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驊訊電子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財務報表暨會計師核閱報告
民國九十七及九十六年度前三季
(股票代碼 6237)
公司地址:台北市市民大道四段100號6樓
電
話:(02)8773-1100
~1~
驊 訊 電 子 企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民國九十七及九十六年度前三季財務報表
目
錄
項
目
頁
次
一、
封面
1
二、
目錄
2 ~ 3
三、
會計師核閱報告
4
四、
資產負債表
5
五、
損益表
6
六、
股東權益變動表
不適用
七、
現金流量表
7 ~ 8
八、
財務報表附註
(一)
公司沿革
9
(二)
重要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9 ~ 13
(三)
會計變動之理由及其影響
13 ~ 14
(四)
重要會計科目之說明
14 ~ 24
(五)
關係人交易
24 ~ 26
(六)
質押之資產
26
(七)
重大承諾事項及或有事項
26
(八)
重大之災害損失
26
(九)
重大之期後事項
26 ~ 27
~2~
項
(十)
目
其他
頁
次
27 ~ 29
(十一)附註揭露事項
30 ~ 32
1.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30
2.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31
3.大陸投資資訊
31 ~ 32
(十二)部門別財務資訊
32
~3~
會計師核閱報告
(97)財審報字第 08001308 號
驊訊電子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公鑒:
驊訊電子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七年及九十六年九月三十日之資產負債表,暨民國九
十七年及九十六年一月一日至九月三十日之損益表及現金流量表,業經本會計師核閱竣事。上
開財務報表之編製係公司管理階層之責任,本會計師之責任則為根據核閱結果出具報告。
除第三段所述者外,本會計師係依照中華民國審計準則公報第三十六號「財務報表之核閱」
規劃並執行核閱工作。由於本會計師僅實施分析、比較與查詢,並未依照中華民國一般公認審
計準則查核,故無法對上開財務報表整體表示查核意見。
如財務報表附註四(六)所述,驊訊電子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七年一月一日至九月三
十日對採權益法評價之長期股權投資認列 166 仟元投資利益,暨附註十一所揭露轉投資事業相
關資訊,係依該被投資公司同期自編未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表評價及揭露;截至民國九十七
年九月三十日止,此項長期股權投資之餘額為 86,280 仟元。
依本會計師核閱結果,除第三段所述採權益法評價之長期股權投資及被投資公司之相關資
訊,若能取得被投資公司同期間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表,可能需做適當調整或揭露之影響外,
並未發現第一段所述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有違反「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商業
會計法」
、「商業會計處理準則」及中華民國一般公認會計原則而須作修正之情事。
資
誠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周筱姿
會計師
陳美姿
前財政部證券管理委員會
核准簽證文號:(85)台財證(六)第 68700 號
(82)台財證(六)第 39230 號
中 華 民 國 九 十 七 年 十 月 二 十 四 日
~4~
驊 訊 電 子 企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資 產 負 債 表
民國 97 年及 96 年 9 月 30 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僅經核閱, 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97
金
資
1100
1310
1120
1140
1150
1160
120X
1250
1260
1286
1298
11XX
1480
1421
14XX
1501
1521
1531
1561
15XY
15X9
15XX
1780
1800
1810
1820
1830
1860
18XX
1XXX
年
9
月
30
額
日
%
96
金
年
9
月
30
額
日
%
97
金
產
流動資產
現金及約當現金(附註四(一))
$
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資產–流動
(附註四(二))
應收票據淨額
應收帳款淨額(附註四(三))
應收帳款–關係人淨額(附註五)
其他應收款
存貨(附註四(四))
預付費用
預付款項
遞延所得稅資產–流動(附註四(十七))
其他流動資產–其他
流動資產合計
基金及投資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附註四
(五))
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附註四(六))
基金及投資合計
固定資產(附註四(七)及六)
成本
土地
房屋及建築
機器設備
辦公設備
成本及重估增值
減:累計折舊
(
固定資產淨額
其他無形資產
其他資產
出租資產(附註四(八))
閒置資產(附註四(九))
存出保證金
遞延費用
遞延所得稅資產–非流動(附註四(十七))
其他資產合計
資產總計
$
年
9
月
額
30
日
%
96
金
25,624
11,774
2,231
3,044
15,604
47,384
2,204
3,015
1,212
112,092
1
1
1
3
6
$
689,049
額
日
%
9
月
30
5,632
19,389
3,990
12,956
37,888
24,786
3,180
71
1,092
108,984
1
1
2
1
5
35
660,921
32
1,871
1,005
2,876
804,017
41
2,038
2,038
771,943
37
627,109
32
584,767
28
4,396
11,617
132,850
7
18,867
11,617
132,850
1
6
214,844
248,287
11
13
180,697
405,591
9
19
1,334,389
63
2,106,332
100
負債及股東權益
1,037,975
53
20,026
6,232
59,308
65,264
4,492
41,166
316
20,997
2,378
1,087
1,259,241
220,313
86,280
306,593
$
1,146,794
55
2180
1
1
3
3
2
1
64
230,146
6,870
74,270
91,442
575
41,055
2,719
12,609
1,385
3,526
1,611,391
11
4
4
2
1
77
2120
2140
2150
2160
2170
2210
2260
2280
21XX
11
5
16
89,773
89,773
4
4
121,039
6
61,332
3
65,609
3
7,092
1
255,072
13
85,050) ( 4) (
170,022
9
6,849
211,571
1,313
5,161
8,274
226,319
1,969,024
11
11
100
$
121,039
6
66,036
3
72,678
4
8,315
268,068
13
94,854) ( 5)
173,214
8
7,551
114,745
96,726
2,165
7,176
3,591
224,403
2,106,332
6
5
11
100
2410
2810
2820
28XX
2XXX
3110
3211
3271
3272
3310
3350
3510
3XXX
1XXX
流動負債
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負債–流動
(附註四(十))
$
應付票據
應付帳款
應付帳款–關係人(附註五)
應付所得稅(附註四(十七))
應付費用
其他應付款項
預收款項
其他流動負債
流動負債合計
長期負債
應付公司債(附註四(十))
其他負債
應計退休金負債(附註四(十一))
存入保證金
其他負債合計
負債總計
股東權益
股本(附註四(十二))
普通股股本
資本公積(附註四(十三))
普通股溢價
員工認股權
認股權
保留盈餘(附註四(十四))
法定盈餘公積
未分配盈餘
股東權益其他調整項目
庫藏股票(附註四(十五))
(
股東權益總計
重大承諾事項及或有事項(附註七)
重大期後事項(附註九)
負債及股東權益總計
$
74,096) ( 4)
1,165,007
59
1,969,024
請參閱後附財務報表附註暨資誠會計師事務所周筱姿、陳美姿會計師民國九十七年十月二十四日核閱報告。
董事長:鄭期成
年
經理人:鄭期成
~5~
會計主管:樊永嫻
100
$
驊 訊 電 子 企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損 益 表
