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泰積體電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普通股股票代碼: 5 4 8 7
通泰積體電路股份有限公司
及其子公司
合併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核閱報告
民國一○三年及一○二年第三季
地址:新北市中和區建一路 166 號 6 樓
電話:(○二)八二二六五九一六
1
通泰積體電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目錄
項
目
頁次
附註編號
一、封面
1
-
二、目錄
2
-
三、會計師核閱報告書
3
-
四、合併資產負債表
4~5
-
五、合併綜合損益表
6
-
六、合併權益變動表
7
-
七、合併現金流量表
8
-
(一) 公司沿革
9
一
(二) 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9
二
9-12
三
(四) 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12~18
四
(五) 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18~19
五
(六) 重要會計科目之說明
19~34
六~廿二
廿三
(八) 質押之資產
35
35
(九) 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35
廿五
(十) 重大之災害損失
35
廿六
(十一) 重大之期後事項
35
廿七
(十二) 其他
36
廿八
1. 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37
廿九
2. 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37
廿九
3. 大陸投資資訊
37
廿九
4. 母子公司間業務關係及重要交易往來情形
37
廿九
38
三十
八、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三) 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七) 關係人交易
ŀ
廿四
(十三) 附註揭露事項
(十四) 部門資訊
2
通泰積體電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民國一○三年及一○二年第三季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單位:除每股面額、每股股利及另予註明外,為新台幣仟元
一、公司沿革
通泰積體電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於民國七十五年十月十四日奉頒經濟部
公司執照核准設立登記。截至民國一○三年九月三十日止實收資本額 221,345 仟元,分為
22,135 仟股,每股面額 10 元。
本公司股票自民國九十年二月起於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掛牌買賣。
本公司主要業務為積體電路(IC)之開發、設計、生產測試及銷售。
二、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本合併財務報告於民國一○三年十一月七日經董事會通過發布。
三、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一)、已發布但尚未生效之 2013 年版國際財務報導準則(IFRS)、國際會計準則(IAS)、
解釋(IFRIC)及解釋公告(SIC)
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稱「金管會」)於 103 年 4 月 3 日發布之金管證審字
第 1030029342 號及金管證審字第 1030010325 號函,合併公司應自 104 年起開始適用
業經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IASB)發布且經金管會認可之 2013 年版 IFRS、IAS、IFRIC
及 SIC(以下稱「IFRSs」)。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IASB 發布之生效日
(註)
IFRSs 之修正「IFRSs 之改善-對 IAS 39 之修正(2009 年)」
2009 年 1 月 1 日或
2010 年 1 月 1 日
IAS 39 之修正「嵌入式衍生工具」
於 2009 年 6 月 30 日
以後結 束之 年度
期間生效
「IFRSs 之改善(2010 年)」
2010 年 7 月 1 日或
2011 年 1 月 1 日
「2009 -2011 週期之年度改善」
2013 年 1 月 1 日
IFRS 1 之修正「IFRS 7 之比較揭露對首次採用者之有限度豁 2010 年 7 月 1 日
免」
IFRS 1 之修正「嚴重高度通貨膨脹及首次採用者固定日期之 2011 年 7 月 1 日
移除」
IFRS 1 之修正「政府貸款」
2013 年 1 月 1 日
IFRS 7 之修正「揭露-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互抵」
2013 年 1 月 1 日
IFRS 7 之修正「揭露-金融資產之移轉」
2011 年 7 月 1 日
IFRS 10「合併財務報表」
2013 年 1 月 1 日
9
IFRS 11「聯合協議」
2013 年 1 月 1 日
IFRS 12「對其他個體之權益之揭露」
2013 年 1 月 1 日
IFRS 10、IFRS 11 及 IFRS 12 之修正「合併財務報表、聯合協
議及對其他個體之權益之揭露:過渡指引」
IFRS 10、IFRS 12 及 IAS 27 之修正「投資個體」
IFRS 13「公允價值衡量」
IAS 1 之修正「其他綜合損益項目之表達」
IAS 12 之修正「遞延所得稅:標的資產之回收」
IAS 19 之修訂「員工福利」
IAS 27 之修訂「單獨財務報表」
IAS 28 之修訂「投資關聯企業及合資」
IAS 32 之修正「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互抵」
IFRIC 20「露天礦場於生產階段之剝除成本」
2013 年 1 月 1 日
2014 年 1 月 1 日
2013 年 1 月 1 日
2012 年 7 月 1 日
2012 年 1 月 1 日
2013 年 1 月 1 日
2013 年 1 月 1 日
2013 年 1 月 1 日
2014 年 1 月 1 日
2013 年 1 月 1 日
註: 除另註明外,上述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或解釋係於各該日期以後開始之年
度期間生效。
除 下 列 說 明 外,首 次 適 用 上 述 新 發 布 / 修 正 / 修 訂 準 則 或 解 釋 及 相 關 證 券
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修正規定將不致造成本公司會計政策之重大變
動:
1.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1 號 「 財 務 報 表 之 表 達 」
修正國際會計準則第 1 號「財務報表之表達」─其他綜合損益項目之
表達國際會計準則第 1 號修正其他綜合損益之表達方式,規定列示於
其他綜合之項目應依據後續是否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予以分組(即按照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及後續不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分
組 )。 該 修 正 同 時 規 定 以 稅 前 金 額 列 示 之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項 目 , 其 相 關
稅額應隨前述兩分組類別予以單獨列示。本公司預期上述修正將改變
本公司綜合損益表之表達方式。
2.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10 號 「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
此 準 則 將 取 代 IAS27「 合 併 及 單 獨 財 務 報 表 」, 同 時 亦 取 代 SIC12「 合
併 : 特 殊 目 的 個 體 」。 合 併 公 司 考 量 對 其 他 各 體 是 否 具 控 制 , 據 以 決
定 應 納 入 合 併 之 個 體。當 合 併 公 司 有 (i)對 被 投 資 者 之 權 利 、(ii)因 對 被
投 資 者 之 參 與 而 產 生 變 動 報 酬 之 暴 險 或 權 利 , 且 (iii)使 用 其 對 被 投 資
者之權利以影響該等報酬金額之能力時,則合併公司對被投資者具控
制。此外,針對較為複雜之情況下投資者是否具控制之判斷,新準則
提供較多指引。
3.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12 號 「 對 其 他 個 體 之 權 益 之 揭 露 」
