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傑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財務報表暨會計師核閱報告 民國 101 及 100 年度前三季 (股票代碼 3094) 公司地址:新竹市科學工業園區力行六路 6 號 電 話:(03)579-8797 ~1~ 聯 傑 國 際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民國 101 及 100 年度前三季合併財務報表暨會計師核閱報告 目 錄 項 目 頁 次 一、 封面 1 二、 目錄 2 ~ 3 三、 會計師核閱報告 4 ~ 5 四、 合併資產負債表 6 ~ 7 五、 合併損益表 六、 合併股東權益變動表 不適用 七、 合併現金流量表 9 ~ 10 八、 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11 ~ 28 8 (一) 公司沿革 11 (二) 重要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11 (三) 會計變動之理由及其影響 12 (四) 重要會計科目之說明 (五) 關係人交易 18 (六) 抵(質)押之資產 19 (七) 重大承諾事項及或有事項 19 (八) 重大之災害損失 19 (九) 重大之期後事項 19 12 ~ 18 ~2~ 項 (十) 目 其他 頁 次 19 ~ 21 (十一)附註揭露事項 22 1.母子公司間業務關係及重要往來 (十二)部門別財務資訊 22 23 (十三)採用 IFRSs 相關事項 23 ~ 28 ~3~ 會計師核閱報告 (101)財審報字第 12001765 號 聯傑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公鑒: 聯傑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民國 101 年及 100 年 9 月 30 日之合併資產負債表,暨民國 101 年及 100 年 1 月 1 日至 9 月 30 日之合併損益表及合併現金流量表,業經本會計師核閱竣事。 上開合併財務報表之編製係管理階層之責任,本會計師之責任則為根據核閱結果出具報告。 除第三段所述者外,本會計師係依照中華民國審計準則公報第三十六號「財務報表之核閱」 規劃並執行核閱工作。由於本會計師僅實施分析、比較與查詢,並未依照中華民國一般公認審 計準則查核,故無法對上開合併財務報表之整體表示查核意見。 如合併財務報表附註二(一)所述,列入合併財務報表之子公司,其財務報表並未經本會計師 核閱。該等公司民國 101 年及 100 年 9 月 30 日之資產總額分別為新台幣 315,712 仟元及 333,689 仟元,負債總額分別為新台幣 4,600 仟元及 5,367 仟元,民國 101 年及 100 年 1 月 1 日至 9 月 30 日之營業收入分別為新台幣 50,958 仟元及 55,237 仟元,占聯傑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 司合併資產總額分別為 24%及 23%、合併負債總額分別為 7%及 3%及合併營業收入之 18%及 19%; 另如合併財務報表附註四(五)所述,採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公司,係依同期間自編未經會計師 核閱之財務報表評價,於民國 101 年及 100 年 1 月 1 日至 9 月 30 日認列之投資損失分別為新台 幣 1,685 仟元及 3,220 仟元,其相關之長期股權投資餘額分別為新台幣 14,957 仟元及 14,856 仟元。 依本會計師核閱結果,除第三段所述該等被投資公司之財務報表倘經會計師核閱,對合併財 務報表可能須作適當調整及揭露之影響外,並未發現第一段所述合併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 面有違反「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中華民國一般公認會計原則及前行政院金融監督管 理委員會民國 96 年 11 月 15 日金管證六字第 0960064020 號令而須作修正或調整之情事。 ~4~ 聯傑國際股份有限公司預計自民國 102 年 1 月 1 日起採用前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之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IFRSs)及將於民國 102 年適用之「證券發 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聯傑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之合併財務報表。聯傑國際股 份有限公司依前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 99 年 2 月 2 日金管證審字第 0990004943 號函 規定,於附註十三所揭露採用 IFRSs 之相關資訊,其所依據之 IFRSs 規定可能有所改變,因此 採用 IFRSs 之影響於實際採用時方能確定。 資 誠 聯 合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林瑟凱 會計師 蕭金木 前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核准簽證文號:金管證六字第 0960072936 號 前財政部證券管理委員會 核准簽證文號:(81)台財證(六)第 33095 號 中 華 民 國 1 0 1 年 1 0 月 2 9 日 ~5~ 聯 傑 國 際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資 產 負 債 表 民國 101 年及 100 年 9 月 30 日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單位:新台幣仟元 資 1100 1120 1140 1160 1190 120X 1260 1286 11XX 1480 1421 14XX 1521 1544 1551 1681 15XY 15X9 15XX 1750 1760 17XX 1800 1820 1830 1840 1860 18XX 1XXX 產 流動資產 現金及約當現金 應收票據淨額 應收帳款淨額 其他應收款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 存貨 預付款項 遞延所得稅資產–流動 流動資產合計 基金及投資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 流動 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 基金及投資合計 固定資產 成本 房屋及建築 電腦通訊設備 運輸設備 其他設備 成本及重估增值 減:累計折舊 固定資產淨額 無形資產 電腦軟體成本 商譽 無形資產合計 其他資產 出租資產 存出保證金 遞延費用 長期應收票據及款項 遞延所得稅資產–非流動 其他資產合計 資產總計 101 金 附註 四(一) $ 四(二) 六 四(三) 年 9 月 30 日 額 % 837,233 63 51,238 4,247 37,325 2,177 9,160 941,443 64 4 3 1 72 49,848 14,957 64,805 4 1 5 100 金 $ 年 9 月 30 日 額 % 916,169 421 76,356 13,675 8,633 44,387 4,478 15,976 1,080,095 63 5 1 1 3 1 74 56,478 14,856 71,334 4 1 5 四(四) 四(五) 198,441 23,101 1,090 818 223,450 50,086 )( 173,364 ( 四(六) 四(七) $ (續 次 頁) ~6~ 15 2 17 4 )( 13 198,441 24,176 1,090 636 224,343 42,922 )( 181,421 13 2 15 3) 12 2,137 4,065 6,202 1 1 4,545 3,008 7,553 1 1 101,050 2,319 19,698 123,067 1,308,881 8 1 9 100 103,533 2,410 15,055 457 