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傑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核閱報告 民國 102 年及 101 年第一季 (股票代碼 3094) 公司地址:新竹市科學工業園區力行六路六號 電 話:(03)5798797 ~1~ 聯 傑 國 際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民國 102 年及 101 年第一季合併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核閱報告 目 錄 項 目 頁 次 一、 封面 1 二、 目錄 2 ~ 3 三、 會計師核閱報告 4 ~ 5 四、 合併資產負債表 6 ~ 7 五、 合併綜合損益表 8 六、 合併權益變動表 9 七、 合併現金流量表 10 ~ 11 八、 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12 ~ 61 (一) 公司沿革 12 (二) 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12 (三) 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12 ~ 13 (四) 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13 ~ 22 (五) 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22 ~ 23 (六) 重要會計科目之說明 23 ~ 35 (七) 關係人交易 36 (八) 質押之資產 36 (九) 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36 ~2~ 項 (十) 目 頁 次 重大之災害損失 36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 36 (十二)其他 36 ~ 44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45 ~ 47 (十四)營運部門資訊 48 (十五)首次採用 IFRSs 48 ~ 61 ~3~ 會計師核閱報告 (102)財審報字第 13000047 號 聯傑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公鑒: 聯傑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民國102年及101年3月31日、民國101年12月31日及民國101 年1月1日之合併資產負債表,暨民國102年及101年1月1日至3月31日之合併損益表,暨民國102 年及101年1月1日至3月31日之合併權益變動表及合併現金流量表,業經本會計師核閱竣事。上 開合併財務報告之編製係管理階層之責任,本會計師之責任則為根據核閱結果出具報告。列入 上開合併財務報告之部份子公司,其財務報告並未經本會計師核閱,而係由其他會計師核閱; 因此,本會計師對上開合併財務報告所出具之核閱報告,有關該等公司財務報告所列之金額, 係依據其他會計師之核閱報告,該等公司民國101年12月31日及101年1月1日之資產(含採權益法 之投資)總額分別為新台幣124,377仟元及133,363仟元,佔合併總資產9.35%及10.11%。 除下段所述者外,本會計師係依照中華民國審計準則公報第三十六號「財務報表之核閱」 規劃並執行核閱工作。由於本會計師僅實施分析、比較與查詢,並未依照中華民國一般公認審 計準則查核,故無法對上開合併財務報告整體表示查核意見。 如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四(三)及六(六)所述,列入上開合併財務報告之部分子公司及採用權 益法之投資,其財務報告及附註十三所揭露之相關資訊,係依據各該公司同期間自編未經會計 師核閱之財務報告所編製。該等公司民國102年及101年3月31日之資產(含採權益法之投資)總額 分別為新台幣231,896仟元及316,856仟元,各占合併資產總額之17.08%及23.99%;負債總額分 別為新台幣32仟元及3,567仟元,各占合併負債總額之0.05%及5.23%,民國102年及101年1月1日 至3月31日之綜合損失(含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係企業損益之份額及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係企業 之其他綜合損益之份額)分別為新台幣2,791仟元及5,135仟元,各占合併綜合損益之(13.82%)及 (77.02%)。 ~4~ 依本會計師核閱結果,除上段所述部分子公司及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其財務報告及附註十三 所揭露之相關資訊,若能取得其同期間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告而可能須作適當調整及揭露之 影響外,並未發現第一段所述財務報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有違反「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 則」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之國際會計準則第三十四號「期中財務報導」及國際財務準則第 一號「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表報導準則」而須作修正之情事。 資 誠 聯 合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林瑟凱 會計師 蕭春鴛 前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核准簽證文號:金管證六字第 0960072936 號 金管證六字第 0960042326 號 中 華 民 國 ~5~ 1 0 2 年 5 月 9 日 聯 傑 國 際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資 產 負 債 表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單位:新台幣仟元 資 1100 1150 1170 1200 130X 1410 1470 11XX 1523 1543 1550 1600 1760 1780 1840 1900 15XX 1XXX 2150 2170 2200 2230 2300 21XX 2570 2600 25XX 2XXX 產 流動資產 現金及約當現金 應收票據淨額 應收帳款淨額 其他應收款 存貨 預付款項 其他流動資產 流動資產合計 非流動資產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流動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投資性不動產淨額 無形資產 遞延所得稅資產 其他非流動資產 非流動資產合計 資產總計 負債及權益 流動負債 應付票據 應付帳款 其他應付款 當期所得稅負債 其他流動負債 流動負債合計 非流動負債 遞延所得稅負債 其他非流動負債 非流動負債合計 負債總計 附註 六(一) 102 年 3 月 31 日 金 額 % 101 年 12 月 31 日 金 額 % 101 年 3 月 31 日 金 額 % 101 年 1 月 1 日 金 額 % $ $ $ $ 六(四) 六(五) 八 六(二) 六(三) 六(六) 六(七) 六(八) 六(九) $ 927,123 98 37,251 1,895 28,152 3,480 997,999 69 3 2 74 36,391 5,686 13,361 169,486 99,960 1,057 10,627 22,989 359,557 1,357,556 3 1 12 7 1 2 26 100 7,032 4,100 30,308 2,475 1,503 45,418 1 2 3 3,344 19,578 22,922 68,340 2 2 5 $ 六(十) (續 次 頁) ~6~ $ $ 873,428 100 53,457 1,735 31,404 5,370 965,494 66 4 2 1 73 34,344 5,686 16,340 171,413 100,586 1,521 11,518 23,496 364,904 1,330,398 3 1 13 7 1 2 27 100 11,700 5,675 44,115 1,858 63,348 1 1 3 5 3,215 19,376 22,591 85,939 1 1 6 $ $ 803,455 399 63,002 11,623 37,799 3,457 8,434 928,169 61 5 1 3 70 41,337 9,269 15,898 177,281 102,282 6,422 15,091 24,955 392,535 1,320,704 3 1 1 13 8 1 1 2 30 100 7,801 8,354 30,117 2,950 362 49,584 1 1 2 4 3,421 15,211 18,632 68,216 1 1 5 $ $ 795,750 110 66,384 11,727 44,425 4,016 8,658 931,070 60 5 1 4 1 71 40,448 9,269 17,049 179,376 102,908 6,975 15,063 16,937 388,025 1,319,095 3 1 1 14 8 1 1 29 100 8,900 5,581 31,119 892 1,013 47,505 1 1 2 4 3,928 15,942 19,870 67,375 1 1 5 聯 傑 國 際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資 產 負 債 表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單位:新台幣仟元 3110 3210 3220 3271 3310 3320 3350 3410 3425 3500 31XX 36XX 3XXX 負債及權益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 股本 普通股股本 資本公積 資本公積-發行溢價 資本公積-庫藏股票交易 資本公積-員工認股權 保留盈餘 法定盈餘公積 特別盈餘公積 未分配盈餘 其他權益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損益 庫藏股票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合計 非控制權益 權益總計 重大承諾事項及或有事項 重大期後事項 負債及權益總計 102 年 3 月 31 日 金 額 % 101 年 12 月 31 日 金 額 % 101 年 3 月 31 日 金 額 % 101 年 1 月 1 日 金 額 % 852,891 63 852,891 64 852,271 64 851,230 64 339,309 3,269 42,155 25 3 339,309 42,155 26 3 389,427 41,450 29 3 389,968 40,746 30 3 30,284 71,182 2 5 30,284 57,324 2 4 ( 51,920 7,566 17,410)( 4 1 1)( 51,920 7,566 28,331) ( 4 1 2) 1,514) 705) 47,661) ( 1,289,210 6 1,289,216 - ( - ( 3)( 95 95 6,151) 2,404) 68,951)( 1,244,457 2 1,244,459 - ( - ( 5)( 94 94 4,031) 370) 68,951)( 1,251,872 616 1,252,488 - ( 5)( 95 95 1,108) 61,848) ( 1,250,143 1,577 1,251,720 5) 95 95 附註 六(十二) 六(十三) 六(十四) 四(六) 六(十二) ( ( ( 九 十一 $ 1,357,556 100 $ 1,330,398 100 $ 1,320,704 100 $ 1,319,095 請參閱後附合併財務報告附註暨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林瑟凱、蕭春鴛會計師民國 102 年 5 月 9 日核閱報告。 董事長:郝挺 經理人:郝挺 ~7~ 會計主管:邱貴鳳 100 聯 傑 國 際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綜 合 損 益 表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每股盈餘為新台幣元外) 8610 8620 項目 營業收入 營業成本 營業毛利 營業費用 推銷費用 管理費用 研究發展費用 營業費用合計 營業利益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其他收入 其他利益及損失 財務成本 採用權益法之關聯企業及 合資損益之份額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稅前淨利 所得稅費用 繼續營業單位本期淨利 本期淨利 其他綜合損益(淨額)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 算之兌換差額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 評價利益 與其他綜合損益組成部分 相關之所得稅 本期綜合利益總額 淨利歸屬於: 母公司業主 非控制權益 8710 8720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 母公司業主 非控制權益 4000 5000 5900 6100 6200 6300 6000 6900 7010 7020 7050 7060 7000 7900 7950 8000 8200 8310 8325 8399 8500 1 0 2 金 $ 附註 六(五)(十五) ( ( ( ( ( 9850 至 3 月 1 0 1 額 % 金 81,111 100 $ 24,243) ( 30) ( 56,868 70 年 1 至 3 月 額 % 91,114 100 29,610) ( 32) 61,504 68 ( 13,523) ( 12,708) ( 23,127) ( 49,358) ( 7,510 17) ( 16) ( 28) ( 61) ( 9 8,953) ( 13,975) ( 22,509) ( 45,437) ( 16,067 10) 15) 25) 50) 18 3,336 9,341 5) 4 12 ( - ( 3,448 6,522) ( 7) 4 7) - 2,979) ( 9,693 17,203 3,341) ( 13,862 13,862 4) ( 12 ( 21 4) ( 17 17 $ 1,151) ( 4,232) ( 11,835 1,875) ( 9,960 9,960 2) 5) 13 2) 11 11 4,637 6 ($ 4,031) ( 5) 2,047 2 889 1 六(六) ( 六(十六) ( $ $ ( $ $ $ $ 基本每股盈餘 本期淨利 稀釋每股盈餘 本期淨利 1 六(十五) $ 9750 年 348) 20,198 - ( 25 $ 151) 6,667 7 13,858 4 13,862 17 $ - ( 17 $ 10,921 961) ( 9,960 12 1) 11 20,194 4 20,198 25 $ - ( 25 $ 7,628 961) ( 6,667 8 1) 7 六(十七) $ 0.17 $ 0.13 $ 0.17 $ 0.13 六(十七) 請參閱後附合併財務報告附註暨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林瑟凱、蕭春鴛會計師民國 102 年 5 月 9 日核閱報告。 董事長:郝挺 經理人:郝挺 ~8~ 會計主管:邱貴鳳 聯 傑 國 際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權 益 變 動 表 民國 102 年及 101 年 1 月 1 日至 3 月 31 日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單位:新台幣仟元 資 本 公 積 保 留 盈 普通股股本 資本公積- 發 行 溢 價 資本公積- 庫 藏 股 票 交 易 資本公積- 員工認股權 法定盈餘公積 特別盈餘公積 $ $ $ $ $ $ 餘 未分配盈餘 國外營運機 構財務報表 換算之兌換 差 額 備供出售金 融資產未實 現 損 益 庫藏股票 非控制權益 合 計 $ $ 1,251,720 101 年度 101 年 1 月 1 日餘額 851,230 389,968 - 40,746 51,920 7,566 ($ 28,331 ) 101 年第一季淨利 - - - - - - 10,921 101 年第一季其他綜合損 益 - - - - - - - 員工認股權酬勞費用 - - - 704 - - - 541 ) - - - - - - - - - 員工認股權認購普通股 1,041 - 購入庫藏股 101 年 3 月 31 日餘額 ( $ 852,271 $ 389,427 $ - $ 41,450 $ 51,920 $ 7,566 ($ $ 852,891 $ 339,309 $ - $ 42,155 $ 30,284 $ - $ $ - ($ - 1,108 ) ($ 61,848 ) 1,577 - - 738 - - - - - - 704 - - - - - 500 - - - 17,410 ) ($ 4,031 ) ($ 370 ) ($ 68,951 ) $ 616 $ 1,252,488 57,324 6,151 ) ($ 2,404 ) ($ 68,951 ) $ 2 $ 1,244,459 ( 4,031 ) ( ( 961 ) 7,103 ) - 9,960 ( ( 3,293 ) 7,103 ) 102 年度 102 年 1 月 1 日餘額 ($ 102 年第一季淨利 - - - - - - 13,858 - - - 4 13,862 102 年第一季其他綜合損 益 - - - - - - - 4,637 1,699 - - 6,336 員工購買庫藏股票 - - 3,269 - - - - - - 21,290 - 24,559 6 $ 1,289,216 102 年 3 月 31 日餘額 $ 852,891 $ 339,309 $ 3,269 $ 42,155 $ 30,284 $ - $ 71,182 ($ 1,514 ) ($ 705 ) ($ 47,661 ) $ 請參閱後附合併財務報告附註暨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林瑟凱、蕭春鴛會計師民國 102 年 5 月 9 日核閱報告。 