民國 97 年及 96 年 1 月 1 日至 9 月 30 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每股盈餘為新台幣元外)
(僅經核閱, 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4110
4170
4100
4680
4000
5110
6100
6200
6300
6000
6900
7110
7310
7320
7121
7140
7210
7480
7100
7510
7640
7650
7521
7530
7560
7570
7630
7880
7500
7900
8110
9600
營業收入(附註五)
銷貨收入
銷貨退回
銷貨收入淨額
其他勞務收入
營業收入合計
營業成本
銷貨成本(附註四(十九)及五)
營業毛利淨額
營業費用(附註四(十九)及五)
推銷費用
管理及總務費用
研究發展費用
營業費用合計
營業淨利
營業外收入及利益
利息收入
金融資產評價利益(附註四(二))
金融負債評價利益(附註十)
採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收益(附註四(六))
處分投資利益
租金收入(附註五)
什項收入
營業外收入及利益合計
營業外費用及損失
利息費用
金融資產評價損失(附註四(二))
金融負債評價損失(附註十)
採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損失(附註四(六))
處分固定資產損失
兌換損失
存貨跌價及呆滯損失
減損損失(附註四(五))
什項支出
營業外費用及損失合計
繼續營業單位稅前淨利
所得稅費用(附註四(十七))
本期淨利
97 年 1 月 1 日至 9 月 30 日
金
額
%
96 年 1 月 1 日至 9 月 30 日
金
額
%
$
$
278,692
104)
278,588
261,289
539,877
(
9750
9850
341,120
341,120
300,576
641,696
83,037) (
456,840
16)
84
(
98,570) (
543,126
15)
85
(
(
(
(
66,254) (
38,021) (
97,395) (
201,670) (
255,170
12)
7)
18)
37)
47
(
(
(
(
37,693) (
35,337) (
84,459) (
157,489) (
385,637
6)
6)
13)
25)
60
13,646
17,176
166
3,812
3,551
925
39,276
(
(
3
3
1
1
8
21,102) (
1,068)
398)
3,620) (
1,007)
65,000) (
13,219) (
105,414) (
189,032
45,328) (
143,704
(
(
(
(
(
(
(
$
前
稅
4)
1)
12)
3)
20)
35
8)
27
9,547
26
465
6,378
2,169
18,585
(
(
(
(
(
(
(
(
$
後
2
1
3
1,573)
2,840) (
5,692) (
1,031)
2,595)
2,808) (
16,539) (
387,683
84,772) (
302,911
稅
前
稅
1)
1)
1)
3)
60
13)
47
後
$
3.04
$
2.31
$
6.21
$
4.85
$
2.88
$
2.20
$
6.18
$
4.84
請參閱後附財務報表附註暨資誠會計師事務所
周筱姿、陳美姿會計師民國九十七年十月二十四日核閱報告。
董事長:鄭期成
53
53
47
100
(
稅
基本每股盈餘(附註四(十八))
本期淨利
稀釋每股盈餘(附註四(十八))
本期淨利
52
52
48
100
經理人:鄭期成
~6~
會計主管:樊永嫻
驊 訊 電 子 企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現 金 流 量 表
民國 97 年及 96 年 1 月 1 日至 9 月 30 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僅經核閱, 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97
至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本期淨利
調整項目
呆帳費用本期提列數
折舊費用(含出租及閒置資產)
出售固定資產損失
各項攤提
金融資產評價損失(利益)
金融負債評價(利益)損失
備抵呆帳本期轉列什項收入數
存貨跌價及呆滯損失本期提列數
依權益法認列之長期股權投資(利益)損失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減損損失
應付公司債折價攤銷
資產及負債科目之變動
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資產減少(增
加)
應收票據
應收帳款
應收帳款-關係人
其他應收款
存貨
預付費用
預付款項
遞延所得稅資產
其他流動資產-其他
應付票據
應付帳款
應付帳款–關係人
應付所得稅
應付費用
其他應付款
預收款項
其他流動負債
應計退休金負債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年
9
$
(
(
(
(
(
(
(
(
(
(
(
(
(續 次 頁)
~7~
1 月 1
月 30
日
日
143,704
4,210
5,809
398
9,665
1,068
17,176)
1,007
166)
65,000
21,096
210,000
1,516)
19,191
16,961)
7,531)
16,591
1,637
10,014)
6,921)
238)
217
1,588)
19,316)
41,713)
13,237
489
2,993
526
82)
393,616
96
至
$
(
(
(
(
(
(
(
(
(
(
(
(
年
9
1 月 1
月 30
日
日
302,911
6,847
3,112
26)
2,840
1,628)
2,595
5,692
1,563
200,000)
1,925)
64,269
53,912)
107
19,947
722)
10,280
802
2,994)
1,241
2,553)
5,589
31,653)
365)
1,327
1,169)
19
93)
132,101
驊 訊 電 子 企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現 金 流 量 表
民國 97 年及 96 年 1 月 1 日至 9 月 30 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僅經核閱, 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97
至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採權益法長期股權投資增加-子公司
購置固定資產(含出租及閒置資產)
處分固定資產價款
無形資產增加
遞延費用增加
存出保證金減少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融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發行轉換公司債淨額
存入保證金增加(減少)
現金股利
員工紅利
董監酬勞
員工行使認股權發行新股價款
購入庫藏股
融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流入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增加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現金流量資訊之補充說明
本期支付利息(不含利息資本化)
本期支付所得稅
不影響現金流量之投資活動
股權交換取得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股權交換處分長期股權投資-非子公司
年
9
($
(
(
(
(
(
(
(
(
(
$
1 月 1
月 30
日
日
86,114)
4,574)
2
6,450)
1,615)
648
98,103)
1,005
260,477)
14,000)
3,073)
13,456)
290,001)
5,512
1,032,463
1,037,975
96
至
年
9
1 月 1
月 30
$
(
4,982)
992)
3,704)
90
9,588)
(
(
(
$
795,000
739)
272,941)
14,000)
3,547)
8,161
511,934
634,447
512,347
1,146,794
10
115,623
(
(
(
(
$
$
93,962
$
$
$
$
-
$
($
89,773
89,773)
請參閱後附財務報表附註暨資誠會計師事務所
周筱姿、陳美姿會計師民國九十七年十月二十四日核閱報告。
董事長:鄭期成
經理人:鄭期成
~8~
日
日
會計主管:樊永嫻
驊 訊 電 子 企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民 國 97 年 及 96 年 1 月 1 日 至 9 月 30 日
(僅 經 核 閱 , 未 依 一 般 公 認 審 計 準 則 查 核 )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 特 別 註 明 者 外 )
一、公司沿革
( 一 ) 驊 訊 電 子 企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以 下 簡 稱 「 本 公 司 」 )係 依 中 華 民 國 公 司 法
