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碼:3236 千如電機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財務報表暨會計師核閱報告 民國九十七及九十六年前三季 地址:桃園縣楊梅鎮楊湖路一段四二二號 電 話 :( ○ 三 ) 四 七 八 八 一 八 八 -1- §目 錄§ 項 封 面 目 錄 會 計 師 核 閱 報 告 資 產 負 債 表 損 益 表 股 東 權 益 變 動 表 現 金 流 量 表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公 司 沿 革 重 要 會 計 政 策 之 彙 總 說 明 會 計 變 動 之 理 由 及 其 影 響 重 要 會 計 科 目 之 說 明 關 係 人 交 易 質 抵 押 之 資 產 重 大 承 諾 事 項 及 或 有 事 項 重 大 之 災 害 損 失 重 大 之 期 後 事 項 其 他 附 註 揭 露 事 項 重 大 交 易 事 項 相 關 資 訊 轉 投 資 事 業 相 關 資 訊 大 陸 投 資 資 訊 部 門 別 財 務 資 訊 重 要 會 計 科 目 明 細 表 目 頁 1 2 3~ 4 5 6~ 7 8~ 9 -2- 財 務 報 表 次 附 註 編 號 - 10 10~ 15 15 15~ 25 25~ 28 - ~ - 28~ 32 29 32 - - 會計師核閱報告 千如電機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公鑒: 千如電機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七年及九十六年九月三十日之 資產負債表,暨民國九十七年及九十六年一月一日至九月三十日之損益 表及現金流量表,業經本會計師核閱竣事。上開財務報表之編製係管理 階層之責任,本會計師之責任則為根據核閱結果出具報告。 除下段所述者外,本會計師係依照審計準則公報第三十六號「財務 報表之核閱」規劃並執行核閱工作。由於本會計師僅實施分析、比較與 查詢,並未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故無法對上開財務報表之整體 表示查核意見。 如財務報表附註七所述,千如電機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七年 及九十六年九月三十日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餘額分別計新台幣 216,103 仟 元 及 192,216 仟 元 , 及 其 民 國 九 十 七 及 九 十 六 年 前 三 季 認 列 之 投 資 淨 損 分 別 計 新 台 幣 22,698 仟 元 及 11,157 仟 元,暨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十 九 附註揭露事項所述轉投資事業之相關資訊,係依據被投資公司同期間未 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表認列與揭露。 依本會計師核閱結果,除上段所述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及其有 關投資損益暨轉投資事業之相關資訊,係依據未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 表認列與揭露,倘該等財務報表經會計師核閱而有所調整時,對於千如 電機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七及九十六年前三季財務報表之可能影 響外,並未發現第一段所述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有違反證券發行人 -3- 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商業會計法及商業會計處理準則中與財務會計準則 相關之規定暨一般公認會計原則而須作修正之情事。 如財務報表附註三所述,千如電機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自民國九十七 年一月一日起,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九六)基秘 字 第 ○五 二 號 函 規 定 , 將 員 工 分 紅 及 董 監 酬 勞 視 為 費 用 , 而 非 盈 餘 之 分 配。此 項 會 計 變 動,使 民 國 九 十 七 年 前 三 季 純 益 減 少 1,854 仟 元,稅 後 基 本 每 股 盈 餘 減 少 0.04 元 。 勤業眾信會計師事務所 會 計 師 陳 明 會 計 師 煇 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台 財 證 六 字 第 0930128050 號 中 華 民 國 黃 裕 峰 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台 財 證 六 字 第 0920123784 號 九十七 -4- 年 十 月 二十 日 千如電機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資 產 負 債 表 民國九十七年及九十六年九月三十日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單位:新台幣仟元,惟 每股面額為元 代 1100 1320 1120 1140 1150 1210 1180 1286 1298 11XX 碼 資 產 流動資產 現 金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流動(附註二及四) 應收票據 應收帳款-淨額(附註二及五) 應收關係人帳款(附註十八) 存貨-淨額(附註二及六)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附註十八) 遞延所得稅資產-流動(附註二及十五) 預付款項及其他流動資產(附註十五及十 八) 流動資產合計 九 十 七 年 九 月 三 十 日 % 金 額 $ 68,141 122 11,837 161,824 23,004 30,001 70,023 - 10 2 23 3 4 10 - 4,930 369,882 1 53 九 十 六 年 九 月 三 十 日 金 額 % $ 70,952 458 14,073 173,504 30,292 24,772 78,452 1,795 10 2 24 4 4 11 - 2100 2120 2140 2160 2280 2170 21XX 負 債 及 股 東 權 益 流動負債 短期借款(附註十一) 應付票據 應付帳款 應付所得稅(附註二及十五) 遞延所得稅負債-流動(附註二及十五) 應付費用及其他流動負債(附註十二及十 八) 流動負債合計 8,225 402,523 1 56 2881 遞延貸項(附註二) 代 碼 2XXX 1421 1425 1450 1480 14XX 1501 1521 1531 1545 1551 1561 1681 15X9 1670 15XX 長期投資 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附註二及七) 預付長期投資款(附註二及七)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流動(附註二及 四)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附註二 及八) 長期投資合計 固定資產(附註二、九及十八) 成 本 土 地 房屋及建築 機器設備 研發設備 運輸設備 生財器具 雜項設備 合 計 累計折舊 預付設備款 固定資產淨額 18XX 其他資產 存出保證金 遞延資產-淨額(附註二及十) 遞延所得稅資產-非流動(附註二及十 五) 其他資產合計 1XXX 資 1820 1830 1860 產 總 計 ( 200,873 15,230 29 2 192,216 - 27 - 3110 18,097 3 52,525 7 32XX 12,681 246,881 2 36 12,681 257,422 2 36 3310 3350 33XX 3,885 17,246 40,834 14,872 5,098 2,128 24,010 108,073 75,502 ) 6,657 39,228 1 3 6 2 1 3 16 11 ) 1 6 ( ( 3,885 17,246 29,412 13,906 4,998 2,128 21,930 93,505 72,532 ) 20,973 ( 3420 3450 34XX 3XXX 1 2 4 2 1 3 13 10 ) 3 697 16,215 2 246 18,314 2 20,166 37,078 3 5 20,892 39,452 3 5 $ 693,069 100 $ 720,370 100 九 十 七 年 九 月 三 十 日 金 額 % 負債合計 股東權益(附註二、三及十三) 股本-每股面額 10 元,額定-60,000 仟 股;發行-45,455 仟股 資本公積-股票發行溢價 保留盈餘 法定盈餘公積 未分配盈餘 保留盈餘合計 股東權益其他調整項目 累積換算調整數 金融商品之未實現(損)益 股東權益其他調整項目合計 股東權益合計 後附之附註係本財務報表之一部分。 