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碼:5471 松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核閱報告 民國一○二及一○一年第一季 地址:新竹縣竹北市台元街三十六號十樓之一 電 話 :( ○ 三 ) 五 六 ○ ○ 八 八 八 -1- §目 錄§ 項 目 頁 財 次 附 一、封 面 1 二、目 錄 2 三、 會計師核閱報告 3~ 4 四、 合併資產負債表 5 五、 合併綜合損益表 6~ 7 六、 合併權益變動表 8 七、 合併現金流量表 9~ 10 八、 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一 ) 公司沿革 11 (二 ) 通 過 財 務 報 告 之 日 期 及 程 序 11 (三 ) 新 發 布 及 修 訂 準 則 及 解 釋 之 適 11~ 13 用 (四 ) 重 大 會 計 政 策 之 彙 總 說 明 13~ 25 (五 ) 重 大 會 計 判 斷、估 計 及 假 設 不 確 25~ 27 定性之主要來源 (六 ) 重 要 會 計 科 目 之 說 明 27~ 49 (七 ) 關 係 人 交 易 49 (八 ) 質 押 之 資 產 50 (九 ) 外 幣 金 融 資 產 及 負 債 之 匯 率 資 50~ 51 訊 (十 ) 附 註 揭 露 事 項 1. 重 大 交 易 事 項 相 關 資 訊 51~ 52,63~ 67 2. 轉 投 資 事 業 相 關 資 訊 51~ 52,63~ 67 3. 大 陸 投 資 資 訊 52, 63~ 67 (十 一 ) 部 門 資 訊 53 (十 二 ) 首 次 採 用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53~ 62 -2- 務 註 報 編 一 二 三 四 五 六~二三 二四 二五 二六 二七 二七 二七 二八 二九 表 號 會計師核閱報告 松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鑒: 松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一○二年及一○一年三月三十一 日之合併資產負債表、民國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一月一日之合併資產 負債表,暨民國一○二年及一○一年一月一日至三月三十一日之合併綜合損 益表、合併權益變動表與合併現金流量表,業經本會計師核閱竣事。上開合 併財務報表之編製係管理階層之責任,本會計師之責任則為根據核閱結果出 具報告。列入上開合併財務報表中,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寶典創業投資股份有 限公司民國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一月一日之財務報表,係由其他會計 師查核,因此,有關上述採用權益法之投資係依據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認 列。民國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一月一日松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 公 司 持 有 上 述 未 經 本 會 計 師 核 閱 之 採 用 權 益 法 之 投 資 餘 額 為 新 台 幣 22,498 仟 元 及 25,385 仟 元 , 分 別 占 合 併 資 產 總 額 之 0.58%及 0.67%。 除下段所述者外,本會計師係依照審計準則公報第三十六號「財務報表 之核閱」規劃並執行核閱工作。由於本會計師僅實施分析、比較與查詢,並 未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因是無法對上開合併財務報表之整體表示查 核意見。 如合併財務報表附註四所述,列入合併財務報表之子公司中,非重要子 公司之財務報表未經會計師核閱,其民國一○二年及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之 資 產 總 額 分 別 為 新 台 幣 435,157 仟 元 及 456,001 仟 元 , 占 合 併 資 產 總 額 之 10.78%及 11.39%, 其 負 債 總 額 分 別 為 新 台 幣 55,939 仟 元 及 43,921 仟 元 , 占 合 併 負 債 總 額 之 8.36%及 6.99%; 其 綜 合 損 失 總 額 分 別 為 新 台 幣 318 仟 元 及 -3- 10,094 仟 元, 占 合 併 綜 合 利 益 總 額 之 (0.28%)及 (8.44%)。 又 如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附 註十一所述,民國一○二年及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採用權益法之投資餘額 分 別 計 新 台 幣 22,476 仟 元 及 24,385 仟 元,及 其 一 月 一 日 至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認 列 之 採 用 權 益 法 之 關 聯 企 業 損 失 份 額 分 別 計 新 台 幣 22 仟 元 及 1,000 仟 元 , 係 依 據被投資公司同期間未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表認列。另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二七揭露事項所述轉投資相關事業之相關資訊,係以前述子公司及採用權益 法之投資同期間未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表為依據。 依本會計師核閱及其他會計師之查核結果,除上段所述該等非重要子公 司及被投資公司財務報表倘經會計師核閱,對合併財務報表可能有所調整之 影響外,並未發現第一段所述合併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有違反證券發行 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 號 「 首 次 採 用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 及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34 號 「 期 中 財 務 報 導 」 而須作修正之情事。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會 計 師 張 敬 會 計 師 人 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台 財 證 六 字 第 0920123784 號 中 華 民 國 劉 水 恩 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台 財 證 六 字 第 0920123784 號 一 ○ 二 -4- 年 五 月 九 日 松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資產負債表 民國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三月三十一日及一月一日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單位:新台幣仟元 代 碼 1100 1125 1147 1150 1170 130X 1470 11XX 1523 1550 1600 1760 1780 1840 1920 15XX 1XXX 資 產 流動資產 現金及約當現金(附註六)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流動 (附註四及七) 無活絡市場之債券投資-流 動(附註六、八及二五) 應收票據(附註四、五及二 四) 應收帳款(附註四、五、九 及二四) 存貨(附註四、五及十) 其他流動資產 流動資產總計 非流動資產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流動 (附註四及七)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附註四 及十一)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附註 四、十二及二五) 投資性不動產淨額(附註四 及十三) 無形資產(附註四及十四) 遞延所得稅資產(附註四、 五及十九) 存出保證金 非流動資產合計 資 產 總 計 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金 額 % $ 595,502 15 514,212 1,186,580 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金 額 % $ 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金 額 % 701,616 18 $ 1,128,561 28 13 514,953 13 549,402 29 1,072,741 28 631,000 一○一年一月一日 金 額 % $ 938,923 25 14 544,548 14 16 631,000 17 3,153 - 3,842 - 278 - 248 - 432,971 380,622 52,049 3,165,089 11 9 1 78 406,221 285,931 36,378 3,021,682 11 7 1 78 486,833 243,896 29,391 3,069,361 12 6 1 77 369,465 318,248 42,947 2,845,379 10 8 1 75 代 碼 2150 2170 2200 2230 2399 21XX 2551 2640 2645 25XX 4,834 - 34 - 34 - 34 - 22,476 1 22,498 - 24,385 1 25,385 1 458,228 11 458,858 12 454,470 11 460,705 12 負 債 及 權 益 流動負債 應付票據(附註二五) 應付帳款(附註二五) 其他應付款(附註十五) 當期所得稅負債(附註四及 十九) 其他流動負債 流動負債總計 負債總計 權 5 2 208,813 73,118 5 2 211,585 72,140 5 2 213,025 65,860 6 2 102,019 5,207 870,568 3 22 108,792 5,111 877,224 3 22 165,288 5,192 933,094 4 23 169,698 5,361 940,068 4 25 $ 4,035,657 100 $ 3,898,906 100 $ 4,002,455 100 $ 3,785,447 $ 非流動負債 員工福利負債準備(附註 四) 應計退休金負債(附註四及 十六) 存入保證金(附註二一) 非流動負債總計 2XXX 208,700 69,104 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金 額 % 41,993 251,858 209,496 1 7 5 71,856 9,714 584,917 45,751 235,453 217,992 1 6 6 $ 2 15 58,901 8,075 566,172 9,558 - 24,659 49,595 83,812 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金 額 % 40,712 224,878 222,159 1 6 6 $ 2 15 59,548 8,905 556,202 9,111 - 1 1 2 24,934 47,292 81,337 668,729 17 1,678,770 62,661 一○一年一月一日 金 額 % 37,642 143,494 225,183 1 4 6 1 14 46,386 5,200 457,905 1 12 9,706 - 9,281 - 1 1 2 24,849 37,435 71,990 1 1 2 25,130 38,489 72,900 1 1 2 647,509 17 628,192 16 530,805 14 $ 42 1 1,678,770 62,661 43 1 1,678,770 62,661 42 1 1,678,770 62,661 44 2 781,758 228 852,277 1,634,263 8,766 ) 19 21 40 - 781,758 741,519 1,523,277 13,311 ) 20 19 39 - 726,031 12,816 907,491 1,646,338 13,506 ) 18 23 41 - 726,031 12,816 784,607 1,523,454 10,243 ) 19 21 40 - 3,366,928 83 3,251,397 83 3,374,263 84 3,254,642 86 $ 4,035,657 100 $ 3,898,906 100 $ 4,002,455 100 $ 3,785,447 100 益 股 3310 3320 3350 3300 3400 本 普通股股本 資本公積-發行股票溢價 保留盈餘 法定盈餘公積 特別盈餘公積 未分配盈餘 保留盈餘總計 其他權益 3XXX 權益總計 3110 3200 100 負 債 與 權 益 總 計 ( 後附之附註係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請參閱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民國一○二年五月九日核閱報告) 董事長:陳賢哲 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金 額 % 經理人:熊健怡 會計主管:林秀玲 -5- ( ( ( 松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綜合損益表 民國一○二年及一○一年一月一日至三月三十一日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單位:新台幣仟元,惟 每股盈餘為元 代 碼 營業收入(附註四及二四) 4000 一 一 金 月 一 ○ 日 至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二 年 一 ○ 一 年 額 % 金 額 % $ 776,286 100 $ 771,955 100 5000 營業成本(附註十) 450,676 58 436,731 57 5900 營業毛利 325,610 42 335,224 43 6100 6200 6300 6000 營業費用(附註十八) 推銷費用 管理費用 研究發展費用 營業費用合計 15,573 24,770 169,522 209,865 2 3 22 27 13,854 24,349 148,478 186,681 2 3 19 24 6900 營業淨利 115,745 15 148,543 19 5,122 1 3,300 1 2,868 2,346 - 1,738 1,452 - 1,000 ) - 7100 7110 7190 7060 7230 7630 7590 7000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利息收入 租金收入(附註四及十 八) 其他收入 採用權益法之關聯企業 損益份額(附註四及 十一) 淨外幣兌換利益(附註 四及十八) 淨外幣兌換損失(附註 四及十八) 其他支出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合計 ( 22 ) 8,872 326 ) ( 18,860 (接次頁) -6- - ( 1 - - - ( ( 13,254 ) 16 ) ( 2) - 2 ( 7,780 ) ( 1) (承前頁) 一 一 金 代 碼 稅前淨利 7900 7950 8200 所得稅費用(附註四、五及 十九) 月 日 至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二 年 一 ○ 一 年 額 % 金 額 % $ 134,605 17 $ 140,763 18 ( 一 ○ 23,619 ) 本期淨利 14 5,286 1 741 ) 4,545 1 8300 8500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115,531 9710 9810 每股盈餘(附註二十) 基 本 稀 釋 $ $ 8325 ( 3) 110,986 其他綜合損益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 換算之兌換差額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 現利益(損失)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8310 ( 0.66 0.65 15 ( 17,879 ) ( 122,884 ( 8,117 ) ( 4,854 3,263 ) $ 119,621 $ $ 2) 16 ( 1) 1 16 0.73 0.71 後附之附註係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請參閱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民國一○二年五月九日核閱報告) 董事長:陳賢哲 經理人:熊健怡 -7- 會計主管:林秀玲 松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權益變動表 民國一○二年及一○一年一月一日至三月三十一日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單位:新台幣仟元 代碼 A1 D1 D3 D5 一○一年一月一日餘額 股 本 (附註十七) $ 1,678,770 資 本 公 積 -發行股票溢價 保 留 盈 餘 ( (附註十七) 法定盈餘公積 特別盈餘公積 $ 62,661 $ 726,031 $ 12,816 附 註 十 七 ) 未 分 配 盈 餘 合 計 $ 784,607 $ 1,523,454 其 他 權 益 項 目 ( 附 註 二 ) 國外營運機構 財務報表換算 備供出售金融 之 兌 換 差 