121,455 1,461,858 7 1 8 100 $ 聯 傑 國 際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資 產 負 債 表 民國 101 年及 100 年 9 月 30 日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單位:新台幣仟元 負債及股東權益 2120 2140 2160 2170 2210 2260 21XX 2810 2820 2860 28XX 2XXX 流動負債 應付票據 應付帳款 應付所得稅 應付費用 其他應付款項 預收款項 101 金 附註 $ 四(八) 流動負債合計 其他負債 應計退休金負債 存入保證金 遞延所得稅負債–非流動 其他負債合計 負債總計 年 9 月 30 日 額 % 8,483 9,109 23,781 14 1,852 1 2 - 43,239 100 金 $ 年 9 月 30 日 額 % 15,147 13,431 3,351 23,772 96,261 1,250 1 1 2 7 - 3 153,212 11 15,062 2,249 2,951 1 1 14,610 2,249 - 1 - 20,262 2 16,859 1 63,501 5 170,071 12 852,891 65 851,121 58 339,309 3,749 42,155 26 3 390,025 2,829 40,041 27 3 3420 3480 股東權益 股本 普通股股本 資本公積 普通股溢價 長期投資 員工認股權 保留盈餘 法定盈餘公積 特別盈餘公積 未分配盈餘 股東權益其他調整項目 累積換算調整數 庫藏股票 361X 3610 母公司股東權益合計 少數股權 1,245,378 2 95 - 1,289,369 2,418 88 - 3XXX 股東權益總計 1,245,380 95 1,291,787 88 1,308,881 100 1,461,858 100 3110 3211 3260 3271 3310 3320 3350 承諾及或有事項 負債及股東權益總計 四(九) 四(十) 四(十二) 四(十三) ( ( 30,283 50,753 2 4 ( 51,920 7,566 32,981 )( 4 2) 4,811 ) 68,951 )( 5 )( 2,461 23,613 )( 2) 七 $ $ 請參閱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暨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林瑟凱、蕭金木會計師民國 101 年 10 月 29 日核閱報告。 董事長:郝挺 經理人:郝挺 ~7~ 會計主管:邱貴鳳 聯 傑 國 際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損 益 表 民國 101 年及 100 年 1 月 1 日至 9 月 30 日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每股盈餘為新台幣元外) 項目 101 年 1 月 1 日至 9 月 30 日 金 額 % 附註 營業收入 銷貨收入 銷貨折讓 營業收入合計 營業成本 5110 銷貨成本 5910 營業毛利 營業費用 6100 推銷費用 6200 管理及總務費用 6300 研究發展費用 6000 營業費用合計 6900 營業淨利 營業外收入及利益 7110 利息收入 7122 股利收入 7140 處分投資利益 7160 兌換利益 7210 租金收入 7480 什項收入 7100 營業外收入及利益合計 營業外費用及損失 7510 利息費用 7521 採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損失 四(五) 7560 兌換損失 7880 什項支出 7500 營業外費用及損失合計 7900 繼續營業單位稅前淨利 8110 所得稅費用 9600XX 合併總損益 歸屬於: 9601 合併淨損益 9602 少數股權損益 4110 4190 4000 $ 282,050 153 ) 281,897 ( $ ( 295,139 255 ) 294,884 89,457 )( 192,440 31 ) ( 69 111,034 )( 183,850 38 ) 62 ( ( ( ( 35,634 )( 41,469 )( 69,071 )( 146,174 )( 46,266 13 ) 15 ) 24 ) 52 ) 17 26,061 )( 40,516 )( 76,459 )( 143,036 )( 40,814 9) 13 ) 26 ) 48 ) 14 1,629 2,829 17 11,242 7,460 23,177 ( ( ( ( ( ( $ $ ( 稅 1 4 3 8 22 ) 1,685 )( 5,393 )( 3,702 )( 10,802 )( 58,641 9,396 )( 49,245 1) 2) 1) 4) 21 4) 17 50,753 1,508 )( 49,245 前 稅 ( ( ( ( 1,504 2,873 1,038 7,210 12,730 200 25,555 1 1 2 4 8 $ 19 ) 3,220 )( 4,024 )( 7,263 )( 59,106 13,856 )( 45,250 1) 1) 2) 20 5) 15 18 $ 1) ( 17 $ 47,329 2,079 )( 45,250 16 1) 15 後 ( ( ( ( ( 稅 前 稅 後 四(十四) $ 0.72 0.02 0.74 $ $ 0.71 0.02 0.73 $ $ $ $ $ 0.60 0.02 0.62 0.60 0.02 0.62 $ $ $ $ 0.69 0.03 0.72 0.69 0.02 0.71 $ $ $ $ 請參閱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暨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林瑟凱、蕭金木會計師民國 101 年 10 月 29 日核閱報告。 董事長:郝挺 100 100 ( $ 基本每股盈餘 9710 繼續營業單位淨利 9740AA 少數股權 9750 本期淨利 稀釋每股盈餘 9810 繼續營業單位淨利 9840AA 少數股權 9850 本期淨利 100 100 100 年 1 月 1 日至 9 月 30 日 金 額 % 經理人:郝挺 ~8~ 會計主管:邱貴鳳 0.53 0.03 0.56 0.53 0.02 0.55 聯 傑 國 際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現 金 流 量 表 民國 101 年及 100 年 1 月 1 日至 9 月 30 日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單位:新台幣仟元 101 年 至 9 1 月 1 月 30 日 日 100 年 至 9 1 月 1 月 30 日 日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合併總損益 $ 49,245 $ 45,250 調整項目 呆帳損失 3,974 - 採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損失 1,685 3,220 407 - 採權益法評價被投資公司發放之現金股利 處份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利益 - ( 77 ) 折舊費用(含出租資產) 7,996 8,257 各項攤提 6,916 7,614 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酬勞成本 1,409 3,992 應收票據 47 74 應收帳款 10,895 5,185 資產及負債科目之變動 其他應收款 7,480 ( 682 ) 存貨 6,968 ( 11,764 ) 預付款項 1,839 5,178 遞延所得稅資產 3,944 3,358 應付票據 ( 應付帳款 417 ) 943 3,528 應付所得稅 ( 應付費用 892 ) ( 1,332 其他應付款項 ( 5,699 ( 3,185 ) 15,816 ) 12,361 ) 417 預收款項 839 應計退休金負債 339 339 104,349 48,808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續 次 頁) ~9~ ( 18 ) 聯 傑 