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正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

股票代碼:6167
久正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民國九十九年及九十八年六月三十日
(內附會計師核閱報告)
公 司 地 址:台中市工業六路八號
電 話:(04)2355-8168
~1~
目
錄
項 目
頁 次
一、封 面
1
二、目 錄
2
三、會計師核閱報告
3
四、合併資產負債表
4
五、合併損益表
5
六、合併股東權益變動表
6
七、合併現金流量表
7
八、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8
(一)公司沿革
(二)重要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8~15
(三)會計變動之理由及其影響
15
(四)重要會計科目之說明
15~30
(五)關係人交易
30~32
(六)抵質押之資產
32
(七)重大承諾事項及或有事項
32
(八)重大之災害損失
32
(九)重大之期後事項
32
(十)其 他
33
(十一)附註揭露事項
1.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33~34
2.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35~36
3.大陸投資資訊
36~37
4.母子公司間業務關係及重要交易往來情形
37~38
38
(十二)部門別財務資訊
~2~
會 計 師 核 閱 報 告
久正光電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公鑒:
久正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九十九年及 九十八年六月三十日之 合併資產負債表
,暨截至各該日止之民國九十九年及九十八年上半年度之合併損益表、合併股東權益變動表及
合併現金流量表,業經本會計師核閱竣事。上開合併財務報表之編製係管理階層之責任,本會
計師之責任則為根據核結果出具報告。
除下段所述者外,本會計師係依照審計準則公報第三十六號「財務報表之核閱」規劃並執
行核閱工作。由於本會計師僅實施分析、比較與查詢,並未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故無
法對上開合併財務報表整體表示查核意見。
久正光電股份有限公司部份列入上開合併財務報表之子公司,其中於民國九十九年及九十
八年六月三十日之資產總額分別為504,669千元及260,214千元,占合併資產總額分別為19%及
8%,負債總額分別為183,823千元及20,932千元,占合併負債總額分別為 9%及 1%;暨民國九
十九年及九十八年上半年度之營業收入淨額合計分別為282,046千元及139,453千元,占合併營業
收入淨額分別為26%及16%,稅後淨損總額分別為16,146千元及17,082千元,占合併稅後淨損分
別為28%及 4%,係依該等子公司同期間未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表為依據。另,合併財務報
表附註十一(二)「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係由被投資公司所提供,本會計師未依第二段所述之
核閱程序執行核閱工作。
依本會計師核閱結果,除上段所述該等子公司財務報表及被投資公司相關資訊倘經會計師
核閱,對第一段所述之合併財務報表可能有所調整之影響外,並未發現第一段所述合併財務報
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有違反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一般公認會計原則而須作修正之情事
。
~3~
久正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九十九年六月三十日之累積虧損達實收資本額二分
之一,流動資產1,085,437千元小於流動負債1,453,139千元,致存有潛在之流動性風險,惟如合
併財務報表附註四(七)及(九)所述,久正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已於民國九十九年七月二十九日取
得債權銀行及聯合授信銀行團同意債權債務協商會議結論,將短期授信續約額度依民國九十九
年五月三十一日之短期借款餘額展延至民國一○○年六月二十九日,並簽訂第三次聯貸增補合
約自民國九十九年六月二十九日起聯貸借款還款時程展延一年。公司管理階層已於合併財務報
表附註十(一)詳細敘明所欲採行之具體因應對策。第一段所述民國九十九年上半年度合併財務
報表並未就前述因應對策是否能達成之不確定性而有所調整。
安 侯 建 業 聯 合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王 怡 文
會 計 師:
顏 幸 福
證券主管機關 金管證審字第0990013761號
:
核准簽證文號 (88)台財證(六)第18311號
民 國 九 十 九 年 八 月 十 一 日
~3-1~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久正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合併資產負債表
單位:新台幣千元
民國九十九年及九十八年六月三十日
1100
1140
1150
1190
1210
1254
1280
1291
1320
1330
1480
1501
1521
1531
1537
1561
1631
15X9
1599
1672
1782
1830
1860
1888
99.6.30
資 產
金 額
流動資產:
現金及銀行存款(附註四(一))
$
123,559
應收票據及帳款淨額(附註四(二)及六)
415,873
應收關係人票據及帳款(附註五)
36,273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附註五)
16,130
存貨淨額(附註四(三))
358,165
待出售非流動資產(附註四(四)、
四(五)、五、九及十)
31,730
遞延所得稅資產及其他流動資產
(附註四(三)及四(十一))
39,829
受限制資產-流動(附註六)
63,878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流動(附註四(四))
持有至到期日金融資產-流動
(附註四(四))
1,085,437
投 資:(附註四(四))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11,276
固定資產:(附註四(六)及六)
土 地
199,076
房屋及建築
730,176
機器設備
1,596,253
模具設備
76,826
辦公及雜項設備
301,793
租賃改良
5,901
2,910,025
減:累計折舊
(1,355,673)
累計減損
(80,000)
預付設備款
3,118
1,477,470
無形資產:
土地使用權及其他(附註六)
9,663
其他資產:
遞延費用
15,157
32,810
遞延所得稅資產-非流動(附註四(十一))
其 他(附註四(十))
13,547
61,514
資產總計
$
2,645,360
董事長:王世岳
98.6.30
金 額
%
5
15
1
1
14
1
2
2
41
-
%
454,771
250,490
26,508
15,663
368,911
-
110
(51)
(3)
56
1
1
1
3
100
2100
2140
2170
2271
2272
2261
2
2
2420
52,297
61,642
3,880
11,300
1,245,462
-
199,327
723,442
1,695,306
75,462
363,979
5,901
3,063,417
(1,341,237)
(52,000)
273
1,670,453
14,654
22,047
61,119
26,595
109,761
3,084,225
2810
2861
41
43,895
8
28
60
3
11
15
8
1
1
12
1
3110
6
24
55
2
12
3260
99
(43)
(2)
54
3350
3420
3450
3610
負債及股東權益
流動負債:
短期借款(附註四(七))
應付票據及帳款(附註五)
應付費用及其他應付款
一年內到期應付公司債(附註四(八))
一年內到期之長期借款(附註四(九))
其他流動負債(附註四(十一)及五)
99.6.30
金 額
$
長期借款:
長期借款(附註四(九))
其他負債:
應計退休金負債(附註四(十))
遞延所得稅負債-非流動及其他
(附註四(十一))
負債合計
普通股股本(附註四(十二))
資本公積(附註四(十二))
長期投資
保留盈餘(附註四(十二)):
累積虧損
股東權益其他項目:
累積換算調整數
金融商品之未實現損失(附註四(四))
761,074
400,605
204,283
60,599
26,578
1,453,139
29
15
8
%
2
1
55
878,001
219,383
168,230
11,500
219,911
28,222
1,525,247
488,000
18
488,585
16
17,478
1
17,274
1
10,850
28,124
2,041,956
1,621,732
-
1
74
61
1,972
-
-
10,291
27,769
1,968,908
1,621,732
-
1,972
-
(1,069,794)
(40)
(713,500)
3
66,871
66,871
55,671
676,452
3
2
26
64,730
(1,039)
63,691
68,374
1,042,269
2,645,360
100
3,084,225
-
少數股權
股東權益合計
重大承諾事項及或有事項(附註七)
98.6.30
金 額
%
-
29
7
5
7
1
49
1
66
53
(23)
2
2
2
34
1
2
1
4
100
負債及股東權益總計
(請詳閱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經理人:王世岳
~4~
$
會計主管:劉紹玲
100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久正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合併損益表
民國九十九年及九十八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4110
4170
5110
5910
6100
6200
6300
營業收入(附註五)
減:銷貨退回及折讓
營業收入淨額
銷貨成本(附註四(三)、五及十)
營業毛利(損)
營業費用(附註十):
推銷費用
管理及總務費用
研究發展費用
7110
7160
7480
營業淨損
營業外收入及利益:
利息收入
兌換利益淨額
什項收入
7510
7560
7630
7880
營業外費用及損失:
利息費用
兌換損失淨額
資產減損損失(附註四(四))
什項支出
6900
59,464
76,666
33,717
169,847
(44,788)
854
2,633
12,392
15,879
7900
稅前淨損
8110
所得稅費用(附註四(十一))
合併總損失
歸屬予:
母公司股東
少數股權
9601
9602
99年上半年度
金 額
%
$
1,105,703
104
40,591
4
1,065,112
100
88
940,053
12
125,059
2,417
26,566
(55,475)
$
$
2,585
(58,060)
(57,025)
(1,035)
(58,060)
稅 前
$
(0.34)
基本每股虧損(元)(附註四(十三))
董事長:王世岳
-
24,149
-
$
9750
6
7
3
16
(4)
98年上半年度
金 額
%
889,440
101
9,893
1
879,547
100
1,067,051
121
(187,504)
(21)
63,124
86,089
38,813
188,026
(375,530)
3,940
-
-
1
1
15,931
19,871
2
2
2
4
2
1
2
(5)
31,698
17,457
6,604
2,517
58,276
(413,935)
7
(47)
(5)
4,196
(418,131)
