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碁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屆董事會

立 碁 電 子 工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十 屆 董 事 會
九十八年第六次董事會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星期四)上午十時三十分
地
點:本公司會議室
出席人員:童義興董事、劉于竹董事、周文宗董事、曾慶儀董事、吳啟全董事、壽明驊董事
列席人員:林寬政監察人、楊肇胤監察人、李振明監察人、陳月蓉稽核
主
席:童義興
記錄:程清安
議
程:
壹、前次會議施行進度之報告
貳、報告、承認及討論事項
【第一案】案
由:因應「我國企業採用國際會計準則之推動架構」政策實施,擬訂「導入國
際會計準則(IFRS)計畫書」
,俾利後續 IFRS 轉換業務之進行,提請 討論。
說 明:1.依金管會 98 年 5 月 14 日訂定及公布之「我國企業採用國際會計準則之
推動架構」
,本公司將於 2013 年開始依 IFRS 編製財務報告,為順利完成
本公司 IFRS 之轉換以符合法規要求及提升本公司資訊透明度,擬訂定
「導入國際會計準則(IFRS)計畫書」,並按季將執行情形提報公司董事
會,俾利後續 IFRS 之轉換作業。
2.「導入國際會計準則(IFRS)計畫書」請詳附件一 。
3.以上敬請 討論。
決 議:本案經主席說明並徵詢全體出席董事均無異議後照案通過。
【第二案】案
說
決
由:本公司擬依「九十八年度第一次私募國內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
法」第十八條第三款規定行使私募債券贖回,詳如說明。
明:1.依據本公司「九十八年度第一次私募國內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
辦法」第十八條第三款規定:本債券於發行日滿三個月起至一年內,本
公司得視財務狀況,經董事會決議通過洽尋債權人,以本債券面額加計
利息補償金(按年利率 5%計算之,未滿一年者,以一年 365 天按實際發
生日數計算),將其所持有之本債券以現金贖回。
2.擬洽尋債權人名單如下:
債權人姓名
程清安
聶國仁
擬贖回金額
10,000,000 元
10,000,000 元
曾慶儀
10,000,000 元
陳瀚哲
10,000,000 元
合計
40,000,000 元
3.經上述債權人於同意本公司行使私募債券贖回,並按第一款方式計算
之。有關私募債券贖回之相關作業及贖回日期等授權董事長訂定。
議:經全體出席董事(扣除因利益迴避之曾慶儀董事後)無異議照案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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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案】案 由:擬 購置新廠重大設備案,提請 討論。
說 明:1.為因應公司新廠業務需求,擬新購置設備名稱、數量、簽約總金額明細
如下,相關合約如附件二、附件三、附件四:
交易對象
設備名稱
數量
簽約總金額
台幣總金額
ASM ASSEMBLY AUTOMATION LTD.
NIHON GARTER TESTER/TAPPING
全方位自動化股份有限公司
固晶機
21
焊線機
26
測包機
20
JPY 136,600,000 NTD
49,133,654
自動點膠機
16
NTD
10,600,000
USD
4,290,000 NTD 138,545,550
10,600,000 NTD
總
計
NTD 198,279,204
參考匯率(11/13):1 美 元 =32.295 新 台 幣 / 1 日 圓 =0.35969 新 台 幣
決
2.依據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第九條第三款「交易金額超過
新台幣壹千萬元者,須經董事會通過後始得為之」辦理。本案後續相關
執行事宜,將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3.以上敬請 討論。
議:本案經主席說明並徵詢全體出席董事均無異議後照案通過。
【第四案】案
由:擬變更本公司國內第二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暨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運
用計劃,提請 討論。
說 明:1.本公司發行國內第二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暨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
司債新台幣伍億伍仟萬元,業已於 96 年 8 月 10 日奉行政院金融監督
管理委員會金管證一字第 0960041106 號函核准在案,並於 97 年 9 月
19 日經董事會通過變更計劃,並已提報 97 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追認,
變更後計劃項次及資金來源詳下表:
變更後計劃項目
所需資金
變更後計劃資金來源
可轉換公司債
自有資金或銀行借款
興建企業營運總部
559,702
309,702
250,000
購買機器設備
50,000
50,000
0
轉投資立碁光能股份
190,298
190,298
0
有限公司
合計
800,000
550,000
250,000
2.97 年 9 月 19 日經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變更後資金募集計劃為:興建企
業營運總部 559,702 仟元、轉投資立碁光能 190,298 仟元,機器設備
投入金額 50,000 仟元,其 中 興 建 營 運 總 部 、 購 買 機 器 設 備 及
轉 投 資 立碁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截 至 9 8 年 第 三 季 分 別 支 用
3 9 3 , 9 0 0 仟 元、28,652 仟元及 190,298 仟元,合 計 支 用 6 1 2 , 8 5 0
仟 元 , 截 至 98 年 第 三 季 止 , 上 述 計 劃 資 金 來 源 以 發 行 可
