驊訊電子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表暨會計師核閱報告民國101 及100

驊訊電子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財務報表暨會計師核閱報告
民國 101 及 100 年度前三季
(股票代碼 6237)
公司地址:台北市市民大道四段100號6樓
電
話:(02)8773-1100
~1~
驊 訊 電 子 企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民國 101 及 100 年度前三季財務報表
目
錄
項
目
頁
次
一、
封面
1
二、
目錄
2 ~ 3
三、
會計師核閱報告
四、
資產負債表
五、
損益表
六、
股東權益變動表
不適用
七、
現金流量表
8 ~ 9
八、
財務報表附註
4
5 ~ 6
7
10 ~ 35
(一)
公司沿革
10
(二)
重要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10 ~ 15
(三)
會計變動之理由及其影響
15
(四)
重要會計科目之說明
15 ~ 26
(五)
關係人交易
26 ~ 28
(六)
抵(質)押之資產
28
(七)
重大承諾事項及或有事項
28
(八)
重大之災害損失
29
(九)
重大之期後事項
29
~2~
項
(十)
目
其他
頁
次
29 ~ 32
(十一)附註揭露事項
33 ~ 35
1.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33 ~ 34
2.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34
3.大陸投資資訊
34 ~ 35
(十二)部門別財務資訊
35
~3~
會計師核閱報告
(101)財審報字第 12001700 號
驊訊電子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公鑒:
驊訊電子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 101 年及 100 年 9 月 30 日之資產負債表,暨民國 101 年及
100 年 1 月 1 日至 9 月 30 日之損益表及現金流量表,業經本會計師核閱竣事。上開財務報表之
編製係公司管理階層之責任,本會計師之責任則為根據核閱結果出具報告。
除第三段所述者外,本會計師係依照中華民國審計準則公報第 36 號「財務報表之核閱」規
劃並執行核閱工作。由於本會計師僅實施分析、比較與查詢,並未依照中華民國一般公認審計
準則查核,故無法對上開財務報表整體表示查核意見。
如財務報表附註四(七)所述,驊訊電子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 101 年及 100 年 1 月 1 日至
9 月 30 日採權益法評價之長期股權投資餘額、暨所認列之投資損失、累積換算調整數及附註十
一所揭露之轉投資相關資訊,係依各該被投資公司同期自編未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表評價及
揭露,本會計師並未核閱該等財務報表。民國 101 年及 100 年 1 月 1 日至 9 月 30 日依據各被投
資公司同期自編未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表所認列之投資損失分別為新台幣 9,135 仟元及
17,364 仟元;且截至民國 101 年及 100 年 9 月 30 日止,其相關之長期股權投資之餘額分別為新
台幣 26,217 仟元及 44,614 仟元,累積換算調整數之餘額分別為借餘新台幣 2,483 仟元及借餘
1,091 仟元。
依本會計師核閱結果,除第三段所述採權益法評價之該等被投資公司財務報表及轉投資公
司相關資訊,倘能經會計師核閱,對財務報表可能有所調整或揭露之影響外,並未發現第一段
所述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有違反「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中華民國一般公認會
計原則而頇作修正之情事。
驊訊電子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已編製民國 101 年及 100 年前三季之合併財務報表,並經本會
計師皆出具保留式核閱報告在案,備供參考。
資
誠
聯
合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周筱姿
會計師
李秀玲
前財政部證券管理委員會
核准簽證文號:(85)台財證(六)第 68700 號
前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核准簽證文號:金管證六字第 0960038033 號
中 華 民 國 1 0 1 年 1 0 月 2 5 日
~4~
驊 訊 電 子 企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資 產 負 債 表
民國 101 年及 100 年 9 月 30 日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單位:新台幣仟元
1100
1310
1120
1140
1150
1178
120X
1286
1298
11XX
1480
1490
1421
14XX
1501
1521
1531
1551
1561
15XY
15X9
1670
15XX
1750
1770
1780
17XX
1800
1810
1820
1860
18XX
1XXX
資
產
流動資產
現金及約當現金
公帄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
融資產–流動
應收票據淨額
應收帳款淨額
應收帳款–關係人淨額
其他應收款
存貨
遞延所得稅資產–流動
其他流動資產–其他
流動資產合計
基金及投資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
流動
無活絡市場之債券投資–非
流動
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
基金及投資合計
固定資產
成本
土地
房屋及建築
機器設備
運輸設備
辦公設備
成本及重估增值
減:累計折舊
未完工程及預付設備款
固定資產淨額
無形資產
電腦軟體成本
遞延退休金成本
其他無形資產
無形資產合計
其他資產
出租資產
閒置資產
存出保證金
遞延所得稅資產–非流動
其他資產合計
資產總計
101
金
附註
四(一)
四(二)
$
四(三)
五
四(十七)及五
四(四)
四(十七)
年
9
月 30 日
額
%
669,691
44
5,063
2,673
59,546
16,857
20,629
1,887
8,079
784,425
100
金
$
年
9
月 30 日
額
%
701,422
41
4
1
1
1
51
5,028
1,492
57,800
3,108
20,055
18,617
1,127
7,406
816,055
4
1
1
1
48
80,042
5
76,138
4
14,738
26,217
120,997
1
2
8
30,480
44,614
151,232
2
3
9
四(五)
四(六)
四(七)
四(八)及六
121,040
53,446
19,596
1,517
2,724
198,323
27,556 ) (
2,174
172,941
(
四(十一)
四(九)
四(十)
四(十七)
$
(續 次 頁)
~5~
8
4
1
13
2 )(
11
121,040
53,446
19,668
1,517
3,403
199,074
22,224 ) (
61,853
238,703
7
3
1
1
12
1)
3
14
4,609
1,778
4,735
11,122
1
1
9,215
2,222
6,318
17,755
1
1
202,270
219,607
5,295
27,859
455,031
1,544,516
13
14
2
29
100
202,082
246,427
5,737
18,965
473,211
1,696,956
12
15
1
28
100
$
驊 訊 電 子 企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資 產 負 債 表
民國 101 年及 100 年 9 月 30 日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單位:新台幣仟元
負債及股東權益
2120
2140
2150
2160
2170
2298
21XX
2810
2820
28XX
2XXX
3110
3211
3220
3271
3310
3320
3350
3420
3430
3480
3XXX
流動負債
應付票據
應付帳款
應付帳款–關係人
應付所得稅
應付費用
其他流動負債–其他
流動負債合計
其他負債
應計退休金負債
存入保證金
其他負債合計
負債總計
股東權益
股本
普通股股本
資本公積
普通股溢價
庫藏股票交易
員工認股權
保留盈餘
法定盈餘公積
特別盈餘公積
(待彌補虧損)未分配盈餘
股東權益其他調整項目
累積換算調整數
未認列為退休金成本之淨
損失
庫藏股票
股東權益總計
重大承諾事項及或有事項
重大期後事項
負債及股東權益總計
101
金
附註
$
年
9
月 30 日
額
%
7,112
1,105
8,217
96,776
9
$
6
5,292
1,105
6,397
76,482
1
1
5
769,884
50
769,884
45
471,464
8,443
45,895
30
1
3
490,524
8,443
37,262
29
1
2
(
224,739
31,018 ) (
15
2)
227,039
4,775
122,751
13
7
(
2,483 )
四(十二)
四(十三)
四(十四)
- (
1,091 )
-
四(十一)
四(十五)
(
(
909 )
38,275 ) (
1,447,740
- (
3 )(
94
838 )
38,275 ) (
1,620,474
2)
95
七
九
$
1,544,516
100
$
1,696,956
請參閱後附財務報表附註暨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周筱姿、李秀玲會計師民國 101 年 10 月 25 日核閱報告。