1
(48)
(384,238)
(33,893)
(418,131)
(44)
(4)
(48)
-
-
(5)
(5)
稅 後
(0.35)
稅 前
(2.34)
(請詳閱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經理人:王世岳
會計主管:劉紹玲
~5~
7
10
4
21
(42)
-
稅 後
(2.37)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久正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合併股東權益變動表
民國九十九年及九十八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民國九十八年一月一日期初餘額
虧損撥補:
特別盈餘公積彌補虧損
資本公積彌補虧損
法定盈餘公積彌補虧損
民國九十八年上半年度合併總淨損
金融商品未實現損益變動
累積換算調整數之變動
民國九十八年六月三十日餘額
民國九十九年一月一日期初餘額
民國九十九年上半年度合併總淨損
金融商品未實現損益變動
累積換算調整數之變動
民國九十九年六月三十日餘額
董事長:王世岳
普通股
股 本
$ 1,621,732
$ 1,621,732
$ 1,621,732
$ 1,621,732
資本公積
221,208
(219,236)
1,972
1,972
1,972
法 定
盈餘公積
8,812
保留盈餘
特 別
盈餘公積
54
(8,812)
-
(54)
-
股東權益其他項目
累積換算
金融商品
累積虧損
調 整 數 未實現損失 少數股權
(557,364)
56,943
(1,490)
91,888
54
219,236
8,812
(384,238)
(713,500)
(1,012,769)
(57,025)
(1,069,794)
(請詳閱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經理人:王世岳
~6~
7,787
64,730
55,529
11,342
66,871
451
(1,039)
(46)
46
-
會計主管:劉紹玲
(33,893)
10,379
68,374
54,998
(1,035)
1,708
55,671
合 計
1,441,783
(418,131)
451
18,166
1,042,269
721,416
(58,060)
46
13,050
676,452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久正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合併現金流量表
民國九十九年及九十八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99年上半年度
98年上半年度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
(58,060)
(418,131)
折舊及各項攤銷
96,702
119,518
存貨跌價及報廢損失
(2,301)
69,982
合併總損失
調整項目:
資產減損損失
-
應收票據及帳款減少(增加)
(116,239)
176,240
(51,637)
338,735
存貨減少(增加)
其他金融資產減少(增加)
預付費用及其他流動資產減少(增加)
6,604
7,598
1,670
(8,711)
15,427
106,466
(139,121)
應付費用增加及其他流動負債增加(減少)
36,379
(24,600)
遞延所得稅資產減少
(2,765)
(3,778)
應付票據及帳款增加(減少)
922
31,405
8,354
173,951
4,919
75,000
(25,009)
(58,844)
2,946
10,467
遞延費用增加
(6,822)
(9,200)
受限制資產減少(增加)
50,984
存出保證金及其他資產減少(增加)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出)
(3,485)
其
他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出)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淨變動數
購置固定資產
出售固定資產價款
116,774
3,435
23,533
137,632
短期借款及應付短期票券增加(減少)
(75,238)
(174,351)
長期借款增加(減少)
(96,392)
(54,464)
融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253)
其
他
融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出)
(171,883)
969
(227,846)
9,837
匯率影響數
本期現金及銀行存款增加(減少)數
期初現金及銀行存款餘額
1,980
(130,159)
85,717
253,718
369,054
期末現金及銀行存款餘額
現金流量資訊之補充揭露: $
123,559
454,771
本期支付利息
$
24,430
31,034
本期支付所得稅
不影響現金流量之投資及融資活動: $
1,053
1,301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轉列待出售非流動資產
$
31,730
一年內到期之長期借款及應付公司債
同時影響現金及非現金項目之投資活動:
$
60,599
231,411
$
21,838
17,485
3,171
41,359
25,009
58,844
-
本期購置固定資產部分支付現金: 固定資產本期增添數
應付設備款減少(增加)
$
支付現金
董事長:王世岳
(請詳閱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經理人:王世岳
會計主管:劉紹玲
~7~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久正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民國九十九年及九十八年六月三十日
(除另有註明者外,所有金額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一、公司沿革
久正光電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本公司)成立於民國八十年九月二日。本公司主要經營
各種液晶顯示器模組之製造加工及買賣業務。本公司股票自民國九十一年三月二十六日起
於櫃檯買賣中心掛牌交易。本公司於民國九十三年九月一日與久立光電股份有限公司(久
立光電)合併,以本公司為合併後存續公司。
Aemerica Technology Corp. (久正Samoa)係本公司設立之海外控股公司,主要業務係透
過Powertip Technology (C.I.) Corp. (久正C.I.)轉投資中國大陸之公司,以作為本公司在中國
大陸之生產中心,該等大陸子公司主要業務為液晶顯示器之加工製造。截至民國九十九年
六月三十日止,資本額為美金19,601千元,本公司持股比例100%。
Powertip Technology Inc.(USA)(美國久正)係本公司設立之海外公司,主要業務係液晶
顯示器模組、電子零件及電腦週邊設備等產品之買賣業務。截至民國九十九年六月三十日
止,美國久正資本額為美金1,550千元,本公司持股比例100%。
Powertip Technology Ltd. (H.K.)(香港久正)係本公司設立之海外公司,主要業務係液晶
顯示器模組之加工製造。截至民國九十九年六月三十日止,香港久正資本額為港幣39,500
千元,本公司持股比例99.99%。
久禾光電股份有限公司(久禾光電)實收資本額為187,640千元,成立於民國九十二年十
一月三日,主要營業項目為電子零組件及光學儀器之製造。截至民國九十九年六月三十日
止,本公司持股比例28.30%。
本公司及上述列入合併主體之各子公司合併簡稱「合併公司」,民國九十九年及九十
八年六月三十日合併公司員工人數分別為1,695人及1,269人。
二、重要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本公司合併財務報表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我國一般公認會計原則編
製。重要會計政策及衡量基礎彙總說明如下:
(一)合併財務報表編製基礎
本公司對具有控制力之被投資公司,除依權益法評價外,並按季編製合併財務報
表。合併公司間所有重大之內部交易均已於合併財務報表中銷除。民國九十九年及九
十八年上半年度列入合併財務報表編製主體之子公司及持股比例如下:(以下合併簡
稱「合併公司」)。
~8~
久正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續)
99.6.30 98.6.30
業務性質
持股% 持股%
液晶顯示器模組、電子零件及 100%
100%
電腦週邊設備等產品之買賣
業務
液晶顯示器模組之加工製造
99.99% 99.99%
投資公司名稱
子公司名稱
本公司
美國久正
〃
〃
香港久正
久禾光電
〃
久正Samoa
一般投資業
Powertip Technology (C.I.)
Corp. (簡稱久正C.I.)
江蘇久正光電有限公司
(簡稱江蘇久正)
Powertip Image (Samoa)
Corp.(簡稱久禾Samoa)
江蘇久禾光電有限公司
(簡稱江蘇久禾)
一般投資業
100%
100%
液晶顯示器之生產製造
100%
100%
控股公司
100%
100%
模組製造加工
100%
100%
久正Samoa
久正C.I.
久禾光電
久禾Samoa
電子零組件及光學儀器製造
28.30% 28.30%
(註1)
(註1)
100%
100%
註1:本公司對久禾光電具實質控制力。
本公司與以上列入合併主體之子公司合併簡稱為「合併公司」。合併公司間之重
大內部交易及因此等交易所含之未實現內部損益均已於合併報表中銷除。
投資成本與股權淨值間之差額,如係折舊、折耗或攤銷性資產所產生者,自取得
年度起,依其估計剩餘經濟年限分年攤銷;如係因資產之帳面價值高於或低於公平價
值所發生者,則於高估或低估情形消失時,將其相關之未攤銷差額一次沖銷;如屬投
資成本超過所取得可辨認淨資產公平價值,則超過部份認列為商譽;如屬所取得可辨
認淨資產公平價值超過投資成本,則差額先就非流動資產等比例減少,若減少至零仍
有差額時,則該差額列為非常損益。
(二)外幣交易及外幣財務報表換算
合併公司以功能性貨幣為記帳單位。非衍生性商品之外幣交易依交易日之即期匯
率入帳;資產負債表日之外幣貨幣性資產或負債依當日之匯率換算,產生之兌換差額
列為當期損益。外幣非貨幣性資產或負債按交易日之歷史匯率衡量;但以公平價值衡
量之外幣非貨幣性資產或負債,則按資產負債表日即期匯率換算,如屬公平價值變動
認列為當期損益者,兌換差額亦認列為當期損益;如屬公平價值變動認列為股東權益
調整項目者,兌換差額認列為股東權益調整項目。
合併公司採權益法為評價基礎之國外長期股權投資皆以功能性貨幣記帳,因外幣
財務報表換算為本國貨幣財務報表所產生之換算差額,以稅後淨額列入股東權益項下
之累積換算調整數。
~9~
久正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續)
(三)會計估計
合併公司於編製財務報表時,業已依規定對財務報表所列資產、負債、收益、費
損及或有事項,採用必要之假設及估計加以衡量、評估與揭露,惟該等估計與實際結
果可能存有差異。
(四)資產與負債區分流動與非流動之標準
用途未受限制之現金或銀行存款及因交易目的而持有或短期間持有且預期將於資
產負債表日後十二個月內變現之資產,列為流動資產;非屬流動資產者列為非流動資
產。負債預期於資產負債表日後十二個月內清償者列為流動負債;非屬流動負債者列
為非流動負債。
(五)資產減損
依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三十五號「資產減損之會計處理準則」規定,合併公司於
資產負債表日就有減損跡象之資產(商譽以外之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估計其可
回收金額,就可回收金額低於帳面價值之資產,認列減損損失。商譽以外之資產,於
以前年度所認列之累計減損損失,嗣後若已不存在或減少,即予迴轉,增加資產帳面
價值至可回收金額,惟不超過資產在未認列減損損失下,減除應提列折舊或攤銷後之
