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驊訊電子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合併財務報表
民國九十八年度第一季
(未經會計師核閱)
(股票代碼 6237)
公司地址:台北市市民大道四段100號6樓
電
話:(02)8773-1100
~1~
驊 訊 電 子 企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民國九十八年度第一季合併財務報表
目
錄
項
目
頁
次
一、
封面
1
二、
目錄
2 ~ 3
三、
會計師核閱報告
不適用
四、
合併資產負債表
4
五、
合併損益表
5
六、
合併股東權益變動表
不適用
七、
合併現金流量表
6 ~ 7
八、
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一)
公司沿革
8 ~ 9
(二)
重要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9 ~ 14
(三)
會計變動之理由及其影響
14
(四)
重要會計科目之說明
14 ~ 24
(五)
關係人交易
24 ~ 25
(六)
質押之資產
26
(七)
重大承諾事項及或有事項
26
(八)
重大之災害損失
26
(九)
重大之期後事項
26
~2~
項
(十)
目
其他
頁
次
27 ~ 29
(十一)附註揭露事項
30 ~ 32
(十二)部門別財務資訊
不適用
~3~
驊 訊 電 子 企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合 併 資 產 負 債 表
民國 98 年 3 月 31 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自編報表,未經會計師核閱)
98
金
資
1100
1310
1120
1140
1150
1160
120X
1260
1286
11XX
1480
1490
14XX
1501
1521
1531
1561
15XY
15X9
15XX
1780
17XX
1800
1820
1830
1860
18XX
1XXX
年
3
月
31
額
日
%
98
金
產
年
3
月
31
額
負債及股東權益
流動資產
現金及約當現金(附註四(一))
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資產–流動
(附註四(二))
應收票據淨額
應收帳款淨額(附註四(三))
應收帳款–關係人淨額(附註五)
其他應收款
存貨(附註四(四))
預付款項
遞延所得稅資產–流動(附註四(十六))
流動資產合計
基金及投資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附註四
(五))
無活絡市場之債券投資–非流動(附註四
(六))
基金及投資合計
固定資產(附註六)
成本
土地
房屋及建築
機器設備
辦公設備
成本及重估增值
減:累計折舊(附註四(七))
(
固定資產淨額
無形資產
其他無形資產
無形資產合計
其他資產
出租資產(附註四(八))
存出保證金
遞延費用
遞延所得稅資產–非流動(附註四(十六))
其他資產合計
資產總計
$
$
1,058,647
56
2180
30,156
2,055
51,933
53,551
6,115
38,902
6,223
3,294
1,250,876
2
3
3
2
66
2120
2140
2150
2160
2170
2210
2260
2280
21XX
186,313
10
34,820
221,133
2
12
2410
2810
2820
28XX
2XXX
121,040
7
61,332
3
66,155
4
7,082
255,609
14
86,616) ( 5)
168,993
9
7,092
7,092
1
1
209,348
1,313
10,077
16,046
236,784
1,884,878
11
1
12
100
3110
3211
3220
3271
3272
3310
3350
3420
3510
3XXX
1XXX
流動負債
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負債–流動
(附註四(九))
$
應付票據
應付帳款
應付帳款–關係人(附註五)
應付所得稅(附註四(十六))
應付費用(附註五)
其他應付款項
預收款項
其他流動負債
流動負債合計
長期負債
應付公司債(附註四(九))
其他負債
應計退休金負債(附註四(十))
存入保證金
其他負債合計
負債總計
股東權益
股本(附註四(十一))
普通股股本
資本公積(附註四(九)(十一)(十二))
普通股溢價
庫藏股票交易
員工認股權
認股權
保留盈餘(附註四(十三))
法定盈餘公積
未分配盈餘
累積換算調整數
庫藏股票(附註四(十四))
(
股東權益總計
重大承諾事項及或有事項(附註七)
重大期後事項(附註九)
負債及股東權益總計
$
12,085
2,815
6,100
1,123
38,041
60,427
1,885
1,005
1,107
124,588
1
1
2
3
7
573,137
30
1,759
1,005
2,764
700,489
37
627,109
33
4,396
27,498
11,617
121,339
2
1
6
214,844
11
242,625
13
9,050
1
74,089) ( 4)
1,184,389
63
1,884,878
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合併報表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董事長:鄭期成
日
%
經理人:鄭期成
~4~
會計主管:樊永嫻
100
驊 訊 電 子 企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合 併 損 益 表
民國 98 年年 1 月 1 日至 3 月 31 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每股盈餘為新台幣元外)
(自編報表,未經會計師核閱)
98 年 1 月 1 日至 3 月 31 日
金
額
%
4110
4170
4680
4000
5110
6100
6200
6300
6000
6900
7110
7310
7160
7210
7480
7100
7510
7650
7880
7500
7900
8110
9600XX
9601
營業收入(附註五)
銷貨收入
銷貨退回
其他勞務收入
營業收入合計
營業成本
銷貨成本(附註四(四)(十八)及五)
營業毛利淨額
營業費用(附註四(十八)及五)
推銷費用
管理及總務費用
研究發展費用
營業費用合計
營業淨利
營業外收入及利益
利息收入
金融資產評價利益(附註四(二))
兌換利益
租金收入
什項收入
營業外收入及利益合計
營業外費用及損失
利息費用
金融負債評價損失(附註四(九)及十)
什項支出
營業外費用及損失合計
繼續營業單位稅前淨利
所得稅費用(附註四(十六))
合併總損益
歸屬於:
合併淨損益
$
(
9750
9850
56
44
100
(
27,721) (
109,626
20)
80
(
(
(
(
17,817) (
15,338) (
30,087) (
63,242) (
46,384
13)
11)
22)
46)
34
3,264
52
9,044
1,807
176
14,343
2
7
1
10
$
5,651) (
38)
1,107) (
6,796) (
53,931
13,714) (
40,217
4)
1)
5)
39
10)
29
$
40,217
29
稅
後
(
(
(
(
(
稅
普通股每股盈餘(附註四(十七))
基本每股盈餘
本期淨利
稀釋每股盈餘
本期淨利
77,058
2)
60,291
137,347
前
$
0.87
$
0.65
$
0.87
$
0.65
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合併報表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董事長:鄭期成
經理人:鄭期成
~5~
會計主管:樊永嫻
驊 訊 電 子 企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合 併 現 金 流 量 表
民國 98 年 1 月 1 日至 3 月 31 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自編報表,未經會計師核閱)
98
至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合併總損益
調整項目
折舊費用(含出租資產)
各項攤提