董事長:郝挺 經理人:郝挺 ~9~ 會計主管:邱貴鳳 聯 傑 國 際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現 金 流 量 表 民國 102 年及 101 年 1 月 1 日至 3 月 31 日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單位:新台幣仟元 102 年 1 至 3 月 101 年 1 至 3 月 $ $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合併稅前淨利 17,203 11,835 調整項目 不影響現金流量之收益費損項目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損益份額 2,979 1,151 折舊費用(含投資性不動產) 2,609 2,726 攤銷費用 1,320 2,454 利息費用 5 7 利息收入 ( 酬勞成本 404 ) ( 3,269 504 ) 704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 應收票據 2 應收帳款 16,383 3,171 存貨 3,364 6,519 預付款項 1,890 559 其他應收款 ( 其他流動資產 ( 289 ) 160 ) 104 - 224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 應付票據 ( 4,668 ) ( 1,099 ) 應付帳款 ( 1,575 ) 2,773 其他應付款 ( 13,807 ) ( 1,002 ) 其他流動負債 ( 355 ) ( 651 ) 其他非流動負債 202 731 )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入 28,257 27,951 400 513 收取之利息 ( 支付之利息 ( 5) ( 7) 支付之所得稅 ( 39 ) ( 49 )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28,613 (續 次 頁) ~10~ 28,408 聯 傑 國 際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現 金 流 量 表 民國 102 年及 101 年 1 月 1 日至 3 月 31 日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單位:新台幣仟元 102 年 1 至 3 月 101 年 1 至 3 月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購置固定資產 ($ 電腦軟體增加 ( 54 ) ($ 130 ) ( 存出保證金減少 9) 130 ) 47 - 未攤銷費用增加 ( 267 ) ( 9,789 )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404 ) ( 9,928 )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員工認股權行使認購價款 - 購入庫藏股 - 500 ( 7,103 ) 員工購買庫藏股 21,290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流出) 21,290 ( 6,603 ) 4,196 ( 4,172 ) 匯率變動對現金之影響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增加數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 53,695 7,705 873,428 795,750 927,123 $ 請參閱後附合併財務報告附註暨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林瑟凱、蕭春鴛會計師民國 102 年 5 月 9 日核閱報告。 董事長:郝挺 經理人:郝挺 ~11~ 會計主管:邱貴鳳 803,455 聯傑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附 註 (僅 經 核 閱 , 未 依 一 般 公 認 審 計 準 則 查 核 )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 特 別 註 明 者 外 ) 一、公司沿革 聯 傑 國 際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以 下 簡 稱 「 本 公 司 」 )於 中 華 民 國 設 立 , 本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 以 下 統 稱 「 本 集 團 」) 主 要 營 業 項 目 為 通 訊 網 路 積 體 電 路 之 研 究 、 開 發 、 生 產、製造及銷售等。 二、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本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已 於 民 國 102 年 4 月 26 日 經 提 報 董 事 會 後 發 布 。 三、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一 )已 採 用 金 融 監 督 管 理 委 員 會 (以 下 簡 稱 「 金 管 會 」 )認 可 之 新 發 布 、 修 正 後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影響 本年度係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故不適用。 (二 )尚 未 採 用 金 管 會 認 可 之 新 發 布 、 修 正 後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之 影 響 1.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9 號 「 金 融 工 具 : 金 融 資 產 分 類 與 衡 量 」 (1)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理 事 會 於 民 國 98 年 11 月 發 布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9 號 , 生 效 日 為 民 國 104 年 1 月 1 日 , 得 提 前 適 用 。 此 準 則 雖 經 金 管 會 認 可 , 惟 金 管 會 規 定 我 國 於 民 國 102 年 適 用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時 , 企 業 不 得 提 前 採 用 此 準 則,應 採 用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39 號「 金 融 工 具 : 認 列 與 衡 量 」 2009 年 版 本 之 規 定 。 (2)此 準 則 係 取 代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39 號 之 第 一 階 段 。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9 號 提 出 金 融 工 具 分 類 及 衡 量 之 新 規 定,且 可 能 影 響 本 集 團 金 融 工 具之會計處理。 (3)本 集 團 尚 未 評 估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9 號 之 整 體 影 響 , 惟 經 初 步 評 估 可能影響本集團持有分類為「備供出售金融資產」之工具,因國際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9 號 規 定 僅 於 符 合 特 定 條 件 下 之 權 益 工 具,得 指 定 將 其 公允價值變動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且於該資產除列時不得將已認列 之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轉 列 至 當 期 損 益 。 本 集 團 於 民 國 102 年 1 至 3 月 認 列 屬 權 益 工 具 之 損 益 $1,699( 已 扣 除 相 關 所 得 稅 額 $348)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三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理 事 會 已 發 布 但 尚 未 經 金 管 會 認 可 之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之 影 響 1. 下 列 新 準 則 及 修 正 業 經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理 事 會 發 布 並 生 效 , 但 尚 未 經 金 管 會認可,故本集團尚未採用: ~12~ 新準則或修正專案名稱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號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7號之比較揭 露對首次採用者之有限度豁免 2010 對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改善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7號 揭露-金融資產之移轉 國際會計準則第12號 遞延所得稅:標的資產之回收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 合併財務報表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2號 對其他個體權益之揭露 國際會計準則第27號 單獨財務報表 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 投資關聯企業及合資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3號 公允價值衡量 國際會計準則第19號 員工給付 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 其他綜合損益項目之表達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7號 揭露-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互抵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及12 合併財務報表及對其他個體權益 號 之揭露過渡指引 生效日 民國99年7月1日 民國100年1月1日 民國100年7月1日 民國101年1月1日 民國102年1月1日 民國102年1月1日 民國102年1月1日 民國102年1月1日 民國102年1月1日 民國102年1月1日 民國101年7月1日 民國102年1月1日 民國102年1月1日 2. 下 列 新 準 則 及 修 正 業 經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理 事 會 發 布 , 但 尚 未 生 效 及 經 金 管 會認可,故本集團尚未採用: 新準則或修正專案名稱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 金融工具 國際會計準則第32號 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互抵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7及9號 強制生效日及過渡揭露規定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及12 投資個體 號和國際會計準則第27號 生效日 民國104年1月1日 民國103年1月1日 民國104年1月1日 民國103年1月1日 3. 本 集 團 現 正 評 估 上 述 新 準 則 或 修 正 之 潛 在 影 響 , 故 暫 時 無 法 合 理 估 計 對 本集團合併財務報告之影響。 四、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編製本合併財務報告所採用之主要會計政策說明如下。除另有說明外,此等政 策在所有報導期間一致地適用。 (一 )遵 循 聲 明 1. 本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係 依 據 證 券 發 行 人 財 務 報 告 編 製 準 則 與 金 管 會 認 可 之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34 號 「 期 中 財 務 報 導 」 及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1 號 「 首 次 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編製之首份期中合併財務報告。 2.編 製 民 國 101 年 1 月 1 日 資 產 負 債 表 時 (以 下 稱 「 初 始 資 產 負 債 表 」 ), 本集團已調整依先前中華民國一般公認會計原則編製之財務報告所報導 之金額。由中華民國一般公認會計原則轉換至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 導 準 則、國 際 會 計 準 則、解 釋 及 解 釋 公 告 (以 下 簡 稱 IFRSs)如 何 影 響 本 集 團之財務狀況、財務績效及現金流量,請詳附註十五說明。 ~13~ (二 )編 製 基 礎 1.除 下 列 重 要 項 目 外 , 本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係 按 歷 史 成 本 編 製 : (1)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 (2)按 退 休 基 金 資 產 加 計 未 認 列 前 期 服 務 成 本 與 未 認 列 精 算 損 失 , 減 除 未 認列精算利益與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淨額認列之確定福利負債。 2. 以 下 所 述 之 重 大 會 計 政 策 一 致 適 用 於 本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涵 蓋 之 所 有 期 間 。 包 含 為 轉 換 至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所 編 製 之 民 國 101 年 1 月 1 日 (本 集 團 轉 換 至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日 )之 初 始 資 產 負 債 表 。 3.編 製 符 合 IFRSs 之 財 務 報 告 需 要 使 用 一 些 重 要 會 計 估 計 , 在 應 用 本 集 團 的會計政策過程中亦需要管理階層運用其判斷,涉及高度判斷或複雜性 之項目,或涉及合併財務報告之重大假設及估計之項目,請詳附註五說 明。 (三 )合 併 基 礎 1.合 併 財 務 報 告 編 製 原 則 (1)本 集 團 將 所 有 子 公 司 納 入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編 製 之 個 體 。 子 公 司 指 本 集 團 有權主導其財務及營運政策之所有個體,一般係直接或間接持有其超 過 50%表 決 權 之 股 份 。 子 公 司 自 收 購 日 ( 即 本 集 團 取 得 控 制 之 日 ) 起 全面合併,於喪失控制之日起停止合併。 (2)集 團 內 公 司 間 之 交 易 、 餘 額 及 未 實 現 損 益 業 已 消 除 。 子 公 司 之 會 計 政 策已作必要之調整,與本集團採用之政策一致。 (3)對 子 公 司 持 股 之 變 動 若 未 導 致 喪 失 控 制( 與 非 控 制 權 益 之 交 易 ) ,係 作 為權益交易處理,亦即視為與業主間進行之交易。非控制權益之調整 金額與所支付或收取對價之公允價值間之差額係直接認列為權益。 (4)當 集 團 喪 失 對 子 公 司 之 控 制 , 對 前 子 公 司 之 剩 餘 投 資 係 按 公 允 價 值 重 新衡量,公允價值與帳面金額之差額認列為當期損益。對於先前認列 於其他綜合損益與該子公司有關之所有金額,於處分時將被重分類為 損益。 ~14~ 2.列 入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之 子 公 司 : 投資公司名稱 聯傑國際股份有 限公司 聯傑國際股份有 限公司 聯傑國際股份有 限公司 聯傑國際股份有 限公司 TSCC Inc. JUBLINK LIMITED 投資公司名稱 聯傑國際股份有 限公司 聯傑國際股份有 限公司 聯傑國際股份有 限公司 聯傑國際股份有 限公司 TCC Inc. JUBLINK LIMITED 子公司名稱 業務性質 Davicom America 從事貿易業務 Corporation 聯傑投資(股)公司 一般投資公司 所持股權百分比 102年 101年 3月31日 12月31日 說明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99.36 99.36 聯旺發(股)公司 IC設計製造業 TSCC Inc. 轉投資相關業務 100.00 100.00 JUBLINK LIMITED 轉投資相關業務 代維康集成電路(蘇 IC設計製造業 州)有限公司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子公司名稱 業務性質 Davicom America 從事貿易業務 Corporation 聯傑投資(股)公司 一般投資公司 所持股權百分比 101年 101年 3月31日 1月1日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67.52 67.52 聯旺發(股)公司 IC設計製造業 TCC Inc. 轉投資相關業務 100.00 100.00 JUBLINK LIMITED 轉投資相關業務 代維康集成電路(蘇 IC設計製造業 州)有限公司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註1 說明 註1 註 1: 主 要 營 業 活 動 尚 未 開 始 , 目 前 從 事 銷 售 服 務 及 代 辦 事 項 等 活 動 。 3.未 列 入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之 子 公 司 : 無 。 4.子 公 司 會 計 期 間 不 同 之 調 整 及 處 理 方 式 : 無 。 5. 子 公 司 將 資 金 移 轉 予 母 公 司 之 能 力 受 重 大 限 制 者 , 該 限 制 之 本 質 與 程 度:無。 (四 )外 幣 換 算 本集團內每一個體之財務報告所列之項目,均係以該個體營運所處主要經 濟環境之貨幣(即功能性貨幣)衡量。本合併財務報告係以本公司之功能 性貨幣「新台幣」作為表達貨幣列報。 1.外 幣 交 易 及 餘 額 ~15~ (1)外 幣 交 易 採 用 交 易 日 或 衡 量 日 之 即 期 匯 率 換 算 為 功 能 性 貨 幣 , 換 算 此 等交易產生之換算差額認列為當期損益。 (2)外 幣 貨 幣 性 資 產 及 負 債 餘 額 , 按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之 即 期 匯 率 評 價 調 整 , 因調整而產生之換算差額認列為當期損益。 (3)外 幣 非 貨 幣 性 資 產 及 負 債 餘 額 之 換 算 差 額 為 公 允 價 值 損 益 之 一 部 分 。 屬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者,按資產負債表日之即期匯率評價調 整,因調整而產生之兌換差額認列為當期損益;屬透過綜合損益按公 允價值衡量者,按資產負債表日之即期匯率評價調整,因調整而產生 之兌換差額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項目;屬非按公允價值衡量者,則按 初始交易日之歷史匯率衡量。 (4)所 有 兌 換 損 益 按 交 易 性 質 在 損 益 表 之 其 他 利 益 及 損 失 列 報 。 2.國 外 營 運 機 構 之 換 算 (1)功 能 性 貨 幣 與 表 達 貨 幣 不 同 之 所 有 集 團 個 體 , 其 經 營 結 果 和 財 務 狀 況 以下列方式換算為表達貨幣: A.