數。
(六)金融商品
合併公司對金融商品交易係採交易日會計處理,於原始認列時,將金融商品以公
平價值衡量,除以交易為目的之金融商品外,其他商品之原始認列金額則加計取得或
發行之交易成本。
合併公司所持有或發行之金融商品,在原始認列後,依合併公司持有或發行之目
的,分為下列各類:
1.以公平價值衡量且公平價值變動認列為損益之金融資產:取得或發生之主要目的為
短期內出售或再買回之交易目的金融商品,合併公司所持有之衍生性商品,除被指
定且為有效之避險工具外,餘應歸類為此類金融資產。
2.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無法可靠衡量公平價值之權益商品投資,以原始認列之成
本衡量。若有減損之客觀證據,則認列減損損失,此減損金額不予迴轉。
3.備供出售金融資產:係以公平價值評價,除減損損失及貨幣性金融資產外幣兌換損
益外,於金融資產除列前,認列為股東權益調整項目。於除列時,將累積之利益或
損失列入當期損益。若有減損之客觀證據,則認列減損損失。若後續期間減損金額
減少,備供出售權益商品之減損減少金額,認列為股東權益調整項目;備供出售債
務商品之減損減少金額若明顯與認列減損後發生之事件有關,則予以迴轉並認列為
當期損益。
~10~
久正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續)
4.持有至到期日金融資產:係以攤銷後成本衡量。若有減損之客觀證據,則認列減損
損失。若後續期間減損金額減少,且明顯與認列減損後發生之事件有關,則予以迴
轉並認列為當期損益,該迴轉不以使帳面金額大於未認列減損情況下之攤銷後成本
為限。
(七)衍生性金融商品及避險
合併公司持有之衍生性金融商品主要係用以規避因營運、財務及投資活動所暴露
之匯率與利率風險。依此政策,合併公司所持有或發行之衍生性金融商品係以財務避
險為目的。當所持有之衍生性商品不適用避險會計之條件時,則視為交易目的之金融
商品。
公平價值避險、現金流量避險及國外營運機構淨投資避險等三種避險關係符合適
用避險會計之所有條件時,得以互抵方式認列避險工具及被避險項目之公平價值變動
所產生之損益影響數。
(八)應收款項及備抵呆帳
備抵呆帳之提列係依各應收款項之可收現性評估提列。備抵呆帳金額之決定,係
依據過去收款經驗、客戶信用評等、帳齡分析並考量內部授信政策後提列。
(九)存
貨
依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十號「存貨之會計處理準則」修訂條文,其中固定製造費
用係按生產設備之正常產能分攤至製成品及在製品,變動製造費用則以實際產量為分
攤基礎;續後,以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衡量,採個別比較,淨變現價值則以資產負
債表日正常營業下之估計售價減除至完工尚需投入之成本及銷售費用為計算基礎。
(十)待出售非流動資產
待出售非流動資產係指於目前情況下,企業可依一般條件及商業慣例立即出售,
且高度很有可能於一年內完成出售之非流動資產。分類為待出售非流動資產,以帳面
價值與淨公平價值孰低者衡量,停止提列折舊、折耗或攤銷,並單獨列示於資產負債
表。而待出售處分群組所含負債之相關利息及其他費用仍繼續認列。
待出售非流動資產,其淨公平價值低於帳面價值之金額,於損益表認列為減損損
失。待出售非流動資產之淨公平價值若續後回升,於損益表認列為利益,惟迴轉金額
不得超過原已認列之累計減損損失及原依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三十五號「資產減損之
會計處理準則」得迴轉之金額。
(十一)固定資產及折舊
固定資產以取得成本為評價基礎。為購建設備並正在進行使該資產達到可使用狀
態前所發生之利息予以資本化,列入相關資產成本。重大增添、改良及重置支出予以
資本化;維護及修理費用列為發生當期費用。
~11~
久正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續)
折舊係按直線法以成本依估計耐用年數計提。折舊性資產耐用年限屆滿仍繼續使
用者,就其殘值自該屆滿日起估計尚可使用年限繼續提列折舊。主要固定資產之耐用
年數如下:
1.房屋建築及附屬設備:2~50年
2.機器設備:1~10年
3.模具設備:1~5年
4.運輸設備:1~6年
5.辦公及雜項設備:1~10年
處分固定資產之損益則列為營業外收支。
(十二)無形資產
合併公司依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三十七號「無形資產之會計處理準則」規定,除
政府捐助所取得之無形資產按公平價值認列外,原始認列無形資產時以成本衡量。續
後,以成本加依法令規定之重估增值,再減除累計攤銷及累計減損損失後之金額作為
帳面價值。
攤銷時以原始成本減除殘值後之金額為可攤銷金額,並於已達可供使用狀態開始
時,於耐用年限期間以直線法攤銷,屬非確定耐用年限之無形資產不得攤銷。
各項無形資產耐用年限如下:
1.電腦軟體成本:1~6年。
2.專利權:按耐用年限期間攤銷。
3.土地使用權:50年。
每年至少於會計年度終了時評估無形資產之殘值、攤銷期間及攤銷方法,或是評
估是否有事件及情況繼續證明非確定耐用年限無形資產之耐用年限仍屬非確定。殘值
、攤銷期間及攤銷方法之變動,或是耐用年限由非確定改為有限時,均視為會計估計
變動。
(十三)遞延費用
遞延費用係電力線路補助費、網路建置成本及模具費用等支出,係依1~5年平均
攤銷。
(十四)應付可轉換公司債
合併公司民國九十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發行之可轉換公司債,將全部發行價
格作為負債入帳,發行價格與面額間之折溢價,按利息法於發行日至到期日間攤銷。
附有賣回權者,約定賣回價格超過可轉換公司債面額之利息補償金,於發行日至賣回
權期間屆滿日之期間內,按利息法認列為負債及利息費用。
~12~
久正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續)
債券持有人行使轉換權利時,該轉換公司債於轉換日之未攤銷折溢價與發行成本
、應付利息、債券持有人應繳回之債息、已認列之利息補償金負債與轉換公司債面額
則予以一併轉銷,並以該轉銷淨額超過債券換股權利證書面額部份,列為資本公積。
附賣回權之轉換公司債,若債券持有人逾期未行使賣回權,致賣回權失效,則按
利息法自約定賣回期限屆滿日次日起至到期日之期間內攤銷已認列為負債之利息補償
金;若於約定賣回期間屆滿日可換得普通股之市價高於約定賣回價格,則將該利息補
償金一次轉列資本公積。
(十五)退休金
本公司及久禾光電原訂有職工退休辦法,涵蓋所有正式任用員工。依該辦法規定
,員工退休金之支付,係根據服務年資所獲得之基數及其退休前六個月之平均薪資計
算。基數之計算係依每位員工前十五年之服務,每服務滿一年可獲得二個基數,自第
十六年起,每服務滿一年可獲得一個基數,最高以四十五個基數為限。在該退休辦法
下,退休金給付全數由本公司及久禾光電負擔。
本公司及久禾光電採用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十八號「退休金會計處理準則」,採
確定給付退休辦法之退休金計劃以會計年度終了日為衡量日完成精算,其累積給付義
務超過退休基金資產公平價值部份,於資產負債表認列最低退休金負債。並依該公報
之規定認列淨退休金成本,包括當期服務成本等及過渡性淨資產、前期服務成本與退
休金損益依員工平均剩餘服務年限攤銷之數。本公司及久禾光電依勞動基準法之規定
,按月依薪資總額百分之二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
自民國九十四年七月一日起配合勞工退休金條例(以下簡稱「新制」)之實施,適
用原辦法之員工如經選擇適用新制後之服務年資或新制施行後到職之員工其服務年資
改採確定提撥制,其退休金之給付由本公司及久禾光電按月以每月工資百分之六提繳
退休金,儲存於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提撥數列為當期費用。本公司及久禾光電之退
休辦法未規定者,依勞工退休金條例之規定辦理。
江蘇久正及江蘇久禾係根據中國大陸政府規定,採確定提撥退休辦法,按照核定
職工薪資之法定比例提列基本養老保險費並認列為當年度費用,其他納入編製主體之
子公司員工因人數不多,其相關退休金費用皆已列入各該公司之當年度費用。
(十六)收入認列
銷貨收入係於商品交付且顯著風險及報酬移轉客戶時認列,成本配合收入於發生
時認列。備抵銷貨及折讓係依據經驗估計可能發生之產品退回及折讓,於商品出售年
度估列。
~13~
久正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續)
(十七)員工紅利及董監酬勞
本公司與中華民國境內子公司依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規定應分配員工紅利及董監酬
勞,係依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96)基秘字第052號解釋函,於報導期中及年度財務報表
,先行估計擬分配員工紅利及董監酬勞金額,並依員工紅利及董監酬勞之性質列為營
業成本或營業費用項下之適當會計科目。嗣後股東會決議分配金額與財務報表估列數
如有差異,視為估計變動,列為分配當期損益。
(十八)股份基礎給付交易
本公司所發行之員工認股權憑證之給與日係於民國九十七年一月一日以前,本公
司依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92)基秘字第070、071、072號解釋函之規定,對於前述員工
認股權憑證採用衡量日內含價值法認列酬勞性員工認股選擇權計劃之酬勞成本,亦即
按衡量日本公司股票公平價值與行使價格間之差額估計為酬勞成本,並於員工認股選
擇權計劃所規定之員工服務年限認列為本公司費用,同時增加本公司股東權益-認股
權。另,依據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三十九號「股份基礎給付之會計處理準則」之規定
,本公司上述員工認股權憑證無須追溯適用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三十九號,但需揭露
依該公報規定衡量股份基礎給付交易之擬制淨利及每股盈餘資訊。
(十九)所得稅
所得稅係以會計所得為基礎估列。資產及負債之帳面價值與課稅基礎之差異,依
預計回轉年度之適用稅率計算認列為遞延所得稅。並將應課稅之暫時性差異所產生之
所得稅影響數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負債,與將可減除暫時性差異、虧損扣除及所得稅抵
減所產生之所得稅影響數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再評估其遞延所得稅資產之可實現
性,認列其備抵評價金額。
遞延所得稅負債或資產依其相關資產或負債之分類,劃分為流動或非流動項目,
非與資產或負債相關者,則依預期回轉期間之長短,劃分為流動與非流動項目。
本公司及中華民國境內之子公司所得稅抵減採當期認列法處理,因購置設備或技
術等所產生之所得稅抵減於發生年度認列。
本公司及中華民國境內之子公司未分配盈餘加徵百分之十營利事業所得稅部分,
於次年度經股東會決議分配盈餘後,列為當期費用。
合併公司之所得稅依各該註冊國法律,應以各公司主體為申報單位,不得合併申
報。合併公司之所得稅費用即為合併報表編製主體之各公司所得稅費用之合計數。
(二十)普通股每股盈餘(虧損)
普通股每股盈餘(虧損)係以本期淨利(損),除以普通股流通在外加權平均股數計
算之;因盈餘或資本公積而新增之股份,採追溯調整計算。若基準日在資產負債表日
至財務報表提出日之間者,亦應追溯調整。
~14~
久正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續)
本公司發行之可轉換公司債、員工認股權及尚未經股東會決議所估列之員工紅利
屬潛在普通股。潛在普通股如具有稀釋作用,則除揭露簡單每股盈餘(虧損)外,並揭
露稀釋每股盈餘(虧損)。稀釋每股盈餘(虧損)係假設所有具稀釋作用之潛在普通股均
於當期流通在外,故本期淨利(損)及流通在外普通股股數,均須調整所具稀釋作用潛
在普通股之影響。因盈餘或資本公積轉增資而新增之股份,採追溯調整計算。若基準
日在資產負債表日至財務報表提出日之間者,亦應追溯調整。
三、會計變動之理由及其影響
合併公司自民國九十八年一月一日起,有關存貨之原始衡量及後續衡量首次適用財務
會計準則公報第十號「存貨之會計處理準則」第一次修訂條文,依該公報之規定處理,致
合併公司民國九十八年上半年度稅後淨損增加77,665千元,每股虧損增加0.48元。
四、重要會計科目之說明
(一)現金及銀行存款