國 際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現 金 流 量 表 民國 101 年及 100 年 1 月 1 日至 9 月 30 日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單位:新台幣仟元 101 年 至 9 1 月 1 月 30 日 日 100 年 至 9 1 月 1 月 30 日 日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減少 $ 以成本法衡量之金融資產減資退回股款 8,658 $ - 1,204 - 處分以成本法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 12,793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增加 - ( 5,000 ) 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增加 - ( 8,700 ) 購置固定資產 ( 130 ) ( 664 ) 電腦軟體增加 ( 180 ) ( 130 ) 買入少數股權 ( 1,057 ) ( 17 ) ( 10,055 ) ( 9,575 ) ( 1,491 ) ( 11,293 ) 存出保證金(減少)增加 69 遞延費用增加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融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發放現金股利 ( 49,778 ) 員工認股權行使認購價款 - 779 購入庫藏股 ( 少數股權增加數 融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匯率影響數 ( ( 4,280 7,103 ) ( 23,613 ) - 3,907 56,102 ) ( 15,426 ) 5,273 ) 11,432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增加 41,483 33,521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795,750 882,648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837,233 $ 916,169 $ 8,144 $ 26,291 $ - $ 95,822 $ - $ 24,820 現金流量資訊之補充揭露 本期支付所得稅 不影響現金流量之投資及融資活動 已宣告未發放之現金股利 僅有部分現金收付之投資活動 處分成本法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減:期末其他應收款 - 收取現金 $ ( - 12,027 ) $ 請參閱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暨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林瑟凱、蕭金木會計師民國 101 年 10 月 29 日核閱報告。 董事長:郝挺 經理人:郝挺 ~10~ 會計主管:邱貴鳳 12,793 聯 傑 國 際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9 月 30 日 (僅 經 核 閱 , 未 依 一 般 公 認 審 計 準 則 查 核 )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 特 別 註 明 者 外 ) 一、公司沿革 (一 )聯 傑 國 際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聯 傑 國 際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簡 稱 「 本 公 司 」), 設 立 於 民 國 85 年 8 月 , 並 於 同 年 開 始 營 業。主 要 業 務 為 通 訊 網 路 積 體 電 路 之 研 究、開 發、生 產 、 製 造 及 銷 售 。 本 公 司 股 票 自 民 國 96 年 8 月 6 日 起 在 台 灣 證 券 交 易 所 掛 牌 買賣。 2.截 至 民 國 101 年 9 月 30 日 止 , 本 公 司 及 列 入 本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之 子 公 司 員 工 人 數 約 為 100 人 。 二、重要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本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除 依 據 民 國 96 年 11 月 15 日 前 行 政 院 金 融 監 督 管 理 委 員 會 金 管 證 六 字 第 0960064020 號 令 簡 化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內 容 外 , 餘 係 依 照 「 證 券 發 行 人 財 務 報 告 編 製 準 則 」及 中 華 民 國 一 般 公 認 會 計 原 則 編 製。重 要 會 計 政 策 與 民 國 101 年上半年度合併財務報表附註二相同。 (一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編 製 基 礎 列入合併財務報表之所有子公司及本期增減變動情形如下: 投資公司 名 稱 聯傑國際股 份有限公司 聯傑國際股 份有限公司 聯傑國際股 份有限公司 聯傑國際股 份有限公司 TSCC Inc. JUBILINK LIMITED 所 持 股 權 百 分 比 101年9月30日 100年9月30日 說明 100.00 100.00 子 公 司 名 稱 Davicom America Corporation 聯傑投資(股)公司 業 務 性 質 從事貿易業務 一般投資公司 100.00 100.00 聯旺發(股)公司 IC設計製造業 99.36 67.52 TSCC Inc. 轉投資相關業務 100.00 100.00 JUBILINK LIMITED 轉投資相關業務 代維康集成電路(蘇州) IC設計製造業 有限公司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註1 註 1: 主 要 營 業 活 動 尚 未 開 始 , 目 前 從 事 銷 售 服 務 及 代 辦 事 項 等 活 動 。 註 2: 上 列 子 公 司 均 依 同 期 間 自 編 未 經 會 計 師 核 閱 之 財 務 併 入 本 合 併 財 務 報表。 ~11~ 三、會計變動之理由及其影響 (一 )應 收 票 據 及 帳 款 、 其 他 應 收 款 本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自 民 國 100 年 1 月 1 日 起 , 採 用 新 修 訂 之 財 務 會 計 準 則 公 報 第 三 十 四 號 「 金 融 商 品 之 會 計 處 理 準 則 」, 就 應 收 票 據 及 帳 款 、 其 他 應 收 款等各項債權,於有減損之客觀證據時認列減損(呆帳)損失,此項會計 原則變動對公司無重大影響。 (二 )營 運 部 門 本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自 民 國 100 年 1 月 1 日 起 , 採 用 新 發 布 之 財 務 會 計 準 則 公 報 第 四 十 一 號 「 營 運 部 門 資 訊 之 揭 露 」, 以 取 代 原 財 務 會 計 準 則 公 報 第 二 十 號 「 部 門 別 財 務 資 訊 之 揭 露 」。 此 項 會 計 原 則 變 動 並 不 影 響 民 國 100 年 1 月 1 日 至 9 月 30 日 之 淨 利 及 每 股 盈 餘 。 