轉 換 公 司 債 支 應 僅 餘 21,348 仟元用於購買機器設備尚未支用。
3.為將本公司前已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已募資資金做更有效率及及時性
之運用,擬決議將原計劃購買機器設備計劃尚未支用金額 21,348 仟
元變更為興建企業營運總部,該變更計劃資金 21,348 仟元佔變更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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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劃總額 838,334 仟元約 2.55%;佔原募集可轉換公司債總額 550,000
仟元之 3.88%;未達「公開發行公司現金增資或發行公司債計劃變更
應注意事項」之變更計劃標準。
4.本次資金投入計劃變更之相關細節,如經主管機關修正或因應客觀環
境而需修正時,授權董事會得視實際狀況全權處理之,變更後之資金
運用進度如附件五。
5.謹提請 討論。
議:本案經主席說明並徵詢全體出席董事均無異議後照案通過。
【第五案】案
說
由:擬向台新銀行動用借款額度 NTD5,000 萬元,提請 討論。
明:1.為充實營運資金,向台新銀行借款額度 NTD5,000 萬元。
2.動用明細如下:
銀行
短放額度
借款期間/利率
台新銀行
NTD50,000,000 98.10.26~98.12.25 / 1.50%
3.檢附簽呈,請詳附件六。
決
議:本案經主席說明並徵詢全體出席董事均無異議後照案通過。
【第六案】案
由:擬與中國信託商業銀行簽訂授信額度之相關合約,原授信合約已於 98 年 9
月 30 日屆期,申請內容詳如說明,提請 討論。
說 明:1.本次申請核貸額度詳細資料如下:
科目
法金綜合額度
產品種類
短放議價;國內即
遠期 L/C;遠期
L/C;進口及出口
O/A 融資
產品額度
期間
授信條件
新台幣 50,000 仟元
12 月
動撥逾 TWD40,000 仟元,超
過部分需徵十足定存設質
BUYER:亞旭電子科技(江
法金快速通關
應收帳款承購
新台幣 30,000 仟元 12 月 蘇);LET(HK)LIMITED,八
成貸放
Mark To Market Loss 逾
法金理財額度
金融交易額度
新台幣 10,000 仟元 12 月 TWD5,000 仟元,超過部分
需徵十成定存設質
其他授信條件:動撥後每 6 個月 A/R 匯入款、L/C 託收、客票託收及光票託收每半年需達
TWD75,000 仟元。
2.檢附簽呈,請詳附件七。
決
【第七案】案
說
議:本案經主席說明並徵詢全體出席董事均無異議後照案通過。
由:本公司擬讓售應收帳款予中國信託法人金融部,提請 討論。
明:1.本次已核貸之應收帳款讓與融資額度詳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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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收帳款融資額度:NTD30,000,000 或約當外幣。
管理費
0.1%
融資利率
cost of fund + 1.0%(外幣)
I1 + 0.5%(台幣)
2.建興電子科技 (應收帳款天期為 150 天)自 2009 年 7 月~2009 年 9 月之
應收帳款約計 USD108,652.493。擬讓售應收帳款予中信銀,本次無資金
需求,故不融資。
有關本公司承作該項交易之成本分析如下:
項目
利/費率
金額
計算式
管理費
0.1%
約 USD108.65 USD108,652.493*0.1%
3.檢附簽呈,請詳附件八。
決
【第八案】案
說
議:本案經主席說明並徵詢全體出席董事均無異議後照案通過。
由:為充實營運資金,擬向銀行動用借款額度共 NTD190,000,000,提請 討論。
明:1.動用情形如下:
銀行
短放額度
借款期間/利率
玉山銀行
NTD100,000,000 98.11.11~98.12.11 / 1.70%
中國信託銀行
NTD40,000,000 98.11.11~98.12.25 / 1.50%
第一銀行
NTD50,000,000 98.11.11~98.12.25 / 1.50%
2.檢附簽呈,請詳附件九。
決
【第九案】案
說
議:本案經主席說明並徵詢全體出席董事均無異議後照案通過。
由:本公司擬讓售應收帳款予中國信託法人金融部,提請 討論。
明:1.本次已核貸之應收帳款讓與融資額度詳如下:
應收帳款融資額度:NTD30,000,000 或約當外幣。
管理費
0.1%
融資利率
cost of fund + 1.0%(外幣)
I1 + 0.5%(台幣)
2.亞旭電子科技(江蘇)公司(應收帳款天期為 150 天)自 2009 年 7 月~
2009 年 9 月之應收帳款約計 USD234,370.15。擬請中信銀墊付上述應
收帳款金額之 65%(墊款利率 cost of fund + 1.0%,依到期天數長短
而訂,約 1.41~1.52%,暫以 1.52%計算,帳務依承作時再以實際利率
入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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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本公司承作該項交易之成本分析如下:
項目
費/利率
金額
備註
管理費
0.1%
約 USD 234.37 USD234,370.15*0.1%
墊款息
1.52%
約 USD 787.07 USD150,000*1.52%*126/365(11/30-4/6)
淨成本
約 USD1,021.44
3.檢附簽呈,請詳附件十。
決
議:本案經主席說明並徵詢全體出席董事均無異議後照案通過。
【第十案】案
由:向中國信託銀行承作預售一個月美元遠期外匯(FORWARD),共二筆合計
美元貳拾萬元整,提請 討論。
說 明:1.依據本公司「取得與處分資產處理程序」辦理。
2.為規避未來美元貨款之匯率風險,擬承作預售美元遠期外匯合約,結售
一個月美元貳拾萬元整。
3.檢附相關資料,請詳附件十一、附件十二。
決 議:本案經主席說明並徵詢全體出席董事均無異議後照案通過。
叁、臨時動議
肆、散會
以下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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