驊訊電子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財務報表暨會計師核閱報告 民國 100 及 99 年度前三季 (股票代碼 6237) 公司地址:台北市市民大道四段100號6樓 電 話:(02)8773-1100 ~1~ 驊 訊 電 子 企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民國 100 及 99 年度前三季財務報表 目 錄 項 目 頁 次 一、 封面 1 二、 目錄 2 ~ 3 三、 會計師核閱報告 4 四、 資產負債表 5 五、 損益表 6 六、 股東權益變動表 不適用 七、 現金流量表 7 ~ 8 八、 財務報表附註 9 ~ 32 (一) 公司沿革 9 (二) 重要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9 ~ 14 (三) 會計變動之理由及其影響 14 (四) 重要會計科目之說明 14 ~ 24 (五) 關係人交易 24 ~ 26 (六) 抵(質)押之資產 26 (七) 重大承諾事項及或有事項 27 (八) 重大之災害損失 27 (九) 重大之期後事項 27 ~2~ 項 (十) 目 其他 頁 次 27 ~ 29 (十一)附註揭露事項 30 ~ 32 1.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30 ~ 31 2.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31 3.大陸投資資訊 31 ~ 32 (十二)部門別財務資訊 32 ~3~ 會計師核閱報告 (100)財審報字第 11001612 號 驊訊電子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公鑒: 驊訊電子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 100 年及 99 年 9 月 30 日之資產負債表,暨民國 100 年及 99 年 1 月 1 日至 9 月 30 日之損益表及現金流量表,業經本會計師核閱竣事。上開財務報表之編 製係公司管理階層之責任,本會計師之責任則為根據核閱結果出具報告。 除第三段所述者外,本會計師係依照中華民國審計準則公報第三十六號「財務報表之核閱」 規劃並執行核閱工作。由於本會計師僅實施分析、比較與查詢,並未依照中華民國一般公認審 計準則查核,故無法對上開財務報表整體表示查核意見。 如財務報表附註四(七)所述,驊訊電子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 100 年及 99 年 1 月 1 日至 9 月 30 日採權益法評價之長期股權投資,其所認列之投資損益、累積換算調整數及附註十一等相 關資訊之揭露,係依各該被投資公司同期自編未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表評價及揭露,本會計 師並未核閱該等財務報表。民國 100 年及 99 年 1 月 1 日至 9 月 30 日依據各被投資公司同期自 編未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表所認列之投資損益分別為投資損失新台幣 17,364 仟元及 42,067 仟元;且截至民國 100 年及 99 年 9 月 30 日止,其相關之長期股權投資之餘額分別為新台幣 44,614 仟元及 70,132 仟元,累積換算調整數之餘額分別為新台幣借餘 1,091 仟元及貸餘 250 仟元。 依本會計師核閱結果,除第三段所述採權益法評價之長期股權投資及轉投資資訊,倘能經 會計師核閱對財務報表可能需做適當調整或揭露之影響外,並未發現第一段所述財務報表在所 有重大方面有違反「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商業會計法」、「商業會計處理準則」及 中華民國一般公認會計原則而頇作修正之情事。 驊訊電子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已編製民國 100 年及 99 年前三季之合併財務報表,並經本會計 師皆出具保留式核閱報告在案,備供參考。 資 誠 聯 合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周筱姿 會計師 陳美姿 前財政部證券管理委員會 核准簽證文號:(85)台財證(六)第 68700 號 (82)台財證(六)第 39230 號 中 華 民 國 ~4~ 1 0 0 年 1 0 月 2 7 日 驊訊電子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資 產 負 債 表 民國 100 年及 99 年 9 月 30 日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單位:新台幣仟元 100 年 金 資 1100 1310 1120 1140 1150 1178 120X 1286 1298 11XX 1480 1490 1421 14XX 1501 1521 1531 1551 1561 15XY 15X9 1670 15XX 1750 1780 17XX 1800 1810 1820 1860 18XX 1XXX 9 月 30 日 額 % 99 金 年 9 月 30 日 額 % 產 流動資產 現金及約當現金(附註四(一)) 公帄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資產–流動 (附註四(二)) 應收票據淨額 應收帳款淨額(附註四(三)) 應收帳款–關係人淨額(附註五) 其他應收款(附註五) 存貨(附註四(四)) 遞延所得稅資產–流動(附註四(十八)) 其他流動資產–其他 流動資產合計 基金及投資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附註四 (五)) 無活絡市場之債券投資–非流動(附註四 (六)) 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附註四(七)) 基金及投資合計 固定資產(附註四(八)及六) 成本 土地 房屋及建築 機器設備 運輸設備 辦公設備 成本及重估增值 減:累計折舊 未完工程及預付設備款 固定資產淨額 無形資產 電腦軟體成本 其他無形資產 無形資產合計 其他資產 出租資產(附註四(九)) 閒置資產(附註四(十)) 存出保證金 遞延所得稅資產–非流動(附註四(十八)) 其他資產合計 資產總計 100 年 金 9 月 30 日 額 % $ 12,339 10,041 60 45,219 2,426 70,085 1 3 4 2,232 1,105 3,337 73,422 年 9 月 30 額 日 % 負債及股東權益 $ 701,422 41 5,028 1,492 57,800 3,108 20,055 18,617 1,127 7,406 816,055 $ 48 4 1 1 1 48 10,007 1,419 56,005 34,292 27,404 27,449 2,294 7,003 1,030,291 1 3 2 1 2 57 76,138 4 151,613 8 3110 30,480 44,614 151,232 2 3 9 34,820 70,132 256,565 2 4 14 3211 3220 3271 121,040 7 53,446 3 19,668 1 1,517 3,403 1 199,074 12 22,224 ) ( 1 ) ( 61,853 3 238,703 14 ( $ 2140 2150 2160 2170 2298 21XX 864,418 2810 2820 28XX 2XXX 177,181 10 61,730 4 73,118 4 6,981 319,010 18 85,257 ) ( 5 ) 47,576 3 281,329 16 9,215 6,318 15,533 1 1 13,341 9,081 22,422 1 1 202,082 246,427 5,737 18,965 473,211 1,694,734 12 15 1 28 100 203,945 4,212 10,822 218,979 1,809,586 11 1 12 100 $ 3310 3320 3350 3420 3480 3XXX 流動負債 應付帳款 應付帳款–關係人(附註五) 應付所得稅(附註四(十八)) 應付費用(附註五) 其他流動負債–其他 流動負債合計 其他負債 應計退休金負債(附註四(十二)) 存入保證金 其他負債合計 負債總計 股東權益 股本(附註四(十三)) 普通股股本 資本公積(附註四(十三)(十四)) 普通股溢價 庫藏股票交易 員工認股權 保留盈餘(附註四(十五)) 法定盈餘公積 特別盈餘公積 未分配盈餘 股東權益其他調整項目 累積換算調整數 庫藏股票(附註四(十六)) 股東權益總計 重大承諾事項及或有事項(附註七) ( ( 負債及股東權益總計 7,693 17,987 7,573 31,975 2,091 67,319 1 1 2 4 4 2,083 1,105 3,188 70,507 4 769,884 46 775,814 43 490,524 8,443 37,262 29 1 2 494,302 59,345 21,303 27 3 1 227,039 4,775 122,751 13 7 226,232 260,719 13 14 經理人:鄭期成 ~5~ $ 1,091 ) 38,275 ) ( 2 ) ( 1,621,312 96 $ 1,694,734 請參閱後附財務報表附註暨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周筱姿、陳美姿會計師民國 100 年 10 月 27 日核閱報告。 