額 資產未實現損失 合 計 $ ($ 10,243 ) ($ 10,243 ) 權 益 總 額 $ 3,254,642 一○一年一月一日至三月三十一日 淨利 - - - - 122,884 122,884 一○一年一月一日至三月三十一日 稅後其他綜合損益 - - - - - - ( 8,117 ) 4,854 ( 3,263 ) 一○一年一月一日至三月三十一日 綜合損益總額 - - - - 122,884 122,884 ( 8,117 ) 4,854 ( 3,263 ) 119,621 - - - 122,884 ( 3,263 ) Z1 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餘額 $ 1,678,770 $ 62,661 $ 726,031 $ 12,816 $ 907,491 $ 1,646,338 ($ 8,117 ) ($ 5,389 ) ($ 13,506 ) $ 3,374,263 A1 一○二年一月一日餘額 $ 1,678,770 $ 62,661 $ 781,758 $ 228 $ 741,291 $ 1,523,277 ($ 13,201 ) ($ 110 ) ($ 13,311 ) $ 3,251,397 D1 一○二年一月一日至三月三十一日 淨利 - - - - 110,986 110,986 - 一○二年一月一日至三月三十一日 稅後其他綜合損益 - - - - - - 5,286 ( 一○二年一月一日至三月三十一日 綜合損益總額 - - - - 110,986 110,986 5,286 852,277 $ 1,634,263 7,915 ) D3 D5 Z1 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餘額 $ 1,678,770 $ 62,661 $ 781,758 $ 228 $ ($ 後附之附註係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請參閱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民國一○二年五月九日核閱報告) 董事長:陳賢哲 經理人:熊健怡 會計主管:林秀玲 -8- - - 110,986 741 ) 4,545 4,545 ( 741 ) 4,545 115,531 ($ 851 ) ($ 8,766 ) $ 3,366,928 松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現金流量表 民國一○二年及一○一年一月一日至三月三十一日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單位:新台幣仟元 代 一 月 一 日 至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一 ○ 二 年 一 ○ 一 年 碼 A24100 A30000 A31130 A31150 A31200 A31240 A32130 A32150 A32180 A32230 A33000 A33500 AAAA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本期稅前淨利 不影響現金流量之收益費損項目 折舊費用 攤銷費用 存貨跌價及呆滯損失(回升利 益) 估列員工福利負債 提撥退休金 採用權益法之關聯企業損失之 份額 外幣兌換淨損失(利益) 營業資產及負債之淨變動數 應收票據減少(增加) 應收帳款增加 存貨減少(增加) 其他流動資產減少(增加) 應付票據增加(減少) 應付帳款增加 其他應付款減少 其他流動負債增加 營運產生之現金 支付之所得稅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B00300 B00600 B02700 B04500 B03700 BBBB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取得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取得無活絡市場之債券投資 購置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購置無形資產 存出保證金減少(增加)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A10000 A20010 A20100 A20200 A23700 A29900 A29900 A22300 -9- $ 140,763 8,090 5,409 6,937 5,062 ( 320 447 275 ) ( 22 1,251 ) ( ( ( ( ( ( ( ( ( ( ( ( (接次頁) $ 134,605 689 23,696 ) 95,011 ) 16,232 ) 3,758 ) 14,874 8,496 ) 1,538 17,275 3,877 ) 13,398 4,800 ) 113,839 ) 4,515 ) 1,382 ) 96 ) 124,632 ) ( ( 6,063 ) 425 281 ) 1,000 2,160 ( ( ( ( ( ( ( 30 ) 118,943 ) 80,415 12,327 3,070 81,314 3,024 ) 3,703 208,835 326 ) 208,509 1,839 ) 11,352 ) 169 13,022 ) (承前頁) 代 一 月 一 日 至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一 ○ 二 年 一 ○ 一 年 碼 C03000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入(出) 收取(返還)存入保證金 DDDD 匯率變動對現金及約當現金之影響 EEEE 現金及約當現金淨增加(減少) E00100 E00200 $ ( 2,693 ($ 2,427 ( 338 ) 5,511 ) 106,114 ) 189,638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701,616 938,923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595,502 $1,128,561 後附之附註係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請參閱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民國一○二年五月九日核閱報告) 董事長:陳賢哲 經理人:熊健怡 - 10 - 會計主管:林秀玲 松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民國一○二年及一○一年一月一日至三月三十一日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除另予註明者外,金額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一、 公司沿革 松 翰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以 下 稱「 母 公 司 」)設 立 於 八 十 五 年 七 月 , 主要經營業務為半導體之研究開發、設計製造、買賣經銷及進出口貿 易業務。 母公司於八十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成為一股票上櫃公司,並於九 十二年六月二十七日向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申請上櫃轉上 市,且於九十二年七月二十五日經台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核 准,自九十二年八月二十五日貣於台灣證券交易所上市買賣。 母公司之功能性貨幣為新台幣。由於母公司係於台灣上市,為增 加財務報告之比較性及一致性,本合併財務報告係以新台幣表達。 二、 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本合併財務報告於一○二年五月九日經提報董事會後發布。 三、 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合併公司未適用下列業經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發布之國際財務報 導準則。 截至本合併財務報告通過發布日止,金管會尚未發布下列新/修 正/修訂準則及解釋之生效日。 新 / 修 正 / 金管會已認可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修正 修 訂 準 則 及 解 釋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改善-國際 會計準則第 39 號之修正(2009 年)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9 號(2009) 「金融工具」 國際會計準則第 39 號之修正 「嵌入式衍生工具」 (接次頁) - 11 - IA S B 發 布 之 生效 日 (註) 2009 年 1 月 1 日或 2010 年 1 月 1 日 2015 年 1 月 1 日 於 2009 年 6 月 30 日以 後結束之年度期間 生效 (承前頁) 新 / 修 正 / 金管會尚未認可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修正 修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修正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 號之修正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 號之修正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 號之修正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7 號之修正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9 號及第 7 號之修正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7 號之修正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9 號之修正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0 號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1 號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2 號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0 號、第 11 號及第 12 號之修正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0 號、第 12 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 27 號之修 正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3 號 國際會計準則第 1 號之修正 國際會計準則第 12 號之修正 國際會計準則第 19 號之修訂 國際會計準則第 27 號之修訂 國際會計準則第 28 號之修訂 國際會計準則第 32 號之修正 國際財務報導解釋第 20 號 訂 準 則 及 解 釋 IA S B 發 布 之 生效 日 (註)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改善-國際 會計準則第 39 號之修正(2010 年)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年度改善 (2009-2011 年系列) 」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7 號之比較 揭露對首次採用者之有限度豁免」 「政府貸款」 「嚴重高度通貨膨脹及首次採用者 固定日期之移除」 「揭露-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互抵」 「強制生效日及過渡揭露」 2010 年 7 月 1 日或 2011 年 1 月 1 日 「揭露-金融資產之移轉」 「金融工具」 「合併財務報告」 「聯合協議」 「對其他個體權益之揭露」 「合併財務報告、聯合協議及對其他 個體權益之揭露:過渡規定指引」 「投資個體」 2011 年 7 月 1 日 2015 年 1 月 1 日 2013 年 1 月 1 日 2013 年 1 月 1 日 2013 年 1 月 1 日 2013 年 1 月 1 日 「公允價值衡量」 「其他綜合損益項目之表達」 「遞延所得稅:標的資產之回收」 「員工福利」 「單獨財務報告」 「投資關聯企業及合資」 「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互抵」 「地表礦藏於生產階段之剝除成本」 2013 年 1 月 1 日 2012 年 7 月 1 日 2012 年 1 月 1 日 2013 年 1 月 1 日 2013 年 1 月 1 日 2013 年 1 月 1 日 2014 年 1 月 1 日 2013 年 1 月 1 日 2013 年 1 月 1 日 2010 年 7 月 1 日 2013 年 1 月 1 日 2011 年 7 月 1 日 2013 年 1 月 1 日 2015 年 1 月 1 日 2014 年 1 月 1 日 註:除另註明外,上述新/修正/修訂準則或解釋係於各該日期以後 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 12 - 除下列說明外,首次適用上述新/修正/修訂準則或解釋將不致 造成合併公司會計政策之重大變動: (一 ) 首 次 適 用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9 號 「 金 融 工 具 」 就 金 融 資 產 方 面 , 所 有 屬 於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39 號 「 金 融 工 具 : 認列與衡量」範圍內之金融資產後續衡量係以攤銷後成本或以公允 價值衡量。若合併公司係以收取合約現金流量為目的而持有金融資 產之經營模式下持有,且其合約現金流量完全為支付本金及流通在 外本金金額之利息,則該金融資產係以攤銷後成本衡量。所有其他 金融資產係以資產負債表日之公允價值衡量。 (二 ) 由 於 金 管 會 尚 未 發 布 上 述 新 / 修 正 準 則 及 解 釋 之 生 效 日 , 因 此 尚 無 法評估於首次適用時對財務狀況與經營結果之影響。 四、 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依 據 金 融 監 督 管 理 委 員 會 ( 以 下 稱 「 金 管 會 」) 於 九 十 八 年 五 月 十 四 日 宣 布 之「 我 國 企 業 採 用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推 動 架 構 」,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及 興櫃公司應自一○二年貣依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暨經金管會 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以下稱 「 IFRSs」) 編 製 財 務 報 告 。 本合併財務報告為母公司及由母公司所控制個體(以下稱「合併 公 司 」) 之 首 份 IFRSs 年 度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 一 ○ 二 年 度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 所 涵 蓋 部 分 期 間 之 首 份 期 中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 合 併 公 司 轉 換 至 IFRSs 日 為 一 ○ 一 年 一 月 一 日 。 轉 換 至 IFRSs 對 合 併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之 影 響 說明,係列於附註二九。 (一 ) 遵 循 聲 明 本合併財務報告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經金管 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 號「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及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34 號 「 期 中 財 務 報 導 」 編 製 。 本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並 未 包 含 整 份 年 度 財 務 報 告 所 規 定 之 所 有 IFRSs 揭 露 資 訊 。 - 13 - (二 ) 編 製 基 礎 除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工 具 外 ( 參 閱 下 列 會 計 政 策 之 說 明 ), 本合併財務報告係依歷史成本基礎編製。歷史成本通常係依取得資 產所支付對價之公允價值決定。 合 併 公 司 於 轉 換 至 IFRSs 日 之 初 始 資 產 負 債 表 係 依 據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1 號「 首 次 採 用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之 規 定 認 列 與 衡 量 , 除 該 準 則 所 規 定 禁 止 追 溯 適 用 部 分 IFRSs 之 規 定,以 及 對 部 分 IFRSs 之 規 定 給 予 豁 免 選 擇 外( 合 併 公 司 之 豁 免 選 擇 參 閱 附 註 二 九 ), 合 併 公 司 係 追 溯 適 用 IFRSs 之 規 定 。 