金融資產評價利益
金融負債評價損失
備抵呆帳提列數
存貨呆滯及跌價損失迴轉數
應付公司債折價攤銷
資產及負債科目之變動
應收票據
應收帳款
應收帳款-關係人淨額
其他應收款
存貨
預付款項
遞延所得稅資產
應付票據
應付帳款
應付帳款–關係人
應付所得稅
應付費用
其他應付款項
預收款項
其他流動負債
應計退休金負債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
(
(
(
(
(
(
(
(
(
(
(續 次 頁)
~6~
年
3
1 月 1
月 31
日
日
40,217
1,914
4,539
52)
38
52
144)
5,647
2,630
7,969)
522)
2,053
15,846
2,819
623
8,700)
3,566
7,049)
12,788
1,187)
1,851
1,005)
6)
1)
67,948
驊 訊 電 子 企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合 併 現 金 流 量 表
民國 98 年 1 月 1 日至 3 月 31 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自編報表,未經會計師核閱)
98
至
年
3
1 月 1
月 31
日
日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無活絡市場之債券投資-非流動增加
($
購置固定資產(含出租資產)
(
34,820)
406)
無形資產減少
353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34,873)
融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融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
匯率調整數
3,299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增加
36,374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1,022,273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1,058,647
$
303
現金流量資訊之補充揭露
本期支付所得稅
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合併報表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董事長:鄭期成
經理人:鄭期成
~7~
會計主管:樊永嫻
驊 訊 電 子 企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民 國 98 年 1 月 1 日 至 3 月 31 日
(自編報表,未經會計師核閱)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 特 別 註 明 者 外 )
一、公司沿革
(一 )本 公 司 - 驊 訊 電 子 企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驊 訊 電 子 企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以 下 簡 稱 「 本 公 司 」 )係 依 中 華 民 國 公 司
法 規 定 於 民 國 80 年 12 月 5 日 奉 准 設 立 。 主 要 營 業 項 目 為 電 子 零 件 、
電晶體積體電路、電腦及其週邊設備之進出口買賣業務以及電子零組
件製造、資訊軟體服務等業務。
2.本 公 司 之 股 票 自 民 國 92 年 4 月 21 日 經 奉 證 券 管 理 機 關 核 准 於 財 團 法
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買賣。
3.截 至 民 國 98 年 3 月 31 日 止 , 本 公 司 及 列 入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之 子 公 司 員
工 人 數 為 109 人 。
(二 )列 入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編 製 之 所 有 子 公 司 及 其 變 動 情 形
投資公司
子公司
名
稱
名
稱
驊訊電子企業股份 驊訊投資有限
有限公司
公司
驊訊投資有限公
司
上海華烽貿
易有限公司
業務性質
控股公司
所持股權百分比
民國98年
3月31日
說明
100.00%
註1
電子零件、喇叭、
MP3及MP4等多媒
體產品的銷售
100.00%
註1:驊訊投資有限公司於民國97年7月24日完成設立登記。
註2:上海華烽貿易有限公司於民國97年11月4日完成設立登記。
(三 )未 列 入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之 子 公 司
無。
(四 )子 公 司 會 計 期 間 不 同 之 調 整 及 處 理 方 式
無。
(五 )國 外 子 公 司 營 業 之 特 殊 風 險
無。
~8~
註2
(六 )子 公 司 將 資 金 移 轉 予 母 公 司 之 能 力 受 重 大 限 制 者 , 該 限 制 之 本 質 與 程 度
無。
(七 )子 公 司 持 有 母 公 司 發 行 證 券 之 內 容
無。
(八 )子 公 司 發 行 轉 換 公 司 債 及 新 股 之 有 關 資 料
民 國 97 年 度 驊 訊 投 資 有 限 公 司 辦 理 現 金 增 資 USD2,800(仟 元 ),全 數 由 本
公 司 認 購。上 海 華 烽 貿 易 有 限 公 司 民 國 97 年 度 增 資 情 形 請 參 閱 附 註 十 一。
二、重要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本合併財務報表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中華民國一般公
認會計原則編製。重要會計政策彙總說明如下:
(一 )合 併 報 表 編 製 原 則
本 公 司 對 於 直 接 或 間 接 持 有 表 決 權 之 股 份 超 過 50%以 上 之 被 投 資 公 司 及
符合有控制能力之條件者將全數納入合併財務報表編製個體,並按季編
製合併財務報表。
本公司與合併子公司相互間重大交易事項及資產負債表科目餘額予以沖
銷。
(二 )子 公 司 財 務 報 表 換 算 基 礎
海外子公司財務報表於轉換時,所有資產、負債科目均按資產負債表日
之匯率換算,股東權益中除期初保留盈餘以上期期末換算後之餘額結轉
外,其餘均按歷史匯率換算;股利按宣告日之匯率換算,損益科目按加
權 平 均 匯 率 換 算 。 換 算 產 生 之 差 額 , 列 入 「 累 積 換 算 調 整 數 」, 作 為 股 東
權益之調整項目。
(三 )外 幣 交 易
1. 本 公 司 以 新 台 幣 為 記 帳 單 位 , 海 外 子 公 司 則 以 當 地 貨 幣 為 記 帳 貨 幣 。
外幣交易按交易當日之即期匯率折算成記帳單位入帳,其與實際收付
時之兌換差異,列為當年度損益。
2. 本 公 司 期 末 並 就 外 幣 貨 幣 性 資 產 或 負 債 餘 額 , 按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之 即 期
匯率評價調整,因調整而產生之兌換差額列為當年度損益。
3. 期 末 就 外 幣 非 貨 幣 性 資 產 或 負 債 餘 額 , 屬 依 公 平 價 值 衡 量 且 變 動 列 入
損益者,按資產負債表日之即期匯率評價調整,因調整而產生之兌換
差額列為當期損益;屬依公平價值衡量且變動列入股東權益調整項目
者,按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之 即 期 匯 率 評 價 調 整,因 調 整 而 產 生 之 兌 換 差 額 ,
列為股東權益調整項目;屬非依公平價值衡量者,則按交易日之歷史
匯率衡量。
~9~
(四 )資 產 負 債 區 分 流 動 及 非 流 動 之 分 類 標 準
1. 資 產 符 合 下 列 條 件 之 一 者 , 列 為 流 動 資 產 ; 資 產 不 屬 於 流 動 資 產 者 為
非流動資產:
(1)因 營 業 所 產 生 之 資 產 , 預 期 將 於 正 常 營 業 週 期 中 變 現 、 消 耗 或 意 圖
出售者。
(2)主 要 為 交 易 目 的 而 持 有 者 。
(3)預 期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後 十 二 個 月 內 將 變 現 者 。