董事長:鄭期成 99 金 會計主管:樊永嫻 100 250 98,886 ) ( 5 ) 1,739,079 96 $ 1,809,586 100 驊訊電子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損 益 表 民國 100 年及 99 年 1 月 1 日至 9 月 30 日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每股盈餘為新台幣元外) 100 年 1 月 1 日至 9 月 30 日 金 額 % 4110 4170 4190 4100 4680 4000 5110 5910 6100 6200 6300 6000 6900 7110 7122 7140 7160 7210 7310 7320 7480 7100 7510 7521 7540 7560 7630 7640 7880 7500 7900 8110 9600 營業收入 銷貨收入 銷貨退回 銷貨折讓 銷貨收入淨額 其他勞務收入(附註五) 營業收入合計 營業成本 銷貨成本(附註四(四)(二十)及五) 營業毛利 營業費用(附註四(二十)及五) 推銷費用 管理及總務費用 研究發展費用 營業費用合計 營業淨(損)利 營業外收入及利益 利息收入 股利收入(附註五) 處分投資利益(附註四(二)) 兌換利益 租金收入 金融資產評價利益(附註四(二)) 金融負債評價利益(附註十(二)) 什項收入(附註五) 營業外收入及利益合計 營業外費用及損失 利息費用 採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損失(附註四(七)) 處分投資損失(附註四(二)) 兌換損失 減損損失(附註四(五)) 金融資產評價損失(附註四(二)) 什項支出(附註四(九)(十)(二十)) 營業外費用及損失合計 繼續營業單位稅前淨(損)利 所得稅利益(費用)(附註四(十八)) 本期淨(損)利 $ 260,000 4) 1,338 ) 258,658 25,587 284,245 ( ( 9750 9850 91 91 9 100 $ 309,588 63 70 ) 4,358 ) ( 1) 305,160 62 187,491 38 492,651 100 ( ( ( 85,502 ) ( 198,743 30 ) ( 70 101,507 ) ( 391,144 20 ) 80 ( ( ( ( ( 31,725 80,553 124,878 237,156 38,413 11 29 44 84 14 45,501 81,057 123,442 250,000 141,144 9 17 25 51 29 )( )( )( )( )( 2,470 1,313 6,093 3,693 80 2,760 16,409 ( ( ( 7 17,364 355 44,598 7,726 70,050 92,054 5,245 86,809 ( ( ( ( ($ 稅 基本每股盈餘(附註四(十九)) 本期淨(損)利 稀釋每股盈餘(附註四(十九)) 本期淨(損)利 99 年 1 月 1 日至 9 月 30 日 金 額 % 前 稅 ) ) ) ) ) ( ( ( ( 1 1 2 1 1 6 ) )( ) )( )( )( )( )( 6 16 3 25 33 2 31 3,796 1,437 25 4,976 6,858 16,884 33,976 ( ) ( 11,956 42,067 2,841 16 36,485 93,365 81,755 28,106 53,649 ( ) ( ) ( ) ( ) ( ) $ 後 稅 前 稅 )( )( )( ) )( )( )( 2 9 1 7 19 17 6 11 後 1.21 ) ( $ 1.14 ) $ 1.14 $ 0.75 ($ 1.21 ) ( $ 1.14 ) $ 1.14 $ 0.75 經理人:鄭期成 ~6~ 會計主管:樊永嫻 ) ) ) ) 1 1 1 4 7 ($ 請參閱後附財務報表附註暨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周筱姿、陳美姿會計師民國 100 年 10 月 27 日核閱報告。 董事長:鄭期成 )( )( )( )( ) ) ) ) ) ) 驊訊電子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現 金 流 量 表 民國 100 年及 99 年 1 月 1 日至 9 月 30 日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單位:新台幣仟元 100 年 至 9 1 月 1 月 30 日 日 99 至 年 9 1 月 1 月 30 日 日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本期淨(損)利 ($ 86,809 ) $ 53,649 調整項目 金融資產評價(利益)損失 ( 80 ) 備抵呆帳轉列收入數 ( 78 ) ( 存貨跌價及呆滯損失(回升數)提列數 ( 減損損失 16 1,866 ) 1,874 44,598 無活絡市場之債劵投資評價利益 ( 1,320 ) - 1,350 ) - 採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損失 17,364 42,067 折舊費用(含出租資產及閒置資產) 12,634 6,219 8,588 8,751 各項攤提 金融負債評價利益 - 應付公司債折價攤銷 - 11,950 贖回公司債損失 - 34,393 11,657 25,757 股份基礎給付認列之酬勞成本 ( 6,858 ) 資產及負債科目之變動 公帄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資產 5,000 ( 23 ) 應收票據 ( 873 ) 667 應收帳款 ( 11,689 ) 26,388 12,407 13,326 應收帳款-關係人 其他應收款 7,724 ( 9,945 ) 存貨 6,134 4,994 遞延所得稅資產 ( 6,986 ) 3,380 其他流動資產-其他 ( 2,077 ) 6,351 應付票據 - ( 5,327 ) 應付帳款 5,933 ( 3,896 ) 應付帳款-關係人 4,960 6,692 應付所得稅 ( 496 ) 7,573 應付費用 ( 5,627 ) ( 31,454 ) 其他流動負債 672 應計退休金負債 (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85 ) 19,655 (續 次 頁) ~7~ ( 18,289 ) 6 176,941 驊訊電子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現 金 流 量 表 民國 100 年及 99 年 1 月 1 日至 9 月 30 日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單位:新台幣仟元 100 年 至 9 1 月 1 月 30 日 日 99 至 年 9 1 月 1 月 30 日 日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取得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價款 ($ 購置固定資產(含出租資產) ( 76,674 ) ( 111,621 ) 無形資產增加 ( 3,015 ) ( 4,728 ) 存出保證金減少(增加) 4,340 ) ( $ 165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64,300 ) ( 1,641 ) 83,864 ) ( 182,290 ) 融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存入保證金增加 - 贖回可轉換公司債支付價款 - 現金增資 - 533,000 庫藏股轉讓予員工 - 13,110 買回庫藏股價款 - 融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100 ( 489,000 ) ( 38,275 ) -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減少)增加 ( 18,935 64,209 )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13,586 765,631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850,832 $ 701,422 $ 864,418 $ 2,237 $ 16,663 現金流量資訊之補充揭露 本期支付所得稅 請參閱後附財務報表附註暨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周筱姿、陳美姿會計師民國 100 年 10 月 27 日核閱報告。 董事長:鄭期成 經理人:鄭期成 ~8~ 會計主管:樊永嫻 驊 訊 電 子 企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民 國 100 年 及 99 年 1 月 1 日 至 9 月 30 日 (僅 經 核 閱 , 未 依 一 般 公 認 審 計 準 則 查 核 )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 特 別 註 明 者 外 ) 一、公司沿革 (一 )驊 訊 電 子 企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以 下 簡 稱 「 本 公 司 」 )係 依 中 華 民 國 公 司 法 規 定 於 民 國 80 年 12 月 5 日 奉 准 設 立 。 主 要 營 業 項 目 為 電 子 零 件 、 電 晶 體 積 體電路、電腦及其週邊設備之進出口買賣業務以及電子零組件製造、資訊 軟體服務、光學儀器製造、照明設備製造等業務。 (二 )本 公 司 之 股 票 自 民 國 92 年 4 月 21 日 經 奉 證 券 管 理 機 關 核 准 於 財 團 法 人 中 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買賣。 (三 )截 至 民 國 100 年 9 月 30 日 止 , 本 公 司 員 工 人 數 約 為 130 人 。 二、重要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本 財 務 報 表 係 依 照 「 證 券 發 行 人 財 務 報 告 編 製 準 則 」、「 商 業 會 計 法 」、「 商 業 會 計 處 理 準 則 」及 中 華 民 國 一 般 公 認 會 計 原 則 編 製。重 要 會 計 政 策 彙 總 說 明 如 下 : (一 )外 幣 交 易 1.外 幣 交 易 按 交 易 當 日 之 即 期 匯 率 作 為 入 帳 基 準 , 其 與 實 際 收 付 時 之 兌 換 差異,列為當年度損益。 2.期 末 就 外 幣 貨 幣 性 資 產 或 負 債 餘 額 , 按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之 即 期 匯 率 評 價 調 整,因調整而產生之兌換差額列為當年度損益。 3.