99.6.30
2,211
98.6.30
2,929
支票及活期存款
121,348
439,832
定期存款
-
庫存現金及零用金
$
$
123,559
12,010
454,771
(二)應收票據及帳款-非關係人
應收票據
應收帳款
$
減:備抵呆帳
備抵銷貨退回及折讓
$
99.6.30
14,255
411,306
425,561
(7,601)
(2,087)
415,873
98.6.30
6,323
279,597
285,920
(34,606)
(824)
250,490
截至民國九十九年及九十八年六月三十日止,合併公司應收票據提供擔保或質押
之情況請詳附註六。
(三)存
貨
民國九十九年及九十八年六月三十日之存貨明細如下:
製 成 品
在製品及半成品
原 料
商
品
$
$
~15~
99.6.30
50,484
128,635
154,415
24,631
358,165
98.6.30
88,331
113,692
163,526
3,362
368,911
久正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續)
1.合併公司民國九十九年及九十八年六月三十日存貨備抵跌價及呆滯損失金額分別為
339,760千元及326,618千元。
2.合併公司民國九十九年及九十八年上半年度認列之存貨相關費損分別為9,224千元及
118,746千元,其中民國九十九年上半年度因淨變現價值增加而認列營業成本減少之
金額為6,232千元,九十八年上半年度將存貨自成本沖減至淨變現價值而認列之營業
成本為67,513千元;民國九十九年及九十八年上半年度因未分攤固定製造費用而認
列營業成本分別為11,446千元及48,764千元。
3.合併公司民國九十九年及九十八年六月三十日認列固定製造費用及直接人工成本按
生產設備之正常產能未分攤至存貨金額分別為 0千元及2,185千元,帳列其他流動資
產項下。
4.上列存貨均未提供作為擔保品。
(四)金融商品
合併公司持有之各類金融商品投資帳面價值明細如下:
1.非衍生性金融商品:
99.6.30
98.6.30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流動:
受益憑證-平衡型基金
$
-
3,880
$
-
11,300
$
-
24,000
持有至到期日金融資產:
金融債券-花旗(台灣)銀行(原華僑商銀)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股票投資-漢宇創業投資(股)公司
股票投資-彩煇科技(股)公司
利昇國際實業有限公司
11,276
$
12,000
7,895
11,276
43,895
合併公司備供出售金融資產係投資基金受益憑證,皆依公平價值衡量。截至民
國九十九年及九十八年六月三十日止,列入股東權益調整數之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
實現損失分別為0千元及1,039千元。
合併公司於民國九十二年九月三十日按面額購入華僑商業銀行(已併入花旗(台
灣)銀行)所發行之六年期,票面利率為中華郵政及台銀一年期定存機動利率平均數
加1.25%,每年三月三十一日及九月三十日付息之金融債券,該債券已於民國九十
八年九月三十日到期。
~16~
久正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續)
合併公司部份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因無活絡市場公開報價,且其公平價值無
法可靠衡量,故以成本衡量。因有證據顯示投資之價值確已減損且回復希望甚小,
,截至民國九十九年及九十八年六月三十日累計已認列減損損失分別為28,214千元
及33,490千元。
民國九十九年上半年度,合併公司決議出售持有之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漢宇
創業投資(股)公司及香港利昇國際實業有限公司全數股權,已轉列於待出售非流動
資產項下,請詳附註四(五)、五及九說明。
2.衍生性金融商品:
合併公司民國九十九年及九十八年六月三十日無未結清衍生性金融商品。
(五)待出售非流動資產
合併公司於民國九十九年四月十五日,將持有香港利昇國際實業有限公司全數股
權,以HKD3,070千元轉讓予佰鴻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截至民國九十九年六月三十日尚
未完成轉讓手續。另於民國九十九年六月十七日與漢宇創投(股)公司等柒人簽訂股權
出售合約,該出售合約預計於民國九十九年七月完成,合併公司依財務會計準則公報
第三十八號「待出售非流動資產及停業單位之會計處理準則」規定,將欲轉讓之股票
投資重分類為待出售非流動資產如下:
待出售股票投資-香港利昇國際實業有限公司
$
待出售股票投資-漢宇創業投資(股)公司
99.6.30
7,730
24,000
$
31,730
(六)固定資產
1.合併公司民國九十八年及九十七年第四季依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三十五號「資產減
損之會計處理準則」,採用資產使用價值做為減損損失測試時之可回收金額予以評
估,經評估固定資產之帳面價值大於可回收金額,認列減損損失分別為28,000千元
及52,000千元帳列營業外費用及損失項下。截至民國九十九年及九十八年六月三十
日止,累計減損金額分別為80,000千元及52,000千元,此項減損損失所影響之資產
類別主要為機器設備。
2.合併公司固定資產抵押之情形請詳附註六。
~17~
久正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續)
(七)短期借款
99.6.30
213,401
98.6.30
220,188
擔保借款
344,699
410,461
信用借款
202,974
247,352
$
761,074
878,001
$
209,747
454,646
1.04%~7.43%
1.54%~6.87%
購料借款
$
未動支額度
年利率區間
本公司於民國九十九年七月二十三日業經金融機構債權餘額二分之一以上之債權
銀行同意,將短期授信續約額度依民國九十九年五月三十一日之短期借款餘額展延至
民國一○○年六月二十九日。
1.合併公司部分短期借款係由王世岳先生、林國樑先生及朱世宏擔任連帶保證人,請
詳附註五。
2.民國九十九年及九十八年六月三十日上述借款之擔保品請詳附註六。
(八)可轉換公司債
98.6.30
國內第一次可轉換公司債:
發行總額
$
700,000
累積轉換金額
(470,300)
累積贖回金額
(218,200)
期末餘額
$
11,500
1.本公司於民國九十三年七月五日以面額發行國內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發行總額
700,000千元。本公司發行之可轉換公司債已於民國九十八年七月四日到期,並清償
可轉換公司債餘額11,500千元。
2.本公司九十八年上半年度未於公開市場買回可轉換公司債及請求轉換之可轉換公司
債。
3.截至民國九十八年六月三十日止,累計已轉換之可轉換公司債面額為470,300千元,
已發行股份之股本金額計336,112千元,並產生資本公積138,173千元。另,於民國
九十六年七月五日將發行滿三年而毋須支付之利息補償金一次轉列資本公積計267
千元。
~18~
久正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續)
(九)長期借款
貸 款 銀 行
還 款 期 間
台灣銀行(聯貸主辦 97.12.29~101.12.28,每半年
銀行)
為一期,計9期
$
合作金庫
93.3.19~100.3.19,每月為一
期,計84期
兆豐銀行
93.11.23~98.11.16,每3個月
為一期,計16期
中租迪和
98.7.27~98.10.30,每月為一
期,計8期
減:一年內到期部份
未動支額度
年利率區間
99.6.30
98.6.30
548,000
704,000
599
1,377
-
638
2,481
548,599
708,496
(60,599)
(219,911)
$
488,000
488,585
$
2.25%~2.855% 2.00%~2.94%
1.合併公司長期借款擔保品請詳附註六。另,依台灣銀行聯貸授信合約規定,本公司
自民國九十六年度起應維持流動比率在100%(含)以上,負債淨值比率在250%(含)
以下,利息保障倍數(稅後淨利+折舊+攤銷+利息費用/利息費用)應維持在200%(含)
以上。上述比率與標準至少每年查核乙次,以經管理銀行認可之借款人會計師查核
簽證之合併財務報告為準。若違反相關條款,借款人應於六個月內改善,並以會計
師提供之半年度非合併財務報告為準。依該半年度非合併財務報告借款人仍未改善
者,借款人應溯及自違反之日起至完成改善之日止,就當時之未清償本金金額,加
付年利率0.25%計息,聯合授信銀行團並得採取追償行動。
本公司已於民國九十九年一月十四日去函聯貸主辦銀行台灣銀行就違反上述流
動比率及利息保障倍數之約定請求豁免,且於民國九十九年三月二十三日與聯合授
信銀行團簽訂第二次聯合授信增補合約,合約內容載明聯合授信銀行團同意,如本
公司未能於六個月內改善九十八年度之流動比率及利息保障倍數,不對本公司採取
追償行動,其貸款年利率為2.25%;另,就本公司於民國九十九年七月二十九日與
聯合授信銀行團簽訂第三次聯合授信增補合約,合約內容載明聯合授信銀行團同意
本公司民國九十九年度之流動比率、利息保障倍數及負債淨值比率不予核算,並豁
免因民國九十九年度財務承諾不符聯合授信銀行團之追償行動,其貸款利率仍按第
二次增補合約之約定計算,並獲得聯合授信銀行團同意,自民國九十九年六月二十
九日起還款時程展延一年,故本公司民國九十九年六月三十日財務報表對於聯貸借
款金額488,000千元,仍依照第三次聯合授信增補合約約定之還款期間列示,並未轉
列為流動負債。展延債務清償期間本公司對債權銀行之主要承諾事項如下:
~19~
久正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續)
(1)本公司同意於最大債權銀行開立資金監控專戶。
(2)本公司應專注本業營運,除改善設備、擴充本業設備及營運週轉需求外,不得再
擴充信用,亦不得從事本業以外之投資。
(3)不得向法院聲請破產、重整或採取類似之行為。
(4)委聘非簽證會計師以公正第三人身份進行資金監控,並按月出具資金監控報告,
以確保資金用途及未來還款財源。
(5)非經債權銀行債權總額二分之一以上之債權銀行同意,不得將資產設定負擔予第
三人。
(6)落實開源及節流方案,積極處分不具效益閒置資產或轉投資持股,以充實營運資
金,維持公司正常運作。
(7)維持營運及正常支付利息,於依原合約及第一次至第三次增補合約約定清償未清
償餘額前,不得發放或分派現金股利,亦不得清償股東墊款。
(8)繼續積極尋訪投資人,透過私募、策略聯盟等方式引入新策略投資人,並提升經
營管理階層績效。
(9)於展延債務清償期間屆滿時,如本協商機制仍繼續適用且本公司仍有繼續辦理債
權協商之需要時,本公司應於民國一○○年六月二十九日前按財團法人金融聯合
徵信中心於民國九十九年五月三十一日所列之未清償借款本金餘額百分之十存入
最大債權銀行之指定專戶備償;剩餘債權金額再依本公司經營狀況與全體債權金
融機構協商調整之。
(10)依展延債務清償期間內,本公司得辦理現金增資,惟增資所得款項應存入於最大
債權銀行開立之資金監控專戶。
民國九十九年六月三十日之長期借款餘額,未來應償還情形如下:
金
$
期
間
99.7.1~100.6.30
額
60,599
100.7.1~101.6.30
216,000
101.7.1~101.12.28
272,000
$
548,599
另,本公司於未發生違約情事且存續之前提下,得於上述期間屆滿之日90日前
向管理銀行申請展延授信期限二年。
2.合併公司部分長期借款係由王世岳先生、林國樑先生及朱世宏先生擔任連帶保證人
,請詳附註五。
~20~
久正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續)
(十)退休金
1.本公司
當期退休金費用:
確定給付之退休金成本
確定提撥之退休金費用
期末勞工退休金準備金餘額
期末應計退休金負債
期末既得給付
99年上半年度
98年上半年度
$
$
1,211
3,379
1,393
3,320
$
$
$
99.6.30
37,827
17,428
-
98.6.30
36,981
17,274
-
截至民國九十九年及九十八年六月三十日止,本公司皆無符合退休要件員工之
既得給付,且均無實際支付退休金。
2.久禾光電
當期退休金費用:
確定給付之退休金成本
確定提撥之退休金費用
期末勞工退休金準備金餘額
期末預付退休金
期末既得給付
