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碼:8261 富 鼎先進 電子 股份有 限公 司 財 務報表 暨會 計師核 閱報 告 民國九十七及九十六年第一季 地址:新竹市公道五路二段一二○號二樓之一 及二樓之二 電 話 :( ○ 三 ) 五 七 五 ○ 五 七 六 -1- §目 錄§ 項 封 面 目 錄 會 計 師 核 閱 報 告 資 產 負 債 表 損 益 表 現金流量表 財務報表附註 公 司 沿 革 重 要 會 計 政 策 之 彙 總 說 明 會 計 原 則 變 動 之 理 由 及 其 影 響 重 要 會 計 科 目 之 說 明 關 係 人 交 易 質 抵 押 之 資 產 重 大 承 諾 事 項 及 或 有 事 項 重 大 之 災 害 損 失 重 大 之 期 後 事 項 其 他 附 註 揭 露 事 項 重 大 交 易 事 項 相 關 資 訊 轉 投 資 事 業 相 關 資 訊 大 陸 投 資 相 關 資 訊 -2- 目 頁 1 2 3 4 5~ 6 7~ 8 財 務 報 表 次 附 註 編 號 - 9 9~ 15 15~ 16 16~ 33 33~ 34 34 34~ 35 - ~ - 35、 36 35、 37、 38 35 會計師核閱報告 富鼎先進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公鑒: 富鼎先進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七年及九十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之資產負債表,暨民國九十七年及九十六年一月一日至三月三十一日之 損益表及現金流量表,業經本會計師核閱竣事。上開財務報表之編製係 公司管理階層之責任,本會計師之責任則為根據核閱結果出具報告。 本會計師係依審計準則公報第三十六號「財務報表之核閱」規劃並 執行核閱工作。由於本會計師僅實施分析、比較與查詢,並未依照一般 公認審計準則查核,故無法對上開財務報表整體表示查核意見。 依本會計師核閱結果,並未發現第一段所述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 面有違反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商業會計法及商業會計處理準 則中與財務會計準則相關之規定暨一般公認會計原則而須作修正之情 事。 如財務報表附註三所述,富鼎先進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七年 一月一日起,採用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於九十六年三 月 發 布( 九 六 )基 秘 字 第 ○ 五 二 號 函,員 工 分 紅 及 董 監 酬 勞 應 視 為 費 用 , 而非盈餘之分配。 富鼎先進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已編製民國九十七年第一季之合併財務 報表,並經本會計師出具修正式無保留之核閱報告在案,備供參考。 勤業眾信會計師事務所 會 計 師 林 文 會 計 師 欽 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台 財 證 六 字 第 0920123784 號 中 華 民 國 李 耀 欽 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台 財 證 六 字 第 0920123784 號 九十七 -3- 年 四 月 二十三 日 富鼎先進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資 產 負 債 表 民國九十七年及九十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單位:新台幣仟元 代 碼 1100 1120 1140 1150 1160 120X 1260 1286 1298 11XX 1450 1480 1420 14XX 資 流動資產 現金(附註二及四) 應收票據-淨額(附註二及五) 應收帳款-淨額(附註二及六) 應收帳款-關係人淨額(附註二十九) 其他應收款(附註二及七) 存貨-淨額(附註二及八) 預付款項(附註九) 遞延所得稅資產-流動(附註二及二十五) 其他流動資產 流動資產合計 產 長期投資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流動(附註二及十)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附註二及十 一) 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附註二及十二) 長期投資合計 九 十 七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金 額 % $ 九 十 六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金 額 % 286,197 13,014 1,182,493 24,013 775,585 47,444 4,762 1,146 2,334,654 10 44 1 29 2 86 2100 2180 2120 2140 2160 2170 2210 2270 2298 21XX 負 債 及 股 東 權 流動負債 短期借款(附註十六) 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負債-流動 應付票據 應付帳款 應付所得稅 應付費用(附註十七) 其他應付款 一年內到期長期負債(附註十八) 其他流動負債 流動負債合計 - 11,478 - 1 2 3 16,466 51,103 79,047 1 2 3 2421 2410 24XX 長期負債 長期借款(附註十八) 應付公司債(附註十九) 長期負債合計 2810 其他負債 應計退休金負債(附註二及二十) 230,245 10,864 1,154,687 4,993 28,444 816,247 98,502 26,756 1,407 2,372,145 8 40 1 28 4 1 82 1,300 41,375 50,133 92,808 $ 1531 1544 1561 1611 1631 1681 15X1 15X9 1672 15XX 固定資產 成本(附註二及十三) 機器設備 電腦通訊設備 辦公設備 租賃資產 租賃改良 其他設備 成本合計 減:累計折舊 預付設備款 固定資產合計 113,563 1,231 2,794 110 1,968 54,744 174,410 75,247 803 99,966 4 2 6 3 3 75,940 1,021 2,723 110 1,087 40,945 121,826 58,548 1,591 64,869 3 2 5 2 3 1720 1750 17XX 無形資產(附註二及十四) 專利權 電腦軟體成本 無形資產合計 327,312 1,266 328,578 11 11 196,421 606 197,027 7 7 1820 1830 1841 1843 1860 18XX 其他資產 存出保證金(附註十五) 遞延費用 長期應收票據及款項-淨額(附註十五) 應收租賃款-淨額(附註十五) 遞延所得稅資產-非流動(附註二及二十五) 其他資產合計 1,945 8,517 6,880 17,342 1 1 10,652 7,909 8,867 1,167 5,042 33,637 1 1 1XXX 資 $ 2,910,839 100 $ 2,709,234 產 總 計 代 碼 2XXX 3110 3120 3210 3260 3272 3310 3320 3350 3420 3450 3XXX 100 股東權益 股本(附註二十一) 普通股股本 特別股股本 資本公積(附註二十二) 股票發行溢價 長期投資 可轉換公司債認股權 保留盈餘(附註二十三) 法定盈餘公積 特別盈餘公積 未分配盈餘 股東權益其他調整項目 累積換算調整數(附註二及十二) 金融商品之未實現(損)益 股東權益合計 負債及股東權益總計 (請參閱勤業眾信會計師事務所民國九十七年四月二十三日會計師核閱報告) 經理人:葛雲湘 會計主管:譚梅英 -4- 九 十 七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金 額 % $ 負債合計 後附之附註係本財務報表之一部分。 