四、重要會計科目之說明 (一 )現 零 支 活 定 金 用 票 期 期 金 存 款 存 款 存 款 101年9月30日 $ 61 11,284 502,832 323,056 $ 837,233 100年9月30日 $ 118 45,449 362,498 508,104 $ 916,169 101年9月30日 $ 55,631 ( 4,393) $ 51,238 100年9月30日 $ 76,782 ( 426) $ 76,356 (二 )應 收 帳 款 淨 額 應收帳款 減:備抵呆帳 (三 )存 在製品 製成品 合計 貨 101 成 $ $ ~12~ 年 9 月 30 本 備抵跌價損失 帳 面 24,810 ($ 2,318) $ 20,750) 35,583 ( 60,393 ($ 23,068) $ 日 價 值 22,492 14,833 37,325 100 成 $ 在製品 製成品 合計 $ 年 9 月 30 本 備抵跌價損失 帳 面 30,197 ($ 2,318) $ 37,310 ( 20,802) 67,507 ($ 23,120) $ 日 價 值 27,879 16,508 44,387 當期認列之存貨相關費損: 已出售存貨成本 存貨呆滯及跌價損失 101年1月1日 至 9月30日 $ 89,457 $ 89,457 100年1月1日 至 9月30日 $ 111,034 $ 111,034 101年9月30日 100年9月30日 (四 )以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 非 流 動 非上市櫃股票 Unitech Capital Inc. 全球一動(股)公司 Pegasus Wireless Corp. 艾果科技(股)公司 聖藍科技(股)公司 小計 累計減損-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合計 $ ( $ 34,761 $ 9,269 5,675 818 5,000 55,523 5,675) ( 49,848 $ 34,761 15,449 5,675 1,268 5,000 62,153 5,675) 56,478 1.本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投 資 之 艾 果 科 技 (股 )公 司 於 民 國 100 年 第 三 季 喪 失 重 大 影 響 力 , 故 由 採 權 益 法 之 長 期 股 權 投 資 轉 列 以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非 流 動。 2.本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投 資 之 全 球 一 動 (股 )公 司 於 民 國 100 年 第 四 季 辦 理 減 資 彌 補 虧 損 , 故 於 民 國 100 年 度 認 列 減 損 損 失 $ 6,180。 (五 )採 權 益 法 之 長 期 股 權 投 資 被 投 資 公 凌誠科技(股)公司 司 101 年 9 月 30 日 金 額 持股比例 $ 14,957 50.00% 100 年 9 月 30 日 金 額 持股比例 $ 14,856 50.00% 1. 本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前 三 季 採 權 益 法 評 價 認 列 之 投 資 損 失 分 別 為 $1,685 及 $3,220, 係 依 各 該 被 投 資 公 司 同 期 自 編 未 經 會 計 師 核 閱之財務報表評價認列。 2. 本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投 資 之 艾 果 科 技 ( 股 ) 公 司 於 民 國 100 年 第 三 季 轉 列 以 成 本 法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非 流 動 , 請 詳 附 註 四 ( 四 ) 1.之 說 明 。 ~13~ (六 )出 租 資 產 - 淨 額 房屋建築 減:累計折舊 淨 額 101年9月30日 $ 121,625 ( 20,575) $ 101,050 100年9月30日 $ 121,625 ( 18,092) $ 103,533 101年9月30日 $ 9,250 ( 9,250) $ - 100年9月30日 $ 33,535 ( 33,535) $ - 101年9月30日 $ 14 $ 14 100年9月30日 $ 95,822 439 $ 96,261 (七 )長 期 應 收 票 據 及 款 項 催收款項 減:備抵呆帳 (八 )其 他 應 付 款 項 應付股東現金股利 其他 (九 )股 本 1.本 公 司 於 民 國 100 年 6 月 24 日 經 股 東 常 會 決 議 , 以 未 分 配 盈 餘 $ 8,332 暨 資 本 公 積 $ 8,332 轉 增 資 發 行 新 股 計 1,666,472 股 , 每 股 面 額 10 元 , 該項增資案尚未辦理變更登記竣事。 2.民 國 100 年 1 月 1 日 至 9 月 30 日 , 因 本 公 司 供 轉 讓 股 份 予 員 工 所 買 回 之 股 份 逾 期 未 轉 讓 , 將 所 買 回 本 公 司 已 發 行 普 通 股 股 份 計 1,498,000 股 , 悉數辦理註銷,並業已辦理變更登記竣事。 3. 截 至 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9 月 30 日 止 , 本 公 司 額 定 股 本 皆 為 $1,200,000( 內 含 員 工 認 股 憑 證 18,000,000 股 及 公 司 債 可 轉 換 股 份 400,000 股 ),為 120,000 仟 股,實 收 資 本 額 分 別 為 $852,891 及 $851,121, 每 股 面 額 10 元 。 4.截 至 民 國 101 年 9 月 30 日 止 , 本 公 司 員 工 認 股 權 行 使 認 購 股 票 情 形 , 請 詳 四 (十 一 )之 說 明 , 該 等 股 本 依 相 關 法 規 規 定 , 按 季 辦 理 變 更 登 記 。 (十 )資 本 公 積 依公司法規定,超過票面金額發行股票所得之溢額及受領贈與之所得之資 本公積,除得用於彌補虧損外,於公司無累積虧損時,按股東原有股份之 比例發給新股或現金。另依證券交易法之相關規定,以上開資本公積撥充 資本時,每年以其合計數不超過實收資本額百分之十為限。公司非於盈餘 公積填補資本虧損仍有不足時,不得以資本公積補充之。 ~14~ (十 一 )股 份 給 付 基 礎 -員 工 獎 酬 1.截至民國101年9月30日,本公司之股份基礎給付交易如下: 協議之類型 給與日 給與數量 員工認股權 96.02.09 2,900(仟股) 計畫 〃 97.06.26 5,108(仟股) 合約 期間 既得條件 本期實際 離 職 率 估計未來 離 職 率 6年 2年之服務 - - 8年 2~4年之服務 - - 2.上述認股權計畫之詳細資訊如下: 100年1月1日至9月30日 101年1月1日至9月30日 認股權數量 加權平均履 認股權數量 加權平均履 (仟 股) 約價格(元) (仟 股) 約價格(元) 期初流通在外認股權 2,596 $ 26.88 3,381 $ 25.20 本期執行認股權 ( 166) 4.69 ( 716) 5.98 期末流通在外認股權 2,430 27.39 2,665 26.82 可執行認股權 1,823 2,000 3.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1 月 1 日 至 9 月 30 日 發 行 之 認 股 權 於 執 行 日 之 加 權 平 均 股 價 分 別 為 18.88 元 及 28.95 元 。 4.截 至 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9 月 30 日 止 , 流 通 在 外 之 認 股 權 , 履 約 價 格 區 間 分 別 為 4.2 元 ~ 27.4 元 及 6.0 元 ~ 32.1 元 , 加 權 平 均 剩 餘 合 約 期 間 分 別 為 0.3616~ 3.75 年 及 0.9167~ 4.75 年 。 5.民 國 97 年 1 月 1 日 之 後 , 本 公 司 使 用 Black – Scholes 選 擇 權 評 價 模 式估計認股選擇權之公平價值,相關資訊如下: 協 議 之 類 型 給與日 員工認股 97.6.26 權計畫 股價 (元) $ 36.5 履約 價格 (元) $ 36.5 每 單 位 預 期 預期存 預期 無風險 公平價值 波動率 續期間 股利 利 率 (元) 54.63 4.37年 2.61% $ 16.95 6.股份基礎給付交易產生之費用如下: 101年1月1日 至9月30日 $ 1,409 權益交割 100年1月1日 至9月30日 $ 3,992 7.