經理人:徐明恩 會計主管:張淑芳 -5- ( 30,000 4,500 41,114 419 4 1 6 - 51,412 10,226 267 - 7 2 - 18,165 94,198 3 14 16,518 78,423 2 11 444 - 509 - 94,642 14 78,932 11 454,547 87,093 66 12 454,547 87,093 63 12 34,204 9,333 43,537 5 1 6 28,877 38,433 67,310 4 5 9 5 3) 2 86 19,925 12,563 32,488 641,438 3 2 5 89 $ 720,370 100 35,451 22,201 ) 13,250 598,427 $ 693,069 負債及股東權益總計 (請參閱勤業眾信會計師事務所民國九十七年十月二十日核閱報告) 董事長:徐明恩 $ 九 十 六 年 九 月 三 十 日 % 金 額 ( 100 $ 千如電機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損 益 表 民國九十七年及九十六年一月一日至九月三十日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單位:新台幣仟元,惟 每股盈餘為元 代碼 4110 營業收入總額(附註二及十 八) 4170 銷貨退回及折讓 九 十 七 年 前 三 季 金 額 % 九 十 六 年 前 三 季 金 額 % $ 671,763 ( $ 580,812 12,197 ) ( 8,473 ) 4100 營業收入淨額 659,566 100 572,339 100 5110 營業成本(附註十七及十八) 524,409 79 413,196 72 5910 營業毛利 135,157 21 159,143 28 38,941 44,585 13,114 96,640 6 7 2 15 32,902 48,844 19,187 100,933 6 9 3 18 38,517 6 58,210 10 6100 6200 6300 6000 營業費用(附註十七及十八) 銷售費用 管理費用 研究發展費用 合 計 6900 營業利益 營業外收入及利益 利息收入(附註十九) 處分固定資產利益(附 註二及十八) 7160 兌換淨益(附註二) 7480 其 他 7100 合 計 930 - 1,013 - 290 249 3,163 4,632 1 1 198 6,845 609 8,665 2 2 營業外費用及損失 採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淨 損(附註二及七) 7570 提列存貨損失(附註二) 22,698 1,900 4 - 11,157 548 2 - 7110 7130 7520 (接次頁) -6- (承前頁) 九 十 七 年 前 三 季 金 額 % 利息費用(附註十九) $ 159 減損損失(附註二及八) 其 他 92 合 計 24,849 4 代碼 7510 7630 7880 7500 7900 稅前利益 8110 所得稅費用(附註二及十五) 8900 純 $ 益 代碼 18,300 3 49,614 9 9,654 2 11,694 2 8,646 1 $ 37,920 7 稅 每股盈餘(附註十六) 基本每股盈餘 稀釋每股盈餘 九 十 六 年 前 三 季 金 額 % $ 1,485 404 3,667 1 17,261 3 前 稅 $ 0.40 $ 0.40 後 稅 $ 0.19 $ 0.19 前 稅 $ 1.18 $ 1.18 後 $ 0.90 $ 0.90 後附之附註係本財務報表之一部分。 (請參閱勤業眾信會計師事務所民國九十七年十月二十日核閱報告) 董事長:徐明恩 經理人:徐明恩 -7- 會計主管:張淑芳 千如電機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現金流量表 民國九十七年及九十六年一月一日至九月三十日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單位:新台幣仟元 九 十 七 年 前 三 季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純 益 折舊及攤銷 處分固定資產利益 採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淨損 減損損失 遞延所得稅 營業資產及負債之淨變動 應收票據 應收帳款 應收關係人帳款 存 貨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 預付款項及其他流動資產 應付票據 應付帳款 應付所得稅 應付費用及其他流動負債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出)入 $ ( ( ( ( ( ( ( ( (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增加 購置固定資產 處分固定資產價款 取得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遞延資產增加 存出保證金增加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 ( ( ( (接次頁) -8- 九 十 六 年 前 三 季 8,646 12,885 290 ) 22,698 1,117 $ 37,920 15,001 ( 198 ) 11,157 404 284 2,066 ) 12,020 ) 10,602 ) 11,203 ) 13,782 ) 51 6,024 ) 12,575 3,689 ) 413 1,291 ) ( ( ( ( 15,230 ) 25,701 ) 1,744 9,036 ) 454 ) 48,677 ) ( ( ( ( ( ( ( ( 2,751 ) 16,735 ) 1,801 ) 658 ) 343 6,937 12,494 1,026 ) 20,678 ) 2,998 ) 37,695 1,488 ) 258 420 ) 2,345 ) 3) 3,998 ) (承前頁) 九 十 七 年 前 三 季 九 十 六 年 前 三 季 融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短期借款增加(減少) 長期借款減少 支付股東現金紅利 支付員工現金紅利 支付董監事酬勞 現金增資 融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30,000 ( 40,000 ) ( 7,500 ) ( 2,500 ) ( 20,000 ) ( $ 30,000 ) ( 65,000 ) ( 23,688 ) ( 8,143 ) ( 2,714 ) 72,000 ( 57,545 ) 現金淨減少數 ( ( 69,968 ) 23,848 ) 期初現金餘額 138,109 94,800 期末現金餘額 $ 68,141 $ 70,952 現金流量資訊之補充揭露: 支付利息 支付所得稅 $ 159 $ 12,290 $ 1,701 $ 32,056 $ $ 僅收取部分現金之投資活動 處分固定資產價款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增加數 $ 1,744 1,744 ( $ 1,372 1,114 ) 258 後附之附註係本財務報表之一部分。 (請參閱勤業眾信會計師事務所民國九十七年十月二十日核閱報告) 董事長:徐明恩 經理人:徐明恩 -9- 會計主管:張淑芳 千如電機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財務報表附註 民國九十七及九十六年前三季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除另註明外,金額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公司沿革 本公司於六十八年五月二十五日經經濟部核准設立,主要業務為 各種電話機、通訊機及其零附件電源供應器、電腦及其週邊設備與各 種濾波器、轉換器、晶片線圈、變壓器、延遲線、收斂線圈、偏向軛 及其磁鐵心、馳返變壓器及其磁鐵心與各種鐵粉蕊等之製造加工及買 賣,及前各項有關進出口貿易業務。 