董事長:鄧富吉 益 ( ( 90,000 39,158 97,225 373,016 24,546 15,118 3,190 773 643,026 3 1 3 13 1 1 22 250,641 250,641 九 十 六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金 額 % 433,000 122,139 359,628 10,758 11,861 1,559 7,998 16,268 963,211 16 5 13 1 35 9 9 70,000 70,000 3 3 - - 1,425 - 893,667 31 1,034,636 38 1,179,367 20,500 40 1 1,032,355 20,500 38 1 506,822 31,543 17 1 325,249 5,007 - 12 - 75,368 208,054 3 7 57,378 65 232,398 2 9 3,489 ) 993 ) 2,017,172 69 1,305 341 1,674,598 62 100 $ 2,709,234 100 $ 2,910,839 $ 富鼎先進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損 益 表 民國九十七年及九十六年一月一日至三月三十一日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單位:新台幣仟元,惟 每股盈餘為元 九 十 七 年 第 一 季 金 額 % 代碼 4110 4170 4190 4000 營業收入 銷貨收入(附註二) 銷貨退回 銷貨折讓 營業收入合計 九 十 六 年 第 一 季 金 額 % $ 869,732 1,284 26 868,422 100 100 $ 797,024 7,129 227 789,668 101 1 100 營業成本(附註二) 銷貨成本 5110 765,136 88 699,416 89 5910 營業毛利 103,286 12 90,252 11 15,109 12,732 27,779 55,620 2 1 3 6 13,373 8,443 17,896 39,712 2 1 2 5 47,666 6 50,540 6 389 883 - 176 14,467 123 2 - 1,272 - 14,766 2 3,457 - 3,187 - 3,613 4,358 1 181 - - 6100 6200 6300 6000 營業費用 推銷費用 管理及總務費用 研究發展費用 營業費用合計 6900 營業淨利 7110 7160 7480 7100 營業外收入及利益 利息收入 兌換利益 其他收入 營業外收入及利益 合計 營業外費用及損失 利息費用 7510 採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損 7521 失(附註十二) 處分投資損失 7540 (接次頁) -5- (承前頁) 代碼 7560 7570 7650 7880 7500 兌換損失 存貨跌價及呆滯損失 金融負債評價損失 其他支出 營業外費用及損失 合計 7900 稅前淨(損)利 九 十 七 年 第 一 季 金 額 % $ 65,462 8 1,151 8,011 1 112 86,164 ( (附註二 8110 所得稅利益(費用) 及二十五) 9600 本期淨(損)利 代碼 稅 基本每股盈餘(附註二十六) 基本每股(虧損)盈餘 9750 稀釋每股(虧損)盈餘 9850 10 37,226 ) ( 14,422 ($ 4) 1 22,804 ) ( 前 稅 ( $ 0.32 ) $ - 九 十 六 年 第 一 季 金 額 % $ 869 88 - ( 3) 後 4,325 - 60,981 8 10,294 ) $ 50,687 稅 ( $ 0.20 ) $ - ( 2) 6 前 稅 $ 0.54 $ 0.53 後 $ 0.45 $ 0.44 後附之附註係本財務報表之一部分。 (請參閱勤業眾信會計師事務所民國九十七年四月二十三日會計師核閱報告) 董事長:鄧富吉 經理人:葛雲湘 -6- 會計主管:譚梅英 富鼎先進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現 金 流 量 表 民國九十七年及九十六年一月一日至三月三十一日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單位:新台幣仟元 九 十 七 年 第 一 季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本期淨(損)利 調整項目: 呆帳損失 折舊費用 攤銷費用 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損失-淨額 遞延資產轉其他 金融商品評價損失 存貨跌價及呆滯損失 處分投資損失 應付公司債折價攤銷 遞延所得稅 營業資產及負債之淨變動 應收票據 應收帳款 應收帳款-關係人 其他應收款 存 貨 預付款項 其他流動資產 應付票據 應付帳款 應付帳款-關係人 應付所得稅 應付費用 其他應付款 其他流動負債 應計退休金負債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 22,804 ) ( 5,914 5,371 11,580 3,613 35 8,011 1,151 4,358 2,488 18,679 ) 1,494 3,374 5,015 181 77 869 2,047 3,276 ) 163,884 1,853 ) 6,402 113,833 48,855 ) 78 ) 26,462 9,105 ) 1,431 8,455 ) 5) 1 241,424 1,483 84,705 6,284 170,657 20,213 555 ) 61,941 ) 169,975 ) 2,655 ) 8,247 9,113 ) 3,282 24 114,400 ( ( ( ( ( ( ( (接次頁) -7- 九 十 六 年 第 一 季 $ ( ( ( ( ( 50,687 (承前頁) 九 十 七 年 第 一 季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處分備供出售金融資產價款 購入固定資產 存出保證金(增加)減少 遞延費用增加 無形資產增加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出) $ ( ( ( 融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短期借款減少 長期借款減少 員工行使認股權發行新股 融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5,799 9,207 ) 6,202 2,530 ) 71 ) 193 90,000 ) 1,261 88,739 ) ( 九 十 六 年 第 一 季 $ ( ( ( ( ( ( ( 1,868 ) 830 ) 203 ) 16,490 ) 19,391 ) 20,000 ) 2,667 ) 382 22,285 ) ( 152,878 72,724 期初現金餘額 77,367 213,473 期末現金餘額 $ 230,245 $ 286,197 現金流量資訊之補充揭露 支付利息(不含資本化利息) 支付所得稅 $ $ 1,280 2,826 $ $ 3,331 - $ $ $ 7,231 1,976 9,207 6,824 1,025 5,799 $ 3,427 1,559 ) 1,868 - $ - $ 7,998 本期現金淨增加 同時影響現金及非現金項目之投資活動 固定資產增加數 應付設備款減少(增加) 購入固定資產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出售價款 其他應收款增加 本期實收現金數 $ $ 不影響現金流量之投資及融資活動 一年內到期長期負債 ( $ $ 後附之附註係本財務報表之一部分。 (請參閱勤業眾信會計師事務所民國九十七年四月二十三日會計師核閱報告) 董事長:鄧富吉 經理人:葛雲湘 -8- 會計主管:譚梅英 富鼎先進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財務報表附註 民國九十七及九十六年第一季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除另予註明者外,金額為新台幣仟元) 公司沿革 本公司於八十七年七月十七日依中華民國公司法組成,本公司於 九十三年四月九日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核准登錄為 該中心一般類股股票,並於九十三年四月十五日開始櫃檯買賣。主要 經營之業務為電子元件設計、積體電路設計、半導體設計及測試服務 等。 本 公 司 九 十 七 年 及 九 十 六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員 工 人 數 分 別 為 77 人 及 72 人 。 重要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本財務報表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商業會計法、 商業會計處理準則及一般公認會計原則編製。依照前述準則及原則編 製 財 務 報 表 時,本 公 司 對 於 備 抵 呆 帳、存 貨 跌 價 損 失、固 定 資 產 折 舊 、 遞延費用攤銷、資產減損評估、退休金以及員工分紅及董監酬勞費用 等之提列,必須使用合理之估計金額,因估計通常係在不確定情況下 作成之判斷,因此可能與實際結果有所差異。重要會計政策彙總說明 如下: 資產與負債區分流動與非流動之標準 流動資產包括現金、以及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之資產或預期於 資產負債表日後一年內變現之資產;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及其他不屬 於流動資產之資產為非流動資產。流動負債包括主要為交易目的而發 生之負債,以及須於資產負債表日後一年內清償之負債,負債不屬於 流動負債者為非流動負債。 -9- 現金及約當現金 現金包括不受限制之貨幣及銀行存款。約當現金係指隨時可轉換 成定額現金且自投資日起三個月內到期且利率變動對其價值影響甚少 之商業本票或銀行承兌匯票。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於原始認列時,以公平價值衡量,並加計取得 或發行之交易成本;後續評價以公平價值衡量,且其價值變動列為股 東權益調整項目,累積之利益或損失於金融資產除列時,列入當期損 益。依慣例交易購買或出售金融資產時,採用交易日會計處理。 現金股利於除息日認列收益,但依據投資前淨利宣告之部分,係 自投資成本減除。股票股利不列為投資收益,僅註記股數增加,並按 增加後之總股數重新計算每股成本。