(4)現 金 或 約 當 現 金 , 但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後 逾 十 二 個 月 用 以 交 換 、 清 償
負債或受有其他限制者除外。
2. 負 債 符 合 下 列 條 件 之 一 者 , 列 為 流 動 負 債 ; 負 債 不 屬 於 流 動 負 債 者 為
非流動負債:
(1)因 營 業 而 發 生 之 債 務 , 預 期 將 於 正 常 營 業 週 期 中 清 償 者 。
(2)主 要 為 交 易 目 的 而 發 生 者 。
(3)須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後 十 二 個 月 內 清 償 者 。
(4)不 能 無 條 件 延 期 至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後 逾 十 二 個 月 清 償 之 負 債 。
(五 )公 平 價 值 列 入 損 益 之 金 融 資 產 與 負 債
1.採 交 易 日 會 計 , 於 原 始 認 列 時 , 將 金 融 商 品 以 公 平 價 值 衡 量 。
2. 公 平 價 值 變 動 列 入 損 益 之 金 融 資 產 與 負 債 係 以 公 平 價 值 評 價 且 其 價 值
變 動 列 為 當 期 損 益 。 上 市 /上 櫃 股 票 係 以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公 開 市 場 之 收 盤
價為公平價值。開放型基金係以資產負債表日該基金淨資產價值為公
平價值。
3. 嵌 入 本 公 司 發 行 應 付 公 司 債 之 賣 回 權 , 買 回 權 及 價 格 重 設 權 , 請 詳 附
註 二 、( 十 四 ) 說 明 。
(六 )以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及 負 債
1. 採 交 易 日 會 計 , 於 原 始 認 列 時 , 將 金 融 商 品 以 公 平 價 值 衡 量 , 並 加 計
取得或發行之交易成本。
2. 以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若 有 減 損 之 客 觀 證 據 , 則 認 列 減 損 損 失 , 此 減
損金額不予迴轉。
(七 )無 活 絡 市 場 之 債 券 投 資
1.採 交 易 日 會 計 , 於 原 始 認 列 時 , 將 金 融 商 品 以 公 平 價 值 衡 量 , 並 加 計
取得之交易成本。
2.無 活 絡 市 場 之 債 券 投 資 係 以 攤 銷 後 成 本 衡 量 。
3.若 有 減 損 之 客 觀 證 據 , 則 認 列 減 損 損 失 。 若 後 續 期 間 減 損 金 額 減 少 ,
且 明 顯 與 認 列 減 損 後 發 生 之 事 件 有 關,則 予 以 迴 轉 並 認 列 為 當 期 損 益 ,
該迴轉不使帳面價值大於未認列減損情況下之攤銷後成本。
~10~
(八 )備 抵 呆 帳
係依過去實際發生呆帳之經驗,衡量資產負債表應收票據、應收帳款及
其他應收款各項債權之帳齡情形及其收回可能性予以評估提列之。
(九 )存
貨
存貨採永續盤存制,成本結轉按加權平均法計算,期末除就呆滯及過時
部份提列呆滯損失外,並按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衡量,比較成本與淨
變現價值孰低時,採逐項比較法。淨變現價值指在正常情況下之估計價
值,減除至完工尚需投入之成本及推銷費用後之餘額。
(十 )固 定 資 產 及 非 營 業 用 資 產
1. 以 取 得 成 本 為 入 帳 基 礎 , 對 於 購 建 資 產 達 可 供 使 用 狀 態 前 所 發 生 之 利
息支出予以資本化。凡支出效益及於以後各期之重大增置及改良支出
作 為 資 本 支 出,列 入 固 定 資 產;經 常 性 修 理 及 維 護 支 出 列 為 當 期 費 用 。
2. 固 定 資 產 出 售 或 報 廢 時 , 其 成 本 及 累 計 折 舊 均 自 帳 上 沖 銷 , 所 產 生 之
處分損益,列入當期損益。
3. 折 舊 之 提 列 係 依 估 計 經 濟 耐 用 年 限 , 按 平 均 法 計 提 。 主 要 資 產 耐 用 年
限 除 房 屋 及 建 築 為 50 年 外 , 餘 為 3 至 5 年 。
4. 固 定 資 產 發 生 閒 置 或 已 無 使 用 價 值 時 , 按 其 淨 公 平 價 值 或 帳 面 價 值 較
低者轉列其他資產,差額列為當期損失,當期提列之折舊費用列為營
業外支出。
(十 一 )無 形 資 產
權利金以取得成本為入帳基礎,按經濟耐用年限採直線法攤銷,攤銷
年 限 為 2 年 ~ 15 年 。
(十 二 )遞 延 費 用
電腦軟體費等以取得成本為入帳基礎,按估計效益年數採直線法攤
銷 , 攤 銷 年 限 為 1~3 年 。
(十 三 )非 金 融 資 產 減 損
本公司於資產負債表日針對有減損跡象之資產,估計其可回收金額,
當可回收金額低於其帳面價值時,則認列減損損失。可回收金額係指
一項資產之淨公平價值或其使用價值,兩者較高者。當以前年度認列
資產減損之情況不再存在時,則在以前年度提列損失金額之範圍內予
以迴轉。商譽減損之減損損失於以後年度不得迴轉。
(十 四 )應 付 公 司 債
1.本 公 司 民 國 95 年 1 月 1 日 後 發 行 嵌 入 具 轉 換 權 、 賣 回 權 、 買 回 權 及
因轉換標的市場價格變動而重設轉換價格之應付公司債,於原始認
列時將發行價格依發行條件區分為金融資產、金融負債或股東權益
~11~
(資 本 公 積 - 認 股 權 ), 其 處 理 如 下 :
(1)應 付 公 司 債 之 溢 價 與 折 價 為 應 付 公 司 債 之 評 價 科 目,列 為 應 付 公
司 債 之 加 項 或 減 項,於 債 券 流 通 期 間 採 直 線 法 攤 銷,作 為 利 息 費
用之調整項目。
(2)嵌 入 本 公 司 發 行 應 付 公 司 債 之 賣 回 權 、 買 回 權 與 重 設 權 , 以 淨 額
帳 列 「 公 平 價 值 變 動 列 入 損 益 之 金 融 資 產 或 負 債 」; 續 後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日,按 當 時 之 公 平 價 值 評 價,差 額 認 列「 金 融 資 產 或 負 債
之 評 價 損 益 」。 可 換 得 普 通 股 之 市 價 高 於 約 定 賣 回 價 格 , 則 將 賣
回 權 之 公 平 價 值 一 次 轉 列 資 本 公 積;可 換 得 普 通 股 之 市 價 不 高 於
約 定 賣 回 價 格,則 將 賣 回 權 之 公 平 價 值 認 列 為 當 期 利 益。於 轉 換
價格重設時,因重設導致之公平價值減少數轉列股東權益。
(3)嵌 入 本 公 司 發 行 應 付 公 司 債 之 轉 換 權,符 合 權 益 定 義 者,帳 列「 資
本 公 積 - 認 股 權 」。 當 持 有 人 要 求 轉 換 時 , 就 帳 列 負 債 組 成 要 素
(包 括 公 司 債 及 分 別 認 列 之 嵌 入 式 衍 生 性 商 品 )於 轉 換 當 時 依 當
日 之 帳 面 價 值 予 以 評 價 認 列 當 期 損 益,再 以 前 述 依 負 債 組 成 要 素
帳面價值加計認股權之帳面價值作為換出普通股之發行成本。
(4)發 行 可 轉 換 公 司 債 之 發 行 成 本,按 原 始 認 列 金 額 比 例 分 攤 至 各 負
債及權益組成要素。
2.期 前 清 償 所 支 付 之 金 額 與 清 償 日 帳 面 價 值 之 差 額 , 如 金 額 重 大 , 於
當期認列非常損益。
3.當 公 司 債 持 有 人 得 於 未 來 一 年 內 執 行 賣 回 權 , 則 該 應 付 公 司 債 應 轉
列流動負債;若賣回權行使期間結束後,未被行使賣回權部分之應
付公司債,則予以轉回非流動負債。
(十 五 )退 休 金
本公司退休金辦法屬確定給付退休辦法者,係依據精算結果認列淨退
休金成本,淨退休金成本包括當期服務成本、利息成本、基金資產之
預期報酬及未認列過渡性淨給付義務與退休金損益之攤銷數。未認列
過 渡 性 淨 給 付 義 務 按 15 年 攤 提 。 退 休 金 辦 法 屬 確 定 提 撥 退 休 辦 法 者 ,
則依權責發生基礎將應提撥之退休基金數額認列為當期之退休金成
本。
(十 六 )所 得 稅
1.本 公 司 所 得 稅 之 會 計 處 理 採 跨 期 間 與 同 期 間 之 所 得 稅 分 攤 , 以 前 年
度溢低估之所得稅,列為當期所得稅費用之調整項目。
2. 本 公 司 因 購 置 設 備 或 技 術 、 研 究 發 展 支 出 、 人 材 培 訓 支 出 及 股 權 投
資等所產生之所得稅抵減採當期認列法處理。
~12~
3.本 公 司 未 分 配 盈 餘 依 所 得 稅 法 加 徵 10%之 營 利 事 業 所 得 稅,於 股 東 會