表 達 於 每 一 資 產 負 債 表 之 資 產 及 負 債 係 以 該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收 盤 匯 率 換算; B.表 達 於 每 一 綜 合 損 益 表 之 收 益 及 費 損 係 以 當 期 平 均 匯 率 換 算 ; 及 C.所 有 因 換 算 而 產 生 之 兌 換 差 額 認 列 為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 (2)國 外 營 運 機 構 之 淨 投 資 之 換 算 差 額 列 為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 (3)當 部 分 處 分 國 外 營 運 機 構 為 子 公 司 時 , 係 依 比 例 將 認 列 為 其 他 綜 合 損 益之累計兌換差額重新歸屬予該國外營運機構之非控制權益。另當本 集團即使仍保留對前子公司之部分權益,但已喪失對國外營運機構屬 子公司之控制則係以處分對國外營運機構之全部權益處理。 (五 )資 產 負 債 區 分 流 動 及 非 流 動 之 分 類 標 準 1.資 產 符 合 下 列 條 件 之 一 者 , 分 類 為 流 動 資 產 : (1)預 期 將 於 正 常 營 業 週 期 中 實 現 該 資 產 , 或 意 圖 將 其 出 售 或 消 耗 者 。 (2)主 要 為 交 易 目 的 而 持 有 者 。 (3)預 期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後 十 二 個 月 內 實 現 者 。 (4)現 金 或 約 當 現 金 , 但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後 至 少 十 二 個 月 交 換 或 用 以 清 償 負債受到限制者除外。 本集團將所有不符合上述條件之資產分類為非流動。 2.負 債 符 合 下 列 條 件 之 一 者 , 分 類 為 流 動 負 債 : (1)預 期 將 於 正 常 營 業 週 期 中 清 償 者 。 (2)主 要 為 交 易 目 的 而 持 有 者 。 (3)預 期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後 十 二 個 月 內 到 期 清 償 者 。 (4)不 能 無 條 件 將 清 償 期 限 遞 延 至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後 至 少 十 二 個 月 者 。 負 債 之條款,可能依交易對方之選擇,以發行權益工具而導致清償者,不 影響其分類。 本集團將所有不符合上述條件之負債分類為非流動。 ~16~ (六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1.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係 指 定 為 備 供 出 售 或 未 被 分 類 為 任 何 其 他 類 別 之 非 衍 生金融資產。 2.本 集 團 對 於 符 合 交 易 慣 例 之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係 採 用 交 易 日 會 計 。 3.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於 原 始 認 列 時 按 其 公 允 價 值 加 計 交 易 成 本 衡 量 , 續 後 按公允價值衡量,其公允價值之變動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對於持有無 活絡市場公開報價之權益工具投資,當其公允價值無法可靠衡量時,本 集 團 將 其 列 報 為 「 以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 (七 )應 收 款 應收帳款 係屬原始產生之應收款,係在正常營業過程中就商品銷售或服務提供所產 生之應收客戶款項。於原始認列時按公允價值衡量,後續採有效利息法按 攤銷後成本扣除減損後之金額衡量。 (八 )金 融 資 產 減 損 1. 本 集 團 於 每 一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 評 估 是 否 已 經 存 在 減 損 之 任 何 客 觀 證 據 , 顯示某一或一組金融資產於原始認列後發生一項或多項事項,且該事項 對一金融資產或一組金融資產之估計未來現金流量具有能可靠估計之影 響。 2.本 集 團 用 以 決 定 是 否 存 在 減 損 損 失 之 客 觀 證 據 的 政 策 如 下 : (1)發 行 人 或 債 務 人 之 重 大 財 務 困 難 ; (2)由 於 財 務 困 難 而 使 該 金 融 資 產 之 活 絡 市 場 消 失 ; 或 (3)發 行 人 所 處 營 運 之 技 術 、 市 場 、 經 濟 或 法 令 環 境 中 所 發 生 具 不 利 影 響 之重大改變的資訊,且該證據顯示可能無法收回該權益投資之投資成 本。 (4)權 益 工 具 投 資 之 公 允 價 值 大 幅 或 持 久 性 下 跌 至 低 於 成 本 。 3. 本 集 團 經 評 估 當 已 存 在 減 損 之 客 觀 證 據 , 且 已 發 生 減 損 損 失 時 , 按 以 下 各類別處理: (1)以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係以該資產帳面金額與估計未來現金流量按類似金融資產之現時市場 報酬率折現之現值間之差額,認列減損損失於當期損益。此類減損損 失續後不得迴轉。認列減損損失之金額係藉由備抵帳戶調整資產之帳 面金額。 (2)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係以該資產之取得成本與現時公允價值間之差額,再減除該金融資產 先前列入損益之減損損失,自其他綜合損益重分類至當期損益。屬權 益工具投資者,其已認列於損益之減損損失不得透過當期損益迴轉。 認列及迴轉減損損失之金額係藉由備抵帳戶調整資產之帳面金額。 ~17~ (九 )金 融 資 產 之 除 列 本集團於符合下列情況之一時,將除列金融資產: 1.來 自 金 融 資 產 現 金 流 量 之 合 約 之 權 利 失 效 。 2. 移 轉 收 取 金 融 資 產 現 金 流 量 之 合 約 權 利 , 且 業 已 移 轉 金 融 資 產 所 有 權 之 幾乎所有風險及報酬。 3. 既 未 移 轉 亦 未 保 留 金 融 資 產 所 有 權 之 幾 乎 所 有 風 險 及 報 酬 , 惟 未 保 留 對 金融資產之控制。 (十 )存 貨 存貨按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者衡量,成本結轉按加權平均法決定。製成 品及在製品之成本包括原料、直接人工、其他直接成本及生產相關之製造 費用按正常產能分攤。比較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時,採逐項比較法,淨 變現價值係指在正常營業過程中之估計售價減除至完工尚須投入之估計成 本及相關變動銷售費用後之餘額。 (十 一 )採 用 權 益 法 之 投 資 /關 聯 企 業 1. 關 聯 企 業 指 所 有 本 集 團 對 其 有 重 大 影 響 而 無 控 制 之 個 體 , 一 般 係 直 接 或 間 接 持 有 其 20%以 上 表 決 權 之 股 份。本 集 團 對 關 聯 企 業 之 投 資 採 用 權 益法處理,取得時依成本認列,包括取得時已辨認之商譽,並扣除任 何續後評估產生之累計減損損失。 2. 本 集 團 對 關 聯 企 業 取 得 後 之 損 益 份 額 認 列 為 當 期 損 益 , 對 其 取 得 後 之 其他綜合損益份額則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如本集團對任一關聯企業 之損失份額等於或超過其在該關聯企業之權益,本集團不認列進一步 之損失,除非本集團對該關聯企業發生法定義務、推定義務或已代其 支付款項。 3. 當 關 聯 企 業 發 生 非 損 益 及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之 權 益 變 動 且 不 影 響 對 關 聯 企 業之持股比例時,本集團將所有權益變動按持股比例認列為「資本公 積 」。 4. 本 集 團 與 關 聯 企 業 間 交 易 所 產 生 之 未 實 現 損 益 業 已 依 其 對 關 聯 企 業 之 權益比例銷除;除非證據顯示該交易所轉讓之資產已減損,否則未實 現損失亦予以消除。關聯企業之會計政策已作必要之調整,與本集團 採用之政策一致。 5. 關 聯 企 業 增 發 新 股 時 , 若 本 集 團 未 按 比 例 認 購 或 取 得 , 致 使 投 資 比 例 發生變動但仍對其有重大影響,該股權淨值變動之增減數係調整「資 本 公 積 」 及 「 採 用 權 益 法 之 投 資 」。 若 致 使 投 資 比 例 下 降 者 , 除 上 述 調 整外,與該所有權權益之減少有關而先前已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利 益或損失,且該利益或損失於處分相關資產或負債時須被重分類至損 益者,依減少比例重分類至損益。 6. 當 集 團 喪 失 對 關 聯 企 業 之 重 大 影 響 , 對 原 關 聯 企 業 之 剩 餘 投 資 係 按 公 允價值重新衡量,公允價值與帳面金額之差額認列為當期損益。 ~18~ 7. 當 集 團 處 分 關 聯 企 業 時 , 如 喪 失 對 該 關 聯 企 業 之 重 大 影 響 , 對 於 先 前 認 列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與 該 關 聯 企 業 有 關 之 所 有 金 額,於 處 分 時 將 被 重 分 類為損益。 8. 當 集 團 處 分 關 聯 企 業 時 , 如 喪 失 對 該 關 聯 企 業 之 重 大 影 響 , 將 與 該 關 聯企業有關之資本公積轉列損益;如仍對關聯企業有重大影響,則按 處分比例轉列損益。 (十 二 )不 動 產 、 廠 房 及 設 備 1. 不 動 產 、 廠 房 及 設 備 係 以 取 得 成 本 為 入 帳 基 礎 , 並 將 購 建 期 間 之 有 關 利 息資本化。 2. 後 續 成 本 只 有 在 與 該 項 目 有 關 之 未 來 經 濟 效 益 很 有 可 能 流 入 本 集 團 , 且該項目之成本能可靠衡量時,才包括在資產之帳面金額或認列為一 項單獨資產。被重置部分之帳面金額應除列。所有其他維修費用於發 生時認列為當期損益。 3. 土 地 不 提 列 折 舊 。 其 他 不 動 產 、 廠 房 及 設 備 採 成 本 模 式 , 按 估 計 耐 用 年限以直線法計提折舊。本集團於每一財務年度結束日對各項資產之 殘值、耐用年限及折舊方法進行檢視,若殘值及耐用年限之預期值與 先前之估計不同時,或資產所含之未來經濟效益之預期消耗型態已有 重大變動,則自變動發生日起依國際會計準則第 8 號「會計政策、會 計 估 計 變 動 及 錯 誤 」之 會 計 估 計 變 動 規 定 處 理。各 項 資 產 之 耐 用 年 限 , 除 房 屋 及 建 築 為 50 年 , 其 餘 固 定 資 產 為 3~ 5 年 。 (十 三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投資性不動產以取得成本認列,後續衡量採成本模式。除土地外,按估 計 耐 用 年 限 以 直 線 法 提 列 折 舊 , 耐 用 年 限 為 50 年 。 (十 四 )無 形 資 產 1.電 腦 軟 體 電 腦 軟 體 以 取 得 成 本 認 列 , 依 直 線 法 按 估 計 耐 用 年 限 3~ 5 年 攤 銷 。 2.商 譽 商 譽 係 因 企 業 合 併 採 收 購 法 而 產 生。商 譽 每 年 進 行 減 損 測 試,並 按 成 本 減累計減損列報。商譽之減損損失不得迴轉。 (十 五 )非 金 融 資 產 減 損 1. 本 公 司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針 對 有 減 損 跡 象 之 資 產 , 估 計 其 可 回 收 金 額 , 當可回收金額低於其帳面價值時,則認列減損損失。可回收金額係指 一項資產之公允價值減出售成本或其使用價值,兩者較高者。當以前 年度認列資產減損之情況不存在時,則在以前年度提列損失金額之範 圍內予以迴轉。 2. 商 譽 應 定 期 估 計 其 可 回 收 金 額 。 當 可 回 收 金 額 低 於 其 帳 面 價 值 時 , 則 認列減損損失。商譽減損之減損損失於以後年度不得迴轉。 ~19~ (十 六 )員 工 福 利 1.短 期 員 工 福 利 短 期 員 工 福 利 係 以 預 期 支 付 之 非 折 現 金 額 衡 量,並 於 相 關 服 務 提 供 時 認 列為費用。 2.退 休 金 (1)確 定 提 撥 計 畫 對於確定提撥計畫,係於支付固定提撥金額至一獨立且公開或私人 管理之退休基金帳戶後,即無支付額外金額之法定或推定義務,並 依權責發生基礎將應提撥之退休基金數額認列為當期之退休金成 本。預 付 提 撥 金 於 可 退 還 現 金 或 減 少 未 來 給 付 之 範 圍 內 認 列 為 資 產。 (2)確 定 福 利 計 劃 A.確 定 福 利 計 劃 係 非 屬 確 定 提 撥 計 畫 之 退 休 金 計 劃 。 確 定 福 利 計 劃 通常確定員工於退休時收取之退休福利金額,通常視一個或多個 因素而定,例如年齡、服務年資及薪酬。確定福利計劃下之淨義 務係以員工當期或過去服務所賺得之未來福利金額折現計算,並 以資產負債表日之確定福利義務現值減除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及 未認列之前期服務成本。確定福利淨義務每年由精算師採用預計 單位福利法計算,折現率則參考資產負債表日與確定福利計畫之 貨幣及期間一致之高品質公司債或政府公債(於資產負債表日) 之市場殖利率。 B.確 定 福 利 計 畫 產 生 之 精 算 損 益 於 發 生 當 期 認 列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 C.前 期 服 務 成 本 屬 立 即 既 得 者 , 則 相 關 費 用 立 即 認 列 為 損 益 ; 非 屬 立即既得者,則以直線法於平均既得期間認列為損益。 D.期 中 期 間 之 退 休 金 成 本 係 採 用 前 一 財 務 年 度 結 束 日 依 精 算 決 定 之 退休金成本率,以年初至當期末為基礎計算。若該結束日後有重 大市場變動及重大縮減、清償或其他重大一次性事項,則加以調 整,並配合前述政策揭露相關資訊。 3.員 工 分 紅 及 董 監 酬 勞 員 工 分 紅 及 董 監 事 酬 勞 係 於 具 法 律 或 推 定 義 務 且 金 額 可 合 理 估 計 時,認 列 為 費 用 及 負 債。嗣 後 股 東 會 決 議 實 際 配 發 金 額 與 估 列 金 額 有 差 異 時 , 則 按 會 計 估 計 變 動 處 理。另 本 集 團 係 以 財 務 報 告 年 度 之 次 年 度 股 東 會 決 議 日 前 一 日 之 每 股 公 允 價 值,並 考 慮 除 權 除 息 影 響 後 之 金 額,計 算 股 票 紅利之股數。 (十 七 )員 工 股 份 基 礎 給 付 以權益交割之股份基礎給付協議係於給與日以所給與權益商品之公允價 值衡量所取得之員工勞務,於既得期間認列為酬勞成本,並相對調整權 益。權益商品之公允價值應反映市價既得條件及非既得條件之影響。認 列之酬勞成本係隨著預期將符合服務條件及非市價既得條件之獎酬數量 予以調整,直至最終認列金額係以既得日既得數量認列。 ~20~ (十 八 )所 得 稅 1. 所 得 稅 費 用 包 含 當 期 及 遞 延 所 得 稅 。 除 與 列 入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或 直 接 列 入權益之項目有關之所得稅分別列入其他綜合損益或直接列入權益 外,所得稅係認列於損益。 ~21~ 2. 當 期 所 得 稅 根 據 本 集 團 營 運 及 產 生 應 課 稅 所 得 之 所 在 國 家 , 採 用 在 資 產負債表日已立法或已實質性立法之稅率計算。管理階層就適用所得 稅相關法規定期評估所得稅申報之狀況,並在適用情況下根據預期須 向稅捐機關支付之稅款估列所得稅負債。未分配盈餘依所得稅法加徵 10%之 所 得 稅 , 俟 盈 餘 產 生 年 度 之 次 年 度 於 股 東 會 通 過 盈 餘 分 派 案 後 , 始 就 實 際 盈 餘 之 分 派 情 形 , 認 列 10%之 未 分 配 盈 餘 所 得 稅 費 用 。 3. 遞 延 所 得 稅 採 用 資 產 負 債 表 法 , 按 資 產 及 負 債 之 課 稅 基 礎 與 其 於 合 併 財務狀況表之帳面金額所產生之暫時性差異認列。源自於原始認列之 商譽所產生之遞延所得稅負債則不予認列,若遞延所得稅源自於交易 (不包括企業合併)中對資產或負債之原始認列,且在交易當時未影 響 會 計 利 潤 或 課 稅 所 得 (課 稅 損 失 ) , 則 不 予 認 列 。 若 投 資 子 公 司 產 生 之暫時性差異,本集團可以控制暫時性差異迴轉之時點,且暫時性差 異很有可能於可預見之未來不會迴轉者則不予認列。遞延所得稅採用 在資產負債表日已立法或已實質性立法,並於有關之遞延所得稅資產 實現或遞延所得稅負債清償時預期適用之稅率(及稅法)為準。 4.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於 暫 時 性 差 異 很 有 可 能 用 以 抵 減 未 來 應 課 稅 所 得 之 範 圍內認列,並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重評估未認列及已認列之遞延所得 稅資產。 5. 當 有 法 定 執 行 權 將 所 認 列 之 當 期 所 得 稅 資 產 及 負 債 金 額 互 抵 且 有 意 圖 以淨額基礎清償或同時實現資產及清償負債時,始將當期所得稅資產 及當期所得稅負債互抵;當有法定執行權將當期所得稅資產及當期所 得稅負債互抵,且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由同一稅捐機關課徵所得稅 之同一納稅主體、或不同納稅主體產生但各主體意圖以淨額基礎清償 或同時實現資產及清償負債時,始將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互抵。 6. 因 購 置 設 備 或 技 術 、 研 究 發 展 支 出 、 人 才 培 訓 支 出 及 股 權 投 資 等 所 產 生之租稅優惠採用所得稅抵減會計。 7. 期 中 期 間 之 所 得 稅 費 用 以 估 計 之 年 度 平 均 有 效 稅 率 應 用 至 期 中 期 間 之 稅前利益計算之,並配合前述政策揭露相關資訊。 (十 九 )股 本 本公司買回已發行股票時,將所支付之對價包括任何可直接歸屬之增額 成本以稅後淨額認列為股東權益之減項。買回之股票後續再發行時,所 收取之對價扣除任何可直接歸屬之增額成本及所得稅影響後與帳面價值 之差額認列為股東權益之調整。 (二 十 )股 利 分 配 分派予本公司股東之股利於本公司股東會決議分派股利時於財務報告認 列,分 派 現 金 股 利 認 列 為 負 債,分 派 股 票 股 利 則 認 列 為 待 分 配 股 票 股 利 , 並於發行新股基準日時轉列普通股及股本溢價。 ~22~ (二 十 一 )收 入 認 列 本集團製造並銷售通訊網路積體電路相關產品。收入係正常營業活動 中對集團外顧客銷售商品已收或應收對價之公允價值,以扣除增值 稅、銷貨退回、數量折扣及折讓之淨額表達。商品銷售於商品交付予 買方、銷貨金額能可靠衡量且未來經濟效益很有可能流入企業時認列 收入。當與所有權相關之重大風險與報酬已移轉予顧客,本集團對商 品既不持續參與管理亦未維持有效控制且顧客根據銷售合約接受商 品,或 有 客 觀 證 據 顯 示 所 有 接 受 條 款 均 已 符 合 時,商 品 交 付 方 屬 發 生 。 (二 十 二 )營 運 部 門 本公司營運部門資訊與提供給主要營運決策者之內部管理報告採一致 之 方 式 報 導。主 要 營 運 決 策 者 負 責 分 配 資 源 予 營 運 部 門 並 評 估 其 績 效 。 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本集團編製本合併財務報告時,於採用會計政策之過程中作出重大之判斷,及 對有關未來事項作出重大之假設及估計。