合 併 公 司 之 重 大 會 計 政 策 彙 總 說 明 如下。 (三 ) 資 產 與 負 債 區 分 流 動 與 非 流 動 之 標 準 流動資產包括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之資產、預期於資產負債 表日後十二個月內實現之資產及現金及約當現金,但不包括於資產 負債表日後逾十二個月用以交換、清償負債或受有其他限制者;不 動產、廠房及設備、投資性不動產、無形資產及其他不屬於流動資 產之資產為非流動資產。流動負債包括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之負 債、預期於資產負債表日後十二個月內到期清償之負債,以及不能 無條件將清償期限遞延至資產負債表日後至少十二個月之負債;負 債不屬於流動負債者為非流動負債。惟負債之條款可能依交易對方 之選擇,以發行權益工具而導致其清償者,並不影響其分類。 (四 ) 合 併 基 礎 1. 合 併 報 告 編 製 原 則 本合併財務報告係包含母公司及由母公司所控制個體(子 公司)之財務報告。控制係指母公司有主導某一個體之財務及 營運政策之權力,以從其活動中獲取利益。 子公司之財務報告已予適當調整,以使其會計政策與合併 公司之會計政策一致。 合併公司各個體間之交易、帳戶餘額、收益及費損於合併 時全數予以銷除。編入合併財務報表之子公司均按同期間未經 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表編製。 - 14 - 對子公司所有權權益變動 當合併公司對子公司所有權權益之變動未導致喪失控制 者,係作為權益交易處理。合併公司及非控制權益之帳面金額 已予調整,以反映其於子公司相對權益之變動。非控制權益之 調整金額與所支付或收取對價之公允價值間之差額,係直接認 列為權益且歸屬於本公司股東。 當合併公司喪失對子公司之控制時,處分損益係為下列兩 者 之 差 額 : (1)所 收 取 對 價 之 公 允 價 值 與 對 前 子 公 司 之 剩 餘 投 資 按 喪 失 控 制 日 之 公 允 價 值 合 計 數 , 以 及 (2)前 子 公 司 之 資 產 與 負 債及非控制權益按喪失控制日之帳面金額合計數。合併公司對 於其他綜合損益中所認列與該子公司有關之所有金額,其會計 處理係與合併公司直接處分相關資產或負債所必須遵循之基礎 相 同 ( 即 依 據 相 關 IFRSs 之 規 定 重 分 類 至 損 益 或 直 接 轉 列 保 留 盈 餘 )。 對前子公司剩餘投資係按喪失控制日之公允價值作為依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39 號 「 金 融 工 具 : 認 列 與 衡 量 」 之 規 定 原 始 認 列 金融資產之公允價值。 2. 列 入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之 子 公 司 本合併財務報告編製主體如下: 投 資 公 司 名 稱 松翰科技公司 英屬維京松翰半導體 公司 松翰控股公司 子 公 司 名 稱 英屬維京松翰半導體 公司 健懋投資公司 松翰科技會社 松翰控股公司 松翰科技(成都)公司 松翰科技(深圳)公司 業 務 一般投資業 性 質 所 持 一○二年 三 月 三十一日 100.00 股 權 百 一○一年 一○一年 十 二 月 三 月 三十一日 三十一日 100.00 100.00 分 比 一○一年 一 月 一 日 100.00 一般投資業 從事半導體產品及其相 關軟體之設計、開 發、售後服務、進出 口及買賣經銷 一般投資業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從事電腦系統集成及技 術諮詢服務等業務 從事電腦系統集成及技 術諮詢服務等業務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 15 - 3. 上 述 一 ○ 二 年 及 一 ○ 一 年 一 月 一 日 至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編 入 合 併 財 務報告之子公司財務報表,因均屬非重要子公司,故未經會計 師核閱;上述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一月一日併入合併財 務之子公司財務報表係經會計師查核。 (五 ) 外 幣 編製合併公司之各個體財務報告時,以個體功能性貨幣(個體 營運所處主要經濟環境之貨幣)以外之貨幣(外幣)交易者,依交 易日匯率換算為功能性貨幣記錄。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外幣貨幣 性項目以收盤匯率換算。以公允價值衡量之外幣非貨幣性項目,按 決定公允價值當日之匯率換算。以歷史成本衡量之外幣非貨幣性項 目係以交易日之匯率換算,不再重新換算。 因交割貨幣性項目或換算貨幣性項目產生之兌換差額,於發生 當期認列於損益。 依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外 幣 非 貨 幣 性 資 產 或 負 債 ( 例 如 權 益 工 具 ), 按資產負債表日即期匯率調整所產生之兌換差額列為當期損益,惟 屬公允價值變動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者,其產生之兌換差額列於其 他綜合損益。 於編製合併財務報告時,合併公司國外營運機構之資產及負債 以每一資產負債表日匯率換算為新台幣。除匯率於當期劇烈波動者 以交易當日匯率換算外,其餘收益及費損項目係以當期帄均匯率換 算,所產生之兌換差額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 (六 ) 存 貨 存貨包括原料、在製品、製成品及購進成品。存貨係以成本與 淨變現價值孰低衡量,比較成本與淨變現價值時除同類別存貨外係 以個別項目為基礎。淨變現價值係指在正常情況下之估計售價減除 至完工尚需投入之估計成本及完成出售所需之估計成本後之餘額。 存貨成本之計算係採加權帄均法。 - 16 - (七 ) 投 資 關 聯 企 業 關聯企業係指合併公司具有重大影響,但非屬子公司或合資權 益之企業。重大影響係指參與被投資公司財務及營運政策決策之權 力,但非控制或聯合控制該等政策。 合併公司採用權益法處理對關聯企業之投資。權益法下,投資 關聯企業原始依成本認列,取得日後帳面金額係隨合併公司所享有 之關聯企業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份額與利潤分配而增減。此外,針 對關聯企業權益之變動係按持股比例認列。 (八 ) 不 動 產 、 廠 房 及 設 備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係用於商品或勞務之生產或提供或供管理 目的而持有且預期使用超過一期之有形項目,於符合未來經濟效益 很有可能流入合併公司以及成本能可靠衡量之條件時,以成本衡量 認列,後續以成本減除累計折舊及累計減損損失後之金額衡量。 自有土地不提列折舊。 合併公司採直線基礎提列折舊,即於資產預計耐用年限內帄均 分攤資產成本減除殘值後之餘額,並且至少於每一年度結束日對估 計耐用年限、殘值及折舊方法進行檢視。會計估計變動之影響係依 據國際會計準則第 8 號「會計政策、會計估計變動及錯誤」以推延 方式處理。 於處分或預期無法由使用或處分產生未來經濟效益時,將不動 產、廠房及設備除列。除列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所產生之利益或損 失金額,係淨處分價款與該資產帳面金額間之差額,並且認列於當 期損益。 (九 )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投資性不動產係為賺取租金或資本增值或兩者兼具而持有之不 動產。投資性不動產亦包括目前尚未決定未來用途所持有之土地, 故將其視為獲取資本增值所持有。 投資性不動產原始以成本(包括交易成本)衡量,後續以成本 減除累計折舊及累計減損損失後之金額衡量。 - 17 - 合併公司採直線基礎提列折舊,即於投資性不動產預計耐用年 限內帄均分攤資產成本減除殘值後之餘額。 於處分或永久不再使用且預期無法由處分產生未來經濟效益時 將投資性不動產除列。除列投資性不動產所產生之利益或損失金 額,係淨處分價款與該資產帳面金額間之差額,並且認列於當期損 益。 (十 ) 無 形 資 產 1. 單 獨 取 得 單獨取得之有限耐用年限無形資產原始以成本衡量,後續 係以成本減除累計攤銷及累計減損損失後之金額衡量。合併公 司以直線基礎進行攤銷,即於資產預計耐用年限內帄均分攤資 產成本減除殘值後之餘額,並且至少於每一年度結束日對估計 耐用年限、殘值及折舊方法進行檢視。除合併公司預期於該無 形資產經濟年限屆滿前處分該資產外,有限耐用年限無形資產 之 殘 值 估 計 為 零。會 計 估 計 變 動 之 影 響 係 依 據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8 號「會計政策、會計估計變動及錯誤」以推延方式處理。 2. 除 列 於處分或預期無法由使用或處分產生未來經濟效益時除列 無形資產。除列無形資產所產生之利益或損失金額,係淨處分 價款與該資產帳面金額間之差額,並且認列於當期損益。 (十 一 ) 有 形 及 無 形 資 產 之 減 損 合併公司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評估是否有任何跡象顯示有形及 無形資產可能已減損。若有任一減損跡象存在,則估計該資產之可 回收金額。倘無法估計個別資產之可回收金額,合併公司估計該資 產所屬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若共用資產可依合理一致之基 礎分攤至現金產生單位時,則分攤至個別之現金產生單位,反之, 則分攤至可依合理一致之基礎分攤之最小現金產生單位群組。 針對非確定耐用年限及尚未可供使用之無形資產,至少每年進 行減損測詴,或於有減損跡象時進行減損測詴。 - 18 - 可回收金額為公允價值減出售成本與其使用價值之較高者。評 估使用價值時,係將估計未來現金流量以稅前折現率加以折現,該 折現率係反映現時市場對貨幣時間價值及尚未用以調整未來現金流 量估計數之資產特定風險之評估。 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若低於其帳面金額時, 將該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帳面金額調減至其可回收金額。 當減損損失於後續迴轉時,該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之帳面金額 調增至修訂後之可回收金額,惟增加後之帳面金額以不超過該資產 或現金產生單位若未於以前年度認列減損損失時所決定之帳面金額 ( 減 除 攤 銷 或 折 舊 )。 減 損 損 失 之 迴 轉 係 認 列 於 損 益 。 (十 二 ) 金 融 工 具 金融資產與金融負債於合併公司成為該工具合約條款之一方時 認列於合併資產負債表。 原始認列金融資產與金融負債時,若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非屬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者,係按公允價值加計直接可歸屬於取得 或發行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之交易成本衡量。直接可歸屬於取得或 發行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之交易成本, 則立即認列為損益。 1. 金 融 資 產 金融資產之慣例交易係採交易日會計認列及除列。慣例交易係 指金融資產之購買或出售,其交付期間係在因法規或市場慣例所訂 之期間內者。 (1) 衡 量 種 類 金融資產係分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持 有至到期日投資、備供出售金融資產與放款及應收款四類。該 分類係於金融資產原始認列時視其性質及目的而決定。合併公 司所持有之金融資產種類為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 19 - A.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係非衍生金融資產被指定為備供出 售,或未被分類為放款及應收款、持有至到期日投資或透過 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合併公司持有基金受益憑證及債券投資係於活絡市場交 易而分類為備供出售金融資產並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以公允 價值表達。合併公司亦持有非於活絡市場交易之未上市股票 但被分類為備供出售金融資產,並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以公 允價值表達(因合併公司管理階層認為其公允價值能可靠衡 量 )。 公 允 價 值 之 決 定 方 式 請 參 閱 附 註 二 三 。 備供出售貨幣性金融資產帳面金額之變動中屬外幣兌換 損益與以有效利息法計算之利息收入,以及備供出售權益投 資之股利,係認列於損益。其餘備供出售金融資產帳面金額 之變動係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於投資處分或確定減損時重 分類為損益。 備供出售權益投資之股利於合併公司收款之權利確立時 認列。 B. 應 收 款 應收款係指於活絡市場無報價,且具固定或可決定付款 金額之非衍生金融資產。放款及應收款(包括應收票據、應 收帳款、現金及約當現金與無活絡市場之債券投資)係採用 有效利息法按攤銷後成本減除減損損失後之金額衡量,惟短 期應收帳款之利息認列不具重大性之情況除外。 (2) 金 融 資 產 之 減 損 合併公司係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評估金融資產是否有減損 客觀證據,當有客觀證據顯示,因金融資產原始認列後發生之 單一或多項事項,致使金融資產之估計未來現金流量受損失 者,該金融資產即已發生減損。 - 20 - 按攤銷後成本列報之金融資產,如應收帳款,該資產經個 別評估未有減損後,另再集體評估減損。應收款集體存在之客 觀減損證據可能包含合併公司過去收款經驗、集體超過帄均授 信期間六十天之延遲付款增加情況,以及與應收款拖欠有關之 可觀察全國性或區域性經濟情勢變化。 按攤銷後成本列報之金融資產之減損損失金額係該資產帳 面金額與估計未來現金流量按該金融資產原始有效利率折現之 現值間之差額。 按攤銷後成本列報之金融資產於後續期間減損損失金額減 少,且該減少客觀地與認列減損後發生之事項相連結,則先前 認列之減損損失直接或藉由調整備抵帳戶予以迴轉認列於損 益,惟該迴轉不得使金融資產帳面金額超過若未認列減損情況 下於迴轉日應有之攤銷後成本。 當備供出售權益投資之公允價值低於成本且發生顯著或永 久性下跌時,將被認為是一項客觀減損證據。 其他金融資產之客觀減損證據可能包含: A.發 行 人 或 債 務 人 之 重 大 財 務 困 難 ; B. 違 約 , 例 如 利 息 或 本 金 支 付 之 延 滯 或 不 償 付 ; C. 債 務 人 將 進 入 破 產 或 其 他 財 務 重 整 之 可 能 性 大 增 ; 或 D.由 於 財 務 困 難 而 使 金 融 資 產 之 活 絡 市 場 消 失 。 當備供出售金融資產發生減損時,原先已認列於其他綜合 損益之累計損失金額將重分類至損益。 備供出售權益工具投資已認列於損益之減損損失不得透過 損益迴轉。任何認列減損損失後之公允價值回升金額係認列於 其他綜合損益。備供出售債務工具之公允價值若於後續期間增 加,而該增加能客觀地連結至減損損失認列於損益後發生之事 項,則減損損失予以迴轉並認列於損益。 - 21 - 所有金融資產之減損損失係直接自金融資產之帳面金額中 扣除,惟應收帳款係藉由備抵帳戶調降其帳面金額。當判斷應 收帳款無法收回時,係沖銷備抵帳戶。原先已沖銷而後續收回 之 款 項 則 貸 記 備 抵 帳 戶。備 抵 帳 戶 帳 面 金 額 之 變 動 認 列 於 損 益。 (3) 金 融 資 產 之 除 列 合併公司僅於對來自金融資產現金流量之合約權利失效, 或已移轉金融資產且該資產所有權之幾乎所有風險及報酬已移 轉予其他企業時,始將金融資產除列。 於一金融資產整體除列時,其帳面金額與所收取對價加計 已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任何累計利益或損失之總和間之差額 係認列於損益。 2. 權 益 工 具 合併公司發行之債務及權益工具係依據合約協議之實質與 金融負債及權益工具之定義分類為金融負債或權益。 權益工具係指表彰合併公司於資產減除所有負債後剩餘權 益之任何合約。合併公司發行之權益工具係以取得之價款扣除 直接發行成本後之金額認列。 再取回本公司本身之權益工具係於權益項下認列與減除。 購 買、出 售、發 行 或 註 銷 本 公 司 本 身 之 權 益 工 具 不 認 列 於 損 益 。 (十 三 ) 收 入 認 列 收入係按已收或應收對價之公允價值衡量,並扣除估計之客戶 退貨、折扣及其他類似之折讓。銷貨退回係依據以往經驗及其他攸 關因素合理估計未來之退貨金額提列。 1. 商 品 之 銷 售 銷售商品係於下列條件完全滿足時認列收入: (1) 合 併 公 司 已 將 商 品 所 有 權 之 重 大 風 險 及 報 酬 移 轉 予 買 方 ; (2) 合 併 公 司 對 於 已 經 出 售 之 商 品 既 不 持 續 參 與 管 理 , 亦 未 維 持有效控制; (3) 收 入 金 額 能 可 靠 衡 量 ; (4) 與 交 易 有 關 之 經 濟 效 益 很 有 可 能 流 入 合 併 公 司 ; 及 - 22 - (5) 與 交 易 有 關 之 已 發 生 或 將 發 生 之 成 本 能 可 靠 衡 量 。 去料加工時,加工產品所有權之重大風險及報酬並未移 轉,是以去料時不作銷貨處理。 具體而言,銷售商品收入係於商品交付且法定所有權移轉 時認列。 2. 股 利 收 入 及 利 息 收 入 投資所產生之股利收入係於股東收款之權利確立時認列, 惟前提係與交易有關之經濟效益很有可能流入合併公司,且收 入金額能可靠衡量。 金融資產之利息收入係於經濟效益很有可能流入合併公 司,且收入金額能可靠衡量時認列。利息收入係依時間之經過 按流通在外本金與所適用之有效利率採應計基礎認列。 (十 四 ) 租 賃 當租賃條款係移轉附屬於資產所有權之幾乎所有風險與報酬予 承 租 人,則 將 其 分 類 為 融 資 租 賃。所 有 其 他 租 賃 則 分 類 為 營 業 租 賃 。 合併公司為出租人 營業租賃之租賃收益係按直線基礎於相關租賃期間內認列為收 益,除非另一種有系統之基礎更能代表出租資產使用效益消耗之時 間型態。