該準則整合各號準則對企業所持有子公司、聯合協議、關聯企業及未
納入財務報告之結構型個體之權益之揭露規定,並要求揭露相關資訊。
本公司將依該準則增加有關關聯企業之資訊揭露。
10
4.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13 號 「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
該準則提供公允價值衡量指引、定義公允價值、建立衡量公允價值之
架構,並規定公允價值衡量之揭露。此外,該準則規定之揭露較現行
準則更為廣泛,例如,現行準則僅要求以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需
按 公 允 價 值 三 層 級 揭 露,依 照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13 號「 公 允 價 值 衡
量」規定,適用該準則之所有資產及負債皆須提供前述揭露。本公司
將依該準則增加公允價值衡量相關揭露。
5.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19 號 「 員 工 福 利 」
該準則主要修正以淨確定福利負債(資產)乘以折現率決定淨利息,
並用其取代準則修訂前之利息成本及計畫資產之預期報酬、刪除精算
損益得採「緩衝區法」或發生時一次列入損益之會計政策選擇,並規
定精算損益應於發生時列入其他綜合損益、前期服務成本應於發生時
認列為損益,不再於符合既得條件前之平均期間內按直線法分攤認列
為費用,另企業係於不再能撤銷離職福利之要約或於認列相關重組成
本之孰早者認列離職福利,而非僅於已明確承諾相關離職事件時,始
應認列離職福利為負債及費用等。此外增加確定福利計畫之揭露規定。
本公司已依該準則認列相關損益。
(二)IASB 已發布但尚未經金管會認可之 IFRSs
合併公司未適用下列業經 IASB 發布但未經金管會認可之 IFRSs。截至本合併財務報告
通過發布日止,金管會尚未發布生效日。
IASB 發布之生效日
(註 1)
新 發 布 / 修 正 / 修 訂 準 則 及 解 釋
「2010-2012 週期之年度改善」
2014 年 7 月 1 日(註 2)
「2011-2013 週期之年度改善」
2014 年 7 月 1 日
「2012-2014 週期之年度改善」
2016 年 1 月 1 日(註 3)
IFRS 9「金融工具」
2018 年 1 月 1 日
IFRS 9 及 IFRS 7 之修正「強制生效日及過渡揭露」
2018 年 1 月 1 日
IFRS 10 及 IFRS 28 之修正「投資者與其關聯企業或合資間之資產 2016 年 1 月 1 日(註 4)
出售或投入」
IFRS 11 之修正「聯合營運權益之取得」
2016 年 1 月 1 日
IFRS 14「管制遞延帳戶」
2016 年 1 月 1 日
IFRS 15「來自客戶合約之收入」
2017 年 1 月 1 日
IAS 16 及 IAS 38 之修正「可接受之折舊及攤銷方法之闡釋」
2016 年 1 月 1 日
IAS 16 及 IAS 41 之修正「農業:生產性植物」
2016 年 1 月 1 日
IAS 19 之修正「確定福利計畫:員工提撥金」
2014 年 7 月 1 日
IAS 36 之修正「非金融資產可回收金額之揭露」
2014 年 1 月 1 日
IAS 39 之修正「衍生工具之合約更替及避險會計之繼續」
2014 年 1 月 1 日
IFRIC 21「公課」
2014 年 1 月 1 日
註 1:除另註明外,上述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或解釋係於各該日期以後開始之年
度期間生效。
註 2:給與日於 2014 年 7 月 1 日以後之股份基礎給付交易開始適用 IFRS 2 之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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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購日於 2014 年 7 月 1 日以後之企業合併開始適用 IFRS 3 之修正;IFRS 13 於
修正時即生效。其餘修正係適用於 2014 年 7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
註 3:除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5 號之修正採推延適用外,其餘修正係適用於 2016 年 1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
註 4:推延適用於 2016 年 1 月 1 日以後開始之年度期間所發生之交易。
本公司現正持續評估上述準則及解釋對本公司財務狀況與經營績效之影響,相關影響
待評估完成時予以揭露。
四、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本合併財務報告所採用之會計政策與 102 年度合併財務報告相同。
(一)遵循聲明
本合併財務報告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經金管會認可之國際會計準
則第 34 號「期中財務報導」編製。本合併財務報告並未包含整份年度財務報告所規
定之所有 IFRSs 揭露資訊。
(二)合併基礎
1.合併報告編製原則
合併財務報表之編製主體包括本公司及由本公司直接持有表決權半數以上股權且
對其具有控制力之子公司。
子公司之財務報表業已適當調整,俾使其會計政策與本公司所使用之會計政策一
致。
本公司及合併子公司(併稱為合併公司)之所有合併公司間之內部交易及因此等交
易所含之未實現內部損益均已於合併財務報表中銷除。
2.列入合併財務報告之子公司如下:
所持股權百分比
投資公司名稱
子公司名稱
業務性質
設立及
營運地點
一○三年
一○二年
一○二年
九月三十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
九月三十日
通泰積體電路
股份有限公司
香港商聖泰
貿易有限公司
積體電路
產品買賣
香港
100%
100%
100%
投資控
股業務
塞舌爾
100%
100%
100%
電子產品
深圳
100%
100%
100%
通泰積體電路
股份有限公司
TTSHINE
TRADING
LIMITED
TTSHINE
TRADING
LIMITED
通泰鴻電子
科技(深圳)
有限公司
上列編入合併財務報告之子公司財務報表,除重要子公司香港商聖泰貿易有限公司之
財務報表,業經其他會計師核閱外,餘均未經會計師核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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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功能性貨幣及表達貨幣
本公司之功能性貨幣為新台幣。
由於本公司係於台灣上櫃,為增加財務報告之比較性及一致性,本合併財務報告係以
新台幣表達。
香港商聖泰貿易有限公司之財務報表以港幣為功能性貨幣。
TTSHINE TRADING LIMITED 之財務報表以美金為功能性貨幣。
(四)外幣
各合併公司成員之帳冊以當地貨幣為記帳單位。所有以外幣計價之交易均於交易發生
時按當時之匯率換算成當地貨幣列帳。資產負債表所列之外幣債權及債務餘額,則按
資產負債表日之即期匯率重新換算,其因而產生之換算差額,認列為當年度之兌換損
益。
如屬國外營運機構者,因外幣財務報表換算為本國貨幣財務報表所產生之換算差額,
列入「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科目,作為股東權益之調整項目。
(五)資產與負債區分流動與非流動之標準
流動資產為預期於一年內變現或耗用之資產,資產不屬於流動資產者為非流動資產。
流動負債為將於一年內清償之負債,負債不屬於流動負債者為非流動負債。
(六)現金及約當現金
現金及約當現金包括庫存現金、銀行存款及自取得日起三個月內到期之其他短期具高
度流動性投資。持有到期日在三個月以上之定期存款係帳列其他流動資產項下。
約當現金,係指隨時可轉換成定額現金,且即將到期而其利率變動對價值影響甚少之
高度流動性之投資,包括投資日起三個月到期或清償之國庫券、可轉讓定存單、銀行
承兌匯票及商業本票等。
(七)金融工具
金融資產與金融負債於合併公司成為該工具合約條款之一方時認列於合併資產負債
表。
原始認列金融資產與金融負債時,若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非屬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量者,係按公允價值加計直接可歸屬於取得或發行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之交易成本衡
量。直接可歸屬於取得或發行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之交易
成本,則立即認列為損益。
金融資產
金融資產之慣例交易係採交易日會計認列及除列。慣例交易係指金融資產之購買或
出售,其交付期間係在因法規或市場慣例所訂之期間內者。
1.衡量種類
金融資產係分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持有至到期日投資、備供
13
出售金融資產與放款及應收款四類。該分類係於金融資產原始認列時視其性質及