所作之判斷及估計係依歷史經驗及其 他因子為基礎持續評估及調整,請詳以下說明: (一 )會 計 政 策 採 用 之 重 要 判 斷 金融資產-權益投資之減損 本 集 團 依 據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39 號 決 定 個 別 金 融 資 產 - 權 益 投 資 是 否 發 生 減損,於作此項決定時需重大判斷。本集團評估個別權益投資之公允價值 低於其成本的時間及金額,以及被投資者之財務健全情況和短期業務前 景,包括產業及部門績效、技術變遷以及營運及融資現金流量等因素。 當個別權益投資公允價值低於其成本之情況係屬大幅度或持久性時,對於 分類為「以成本衡量金融資產」者,將於當期損益認列減損損失。 (二 )重 要 會 計 估 計 及 假 設 本集團所作之會計估計係依據資產負債日當時之情況對於未來事件之合理 預期,惟實際結果可能與估計存有差異,對於下個財務年度之資產及負債 可能會有重大調整帳面金額之風險的估計及假設,請詳以下說明: 1.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之 可 實 現 性 遞延所得稅資產係於未來很有可能有足夠之課稅所得供可減除暫時性差 異 使 用 時 方 予 以 認 列。評 估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之 可 實 現 性 時,必 須 涉 及 管 理 階 層 之 重 大 會 計 判 斷 及 估 計,包 含 預 期 未 來 銷 貨 收 入 成 長 及 利 潤 率、免 稅 期 間、可 使 用 之 所 得 稅 抵 減 、 稅 務 規 劃 等 假 設 。 任 何 關 於 全 球 經 濟 環 境 、 產 業 環 境 的 變 遷 及 法 令 的 改 變,均 可 能 引 起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之 重 大 調 整 。 2.存 貨 之 評 價 由 於 存 貨 須 以 成 本 與 淨 變 現 價 值 孰 低 者 計 價,故 本 集 團 必 須 運 用 判 斷 及 估 計 決 定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存 貨 之 淨 變 現 價 值。由 於 科 技 快 速 變 遷,本 集 團 評 估 ~23~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存 貨 因 正 常 損 耗、過 時 陳 舊 或 無 市 場 銷 售 價 值 之 金 額,並 將 存 貨 成 本 沖 減 至 淨 變 現 價 值。此 存 貨 評 價 主 要 係 依 未 來 特 定 期 間 內 之 產 品 需求為估計基礎,故可能產生重大變動。 3.應 計 退 休 金 負 債 之 計 算 計 算 確 定 福 利 義 務 之 現 值 時,本 集 團 必 須 運 用 判 斷 及 估 計 以 決 定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之 相 關 精 算 假 設,包 含 折 現 率 及 計 畫 資 產 之 預 期 報 酬 率 等。任 何 精 算 假設之變動,均可能會重大影響本集團確定福利義務之金額。 4.金 融 資 產 - 無 活 絡 市 場 之 未 上 市 (櫃 )公 司 股 票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本 集 團 持 有 之 無 活 絡 市 場 之 未 上 市 (櫃 )公 司 股 票,其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主 要 係 參 考 近 期 籌 資 活 動、同 類 型 公 司 評 價、公 司 技 術 發 展 情 形、市 場 狀 況 及 其 他 經 濟 指 標 所 做 估 計。任 何 判 斷 及 估 計 之 變 動,均 可 能 會 影 響 其 公 允 價 值 之 衡 量 。 有 關 金 融 工 具 公 允 價 值 之 說 明 , 請 詳 附 註 十 二 、 (三 )。 六、重要會計科目之說明 (一 )現 金 庫存現金 支票存款及活期存款 定期存款 列報於資產負債表之現金 102年3月31日 $ 65 494,175 432,883 $ 927,123 101年12月31日 $ 69 505,132 368,227 $ 873,428 庫存現金 支票存款及活期存款 定期存款 列報於資產負債表之現金 101年3月31日 $ 80 435,820 367,555 $ 803,455 101年1月1日 $ 121 394,565 401,064 $ 795,750 1. 本 集 團 往 來 之 金 融 機 構 信 用 品 質 良 好 , 且 本 集 團 與 多 家 金 融 機 構 往 來 以 分散信用風險,預期發生違約之可能性甚低,於資產負債表日最大信用 風險之暴險金額為現金之帳面金額。 2.本 集 團 未 有 將 現 金 提 供 質 押 之 情 形 。 (二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項目 102年3月31日 非流動項目: 非上市櫃公司股票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評價調整 累計減損-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合計 $ ( ( $ ~24~ 41,240 849) 4,000) 36,391 101年12月31日 $ ( ( $ 41,240 2,896) 4,000) 34,344 項目 101年3月31日 非流動項目: 非上市櫃公司股票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評價調整 合計 $ ( $ 101年1月1日 41,783 $ 446) ( 41,337 $ 41,783 1,335) 40,448 1. 本 集 團 經 評 估 持 有 之 權 益 投 資 - 聖 藍 科 技 (股 )公 司 其 價 值 業 已 減 損 , 故 於 民 國 101 年 度 認 列 $4,000 之 減 損 損 失 。 2.本 集 團 持 有 之 權 益 投 資 - 艾 果 科 技 (股 )公 司 於 民 國 101 年 辦 理 減 資 退 回 投 資 款 $1,204, 故 減 少 投 資 成 本 $543 及 調 整 保 留 盈 餘 $476。 (三 )以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項 目 102年3月31日 非流動項目: 全球一動(股)公司 Pegasus Wireless Corp. 累計減損-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合計 項 $ ( $ 目 101年12月31日 15,449 $ 5,675 15,438) ( 5,686 $ 101年3月31日 非流動項目: 全球一動(股)公司 Pegasus Wireless Corp. 累計減損-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合計 $ ( $ 15,449 $ 5,675 11,855) ( 9,269 $ 15,449 5,675 15,438) 5,686 101年1月1日 15,449 5,675 11,855) 9,269 1.本 集 團 持 有 之 全 球 一 動 (股 )公 司 及 Pegasus Wireless Corp.股 票 投 資 依 據投資之意圖應分類為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惟因該標的非於活絡市場公 開交易,且無法取得足夠之類似公司之產業資訊及被投資公司之相關財 務資訊,因此無法合理可靠衡量該些標的之公允價值,因此分類為「以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 2.本 集 團 民 國 102 年 3 月 31 日、101 年 12 月 31 日、101 年 3 月 31 日 及 101 年 1 月 1 日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未有提供質押之情況。 (四 )應 收 帳 款 102年3月31日 101年12月31日 $ 37,738 $ 53,943 486) ( 487) ( $ 53,457 $ 37,251 應收帳款 減:備抵呆帳 ~25~ 101年3月31日 101年1月1日 $ 63,422 $ 66,808 424) ( 420) ( $ 66,384 $ 63,002 應收帳款 減:備抵呆帳 1.已 逾 期 但 未 減 損 之 金 融 資 產 之 帳 齡 分 析 如 下 : 30天內 31-90天 91-180天 181天以上 102年3月31日 $ 2,085 176 $ 2,261 101年12月31日 $ 1,012 93 11,042 $ 12,147 30天內 31-90天 91-180天 181天以上 101年3月31日 $ 982 7,251 $ 8,233 101年1月1日 $ 5,387 4,332 $ 9,719 102年度 群組評估 之減損損失 合計 2.已 減 損 金 融 資 產 之 變 動 分 析 : 1月1日 本期迴轉減損損失 本期提列減損損失 外幣換算損益 3月31日 1月1日 本期迴轉減損損失 本期提列減損損失 外幣換算損益 3月31日 個別評估 之減損損失 $ 486 1 $ 487 $ - $ 個別評估 之減損損失 $ 424 $ ( 4) $ 420 $ $ 486 1 487 $ 101年度 群組評估 之減損損失 合計 - $ - ( - $ 424 4) 420 3.本 集 團 之 未 逾 期 且 未 減 損 金 融 資 產 之 信 用 品 質 資 訊 請 詳 附 註 十 二 、 (二 )3. 之說明。 4.本 集 團 之 應 收 帳 款 於 民 國 102 年 3 月 31 日、101 年 12 月 31 日、101 年 3 月 31 日 及 101 年 1 月 1 日 最 大 信 用 風 險 之 暴 險 金 額 為 每 類 應 收 帳 款 之 帳 ~26~ 面金額。 5.本 集 團 並 未 持 有 任 何 的 擔 保 品 。 (五 )存 貨 102 成 在製品 製成品 合計 年 本 $ 20,518 ($ 32,229 ( 52,747 ($ $ 101 成 在製品 製成品 合計 年 本 $ 101 成 101 成 12,009) $ 11,075) 23,084) $ 31,801 ($ 35,763 ( 67,564 ($ $ 9,201 22,203 31,404 31 日 帳 面 金 額 1 月 備抵跌價損失 本 $ 31 日 帳 面 金 額 3 月 備抵跌價損失 年 6,864 21,288 28,152 14,241) $ 10,297) 24,538) $ 26,325 ($ 34,558 ( 60,883 ($ $ 在製品 製成品 合計 12 月 備抵跌價損失 年 本 $ 31 日 帳 面 金 額 13,654) $ 10,941) 24,595) $ 23,442 ($ 32,500 ( 55,942 ($ $ 在製品 製成品 合計 3 月 備抵跌價損失 14,316 23,483 37,799 1 日 帳 面 金 額 13,029) $ 10,110) 23,139) $ 18,772 25,653 44,425 本 集 團 民 國 102 及 101 年 1 至 3 月 認 列 為 費 損 之 存 貨 成 本 分 別 為 $24,243 及 $29,610, 其 中 將 存 貨 自 成 本 沖 減 至 淨 變 現 價 值 而 認 列 之 銷 貨 成 本 均 為 $0。 (六 )採 用 權 益 法 之 投 資 凌誠科技(股)公司 102年3月31日 $ 13,361 101年12月31日 $ 16,340 凌誠科技(股)公司 101年3月31日 $ 15,898 101年1月1日 $ 17,049 1.本 集 團 主 要 關 聯 企 業 之 彙 總 性 財 務 資 訊 如 下 : 102年3月31日 資產 $ 33,668 負債 $ 9,949 收入 損益 持股比例 $ 2,540 ($ 5,958) 50.00% 101年12月31日 $ $ $ 42,288 12,612 ~27~ 31,796 ($ 605) 50.00% 101年3月31日 資產 $ 38,703 負債 $ 9,912 收入 損益 持股比例 $ 5,257 ($ 2,304) 50.00% 101年1月1日 $ $ $ 44,532 13,437 28,925 $ 904 50.00% (七 )不 動 產 、 廠 房 及 設 備 房屋及建築 電腦通訊 運輸設備 其他 合計 102年1月1日 成本 累計折舊 $ ( $ 102年度 1月1日 增添 折舊費用 淨兌換差額 3月31日 102年3月31日 成本 累計折舊 $ ( $ $ ( $ 198,441 $ 23,099 $ 34,572) ( 15,818) ( 163,869 $ 7,281 $ 1,090 $ 1,090) ( - $ 849 $ 223,479 586) ( 52,066) 263 $ 171,413 7,281 $ 949) 2 6,334 $ - $ - ( - $ 263 $ 171,413 54 54 32) ( 1,983) 2 285 $ 169,486 198,441 $ 23,104 $ 35,574) ( 16,770) ( 162,867 $ 6,334 $ 1,090 $ 1,090) ( - $ 906 $ 223,541 621) ( 54,055) 285 $ 169,486 163,869 $ 1,002) ( 162,867 $ 房屋及建築 電腦通訊 運輸設備 其他 合計 101年1月1日 成本 累計折舊 $ ( $ 101年度 1月1日 增添 折舊費用 淨兌換差額 3月31日 101年3月31日 成本 累計折舊 $ ( $ $ ( $ 198,441 $ 23,107 $ 30,539) ( 11,921) ( 167,902 $ 11,186 $ 167,902 1,021) 166,881 $ 11,186 $ ( 997) ( ( 2) $ 10,187 $ 198,441 $ 23,102 $ 31,560) ( 12,915) ( 166,881 $ 10,187 $ ~28~ 1,090 $ 1,029) ( 61 $ 61 46) 15 $ ( ( $ 1,090 $ 1,075) ( 15 $ 692 $ 223,330 465) ( 43,954) 227 $ 179,376 227 9 36) 2) 198 $ 179,376 9 ( 2,100) ( 4) $ 177,281 697 $ 223,330 499) ( 46,049) 198 $ 177,281 (八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房屋及建築 102年1月1日 $ 成本 累計折舊 ( $ 102年度 1月1日 折舊費用 3月31日 102年3月31日 成本 累計折舊 $ ( $ $ ( $ 121,775 21,189) 100,586 100,586 626) 99,960 121,775 21,815) 99,960 房屋及建築 101年1月1日 $ 成本 累計折舊 ( $ 101年度 1月1日 折舊費用 3月31日 101年3月31日 成本 累計折舊 $ ( $ $ ( $ 121,625 18,717) 102,908 102,908 626) 102,282 121,625 19,343) 102,282 1.投 資 性 不 動 產 之 租 金 收 入 及 直 接 營 運 費 用 : 投資性不動產之租金收入 當期產生租金收入之投資性不動產所發生 之直接營運費用 102年1至3月 $ 2,766 101年1至3月 $ 2,864 $ $ 1,031 1,074 2.本 集 團 持 有 之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於 民 國 102 年 3 月 31 日、101 年 12 月 31 日、 101 年 3 月 31 日 及 101 年 1 月 1 日 之 公 允 價 值 均 為 $186,469, 係 根 據 鄰 近地區類似不動產之市場成交價格評估而得,且經查詢市價後,因上述 資產負債表日間公允價值無重大變動,故評估其公允價值一致。 ~29~ (九 )長 期 應 收 票 據 及 款 項 (表 列 「 其 他 非 流 動 資 產 」 項 下 ) 催收款項 減:備抵呆帳 102年3月31日 101年12月31日 $ 9,250 $ 9,250 ( 9,250) ( 9,250) $ - $ 催收款項 減:備抵呆帳 101年3月31日 101年1月1日 $ 33,535 $ 33,535 ( 33,535) ( 33,535) $ - $ (十 )退 休 金 1.(1)本 公 司 依 據 「 勞 動 基 準 法 」 之 規 定 , 訂 有 確 定 福 利 之 退 休 辦 法 , 適 用 於 民 國 94 年 7 月 1 日 實 施「 勞 工 退 休 金 條 例 」前 所 有 正 式 員 工 之 服 務 年資,以及於實施「勞工退休金條例」後選擇繼續適用勞動基準法員 工之後續服務年資。員工符合退休條件者,退休金之支付係根據服務 年 資 及 退 休 前 6 個 月 之 平 均 薪 資 計 算,15 年 以 內 (含 )的 服 務 年 資 每 滿 一 年 給 予 兩 個 基 數,超 過 15 年 之 服 務 年 資 每 滿 一 年 給 予 一 個 基 數,惟 累 積 最 高 以 45 個 基 數 為 限 。 本 公 司 按 月 就 薪 資 總 額 2 %提 撥 退 休 基 金,以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之名義專戶儲存於台灣銀行。 (2)資 產 負 債 表 認 列 之 金 額 如 下 : 101年12月31日 101年1月1日 ($ 32,784) ($ 28,543) 已提撥確定福利義務現值 15,017 14,850 計畫資產公允價值 ($ 17,767) ($ 13,693) 認列於資產負債表之淨負債 (3)本 集 團 民 國 102 及 101 年 1 至 3 月 認 列 於 綜 合 損 益 表 之 退 休 金 費 用 總 額 分 別 為 $119 及 $94。 (4)截 至 民 國 101 年 12 月 31 日 及 101 年 1 月 1 日 止 , 本 集 團 累 積 認 列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之 精 算 損 失 分 別 為 $3,088 及 $0。 (5)本 公 司 之 確 定 福 利 退 休 計 劃 資 產 , 係 由 台 灣 銀 行 按 該 基 金 年 度 投 資 運 用計畫所定委託經營項目之比例及金額範圍內,依勞工退休基金收支 保管及運用辦法第六條之項目(即存放國內外之金融機構,投資國內 外 上 市、上 櫃 或 私 募 之 權 益 證 券 及 投 資 國 內 外 不 動 產 之 證 券 化 商 品 等 ) 辦理委託經營。該基金之運用,其每年決算分配之最低收益,不得低 於 依 當 地 銀 行 二 年 定 期 存 款 利 率 計 算 之 收 益。102 及 101 年 3 月 31 日 構成總計劃資產公允價值之百分比,請詳政府公告之各年度之勞工退 休基金運用報告。 整體計劃資產預期報酬率係根據歷史報酬趨勢,對義務之整體期間報 酬之預測,並參考勞工退休基金監理會對勞工退休基金之運用情形, 於考量最低收益不得低於當地銀行二年定期存款利率之收益之影響所 作之估計。 ~30~ (6)有 關 退 休 金 之 精 算 假 設 彙 總 如 下 : 101年度 100年度 1.55% 1.81% 折現率 2.00% 1.50% 未來薪資增加率 1.55% 1.50% 計畫資產預期長期報酬率 對於未來死亡率之假設係按照台灣地區第 4 回經驗生命表之百分之七 十估計。 (7)經 驗 調 整 之 歷 史 資 訊 如 下 : 101 年 度 $ 32,784 確定福利義務現值 ( 15,017) 計畫資產公允價值 $ 17,767 計畫剩餘 $ 3,641 計畫負債之經驗調整 $ 79 計畫資產之經驗調整 (8)本 集 團 於 民 國 102 年 1 至 3 月 後 一 年 內 無 預 計 支 付 予 退 休 計 畫 之 提 撥 金。 2.(1)自 民 國 94 年 7 月 1 日 起 , 本 公 司 及 國 內 子 公 司 依 據 「 勞 工 退 休 金 條 例」 ,訂 有 確 定 提 撥 之 退 休 辦 法,適 用 於 本 國 籍 之 員 工。