董事長:鄭期成
月 30 日
額
%
1
3
4
四(十一)
1
1
4
6
年
12,339
10,041
60
45,219
2,426
70,085
五
四(十七)
五
107
13,086
16,251
53,208
5,907
88,559
100
金
經理人:鄭期成
~6~
會計主管:樊永嫻
100
驊 訊 電 子 企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損 益 表
民國 101 年及 100 年 1 月 1 日至 9 月 30 日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每股虧損為新台幣元外)
項目
4110
4170
4190
4100
4680
4000
5110
5910
6100
6200
6300
6000
6900
7110
7122
7160
7210
7280
7310
7480
7100
7510
7521
7540
7560
7630
7880
7500
7900
8110
9600
101 年 1 月 1 日至 9 月 30 日
金
額
%
附註
營業收入
銷貨收入
銷貨退回
銷貨折讓
銷貨收入淨額
其他勞務收入
營業收入合計
營業成本
銷貨成本
$
265,441
1,446 ) (
263,995
4,046
268,041
99
$
- (
1) (
98
2
100
260,000
4)
1,338 )
258,658
25,587
284,245
(
88,257 ) (
179,784
33 ) (
67
85,502 ) (
198,743
30 )
70
(
(
(
(
(
32,842 ) (
76,258 ) (
110,232 ) (
219,332 ) (
39,548 ) (
12 )
28 )
41 )
81 )
14 )
31,725 ) (
80,553 ) (
124,878 ) (
237,156 ) (
38,413 ) (
11 )
29 )
44 )
84 )
14 )
(
五
四(四)(十九)
及五
營業毛利
營業費用
推銷費用
管理及總務費用
研究發展費用
營業費用合計
營業淨損
營業外收入及利益
利息收入
股利收入
兌換利益
租金收入
減損迴轉利益
金融資產評價利益
什項收入
營業外收入及利益合計
營業外費用及損失
利息費用
採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損失
處分投資損失
兌換損失
減損損失
什項支出
營業外費用及損失合計
繼續營業單位稅前淨損
所得稅利益
本期淨損
9750
9850
五
四(十)
四(二)
(
(
四(七)
四(二)
(
四(五)(十)
四(十九)
(
(
(
四(十七)
($
3,318
14,846
4,411
1,466
26
13,822
37,889
1
5
2
1
5
14
10 )
9,135 ) (
6,543 ) (
18,216 ) (
33,904 ) (
35,563 ) (
4,545
31,018 ) (
3)
3)
7)
13 )
13 )
1
12 )
前
稅
後
(
(
(
(
(
2,470
1,313
6,093
3,693
80
2,760
16,409
(
(
(
(
(
(
(
($
稅
7)
17,364 ) (
355 )
44,598 ) (
7,726 ) (
70,050 ) (
92,054 ) (
5,245
86,809 ) (
前
稅
1
1
2
1
1
6
6)
16 )
3)
25 )
33 )
2
31 )
後
四(十八)
($
0.47 ) ( $
0.41 ) ( $
1.21 ) ( $
1.14 )
($
0.47 ) ( $
0.41 ) ( $
1.21 ) ( $
1.14 )
四(十八)
請參閱後附財務報表附註暨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周筱姿、李秀玲會計師民國 101 年 10 月 25 日核閱報告。
董事長:鄭期成
91
91
9
100
四(十九)及五
稅
基本每股虧損
本期淨損
稀釋每股虧損
本期淨損
100 年 1 月 1 日至 9 月 30 日
金
額
%
經理人:鄭期成
~7~
會計主管:樊永嫻
驊 訊 電 子 企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現 金 流 量 表
民國 101 年及 100 年 1 月 1 日至 9 月 30 日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單位:新台幣仟元
101 年
至 9
1 月 1
月 30
日
日
100 年
至 9
1 月 1
月 30
日
日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本期淨損
($
31,018 ) ( $
86,809 )
調整項目
金融資產評價利益
(
備抵呆帳轉列收入數
存貨跌價損失提列數(回升數)
金融資產減損損失
26 ) (
-
(
78 )
1,899
(
1,866 )
-
無活絡市場之債劵投資評價損失(利益)
493
採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損失
折舊費用(含出租資產及閒置資產)
各項攤提
閒置資產(回升利益)減損損失
(
股份基礎給付認列之酬勞成本
80 )
40,317
(
1,350 )
9,135
17,364
18,824
12,634
7,108
8,588
1,466 )
4,281
5,931
11,657
-
5,000
資產及負債科目之變動
公帄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資產
應收票據
(
2,462 ) (
(
873 )
應收帳款
1,469
11,689 )
應收帳款-關係人
4,417
12,407
其他應收款
5,618
7,724
存貨
(
6,784 )
6,134
遞延所得稅資產
(
4,297 ) (
6,986 )
其他流動資產-其他
(
1,477 ) (
2,077 )
應付票據
(
191 )
應付帳款
應付帳款-關係人
應付所得稅
-
888
5,933
10,511
4,960
-
(
496 )
10,669 ) (
5,627 )
其他流動負債
266
672
應計退休金負債
796
應付費用
(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8,965
(續 次 頁)
~8~
(
85 )
19,655
驊 訊 電 子 企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現 金 流 量 表
民國 101 年及 100 年 1 月 1 日至 9 月 30 日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單位:新台幣仟元
101 年
至 9
1 月 1
月 30
日
日
100 年
至 9
1 月 1
月 30
日
日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取得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價款
($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返還投資款
30,708 ) ( $
5,860
4,340 )
-
購置固定資產(含出租資產)
(
2,308 ) (
76,674 )
無形資產增加
(
1,853 ) (
3,015 )
存出保證金減少
442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165
(
28,567 ) (
83,864 )
(
19,060 )
-
(
19,060 )
-
(
38,662 ) (
融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資本公積發給現金
融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減少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64,209 )
708,353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765,631
$
669,691
$
701,422
$
333
$
2,237
現金流量資訊之補充揭露
本期支付所得稅
請參閱後附財務報表附註暨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周筱姿、李秀玲會計師民國 101 年 10 月 25 日核閱報告。
董事長:鄭期成
經理人:鄭期成
~9~
會計主管:樊永嫻
驊訊電子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1 月 1 日 至 9 月 30 日
(僅 經 核 閱 , 未 依 一 般 公 認 審 計 準 則 查 核 )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 特 別 註 明 者 外 )
一、公司沿革
(一 )驊 訊 電 子 企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以 下 簡 稱 「 本 公 司 」 )係 依 中 華 民 國 公 司 法 規
定 於 民 國 80 年 12 月 5 日 奉 准 設 立 。 主 要 營 業 項 目 為 電 子 零 件 、 電 晶 體 積
體電路、電腦及其週邊設備之進出口買賣業務以及電子零組件製造、資訊
軟體服務、光學儀器製造、照明設備製造等業務。
(二 )本 公 司 之 股 票 自 民 國 92 年 4 月 21 日 經 奉 證 券 管 理 機 關 核 准 於 財 團 法 人 中
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買賣。
(三 )截 至 民 國 101 年 9 月 30 日 止 , 本 公 司 員 工 人 數 約 為 130 人 。
二、重要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本財務報表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中華民國一般公認會計
