品的銷售 期 末 持 股數(仟股) 比率 有 帳面金額 USD2,800仟元 USD2,800仟元 2,800 100% $ 24,791 ($ USD2,000仟元 USD2,000仟元 2,000 100% 23,317 USD2,800仟元 USD2,800仟元 不適用 100% 24,011 ( 被投資公司 本期(損)益 本公司認列 之投資(損)益 10,877) ($ 10,877) 子公司 10,877) - 子公司 不適用 孫公司 註:上述被投資公司之相關資訊,係依各該被投資公司同期未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表評價及揭露。 2.轉投資公司重大交易事項相關之揭露,請詳財務報告附註十一(一)1~9。 (三) 大 陸 投 資 資 訊 1.投資大陸公司之基本資料: 大陸被投資 公司名稱 上海華烽貿易有 限公司 主要營業項目 實收資本額 投資方式 電子零件、喇叭、 USD2,800仟元 註2 MP3及MP4等多媒體 (註1) 產品的銷售 本 期 期 末 累 計 自 台 灣 匯 出經 濟 部 投 審 赴 大 陸 地 區 投 資 金 額核 准 投 資 金 本期匯出或收回投資金額 本期期初自 台灣匯出累 積投資金額 USD2,800仟元 匯出 $ 本期期末自 台灣匯出累 積投資金額 收回 - $ - USD2,800仟元 本公司直 接或間接 投資之持 股比例 本期認列 期末投資 投資損益(註3) 帳面價值(註3) 100% ($ 10,877) $ 24,011 會依 經 濟 部 投 審 會 規 定 額赴 大 陸 地 區 投 資 限 額 USD2,800仟元 USD2,800仟元 (註2) $ 註1:業於民國97年11月4日完成設立登記。 註2:係以現金透過第三地區之子公司(驊訊投資有限公司)再轉投資,業經投審會核准。 註3:係依被投資公司同期未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表評價及揭露。 989,300 2.本公司直接或間接由第三地區事業與轉投資大陸被投資公司所流生之下列重大交易事,暨其價格、付款條件、未實現損益及其他有助於瞭解大陸投資對財務報表影響之有關資訊: (1)進貨金額及百分比與相關應付款項之期末餘額及百分比:無。 (2)銷貨金額及百分比與相關應收款項之期末餘額及百分比:無。 (3)財產交易金額及其所產生之損益數額:無。 (4)票據背書保證或提供擔保品之期末餘額及其目的:無。 (5)資金融通之最高限額、期末餘額、利率區間及當期利息總額:無。 (6)其他對當期損益或財務狀況有重大影響之交易事項,如勞務之提供或收受等:無。 ~33~ 備註 (四) 母 公 司 與 子 公 司 及 各 子 公 司 間 之 業 務 關 係 及 重 要 交 易 往 來 情 形 及 金 額 1.本公司與子公司及各子公司間民國100年上半年度未有重要交易往來。 2.本公司與子公司及各子公司間民國99年上半年度之交易往來情形如下: 交易往來情形 編號 交易人名稱 交易往來對象 與交易人之關係 科目 金額 交易條件 佔合併總營收或 總資產之比率 0 驊訊電子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Cmedia Americas Inc. 1 銷貨收入 $ 916 貨到45天 0 " " 1 應收帳款 246 1 Cmedia Americas Inc. 驊訊電子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2 進貨 916 貨到45天 1 " " 2 應付帳款 246 十二、營運部門資訊 (一) 一 般 性 資 訊 本公司及子公司僅經營單一產業,且本公司營運決策者係以集團整體評估績效及分配資源,經辨認本公司為單一應報導部門。 (二) 部 門 資 訊 之 衡 量 本 公 司 營 運 部 門 之 會 計 政 策 與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二 所 述 之 重 要 會 計 政 策 之 彙 總 說 明 相 同 。本 公 司 營 運 決 策 者 依 據 營 業 毛 利 ( 未 包 含 公 司 一 般 營 業 費 用 ) 評 估 各 營 運 部 門之績效。 (三) 部 門 損 益 、 資 產 與 負 債 之 資 訊 提供予主要營運決策者之應報導部門資訊如下: IC部門 100年1月1日至6月30日 99年1月1日至6月30日 外部收入 部門損益 $ $ 191,104 134,072 $ $ 359,880 281,252 (四) 部 門 損 益 、 資 產 與 負 債 之 調 節 資 訊 本 公 司 向 主 要 營 運 決 策 者 呈 報 之 部 門 營 業 毛 利 ( 未 包 含 公 司 一 般 營 業 費 用 ), 與 損 益 表 內 之 收 入 及 費 用 等 採 用 一 致 之 衡 量 方 式 。 本 公 司 並 未 提 供 營 運 決 策 者 總 資 產 金 額及總負債金額進行經營決策。應報導營運部門損益與繼續營業單位稅前淨利調節如下: 100年1月1日至6月30日 應報導營運部門損益合計數 未分配金額: 公司一般營業費用 非營業收支淨額 繼續營業單位稅前淨(損)利 (五) 產 品 別 及 勞 務 別 之 資 訊 不適用。 (六) 地 區 別 資 訊 不適用。 (七) 重 要 客 戶 資 訊 不適用。 $ ( ( ($ 134,072 99年1月1日至6月30日 $ 174,025) ( 17,915) 57,868) $ 281,252 196,388) 3,506 88,370 ~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