決議分配盈餘後列為當期費用。
(十 七 )庫 藏 股
1.本 公 司 收 回 已 發 行 股 票 時 , 其 屬 買 回 者 , 將 所 支 付 之 成 本 列 為 股 東
權益之減項。
2.庫 藏 股 票 轉 讓 給 員 工 之 給 與 日 在 民 國 97 年 1 月 1 日 (含 )以 後 者 , 依
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三十九號「股份基礎給付之會計處理準則」處
理。
3.註 銷 庫 藏 股 票 時 , 貸 記 「 庫 藏 股 票 」, 並 按 股 權 比 例 借 記 「 資 本 公 積
-股 票 發 行 溢 價 」 與 「 股 本 」。 庫 藏 股 票 之 帳 面 價 值 如 高 於 面 值 與 股
票發行溢價之合計數時,其差額沖銷同種類庫藏股票所產生之資本
公積,如有不足再借記保留盈餘;反之,其差額貸記同種類庫藏股
票交易所產生之資本公積。
4.庫 藏 股 票 之 帳 面 價 值 係 按 加 權 平 均 法 計 算 。
(十 八 )股 份 基 礎 給 付 -員 工 獎 酬
1.本 公 司 員 工 認 股 權 證 之 給 與 日 於 民 國 93 年 1 月 1 日 (含 )至 民 國 96
年 12 月 31 日 (含 )者 , 依 民 國 92 年 3 月 17 日 財 團 法 人 中 華 民 國 會
計 研 究 發 展 基 金 會 (92)基 秘 字 第 070、 071、 072 號 函 「 員 工 認 股 權
證之會計處理」之規定採用內含價值法認列費用,並揭露依財務會
計準則公報第三十九號「股份基礎給付之會計處理準則」規定衡量
之擬制本期淨利及每股盈餘資訊。
2.本 公 司 股 份 給 付 協 議 之 給 與 日 於 民 國 97 年 1 月 1 日 (含 )以 後 者,以
所給與權益商品之公平價值衡量所取得之員工勞務,並於既得期間
認列為薪資費用。
(十 九 )員 工 分 紅 及 董 監 酬 勞
自 民 國 97 年 1 月 1 日 起,本 公 司 員 工 分 紅 及 董 監 酬 勞 成 本,依 民 國 96
年 3 月 16 日 財 團 法 人 中 華 民 國 會 計 研 究 發 展 基 金 會 (96)基 秘 字 第 052
號函「員工分紅及董監酬勞會計處理」之規定,於具法律義務或推定
義務且金額可合理估計時,認列為費用及負債。嗣後股東會決議實際
配發金額與估列金額有重大差異時,則列為次年度之損益。另依民國
97 年 3 月 31 日 財 團 法 人 中 華 民 國 會 計 研 究 發 展 基 金 會 (97)基 秘 字 第
127 號 函 「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員 工 分 紅 股 數 計 算 基 準 」, 本 公 司 以 財 務 報 告
年 度 之 次 年 度 股 東 會 決 議 日 前 一 日 之 每 股 公 平 價 值 (收 盤 價 ), 並 考 慮
除權除息影響後之金額,計算股票紅利之股數。
~13~
(二 十 )收 入 及 成 本
收入於獲利過程大部份已完成,且已實現或可實現時認列。相關成本
配合收入於發生時承認。費用則依權責發生制於發生時認列為當期費
用。
(二 十 一 )每 股 盈 餘
1.每 股 盈 餘 按 加 權 平 均 股 數 計 算 , 凡 有 盈 餘 轉 增 資 或 資 本 公 積 轉 增
資 者,按 追 溯 調 整 之 股 數 計 算,不 考 慮 該 增 資 股 之 發 行 流 通 期 間 ,
現金增資則依據該增資股之流通期間計算。
2.發 行 轉 換 公 司 債 及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時 , 對 其 潛 在 普 通 股 列 示 基 本
每股盈餘及稀釋每股盈餘之雙重表達。
(二 十 二 )會 計 估 計
本公司及子公司於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時,業已依照一般公認會計原
則之規定,對合併財務報表所列金額及或有事項,作必要之衡量、
評估與揭露,其中包括若干假設及估計之採用,惟對該等假設及估
計與實際結果可能存有差異。
三、會計變動之理由及其影響
本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自 民 國 98 年 1 月 1 日 起 , 採 用 新 修 訂 之 財 務 會 計 準 則 公 報 第
十 號 「 存 貨 之 會 計 處 理 準 則 」, 此 項 會 計 原 則 變 動 使 營 業 成 本 及 與 存 貨 相 關 之
營 業 外 利 益 分 別 增 加 $626 及 減 少 $409,民 國 98 年 第 一 季 淨 利 減 少 $1,035,每
股 盈 餘 減 少 0.02 元 。
四、重要會計科目之說明
(一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98年3月31日
$
146
183,735
874,766
$
1,058,647
庫存現金及零用金
支票存款及活期存款
定期存款
(二 )公 平 價 值 變 動 列 入 損 益 之 金 融 資 產 -流 動
項目
流動項目:
交易目的金融資產
開放型基金
評價調整
~14~
98年3月31日
$
30,000
156
$
30,156
本 公 司 民 國 98 年 1 月 1 日 至 3 月 31 日 認 列 淨 利 益 $52。
(三 )應 收 帳 款 淨 額
98年3月31日
$
52,573
(
640)
$
51,933
應收帳款-非關係人
減:備抵呆帳
(四 )存
貨
98年3月31日
$
16,196
11,647
21,952
49,795
(
10,893)
$
38,902
原料及在製品
製成品
商品
減:備抵存貨跌價及呆滯損失
當期認列之存貨相關費損:
已出售存貨成本
跌價損失
回升利益
98年3月31日
$
27,865
(
144)
$
27,721
(五 )以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非 流 動
98 年 3 月 31 日
金額
非上市櫃公司股票
-iPeer Multimedia
International Ltd.
累計減損
$
(
$
285,313
持股
比率
18.05%
99,000)
186,313
1. 本 公 司 持 有 之 標 的 因 無 活 絡 市 場 公 開 報 價 且 公 平 價 值 無 法 可 靠 衡 量 ,
故以成本衡量。
2.本 公 司 經 評 估 持 有 iPeer Multimedia International Ltd.之 價 值 後 ,
於 民 國 98 年 及 97 年 第 一 季 分 別 認 列 $0 及 $10,000 之 減 損 損 失 。
~15~
(六 )無 活 絡 市 場 之 債 券 投 資 -非 流 動
98年3月31日
非上市櫃公司可轉換特別股
-iPeer Multimedia
International Ltd. (iPeer)
$
34,820
本 公 司 於 民 國 98 年 2 月 20 日 以 每 股 美 金 1 元 購 買 iPeer 公 司 發 行 之 無
到 期 日 A 類 可 轉 換 可 買 回 特 別 股 1,000 仟 股 , 該 A 類 特 別 股 主 要 發 行 條
件如下:
1.每 年 累 積 6%的 股 息 , 並 可 參 與 普 通 股 之 盈 餘 分 配 及 享 有 與 普 通 股 相 同
之權利。
2.轉 換 價 格 及 其 調 整 : 特 別 股 股 東 得 隨 時 請 求 將 特 別 股 轉 換 為 普 通 股 ,
轉 換 價 格 係 依 當 時 的 發 行 價 格 進 行 轉 換 , 並 依 iPeer公 司 章 程 規 定 條 件
調整轉換價格。
3.買 回 權 : 特 別 股 股 東 得 於 民 國 99年 6月 30日 的 30天 前 書 面 通 知 iPeer公
司 , 要 求 iPeer公 司 按 面 額 加 計 每 年 6%溢 酬 及 尚 未 支 付 之 股 利 (加 計 後
不 得 超 過 年 息 9%), 買 回 其 持 有 之 一 部 或 全 部 之 特 別 股 。
(七 )固 定 資 產 -累 計 折 舊
98年3月31日
$
17,740
63,534
5,342
$
86,616
房屋及建築
機器設備
辦公設備
(八 )出 租 資 產
98年3月31日
$
150,152
71,262
221,414
(
12,066)
$
209,348
土
地
建 築 物
減:累計折舊
(九 )公 平 價 值 變 動 列 入 損 益 之 金 融 負 債 -流 動 /應 付 公 司 債
項
目
98年3月31日
應付公司債
$
652,200
減:應付公司債折價
(
79,063)
合計
$
573,137
~16~
1.本 公 司 於 民 國 96 年 8 月 28 日 經 行 政 院 金 融 監 督 管 理 委 員 會 核 准 發