99年上半年度
98年上半年度
$
$
2
217
5
260
$
$
$
99.6.30
1,173
792
-
98.6.30
982
624
-
截至民國九十九年及九十八年六月三十日止,久禾光電皆無符合退休要件員工
之既得給付,且均無實際支付退休金。
3.其他納入合併財務報表編製主體之子公司
民國九十九年及九十八年上半年度認列之退休金費用及養老保險費如下:
98年上半年度
美國久正
99年上半年度
$
95
香港久正
$
291
447
久正Samoa及其子公司
$
3,595
2,323
久禾Samoa及其子公司
$
1,969
2,282
~21~
104
久正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續)
(十一)所得稅
1.本公司及中華民國境內子公司原依據民國九十八年五月二十七日公布之所得稅法修
正條文,自民國九十九年度起營利事業所得稅最高稅率由百分之二十五調降為百分
之二十,復又依據民國九十九年六月十五日公布之所得稅法修正條文,自民國九十
九年度起營利事業所得稅最高稅率改為百分之十七。本公司及中華民國境內子公司
民國九十九年度及九十八年度適用之營利事業所得稅法定稅率分別為百分之十七及
百分之二十五,並依「所得基本稅額條例」計算基本稅額。合併主體內之其餘海外
公司及其子公司則依其所在國稅率核計應納所得稅,說明如下:
(1)美國久正依美國稅法規定,公司所得稅負包括聯邦所得稅及加州公司所得稅。聯
邦所得稅係採累進稅率,其稅率級距為15%~34%;加州所得稅之稅率為8.84%
,但所得稅最少不得低於美金800元。
(2)香港久正依據香港稅務條例規定,在香港經營行業、專業或業務而從行業、專業
或業務獲得於香港產生或得自香港的應評稅利潤,均須繳納所得稅。應評稅利潤
係指在評稅基期內依照稅務條例規定所計算於香港產生或得自香港的純利或蒙受
虧損。所得稅一般稅率為17.5%,某一課稅年度之虧損可予結轉並用以抵銷該行
業於隨後年度的利潤。
(3)江蘇久正及江蘇久禾係設立於中國大陸之外商投資企業,依中國大陸外資企業所
得稅法之規定,自開始獲利之年度(扣除前期虧損後,申報有應納所得稅年度)起
,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徵營利事業所得稅,第三年至第五年減半徵收營利事業所得
稅,惟實際經營尚不滿十年者,應補繳已免繳、減徵之營利事業所得稅。另,依
民國九十六年新修訂之中國大陸企業所得稅法及相關政策通知,自民國九十七年
一月一日起,原享受低稅率優惠政策的企業,在新稅法施行五年內,逐步過渡到
法定稅率(25%)。江蘇久禾於民國九十六年度至九十八年度適用減半徵收營利事
業所得稅,營利事業所得稅稅率為百分之十二點五。江蘇久正於民國九十六年度
至九十七年度適用免徵收營利事業所得稅,九十八年度至一百年度適用減半徵收
營利事業所得稅,營利事業所得稅稅率為百分之十二點五。
(4)久正Samoa、久正C.I.及久禾Samoa為投資控股公司,主要係轉投資海外業務,其
所得來源均屬境外,且未於當地有其他營業活動,依當地法令之規定,境外所得
全部免稅。
~22~
久正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續)
2.合併公司之所得稅費用(利益)組成如下:
當期所得稅費用(利益)
$
99年上半年度 98年上半年度
(180)
418
遞延所得稅費用(利益):
海外子公司營運獲利(虧損)影響數
未實現存貨跌價損失
(5,674)
虧損扣除
(4,009)
747
投資抵減
550
(50,064)
(14,685)
(28,665)
(5,366)
遞延所得稅資產備抵評價金額變動數
1,854
82,381
所得稅稅率變動產生之遞延所得稅影響數
8,234
15,895
其 他
1,063
4,282
2,765
3,778
2,585
4,196
所得稅費用
$
3.合併公司損益表所列稅前淨損依法定稅率計算之所得稅與所得稅費用(利益)間之差
調節示如下:
稅前淨損計算之所得稅利益
投資抵減變動數
所得稅稅率變動影響數
遞延所得稅資產備抵評價金額變動數
其 他
所得稅費用
99年上半年度 98年上半年度
(9,431)
(103,484)
550
(5,366)
6,606
25,509
1,854
82,381
5,156
3,006
$
2,585
4,196
$
4.合併公司遞延所得稅資產(負債)主要內容如下:
99.6.30
遞延所得稅資產:
虧損扣除
存貨待報廢損失
海外子公司之營運虧損影響數
提列備抵存貨跌價損失
備抵呆帳超限數
投資抵減
固定資產減損損失
其
他
遞延所得稅資產備抵評價
~23~
$
101,347
19,436
114,282
33,252
4,751
27,574
6,495
7,122
314,259
(267,601)
46,658
98.6.30
97,517
22,097
96,949
41,114
5,446
39,280
5,675
6,919
314,997
(212,356)
102,641
久正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續)
99.6.30
遞延所得稅負債:
累積換算調整數
其 他
遞延所得稅資產淨額
98.6.30
(15,163)
(453)
(15,616)
31,042
$
(24,173)
(2,098)
(26,271)
76,370
上列遞延所得稅資產(負債)之淨額表列情形如下:
遞延所得稅資產-流動
遞延所得稅資產-非流動
遞延所得稅負債-流動
遞延所得稅負債-非流動
遞延所得稅資產淨額
$
$
99.6.30
7,897
32,810
(453)
(9,212)
31,042
98.6.30
25,181
61,119
(500)
(9,430)
76,370
5.截至民國九十九年六月三十日止,合併公司投資於自動化設備及研究發展依促進產
業升級條例計算可抵減而未抵用之稅額及最後可抵減年度明細如下,惟實際可抵減
數仍需經國稅局核定:
公司名稱 發生年度
本公司
$
95
〃
96
〃
97
〃
久禾光電
可抵減總額
4,701 (核定數)
3,409 (核定數)
尚未抵減稅額
4,701
3,409
12,613 (申報數)
12,613
101年
98
6,765 (申報數)
6,765
102年
95
86 (核定數)
27,574
86
27,574
99年
$
最後可抵減年度
99年
100年
6.自民國九十七年度起,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前十年虧損得用以扣抵當年度之課稅
所得。截至民國九十九年六月三十日止,合併公司虧損金額及可扣抵期限如下:
公司名稱
本公司
〃
發生年度
97
98
$
虧損金額
297,179 (申報數)
215,930 (申報數)
得抵減之最後年限
107年
108年
〃
99
34,704 (估計數)
109年
久禾光電
〃
93
95
1,804 (核定數)
5,432 (核定數)
103年
105年
〃
96
2,297 (核定數)
106年
〃
97
20,380 (核定數)
107年
〃
98
16,990 (申報數)
108年
〃
99
1,442 (估計數)
109年
$
596,158
~24~
久正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續)
7.本公司兩稅合一相關資訊:
未分配虧損-均屬八十七年度以後
$
可扣抵稅額帳戶餘額
$
99.6.30
(1,069,794)
98.6.30
(713,500)
8,626
11,553
98年度
-%(實際)
盈餘分配予居住者之稅額扣抵比率
97年度
-%(實際)
8.本公司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業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至民國九十六年度;久禾光
電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業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至民國九十七年度。
(十二)股東權益
本
本公司於民國九十八年六月十六日經股東常會決議,提高額定股本為2,400,000
千元,截至查核報告日止,尚未完成變更登記。
1.股
截至民國九十九年及九十八年六月三十日額定股本分別為2,400,000千元及
2,200,000千元(均保留13,500千股供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轉換使用)。
截至民國九十九年六月三十日止,轉換公司債累計已轉換發行之股份金額請參
閱附註四(八)。
2.員工認股權憑證
本公司於民國九十六年十一月二日董事會決議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額度
為10,000千單位,每單位認股權憑證得認購股數為一股。民國九十九年及九十八年
上半年度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情形及相關資訊如下:
期初流通在外認股權
99年上半年度
加權平
均履約
認股權數量 價格(元)
7,920 $
10.95
本期放棄認股權
410
本期執行認股權
-
98年上半年度
加權平
均履約
認股權數量 價格(元)
8,250
10.95
10.95
-
期末流通在外認股權
7,510
10.95
期末可執行認股權
3,755
10.95
210
-
10.95
-
8,040
-
10.95
10.95
於民國九十九年上半年度加權平均股價為5.02元,尚未執行認股權。截至民國
九十九年六月三十日止,流通在外認股權之加權平均剩餘合約期間為3.5年。
上述員工認股權憑證主要發行條款如下:
(1)認股價格:依轉增資之股權稀釋程度調整後,每股認購價格為10.95元。
~25~
久正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續)
(2)權利期間:認股權人自被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可按下列時程行使認
購本公司之普通股股票。認股權憑證之存續期間為六年,不得轉讓,但因繼承者
不在此限。認購期間屆滿後,未行使之員工認股權憑證視同放棄,本公司將註銷
該認股權憑證,不再發行。
認股權憑證授予期間
最高可行使認股比例(累計)
屆滿2年
屆滿3年
屆滿4年
50 %
75 %
100 %
(3)履約方式:以本公司發行新股交付。
(4)行使程序:本公司依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於新股發行後,檢附相關
文件向主管機關申請資本額變更登記;前揭資本額變更登記每季至少辦理一次。
本公司上述於民國九十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發行之員工認股權計畫,係
採用衡量日內含價值認列所給與之酬勞成本,因本公司於衡量日之股票公平價值
不高於認股權之執行價格,故無需認列酬勞成本。前述員工認股權憑證如依財務
會計準則公報第三十九號之規定採公平價值衡量及認列酬勞成本,相關擬制性資
訊揭露如下:
A.本公司酬勞性員工認股權計畫若採用公平價值法估計酬勞成本,民國九十九年
及九十八年上半年度須認列酬勞成本分別為1,033千元及6,146千元。此項計算
係採用Black-Scholes選擇權評價模式估計給與日認股選擇權之公平價值,各項
考量因素列示如下:
原始履約價格(每股)
標的股票於衡量日之現時價格(每股)
現金股利率
預期價格波動性
無風險利率
預期存續期間
11.55 元
11.55 元
%
48.33
2.69 %
6年
B.本公司員工認股權憑證若採公平價值法認列,財務報表之擬制淨損與每股虧損
資訊列示如下:
本期淨損
基本每股虧損
99年上半年度 98年上半年度
報表認列之淨損
$
(57,025)
(384,238)
擬制淨損
(58,058)
(390,384)
報表認列之每股虧損(元)
(0.35)
(2.37)
擬制認列之每股虧損(元)
(0.36)
(2.41)
~26~
久正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續)
3.公積及盈餘分配之限制
(1)資本公積
依公司法規定,資本公積需優先彌補虧損後,始得以已實現之資本公積轉作
資本。所稱之已實現資本公積,包括超過票面金額發行股票所得之溢價及受領贈
與之所得。另,依證券主管機關規定可撥充資本之資本公積,每年撥充之合計金
額不得超過實收資本額百分之十。其中以發行股票溢價轉入之資本公積撥充資本
者,應俟產生該次資本公積之增資案經主管機關核准登記後之次一年度,方得為