本公司股票自九十三年十二月二日起於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 檯買賣中心上櫃交易。 截 至 九 十 七 年 及 九 十 六 年 九 月 底 止,本 公 司 員 工 人 數 分 別 為 99 人 及 83 人 。 重要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本財務報表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商業會計法、 商業會計處理準則及一般公認會計原則編製。依照前述準則、法令及 原則編製財務報表時,本公司對於備抵呆帳、提列存貨損失、固定資 產折舊、遞延資產攤銷、退休金與員工分紅及董監事酬勞費用等之提 列,必須使用合理之估計金額,因估計通常涉及判斷,實際結果可能 有所差異。 重要會計政策彙總說明如下: 資產與負債區分流動與非流動之標準 流動資產包括現金,以及預期於資產負債表日後十二個月內變現 之 資 產;固 定 資 產、遞 延 資 產 及 其 他 不 屬 於 流 動 資 產 者 為 非 流 動 資 產 。 流動負債為須於資產負債表日後十二個月內清償之負債,負債不屬於 流動負債者為非流動負債。 - 10 - 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商品 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商品包括交易目的之金融資產或金 融負債。本公司成為金融商品合約之一方時,認列金融資產或金融負 債;於 合 約 權 利 喪 失 控 制 時,除 列 金 融 資 產;於 合 約 規 定 之 義 務 解 除 、 取消或到期而使金融負債消滅時,除列金融負債。 原始認列時,係以公平價值衡量,交易成本列為當期費用,續後 評價時,以公平價值衡量且公平價值變動認列為當期損益。金融商品 除 列 時,出 售 所 得 價 款 或 支 付 金 額 與 帳 面 價 值 之 差 額,計 入 當 期 損 益 。 依慣例交易購買或出售金融資產時,採用交易日會計處理。 衍生性商品未能符合避險會計者,係分類為交易目的之金融資產 或 金 融 負 債。公 平 價 值 為 正 值 時,列 為 金 融 資 產;公 平 價 值 為 負 值 時 , 列為金融負債。 公平價值之基礎:無活絡市場之金融商品,以評價方法估計公平價 值。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於原始認列時,以公平價值衡量,並加計取得 之交易成本;後續評價以公平價值衡量,且其價值變動列為股東權益 調整項目,累積之利益或損失於金融資產除列時,列入當期損益。依 交易慣例購買或出售金融資產時,採用交易日會計處理。本公司成為 金融商品合約之一方時,認列金融資產;對於合約權利喪失控制時除 列金融資產。 公平價值之基礎:上櫃證券係資產負債表日之收盤價。 現金股利於除息日認列收益,但依據投資前淨利宣告之部分,係 自投資成本減除。股票股利不列為投資收益,僅註記股數增加,並按 增加後之總股數重新計算每股成本。 若有減損之客觀證據,則認列減損損失。若後續期間減損金額減 少,備供出售權益商品之減損減少金額認列為股東權益調整項目。 收入認列及應收帳款、備抵呆帳 本公司係於貨物之所有權及顯著風險移轉予客戶時(一般係於運 出時移轉)認列營業收入,因其獲利過程大部分已完成,且已實現或 - 11 - 可實現。去料加工時,加工產品之所有權及顯著風險並未移轉,是以 去料時不作銷貨處理。 營業收入係按本公司與買方所協議交易對價(考量商業折扣及數 量折扣後)之公平價值衡量;惟營業收入之對價為一年期以內之應收 款時,其公平價值與到期值差異不大且交易量頻繁,則不按設算利率 計算公平價值。 備抵呆帳係按應收款項收回可能性評估提列。本公司係依據對客 戶之應收帳款帳齡分析,定期評估應收帳款之收回可能性。 存 貨 存貨包括商品、製成品、在製品及原料,係以成本與市價孰低法 評價。存貨成本之計算採用加權平均法。市價之決定,商品、製成品 及在製品為淨變現價值,原料為重置成本。廢料及呆滯料件予以提列 存貨損失。 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 本公司對被投資公司持有表決權股份達百分之二十以上或具有重 大影響力者,採用權益法評價。 被 投 資 公 司 發 生 純 益 ( 純 損 ) 時 , 認 列 投 資 利 益 ( 損 失 ), 發 放 現 金股利時則作為投資成本減項。被投資公司發行新股時,若未按持股 比例認購,致使投資比例發生變動,並因而使投資之股權淨值發生增 減時,其增減數調整資本公積及長期股權投資;前項調整如應借記資 本公積,而長期股權投資所產生之資本公積餘額不足時,其差額借記 保留盈餘。 於資產負債表日評估是否有減損跡象,若有客觀證據顯示業已減 損,就其減損部分認列損失。對具控制能力之長期股權投資,係以合 併財務報表整體考量現金產生單位,予以評估。 本公司與採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公司間順流交易所產生之未實現 損益按持股比例予以銷除;若本公司對被投資公司具有控制能力者, 則全數予以銷除,俟實現始認列利益。 本公司與採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公司間逆流交易所產生之未實現 損益,皆按約當持股比例予以銷除。 - 12 - 本公司與採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公司間側流交易所產生之未實現 損 益,皆 按 本 公 司 對 產 生 損 益 之 被 投 資 公 司 之 約 當 持 股 比 例 予 以 消 除。 遞延之損益俟實現始予認列。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無法可靠衡量公平價值之權益商品投資,包括未上市(櫃)股票 等,以原始認列之成本衡量。股利之會計處理,與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相 似。若 有 減 損 之 客 觀 證 據,則 認 列 減 損 損 失,此 減 損 金 額 不 予 迴 轉 。 固定資產 固定資產係以成本減累計折舊計價。重大之更新及改良作為資本 支出;修理及維護支出則作為當期費用。 倘固定資產以其相關可回收金額衡量帳面價值有重大減損時,就 其減損部分認列損失。嗣後若固定資產可回收金額增加時,將減損損 失之迴轉認列為利益,惟固定資產於減損損失迴轉後之帳面價值,不 得超過該項資產在未認列減損損失之情況下,減除應提列折舊後之帳 面價值。 折舊採用平均法依下列耐用年數計提:房屋及建築,三至二十五 年;機器設備,三至十年;研發設備,二至六年;運輸設備,三至五 年;生財器具,三至十年;雜項設備,二至十五年。耐用年限屆滿仍 繼 續 使 用 者,其 殘 值 繼 續 依 預 估 之 剩 餘 可 使 用 年 數 以 直 線 法 提 列 折 舊。 固定資產出售或報廢時,其相關成本及累計折舊均自帳上減除。 處 分 固 定 資 產 之 利 益 或 損 失,依 其 性 質 列 為 當 期 之 營 業 外 利 益 或 損 失。 遞延資產 研究階段之支出於發生時認列為費用;發展階段之支出於符合規 定條件時,認列為無形資產,採用直線法依其耐用年限攤銷,不符合 規定條件則列為當期費用。 遞延資產主要係包含電腦軟體、技術授權及其他遞延資產,以直 線法分別按三年、五年及一至五年攤銷。 倘其相關可回收金額與帳面價值比較有重大減損時,就其減損部 分認列損失。嗣後若遞延資產之估計發生變動而增加可回收金額時, 其減損損失應予迴轉,認列為利益,惟遞延資產於減損損失迴轉後之 - 13 - 帳面價值,不得超過該項資產在未認列減損損失之情況下,減除應提 列攤銷後之帳面價值。 資本支出與收益支出之劃分 凡支出之效益及於以後各期者列為資產。其效益僅及於當期或無 效者,列為費用或損失。 退休金 屬確定提撥退休辦法,係於員工提供服務期間,將應提撥之退休 基金數額認列為當期費用;如屬確定給付退休辦法,則係按精算結果 認列退休金費用。 所得稅 所得稅作跨期間之分攤,即將可減除暫時性差異及未使用投資抵 減之所得稅影響數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並評估其可實現性,認列 備抵評價金額;應課稅暫時性差異之所得稅影響數則認列為遞延所得 稅負債。遞延所得稅資產或負債依其相關資產或負債之分類劃分為流 動或非流動項目,無相關之資產或負債者,依預期迴轉期間劃分為流 動或非流動項目。 研 究 發 展 及 人 才 培 訓 等 所 產 生 之 所 得 稅 抵 減,採 當 期 認 列 法 處 理。 