原則編製。重要會計政策彙總說明如下:
(一 )外 幣 交 易
1.本 公 司 之 會 計 記 錄 係 以 新 台 幣 為 記 帳 單 位 。 外 幣 交 易 按 交 易 當 日 之 即 期
匯率作為入帳基準,其與實際收付時之兌換差異,列為當年度損益。
2.期 末 就 外 幣 貨 幣 性 資 產 或 負 債 餘 額 , 按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之 即 期 匯 率 評 價 調
整,因調整而產生之兌換差額列為當年度損益。
3.期 末 就 外 幣 非 貨 幣 性 資 產 或 負 債 餘 額 , 屬 依 公 帄 價 值 衡 量 且 變 動 列 入 損
益者,按資產負債表日之即期匯率評價調整,因調整而產生之兌換差額
列為當年度損益;屬依公帄價值衡量且變動列入股東權益調整項目者,
按資產負債表日之即期匯率評價調整,因調整而產生之兌換差額,列為
股東權益調整項目;屬非依公帄價值衡量者,則按交易日之歷史匯率衡
量。
(二 )資 產 負 債 區 分 流 動 及 非 流 動 之 分 類 標 準
1.資 產 符 合 下 列 條 件 之 一 者 , 列 為 流 動 資 產 ; 資 產 不 屬 於 流 動 資 產 者 為 非
流動資產:
~10~
(1)因 營 業 所 產 生 之 資 產 , 預 期 將 於 正 常 營 業 週 期 中 變 現 、 消 耗 或 意 圖 出
售者。
(2)主 要 為 交 易 目 的 而 持 有 者 。
(3)預 期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後 十 二 個 月 內 將 變 現 者 。
(4)現 金 或 約 當 現 金 , 但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後 逾 十 二 個 月 用 以 交 換 、 清 償 負
債或受有其他限制者除外。
2.負 債 符 合 下 列 條 件 之 一 者 , 列 為 流 動 負 債 ; 負 債 不 屬 於 流 動 負 債 者 為 非
流動負債:
(1)因 營 業 而 發 生 之 債 務 , 預 期 將 於 正 常 營 業 週 期 中 清 償 者 。
(2)主 要 為 交 易 目 的 而 發 生 者 。
(3)頇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後 十 二 個 月 內 清 償 者 。
(4)不 能 無 條 件 延 期 至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後 逾 十 二 個 月 清 償 之 負 債 。
(三 )公 帄 價 值 列 入 損 益 之 金 融 資 產 與 負 債
1.採 交 易 日 會 計 , 於 原 始 認 列 時 , 將 金 融 商 品 以 公 帄 價 值 衡 量 。
2.公 帄 價 值 變 動 列 入 損 益 之 金 融 資 產 係 以 公 帄 價 值 評 價 且 其 價 值 變 動 列 為
當 期 損 益 。 上 市 /上 櫃 股 票 係 以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公 開 市 場 之 收 盤 價 為 公 帄 價
值。開放型基金係以資產負債表日該基金之淨資產價值為公帄價值。
(四 )以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1.採 交 易 日 會 計 , 於 原 始 認 列 時 , 將 金 融 商 品 以 公 帄 價 值 衡 量 , 並 加 計 取
得或發行之交易成本。
2.以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若 有 減 損 之 客 觀 證 據 , 則 認 列 減 損 損 失 , 此 減 損
金額不予迴轉。
(五 )無 活 絡 市 場 之 債 券 投 資
1.採 交 易 日 會 計 , 於 原 始 認 列 時 , 將 金 融 商 品 以 公 帄 價 值 衡 量 , 並 加 計 取
得之交易成本。
2.無 活 絡 市 場 之 債 券 投 資 係 以 攤 銷 後 成 本 衡 量 。
3.若 有 減 損 之 客 觀 證 據 , 則 認 列 減 損 損 失 。 若 後 續 期 間 減 損 金 額 減 少 , 且
明顯與認列減損後發生之事件有關,則予以迴轉並認列為當期損益,該
迴轉不使帳面價值大於未認列減損情況下之攤銷後成本。
(六 )應 收 票 據 及 帳 款 、 其 他 應 收 款
1. 應 收 票 據 及 帳 款 係 因 出 售 商 品 或 勞 務 而 發 生 之 債 權 , 其 他 應 收 款 係 不 屬
於應收票據及帳款之其他應收款項。應收票據及帳款、其他應收款原始
認列時以公帄價值衡量,續後以有效利率法之攤銷後成本減除減損後之
~11~
金額衡量。
2. 本 公 司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評 估 是 否 存 在 客 觀 證 據 , 顯 示 重 大 個 別 金 融 資 產
發生減損,以及非屬重大之個別金融資產單獨或共同發生減損。若有減
損之客觀證據,則認列減損損失。減損金額為金融資產之帳面價值與其
估計未來現金流量採原始有效利率折現之現值間之差額。若後續期間減
損金額減少,而該減少明顯與認列減損後發生之事件有關,則迴轉先前
認列之金融資產減損金額,該迴轉不應使金融資產帳面金額大於未認列
減損情況下之攤銷後成本,迴轉之金額認列為當期損益。
(七 )存
貨
存貨採永續盤存制,成本結轉按加權帄均法計算,期末存貨採成本與淨變
現價值孰低衡量,比較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時,採逐項比較法。淨變現
價值指在正常情況下之估計價值,減除至完工尚需投入之成本及推銷費用
後之餘額。
(八 )採 權 益 法 之 長 期 股 權 投 資
1.持 有 被 投 資 公 司 有 表 決 權 股 份 比 例 達 20% 以 上 或 具 有 重 大 影 響 力 者 , 採
權 益 法 評 價。持 有 被 投 資 公 司 有 表 決 權 股 份 比 例 超 過 50%或 具 有 控 制 力 者 ,
採權益法評價並按季編製合併財務報表。
2.海 外 投 資 按 權 益 法 評 價 時 , 被 投 資 公 司 財 務 報 表 轉 換 所 產 生 之 「 累 積 換
算調整數」作為本公司股東權益之調整項目。
(九 )固 定 資 產 及 非 營 業 用 資 產
1.以 取 得 成 本 為 入 帳 基 礎 , 對 於 購 建 資 產 達 可 供 使 用 狀 態 前 所 發 生 之 利 息
支出予以資本化。凡支出效益及於以後各期之重大改良或大修支出作為
資本支出,列入固定資產;經常性維護及修理支出則列為當期費用。
2.固 定 資 產 出 售 或 報 廢 時 , 其 成 本 及 累 計 折 舊 均 自 帳 上 沖 銷 , 所 產 生 之 處
分損益,列入當期損益。
3.折 舊 之 提 列 係 依 估 計 經 濟 耐 用 年 限 , 按 帄 均 法 計 提 。 各 項 資 產 耐 用 年 數
如下:
房
房
機
運
辦
屋
屋
器
輸
公
及
及
設
設
設
建 築
建 築 改 良
備
備
備
26年~50年
3年~11年
3年~9年
5年
5年~6年
4.固 定 資 產 發 生 閒 置 或 已 無 使 用 價 值 時 , 按 其 淨 公 帄 價 值 或 帳 面 價 值 較 低
~12~
者,轉列其他資產,差額列為當期損失,當期提列之折舊費用列為營業
外支出。
(十 )無 形 資 產
權利金以取得成本為入帳基礎,按合約年限採直線法攤銷,攤銷年限為 3
至 15 年 。 而 電 腦 軟 體 以 取 得 成 本 為 入 帳 基 礎 , 按 估 計 效 益 年 數 採 直 線 法 攤
銷,攤銷年限為 1 至 3 年。
(十 一 )非 金 融 資 產 減 損
本公司於資產負債表日針對有減損跡象之資產,估計其可回收金額,當
可回收金額低於其帳面價值時,則認列減損損失。可回收金額係指一項
資產之淨公帄價值或其使用價值,兩者較高者。當以前年度認列資產減
損之情況不再存在時,則在以前年度提列損失金額之範圍內予以迴轉。
(十 二 )退 休 金
退 休 金 辦 法 屬 確 定 給 付 退 休 辦 法 者,係 依 據 精 算 結 果 認 列 淨 退 休 金 成 本 ,
淨退休金成本包括當期服務成本、利息成本、基金資產之預期報酬及未
認列過渡性淨給付義務與退休金損益之攤銷數。未認列過渡性淨給付義
務 按 15 年 攤 提 。 退 休 金 辦 法 屬 確 定 提 撥 退 休 辦 法 者 , 則 依 權 責 發 生 基 礎
將應提撥之退休基金數額認列為當期之退休金成本。
(十 三 )所 得 稅
1. 所 得 稅 之 會 計 處 理 採 跨 期 間 與 同 期 間 之 所 得 稅 分 攤 , 以 前 年 度 溢 低 估
之所得稅,列為當期所得稅費用之調整項目。當稅法修正時,於公布
日之年度按新規定將遞延所得稅負債或資產重新計算,因而產生之遞
延所得稅負債或資產之變動影響數,列入當期繼續營業部門之所得稅
費 用 (利 益 )。
2.未 分 配 盈 餘 依 所 得 稅 法 加 徵 10%之 營 利 事 業 所 得 稅,於 股 東 會 決 議 分 配
盈餘後列為當期費用。
(十 四 )庫 藏 股
1. 本 公 司 收 回 已 發 行 股 票 時 , 其 屬 買 回 者 , 將 所 支 付 之 成 本 列 為 股 東 權
益之減項。
2.庫 藏 股 票 轉 讓 給 員 工 之 給 與 日 在 民 國 97 年 1 月 1 日 (含 )以 後 者 , 依 財
務 會 計 準 則 公 報 第 39 號 「 股 份 基 礎 給 付 之 會 計 處 理 準 則 」 處 理 。
3. 註 銷 庫 藏 股 票 時 , 貸 記 「 庫 藏 股 票 」, 並 按 股 權 比 例 借 記 「 資 本 公 積 股 票 發 行 溢 價 」 與 「 股 本 」。 庫 藏 股 票 之 帳 面 價 值 如 高 於 面 值 與 股 票 發
行溢價之合計數時,其差額沖銷同種類庫藏股票所產生之資本公積,
~13~
如有不足再借記保留盈餘;反之,其差額貸記同種類庫藏股票交易所
產生之資本公積。
4.庫 藏 股 票 之 帳 面 價 值 係 按 加 權 帄 均 法 計 算 。
(十 五 )股 份 基 礎 給 付 -員 工 獎 酬
1.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之 給 與 日 於 民 國 93 年 1 月 1 日 (含 )至 民 國 96 年 12 月
31 日 (含 )者 , 依 民 國 92 年 3 月 17 日 財 團 法 人 中 華 民 國 會 計 研 究 發 展