債務商品原始認列金額與到期金 額間之差額,採用利息法攤銷之利息,認列為當期損益。 公平價值之基礎:上市(櫃)證券係資產負債表日之收盤價,開 放型基金受益憑證係資產負債表日之淨資產價值,債券係財團法人中 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資產負債表日之參考價;無活絡市場之金融 商品,以評價方法估計公平價值。 若有減損之客觀證據,則認列減損損失。若後續期間減損金額減 少,備供出售權益商品之減損減少金額認列為股東權益調整項目;備 供出售債務商品之減損減少金額若明顯與認列減損後發生之事件有 關,則予以迴轉並認列為當期損益。 備抵呆帳 就期末應收款項債權之帳齡分析及根據以往發生呆帳率經驗予以 評估提列備抵呆帳。 存 貨 存貨於取得時以成本為入帳基礎,採永續盤存制。存貨之計價採 月加權平均法,期末按成本與市價孰低法評價。比較成本與市價孰低 時,係採總額比較法,並以重置(製)成本或淨變現價值為市價。 - 10 - 存貨若有瑕疵、損壞或陳廢等,致其價值顯著減低者,則以淨變 現價值為評價基礎。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無法可靠衡量公平價值之權益商品投資,包括未上市(櫃)股票 及興櫃股票等,以原始認列之成本衡量。股利之會計處理,與備供出 售金融資產相似。若有減損之客觀證據,則認列減損損失,此減損金 額不予迴轉。 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 本公司對被投資公司持有表決權股份達百分之二十以上或具有重 大影響力者,採用權益法評價。 取得股權或首次採用權益法時,投資成本與股權淨值間之差額, 按直線法平均攤銷。惟自九十五年一月一日起,依新修訂財務會計準 則公報之規定,改為先將投資成本予以分析處理,投資成本超過可辨 認淨資產公平價值部分列為商譽。商譽不予攤銷,但每年定期進行減 損測試,且發生特定事項或環境改變顯示商譽可能發生減損時,亦進 行減損測試。若可辨認淨資產公平價值超過投資成本,則其差額就各 非流動資產(非採權益法評價之金融資產、待處分資產、遞延所得稅 資產及預付退休金或其他退休給付除外)公平價值等比例減少之,仍 有差額時列為非常損益。自九十五年一月一日起,其以前取得之採權 益法長期股權投資,尚未攤銷之餘額屬投資成本超過所取得股權淨值 者,比照商譽處理,不再攤銷;原投資成本與股權淨值間之差額屬遞 延貸項部分,依剩餘攤銷年限繼續攤銷。 本公司與採權益法被投資公司順流交易所產生之利益,按持股比 例 予 以 消 除;惟 如 本 公 司 對 該 被 投 資 公 司 有 控 制 能 力,則 予 全 部 消 除 。 本公司與採權益法被投資公司逆流交易所產生之利益,按持股比例予 以消除。 被投資公司發行新股時,若未按持股比例認購,致使投資比例發 生變動,並因而使投資之股權淨值發生增減時,其增減數調整資本公 積及長期投資;前項調整如應借記資本公積,而長期投資所產生之資 本公積餘額不足時,其差額借記保留盈餘。 - 11 - 於資產負債表日評估是否有減損跡象,若有客觀證據顯示業已減 損,就其減損部分認列損失;對僅具重大影響力而未具控制能力之長 期股權投資,係以其個別投資帳面價值為基礎,予以評估。 本公司對採用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公司,因認列其虧損致使對該 被投資公司之長期投資及墊款帳面餘額為負數時,除本公司意圖繼續 支持,或該被投資公司之虧損係屬短期性質,有充分證據顯示將於未 來短期內回復獲利之營運外,其投資損失之認列以使對該公司投資及 墊款之帳面餘額降至零為限。 本 公 司 對 於 已 達 控 制 能 力 之 被 投 資 公 司( 子 公 司 ), 若 因 認 列 其 虧 損致使對該子公司之長期投資及墊款帳面餘額為負數時,除子公司之 其他股東有義務並能夠提出額外資金承擔其損失者外,本公司全額吸 收超過該子公司股東原有權益之損失金額,若該子公司日後獲利,則 該利益先歸屬至本公司,直至原多承擔之損失完全回復為止。 固定資產 固定資產以成本減累計折舊計價。固定資產購建期間為該項資產 所支出款項而負擔之利息,予以資本化列為固定資產之成本。重大之 更新及改良作為資本支出;修理及維護支出則作為當期費用。 折舊採用直線法依下列耐用年限計提:機器設備,六年;電腦通 訊設備,三至七年;辦公設備,五年;其他設備,二至五年。耐用年 限屆滿仍繼續使用之固定資產,則就其殘值按重行估計可使用年數繼 續提列折舊。 固定資產出售或報廢時,其相關成本及累積折舊均自帳上減除。 處 分 固 定 資 產 之 利 益 或 損 失,依 其 性 質 列 為 當 期 之 營 業 外 利 益 或 損 失 。 無形資產 主要係購買專利技術權及電腦軟體成本等,以取得成本為入帳基 礎,採用直線法依其有效年限分期攤銷。 遞延費用 主要係權利金等之支出,以取得成本入帳,並按其估計效益年限 採直線法分年攤提。 - 12 - 資產減損 倘資產(主要為固定資產、出租資產、無形資產、遞延費用與採 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以其相關可回收金額衡量帳面價值有重大減 損時,就其減損部分認列損失。嗣後若資產可回收金額增加時,將減 損損失之迴轉認列為利益,惟資產於減損損失迴轉後之帳面價值,不 得超過該項資產在未認列減損損失之情況下,減除應提列攤銷後之帳 面價值。 資本租賃 符合資本租賃條件之租賃合約,係將出租設備之成本及隱含之利 息列為應收租賃款。隱含之利息列為未實現利息收入,並按利息法逐 期轉列租賃利息收入。 員工認股權 發行酬勞性員工認股權,其給與日於九十七年一月一日(含)以 後者,係依照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三十九號「股份基礎給付之會計處 理準則」處理。按預期既得認股權之最佳估計數量及給與日公平價值 計算之認股權價值,於既得期間以直線法認列為當期費用,並同時調 整資本公積—員工認股權。後續資訊顯示預期既得之認股權數量與估 計不同時,則修正原估計數。 發行酬勞性員工認股權,其給與日於九十三年一月一日至九十六 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間者,係適用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 會解釋函相關規定,本公司選擇採用內含價值法處理,酬勞成本於符 合認股權計畫所規定之員工服務年限內逐期認列為費用。 退休金 屬確定給付退休辦法之退休金係按精算結果認列;屬確定提撥退 休辦法之退休金,係於員工提供服務之期間,將應提撥之退休金數額 認列為當期費用。 可轉換公司債 九十五年一月一日以後發行之可轉換公司債,若持有人有權以固 定價格或固定數量債券轉換本公司固定數量股份時,係以全部發行價 格減除經單獨衡量之負債組成要素金額及轉換權以外之嵌入式衍生性 - 13 - 商品公平價值後,分攤至權益(資本公積-認股權)組成要素。非屬 衍生性商品之負債組成要素係以利息法之攤銷後成本衡量,相關之利 息、贖回或再融資之利益及損失認列為當期損益。當公司債於到期前 被持有人要求轉換時,先調整帳列負債組成要素(包括公司債及分別 認列之嵌入式衍生性商品)於轉換時應有之帳面價值,再以前述負債 組成要素帳面價值加計權益組成要素帳面價值作為發行普通股之入帳 基礎。當公司債於約定賣回期間屆滿日可換得普通股之市價高於約定 賣回價格時,將賣回權之公平價值一次轉列資本公積;反之,則將賣 回權之公平價值認列為當期利益。不具有權益組成要素時,則將整體 混合商品指定為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負債,或以全部發行價 格減除嵌入式衍生性商品公平價值後之餘額,為主契約之原始帳面價 值。 所得稅 所得稅作跨期間之分攤。可減除暫時性差異、虧損扣抵及未使用 投資抵減之所得稅影響數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並評估其可實現 性,認列備抵評價金額;應課稅暫時性差異之所得稅影響數則認列為 遞延所得稅負債。遞延所得稅資產或負債依其相關資產或負債之分類 劃分為流動或非流動項目,無相關之資產或負債者,依預期回轉期間 劃分為流動或非流動項目。 購置機器設備、研究發展及人才培訓等支出所產生之所得稅抵 減,採用當期認列法處理。 以前年度應付所得稅之調整,列入當期所得稅。 依所得稅法規定計算之未分配盈餘加徵百分之十所得稅列為股東 會決議年度之所得稅費用。 外幣交易及外幣財務報表之換算 本公司所有國外營運機構外幣財務報表之換算如下:資產及負債 科目均按資產負債表日之即期匯率換算;股東權益中除年初保留盈餘 以上年底換算後之餘額結轉外,其餘均按歷史匯率換算;股利按宣告 日之匯率換算;損益科目按加權平均匯率換算;外幣財務報表換算所 - 14 - 產生之兌換差額列入換算調整數,列於股東權益之調整項目,俟國外 營運機構出售或清算時併入損益計算。 非衍生性商品之外幣交易所產生之各項外幣資產、負債、收入或 費用,按交易日之即期匯率折算新台幣金額入帳。 資產負債表日之外幣貨幣性資產或負債,按該日即期匯率予以調 整,兌換差額列為當期損益。 資產負債表日之外幣非貨幣性資產或負債,依公平價值衡量者, 按該日即期匯率調整,所產生之兌換差額,屬公平價值變動認列為股 東權益調整項目者,列為股東權益調整項目;屬公平價值變動認列為 當期損益者,列為當期損益。以成本衡量者,則按交易日之歷史匯率 衡量。 外幣長期投資按權益法評價者,以被投資公司之外幣財務報表換 算後所得之股東權益做為依據,兌換差額列入累積換算調整數,作為 股東權益之調整項目。 收入及費用認列方法 收入通常於已實現或可實現且已賺得時認列,相關成本配合收入 於發生時承認;費用則依權責發生制於交易事項實際發生時認列為當 期費用。 科目重分類 為配合九十七年第一季之財務報表之表達,而將九十六年第一季 財務報表若干項目予以重分類。 