以前年度應付所得稅之調整,列入當期所得稅。 依所得稅法規定計算之未分配盈餘加徵百分之十之所得稅,列為 股東會決議年度之所得稅費用。 外幣交易及外幣財務報表之換算 非衍生性商品之外幣交易所產生之各項外幣資產、負債、收入或 費用,按交易日之即期匯率折算新台幣金額入帳。外幣資產及負債實 際收付結清時所產生之兌換差額,作為當期損益。 資產負債表日之外幣貨幣性資產或負債,按該日即期匯率予以調 整,兌換差額列為當期損益。 資產負債表日之外幣非貨幣性資產或負債,以成本衡量者,則按 交易日之歷史匯率衡量。 - 14 - 外幣長期投資採權益法評價者,以被投資公司之外幣財務報表換 算後所得之股東權益做為依據,兌換差額列入累積換算調整數,作為 股東權益之調整項目。 前述即期匯率係以主要往來銀行之中價為評價基礎。 會計變動之理由及其影響 首次適用新發布及修訂財務會計準則公報之影響數 本公司自九十七年一月一日起,採用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研 究 發 展 基 金 會 於 九 十 六 年 三 月 發 布 ( 九 六 ) 基 秘 字 第 ○五 二 號 函 , 員 工 分 紅 及 董 監 酬 勞 應 視 為 費 用,而 非 盈 餘 之 分 配。此 項 會 計 變 動 , 使 九 十 七 年 前 三 季 純 益 減 少 1,854 仟 元,稅 後 基 本 每 股 盈 餘 減 少 0.04 元。 新發布及修訂但尚未開始適用之會計準則或解釋函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於九十六年十一月修訂 財 務 會 計 準 則 公 報 第 十 號 「 存 貨 之 會 計 處 理 準 則 」( 第 十 號 公 報 ), 存 貨 將 以 成 本 與 淨 變 現 價 值 孰 低 衡量,且 存 貨 成 本 應 逐 項 與 淨 變 現 價 值 比 較 ;成 本 之 計 算 , 應 採 用 個 別 認 定 法 、 先 進 先 出 法 及 加 權 平 均 法,不得採用後進先出法。第十號公報對於會計年度開始日在九十 八年一月一日以後之財務報表適用,亦得提前適用。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九十七年九月三十日 九十六年九月三十日 流 動 非 流 動 流 動 非 流 動 國內上櫃股票 信昌電子陶瓷股份 有限公司 陽程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 - $ 18,097 $ 122 122 $ 18,097 $ - $ 52,525 $ 458 458 $ 52,525 應收帳款-淨額 應收帳款 備抵呆帳 九 十 七 年 九 月 三 十 日 $ 164,057 ( 2,233 ) $ 161,824 - 15 - 九 十 六 年 九 月 三 十 日 $ 176,178 ( 2,674 ) $ 173,504 本公司備抵呆帳之變動情形如下: 期初餘額 本期迴轉呆帳費用 存 九十七年前三季 $ 2,396 ( 163 ) $ 2,233 九十六年前三季 $ 2,931 ( 257 ) $ 2,674 九 十 七 年 九 月 三 十 日 $ 334 26,223 327 6,821 33,705 ( 3,704 ) $ 30,001 九 十 六 年 九 月 三 十 日 $ 1,430 31,409 44 1,356 34,239 ( 9,467 ) $ 24,772 貨 商 品 製 成 品 在 製 品 原 料 備抵存貨損失 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 九十七年九月三十日 九十六年九月三十日 稱 帳 面 金 額 股權% 帳 面 金 額 股權% 被 投 資 公 司 名 非上市(櫃)公司 ATEC HOLDING COMPANY 亨源股份有限公司 ABC AMERICA ELECTRONICS CORP. 預付長期投資款 ATEC HOLDING COMPANY $ 156,271 43,517 75 99 $ 148,250 42,679 73 99 1,085 200,873 100 1,287 192,216 100 15,230 $ 216,103 $ 192,216 採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損)益內容如下: 九 十 七 年 前 三 季 各 該 公 司 本公司認列之 當期(損)益 投資(損)益 ATEC HOLDING COMPANY 亨源股份有限公司 ABC AMERICA ELECTRONICS CORP. ( $ 24,521 ) ( 4,373 ) 68 九 十 六 年 前 三 季 各 該 公 司 本公司認列之 當期(損)益 投資(損)益 ( $ 18,428 ) ( 4,338 ) ( $ 13,992 ) ( 898 ) ( $ 10,109 ) ( 892 ) 68 ( $ 22,698 ) ( ( 156 ) ( $ 11,157 ) - 16 - 156 ) 本公司九十七及九十六年前三季採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損)益, 係按各該公司同期間未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表計算。 本 公 司 與 亨 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以 無 出 資 方 式 共 同 投 資 設 立 ATEC HOLDING COMPANY , 並 陸 續 轉 投 資 A-TEC INTERNATIONAL COMPANY 及 ATEC UNIVERSAL COMPANY ( 持 有 股 數 皆 為 100%), 間 接 投 資 千 如 電 子( 上 海 )公 司 及 廣 州 千 如 電 子 有 限 公 司( 九 十 六 年 八 月 更 名 前 為 千 如 電 子 ( 番 禺 ) 有 限 公 司 ), 以 從 事 電 子 機 具 零 組件之製造、加工及銷售等業務。 本 公 司 分 別 於 九 十 六 年 二 月 、 十 一 月 及 九 十 七 年 六 月 透 過 A-TEC INTERNATIONAL COMPANY 增 加 對 千 如 電 子 ( 上 海 ) 有 限 公 司 投 資,截 至 九 十 七 年 九 月 底 止,投 資 總 額 為 美 金 3,611 仟 元,另 截 至 九 十 七 年 九 月 底 止 , 本 公 司 對 ATEC UNIVERSAL COMPANY 及 A-TEC INTERNATIONAL COMPANY 綜 合 持 股 比 例 均 為 93%。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九 十 七 年 九 月 三 十 日 九 十 六 年 九 月 三 十 日 $ 12,681 $ 12,681 - - $ 12,681 $ 12,681 品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國內非 上市櫃普通股) B.S.B(國外非上市櫃普通股,法 郎 67 仟元) TURBO IC.INC.(國外非上市櫃 普通股,美金 100 仟元) 本公司經評估後,對九十六年前三季所持有之國外非上市(櫃) 普 通 股 - B.S.B 認 列 404 仟 元 之 減 損 損 失 。 本公司已於九十七年五月處分所持有之國外非上市(櫃)普通股 - B.S.B, 另 TURBO IC.INC.已 於 九 十 六 年 十 二 月 清 算 。 本公司所持有之上述股票投資,因無活絡市場公開報價且其公平 價值無法可靠衡量,故以成本衡量。 - 17 - 固定資產 九 土 成 本 期初餘額 本期增加 本期處分 期末餘額 累計折舊 期初餘額 本期增加 本期處分 期末餘額 期末淨額 $ $ 九 土 成 本 期初餘額 本期增加 本期處分 期末餘額 累計折舊 期初餘額 本期增加 本期處分 期末餘額 期末淨額 $ $ 十 房屋及建築 機 器 設 備 3,885 3,885 $ 17,246 17,246 $ 27,545 16,125 2,836 40,834 $ 13,906 966 14,872 3,885 10,343 432 10,775 $ 6,471 25,221 1,799 1,334 25,686 $ 15,148 11,269 768 12,037 $ 2,835 十 房屋及建築 機 器 設 備 3,885 3,885 $ 17,246 17,246 $ 30,824 556 1,968 29,412 $ 13,569 406 69 13,906 3,885 9,514 678 10,192 $ 7,054 26,125 1,383 948 26,560 $ 2,852 9,816 1,275 67 11,024 $ 2,882 地 地 七 研 發 設 備 六 研 發 設 備 年 運 輸 設 備 $ $ 4,998 100 5,098 4,499 204 4,703 395 年 運 輸 設 備 $ $ 5,663 665 4,998 4,082 662 407 4,337 661 前 生 財 器 具 雜 項 設 備 $ $ 2,128 2,128 $ 22,173 1,853 16 24,010 1,682 48 1,730 398 19,272 1,315 16 20,571 $ 3,439 前 生 財 器 具 雜 項 設 備 $ $ 2,128 2,128 $ 21,816 526 412 21,930 1,548 118 1,666 462 16,636 2,520 403 18,753 $ 3,177 三 預付設備款 $ 合 季 計 $ 6,657 6,657 $ 91,881 25,701 2,852 114,730 $ 6,657 72,286 4,566 1,350 75,502 $ 39,228 三 預付設備款 $ 合 季 計 $ - $ 95,131 1,488 3,114 93,505 $ - 67,721 6,636 1,825 72,532 $ 20,973 遞延資產 九 十 七 年 電 腦 軟 體 技 術 授 權 其 前 三 他 合 成 本 期初餘額 本期增加 本期減少 期末餘額 $ 29,427 6,127 175 35,379 $ 5,930 5,930 $ 1,703 2,909 4,612 $ 37,060 9,036 175 45,921 累積攤銷 期初餘額 本期增加 本期減少 期末餘額 期末淨額 18,211 6,953 175 24,989 $ 10,390 2,139 889 3,028 $ 2,902 1,212 477 1,689 $ 2,923 21,562 8,319 175 29,706 $ 16,215 九 十 六 年 電 腦 軟 體 技 術 授 權 其 成 本 期初餘額 本期增加 期末餘額 $ 28,297 1,045 29,342 $ 4,930 1,000 5,930 (接次頁) - 18 - 前 $ 1,403 300 1,703 三 他 合 $ 34,630 2,345 36,975 季 計 季 計 (承前頁) 九 十 六 年 電 腦 軟 體 技 術 授 權 其 累積攤銷 期初餘額 本期增加 期末餘額 期末淨額 $ 8,647 7,125 15,772 $ 13,570 $ 986 856 1,842 $ 4,088 前 $ 663 384 1,047 $ 656 三 他 合 季 計 $ 10,296 8,365 18,661 $ 18,314 短期借款 係 營 運 周 轉 金 借 款 , 九 十 七 年 十 月 到 期 , 年 利 率 為 2.52%。 應付費用及其他流動負債 薪 資 獎 金 佣 金 勞 務 費 預收貨款 其 他 九 十 七 年 九 月 三 十 日 $ 5,402 5,096 3,490 530 369 3,278 $ 18,165 九 十 六 年 九 月 三 十 日 $ 2,571 5,180 4,370 1,740 359 2,298 $ 16,518 股東權益 依照法令規定,資本公積除填補公司虧損外,不得使用,但超過 票面金額發行股票所得之溢額,得撥充資本,按股東原有股份之比例 發給新股。 依據本公司章程規定,每年度盈餘於完納稅捐及彌補虧損後,應 提列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餘額連同上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作為 可 供 分 配 盈 餘。公 司 得 視 需 要,除 可 供 分 配 之 盈 餘 酌 予 保 留 不 分 配 外 , 餘經股東會決議分配數額依下列比例分配: 股東紅利百分之八十。 員工紅利百分之十五。 董監事酬勞百分之五。 - 19 - 本公司員工股票紅利分配之對象,得包括符合董事會或其授權之 人所訂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 本 公 司 分 配 股 利 時 , 現 金 股 利 不 低 於 10%, 實 際 發 放 股 利 需 視 公 司目前及未來之投資環境、資金需求、國內外競爭狀況及資本預算等 因素,兼顧股東利益、平衡股利及公司長期財務規劃等。 本公司分配盈餘時,必須依法令規定就股東權益減項餘額提列特 別盈餘公積,依前項提列特別盈餘公積後之餘額始得分配,嗣後股東 權益減項數額有迴轉時,得就迴轉金額分配盈餘。 依公司法規定,法定盈餘公積應繼續提撥至其總額達公司實收股 本總額為止。法定盈餘公積得用以彌補虧損,且當該項公積已達實收 股本百分之五十時,在公司無盈餘時,得以其超過部分派充股息及紅 利,或在公司無虧損時,得保留法定盈餘公積達實收股本百分之五十 半數,其餘部分得以撥充資本。 九十七年前三季對於應付員工紅利及董監酬勞之估列係依過去經 驗以可能發放之金額為基準計算,分別按員工分紅及董監酬勞費用化 前 之 稅 後 淨 利 15%及 5%計 算 。年 度 終 了 後 ,董 事 會 決 議 之 發 放 金 額 有 重大變動時,該變動調整原提列年度費用,至股東會決議日時,若金 額仍有變動,則依會計估計變動處理,於股東會決議年度調整入帳。 如股東會決議採股票發放員工紅利,股票紅利股數以決議分紅之金額 除以股票公平價值決定,股票公平價值係以股東會決議日前一日收盤 價,並考量除權除息之影響為計算基礎。 本公司若分配屬於八十六年度(含)以前未分配盈餘時,股東將 不獲配股東可扣抵稅額。若分配屬於八十七年度(含)以後未分配盈 餘時,除屬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者之股東外,其餘股東可按股利分配 日之稅額扣抵比率計算可獲配之股東可扣抵稅額。 本公司分別於九十七年六月六日及九十六年六月八日股東會決議 通過九十六及九十五年度盈餘分配案(與董事會決議同)如下: - 20 - 法定盈餘公積 股東現金紅利 股東股票紅利 員工現金紅利 董監事酬勞 盈 餘 分 配 案 每 股 股 利 ( 元 ) 九十六年度 九十五年度 九十六年度 九十五年度 $ 5,327 $ 4,901 23,688 $ 0.88 $ 0.6 40,000 19,740 0.5 8,143 7,500 2,500 2,714 $ 55,327 $ 59,186 本公司盈餘分配議案有關董事會通過擬議及股東會決議分配情 形,請至台灣證券交易所「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金融商品未實現損益 九十七及九十六年前三季金融商品未實現損益之變動組成項目如 下: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直接認列為股東權益調整項目 九十七年前三季 九十六年前三季 ( $ 25,201 ) $ 23,297 換算調整數 九十七及九十六年前三季換算調整數之變動組成項目如下: 九十七年前三季 外幣財務報表換算所產生之兌 換差額變動 $ 10,378 九十六年前三季 $ 7,151 員工退休金 本公司依「勞工退休金條例」訂定之員工退休辦法,係屬確定提 撥退休辦法,依員工每月薪資百分之六提撥至勞工保險局之個人退休 金專戶。本公司九十七及九十六年前三季認列之退休金成本分別為 1,564 仟 元 及 1,540 仟 元 。 適用「勞動基準法」之退休金制度,係屬確定給付退休辦法,每 位 員 工 之 服 務 年 資 十 五 年 以 內 者 ( 含 ), 每 服 務 滿 一 年 可 獲 得 二 個 基 數,超過十五年者每增加一年可獲得一個基數,總計最高以四十五個 基數為限。員工退休金之支付,係根據服務年資及核准退休日前六個 月平均工資(基數)計算。本公司按員工每月薪資總額百分之六提撥 - 21 - 員工退休基金,交由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以該委員會名義存入 台灣銀行之專戶。 