基 金 會 (92)基 秘 字 第 070、071、072 號 函「 員 工 認 股 權 證 之 會 計 處 理 」
之 規 定 採 用 內 含 價 值 法 認 列 費 用 , 並 揭 露 依 財 務 會 計 準 則 公 報 第 39 號
「股份基礎給付之會計處理準則」規定衡量之擬制本期淨利及每股盈
餘資訊。
2.股 份 給 付 協 議 之 給 與 日 於 民 國 97 年 1 月 1 日 (含 )以 後 者 , 以 所 給 與 權
益商品之公帄價值衡量所取得之員工勞務,並於既得期間認列為薪資
費用。
(十 六 )員 工 分 紅 及 董 監 酬 勞
自 民 國 97 年 1 月 1 日 起 , 本 公 司 員 工 分 紅 及 董 監 酬 勞 成 本 , 依 民 國 96
年 3 月 16 日 財 團 法 人 中 華 民 國 會 計 研 究 發 展 基 金 會 (96)基 秘 字 第 052 號
函「員工分紅及董監酬勞會計處理」之規定,於具法律義務或推定義務
且金額可合理估計時,認列為費用及負債。嗣後股東會決議實際配發金
額 與 估 列 金 額 有 差 異 時 , 則 列 為 次 年 度 之 損 益 。 另 依 民 國 97 年 3 月 31
日 財 團 法 人 中 華 民 國 會 計 研 究 發 展 基 金 會 (97)基 秘 字 第 127 號 函 「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員 工 分 紅 股 數 計 算 基 準 」, 本 公 司 以 財 務 報 告 年 度 之 次 年 度 股 東
會 決 議 日 前 一 日 之 每 股 公 帄 價 值 ( 收 盤 價 ), 並 考 慮 除 權 除 息 影 響 後 之 金
額,計算股票紅利之股數。
(十 七 )收 入 及 成 本
收入於獲利過程大部份已完成,且已實現或可實現時認列。相關成本配
合收入於發生時承認。費用則依權責發生制於發生時認列為當期費用。
(十 八 )每 股 盈 餘
1.每 股 盈 餘 按 加 權 帄 均 股 數 計 算,凡 有 盈 餘 轉 增 資 或 資 本 公 積 轉 增 資 者 ,
按追溯調整之股數計算,不考慮該增資股之發行流通期間,現金增資
則依據該增資股之流通期間計算。
2. 發 行 轉 換 公 司 債 及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時 , 對 其 潛 在 普 通 股 列 示 基 本 每 股
盈餘及稀釋每股盈餘之雙重表達。
~14~
(十 九 )會 計 估 計
本公司於編製財務報表時,業已依照一般公認會計原則之規定,對財務
報表所列金額及或有事項,作必要之衡量、評估與揭露,其中包括若干
假設及估計之採用,惟對該等假設及估計與實際結果可能存有差異。
(二 十 )營 運 部 門
本公司營運部門資訊與提供給營運決策者之內部管理報告採一致方
式報導。營運決策者負責分配資源予營運部門並評估其績效,經辨識
本公司之營運決策者為總經理。
本 公 司 依 財 務 會 計 準 則 公 報 第 41 號 「 營 運 部 門 資 訊 之 揭 露 」 規 定
於合併財務報表揭露部門資訊,而不於個別財務報表揭露部門資訊。
三、會計變動之理由及其影響
(一 )應 收 票 據 及 帳 款 、 其 他 應 收 款
本 公 司 自 民 國 100 年 1 月 1 日 起, 採 用 新 修 訂 之 財 務 會 計 準 則 公 報 第 34 號
「金融商品之會計處理準則」
,就 應 收 票 據 及 帳 款、其 他 應 收 款 等 各 項 債 權 ,
於 有 減 損 之 客 觀 證 據 時 認 列 減 損 (呆 帳 )損 失,此 項 會 計 原 則 變 動 對 民 國 100
年 1 月 1 日 至 9 月 30 日 之 淨 損 及 每 股 虧 損 並 無 影 響 。
(二 )營 運 部 門
本 公 司 自 民 國 100 年 1 月 1 日 起, 採 用 新 發 布 之 財 務 會 計 準 則 公 報 第 41 號
「 營 運 部 門 資 訊 之 揭 露 」, 以 取 代 原 財 務 會 計 準 則 公 報 第 20 號 「 部 門 別 財
務 資 訊 之 揭 露 」, 本 公 司 於 首 次 適 用 時 , 並 依 公 報 規 定 重 編 前 一 年 度 之 部 門
資 訊 。 此 項 會 計 原 則 變 動 並 不 影 響 民 國 100 年 1 月 1 日 至 9 月 30 日 之 淨 損
及每股虧損。
四、重要會計科目之說明
(一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庫存現金及零用金
活期存款
定期存款
101年9月30日
100年9月30日
$
$
$
~15~
748
287,393
381,550
669,691
$
560
308,882
391,980
701,422
(二 )公 帄 價 值 變 動 列 入 損 益 之 金 融 資 產 -流 動
流動項目:
交易目的金融資產
開放型基金
評價調整
101年9月30日
100年9月30日
$
$
5,000
63
5,063
$
5,000
28
5,028
$
本 公 司 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1 月 1 日 至 9 月 30 日 認 列 之 淨 損 益 分 別 為 淨 利
益 $26 及 淨 損 失 $275。
(三 )應 收 帳 款 淨 額 -非 關 係 人
101年9月30日
應收帳款
減:備抵呆帳
(四 )存
$
(
$
100年9月30日
59,978 $
432) (
59,546 $
58,231
431)
57,800
貨
101 年 9 月 30 日
備抵存貨
跌價損失
成本
原
料
在 製 品
製 成 品
商
品
$
379
16,822
9,802
181
27,184
$
$
383
11,000
12,084
1,037
24,504
$
379) $
4,443)
1,644)
89)
6,555) $
100 年 9 月 30 日
備抵存貨
跌價損失
成本
原
料
在 製 品
製 成 品
商
品
($
(
(
(
($
當期認列之存貨相關費損:
($
(
(
(
($
$
$
~16~
86,358 $
1,899 (
88,257 $
12,379
8,158
92
20,629
帳面價值
26) $
3,514)
1,366)
981)
5,887) $
101年1月1日
至9月30日
已出售存貨成本
存貨跌價損失提列數(回升數)
帳面價值
357
7,486
10,718
56
18,617
100年1月1日
至9月30日
87,368
1,866)
85,502
本 公 司 民 國 100 年 1 月 1 日 至 9 月 30 日 因 出 售 部 分 呆 滯 之 商 品 , 因 而 產 生
回升利益。
(五 )以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非 流 動
101年9月30日
非上市櫃公司股票
-iPeer Multimedia
International Ltd.
-華研國際音樂股份有限公司
私募基金
-JAFCO Asia Technology
Fund IV L.P.
累計減損
100年9月30日
金額
持股
比率
金額
$ 285,313
30,708
17.71%
3.28%
$ 285,313
-
18.51%
62,779
1.50%
68,639
1.59%
378,800
( 298,758)
$ 80,042
持股
比率
353,952
( 277,814)
$ 76,138
1.本 公 司 持 有 之 標 的 因 無 活 絡 市 場 公 開 報 價 且 公 帄 價 值 無 法 可 靠 衡 量 , 故
以成本衡量。
2.JAFCO Asia Technology Fund IV L.P. 於 民 國 101 年 前 三 季 返 還 投 資 款
計 $5,860。
3.本 公 司 經 評 估 持 有 iPeer Multimedia International Ltd. 及 JAFCO Asia
Technology Fund IV L. P.之 價 值 後 , 於 民 國 100 年 1 月 1 日 至 9 月 30
日 認 列 $40,317 之 減 損 損 失 。
(六 )無 活 絡 市 場 之 債 券 投 資 -非 流 動
101年9月30日
非上市櫃公司可轉換特別股
-iPeer Multimedia International Ltd.
累計減損
$
(
$
100年9月30日
29,787 $
15,049)
14,738 $
30,480
30,480
本 公 司 於 民 國 98 年 2 月 20 日 以 每 股 美 金 1 元 購 買 iPeer 公 司 發 行 之 無 到
期 日 A 類 可 轉 換 可 買 回 特 別 股 1,000 仟 股 , 該 A 類 特 別 股 主 要 發 行 條 件 如
下:
1.每 年 累 積 之 股 息 為 6%, 並 可 參 與 普 通 股 之 盈 餘 分 配 及 享 有 與 普 通 股 相 同
之權利。
2.轉 換 價 格 及 其 調 整 : 特 別 股 股 東 得 隨 時 請 求 將 特 別 股 轉 換 為 普 通 股 , 轉
換 價 格 係 依 當 時 的 發 行 價 格 進 行 轉 換 , 並 依 iPeer 公 司 章 程 規 定 條 件 調
整轉換價格。
~17~
(七 )採 權 益 法 之 長 期 股 權 投 資
101年9月30日
被投資公司名稱
驊訊投資有限公司
C-Media Holdings Limited
持股
比率
金額
$
$
100年9月30日
2,449
23,768
26,217
100% $
100%
$
金額
19,977
24,637
44,614
持股
比率
100%
100%
本 公 司 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1 月 1 日 至 9 月 30 日 止 採 權 益 法 認 列 之 投 資 損
失 分 別 為 $9,135 及 $17,364,係 依 該 被 投 資 公 司 同 期 自 編 未 經 會 計 師 核 閱 之
財務報表認列。
(八 )固 定 資 產 -累 計 折 舊
100年9月30日
$
$
房屋及建築
機器設備
運輸設備
辦公設備
101年9月30日
$
13,487
11,407
485
2,177
27,556
$
12,273
7,785
232
1,934
22,224
(九 )出 租 資 產
100年9月30日
$
$
土
地
建 築 物
101年9月30日
累計折舊
(
$
150,152
62,870
213,022
10,752) (
202,270 $
150,152