會計變動之理由及其影響 無形資產之會計處理準則 本公司自九十六年一月一日起,採用新發布之財務會計準則公報 第三十七號「無形資產之會計處理準則」及各號公報配合新修訂之條 文,並於適用日重新評估已認列無形資產之耐用年限或攤銷方法。此 項會計變動,對九十七年第一季財務報表並無影響。 - 15 - 員工分紅及董監酬勞會計處理 本公司自九十七年一月一日起,採用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研究 發展基金會於九十六年三月發布(九六)基秘字第○五二號函,員工 分紅及董監酬勞應視為費用,而非盈餘之分配。此項會計變動,對九 十七年第一季財務報表並無影響。 現 金 零 用 金 支票存款 活期存款 定期存款 九 十 七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 526 13 171,849 57,857 $230,245 九 十 六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 260 7 285,930 $286,197 九 十 七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 10,941 77 $ 10,864 九 十 六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 13,145 131 $ 13,014 九 十 七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 1,171,435 16,748 $ 1,154,687 九 十 六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 1,205,917 23,424 $ 1,182,493 九 十 七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 26,246 1,167 1,031 $ 28,444 九 十 六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 8,059 15,851 103 $ 24,013 應收票據淨額 應收票據 減:備抵呆帳 淨 額 應收帳款淨額 應收帳款 減:備抵呆帳 淨 額 其他應收款 應收退稅款 一年內到期之應收租賃款 其他應收款 - 16 - 存貨淨額 原 料 在 製 品 製 成 品 商 品 減:備抵跌價及呆滯損失 淨 額 九 十 七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 93,196 424,909 296,387 19,350 833,842 17,595 $816,247 九 十 六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105,869 328,330 342,894 10,044 787,137 11,552 $775,585 九 十 七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 5,316 91,178 2,008 $ 98,502 九 十 六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 28,727 14,984 3,733 $ 47,444 九 十 七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 1,300 $ 1,300 九 十 六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 1,778 9,700 $ 11,478 預付款項 留抵稅額 預付加工款項 其 他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流動 國內上市(櫃)股票 債券投資-公司債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淨額 台佑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亞瑟萊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國外非上市(櫃)特別股-美元 計價,九十七年 500 仟美元, 九十六年 500 仟美元 九 十 七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 25,000 九 十 六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 91 - 16,375 $ 41,375 16,375 $ 16,466 本公司所持有之上述股票投資,因無活絡市場公開報價且其公平價 值無法可靠衡量,故以成本衡量。 - 17 - 本 公 司 採 成 本 法 評 價 之 GEM Services, Inc.係 持 有 該 公 司 非 累 積 之 特 別 股 , 該 特 別 股 在 公 司 宣 告 分 派 股 利 時 , 享 有 每 股 分 配 US$0.12 之 權 利 。 截 至 九 十 七 年 及 九 十 六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 本 公 司 持 有 250 仟股。 本公司於九十六年九月五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投資亞瑟萊特科技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截 至 九 十 七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投 入 資 本 額 25,000 仟 元 , 持 股 比 例 16%。 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 九 十 七 年 九 十 六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稱 金 額 持股% 金 額 持股% 被 投 資 公 司 名 Future Technology Consulting (B.V.I.), Inc. Advanced Power Electronics Corp. USA 加(減):累積換算調整數 $ 49,727 100 $ 49,798 100 3,895 ( 3,489 ) $ 50,133 100 1,305 $ 51,103 - 本公司九十七及九十六年第一季採權益法處理認列之投資損失如 下: 九十七年第一季 Future Technology Consulting (B.V.I.), Inc. Advanced Power Electronics Corp. USA $ 14 $ 3,599 3,613 九十六年第一季 $ 181 $ 181 上 述 對 採 權 益 法 評 價 之 被 投 資 公 司 Future Technology Consulting (B.V.I.), Inc., 其 投 資 損 失 係 依 該 公 司 同 期 間 經 會 計 師 核 閱 之 財 務 報 表 所 認 列 , Advanced Power Electronics Corp. USA 因 未 達 證 券 發 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規定標準,係以自結報表認列其投資損失。 Future Technology Consulting (B.V.I.)成 立 於 八 十 八 年 四 月 , 截 至 九 十 七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實 收 資 本 額 為 美 金 2,000 仟 元,主 要 係 從 事 生 產,服務等事業之投資業務。 - 18 - 本 公 司 於 九 十 六 年 五 月 八 日 經 董 事 會 決 議 通 過 , 成 立 Advanced Power Electronics Corp. USA, 截 至 九 十 七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實 收 資 本 額 為 美 金 500 仟 元 。 累計折舊 機器設備 電腦通訊設備 辦公設備 租賃資產 租賃改良 其他設備 九 十 七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 42,678 723 2,206 91 540 29,009 $ 75,247 九 十 六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 30,688 646 2,147 74 343 24,650 $ 58,548 上述固定資產部分已提供予金融機構作為融資借款之擔保,相關 說明請詳附註三十。 無形資產 封裝技術授權費 技術授權費 技術專利權 電腦軟體成本 九 十 七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186,610 84,084 56,618 1,266 $328,578 九 十 六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 32,646 96,541 67,234 606 $197,027 封 裝 技 術 授 權 費 係 本 公 司 為 促 進 MOSFET 產 品 技 術 之 開 發 , 助 於 業 務 拓 展 , 於 九 十 五 年 十 一 月 三 十 日 與 International Rectifier Corporation( 簡 稱 IR) 簽 訂 技 術 授 權 合 約 , 取 得 IR 之 DirectFET MOSFET 產 品 之 封 裝 技 術 授 權 。 