退休金基金及應計退休金負債之變動情形如下: 九十七年前三季 九十六年前三季 $ 16,426 357 218 $ 17,001 $ 15,501 359 118 $ 15,978 $ $ 退休金基金 期初餘額 本期提撥 本期孳息 期末餘額 應計退休金負債 期初餘額 本期提列 本期提撥 期末餘額 ( $ 357 357 ) - ( $ 359 359 ) - 所得稅 帳列稅前利益按法定稅率計算之所得稅與當期應負擔所得稅費用調 節如下: 九十七年前三季 稅前利益按法定稅率(25%) 計算之稅額 所得稅調整項目之稅額影響 數: 暫時性差異 永久性差異 當期應負擔所得稅費用 九十六年前三季 $ 4,575 $ 12,404 $ 3,187 1,212 8,974 581 213 $ 13,198 所得稅費用構成項目如下: 當期應負擔所得稅費用 所得稅抵減 未分配盈餘加徵 當期應納所得稅 遞延所得稅淨變動 -暫時性差異 短期票券分離課稅 以前年度所得稅調整 所得稅費用 九十七年前三季 $ 8,974 ( 776 ) 93 8,291 $ - 22 - 1,117 93 153 9,654 九十六年前三季 $ 13,198 ( 1,602 ) 11,596 284 32 ( 218 ) $ 11,694 資 產 負 債 表 上 應 付 所 得 稅 (預付所得稅)之 變 動 如 下 : 期初餘額 當期應納所得稅 以前年度所得稅調整 當期支付所得稅 期末餘額 九十六年前三季 $ 20,945 11,596 ( 218 ) ( 32,056 ) $ 267 九十七年前三季 $ 3,689 8,291 153 ( 12,290 ) ($ 157 )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負債)明 細 如 下 : 九 十 七 年 九 月 三 十 日 動 暫時性差異 非 流 動 暫時性差異 九 十 六 年 九 月 三 十 日 流 ($ 419 ) $ $ 20,166 1,795 $ 20,892 本 公 司 用 以 計 算 遞 延 所 得 稅 之 有 效 稅 率 為 25%。 兩稅合一相關資訊: 可扣抵稅額帳戶餘額 九 十 七 年 九 月 三 十 日 $ 21,789 九 十 六 年 九 月 三 十 日 $ 24,829 本公司九十六及九十五年度實際盈餘分配之稅額扣抵比率分別 為 33.33%及 36.45%。 未分配盈餘相關資訊: 八十六年度以前 八十七年度及以後年度 九 十 七 年 九 月 三 十 日 $ 221 9,112 $ 9,333 九 十 六 年 九 月 三 十 日 $ 221 38,212 $ 38,433 截至九十七年九月底止,所得稅抵減相關資訊如下: 法 令 依 據 促進產業升級 條例 促進產業升級 條例 抵 減 項 目 研究發展支出投 資抵減 人才培訓支出投 資抵減 可 抵 減 稅 額 $ 727 $ 49 尚未抵減稅額 $ $ - 最 後 抵減年度 一○一 一○一 截 至 九 十 四 年 度 止 之 所 得 稅 申 報 案 件,業 經 稅 捐 稽 徵 機 關 核 定。 - 23 - 每股盈餘 計算每股盈餘之分子及分母揭露如下: 股 數 每 金 額 ( 分 子 ) (分母) ( 稅 前 稅 後 (仟股) 稅 九十七年前三季 本期純益 基本每股純益 屬於普通股股東 之本期純益 具稀釋作用潛在普通股 之影響 員工分紅 稀釋每股盈餘 屬於普通股股東之 本期合併純益加 潛在普通股之影 響 九十六年前三季 本期純益 基本每股純益 屬於普通股股東 之本期純益 $ 18,300 $ 8,646 $ 18,300 $ 8,646 45,455 $ 18,300 $ $ 49,614 $ 37,920 $ 49,614 $ 37,920 盈 餘 ) 後 元 前 稅 $ 0.40 $ 0.19 45,697 $ 0.40 $ 0.19 42,055 $ 1.18 $ 0.90 242 - - 股 8,646 計算時稀釋每股盈餘時,係假設員工分紅將採發放股票方式,並 於該潛在普通股具有稀釋作用時計入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以計算 稀釋每股盈餘。計算稀釋每股盈餘時,以該潛在普通股資產負債表日 之公平價值,作為發行股數之判斷基礎。於次年度股東會決議員工分 紅發放股數前計算稀釋每股盈餘時,亦繼續考量該等潛在普通股稀釋 作用。 用人、折舊及攤銷費用 九 十 七 年 前 三 屬於營業 屬於營業 成 本 者 費 用 者 合 用人費用 薪資費用 勞健保費用 $ 5,035 441 $ 33,044 2,447 季 九 十 六 年 前 三 屬於營業 屬於營業 計 成 本 者 費 用 者 合 $ 38,079 2,888 (接次頁) - 24 - $ 2,727 250 $ 34,944 2,565 季 計 $ 37,671 2,815 (承前頁) 退休金費用 伙食費用 職工福利 其 他 折舊費用 攤銷費用 九 十 七 年 前 三 季 九 十 六 年 前 三 季 屬於營業 屬於營業 屬於營業 屬於營業 計 計 成 本 者 費 用 者 合 成 本 者 費 用 者 合 $ 278 $ 1,643 $ 1,921 $ 157 $ 1,742 $ 1,899 362 1,810 2,172 197 1,943 2,140 118 751 869 59 497 556 47 287 334 19 382 401 $ 6,281 $ 39,982 $ 46,263 $ 3,409 $ 42,073 $ 45,482 $ 1,879 $ 2,687 $ 4,566 $ 793 $ 5,843 $ 6,636 $ 43 $ 8,276 $ 8,319 $ 1 $ 8,634 $ 8,365 關係人交易 關係人之名稱及關係 關 係 人 名 稱 ABCAMERICA ELECTRONICS CORP.(AAE) ATEC HOLDING COMPANY (AHC) 廣州千如電子有限公司(廣州千如公 司) (原名千如(番禺)有限公司) 千如電子(上海)有限公司(千如(上 海)公司) 其 他 與 本 公 司 之 本公司持股 100%之子公司 關 係 本公司綜合持股 93%之子公司 本公司綜合持股 93%股權之曾孫公司 本公司綜合持股 93%股權之曾孫公司 具有實質控制關係但無交易之關係人 請參閱附註 關係人交易: 銷貨及勞務收入 關 係 人 名 千如(上海)公司 廣州千如公司 九 十 七 年 前 三 季 九 十 六 年 前 三 季 佔營業 佔營業 收 入 收 入 稱 金 額 淨額% 金 額 淨額% $ 7,963 1 $ 10,559 2 59 $ 7,963 1 $ 10,618 2 - 25 - 進 貨 關 係 人 名 廣州千如公司 千如(上海)公司 九 十 七 年 前 三 季 九 十 六 年 前 三 季 佔 進 佔 進 稱 金 額 貨 % 金 額 貨 % $414,005 79 $323,680 77 37,311 7 5,521 1 $451,316 86 $329,201 78 佣 金 支 出 關 係 AAE 人 名 九 十 七 年 前 三 季 九 十 六 年 前 三 季 佔營業 佔營業 稱 金 額 費用% 金 額 費用% $ 2,509 3 $ 2,669 3 處 分 固 定 資 產 價 款 關 係 人 名 千如(上海)公司 九 十 七 年 前 三 季 九 十 六 年 前 三 季 佔出售 佔出售 稱 金 額 價款% 金 額 價款% $ $ 1,114 81 本公司對關係人出售固定資產,其交易條件係按雙方議定價 格辦理。 應收關係人款項 關 係 人 名 廣州千如公司 千如(上海)公司 九十七年九月三十日 九十六年九月三十日 佔各該 佔各該 稱 金 額 科目% 金 額 科目% $ 12,325 54 $ 19,237 64 10,679 46 11,055 36 $ 23,004 100 $ 30,292 100 本公司對廣州千如公司及千如(上海)公司九十七及九十六 年 前 三 季 從 事 去 料 加 工 所 認 列 之 銷 貨 收 入 分 別 為 26,855 仟 元 及 42,764 仟 元 , 帳 列 數 已 加 以 扣 除 相 關 收 入 及 成 本 。 - 26 -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 關 係 人 名 廣州千如公司 千如(上海)公司 AHC 九十七年九月三十日 九十六年九月三十日 佔各該 佔各該 稱 金 額 科目% 金 額 科目% $ 42,428 61 $ 46,184 59 27,595 39 31,983 41 285 $ 70,023 100 $ 78,452 100 上述關係人九十七年及九十六年九月底其他應收款除對廣州 千 如 公 司 及 千 如 ( 上 海 ) 公 司 之 帳 款 金 額 分 別 為 66,525 仟 元 及 74,434 仟 元 , 係 本 公 司 依 照 財 團 法 人 中 華 民 國 會 計 研 究 發 展 基 金 會解釋函規定,將九十七年及九十六年九月底超過收款期限三個 月以上之應收帳款自應收關係人款項轉列其他應收款-關係人 外,其餘主要係代墊運費及雜項購置等款項。 預付貨款 關 係 人 名 千如(上海)公司 九十七年九月三十日 九十六年九月三十日 佔各該 佔各該 稱 金 額 科目% 金 額 科目% $ $ 4,608 56 應 付 費 用 關 係 AAE 人 名 九十七年九月三十日 九十六年九月三十日 佔各該 佔各該 稱 金 額 科目% 金 額 科目% $ 288 1 $ 294 2 本公司與關係人之銷貨及進貨係按一般交易常規訂定,並無 其他相當之產品價格可供比較。付款期間為月結六十天,收款期 間則為月結六十至九十天,惟本公司為配合子公司之營運,暫依 其資金狀況收付帳款。