行 國 內 第 一 次 無 擔 保 轉 換 公 司 債 , 且 自 96 年 9 月 13 日 起 於 財 團 法
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掛牌交易,主要發行條件如下:
(1)發 行 總 額 計 $800,000, 每 張 面 額 $100, 依 面 額 十 足 發 行 , 票 面 利
率 0%。 發 行 期 間 5 年 , 自 民 國 96 年 9 月 11 日 至 101 年 9 月 11
日。
(2)轉 換 期 間 : 發 行 後 滿 一 個 月 之 翌 日 起 至 到 期 日 前 10 日 止 。
(3)轉 換 價 格 及 其 調 整 : 本 債 券 之 轉 換 價 格 係 依 轉 換 辦 法 規 定 之 模 式
予 以 調 整 , 96 年 9 月 11 日 發 行 時 之 轉 換 價 格 為 新 台 幣 210 元 ;
本 債 券 分 別 以 發 行 滿 半 年 之 第 一 個 營 業 日 (民 國 97 年 3 月 11 日 )
及 98 年 起 至 101 年 止 , 每 年 度 之 無 償 配 股 基 準 日 (若 當 年 度 未 辦
理無償配股時,則以配息基準日,若亦無配息基準日,則以 6 月
30 日 為 基 準 日 ) 為 基 準 日 , 依 本 債 券 發 行 契 約 規 定 重 設 轉 換 價
格 。 自 民 國 97 年 3 月 11 日 (價 格 重 設 基 準 日 )起 , 轉 換 價 格 重 設
為 新 台 幣 168 元 , 並 於 民 國 97 年 8 月 18 日 無 償 配 股 基 準 日 調 整
轉 換 價 格 為 新 台 幣 147.75 元 。 截 至 民 國 98 年 3 月 31 日 止 , 本
轉換公司債尚未有轉換為普通股。
(4)買 回 權 :
A. 本 轉 換 債 於 發 行 滿 一 個 月 之 翌 日 起 至 發 行 期 間 屆 滿 前 四 十 日
止,若 本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票 在 櫃 檯 買 賣 中 心 之 收 盤 價 格 連 續 三 十
個 營 業 日 超 過 當 時 本 轉 換 債 轉 換 價 格 達 百 分 之 五 十 (含 )以 上
時,本 公 司 得 於 其 後 三 十 個 營 業 日 內,依 轉 換 辦 法 規 定 寄 發 通
知 給 債 券 持 有 人,自 寄 發 通 知 之 日 起 算 屆 滿 三 十 日 為 債 券 收 回
基準日,公司可按債券面額以現金收回流通在外之全部債券。
B. 本 轉 換 債 於 發 行 滿 一 個 月 之 翌 日 起 至 發 行 期 間 屆 滿 前 四 十 日
止,本轉換債流通在外餘額低於原發行總額百分之十時,本公
司 得 依 轉 換 辦 法 規 定 寄 發 通 知 給 債 券 持 有 人,自 寄 發 通 知 之 日
起 算 屆 滿 三 十 日 為 債 券 收 回 基 準 日,公 司 可 按 債 券 面 額 以 現 金
收回流通在外之本債券。
(5)賣 回 權 : 債 券 持 有 人 得 於 本 轉 換 公 司 債 發 行 滿 三 年 時 , 要 求 本
公司以債券面額將其所持有之轉換公司債贖回。
(6)依 轉 換 辦 法 規 定 , 所 有 本 公 司 收 回 ( 包 括 由 次 級 市 場 買 回 ) 、 償
還或已轉換之本轉換公司債將註銷,且所有尚隨附於公司債之
權利義務亦將併同消滅,不再賣出或發行。
(7)轉 換 後 普 通 股 之 權 利 義 務 與 原 已 發 行 之 普 通 股 相 同 。
~17~
2.本 公 司 於 民 國 96 年 度 發 行 時 依 據 財 務 會 計 準 則 公 報 第 三 十 六 號 規
定,將屬權益性質之轉換權與負債組成要素分離,帳列「資本公積
- 認 股 權 」 計 $132,850。 續 依 (97)基 祕 字 第 331 號 函 及 (98)基 祕 字
第 046 號 函 規 定 , 於 民 國 97 年 3 月 11 日 因 轉 換 標 的 市 場 價 值 變 動
而重設轉換價格時,將重設導致公平價值減少數轉列「資本公積認 股 權 」 計 $15,987。 民 國 97 年 度 因 買 回 並 註 銷 本 公 司 公 司 債 , 將
買 回 部 份 之 「 資 本 公 積 -認 股 權 」 轉 列 「 資 本 公 積 -庫 藏 股 票 交 易 」
計 $27,498,截 至 民 國 98 年 3 月 31 日 止,帳 列「 資 本 公 積 -認 股 權 」
餘 額 計 $121,339, 另 所 嵌 入 之 贖 回 權 、 賣 回 權 與 因 轉 換 標 的 市 場 價
值變動而重設轉換價格之重設權,經依據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三十
四號之規定,其與主契約債務商品之經濟特性及風險非緊密關聯,
故予以分離處理,以淨額帳列「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負
債 」, 截 至 民 國 98 年 3 月 31 日 止 其 淨 額 為 $12,085, 帳 列 「 公 平 價
值 變 動 列 入 損 益 之 金 融 負 債 - 流 動 」。 經 分 離 後 主 契 約 債 務 之 有 效
利 率 為 2.65%。
(十 )退 休 金 計 劃
1. 本 公 司 依 據 「 勞 動 基 準 法 」 之 規 定 , 訂 有 確 定 給 付 之 退 休 辦 法 , 適 用
於 民 國 94 年 7 月 1 日 實 施「 勞 工 退 休 金 條 例 」前 所 有 正 式 員 工 之 服 務
年資,以及於實施「勞工退休金條例」後選擇繼續適用勞動基準法員
工之後續服務年資。員工符合退休條件者,退休金之支付係根據服務
年 資 及 退 休 前 6 個 月 之 平 均 薪 資 計 算 , 15 年 以 內 (含 )的 服 務 年 資 每 滿
一 年 給 予 兩 個 基 數 , 超 過 15 年 之 服 務 年 資 每 滿 一 年 給 予 一 個 基 數 , 惟
累 積 最 高 以 45 個 基 數 為 限。本 公 司 按 月 就 薪 資 總 額 2%提 撥 退 休 基 金 ,
以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之名義專戶儲存於臺灣銀行信託部勞工
退 休 準 備 金 專 戶 。 民 國 98 年 1 月 1 日 至 3 月 31 日 , 本 公 司 依 上 述 退
休 金 辦 法 認 列 之 淨 退 休 金 成 本 為 $237, 撥 存 於 台 灣 銀 行 信 託 部 勞 工 退
休 準 備 金 專 戶 之 餘 額 為 $22,640。
2.自 民 國 94 年 7 月 1 日 起 , 本 公 司 依 據 「 勞 工 退 休 金 條 例 」, 訂 有 確 定
提撥之退休辦法,適用於本國籍之員工。本公司就員工選擇適用「勞
工 退 休 金 條 例 」 所 定 之 勞 工 退 休 金 制 度 部 分 , 每 月 按 薪 資 之 6%提 繳 勞
工退休金至勞保局員工個人帳戶,員工退休金之支付依員工個人之退
休金專戶及累積收益之金額採月退休金或一次退休金方式領取。民國
98 年 1 月 1 日 至 3 月 31 日,本 公 司 依 上 開 退 休 金 辦 法 認 列 之 退 休 金 成
本 為 $1,280。
~18~
(十 一 )股
本
1.截 至 民 國 98 年 3 月 31 日 止 , 本 公 司 額 定 股 數 為 82,000 仟 股 (內 含
認 股 權 憑 證 6,000 仟 股 ), 發 行 及 流 通 在 外 股 數 為 61,818 仟 股 (扣 除
庫 藏 股 893 仟 股 ), 每 股 面 額 新 台 幣 10 元 。
2.本 公 司 自 發 行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至 民 國 98 年 3 月 31 日 止 , 因 員 工 行
使 認 股 選 擇 權 而 發 行 之 普 通 股 為 2,159 仟 股 , 因 行 使 價 格 超 過 面 額
產 生 之 資 本 公 積 為 $11,617。
3.民 國 98 年 1 月 1 日 至 3 月 31 日 本 公 司 發 行 之 可 轉 換 公 司 債 , 持 有
人執行轉換而發行新股及員工認股權行使認購股票情形,請詳附註
四 (九 )及 (十 五 )之 說 明 , 該 等 股 本 依 相 關 法 規 規 定 , 按 季 辦 理 變 更
登記。
(十 二 )資 本 公 積
1.依 證 券 交 易 法 規 定 , 資 本 公 積 除 超 過 票 面 金 額 發 行 股 票 所 得 之 溢 額
及受領贈與之所得,於公司無累積虧損時,每年以其合計數不超過
實收資本額百分之十之限額撥充資本外,餘均僅能彌補虧損。公司
非於盈餘公積填補資本虧損仍有不足時,不得以資本公積補充之。
2. 有 關 資 本 公 積 -認 股 權 及 資 本 公 積 -庫 藏 股 票 交 易 請 詳 附 註 四 (九 )之
說明。
(十 三 )保 留 盈 餘