本 公 司 於 財 務 會 計 準 則 公 報 第 39 號 「 股 份 基 礎 給 付 之 會 計 處 理 準 則 」 適用日前未依其規定認列所取得之勞務者,如採用公平價值法認列酬 勞成本之擬制性淨利及每股盈餘資訊如下: ~15~ 本期淨利 基本每股盈餘 完全稀釋每股盈餘 報表認列之淨利 擬制淨利 報表認列之每股盈餘 擬制每股盈餘 報表認列之每股盈餘 擬制每股盈餘 101年1月1日 至 9月30日 $ 50,753 50,753 0.62 元 0.62 元 0.62 元 0.62 元 100年1月1日 至 9月30日 $ 47,329 46,830 0.56 元 0.55 元 0.55 元 0.55 元 (十 二 )保 留 盈 餘 1.本 公 司 依 民 國 99 年 6 月 25 日 股 東 會 決 議 之 公 司 章 程 規 定 , 盈 餘 分 配 如下: 年 度 總 決 算 於 完 納 稅 捐,彌 補 歷 年 虧 損 後,分 派 盈 餘 時,應 先 提 百 分 之 十 為 法 定 盈 餘 公 積,次 依 法 提 列 或 迴 轉 特 別 盈 餘 公 積,如 尚 有 盈 餘 依 下 列比例分派: (1)員 工 紅 利 不 低 於 百 分 之 十 。 (2)董 事 酬 勞 不 超 過 百 分 之 二 ( 原 章 程 為 百 分 之 一 )。 (3)扣 除 前 各 項 餘 額 後 , 由 董 事 會 就 該 餘 額 併 同 以 往 年 度 盈 餘 , 提 具 分 派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配之。 公 司 得 依 財 務、業 務 及 經 營 面 等 因 素 之 考 量 將 當 年 度 可 分 配 盈 餘 全 數 分 配,其 中 股 東 紅 利 之 分 派 得 以 現 金 或 股 票 方 式 發 放,股 東 現 金 紅 利 分 派 之比例不低於股東紅利總額之百分之三十。 2.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除 彌 補 公 司 虧 損 及 按 股 東 原 有 股 份 之 比 例 發 給 新 股 或 現 金外,不得使用之,惟發給新股或現金者,以該項公積已達實收資本 額百分之二十五之部分為限。 3. 依 前 行 政 院 金 融 監 督 管 理 委 員 會 證 券 期 貨 局 相 關 法 令 規 定 , 股 東 權 益 減項金額應提列等額之特別盈餘公積,不得分派股利。 4.本 公 司 於 民 國 101 年 6 月 5 日 及 民 國 100 年 6 月 24 日 經 股 東 會 決 議 通 過 民 國 100 年 度 及 99 年 度 盈 餘 分 派 案 如 下 : 100 金 額 法定盈餘公積(彌補虧損) ($ 21,636) 特別盈餘公積(迴轉) ( 7,566) 股票股利 現金股利 - 年 度 每 股 股利(元) 99 金 額 $ 12,592 7,566 8,332 95,822 年 度 每 股 股利(元) $ 0.10 1.15 本 公 司 於 民 國 101 年 6 月 5 日 及 民 國 100 年 6 月 24 日 經 股 東 會 通 過 , 以 資 本 公 積 配 發 現 金 $49,778 及 資 本 公 積 轉 增 資 $8,332。 上 述 民 國 100 年 度 及 99 年 度 盈 餘 分 配 情 形,分 別 與 本 公 司 民 國 101 年 3 月 16 日 及 民 國 100 年 4 月 22 日 之 董 事 會 提 議 並 無 差 異 。 ~16~ 5.本 公 司 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1 月 1 日 至 9 月 30 日 員 工 紅 利 估 列 金 額 分 別 為 $4,962 及 $4,808, 董 監 酬 勞 估 列 金 額 分 別 為 $992 及 $962, 係 以 截 至 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9 月 30 日 之 稅 後 淨 利 , 考 量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等 因 素後,依章程所定之成數及考量以前年度之分配比例為基礎估列。本 公司董事會通過及股東會決議之員工紅利及相關資訊可至公開資訊觀 測站查詢。 (十 三 )庫 藏 股 1.民國101年及100年1月1日至9月30日庫藏股票數量變動情形如下: 101年1月1日至9月30日 收 回 原 因 期 初 股 數 本 期 增 加 本 期 減 少 供轉讓股份予員工 3,065,000 397,000 - 期 末 股 數 3,462,000 100年1月1日至9月30日 收 回 原 因 期 初 股 數 本 期 增 加 本 期 減 少 期 末 股 數 供轉讓股份予員工 1,498,000 1,183,000 ( 1,498,000) 1,183,000 2. 證 券 交 易 法 規 定 公 司 對 買 回 發 行 在 外 股 份 之 數 量 比 例 , 不 得 超 過 公 司 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十,收買股份之總金額,不得逾保留盈餘加計 發 行 股 份 溢 價 及 已 實 現 之 資 本 公 積 金 額 。 截 至 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9 月 30 日 止,本 公 司 已 買 回 庫 藏 股 票 之 金 額 分 別 為 $68,951 及 $23,613。 3. 本 公 司 持 有 之 庫 藏 股 票 依 證 券 交 易 法 規 定 不 得 質 押 , 於 未 轉 讓 前 亦 不 得享有股東權利。 4. 依 證 券 交 易 法 規 定 , 因 供 轉 讓 股 份 予 員 工 所 買 回 之 股 份 , 應 於 買 回 之 日起三年內將其轉讓,逾期未轉讓者,視為公司未發行股份,並應辦 理變更登記銷除股份。而為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所買回股份,應 於買回之日起六個月內辦理變更登記銷除股份。 ~17~ (十 四 )普 通 股 每 股 盈 餘 金 稅 101 年 1 月 1 日 至 9 月 30 日 額 加權平均流通 每 股 盈 餘(元) 稅 後 在外股數(仟股) 稅 前 稅 後 前 母公司基本每股盈餘 屬於普通股股東 之本期純益 $ 60,125 具稀釋作用之潛在 普通股之影響 員工認股權證 員工分紅 母公司稀釋每股盈餘 $ 60,125 金 稅 $ 50,753 81,801 $ 0.74 $ 0.62 $ 50,753 49 287 82,137 $ 0.73 $ 0.62 100 年 1 月 1 日 至 9 月 30 日 額 加權平均流通 每 股 盈 餘(元) 稅 後 在外股數(仟股) 稅 前 稅 後 前 母公司基本每股盈餘 屬於普通股股東 之本期純益 $ 61,162 具稀釋作用之潛在 普通股之影響 員工認股權證 員工分紅 母公司稀釋每股盈餘 $ 61,162 $ 47,329 84,821 $ 0.72 $ 0.56 $ 47,329 730 243 85,794 $ 0.71 $ 0.55 因員工分紅可選擇採用發放股票之方式,於計算每股盈餘時,係假設員 工分紅將採發放股票方式,於該潛在普通股具有稀釋作用時計入加權平 均流通在外股數,以計算稀釋每股盈餘;計算基本每股盈餘時,係於股 東會決議上一年度員工分紅採發放股票方式之股數確定時,始將該股數 計入股東會決議年度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且因員工紅利轉增 資不再屬於無償配股,故計算基本及稀釋每股盈餘時不追溯調整。 五、關係人交易 無。 ~18~ 六 、 抵 (質 )押 之 資 產 截至民國101年及100年9月30日止,本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擔保資產之明細如下: 資 產 項 目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 帳 面 101年9月30日 $ - 價 值 100年9月30日 $ 8,633 擔 保 訴訟擔保金 用 途 七、重大承諾事項及或有事項 截 至 民 國 101 年 9 月 30 日 止 , 本 公 司 因 營 業 需 要 向 科 學 工 業 園 區 管 理 局 承 租 土 地 至 民 國 110 年 12 月 31 日 , 未 來 每 年 應 付 租 金 為 $1,892。 租 金 期 間 101.10.01~102.09.30 102.10.01~103.09.30 103.10.01~104.09.30 104.10.01~105.09.30 105.10.01~106.09.30 106.10.01~110.12.31(折現值$7,203)(註) 合計 金 $ $ 額 1,892 1,892 1,892 1,892 1,892 8,041 17,501 註:租金逾 5 年者自第 6 年起折算現值。 