61,398
211,550
9,468)
202,082
(十 )閒 置 資 產
100年9月30日
$
$
土
地
房屋及建築
機器設備
辦公設備
101年9月30日
累計折舊
累計減損
(
(
$
56,156
136,712
66,453
857
260,178
23,673) (
16,898) (
219,607 $
56,156
136,712
64,329
257,197
6,489)
4,281)
246,427
(十 一 )退 休 金 計 劃
1. 本 公 司 依 據 「 勞 動 基 準 法 」 之 規 定 , 訂 有 確 定 給 付 之 退 休 辦 法 , 適 用
於 民 國 94 年 7 月 1 日 實 施「 勞 工 退 休 金 條 例 」前 所 有 正 式 員 工 之 服 務
~18~
年資,以及於實施「勞工退休金條例」後選擇繼續適用勞動基準法員
工之後續服務年資。員工符合退休條件者,退休金之支付係根據服務
年 資 及 退 休 前 6 個 月 之 帄 均 薪 資 計 算 , 15 年 以 內 (含 )的 服 務 年 資 每 滿
一 年 給 予 兩 個 基 數 , 超 過 15 年 之 服 務 年 資 每 滿 一 年 給 予 一 個 基 數 , 惟
累 積 最 高 以 45 個 基 數 為 限。本 公 司 按 月 就 薪 資 總 額 2%提 撥 退 休 基 金 ,
以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之名義專戶儲存於臺灣銀行信託部。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1 月 1 日 至 9 月 30 日 止 , 本 公 司 依 上 述 退 休 金 辦 法
認 列 之 淨 退 休 金 成 本 分 別 為 $1,456 及 $707, 撥 存 於 臺 灣 銀 行 信 託 部 勞
工 退 休 準 備 金 專 戶 之 餘 額 分 別 為 $26,789 及 $25,679。
2.自 民 國 94 年 7 月 1 日 起 , 本 公 司 依 據 「 勞 工 退 休 金 條 例 」, 訂 有 確 定
提撥之退休辦法,適用於本國籍之員工。本公司就員工選擇適用「勞
工 退 休 金 條 例 」 所 定 之 勞 工 退 休 金 制 度 部 分 , 每 月 按 薪 資 之 6%提 繳 勞
工退休金至勞保局員工個人帳戶,員工退休金之支付依員工個人之退
休金專戶及累積收益之金額採月退休金或一次退休金方式領取。民國
101 年 及 100 年 1 月 1 日 至 9 月 30 日 止 , 本 公 司 依 上 開 退 休 金 辦 法 認
列 之 退 休 金 成 本 分 別 為 $5,025 及 $5,551。
(十 二 )股
本
1.截 至 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9 月 30 日 止 , 本 公 司 額 定 股 數 分 為 200,000
仟 股 (其 中 分 別 20,000 仟 股 及 10,000 仟 股 保 留 供 認 股 權 憑 證 、 附 認 股
權 特 別 股 或 附 認 股 權 公 司 債 行 使 認 股 權 使 用 ), 發 行 及 流 通 在 外 股 數 皆
為 76,238 仟 股 (扣 除 庫 藏 股 750 仟 股 ), 每 股 面 額 10 元 。
2.本 公 司 於 民 國 98 年 6 月 19 日 經 股 東 會 決 議 以 不 超 過 40,000 仟 股 額 度
內 辦 理 現 金 增 資 私 募 普 通 股 , 並 於 民 國 98 年 6 月 29 日 經 董 事 會 決 議
通 過 以 每 股 新 台 幣 40 元 , 洽 特 定 人 辦 理 私 募 普 通 股 , 經 民 國 99 年 3
月 19 日 董 事 會 決 議 通 過 增 資 基 準 日 為 民 國 99 年 4 月 12 日 , 增 資 發 行
股 數 為 13,325 仟 股 , 剩 餘 未 發 行 額 度 26,675 仟 股 不 再 繼 續 辦 理 , 上
述 現 金 增 資 業 已 於 民 國 99 年 7 月 6 日 辦 理 變 更 登 記 完 竣 。 本 次 私 募 普
通股之權利義務除證交法規定有流通轉讓之限制且頇於交付日滿三年
並 補 辦 公 開 發 行 後 才 能 申 請 上 櫃 (市 ) 掛 牌 交 易 外 , 餘 與 其 他 之 已 發 行
普通股同。
(十 三 )資 本 公 積
1.依 公 司 法 規 定 , 超 過 票 面 金 額 發 行 股 票 所 得 之 溢 額 及 受 領 贈 與 之 所 得
之資本公積,除得用於彌補虧損外,於公司無累積虧損時,按股東原
有股份之比例發給新股或現金。另依證券交易法之相關規定,以上開
資本公積撥充資本時,每年以其合計數不超過實收資本額百分之十為
限。公司非於盈餘公積填補資本虧損仍有不足時,不得以資本公積補
充之。
2.有 關 資 本 公 積 -庫 藏 股 票 交 易 請 詳 附 註 四 、 (十 三 )之 說 明 。
3.有 關 資 本 公 積 -員 工 認 股 權 請 詳 附 註 四 、 (十 四 )之 說 明 。
4.本 公 司 於 民 國 101 年 4 月 30 日 經 董 事 會 提 議,並 於 民 國 101 年 6 月 18
~19~
日 股 東 會 決 議 通 過 , 以 資 本 公 積 發 給 現 金 , 每 股 配 發 新 台 幣 0.25 元 ,
共 發 給 現 金 $19,060, 發 放 基 準 日 為 民 國 101 年 8 月 22 日 。
(十 四 )保 留 盈 餘
1. 依 本 公 司 章 程 規 定 , 年 度 總 決 算 如 有 盈 餘 , 應 先 提 繳 稅 款 , 彌 補 以 往
虧損,次就餘額提存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並依主管機關規定提
列或轉回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盈餘,依下列順序分配之:董事、監
察人酬勞不高於百分之一;員工紅利不低於百分之一,其他餘額併同
以往年度未分配之盈餘為股東紅利,由董事會擬具分派案,提請股東
會決議分派之。本公司員工紅利之分配得以現金或股票方式發放,員
工紅利發放之對象得包括本公司直接及間接持股合計達百分之五十以
上 之 從 屬 公 司 員 工。本 公 司 股 東 紅 利 頇 視 公 司 目 前 及 未 來 之 投 資 環 境 、
資金需求、國內外競爭狀況及資本預算等因素,兼顧股東利益、帄衡
股利及公司長期財務規劃等,以現金或股票方式發放,當年度分派股
東紅利中,現金股利發放比例為百分之十至百分之九十,其餘以股票
股利方式發放之。
2.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除 彌 補 公 司 虧 損 及 按 股 東 原 有 股 份 之 比 例 發 給 新 股 或 現
金外,不得使用之,惟發給新股或現金者,以該此項公積已達實收資
本額百分之二十五之部份為限。
3. 依 相 關 法 令 規 定 , 本 公 司 於 分 配 盈 餘 時 , 頇 就 股 東 權 益 減 項 金 額 , 自
當年度稅後盈餘提列等額之特別盈餘公積後方得以分配,嗣後股東權
益減項數額如有迴轉時,得經股東會決議就迴轉金額分配盈餘。
4.本 公 司 於 民 國 100 年 6 月 15 日 , 經 股 東 會 決 議 通 過 之 民 國 99 年 盈 餘
分派案,除提列法定盈餘公積及特別盈餘公積外,決議不分派。本公
司 民 國 100 年 度 虧 損 撥 補 議 案,於 民 國 101 年 4 月 30 日 經 董 事 會 提 議 ,
並 於 民 國 101 年 6 月 18 日 經 股 東 會 決 議 通 過 以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2,300 及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4,775 彌 補 虧 損,有 關 本 公 司 股 東 會 決 議 虧 損 撥 補 情 形 ,
請至台灣證劵交易所之「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5.本 公 司 考 量 民 國 101 年 1 月 1 日 至 9 月 30 日 損 益 狀 況 為 稅 後 淨 損 , 故
不予估列員工紅利及董監酬勞。本公司董事會通過及股東會決議之員
工紅利及董監酬勞相關資訊可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另,本公司為
充 實 營 運 資 金 , 故 民 國 100 年 度 股 東 會 決 議 不 發 放 董 監 酬 勞 及 員 工 紅
利,而 民 國 99 年 度 財 務 報 表 認 列 之 董 監 酬 勞 $124 及 員 工 紅 利 $124,業
已 調 整 100 年 度 之 損 益 。
(十 五 )庫 藏 股
1. 本 公 司 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1 月 1 日 至 9 月 30 日 庫 藏 股 票 數 量 變 動 情
形如下:
~20~
收回原因
供轉讓股份予員工
101年1月1日至9月30日
期初股數
本期增加
本期減少
750,000
-
期末股數
750,000
收回原因
供轉讓股份予員工
100年1月1日至9月30日
期初股數
本期增加
本期減少
750,000
-
期末股數
750,000
2. 依 證 券 交 易 法 規 定 , 公 司 對 買 回 發 行 在 外 股 份 之 數 量 比 例 , 不 得 超 過
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十,收買股份之總金額,不得逾保留盈餘
加 計 發 行 股 份 溢 價 及 已 實 現 之 資 本 公 積 金 額 。 截 至 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9 月 30 日 止 , 本 公 司 帳 列 買 回 庫 藏 股 皆 為 $38,275。
3. 本 公 司 持 有 之 庫 藏 股 票 依 證 券 交 易 法 規 定 不 得 質 押 , 於 未 轉 讓 前 亦 不
得享有股東權利。
4. 依 證 券 交 易 法 規 定 , 因 供 轉 讓 股 份 予 員 工 所 買 回 之 股 份 , 應 於 買 回 之
日起三年內將其轉讓,逾期未轉讓者,視為公司未發行股份,並應辦
理變更登記銷除股份。而為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所買回股份,應