依 合 約 規 定 , 除 支 付 現 金 , 並 以 技 術 作 價 方 式 抵 繳 普 通 股 之 股 款 , 辦 理 私 募 普 通 股 2,670 仟 股 予 IR, 普通股相關說明請詳附註二十一,並採直線法自九十六年九月起分 十年攤銷。 技 術 授 權 費 係 本 公 司 為 取 得 類 比 IC 產 品 技 術 授 權,切 入 相 關 產 品 市 場,於 九 十 四 年 九 月 與 IR 簽 訂 技 術 授 權 合 約,並 採 直 線 法 自 九 十 五 年十二月起分八年攤銷。 - 19 - 技 術 專 利 權 係 本 公 司 為 取 得 POWER MOSFET 產 品 技 術 專 利 權 , 於 九 十 四 年 五 月 與 IR 簽 訂 專 利 權 授 權 合 約,並 採 直 線 法 自 九 十 四 年 八 月起分八年攤銷。依合約規定,除支付現金,並以技術作價方式抵 繳 特 別 股 之 股 款 , 辦 理 私 募 甲 種 特 別 股 2,050 仟 股 予 IR, 特 別 股 相 關說明請詳附註二十一。 其他資產 存出保證金明細 房租押金 法院訴訟保證金 其 他 九 十 七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 1,915 30 $ 1,945 九 十 六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 1,222 9,410 20 $ 10,652 本公司因對增你強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提起請求給付貨款訴訟, 並對上開公司所有之不動產進行假扣押及對上開公司提存之提存物 進 行 假 執 行,故 提 供 現 金 及 可 轉 讓 定 存 單 約 計 9,410 仟 元,以 供 擔 保 之用,該案於九十六年四月九日經台灣高等法院判決本公司獲得百 分 之 九 十 三 部 分 之 勝 訴,截 至 九 十 七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已 取 回 9,410 仟元之現金及可轉讓定存單,相關說明請詳附註三十一。 長期應收票據及款項淨額 催 收 款 減:備抵呆帳 九 十 七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 15,945 15,945 $ - 九 十 六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 12,667 3,800 $ 8,867 催收款主要係營業性質產生之逾期應收帳款轉列者,並評估其 未來收款情形提列適當備抵呆帳,部分款項已提起訴訟者,請詳附 註三十一之說明。 - 20 - 應收租賃款淨額 應收租賃款 減:未實現之利息收入 減:一年內到期之應收租賃款 淨 額 九 十 七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 1,167 1,167 $ - 九 十 六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 17,376 358 15,851 $ 1,167 本公司因營運所需,以資本租賃方式將部分機器設備出租予勤 益股份有限公司及及捷敏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原銳勁晶體科技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短期借款 借 款 性 信用借款 年利率區間(%) 最後到期日 質 九 十 七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 90,000 2.65~2.82 97.4.30 九 十 六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433,000 2.25~2.50 96.6.1 截至九十七年及九十六年三月三十一日短期借款尚未使用之額度 各 為 610,000 仟 元 及 147,000 仟 元 。 應付費用 九 十 七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 6,674 8,444 $ 15,118 應付薪資及獎金 其 他 九 十 六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 5,748 6,113 $ 11,861 長期借款 九 十 七 年 九 十 六 年 質 借 款 利 率 三月三十一日 三月三十一日 2.63% $ $ 70,000 借 款 性 信用借款 抵押借款 機器貸款,期間九十三年 十二月至九十六年十二 月,自九十五年一月償 還第一期款,其後每三 個月為一期,平均攤還。 減:一年內到期之長期借款 2.65% $ - 21 - - 7,998 7,998 $ 70,000 上列借款,本公司業已提供機器設備作為擔保品,相關說明請詳 附註三十。 應付公司債 九 十 七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295,000 44,359 $250,641 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 減:應付公司債折價 九 十 六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 $ - 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 本公司於九十六年四月三十日發行票面利率為零之五年期無擔 保 轉 換 公 司 債,發 行 總 面 額 為 新 台 幣 400,000 仟 元,發 行 價 格 係 以 票 面金額十足發行,本公司依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三十六號之規定, 將該轉換權與負債分離,屬權益部分帳列「資本公積-認股權」計 42,771 仟 元 ; 負 債 組 成 要 素 則 分 別 認 列 其 嵌 入 衍 生 性 金 融 商 品 及 非 屬 衍 生 性 商 品 之 負 債 金 額 分 別 為 24,585 仟 元 及 327,645 仟 元 , 該 嵌 入衍生性金融商品九十七年三月三十一日以公平價值評估金額為 39,158 仟 元 ; 非 屬 衍 生 性 商 品 之 負 債 九 十 七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以 攤 銷 後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額 為 250,641 仟 元 。 發 行 條 件 如 下 : 發行日期:九十六年四月三十日。 面 額 : NT$100 仟 元 。 發 行 價 格 : 100%。 發 行 總 面 額 : NT$400,000 仟 元 。 票 面 利 率 : 0%。 債券期限:5 年期;到期日:一○一年四月三十日。 償還方法:除提前轉換或債券持有人提前賣回外,到期時以現金 一次還本。 本公司對本轉換公司債之贖回權: 本轉換債自發行日起滿一個月之翌日起至發行期間屆滿前四 十日止,若本公司普通股在集中交易市場之收盤價連續三十個營 - 22 - 業 日 超 過 當 時 轉 換 價 格 達 50%時 , 或 其 尚 未 轉 換 之 債 券 總 金 額 低 於 發 行 總 額 之 10%時 , 本 公 司 得 以 按 債 券 面 額 以 現 金 收 回 其 全 部 債券。 債券持有人之賣回權 債券發行滿二年及到期之日的前四十日,以債券面額之 103.02%贖 回 ; 債 券 發 行 滿 五 年 , 以 債 券 面 額 贖 回 。 轉換價格及調整: 發 行 時 轉 換 價 格 為 每 股 45.3 元 。 九 十 七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轉 換 價 格 為 每 股 41.7 元 。 轉換價格之調整: 本轉換公司債發行後,遇有本公司已發行普通股股數增加 時,本公司應依發行辦法所列之公式調整轉換價格。 轉換價格之重設: 轉換價格除依上述反稀釋條款調整外,另自九十六至一○ 一年以當年度之無償配股基準日(若當年度未辦理無償配股 時,則以配息基準日為基準日,若亦無配息基準日,則以當年 度八月十五日為基準日) ,按 特 定 之 轉 換 價 格 訂 定 模 式 重 新 訂 定 轉 換 價 格 ( 與 原 轉 換 價 格 比 較 向 下 始 可 調 整 , 向 上 則 不 調 整 ), 惟無論何時轉換價格重設後不得低於發行時轉換價格(可因公 司 普 通 股 總 額 發 生 變 動 而 調 整 ) 之 80%。 轉換期間: 債權人得於本轉換債發行起滿一個月之翌日至到期日前十日 止,向本公司請求轉換為本公司股票。 截至九十七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上列轉換公司債已行使轉換權計 105,000 仟 元 , 轉 換 普 通 股 股 票 2,332 仟 股 。 退休金 「勞工退休金條例」自九十四年七月一日起施行,九十四年六月 三十日以前受聘雇之員工且於九十四年七月一日在職者得選擇繼續適 用「勞動基準法」有關之退休金規定,或適用該條例之退休金制度並 - 23 - 保留適用該條例前之工作年資。九十四年七月一日以後新進之員工只 適用「勞工退休金條例」之退休金制度。 依「勞工退休金條例」訂定之員工退休辦法,係屬確定提撥退休 辦法,自九十四年七月一日起,依員工每月薪資百分之六提撥至勞工 保險局之個人退休金專戶。本公司九十七及九十六年第一季認列之退 休 金 成 本 分 別 為 646 仟 元 及 590 仟 元 。 