本 公 司 及 國 內 子公司就員工選擇適用「勞工退休金條例」所定之勞工退休金制度部 分 , 每 月 按 薪 資 之 6%提 繳 勞 工 退 休 金 至 勞 保 局 員 工 個 人 帳 戶 , 員 工 退 休金之支付依員工個人之退休金專戶及累積收益之金額採月退休金或 一次退休金方式領取。 (2)曾 孫 公 司 代 維 康 集 成 電 路 (蘇 州 )有 限 公 司 按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政 府 規 定 之養老保險制度每月依當地員工薪資總額之一定比率提撥養老保險 金。每位員工之退休金由政府管理統籌安排,本集團除按月提撥外, 無進一步義務。 (3)民 國 102 及 101 年 1 至 3 月 , 本 集 團 依 上 開 退 休 金 辦 法 認 列 之 退 休 金 成 本 分 別 為 $1,220 及 $1,164。 (十 一 )股 份 基 礎 給 付 1.民 國 102 及 101 年 1 至 3 月 , 本 公 司 之 股 份 基 礎 給 付 協 議 如 下 : 協議之類型 給與日 給與數量 員工認股權 95.08.30 1,500(仟股) 計畫 〃 96.02.09 2,900(仟股) 〃 97.06.26 5,108(仟股) ~31~ 合約 期間 本期實際 估計未來 離 職 率 離 職 率 既得條件 6年 2年之服務 - - 〃 8年 〃 2~4年之服務 - - 2.上 述 股 份 基 礎 給 付 協 議 之 詳 細 資 訊 如 下 : 期初流通在外認股權 本期執行認股權 本期放棄認股權 期末流通在外認股權 期末可執行認股權 101年1至3月 102年1至3月 加權平均 加權平均 認股權 履約價格 認股權 履約價格 數量(仟股) (元) 數量(仟股) (元) 2,430 $ 27.39 2,596 $ 26.88 - ( 104) 4.80 ( 89) 27.40 2,492 27.80 2,341 2,341 1,885 3.民 國 102 及 101 年 1 至 3 月 執 行 之 認 股 權 於 執 行 日 之 加 權 平 均 股 價 分 別 為 20.43 元 及 21.39 元 。 4.截 至 民 國 102 年 3 月 31 日、101 年 12 月 31 日、101 年 3 月 31 日 及 101 年 1 月 1 日 止,流 通 在 外 之 認 股 權,履 約 價 格 區 間 分 別 為 27.4 元、4.2 元 ~ 27.4 元 、 4.8 元 ~ 28.4 元 及 4.8 元 ~ 28.4 元 , 加 權 平 均 剩 餘 合 約 期 間 分 別 為 3.25 年、0.1116~ 3.5 年、0.4167~ 4.25 年 及 0.6667~ 4.5 年。 5. 本 公 司 自 民 國 97 年 1 月 1 日 之 後 , 給 與 之 股 份 基 礎 給 付 交 易 使 用 Black-Scholes, 選 擇 權 評 價 模 式 估 計 認 股 選 擇 權 之 公 允 價 值 , 相 關 資 訊如下: 股價 (元) 履約 每單位 價格 預期 預期存 預期 無風險 公允價值 (元) 波動率 續期間 股利 利率 (元) 協議之類型 給與日 員工認股權 計畫 97.6.26 $36.5 $36.5 54.63 4.37年 - 2.61% $ 16.95 6.股 份 基 礎 給 付 交 易 產 生 之 費 用 如 下 : 102年1至3月 權益交割 - 101年1至3月 704 (十 二 )股 本 1.民 國 102 年 3 月 31 日 止,本 公 司 額 定 資 本 額 為 $1,200,000,分 為 120,000 仟 股 (含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可 認 購 股 數 18,000 仟 股 及 附 認 股 權 公 司 債 可 認 購 股 數 400 仟 股 ), 實 收 資 本 額 為 $852,891, 每 股 面 額 10 元 。 本 公 司已發行股份之股款均已收訖。 本公司普通股期初與期末流通在外股數調節如下: ~32~ 102年度 85,289 85,289 1月1日 員工執行認股權 3月31日 101年度 85,123 104 85,227 2.庫 藏 股 (1)股 份 收 回 原 因 及 其 數 量 變 動 情 形 : 收 回 原 因 供轉讓股份予員工 1月1日 3,462,000 102年度 本期增加 本期減少 - ( 1,198,000) 3月31日 2,264,000 101年度 收 回 原 因 1月1日 本期增加 本期減少 3月31日 供轉讓股份予員工 3,065,000 397,000 3,462,000 (2)證 券 交 易 法 規 定 公 司 對 買 回 發 行 在 外 股 份 之 數 量 比 例 , 不 得 超 過 公 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十,收買股份之總金額,不得逾保留盈餘 加 計 發 行 股 份 溢 價 及 已 實 現 之 資 本 公 積 金 額 。 截 至 民 國 102 年 3 月 31 日 止 , 本 公 司 已 買 回 庫 藏 股 票 金 額 $47,661。 (3)本 公 司 持 有 之 庫 藏 股 票 依 證 券 交 易 法 規 定 不 得 質 押 , 於 未 轉 讓 前 亦 不得享有股東權利。 (4)依 證 券 交 易 法 規 定 , 因 供 轉 讓 股 份 予 員 工 所 買 回 之 股 份 , 應 於 買 回 之日起三年內將其轉讓,逾期未轉讓者,視為公司未發行股份,並 應辦理變更登記銷除股份。而為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所買回股 份,應於買回之日起六個月內辦理變更登記銷除股份。 (十 三 )資 本 公 積 依公司法規定,超過票面金額發行股票所得之溢額及受領贈與之所得之 資本公積,除得用於彌補虧損外,於公司無累積虧損時,按股東原有股 份之比例發給新股或現金。另依證券交易法之相關規定,以上開資本公 積撥充資本時,每年以其合計數不超過實收資本額百分之十為限。公司 非於盈餘公積填補資本虧損仍有不足時,不得以資本公積補充之。 (十 四 )保 留 盈 餘 (待 彌 補 虧 損 ) 1.依 本 公 司 章 程 規 定 , 盈 餘 分 配 如 下 : 年 度 總 決 算 於 完 納 稅 捐,彌 補 歷 年 虧 損 後,分 派 盈 餘 時,應 先 提 百 分 之 十 為 法 定 盈 餘 公 積,次 依 法 提 列 或 迴 轉 特 別 盈 餘 公 積,如 尚 有 盈 餘 依 下 列比例分派: (1)員 工 紅 利 不 低 於 百 分 之 十 。 (2)董 事 監 察 人 酬 勞 不 超 過 百 分 之 二 。 (3)扣 除 前 各 項 餘 額 後 , 由 董 事 會 就 該 餘 額 併 同 以 往 年 度 盈 餘 , 提 具 分 派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配之。 公 司 得 依 財 務、業 務 及 經 營 面 等 因 素 之 考 量 將 當 年 度 可 分 配 盈 餘 全 數 分 配,其 中 股 東 紅 利 之 分 派 得 以 現 金 或 股 票 方 式 發 放,股 東 現 金 紅 利 分 派 ~33~ 之比例不低於股東紅利總額之百分之三十。 2.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除 彌 補 公 司 虧 損 及 按 股 東 原 有 股 份 之 比 例 發 給 新 股 或 現 金外,不得使用之,惟發給新股或現金者,以該項公積超過實收資本 額百分之二十五之部分為限。 3. 本 公 司 分 派 盈 餘 時 , 依 法 令 規 定 須 就 當 年 度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之 其 他 權 益 項目借方餘額提列特別盈餘公積始得分派,俟後其他權益項目借方餘 額迴轉時,迴轉金額得列入可供分派盈餘中。 4.本 公 司 於 民 國 102 年 3 月 11 日 經 董 事 會 提 議 民 國 101 年 度 盈 餘 分 派 案,分派案如下: 101年度 每 股 股利(元) 金額 $ 6,135 5,343 49,815 $ 0.60 $ 61,293 法定盈餘公積 特別盈餘公積 現金股利 合計 5.本 公 司 於 民 國 101 年 6 月 5 日 經 股 東 會 決 議 通 過 民 國 100 年 度 盈 餘 分 派案如下: 100年度 每 股 金額 股利(元) $ 21,636 7,566 法定盈餘公積彌補虧損 特別盈餘公積迴轉 本 公 司 於 民 國 101 年 6 月 5 日 經 股 東 會 通 過 , 以 資 本 公 積 配 發 現 金 $49,778,上 述 民 國 100 年 度 盈 餘 分 配 情 形 與 本 公 司 民 國 101 年 3 月 16 日之董事會提議並無差異。 6.本 公 司 民 國 102 年 及 101 年 1 月 1 日 至 3 月 31 日 員 工 紅 利 估 列 金 額 分 別 為 $1,316 及 $1,133, 董 監 酬 勞 估 列 金 額 分 別 為 $263 及 $227, 係 以 截 至 民 國 102 年 及 101 年 3 月 31 日 之 稅 後 淨 利 , 考 量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等 因 素後,依章程所定之成數及考量以前年度之分配比例為基礎估列,惟 若嗣後股東會決議實際配發金額與估列數有差異時,則列為次年度之 損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及股東會決議之員工紅利及相關資訊可至公 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34~ (十 五 )員 工 福 利 、 折 舊 及 攤 銷 費 用 功能別 102年1至3月 101年1至3月 屬營業成本者 屬營業費用者 屬營業成本者 屬營業費用者 性質別 員工福利費用 $ 薪資費用 股份基礎給付酬勞費用 勞健保費用 退休金費用 其他用人費用 折舊費用 攤銷費用 $ 合計 1,313 256 115 78 45 70 1,877 $ $ 27,049 3,578 2,080 1,261 646 2,539 1,320 38,473 $ $ 1,272 55 107 78 48 82 1,199 2,841 $ $ 27,917 527 2,147 1,180 676 2,644 1,255 36,346 (十 六 )所 得 稅 1.所 得 稅 費 用 (1)所 得 稅 費 用 組 成 部 分 : 102年1至3月 當期所得稅: 年初至當期末產生之應付所得稅 $ 遞延所得稅: 暫時性差異之原始產生及迴轉 扣繳稅款 $ 所得稅費用 (2)與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相 關 之 所 得 稅 金 額 : 101年1至3月 2,584 718 39 3,341 $ 2,058 $ 232) 49 1,875 ( 102年1至3月 101年1至3月 $ 348 $ 151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2.本 公 司 營 利 事 業 所 得 稅 業 經 稅 捐 稽 徵 機 關 核 定 至 民 國 99 年 度 。 3.未 分 配 盈 餘 (待 彌 補 虧 損 )相 關 資 訊 102年3月31日 $ 71,182 87年度以後 101年12月31日 $ 57,324 101年3月31日 101年1月1日 ($ 17,410) ($ 28,331) 87年度以後 4.截 至 民 國 102 年 3 月 31 日、101 年 12 月 31 日、101 年 3 月 31 日 及 101 年 1 月 1 日 止 , 本 公 司 股 東 可 扣 抵 稅 額 帳 戶 餘 額 分 別 為 $15,238 、 $15,238、$7,040 及 $7,040,民 國 102 年 1 月 至 3 月 及 101 年 度 盈 餘 分 配 之 預 計 稅 額 扣 抵 比 率 均 為 20.48%。 ~35~ (十 七 )每 股 盈 餘 1.基 本 每 股 盈 餘 基 本 每 股 盈 餘 係 以 歸 屬 於 本 集 團 母 公 司 普 通 股 權 益 持 有 人 之 損 益,除 以 當期流通在外普通股加權平均股數計算。 2.稀 釋 每 股 盈 餘 稀 釋 每 股 盈 餘 係 就 所 有 稀 釋 性 潛 在 普 通 股 之 影 響 數,調 整 歸 屬 於 母 公 司 普通股權益持有人之損益以及流通在外加權平均股數計算。 基本每股盈餘 歸屬於母公司之本期淨利 稀釋每股盈餘 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之本期 淨利 具稀釋作用之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員工分紅 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之本期淨 利加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基本每股盈餘 歸屬於母公司之本期淨利 稀釋每股盈餘 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之本期 淨利 具稀釋作用之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員工認股權證 員工分紅 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之本期淨 利加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十 八 )營 業 租 賃 請 詳 附 註 九 、 (二 )說 明 。 ~36~ 稅後金額 102年1至3月 加權平均 流通在外 股數(仟股) $ 13,858 82,027 $ 13,858 82,027 - 70 $ 13,858 82,097 稅後金額 101年1至3月 加權平均 流通在外 股數(仟股) $ 10,921 81,825 $ 10,921 81,825 - 87 59 $ 10,921 81,971 每股盈餘 (元) $ 0.17 $ 0.17 每股盈餘 (元) $ 0.13 $ 0.13 七、關係人交易 主要管理階層薪酬資訊 102年1至3月 $ 2,843 45 $ 2,888 薪資及其他短期員工福利 股份基礎給付 總計 101年1至3月 $ 3,164 37 $ 3,201 八、質押之資產 本公司之資產提供擔保明細如下: 帳面價值 資產項目 其他流動資產 101年3月31日 $ 8,434 擔保用途 101年1月1日 $ 8,658 訴訟擔保金 九、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一 )或 有 事 項 無。 (二 )承 諾 事 項 營業租賃協議 本公司租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土地辦公室係不可取消之營業租賃協議。 租期為 9 年,租賃協議可於租期結束時按市場價格續約。 未來最低應付租賃給付總額如下: 超過5年 102年3月31日 $ 16,555 101年12月31日 $ 17,028 超過5年 101年3月31日 $ 18,447 101年1月1日 $ 18,920 十、重大之災害損失 無。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 無。 十二、其他 (一 )資 本 風 險 管 理 本集團之資本管理目標,係為保障集團能繼續經營,維持最後資本結構 以降低資金成本,並為股東提供報酬。為了維持調整資本結構,本集團 可能會調整支付予股東之股利金額,退還資本予股東、發行新股或出售 ~37~ 資產以降低債務。 (二 )金 融 工 具 1.金 融 工 具 公 允 價 值 資 訊 102年3月31日 帳面金額 公允價值 金融資產: 現金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權益證券投資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應收票據 應收帳款 其他應收款 其他金融資產 合計 $ 927,123 $ 36,391 5,686 98 37,251 1,895 3,661 1,012,105 $ 927,123 $ 36,391 98 37,251 1,895 3,661 1,006,419 101年12月31日 帳面金額 公允價值 金融資產: 現金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權益證券投資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應收票據 應收帳款 其他應收款 其他金融資產 合計 $ 873,428 $ 34,344 5,686 100 53,457 1,735 3,708 972,458 $ 873,428 $ 34,344 100 53,457 1,735 3,708 966,772 101年3月31日 帳面金額 公允價值 金融資產: 現金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權益證券投資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應收票據 應收帳款 其他應收款 其他金融資產 合計 ~38~ $ 803,455 $ 41,337 9,269 399 63,002 11,623 10,822 939,907 $ 803,455 $ 41,337 399 63,002 11,623 10,822 930,638 101年1月1日 帳面金額 公允價值 金融資產: 現金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權益證券投資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應收票據 應收帳款 其他應收款 其他金融資產 合計 $ 795,750 $ 40,448 9,269 110 66,384 11,727 11,046 934,734 $ 795,750 $ 40,448 110 66,384 11,727 11,046 925,465 102年3月31日 帳面金額 公允價值 金融負債: 應付票據 應付帳款 其他應付款 其他金融負債 合計 $ $ 7,032 4,100 30,308 1,699 43,139 $ $ 7,032 4,100 30,308 1,699 43,139 101年12月31日 帳面金額 公允價值 金融負債: 應付票據 應付帳款 其他應付款 其他金融負債 合計 $ $ 11,700 5,675 44,115 1,609 63,099 $ $ 11,700 5,675 44,115 1,609 63,099 101年3月31日 帳面金額 公允價值 金融負債: 應付票據 應付帳款 其他應付款 其他金融負債 合計 $ $ ~39~ 7,801 8,354 30,117 1,469 47,741 $ $ 7,801 8,354 30,117 1,469 47,741 101年1月1日 帳面金額 公允價值 金融負債: 應付票據 應付帳款 其他應付款 其他金融負債 合計 $ $ 8,900 5,581 31,119 2,249 47,849 $ $ 8,900 5,581 31,119 2,249 47,849 2.財 務 風 險 管 理 政 策 (1)本 集 團 日 常 營 運 受 多 項 財 務 風 險 之 影 響 , 包 含 市 場 風 險 (包 括 匯 率 風 險 、 利 率 風 險 、 及 價 格 風 險 )、 信 用 風 險 及 流 動 性 風 險 。 本 集 團 整體風險管理政策著重於金融市場的不可預測事項,並尋求可降低 對本集團財務狀況及財務績效之潛在不利影響。 (2)風 險 管 理 工 作 由 本 集 團 財 務 部 按 照 董 事 會 核 准 之 政 策 執 行 。 本 集 團 財務部透過與集團營運單位密切合作,負責辨認、評估與規避財務 風險。管理階層對整體風險管理訂有書面原則,亦對特定範圍與事 項提供書面政策,例如匯率風險、利率風險、信用風險、衍生與非 衍生金融工具之使用,以及剩餘流動資金之投資。 3.