八、重大之災害損失 無。 九、重大之期後事項 無。 十、其他 (一 )金 融 商 品 之 公 平 市 價 101 年 9 公 金 融 商 品 帳面價值 非衍生性金融商品 資產 公平價值與帳面價值相等之金融資產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負債 公平價值與帳面價值相等之金融負債 ~19~ $ 895,100 49,848 43,636 月 平 30 價 日 值 公開報價 決定之金額 評價方法 估計之金額 $ - $ 895,100 49,848 - 43,636 100 年 9 公 金 融 商 品 帳面價值 非衍生性金融商品 資產 公平價值與帳面價值相等之金融資產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負債 公平價值與帳面價值相等之金融負債 $ 1,017,664 56,478 150,860 月 平 30 價 日 值 公開報價 決定之金額 評價方法 估計之金額 $ - $1,017,664 56,478 - 150,860 本公司及子公司估計金融商品公平價值所使用之方法及假設如下: 1. 短 期 金 融 商 品 , 因 折 現 值 影 響 不 大 , 故 以 帳 面 價 值 估 計 其 公 平 價 值 , 此 方 法 應 用 於 現 金 、 應 收 票 據 及 帳 款 、 其 他 應 收 款 、 其 他 金 融 資 產 -流 動 、 存出保證金、長期應收票據及款項、應付票據及帳款、應付費用、其他 應付款項及存入保證金。 2. 以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係 無 法 可 靠 衡 量 公 平 價 值 之 權 益 商 品 投 資 , 而 以 原始認列之成本衡量。 (二 )財 務 風 險 控 制 本公司及子公司採用全面風險管理與控制系統,以清楚辨認、衡量並控制 本 公 司 所 有 各 種 風 險 , (包 含 市 場 風 險 、 信 用 風 險 、 流 動 性 風 險 及 現 金 流 量 風 險 ), 使 本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之 管 理 階 層 能 有 效 從 事 控 制 並 衡 量 市 場 風 險 、 信 用風險、流動性風險及現金流量風險。 本公司及子公司市場風險管理目標,係經適當考量經濟環境、競爭狀況及 市場價值風險之影響下,達到最佳化之風險部位、維持適當流動性部位及 集中管理所有市場風險。 (三 )財 務 風 險 資 訊 1.市 場 風 險 匯率風險 本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從 事 之 業 務 涉 及 若 干 非 功 能 性 貨 幣,故 受 匯 率 波 動 之 影 響 具重大匯率波動影響之外幣資產及負債資訊如下: ~20~ 101年9月30日 外幣(仟元) 匯 率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港幣:新台幣 金融負債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 11,376 487 311 100年9月30日 外幣(仟元) 匯 率 29.30 $ 3.78 29.30 7,623 470 30.48 3.91 403 30.48 2.信 用 風 險 (1)本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投 資 之 以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時 業 已 評 估 交 易 相 對 人 之信用狀況,預期不致發生重大信用風險。 (2)本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投 資 上 市 櫃 股 票 係 透 過 集 中 市 場 下 單 交 易 , 且 係 與 信 用良好之交易相對人往來,預期交易相對人不致發生違約,故發生信 用風險之可能性極低。 (3)本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於 銷 售 產 品 時 , 業 已 評 估 交 易 相 對 人 之 信 用 狀 況 , 預 期交易相對人不致發生違約,故發生信用風險之可能性極低。 3.流 動 性 風 險 本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投 資 之 以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均 無 活 絡 市 場,故 預 期 具 有 流動性風險。 (四 )本 公 司 之 主 要 供 應 商 為 聯 華 電 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主 要 係 供 應 生 產 產 品 所 需 之晶圓,由於此產業之特性,其進貨價格無其他重大供應商可供比較,付 款 期 間 為 45 天 , 與 一 般 廠 商 之 付 款 期 間 45~ 75 天 無 明 顯 差 異 。 民 國 101 年 1 月 1 日 至 9 月 30 日 本 公 司 向 其 進 貨 金 額 為 $31,100; 民 國 101 年 9 月 30 日 帳 列 應 付 帳 款 $9,109。 ~21~ 十一、附註揭露事項 (一)母 子 公 司 間 業 務 關 係 及 重 要 往 來 民國101年前三季 編號 (註1) 0 交易人名稱 聯傑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Davicom America Corp. 0 〃 0 〃 〃 0 〃 〃 交易人名稱 交易往來對象 聯旺發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往來情形 與交易人之關係 (註2) 交易往來對象 科目 金額 $ 交易條件 8,064 月結60天 佔合併總營收或總資產 之比率(註3) 0.62% 1 應收帳款-關係人 1 銷貨 1 應收帳款-關係人 129 月結60天 0.01% 1 銷貨 438 與一般客戶相同 0.16% 34,678 與一般客戶相同 12.30% 民國100年前三季 編號 (註1) 0 聯傑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0 〃 0 〃 0 〃 Davicom America Corp. 〃 聯旺發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往來情形 與交易人之關係 (註2) 科目 1 應收帳款-關係人 1 銷貨 1 應收帳款-關係人 1 銷貨 金額 $ 交易條件 8,046 月結60天 41,409 與一般客戶相同 佔合併總營收或總資產 之比率(註3) 0.55% 14.03% 21 月結60天 750 與一般客戶相同 0.25% 註1:母公司及子公司相互間之業務往來資訊應分別於編號欄註明,編號之填寫方法如下: 1.母公司填0。 2.子公司依公司別由阿拉伯數字1開始依序編號。 註2:與交易人之關係有以下三種,標示種類即可: 1.母公司對子公司。 2.子公司對母公司。 3.子公司對子公司。 註3:交易往來金額佔合併總營收或總資產比率之計算,若屬資產負債科目者,以期末餘額佔合併總資產之方式計算;若屬損益科目者,以累積金額佔合併總營收之方式計算。 ~22~ 十二、部門別財務資訊 (一 )一 般 性 資 訊 本公司及子公司僅經營單一產業,主要為通訊網路積體電路之產品產銷 或相關之服務,且本公司營運決策者係以本公司整體評估績效及分配資 源,經辨認本公司僅有單一應報導部門。 (二 )部 門 資 訊 之 衡 量 本公司及子公司營運決策者根據稅前損益為評估營運部門的表現。 (三 )部 門 損 益 、 資 產 與 負 債 之 資 訊 本公司及子公司係經營單一產業且營運地點皆為國內,提供予主要營運 決策者之應報導部門資訊如下: 部門收入-對外收入 $ 折舊及攤銷 所得稅費用 應報導部門別利益 應報導部門別資產 應報導部門非流動資產資本支出 應報導部門負債 101年1月1日 至9月30日 281,897 14,912 9,396 49,245 1,308,881 130 63,501 $ 100年1月1日 至9月30日 294,884 15,871 13,856 45,250 1,461,858 664 170,071 (四 )部 門 損 益 、 資 產 與 負 債 之 調 節 活 動 本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係 經 營 單 一 產 業 且 營 運 活 動 地 點 皆 為 國 內,故 無 須 調 節 。 