1.依 本 公 司 章 程 規 定 , 年 度 總 決 算 如 有 盈 餘 , 應 先 提 繳 稅 款 , 彌 補 以
往虧損,次就餘額提存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並依主管機關規
定提列或轉回特別盈餘公積,如尚有盈餘,依下列順序分配之:董
事、監察人酬勞不高於百分之一;員工紅利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
其他餘額併同以往年度未分配之盈餘為股東紅利,由董事會擬具分
派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之。本公司員工紅利之分配得以現金或
股票方式發放,員工紅利發放之對象得包括本公司直接及間接持股
合計達百分之五十以上之從屬公司員工。本公司股東紅利須視公司
目前及未來之投資環境、資金需求、國內外競爭狀況及資本預算等
因素,兼顧股東利益、平衡股利及公司長期財務規劃等,以現金或
股票方式發放。
本公司章程規定股東紅利之分派,現金股利發放比例為百分之十至
百分之九十,其餘以股票股利方式發放之。惟此項現金股利發放比
例得視當年度實際獲利及營運狀況調整之。
2.法 定 盈 餘 公 積 除 彌 補 公 司 虧 損 及 撥 充 資 本 外 , 不 得 使 用 之 , 惟 撥 充
資 本 時 , 以 此 項 公 積 已 達 實 收 資 本 額 50% , 並 已 撥 充 其 半 數 為 限 。
~19~
3.本 公 司 於 民 國 98 年 3 月 27 日 經 董 事 會 擬 議 之 民 國 97 年 度 盈 餘 分 派
案如下:
97年度
每股股利
金額
(元)
法定盈餘公積
$
9,783 $
股票股利
現金股利
董監事酬勞
員工股票股利
員工現金紅利
合計
$
9,783 $
本 公 司 於 民 國 98 年 3 月 27 日 經 董 事 會 提 議 , 擬 以 資 本 公 積 轉 增 資
$15,454。 前 述 民 國 97 年 度 盈 餘 分 派 案 及 資 本 公 積 配 股 案 , 截 至 民
國 98 年 4 月 28 日 止 , 尚 未 經 股 東 會 通 過 。
上述有關董事會通過擬議及股東會決議盈餘分派情形,請至台灣證
券交易所之「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4.本 公 司 民 國 98 年 1 月 1 日 至 3 月 31 日 員 工 紅 利 及 董 監 酬 勞 估 列 金
額 分 別 為 $1,976 及 $395, 係 以 民 國 98 年 1 月 1 日 至 3 月 31 日 之 稅
後 淨 利 , 考 量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等 因 素 後 , 分 別 以 章 程 所 定 成 數 5%及 1%
為基礎估列之。本公司董事會通過及股東會決議之員工紅利及董監
酬勞相關資訊可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十 四 )庫 藏 股
1.本 公 司 民 國 98 年 1 月 1 日 至 3 月 31 日 庫 藏 股 票 數 量 變 動 情 形 如 下:
98年1月1日至3月31日
收回原因
期初股數
本期增加
本期減少
期末股數
供轉讓股份予員工
893,000
893,000
2.證 券 交 易 法 規 定 公 司 對 買 回 發 行 在 外 股 份 之 數 量 比 例 , 不 得 超 過 公
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十,收買股份之總金額,不得逾保留盈餘
加 計 發 行 股 份 溢 價 及 已 實 現 之 資 本 公 積 金 額。截 至 民 國 98 年 3 月 31
日 止 , 本 公 司 已 買 回 庫 藏 股 票 金 額 為 $74,089。
3. 本 公 司 持 有 之 庫 藏 股 票 依 證 券 交 易 法 規 定 不 得 質 押 , 於 未 轉 讓 前 亦
不得享有股東權利。
4. 依 證 券 交 易 法 規 定 , 因 供 轉 讓 股 份 予 員 工 所 買 回 之 股 份 , 應 於 買 回
之日起三年內將其轉讓,逾期未轉讓者,視為公司未發行股份,並
應辦理變更登記銷除股份。而為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所買回股
份,應於買回之日起六個月內辦理變更登記銷除股份。
~20~
(十 五 )股 份 基 礎 給 付 -員 工 獎 酬
1. 截至民國98年3月31日止,本公司之股份基礎給付交易如下:
協議之類型 給與日
員工認股權 96.11.19
計畫
員工認股權 96.12.26
計畫
給與數量
(股)
1,000,000
合約
期間
5年
2,000,000
8年
本期實際 估計未來
既得條件 離職率
離職率
2年之服務
3年之服務
-
-
2. 上述認股權計畫之詳細資訊如下:
期初流通在外認股權
本期給與認股權
無償配股增發或調整
認股股數
本期放棄認股權
本期執行認股權
本期逾期失效認股權
期末流通在外認股權
期末可執行認股權
98年1月1日至3月31日
加權平均
履約價格
認股權數量
(元)
2,750,891 $ 102.12
(
20,362)
2,730,529
-
100.75
102.13
-
3.截 至 民 國 98 年 3 月 31 日 止 , 流 通 在 外 之 認 股 權 , 履 約 價 格 區 間 為
96.8 元 ~ 111.8 元 , 預 期 存 續 期 間 為 4.4~ 6.3 年 。
4.本 公 司 於 財 務 會 計 準 則 公 報 第 39 號「 股 份 基 礎 給 付 之 會 計 處 理 準 則 」
適用日前未依其規定認列所取得之勞務成本者,如採用公平價值法
(內 含 價 值 法 )認 列 酬 勞 成 本 之 擬 制 性 淨 利 及 每 股 盈 餘 資 訊 如 下 :
98年3月31日
本期淨利
報表認列之淨利
$
40,217
擬制淨利
31,646
基本每股盈餘
報表認列之每股盈餘
0.65元
擬制每股盈餘
0.51元
完全稀釋每股盈餘
報表認列之每股盈餘
0.65元
擬制每股盈餘
0.51元
~21~
上 開 認 股 選 擇 權 計 劃 , 係 使 用 Black-Scholes 選 擇 權 評 價 模 式 估 計
認股選擇權之公平價值,相關資訊如下:
每單位
履約價格 預期
預期存
預期 無風險 公平價值
給與日 股價(元)
(元) 波動率 續期間 股利率 利 率
(元)
96.11.19 $
127 $ 111.8 56.18% 4.4年
2.67% $ 60.57
96.12.26
110
96.8 55.81% 6.3年
2.44%
60.85
(十 六 )所 得 稅
1. 所得稅費用及應付所得稅:
98年1月1日
至3月31日
$
38,041
(
25,253)
623
303
$
13,714
應付所得稅
期初應付所得稅
遞延所得稅資產變動數
預付所得稅
所得稅費用-當期
2. 遞延所得稅資產餘額如下:
98 年 3 月 31 日
所得稅
金
額
影響數
流動項目:
暫時性差異
存貨呆滯損失
未實現存貨報廢損失
未實現兌換損(益)
其他
非流動項目:
暫時性差異
減損損失
國外長期投資成本
財稅差異
權利金及設計費財
稅差異
其他
$
10,893 $
8,655
7,008) (
634
$
$
99,000
(
13,385
59,807
5,376
備抵評價
~22~
$
2,723
2,164
1,752)
159
3,294
24,750
3,346
14,952
1,344
44,392
(
28,346)
$ 16,046
3. 兩稅合一相關資訊:
98年3月31日
$
74,464
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餘額
預計/實際盈餘分配之稅額扣抵比率
97年度(預計)
36.79%
民 國 97 年 度 預 計 稅 額 扣 抵 比 率 係 按 民 國 98 年 3 月 31 日 股 東 可 扣 抵
稅額帳戶餘額預計之,由於本公司得分配予股東之可扣抵稅額,應
以股息紅利分配日之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之餘額為計算基礎,是以
本 公 司 股 東 於 受 配 87 年 度 以 後 盈 餘 時 , 所 適 用 之 稅 額 扣 抵 比 率 尚 須
調整股利或盈餘分配日前,本公司依所得稅法規定可能產生之各項
可扣抵稅額。
4.本 公 司 未 分 配 盈 餘 均 為 民 國 87 年 度 以 後 所 產 生 。
5.本 公 司 營 利 事 業 所 得 稅 結 算 申 報 案 , 業 經 稅 捐 稽 徵 機 關 核 定 至 民 國
95 年 度 。
6.本 公 司 民 國 98 年 1 月 1 日 至 3 月 31 日 依 據 促 進 產 業 升 級 條 例 , 可
享受之所得稅抵減明細如下:
抵減項目