規 定 於 民 國 80 年 12 月 5 日 奉 准 設 立 。 主 要 營 業 項 目 為 電 子 零 件 、 電 晶
體積體電路、電腦及其週邊設備之進出口買賣業務以及電子零組件製
造、資訊軟體服務等業務。
(二 )本 公 司 之 股 票 自 民 國 92 年 4 月 21 日 經 奉 證 券 管 理 機 關 核 准 於 財 團 法 人
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買賣。
(三 )截 至 民 國 97 年 9 月 30 日 止 , 本 公 司 員 工 人 數 為 120 人 。
二、重要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本 財 務 報 表 係 依 照 「 證 券 發 行 人 財 務 報 告 編 製 準 則 」、「 商 業 會 計 法 」、「 商 業
會計處理準則」及中華民國一般公認會計原則編製。重要會計政策彙總說明
如下:
(一 )外 幣 交 易
1. 本 公 司 之 會 計 紀 錄 係 以 新 台 幣 為 記 帳 單 位 。 外 幣 交 易 按 交 易 當 日 之 即
期匯率折算成新台幣入帳,其與實際收付時之兌換差異,列為當年度
損益。
2. 期 末 就 外 幣 貨 幣 性 資 產 或 負 債 餘 額 , 按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之 即 期 匯 率 評 價
調整,因調整而產生之兌換差額列為當年度損益。
(二 )資 產 負 債 區 分 流 動 及 非 流 動 之 分 類 標 準
1. 資 產 符 合 下 列 條 件 之 一 者 , 列 為 流 動 資 產 ; 資 產 不 屬 於 流 動 資 產 者 為
非流動資產:
(1)因 營 業 所 產 生 之 資 產 , 預 期 將 於 正 常 營 業 週 期 中 變 現 、 消 耗 或 意 圖
出售者。
(2)主 要 為 交 易 目 的 而 持 有 者 。
(3)預 期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後 十 二 個 月 內 將 變 現 者 。
(4)現 金 或 約 當 現 金 , 但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後 逾 十 二 個 月 用 以 交 換 、 清 償
負債或受有其他限制者除外。
2. 負 債 符 合 下 列 條 件 之 一 者 , 列 為 流 動 負 債 ; 負 債 不 屬 於 流 動 負 債 者 為
非流動負債:
~9~
(1)因 營 業 而 發 生 之 債 務 , 預 期 將 於 正 常 營 業 週 期 中 清 償 者 。
(2)主 要 為 交 易 目 的 而 發 生 者 。
(3)須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後 十 二 個 月 內 清 償 者 。
(4)不 能 無 條 件 延 期 至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後 逾 十 二 個 月 清 償 之 負 債 。
(三 )公 平 價 值 列 入 損 益 之 金 融 資 產 與 負 債
1.採 交 易 日 會 計 , 於 原 始 認 列 時 , 將 金 融 商 品 以 公 平 價 值 衡 量 。
2. 公 平 價 值 變 動 列 入 損 益 之 金 融 資 產 與 負 債 係 以 公 平 價 值 評 價 且 其 價 值
變 動 列 為 當 期 損 益。上 市 /上 櫃 股 票 係 以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公 開 市 場 之 收 盤
價為公平價值。開放型基金係以資產負債表日該基金淨資產價值為公
平價值。
3. 嵌 入 本 公 司 發 行 應 付 公 司 債 之 賣 回 權 , 買 回 權 及 價 格 重 設 權 , 請 詳 附
註 二 、( 十 二 ) 說 明 。
(四 )以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及 負 債
1. 採 交 易 日 會 計 , 於 原 始 認 列 時 , 將 金 融 商 品 以 公 平 價 值 衡 量 , 並 加 計
取得或發行之交易成本。
2. 以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若 有 減 損 之 客 觀 證 據 , 則 認 列 減 損 損 失 , 此 減
損金額不予迴轉。
(五 )備 抵 呆 帳
係依過去實際發生呆帳之經驗,衡量資產負債表日應收票據、應收帳款
及其他應收款各項債權之帳齡情形及其收回可能性,予以評估提列。
(六 )存
貨
存貨採永續盤存制,成本結轉按加權平均法計算。期末存貨除就呆滯及
過時部份提列備抵呆滯損失外,採成本與市價孰低法評價,比較成本與
市價孰低時,採總額比較法,原物料以重置成本為市價,在製品、製成
品及商品則以淨變現價值為市價;呆滯及跌價損失列為當期損失。
(七 )採 權 益 法 之 長 期 股 權 投 資
1.持 有 被 投 資 公 司 有 表 決 權 股 份 比 例 達 20% 以 上 或 具 有 重 大 影 響 力 者 ,
採 權 益 法 評 價。持 有 被 投 資 公 司 有 表 決 權 股 份 比 例 超 過 50%或 具 有 控 制
力 者 , 採 權 益 法 評 價 並 於 半 年 度 及 年 度 編 製 合 併 報 表 , 並 自 民 國 97 年
1 月 1 日起於第一季及第三季編製季合併財務報表。
2.海 外 投 資 按 權 益 法 評 價 時 , 被 投 資 公 司 財 務 報 表 轉 換 所 產 生 之 「 累 積
換算調整數」作為本公司股東權益之調整項目。
(八 )固 定 資 產 及 非 營 業 用 資 產
1. 以 取 得 成 本 為 入 帳 基 礎 , 對 於 購 建 資 產 達 可 供 使 用 狀 態 前 所 發 生 之 利
息支出予以資本化。凡支出效益及於以後各期之重大增置及改良支出
~10~
作 為 資 本 支 出,列 入 固 定 資 產;經 常 性 修 理 及 維 護 支 出 列 為 當 期 費 用 。
2. 固 定 資 產 出 售 或 報 廢 時 , 其 成 本 及 累 計 折 舊 均 自 帳 上 沖 銷 , 所 產 生 之
處分損益,列入當期損益。
3. 折 舊 之 提 列 係 依 估 計 經 濟 耐 用 年 限 , 按 平 均 法 計 提 。 主 要 資 產 耐 用 年
限 除 房 屋 及 建 築 為 50 年 外 , 餘 為 3 至 5 年 。
4. 固 定 資 產 發 生 閒 置 或 已 無 使 用 價 值 時 , 按 其 淨 公 平 價 值 或 帳 面 價 值 較
低者轉列其他資產,差額列為當期損失,當期提列之折舊費用列為營
業外支出。
(九 )無 形 資 產
權利金以取得成本為入帳基礎,按經濟耐用年限採直線法攤銷,攤銷年
限 為 2 年 ~ 15 年 。
(十 )遞 延 費 用
電腦軟體費以取得成本為入帳基礎,按估計效益年數採直線法攤銷,攤
銷年限為 3 年。
(十 一 )非 金 融 資 產 減 損
本公司於資產負債表日針對有減損跡象之資產,估計其可回收金額,
當可回收金額低於其帳面價值時,則認列減損損失。可回收金額係指
一項資產之淨公平價值或其使用價值,兩者較高者。當以前年度認列
資產減損之情況不再存在時,則在以前年度提列損失金額之範圍內予
以迴轉。商譽減損之減損損失於以後年度不得迴轉。
(十 二 )應 付 公 司 債
1.民 國 95 年 1 月 1 日 後 發 行 嵌 入 具 轉 換 權 、 賣 回 權 、 買 回 權 及 重 設 權
之應付公司債,於原始認列時將發行價格依發行條件區分為金融資
產 、 金 融 負 債 或 股 東 權 益 (資 本 公 積 - 認 股 權 ), 其 處 理 如 下 :
(1)應 付 公 司 債 之 溢 價 與 折 價 為 應 付 公 司 債 之 評 價 科 目,列 為 應 付 公
司 債 之 加 項 或 減 項 ,於 債 券 流 通 期 間 採 直 線 法 攤 銷 , 作 為 利 息 費
用之調整項目。
(2)嵌 入 本 公 司 發 行 應 付 公 司 債 之 賣 回 權 、 買 回 權 與 重 設 權 , 以 淨 額
帳 列 「 公 平 價 值 變 動 列 入 損 益 之 金 融 資 產 或 負 債 」; 續 後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 按 當 時 之 公 平 價 值 評 價 , 差 額 認 列「 金 融 資 產 或 負 債
之 評 價 損 益 」。 可 換 得 普 通 股 之 市 價 高 於 約 定 賣 回 價 格 , 則 將 賣
回 權 之 公 平 價 值 一 次 轉 列 資 本 公 積;可 換 得 普 通 股 之 市 價 不 高 於
約定賣回價格,則將賣回權之公平價值認列為當期利益。
(3)嵌 入 本 公 司 發 行 應 付 公 司 債 之 轉 換 權,符 合 權 益 定 義 者,帳 列「 資
本 公 積 - 認 股 權 」。 當 持 有 人 要 求 轉 換 時 , 就 帳 列 負 債 組 成 要 素
~11~
(包 括 公 司 債 及 分 別 認 列 之 嵌 入 式 衍 生 性 商 品 )於 轉 換 當 時 依 當
日 之 帳 面 價 值 予 以 評 價 認 列 當 期 損 益,再 以 前 述 依 負 債 組 成 要 素
帳面價值加計認股權之帳面價值作為換出普通股之發行成本。
(4)發 行 可 轉 換 公 司 債 之 發 行 成 本,按 原 始 認 列 金 額 比 例 分 攤 至 各 負
債及權益組成要素。
2. 期 前 清 償 所 支 付 之 金 額 與 清 償 日 帳 面 價 值 之 差 額 , 如 金 額 重 大 , 於
當期認列非常損益。
3. 當 公 司 債 持 有 人 得 於 未 來 一 年 內 執 行 賣 回 權 , 則 該 應 付 公 司 債 應 轉