十 三 、 採 用 IFRSs 相 關 事 項 依前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規定,股票於證券交易 所 上 市 之 公 司 , 應 自 民 國 102 年 會 計 年 度 開 始 日 起 , 依 金 管 會 認 可 之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 解 釋 及 解 釋 公 告 ( IFRSs) 編 製 財 務 報 告 。 本 公 司 依 金 管 會 民 國 99 年 2 月 2 日 金 管 證 審 字 第 0990004943 號 函 規 定 , 採 用 IFRSs 前 應 事 先 揭 露 資 訊 如 下 : (一 )採 用 IFRSs 計 畫 之 重 要 內 容 及 執 行 情 形 本 公 司 業 已 成 立 專 案 小 組 , 並 訂 定 採 用 IFRSs 之 轉 換 計 畫 , 該 計 畫 係 由 本公司總經理統籌負責,該計畫之重要內容及目前執行情形說明如下: ~23~ 轉換計畫之工作項目 1.成立專案小組 2.訂定採用IFRSs轉換計畫 3.完成現行會計政策與IFRSs差異之辨認 4.完成IFRSs合併個體之辨認 5.完成IFRS 1「首次採用國際會計準則」各項 豁免及選擇對公司影響之評估 6.完成資訊系統應做調整之評估 7.完成內部控制應做調整之評估 8.決定IFRSs會計政策 9.決定所選用IFRS 1「首次採用國際會計 準則」之各項豁免及選擇 10.完成編製IFRSs開帳日財務狀況表 11.完成編製IFRSs 2012年比較財務資訊之編製 12.完成相關內部控制(含財務報導流程及相關資 訊系統)之調整 轉換計畫之執行情形 已完成 已完成 已完成 已完成 已完成 已完成 已完成 已完成 已完成 已完成 進行中 已完成 (二 )目 前 會 計 政 策 與 未 來 依 IFRSs 及 「 證 券 發 行 人 財 務 報 告 編 製 準 則 」 編 製 財務報告所使用之會計政策二者間可能產生之重大差異及影響說明 本 公 司 係 以 金 管 會 目 前 已 認 可 之 IFRSs 及 預 計 於 民 國 102 年 適 用 之 「 證 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作為會計政策重大差異評估之依據,惟本 公 司 目 前 之 評 估 結 果 , 可 能 受 未 來 金 管 會 認 可 之 IFRSs 之 新 發 布 或 修 訂 及 「 證 券 發 行 人 財 務 報 告 編 製 準 則 」 之 修 訂 影 響 , 而 與 未 來 採 用 IFRSs 所產生之會計政策實際差異及影響有所不同。 本 公 司 評 估 現 行 會 計 政 策 與 未 來 依 IFRSs 與 「 證 券 發 行 人 財 務 報 告 編 製 準則」編製財務報表所採用之會計政策二者間可能產生之重大差異,並 考量本公司依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 號「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所 選 擇 之 豁 免 項 目 ( 請 詳 附 註 十 三 ( 三 )) 之 影 響 如 下 : ~24~ 1.民 國 101 年 1 月 1 日 資 產 負 債 重 大 差 異 項 目 調 節 表 我國會計準則 影響金額 IFRSs 遞延所得稅資產-流動 $ 13,650 ($ 13,650)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40,448 40,448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51,052 ( 41,783) 9,269 出租資產 102,908 ( 102,908) 投資性不動產 102,908 102,908 遞延所得稅資產-非流動 - 14,632 其他 資產總計 1,151,407 $ 1,319,017 ($ 應付費用 應計退休金負債 其他 負債總計 $ 未分配盈餘 累積換算調整數 資本公積-長期投資 特別盈餘公積 其他 股東權益總計 $ ($ 22,449 $ 14,723 ( 25,331 62,503 $ 29,202) $ 808 3,749 7,566 1,273,593 $ 1,256,514 ~25~ ( ( ( ($ 14,632 說明 (7) (1) (1) (2) (2) (1)、(3)、 (4)、(7) 1,151,407 353) $ 1,318,664 5,471 $ 1,030) 4,441 $ 63 808) 3,749) 808 1,108) 4,794) 27,920 13,693 25,331 66,944 (3) (4) (3)、(4)、 ($ 29,139) (5)、(6)、 (8) (5) (6) 8,374 (8) 1,272,485 (1) $ 1,251,720 2.民 國 101 年 9 月 30 日 資 產 負 債 重 大 差 異 項 目 調 節 表 我國會計準則 影響金額 IFRSs 遞延所得稅資產-流動 $ 9,160 ($ 9,160)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流動 36,776 36,776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49,848 ( 40,579) 9,269 出租資產 101,050 ( 101,050) 投資性不動產 101,050 101,050 遞延所得稅資產-非流動 其他 資產總計 應付費用 應計退休金負債 其他 負債總計 未分配盈餘 累積換算調整數 資本公積-長期投資 特別盈餘公積 其他 股東權益總計 說明 (7) (1) (1) (2) (2) (1)、(3)、 10,786 10,786 (4)、(7) 1,148,823 1,148,823 $ 1,308,881 ($ 2,177) $ 1,306,704 $ $ $ 23,781 $ 15,062 ( 24,658 63,501 $ 50,753 ($ ( 4,811) 3,749 1,195,689 $ 1,245,380 ( ( ( ($ 6,859 $ 1,102) 5,757 $ 1,029) $ 30,640 13,960 24,658 69,258 49,724 808) ( 5,619) 3,749) 808 808 3,156) 1,192,533 7,934) $ 1,237,446 (3) (4) (3)、(4)、 (5)、(6)、 (8) (5) (6) (8) (1) 3.民 國 101 年 前 三 季 損 益 重 大 差 異 項 目 調 節 表 營業收入 營業成本 營業費用 營業淨利 營業外收益及費損 稅前淨利 所得稅費用 稅後淨利 我國會計準則 $ 281,897 ( 89,457) ( 146,174) 46,266 12,375 58,641 ( 9,396) $ 49,245 影響金額 $ ( ( ( ($ 1,092) 1,092) 1,092) 1,092) IFRSs 說明 281,897 89,457) 147,266) (3)、(4) 45,174 12,375 57,549 ( 9,396) $ 48,153 $ ( ( 調節原因說明如下: (1)本 公 司 所 持 有 之 未 上 市 櫃 及 興 櫃 股 票 依 民 國 100 年 7 月 7 日 修 正 前 「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規定,係以成本衡量並帳列「以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 惟 依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39 號 「 金 融 工 具 : 認 列與衡量」規定,權益工具無活絡市場但其公允價值能可靠衡量時 (意即該權益工具之合理公允價值估計數區間之變異性並非重 ~26~ 大,或於區間內各種估計數之機率能合理評估,並用以估計公允價 值 ), 應 以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 本 公 司 因 此 於 轉 換 日 依 民 國 100 年 12 月 22 日 修 正 之「 證 券 發 行 人 財 務 報 告 編 製 準 則 」規 定 , 將「 以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 指 定 為 「 備 供 出 售 之 金 融 資 產 」, 按 公 允 價 值 與 原 帳 面 金 額 之 差 異 調 減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1,108, 並 調 增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非 流 動 $ 227; 以 及 於 民 國 101 年 9 月 30 日 按 公 允 價 值 與 原 帳 面 金 額 之 差 異 調 減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2,048 並 調 增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 非 流 動 $420。 (2)本 公 司 供 出 租 使 用 之 不 動 產 , 依 我 國 現 行 會 計 準 則 係 表 達 於 「 其 他 資 產 」; 依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40 號 「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 規 定 , 分 別 於 轉 換 日 及 民 國 101 年 9 月 30 日 重 新 歸 類 出 租 資 產 $102,908 及 $101,050。 (3)我 國 現 行 會 計 準 則 對 於 累 積 未 休 假 獎 金 之 認 列 並 無 明 文 規 定 , 本 公 司 係 於 實 際 支 付 時 認 列 相 關 費 用 。 惟 依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19 號 「 員 工福利」規定,應於報導期間結束日估列已累積未使用之累積未休 假 獎 金 費 用。本 公 司 因 此 於 轉 換 日 調 增 應 付 費 用 $5,471 及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非 流 動 $930, 並 調 減 未 分 配 盈 餘 $4,541; 於 民 國 101 年 9 月 30 日 調 增 應 付 費 用 $1,388、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 非 流 動 $236 以 及 營 業 費 用 $1,152。 (4)本 公 司 退 休 金 精 算 損 益 , 依 我 國 現 行 會 計 準 則 規 定 , 採 緩 衝 區 法 認 列 為 當 期 淨 退 休 金 成 本 。 惟 依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19 號 「 員 工 福 利 」 規定,係立即認列於其他綜合淨利中。綜上所述並考量採用國際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1 號「 首 次 採 用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之 規 定 選 擇 豁 免, 本 公 司 因 此 於 轉 換 日 調 減 應 計 退 休 金 負 債 $1,030、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非 流 動 $175, 並 調 增 未 分 配 盈 餘 $855; 於 民 國 101 年 9 月 30 日 調 減 應 計 退 休 金 負 債 $72、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非 流 動 $12 以 及 營 業 費 用 $60。 (5) 本 公 司 選 擇 於 轉 換 日 將 國 外 營 運 機 構 所 產 生 之 累 積 換 算 差 異 數 認 定 為 零 , 俟 後 產 生 之 兌 換 差 額 則 依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第 21 號 「 匯 率 變動之影響」規定處理。本公司因此於轉換日調減累積換算調整數 $808, 並 調 增 未 分 配 盈 餘 $808。 (6)被 投 資 公 司 增 發 新 股 時 , 若 各 股 東 非 按 比 例 認 購 或 取 得 , 致 使 投 資 比例發生變動但未喪失重大影響,依我國現行會計準則規定,投資 公司所投資之股權淨值之增減數應調整資本公積及長期投資。依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28 號 「 投 資 關 聯 企 業 」 規 定 , 股 權 增 加 應 依 取 得 投 資處理,股權減少則依處分投資處理並認列處分損益。本公司因此 於 轉 換 日 調 減 資 本 公 積 - 長 期 投 資 $3,749 及 調 增 未 分 配 盈 餘 $3,749。 (7)依 我 國 現 行 會 計 準 則 規 定 ,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或 負 債 係 依 其 相 關 負 債 或資產之分類,而劃分為流動或非流動項目。惟依國際會計準則第 12 號「 所 得 稅 」規 定 , 企 業 不 得 將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或 負 債 分 類 為 流 動 資 產 或 負 債 。 本 公 司 因 此 分 別 於 轉 換 日 及 民 國 101 年 9 月 30 日 將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流 動 $13,650 及 $9,160 重 新 歸 類 為 遞 延 所 得 稅 ~27~ 資 產 -非 流 動 。 (8)依 民 國 101 年 4 月 6 日 金 管 證 發 字 第 1010012865 號 令 規 定 , 本 公 司因選擇將累積換算調整數轉入未分配盈餘,應提列特別盈餘公積 計 $808。 (三 )本 公 司 依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1 號 「 首 次 採 用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 及 預 計 於 民 國 102 年 適 用 之「 證 券 發 行 人 財 務 報 告 編 製 準 則 」規 定 所 選 擇 之 豁 免項目 1.企 業 合 併 本 公 司 對 發 生 於 轉 換 至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日 (以 下 簡 稱 轉 換 日 )前 之 企 業 合 併,選 擇 不 追 溯 適 用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3 號「 企 業 合 併 」規 定 。 2.股 份 基 礎 給 付 交 易 本公司對於轉換日前因股份基礎給付交易所產生已既得之權益工具選 擇 不 追 溯 適 用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2 號 「 股 份 基 礎 給 付 交 易 」。 3.員 工 福 利 本公司選擇於轉換日將與員工福利計畫有關之全部累計精算損益一次 認列於保留盈餘。並選擇以轉換日起各個會計期間推延決定之金額, 揭 露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19 號 「 員 工 福 利 」 第 120A 段 (P)要 求 之 確 定 福 利 義務現值、計畫資產公允價值及計畫盈虧、以及經驗調整之資訊。 4.累 積 換 算 差 異 數 本公司選擇於轉換日將國外營運機構所產生之累積換算差異數認定為 零,俟 後 產 生 之 兌 換 差 額 則 依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21 號「 匯 率 變 動 之 影 響 」 之規定處理。 5.先 前 已 認 列 金 融 工 具 之 指 定 本公司於轉換日選擇將部分「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指定為備供出 售金融資產。 上述之各項豁免選擇,可能因主管機關相關法令之發布、經濟環境之變 動,或本公司對各項豁免選擇之影響評估改變,而與轉換時實際選擇之 各項豁免有所不同。 ~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