目的而決定。合併公司所持有之金融資產種類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
資產。
(1)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包括持有供交易及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
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若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金融資產係分類為持有供交易:
A.其取得之主要目的為短期內出售;
B.於原始認列時即屬合併管理之可辨認金融工具組合之一部分,且有近期該組
合為短期獲利之操作型態之證據;或
C.屬衍生工具(財務保證合約或被指定且有效之避險工具之衍生工具除外)。
若符合下列因素之一而可提供更攸關之資訊時,可於原始認列時指定為透過損
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A.該指定可消除或重大減少衡量或認列不一致;或
B.一組金融資產、金融負債或兩者,依書面之風險管理或投資策略,以公允價
值基礎管理並評估其績效,且合併公司內部提供予管理階層之該投資組合資
訊,亦以公允價值為基礎。
此外,對於包含一個或多個嵌入式衍生工具之合約可指定整體混合(結合)合
約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係按公允價值衡量,其再衡量產生之利益
或損失係認列於損益。該認列於損益之利益或損失包含該金融資產所產生之任
何股利或利息(包含於投資當年度收到者)。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若屬於活絡市場無市場報價且其公允價
值無法可靠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及與此種無報價權益工具連結且須以交付該
等權益工具交割之衍生工具,後續係以成本減除減損損失後之金額衡量,並單
獨列為「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該等金融資產於後續能可靠衡量公允價值
時,係按公允價值再衡量,其帳面金額與公允價值間之差額認列於損益。
(2)應收款係指於活絡市場無報價,且具固定或可決定付款金額之非衍生金融資產。
應收款(包括應收帳款、現金及約當現金及其他應收款)係採用有效利息法按
攤銷後成本減除減損損失後之金額衡量,惟短期應收帳款之利息認列不具重大
性之情況除外。
2.金融資產之減損
除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外,合併公司係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評估
其他金融資產是否有減損客觀證據,當有客觀證據顯示,因金融資產原始認列後
發生之單一或多項事項,致使金融資產之估計未來現金流量受損失者,該金融資
產即已發生減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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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金融資產之減損損失係直接自金融資產之帳面金額中扣除,惟應收帳款係藉
由備抵帳戶調降其帳面金額。當判斷應收帳款無法收回時,係沖銷備抵帳戶。原
先已沖銷而後續收回之款項則貸記備抵帳戶。備抵帳戶帳面金額之變動認列於損
益。
3.金融資產之除列
合併公司僅於對來自金融資產現金流量之合約權利失效,或已移轉金融資產且該
資產所有權之幾乎所有風險及報酬已移轉予其他企業時,始將金融資產除列。
於一金融資產整體除列時,其帳面金額與所收取對價加計已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之任何累計利益或損失之總和間之差額係認列於損益。
(八)存貨
存貨包括原料、半成品、製成品及在製品。存貨係以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計價,比
較成本與淨變現價值時,除同類別存貨外,係以個別項目為基礎。淨變現價值係指在
正常情況下之估計售價減除至完工尚需投入之成本及銷售費用後之餘額。存貨成本之
計算採用加權平均法。
(九)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係用於商品或勞務之生產或提供、出租予他人或供管理目的而持
有且預期使用超過一期之有形項目,於符合未來經濟效益很有可能流入合併公司以及
成本能可靠衡量之條件時,以成本衡量認列,後續以成本減除累計折舊及累計減損損
失後之金額衡量。
自有土地不提列折舊。
合併公司採直線基礎提列折舊,即於資產預計耐用年限內平均分攤資產成本減除殘值
後之餘額,並且至少於每一年度結束日對估計耐用年限、殘值及折舊方法進行檢視。
會計估計變動之影響係依據國際會計準則第 8 號「會計政策、會計估計變動及錯誤」
以推延方式處理。
於處分或預期無法由使用或處分產生未來經濟效益時,將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除列。
除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所產生之利益或損失金額,係淨處分價款與該資產帳面金額
間之差額,並且認列於當期損益。
(十)投資性不動產
投資性不動產係為賺取租金或資本增值或兩者兼具而持有之不動產(包括因該等目的
而處於建造過程中之不動產)。投資性不動產亦包括目前尚未決定未來用途所持有之
土地,故將其視為獲取資本增值所持有。
投資性不動產原始以成本(包括交易成本)衡量,後續以成本減除累計折舊及累計減
損損失後之金額衡量。
投資性不動產係採直線基礎提列折舊,即於預計耐用年限內平均分攤資產成本減除殘
值後之餘額。
於處分或永久不再使用且預期無法由處分產生未來經濟效益時將投資性不動產除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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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列投資性不動產所產生之利益或損失金額,係淨處分價款與該資產帳面金額間之差
額,並且認列於當期損益。
(十一)租賃
當租賃條款係移轉附屬於資產所有權之幾乎所有風險與報酬予承租人,則將其分類為
融資租賃;所有其他租賃則分類為營業租賃。
1.本公司為出租人
營業租賃之租金收入係按直線基礎於租賃期間內認列為收入,其折舊為租金收入
之減項。
2.合併公司為承租 人
營業租賃給付係按直線基礎於租賃期間內認列為費用,除非另有系統化的方式更
能代表租賃資產經濟效益消耗之時間型態。
(十二)無形資產
單獨取得之有限耐用年限無形資產,原始以成本衡量,後續係以成本減除累計攤銷
及累計減損損失後之金額衡量。合併公司以直線基礎進行攤銷,即於資產預計耐用
年限內平均分攤資產成本減除殘值後之餘額,並且至少於每一年度結束日對估計耐
用年限、殘值及折舊方法進行檢視。除合併公司預期於該無形資產經濟年限屆滿前
處分該資產外,有限耐用年限無形資產之殘值估計為零。會計估計變動之影響係依
據國際會計準則第 8 號「會計政策、會計估計變動及錯誤」以推延方式處理。
本公司於資產負債表日就個別資產判別,如有減損跡象,則對資產(或資產所屬之
現金產生單位)進行測試,測試結果如資產之帳面價值大於可回收金額,予以認列
減損損失。可回收金額係採淨公平價值或使用價值之較高者。
反之,若於資產負債表日有證據顯示,資產於以前年度認列之減損損失可能已不存
在或減少時,則重新評估可回收金額,若可回收金額因資產之估計服務潛能變動而
增加時,減損予以迴轉。惟迴轉後帳面價值不超過資產在未認列減損損失情況下,
減除應提列折舊或攤銷後之帳面價值。
減損損失及減損迴轉利益列於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十三)有形及無形資產(商譽除外)之減損
合併公司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評估是否有任何跡象顯示有形及無形資產(商譽除外)
可能已減損。若有任一減損跡象存在,則估計該資產之可回收金額。倘無法估計個
別資產之可回收金額,合併公司估計該資產所屬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若共
用資產可依合理一致之基礎分攤至現金產生單位時,則分攤至個別之現金產生單位,
反之,則分攤至可依合理一致之基礎分攤之最小現金產生單位群組。
針對非確定耐用年限及尚未可供使用之無形資產,至少每年進行減損測試,或於有
減損跡象時進行減損測試。
可回收金額為公允價值減出售成本與其使用價值之較高者。評估使用價值時,係將
估計未來現金流量以稅前折現率加以折現,該折現率係反映現時市場對貨幣時間價
值及尚未用以調整未來現金流量估計數之資產特定風險之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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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若低於其帳面金額時,將該資產或現金產生
單位之帳面金額調減至其可回收金額。