列流動負債;若賣回權行使期間結束後,未被行使賣回權部分之應
付公司債,則予以轉回非流動負債。
(十 三 )退 休 金
退休金辦法屬確定給付退休辦法者,係依據精算結果認列淨退休金成
本,淨退休金成本包括當期服務成本、利息成本、基金資產之預期報
酬及未認列過渡性淨給付義務與退休金損益之攤銷數。未認列過渡性
淨 給 付 義 務 按 15 年 攤 提 。 退 休 金 辦 法 屬 確 定 提 撥 退 休 辦 法 者 , 則 依 權
責發生基礎將應提撥之退休基金數額認列為當期之退休金成本。
(十 四 )所 得 稅
1.所 得 稅 之 會 計 處 理 採 跨 期 間 與 同 期 間 之 所 得 稅 分 攤 , 以 前 年 度 溢 低
估之所得稅,列為當期所得稅費用之調整項目。
2.因 購 置 設 備 或 技 術 、 研 究 發 展 支 出 、 人 才 培 訓 支 出 及 股 權 投 資 等 所
產生之所得稅抵減採當期認列法處理。
3.未 分 配 盈 餘 依 所 得 稅 法 加 徵 10%之 營 利 事 業 所 得 稅,於 股 東 會 決 議 分
配盈餘後列為當期費用。
(十 五 )庫 藏 股
1.本 公 司 收 回 已 發 行 股 票 時 , 其 屬 買 回 者 , 將 所 支 付 之 成 本 列 為 股 東
權益之減項。
2.本 公 司 處 分 庫 藏 股 票 時 , 若 處 分 價 格 高 於 帳 面 價 值 , 差 額 作 為 「 資
本公積-庫藏股票交易」之加項;若處分價格低於帳面價值,其差
額應沖抵同種類庫藏股票交易所產生之資本公積,如有不足,則沖
抵保留盈餘。
3.庫 藏 股 票 之 帳 面 價 值 係 按 加 權 平 均 法 計 算 。
(十 六 )股 份 基 礎 給 付 -員 工 獎 酬
1.員 工 認 股 權 證 之 給 與 日 於 民 國 93 年 1 月 1 日 (含 )至 民 國 96 年 12 月
31 日 (含 )者 , 依 民 國 92 年 3 月 17 日 財 團 法 人 中 華 民 國 會 計 研 究 發
展 基 金 會 (92)基 秘 字 第 070、 071、 072 號 函 「 員 工 認 股 權 證 之 會 計
~12~
處理」之規定採用內含價值法認列費用,並揭露依財務會計準則公
報第三十九號「股份基礎給付之會計處理準則」規定衡量之擬制本
期淨利及每股盈餘資訊。
2.股 份 給 付 協 議 之 給 與 日 於 民 國 97 年 1 月 1 日 (含 )以 後 者,以 所 給 與
權益商品之公平價值衡量所取得之員工勞務,並於既得期間認列為
薪資費用。
(十 七 )員 工 分 紅 及 董 監 酬 勞
自 民 國 97 年 1 月 1 日 起,本 公 司 員 工 分 紅 及 董 監 酬 勞 成 本,依 民 國 96
年 3 月 16 日 財 團 法 人 中 華 民 國 會 計 研 究 發 展 基 金 會 (96)基 秘 字 第 052
號函「員工分紅及董監酬勞會計處理」之規定,於具法律義務或推定
義務且金額可合理估計時,認列為費用及負債。嗣後股東會決議實際
配發金額與估列金額有重大差異時,則列為次年度之損益。另依民國
97 年 3 月 31 日 財 團 法 人 中 華 民 國 會 計 研 究 發 展 基 金 會 (97)基 秘 字 第
127 號 函 「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員 工 分 紅 股 數 計 算 基 準 」, 本 公 司 以 財 務 報 告
年 度 之 次 年 度 股 東 會 決 議 日 前 一 日 之 每 股 公 平 價 值 (收 盤 價 ), 並 考 慮
除權除息影響後之金額,計算股票紅利之股數。
(十 八 )收 入 及 成 本
收入於獲利過程大部份已完成,且已實現或可實現時認列。相關成本
配合收入於發生時承認。費用則依權責發生制於發生時認列為當期費
用。
(十 九 )每 股 盈 餘
1.每 股 盈 餘 按 加 權 平 均 股 數 計 算 , 凡 有 盈 餘 轉 增 資 或 資 本 公 積 轉 增 資
者,按追溯調整之股數計算,不考慮該增資股之發行流通期間,現
金增資則依據該增資股之流通期間計算。
2.發 行 轉 換 公 司 債 及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時 , 對 其 潛 在 普 通 股 列 示 基 本 每
股盈餘及稀釋每股盈餘之雙重表達。
(二 十 )會 計 估 計
本公司於編製財務報表時,業已依照一般公認會計原則之規定,對財
務報表所列金額及或有事項,作必要之衡量、評估與揭露,其中包括
若干假設及估計之採用,惟對該等假設及估計與實際結果可能存有差
異。
三、會計變動之理由及其影響
(一 )股 份 基 礎 給 付 -員 工 獎 酬
本 公 司 自 民 國 97 年 1 月 1 日 起 , 採 用 新 發 佈 之 財 務 會 計 準 則 公 報 第 39
號「 股 份 基 礎 給 付 之 會 計 處 理 準 則 」
,此 項 會 計 原 則 變 動 對 本 公 司 民 國 97
~13~
年 9 月 30 日 之 總 資 產 與 總 淨 值,及 對 民 國 97 年 1 月 1 日 至 9 月 30 日 淨
利與每股盈餘並無影響。
(二 )員 工 分 紅 及 董 監 酬 勞
本 公 司 自 民 國 97 年 1 月 1 日 起,採 用 新 發 佈 之 中 華 民 國 會 計 研 究 發 展 基
金 會 (96)基 秘 字 第 052 號 函 「 員 工 分 紅 及 董 監 酬 勞 會 計 處 理 」 之 規 定 。
此 項 會 計 原 則 變 動 使 本 公 司 民 國 97 年 1 月 1 日 至 9 月 30 日 之 淨 利 減 少
$5,899, 基 本 每 股 盈 餘 減 少 0.1 元 。
四、重要會計科目之說明
(一 )現
金
97年9月30日
庫存現金及零用金
支票存款
活期存款
定期存款
$
$
262
23
381,601
656,089
1,037,975
96年9月30日
$
$
274
181
664,061
482,278
1,146,794
(二 )公 平 價 值 變 動 列 入 損 益 之 金 融 資 產 -流 動
項
目
流動項目:
交易目的金融資產
開放型基金
評價調整
97年9月30日
$
$
20,000
26
20,026
96年9月30日
$
$
230,000
146
230,146
本 公 司 民 國 97 年 及 96 年 1 月 1 日 至 9 月 30 日 分 別 認 列 淨 損 失 $1,068
及 淨 利 益 $26。
(三 )應 收 帳 款 淨 額
97年9月30日
應收帳款
減:備抵呆帳
$
(
$
~14~
60,326 $
1,018) (
59,308 $
96年9月30日
75,551
1,281)
74,270
(四 )存
貨
97年9月30日
原
料
在 製 品
製 成 品
商
品
$
減:備抵存貨跌價及呆滯損失
27
23,669
19,407
995
96年9月30日
$
44,098
2,932) (
41,166 $
(
$
19,638
25
21,596
3,033
44,292
3,237)
41,055
(五 )以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非 流 動
97年9月30日
金額
非上市櫃公司股票
-iPeer Multimedia
International Ltd.
累計減損
$ 285,313
(
65,000)
$ 220,313
96年9月30日
持股
比率
金額
18.46% $
$
89,773
89,773
持股
比率
18.95%
1.本 公 司 持 有 之 標 的 因 無 活 絡 市 場 公 開 報 價 且 公 平 價 值 無 法 可 靠 衡 量 ,
故以成本衡量。
2.本 公 司 經 評 估 持 有 iPeer Multimedia International Ltd.之 價 值 後 ,
於 民 國 97 年 1 月 1 日 至 9 月 30 日 認 列 $65,000 之 減 損 損 失 。
3.本 公 司 於 民 國 96 年 6 月 22 日 經 董 事 會 決 議 通 過 與 iPeer Multimedia
International Ltd.(iPeer) 簽 訂 股 份 協 議 , 雙 方 約 定 本 公 司 須 認 購
iPeer 所 增 資 發 行 之 股 份,之 後 iPeer 再 向 本 公 司 購 買 創 聯 網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此 項 股 權 交 易 業 於 民 國 96 年 8 月 7 日 完 成 並 辦 妥 過 戶 手 續 , 本
公 司 取 得 之 iPeer 股 份 帳 列 「 以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 非 流 動 」。
(六 )採 權 益 法 之 長 期 股 權 投 資
1. 長期股權投資明細如下:
97年9月30日
被投資公司名稱
驊訊投資有限公司
金額
$ 86,280
96年9月30日
持股
比率
金額
100% $
-
持股
比率
0%
2.本 公 司 民 國 97 年 1 月 1 日 至 9 月 30 日 止 採 權 益 法 認 列 投 資 利 益 $166,
係依該被投資公司同期自編未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表認列。
~15~
3.有 關 本 公 司 民 國 96 年 8 月 與 iPeer Multimedia International Ltd.
換股而處分所持有採權益法評價之長期股權投資–創聯網股份有限公
司 股 權 , 請 詳 財 務 報 告 附 註 四 (五 )說 明 。
(七 )固 定 資 產 -累 計 折 舊
97年9月30日
房屋及建築
機器設備
辦公設備
$
$
17,157
62,841
5,052
85,050