期 末 就 外 幣 非 貨 幣 性 資 產 或 負 債 餘 額 , 屬 依 公 帄 價 值 衡 量 且 變 動 列 入 損 益者,按資產負債表日之即期匯率評價調整,因調整而產生之兌換差額 列為當年度損益;屬依公帄價值衡量且變動列入股東權益調整項目者, 按資產負債表日之即期匯率評價調整,因調整而產生之兌換差額,列為 股東權益調整項目;屬非依公帄價值衡量者,則按交易日之歷史匯率衡 量。 (二 )資 產 負 債 區 分 流 動 及 非 流 動 之 分 類 標 準 1.資 產 符 合 下 列 條 件 之 一 者 , 列 為 流 動 資 產 ; 資 產 不 屬 於 流 動 資 產 者 為 非 流動資產: (1)因 營 業 所 產 生 之 資 產 , 預 期 將 於 正 常 營 業 週 期 中 變 現 、 消 耗 或 意 圖 出 售者。 (2)主 要 為 交 易 目 的 而 持 有 者 。 (3)預 期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後 十 二 個 月 內 將 變 現 者 。 (4)現 金 或 約 當 現 金 , 但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後 逾 十 二 個 月 用 以 交 換 、 清 償 負 債或受有其他限制者除外。 2.負 債 符 合 下 列 條 件 之 一 者 , 列 為 流 動 負 債 ; 負 債 不 屬 於 流 動 負 債 者 為 非 ~9~ 流動負債: (1)因 營 業 而 發 生 之 債 務 , 預 期 將 於 正 常 營 業 週 期 中 清 償 者 。 (2)主 要 為 交 易 目 的 而 發 生 者 。 (3)頇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後 十 二 個 月 內 清 償 者 。 (4)不 能 無 條 件 延 期 至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後 逾 十 二 個 月 清 償 之 負 債 。 (三 )公 帄 價 值 列 入 損 益 之 金 融 資 產 與 負 債 1.採 交 易 日 會 計 , 於 原 始 認 列 時 , 將 金 融 商 品 以 公 帄 價 值 衡 量 。 2.公 帄 價 值 變 動 列 入 損 益 之 金 融 資 產 係 以 公 帄 價 值 評 價 且 其 價 值 變 動 列 為 當 期 損 益 。 上 市 /上 櫃 股 票 係 以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公 開 市 場 之 收 盤 價 為 公 帄 價 值。開放型基金係以資產負債表日該基金之淨資產價值為公帄價值。 3.嵌 入 本 公 司 發 行 應 付 公 司 債 之 賣 回 權 , 買 回 權 及 價 格 重 設 權 , 請 詳 附 註 二 、 (十 二 )說 明 。 (四 )以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1.採 交 易 日 會 計 , 於 原 始 認 列 時 , 將 金 融 商 品 以 公 帄 價 值 衡 量 , 並 加 計 取 得或發行之交易成本。 2.以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若 有 減 損 之 客 觀 證 據 , 則 認 列 減 損 損 失 , 此 減 損 金額不予迴轉。 (五 )無 活 絡 市 場 之 債 券 投 資 1.採 交 易 日 會 計 , 於 原 始 認 列 時 , 將 金 融 商 品 以 公 帄 價 值 衡 量 , 並 加 計 取 得之交易成本。 2.無 活 絡 市 場 之 債 券 投 資 係 以 攤 銷 後 成 本 衡 量 。 3.若 有 減 損 之 客 觀 證 據 , 則 認 列 減 損 損 失 。 若 後 續 期 間 減 損 金 額 減 少 , 且 明顯與認列減損後發生之事件有關,則予以迴轉並認列為當期損益,該 迴轉不使帳面價值大於未認列減損情況下之攤銷後成本。 (六 )應 收 票 據 及 帳 款 、 其 他 應 收 款 1. 應 收 票 據 及 帳 款 係 因 出 售 商 品 或 勞 務 而 發 生 之 債 權 , 其 他 應 收 款 係 不 屬 於應收票據及帳款之其他應收款項。應收票據及帳款、其他應收款原始 認列時以公帄價值衡量,續後以有效利率法之攤銷後成本減除減損後之 金額衡量。 2. 本 公 司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評 估 是 否 存 在 客 觀 證 據 , 顯 示 重 大 個 別 金 融 資 產 發生減損,以及非屬重大之個別金融資產單獨或共同發生減損。若有減 損之客觀證據,則認列減損損失。減損金額為金融資產之帳面價值與其 估計未來現金流量採原始有效利率折現之現值間之差額。若後續期間減 損金額減少,而該減少明顯與認列減損後發生之事件有關,則迴轉先前 認列之金融資產減損金額,該迴轉不應使金融資產帳面金額大於未認列 減損情況下之攤銷後成本,迴轉之金額認列為當期損益。 (七 )存 貨 存貨採永續盤存制,成本結轉按加權帄均法計算,期末存貨除就呆滯部分 ~10~ 提列備抵呆帳損失外,按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衡量,比較成本與淨變現 價值孰低時,採逐項比較法。淨變現價值指在正常情況下之估計價值,減 除至完工尚需投入之成本及推銷費用後之餘額。 (八 )採 權 益 法 之 長 期 股 權 投 資 1.持 有 被 投 資 公 司 有 表 決 權 股 份 比 例 達 20% 以 上 或 具 有 重 大 影 響 力 者 , 採 權 益 法 評 價。持 有 被 投 資 公 司 有 表 決 權 股 份 比 例 超 過 50%或 具 有 控 制 力 者 , 採權益法評價並按季編製合併財務報表。 2.海 外 投 資 按 權 益 法 評 價 時 , 被 投 資 公 司 財 務 報 表 轉 換 所 產 生 之 「 累 積 換 算調整數」作為本公司股東權益之調整項目。 (九 )固 定 資 產 及 非 營 業 用 資 產 1.以 取 得 成 本 為 入 帳 基 礎 , 對 於 購 建 資 產 達 可 供 使 用 狀 態 前 所 發 生 之 利 息 支出予以資本化。凡支出效益及於以後各期之重大增置及改良支出作為 資本支出,列入固定資產;經常性修理及維護支出列為當期費用。 2.固 定 資 產 出 售 或 報 廢 時 , 其 成 本 及 累 計 折 舊 均 自 帳 上 沖 銷 , 所 產 生 之 處 分損益,列入當期損益。 3.折 舊 之 提 列 係 依 估 計 經 濟 耐 用 年 限 , 按 帄 均 法 計 提 。 各 項 資 產 耐 用 年 數 如下: 房 房 機 運 辦 屋 屋 器 輸 公 及 及 設 設 設 建 築 建 築 改 良 備 備 備 26年~50年 3年~11年 3年~9年 5年 5年~6年 (十 )無 形 資 產 權利金以取得成本為入帳基礎,按合約年限採直線法攤銷,攤銷年限為 2 至 15 年 。 而 電 腦 軟 體 以 取 得 成 本 為 入 帳 基 礎 , 按 估 計 效 益 年 數 採 直 線 法 攤 銷,攤銷年限為 1 至 3 年。 (十 一 )非 金 融 資 產 減 損 本公司於資產負債表日針對有減損跡象之資產,估計其可回收金額,當 可回收金額低於其帳面價值時,則認列減損損失。可回收金額係指一項 資產之淨公帄價值或其使用價值,兩者較高者。當以前年度認列資產減 損之情況不再存在時,則在以前年度提列損失金額之範圍內予以迴轉。 (十 二 )應 付 公 司 債 1.民 國 95 年 1 月 1 日 後 發 行 嵌 入 具 轉 換 權 、 賣 回 權 、 買 回 權 及 因 轉 換 標 的市場價格變動而重設轉換價格之應付公司債,於原始認列時將發行 價 格 依 發 行 條 件 區 分 為 金 融 資 產 、 金 融 負 債 或 股 東 權 益 (資 本 公 積 - 認 股 權 ), 其 處 理 如 下 : (1)應 付 公 司 債 之 溢 價 與 折 價 為 應 付 公 司 債 之 評 價 科 目 , 列 為 應 付 公 司 債之加項或減項,於債券流通期間採直線法攤銷,作為利息費用之 ~11~ 調整項目。 (2)嵌 入 本 公 司 發 行 應 付 公 司 債 之 賣 回 權 、 買 回 權 與 重 設 權 , 以 淨 額 帳 列 「 公 帄 價 值 變 動 列 入 損 益 之 金 融 資 產 或 負 債 」; 續 後 於 資 產 負 債 表日,按當時之公帄價值評價,差額認列「金融資產或負債之評價 損 益 」。 於 約 定 賣 回 期 間 屆 滿 日 , 若 可 換 得 普 通 股 之 市 價 高 於 約 定 賣回價格,則將賣回權之公帄價值一次轉列資本公積;若可換得普 通股之市價不高於約定賣回價格,則將賣回權之公帄價值認列為當 期利益。於轉換價格重設時,因重設導致之公帄價值減少數轉列股 東權益。 (3)嵌 入 本 公 司 發 行 應 付 公 司 債 之 轉 換 權 , 符 合 權 益 定 義 者 , 帳 列 「 資 本 公 積 - 認 股 權 」。 當 持 有 人 要 求 轉 換 時 , 就 帳 列 負 債 組 成 要 素 (包 括 公 司 債 及 分 別 認 列 之 嵌 入 式 衍 生 性 商 品 )於 轉 換 當 時 依 當 日 之 帳 面價值予以評價認列當期損益,再以前述依負債組成要素帳面價值 加計認股權之帳面價值作為換出普通股之發行成本。 (4)發 行 可 轉 換 公 司 債 之 發 行 成 本 , 按 原 始 認 列 金 額 比 例 分 攤 至 各 負 債 及權益組成要素。 2. 當 公 司 債 持 有 人 得 於 未 來 一 年 內 執 行 賣 回 權 , 則 該 應 付 公 司 債 應 轉 列 流動負債;若賣回權行使期間結束後,未被行使賣回權部分之應付公 司債,則予以轉回非流動負債。 (十 三 )退 休 金 退 休 金 辦 法 屬 確 定 給 付 退 休 辦 法 者,係 依 據 精 算 結 果 認 列 淨 退 休 金 成 本 , 淨退休金成本包括當期服務成本、利息成本、基金資產之預期報酬及未 認列過渡性淨給付義務與退休金損益之攤銷數。未認列過渡性淨給付義 務 按 15 年 攤 提 。 退 休 金 辦 法 屬 確 定 提 撥 退 休 辦 法 者 , 則 依 權 責 發 生 基 礎 將應提撥之退休基金數額認列為當期之退休金成本。 (十 四 )所 得 稅 1. 所 得 稅 之 會 計 處 理 採 跨 期 間 與 同 期 間 之 所 得 稅 分 攤 , 以 前 年 度 溢 低 估 之所得稅,列為當期所得稅費用之調整項目。當稅法修正時,於公布 日之年度按新規定將遞延所得稅負債或資產重新計算,因而產生之遞 延所得稅負債或資產之變動影響數,列入當期繼續營業部門之所得稅 費 用 (利 益 )。 2.未 分 配 盈 餘 依 所 得 稅 法 加 徵 10%之 營 利 事 業 所 得 稅,於 股 東 會 決 議 分 配 盈餘後列為當期費用。 (十 五 )庫 藏 股 1. 本 公 司 收 回 已 發 行 股 票 時 , 其 屬 買 回 者 , 將 所 支 付 之 成 本 列 為 股 東 權 益之減項。 