重 大 財 務 風 險 之 性 質 及 程 度 (1)市 場 風 險 匯率風險 本 集 團 從 事 之 業 務 涉 及 若 干 非 功 能 性 貨 幣,故 受 匯 率 波 動 之 影 響, 具重大匯率波動影響之外幣資產及負債資訊如下: ~40~ 外幣(仟元) 102年3月31日 帳面金額 (新台幣) 變動幅度 匯率 敏感度分析 損益影響 權益影響 (外幣:功能性貨幣)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美金:人民幣 金融負債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 10,121 1,470 29.825 6.211 $ $ 137 29.825 $ 外幣(仟元) 匯率 301,859 43,843 1% 1% 4,086 1% 101年12月31日 帳面金額 (新台幣) 變動幅度 $ 3,019 438 $ - $ 41 $ - 敏感度分析 損益影響 權益影響 (外幣:功能性貨幣)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金融負債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 11,277 29.04 $ 327,484 1% $ 3,275 $ - $ 195 29.04 $ 5,663 1% $ 57 $ - ~41~ 外幣(仟元) 101年3月31日 帳面金額 (新台幣) 變動幅度 匯率 敏感度分析 損益影響 權益影響 (外幣:功能性貨幣)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金融負債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 8,524 29.51 $ $ 219 29.51 $ 外幣(仟元) 匯率 251,543 1% 6,463 1% 101年1月1日 帳面金額 (新台幣) 變動幅度 $ 2,515 $ - $ 65 $ - 敏感度分析 損益影響 權益影響 (外幣:功能性貨幣)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金融負債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 8,458 30.275 $ 256,066 1% $ 2,561 $ - $ 135 30.275 $ 4,087 1% $ 41 $ - ~42~ 價格風險 由於本集團持有之投資於合併資產負債表中係分類為備供出售金融 資產,因此本集團暴露於權益工具之價格風險。本集團未有商品價 格風險之暴險。為管理權益工具投資之價格風險,本集團將其投資 組合分散,其分散之方式係根據本集團設定之限額進行。 本集團主要投資於未上市櫃之權益工具,此等權益工具之價格會因 該投資標的未來價值之不確定性而受影響。若該等權益工具價格上 升 或 下 跌 1%, 而 其 他 所 有 因 素 維 持 不 變 之 情 況 下, 對 於 民 國 102 年 及 101 年 1 至 3 月 股 東 權 益 之 影 響 因 分 類 為 備 供 出 售 之 權 益 工 具 之 利 益 或 損 失 分 別 增 加 或 減 少 $364 及 $413。 (2)信 用 風 險 A. 信 用 風 險 係 本 集 團 因 客 戶 或 金 融 工 具 之 交 易 對 手 無 法 履 行 合 約 義 務 而 產 生 財 務 損 失 之 風 險。本 集 團 依 內 部 明 定 之 授 信 政 策,集 團 內 各 營 運 個 體 於 訂 定 付 款 及 提 出 交 貨 之 條 款 與 條 件 前,須 就 其 每 一 新 客 戶 進 行 管 理 及 信 用 風 險 分 析。內 部 風 險 控 管 係 透 過 考 慮 其財務狀況、過往經驗及其他因素,以評估客戶之信用品質。個 別 風 險 之 限 額 係 管 理 階 層 依 內 部 或 外 部 之 評 等 而 制 訂,並 定 期 監 控信用額度之使用。故發生信用風險之可能生極低。 B.於 民 國 102 及 101 年 1 至 3 月 , 並 無 超 出 信 用 限 額 之 情 事 , 且 管 理階層不預期會受交易對手之不履約而產生任何重大損失。 C.本 集 團 未 逾 期 且 未 減 損 金 融 資 產 之 信 用 品 質 資 訊 如 下 : 102年3月31日 群組1 群組2 $ 5,947 $ 29,160 應收帳款 應收帳款 應收帳款 $ 101年12月31日 群組1 群組2 3,549 $ 37,770 $ 101年3月31日 群組1 群組2 8,258 $ 46,798 101年1月1日 群組1 群組2 $ 7,564 $ 49,347 應收帳款 群 組 1: 按 現 有 客 戶 上 年 度 銷 售 額 度 及 近 三 個 月 收 款 情 形 給 予 信 用 額 度 低 於 $1,000,000 者 。 群 組 2: 按 現 有 客 戶 上 年 度 銷 售 額 度 及 近 三 個 月 收 款 情 形 給 予 信 用 額 度 超 過 $1,000,000 者 。 D.本 集 團 已 逾 期 惟 未 減 損 金 融 資 產 之 帳 齡 分 析 資 訊 如 下 : ~43~ 102年3月31日 應收帳款 30天內 31-90天 91-180天 181天以上 $ $ 2,085 176 2,261 101年12月31日 $ $ 101年3月31日 應收帳款 30天內 31-90天 91-180天 181天以上 $ $ 982 7,251 8,233 1,012 93 11,042 12,147 101年1月1日 $ $ 5,387 4,332 9,719 (3)流 動 性 風 險 A. 本 集 團 除 投 資 之 以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及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均 無活絡市場,故預期具有流動性風險外,其餘無重大風險。 B.下 表 係 本 集 團 之 非 衍 生 金 融 負 債,係 依 據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至 合 約 到 期 日 之 剩 餘 期 間 進 行 分 析。下 表 所 揭 露 之 合 約 現 金 流 量 金 額 係 未 折現之金額。 非衍生金融負債: 1至2年內 2至5年內 1年內 102年3月31日 應付票據(註) 8,319 2,253 應付帳款 4,100 其他應付款 30,308 註:於合併資產負債表與預付款項以淨額表達。 非衍生金融負債: 1至2年內 1年內 101年12月31日 應付票據 9,124 1,288 應付帳款 5,675 其他應付款 44,115 非衍生金融負債: 1至2年內 1年內 101年3月31日 應付票據 7,801 應付帳款 8,354 其他應付款 30,117 - ~44~ 2至5年內 1,288 2至5年內 - 非衍生金融負債: 101年1月1日 應付票據 應付帳款 其他應付款 (三 )公 允 價 值 估 計 1至2年內 - 1年內 8,900 5,581 31,119 2至5年內 - 1. 下 表 為 分 析 以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工 具 所 採 用 之 評 價 技 術 。 各 等 級 之 定義如下: 第 一 等 級 : 相 同 資 產 或 負 債 於 活 絡 市 場 之 公 開 報 價 (未 經 調 整 )。 第 二 等 級 : 除 包 含 於 第 一 等 級 之 公 開 報 價 外 , 資 產 或 負 債 直 接 (亦 即 價 格 )或 間 接 ( 亦 即 由 價 格 推 導 而 得 ) 可 觀 察 之 輸 入 值 。 第三等級:非以可觀察市場資料為基礎之資產或負債之輸入值。 本 集 團 於 民 國 102 年 3 月 31 日 、 101 年 12 月 31 日 、 101 年 3 月 31 日 及 101 年 1 月 1 日 以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及 負 債 如 下 : 102年3月31日 金融資產: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權益證券 101年12月31日 金融資產: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權益證券 101年3月31日 金融資產: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權益證券 101年1月1日 金融資產: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權益證券 第一等級 $ - 第一等級 $ - 第一等級 $ - 第一等級 $ - 第二等級 $ - 第二等級 $ - 第二等級 $ - 第二等級 $ - 第三等級 $ 36,391 合計 $ 第三等級 $ 34,344 合計 $ 第三等級 $ 41,337 40,448 34,344 合計 $ 第三等級 $ 36,391 41,337 合計 $ 40,448 2. 如 一 項 或 多 項 重 大 參 數 並 非 依 可 觀 察 市 場 資 料 取 得 , 則 該 金 融 工 具 係 屬於第三等級。 3.用 以 評 估 金 融 工 具 之 特 定 評 估 技 術 包 括 : (1)同 類 型 工 具 之 公 開 市 場 報 價 或 交 易 商 報 價 。 (2)其 他 評 價 技 術 , 以 決 定 其 餘 金 融 工 具 之 公 允 價 值 , 例 如 現 金 流 量 折 現分析。 ~45~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一)重 大 交 易 事 項 相 關 資 訊 有 關 部 分 被 投 資 公 司 應 揭 露 資 訊,係 依 該 公 司 未 經 會 計 師 核 閱 之 財 務 報 表 編 製,且 下 列 與 子 公 司 間 交 易 事 項,於 編 製 合 併 報 表 時 皆 已 沖 銷,以 下 揭 露 資 訊 係 供 參 考 。 1.資 金 貸 予 他 人 : 無 。 2.為 他 人 背 書 保 證 : 無 。 3.期 末 持 有 有 價 證 券 情 形 : 期 持有公司 有價證券種類及名稱 股票-TSCC Inc. 本公司 本公司 股票-Davicom America Corp. 本公司 股票-聯傑投資(股)公司股票 本公司 股票-聯旺發(股)公司股票 本公司 股票-Unitech Capital Inc.股票 Davicom America CPegasus Wireless Corp. TSCC Inc. Jubilink Ltd.-特別股 Jubilink Ltd. 代維康集成電路(蘇州)有限公司 聯傑投資(股)公司 凌誠科技(股)公司 聯傑投資(股)公司 全球一動(股)公司 聯傑投資(股)公司 艾果科技(股)公司 聯傑投資(股)公司 聖藍科技(股)公司 與有價證券發行人之關係人 子公司 子公司 子公司 子公司 - - 子公司 子公司 - - - - 帳列科目 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 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 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 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流動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 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 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流動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流動 4.累 積 買 進 或 賣 出 同 一 有 價 證 券 之 金 額 達 新 台 幣 一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二 十 以 上 : 無 。 5.取 得 不 動 產 之 金 額 達 新 台 幣 一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二 十 以 上 : 無 。 6.處 分 不 動 產 之 金 額 達 新 台 幣 一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二 十 以 上 : 無 。 7.與 關 係 人 進 、 銷 貨 之 金 額 達 新 台 幣 一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二 十 以 上 : 無 。 8.應 收 關 係 人 款 項 達 新 台 幣 一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二 十 以 上 者 : 無 。 9.從 事 衍 生 性 商 品 交 易 : 無 。 ~46~ 股數 4,400,000 9,100,000 13,200,000 2,337,000 1,000,000 24,000 22,775,207 1,500,000 892,458 328,357 200,000 帳面金額 $ 108,866 60,718 122,309 467 33,912 USD 1,751 USD 1,751 $ 13,361 5,686 1,479 1,000 末 持股比例 100 100 100 99.36 2 0.60 100 100 50 0.36 15.05 1.21 市價 或淨值 $ 108,866 60,718 122,309 470 33,912 USD 1,751 USD 1,751 $ 11,859 4,901 159 1,030 備註 10.母 公 司 與 子 公 司 及 各 子 公 司 間 之 業 務 關 係 及 重 要 往 來 情 形 及 金 額 : 民國102年第一季 編號 (註1) 0 交易人名稱 聯傑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往來情形 與交易人之關係 (註2) 交易往來對象 Davicom America Corp. 1 科目 7,504 月結60天 佔合併總營收或總資產 之比率(註3) 0.55% 7,464 金額 應收帳款-關係人 $ 交易條件 0 〃 〃 1 銷貨 與一般客戶相同 9.20% 0 〃 聯旺發股份有限公司 1 應收帳款-關係人 216 月結60天 0.02% 0 〃 〃 1 銷貨 256 與一般客戶相同 0.28% 註1:母公司及子公司相互間之業務往來資訊應分別於編號欄註明,編號之填寫方法如下: 1.母公司填0。 2.子公司依公司別由阿拉伯數字1開始依序編號。 註2:與交易人之關係有以下三種,標示種類即可: 1.母公司對子公司。 2.子公司對母公司。 3.子公司對子公司。 註3:交易往來金額佔合併總營收或總資產比率之計算,若屬資產負債科目者,以期末餘額佔合併總資產之方式計算;若屬損益科目者,以累積金額佔合併總營收之方式計算。 (二)轉 投 資 事 業 相 關 資 訊 1.被 投 資 公 司 名 稱 、 所 在 地 區 等 相 關 資 訊 薩摩亞 美國 台灣 台灣 英屬維京群島 中國大陸 一般投資業 貿易業 一般投資業 IC設計製造業 一般投資業 IC設計製造業 原 始 投 資 金 額 本期期末 上期期末 $ 143,224 $ 143,224 51,282 51,282 175,000 175,000 17,004 15,880 82,725 82,725 82,725 82,725 台灣 資訊軟體業 $ 投 資 公 司 名 稱被 投 資 公 司 名 稱所 本公司 本公司 本公司 本公司 TSCC Inc. Jubilink Ltd. 聯傑投資(股)公司 TSCC Inc. Davicom America Corp. 聯傑投資(股)公司 聯旺發(股)公司 Jubilink Ltd. 代維康集成電路(蘇州)有限 公司 凌誠科技(股)公司 在 地 區 主要營業項目 ~47~ 16,800 $ 16,800 期 股數 4,400,000 9,100,000 13,200,000 2,337,000 22,775,207 1,500,000 末 持 比率 100 100 100 99.36 100 100 50 有 帳面金額 $ 108,866 60,718 122,309 467 52,224 52,224 $ 被投資公司 本期損益 ($ 905) 7 ( 2,008) 122 ( 914) ( 914) 13,361 ($ 5,958) 本公司認列 之投資損益 ($ 905) 7 ( 2,008) 118 - (三)大 陸 投 資 資 訊 1.轉 投 資 大 陸 地 區 之 事 業 相 關 資 訊 大陸被投資公司 名稱 代維康集成電路 (蘇州)有限公司 主要營業項目 開發製作及測試高速乙太 區域網及晶片組等產品 實收資本額 $ 74,563 1 本期匯出或 收回投資金額 本期期初自 台灣匯出累 積投資金額 投資方式 (註1) $ 匯 74,563 出收 - 回 - 本期期末自 台灣匯出累 積投資金額 $ 74,563 本期認列 投資損益 (註2) 本公司直接 或間接投資 之持股比例 100 ($ 註 1: 透 過 轉 投 資 第 三 地 區 現 有 公 司 再 投 資 大 陸 公 司 。 註 2: 係 依 被 投 資 公 司 同 期 間 自 編 未 經 會 計 師 核 閱 之 財 務 報 表 評 價 認 列 。 2.轉 投 資 大 陸 地 區 限 額 公司名稱 代維康集成電路(蘇州)有限公司 $ 本期期末累計自台灣匯出 赴大陸地區投資金額 74,563 經濟部投審會 核准投資金額 $ 93,949 $ 依經濟部投審會規定 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 773,526 註 : 依 據 民 國 90 年 11 月 16 日 財 政 部 證 券 暨 期 貨 管 理 委 員 會 (90)台 財 政 (一 )第 006130 號 函 規 定 之 限 額 。 3.與 大 陸 被 投 資 公 司 間 之 重 大 交 易 事 項 : 無 。 ~48~ 925) 期末投資 帳面價值 $ 52,224 截至本期 止已匯回 備註 投資收益 - - 十四、營運部門資訊 (一 )一 般 性 資 訊 本公司及子公司僅經營單一產業,主要為通訊網路積體電路之產品產銷 或相關之服務,且本公司營運決策者係以本公司整體評估績效及分配資 源,經辨認本公司僅有單一應報導部門。 (二 )部 門 資 訊 提供予主要營運決策者之應報導部門資訊如下: 外部收入 部門損益包含: 折舊及攤銷 所得稅費用 採權益法之投資損失 應報導部門別利益 應報導部門別資產 應報導部門負債 102年1月1日 至3月31日 $ 81,111 101年1月1日 至3月31日 $ 91,114 3,929 3,341 2,979 13,862 1,357,556 68,340 5,180 1,875 1,151 9,960 1,320,704 68,216 (三 )部 門 損 益 、 資 產 與 負 債 之 調 節 活 動 本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係 經 營 單 一 產 業 且 營 運 活 動 地 點 皆 為 國 內,故 無 須 調 節 。 十 五 、 首 次 採 用 IFRSs 本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係 本 集 團 依 IFRSs 所 編 製 之 首 份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 於 編 製 初 始 資產負債表時,本集團業已將先前依中華民國一般公認會計原則編製財務報 告 所 報 導 之 金 額 調 整 為 依 IFRSs 報 導 之 金 額 。 本 集 團 就 首 次 採 用 IFRSs 所 選 擇 之 豁 免 、 追 溯 適 用 之 例 外 及 自 中 華 民 國 一 般 公 認 會 計 原 則 轉 換 至 IFRSs 如 何影響本集團財務狀況、財務績效及現金流量之調節,說明如下: (一 )所 選 擇 之 豁 免 項 目 1.企 業 合 併 本 集 團 對 發 生 於 轉 換 至 IFRSs 日 ( 以 下 簡 稱 轉 換 日 ) 前 之 企 業 合 併 , 選擇不追溯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3 號「企業合併」規定。