營業租賃下,或有租金於發生當期認列為費用。 簽訂營業租賃所給予之租賃誘因係認列為資產。誘因成本總額 按直線基礎認列為租金收入之減項,除非另一種有系統之基礎更能 代表出租資產使用效益消耗之時間型態。 (十 五 ) 退 職 後 福 利 屬確定提撥退休計畫之退休金,係於員工提供服務之期間,將 應提撥之退休金數額認列為當期費用。 屬確定福利退休計畫之退休金,提供福利之成本係使用預計單 位福利法進行精算評價。確定福利義務產生之所有精算損益於發生 期間立即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前期服務成本於福利已既得之範圍 內立即認列,非屬已既得之部分則於福利成為既得前之帄均期間 內,以直線基礎攤銷。 - 23 - 應計退休金負債係代表確定福利義務之現值、調整未認列前期 服務成本,並減除計畫資產公允價值後之金額。任何依此方式計算 所產生之資產,不得超過累積未認列前期服務成本,加上該計畫之 可得退還資金及可減少未來提撥金之現值。 確 定 福 利 退 休 計 畫 發 生 縮 減 或 清 償 時,認 列 縮 減 或 清 償 之 損 益。 期中期間之退休金成本係採用前一財務年度結束日依精算決定 之退休金成本率,以年初至當期末為基礎計算,並針對該結束日後 之重大市場波動,及重大縮減、清償或其他重大一次性事項加以調 整。 (十 六 ) 員 工 福 利 負 債 準 備 係 依 精 算 結 果 估 列 員 工 長 期 服 務 獎 酬 費 用 。 (十 七 ) 稅 捐 所得稅費用係當期所得稅及遞延所得稅之總和。 1. 當 期 所 得 稅 期中期間之所得稅係以年度為基礎進行評估,期中期間之 所得稅費用係以預期年度總盈餘所適用之稅率,就期中期間之 稅前利益予以計算。 依所得稅法規定計算之未分配盈餘加徵百分之十所得稅列 為股東會決議年度之所得稅費用。 以前年度應付所得稅之調整,列入當期所得稅。 2. 遞 延 所 得 稅 遞延所得稅係依合併財務報告帳載資產及負債帳面金額與 計算課稅所得之課稅基礎二者所產生之暫時性差異予以認列。 遞延所得稅負債一般係就所有應課稅暫時性差異予以認列,而 遞延所得稅資產則於很有可能有課稅所得以供可減除暫時性差 異、虧損扣抵及研究發展等支出所產生之所得稅抵減使用時認 列。暫時性差異若係由其他資產及負債原始認列(不包括企業 合併)所產生,且交易當時既不影響課稅所得亦不影響會計利 潤者,不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 - 24 - 與投資子公司及關聯企業相關之應課稅暫時性差異皆認列 遞延所得稅負債,惟合併公司若可控制暫時性差異迴轉之時 點,且該暫時性差異很有可能於可預見之未來不會迴轉者除 外。與此類投資及權益有關之可減除暫時性差異所產生之遞延 所得稅資產,僅於其很有可能有足夠課稅所得用以實現暫時性 差異之利益,且於可預見之未來預期將迴轉的範圍內,予以認 列。 遞延所得稅資產之帳面金額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予以重新 檢視,並針對已不再很有可能有足夠之課稅所得以供其回收所 有或部分資產者,調減帳面金額。原未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 者,亦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予以重新檢視,並在未來很有可能 產生課稅所得以供其回收所有或部分資產者,調增帳面金額。 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係以預期負債清償或資產實現當期 之稅率衡量,該稅率係以資產負債表日已立法或已實質性立法 之稅率及稅法為基礎。遞延所得稅負債及資產之衡量係反映企 業於資產負債表日預期回收或清償其資產及負債帳面金額之方 式所產生之租稅後果。 3. 本 年 度 之 當 期 及 遞 延 所 得 稅 當期及遞延所得稅係認列於損益,惟與認列於其他綜合損 益或直接計入權益之項目相關之當期及遞延所得稅係分別認列 於其他綜合損益或直接計入權益。若當期所得稅或遞延所得稅 係自企業合併所產生,其所得稅影響數納入企業合併之會計處 理。 五、 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合併公司於採用附註四所述之會計政策時,對於不易自其他來源 取得資產及負債帳面金額之相關資訊,管理階層必須作出相關之判 斷、估計及假設。估計及相關假設係基於歷史經驗及其他視為攸關之 因素。實際結果可能與估計有所不同。 - 25 - 估計與基本假設係持續檢視。若估計之修正僅影響當期,則於會 計估計修正當期認列。若會計估計之修正同時影響當期及未來期間, 則於估計修正當期及未來期間認列。 以下係有關未來所作主要假設及估計不確定性之其他主要來源資 訊,該等假設及不確定性具有導致資產及負債帳面金額於下一財務年 度重大調整之重大風險。 (一 ) 所 得 稅 截至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暨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三月 三十一日及一月一日止,與未使用課稅損失及投資抵減有關之遞延 所 得 稅 資 產 帳 面 金 額 分 別 為 102,019 仟 元 、 108,792 仟 元 、 165,288 仟 元 及 169,698 仟 元。由 於 未 來 獲 利 之 不 可 預 測 性,合 併 公 司 於 一 ○ 二年三月三十一日暨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三月三十一日及一 月 一 日 止 分 別 尚 有 79,927 仟 元、89,172 仟 元、120,291 仟 元 及 130,936 仟元之課稅損失及投資抵減並未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遞延所得 稅資產之可實現性主要視未來能否有足夠之獲利或應課稅暫時性差 異而定。若未來實際產生之獲利少於預期,可能會產生重大遞延所 得稅資產之迴轉,該等迴轉係於發生期間認列為損益。 (二 ) 應 收 帳 款 之 估 計 減 損 當有客觀證據顯示減損跡象時,合併公司會考量未來現金流量 之估計。減損損失之金額係以該資產之帳面金額及估計未來現金流 量(排除尚未發生之未來信用損失)按該金融資產之原始有效利率 折現之現值間的差額衡量。若未來實際現金流量少於預期,可能會 產生重大減損損失。 截至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暨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三月 三 十 一 日 及 一 月 一 日 止 , 應 收 帳 款 帳 面 金 額 分 別 為 432,971 仟 元 、 406,221 仟 元 、 486,833 仟 元 及 369,465 仟 元 ( 係 扣 除 備 抵 呆 帳 3,353 仟 元 後 之 淨 額 )。 (三 ) 存 貨 之 評 價 由於存貨係以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者計價,故合併公司必須 運用判斷及估計決定財務報導期間結束日存貨之淨變現價值。 - 26 - 截至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暨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三月 三 十 一 日 及 一 月 一 日 止 , 合 併 公 司 存 貨 之 帳 面 金 額 分 別 為 380,622 仟 元、285,931 仟 元、243,896 仟 元 及 318,248 仟 元( 分 別 扣 除 備 抵 存 貨 跌 價 及 呆 滯 損 失 119,235 仟 元 、 118,857 仟 元 、 134,759 仟 元 及 140,898 仟 元 )。 六、 現金及約當現金 庫存現金 銀行支票及活期存款 約當現金 原始到期日在三個月 以內之銀行定期 存款 附買回債券 一 ○ 二 年 一 ○ 一 年 一 ○ 一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 353 $ 222 $ 325 227,321 366,927 375,275 $ 336,227 31,601 595,502 $ 245,330 89,137 701,616 722,158 30,803 $ 1,128,561 一 ○ 一 年 一 月 一 日 $ 458 514,584 $ 392,399 31,482 938,923 銀行存款及附買回債券於資產負債表日之市場利率區間如下: 銀行存款 原始到期日在三個月以內 之銀行定期存款 附買回債券 一 ○ 二 年 一 ○ 一 年 一 ○ 一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0.01%-0.385% 0.01%-0.385% 0.01%-0.385% 0.87%-2.86% 1.5% 0.87%-2.86% 1.5% 0.87%-0.94% 1.5% 一 ○ 一 年 一 月 一 日 0.01%-0.385% 0.87%-0.94% 1.5% 截至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暨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三月三 十一日及一月一日止,原始到期日超過三個月之銀行定期存款分別為 1,186,580 仟 元 、 1,072,741 仟 元 、 631,000 仟 元 及 631,000 仟 元 , 係 分 類 為 無 活 絡 市 場 之 債 券 投 資 ( 參 閱 附 註 八 及 附 註 二 五 )。 七、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一 ○ 二 年 一 ○ 一 年 一 ○ 一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國內投資 -未上市(櫃)股票(一) -基金受益憑證 -債券投資-台塑公司 (二) -債券投資-台電公司 (三)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 4,834 413,640 $ 50,314 $ 50,258 519,046 (接次頁) - 27 - 34 414,119 $ 50,367 $ 50,467 514,987 34 447,610 一 ○ 一 年 一 月 一 日 $ 50,938 $ 50,854 549,436 34 443,522 50,639 $ 50,387 544,582 (承前頁) 流 動 非 流 動 一 ○ 二 年 一 ○ 一 年 一 ○ 一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 514,212 $ 514,953 $ 549,402 4,834 34 34 $ 519,046 $ 514,987 $ 549,436 一 ○ 一 年 一 月 一 日 $ 544,548 34 $ 544,582 (一 ) 合 併 公 司 於 一 ○ 一 年 一 月 一 日 ( 轉 換 至 IFRSs 日 ) 將 原 認 列 以 成 本 衡 量 之 未 上 市 ( 櫃 ) 股 票 34 仟 元 ( 參 閱 附 註 二 九 ) 及 合 併 公 司 於 一 ○ 二 年 一 月 取 得 虹 睿 公 司 股 票 4,800 仟 元 指 定 為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非流動。該等股票及其他備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之決定,請 參閱附註二三。 (二 ) 合 併 公 司 於 九 十 八 年 五 月 購 買 台 塑 公 司 所 發 行 之 五 年 期 公 司 債 , 票 面 及 有 效 利 率 皆 為 1.85%。 (三 ) 合 併 公 司 於 九 十 八 年 四 月 購 買 台 電 公 司 所 發 行 之 五 年 期 公 司 債 , 票 面 及 有 效 利 率 皆 為 1.61%。 八、 無活絡市場之債券投資-流動 一 ○ 二 年 一 ○ 一 年 一 ○ 一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原始到期日超過三個月之 定期存款 $ 1,186,580 $ 1,072,741 $ 631,000 一 ○ 一 年 一 月 一 日 $ 631,000 (一 ) 一 ○ 二 年 及 一 ○ 一 年 一 月 一 日 至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原 始 到 期 日 超 過 三 個 月 之 定 期 存 款 市 場 利 率 區 間 分 別 為 年 利 率 0.93%~ 3.30%及 0.93%~ 1.335%。 (二 ) 無 活 絡 市 場 之 債 券 投 資 質 押 之 資 訊 , 參 閱 附 註 二 五 。 九、 應收帳款 一 ○ 二 年 一 ○ 一 年 一 ○ 一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應收帳款 應收帳款 減:備抵呆帳 $ $ 436,324 3,353 432,971 $ $$ - 28 - 409,574 3,353 406,221 $ $ 490,186 3,353 486,833 一 ○ 一 年 一 月 一 日 $ $$ 372,818 3,353 369,465 合 併 公 司 對 客 戶 之 帄 均 授 信 期 間 為 60 天 , 應 收 帳 款 不 予 計 息 。 於決定應收帳款可回收性時,合併公司考量應收帳款自原始授信日 至資產負債表日信用品質之任何改變。由於歷史經驗顯示帳齡超過 180 天 之 應 收 帳 款 無 法 收 回,合 併 公 司 對 於 帳 齡 超 過 180 天 之 應 收 帳 款 認 列 100%備 抵 呆 帳 。 於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暨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三月三 十一日及一月一日之應收帳款餘額中,應收五大主要客戶帳款分別 為 264,481 仟 元、231,244 仟 元、268,827 仟 元 及 197,026 仟 元。此 外, 並 無 其 他 客 戶 之 應 收 帳 款 超 過 應 收 帳 款 合 計 數 之 5%。 應收帳款一○二年及一○一年一月一日至三月三十一日之備抵 呆帳均無變動。 截至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暨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三月 三十一日及一月一日止,備抵呆帳金額其中包括收回有重大疑慮之 個 別 已 減 損 應 收 帳 款,其 金 額 皆 為 3,000 仟 元。所 認 列 之 減 損 損 失 為 應收帳款帳面金額。合併公司對該等應收帳款餘額並未持有任何擔 保品。 已減損應收帳款之帳齡分析如下: 60 天以下 61 至 90 天 91 至 120 天 121 至 180 天 180 天以上 合 計 一 ○ 二 年 一 ○ 一 年 一 ○ 一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 425,890 $ 396,983 $ 483,714 7,434 9,591 3,472 3,000 3,000 3,000 $ 436,324 $ 409,574 $ 490,186 一 ○ 一 年 一 月 一 日 $ 369,792 26 3,000 $ 372,818 以上係以立帳日為基準進行之帳齡分析。 十、存 購進成品 製 成 品 在 製 品 原 料 貨 一 ○ 二 年 一 ○ 一 年 一 ○ 一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 253 $ 1,368 $ 1,904 103,656 89,632 71,087 190,910 160,381 144,282 85,803 34,550 26,623 $ 380,622 $ 285,931 $ 243,896 - 29 - 一 ○ 一 年 一 月 一 日 $ 2,158 96,340 119,275 100,475 $ 318,248 一○二年及一○一年一月一日至三月三十一日與存貨相關之銷貨 成 本 分 別 為 450,676 仟 元 及 436,731 仟 元 。 一○二年一月一日至三月三十一日之銷貨成本包括存貨跌價損失 320 仟 元 。 一○一年一月一日至三月三十一日之銷貨成本包括存貨淨變現價 值 回 升 利 益 6,063 仟 元,存 貨 淨 變 現 價 值 回 升 主 要 係 因 處 分 提 列 跌 價 損 失之存貨所致。 十一、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投資關聯企業 一 ○ 二 年 一 ○ 一 年 一 ○ 一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 22,476 $ 22,498 $ 24,385 一 ○ 一 年 一 月 一 日 $ 25,385 一 ○ 二 年 一 ○ 一 年 一 ○ 一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一 ○ 一 年 一 月 一 日 投資關聯企業 非上市(櫃)公司 寶典公司 $ 22,476 $ 22,498 $ 24,385 $ 25,385 合併公司於資產負債表日對關聯企業之所有權權益及表決權百分 比如下: 公 司 寶典公司 名 一 ○ 二 年 一 ○ 一 年 一 ○ 一 年 稱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20.98% 20.98% 20.98% 一 ○ 一 年 一 月 一 日 20.98% 有關合併公司之關聯企業彙整性財務資訊如下: 總 資 產 總 負 債 本期營業收入 本期淨損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一 ○ 二 年 一 ○ 一 年 一 ○ 一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 107,612 $ 107,636 $ 116,636 $ 483 $ 401 $ 407 一 ○ 一 年 一 月 一 日 $ 121,322 $ 326 一 月 一 日 至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一 ○ 二 年 一 ○ 一 年 $ $ $ 105 $ 4,767 $ $ -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及合併公司對其所享有之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 份額,係按未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告計算。 - 30 - 十二、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一 ○ 二 年 一 ○ 一 年 一 ○ 一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每一類別之帳面金額 自有土地 建 築 物 生財器具 什項設備 $ $ 110,192 306,726 24,469 16,841 458,228 自 有 土 地 成 本 一○一年一月一日餘額 增 添 處 分 淨兌換差額 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餘額 一○二年一月一日餘額 增 添 處 分 淨兌換差額 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餘額 累計折舊 一○一年一月一日餘額 處 分 折舊費用 淨兌換差額 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餘額 一○二年一月一日餘額 處 分 折舊費用 淨兌換差額 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餘額 110,192 307,448 24,921 16,297 458,858 $ $ 生 財 器 具 $ 110,192 - $ 361,639 ( 2,413 ) ( 2,198 ) $ 131,215 1,779 ( 413 ) $ 110,192 $ 110,192 - $ 357,028 $ 356,457 ( 355 ) 2,575 $ 110,192 $ 358,677 $ $ $ - 築 $ 物 $ 建 $ 一 ○ 一 年 一 月 一 日 110,192 315,525 25,003 3,750 454,470 $ 110,192 320,003 26,249 4,261 460,705 $ 什 項 設 備 合 計 $ 17,626 60 42 ) $ 620,672 1,839 ( 2,413 ) ( 2,653 ) $ 132,581 $ 138,205 1,764 432 $ $ 17,644 33,333 2,751 90 $ 617,445 $ 638,187 4,515 ( 355 ) 3,097 $ 140,401 $ 36,174 $ 645,444 41,636 2,413 ) 2,657 377 ) $ 104,966 2,910 ( 298 ) $ 13,365 560 31 ) $ $ 41,503 49,009 355 ) 2,707 590 $ 107,578 $ 113,284 2,317 331 $ $ 13,894 17,036 2,257 40 $ 162,975 $ 179,329 ( 355 ) 7,281 961 $ 51,951 $ 115,932 $ 19,333 $ 187,216 $ ( ( ( ( ( $ 159,967 2,413 ) 6,127 ( 706 ) ( 合併公司之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係以直線基礎按下列耐用年數計 提折舊: 建 築 物 生財器具 什項設備 二至 五 年、二 十及 五十 年 二至五年 五至八年 合併公司建築物之重大組成部分主要有裝修設備及廠房辦公主建 物等。裝修設備按其耐用年限二至五年予以計提折舊;廠房辦公主建 物按其耐用年限二十至五十年予以計提折舊。 - 31 - 合併公司設定質押作為借款額度擔保之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金 額,請參閱附註二五。 十三、 投資性不動產 成 本 一○一年一月一日餘額 淨兌換差額 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餘額 一○二年一月一日餘額 淨兌換差額 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餘額 $238,482 ( 849 ) $237,633 $237,136 1,002 $238,138 累計折舊 一○一年一月一日餘額 折舊費用 淨兌換差額 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餘額 一○二年一月一日餘額 折舊費用 淨兌換差額 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餘額 $ 25,457 810 ( 219 ) $ 26,048 $ 28,323 809 306 $ 29,438 合併公司之投資性不動產係以直線基礎按二十至五十年之耐用年 限計提折舊。 合併公司之投資性不動產於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暨一○一年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及 一 月 一 日 之 公 允 價 值 分 別 為 261,371 仟 元、252,806 仟 元、240,437 仟 元 及 235,080 仟 元,該 公 允 價 值 係 以 非 關係人之獨立評價師林書弘先生於一○二年五月九日進行之評價及類 似不動產交易價格之市場證據為基礎。 合併公司之所有投資性不動產皆係自有權益。 十四、 其他無形資產 一 ○ 二 年 一 ○ 一 年 一 ○ 一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每一類別之帳面金額 電腦軟體 權利金 $ $ 60,094 9,010 69,104 - 32 - $ $ 63,280 9,838 73,118 $ $ 60,133 12,007 72,140 一 ○ 一 年 一 月 一 日 $ $ 54,201 11,659 65,860 電 腦 軟 體 權 成 本 一○一年一月一日餘額 單獨取得 淨兌換差額 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餘額 $ 237,467 10,202 ( 20 ) $ 247,649 $ 一○二年一月一日餘額 單獨取得 淨兌換差額 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餘額 $ 263,535 1,382 34 $ 264,951 $ 累計攤銷 一○一年一月一日餘額 攤銷費用 淨兌換差額 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餘額 $ 183,266 4,260 ( 10 ) $ 187,516 $ 一○二年一月一日餘額 攤銷費用 淨兌換差額 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餘額 $ 200,255 4,581 21 $ 204,857 $ 利 $ $ $ $ 金 合 計 14,594 1,150 15,744 $ 252,061 11,352 ( 20 ) $ 263,393 16,044 16,044 $ 279,579 1,382 34 $ 280,995 2,935 802 3,737 $ 186,201 5,062 ( 10 ) $ 191,253 6,206 828 7,034 $ 206,461 5,409 21 $ 211,891 上述有限耐用年限無形資產係以直線基礎按下列耐用年數計提攤 銷費用: 電腦軟體 權 利 金 一至五年 六至十年 十五、 其他負債 一 ○ 二 年 一 ○ 一 年 一 ○ 一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其他應付款 應付薪資及獎金 應付休假給付 其 他 $ $ 179,669 2,813 27,014 209,496 - 33 - $ $ 184,964 3,371 29,657 217,992 $ $ 193,142 1,538 27,479 222,159 一 ○ 一 年 一 月 一 日 $ $ 195,161 2,846 27,176 225,183 十六、 退職後福利計畫 (一 ) 確 定 提 撥 計 畫 母公司所適用「勞工退休金條例」之退休金制度,係屬政府管 理之確定提撥退休計畫,依員工每月薪資百分之六提撥退休金至勞 工保險局之個人專戶。 合併公司於一○二年及一○一年一月一日至三月三十一日依照 確定提撥計畫中明定比例應提撥之金額已於合併綜合損益表認列費 用 總 額 分 別 為 4,410 仟 元 及 3,990 仟 元 。 (二 ) 確 定 福 利 計 畫 母公司所適用我國「勞動基準法」之退休金制度,係屬確定福 利退休計畫。員工退休金之支付,係根據服務年資及核准退休日前 六個月帄均工資計算。母公司按員工每月薪資總額百分之二提撥員 工退休基金,交由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以該委員會名義存入 台灣銀行之專戶。 最近期計畫資產及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精算評價,係由我國精 算學會會員葉崇琦先生於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執行。確定福利 義務現值及相關之當年度與前期服務成本,係採用預計單位福利法 衡量。合併公司係採用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一月一日依精算 決定之退休金成本率分別認列一○二年及一○一年一月一日至三月 三十一日之退休金費用。 精算評價之主要假設列示如下: 折 現 率 計畫資產之預期報酬率 長期帄均調薪率 衡 量 日 一 ○ 一 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一○一年一月一日 1.625% 1.75% 1.875% 2.00% 4.750% 4.75% - 34 - 一○二年及一○一年一月一日至三月三十一日相關退休金費用 係列入下列各單行項目: 推銷費用 管理費用 研發費用 一 月 一 日 至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一 ○ 二 年 一 ○ 一 年 $ 5 $ 6 $ 14 $ 15 $ 102 $ 108 合併公司因確定福利計畫所產生之義務列入合併資產負債表之金 額列示如下: 已提撥確定福利義務之現值 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 應計退休金負債 一 ○ 一 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 50,773 ( 25,839 ) $ 24,934 一○一年一月一日 $ 49,169 ( 24,039 ) $ 25,130 計畫資產之主要類別於資產負債表日公允價值之百分比列示如 下: 現 金 短期票券 政府貸款 債 券 固定收益類 權益證券 貨幣型基金 其 他 一 ○ 一 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24.51 9.88 10.45 16.28 37.43 0.66 0.79 100.00 一○一年一月一日 23.47 5.64 0.13 11.2 15.75 43.74 0.07 100.00 整體資產預期報酬率係根據歷史報酬趨勢以及精算師對於相關義 務存續期間內,該資產所處市場之預測,並參考勞工退休基金監理會 對勞工退休基金之運用情形,於考量最低收益不低於當地銀行二年定 期存款利率之收益之影響所作之估計。 - 35 - 合 併 公 司 選 擇 以 轉 換 至 IFRSs 日 貣 各 個 會 計 期 間 推 延 決 定 之 金 額 , 揭 露 經 驗 調 整 之 歷 史 資 訊 ( 參 閱 附 註 二 九 ): 一 ○ 一 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 $ 50,773 ) $ 25,839 ( $ 24,934 ) ($ 592 ) ($ 258 ) 確定福利義務現值 計畫資產公允價值 提撥短絀 計畫負債之經驗調整 計畫資產之經驗調整 一○一年一月一日 ( $ 49,169 ) $ 24,039 ( $ 25,130 ) $ $ - 合併公司預期於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以後一年內對確定福利計 畫 提 撥 為 1,505 仟 元 。 十七、 權 益 (一 ) 股 本 額定股數(仟股) 額定股本 已發行且已收足股款 之股數(仟股) 已發行股本 一 ○ 二 年 一 ○ 一 年 一 ○ 一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250,000 250,000 250,000 $ 2,500,000 $ 2,500,000 $ 2,500,000 167,877 $ 1,678,770 167,877 $ 1,678,770 167,877 $ 1,678,770 一 ○ 一 年 一 月 一 日 250,000 $ 2,500,000 167,877 $ 1,678,770 已 發 行 之 普 通 股 每 股 面 額 為 10 元,每 股 享 有 一 表 決 權 及 收 取 股 利之權利。 本公司流通在外普通股股數均無變動。 (二 ) 資 本 公 積 一○二年及一○一年一月一日至三月三十一日各類資本公積餘 額均無變動。 資本公積中屬超過票面金額發行股票溢額得用以彌補虧損,亦 得於公司無虧損時,用以發放現金股利或撥充股本,惟撥充股本時 每年以實收股本之一定比率為限。 - 36 - (三 ) 保 留 盈 餘 及 股 利 政 策 依母公司章程規定,每年度決算如有盈餘,除依法繳納一切稅 捐及彌補以往年度虧損外,次提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及依主管 機關規定提撥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其餘數連同上一年度累積未分 配盈餘按下列方式分派之: 1. 員 工 紅 利 百 分 之 十 以 上 。 2. 董 事 、 監 察 人 酬 勞 金 百 分 之 五 以 下 。 3. 餘 為 股 東 股 利 , 其 中 現 金 股 利 不 得 低 於 股 利 總 數 之 百 分 之 十 。 母公司係配合整體環境及產業成長性,並配合公司長期財務規 劃,以求永續經營及穩定發展,係採剩餘股利政策,其中現金股利 以不得低於當年度股利總數之百分之十為原則,惟此項盈餘分配之 種類及比率,得視當年度實際獲利及資金狀況,經股東會決議之。 一○二年及一○一年一月一日至三月三十一日應付員工紅利估 列 金 額 分 別 為 24,417 仟 元 及 28,473 仟 元;應 付 董 監 酬 勞 估 列 金 額 分 別 為 2,000 仟 元 及 2,500 仟 元。前 述 員 工 紅 利 及 董 監 酬 勞 係 依 公 司 營 運狀況、員工貢獻度並與同業比較以及公司制定之盈餘分配政策, 按稅後純益提撥百分之十法定盈餘公積後,衡量可能發放之比率基 礎 , 分 別 依 分 配 比 率 10%以 上 及 5%以 下 計 算 。 年 度 終 了 後 , 董 事 會 決議之發放金額有重大變動時,該變動調整原提列年度費用,於股 東會決議日時,若金額仍有變動,則依會計估計變動處理,於股東 會決議年度調整入帳。如股東會決議採股票發放員工紅利,股票紅 利股數按決議紅利之金額除以股票公帄價值決定,股票公帄價值係 指 股 東 會 決 議 日 前 一 日 之 收 盤 價 ( 考 量 除 權 除 息 之 影 響 後 )。 母 公 司 於 分 配 一 ○ 一 年 度 以 前 之 盈 餘 時 , 必 須 依 (89)台 財 證 (一 ) 字 第 100116 號 函 及 金 管 證 一 字 第 0950000507 號 函 令 等 相 關 規 定 , 就其他股東權益減項淨額(如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換差 額及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損益)提列特別盈餘公積。嗣後股東 權益減項金額如有減少,可就減少金額自特別盈餘公積轉回未分配 盈餘。 - 37 - 自一○二年貣,母公司依金管會於一○一年四月六日發布之金 管 證 發 字 第 1010012865 號 函 令 及「 採 用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IFRSs) 後 , 提 列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之 適 用 疑 義 問 答 」 規 定 , 於 首 次 採 用 IFRSs 時,應 就 帳 列 股 東 權 益 項 下 之 未 實 現 重 估 增 值 及 累 積 換 算 調 整 數( 利 益 ),因 選 擇 適 用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1 號 豁 免 項 目 而 轉 入 保 留 盈 餘 部分,分別提列相同數額之特別盈餘公積;但轉換日因首次採用 IFRSs 產 生 之 保 留 盈 餘 增 加 數 不 足 提 列 時,得 僅 就 因 轉 換 採 用 IFRSs 產生之保留盈餘增加數予以提列。嗣後因使用、處分或重分類相關 資產時,得就原提列特別盈餘公積之比例予以迴轉分派盈餘。首次 採 用 IFRSs 所 應 提 列 之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得 於 以 後 年 度 用 以 彌 補 虧 損 ; 嗣後有盈餘年度且原提列特別盈餘公積之原因消除前,應就不足數 額 補 足 提 列 特 別 盈 餘 公 積,始 得 分 派 盈 餘。 ( 參 閱( 四 )首 次 採 用 IFRSs 應提列特別盈餘公積之說明。) 法定盈餘公積應提撥至其餘額達公司實收股本總額時為止。法 定盈餘公積得用以彌補虧損。公司無虧損時,法定盈餘公積超過實 收 股 本 總 額 25%之 部 分 除 得 撥 充 股 本 外 , 尚 得 以 現 金 分 配 。 分配未分配盈餘時,除屬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者之股東外,其 餘股東可按股利分配日之稅額扣抵比率計算之股東可扣抵稅額。 