本公司依照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研究發 展基金會解釋函規定,將九十七年及九十六年九月底超過收款期 限三個月以上之應收帳款自應收關係人款項轉列其他應收款-關 係人,其帳齡分佈情形如下: - 27 - 九十七年九月底 關 係 人 名 廣州千如公司 千如(上海)公司 稱 逾期九○至一二○天 $ 967 383 逾期一二○天以上 $ 38,552 26,623 稱 逾期九○至一二○天 $ 1,066 1,036 逾期一二○天以上 $ 45,045 27,287 九十六年九月底 關 係 人 名 廣州千如公司 千如(上海)公司 本 公 司 與 AAE 簽 訂 產 品 銷 售 服 務 合 約,約 定 本 公 司 每 月 支 付 佣金美金 9 仟元外,餘須按銷售金額之比率支付。 附註揭露事項 重 大 交 易 事 項 及 轉 投 資 事 業 相 關 資 訊:除 下 列 事 項 外,並 無 其 他 應 揭露事項。 資金貸與他人: 單 位 : 除另 註 明外, 為 新 台幣 仟 元 有短期融 提 列 備 擔 保 品 利 率 資金貸 業務往來 資金貸與他人 本 期 編號 貸 與 對 象 往來科目 期 末 餘 額 通資金必 抵 呆 帳 額 者之公司名稱 最 高 餘 額 區 間 與性質 金 名稱 價 值 要之原因 金 額 - 千如(上海)有 應收資金 營運週 1 AHC USD 580 $ - 建置廠房 $ - - USD 580 仟元 仟元 款 限公司 融通款 轉金 ( $ 18,659 ) ( $ 18,659 ) - 營運週 - - 2 廣州千如公司 千如(上海)有 應收資金 RMB3,797 - 購買土地 仟元 款 限公司 融通款 轉金 ( $ 17,874 ) 對個別對象 資金貸與限額 ( 註 一 ) USD 1,064 仟元 資 金 貸 與 總 限 額 備註 ( 註 一 ) USD 2,838 仟元 RMB RMB 7,767 仟元 7,767 仟元 註 一 : AHC 及廣 州 千 如 公 司 資 金 貸 與 總 額 為 各 該 公 司 淨 值 之 4 0 %; 其 因 業 務 往 來 借 款 人 之 貸 放 累 計 金 額 不 得 超 過 前 述 貸 與 總 額 之 60%, 其 因 短 期 融 通 資 金 必 要 借 款 人 之 貸 放 累 計 金 額 不 得 超 過 前 述 貸 與 總 額 之 60%, 其 二 者 不 得 超 過 資 金 貸 與 總 額 之 100%。 個 別 對 象 之 貸 與 金 額 最 高 限 額 為 廣 州 千 如 公 司 淨 值 之 40%, AHC 淨 值 之 15%。 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 持 有 之 公 千如公司 司 股 股 股 股 股 亨源股份有限公司 股 股 股 AHC 期 目 股(單位) 持 股 帳 面 金 額 市價/ 比率% 數(仟) 票 AHC 本公司綜合持股 93% 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 $ 7,470 $ 156,271 75 之子公司 票 亨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持股 99%之子 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 4,465 43,517 99 公司 票 AAE 本公司持股 100%之子 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 220 1,085 100 公司 票 信昌電子陶瓷股份有限公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流 2,234 18,097 2 司 動 票 品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1,680 12,681 6 非流動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流動 票 陽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6 122 票 AHC 本公司綜合持股 93% 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 1,885 40,568 18 之子公司 票 品能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190 1,900 10 非流動 票 ATEC UNIVERSAL 本公司綜合持股 93% 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 美金2,841 仟元 美金 6,274 100 COMPANY 之孫公司 票 A-TEC 本公司綜合持股 93% 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 美金3,492 仟元 美金 3,611 100 INTERNATIONAL 之孫公司 COMPANY 單 廣州千如公司 本公司綜合持股 93% 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 美金2,841 仟元 美金 100 之曾孫公司 單 千如電子(上海)公司 本公司綜合持股 93% 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 美金3,492 仟元 美金 100 之曾孫公司 有 價 證 有 券 種 類 股 股 ATEC UNIVERSAL 股 COMPANY 股 A-TEC INTERNATION AL COMPANY 價 證 券 名 稱 與 有 價 證 券 帳 發 行 人 之 關 係 - 28 - 列 科 末 淨值/帳面價值 156,271 (註三) 43,517 (註三) 1,085 (註三) 18,097 (註一) 12,681 (註二) 122 40,568 (註一) (註三) 1,900 (註二) 2,841 仟元 (註三) 3,492 仟元 (註三) 2,841 仟元 (註三) 3,492 仟元 (註三) 註 一 : 係按 股 票九十 七 年 九月 底 收盤價 計 算 。 註 二 : 係以 帳 面價值 列 示 。 註 三 : 係依 同 期間未 經 會 計師 核 閱之財 務 報 表計 算 。 註 四 : 上述 期 末持有 有 價 證券 情 形,未 包 含 預付 長 期投資 款 部 份。 註 五 : 上列 有 價證券 於 九 十七 年 九月底 並 無 提供 擔 保、質 押 借 款或 其 他依約 定 而 受限 制 使用者 。 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 十以上: 交易條件與一般交易不同 應收(付)票據、帳款 之 情 形 及 原 因 註 佔 總 應 收 備 佔 總 進 進(銷)貨 金 額 (銷)貨 授 信 期 間 單 價 授 信 期 間 餘 額 (付)票據、帳 之 比 率 款比率(%) 廣州千如公 本 公 司 綜 進 貨 同附註 $414,005 79% 月結 60 天 同附註 - $ 司 合 持 股 93%之曾 孫公司 交 進(銷)貨 交 易 對 象 關 之 公 司 千如公司 易 情 形 係 被 投 資 公 司 名 稱 、 所 在 地 區 …等 相 關 資 訊 : 原 始 投 資 金 額 期 末 持 有 主 要 比 率 營 業 項 目 本 期 期 末 上 期 期 末 股數(仟) 帳 面 金 額 (%) 模里西斯 轉投資大陸之 美金 7,290 美金 6,840 7,470 75 $ 156,271 控股公司 仟元 仟元 ( $ 234,519 ) ( $ 220,043 ) 桃園縣 製造、加工及 $ 43,255 $ 43,255 4,465 99 43,517 出售電子機 具零組件等 電子零件買賣 美金 100 美金 100 USA 220 100 1,085 仟元 仟元 ($ 3,217 ) ( $ 3,217 ) 模里西斯 轉投資大陸之 美金 1,050 美金 1,050 1,885 18 40,568 控股公司 仟元 仟元 ($ 33,779 ) ( $ 33,779 ) 模里西斯 轉投資大陸之 美金 6,274 美金 6,274 美金2,841 仟元 6,274 100 仟元 控股公司 仟元 ( $ 201,835 ) ( $ 201,835 ) 模里西斯 轉投資大陸之 美金 3,111 美金 3,611 美金3,492 仟元 3,611 100 控股公司 仟元 仟元 ( $ 116,166 ) ( $ 100,081 ) 中 國 大 陸 製造、加工及 美金 6,274 美金 6,274 美金2,841 仟元 100 廣州市 出售電子機 仟元 仟元 具零組件等 ( $ 201,835 ) ( $ 201,835 ) 中 國 大 陸 製造、加工及 美金 3,611 美金 3,111 美金3,492 仟元 100 上海市 出售電子機 仟元 仟元 具零組件等 ( $ 116,166 ) ( $ 100,081 ) 投 資 公 司 名 稱 被 投 資 公 司 名 稱 所在地區 千如公司 AHC 亨源股份有限公司 AAE 亨源股份有限公司 AHC AHC ATEC UNIVERSAL COMPANY A-TEC INTERNATIONAL COMPANY ATEC UNIVERSAL 廣州千如公司 COMPANY A-TEC INTERNATION AL COMPANY 千如(上海)公司 被 投 資 公 司 本 公 司 認 列 之 備 本 期 ( 損 ) 益 投 資 ( 損 ) 益 ($ ( 24,521 ) 4,373 ) ($ ( 68 ( 24,521 ) 18,428 ) 本公司之子 公司 4,338 ) 本公司之子 公司 68 ( 註 本公司之子 公司 4,359 ) 本公司之子 公司 美金(1,003 仟元) 美金(1,003 仟元) 本公司之孫 公司 美金 212 仟元 美金 212 仟元 美金(1,003 仟元) 美金(1,003 仟元) 本公司之曾 孫公司 美金 212 仟元 美金 212 仟元 本公司之孫 公司 本公司之曾 孫公司 註 : 未 包 含 預 付 長 期 投 資 款 部 份 。 