於買回之日起六個月內辦理變更登記銷除股份;另帳面價值低於面值
與股票發行溢價合計數之差額轉列資本公積。
(十 六 )股 份 基 礎 給 付 -員 工 獎 酬
1. 截至民國101年9月30日止,本公司之股份基礎給付交易如下:
給與數量
(股)
合約
期間
本期實際 估計未來
既得條件 離職率
離職率
96.11.19
1,000,000
5年
2年之服務
4.76%
-
96.12.26
2,000,000
8年
3年之服務
4.44%
-
98.11.06
3,000,000
7年
2年之服務
8.20%
-
99.03.16
300,000
NA
立即既得
NA
NA
99.03.19
7,700,000
NA
立即既得
NA
NA
協議之類型 給與日
員工認股權
計畫
員工認股權
計畫
員工認股權
計畫
庫藏股票轉
讓予員工
私募現金增
資由員工
認購
~21~
2. 上述認股權計畫之詳細資訊如下:
101年1月1日至9月30日
加權帄均
履約價格
認股權數量
(元)
年初流通在外認股權
本期給與認股權
無償配股增發或調整
認股股數
本期放棄認股權
本期執行認股權
本期逾期失效認股權
年底流通在外認股權
年底可執行認股權
4,262,643
(
240,959)
4,021,684
1,976,434
$
72.13
-
100年1月1日至9月30日
加權帄均
履約價格
認股權數量
(元)
4,852,405
-
58.00 (
566,118)
72.97
4,286,287
83.60
992,465
$
72.99
79.27
72.16
94.60
3.截 至 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9 月 30 日 止 , 本 公 司 流 通 在 外 認 股 權 之 履 約
價 格 區 間 分 別 為 52.9 元 ~ 99.1 元 及 52.9 元 ~ 99.1 元 , 預 期 存 續 期 間
均 為 4.4 年 ~ 6.3 年 。
4.民 國 97 年 1 月 1 日 之 後 , 本 公 司 使 用 Black-Scholes 選 擇 權 評 價 模 式
估計認股選擇權之公帄價值,相關資訊如下:
預期
股價 履約價格
預期
預期存 股利 無風險
每單位
給與日
(元)
(元)
波動率 續期間 率
利率
公帄價值
98.11.06 $ 55.6 $ 55.6 56.99% 5.25年
- 0.67% $ 27.53
5. 股份基礎給付交易產生之費用如下:
101年1月1日
至9月30日
$
5,931
權益交割
100年1月1日
至9月30日
$
11,657
6.本 公 司 於 財 務 會 計 準 則 公 報 第 39 號 「 股 份 基 礎 給 付 之 會 計 處 理 準 則 」
適 用 日 前 未 依 其 規 定 認 列 所 取 得 之 勞 務 成 本 者 , 如 採 用 公 帄 價 值 法 (內
含 價 值 法 )認 列 酬 勞 成 本 之 擬 制 性 淨 損 及 每 股 虧 損 資 訊 如 下 :
101年1月1日 100年1月1日
至9月30日 至9月30日
本期淨損
基本每股虧損
完全稀釋每股虧損
報表認列之淨損
擬制淨損
報表認列之每股虧損
擬制每股虧損
報表認列之每股虧損
擬制每股虧損
($
(
31,018) ($ 86,809)
34,951) (
89,228)
(0.41元)
(1.14元)
(0.46元)
(1.17元)
(0.41元)
(1.14元)
(0.46元)
(1.17元)
上 開 認 股 選 擇 權 計 劃,係 使 用 Black-Scholes 選 擇 權 評 價 模 式 估 計 認 股
選擇權之公帄價值,相關資訊如下:
~22~
給與日
96.11.19
96.12.26
股價(元)
$ 127
110
履約價格 預期
(元)
波動率
$ 127.0 56.18%
110.0 55.81%
預期存 預期 無風險
續期間 股利率 利 率
4.4年
2.67%
6.3年
2.44%
每單位
公帄價值
(元)
$ 60.57
60.85
(十 七 )所 得 稅
1. 所得稅利益及應(退)付所得稅:
101年1月1日
至9月30日
稅前淨損按法定稅率計算之所得稅
永久性差異之所得稅影響數
以前年度所得稅費用(高)低估數
未分配盈餘加徵10%所得稅
備抵評價之所得稅影響數
虧損扣抵之所得稅影響數
所得稅利益
遞延所得稅資產負債淨變動數
預付所得稅
以前年度當期所得稅費用高(低)估數
應(退)付當期所得稅
~23~
($
(
(
(
($
6,045)
45
946)
1,554
847
4,545)
4,297
333)
248
333)
100年1月1日
至9月30日
($
(
(
(
(
$
15,649)
3,112)
1,438
249
11,829
5,245)
6,986
243)
1,438)
60
2. 遞延所得稅資產餘額如下:
101年9月30日
金
流動項目:
暫時性差異
存貨跌價損失
$
未實現存貨報廢損失
未實現兌換損失
其他
100年9月30日
所得稅
影響數
額
6,555
148
4,278
117
$
$
非流動項目:
暫時性差異
減損損失
$ 330,705
權利金及設計費財稅
差異
18,651
未實現長期投資損失
125,033
其他
69,644
虧損扣抵
80,863
金
1,115 $
25
727
20 (
1,887
5,887 $
335
1,793
1,387) (
$
1,001
57
305
236)
1,127
$ 56,220
$ 282,096
$ 47,956
3,171
21,256
11,839
13,747
12,978
108,029
3,560
53,250
2,207
18,365
603
9,053
106,233
( 78,374)
$ 27,859
備抵評價
所得稅
影響數
額
78,184
( 59,219)
$ 18,965
3.截 至 民 國 101 年 9 月 30 日 止 , 本 公 司 尚 未 使 用 之 虧 損 扣 抵 有 效 期 限 及
所得稅影響情況如下:
發生年度
100年度
101年度(預估)
可扣抵數
$
69,238
11,625
尚未扣抵數
$
最後扣抵年度
69,238
11,625
110年度
111年度
4. 兩稅合一相關資訊:
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餘額
101年9月30日
$
134,171
100年9月30日
$
133,735
101年度
100年度
實際盈餘分配之稅額扣抵比率
-
-
5.本 公 司 累 積 虧 損 均 為 87 年 度 以 後 產 生 。
6.本 公 司 營 利 事 業 所 得 稅 結 算 申 報 , 業 經 稅 捐 稽 徵 機 關 核 定 至 民 國 97 年
度。
7.本 公 司 產 品 符 合 新 興 重 要 策 略 性 產 業 免 徵 營 利 事 業 所 得 稅 , 自 民 國 99
年 度 起 , 可 連 續 5 年 享 受 免 徵 營 利 事 業 所 得 稅 , 免 稅 期 間 於 民 國 103
~24~
年 12 月 到 期 。
(十 八 )每 股 虧 損
101年1月1日至9月30日
金
稅
基本每股虧損
屬於普通股股東
之本期淨損
具稀釋作用之潛
在普通股之影
響
員工認股權憑證
員工分紅
稀釋每股虧損
前
稅
額
後
加權帄均
每股虧損
流通在外 (單位:新台幣元)
股數(仟股) 稅 前
稅 後
($ 35,563) ($ 31,018)
76,238 ($ 0.47) ($ 0.41)
($ 35,563) ($ 31,018)
76,238 ($ 0.47) ($ 0.41)
100年1月1日至9月30日
金
稅
基本每股虧損
屬於普通股股東
之本期淨損
具稀釋作用之潛
在普通股之影
響
員工認股權憑證
員工分紅
稀釋每股虧損
前
稅
額
後
加權帄均
每股虧損
流通在外 (單位:新台幣元)
股數(仟股) 稅 前
稅 後
($ 92,054) ($ 86,809)
76,238 ($ 1.21) ($ 1.14)
($ 92,054) ($ 86,809)
76,238 ($ 1.21) ($ 1.14)
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9 月 30 日 之 員 工 認 股 權 因 具 反 稀 釋 效 果 , 因 此 不 列
入稀釋每股盈餘之計算。
自 民 國 97 年 度 起 , 因 員 工 分 紅 可 選 擇 採 用 發 放 股 票 之 方 式 , 於 計 算 每 股
盈餘時,係假設員工分紅將採發放股票方式,於該潛在普通股具有稀釋
作用時計入加權帄均流通在外股數,以計算稀釋每股盈餘;計算基本每
股盈餘時,係於股東會決議上一年度員工分紅採發放股票方式之股數確
定時,始將該股數計入股東會決議年度普通股加權帄均流通在外股數。
~25~
(十 九 )用 人 、 折 舊 、 折 耗 及 攤 銷 費 用
性質別
用人費用
薪資費用
勞健保費用
退休金費用
其他用人費用
折舊費用(註)
攤銷費用
功能別
功能別
性質別
用人費用
薪資費用
勞健保費用
退休金費用
其他用人費用
折舊費用(註)
攤銷費用
101年1月1日至9月30日
屬於營業成本者 屬於營業費用者
$
6,488
$
122,034
$
5,651
107,200
354
6,277
361
6,120
122
2,437
$
324
$
4,499
$
$
103
$
7,005
$
合計
128,522
112,851
6,631
6,481
2,559
4,823
7,108
100年1月1日至9月30日
屬於營業成本者 屬於營業費用者
$
5,596
$
128,162
$
4,955
113,043
292
6,110
263
5,995
86
3,014
$
148
$
4,760
$
$
89
$
8,499
$
合計
133,758
117,998
6,402
6,258
3,100
4,908
8,588
註 : 不 包 含 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1 月 1 日 至 9 月 30 日 出 租 資 產 及 閒 置 資
產 折 舊 費 用 (帳 列 營 業 外 費 用 及 損 失 )之 金 額 分 別 為 14,001 及
$7,726。
五、關係人交易
(一 )關 係 人 之 名 稱 及 關 係
關 係 人 名 稱
與 本 公 司 之 關 係
本公司之法人董事為該公司子公司(於民
國101年6月18日前為本公司之法人董事)
瑞昱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瑞昱)
iPeer Multimedia International Ltd.