2.庫 藏 股 票 轉 讓 給 員 工 之 給 與 日 在 民 國 97 年 1 月 1 日 (含 )以 後 者 , 依 財 務 會 計 準 則 公 報 第 39 號 「 股 份 基 礎 給 付 之 會 計 處 理 準 則 」 處 理 。 ~12~ 3. 註 銷 庫 藏 股 票 時 , 貸 記 「 庫 藏 股 票 」, 並 按 股 權 比 例 借 記 「 資 本 公 積 股 票 發 行 溢 價 」 與 「 股 本 」。 庫 藏 股 票 之 帳 面 價 值 如 高 於 面 值 與 股 票 發 行溢價之合計數時,其差額沖銷同種類庫藏股票所產生之資本公積, 如有不足再借記保留盈餘;反之,其差額貸記同種類庫藏股票交易所 產生之資本公積。 4.庫 藏 股 票 之 帳 面 價 值 係 按 加 權 帄 均 法 計 算 。 (十 六 )股 份 基 礎 給 付 -員 工 獎 酬 1.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之 給 與 日 於 民 國 93 年 1 月 1 日 (含 )至 民 國 96 年 12 月 31 日 (含 )者 , 依 民 國 92 年 3 月 17 日 財 團 法 人 中 華 民 國 會 計 研 究 發 展 基 金 會 (92)基 秘 字 第 070、071、072 號 函「 員 工 認 股 權 證 之 會 計 處 理 」 之 規 定 採 用 內 含 價 值 法 認 列 費 用 , 並 揭 露 依 財 務 會 計 準 則 公 報 第 39 號 「股份基礎給付之會計處理準則」規定衡量之擬制本期淨利及每股盈 餘資訊。 2.股 份 給 付 協 議 之 給 與 日 於 民 國 97 年 1 月 1 日 (含 )以 後 者 , 以 所 給 與 權 益商品之公帄價值衡量所取得之員工勞務,並於既得期間認列為薪資 費用。 (十 七 )員 工 分 紅 及 董 監 酬 勞 自 民 國 97 年 1 月 1 日 起 , 本 公 司 員 工 分 紅 及 董 監 酬 勞 成 本 , 依 民 國 96 年 3 月 16 日 財 團 法 人 中 華 民 國 會 計 研 究 發 展 基 金 會 (96)基 秘 字 第 052 號 函「員工分紅及董監酬勞會計處理」之規定,於具法律義務或推定義務 且金額可合理估計時,認列為費用及負債。嗣後股東會決議實際配發金 額 與 估 列 金 額 有 差 異 時 , 則 列 為 次 年 度 之 損 益 。 另 依 民 國 97 年 3 月 31 日 財 團 法 人 中 華 民 國 會 計 研 究 發 展 基 金 會 (97)基 秘 字 第 127 號 函 「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員 工 分 紅 股 數 計 算 基 準 」, 本 公 司 以 財 務 報 告 年 度 之 次 年 度 股 東 會 決 議 日 前 一 日 之 每 股 公 帄 價 值 ( 收 盤 價 ), 並 考 慮 除 權 除 息 影 響 後 之 金 額,計算股票紅利之股數。 (十 八 )收 入 及 成 本 收入於獲利過程大部份已完成,且已實現或可實現時認列。相關成本配 合收入於發生時承認。費用則依權責發生制於發生時認列為當期費用。 (十 九 )每 股 盈 餘 1.每 股 盈 餘 按 加 權 帄 均 股 數 計 算,凡 有 盈 餘 轉 增 資 或 資 本 公 積 轉 增 資 者 , 按追溯調整之股數計算,不考慮該增資股之發行流通期間,現金增資 則依據該增資股之流通期間計算。 2. 發 行 轉 換 公 司 債 及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時 , 對 其 潛 在 普 通 股 列 示 基 本 每 股 盈餘及稀釋每股盈餘之雙重表達。 (二 十 )會 計 估 計 本公司於編製財務報表時,業已依照一般公認會計原則之規定,對財務 報表所列金額及或有事項,作必要之衡量、評估與揭露,其中包括若干 ~13~ 假設及估計之採用,惟對該等假設及估計與實際結果可能存有差異。 (二 十 一 )營 運 部 門 本公司營運部門資訊與提供給營運決策者之內部管理報告採一致方 式報導。營運決策者負責分配資源予營運部門並評估其績效,經辨識 本公司之營運決策者為總經理。 本公司依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四十一號「營運部門資訊之揭露」規定 於合併財務報表揭露部門資訊,而不於個別財務報表揭露部門資訊。 三、會計變動之理由及其影響 (一 )應 收 票 據 及 帳 款 、 其 他 應 收 款 本 公 司 自 民 國 100 年 1 月 1 日 起 , 採 用 新 修 訂 之 財 務 會 計 準 則 公 報 第 三 十 四 號 「 金 融 商 品 之 會 計 處 理 準 則 」, 就 應 收 票 據 及 帳 款 、 其 他 應 收 款 等 各 項 債 權 , 於 有 減 損 之 客 觀 證 據 時 認 列 減 損 (呆 帳 )損 失 , 此 項 會 計 原 則 變 動 對 民 國 100 年 1 月 1 日 至 9 月 30 日 之 淨 損 及 每 股 虧 損 並 無 影 響 。 (二 )營 運 部 門 本 公 司 自 民 國 100 年 1 月 1 日 起 , 採 用 新 發 布 之 財 務 會 計 準 則 公 報 第 四 十 一 號 「 營 運 部 門 資 訊 之 揭 露 」, 以 取 代 原 財 務 會 計 準 則 公 報 第 二 十 號 「 部 門 別 財 務 資 訊 之 揭 露 」, 本 公 司 於 首 次 適 用 時 , 並 依 公 報 規 定 重 編 前 一 年 度 之 部 門 資 訊 。 此 項 會 計 原 則 變 動 並 不 影 響 民 國 100 年 及 99 年 1 月 1 日 至 9 月 30 日 之 淨 (損 )利 及 每 股 盈 虧 。 四、重要會計科目之說明 (一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100年9月30日 99年9月30日 庫存現金及零用金 活期存款 定期存款 $ $ 560 308,882 391,980 701,422 $ $ 310 241,748 622,360 864,418 (二 )公 帄 價 值 變 動 列 入 損 益 之 金 融 資 產 100年9月30日 流動項目: 交易目的金融資產 開放型基金 評價調整 $ 99年9月30日 5,000 $ 10,023 28 ( 16) $ 5,028 $ 10,007 本 公 司 民 國 100 年 及 99 年 1 月 1 日 至 9 月 30 日 認 列 之 淨 損 益 分 別 為 淨 損 失 $275 及 淨 利 益 $9。 ~14~ (三 )應 收 帳 款 淨 額 -非 關 係 人 100年9月30日 應收帳款 減:備抵呆帳 (四 )存 $ ( $ 99年9月30日 58,231 $ 431) ( 57,800 $ 56,785 780) 56,005 貨 成本 原 料 在 製 品 製 成 品 商 品 $ 100 年 9 月 30 日 備抵存貨 跌價損失 383 11,000 12,084 1,037 24,504 $ 成本 原 料 在 製 品 製 成 品 商 品 $ 4 24,951 8,531 1,114 34,600 $ 當期認列之存貨相關費損: 帳面價值 ($ 26) $ 357 ( 3,514) 7,486 ( 1,366) 10,718 ( 981) 56 ($ 5,887) $ 18,617 99 年 9 月 30 日 備抵存貨 跌價損失 帳面價值 ($ ( ( ( ($ 4) $ 4,973) 1,060) 1,114) 7,151) $ 100年1月1日 至9月30日 19,978 7,471 27,449 99年1月1日 至9月30日 已出售存貨成本 存貨呆滯及跌價損失(回升數)提列數 $ 87,368 $ 99,633 ( 1,866) 1,874 $ 85,502 $ 101,507 本 公 司 民 國 100 年 1 月 1 日 至 9 月 30 日 因 出 售 部 分 呆 滯 之 商 品 , 因 而 產 生 回升利益。 (五 )以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非 流 動 100年9月30日 99年9月30日 非上市櫃公司股票 -iPeer Multimedia International Ltd. 私募基金 -JAFCO Asia Technology Fund IV L.P. 累計減損 金額 持股 比率 金額 持股 比率 $ 285,313 18.51% $ 285,313 18.51% 68,639 1.59% 64,300 1.50% 353,952 ( 277,814) $ 76,138 ~15~ 349,613 ( 198,000) $ 151,613 1.本 公 司 持 有 之 標 的 因 無 活 絡 市 場 公 開 報 價 且 公 帄 價 值 無 法 可 靠 衡 量 , 故 以成本衡量。 2.本 公 司 經 評 估 持 有 iPeer Multimedia International Ltd. 及 JAFCO Asia Technology Fund IV L.P. 之 價 值 後 , 於 民 國 100 年 1 月 1 日 至 9 月 30 日 認 列 $40,317 之 減 損 損 失 。 (六 )無 活 絡 市 場 之 債 券 投 資 -非 流 動 100年9月30日 99年9月30日 非上市櫃公司可轉換特別股 -iPeer Multimedia International Ltd. $ 30,480 $ 34,820 本 公 司 於 民 國 98 年 2 月 20 日 以 每 股 美 金 1 元 購 買 iPeer 公 司 發 行 之 無 到 期 日 A 類 可 轉 換 可 買 回 特 別 股 1,000 仟 股 , 該 A 類 特 別 股 主 要 發 行 條 件 如 下: 1.每 年 累 積 之 股 息 為 6%, 並 可 參 與 普 通 股 之 盈 餘 分 配 及 享 有 與 普 通 股 相 同 之權利。 2.轉 換 價 格 及 其 調 整 : 特 別 股 股 東 得 隨 時 請 求 將 特 別 股 轉 換 為 普 通 股 , 轉 換 價 格 係 依 當 時 的 發 行 價 格 進 行 轉 換 , 並 依 iPeer 公 司 章 程 規 定 條 件 調 整轉換價格。 (七 )採 權 益 法 之 長 期 股 權 投 資 100年9月30日 99年9月30日 被投資公司名稱 驊訊投資有限公司 C-Media Holdings Limited 持股 比率 金額 金額 持股 比率 $ 19,977 100% $ 44,493 100% 24,637 100% 25,639 100% $ 44,614 $ 70,132 本 公 司 民 國 100 年 及 99 年 1 月 1 日 至 9 月 30 日 止 採 權 益 法 認 列 之 投 資 損 失 分 別 為 $17,364 及 $42,067, 係 依 該 被 投 資 公 司 同 期 自 編 未 經 會 計 師 核 閱 之財務報表認列。 (八 )固 定 資 產 -累 計 折 舊 100年9月30日 99年9月30日 房屋及建築 機器設備 運輸設備 辦公設備 $ $ 12,273 7,785 232 1,934 22,224 $ $ 19,469 59,856 5,932 85,257 (九 )出 租 資 產 100年9月30日 土 地 建 築 物 $ 累計折舊 ( $ ~16~ 150,152 61,398 99年9月30日 $ 211,550 9,468) ( 202,082 $ 150,152 71,262 221,414 17,469) 203,945 (十 )閒 置 資 產 100年9月30日 土 地 房屋及建築 機器設備 $ 累計折舊 累計減損 ( ( $ 56,156 136,712 64,329 99年9月30日 $ - 257,197 6,489) 4,281) 246,427 $ - (十 一 )應 付 公 司 債 1. 本 公 司 於 民 國 96 年 8 月 28 日 經 行 政 院 金 融 監 督 管 理 委 員 會 核 准 發 行 國 內 第 一 次 無 擔 保 轉 換 公 司 債 , 且 自 96 年 9 月 13 日 起 於 財 團 法 人 中 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掛牌交易,主要發行條件如下: (1)發 行 總 額 計 $800,000, 每 張 面 額 $100, 依 面 額 十 足 發 行 , 票 面 利 率 0%。 發 行 期 間 5 年 , 自 民 國 96 年 9 月 11 日 至 101 年 9 月 11 日 。 (2)轉 換 期 間 : 發 行 後 滿 一 個 月 之 翌 日 起 至 到 期 日 前 10 日 止 。 (3)轉 換 價 格 及 其 調 整 : 本 債 券 之 轉 換 價 格 係 依 轉 換 辦 法 規 定 之 模 式 予 以 調 整 , 96 年 9 月 11 日 發 行 時 之 轉 換 價 格 為 新 台 幣 210 元 ; 本 債 券 分 別 以 發 行 滿 半 年 之 第 一 個 營 業 日 (民 國 97 年 3 月 11 日 )及 98 年 起 至 101 年 止 , 每 年 度 之 無 償 配 股 基 準 日 (若 當 年 度 未 辦 理 無 償 配 股 時 , 則 以 配 息 基 準 日 , 若 亦 無 配 息 基 準 日 , 則 以 6 月 30 日 為 基 準 日 ), 依 本 債 券 發 行 契 約 規 定 重 設 轉 換 價 格 。 自 民 國 97 年 3 月 11 日 (價 格 重 設 基 準 日 )起,轉 換 價 格 重 設 為 新 台 幣 168 元,並 於 民 國 99 年 5 月 11 日 因 本 公 司 辦 理 私 募 普 通 股 而 調 整 轉 換 價 格 為 新 台 幣 126.12 元 。 2. 本 轉 換 公 司 債 自 發 行 日 至 民 國 99 年 9 月 30 日 止 , 本 公 司 自 櫃 檯 買 賣 中 心 買 回 面 額 計 $311,000,而 民 國 99 年 8 月 12 日 至 9 月 10 日 間,債 劵 持 有 人 執 行 賣 回 權 之 贖 回 金 額 計 $ 489,000,此 贖 回 所 產 生 之 損 失 計 $34,393,帳 列 什 項 支 出 項 下。截 至 民 國 99 年 9 月 30 日 止,因 公 司 債 持 有 人 已 全 數 行 使 賣 回 權 , 故「 資 本 公 積 -認 股 權 」業 已 全 數 轉 列「 資 本 公 積 -普 通 股 溢 價 」。 (十 二 )退 休 金 計 劃 1. 本 公 司 依 據 「 勞 動 基 準 法 」 之 規 定 , 訂 有 確 定 給 付 之 退 休 辦 法 , 適 用 於 民 國 94 年 7 月 1 日 實 施「 勞 工 退 休 金 條 例 」前 所 有 正 式 員 工 之 服 務 年資,以及於實施「勞工退休金條例」後選擇繼續適用勞動基準法員 工之後續服務年資。員工符合退休條件者,退休金之支付係根據服務 年 資 及 退 休 前 6 個 月 之 帄 均 薪 資 計 算 , 15 年 以 內 (含 )的 服 務 年 資 每 滿 一 年 給 予 兩 個 基 數 , 超 過 15 年 之 服 務 年 資 每 滿 一 年 給 予 一 個 基 數 , 惟 累 積 最 高 以 45 個 基 數 為 限。本 公 司 按 月 就 薪 資 總 額 2%提 撥 退 休 基 金 , 以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之名義專戶儲存於臺灣銀行信託部。民 國 100 年 及 99 年 1 月 1 日 至 9 月 30 日 止 , 本 公 司 依 上 述 退 休 金 辦 法 認 列 之 淨 退 休 金 成 本 分 別 為 $707 及 $727, 撥 存 於 臺 灣 銀 行 信 託 部 勞 工 退 休 準 備 金 專 戶 之 餘 額 分 別 為 $25,679 及 $24,470。 ~17~ 2.自 民 國 94 年 7 月 1 日 起 , 本 公 司 依 據 「 勞 工 退 休 金 條 例 」, 訂 有 確 定 提撥之退休辦法,適用於本國籍之員工。本公司就員工選擇適用「勞 工 退 休 金 條 例 」 所 定 之 勞 工 退 休 金 制 度 部 分 , 每 月 按 薪 資 之 6%提 繳 勞 工退休金至勞保局員工個人帳戶,員工退休金之支付依員工個人之退 休金專戶及累積收益之金額採月退休金或一次退休金方式領取。民國 100 年 及 99 年 1 月 1 日 至 9 月 30 日 止,本 公 司 依 上 開 退 休 金 辦 法 認 列 之 退 休 金 成 本 分 別 為 $5,551 及 $5,046。 (十 三 )股 本 1.截 至 民 國 100 年 及 99 年 9 月 30 日 止 , 本 公 司 額 定 股 數 分 為 200,000 仟 股 (內 含 認 股 權 憑 證 分 別 為 10,000 仟 股 及 6,000 仟 股 ), 發 行 及 流 通 在 外 股 數 分 別 為 76,238 仟 股 (扣 除 庫 藏 股 750 仟 股 )及 76,238 仟 股 (扣 除 庫 藏 股 1,343 仟 股 ), 每 股 面 額 10 元 。 2.本 公 司 於 民 國 98 年 6 月 19 日 經 股 東 會 決 議 以 不 超 過 40,000 仟 股 額 度 內 辦 理 現 金 增 資 私 募 普 通 股 , 並 於 民 國 98 年 6 月 29 日 經 董 事 會 決 議 通 過 以 每 股 新 台 幣 40 元 , 洽 特 定 人 辦 理 私 募 普 通 股 , 經 民 國 99 年 3 月 19 日 董 事 會 決 議 通 過 增 資 基 準 日 為 民 國 99 年 4 月 12 日 , 增 資 發 行 股 數 為 13,325 仟 股 , 剩 餘 未 發 行 額 度 26,675 仟 股 不 再 繼 續 辦 理 , 上 述 現 金 增 資 業 已 於 民 國 99 年 7 月 6 日 辦 理 變 更 登 記 完 竣 。 本 次 私 募 普 通股之權利義務除證交法規定有流通轉讓之限制且頇於交付日滿三年 並 補 辦 公 開 發 行 後 才 能 申 請 上 櫃 (市 ) 掛 牌 交 易 外 , 餘 與 其 他 之 已 發 行 普通股同。 3.本 公 司 自 發 行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截 至 民 國 100 年 9 月 30 日 止 , 因 員 工 行 使 認 股 權 憑 證 而 發 行 之 普 通 股 為 2,159 仟 股 。 因 行 使 價 格 超 過 面 額 產 生 之 資 本 公 積 為 $11,617。 4.本 公 司 民 國 99 年 1 月 1 日 至 9 月 30 日 發 行 之 可 轉 換 公 司 債 持 有 人 執 行 轉 換 權 而 發 行 新 股 及 員 工 行 使 認 股 權 認 購 股 票 情 形 , 請 詳 附 註 四 (十 一 )及 (十 七 )之 說 明 , 該 等 股 本 依 相 關 法 規 規 定 , 按 季 辦 理 變 更 登 記 。 5.本 公 司 民 國 99 年 11 月 5 日 經 董 事 會 決 議 註 銷 庫 藏 股 593 仟 股 , 共 計 $5,930, 並 訂 民 國 99 年 12 月 21 日 為 減 資 基 準 日 , 該 項 減 資 案 業 於 民 國 100 年 1 月 3 日 完 成 變 更 竣 事 。 (十 四 )資 本 公 積 1. 依 證 券 交 易 法 規 定 , 資 本 公 積 除 超 過 票 面 金 額 發 行 股 票 所 得 之 溢 額 及 受領贈與之所得,於公司無累積虧損時,每年得以其合計數不超過實 收資本額百分之十之限額撥充資本外,餘均僅能彌補虧損。公司非於 盈餘公積填補資本虧損仍有不足時,不得以資本公積補充之。 2.有 關 資 本 公 積 -認 股 權 請 詳 附 註 四 (十 一 )之 說 明 。 (十 五 )保 留 盈 餘 1. 依 本 公 司 章 程 規 定 , 年 度 總 決 算 如 有 盈 餘 , 應 先 提 繳 稅 款 , 彌 補 以 往 虧損,次就餘額提存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並依主管機關規定提 列或轉回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盈餘,依下列順序分配之:董事、監 察人酬勞不高於百分之一;員工紅利不低於百分之一,其他餘額併同 以往年度未分配之盈餘為股東紅利,由董事會擬具分派案,提請股東 會決議分派之。本公司員工紅利之分配得以現金或股票方式發放,員 ~18~ 工紅利發放之對象得包括本公司直接及間接持股合計達百分之五十以 上 之 從 屬 公 司 員 工。本 公 司 股 東 紅 利 頇 視 公 司 目 前 及 未 來 之 投 資 環 境 、 資金需求、國內外競爭狀況及資本預算等因素,兼顧股東利益、帄衡 股利及公司長期財務規劃等,以現金或股票方式發放,當年度分派股 東紅利中,現金股利發放比例為百分之十至百分之九十,其餘以股票 股利方式發放之。 2.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除 彌 補 公 司 虧 損 及 撥 充 資 本 外 , 不 得 使 用 之 , 惟 撥 充 資 本 時 , 以 此 項 公 積 已 達 實 收 資 本 額 50%, 並 以 撥 充 其 半 數 為 限 。 3. 依 相 關 法 令 規 定 , 本 公 司 於 分 配 盈 餘 時 , 頇 就 股 東 權 益 減 項 金 額 , 自 當年度稅後盈餘提列等額之特別盈餘公積後方得以分配,嗣後股東權 益減項數額如有迴轉時,得經股東會決議就迴轉金額分配盈餘。 