之。
(2)法定盈餘公積
依公司法規定,法定盈餘公積依法通常僅供彌補虧損之用,但此項公積之提
列已達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五十時,得以股東會決議,於其不超過半數之範圍內派
充股息及紅利。
(3)特別盈餘公積
本公司依原證期會之規定,就帳列股東權益減項之累積換算調整數,自未分
配盈餘提列相同數額之特別盈餘公積,不得分派。嗣後股東權益減項數額有迴轉
時,得經股東會決議就迴轉部分轉回未分配盈餘以供分派。
(4)盈餘分配
A.依本公司章程規定,每年結算後如有盈餘,應先提繳所得稅,其次彌補以往年
度之虧損,次提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並視實際需要提列特別盈餘公積後
,再就其餘額連同上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作為可供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
餘分配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公司得視需要,就可供分配之盈餘酌予保留不分
配外,再以分配總額內提撥:
a.員工紅利百分之十。
b.董事、監察人酬勞不高於百分之五。
c.其餘為股東紅利。
B.依本公司章程規定,董事監察人執行本公司業務時,不論營業盈虧,公司應支
給薪津。全體董事及監察人之報酬,依其對公司營運參與之程度及貢獻之價值
,並參酌同業水準,授權董事會決定之。
(5)本公司於民國九十八年六月十六日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民國九十七年度虧損撥補
案,以資本公積、法定盈餘公積及特別盈餘公積彌補累積虧損為228,102千元。本
公司於民國九十九年六月十五日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民國九十八年度虧損撥補案
,相關資訊可自公開資訊觀測站等管道查詢。
(6)本公司民國九十九年及九十八年上半年度皆為稅後淨損,無需估計員工紅利及董
監酬勞。
~27~
久正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續)
4.股利政策
本公司業務及所屬行業尚處於成長階段,未來仍有重大投資及業務拓展計劃,
資金需求殷切。董事會為維持股利穩定,得就可供分配盈餘之百分之七十以上,參
酌公司業績發展及資金狀況擬定股利分派議案,其以現金股利分派部份不低於擬分
派股利之百分之二十,惟若可以其他方式募集所需資金或公司資金充裕時,亦可考
慮提高現金股利或全部以現金股利分派,避免過度稀釋每股盈餘。
(十三)每股虧損
合併公司民國九十九年及九十八年上半年度每股虧損計算如下:
99年上半年度
稅 前
稅 後
98年上半年度
稅 前
稅 後
基本每股虧損:
本期淨損
$
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千股)
基本每股虧損(元)
(54,440)
(57,025)
(380,042)
(384,238)
162,173
162,173
162,173
162,173
$
(0.34)
(0.35)
(2.34)
(2.37)
註:合併公司發行之可轉換公司債及員工認股權不具稀釋作用,故不列入稀釋每股盈餘之計算。
(十四)金融商品相關資訊
1.公平價值之資訊
民國九十九年及九十八年六月三十日,合併公司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除因到期
日甚近,係以帳面價值估計其公平價值者外,其餘之公平價值資訊如下:
99.6.30
帳面價值
公平價值
98.6.30
帳面價值
公平價值
金融資產: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
-
-
3,880
3,880
持有至到期日金融資產
-
-
11,300
11,300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11,276
-
43,895
-
金融負債:
長期借款(含一年內到期
548,599
548,599
708,496
708,496
11,500
12,075
之長期借款)
可轉換公司債(含一年內
-
-
到期公司債)
2.合併公司估計金融商品公平價值所使用之方法及假設如下:
(1)流動金融商品以其在資產負債表上之帳面價值估計其公平價值;因為此類商品到
期日甚近,其帳面價值應屬估計公平價值之合理基礎。此方法應用於現金及銀行
存款、應收及應付票據及帳款(含關係人)、其他應收(付)款-關係人、其他金融資
產、受限制資產、短期借款及應付費用及其他應付款。
~28~
久正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續)
(2)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資產、備供出售金融資產及持有至到期日金融資產
如有活絡市場公開報價時,則以此市場價格為公平價值。若無市場價格可供參考
時,則採用評價方法估計,所使用之估計與假設係與市場參與者於金融商品訂價
時用以作為估計及假設之資訊一致,且該資訊為合併公司可取得者。
(3)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係投資未上市櫃公司,因其未於公開市場交易,致實務
上無法估計公平價值。
(4)長期借款係以其預期現金流量之折現值估計公平價值。折現率則以合併公司所能
獲得相近之到期日之長期借款利率為準,因合併公司帳上之長期借款合約係約定
浮動利率,故其帳面價值即等於公平價值。
(5)可轉換公司債之帳面價值其公平價值係以櫃買中心報價為市價。
3.合併公司以活絡市場公開報價及以評價方法估計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公平價值
明細如下:
金融資產及負債名稱
金融資產: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持有至到期日金融資產
金融負債:
長期借款(含一年內到期
借款)
可轉換公司債(含一年內
到期公司債)
99.6.30
98.6.30
公開報價
評價方式
公開報價
評價方式
決定之金額 估計之金額 決定之金額 估計之金額
$
-
-
-
548,599
3,880
-
-
11,300
708,496
12,075
合併公司民國九十九年及九十八年上半年度因以評價方法估計之公平價值變動
而認列為當期利益之金額分別為0千元及22千元。
4.財務風險資訊
(1)市場風險
合併公司持有之受益憑證係分類為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流動,因該金融資產
係以公平價值衡量,因此合併公司將暴露於市場價格變動之風險。
(2)信用風險
合併公司主要的潛在信用風險係源自於現金及銀行存款、非採權益法評價之
權益證券及應收帳款之金融商品。合併公司之現金存放於不同之金融機構。持有
之非採權益法評價之權益證券主要係購買信用評等優良之公司所發行的基金及非
上市(櫃)公司股票。合併公司控制暴露於每一金融機構之信用風險,而且認為合
併公司之現金及所持有之權益證券不會有重大之信用風險顯著集中之虞。另,為
降低信用風險,合併公司定期持續評估客戶財務狀況及其應收帳款之回收可能性
。
~29~
久正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續)
(3)流動性風險
A.合併公司管理階層已於財務報表附註四(九)及十(一)敘明所欲採行之具體因應
對策,故認為合併公司之資本及營運資金尚足以支應履行所有合約義務。
B.合併公司投資之基金具有公開報價,故可以接近公平價值之價格出售。另,合
併公司投資之部份權益商品(帳列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無活絡市場
,故預期具有流動風險。
(4)利率變動之現金流量風險
合併公司之短期借款及長期借款係屬浮動利率之債務,故市場利率變動將使
短期借款及部分長期借款之有效利率隨之變動,而使未來現金流量產生波動。依
民國九十九年及九十八年六月三十日之短期借款及部分長期借款餘額計算,市場
利率增加1%,將使合併公司每年現金流出分別增加13,097千元及15,865千元。
五、關係人交易
(一)關係人之名稱及關係
關 係 人 名 稱
岡谷電機產業株式會社 (岡谷會社)
與 本 公 司 之 關 係
本公司法人董事
Okaya Hong Kong Ltd. (香港岡谷)
本公司法人董事之聯屬公司
Okaya Electric America Inc. (美國岡谷)
本公司法人董事之聯屬公司
佰鴻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佰鴻工業)
王世岳先生
本公司法人董事
林國樑先生
本公司副總經理
朱世宏先生
久禾光電副總經理
本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
(二)與關係人之間之重大交易事項
1.銷
貨
美國岡谷
99年上半年度
佔合併
公司銷貨
金
額
淨額%
$
73,799
7
98年上半年度
佔合併
公司銷貨
金
額
淨額%
79,141
9
香港岡谷
10,604
1
14,676
岡谷會社
12,582
1
125
96,985
9
93,942
$
~30~
2
11
久正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續)
截至民國九十九年及九十八年六月三十日止,因銷貨而產生之應收關係人貨款
如下:
99.6.30
金
美國岡谷
香港岡谷
岡谷會社
$
$
額
30,894
2,706
2,673
36,273
98.6.30
佔應收
票據及
帳款%
7
1
1
9
金
額
24,094
2,400
14
26,508
佔應收
票據及
帳款%
9
1
10
合併公司銷售交易係依數量標準或地區別訂價,其銷售價格及收款期間並無顯
著不同。
2.進
貨
佰鴻工業
美國岡谷
99年上半年度
佔合併
公司進貨
金
額
淨額%
$
651
137
$
788
-
98年上半年度
佔合併
公司進貨
金
額
淨額%
8
108
116
-
截至民國九十九年及九十八年六月三十日止,因購貨而尚未支付之應付關係人
貨款餘額如下:
98.6.30
99.6.30
金
佰鴻工業
美國岡谷
$
$
額
655
59
714
佔應付
票據及
帳款%
-
金
額
950
950
佔應付
票據及
帳款%
-
合併公司向關係人進貨價格及付款天數無顯著不同。
3.其
他
除進銷貨交易以外,因代收模具款產生之其他應收關係人款帳列其他金融資產
-流動項下,其明細如下:
99.6.30
岡谷會社
美國岡谷
$
$
~31~
98.6.30
50
392
442
163
12
175
久正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續)
4.股權交易
合併公司於民國九十九年四月十五日,將持有香港利昇國際實業有限公司股權
3,220千股,以HKD3,070千元轉讓予佰鴻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業已預收全數股款,
截至民國九十九年六月三十日止,尚未完成股權轉讓手續。
5.保 證
合併公司部分短期借款及長期借款係由王世岳先生、林國樑先生及朱世宏先生
擔任連帶保證人。
六、抵質押之資產
合併公司提供抵質押資產之帳面價值明細如下:
抵 (質) 押 資 產
擔 保 標 的
銀行存款、定期存款(列於受限制 短期借款、信用狀 $
及進口關稅擔保
資產-流動)
99.6.30
63,878
98.6.30
61,642
應收票據
短期借款
7,763
3,004
土 地
長期借款
184,079
184,079
土地使用權
短期借款
6,992
7,229
房屋及建築
長期借款
505,982
525,942
機器設備
長期借款
266,631
358,653
1,035,325
1,140,549
$
七、重大承諾事項及或有事項
(一)截至民國九十九年及九十八年六月三十日止,合併公司已開立尚未使用之信用狀餘額
分別為45,067千元及37,502千元。
(二)截至民國九十九年及九十八年六月三十日止,合併公司因向金融機構融資借款而開立
保證票據分別為131,000千元及155,000千元。
八、重大之災害損失:無。
九、重大之期後事項
本公司董事會於民國九十九年六月十五日決議以持有之漢宇創投(股)公司全數股票,
依該公司最近期股權淨值約九成作為參考價格出售價款計24,780千元,承接漢宇創投(股)