金融商品資訊之揭露: 本公司九十六年前三季未從事任何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九十 七年前三季從事遠期外匯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之目的,主要係 為規避因匯率波動所產生之風險。本公司之財務避險策略係以 達成規避大部分現金流量風險為目的。截至九十七年九月底遠 期外匯合約皆已到期。 本公司於九十七年前三季,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 商 品 產 生 淨 益 為 21 仟 元 。 - 29 - 公平價值資訊之揭露 九十七年九月三十日 九十六年九月三十日 非衍生性金融商品 帳面價值 公平價值 帳面價值 公平價值 資 產 現 金 $ 68,141 $ 68,141 $ 70,952 $ 70,952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流動 122 122 458 458 應收票據 11,837 11,837 14,073 14,073 應收帳款(含關係 人) 184,828 184,828 203,796 203,796 其他應收款—關係 人 70,023 70,023 78,452 78,452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非流動 18,097 18,097 52,525 52,525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 資產-非流動 12,681 12,681 負 債 短期借款 應付票據 應付帳款 30,000 4,500 41,114 30,000 4,500 41,114 51,412 10,226 51,412 10,226 本公司估計金融商品公平價值所使用之方法及假設如下: 短期金融商品以其在資產負債表上之帳面價值估計其公平價 值 , 此 方 法 應 用 於 現 金 、 應 收 票 據 、 應 收 帳 款 ( 含 關 係 人 )、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短期借款、應付票據及應付帳款,因 為此類商品到期日甚近,其帳面價值應屬估計公平價值之合 理基礎。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如有活絡市場公開報價時,則以此市場價 格為公平價值。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資為未上市(櫃)公司者,其無活絡 市場公開報價且實務上須以超過合理成本之金額方能取得可 驗證公平價值,因此公平價值無法可靠衡量。 - 30 - 本公司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公平價值,以活絡市場之公開報 價直接決定者,及以評價方法估計者分別為: 公開報價決定之金額 評價方法估計之金額 九 十 七 年 九 十 六 年 九 十 七 年 九 十 六 年 非 衍 生 性 金 融 商 品 九月三十日 九月三十日 九月三十日 九月三十日 資 產 現金 $ 68,141 $ 70,952 $ $ 備供出售金融資 產-流動 122 458 應收票據 11,837 14,073 應收帳款(含關係 人) 184,828 203,796 其他應收款—關 係人 70,023 78,452 備供出售金融資 產—非流動 18,097 52,525 負 債 短期借款 應付票據 應付帳款 - - 30,000 4,500 41,114 51,412 10,226 本公司九十七年及九十六年九月三十日具利率變動之公平價值 風 險 變 動 之 金 融 資 產 為 0 元 及 11,567 仟 元 , 另 具 利 率 變 動 之 公 平 價 值 風 險 變 動 之 金 融 負 債 分 別 為 30,000 仟 元 及 0 元 ; 九 十 七 年及九十六年九月三十日具利率變動之現金流量風險之金融資 產 分 別 為 67,096 仟 元 及 55,256 仟 元 。 本公司非以公平價值衡量且公平價值變動認列損益之金融資產 或金融負債,其利息收入總額九十七及九十六年前三季分別為 930 仟 元 及 1,013 仟 元;其 利 息 費 用 總 額 九 十 七 及 九 十 六 年 前 三 季 分 別 為 159 仟 元 及 1,485 仟 元 。 財務風險資訊 市場風險 本公司九十七及九十六年前三季均無以交易為目的之金 融資產與負債,故無市場風險。 - 31 - 信用風險 金融資產受到本公司之交易對方或他方未履行合約之潛 在影響,其影響包括本公司所從事金融商品之信用風險集中 程度、組成要素、合約金額及其他應收款。本公司所持有之 各種金融商品,其最大信用風險與帳面價值同。 流動性風險 本公司之營運資金足以支應,故未有因無法籌措資金以 履行合約義務之流動性風險。本公司投資之備供出售金融資 產係上市(櫃)證券,均具活絡市場,故可輕易在市場上以 公平價值之價格迅速出售金融資產。投資採權益法之長期股 權投資及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因無活絡市場,故預期具 有重大流動性風險。 大陸投資資訊: 大陸被投資公司名稱、主要營業項目、實收資本額、投資方式、 資金匯出入情形、持股比例、投資損益、期末投資帳面價值、已 匯回投資損益及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 本期匯出或收回投資金額 本期期初自 本期期末自 大陸被投資 主 要 實 收 投資 台灣匯出累積 台灣匯出累 公司名稱營 業 項 目 資 本 額 方 式 匯 出 收 回 投 資 金 額 積投資金額 廣 州 千 如 製造、加工 美金 6,274 註一 美金 3,479 $ - $ 公司 及出售電 仟元 仟元 子機具零 ( $ 111,919 ) 組件等 千 如 ( 上 製造、加工 美金 3,611 註一 美金 3,111 美金 500 海)公司 及出售電 仟元 仟元 仟元 子機具零 ( $ 100,081 ) ( $ 16,085 ) 組件等 - - 本公司直 接或間接 本 期 認 列 期 末 投 資 投資之持 投資(損)益 帳 面 價 值 股 比 例 (註二及三) (註二及三) (註三) 美金 3,479 間接持股 美金(1,003 ) 美金 2,841 93% 仟元 仟元 仟元 ( $ 31,141 ) $ 91,395 ( $ 111,919 ) 美金 3,611 間接持股 仟元 93% ( $ 116,166 ) 美金 212 仟元 $ 6,582 美金 3,492 仟元 $ 112,338 截至本 期止已 匯回投 資收益 $ - - 依經濟部投審會規定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淨值 本 期 期 末 累 計 自 台 灣 經 濟 部 投 審 會 核 准 投 資 金 額 匯 出 赴 大 陸 地 區 投 資 金 額 之百分之六十或八仟萬元(較高者) 美金 7,090 仟元 ($228,085) 美金 7,287 仟元 ($234,423) $359,056 註一:透過第三地區投資設立公司再投資大陸公司。 註二:係依同期間未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表認列。 註三:係按本公司及子公司綜合持股比例計算。 註四:本表相關數字涉及外幣者,以財務報告日之匯率換算為新台幣。 與大陸被投資公司直接或間接經由第三地區所發生下列之重大交 易事項,暨其價格、付款條件、未實現損益:請詳附註十八。 - 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