依「 勞 動 基 準 法 」訂 定 之 員 工 退 休 辦 法,係 屬 確 定 給 付 退 休 辦 法 。 員工退休金之支付,係根據服務年資及核准退休日前六個月平均工資 (基數)計算。本公司按員工每月薪資總額百分之四提撥員工退休基 金,交由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以該委員會名義存入台灣銀行之 專 戶。本 公 司 九 十 七 及 九 十 六 年 第 一 季 認 列 之 淨 退 休 金 成 本 分 別 為 154 仟 元 及 423 仟 元 。 股 本 本 公 司 普 通 股 每 股 面 額 10 元 , 九 十 七 年 及 九 十 六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 額 定 資 本 額 皆 為 1,500,000 仟 元 , 實 收 資 本 額 各 為 1,199,867 仟 元 ( 分 為 普 通 股 1,179,367 仟 元 及 特 別 股 20,500 仟 元 ) 及 1,052,855 仟 元 ( 分 為 普 通 股 1,032,355 仟 元 及 特 別 股 20,500 仟 元 )。 技 術 作 價 甲 種 特 別 股 20,500 仟 元 , 係 本 公 司 以 九 十 四 年 七 月 二 十 七 日 為 私 募 甲 種 特 別 股 之 增 資 基 準 日,每 股 31.92 元 溢 價 發 行,全 部 金 額 作 為 本 公 司 向 International Rectifier Corporation 取 得 POWER MOSFET 產 品 技 術 專 利 權 之 代 價 之 ㄧ 部 分( 請 參 閱 附 註 十 四 ),溢 價 金額係依據專門技術鑑價報告及定價前一段期間普通股收盤價溢價 一定比率訂定之。該次特別股未申請上櫃買賣。股息及紅利為年利 率 4%, 依 實 際 發 行 價 格 計 算 , 累 積 不 參 加 、 可 轉 換 , 其 受 配 股 息 及 紅利之權利及分派本公司剩餘財產之順序優於普通股,發行年度現 金股息及紅利按當年度實際發行日數計算。 特別股發行期間為三年期,到期時前三個月至前一個月得辦理 一次全部轉換為相同股數之普通股,轉換比例以一股特別股換一股 普通股,惟於除權(息)基準日前轉換成普通股之當年度不得參與 - 24 - 分派轉換當年度特別股股息,但得參與普通股盈餘及資本公積之分 派,特別股轉換成普通股後,與原發行之普通股之權利義務相同。 特別股到期後如未轉換成普通股,則由本公司按實際原始發行 價格,加計以前年度未發放之特別股股息,以盈餘或發行新股所得 之股款收回之。公司受理後,最遲應於到期期滿三個月內統一以現 金贖回本特別股。若屆滿時,本公司因客觀因素或不可抗力情事以 致無法收回已發行特別股之全部或一部分時,其未收回之特別股仍 依前各款發行條件延續至本公司全部收回為止,其股息亦依原訂息 率按實際延展期間以單利計算,不得損害特別股股東按照公司章程 應有之權利。 本 公 司 為 取 得 International Rectifier Corporation( 簡 稱 IR) 之 技 術 專 利 權 , 於 九 十 六 年 股 東 常 決 議 通 過 私 募 普 通 股 案 , 發 行 2,670 仟 股 之 私 募 普 通 股 , 每 股 49 元 溢 價 發 行 。 本 公 司 訂 定 九 十 六 年 八 月 十三日為增資基準日。私募普通股價格之訂定依據專門技術鑑價報 告及定價日前一、三或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之本公司普通股收盤價 之簡單數平均數,作為本次私募普通股之參考價格,本次私募普通 股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惟其轉讓限制依證券交 易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辦理,本公司私募普通股自交付日起三年後, 擬依相關規定向主管機關申本次私募普通股上櫃(或上市)交易。 資本公積 發行股票溢價-普通股 發行股票溢價-特別股 長期投資 認股權 轉換公司債發行股票溢價 九 十 七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382,806 44,936 31,543 79,080 $538,365 九 十 六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280,313 44,936 5,007 $330,256 依公司法規定,資本公積除用以彌補公司虧損及撥充資本外,不得 使用。公司非於盈餘公積填補資本虧損,仍有不足時,不得以資本 公積撥充之。 - 25 - 依證券交易法及相關法令規定,得以超過票面金額發行股票所得之 溢額及受領贈與之所得所產生之資本公積撥充資本,每年撥充之合 計金額,不得超過實收資本額百分之十。而以超過票面金額發行股 票所得之溢額撥充資本時,應俟此資本公積經公司登記主管機關核 准登記後之次一年度,始得將該次轉入之資本公積撥充資本。 保留盈餘 依公司法規定,公司應就稅後純益提撥百分之十為法定公積直至與 實收資本額總額相等為止。法定盈餘公積依法僅供彌補虧損之用, 不得用以分配現金股利,但當該項公積已達實收資本百分之五十 時,得以股東會議決議於不超過其半數之範圍內將其轉撥資本。 本公司章程第二十二條規定年度盈餘分配順序如下: 應先提繳所得稅。 彌補以前年度虧損。 提列百分之十法定公積,並依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一條規定提列特 別盈餘公積。 其餘累積可分配盈餘依下列百分比由董事會擬具分派議案,提請 股東會決議分派之。 特別股股息。 董監事酬勞百分之三。 員工紅利不低於百分之十。 其餘營運需要保留適當額度後派付股東紅利。 必要時得酌提特別盈餘公積,或酌予保留盈餘。 本公司考量公司處於營業成長期,為配合未來資金需求及長期 財務規劃,並滿足股東對現金流量的需求,就可分配盈餘提撥分派 股東股利,其中現金股利不得低於股利總額之百分之十。 - 26 - 本公司股東常會分別於九十六年六月二十一日及九十五年六月六日 決議通過董事會提議九十五及九十四年度盈餘分配案及每股股利如 下: 法定盈餘公積 特別股股息 董監酬勞 員工紅利 股東紅利-股票股利 股東紅利-現金股利 盈 餘 分 配 案 每 股 股 利 ( 元 ) 九十五年度 九十四年度 九十五年度 九十四年度 $ 17,990 $ 24,054 2,617 1,126 4,857 6,495 16,191 28,143 82,588 131,632 $ 0.78 $ 1.50 56,780 52,652 0.54 0.60 $181,023 $244,102 $ 1.32 $ 2.10 九十六年盈餘分配案截至會計師報告書出具日,尚未經董事會 決議通過,有關董事會通過擬議及股東會決議之盈餘分配等相關資 訊,可至公開資訊觀測站管道查詢。 股票酬勞計畫 本公司分別於九十五年八月八日及九十二年七月二十八日經主管 機 關 核 准 發 行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各 2,500 單 位 及 2,500 單 位( 以 下 分 別 簡 稱 「 九 十 五 年 認 股 權 計 畫 」 及 「 九 十 二 年 認 股 權 計 畫 」, 每 單 位 可 認 購 普 通 股 1,000 股。認 股 權 證 之 存 續 期 間 分 別 為 六 年 及 十 年,憑 證 持 有 人 於發行屆滿二年之日起,可行使被授予之一定比例之認股權憑證,依 認股辦法之規定,認股價格係發行認股權憑證當日本公司普通股股票 收盤價格。 本公司九十七及九十六年第一季員工認股權憑證之相關資訊如 下: 單 位 ( 仟 ) 九十七年第一季 期初流通在外餘額 本期授予 本期行使 期末流通在外餘額 ( (接次頁) - 27 - 3,637 194 ) 3,443 行使價格(元) $ 6.50-67.40 6.50 6.50-67.40 (承前頁) 單 位 ( 仟 ) 九十六年第一季 期初流通在外餘額 本期授予 本期行使 期末流通在外餘額 ( 行使價格(元) 3,461 50 ) 3,411 $ 7.63-32.50 7.63 7.63-32.50 上述認股單位數與認股價格遇有無償配股及發放現金股利之情形 時,業已依照本公司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調整。 截至九十七年三月三十一日止,本公司流通在外及可行使之員工 認股權憑證相關資訊如下: 流 通 在 外 認 股 權 憑 證 可行使認股權憑證 加權平均預 加權平均 加權平均 行使價格範圍 期剩餘存續 行使價格 行使價格 ( 元 ) 單位(仟) 期間(年) ( 元 ) 單位(仟) ( 元 ) 6.50-7.63 943 4.875 6.50 943 6.50 29.30-32.50 2,000 2.875 29.30 67.40-74.00 500 3.875 67.40 本公司九十七年第一季依內含價值法認列之相關酬勞成本為零 元。九十七年第一季若採公平價值法前述認股權酬勞成本(按 Black-Scholes 選 擇 權 平 價 模 式 計 算 ) ,其 假 設 及 財 務 報 表 之 擬 制 淨 利 與 每股盈餘資訊如下: 九十七年第一季 假 設 股 利 率 0%-1.54% 預期價格波動性 47.88%-54.19% 無風險利率 2.1%-2.5% 預期存續期間 3.375-4.375 年 純(損)益 報表認列之淨(損)利 ( 22,804 ) 擬制淨(損)利 ( 24,552 ) 基本每股稅後(虧損) 報表認列之每股(虧損) ( 0.20 ) 盈餘(元) 盈餘 擬制每股(虧損)盈餘 ( 0.21 ) 稀釋每股稅後盈餘(元) 報表認列之每股盈餘 擬制每股盈餘 - - 28 - 九十六年第一季 1.54% 54.19% 2.1% 4.375 年 50,687 49,083 0.48 0.47 0.47 0.46 九 十 六 年 度 授 予 之 500 單 位 認 股 權 證 每 單 位 公 平 價 值 為 30.92 元, 九 十 五 年 度 授 予 之 2,000 單 位 認 股 權 證 每 單 位 公 平 價 值 為 13.25 元 。 