當減損損失於後續迴轉時,該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帳面金額調增至修訂後之可回
收金額,惟增加後之帳面金額以不超過該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若未於以前年度認列
減損損失時所決定之帳面金額(減除攤銷或折舊)
。減損損失之迴轉係認列於損益。
(十四)收入認列
收入係按已收或應收對價之公允價值衡量,並扣除估計之客戶退貨、折扣及其他類
似之折讓。銷貨退回係依據以往經驗及其他攸關因素合理估計未來之退貨金額提
列。
1.商品之銷售
銷售商品係於下列條件完全滿足時認列收入:
(1)合併公司已將商品所有權之重大風險及報酬移轉予買方;
(2)合併公司對於已經出售之商品既不持續參與管理,亦未維持有效控制;
(3)收入金額能可靠衡量;
(4)與交易有關之經濟效益很有可能流入合併公司;及
(5)與交易有關之已發生或將發生之成本能可靠衡量。
去料加工時,加工產品所有權之重大風險及報酬並未移轉,是以去料時不作銷貨
處理。
於正常營業範圍內之不動產銷售所產生之收入係於各該筆不動產完工且交付予
買方時認列。於符合前述收入認列條件前所收取之保證金及分期付款款項係包含
於合併資產負債表之流動負債項下。
具體而言,銷售商品收入係於商品交付且法定所有權移轉時認列。
合併公司客戶忠誠計畫下因商品銷售而給予客戶之獎勵積分,係按多元要素收入
交易處理,原始銷售之已收或應收對價之公允價值係分攤至所給與之獎勵積分及
該銷售之其他組成部分。分攤至獎勵積分之對價係按公允價值(即該獎勵積分可
單獨銷售之金額)衡量。該對價在原始銷售交易時不認列為收入,而係予以遞延,
並於獎勵積分被兌換且合併公司之義務已履行時認列為收入。
2.勞務之提供
勞務收入包含服務特許權協議下所提供之營運服務,係於勞務提供時予以認列。
依合約提供勞務所產生之收入,係按合約完成程度予以認列。
3.股利收入及利息收入
投資所產生之股利收入係於股東收款之權利確立時認列,惟前提係與交易有關之
經濟效益很有可能流入合併公司,且收入金額能可靠衡量。
金融資產之利息收入係於經濟效益很有可能流入合併公司,且收入金額能可靠衡
量時認列。利息收入係依時間之經過按流通在外本金與所適用之有效利率採應計
基礎認列。
17
(十五)退休福利成本
期中期間之退休金成本係採用前一財務年度結束日依精算決定之退休金成本率,
以年初至當期末為基礎計算,並針對該結束日後之重大市場變動及重大縮減、清
償或其他重大一次性事項加以調整。
(十六)所得稅
所得稅費用係當期所得稅及遞延所得稅之總和。
期中期間之所得稅係以年度為基礎進行評估,期中期間之所得稅費用係以預期年
度總盈餘所適用之稅率,就期中之稅前利益予以計算。
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合併公司於採用會計政策時,對於不易自其他來源取得資產及負債帳面金額之相關資訊,
管理階層必須作出相關之判斷、估計及假設。估計及相關假設係基於歷史經驗及其他視
為攸關之因素。實際結果可能與估計有所不同。
管理階層將對估計與基本假設係持續檢視。若估計之修正僅影響當期,則於會計估計修
正當期認列。若會計估計之修正同時影響當期及未來期間,則於估計修正當期及未來期
間認列。
以下係有關未來所作主要假設之資訊,以及於財務報導結束日估計不確定性之其他主要
來源,該等假設及估計具有導致資產及負債帳面金額於下一財務年度重大調整之風險。
(一)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之備抵呆帳
本公司根據客戶之授信品質及帳款收回情形,並參酌過去實際發生呆帳經驗,以進行
可收回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之評估及備抵呆帳估計。當有客觀證據顯示結餘未能收回
之事件或變動情況出現時,備抵呆帳適用於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備抵呆帳之識別須
作出估計。倘預期未來收取之現金與原先估計不同,該差額將對估計有所改變之年度
應收帳款之帳面價值及壞帳構成之影響。
(二)存貨之評價
由於存貨須以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者計價,故本公司必須運用判斷及估計決定財務
報導期間結束日存貨之淨變現價值。
由於科技快速變遷,本公司評估財務報導期間結束日存貨因正常損耗、過時陳舊或無
市場銷售價值之金額,並將存貨成本沖減至淨變現價值。此存貨評價主要係依未來特
定期間內之產品需求為估計基礎,故可能產生重大變動。
(三)應計退休金負債之計算
計算確定福利義務之現值時,本公司必須運用判斷及估計以決定財務報導期間結束日
之相關精算假設,包含折現率及計畫資產之預期報酬率等。任何精算假設之變動,均
可能會重大影響本公司確定福利義務之金額。
(四)遞延所得稅資產之可實現性
18
遞延所得稅資產係於未來很有可能有足夠之課稅所得供可減除暫時性差異使用時方
予以認列。評估遞延所得稅資產之可實現性時,必須涉及管理階層之重大會計判斷及
估計,包含預期未來銷貨收入成長及利潤率、免稅期間、可使用之所得稅抵減、稅務
規劃等假設。任何關於全球經濟環境、產業環境的變遷及法令的改變,均可能引起遞
延所得稅資產之重大調整。
六、現金及約當現金
一○三年
九月三十日
一○二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一○二年
九月三十日
現金
庫存現金
$
236
$
366
$
382
活期存款
5,546
4,853
19,100
支票存款
140
8
107
外幣存款
65,468
102,069
106,210
10,000
14,950
14,950
兆豐票券
39,989
24,985
16,989
國際票券
32,017
39,779
34,971
中華票券
48,901
60,925
33,912
約當現金
原始到期日在三個月
以內之銀行定期存款
短期票券:
合
計
$
202,297
$
247,935
$
226,621
本合併公司往來之金融機構信用品質良好,且本合併公司與多家金融機構往來以分散信
用風險,預期發生違約之可能性甚低,於資產負債表日最大信用風險之暴險金額為現金
及約當現金之帳面金額。
七、應收票據及帳款淨額
一○三年
九月三十日
應收票據
$
2,347
減:備抵呆帳
淨
一○二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
(23)
2,910
一○二年
九月三十日
$
(29)
1,945
(20)
額
$
2,324
$
2,881
$
1,925
應收帳款
$
56,202
$
55,160
$
63,462
減:備抵呆帳
淨
額
(1,468)
$
54,734
應收票據及應收帳款皆因營業而發生。
19
(1,127)
$
54,033
(1,692)
$
61,770
於決定應收帳款可回收性時,合併公司考量應收帳款自原始授信日至資產負債表日信用
品質之任何改變。其備抵呆帳係參考歷史經驗中個別交易對方過去拖欠記錄及分析其目
前財務狀況,以估計無法回收之金額。
於資產負債表日已逾期但合併公司尚未認列備抵呆帳之應收帳款,因其信用品質並未重
大改變,合併公司管理階層認為仍可回收其金額,合併公司對該等應收帳款並未持有任
何擔保品或其他信用增強保障。
應收帳款及票據之備抵呆帳變動資訊如下:
一○三年前三季
期初餘額
$
一○二年前三季
1,156
$
1,688
加:提列呆帳費用
674
704
減:備抵呆帳迴轉
(344)
(687)
累積換算調整數
5
期末餘額
$
1,491
7
$
1,712
八、存貨
一○三年
九月三十日
製 成 品
$
一○二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12,848
$
12,666
一○二年
九月三十日
$
9,191
半 成 品
2,923
2,777
2,751
在 製 品
9,636
5,024
5,469
17,161
12,475
22,678
原
料
淨
額
$
42,568
$
32,942
$
40,089
一○三年及一○二年第三季、一○三年及一○二年前三季之銷貨成本分別包括存貨跌價損
失(回升利益)189 仟元、(275)仟元、641 仟元及 1,324 仟元,存貨淨變現價值回升係因存貨
減少所致。
九、其他流動資產
一○三年
九月三十日
原始存期超過三個月
之銀行定期存款
$
質押之定期存款
應收收益
其
他
合
計
$
一○二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85,150
$
84,200
一○二年
九月三十日
$
74,800
12,000
12,000
12,000
44
65
52
1,681
1,083
2,539
98,875
20
$
97,348
$
89,391
流動
$
98,666
非流動
$
96,997
209
$
98,875
$
89,044
351
$
347
97,348
$
89,391
合併公司部分定期存款,業已提供進貨廠商做為進貨之擔保,請參見附註廿四之說明。
十、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項
土
一○三年
九月三十日
目
地
$
一○二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69,836
房屋及建築
$
一○二年
九月三十日
69,836
$
69,836
33,250
33,984
34,234
機器設備
2,000
2,901
3,225
水電設備
723
804
830
試驗設備
432
682
764
辦公設備
270
151
171
租賃改良
86
112
120
270
-
-
預付設備款
合
成