可抵減總額
尚未抵減稅額 最後抵減年度
研究發展費用
$
2,682 $
(十 七 )每 股 盈 餘
基本每股盈餘
屬於普通股股東
之本期純益
具稀釋作用之潛在
普通股之影響
員工認股權憑證
可轉換公司債
員工分紅
稀釋每股盈餘
金
稅
前
98年1月1日至3月31日
加權平均
每 股 盈 餘
額
流通在外
(單位:新台幣元)
稅
後
股數(仟股)
稅 前
稅 後
$
53,931
$
40,217
61,818
$
0.87
$
0.65
$
53,931
$
40,217
147
61,965
$
0.87
$
0.65
民 國 98 年 3 月 31 日 之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及 可 轉 換 公 司 債 因 具 反 稀 釋 效
果,因此不列入稀釋每股盈餘之計算。
基本每股盈餘時,係於股東會決議上一年度員工分紅採發放股票方式
~23~
之股數確定時,始將該股數計入股東會決議年度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
在外股數。且因員工紅利轉增資不再屬於無償配股,故計算基本及稀
釋每股盈餘時不追溯調整。
(十 八 )用 人 、 折 舊 及 攤 銷 費 用
功能別
97年1月1日至9月30日
性質別
屬於營業成本者 屬於營業費用者
合計
用人費用
薪資費用
$
1,321 $
29,494 $
30,815
勞健保費用
55
1,090
1,145
退休金費用
85
1,432
1,517
其他用人費用
33
684
717
折舊費用(註)
35
773
808
攤銷費用
11
4,528
4,539
註 : 不 包 含 出 租 資 產 折 舊 費 用 (帳 列 營 業 外 費 用 及 損 失 ), 民 國 98 年 1
月 1 日 至 3 月 31 日 之 金 額 分 為 $1,106。
五、關係人交易
(一 )關 係 人 之 名 稱 及 關 係
關 係 人 名 稱
瑞昱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瑞昱)
創聯網股份有限公司(創聯網)
iPeer Multimedia International Ltd.
(iPeer)
達霖數位股份有限公司(達霖)
台灣酷樂時代股份有限公司(台灣酷樂)
景承興業有限公司(景承)
與 本 公 司 之 關 係
對本公司採權益法評價之投資公司
董事長與本公司同
董事長與本公司同
該公司之母公司董事長與本公司同
董事長與本公司同(自民國98年2月起)
該公司董事長為本公司董事長二等親以
內之親屬
(二 )與 關 係 人 間 之 重 大 交 易 事 項
1. 其他勞務收入-權利金收入
98年1月1日至3月31日
佔營業收
金
額
入百分比
瑞 昱
$
58,762
43
本 公 司 係 依 雙 方 於 民 國 93 年 度 所 簽 訂 之 協 議 合 作 契 約 , 按 約 定 之 條 件
及 期 限 向 上 列 關 係 人 收 取 CODEC 產 品 之 權 利 金 。 此 權 利 金 之 收 款 期 間
約 為 月 結 49 天 。
~24~
2. 進
瑞
貨
昱
98年1月1日至3月31日
佔進貨淨
金
額
額百分比
$
1,069
26
本公司向上列關係人之進貨,主係委託其代採購晶圓,因向其採購之
晶圓未向其他供應商進貨,故無法比較進貨價格。對關係人之付款條
件 約 為 月 結 49 天 , 一 般 供 應 商 為 30~ 60 天 。
3. 營業費用-權利金
98年1月1日至3月31日
佔該科目
金
額
百 分 比
瑞
昱
$
891
64
本公司係依合約約定支付上列關係人相關產品技術授權之權利金,付
款 條 件 為 月 結 49 天 。
4. 應收帳款
98 年 3 月 31 日
佔該科目
金
額
百 分 比
瑞
昱
$
47,458
45
其
他
6,093
6
$
53,551
51
5. 應付帳款
98 年 3 月 31 日
佔該科目
金
額
百 分 比
瑞
昱
$
1,123
16
6. 應付費用
98 年 3 月 31 日
佔該科目
金
額
百 分 比
瑞
昱
$
1,742
3
其
他
200
$
1,942
3
7.其
他
本 公 司 民 國 98 年 1 月 1 日 至 3 月 31 日 向 瑞 昱 購 買 研 發 用 材 料 之 金 額
為 $1,323。
~25~
六、質押之資產
本公司資產提供擔保明細如下:
資產名稱
固定資產
-土地
-房屋及建築
帳 面 價 值
98年3月31日
$
121,040
43,592
擔保用途
綜合融資、出口押匯額度
及長期借款額度擔保
"
七、重大承諾事項及或有事項
截 至 民 國 98 年 3 月 31 日 止,本 公 司 已 簽 約 之 技 術 授 權 及 權 利 金 合 約 價 款 約
計 $80,635, 其 中 尚 未 付 款 部 分 約 計 $65,046。
八、重大之災害損失
無。
九、重大之期後事項
無。
~26~
十、其他
(一 )金 融 商 品 之 公 平 價 值
帳面價值
非衍生性金融商品
資產
公平價值與帳面價值
相等之金融資產
交易目的金融資產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 非流動
無活絡市場之債券投資
負債
公平價值與帳面價值
相等之金融負債
應付公司債
衍生性金融商品
負債
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
之金融負債
-嵌入轉換公司債之衍
生性金融商品負債
$
98 年 3 月
公
平
公開報價
決定之金額
1,173,614 $
31
- $
日
價
值
評價方法
估計之金額
1,173,614
30,156
30,156
-
186,313
34,820
-
-
74,462
-
74,462
573,137
-
595,894
12,085
-
12,085
本公司及子公司估計金融商品公平價值所使用之評價方法假設如
下:
1.短 期 金 融 商 品 , 因 折 現 值 影 響 不 大 , 故 以 帳 面 價 值 估 計 其 公 平 價
值。此方法應用於現金及約當現金、應收票據及款項、其他應收
款、存出保證金、應付票據及款項、應付費用、其他應付款項、
其他流動負債及存入保證金。
2.公 平 價 值 變 動 列 入 損 益 之 金 融 資 產 , 若 屬 上 市 (櫃 )股 票 係 以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公 開 市 場 之 收 盤 價 格 為 公 平 價 值,開 放 型 基 金 係 以 資 產
負債表日該基金淨資產為公平價值。
3.可 轉 換 公 司 債 以 其 預 期 現 金 流 量 之 折 現 值 估 計 公 平 價 值 。 折 現 率
為 本 公 司 發 行 公 司 債 之 原 始 有 效 利 率。另 帳 列 公 平 價 值 變 動 列 入
損 益 之 金 融 負 債 之 嵌 入 贖 回 權 與 賣 回 權 淨 額,係 以 本 公 司 所 能 獲
得類似條件之有效利率折現差計算其公平價值。
(三 )金 融 商 品 重 大 損 益 及 權 益 項 目 資 訊
本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民 國 98 年 第 一 季 以 評 價 方 法 估 計 金 融 商 品 之 公 平
~27~
價 值 變 動 , 而 將 其 變 動 認 列 為 當 期 利 益 之 金 額 為 $14。
(四 )利 率 風 險 部 位 資 訊
本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民 國 98 年 3 月 31 日 具 利 率 變 動 之 公 平 價 值 風 險 之
金 融 負 債 為 $573,137。
(五 )風 險 控 制 及 避 險 策 略
本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採 用 全 面 風 險 管 理 與 控 制 系 統,以 辨 認 本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所 有 風 險 (包 含 市 場 風 險 、 信 用 風 險 、 流 動 性 風 險 及 現 金 流 量
風 險 ), 使 本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之 管 理 階 層 能 有 效 從 事 控 制 並 衡 量 市 場
風險、信用風險、流動性風險及現金流量風險。本公司及子公司市
場風險管理目標,係適當考慮經濟環境、競爭狀況及市場價值風險
之影響下,達到最佳化之風險部位、維持適當流動性部位及集中管
理所有市場風險。
(六 )重 大 財 務 風 險 資 訊
1.市 場 風 險
(1)匯 率 風 險
本公司主要之進銷貨係以美金為計價單位,公平價值將隨市
場匯率波動而改變,惟本公司持有之外幣資產及負債部位及
收付款期間約當,可將市場風險相互抵銷,故預期不致產生