母公司董事會於一○二年三月二十七日擬議一○一年度盈餘分 配案;另母公司股東常會於一○一年六月十八日決議通過董事會於 一○一年三月二十一日擬議之一○○年度盈餘分配案及每股股利如 下: 法定盈餘公積 普通股現金股利 盈 餘 分 配 案 每 股 股 利 ( 元 ) 一 ○ 一 年 度 一 ○ ○ 年 度 一○一年度 一○○年度 $ 53,787 $ 55,727 503,631 537,207 $ 3.00 $ 3.20 - 38 - 母公司分別於一○二年三月二十七日之董事會擬議配發一○一 年度員工紅利及董監酬勞及一○一年六月二十八日之股東會決議配 發一○○年度員工紅利及董監酬勞如下: 員工紅利 董監酬勞 一 ○ 一 年 度 一 ○ ○ 年 現 金 紅 利 股 票 紅 利 現 金 紅 利 股 票 紅利 $113,893 $ $128,471 $ 8,000 10,000 - 母公司股東會於一○一年六月十八日決議一○○年度盈餘分配 案,其中包含九十九年度因股東權益減項數額迴轉,故將以前年度 提 列 之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12,816 仟 元 轉 回 未 分 配 盈 餘 以 供 分 配 。 一○一年度之盈餘分配案、員工紅利及董監事酬勞係按母公司 依據修訂前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中華民國一般公認會計 原則所編製之一○一年度財務報表並參考母公司依據修訂後證券發 行 人 財 務 報 告 編 製 準 則 及 IFRSs 所 編 製 之 一 ○ 一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資產負債表作為董事會擬議盈餘分配議案之基礎,均尚待預計於一 ○二年六月二十日召開之股東常會決議。 前述董事會擬議及股東會決議配發之員工紅利及董監酬勞與一 ○一及一○○年度合併財務報表認列之員工紅利及董監酬勞並無差 異。 有關母公司董事會通過擬議及股東會決議之員工紅利及董監酬 勞資訊,請至台灣證券交易所「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四 ) 首 次 採 用 IFRSs 應 提 列 之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母 公 司 首 次 採 用 IFRSs 所 應 提 列 之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如 下 : 特別盈餘公積 一 ○ 二 年 一 ○ 一 年 一 ○ 一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 228 $ $ - 一 ○ 一 年 一 月 一 日 $ - 因 首 次 採 用 IFRSs 產 生 之 保 留 盈 餘 增 加 數 不 足 提 列 , 故 僅 就 因 轉 換 採 用 IFRSs 產 生 之 保 留 盈 餘 增 加 數 228 仟 元 予 以 提 列 特 別 盈 餘 公積。 - 39 - 十八、 淨 利 淨利係包含以下項目: (一 ) 折 舊 、 攤 銷 及 員 工 福 利 一 月 一 日 至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一 ○ 二 年 一 ○ 一 年 屬於營業費用者 屬於營業費用者 員工福利費用 確定提撥計畫 確定福利計畫 其他員工福利 $ 折舊費用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攤銷費用 無形資產 $ $ 4,410 121 447 4,978 $ 3,990 129 425 4,544 $ 7,281 $ 6,127 $ 5,409 $ 5,062 上述折舊費用皆未包含投資性不動產一○二年及一○一年一月 一 日 至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之 折 舊 費 用 分 別 為 809 仟 元 及 810 仟 元 ( 包 含 於 營 業 外 收 入 及 支 出 - 租 金 收 入 項 下 )。 (二 ) 外 幣 兌 換 損 益 外幣兌換利益總額 外幣兌換損失總額 淨益(損) 一 月 一 日 至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一 ○ 二 年 一 ○ 一 年 $ 14,539 $ 186 ( 5,667 ) ( 13,440 ) $ 8,872 ( $ 13,254 ) 十九、 所得稅 (一 ) 認 列 於 損 益 之 所 得 稅 所得稅費用之主要組成項目如下: 一 月 一 日 至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一 ○ 二 年 一 ○ 一 年 當期所得稅 當期產生者 遞延所得稅 當期產生者 認列於損益之所得稅費用 - 40 - $ 16,831 $ 13,488 6,788 $ 23,619 4,391 $ 17,879 (二 ) 兩 稅 合 一 相 關 資 訊 合併公司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餘額明細如下: 母 公 司 健懋投資公司 一 ○ 二 年 一 ○ 一 年 一 ○ 一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 20,710 $ 16,953 $ 15,947 $ 1,122 $ 1,122 $ 1,122 一 ○ 一 年 一 月 一 日 $ 15,947 $ 1,122 健懋投資公司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暨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三月三十一日及一月一日均無盈餘可供分配,是以股東可扣抵 稅額將累積至盈餘分配年度,再用以計算股東可獲配之稅額扣抵比 率。 母 公 司 一 ○ ○ 年 度 實 際 盈 餘 分 配 適 用 之 稅 額 扣 抵 比 率 為 8.32%。 依所得稅法規定,母公司分配屬於八十七年度(含)以後之盈 餘時,本國股東可按股利分配日之稅額扣抵比率計算可獲配之股東 可扣抵稅額。 一 ○ 一 年 度 之 預 計 稅 額 扣 抵 比 率 為 2.28%,係 以 所 得 稅 法 修 正 草 案為基礎計算。截至本合併財務報告核准並通過發布日止,所得稅 法修正案尚未經立法院審查通過。此外,實際分配予股東之可扣抵 稅額,係以股利分配日之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餘額為準。因此母公 司預計一○一年度盈餘分配之稅額扣抵比率可能與將來實際分配予 股東時所適用之稅額扣抵比率有所差異。 母公司截至截至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暨一○一年十二月三十 一日、三月三十一日及一月一日均無屬八十六年度(含)以前之未 分配盈餘。 (三 ) 所 得 稅 核 定 情 形 合併公司之所得稅申報案件,稅捐稽徵機關核定情形如下: 母 公 司 健懋投資公司 松翰科技(成都)公司 松翰科技(深圳)公司 - 41 - 截 至 核 定 年 度 九十九 一○○ 一○○ 一○○ 二十、 每股盈餘 用以計算每股盈餘之盈餘及普通股加權帄均股數如下: 本期淨利 一 月 一 日 至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一 ○ 二 年 一 ○ 一 年 $110,986 $122,884 歸屬於母公司股東之淨利 股 數 單位:仟股 一 月 一 日 至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一 ○ 二 年 一 ○ 一 年 用以計算基本每股盈餘之普通 股加權帄均股數 具稀釋作用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員工紅利 用以計算稀釋每股盈餘之普通 股加權帄均股數 167,877 167,877 4,094 3,995 171,971 171,872 若合併公司得選擇以股票或現金發放員工分紅,則計算稀釋每股 盈餘時,假設員工分紅將採發放股票方式,並於該潛在普通股具有稀 釋作用時計入加權帄均流通在外股數,以計算稀釋每股盈餘。於次年 度股東會決議員工分紅發放股數前計算稀釋每股盈餘時,亦繼續考量 該等潛在普通股之稀釋作用。 二一、 營業租賃協議 合併公司為出租人 營業租賃係出租合併公司所擁有之投資性不動產,租賃期間為三 個月及三年。所有營業租賃合約均包含承租人於行使續租權時,依市 場租金行情調整租金之條款。 截至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暨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三月三 十一日及一月一日止,合併公司因營業租賃合約所收取之保證金分別 為 1,917 仟 元 、 2,262 仟 元 、 2,217 仟 元 及 2,292 仟 元 。 不可取消營業租賃之應收未來最低租賃給付總額如下: 一 年 內 超過一年但不超過五年 一 ○ 二 年 三月三十一日 $ 12,689 11,450 $ 24,139 一 ○ 一 年 一 ○ 一 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 13,587 $ 10,263 14,985 15,731 $ 28,572 $ 25,994 - 42 - 一 ○ 一 年 一 月 一 日 $ 8,040 12,073 $ 20,113 二二、 資本風險管理 合併公司基於現行營運產業特性及未來公司發展情形,並且考量 外部環境變動等因素,規劃合併公司未來期間所需之營運資金、研究 發展費用及股利支出等需求,保障本公司能繼續營運,回饋股東且同 時兼顧其他利益關係人之利益,並維持最佳資本結構以長遠提升股東 價值。 合併公司透過定期審核資產負債比例對資金進行監控。合併公司 之 資 本 為 資 產 負 債 表 所 列 示 之「 權 益 總 額 」, 亦 等 於 資 產 總 額 減 負 債 總 額。 二三、 金融工具 (一 ) 公 允 價 值 之 資 訊 1. 認 列 為 合 併 資 產 負 債 表 之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下表提供了金融工具於原始認列後以公允價值衡量方式之 分 析,衡 量 方 式 係 基 於 公 允 價 值 可 觀 察 之 程 度 分 為 第 一 至 三 級。 (1) 第 一 級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係 指 以 來 自 活 絡 市 場 相 同 資 產 或 負 債 之 公 開 報 價 ( 未 經 調 整 )。 (2) 第 二 級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係 指 除 第 一 級 之 公 開 報 價 外 , 以 屬 於 該資產或負債直接(亦即價格)或間接(亦即由價格推導 而得)可觀察之輸入值推導公允價值。 (3) 第 三 級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係 指 評 價 技 術 係 非 以 可 觀 察 市 場 資 料 為基礎之資產或負債之輸入值(不可觀察之輸入值)推導 公允價值。 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第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基金受益憑證 債券投資 國內未上市(櫃) 權益投資 合 計 一 級 第 $ 413,640 100,572 $ 514,212 - 43 - $ $ 三 級 合 計 - $ 413,640 100,572 4,834 4,834 4,834 $ 519,046 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第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基金受益憑證 債券投資 國內未上市(櫃) 權益投資 合 計 一 級 第 $ 414,119 100,834 $ 514,953 三 $ $ 級 合 計 - $ 414,119 100,834 34 34 34 $ 514,987 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第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基金受益憑證 債券投資 國內未上市(櫃) 權益投資 合 計 一 級 第 $ 447,610 101,792 $ 549,402 三 $ $ 級 合 計 - $ 447,610 101,792 34 34 34 $ 549,436 一○一年一月一日 第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基金受益憑證 債券投資 國內未上市(櫃) 權益投資 合 計 一 級 第 $ 443,521 101,027 $ 544,548 $ $ 三 級 合 計 - $ 443,521 101,027 34 34 34 $ 544,582 一○二年及一○一年一月一日至三月三十一日無第一級與 第二級公允價值衡量間移轉之情形。 2. 衡 量 公 允 價 值 所 採 用 之 評 價 技 術 及 假 設 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公允價值係依下列方式決定: 具標準條款與條件並於活絡市場交易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 債 , 其 公 允 價 值 係 分 別 參 照 市 場 報 價 決 定 ( 包 括 公 司 債 )。 若 無 市場價格可供參考時,則採用評價方法估計。合併公司採用評 價方法所使用之估計及假設,與市場參與者於金融商品訂價時 用以作為估計及假設之資訊一致。 - 44 - (二 ) 金 融 工 具 之 種 類 一 ○ 二 年 一 ○ 一 年 一 ○ 一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金融資產 放款及應收款(註 1)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註 2) 以攤銷後成本衡量 (註 3) 一 ○ 一 年 一 月 一 日 $ 2,218,206 $ 2,184,420 $ 2,246,672 $ 1,939,636 519,046 514,987 549,436 544,582 503,347 499,196 487,749 406,319 註 1: 餘 額 係 包 含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 無 活 絡 市 場 之 債 券 投 資 、 應 收 票據及應收帳款等。 註 2: 餘 額 係 包 含 分 類 為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餘 額 。 註 3: 餘 額 係 包 含 應 付 票 據 、 應 付 帳 款 及 其 他 應 付 款 等 以 攤 銷 後 成 本衡量之金融負債。 (三 ) 財 務 風 險 管 理 目 的 與 政 策 合併公司主要金融工具包括應收帳款及應付帳款。合併公司之 財務管理部門係為各業務單位提供服務,統籌協調進入國內與國際 金融市場操作,藉由依照風險程度與廣度分析暴險之內部風險報告 監督及管理合併公司營運有關之財務風險。該等風險包括市場風險 ( 包 含 匯 率 風 險 、 利 率 風 險 及 其 他 價 格 風 險 )、 信 用 風 險 及 流 動 性 風 險。 1. 市 場 風 險 合併公司之營運活動使合併公司承擔之主要財務風險為外 幣 匯 率 變 動 風 險 ( 參 閱 下 述 (1))、 利 率 變 動 風 險 ( 參 閱 下 述 (2)) 以 及 市 場 價 格 風 險 ( 參 閱 下 述 (3))。 合併公司有關金融工具市場風險之暴險及其對該等暴險之 管理與衡量方式並無改變。 - 45 - (1) 匯 率 風 險 母公司及松翰深圳公司從事外幣計價之銷貨與進貨交 易,因而使合併公司產生匯率變動暴險。合併公司之銷售 額 中 約 有 76.68% 非 以 發 生 交 易 集 團 個 體 之 功 能 性 貨 幣 計 價 , 而 成 本 金 額 中 約 有 81.30%非 以 發 生 交 易 集 團 個 體 之 功 能性貨幣計價。 本公司匯率風險之管理,以避險為目的,並未以投機 目的而進行金融工具之交易。匯率風險管理策略為定期檢 視各種幣別資產及負債之淨部位,並對該淨部位進行風險 管理。 合併公司於資產負債表日非功能性貨幣計價之貨幣性 資產與貨幣性負債帳面金額(包含合併財務報表中已沖銷 之非功能性貨幣計價之貨幣性項目)如下: 一 ○ 二 年 一 ○ 一 年 一 ○ 一 年 一 ○ 一 年 三月三十一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 三月三十一日 一 月 一 日 資 美 產 元 $ 499,297 $ 549,737 $ 701,177 $ 645,697 負 美 債 元 220,717 218,553 218,330 154,294 敏感度分析 合併公司主要受到美元匯率波動之影響。 下表詳細說明當新台幣及人民幣(功能性貨幣)對各 攸 關 外 幣 之 匯 率 增 加 及 減 少 1% 時 , 合 併 公 司 之 敏 感 度 分 析 。 1%係 為 集 團 內 部 向 主 要 管 理 階 層 報 告 匯 率 風 險 時 所 使 用之敏感度比率,亦代表管理階層對外幣匯率之合理可能 變動範圍之評估。敏感度分析僅包括流通在外之外幣貨幣 性 項 目,並 將 其 期 末 之 換 算 以 匯 率 變 動 1%予 以 調 整。敏 感 度分析之範圍包括貨幣性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下表之正 數 係 表 示 當 新 台 幣 及 人 民 幣 相 對 於 各 相 關 貨 幣 貶 值 1% 時,將使稅前淨利增加之金額;當新台幣相對於各相關外 幣 升 值 1%時 , 其 對 稅 前 淨 利 之 影 響 將 為 同 金 額 之 負 數 。 - 46 - 損 (i) 美 元 之 影 響 一 月 一 日 至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一 ○ 二 年 一 ○ 一 年 $ 2,785 $ 4,828(i) 益 主要源自於合併公司於資產負債表日尚流通在外且未 進行現金流量避險之美元計價應收、應付款項。 (2) 利 率 風 險 合併公司於資產負債表日受利率暴險之金融資產帳面 金額如下: 一 ○ 二 年 一 ○ 一 年 一 ○ 一 年 一 ○ 一 年 三月三十一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 三月三十一日 一 月 一 日 具公允價值利 率風險-金 融資產 具現金流量利 率風險-金 融資產 $ 322,662 $ 401,042 $ 376,284 $ 304,424 1,333,404 1,473,697 1,484,245 1,365,882 敏感度分析 下列敏感度分析係依金融資產於資產負債表日之利率 暴險而決定。