96年9月30日
$
$
20,937
68,470
5,447
94,854
(八 )出 租 資 產
96年9月30日
97年9月30日
土
地
建 築 物
$
累計折舊
(
$
150,152
71,262
$
221,414
9,843) (
211,571 $
81,542
35,080
116,622
1,877)
114,745
(九 )閒 置 資 產
96年9月30日
97年9月30日
土
地
建 築 物
$
-
$
- (
- $
累計折舊
$
68,610
32,273
100,883
4,157)
96,726
(十 )公 平 價 值 變 動 列 入 損 益 之 金 融 負 債 -流 動 /應 付 公 司 債
項
目
應付公司債
減:應付公司債折價
合計
97年9月30日
$
(
$
800,000 $
110,951) (
689,049 $
96年9月30日
800,000
139,079)
660,921
1.本 公 司 於 民 國 96 年 8 月 發 行 國 內 第 一 次 無 擔 保 轉 換 公 司 債 並 於 96 年 8
月 28 日 經 行 政 院 金 融 監 督 管 理 委 員 會 核 准,且 自 96 年 9 月 13 日 起 於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掛牌交易,主要發行條件如下:
(1)發 行 總 額 計 $800,000, 每 張 面 額 $100, 依 面 額 十 足 發 行 , 票 面 利 率
0%。 發 行 期 間 5 年 , 自 民 國 96 年 9 月 11 日 至 101 年 9 月 11 日 。
(2)轉 換 期 間 : 發 行 後 滿 一 個 月 之 翌 日 起 至 到 期 日 前 10 日 止 。
(3)轉 換 價 格 及 其 調 整:本 債 券 之 轉 換 價 格 係 依 轉 換 辦 法 規 定 之 模 式 予
~16~
以 調 整 , 96 年 9 月 11 日 發 行 時 之 轉 換 價 格 為 新 台 幣 210 元 ; 本 債
券 分 別 以 發 行 滿 半 年 之 第 一 個 營 業 日 (民 國 97 年 3 月 11 日 )及 98
年 起 至 101 年 止 , 每 年 度 之 無 償 配 股 基 準 日 (若 當 年 度 未 辦 理 無 償
配 股 時 , 則 以 配 息 基 準 日 , 若 亦 無 配 息 基 準 日 , 則 以 6 月 30 日 為
基 準 日 )為 基 準 日 , 依 本 債 券 發 行 契 約 規 定 重 設 轉 換 價 格 。 自 民 國
97 年 3 月 11 日 (價 格 重 設 基 準 日 )起 , 轉 換 價 格 重 設 為 新 台 幣 168
元 。 截 至 民 國 97 年 9 月 30 日 止 , 本 轉 換 公 司 債 尚 未 有 轉 換 為 普 通
股。
(4)買 回 權 :
A. 本 轉 換 債 於 發 行 滿 一 個 月 之 翌 日 起 至 發 行 期 間 屆 滿 前 四 十 日
止,若 本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票 在 櫃 檯 買 賣 中 心 之 收 盤 價 格 連 續 三 十 個
營 業 日 超 過 當 時 本 轉 換 債 轉 換 價 格 達 百 分 之 五 十 (含 )以 上 時,本
公 司 得 於 其 後 三 十 個 營 業 日 內,依 轉 換 辦 法 規 定 寄 發 通 知 給 債 券
持 有 人,自 寄 發 通 知 之 日 起 算 屆 滿 三 十 日 為 債 券 收 回 基 準 日,公
司可按債券面額以現金收回流通在外之全部債券。
B. 本 轉 換 債 於 發 行 滿 一 個 月 之 翌 日 起 至 發 行 期 間 屆 滿 前 四 十 日
止,本 轉 換 債 流 通 在 外 餘 額 低 於 原 發 行 總 額 百 分 之 十 時,本 公 司
得 依 轉 換 辦 法 規 定 寄 發 通 知 給 債 券 持 有 人,自 寄 發 通 知 之 日 起 算
屆 滿 三 十 日 為 債 券 收 回 基 準 日,公 司 可 按 債 券 面 額 以 現 金 收 回 流
通在外之本債券。
(5)賣 回 權 : 債 券 持 有 人 得 於 本 轉 換 公 司 債 發 行 滿 三 年 時 , 要 求 本 公 司
以債券面額將其所持有之轉換公司債贖回。
(6)依 轉 換 辦 法 規 定 , 所 有 本 公 司 收 回 (包 括 由 次 級 市 場 買 回 )、 償 還 或
已 轉 換 之 本 轉 換 公 司 債 將 註 銷,且 所 有 尚 隨 附 於 公 司 債 之 權 利 義 務
亦將併同消滅,不再賣出或發行。
(7)轉 換 後 普 通 股 之 權 利 義 務 與 原 已 發 行 之 普 通 股 相 同 。
2.本 公 司 於 發 行 時 依 據 財 務 會 計 準 則 公 報 第 三 十 六 號 規 定 , 將 該 轉 換 權
與 負 債 分 離 , 帳 列 「 資 本 公 積 - 認 股 權 」 計 $132,850。 另 所 嵌 入 之 贖
回 權、賣 回 權 與 重 設 權,經 依 據 財 務 會 計 準 則 公 報 第 三 十 四 號 之 規 定 ,
其與主契約債務商品之經濟特性及風險非緊密關聯,故予以分離處
理 ; 截 至 民 國 97 年 9 月 30 日 止 其 淨 額 為 $25,624, 帳 列 「 公 平 價 值 變
動 列 入 損 益 之 金 融 負 債 - 流 動 」。 經 分 離 後 主 契 約 債 務 之 有 效 利 率 為
3.52%。
(十 一 )退 休 金 計 劃
1.本 公 司 依 據 「 勞 動 基 準 法 」 之 規 定 , 訂 有 確 定 給 付 之 退 休 辦 法 , 適
~17~
用 於 民 國 94 年 7 月 1 日 實 施「 勞 工 退 休 金 條 例 」前 所 有 正 式 員 工 之
服務年資,以及於實施「勞工退休金條例」後選擇繼續適用勞動基
準法員工之後續服務年資。員工符合退休條件者,退休金之支付係
根 據 服 務 年 資 及 退 休 前 6 個 月 之 平 均 薪 資 計 算 , 15 年 以 內 (含 )的 服
務 年 資 每 滿 一 年 給 予 兩 個 基 數,超 過 15 年 之 服 務 年 資 每 滿 一 年 給 予
一 個 基 數,惟 累 積 最 高 以 45 個 基 數 為 限。本 公 司 按 月 就 薪 資 總 額 6%
提撥退休基金,以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之名義專戶儲存於臺
灣 銀 行 信 託 部 。 民 國 97 及 96 年 1 月 1 日 至 9 月 30 日 止 , 本 公 司 依
上 述 退 休 金 辦 法 認 列 之 淨 退 休 金 成 本 分 別 為 $705 及 $791, 撥 存 於 臺
灣 銀 行 信 託 部 勞 工 退 休 準 備 金 專 戶 之 餘 額 分 別 為 $21,673 及
$20,028。
2.自 民 國 94 年 7 月 1 日 起 , 本 公 司 依 據 「 勞 工 退 休 金 條 例 」, 訂 有 確
定提撥之退休辦法,適用於本國籍之員工。本公司就員工選擇適用
「 勞 工 退 休 金 條 例 」 所 定 之 勞 工 退 休 金 制 度 部 分 , 每 月 按 薪 資 之 6%
提繳勞工退休金至勞保局員工個人帳戶,員工退休金之支付依員工
個人之退休金專戶及累積收益之金額採月退休金或一次退休金方式
領 取 。 民 國 97 年 及 96 年 1 月 1 日 至 9 月 30 日 止 , 本 公 司 依 上 開 退
休 金 辦 法 認 列 之 退 休 金 成 本 分 別 為 $3,785 及 $3,834。
(十 二 )股
本
1.本 公 司 於 民 國 97 年 6 月 13 日 經 股 東 會 決 議,以 未 分 配 盈 餘 $27,871
(含 股 東 紅 利 14,471 及 員 工 紅 利 $13,400)及 資 本 公 積 $14,471 辦 理
轉 增 資 , 該 增 資 案 業 於 民 國 97 年 7 月 13 日 經 行 政 院 金 融 監 督 管 理
委 員 會 證 券 期 貨 局 核 准 , 增 資 基 準 日 訂 為 民 國 97 年 8 月 18 日 , 業
已辦理變更登記完竣。
2.截 至 民 國 97 年 及 96 年 9 月 30 日 止,本 公 司 額 定 股 數 分 別 為 82,000
仟 股 (內 含 認 股 權 憑 證 6,000 仟 股 )及 65,300 仟 股 (內 含 認 股 權 憑 證
3,000 仟 股 ), 發 行 及 流 通 在 外 股 數 分 別 為 61,818 仟 股 (扣 除 庫 藏 股
893 仟 股 )及 58,477 仟 股 , 每 股 面 額 10 元 。
3.本 公 司 自 發 行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至 民 國 97 年 9 月 30 日 及 96 年 9 月 30
日 , 因 員 工 行 使 認 股 權 憑 證 而 發 行 之 普 通 股 均 為 2,159 仟 股 。 因 行
使 價 格 超 過 面 額 產 生 之 資 本 公 積 均 為 $11,617。
(十 三 )資 本 公 積
1.依 證 券 交 易 法 規 定 , 資 本 公 積 除 超 過 票 面 金 額 發 行 股 票 所 得 之 溢 額
及受領贈與之所得,於公司無累積虧損時,每年得以其合計數不超
過實收資本額百分之十之限額撥充資本外,餘均僅能彌補虧損。公
~18~
司 非 於 盈 餘 公 積 填 補 資 本 虧 損 仍 有 不 足 時,不 得 以 資 本 公 積 補 充 之。
2.有 關 資 本 公 積 - 認 股 權 請 詳 附 註 四 (十 )之 說 明 。
(十 四 )保 留 盈 餘
1.依 本 公 司 章 程 規 定 , 年 度 總 決 算 如 有 盈 餘 , 應 先 提 繳 稅 款 , 彌 補 以