此豁免 亦適用於本公司過去取得之投資關聯企業。 2.股 份 基 礎 給 付 交 易 本集團對於轉換日前因股份基礎給付交易所產生已既得之權益工具選 擇 不 追 溯 適 用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2 號 「 股 份 基 礎 給 付 交 易 」。 3.員 工 福 利 本集團選擇於轉換日將與員工福利計畫有關之全部累計精算損益一次 認列於保留盈餘。並選擇以轉換日起各個會計期間推延決定之金額, ~49~ 揭 露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19 號 「 員 工 福 利 」 第 120A 段 (P)要 求 之 確 定 福 利 義務現值、計畫資產公允價值及計畫盈虧、以及經驗調整之資訊。 4.累 積 換 算 差 異 數 本集團選擇於轉換日將國外營運機構所產生之累積換算差異數認定為 零,俟 後 產 生 之 兌 換 差 額 則 依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21 號「 匯 率 變 動 之 影 響 」 之規定處理。 5.先 前 已 認 列 金 融 工 具 之 指 定 本集團於轉換日選擇將部分原帳列「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指定為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 二 )本 集 團 除 避 險 會 計 及 非 控 制 權 益 , 因 其 與 本 集 團 無 關 , 未 適 用 國 際 財 務 報導準則第 1 號之追溯適用之例外規定外,其他追溯適用之例外說明如 下: 1.會 計 估 計 於 民 國 101 年 1 月 1 日 依 IFRSs 所 作 之 估 計,係 與 該 日 依 中 華 民 國 一 般公認會計原則所作之估計一致。 2.金 融 資 產 及 金 融 負 債 之 除 列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39 號「 金 融 工 具:認 列 與 衡 量 」之 除 列 規 定 推 延 適 用 於 民 國 93 年 1 月 1 日 以 後 所 發 生 之 交 易 。 (三 )自 中 華 民 國 一 般 公 認 會 計 原 則 轉 換 至 IFRSs 之 調 節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 號規定,企業須對比較期間之權益、綜合損益及 現金流量進行調節。各期間之權益及綜合損益,依先前之中華民國一般 公 認 會 計 原 則 轉 換 至 IFRSs 之 調 節 , 列 示 於 下 列 各 表 : ~50~ 1.民 國 101 年 1 月 1 日 權 益 之 調 節 中華民國一般 公認會計原則 流動資產 現金 $ 應收票據 應收帳款 其他應收款 存貨 預付款項 其他流動資產 流動資產合計 非流動資產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流動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非流動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投資性不動產 無形資產 遞延所得稅資產 其他非流動資產 非流動資產合計 資產總計 流動負債 應付票據 應付帳款 其他應付款 當期所得稅負債 其他流動負債 流動負債合計 非流動負債 遞延所得稅負債 $ 轉換影響數 795,750 $ 110 66,384 11,727 44,425 4,016 22,308 ( 944,720 ( 51,052 ( 17,049 179,376 6,975 - 119,845 ( 374,297 1,319,017 $ $ 8,900 5,581 25,648 892 1,013 42,034 $ 3,497 16,972 ( 20,469 ( 62,503 其他非流動負債 非流動負債合計 負債總計 ~51~ IFRSs - $ 13,650) 13,650) 795,750 110 66,384 11,727 44,425 4,016 8,658 931,070 40,448 40,448 41,783) 9,269 17,049 179,376 102,908 102,908 6,975 227 227 930 930 13,650 13,650 256 256 102,908) 16,937 13,728 388,025 78 $ 1,319,095 5,471 5,471 175 256 1,030) 599) 4,872 $ 8,900 5,581 31,119 892 1,013 47,505 3,672 256 15,942 19,870 67,375 說明 (7) (1) (2) (1) (3) (7) (7) (2) (3) (4) (7) (4) 中華民國一般 公認會計原則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 股本 普通股 資本公積 保留盈餘 法定盈餘公積 特別盈餘公積 待彌補虧損 $ 權益總計 負債及權益總計 851,230 $ 434,463 ( 51,920 7,566 29,202) ( ( 其他權益 庫藏股票 非控制權益 轉換影響數 ( $ 808 ( ( 61,848) 1,577 1,256,514 ( 1,319,017 $ - $ 3,749) 4,541) 855 808 3,749 1,108) 808) 4,794) 78 IFRSs 說明 851,230 430,714 (6) 51,920 7,566 ( 33,743) 855 808 3,749 ( 300) ( 808) ( 61,848) 1,577 1,251,720 $ 1,319,095 (3) (4) (5) (6) (1) (5) 調節原因說明如下: (1)本 公 司 所 持 有 之 未 上 市 櫃 及 興 櫃 股 票 依 民 國 100 年 7 月 7 日 修 正 前 「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規定,係以成本衡量並帳列「以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 惟 依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39 號 「 金 融 工 具 : 認 列與衡量」規定,權益工具無活絡市場但其公允價值能可靠衡量時 (意即該權益工具之合理公允價值估計數區間之變異性並非重 大,或於區間內各種估計數之機率能合理評估,並用以估計公允價 值 ), 應 以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 本 公 司 因 此 於 轉 換 日 依 民 國 100 年 12 月 22 日 修 正 之「 證 券 發 行 人 財 務 報 告 編 製 準 則 」規 定 , 將「 以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41,783 指 定 為「 備 供 出 售 之 金 融 資 產 」, 按 公 允 價 值 與 原 帳 面 金 額 之 差 異 調 減 其 他 權 益 $1,108, 並 調 增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非 流 動 $ 227。 (2)本 公 司 供 出 租 使 用 之 不 動 產 , 依 我 國 現 行 會 計 準 則 係 表 達 於 「 其 他 資 產 」; 依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40 號 「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 規 定 , 於 轉 換 日 重 新 歸 類 為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102,908。 (3)我 國 現 行 會 計 準 則 對 於 累 積 未 休 假 獎 金 之 認 列 並 無 明 文 規 定 , 本 公 司 係 於 實 際 支 付 時 認 列 相 關 費 用 。 惟 依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19 號 「 員 工福利」規定,應於報導期間結束日估列已累積未使用之累積未休 假 獎 金 費 用。本 公 司 因 此 於 轉 換 日 調 增 應 付 費 用 $5,471 及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非 流 動 $930, 並 調 增 待 彌 補 虧 損 $4,541。 (4)本 公 司 退 休 金 精 算 損 益 , 依 我 國 現 行 會 計 準 則 規 定 , 採 緩 衝 區 法 認 列 為 當 期 淨 退 休 金 成 本 。 惟 依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19 號 「 員 工 福 利 」 ~52~ 規定,係立即認列於其他綜合淨利中。綜上所述並考量採用國際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1 號「 首 次 採 用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之 規 定 選 擇 豁 免, 本 公 司 因 此 於 轉 換 日 調 減 應 計 退 休 金 負 債 $1,030 及 待 彌 補 虧 損 $855, 並 調 增 遞 延 所 得 稅 負 債 -非 流 動 $175。 (5) 本 公 司 選 擇 於 轉 換 日 將 國 外 營 運 機 構 所 產 生 之 累 積 換 算 差 異 數 認 定 為 零 , 俟 後 產 生 之 兌 換 差 額 則 依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21 號 「 匯 率 變 動之影響」規定處理。本公司因此於轉換日調減累積換算調整數 $808, 並 調 減 待 彌 補 虧 損 $808。 (6)本 公 司 選 擇 對 過 去 關 聯 企 業 會 計 處 理 之 豁 免 , 並 將 原 依 現 行 會 計 處 理 所 產 生 不 符 合 IFRSs 規 定 之 資 本 公 積 -長 期 投 資 $3,749, 於 轉 換 日調減待彌補虧損。 (7)依 我 國 現 行 會 計 準 則 規 定 ,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或 負 債 係 依 其 相 關 負 債 或資產之分類,而劃分為流動或非流動項目。惟依國際會計準則第 12 號「 所 得 稅 」規 定 , 企 業 不 得 將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或 負 債 分 類 為 流 動 資 產 或 負 債 。 本 公 司 因 此 於 轉 換 日 將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流 動 $13,650 重 新 歸 類 為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非 流 動。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及 負 債 不 符 合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12 號 「 所 得 稅 」 之 互 抵 條 件 , 故 不 得 互 抵,因此本集團於轉換日將遞延所得稅資產及遞延所得稅負債予以 重分類。 ~53~ 2.民 國 101 年 12 月 31 日 權 益 之 調 節 中華民國一般 公認會計原則 流動資產 現金 應收票據 應收帳款 其他應收款 存貨 預付款項 其他流動資產 流動資產合計 非流動資產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 流動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非流動 $ 873,428 $ 100 53,457 1,735 31,404 5,370 9,155 ( 974,649 ( 42,926 ( 採權益法之投資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投資性不動產 無形資產 遞延所得稅資產 其他非流動資產 非流動資產合計 資產總計 轉換影響數 16,340 171,413 1,521 - $ 124,082 ( 356,282 1,330,931 ($ ~54~ - $ 9,155) 9,155) IFRSs 873,428 100 53,457 1,735 31,404 5,370 965,494 34,344 34,344 37,240) 5,686 16,340 171,413 100,586 100,586 1,521 227 227 265 265 930 930 289 289 457 457 9,155 9,155 195 195 100,586) 23,496 8,622 364,904 533) $ 1,330,398 說明 (7) (1) (2) (1) (1) (3) (3) (4) (7) (7) (2) 流動負債 應付票據 應付帳款 其他應付款 中華民國一般 公認會計原則 轉換影響數 $ $ 當期所得稅負債 其他流動負債 流動負債合計 非流動負債 遞延所得稅負債 11,700 5,675 36,942 1,858 56,175 3,004 ( 其他非流動負債 16,783 ( 19,787 75,962 非流動負債合計 負債總計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 股本 普通股 資本公積 保留盈餘 法定盈餘公積 特別盈餘公積 未分配盈餘 其他權益 ( 庫藏股票 非控制權益 ( 權益總計 負債及權益總計 $ 5,471 1,702 7,173 3,749) 476 30,284 61,349 ( 4,541) 855 808 3,273 4,420) 1,108) 1,296) 808) 10,510) 533) ~55~ $ 175 16 175) ( 195 1,030) 3,623 2,804 9,977 852,891 384,737 ( ( 5,343) ( ( ( 68,951) 2 1,254,969 ( 1,330,931 ($ IFRSs 11,700 5,675 42,413 1,702 1,858 63,348 3,179 16 175) 195 15,753 3,623 22,591 85,939 852,891 380,988 476 說明 (3) (3) (4) (4) (4) (7) (4) (4) (6) (6) 30,284 56,808 (3) 855 (4) 808 (5) 3,273 (6) ( 4,420) (3)(4) ( 6,451) (1) ( 1,296) (1) ( 808) (5) ( 68,951) 2 1,244,459 $ 1,330,398 3.民 國 101 年 度 綜 合 損 益 之 調 節 ~56~ 中華民國 一般公認會計原則 營業收入 營業成本 營業毛利 營業費用 推銷費用 管理費用 研發費用 營業利益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其他收入 其他利益及損失 財務成本 採用權益法之關聯企 業及合資損益之份額 稅前淨利 所得稅費用 $ ( ( ( ( 轉換影響數 375,256 $ 122,858) 252,398 41,119) 53,875) 89,963) 67,441 ( ( ( ( IFRSs - $ 375,256 - ( 122,858) 252,398 552) ( 158) ( 895) ( 1,605) 41,671) (3)(4) 54,033) (3)(4) 90,858) (3)(4) 65,836 ( ( 29,955 25,625) 29) - ( - ( 29,955 25,625) 29) ( 303) - ( 303) ( ( ( 1,605) 289 ( 16) ( 1,332) 1,332) 69,834 11,308) 16) 58,510 58,510 - ( 6,151) ( 6,151) - ( 1,561) ( 1,561) (1) - ( 3,720) ( 265 632 3,720) 265 632 (4) (1) (4) 10,535) ( 10,535) 71,439 11,597) 59,842 59,842 ( 繼續營業單位本期淨利 本期淨利 其他綜合損益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 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 實現評價利益(損失) 確定福利之精算損益 與其他綜合損益組成 部分相關之所得稅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稅 後淨額) ( - ( $ 59,842 ($ $ 61,349 ($ 1,507) 1,332) $ 60,017 - ( 1,507) $ 59,842 ($ 1,332) $ 58,510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 母公司業主 $ ( 非控制權益 $ 61,349 ($ 1,507) 11,867) $ 49,482 - ( 1,507) 59,842 ($ 11,867) $ 47,975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本期淨利歸屬於: 母公司業主 非控制權益 說明 ( ~57~ 11,867) $ 47,975 (3) (4) 調節原因說明如下: (1)本 公 司 所 持 有 之 未 上 市 櫃 及 興 櫃 股 票 依 民 國 100 年 7 月 7 日 修 正 前 「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規定,係以成本衡量並帳列「以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 惟 依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39 號 「 金 融 工 具 : 認 列與衡量」規定,權益工具無活絡市場但其公允價值能可靠衡量時 (意即該權益工具之合理公允價值估計數區間之變異性並非重大 ,或 於 區 間 內 各 種 估 計 數 之 機 率 能 合 理 評 估,並 用 以 估 計 公 允 價 值 ), 應 以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 本 公 司 因 此 依 民 國 100 年 12 月 22 日 修 正之「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規定,分別於轉換日及民國 101 年 12 月 31 日 將 部 分 「 以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 $41,783 及 $37,240 指 定 為「 備 供 出 售 之 金 融 資 產 」 ,按 公 允 價 值 與 原 帳 面 金 額 之 差 異 調 減 其 他 權 益 $1,108 , 並 調 增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 非 流 動 $ 227; 以 及 於 民 國 101 年 12 月 31 日 按 公 允 價 值 與 原 帳 面 金 額 之 差 異 調 減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1,561 並 分 別 調 減 及 調 增 與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組 成 相 關 之 所 得 稅 及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 非 流 動 $265。 (2)本 公 司 供 出 租 使 用 之 不 動 產 , 依 我 國 現 行 會 計 準 則 係 表 達 於 「 其 他 資 產 」; 依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40 號 「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 規 定 , 分 別 於 轉 換 日 及 民 國 101 年 12 月 31 日 重 新 歸 類 為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102,908 及 $100,586。 (3)我 國 現 行 會 計 準 則 對 於 累 積 未 休 假 獎 金 之 認 列 並 無 明 文 規 定 , 本 公 司 係 於 實 際 支 付 時 認 列 相 關 費 用 。 惟 依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19 號 「 員 工福利」規定,應於報導期間結束日估列已累積未使用之累積未休 假 獎 金 費 用。本 公 司 因 此 於 轉 換 日 調 增 應 付 費 用 $5,471 及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 非 流 動 $930 , 並 調 減 未 分 配 盈 餘 $4,541 ; 以 及 於 民 國 101 年 12 月 31 日 分 別 調 增 營 業 費 用 $1,702、應 付 費 用 $1,702 以 及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 非 流 動 $289, 並 調 減 所 得 稅 費 用 $289。 (4)本 公 司 退 休 金 精 算 損 益 , 依 我 國 現 行 會 計 準 則 規 定 , 採 緩 衝 區 法 認 列 為 當 期 淨 退 休 金 成 本 。 惟 依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19 號 「 員 工 福 利 」 規定,係立即認列於其他綜合淨利中。綜上所述並考量採用國際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1 號「 首 次 採 用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之 規 定 選 擇 豁 免, 本 公 司 因 此 於 轉 換 日 調 減 應 計 退 休 金 負 債 $1,030, 並 調 增 遞 延 所 得 稅 負 債 -非 流 動 $175 及 未 分 配 盈 餘 $855; 民 國 101 年 12 月 31 日 上 述 準 則 差 異 使 本 公 司 調 增 應 計 退 休 金 負 債 $3,623、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非 流 動 $457、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確 定 福 利 計 畫 精 算 損 失 $3,720、 遞 延 所 得 稅 負 債 -非 流 動 $16 及 所 得 稅 費 用 $16,並 調 減 遞 延 所 得 稅 負 債 非 流 動 $175、 與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組 成 部 分 相 關 之 所 得 稅 $632、 營 業 費 用 $97。 (5) 本 公 司 選 擇 於 轉 換 日 將 國 外 營 運 機 構 所 產 生 之 累 積 換 算 差 異 數 認 定 為 零 , 俟 後 產 生 之 兌 換 差 額 則 依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第 21 號 「 匯 率 變動之影響」規定處理。本公司因此於轉換日調減累積換算調整數 $808, 並 調 增 未 分 配 盈 餘 $808。 (6)本 公 司 選 擇 對 過 去 關 聯 企 業 會 計 處 理 之 豁 免 , 並 將 原 依 現 行 會 計 處 理 所 產 生 不 符 合 IFRSs 規 定 之 資 本 公 積 -長 期 投 資 $3,749, 於 轉 換 ~58~ 日 調 整 增 加 未 分 配 盈 餘 , 並 於 民 國 101 年 12 月 31 日 調 整 增 加 資 本 公 積 -長 期 投 資 $476 及 調 整 減 少 未 分 配 盈 餘 $476。 (7)依 我 國 現 行 會 計 準 則 規 定 ,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或 負 債 係 依 其 相 關 負 債 或資產之分類,而劃分為流動或非流動項目。惟依國際會計準則第 12 號「 所 得 稅 」規 定 , 企 業 不 得 將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或 負 債 分 類 為 流 動 資 產 或 負 債 。 本 公 司 因 此 分 別 於 轉 換 日 及 民 國 101 年 12 月 31 日 將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流 動 $13,650 及 $9,155 重 新 歸 類 為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非 流 動 。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及 負 債 不 符 合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12 號 「所得稅」之互抵條件,故不得互抵,因此本集團於轉換日將遞延 所得稅資產及遞延所得稅負債予以重分類。 4.民 國 101 年 3 月 31 日 權 益 之 調 節 中華民國一般 公認會計原則 流動資產 現金 應收票據 應收帳款 其他應收款 存貨 預付款項 其他流動資產 流動資產合計 非流動資產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 流動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非流動 採權益法之投資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投資性不動產 無形資產 遞延所得稅資產 $ 轉換影響數 803,455 $ 399 63,002 11,623 37,799 3,457 22,012 ( 941,747 ( 51,052 ( 15,898 177,281 6,422 ( 其他非流動資產 非流動資產合計 資產總計 $ 127,237 ( 377,890 1,319,637 $ ~59~ - $ 13,578) 13,578) IFRSs 803,455 399 63,002 11,623 37,799 3,457 8,434 928,169 41,337 41,337 41,783) 9,269 15,898 177,281 102,282 102,282 6,422 227 227 151) ( 151) 930 930 258 258 13,578 13,578 249 249 102,282) 24,955 14,645 392,535 1,067 $ 1,320,704 說明 (7) (1) (2) (1) (1) (3) (3) (7) (7) (2) 流動負債 應付票據 應付帳款 其他應付款 中華民國一般 公認會計原則 轉換影響數 $ $ 7,801 8,354 23,126 當期所得稅負債 其他流動負債 流動負債合計 非流動負債 遞延所得稅負債 2,950 362 42,593 2,993 其他非流動負債 非流動負債合計 負債總計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 股本 普通股 資本公積 保留盈餘 法定盈餘公積 特別盈餘公積 待彌補虧損 其他權益 16,265 ( - ( 19,258 ( 61,851 庫藏股票 非控制權益 權益總計 負債及權益總計 5,471 1,520 6,991 3,749) ( 51,920 7,566 17,039) ( ( ( 3,223) ( 4,541) 855 808 3,749 1,242) 1,108) 738 808) 5,298) 1,067 ( $ 68,951) 616 1,257,786 ( 1,319,637 $ ~60~ $ 175 4 249 1,030) 24) ( 626) 6,365 852,271 434,626 ( ( IFRSs 7,801 8,354 28,597 1,520 2,950 362 49,584 3,168 4 249 15,235 24) 18,632 68,216 852,271 430,877 說明 (3) (3) (4) (4) (7) (4) (4) (6) 51,920 7,566 ( 21,580) (3) 855 (4) 808 (5) 3,749 (6) ( 1,242) (3)(4) ( 4,331) (1) 738 (1) ( 808) (5) ( 68,951) 616 1,252,488 $ 1,320,704 5.民 國 101 年 1 至 3 月 綜 合 損 益 之 調 節 ~61~ 中華民國 一般公認會計原則 營業收入 營業成本 營業毛利 營業費用 推銷費用 管理費用 研發費用 營業利益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其他收入 其他利益及損失 財務成本 採用權益法之關聯企 業及合資損益之份額 稅前淨利 所得稅費用 $ ( ( ( ( 轉換影響數 91,114 $ 29,610) 61,504 8,843) 13,370) 21,728) 17,563 ( ( ( ( IFRSs - $ 91,114 - ( 29,610) 61,504 110) ( 8,953) (3)(4) 605) ( 13,975) (3)(4) 781) ( 22,509) (3)(4) 1,496) 16,067 ( ( 3,448 6,521) 7) - ( - ( 3,448 6,521) 7) ( 1,151) - ( 1,151) 13,332 2,129) 11,203 11,203 ( 繼續營業單位本期淨利 本期淨利 其他綜合損益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 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 實現評價利益(損失) 與其他綜合損益組成 部分相關之所得稅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稅 後淨額) ( ( ( ( - ( 1,496) 11,836 258 ( 1,871) (3)(4) 4) ( 4) (4) 1,242) 9,961 1,242) 9,961 4,031) ( 4,031) - 889 889 - ( 151) ( 151) - ( 3,293) ( 3,293) $ 11,203 ($ 4,535) $ 6,668 $ 12,164 ($ 961) 1,242) $ 10,922 - ( 961) $ 11,203 ($ 1,242) $ 9,961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 母公司業主 $ ( 非控制權益 $ 12,164 ($ 961) 4,535) $ 7,629 - ( 961) 11,203 ($ 4,535) $ 6,668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本期淨利歸屬於: 母公司業主 非控制權益 ( 調節原因說明如下: ~62~ 說明 (1) (1) (1)本 公 司 所 持 有 之 未 上 市 櫃 及 興 櫃 股 票 依 民 國 100 年 7 月 7 日 修 正 前 「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規定,係以成本衡量並帳列「以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 惟 依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39 號 「 金 融 工 具 : 認 列與衡量」規定,權益工具無活絡市場但其公允價值能可靠衡量時 (意即該權益工具之合理公允價值估計數區間之變異性並非重大 ,或 於 區 間 內 各 種 估 計 數 之 機 率 能 合 理 評 估,並 用 以 估 計 公 允 價 值 ), 應 以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 本 公 司 因 此 依 民 國 100 年 12 月 22 日 修 正之「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規定,於轉換日將部分「以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41,783 指 定 為「 備 供 出 售 之 金 融 資 產 」, 按 公 允 價 值 與 原 帳 面 金 額 之 差 異 調 減 其 他 權 益 $1,108, 並 調 增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非 流 動 $ 227; 以 及 於 民 國 101 年 3 月 31 日 按 公 允 價 值 與 原 帳 面 金 額 之 差 異 調 增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889, 並 分 別 調 增 及 調 減 與 其他綜合損益組成部分相關之所得稅及遞延所得稅資產-非流動 $151。 (2)本 公 司 供 出 租 使 用 之 不 動 產 , 依 我 國 現 行 會 計 準 則 係 表 達 於 「 其 他 資 產 」; 依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40 號 「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 規 定 , 分 別 於 轉 換 日 及 民 國 101 年 3 月 31 日 重 新 歸 類 為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102,908 及 $102,282。 (3)我 國 現 行 會 計 準 則 對 於 累 積 未 休 假 獎 金 之 認 列 並 無 明 文 規 定 , 本 公 司 係 於 實 際 支 付 時 認 列 相 關 費 用 。 惟 依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19 號 「 員 工福利」規定,應於報導期間結束日估列已累積未使用之累積未休 假 獎 金 費 用。本 公 司 因 此 於 轉 換 日 調 增 應 付 費 用 $5,471 及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 非 流 動 $930 , 並 調 增 待 彌 補 虧 損 $4,541 ; 以 及 於 民 國 101 年 3 月 31 日 分 別 調 增 營 業 費 用 $1,520、 應 付 費 用 $1,520 以 及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 非 流 動 $258, 並 調 減 所 得 稅 費 用 $258。 (4)本 公 司 退 休 金 精 算 損 益 , 依 我 國 現 行 會 計 準 則 規 定 , 採 緩 衝 區 法 認 列 為 當 期 淨 退 休 金 成 本 。 惟 依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19 號 「 員 工 福 利 」 規定,係立即認列於其他綜合淨利中。綜上所述並考量採用國際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1 號「 首 次 採 用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之 規 定 選 擇 豁 免, 本 公 司 因 此 於 轉 換 日 調 減 應 計 退 休 金 負 債 $1,030 及 待 彌 補 虧 損 $855, 並 調 增 遞 延 所 得 稅 負 債 -非 流 動 $175; 民 國 101 年 3 月 31 日 上 述 準 則 差 異 使 本 公 司 調 減 應 計 退 休 金 負 債 $24 及 營 業 費 用 $24,並 調 增 遞 延 所 得 稅 負 債 -非 流 動 $4 及 所 得 稅 費 用 $4。 (5) 本 公 司 選 擇 於 轉 換 日 將 國 外 營 運 機 構 所 產 生 之 累 積 換 算 差 異 數 認 定 為 零 , 俟 後 產 生 之 兌 換 差 額 則 依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第 21 號 「 匯 率 變動之影響」規定處理。本公司因此於轉換日調減累積換算調整數 $808, 並 調 減 待 彌 補 虧 損 $808。 (6)本 公 司 選 擇 對 過 去 關 聯 企 業 會 計 處 理 之 豁 免 , 並 將 原 依 現 行 會 計 處 理 所 產 生 不 符 合 IFRSs 規 定 之 資 本 公 積 -長 期 投 資 $3,749, 於 轉 換 日調整減少待彌補虧損。 (7)依 我 國 現 行 會 計 準 則 規 定 ,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或 負 債 係 依 其 相 關 負 債 或資產之分類,而劃分為流動或非流動項目。惟依國際會計準則第 12 號「 所 得 稅 」規 定 , 企 業 不 得 將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或 負 債 分 類 為 流 ~63~ 動 資 產 或 負 債 。 本 公 司 因 此 分 別 於 轉 換 日 及 民 國 101 年 3 月 31 日 將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流 動 $13,650 及 $13,578 重 新 歸 類 為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非 流 動 。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及 負 債 不 符 合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12 號 「所得稅」之互抵條件,故不得互抵,因此本集團於轉換日將遞延 所得稅資產及遞延所得稅負債予以重分類。 6.民 國 101 年 度 現 金 流 量 表 之 重 大 調 整 (1)自 中 華 民 國 一 般 公 認 會 計 原 則 轉 換 至 IFRSs, 對 所 報 導 之 本 集 團 產 生之現金流量並無影響。 (2)中 華 民 國 一 般 公 認 會 計 原 則 與 IFRSs 表 達 間 之 調 節 項 目 , 對 所 產 生 之現金流量無淨影響。 7.民 國 101 年 度 及 1 至 3 月 現 金 流 量 表 之 重 大 調 整 (1)自 中 華 民 國 一 般 公 認 會 計 原 則 轉 換 至 IFRSs, 對 所 報 導 之 本 集 團 產 生之現金流量並無影響。 (2)中 華 民 國 一 般 公 認 會 計 原 則 與 IFRSs 表 達 間 之 調 節 項 目 , 對 所 產 生 之現金流量無淨影響。 8. 本 期 中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之 各 項 會 計 政 策 及 豁 免 選 擇 , 可 能 因 主 管 機 關 相 關法令之發布、經濟環境之變動,或本集團對各項會計政策及豁免選 擇 之 影 響 評 估 之 改 變 , 而 與 年 度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 首 份 IFRSs 合 併 財 務 報表)選擇之各項會計政策及豁免有所不同。 ~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