計
$
土地
房屋
及建築
機器
設備
$ 69,836
$ 47,709
$ 15,000
本
一○三年
一月一日餘額
106,867
$
水電
設備
$
953
108,470
試驗
設備
$
4,054
$
辦公
設備
$
867
109,180
預付
設備款
租賃
改良
$
183
$
合計
-
$
138,602
增
添
-
-
-
-
-
212
-
處
分
-
-
-
-
(80)
-
-
-
(80)
-
-
-
-
-
11
4
-
15
$ 69,836
$ 47,709
$ 15,000
土地
房屋
及建築
機器
設備
$ 13,725
$ 12,099
734
901
淨兌換差額
一○三年
九月三十日餘額
累積折舊及減損
一○三年
一月一日餘額
$
-
折舊費用
-
處
-
-
-
-
分
淨兌換差額
一○三年
九月三十日餘額
$
-
$ 14,459
$
953
$
水電
設備
$
149
3,974
$
試驗
設備
$
3,372
1,090
$
辦公
設備
$
716
187
270
$
71
$
139,019
預付
設備款
租賃
改良
$
270
482
$
-
合計
$
30,132
81
243
93
28
-
-
-
(73)
-
-
-
(73)
-
-
-
11
2
-
13
$ 13,000
$
230
21
$
3,542
$
820
$
101
$
-
2,080
$
32,152
成
本
一○二年
一月一日餘額
房屋
及建築
土地
$
73,684
$
55,337
機器
設備
$
15,000
水電
設備
$
930
試驗
設備
$
辦公
設備
4,097
$
租賃
改良
789
$
合計
268
$
150,105
增
添
-
54
-
23
-
58
-
135
處
分
-
-
-
-
(45)
-
(92)
(137)
-
-
-
-
-
-
-
1
14
5
重 分 類
(3,848)
淨兌換差額
(7,682)
-
一○二年
九月三十日餘額
$
累積折舊及減損
一○二年
一月一日餘額
69,836
-
$
-
$
房屋
及建築
土地
$
47,709
$
14,286
15,000
$
機器
設備
$
10,626
953
$
水電
設備
$
43
4,053
$
試驗
設備
$
3,045
861
$
辦公
設備
$
181
623
$
124
783
1,149
80
289
57
27
處
分
-
-
-
-
(45)
-
(92)
重 分 類
-
-
-
-
-
-
淨兌換差額
-
-
-
-
10
2
一○二年
九月三十日餘額
$
-
$
13,475
$
11,775
$
123
$
3,289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係以直線基礎按下列耐用年數計提折舊:
房屋及建築
3 ~ 50
年
機器設備
3~5
年
水電設備
5~8
年
試驗設備
3~6
年
辦公設備
1.5 ~ 5
年
租賃改良
5
年
22
$
$
690
$
138,593
合計
-
-
20
租賃
改良
折舊費用
(1,594)
(11,530)
61
$
28,747
2,385
(137)
(1,594)
12
$
29,413
十一、投資性不動產
項
土
一○三年
九月三十日
目
地
$
房屋及建築
合
33,419
$
$
48,356
本
一○三年一月一日餘額
一○二年
九月三十日
33,419
14,937
計
成
一○二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
15,249
$
土
$
33,419
15,353
48,668
$
地
48,772
房屋及建築
33,419
$
22,575
增
添
-
-
處
分
-
-
一○三年九月三十日餘額
$
33,419
累積折舊及減損
一○三年一月一日餘額
土
$
地
$
22,575
房屋及建築
-
$
7,326
折舊費用
-
312
處
-
-
分
一○三年九月三十日餘額
成
$
-
本
一○二年一月一日餘額
土
$
$
地
7,638
房屋及建築
29,571
$
14,893
增
添
-
-
處
分
-
-
重 分 類
3,848
7,682
一○二年九月三十日餘額
$
33,419
累積折舊及減損
一○二年一月一日餘額
土
$
$
地
22,575
房屋及建築
-
$
5,353
折舊費用
-
275
處
分
-
-
重 分 類
-
1,594
一○二年九月三十日餘額
$
-
23
$
7,222
投資性不動產之租金收入及直接營運費用
一○三年
第三季
一○二年
第三季
一○三年
前三季
一○二年
前三季
投資性不動產之租金收入
$
716
$
673
$
2,116
$
1,785
當期產生租金收入之投資性不動產
所發生之直接營運費用
$
127
$
105
$
477
$
372
當期未產生租金收入之投資性不動產
所發生之直接營運費用
$
-
$
-
$
-
$
-
投資性不動產係以直線基礎按 50~55 年之耐用年限計提折舊。
經合併公司管理階層評估,於一○三年及一○二年九月三十日,投資性不動產公允價值相
較於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一月一日之公允價值無重大變動。
十二、無形資產
項
一○三年
九月三十日
目
電腦軟體成本
成
$
一○二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2,242
$
3,133
本
一○二年
九月三十日
$
3,431
電腦軟體成本
一○三年一月一日餘額
$
4,162
增
添
-
處
分
-
一○三年九月三十日餘額
$
累積攤銷及減損
4,162
電腦軟體成本
一○三年一月一日餘額
$
1,029
攤銷費用
處
891
分
-
一○三年九月三十日餘額
成
$
本
1,920
電腦軟體成本
一○二年一月一日餘額
$
2,677
增
添
1,485
處
分
-
一○二年九月三十日餘額
$
24
4,162
累積攤銷及減損
電腦軟體成本
一○二年一月一日餘額
$
334
攤銷費用
處
397
分
-
一○二年九月三十日餘額
$
731
用以計算電腦軟體成本攤銷費用之耐用年限為 2-5 年。
十三、應付帳款
項
一○三年
九月三十日
目
因營業而發生
$
一○二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31,993
$
29,337
一○二年
九月三十日
$
32,374
應付帳款之平均賒帳期間為三十天至六十天,合併公司訂有財務風險管理政策,以確保所
有應付款於預先約定之信用期限內償還。
十四、其他應付款
項
一○三年
九月三十日
目
應付薪資
$
一○二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8,636
$
11,486
一○二年
九月三十日
$
9,971
應付員工紅利
4,809
8,160
5,040
應付董監酬勞
1,603
2,720
1,680
其
他
3,439
3,033
2,950
合
計
$
18,487
$
25,399
$
19,641
十五、其他負債
項
預收貨款
一○三年
九月三十日
目
$
存入保證金
一○二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103
$
87
一○二年
九月三十日
$
681
3,167
3,021
5,044
448
139
667
其
他
合
計
$
3,718
$
3,247
$
6,392
流
動
$
551
$
226
$
1,348
非 流 動
3,167
$
3,718
25
3,021
$
3,247
5,044
$
6,392
十六、退休福利成本
確定福利計劃相關退休金費用係以一○二年及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精算決定之退休
金成本率在各期間分別認列於下列項目:
一○三年
第三季
營業成本
$
27
一○二年
第三季
$
26
一○三年
前三季
$
89
一○二年
前三季
$
73
推銷費用
43
36
129
109
管理費用
29
30
85
85
研發費用
58
43
169
139
合
計
$
157
$
135
$
472
$
406
十七、權益
(一)普通股股本
項
一○三年
九月三十日
目
81,000
額定股數(仟股)
額定股本
$
已發行且已收足股款
之股數(仟股)
已發行股本
一○二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810,000
81,000
$
22,135
$
221,345
一○二年
九月三十日
810,000
81,000
$
22,135
$
221,345
810,000
22,135
$
221,345
已發行之普通股每股面額為 10 元,每股享有一表決權及收取股利之權利,其他保留
新台幣 240,000 仟元,供發行認股權憑證行使認股權使用,包含員工認股權憑證,附
認股權公司債等,共計 24,000 仟股,每股面額 10 元。
(二)資本公積
一○三年
九月三十日
股票發行溢價
期初餘額
$
以資本公積配發
現金股利
期末餘額
一○二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61,506
$
(11,067)
$
50,439
61,506
一○二年
九月三十日
$
-
$
61,506
61,506
-
$
61,506
此類資本公積得用以彌補虧損,亦得於公司無虧損時,用以發放現金或撥充股本,惟
撥充股本時,每年以實收股本之一定比率為限。
(三)法定盈餘公積
法定盈餘公積應提撥至其餘額達公司實收股本總額時為止。法定盈餘公積得用以彌補虧
損。公司無虧損者,法定盈餘公積超過實收股本百分之二十五之部份除得撥充股本外,