公司等柒人持有久禾光電之股份1,800千股,參考價格以該公司最近期股權淨值承接價款計
7,380千元,致使本公司對久禾光電之持股比例由28.3%增為37.9%,其出售價款及承接價
款差額計17,400千元,業已於民國九十九年七月全數收取。
~32~
久正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續)
十、其 他
(一)改善流動性不足之因應對策
合併公司於民國九十九年六月三十日流動資產1,085,437千元,小於流動負債
1,453,139千元,且累積虧損已達實收資本額之二分之一,如附註四(九)所述,本公司
已於民國九十九年七月二十九日取得聯合授信銀行團同意,自民國九十九年六月二十
九日起還款時程展延一年,本公司擬採行下列因應政策,持續改善公司營運狀況:
1.持續以開發產品及客戶、降低成本等方式提升營運績效、產能之運用及獲利。
2.管理當局持續與債權銀行協商增加融資額度,並洽談新增往來銀行。
3.尋求其他財務、業務策略聯盟,以爭取合作機會改善公司財務結構。
(二)本期發生之用人、折舊及攤銷費用依其功能別彙總如下:
功能別
性質別
用人費用
薪資費用
勞健保費用
退休金費用
其他用人費用
折舊費用
攤銷費用
屬於營業
成 本 者
99年上半年度
屬於營業
合 計
費 用 者
96,019
3,942
6,884
1,996
71,857
4,032
58,797
4,094
3,875
1,558
13,185
7,628
屬於營業
成 本 者
154,816
8,036
10,759
3,554
85,042
11,660
98年上半年度
屬於營業
合 計
費 用 者
62,584
4,230
5,426
2,154
94,139
1,888
67,469
4,062
4,708
1,511
12,163
11,328
130,053
8,292
10,134
3,665
106,302
13,216
(三)其 他:
合併公司之江蘇久正於民國九十六年因部分存貨人民幣7,192千元返修而未予報備
,致大陸海關當局查核是否有漏稅之疑。江蘇久正已提示相關憑證加以說明,並已依
民國九十八年度大陸海關核定查核結果認列相關損失,亦不影響江蘇久正之正常營運
。
十一、附註揭露事項
(一)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1.資金貸與他人:
貸出資金
編號
(註1) 之 公 司
0
本公司
貸 與
往來
本
對 象
科目
最高餘額
期
利 率
資金貸
與性質
(註2)
業務往來
%
0.2566%
1
673,685
期末餘額
江蘇久正
其他融資款
-關係人
64,556
(註5)
64,556
金額
有短期融
通資金必
要之原因
-
提列備抵
呆帳金額
-
擔 保 品
名稱 價
-
值
-
對個別對
象資金貸
與限額
(註3)
66,642
資金貸與
總 限 額
(註4)
266,567
註1:代表本公司。
註2:1代表有業務往來者。2代表有短期融通資金之必要。
註3:本公司資金貸與業務往來公司者,貸與總金額以不超過本公司前一年底淨值百分之十為限,而個別貸與金額以不超過雙方間最近一年度業務往來金額為限,所
稱業務往來金額係指雙方間進貨或銷貨金額孰高者。
註4:本公司可貸與資金總額以本公司前一年底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淨值之百分之四十為限。
註5:係美金2,000千元依匯率32.278換算。
註6:上述交易於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時業已沖銷。
~33~
久正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續)
2.為他人背書保證:
人民幣單位:千元
背書保證者
公司名稱
久正光電
被背書保證對象
對單一企
本期最高背
期末背書
以財產擔保之
業背書保
關 係
保證餘額
背書保證金額
證 限 額(註1) 書保證餘額
為本公司採權益法評
166,605
71,320
71,320
價之被投資公司
(RMB15,000) (RMB15,000)
公司名稱
江蘇久正
累計背書保證金
額佔最近期財務
報表淨值之比率
11.49 %
背書保證
最高限額
(註2)
333,209
註1:本公司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限額以本公司前一年底淨值百分之二十五為限。
註2:本公司背書保證總額以本公司前一年底淨值百分之五十為限。
3.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
持有之
公司
有價證券
種類及名稱
本公司
香港久正
本公司
本公司
本公司
本公司
本公司
美國久正
久正Samoa
久禾光電
漢宇公司
彩煇公司
與有價證券
發行人之關係
帳 列
科 目
本公司持股99.99%之子公司 採權益法評價之長
期股權投資
〃
本公司持股100%之子公司
〃
〃
〃
本公司持股28.3%之子公司
本公司為該公司之法人董事 待出售非流動資產
〃
以成本衡量金融資
產
期
末
股數(註2) 帳面金額
股數單位:千單位/千股
持
有
比率%(註2) 市價/淨值 備註
39,500
112,820
99.99
112,820
(註1)
155
19,601
5,311
3,000
3,730
55,755
206,791
21,784
24,000
11,276
100.00
100.00
28.30
6.67
5.49
55,755
208,748
21,969
30,293
10,681
〃
〃
〃
-
註1:上述交易於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時業已沖銷。
4.累積買進或賣出同一有價證券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
:無。
5.取得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無。
6.處分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無。
7.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
進(銷)貨
交易對象
之 公 司
本公司
江蘇久正
關
係
本公司子公司-久
正C.I.持股100%之
子公司
交
進
(銷)
貨
進貨
易
金
額
516,346
交易條件 與一般交
情
形
易不同之 情形及原因 應收(付)票據、帳款
佔總進
佔總應收 備 註
(銷)貨
授信期間 單
價 授信期間
(付)票據、帳
餘 額
之比率
款之比率
74 % 與一般交易 因產品特殊
(144,032) 41 % (註)
無顯著不同 及差異性無
從比較
註:上述交易於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時業已沖銷。
8.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無。
9.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無。
~34~
久正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續)
(二)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1.本公司對被投資公司具有重大影響力或控制力之被投資公司基本資訊:
單位:外幣千元/千股
投資公
被投資
主要營
原始投 資金額
司名稱
公司名稱 所在地區
業項目
本期期末
上期期末
166,570
166,570
本公司 香港久正
香港
液晶顯示器模組
之加工製造
53,135
53,135
本公司 美國久正
美國加州
液晶顯示器模組
、電子零件、電
腦週邊設備等產
品之買賣業務
US$ 19,601 US$ 19,601
本公司 久正Samoa 薩摩亞
控股公司
59,426
59,426
本公司 久禾光電
台中市
電子零組件、光
學儀器之製造
久正
久正C.I.
Samoa
久正C.I. 江蘇久正
開曼群島
控股公司
期
股 數
39,500
US$ 21,882 US$ 21,882
大陸江蘇省 液晶顯示器之生 US$ 21,204 US$ 21,204
產製造
172,390
172,390
久禾光電 久禾Samoa 薩摩亞
控股公司
久禾
Samoa
江蘇久禾
大陸江蘇省 模組製造加工
US$ 10,000 US$ 10,000
末
比 率
99.99%
持
有
被投資公司
帳面金額
本期損益
112,820
(15,074)
155
100.00%
55,755
19,601
5,311
100.00%
28.30%
206,791
21,784
21,882
100.00%
US$ 15,526 US$
100.00%
US$ 15,539 US$
100.00%
135,699 US$
5,246
-
100.00%
US$
9,567 US$
本期認列之
備 註
投資(損)益
(15,073) 子公司(註)
370
370
〃
(13,666)
〃
(237) 本公司採權益
法評價之被投
資公司(註)
977 由久正Samoa依 孫公司(註)
持股比例認列
981 由久正C.I.依持
〃
股比例認列
61 由久禾光電依持 採權益法評價
股比例認列
之被投資公司
子公司(註)
(192) 由久禾Samoa依
〃
持股比例認列
(11,709)
(1,442)
註:上述交易於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時業已沖銷。
2.資金貸與他人:
人民幣單位:千元
貸出資金
貸 與
往來
本
期
利 率 資金貸 業務 有短期融 提列備抵
擔 保 品
期末餘額
與性質 往來 通資金必
編號 之 公 司 對 象
科目
最高餘額
區 間 (註1) 金額 要之原因 呆帳金額 名稱 價值
1 江蘇久正 江蘇久禾 其他融資款
23,773
11,077 5.832%
2
- 充實營運
-關係人 (RMB5,000) (RMB2,330)
資金
2 江蘇久正 久禾光電
〃
〃
14,719
12,544 5.832%
2
(USD 456) (USD 389)
對個別對象 資金貸與
資金貸
與限額(註2) 總限額(註3)
105,482
140,643
(RMB22,185) (RMB29,580)
105,482
140,643
(RMB22,185) (RMB29,580)
註1:1代表有業務往來者。2代表有短期融通資金之必要。
註2:本公司資金貸與有短期融通資金必要者且本公司具有控制權之子公司及母公司具有控制權之聯屬公司者,該貸與總金額以不超過本公司
前一年底淨值百分之三十為限;除上述關係者外個別貸與金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百分之十五為限。
註3:本公司資金貸與總額以本公司前一年底淨值之百分之四十為限。
註4:係以財務報告日匯率(NT:32.278/US;RMB:6.7887/US)換算為台幣。
註5:上述交易於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時業已沖銷。
3.為他人背書保證:
人民幣單位:千元
背書保證者
被背書保證對象
公司名稱
公司名稱
江蘇久正 江蘇久禾
江蘇久禾
江蘇久正
關 係
業務往來
之公司
業務往來
之公司
對單一企
業背書保
證限額(註一)
703,215
(RMB147,900)
590,701
(RMB124,236)
本期最高背
期末背書
以財產擔保之
書保證餘額
47,547
(RMB10,000)
142,640
(RMB30,000)
保證餘額
47,547
(RMB10,000)
142,640
(RMB30,000)
背書保證金額
-
累計背書保證金
額佔最近期財務
報表淨值之比率
14.16 %
49.37 %
註1:因業務關係對列入母公司合併報表之企業背書保證,其背書保證餘額以不超過本公司前一年底淨值之百分之二百為限。
註2:對外背書保證總額以子公司前一年底淨值之百分之二百為限。
註3:係以財務報告日匯率(NT:32.278/US;RMB:6.7887/US)換算為台幣。
~35~
背書保證
最高限額
703,215
(RMB147,900)
590,701
(RMB124,236)
久正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續)
4.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
單位:外幣千元/千股
持有之公司
久正Samoa
有價證券
種類及名稱
久正C.I.