對於浮動利率資產,其分析方式係假設資產 負債表日流通在外之資產金額於報導期間皆流通在外。集 團內部向主要管理階層報告利率時所使用之變動率為利率 增 加 或 減 少 1%,此 亦 代 表 管 理 階 層 對 利 率 之 合 理 可 能 變 動 範圍之評估。 若 利 率 增 加 / 減 少 1%,在 所 有 其 他 變 數 維 持 不 變 之 情 況下,合併公司一○二年一月一日至三月三十一日之稅前 淨 利 將 增 加 / 減 少 3,334 仟 元,主 因 為 合 併 公 司 之 變 動 利 率 銀行存款與原始到期日在三個月以內之銀行定期存款。 若 利 率 增 加 / 減 少 1%,在 所 有 其 他 變 數 維 持 不 變 之 情 況下,合併公司一○一年一月一日至三月三十一日之稅前 淨 利 將 增 加 / 減 少 3,711 仟 元,主 因 為 合 併 公 司 之 變 動 利 率 銀行存款與原始到期日在三個月以內之銀行定期存款。 - 47 - (3) 價 格 風 險 合併公司因基金受益憑證投資而產生價格暴險。該投 資非持有供交易。合併公司管理階層藉由持有不同風險投 資組合以管理風險。此外,合併公司指派特定人員監督價 格風險並評估何時須增加被避風險之避險部位。 敏感度分析 下列敏感度分析係依資產負債表日之權益價格暴險進 行。 若 權 益 價 格 上 漲 / 下 跌 1%,一 ○ 二 年 一 月 一 日 至 三 月 三十一日稅前其他綜合損益將因備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 值 之 變 動 增 加 / 減 少 4,136 仟 元 。 若 權 益 價 格 上 漲 / 下 跌 1%,一 ○ 一 年 一 月 一 日 至 三 月 三十一日稅前其他綜合損益將因備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 值 之 變 動 增 加 / 減 少 4,476 仟 元 。 2. 信 用 風 險 信用風險係指交易對方拖欠合約義務而造成合併公司財務 損失之風險。合併公司之交易對方均為信用良好之金融機構及 公司組織,因此不預期有重大信用風險。 為減輕信用風險,合併公司管理階層指派專責團隊負責授 信額度之決定、授信核准及其他監控程序以確保逾期應收款項 之回收已採取適當行動。此外,合併公司於資產負債表日會逐 一複核應收款項之可回收金額以確保無法回收之應收款項已提 列適當減損損失。 合併公司之信用風險主要係集中於合併公司五大主要客 戶,截至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暨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三月三十一日及一月一日止,應收帳款總額來自前述客戶之比 率 分 別 為 61%、 56%、 55%及 53%。 3. 流 動 性 風 險 合併公司係透過管理及維持足夠部位之現金及約當現金以 支應集團營運並減輕現金流量波動之影響。 - 48 - 合併公司之帳列營運資金足以支應帳列負債,故未有因無 法籌措資金以履行合約義務之流動性風險。 合併公司投資之權益商品均無活絡市場,故預期具有重大 流動性風險。 二四、 關係人交易 合併公司間之交易、帳戶餘額、收益及費損於合併時全數予以銷 除,故未揭露於本附註。合併公司與其他關係人間之交易如下。 (一 ) 營 業 交 易 銷 貨 一 月 一 日 至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一 ○ 二 年 一 ○ 一 年 $ 169 $ 147 負責人相同之關聯企業 資產負債表日之應收關係人款項餘額如下: 一 ○ 二 年 一 ○ 一 年 一 ○ 一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應收票據 負責人相同之關 聯企業 應收帳款 負責人相同之關 聯企業 $ 45 $ 97 142 $ $ 一 ○ 一 年 一 月 一 日 65 $ 65 $ - 134 199 $ 42 107 $ 84 84 合併公司與關係人間之交易價格及款項收付條件,均與非關係 人相當。 (二 ) 對 主 要 管 理 階 層 之 獎 酬 一○二年及一○一年一月一日至三月三十一日對董事及其他主 要管理階層之薪酬總額如下: 短期員工福利 退職後福利 一 月 一 日 至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一 ○ 二 年 一 ○ 一 年 $ 5,083 $ 5,083 60 61 $ 5,143 $ 5,144 董事及其他主要管理階層之薪酬係依照個人績效及市場趨勢決 定。 - 49 - 二五、 質抵押之資產 下列資產業經提供作為母公司短期銀行借款額度、購貨及貨物關 稅之擔保品: 一 ○ 二 年 一 ○ 一 年 一 ○ 一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 241,053 $ 241,938 $ 244,594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質押定存單(包含於無活 絡市場之債券投資) 51,000 292,053 $ $ 51,000 292,938 $ 一 ○ 一 年 一 月 一 日 $ 245,480 91,000 335,594 $ 91,000 336,480 二六、 外幣金融資產及負債之匯率資訊 合併公司具重大影響之外幣金融資產及負債資訊如下: 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外 金 融 資 貨幣性項目 美 元 美 元 產 金 融 負 貨幣性項目 美 元 美 元 債 幣 匯 率 帳 面 金 額 $ 14,654 1,085 29.775(美元:新台幣) 6.2689(美元:人民幣) $ 436,323 32,306 $ 468,629 $ 29.875(美元:新台幣) 6.2689(美元:人民幣) $ 172,468 48,248 $ 220,716 5,773 1,615 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外 金 融 資 貨幣性項目 美 元 美 元 產 金 融 負 貨幣性項目 美 元 美 元 債 幣 匯 率 帳 面 金 額 $ 16,653 1,250 28.99(美元:新台幣) 6.2855(美元:人民幣) $ 482,770 36,238 $ 519,008 $ 29.09(美元:新台幣) 6.2855(美元:人民幣) $ 172,387 46,137 $ 218,524 5,926 1,586 - 50 - 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外 金 融 資 貨幣性項目 美 元 美 元 產 金 融 負 貨幣性項目 美 元 美 元 債 幣 匯 率 帳 面 金 額 $ 21,404 1,344 29.46(美元:新台幣) 6.2943(美元:人民幣) $ 630,562 39,594 $ 670,156 $ 29.56(美元:新台幣) 6.2943(美元:人民幣) $ 144,844 72,836 $ 217,680 4,900 2,464 一○一年一月一日 外 金 融 資 貨幣性項目 美 元 美 元 產 金 融 負 貨幣性項目 美 元 美 元 債 幣 匯 率 帳 面 金 額 $ 20,054 1,302 30.225(美元:新台幣) 6.3009(美元:人民幣) $ 606,132 39,353 $ 645,485 $ 30.325(美元:新台幣) 6.3009(美元:人民幣) $ 100,527 53,766 $ 154,293 3,315 1,773 二七、 附註揭露事項 (一 ) 重 大 交 易 事 項 及 (二 )轉 投 資 事 業 相 關 資 訊 : 1. 資 金 貸 與 他 人 : 無 。 2. 為 他 人 背 書 保 證 : 無 。 3. 期 末 持 有 有 價 證 券 情 形 : 附 表 一 。 4. 累 積 買 進 或 賣 出 同 一 有 價 證 券 之 金 額 達 新 臺 幣 一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無。 5. 取 得 不 動 產 之 金 額 達 新 臺 幣 一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二 十 以 上:無。 - 51 - 6. 處 分 不 動 產 之 金 額 達 新 臺 幣 一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二 十 以 上:無。 7. 與 關 係 人 進 、 銷 貨 之 金 額 達 新 臺 幣 一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二十以上:無。 8. 應 收 關 係 人 款 項 達 新 臺 幣 一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二 十 以 上:無。 9. 從 事 衍 生 工 具 交 易 : 無 。 10. 其 他 : 母 子 公 司 間 及 各 子 公 司 間 之 業 務 關 係 及 重 要 交 易 往 來 情 形及金額:附表四。 11. 被 投 資 公 司 資 訊 : 附 表 二 。 (三 ) 大 陸 投 資 資 訊 : 1. 大 陸 被 投 資 公 司 名 稱、主 要 營 業 項 目、實 收 資 本 額、投 資 方 式 、 資金匯出入情形、持股比例、投資損益、期末投資帳面金額、 已匯回投資損益及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附表三。 2. 與 大 陸 被 投 資 公 司 直 接 或 間 接 經 由 第 三 地 區 所 發 生 下 列 之 重 大 交易事項,及其價格、付款條件、未實現損益:附表一至四。 (1) 進 貨 金 額 及 百 分 比 與 相 關 應 付 款 項 之 期 末 餘 額 及 百 分 比 。 (2) 銷 貨 金 額 及 百 分 比 與 相 關 應 收 款 項 之 期 末 餘 額 及 百 分 比 。 (3) 財 產 交 易 金 額 及 其 所 產 生 之 損 益 數 額 。 (4) 票 據 背 書 保 證 或 提 供 擔 保 品 之 期 末 餘 額 及 其 目 的 。 (5) 資 金 融 通 之 最 高 餘 額 、 期 末 餘 額 、 利 率 區 間 及 當 期 利 息 總 額。 (6) 其 他 對 當 期 損 益 或 財 務 狀 況 有 重 大 影 響 之 交 易 事 項 , 如 勞 務之提供或收受等。 - 52 - 二八、 部門資訊 合併公司提供給主要營運決策者用以分配資源及評量部門績效之 資訊,著重於提供之產品種類,於一○二年及一○一年一月一日至三 月三十一日,合併公司皆僅從事半導體之製造與銷售,合併公司之應 報導部門僅有半導體部門。 部門收入與營運結果 合併公司繼續營業單位之收入與營運結果依應報導部門分析如 下: 半導體部門 採用權益法認列關聯企業 (損)益之份額 利息收入 租金收入 兌換淨益(損) 什項收入 什項支出 稅前利益 部 門 收 入 部 門 損 益 一 月 一 日 至 三 月 三 十 一日 一 月 一 日 至 三 月 三 十 一日 一 ○ 二 年 一 ○ 一 年 一 ○ 二 年 一 ○ 一 年 $ 776,286 $ 771,955 $ 115,745 $ 148,543 ( 22 ) 5,122 2,868 8,872 2,346 ( 326 ) $ 134,605 ( 1,000 ) 3,300 1,738 ( 13,254 ) 1,452 ( 16 ) $ 140,763 以上報導之收入係與外部客戶交易所產生。 部門利益係指半導體部門所賺取之利潤,不包含採用權益法認列 關 聯 企 業 ( 損 ) 益 之 份 額 、 利 息 收 入 、 租 金 收 入 、 兌 換 淨 益 ( 損 )、 什 項收入、什項支出及所得稅費用。此衡量金額係提供予主要營運決策 者,用以分配資源予部門及評量其績效。 二九、 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一 ) IFRSs 資 訊 之 編 製 基 礎 合 併 公 司 一 ○ 二 年 第 一 季 之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係 為 首 份 IFRSs 期 中 財務報告,其編製基礎除了遵循附註二說明之重大會計政策外,合 併公司亦遵循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 號「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 則」之規定。 - 53 - (二 ) 轉 換 至 IFRSs 之 影 響 轉 換 至 IFRSs 後 , 對 合 併 公 司 之 合 併 資 產 負 債 表 暨 合 併 綜 合 損 益表之影響如下: 1. 一 ○ 一 年 一 月 一 日 合 併 資 產 負 債 表 項 目 之 調 節 中華民國一般 公認會計原則 資 負 權 產 現金及約當現金 無活絡市場之債 券投資-流動 遞延所得稅資產 -流動 質押定存單 預付款項及其他 流動資產 以成本衡量之金 融資產-非流 動 備供出售金融資 產-非流動 固定資產淨額(不 動產、廠房及設 備) 無形資產 出租資產-淨額 閒置資產-淨額 投資性不動產 遞延費用-淨額 其他資產-其他 遞延所得稅資產 -非流動 債 應付費用(其他應 付款) 員工福利負債準 備 應計退休金負債 益 保留盈餘 累積換算調整數 $ 1,478,923 - 影 響 金 額 ($ 540,000 ) 631,000 I F $ R S s 說 938,923 631,000 7.(1) 7.(1) 98,241 ( 98,241 ) - 7.(2) 91,000 46,423 ( ( 91,000 ) 3,476 ) 42,947 7.(1) 7.(7) 34 ( 34 ) - 7.(5) 明 - 34 34 7.(5) 456,345 4,360 460,705 7.(7) 211,504 1,521 57,936 14,169 68,763 65,860 211,504 ) 1,521 ) 213,025 57,936 ) 8,808 ) 100,935 65,860 213,025 5,361 169,698 7.(7) 7.(6) 7.(6) 7.(6) 7.(7) 7.(7) 7.(2)(3) (4) 222,337 2,846 225,183 7.(3) - 9,281 9,281 7.(4) 21,411 3,719 25,130 7.(4) 1,523,226 228 1,523,454 13,380 - 54 - ( ( ( ( ( 13,380 ) - 5.6.7. (3)(4) 6. 2. 一 ○ 一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合 併 資 產 負 債 表 項 目 之 調 節 中華民國一般 公認會計原則 資 負 權 產 現金及約當現金 無活絡市場之債 券投資-流動 遞延所得稅資產 -流動 質押定存單 預付款項及其他 流動資產 以成本衡量之金 融資產-非流 動 備供出售金融資 產-非流動 固定資產淨額(不 動產、廠房及設 備) 無形資產 出租資產-淨額 閒置資產-淨額 投資性不動產 遞延費用-淨額 其他資產-其他 遞延所得稅資產 -非流動 債 應付費用(其他應 付款) 員工福利負債準 備 應計退休金負債 益 保留盈餘 累積換算調整數 $ 1,668,561 - 影 響 金 額 I F R S s 說 ($ 540,000 ) 631,000 $ 1,128,561 631,000 7.(1) 7.(1) 109,233 ( 109,233 ) - 7.(2) 91,000 33,015 ( ( 91,000 ) 3,624 ) 29,391 7.(1) 7.(1) 34 ( 34 ) - 7.(5) 明 - 34 34 7.(5) 450,663 3,807 454,470 7.(7) 72,140 201,529 ) 10,056 ) 211,585 63,414 ) 8,909 ) 111,769 72,140 211,585 5,192 165,288 7.(7) 7.(6) 7.(6) 7.(6) 7.(7) 7.(7) 7.(2)(3) (4) 220,621 1,538 222,159 7.(3) - 9,706 9,706 7.(4) 21,177 3,672 24,849 7.(4) 201,529 10,056 63,414 14,101 53,519 1,645,338 5,263 - 55 - ( ( ( ( ( 1,000 13,380 ) ( 1,646,338 8,117 ) 7.(3)(4) 6. 3. 一 ○ 一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合 併 資 產 負 債 表 項 目 之 調 節 資 負 權 產 現金及約當現金 無活絡市場之債 券投資-流動 遞延所得稅資產 -流動 無活絡市場之債 券投資 質押定存單 以成本衡量之金 融資產-非流 動 備供出售金融資 產-非流動 固定資產淨額(不 動產、廠房及設 備) 無形資產 出租資產-淨額 閒置資產-淨額 投資性不動產 遞延費用-淨額 其他資產-其他 遞延所得稅資產 -非流動 債 應付費用(其他應 付款) 員工福利負債準 備 應計退休金負債 益 保留盈餘 累積換算調整數 中華民國一般 公認會計原則 影 響 金 額 $ 1,723,357 - ( $ 1,021,741 ) 1,072,741 102,961 ( 51,000 34 I F $ ( ( S s 說 701,616 1,072,741 7.(1) 7.(1) - 7.(2) 1,021,741 7.(1) - 7.(1) 7.(5) 102,961 ) 1,021,741 R 51,000 ) 34 ) 明 - 34 34 7.(5) 443,310 15,548 458,858 7.(7) 73,118 206,183 ) 2,630 ) 208,813 78,599 ) 10,080 ) 105,828 73,118 208,813 5,111 108,792 7.(7) 7.(6) 7.(6) 7.(6) 7.(7) 7.(7) 7.(2)(3) (4) 214,621 3,371 217,992 7.(3) - 9,111 9,111 7.(4) 20,554 4,380 24,934 7.(4) 206,183 2,630 78,599 15,191 2,964 ( ( ( ( 1,523,892 ( 615 ) 179 ( 13,380 ) 1,523,277 ( 13,201 ) 5.6.7. (3)(4) 6. 4. 