尚得以現金分配。
26
(四)特別盈餘公積
本公司分配盈餘時,必須依法令規定就當年底之其他股東權益減項(如國外營運機構
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損益、現金流量避險中屬有效避
險部分之避險工具利益及損失等累計餘額,惟庫藏股票除外)提列特別盈餘公積後方
得以分配,嗣後其他股東權益減項餘額迴轉時,得就迴轉金額分配盈餘。
(五)盈餘分配
依公司章程規定,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當期淨利,應先彌補虧損,如尚有盈餘,次
提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累積已達本公司資本總額時,不在此限。
次依法令或主管機關規定提列特別盈餘公積後,連同期初累積未分配盈餘及當年度未
分配盈餘調整數額,作為可供分配之盈餘,除保留部分於以後年度再行決議分派外,
剩餘餘額再依下列百分比分派之:
1. 董事、監察人酬勞不得高於百分之五。
2. 員工紅利以不低於百分之十,不高於百分之十五為限。
3. 其餘為股東紅利;本公司股東紅利分派得以現金或股票方式發放,惟股東現金
紅利分派之比例,以不低於股東紅利總額之百分之十為原則,惟此現金紅利分
派比率仍得視當年度營運狀況調整之。
本公司分別於民國一○三年六月十一日及一○二年六月十八日之股東常會決議通過
民國一○二年度及一○一年度盈餘分派案如下:
盈餘分配
一○二年度
現金股利
$
44,269
以法定盈餘公積分派
以資本公積分派
每股股利(元)
一○一年度
$
一○二年度
30,988
$
2.0
-
0.6
11,067
-
0.5
-
$
一○一年度
7,396
$
5,177
2,719
1,903
一○二年
員工紅利
$
各年度財務報表認列金額
估計變動差異
1.4
13,281
董監酬勞
股東會決議配發金額
$
-
一○二年度
員工紅利
一○一年度
董監事酬勞
7,396
$
8,160
$
一○一年
2,719
員工紅利
$
2,720
(764)
$
(1) $
上述差異主要係因估列差異,已調整為股東會議年度之損益。
27
5,177
董監事酬勞
$
6,049
(872)
1,903
2,016
$
(113)
民國一○三年及一○二年一月一日至九月三十日應付員工紅利估計金額分別為 4,809
仟元及 5,040 仟元;應付董監酬勞估計金額分別為 1,603 仟元及 1,680 仟元,係以截至
當期止之稅後淨利,考量法定盈餘公積等因素後,以章程所訂之成數為基礎估列。
以上係依截至當期止之稅後淨利,並參酌過去經驗,以可能發放之成數分別為 15%及
5%,為基礎估算。年度終了後,年度合併財務報告通過發布日前,經董事會決議之
發放金額有重大變動時,該變動調整原提列年度費用,年度合併財務報告通過發布日
後若金額仍有變動,則依會計估計變動處理,於次一年度調整入帳。如股東會決議採
股票發放員工紅利,股票紅利股數按決議分紅之金額除以股票公允價值決定。就計算
股票紅利股數而言,股票公允價值係指股東會決議日前一日之收盤價(考量除權除息
之影響後)。
本公司依證發字第 1010012865 號函、金管證發字第 1010047490 號函及「採用國際財
務報導準則(IFRSs)後,提列特別盈餘公積之適用疑義問答」規定提列及迴轉特別
盈餘公積。嗣後其他股東權益減項餘額有迴轉時,得就迴轉部分分派盈餘。
前述之盈餘分派可自公開資訊觀測站等管道,查詢董事會通過及股東會決議之員工紅
利及董事、監察人酬勞之相關資訊。
(六)其他權益項目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一○三年前三季
期初餘額
$
(690)
換算國外營運機構淨資產
所產生之兌換差額
期末餘額
一○二年前三季
$
304
$
(386)
(1,451)
541
$
(910)
國外營運機構淨資產自其功能性貨幣換算為合併公司表達貨幣(即新台幣)所產生之
相關兌換差額,係直接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項下之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
差額。指定為對國外營運機構淨投資避險之避險工具所產生之利益及損失,係包含於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先前累計於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
換差額,於處分國外營運機構時,重分類至損益。
(七)股利政策
基於產業景氣持續成長,公司營業規模日益擴大,因此考量營運資金之需求,本公司
之股利政策乃採剩餘股利政策,即依據盈餘狀況、未來資金需求及發展計劃。保留盈
餘融通資金需求後,如有剩餘之盈餘再考量以現金股利之方式分派之,惟此項盈餘分
派之種類及比率,得視當年度實際獲利及資金狀況經股東會決議調整之。
28
十八、每股盈餘
計算每股盈餘之分子及分母揭露如下:
一○三年第三季
股數(分母)
(仟股)
金額(分子)
每股盈餘(元)
基本每股盈餘
屬於普通股股東之本期純益
$
9,624
22,135
-
181
9,624
22,316
$
0.44
$
0.44
具稀釋作用之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員工分紅
稀釋每股盈餘
屬於普通股股東之本期純益
加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
一○二年第三季
股數(分母)
(仟股)
金額(分子)
每股盈餘(元)
基本每股盈餘
屬於普通股股東之本期純益
$
12,447
22,135
-
265
12,447
22,400
$
0.56
$
0.56
具稀釋作用之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員工分紅
稀釋每股盈餘
屬於普通股股東之本期純益
加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
一○三年前三季
金額(分子)
股數(分母)
(仟股)
每股盈餘(元)
基本每股盈餘
屬於普通股股東之本期純益
28,067
22,135
-
181
28,067
22,316
1.27
具稀釋作用之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員工分紅
稀釋每股盈餘
屬於普通股股東之本期純益
加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29
1.26
一○二年前三季
股數(分母)
(仟股)
金額(分子)
每股盈餘(元)
基本每股盈餘
屬於普通股股東之本期純益
$
29,498
22,135
-
265
29,498
22,400
$
1.33
$
1.32
具稀釋作用之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員工分紅
稀釋每股盈餘
屬於普通股股東之本期純益
加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
若企業得選擇以股票或現金發放員工分紅,則計算稀釋每股盈餘時,應假設員工分紅將
採發放股票方式,並將其計入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以計算稀釋每股盈餘。計算稀釋
每股盈餘時,以該潛在普通股資產負債表日之收盤價,作為發行股數之判斷基礎。於次
年度股東會決議員工分紅發放股數前計算稀釋每股盈餘時,亦應繼續考量該等潛在普通
股之稀釋作用。
十九、所得稅
(一)認列於損益之所得稅
一○二年
第三季
一○三年
第三季
當期應負擔所得稅
$
加:未分配盈餘加徵 10%營利事業所得稅
加(減):遞延所得稅費用(利益)
加(減):以前年度所得稅估計變動數
當期認列於損益之所得稅費用
$
1,607
$
一○三年
前三季
2,065 $
5,840
一○二年
前三季
$
5,015
-
-
122
-
364
521
(60)
2,939
-
-
29
-
1,971
$
2,586 $
5,931
$
7,954
(二)兩稅合一相關資訊
一○三年
九月三十日
一○二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一○二年
九月三十日
1.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餘額
$
2,376
$
2,025
$
1,832
2.未分配盈餘屬於八十六年度以前者
$
62,807
$
62,807
$
62,807
未分配盈餘屬於八十七至九十八年度
11,561
11,561
11,561
未分配盈餘屬於九十九年度以後者
33,592
53,158
33,036
合
計
$
30
107,960
$
127,526
$
107,404
一○三年(預計)
3.盈餘分配之稅額扣抵比率
一○二年(實際)
13.91%
13.24%
依所得稅法規定,合併公司中之本公司分配屬於八十七年度(含)以後之盈餘時,本國
股東可按股利分配日之稅額扣抵比率計算可獲配之股東可扣抵稅額。由於實際分配予股
東之可扣抵稅額,應以股利分配日之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餘額為準,因此合併公司中之
本公司預計一○三年度盈餘分配之稅額扣抵比率可能與將來實際分配予股東時所適用之
稅額扣抵比率有所差異。
依台財稅字第 10204562810 號規定,首次採用 IFRSs 之當年度計算稅額扣抵比率時,
其帳載累積未分配盈餘應包含因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產生之保留盈餘淨增加數或