所得稅 「所得基本稅額條例」自九十五年一月一日開始施行,其計算基 礎係依所得稅法規定計算之課稅所得額,再加計所得稅法及其他法律 所 享 有 之 租 稅 減 免,按 行 政 院 訂 定 之 稅 率( 百 分 之 十 )計 算 基 本 稅 額 , 該基本稅額與按所得稅法規定計算之稅額相較,擇其高者,繳納當年 度之所得稅,本公司已將其影響考量於當期所得稅中。 所得稅費用包含下列項目: 當期應負擔所得稅 投資抵減 遞延所得稅 所得稅(利益)費用 九十七年第一季 $ 8,513 ( 4,256 ) ( 18,679 ) ( $ 14,422 ) 九十六年第一季 $ 13,188 ( 4,941 ) 2,047 $ 10,294 稅前淨利按法定稅率計算之稅額與期末應付所得稅調節如下: 九十七年第一季 稅前淨利按法定稅率計算之 所得稅費用 調節項目之所得稅影響數 永久性差異 處分投資淨損失 金融負債評價損失 其 他 暫時性差異 投資損失 已實現兌換利益(損 失) 未實現兌換損失(利 益) 備抵呆帳超限 備抵存貨跌價損失 其 他 本期應納所得稅 減:投資抵減稅額抵繳應納 稅額 減:預付所得稅 加:以前年度應付所得稅 應付所得稅 ($ ( ( 9,317 ) $ 15,235 1,089 2,003 622 - 903 45 854 ) ( 1,313 ) 11,991 1,875 288 87 ) 8,513 ( 1,585 ) 589 217 13,188 4,256 42 20,331 $ 24,546 - 29 - 九十六年第一季 4,941 2,511 $ 10,758 遞延所得稅資產之構成項目如下: 未實現兌換損失(利益) 退休金財稅差異數 備抵呆帳超限數 採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淨損失 備抵存貨跌價及呆滯損失 投資抵減 遞延所得稅資產合計 減:遞延所得稅資產-流動 遞延所得稅資產-非流動 九 十 七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 11,991 ( 133 ) 5,802 7,014 4,399 4,563 33,636 26,756 $ 6,880 九 十 六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 $ 1,585 ) 317 4,378 3,806 2,888 9,804 4,762 $ 5,042 本公司符合「促進產業升級條例」有關投資抵減之會計處理採當期 認列法,截至九十七年三月底止,投資抵減相關資訊如下: 最後抵減 法 令 依 據 抵 減 項 目 可 抵 減 總 額 尚未抵減餘額 年 度 促進產業升級 研究發展支出 一○一年 $ 8,819 $ 4,563 條例 兩稅合一之相關資訊如下: 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餘額 九 十 七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 17,699 九 十 六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 43,815 截至九十七年三月三十一日止無屬於八十六年度以前之未分配 盈餘。九十六及九十五年度預計及實際盈餘分配之稅額扣抵比率分 別 為 17.68%及 20.62%。 本公司預計九十六年度盈餘分配之稅額扣抵比率時,已考量應 付當年度所得稅,由於實際分配予股東之可扣抵餘額,應以股利盈 餘分配日之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餘額為計算基礎,其與將來實際分 配予股東時所適用之稅額扣抵比率可能會有所差異。 本 公 司 之 營 利 事 業 所 得 稅 申 報 案,業 經 稽 徵 機 關 核 定 至 九 十 四 年 度 。 - 30 - 每股盈餘 本期純損 減:特別股股利 基本每股虧損 屬於普通股股東之本期純損 本期純益 減:特別股股利 基本每股盈餘 屬於普通股股東之本期純益 加:特別股股利 具稀釋作用之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員工認股權 轉換特別股 稀釋每股盈餘 屬於普通股股東之本期純益 加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九 十 七 年 第 一 季 金 額 ( 分 子 ) 股 數 每股盈餘(元) 稅 前 稅 後 (分母) 稅 前 稅 後 ($ 37,226) ($ 22,804) 654 654 ($ 37,880) ($ 23,458) 117,743 ($ 0.32) ($ 0.20) 九 十 六 年 第 一 季 金 額 ( 分 子 ) 股 數 每股盈餘(元) 稅 前 稅 後 (分母) 稅 前 稅 後 $ 60,981 $ 50,687 654 654 60,327 654 50,033 654 112,433 - - 1,627 2,050 $ 60,981 $ 50,687 116,110 $ 0.54 $ 0.45 $ 0.53 $ 0.44 九十七年第一季 九十六年第一季 $117,743 - $103,185 972 8,259 $117,743 17 $112,433 追溯調整後流通在外加權平均股數 期初股數 九十六年度員工紅利轉增資 九十六年度盈餘轉增資 九十六年度執行員工認股權加 權平均影響數 追溯調整後流通在外加權平均股數 用人、折舊及攤銷費用 九 十 七 年 第 一 屬於營業 屬於營業 成 本 者 費 用 者 合 用人費用 薪資費用 勞健保費用 退休金費用 其他用人費用 折舊費用 攤銷費用 $ 2,665 216 145 102 2,463 58 $ 14,175 849 655 303 2,908 11,522 季 九 十 六 年 第 一 屬於營業 屬於營業 計 成 本 者 費 用 者 合 $ 16,840 1,065 800 405 5,371 11,580 - 31 - $ 2,160 188 165 89 809 1,598 $ 13,979 832 848 290 2,565 3,417 季 計 $ 16,139 1,020 1,013 379 3,374 5,015 金融商品相關資訊 決定金融商品公平價值所使用之方法及假設如下: 短期金融商品以其在資產負債表上之帳面價值估計其公平價值, 因為此類商品到期日甚近,其帳面價值應屬估計公平價值之合理 基礎。此方法應用於現金、應收票據及款項、應付款項與其他應 付款項。 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商品及備供出售金融資產如有活絡 市場公開報價時,則以此市場價格為公平價值。若無市場價格可 供參考時,則採用評價方法估計。本公司採用評價方法所使用之 估計及假設,與市場參與者於金融商品訂價時用以作為估計及假 設之資訊一致,該資訊為本公司可取得者。 衍生性金融商品如有活絡市場公開報價時,則以此市場價格 為公平價值。若無市場價格可供參考時,則採用評價方法估計。 本公司採用評價方法所使用之估計及假設,與市場參與者於金融 商品訂價時用以作為估計及假設之資訊一致,該資訊為本公司可 取得者。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係採用活絡市場資產負債表日之公開報價作為 公平價值。 以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及 採 權 益 法 之 長 期 股 權 投 資 為 未 上 市( 櫃 ) 公司者,其無活絡市場公開報價且實務上須以超過合理成本之金 額方能取得可驗證公平價值,因此公平價值無法可靠衡量。 長期股權投資除上市(櫃)公司外,因無市價可供參考,故未列 示公平價值。 長期借款以其預期現金流量之折現值估計公平價值。本公司長期 借款之利率屬浮動利率,其帳面價值即為公平價值。 本公司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公平價值,並無同時包含以活絡市場 之公開報價直接決定及以評價方法估計者。 本公司九十七年及九十六年三月三十一日具利率變動之公平價值風 險 之 金 融 資 產 分 別 為 57,857 仟 元 及 0 仟 元 ; 具 利 率 變 動 之 現 金 流 量 - 32 - 風 險 之 金 融 資 產 分 別 為 171,849 仟 元 及 285,930 仟 元,金 融 負 債 分 別 為 90,000 仟 元 及 510,998 仟 元 。 財務風險資訊 市場風險 本公司以市價評估備供出售之金融商品之市場風險,並依據 本公司所能承擔之風險值設立停損點,結清投資部位。 信用風險 本公司之金融資產具交易對方或他方未履行合約之信用風 險,其風險包括本公司所從事金融商品之信用風險集中程度、組 成要素、合約金額及其應收款。惟本公司針對重大之交易對象均 為信用卓著之公司,故無重大之信用風險。 流動性風險 本公司之營運資金足以支應,故未有因無法籌措資金以履行 合約義務之流動性風險。 本公司投資備供出售金融資產均具活絡市場,故預期可輕易 在市場上以接近公平價值之價格迅速出售金融資產。 利率變動之現金流量風險:本公司之短期借款,係屬浮動利率之 債 務 。 市 場 利 率 增 加 1%, 將 使 本 公 司 現 金 流 出 增 加 900 仟 元 。 