久正C.I.
江蘇久正
香港久正
久禾光電
利昇國際
久禾 Samoa
久禾Samoa
江蘇久禾
與有價證券
發行人之關係
久正Samoa.持股
100%之子公司
久正C.I.持股
100%之子公司
無
久禾光電持股
100%之子公司
久禾Samoa持股
100%之子公司
帳 列
科 目
採權益法評價之長
期股權投資
〃
待出售非流動資產
採權益法評價之長
期股權投資
〃
期
末
帳面金額
淨 值
股數(註3)
持股比率(註3)
21,882 US$
15,526
100.00 US$ 0.71元
-
US$
15,539
100.00
-
3,220 HK$
1,864
5,246
135,699
9.91 HK$ 0.94元
100.00
25.87元
-
100.00
US$
-
備 註
(註1
及2)
〃
(註2)
(註1
及2)
〃
9,567
註1:上述交易於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時業已沖銷。
註2:係被投資公司自行結算未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表依持股比例計算之淨值。
5.累積買進或賣出同一有價證券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
:無。
6.取得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無。
7.處分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無。
8.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
進(銷)貨
交
交易對象
關
係
進
(銷)
之 公 司
貨
江蘇久正
本公司 持有100%之法人 銷貨
股東
易
金
額
(516,346)
交易條件與一般交
情
形
易不同之情形及原因 應收(付)票據、帳款
佔總進
佔總應收 備註
授信期間
單
價
授信期間
(銷)貨
(付)票據、帳
餘 額 款之比率
之比率
90 % 與一般客戶無 因產品特殊及差
144,032
73 % (註1
顯著不同
異性無從比較
及2)
註1:其中江蘇久正對本公司之應付帳款係包括三角貿易已沖銷之進銷貨交易所產生之餘額。
註2:上述交易於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時業已沖銷。
9.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
單位:新台幣千元
帳列應收款
項之公司 交易對象
江蘇久正
應收關係人
款項餘額
關 係
本公司 持有100%之法
人股東
144,032
週轉率
5.72
逾期應收關係人款項
金 額
處理方式
-
應收關係人款項
期後收回金額
提列備抵
呆帳金額
-
-
每月以債權債務相抵後視
資金需求收付款項
備註
註
註:上述交易於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時業已沖銷。
10.具有控制力之被投資公司從事衍生性金融商品相關資訊:無。
(三)大陸投資資訊:
1.投資概況:
本公司民國九十九年上半年度對大陸投資概況如下:
美金單位:千元
大陸
被投資
實
收
投資
方式
本期期初
主要營業項目
自台灣匯 本期匯出或 收回投資金額
出累積投
公司名稱
資 本 額
匯 出
收 回
資 金 額
641,512
江蘇久正 液晶裝置及
684,435 透過久正
電子元件加工 (US$21,204) -Samoa (US$19,874)
業務
(註4) 間接投資
~36~
本期期末 本公司直 本期認列
期末投資 截至本期
自台灣匯 接或間接 投資(損)益
止已匯回
出累積投 投 資 之
台灣之投
(註1)
帳面價值 資 收 益
資 金 額 持股比例
641,512 100 %
31,658
501,580
(US$19,874)
(US$981) (US$15,539)
久正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續)
本期期末累計自台灣匯出
依經濟部投審會規定
赴大陸地區投資金額(註3) 經濟部投審會核准投資金額 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註2)
728,966
831,998
無限額
(US$22,584)
(US$25,776)
註1:本期投資損益係依據未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表認列。
註2:依投審會於97.8.29修正「大陸地區從事投資或技術合作審查原則」有關大陸投資限額計算之規
定,本公司已取得經濟部工業局核發符合營運總部營運範圍證明文件,故對大陸地區投資限額
不受限制。
註3:本公司轉投資公司東莞久立已於98.1.7完成註銷登記,本期期末自台灣匯出累積投資金額中計
USD2,710千元屬於東莞久立已實現損失。
註4:本公司本期期末自台灣匯出累積投資金額USD19,874千元與江蘇久正實收資本額USD21,204千
元,差異USD1,330千元係因本公司透過久正Samoa及久正C.I以機器設備轉投資江蘇久正時,
該機器設備已驗資,惟本公司尚未將尾款支付久正Samoa所致。
註5:係以資產負債表日匯率32.278換算為新台幣。
本公司經由第三地區事業香港久正以HKD9,024千元在大陸地區設立來料加工廠
-東莞東坑久正光電電子廠,從事經營液晶裝置、電子元件加工業務,已於民國九
十一年十一月二十日向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核備在案。
本公司經由第三地區投資事業香港久正以自有資金USD400千元轉投資香港
利昇國際實業有限公司,再以機器設備、零配件列價USD400千元間接投資大陸地
區東莞高步利盛電子廠,已於民國九十六年十月八日向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核備
在案。另,香港久正於民國九十九年四月十五日,將持有香港利昇國際實業有限公
司股權轉讓予佰鴻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請詳附註四(五)說明。
2.重大交易事項:請參閱附註十一(二)。
(四)母子公司間業務關係及重要交易往來情形:
1.民國九十九年上半年度
編號 交易人名稱
交易往來對象
(註一)
與交易人
之關係
科 目
金 額
交 易 往 來 情 形
交易條件
(註二)
0
本公司
美國久正
1
0
〃
香港久正
1
0
〃
江蘇久正
1
0
〃
久禾光電
1
1
江蘇久正
久禾光電
3
2
久禾光電
江蘇久禾
3
3
江蘇久禾
江蘇久正
3
銷貨
應收帳款
銷貨
加工費
65,152
27,698
52,163
39,915
銷貨
營業成本
29,553
516,346
應付帳款
其他金融資產
-非流動
營業成本
其他流動資產
營業成本
應付帳款
營業成本
應付帳款
銷貨
應收帳款
144,032
64,556
與一般交易無顯著不同
〃
與一般交易無顯著不同
依預計人工費用加成計
算
與一般交易無顯著不同
因產品特殊及差異性無
從比較
與一般交易無顯著不同
依0.2566%計息
1,339
6,929
5,103
12,544
52,078
80,282
244
1,022
與一般交易無顯著不同
〃
與一般交易無顯著不同
〃
〃
〃
〃
〃
~37~
佔合併總營收或
總資產之比率 %
6.12 %
1.05 %
4.90 %
3.75 %
2.77 %
48.48 %
5.44 %
2.44 %
0.13
0.26
0.48
0.47
4.90
3.03
0.02
0.04
%
%
%
%
%
%
%
%
久正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續)
2.民國九十八年上半年度
編號
交易人名稱
交易往來對象
(註一)
與交易人
之關係
科 目
金 額
交 易 往 來 情 形
交易條件
(註二)
0
本公司
美國久正
1
0
〃
香港久正
1
0
〃
江蘇久正
1
0
〃
久禾光電
1
1
江蘇久正
久禾光電
3
1
〃
江蘇久禾
3
2
久禾光電
江蘇久禾
3
3
江蘇久禾
江蘇久正
3
銷貨
應收帳款
銷貨
加工費
應收帳款
銷貨
營業成本
應付帳款
其他金融資產
-流動
其他金融資產
-非流動
營業成本
應付帳款
其他金融資產
-流動
營業成本
應付帳款
其他金融資產
-流動
營業成本
應付帳款
銷貨
應收帳款
註一、編號之填寫方式如下:
1.0代表母公司。
2.子公司依公司別由阿拉伯數字1開始依序編號。
註二、與交易人之關係種類標示如下:
1.母公司對子公司。
2.子公司對母公司。
3.子公司對子公司。
十二、部門別財務資訊:不適用。 ~38~
48,243
16,934
69,829
61,716
8,275
16,212
286,908
84,006
36,818
49,227
佔合併總營收或
總資產之比率%
與一般交易無顯著不同
5.48 %
〃
0.55 %
〃
7.94 %
依預計人工費用加成計算
7.02 %
與一般交易無顯著不同
0.27 %
與一般交易無顯著不同
1.84 %
依接單售價九成計算
32.60 %
與一般交易無顯著不同
2.72 %
依4.6918%計息
1.19 %
〃
1.60 %
939
313
4,000
與一般交易無顯著不同
〃
依6.166%計息
0.11 %
0.01 %
0.13 %
8,359
2,283
16,814
與一般交易無顯著不同
〃
依5.832%計息
0.95 %
0.07 %
0.55 %
24,043
11,165
2,755
1,723
與一般交易無顯著不同
〃
〃
〃
2.73
0.36
0.31
0.06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