重大之市場風險。
(2)利 率 風 險
本公司發行之轉換公司債係屬嵌入轉換權、贖回權、賣回權
及重設權之零息債券,其公平價值受市場股價波動影響,惟
公司可藉由贖回權之行使以降低市場風險,故預期不致發生
重大之市場風險。本公司從事之無活絡市場債券投資係為固
定利率,故市場利率變動將使債券投資之公平價值隨之變
動。若依資產負債表日持有之部位核算,當市場利率每上升
1%, 將 使 債 券 投 資 之 公 平 價 值 下 降 $339。
(3)價 格 風 險
本公司投資之開放型受益憑證主要為類貨幣市場型基金,依
以往經驗市場價格波動不大,故預期不致發生重大之市場風
險。
2.信 用 風 險
(1) 本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從 事 之 權 益 類 金 融 商 品 於 投 資 時 業 已 評 估 其
信用狀況,預期不致發生違約,故發生信用風險之可能性極
低。
(2) 本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應 收 款 項 債 務 人 之 信 用 良 好 , 因 此 經 評 估 並
無重大之信用風險,而最大之信用風險金額為其帳面價值。
3.流 動 性 風 險
~28~
(1) 本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投 資 之 開 放 型 基 金 受 益 憑 證 , 隨 時 均 可 依 公
平價值向基金發行單位申請贖回,流動性風險極低。
(2) 本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投 資 之 以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及 無 活 絡 市 場
之債券投資因無活絡市場,故預期具有重大之流動性風險。
(3)本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之 應 收 付 款 項 均 為 1 年 內 到 期 , 預 期 不 致 發
生重大流動性風險。
4.利 率 變 動 之 現 金 流 量 風 險
本公司及子公司經評估無重大利率變動之現金流量風險。
~29~
十一、附註揭露事項
(一 )重 大 交 易 事 項 相 關 資 訊
1.資金貸與他人情形:本公司及轉投資公司無此情形。
2.為他人背書保證之情形:本公司及轉投資公司無此情形。
3.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
持有之公司
有 價 證 券 種 類 及 名 稱
驊訊電子企 基金-日盛債券基金
業股份有限
公司
"
基金-保誠威寶基金
"
股票-iPeer Multimedia
與有價證券發行人之關係
不適用
帳 列 科 目
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資產-流動
期
股數(仟股)
1,430
帳面金額
$
20,140
"
"
773
10,016
本公司董事長為該公司董事長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21,473
186,313
"
無活絡市場之債券投資-非流動
1,000
34,820
本公司之子公司
本公司之子公司
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
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
2,800
2,000
91,801
67,820
本公司之孫公司
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
不適用
18,612
末
市價(淨值)
持股比率
-
-
$
20,140
備註
-
10,016
-
略
-
略
-
100.00%
100.00%
91,801
67,820
註
註
100.00%
18,612
註
18.05%
International Ltd.
"
"
"
"
股票-驊訊投資有限公司
股票-C-Media Holdings
Limited
驊訊投資有 股票-上海華烽貿易有限公司
限公司
註:係依該被投資公司同期自編未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表評價及揭露。
4.累積買進或賣出同一有價證券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本公司及轉投資公司無此情形。
5.取得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本公司及轉投資公司無此情形。
6.處分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本公司及轉投資公司無此情形。
7.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本公司及轉投資公司無此情形。
8.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本公司及轉投資公司無此情形。
9.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本公司請詳附註四(六)(九)及十,轉投資公司無此情形。
~30~
-
(二 )轉 投 資 事 業 相 關 資 訊
1.轉投資事業明細:
被投資公司名稱
投資公司名稱
驊訊電子企業
股份有限公司
"
驊訊投資有限
公司
所在地區
驊訊投資有限公司
香港
C-Media Holdings Limited
上海華烽貿易有限公司
原始投資金額
本期期末
上期期末
主要營業項目
控股公司
英屬維京 控股公司
群島
中國大陸 電子零件、喇叭
、MP3及MP4等多
媒體產品的銷售
USD2,800仟元
期
末
持
股數(仟股)
比率
USD2,800仟元
USD2,000仟元
-
USD670仟元
USD670仟元
被投資公司
本期(損)益
有
帳面金額
2,800
100%
$
91,801 ($
2,000
100%
$
67,820
不適用
100%
18,612 (
本公司認列
之投資(損)益
3,820) ($
4,094)
備註
3,820) 子公司
-
子公司
不適用
孫公司
註:上述被投資公司之相關資訊,係依被投資公司同期自編未經本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表評價及揭露。
2.轉投資公司重大交易事項相關之揭露,請詳財務報告附註十一(一)1~9。
(三 )大 陸 投 資 資 訊
1.投資大陸公司之基本資料:
大陸被投資
公司名稱
上海華烽貿易有
限公司
主要營業項目
電子零件、喇叭、
MP3及MP4等多媒體
產品的銷售
本 期 期 末 累 計 自 台 灣 匯 出經
赴 大 陸 地 區 投 資 金 額核
實收資本額
投資方式
本期期初自
台灣匯出累
積投資金額
USD670仟元
(註1)
註2
USD670仟元
濟
准
部
投
投
資
審
金
本期匯出或收回投資金額
收回
匯出
$
-
$
會依 經 濟 部 投 審 會 規 定
額赴 大 陸 地 區 投 資 限 額
USD670仟元
USD2,800仟元 (註2)
$
註1:業於民國97年11月4日完成設立登記。
註2:係以現金透過第三地區之子公司(驊訊投資有限公司)再轉投資,業經投審會核准。
註3:係依被投資公司同期自編未經台灣母公司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表評價及揭露。
710,633
~31~
本期期末自
台灣匯出累
積投資金額
-
USD670仟元
本公司直
接或間接
投資之持
股比例
截至本期止
已匯回台灣
之投資收益
本期認列
期末投資
投資損益(註3) 帳面價值(註3)
100% ($
4,094) $
18,612
$
-
2.本公司直接或間接由第三地區事業與轉投資大陸被投資公司所流生之下列重大交易事,暨其價格、付款條件、未實現損益及其他有助於瞭解大陸投資對財務報表影響之有關資訊:
(1)進貨金額及百分比與相關應付款項之期末餘額及百分比:無。
(2)銷貨金額及百分比與相關應收款項之期末餘額及百分比:無。
(3)財產交易金額及其所產生之損益數額:無。
(4)票據背書保證或提供擔保品之期末餘額及其目的:無。
(5)資金融通之最高限額、期末餘額、利率區間及當期利息總額:無。
(6)其他對當期損益或財務狀況有重大影響之交易事項,如勞務之提供或收受等:無。
(四 )母 公 司 與 子 公 司 及 各 子 公 司 間 之 業 務 關 係 及 重 要 交 易 往 來 情 形 及 金 額
本公司及子公司無此情形。
十二、部門別財務資訊
不適用。
(以 下 空 白 )
~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