往虧損,次就餘額提存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並依主管機關規
定提列或轉回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盈餘,依下列順序分配之:董
事、監察人酬勞不高於百分之一;員工紅利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
其他餘額併同以往年度未分配之盈餘為股東紅利,由董事會擬具分
派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之。本公司員工紅利之分配得以現金或
股票方式發放,員工紅利發放之對象得包括本公司直接及間接持股
合計達百分之五十以上之從屬公司員工。本公司股東紅利須視公司
目前及未來之投資環境、資金需求、國內外競爭狀況及資本預算等
因素,兼顧股東利益、平衡股利及公司長期財務規劃等,以現金或
股票方式發放。
本公司原章程規定股東紅利之分派,現金股利發放比例以不低於百
分之十,其餘以股票股利方式發放之。惟此項現金股利發放比例得
視 當 年 度 實 際 獲 利 及 營 運 狀 況 調 整 之。另 本 公 司 於 民 國 97 年 6 月 13
日修訂章程如下:現金股利發放比例為百分之十至百分之九十,其
餘以股票股利方式發放之。惟此項現金股利發放比例得視當年度實
際獲利及營運狀況調整之。
2.法 定 盈 餘 公 積 除 彌 補 公 司 虧 損 及 撥 充 資 本 外 , 不 得 使 用 之 , 惟 撥 充
資 本 時 , 以 此 項 公 積 已 達 實 收 資 本 額 50% , 並 已 撥 充 其 半 數 為 限 。
3.本 公 司 於 民 國 97 年 6 月 13 日 及 96 年 6 月 15 日 , 經 股 東 會 決 議 通
過 之 民 國 96 年 及 95 年 度 盈 餘 分 派 案 如 下 :
95年度
96年度
金額
決定盈餘公積
股票股利
現金股利
董監事酬勞
員工股票股利
員工現金紅利
合計
$
$
34,147
14,471
260,477
3,073
13,400
14,000
339,568
每股股利
(元)
$
$
0.25
4.50
4.75
金額
$
$
39,412
13,647
272,941
3,547
9,000
14,000
352,547
每股股利
(元)
$
$
0.25
5.00
5.25
另,本 公 司 於 民 國 97 年 6 月 13 日 經 股 東 會 通 過,以 資 本 公 積 $14,471
~19~
轉 增 資 。 上 述 民 國 96 年 度 盈 餘 分 配 情 形 與 本 公 司 民 國 97 年 3 月 21
日之董事會提議並無差異。
4.本 公 司 民 國 97 年 1 月 1 日 至 9 月 30 日 員 工 紅 利 及 董 監 酬 勞 估 列 金
額 分 別 為 $6,467 及 $1,293, 係 以 民 國 97 年 1 月 1 日 至 9 月 30 日 之
稅 後 淨 利 , 考 量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等 因 素 後 , 分 別 以 章 程 所 定 成 數 5%及
1%為 基 礎 估 列 之 。 本 公 司 董 事 會 通 過 及 股 東 會 決 議 之 員 工 紅 利 及 董
監酬勞相關資訊可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十 五 )庫 藏 股
1.本 公 司 民 國 97 年 1 月 1 日 至 9 月 30 日 庫 藏 股 票 數 量 變 動 情 形 如 下 (民
國 96 年 1 月 1 日 至 9 月 30 日 無 此 項 交 易 ):
收回原因
期初股數
供轉讓股份予
員工
593,000
本期增加
本期減少
300,000
期末股數
-
893,000
2.依 證 券 交 易 法 規 定 , 公 司 對 買 回 發 行 在 外 股 份 之 數 量 比 例 , 不 得 超
過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十,收買股份之總金額,不得逾保留
盈 餘 加 計 發 行 股 份 溢 價 及 已 實 現 之 資 本 公 積 金 額 。 截 至 民 國 97 年 9
月 30 日 止 , 本 公 司 已 買 回 庫 藏 股 票 金 額 為 $74,096。
3.本 公 司 持 有 之 庫 藏 股 票 依 證 券 交 易 法 規 定 不 得 質 押 , 於 未 轉 讓 前 亦
不得享有股東權利。
4.依 證 券 交 易 法 規 定 , 因 供 轉 讓 股 份 予 員 工 所 買 回 之 股 份 , 應 於 買 回
之日起三年內將其轉讓,逾期未轉讓者,視為公司未發行股份,並
應辦理變更登記銷除股份。
(十 六 )股 份 基 礎 給 付 -員 工 獎 酬
1. 截至民國97年9月30日止,本公司之股份基礎給付交易如下:
給與數量
(股)
合約
期間
員工認股權
96.11.19
計畫
1,000,000
5年
2年之服務
-
-
員工認股權
96.12.26
計畫
2,000,000
8年
3年之服務
-
-
協議之類型 給與日
~20~
本期實際 估計未來
既得條件 離職率
離職率
2. 上述認股權計畫之詳細資訊如下:
97年1月1日至9月30日
加權平均
履約價格
(元)
認股權數量
年初流通在外認股權
本期給與認股權
無償配股增發或調整
認股股數
本期放棄認股權
本期執行認股權
本期逾期失效認股權
(註)
年底流通在外認股權
年底可執行認股權
3,000,000
-
(
70,525
221,000)
2,849,525
-
$ 115.67
-
96年1月1日至9月30日
加權平均
履約價格
認股權數量
(元)
1,255,600
-
$
10.90
-
115.67
115.67
- (
748,687)
10.90
- (
$ 115.67
-
506,913)
-
-
註 : 本 公 司 經 董 事 會 通 過 , 於 民 國 96 年 10 月 5 日 註 銷 未 行 使 之 認
股 選 擇 權 1,000 仟 股 。
3.民 國 96 年 1 月 1 日 至 9 月 30 日 執 行 之 認 股 權 於 執 行 日 之 加 權 平 均
股 價 為 230.5 元 。
4.截 至 民 國 97 年 9 月 30 日 止 , 流 通 在 外 之 認 股 權 , 履 約 價 格 區 間 為
110 元 ~ 127 元 , 加 權 平 均 剩 餘 合 約 期 間 為 4.4 年 ~ 6.3 年 。
5.本 公 司 於 財 務 會 計 準 則 公 報 第 39 號「 股 份 基 礎 給 付 之 會 計 處 理 準 則 」
適用日前未依其規定認列所取得之勞務成本者,如採用公平價值法
(內 含 價 值 法 )認 列 酬 勞 成 本 之 擬 制 性 淨 利 及 每 股 盈 餘 資 訊 如 下 :
97年1月1日
至9月30日
本期淨利
基本每股盈餘
完全稀釋每股盈餘
報表認列之淨利
擬制淨利
報表認列之每股盈餘
擬制每股盈餘
報表認列之每股盈餘
擬制每股盈餘
$
143,704
116,239
2.31元
1.87元
2.20元
1.79元
上 開 認 股 選 擇 權 計 劃 , 係 使 用 Black-Scholes 選 擇 權 評 價 模 式 估 計
認股選擇權之公平價值,相關資訊如下:
~21~
給與日 股價(元)
96.11.19 $ 127
96.12.26
110
履約價格 預期
(元)
波動率
$ 127 56.18%
110 55.81%
預期存 預期 無風險
續期間 股利率 利 率
4.4年
2.67%
6.3年
2.44%
每單位
公平價值
(元)
$ 60.57
60.85
(十 七 )所 得 稅
1. 所得稅費用及應付所得稅:
97年1月1日
至9月30日
應付所得稅
遞延所得稅資產負債淨變動數
預付所得稅
以前年度所得稅費用(高)低估數
所得稅費用
所得稅費用如下:
當期所得稅費用
未分配盈餘加徵10%所得稅費用
所得稅費用
~22~
$
(
(
$
$
$
96年1月1日
至9月30日
15,604 $
6,921)
41,586
4,941) (
45,328 $
37,888
802
56,865
10,783)
84,772
45,138
190
45,328
80,478
4,294
84,772
$
$
2. 遞延所得稅資產餘額如下:
97年9月30日
所得稅
影響數
金
額
流動項目:
暫時性差異
未實現兌換損(益) ($ 5,402) ($
未實現存貨報廢損失
11,852
其他
3,060
$
非流動項目:
暫時性差異
減損損失
$ 65,000
國外長期投資成本財
稅差異
13,385
未實現權利金費用
11,841
權利金財稅差異
5,591
其他
2,279
96年9月30日
所得稅
金 額
影響數
1,351) $
2,963
766
2,378
$ 16,250
3,346
2,960
1,398
570
2,098
3,442
$
-
$
525
860
1,385
$
-
12,312
2,049
24,524
( 16,250)
$ 8,274
備抵評價
$
3,078
513
$
3,591
3,591
3. 兩稅合一相關資訊:
可扣抵稅額帳戶餘額
實際盈餘分配之稅額扣抵比率
97年9月30日
$
32,316
96年9月30日
$
27,661
96年度
30.89%
95年度
27.31%
4.本 公 司 未 分 配 盈 餘 均 為 87 年 度 以 後 產 生 。
5.本 公 司 營 利 事 業 所 得 稅 結 算 申 報 , 業 經 稅 捐 稽 徵 機 關 核 定 至 民 國 94
年度。
6.本 公 司 民 國 97 年 1 月 1 日 至 9 月 30 日 依 據 促 進 產 業 升 級 條 例 , 可
享受之所得稅抵減明細如下:
可抵減總額
抵減項目
研究發展費用
$
~23~
10,848
尚未抵減稅額
$
-
最
後
抵減年度