(iPeer)
達霖數位股份有限公司(達霖)
驊訊投資有限公司(驊訊投資)
C-Media Holdings Limited
(C-Media Holdings)
上海華烽貿易有限公司(上海華烽)
華研國際音樂股份有限公司(華研)
~26~
董事長與本公司同
該公司之母公司董事長與本公司同
係本公司之子公司
係本公司之子公司
係本公司之孫公司
董事與本公司董事長同(自民國101年6月
28日起為關係人)
(二 )與 關 係 人 間 之 交 易 事 項
1. 其他勞務收入-權利金收入
101年1月1日至9月30日
瑞
昱
金
$
額
3,997
佔營業收
入百分比
1
100年1月1日至9月30日
金
額
$
25,568
佔營業收
入百分比
9
本 公 司 係 依 雙 方 於 民 國 100 年 間 簽 訂 之 協 議 合 作 契 約,以 約 定 之 條 件 及 期
限 內 向 關 係 人 收 取 CODEC 產 品 權 利 金。此 權 利 金 收 款 期 間 約 為 月 結 49 天 。
該 合 約 已 於 101 年 2 月 到 期 。
2. 進
貨
101年1月1日至9月30日
金
瑞
昱
$
額
51,894
佔進貨淨
額百分比
90
100年1月1日至9月30日
金
$
額
37,362
佔進貨淨
額百分比
99
本 公 司 向 關 係 人 之 進 貨,主 係 委 託 其 代 採 購 晶 圓,因 向 其 採 購 之 晶 圓 未 向
其 他 供 應 商 進 貨,故 無 法 比 較 進 貨 價 格。關 係 人 付 款 條 件 約 為 月 結 49 天 ,
一 般 供 應 商 為 30~ 60 天 。
3. 營業費用-權利金
101年1月1日至9月30日
金
瑞 昱
$
額
4,413
佔該科目
百 分 比
42
100年1月1日至9月30日
金
$
額
3,952
佔該科目
百 分 比
47
本 公 司 係 依 合 約 約 定 支 付 上 列 關 係 人 相 關 產 品 技 術 授 權 之 權 利 金,付 款 條
件 為 月 結 49 天 。
4. 股利收入
101年1月1日至9月30日
金
iPeer
$
額
14,846
佔該科目
百 分 比
100
100年1月1日至9月30日
金
$
額
1,313
佔該科目
百 分 比
100
本 公 司 對 iPeer 之 股 利 收 入,主 係 因 投 資 iPeer 普 通 股 及 特 別 股 所 獲 分 配
之股息。
5. 應收帳款
101 年 9 月 30 日
100 年 9 月 30 日
佔該科目
金
瑞 昱
額
$
-
~27~
佔該科目
百 分 比
-
金
$
額
3,108
百 分 比
5
6. 其他應收款
101 年 9 月 30 日
金
iPeer
其他
額
$
佔該科目
百 分 比
-
$
100 年 9 月 30 日
-
金
$
額
4,944
4
4,948
$
佔該科目
百 分 比
25
25
本 公 司 對 iPeer 之 其 他 應 收 款 , 主 係 因 投 資 iPeer 特 別 股 所 獲 分 配 之 股
息。
7. 應付帳款
101 年 9 月 30 日
金
瑞 昱
$
額
16,251
佔該科目
百 分 比
55
100 年 9 月 30 日
金
$
額
10,041
佔該科目
百 分 比
45
8. 應付費用
101 年 9 月 30 日
佔該科目
金
額
百 分 比
$
2,551
5
瑞 昱
100 年 9 月 30 日
佔該科目
金
額
百 分 比
$
1,221
3
本 公 司 對 瑞 昱 之 應 付 費 用,主 係 因 向 瑞 昱 購 買 研 發 材 料 及 支 付 相 關 產 品 技
術授權之權利金。
9.其
他
(1)本 公 司 於 民 國 101 年 1 月 20 日 及 9 月 28 日 經 董 事 會 決 議, 分 別 以 投
資 總 額 不 超 過 $30,000 額 度 內 向 iPeer 購 買 華 研 國 際 音 樂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之 股 份 。 本 公 司 業 已 於 民 國 101 年 2 月 及 10 月 完 成 支 付 價 款 , 投
資 價 款 總 計 $60,000。
(2)本 公 司 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1 月 1 日 至 9 月 30 日 向 瑞 昱 購 買 研 發 用
材 料 之 金 額 分 別 為 2,213 及 $6,948。
六 、 抵 (質 )押 之 資 產
本公司資產提供擔保明細如下:
資產名稱
固定資產-土地
-房屋及建築物
帳 面 價 值
101年9月30日
100年9月30日
擔保用途
$
121,040 $
121,039 綜合融資、出口押匯額度
及長期借款額度擔保
39,959
41,061
"
七、重大承諾事項及或有事項
截 至 民 國 101 年 9 月 30 日 止 , 本 公 司 已 簽 約 之 設 計 費 合 約 價 款 約 計 $67,390,
其 中 尚 未 付 款 部 分 計 $29,300。
~28~
八、重大之災害損失
無。
九、重大之期後事項
請 詳 附 註 五 、 (二 )9 之 說 明 。
十、其他
(一 )訴 訟 事 項 說 明
本 公 司 向 三 起 工 業 有 限 公 司 (以 下 簡 稱 「 三 起 公 司 」 )採 購 機 器 設 備 , 惟 三
起公司藉機器調校之名,久未將該批機器交付本公司,因而對三起公司提
起返還機器設備之民事訴訟,並對三起公司負責人提出詐欺、背信及侵占
之 刑 事 訴 訟 。 該 批 機 器 設 備 金 額 計 $59,679, 本 公 司 經 評 估 業 已 於 民 國 100
年 度 予 以 全 額 提 列 損 失 (帳 列 「 什 項 支 出 」 )。 截 至 民 國 101 年 10 月 25 日
止,本案件正由桃園地方法院審理中。
(二 )財 務 報 表 表 達
本 公 司 民 國 100 年 9 月 30 日 財 務 報 表 若 干 科 目 業 經 重 分 類 , 俾 與 民 國 101
年 9 月 30 日 之 財 務 報 表 比 較 閱 讀 。
(三 )金 融 商 品 之 公 帄 價 值
101 年 9
月 30 日
公 帄 價 值
公開報價
評價方法
決定之金額
估計之金額
帳面價值
非衍生性金融商品
資產
公帄價值與帳面價值相等
之金融資產
公帄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
金融資產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無活絡市場之債券投資
負債
公帄價值與帳面價值相等
之金融負債
衍生性金融商品:無
$
754,062
~29~
$
-
$
754,062
5,063
80,042
14,738
5,063
-
101,623
18,012
89,664
-
89,664
100 年 9
帳面價值
月 30 日
公 帄 價 值
公開報價
評價方法
決定之金額
估計之金額
非衍生性金融商品
資產
公帄價值與帳面價值相等
之金融資產
$
789,614
$
$
公帄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
金融資產
5,028
5,028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76,138
無活絡市場之債券投資
30,480
負債
公帄價值與帳面價值相等
之金融負債
71,130
衍生性金融商品:無
本公司估計金融商品公帄價值所使用之評價方法及假設如下:
789,614
35,997
71,130
1.短 期 金 融 商 品 , 因 折 現 值 影 響 不 大 , 故 以 帳 面 價 值 估 計 其 公 帄 價 值 。 此
方法應用於現金及約當現金、應收票據及款項、其他應收款、存出保證
金、應付票據及款項、應付費用、其他流動負債及存入保證金。
2.公 帄 價 值 變 動 列 入 損 益 之 金 融 資 產 , 若 屬 上 市 ( 櫃 ) 股 票 係 以 資 產 負 債 表
日公開市場之收盤價格為公帄價值,開放型基金係以資產負債表日該基
金淨資產為公帄價值。
3.以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 若 屬 非 上 市 (櫃 )股 票 係 採 用 評 價 方 法 評 估 , 私
募基金係以資產負債表日該基金淨值為公帄價值。本公司採用評價方法
所使用之估計及假設,與市場參與者於金融商品訂價時用以作為估計及
假設之資訊一致,該資訊為本公司可取得者。本公司使用之折現率與實
質上條件及特性相同之金融商品之報酬率相等,其條件及特性包括被投
資人之信用狀況、產業類別及規模等。
4. 無 活 絡 市 場 之 債 券 投 資 係 採 用 評 價 方 法 估 計 。 本 公 司 採 用 評 價 方 法 所 使
用之估計及假設,與市場參與者於金融商品訂價時用以作為估計及假設
之資訊一致,該資訊為本公司可取得者。本公司使用之折現率與實質上
條件及特性相同之金融商品之報酬率相等,其條件及特性包括債務人之
信用狀況、合約規定固定利率計息之剩餘期間等。
(四 )金 融 商 品 重 大 損 益 及 權 益 項 目 資 訊
本 公 司 民 國 101 及 100 年 1 月 1 日 至 9 月 30 日 無 以 評 價 方 法 估 計 金 融 商 品
之公帄價值變動認列之損益。
(五 )利 率 風 險 部 位 資 訊
請 詳 附 註 十 、 (七 )之 說 明 。
~30~
(六 )風 險 控 制 及 避 險 策 略
本 公 司 採 用 全 面 風 險 管 理 與 控 制 系 統 , 以 辨 認 本 公 司 所 有 風 險 (包 含 市 場 風
險 、 信 用 風 險 、 流 動 性 風 險 及 現 金 流 量 風 險 ), 使 本 公 司 之 管 理 階 層 能 有 效
從事控制並衡量市場風險、信用風險、流動性風險及現金流量風險。本公
司市場風險管理目標,係適當考慮經濟環境、競爭狀況及市場價值風險之
影響下,達到最佳化之風險部位、維持適當流動性部位及集中管理所有市
場風險。
(七 )重 大 財 務 風 險 資 訊
1.市 場 風 險
(1)匯 率 風 險
本 公 司 從 事 之 業 務 涉 及 若 干 非 功 能 性 貨 幣,故 受 匯 率 波 動 之 影 響,具