淨減少數。
(三)所得稅核定情形
合併公司中之本公司營利事業所得稅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至民國一○一年度。
廿、資本管理
合併公司進行資本管理以確保集團內各企業能夠於繼續經營之前提下,確保維持健全之
信用評等及良好之資本比例,藉由將債務及權益餘額最適化,以支持企業營運及使股東
報酬極大化。
因此,合併公司之資本管理係以確保具有必要之財務資源及營運計畫。
廿一、金融工具
(一)金融工具公允價值資訊:
一○三年
九月三十日
金融資產
一○二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帳面價值
一○二年
九月三十日
帳面價值
公平價值
公平價值
帳面價值
公平價值
$ 202,297
202,297
247,935 $ 226,621
$ 226,621
應收票據淨額
2,324
2,324
2,881
2,881
1,925
1,925
應收帳款淨額
54,734
54,734
54,033
54,033
61,770
61,770
原始存期超過三個月
之銀行定期存款
(帳列其他流動資產)
85,150
85,150
84,200
84,200
74,800
74,800
12,000
12,000
12,000
12,000
12,000
12,000
209
209
351
351
347
347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
現金及約當現金
質押之銀行存款
(帳列其他流動資產)
存出保證金
(帳列其他非流動資產)
31
$
247,935 $
金融負債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
應付帳款
$ 31,993
31,993
29,337
29,337 $
32,374
18,487
18,487
25,399
25,399
19,641
19,641
3,167
3,167
3,021
3,021
5,044
5,044
其他應付款
存入保證金
(帳列其他非流動負債)
$
32,374
(二)衡量公允價值所採用之評價方法及假設如下:
短期金融商品以其在資產負債表上之帳面價值估計其公平價值,因為此類商品到期日
甚近,其帳面價值應屬估計公平價值之合理基礎。此方法應用於現金及約當現金、應
收票據淨額、應收帳款淨額、原始存期超過三個月之銀行定期存款、質押之銀行存款、
存出保證金、應付帳款、其他應付款及存入保證金。
廿二、財務風險管理目的與政策
合併公司日常營運受多項財務風險之影響,包含市場風險(包括匯率風險、利率風險、
及價格風險)、信用風險及流動性風險。為降低相關財務風險,合併公司致力於辨認、
評估並規避市場之不確定性,以降低市場變動對公司財務績效之潛在不利影響。
合併公司之重要財務活動,係經董事會依相關規範及內部控制制度進行覆核。於財務
計劃執行期間,合併公司必須恪遵關於整體財務風險管理及權責劃分之相關財務操作
程序。
(一)市場風險
市場風險係指因市場價格變動,如匯率、利率及權益工具價格變動,而影響合併公司
之收益或所持有金融工具價值之風險。市場風險管理之目標係管控市場風險之暴險程
度在可承受範圍內,並將投資報酬最佳化。
合併公司各項市場風險之管理說明如下:
1. 匯率風險
(1)匯率風險之暴險
合併公司暴露於重大匯率風險之外幣金融資產及負債資訊如下:
單位:外幣仟元
一○三年九月三十日
金融資產
外幣
匯率
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新台幣
外幣
匯率
新台幣
一○二年九月三十日
外幣
匯率
新台幣
貨幣性項目
美
金 $
534 30.4250 $ 16,253 $
776 29.8100 $ 23,138 $
港
幣
20,623 3.9180
80,801
29,840 3.8440
114,706
36,695 3.8190
140,139
人 民 幣
3,372 4.9365
16,646
2,567 4.9200
12,680
2,550 4.8406
12,344
32
864 29.6020 $ 25,581
金融負債
貨幣性項目
美
金 $
339 30.4250
10,305 $
港
幣
1,451 3.9180
5,685
人 民 幣
237 4.9365
1,170
247 29.8100 $
7,364 $
318 29.6020 $
9,400
1,580 3.8440
6,074
898 3.8190
3,428
133 4.9200
656
573 4.8406
2,774
(2)敏感性分析
合併公司之匯率風險主要來自於以外幣計價之現金及約當現金、應收帳款及應付
帳款等,於換算時產生外幣兌換損益。
於民國一○三年及一○二年九月三十日當新台幣相對於美金、港幣及人民幣升值
或貶值 1%,而其他所有因素維持不變之情況下,對民國一○三年及一○二年前
三季之稅前淨利將減少或增加 965 仟元及 1,625 仟元。兩期分析係採用相同基礎。
2. 利率風險:不適用。
(二)信用風險管理
信用風險係指交易對方違反合約義務並對本公司造成財務損失之風險。
經檢視合併公司之交易對象及履約他方,均係為信用良好之金融機構及公司組織,無
重大之履約疑慮,故無重大信用風險。
此外,合併公司於財務報導日會逐一覆核應收款項之可回收金額,以確保無法回收之
應收款項已提列適當減損損失。據此,合併公司管理階層認為合併公司之信用風險係
屬有限。
有關應收票據及帳款之信用風險分析,請參見附註七。
(三)流動性風險管理
流動性風險係來自於合併公司可能因經濟衰退或因供需失衡,導致產品價格及需求大
幅下降,致合併公司無足夠之營運資金以支應到期負債義務之風險。
流動性風險係由合併公司之財務部門所監控,持續監督合併公司實際現金流量部位,
並使用多方面的資訊,預測並監控合併公司在長期與短期之現金流動部位,確保合併
公司之流動性,足以因應即將到期之負債,而不致發生不可能受之損失或使合併公司
之聲譽遭受到損害之風險。
截至民國一○三年九月三十日止,合併公司之營運資金足以支應履行所有合約義務,
故未有無法籌措資金以履行合約義務之流動性風險。
合併公司管理流動性風險之目標,係為維持營運所需之現金及約當現金及高流動性之
有價證券等,以確保合併公司具有充足的財務彈性。
33
下表詳細說明合併公司約定於一年內還款之流動金融負債外,其餘為一年以上還款之
非流動金融負債,約定還款期間分析:
一○三年九月三十日
一年以內
一年以上
非衍生性商品金融負債
應付帳款
$
其他應付款
$
31,993
-
18,487
-
50,480
-
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一年以內
一年以上
非衍生性商品金融負債
應付帳款
$
29,337
其他應付款
$
-
25,399
$
54,736
-
$
-
一○二年九月三十日
一年以內
一年以上
非衍生性商品金融負債
應付帳款
$
32,374
其他應付款
$
19,641
$
52,015
34
-
-
$
-
廿三、關係人交易
通泰公司與其子公司(係通泰公司之關係人)間之交易金額及餘額,於編製合併財務
報表時已予以銷除,並未揭露於本附註。
主要管理階層成員薪酬如下:
項
一○三年
第三季
目
短期員工福利
$
3,628
一○二年
第三季
$
2,664
一○三年
前三季
$
8,311
一○二年
前三季
$
6,706
退職後福利
-
-
-
-
其他長期員工福利
(53)
(157)
313
39
離職福利
-
-
-
-
股份基礎給付
-
-
-
-
合
計
$
3,575
$
2,507
$
8,624
$
6,745
廿四、質押之資產
項
目
其他流動資產
-質押定存單
一○三年
九月三十日
$
12,000
一○二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
12,000
一○二年
九月三十日
用
$
廠商
進貨擔保
12,000
途
廿五、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截至民國一○三年九月三十日止,合併公司已簽訂廠房及辦公室出租合約,依合約約
定未來應收取之租金收入如下:
期
間
金
一○三年十月至十二月
$
一○四年一月至九月
額
671
865
$
廿六、重大之災害損失:無。
廿七、重大之期後事項:無。
35
1,536
廿八、成本、費用性質之額外資訊
(一) 折舊及攤銷
項
一○三年
第三季
目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664
一○二年
第三季
$
一○三年
前三季
734
$
2,080
一○二年
前三季
$
2,385
投資性不動產
104
104
312
275
無形資產
297
174
891
397
-
4
-
99
其他非流動資產
合
計
$
1,065
$
$
394
$
1,016 $
3,283
$
3,156
1,274
$
1,634
折舊費用依功能別彙總
營業成本
營業費用
合
374
計
501
$
337
1,118
1,026
$
768
$
838
$
2,392
$
2,660
$
37
$
2
$
111
$
33
攤銷費用依功能別彙總
營業成本
營業費用
合
260
計
$
297
176
$
178
780
$
891
463
$
496
(二) 員工福利費用
項
薪資費用
一○三年
第三季
目
$
15,151
一○二年
第三季
$
一○三年
前三季
18,028 $
46,212
一○二年
前三季
$
56,283
勞健保費用
1,112
525
3,596
3,192
退休金費用
792
810
2,401
2,506
合
計
$
17,055
$
19,363 $