4.本 公 司 於 民 國 100 年 6 月 15 日 及 99 年 6 月 17 日 , 經 股 東 會 決 議 通 過 之 民 國 99 年 及 98 年 度 盈 餘 分 派 案 , 除 提 列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及 特 別 盈 餘 公積外,均決議不分派。 5.本 公 司 考 量 民 國 100 年 1 月 1 日 至 9 月 30 日 損 益 狀 況 為 稅 後 淨 損 , 故 不予估列員工紅利及董監酬勞。本公司董事會通過及股東會決議之員 工紅利及董監酬勞相關資訊可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另,本公司為 充 實 營 運 資 金,故 民 國 99 年 度 股 東 會 決 議 不 發 放 董 監 酬 勞 及 員 工 紅 利, 而 民 國 98 年 度 財 務 報 表 認 列 之 董 監 酬 勞 $144 及 員 工 紅 利 $722,業 已 調 整 99 年 度 之 損 益 。 (十 六 )庫 藏 股 1. 本 公 司 民 國 100 年 及 99 年 1 月 1 日 至 9 月 30 日 庫 藏 股 票 數 量 變 動 情 形如下: 100年1月1日至9月30日 收回原因 期初股數 本期增加 本期減少 期末股數 供轉讓股份予員工 750,000 750,000 99年1月1日至9月30日 收回原因 期初股數 本期增加 本期減少 期末股數 供轉讓股份予員工 893,000 750,000 ( 300,000) 1,343,000 2. 依 證 券 交 易 法 規 定 , 公 司 對 買 回 發 行 在 外 股 份 之 數 量 比 例 , 不 得 超 過 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十,收買股份之總金額,不得逾保留盈餘 加 計 發 行 股 份 溢 價 及 已 實 現 之 資 本 公 積 金 額。截 至 民 國 100 年 及 99 年 9 月 30 日 止 , 本 公 司 帳 列 買 回 庫 藏 股 分 別 為 $38,275 及 $98,886。 3. 本 公 司 於 民 國 99 年 1 月 1 日 至 9 月 30 日 轉 讓 庫 藏 股 予 員 工 計 300 仟 股,並 以 民 國 99 年 3 月 16 日 為 認 股 基 準 日,相 關 說 明 請 詳 附 註 四 (十 七 )。 4. 本 公 司 持 有 之 庫 藏 股 票 依 證 券 交 易 法 規 定 不 得 質 押 , 於 未 轉 讓 前 亦 不 得享有股東權利。 5. 依 證 券 交 易 法 規 定 , 因 供 轉 讓 股 份 予 員 工 所 買 回 之 股 份 , 應 於 買 回 之 日起三年內將其轉讓,逾期未轉讓者,視為公司未發行股份,並應辦 理變更登記銷除股份。而為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所買回股份,應 於買回之日起六個月內辦理變更登記銷除股份。 ~19~ (十 七 )股 份 基 礎 給 付 -員 工 獎 酬 1. 截至民國100年9月30日止,本公司之股份基礎給付交易如下: 協議之類型 給與日 給與數量 (股) 員工認股權 96.11.19 1,000,000 計畫 員工認股權 96.12.26 2,000,000 計畫 員工認股權 98.11.06 3,000,000 計畫 庫藏股票轉 99.03.16 300,000 讓予員工 私募現金增 資由員工 99.03.19 7,700,000 認購 2. 上述認股權計畫之詳細資訊如下: 合約 期間 既得條件 5年 2年之服務 15.29% - 8年 3年之服務 15.34% - 7年 2年之服務 7.57% - NA 立即既得 NA NA NA 立即既得 NA NA 100年1月1日至9月30日 加權帄均 履約價格 認股權數量 (元) 本期實際 估計未來 離職率 離職率 99年1月1日至9月30日 加權帄均 履約價格 認股權數量 (元) 年初流通在外認股權 4,852,405 $ 72.99 5,516,418 $ 76.31 本期給與認股權 無償配股增發或調整 認股股數 185,029 99.20 本期放棄認股權 ( 566,118) 79.27 ( 486,163) 60.89 本期執行認股權 本期逾期失效認股權 年底流通在外認股權 4,286,287 72.16 5,215,284 71.94 年底可執行認股權 992,465 94.60 538,642 99.20 3.截 至 民 國 100 年 及 99 年 9 月 30 日 止 , 本 公 司 流 通 在 外 認 股 權 之 履 約 價 格 區 間 分 別 為 52.9 元 ~ 99.1 元 及 52.9 元 ~ 99.2 元 , 預 期 存 續 期 間 均 為 4.4 年 ~ 6.3 年 。 4.民 國 97 年 1 月 1 日 之 後 , 本 公 司 使 用 Black-Scholes 選 擇 權 評 價 模 式 預期 估 計 認 股 選 擇 權 之 公履約價 帄價值,相關資訊如下: 股價 格 預期 預期存 股利 無風險 每單位 給與日 (元) (元) 波動率 續期間 率 利率 公帄價值 98.11.06 $ 55.6 $ 55.6 56.99% 5.25年 - 0.67% $ 27.53 5.本 公 司 以 民 國 99 年 3 月 16 日 為 認 股 基 準 日 , 依 本 公 司 買 回 股 份 轉 讓 員 工 辦 法 相 關 作 業 , 將 本 公 司 買 回 股 份 300 仟 股 , 買 回 金 額 $13,479, 轉 讓 予 員 工 , 每 股 轉 讓 價 格 為 帄 均 買 回 價 格 $43.834 元 。 ~20~ 6. 股份基礎給付交易產生之費用如下: 100年1月1日 99年1月1日 至9月30日 至9月30日 權益交割 $ 11,657 $ 25,757 7.本 公 司 於 財 務 會 計 準 則 公 報 第 39 號 「 股 份 基 礎 給 付 之 會 計 處 理 準 則 」 適 用 日 前 未 依 其 規 定 認 列 所 取 得 之 勞 務 成 本 者 , 如 採 用 公 帄 價 值 法 (內 含 價 值 法 )認 列 酬 勞 成 本 之 擬 制 性 淨 (損 )利 及 每 股 (虧 損 )盈 餘 資 訊 如 下: 100年1月1日 99年1月1日 至9月30日 至9月30日 本期淨(損)利 報表認列之淨利(損) ($ 86,809) $ 53,649 擬制淨利(損) ( 89,228) 37,574 基本每股(虧損)盈餘 報表認列之每股盈餘(虧損) (1.14元) 0.75元 擬制每股盈餘(虧損) (1.17元) 0.52元 完全稀釋每股(虧損)盈餘 報表認列之每股盈餘(虧損) (1.14元) 0.75元 擬制每股盈餘(虧損) (1.17元) 0.52元 上 開 認 股 選 擇 權 計 劃,係 使 用 Black-Scholes 選 擇 權 評 價 模 式 估 計 認 股 選擇權之公帄價值,相關資訊如下: 每單位 履約價格 預期 預期存 預期 無風險 公帄價值 給與日 股價(元) (元) 波動率 續期間 股利率 利 率 (元) 96.11.19 $ 127 $ 127.0 96.12.26 110 110.0 (十 八 )所 得 稅 1. 所得稅費用及應付(退)所得稅: 56.18% 4.4年 55.81% 6.3年 - 2.67% $ 60.57 2.44% 60.85 100年1月1日 至9月30日 稅前淨利按法定稅率計算之所得稅 永久性差異之所得稅影響數 五年免稅之所得稅影響數 以前年度所得稅費用低估數 稅法修正之所得稅影響數 未分配盈餘加徵10%所得稅 備抵評價之所得稅影響數 其 他 所得稅(利益)費用 遞延所得稅資產負債淨變動數 預付所得稅 以前年度所得稅費用低估數 應付所得稅 ~21~ ($ ( ( ( ( $ 15,649) 3,112) 1,438 249 11,829 5,245) 6,986 243) 1,438) 60 99年1月1日 至9月30日 $ ( ( ( ( $ 13,880 5,799 3,165) 641 2,475 1,444 6,344 688 28,106 3,380) 16,512) 641) 7,573 2. 遞延所得稅資產餘額如下: 100年9月30日 金 流動項目: 暫時性差異 存貨呆滯及跌價損失 $ 未實現存貨報廢損失 未實現兌換(益)損 其他 ( 所得稅 影響數 額 5,887 $ 335 1,793 1,387) ( $ 非流動項目: 暫時性差異 減損損失 $ 282,096 權利金及設計費財稅 差異 12,978 未實現長期投資損失 108,029 其他 3,560 虧損扣抵 53,250 99年9月30日 金 1,001 $ 57 305 ( 236) ( 1,127 額 7,151 $ 7,789 151) ( 1,293) ( $ 1,216 1,324 26) 220) 2,294 $ 47,956 $ 198,000 $ 33,660 2,207 18,365 603 9,053 22,701 83,852 3,452 - 3,859 14,255 587 - 78,184 ( 59,219) $ 18,965 備抵評價 所得稅 影響數 52,361 41,539) $ 10,822 ( 3.截 至 民 國 100 年 9 月 30 日 止 , 本 公 司 尚 未 使 用 之 虧 損 扣 抵 有 效 期 限 及 所得稅影響情況如下: 發生年度 100年度 預估可扣抵數 $ 53,250 尚未扣抵數 $ 53,250 最後扣抵年度 110年度 4. 兩稅合一相關資訊: 100年9月30日 $ 133,735 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餘額 99年9月30日 $ 118,747 99年度 98年度 實際盈餘分配之稅額扣抵比率 47.11% 47.01% 5.本 公 司 未 分 配 盈 餘 均 為 87 年 度 以 後 產 生 。 6.本 公 司 營 利 事 業 所 得 稅 結 算 申 報 , 業 經 稅 捐 稽 徵 機 關 核 定 至 民 國 97 年 度。 7.本 公 司 產 品 符 合 新 興 重 要 策 略 性 產 業 免 徵 營 利 事 業 所 得 稅 , 自 民 國 99 年 度 起 , 可 連 續 5 年 享 受 免 徵 營 利 事 業 所 得 稅 , 免 稅 期 間 於 民 國 103 年 12 月 到 期 。 ~22~ (十 九 )每 股 盈 餘 (虧 損 ) 100年1月1日至9月30日 金 稅 基本每股盈餘 屬於普通股股東 之本期純益 具稀釋作用之潛 在普通股之影 響 員工認股權憑證 員工分紅 稀釋每股盈餘 前 稅 額 後 加權帄均 每股盈餘 流通在外 (單位:新台幣元) 股數(仟股) 稅 前 稅 後 ($ 92,054) ($ 86,809) 76,238 ($ 1.21) ($ 1.14) ($ 92,054) ($ 86,809) 76,238 ($ 1.21) ($ 1.14) 99年1月1日至9月30日 金 稅 前 稅 額 後 加權帄均 每股盈餘(虧損) 流通在外 (單位:新台幣元) 股數(仟股) 稅 前 稅 後 基本每股盈餘(虧損) 屬於普通股股東 $ 81,755 $ 53,649 71,584 $ 1.14 $ 0.75 之本期純益(損) 具稀釋作用之潛 在普通股之影 響 員工認股權憑證 336 19 員工分紅 71,939 $ 1.14 $ 0.75 稀釋每股盈餘(虧損) $ 81,755 $ 53,649 民 國 100 年 9 月 30 日 之 員 工 認 股 權 暨 99 年 1 月 1 日 至 9 月 30 日 之 可 轉 換公司債因具反稀釋效果,因此不列入稀釋每股盈餘之計算。 自 民 國 97 年 度 起 , 因 員 工 分 紅 可 選 擇 採 用 發 放 股 票 之 方 式 , 於 計 算 每 股 盈餘時,係假設員工分紅將採發放股票方式,於該潛在普通股具有稀釋 作用時計入加權帄均流通在外股數,以計算稀釋每股盈餘;計算基本每 股盈餘時,係於股東會決議上一年度員工分紅採發放股票方式之股數確 定時,始將該股數計入股東會決議年度普通股加權帄均流通在外股數。 ~23~ (二 十 )用 人 、 折 舊 、 折 耗 及 攤 銷 費 用 功能別 100年1月1日至9月30日 性質別 屬於營業成本者 屬於營業費用者 用人費用 薪資費用 $ 4,955 $ 113,043 $ 勞健保費用 292 6,110 退休金費用 263 5,995 其他用人費用 86 3,014 折舊費用(註) 148 4,760 攤銷費用 89 8,499 合計 117,998 6,402 6,258 3,100 4,908 8,588 功能別 99年1月1日至9月30日 性質別 屬於營業成本者 屬於營業費用者 合計 用人費用 薪資費用 $ 5,543 $ 118,669 $ 124,212 勞健保費用 290 5,691 5,981 退休金費用 285 5,488 5,773 其他用人費用 100 2,544 2,644 折舊費用(註) 150 3,976 4,126 攤銷費用 36 8,715 8,751 註 : 不 包 含 民 國 100 年 及 99 年 1 月 1 日 至 9 月 30 日 出 租 資 產 及 閒 置 資 產 折 舊 費 用 (帳 列 營 業 外 費 用 及 損 失 )之 金 額 分 別 為 $7,726 及 $2,093。 五、關係人交易 (一 )關 係 人 之 名 稱 及 關 係 關 係 人 名 稱 與 本 公 司 之 關 係 瑞昱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瑞昱) iPeer Multimedia International Ltd.(iPeer) 達霖數位股份有限公司(達霖) 驊訊投資有限公司(驊訊投資) C-Media Holdings Limited (C-Media Holdings) 上海華烽貿易有限公司(上海華烽) 該公司為本公司之法人董事 Cmedia Americas Inc. (Cmedia Americas) 係本公司之孫公司(自民國99年12月3日 解散) 景承興業有限公司(景承) 該公司董事長為本公司董事長二等親以 內之親屬 董事長與本公司同 該公司之母公司董事長與本公司同 係本公司之子公司 係本公司之子公司 係本公司之孫公司 ~24~ (二 )與 關 係 人 間 之 交 易 事 項 1. 其他勞務收入-權利金收入 100年1月1日至9月30日 金 瑞 昱 iPeer 額 佔營業收 入百分比 99年1月1日至9月30日 金 額 佔營業收 入百分比 25,568 9 $ 137,459 28 50,000 10 $ 25,568 9 $ 187,459 38 本 公 司 係 依 雙 方 於 民 國 98 年 間 簽 訂 之 協 議 合 作 契 約 , 以 約 定 之 條 件 及 期 限 內 向 關 係 人 收 取 CODEC 產 品 權 利 金。此 權 利 金 收 款 期 間 約 為 月 結 49 天 。 另 , 本 公 司 與 iPeer 係 依 雙 方 於 民 國 99 年 6 月 所 簽 訂 之 技 術 買 賣 暨 移 轉 合約收取權利金收入,並依合約訂定之條件收款。 2. 進 $ 貨 100年1月1日至9月30日 99年1月1日至9月30日 佔進貨淨 佔進貨淨 額 額百分比 金 額 額百分比 瑞 昱 $ 37,362 99 $ 52,901 100 本 公 司 向 關 係 人 之 進 貨,主 係 委 託 其 代 採 購 晶 圓,因 向 其 採 購 之 晶 圓 未 向 其 他 供 應 商 進 貨,故 無 法 比 較 進 貨 價 格。關 係 人 付 款 條 件 約 為 月 結 49 天 , 一 般 供 應 商 為 30~ 60 天 。 3. 營業費用-權利金 100年1月1日至9月30日 99年1月1日至9月30日 金 佔該科目 佔該科目 額 百 分 比 金 額 百 分 比 瑞 昱 $ 3,952 47 $ 4,028 46 本 公 司 係 依 合 約 約 定 支 付 上 列 關 係 人 相 關 產 品 技 術 授 權 之 權 利 金,付 款 條 件 為 月 結 49 天 。 4. 什項收入 100年1月1日至9月30日 99年1月1日至9月30日 金 佔該科目 佔該科目 額 百 分 比 金 額 百 分 比 iPeer 7 - $ 10,986 65 其他 11 86 $ 18 - $ 11,072 65 本 公 司 於 民 國 100 年 9 月 及 99 年 6 月 與 iPeer 簽 訂 人 力 支 援 協 議 書 提 供 i Peer 相 關 支 援 服 務 , 以 約 定 之 條 件 及 期 限 內 向 其 收 取 相 關 服 務 費 用 , 收 款 條 件 為 季 結 90 天 。 金 $ ~25~ 5. 應收帳款 100 年 9 月 30 日 99 年 9 月 30 日 佔該科目 金 瑞 昱 iPeer $ 額 百 分 比 3,108 3,108 $ 佔該科目 5 5 金 $ 額 百 分 比 24,292 10,000 34,292 $ 27 11 38 6. 其他應收款 100 年 9 月 30 日 金 iPeer 其他 額 99 年 9 月 30 日 佔該科目 百 分 比 金 額 佔該科目 百 分 比 $ 4,944 25 $ 8,955 33 4 105 $ 4,948 25 $ 9,060 33 本 公 司 對 iPeer 之 其 他 應 收 款 , 主 係 因 投 資 iPeer 特 別 股 所 獲 分 配 之 股 息 。 民 國 100 年 及 99 年 1 月 1 日 至 9 月 30 日 之 股 利 收 入 分 別 為 $1,313 及 $1,437。 7. 應付帳款 100 年 9 月 30 日 99 年 9 月 30 日 金 瑞 昱 $ 額 10,041 佔該科目 百 分 比 45 金 $ 額 17,987 佔該科目 百 分 比 70 8. 應付費用 100 年 9 月 30 日 99 年 9 月 30 日 佔該科目 佔該科目 金 額 百 分 比 金 額 百 分 比 瑞 昱 $ 1,221 3 $ 1,034 3 本 公 司 對 瑞 昱 之 應 付 費 用,主 係 因 向 瑞 昱 購 買 研 發 材 料 及 支 付 相 關 產 品 技 術授權之權利金。 9.其 他 本 公 司 民 國 100 年 及 99 年 1 月 1 日 至 9 月 30 日 向 瑞 昱 購 買 研 發 用 材 料 之 金 額 分 別 為 $6,948 及 $3,742。 六 、 抵 (質 )押 之 資 產 本公司資產提供擔保明細如下: 資產名稱 固定資產-土地 -房屋及建築物 帳 面 價 值 100年9月30日 99年9月30日 擔保用途 $ 121,039 $ 121,039 綜合融資、出口押匯額度 及長期借款額度擔保 41,061 42,261 " ~26~ 七、重大承諾事項及或有事項 截 至 民 國 100 年 9 月 30 日 止 , 本 公 司 已 簽 約 之 設 計 費 及 設 備 購 置 合 約 價 款 約 計 $70,104, 其 中 尚 未 付 款 部 分 計 $51,816。 八、重大之災害損失 無。 九、重大之期後事項 無。 十、其他 (一 )金 融 商 品 之 公 帄 價 值 100 年 9 月 30 日 公 帄 價 值 公開報價 評價方法 帳面價值 決定之金額 估計之金額 非衍生性金融商品 資產 公帄價值與帳面價值相等 之金融資產 交易目的金融資產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非流動 無活絡市場之債券投資 負債 公帄價值與帳面價值相等 之金融負債 衍生性金融商品:無 $ 789,614 5,028 $ 5,028 $ 789,614 - 76,138 30,480 - 35,997 71,130 - 71,130 99 帳面價值 年 9 月 30 日 公 帄 價 值 公開報價 評價方法 決定之金額 估計之金額 非衍生性金融商品 資產 公帄價值與帳面價值相等 之金融資產 $ 987,750 $ $ 987,750 交易目的金融資產 10,007 10,007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非流動 151,613 無活絡市場之債券投資 34,820 37,912 負債 公帄價值與帳面價值相等 之金融負債 60,851 60,851 衍生性金融商品:無 本公司估計金融商品公帄價值所使用之評價方法及假設如下: 1.短 期 金 融 商 品 , 因 折 現 值 影 響 不 大 , 故 以 帳 面 價 值 估 計 其 公 帄 價 值 。 此 ~27~ 方法應用於現金及約當現金、應收票據及款項、其他應收款、存出保證 金、應付票據及款項、應付費用、其他流動負債及存入保證金。 2.公 帄 價 值 變 動 列 入 損 益 之 金 融 資 產 , 若 屬 上 市 ( 櫃 ) 股 票 係 以 資 產 負 債 表 日公開市場之收盤價格為公帄價值,開放型基金係以資產負債表日該基 金淨資產為公帄價值。 3.無 活 絡 市 場 之 債 券 投 資 係 採 用 評 價 方 法 估 計 。 本 公 司 採 用 評 價 方 法 所 使 用之估計及假設,與市場參與者於金融商品訂價時用以作為估計及假設 之資訊一致,該資訊為本公司可取得者。本公司使用之折現率與實質上 條件及特性相同之金融商品之報酬率相等,其條件及特性包括債務人之 信用狀況、合約規定固定利率計息之剩餘期間等。 (二 )金 融 商 品 重 大 損 益 及 權 益 項 目 資 訊 本 公 司 民 國 100 年 1 月 1 日 至 9 月 30 日 無 以 評 價 方 法 估 計 金 融 商 品 之 公 帄 價 值 變 動 認 列 之 損 益 ; 民 國 99 年 1 月 1 日 至 9 月 30 日 以 評 價 方 法 估 計 金 融商品之公帄價值變動,而將其變動認列為當期利益之金額為利益 $6,858。 (三 )利 率 風 險 部 位 資 訊 本 公 司 民 國 100 年 9 月 30 日 及 民 國 99 年 9 月 30 日 皆 無 具 利 率 變 動 之 公 帄 價值風險之金融負債。 (四 )風 險 控 制 及 避 險 策 略 本 公 司 採 用 全 面 風 險 管 理 與 控 制 系 統 , 以 辨 認 本 公 司 所 有 風 險 (包 含 市 場 風 險 、 信 用 風 險 、 流 動 性 風 險 及 現 金 流 量 風 險 ), 使 本 公 司 之 管 理 階 層 能 有 效 從事控制並衡量市場風險、信用風險、流動性風險及現金流量風險。本公 司市場風險管理目標,係適當考慮經濟環境、競爭狀況及市場價值風險之 影響下,達到最佳化之風險部位、維持適當流動性部位及集中管理所有市 場風險。 (五 )重 大 財 務 風 險 資 訊 1.市 場 風 險 (1)匯 率 風 險 本 公 司 從 事 織 業 務 涉 及 若 干 非 功 能 性 貨 幣,故 受 匯 率 波 動 之 影 響,具 重大匯率波動影響之外幣資產及負債資訊如下: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非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 美金:新台幣 金融負債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100年9月30日 外幣(仟元) 匯率 99年9月30日 外幣(仟元) 匯率 4,624 30.48 4,484 31.26 2,607 30.48 4,689 32.45 1,464 30.48 2,244 31.26 703 30.48 582 31.26 本 公 司 主 要 之 進 銷 貨 及 部 份 定 期 存 款 係 以 美 金 為 計 價 單 位 , 民 國 100 年 9 月 30 日 具 匯 率 變 動 之 金 融 資 產 及 負 債 , 因 受 市 場 匯 率 變 動 之 影 ~28~ 響 , 使 公 帄 價 值 隨 之 變 動 , 美 金 兌 台 幣 每 升 值 0.5 元 , 將 使 稅 前 淨 利 增 加 $1,370。 (2)利 率 風 險 本公司從事之無活絡市場債券投資係為固定利率,故市場利率變動將 使 債 券 投 資 之 公 帄 價 值 隨 之 變 動。若 依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持 有 之 部 位 核 算, 當 市 場 利 率 每 上 升 1%, 將 使 債 券 投 資 之 公 帄 價 值 下 降 $219。 (3)價 格 風 險 本 公 司 投 資 之 開 放 型 受 益 憑 證 主 要 為 類 貨 幣 市 場 型 基 金,依 以 往 經 驗, 市場價格波動不大,故預期不致發生重大之市場風險。 2.信 用 風 險 (1)本 公 司 從 事 之 權 益 類 金 融 商 品 於 投 資 時 業 已 評 估 其 信 用 狀 況 , 預 期 不 致發生違約,故發生信用風險之可能性極低。 (2)本 公 司 應 收 款 項 債 務 人 之 信 用 良 好,因 此 經 評 估 並 無 重 大 之 信 用 風 險, 而最大之信用風險金額為其帳面價值。 3.流 動 性 風 險 (1)本 公 司 投 資 之 開 放 型 基 金 受 益 憑 證 , 隨 時 均 可 依 公 帄 價 值 向 基 金 發 行 單位申請贖回,流動性風險極低。 (2)本 公 司 投 資 之 以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無 活 絡 市 場 , 故 預 期 具 有 重 大 之 流動性風險。 (3) 本 公 司 之 應 收 付 款 項 均 為 1 年 內 到 期 , 預 期 不 致 發 生 重 大 流 動 性 風 險。 4.利 率 變 動 之 現 金 流 量 風 險 本公司經評估無重大利率變動之現金流量風險。 ~29~ 十一、附註揭露事項 (一) 重 大 交 易 事 項 相 關 資 訊 1.資金貸與他人情形:本公司及轉投資公司無此情形。 2.為他人背書保證之情形:本公司及轉投資公司無此情形。 3.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 持有之公司 有 價 證 券 種 類 及 名 稱 驊訊電子企 基金-富邦吉祥基金 業股份有限 股票-iPeer Multimedia 公司 International Ltd. 受益憑證-JAFCO Asia " Technology Fund IV L.P. 股票-iPeer Multimedia " International Ltd. " " 股票-驊訊投資有限公司 股票-C-Media Holdings Limited 驊訊投資有 股票-上海華烽貿易有限公司 限公司 與有價證券發行人之關係 帳 列 科 目 不適用 公帄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資產-流動 本公司董事長為該公司董事長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期 股數(仟股) 333 帳面金額 $ 持股比率 - 末 市價(淨值) $ 備註 21,473 5,028 20,944 18.51% 5,028 20,944 - 不適用 " 2,550 55,194 1.59% 58,525 - 本公司董事長為該公司董事長 無活絡市場之債券投資-非流動 1,000 30,480 37.50% 35,997 - 本公司之子公司 " 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 " 2,800 2,000 19,977 24,637 100.00% 100.00% 19,977 24,637 註 註 本公司之孫公司 " 不適用 19,172 100.00% 19,172 註 註:係依各該被投資公司同期未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表評價及揭露。 ~30~ 4.累積買進或賣出同一有價證券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本公司及轉投資公司無此情形。 5.取得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本公司及轉投資公司無此情形。 6.處分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本公司及轉投資公司無此情形。 7.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本公司及轉投資公司無此情形。 8.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本公司及轉投資公司無此情形。 9.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詳附註四(六)(十)及十說明,轉投資公司無此情形。 (二) 轉 投 資 事 業 相 關 資 訊 1.轉投資事業明細: 原始投資金額 投資公司名稱 驊訊電子企業 股份有限公司 " 驊訊投資有限 公司 被投資公司名稱 所在地區 期 本期期末 上期期末 控股公司 USD2,800仟元 USD2,800仟元 C-Media Holdings Limited 英屬維京 控股公司 群島 USD2,000仟元 上海華烽貿易有限公司 中國大陸 電子零件、喇叭 、MP3及MP4等多 媒體產品的銷售 USD2,800仟元 驊訊投資有限公司 香港 主要營業項目 末 股數(仟股) 持 有 比率 帳面金額 2,800 100% $ USD2,000仟元 2,000 100% 24,637 ( USD2,800仟元 不適用 100% 19,172 ( 19,977 ($ 被投資公司 本公司認列 本期(損)益 之投資(損)益 17,269) ($ 17,269) 子公司 95) ( 17,248) 備註 95) 子公司 不適用 孫公司 註:上述被投資公司之相關資訊,係依各該被投資公司同期未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表評價及揭露。 2.轉投資公司重大交易事項相關之揭露,請詳財務報告附註十一(一)1~9。 (三) 大 陸 投 資 資 訊 1.投資大陸公司之基本資料: 大陸被投資 公司名稱 上海華烽貿易有 限公司 實收資本額 投資方式 本期期初自 台灣匯出累 積投資金額 USD2,800仟元 (註1) 註2 USD2,800仟元 主要營業項目 電子零件、喇叭、 MP3及MP4等多媒體 產品的銷售 本 期 期 末 累 計 自 台 灣 匯 出經 赴 大 陸 地 區 投 資 金 額核 USD2,800仟元 濟 准 部 投 投 資 審 金 USD2,800仟元 (註2) 本期匯出或收回投資金額 匯出 $ 收回 - $ 會依 經 濟 部 投 審 會 規 定 額赴 大 陸 地 區 投 資 限 額 $ 972,787 註1:業於民國97年11月4日完成設立登記。 註2:係以現金透過第三地區之子公司(驊訊投資有限公司)再轉投資,業經投審會核准。 註3:係依被投資公司同期未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表評價及揭露。 ~31~ 本期期末自 台灣匯出累 積投資金額 - USD2,800仟元 本公司直 接或間接 投資之持 股比例 本期認列 期末投資 投資損益(註3) 帳面價值(註3) 100% ($ 17,248) $ 19,172 截至本期止 已匯回台灣 之投資收益 $ - 2.本公司直接或間接由第三地區事業與轉投資大陸被投資公司所流生之下列重大交易事,暨其價格、付款條件、未實現損益及其他有助於瞭解大陸投資對財務報表影響之有關資訊: (1)進貨金額及百分比與相關應付款項之期末餘額及百分比:無。 (2)銷貨金額及百分比與相關應收款項之期末餘額及百分比:無。 (3)財產交易金額及其所產生之損益數額:無。 (4)票據背書保證或提供擔保品之期末餘額及其目的:無。 (5)資金融通之最高限額、期末餘額、利率區間及當期利息總額:無。 (6)其他對當期損益或財務狀況有重大影響之交易事項,如勞務之提供或收受等:無。 十二、部門別財務資訊 營運部門資訊依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四十一號規定,另於合併財務報告中揭露。 ~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