-
(十 八 )每 股 盈 餘
97年1月1日至9月30日
金
稅
前
基本每股盈餘
屬於普通股股東
$ 189,032
之本期純益
具稀釋作用之潛
在普通股之影
響
3,926
可轉換公司債
員工分紅
$ 192,958
稀釋每股盈餘
稅
額
後
加權平均
每 股 盈 餘
流通在外 (單位:新台幣元)
股數(仟股) 稅 前
稅 後
$ 143,704
62,085
$ 3.04
$ 2.31
3,926
$ 147,630
4,762
240
67,087
$ 2.88
$ 2.20
自 民 國 97 年 度 起 , 因 員 工 分 紅 可 選 擇 採 用 發 放 股 票 之 方 式 , 於 計 算 每
股盈餘時,係假設員工分紅將採發放股票方式,於該潛在普通股具有
稀釋作用時計入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以計算稀釋每股盈餘;計算
基本每股盈餘時,係於股東會決議上一年度員工分紅採發放股票方式
之股數確定時,始將該股數計入股東會決議年度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
在外股數。且因員工紅利轉增資不再屬於無償配股,故計算基本及稀
釋 每 股 盈 餘 時 不 追 溯 調 整 。 惟 民 國 97 年 度 分 配 民 國 96 年 度 員 工 紅 利
部 分 , 仍 依 財 務 會 計 準 則 公 報 第 24 號 「 每 股 盈 餘 」 第 19 及 39 段 有 關
員工紅利轉增資之規定處理。
96年1月1日至9月30日
金
稅
前
基本每股盈餘
屬於普通股股東
$ 387,683
之本期純益
具稀釋作用之潛
在普通股之影
響
可轉換公司債
1,563
員工認股權憑
證
$ 389,246
稀釋每股盈餘
稅
額
後
追溯調整後
加權平均
每 股 盈 餘
流通在外 (單位:新台幣元)
股數(仟股) 稅 前
稅 後
$ 302,911
62,468
1,563
212
$ 304,474
290
62,970
~24~
$ 6.21
$ 4.85
$ 6.18
$ 4.84
(十 九 )用 人 、 折 舊 、 折 耗 及 攤 銷 費 用
性質別
用人費用
薪資費用
勞健保費用
退休金費用
其他用人費用
折舊費用(註)
攤銷費用
功能別
功能別
性質別
用人費用
薪資費用
勞健保費用
退休金費用
其他用人費用
折舊費用(註)
攤銷費用
97年1月1日至9月30日
屬於營業成本者 屬於營業費用者
$
4,284
219
237
103
111
2
$
78,457
4,054
4,253
2,277
2,662
9,663
$
96年1月1日至9月30日
屬於營業成本者 屬於營業費用者
$
4,495
283
284
126
136
2
$
71,807
4,171
4,341
2,633
4,531
3,110
合計
82,741
4,273
4,490
2,380
2,773
9,665
合計
$
76,302
4,454
4,625
2,759
4,667
3,112
註 : 不 包 含 閒 置 資 產 及 出 租 資 產 折 舊 費 用 (帳 列 營 業 外 費 用 及 損 失 ),
民 國 97 年 及 96 年 1 月 1 日 至 9 月 30 日 之 金 額 分 別 為 $3,036 及
$2,180。
五、關係人交易
(一 )關 係 人 之 名 稱 及 關 係
與 本 公 司 之 關 係
關 係 人 名 稱
瑞昱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瑞昱)
創聯網股份有限公司
iPeer Multimedia International
Ltd. (iPeer)
達霖數位股份有限公司(達霖)
驊訊投資有限公司(驊訊投資)
上海華烽貿易有限公司(上海華烽)
~25~
對本公司採權益法評價之投資公司
董事長與本公司同
董事長與本公司同(自民國96年6月起)
該公司之母公司董事長與本公司同
係本公司之子公司(自民國97年8月起)
係本公司之孫公司(設立程序刻正辦理中)
(二 )與 關 係 人 間 之 交 易 事 項
1. 其他勞務收入-權利金收入
97年1月1日至9月30日
金
瑞
昱
$
額
261,289
佔營業收
入百分比
48
96年1月1日至9月30日
金
$
額
300,576
佔營業收
入百分比
47
本 公 司 係 依 雙 方 於 民 國 93 年 度 所 簽 訂 之 協 議 合 作 契 約,以 約 定 之 條 件
及 期 限 內 向 關 係 人 收 取 CODEC 產 品 權 利 金 。 此 權 利 金 收 款 期 間 約 為 月
結 49 天 。
2. 進
貨
97年1月1日至9月30日
金
瑞
昱
$
額
32,590
佔進貨淨
額百分比
90
96年1月1日至9月30日
金
$
額
31,981
佔進貨淨
額百分比
85
本公司與關係人之進貨,主係委託其代採購晶圓,因向其採購之晶圓
未向其他供應商進貨,故無法比較進貨價格。關係人付款條件約為月
結 49 天 , 一 般 供 應 商 為 30~ 60 天 。
3. 營業費用-權利金(民國96年1月1日至9月30日無此交易)
97年1月1日至9月30日
金
瑞 昱
$
額
10,459
佔該科目
百 分 比
41
本公司係依合約約定支付上列關係人相關產品技術授權之權利金,付
款 條 件 為 月 結 49 天 。
4. 應收帳款
97年9月30日
金
瑞
其
昱
他
$
$
額
65,248
16
65,264
~26~
96年9月30日
佔該科目
百 分 比
52
52
金
$
$
額
91,442
91,442
佔該科目
百 分 比
55
55
5. 應付帳款
96年9月30日
97年9月30日
金
瑞
昱
$
額
3,044
佔該科目
百 分 比
58
金
$
額
12,956
佔該科目
百 分 比
76
6. 租賃收入
96年1月1日至9月30日
97年1月1日至9月30日
金
創聯網
達霖
$
額
佔該科目
百 分 比
1,454
1,100
2,554
$
41
31
72
金
$
額
佔該科目
百 分 比
3,330
3,330
$
52
52
本公司將辦公室出租予創聯網及達霖供營業使用,按月收取租金。
7. 廣告費(民國96年1月1日至9月30日無此交易)
97年1月1日至9月30日
金
達 霖
$
額
6,400
佔該科目
百 分 比
63
8.其
他
本 公 司 民 國 97 年 及 96 年 1 月 1 日 至 9 月 30 日 向 瑞 昱 購 買 研 發 用 材 料
分 別 為 $6,894 及 $4,576。
六、質押之資產
本公司資產提供擔保明細如下:
資產名稱
固定資產
-土地
-房屋及建築物
帳 面 價 值
97年9月30日
96年9月30日
$
121,039
44,175
$
擔保用途
121,039 綜合融資及出口押匯額度
44,483 綜合融資及出口押匯額度
七、重大承諾事項及或有事項
截 至 民 國 97 年 9 月 30 日 止 , 已 簽 約 之 技 術 授 權 及 權 利 金 合 約 價 款 約 計
$45,038, 其 中 尚 未 付 款 部 分 約 計 $13,672。
八、重大之災害損失
無。
九、重大之期後事項
本 公 司 於 民 國 97 年 10 月 24 日 經 董 事 會 決 議 通 過 以 下 事 項 :
1.本 公 司 擬 以 每 股 美 金 1 元 認 購 iPeer Multimedia International Ltd.發 行
~27~
之 特 別 股 計 1,000,000 股 , 目 前 尚 未 匯 出 有 關 款 項 。
2. 本 公 司 擬 提 前 買 回 並 註 銷 國 內 第 一 次 無 擔 保 可 轉 換 公 司 債 , 預 計 在
$120,000 的 額 度 內 授 權 董 事 長 全 權 執 行 , 目 前 尚 未 買 回 。
十、其他
(一 )財 務 報 表 表 達
本 公 司 民 國 96 年 9 月 30 日 財 務 報 表 若 干 科 目 業 經 重 分 類 , 俾 與 民 國 97
年 9 月 30 日 之 財 務 報 表 比 較 閱 讀 。
(二 )金 融 商 品 之 公 平 價 值
97 年 9 月 30 日
公 平 價 值
公開報價
評價方法
帳面價值
決定之金額
估計之金額
非衍生性金融商品
資產
公平價值與帳面價值
相等之金融資產
交易目的金融資產
-開放型基金
負債
公平價值與帳面價值
相等之金融負債
應付公司債
衍生性金融商品
負債
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
金融負債
-嵌入轉換公司債之衍生
性金融商品負債
$
1,174,584
$
-
$
1,174,584
20,026
20,026
-
84,458
689,049
-
84,458
697,703
25,624
-
25,624
~28~
96 年 9 月 30 日
公 平 價 值
公開報價
評價方法
決定之金額
估計之金額
帳面價值
非衍生性金融商品
資產
公平價值與帳面價值
相等之金融資產
交易目的金融資產
-開放型基金
負債
公平價值與帳面價值
相等之金融負債
應付公司債
衍生性金融商品
負債
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
金融負債
-嵌入轉換公司債之衍生
性金融商品負債
$
1,322,116
$
-
$
1,322,116
230,146
230,146
-
103,281
660,921
-
103,281
660,921
5,632
-
5,632
本公司估計金融商品公平價值所使用之評價方法假設如下:
1.短 期 金 融 商 品 , 因 折 現 值 影 響 不 大 , 故 以 帳 面 價 值 估 計 其 公 平 價 值 。
此方法應用於現金及約當現金、應收票據及款項、其他應收款、存出
保證金、應付票據及款項、應付所得稅、應付費用、其他應付款項、
其他流動負債及存入保證金。