52,209
$
61,981
$
2,563
$
2,967 $
9,510
$
8,567
依功能別彙總
營業成本
營業費用
合
計
14,492
$
17,055
36
$
16,396
42,699
19,363 $
52,209
53,414
$
61,981
廿九、附註揭露事項
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時,母子公司間重大交易及其餘額業已全數銷除。
(一)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編號
項
目
本公司 子公司
1
資金貸與他人。
無
無
2
為他人背書保證。
無
無
3
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
4
累積買進或賣出同一有價證券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
額百分之二十以上。
無
無
5
取得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
無
無
6
處分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三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
無
無
7
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
附表三 附表三
以上。
8
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
無
無
9
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
無
無
附表二 附表二
(二)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1)被投資公司直接或間接具有重大影響或控制能力之投資資訊:附表一。
(2)具有重大影響力及控制能力之被投資公司之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參見附註廿
九(一)。
(三)大陸投資資訊:請參見附表四。
(四)母子公司間業務關係及重要交易往來情形:附表五。
37
三十、部門資訊
合併公司營運部門資訊與提供給主要營運決策者之內部管理報告採一致之方式報導。
主要營運決策者為董事會,負責分配資源予營運部門並評估其績效。
(一)部門收入與營運結果
合併公司繼續營業單位之收入與營運結果依應報導部門分析如下:
部門收入
一○三年
前三季
銷售部門
$
232,248
部門損益
一○二年
前三季
$
269,024
一○三年
前三季
$
209,123
一○二年
前三季
$
241,213
研究部門
-
-
(20,484)
(28,301)
生產製造部門
-
-
(151,172)
(169,082)
37,467
43,830
利息收入
1,631
1,511
租金收入
1,639
1,413
488
434
5,343
6,332
繼續營業單位總額
$
232,248
$
269,024
其他
外幣兌換利益-淨額
利息費用
(6)
(5)
什項支出
(1)
(5)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7)
-
管理成本及董監酬勞
(12,556)
稅前淨利(繼續營業單位)
$
33,998
(16,058)
$
37,452
以上報導之收入係與外部客戶交易所產生。民國一○三年及一○二年前三季並無任
何部門間銷售。
部門利益係指各個部門所賺取之利潤,不包含應分攤之總部管理成本與董事酬勞、
利息收入、租金收入、處分投資損益、兌換損益、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
資產損益、雜項收支以及所得稅費用。此衡量金額係提供予主要營運決策者,用以
分配資源予部門及評量其績效。
38
附表一 被投資公司名稱、所在地區……等相關資訊
單位:新台幣仟元/美金仟元
投資公司
名稱
被投資公司
名稱
所在地區
通泰積體電路
(股)公司
香港商聖泰
貿易有限公司
香港
通泰積體電路
(股)公司
TTSHINE
TRADING
LIMITED
塞舌爾
TTSHINE
TRADING
LIMITED
通泰鴻電子科技
(深圳)有限公司
大陸
主要
營業項目
積體電路
產品買賣
原始投資金額
本期期末
$
2,703
期末持有
上期期末
股數
$
600,000
100
350,000
100
2,703
投資控
10,309
10,309
股業務
(USD350)
(USD350)
電子產品
$ 10,247
比率
%
$
(USD350)
10,247
(USD350)
註: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於編製合併報表時業已沖銷。
39
-
100
帳面金額
$ 15,188
$
被投資公司
本期淨利(損)
$
(234)
本公司認列
之投資(損)益
$
(234)
4,424
(1,638)
(1,638)
(USD145)
(USD54)
(USD54)
4,420
$ (1,637)
$ (1,637)
(USD145)
(USD54)
(USD54)
備註
-
-
-
附表二 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
單位:新台幣仟元/美金仟元
期
持有之公司
通泰積體電路
(股)公司
本公司持有
之有價證券種類
股
通泰積體電路
(股)公司
股
TTSHINE
TRADING
LIMITED
股
股數/
單位數
有價證券名稱
有價證券發行人
與本公司之關係
帳列科目
權
香港商聖泰
貿易有限公司
本公司百分之百
持股之被投資公司
採權益法
之長期股權投資
600,000
權
TTSHINE
TRADING
LIMITED
本公司百分之百
持股之被投資公司
採權益法
之長期股權投資
350,000
通泰鴻電子科技
(深圳)有限公司
本公司百分之百
持股之被投資公司
採權益法
之長期股權投資
權
註: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於編製合併報表時業已沖銷。
40
帳面金額
$
末
比率
市價(淨值)
15,188
100%
$
4,424
100%
4,424
(USD145)
-
$
4,420
(USD145)
15,188
(USD145)
100%
$
4,420
(USD145)
附表三 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
單位:新台幣仟元
關係人名稱
與關係人之關係
交易類型
金額
香港商聖泰貿
易有限公司
百分之百持股
之被投資公司
銷貨
交易條件與一般交易
不同之情形及原因
交易情形
$
93,392
百分比(%)
授信期間
單價
授信期間
40.21%
60 天
-
-
註:合併報表業已沖銷。
41
應收(付)票據、帳款
餘額
$
11,737
百分比(%)
20.57%
附表四 大陸投資資訊
單位:新台幣仟元/美金仟元
大陸被投資公司
主要
名稱
營業項目
實收
資本額
投資
方式
通泰鴻電子科技
$ 10,247
電子產品
註1
(深圳)有限公司
(USD350)
本期期初
自台灣匯出
本期匯出或收回
投資金額
累積投資金額
$
10,247
(USD350)
本期期末累計自台灣匯出
赴大陸地區投資金額
經濟部投審會
核准投資金額
$ 10,247
(USD350) (註 3)
$ 10,247
(USD350)
本公司直接 本期認列
截至本期止
期末投資
自台灣匯出 或間接投資 投資(損)益
已匯回台灣
帳面價值
(註 2)
之投資收益
收回 累積投資金額 之持股比例
匯出
$
本期期末
- $
$
-
10,247
(USD350)
依經濟部投審會規定
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
(淨值*60%)
$
註 1、透過第三地區投資設立公司再投資大陸公司。
註 2、係用本期平均匯率計算。
註 3、係母公司實際匯出赴大陸投資金額。
註 4、係子公司 TTSHINE TRADING LIMITED 所匯出之款項。
42
289,760
100%
$
(1,637) $
(USD54)
4,420
(USD145)
$
-
附表五 母子公司間業務關係及重要交易往來情形
單位:新台幣仟元
編號
(註一)
交易往來情形
與交易人
交易人名稱
交易往來對象
佔合併總營收或總資產
之關係
(註二)
科目
金額
交易條件
之比率
(註三)
0
通泰積體電路 香港商聖泰貿
1
銷貨收入
$
93,392
與一般客戶之交易
股份有限公司 易有限公司
40.21%
相當
應收帳款
$
11,737
與一般客戶之交易
2.09%
相當
0
通泰積體電路 通泰鴻電子科
1
銷貨收入
$
6,164
與一般客戶之交易
股份有限公司 技(深圳)有限
公司
2.65%
相當
應收帳款
$
4,105
與一般客戶之交易
0.73%
相當
註一:母公司及子公司相互間之業務往來資訊應分別於編號欄註明,編號之填寫方法如下:
1. 母公司填 0。
2. 子公司依公司別由阿拉伯數字 1 開始依序編號。
註二:與交易人之關係有以下三種,標示種類即可:
1. 母公司對子公司。
2. 子公司對母公司。
3. 子公司對子公司。
註三:交易往來金額佔合併總營收或總資產比率之計算,若屬資產負債科目者,以期末餘額佔合併總資產之方式計算;若屬損益科目者,
以期中累積金額佔合併總營收之方式計算。
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