關係人交易 關係人之名稱及關係 關 係 人 名 稱 Future Technology Consulting (B.V.I.) , Inc Advanced Power Electronics Corp. USA 曜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33 - 與 本 子公司 子公司 孫公司 公 司 之 關 係 與關係人間之重大交易事項 營業收入 銷貨收入 九 十 七 年 第 一 季 九 十 六 年 第 一 季 佔銷貨 佔銷貨 稱 金 額 淨額% 金 額 淨額% 關 係 人 名 Advanced Power Electronics Corp. USA $ 1,840 0.21 $ - - 上開銷貨係按一般銷貨條件(市場行情價格)辦理,收款期 間 約 為 60~ 120 天 。 應收帳款 九 十 七 年 九 十 六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金 額 % 金 額 % Advanced Power Electronics Corp. USA $ 4,993 0.43 $ - - 質抵押之資產 資 產 名 稱 機器設備 存出保證金-可轉讓定存單 九 十 七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 $ - 九 十 六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 29,363 9,410 $ 38,773 上述質押定期存款及機器設備,主要係提供予金融機構作為融資借 款及保證之擔保。 存出保證金-可轉讓定期存單,係本公司對正達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原名普誠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提起請求給付貨款訴訟,依規定提 供擔保之用,相關說明請詳附註三十一。 重大承諾事項及或有事項 本 公 司 於 九 十 年 四 月 對 增 你 強 國 際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即 正 達 國 際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原 名 普 誠 國 際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提 起 請 求 給 付 貨 款 訴 訟,其 請 求 金 額 約 計 12,667 仟 元 ( 帳 列 長 期 應 收 票 據 及 款 項 )。 該 案 於 九 十 六 年 四 月 九 日 經 台 灣 高 等 法 院 判 決 本 公 司 獲 得 百 分 之 九 十 三 部 分 之 勝 訴。增 你 - 34 - 強股份有限公司與正達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業於九十五年九月十五日召 開 股 東 臨 時 會 決 議 以 增 你 強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為 存 續 公 司,正 達 國 際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為 消 滅 公 司 之 方 式 進 行 合 併,消 滅 公 司 之 所 有 資 產 負 債 及 一 切 權 利義務,概由存續公司增你強股份有限公司承受。 附註揭露事項 重 大 交 易 事 項 相 關 資 訊 編 號項 1 2 3 4 5 6 7 8 9 目說 資金貸與他人。 為他人背書保證。 期末持有有價證券。 累積買進或賣出同一有價證券之金額,達一億元或實收資 本額 20%以上。 取得不動產之金額達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 20%以上。 處分不動產之金額達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 20%以上。 與關係人進、銷貨金額達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 20%以上。 應收關係人款項達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 20%以上。 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 明 無 無 附表一 無 無 無 無 無 無 轉 投 資 公 司 相 關 資 訊 編 號項 1 2 3 4 5 6 7 8 9 10 目說 被投資公司名稱、所在地區...等相關資訊。 資金貸與他人。 為他人背書保證。 期末持有有價證券。 累積買進或賣出同一有價證券之金額,達一億元或實收資 本額 20%以上。 取得不動產之金額達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 20%以上。 處分不動產之金額達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 20%以上。 與關係人進、銷貨達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 20%以上。 應收關係人款項達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 20%以上。 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 大 陸 投 資 資 訊 : 無 。 - 35 - 明 附表二 無 無 附表三 無 無 無 無 無 無 附表一 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 單位:新台幣仟元/外幣仟元 持 有 之 公 司 有 價 證 券 種 類 及 名 稱 與有價證券發行人之關係 帳 富鼎先進電子股份 股 有限公司 列 科 目 票 Future Technology 採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公司 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 Consulting (B.V.I.), Inc. Advanced Power 〃 〃 Electronics Corp. USA -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 GEM Services, Inc.股票- 流動 特別股 B 亞瑟萊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元隆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流動 - 36 - 期 股 數 / 張 數帳 2,000,000 面 $ 金 末 備 額 持股比例% 市價或股權淨值 46,883 100 $ 46,883 500,000 3,250 100 3,250 250,000 16,375 - - 1,000,000 122,598 25,000 1,300 - 1,300 註 附表二 被投資公司名稱、所在地區……等相關資訊 單位:新台幣仟元/外幣仟元 投 資 公 司 名 稱 被 投 資 公 司 名 稱 所 在 地 區 主要營業項目 富鼎先進電子股 Future Technology 英屬維京群島 一般投資業 Consulting (B.V.I.), Inc 份有限公司 Advanced Power 美 Electronics Corp. USA 國 買賣業 原 始 投 資 金 額期 末 持 有被 投 資 公 司本 期 認 列 之 備 註 本 期 期 末上 期 期 末股 數 比 率 % 帳 面 金 額 本期(損)益 投 資 損 益 $ 65,021 $ 65,021 2,000,000 100 $ 46,883 ($ 14 ) ($ 14 ) 原始投資額 USD2,000 仟 元 16,655 16,655 500,000 100 3,250 ( 3,599 ) ( 3,599 ) 原始投資額 USD500 仟元 - 37 - 附表三 轉投資事業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 單 位 : 新 台 幣 仟 元 /外 幣 仟 元 持 有 之 公 司有 價 證 券 種 類 及 名 稱 Future Technology Consulting (B.V.I.), Inc. GEM Services, Inc. 股票-特別股 A 與 有 價 證 券 發 行 人 帳 之 關 係 - 列 科 目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 流動 股票-特別股 G 股票-普通股 Seaward Electronics, - 〃 Inc. (Cayman) UNIVERSE POWER 採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公司 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 LIMITED(曜宇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 38 - 期 股 200,000 末 備 額 持股比例% 市價/股權淨值 原始投資 $ USD 100 仟元 USD100 仟元 674,418 USD1,011 仟元 - - USD1,011 仟元 1,480,000 USD 424 仟元 14 - USD424 仟元 2,800,000 USD 100 - USD361 仟元 數帳 面 金 4 仟元 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