2.可 轉 換 公 司 債 以 其 預 期 現 金 流 量 之 折 現 值 估 計 公 平 價 值 , 折 現 率 為 與
本公司發行條件類似之應付公司債之當期市場有效利率。另帳列公平
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負債之嵌入贖回權與賣回權等之淨額,係以
本公司所能獲得類似條件之有效利率折現差計算其公平價值。
(三 )金 融 商 品 重 大 損 益 及 權 益 項 目 資 訊
本 公 司 民 國 97 年 及 96 年 1 月 1 日 至 9 月 30 日 以 評 價 方 法 估 計 金 融 商 品
之 公 平 價 值 變 動 , 而 將 其 變 動 認 列 為 當 期 利 益 (損 失 )之 金 額 分 別 為 計
$17,176 及 ($2,840)。
(四 )利 率 風 險 部 位 資 訊
本 公 司 民 國 97 年 及 96 年 9 月 30 日 具 利 率 變 動 之 公 平 價 值 風 險 之 金 融 負
債 為 $689,049 及 $660,921。
(五 )風 險 控 制 及 避 險 策 略
本 公 司 採 用 全 面 風 險 管 理 與 控 制 系 統,以 辨 認 本 公 司 所 有 風 險 (包 含 市 場
~29~
風 險 、 信 用 風 險 、 流 動 性 風 險 及 現 金 流 量 風 險 ), 使 本 公 司 之 管 理 階 層 能
有 效 從 事 控 制 並 衡 量 市 場 風 險、信 用 風 險、流 動 性 風 險 及 現 金 流 量 風 險 。
本公司市場風險管理目標,係適當考慮經濟環境、競爭狀況及市場價值
風險之影響下,達到最佳化之風險部位、維持適當流動性部位及集中管
理所有市場風險。
(六 )重 大 財 務 風 險 資 訊
1.市 場 風 險
(1)匯 率 風 險
本 公 司 主 要 之 進 銷 貨 係 以 美 金 為 計 價 單 位,公 平 價 值 將 隨 市 場 匯 率
波 動 而 改 變,惟 本 公 司 持 有 之 外 幣 資 產 及 負 債 部 位 及 收 付 款 期 間 約
當,可將市場風險相互抵銷,故預期不致產生重大之市場風險。
(2)利 率 風 險
本 公 司 發 行 之 轉 換 公 司 債 係 屬 嵌 入 轉 換 權、贖 回 權、賣 回 權 及 重 設
權 之 零 息 債 券,其 公 平 價 值 受 市 場 股 價 波 動 影 響,惟 公 司 可 藉 由 贖
回權之行使以降低市場風險,故預期不致發生重大之市場風險。
(3)價 格 風 險
本 公 司 投 資 之 開 放 型 受 益 憑 證 主 要 為 類 貨 幣 市 場 型 基 金,依 以 往 經
驗市場價格波動不大,故預期不致發生重大之市場風險。
2.信 用 風 險
(1)本 公 司 從 事 之 權 益 類 金 融 商 品 於 投 資 時 業 已 評 估 其 信 用 狀 況,預 期
不致發生違約,故發生信用風險之可能性極低。
(2)本 公 司 應 收 款 項 債 務 人 之 信 用 良 好,因 此 經 評 估 並 無 重 大 之 信 用 風
險,而最大之信用風險金額為其帳面價值。
3.流 動 性 風 險
(1)本 公 司 投 資 之 開 放 型 基 金 受 益 憑 證,隨 時 均 可 依 公 平 價 值 向 基 金 發
行單位申請贖回,流動性風險極低。
(2)本 公 司 投 資 之 以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無 活 絡 市 場,故 預 期 具 有 重 大
之流動性風險。
(3)本 公 司 之 應 收 付 款 項 均 為 1 年 內 到 期,預 期 不 致 發 生 重 大 流 動 性 風
險。
4.利 率 變 動 之 現 金 流 量 風 險
本公司經評估無重大利率變動之現金流量風險。
~30~
十一、附註揭露事項
(一 )重 大 交 易 事 項 相 關 資 訊
1.資金貸與他人情形:本公司及轉投資公司無此情形。
2.為他人背書保證之情形:本公司及轉投資公司無此情形。
3.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
持有之公司
有價證券種類及名稱
與有價證券發行人之關係
期
股數(仟股)
帳 列 科 目
驊訊電子企 日盛債券基金
不適用
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資產-流動
業股份有限
公司
"
股票-驊訊投資有限公司
本公司之子公司
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
本公司之孫公司
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
驊訊投資有 股票-上海華烽貿易有限公司
限公司
註1;上述被投資公司之相關資訊,係依被投資公司同期自編未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表評價及揭露。
註2;帳列「預付長期投資款」,業於民國97年10月24日完成設立登記。
1,430
2,800
-(註2)
帳面金額
$
持股比率
20,000
-
86,280
4,182
100%
100%
末
市價(淨值)
$
備註
20,026
-
86,280
4,182
註1
註1
4.累積買進或賣出同一有價證券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本公司及轉投資公司無此情形。
5.取得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本公司及轉投資公司無此情形。
6.處分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本公司及轉投資公司無此情形。
7.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
交易情形
進(銷)貨之公司
本公司
交易對象
瑞昱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
關
係
對本公司採權益評價
之投資公司
金額
佔總進
(銷) 貨
之比率
($ 261,289)
(48%)
進(銷)貨
勞務收入
應收(付)票據、帳款
註:詳附註五(二)之說明。
8.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本公司及轉投資公司無此情形。
9.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本公司及轉投資公司無此情形。
~31~
授信期間
月結49天
交易條件與一般交易
不同之情形及原因
單 價
授信期間
註
註
餘
$
額
65,248
佔總應收
(付)票據、
帳款之比率
備註
52%
-
(二 )轉 投 資 事 業 相 關 資 訊
1.轉投資事業明細:
被投資公司名稱
投資公司名稱
驊訊電子企業
股份有限公司
驊訊投資有限
公司
所在地區
驊訊投資有限公司
香港
上海華烽貿易有限公司
原始投資金額
本期期末
上期期末
主要營業項目
控股公司
USD2,800仟元
大陸上海 電子零件、喇叭
、MP3及MP4等多
媒體產品的銷售
$
USD130仟元
期
末
持
股數(仟股)
比率
-
2,800
-
-
100%
被投資公司
本期(損)益
有
帳面金額
$
100%
86,280
$
166
4,182
本公司認列
之投資(損)益
$
166
-
備註
子公司
- 孫公司
(註2)
註1:上述被投資公司之相關資訊,係依被投資公司同期自編未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表評價及揭露。
註2:帳列「預付長期投資款」,業於民國97年10月24日完成設立登記。
2.轉投資公司重大交易事項相關之揭露,請詳財務報告附註十一(一)1~9。
(三 )大 陸 投 資 資 訊
1.投資大陸公司之基本資料:
大陸被投資
公司名稱
上海華烽貿易有
限公司
主要營業項目
電子零件、喇叭、
MP3及MP4等多媒體
產品的銷售
本 期 期 末 累 計 自 台 灣 匯 出經
赴 大 陸 地 區 投 資 金 額核
實收資本額
投資方式
USD130仟元
(註1)
註2
濟
准
部
投
投
資
審
金
本期期初自
台灣匯出累
積投資金額
$
-
本期匯出或收回投資金額
收回
匯出
USD130仟元
$
會依 經 濟 部 投 審 會 規 定
額赴 大 陸 地 區 投 資 限 額
USD130仟元
USD2,800仟元
$
註1:帳列「預收股款」,業於民國97年10月24日完成設立登記。
註2:係以現金透過第三地區之子公司(驊訊投資有限公司)再轉投資,業經投審會核准。
註3:係依被投資公司同期自編未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表評價及揭露。
699,004
~32~
本期期末自
台灣匯出累
積投資金額
-
USD130仟元
本公司直
接或間接
投資之持
股比例
本期認列
投資損益(註3)
100% $
-
截至本期止
已匯回台灣
之投資收益
期末投資
帳面價值(註)
$
4,182
$
-
2.本公司直接或間接由第三地區事業與轉投資大陸被投資公司所流生之下列重大交易事,暨其價格、付款條件、未實現損益及其他有助於瞭解大陸投資對財務報表影響之有關資訊:
(1)進貨金額及百分比與相關應付款項之期末餘額及百分比:無。
(2)銷貨金額及百分比與相關應收款項之期末餘額及百分比:無。
(3)財產交易金額及其所產生之損益數額:無。
(4)票據背書保證或提供擔保品之期末餘額及其目的:無。
(5)資金融通之最高限額、期末餘額、利率區間及當期利息總額:無。
(6)其他對當期損益或財務狀況有重大影響之交易事項,如勞務之提供或收受等:無。
十二、部門別財務資訊
不適用。
(以 下 空 白 )
~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