重大匯率波動影響之外幣資產及負債資訊如下: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非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
美金:新台幣
金融負債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101年9月30日
外幣(仟元)
匯率
100年9月30日
外幣(仟元)
匯率
9,982
29.30
4,624
30.48
1,723
29.30
2,607
30.48
895
29.30
1,464
30.48
560
29.30
703
30.48
本 公 司 主 要 之 進 銷 貨、部 份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及 無 活 絡 市 場 之 債 劵 投 資
係 以 美 金 為 計 價 單 位 , 民 國 101 年 9 月 30 日 具 匯 率 變 動 之 金 融 資 產
及負債,因受市場匯率變動之影響,使公帄價值隨之變動,美金兌台
幣 每 升 值 0.5 元 , 將 使 稅 前 淨 利 增 加 $4,711。
(2)利 率 風 險
本公司從事之無活絡市場債券投資係為固定利率,故市場利率變動將
使 債 券 投 資 之 公 帄 價 值 隨 之 變 動。若 依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持 有 之 部 位 核 算,
當 市 場 利 率 每 上 升 1%, 將 使 債 券 投 資 之 公 帄 價 值 下 降 $1,674。
(3)價 格 風 險
本 公 司 投 資 之 開 放 型 受 益 憑 證 主 要 為 類 貨 幣 市 場 型 基 金,依 以 往 經 驗,
市場價格波動不大,故預期不致發生重大之市場風險。
2.信 用 風 險
(1)本 公 司 投 資 之 開 放 型 基 金 受 益 憑 證 , 其 發 行 人 係 國 內 信 用 卓 越 之 金 融
機 構,預 期 交 易 相 對 人 不 致 發 生 違 約,故 發 生 信 用 風 險 之 可 能 性 極 低 ,
而最大之信用風險金額為其帳面價值。
(2)本 公 司 從 事 之 權 益 類 金 融 商 品 及 無 活 絡 市 場 之 債 劵 投 資 於 投 資 時 業 已
評 估 其 信 用 狀 況,預 期 不 致 發 生 違 約,故 發 生 信 用 風 險 之 可 能 性 極 低 。
~31~
(3)本 公 司 應 收 款 項 債 務 人 之 信 用 良 好,因 此 經 評 估 並 無 重 大 之 信 用 風 險,
而最大之信用風險金額為其帳面價值。
3.流 動 性 風 險
(1)本 公 司 投 資 之 開 放 型 基 金 受 益 憑 證 , 隨 時 均 可 依 公 帄 價 值 向 基 金 發 行
單位申請贖回,流動性風險極低。
(2)本 公 司 投 資 之 以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及 債 劵 投 資 無 活 絡 市 場 , 故 預 期
具有重大之流動性風險。
(3) 本 公 司 之 應 收 付 款 項 均 為 1 年 內 到 期 , 預 期 不 致 發 生 重 大 流 動 性 風
險。
4.利 率 變 動 之 現 金 流 量 風 險
本公司經評估無重大利率變動之現金流量風險。
~32~
十一、附註揭露事項
(一)重 大 交 易 事 項 相 關 資 訊
下列被投資公司之相關資訊,係依該公司自行提供之資訊揭露,未經會計師核閱。
1.資金貸與他人情形:本公司及轉投資公司無此情形。
2.為他人背書保證之情形:本公司及轉投資公司無此情形。
3.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
持有之公司
有 價 證 券 種 類 及 名 稱
驊訊電子企 基金-富邦吉祥基金
業股份有限 股票-iPeer Multimedia
公司
International Ltd.
股票-華研國際
音樂股份有限公司
"
"
"
"
受益憑證-JAFCO Asia
Technology Fund IV
L.P.
股票-iPeer Multimedia
International Ltd.
股票-驊訊投資有限公司
股票-C-Media Holdings
Limited
驊訊投資有 股票-上海華烽貿易有限公司
限公司
與有價證券發行人之關係
帳 列 科 目
不適用
公帄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資產-流動
本公司董事長為該公司董事長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期
股數(仟股)
333
帳面金額
$
持股比率
-
末
市價(淨值)
21,473
5,063
-
$
17.71%
5,063
-
備註
-
本公司董事長為該公司董事
"
821
30,708
3.28%
49,660
不適用
"
2,550
49,334
1.50%
51,963
-
本公司董事長為該公司董事長
無活絡市場之債券投資-非流動
1,000
14,738
57.14%
18,012
-
本公司之子公司
"
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
"
2,800
2,000
2,449
23,768
100.00%
100.00%
2,449
23,768
-
本公司之孫公司
"
不適用
1,698
100.00%
1,698
-
~33~
4.累積買進或賣出同一有價證券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本公司及轉投資公司無此情形。
5.取得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本公司及轉投資公司無此情形。
6.處分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本公司及轉投資公司無此情形。
7.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本公司及轉投資公司無此情形。
8.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本公司及轉投資公司無此情形。
9.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本公司及轉投資公司無此情形。
(二)轉 投 資 事 業 相 關 資 訊
1.
轉投資事業明細:
下列被投資公司之相關資訊,係依該公司自行提供之資訊揭露,未經會計師核閱。
投資公司
名
稱
驊訊電子
企業股份
有限公司
驊訊電子
企業股份
有限公司
驊訊投資
有限公司
被投資公司名稱
驊訊投資有限公司
所 在 地 區
香港
主要營業原
項
目幣
控股公司
始
投
別本期期末幣
資
金
新台幣 $ 82,040 新台幣
C-Media Holdings
Limited
英屬維京群
島
控股公司 新台幣
電子零
件、喇
叭、MP3及
MP4等多媒
上海華烽貿易有限公
體產品的
司
中國大陸
銷售
新台幣
額期
末
別上期期末股
持
數比 率幣
有 被投資公司本期損益 本期認列之投資損益
別帳面金額幣
別
幣
別
$ 82,040
2,800,000
100 新台幣 $
58,600 新台幣
58,600
2,000,000
100 新台幣
23,768 新台幣
85 新台幣
82,040 新台幣
82,040
新台幣
1,698 新台幣
(9,198) 新台幣
-
-
2,449 新台幣 ($
金額
金額
9,220) 新台幣 ($
9,220)
85
-
2.轉 投 資 公 司 重 大 交 易 事 項 相 關 之 揭 露 , 請 詳 財 務 報 告 附 註 十 一 (一 )1~9。
(三)大 陸 投 資 資 訊
1.
投資大陸公司之基本資料:
大陸被投資公司 主
名
稱項
上海華烽貿易有
限公司
要
營
業
目
電子零件、喇叭、
MP3及MP4等多媒體
產品的銷售
實收資本額
(註1)
$
82,040
本 期 期 初 自 本 期 匯 出 或 收 回 投 資 本期期末自台 本 公 司 直 接 或
額 灣 匯 出 累 積 投 間 接 投 資 之 持 本期認列投資
投 資 方 式台 灣 匯 出 累金
損益(註3)
出收
回資
積 投 資 金 額匯
金
額股
比
例
註2
$
82,040
$
~34~
-
$
-
$
82,040
100 ($
期末投資
帳面價值
(註3)
9,198) $
1,698
截至本期止已匯回
台灣之投資收益
$
-
本 期 期 末 累 計 自 台 灣 匯 出經
公 司 名 稱赴 大 陸 地 區 投 資 金 額核
上海華烽貿易有
限公司
$
82,040 $
濟
准
部
投
投
資
審
金
會依 經 濟 部 投 審 會 規 定
額赴 大 陸 地 區 投 資 限 額
82,404(註2)
$
868,644
註 1: 業 於 民 國 97 年 11 月 4 日 完 成 設 立 登 記 。
註 2: 係 以 現 金 透 過 第 三 地 區 之 子 公 司 (驊 訊 投 資 有 限 公 司 )再 轉 投 資 , 業 經 投 審 會 核 准 。
註 3: 係 依 被 投 資 公 司 同 期 未 經 會 計 師 核 閱 之 財 務 報 表 評 價 及 揭 露 。
2.本公司直接或間接由第三地區事業與轉投資大陸被投資公司所流生之下列重大交易事,暨其價格、付款條件、未實現損益及其他有助於瞭解大陸投資對財務報表影響之有關資訊:
(1)進貨金額及百分比與相關應付款項之期末餘額及百分比:無。
(2)銷貨金額及百分比與相關應收款項之期末餘額及百分比:無。
(3)財產交易金額及其所產生之損益數額:無。
(4)票據背書保證或提供擔保品之期末餘額及其目的:無。
(5)資金融通之最高限額、期末餘額、利率區間及當期利息總額:無。
(6)其他對當期損益或財務狀況有重大影響之交易事項,如勞務之提供或收受等:無。
十二、部門別財務資訊
營 運 部 門 資 訊 依 財 務 會 計 準 則 公 報 第 41 號 規 定 , 另 於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中 揭 露 。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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