一 ○ 一 年 一 月 一 日 至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合 併 綜 合 損 益 表 項 目 之 調 節 營業費用 所得稅費用 其他綜合損益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 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 實現評價利益 中華民國一般 公認會計原則 $ 187,611 17,721 影 響 金 額 ($ 930 ) 158 I ( - 56 - F $ R S s 186,681 17,879 說 明 7.(3)(4) 7.(3)(4) 8,117 ) 7.(8) 4,854 7.(8) 5. 一 ○ 一 年 度 合 併 綜 合 損 益 表 項 目 之 調 節 營業費用 所得稅費用 其他綜合損益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 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 實現評價利益 確定福利之精算損失 中華民國一般 公認會計原則 $ 883,923 123,819 影 響 金 額 $ 166 ( 28 ) I F $ ( ( R S s 884,089 123,791 說 明 7.(3)(4) 7.(3)(4) 13,201 ) 7.(8) 10,133 7.(8) 705 ) 7.(4) 6.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1 號 之 豁 免 選 項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 號「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係 說 明 當 企 業 首 次 採 用 IFRSs 作 為 編 製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之 基 礎 時 應 遵 循 之 程 序 。 依 據 該 準 則 , 合 併 公 司 應 建 立 IFRSs 下 之 會 計 政 策 , 且 追 溯 適 用 該 等 會 計 政 策 以 決 定 轉 換 至 IFRSs 日 ( 一 ○ 一年一月一日)之初始合併資產負債表,該準則對追溯適用之 原則提供若干豁免選項。合併公司採用之主要豁免選項說明如 下: 股份基礎給付交易 合 併 公 司 對 所 有 在 轉 換 至 IFRSs 日 前 已 給 與 並 已 既 得 之 股 份基礎給付交易,選擇豁免追溯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2 號 「股份基礎給付」之規定。 員工福利 合併公司選擇將員工福利計畫有關之所有未認列累積精算 損 益 於 轉 換 至 IFRSs 日 認 列 於 保 留 盈 餘 。 此 外 , 合 併 公 司 選 擇 以 轉 換 至 IFRSs 日 貣 各 個 會 計 期 間 推 延 決 定 之 金 額 , 揭 露 經 驗 調整之歷史資訊。 累積換算差異數 合 併 公 司 於 轉 換 至 IFRSs 日 選 擇 將 國 外 營 運 機 構 財 務 報 表 換算之兌換差額認定為零,並於該日認列於保留盈餘。後續處 分 任 何 國 外 營 運 機 構 之 損 益 則 排 除 轉 換 至 IFRSs 日 之 前 所 產 生 之換算差異數,但包含該日以後產生之換算差異數。 - 57 - 上 述 豁 免 選 項 對 合 併 公 司 之 影 響 已 併 入 以 下 「 7. 轉 換 至 IFRSs 之 重 大 調 節 說 明 」 中 說 明 。 7. 轉 換 至 IFRSs 之 重 大 調 節 說 明 合併公司依中華民國一般公認會計原則所採用之會計政策 與 依 IFRSs 編 製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所 採 用 之 會 計 政 策 二 者 間 存 在 之 重大差異如下: 合 併 公 司 現 行 會 計 政 策 與 未 來 依 IFRSs 編 製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所採用之會計政策二者間可能存在之重大差異如下: (1) 存 款 期 間 超 過 三 個 月 以 上 之 定 期 存 款 中華民國一般公認會計原則下,對於現金及約當現金 之定義,係指庫存現金、活期存款、支票存款、可隨時解 約且不損及本金之定期存款、可隨時出售且不損及本金之 可 轉 讓 定 期 存 單 。 轉 換 至 IFRSs 後 , 符 合 約 當 現 金 定 義 之 投資,必須可隨時轉換成定額現金且價值變動之風險甚 小。因 此,通 常 只 有 短 期 內( 例 如,自 取 得 日 貣 三 個 月 內 ) 到 期 之 投 資 方 可 視 為 約 當 現 金 , 因 是 轉 換 至 IFRSs 後 , 三 個月以上之定期存款,將轉列為其他金融資產。 截至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三月三十一日及一月 一日,合併公司存款期間超過三個月以上之定期存款重分 類 至 無 活 絡 市 場 之 債 券 投 資 之 金 額 分 別 為 1,072,741 仟 元 、 631,000 仟 元 及 631,000 仟 元 。 (2)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負 債 中華民國一般公認會計原則下,遞延所得稅資產於評 估 其 可 實 現 性 後 , 認 列 相 關 備 抵 評 價 金 額 。 轉 換 至 IFRSs 後,僅當所得稅利益很有可能實現時始認列為遞延所得稅 資產,不再使用備抵評價科目。 此外,中華民國一般公認會計原則下,遞延所得稅資 產及負債依其相關資產之分類劃分為流動或非流動項目, 無相關之資產或負債者,依預期迴轉期間之長短劃分為流 - 58 - 動 或 非 流 動 項 目 。 轉 換 至 IFRSs 後 ,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及 負 債一律分類為非流動項目。 且中華民國一般公認會計原則下,同一納稅主體之流 動遞延所得稅負債及資產應互相抵銷,僅列示其淨額;非 流 動 之 遞 延 所 得 稅 負 債 及 資 產 亦 同 。 轉 換 至 IFRSs 後 , 企 業有法定執行權利將當期所得稅資產及負債互抵,且遞延 所得稅資產及負債與由同一稅捐機關課徵所得稅之同一納 稅主體(或不同納稅主體,但各主體意圖在重大金額之遞 延所得稅負債或資產預期清償或回收之每一未來期間,將 當期所得稅負債及資產以淨額為基礎清償,或同時實現資 產及清償負債)有關者,始應將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互 抵。 截至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三月三十一日及一月 一日,合併公司遞延所得稅資產重分類至非流動資產之金 額 分 別 為 102,961 仟 元、109,233 仟 元 及 98,241 仟 元;遞 延 所得稅資產重分類至遞延所得稅負債之金額分別為 0 仟 元 、 0 仟 元 及 25 仟 元 。 (3) 員 工 福 利 - 短 期 可 累 積 帶 薪 假 中華民國一般公認會計原則下,短期支薪假給付未有 明 文 規 定 , 通 常 於 實 際 支 付 時 入 帳 。 轉 換 至 IFRSs 後 , 對 於可累積支薪假給付,應於員工提供勞務而增加其未來應 得之支薪假給付時認列費用。 截至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三月三十一日及一月 一日,合併公司因短期可累積帶薪假之會計處理分別調整 增 加 應 付 費 用 3,370 仟 元 、 1,538 仟 元 及 2,846 仟 元 ;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分 別 調 整 增 加 573 仟 元、262 仟 元 及 484 仟 元 。 另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三月三十一日薪資費用調整 增 加 524 仟 元 及 減 少 1,308 仟 元 ; 所 得 稅 費 用 調 整 減 少 89 仟 元 及 增 加 222 仟 元 。 - 59 - (4) 員 工 福 利 - 確 定 福 利 退 休 金 計 畫 之 精 算 損 益 中華民國一般公認會計原則下,首次適用財務會計準 則公報第十八號「退休金會計處理準則」所產生之未認列 過渡性淨給付義務應按預期可獲得退休金給付在職員工之 帄均剩餘服務年限,採直線法加以攤銷並列入淨退休金成 本。轉 換 至 IFRSs 後,由 於 不 適 用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19 號「 員 工福利」之過渡規定,未認列過渡性淨給付義務相關影響 數應一次認列並調整保留盈餘。 中華民國一般公認會計原則下,精算損益係採用緩衝 區法按可獲得退休金給付在職員工之帄均剩餘服務年限攤 銷 認 列 於 損 益 項 下 。 轉 換 至 IFRSs 後 , 依 照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19 號「 員 工 福 利 」規 定 精 算 之 確 定 福 利 計 畫 精 算 損 益 將 選擇立即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項下,於權益變動表認列入 保留盈餘,後續期間不予重分類至損益。 截至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三月三十一日及一月 一 日 , 合 併 公 司 因 依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19 號「 員 工 福 利 」之 規定重新精算確定福利計畫及估列長期員工福利負債,並 依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1 號「 首 次 採 用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 規 定 , 分 別 調 整 減 少 應 計 退 休 金 負 債 20,554 仟 元 、 21,177 仟 元 及 21,411 仟 元;調 整 增 加 確 定 福 利 負 債 24,934 仟 元 、 仟 元 及 25,130 仟 元;調 整 增 加 其 他 長 期 員 工 福 利 負 債 9,111 仟 元 、 9,706 仟 元 及 9,281 仟 元 ;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分 別 調 整 增 加 2,293 仟 元 、 2,274 仟 元 及 2,210 仟 元 。 另 一 ○ 一 年 度 退 休 金 成 本 及 薪 資 費 用 調 整 減 少 358 仟 元 、 未 認 列 精 算 損 失 增 加 705 仟 元 ( 係 與 遞 延 所 得 稅 利 益 145 仟 元 淨 額 列 示 之 金 額 ) 及 所 得 稅 費 用 調 整 增 加 60 仟 元 。 - 60 - (5) 以 成 本 衡 量 金 融 資 產 依現行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持有未於證券 交易所上市或未於櫃買中心櫃檯買賣之股票且未具重大影 響 力 者,應 列 為 以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轉 換 至 IFRSs 後 , 指定為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或未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 衡量金融資產之權益工具投資,應分類為備供出售金融資 產,並以公允價值衡量。 截至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三月三十一日及一月 一日,合併公司將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重分類至備供出 售 金 融 資 產 之 金 額 皆 為 34 仟 元 。 (6)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中華民國一般公認會計原則下,閒置及營業上供出租 用途之不動產係分別帳列閒置資產及出租資產。轉換至 IFRSs 後,為 賺 取 租 金 收 入 或 資 產 增 值 或 兩 者 兼 具,而 由 所 有者所持有之不動產,應列為投資性不動產。因此重分類 前述目的持有之不動產至投資性不動產。 截至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三月三十一日及一月 一日,合併公司閒置及營業上供出租用途之不動產係帳列 閒置資產及出租資產重分類至投資性不動產之金額分別為 208,813 仟 元 、 211,585 仟 元 及 213,025 仟 元 。 (7) 遞 延 費 用 之 重 分 類 中華民國一般公認會計原則下,遞延費用及長期預付 費 用 帳 列 其 他 資 產 項 下 。 轉 換 至 IFRSs 後 , 應 依 其 性 質 重 分類至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及無形資產。 截至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三月三十一日及一月 一日,合併公司遞延費用及其他資產-其他重分類至不動 產 、 廠 房 及 設 備 之 金 額 分 別 為 15,548 仟 元 、 3,807 仟 元 及 4,360 仟 元;重 分 類 至 無 形 資 產 之 金 額 分 別 為 50,646 仟 元 、 42,235 仟 元 及 33,265 仟 元 。 - 61 - (8) 財 務 報 表 之 表 達 轉 換 至 IFRSs 後 , 綜 合 損 益 表 係 包 含 當 期 淨 利 及 其 他 綜合損益。 除此之外,依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合併現金流量表與依我 國一般公認會計原則之合併現金流量表並無對合併公司有其他 重大影響差異。 - 62 - 松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 民國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表一 持 有 單位:除另予註明者外 ,係新台幣仟元 之 松翰科技公司 健懋投資公司 公 司 有 價 證 券 種 類 及 名 稱 與有價證券發行人之關係 帳 列 科 目 票 英屬維京松翰半導體公司 子 公 司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健懋投資公司 子 公 司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松翰科技會社 子 公 司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瀚邦科技公司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流動 德積科技公司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流動 虹睿科技公司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流動 基金受益憑證 群益安穩貨幣市場基金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流動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流動 安泰 ING 貨幣市場基金 寶來得寶貨幣市場基金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流動 復華貨幣市場基金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流動 第一金台灣貨幣市場基金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流動 瀚亞威寶貨幣市場基金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流動 兆豐國際寶鑽貨幣市場基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流動 金 統一強棒貨幣市場基金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流動 匯豐富泰二號貨幣市場基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流動 金 英國蘇格蘭皇家銀行永續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流動 債券基金 公 司 債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流動 台灣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流動 司 基金受益憑證 宏利萬利貨幣市場基金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流動 兆豐國際全球債券組合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流動 股 票 寶典創業投資公司 採權益法計價之被投資公司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瀚邦科技公司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流動 期 股數/單位數/張數 帳 面 金 末 備 額 持股比率(%)市 價 / 股 權 淨 值 註 股 (接次頁) - 63 - 11,510,000 15,500,000 8,000 159 141,795 240,000 $ 232,867 98,134 21,264 7 4,800 100.00 100.00 100.00 0.57 - $ 232,867 98,134 21,264 7 4,800 註一 註一 註一 註二 註二 3,970,949 3,883,921 5,227,353 3,631,610 3,434,875 1,571,825 1,679,360 62,300 61,641 61,122 51,118 51,071 20,791 20,448 - 62,300 61,641 61,122 51,118 51,071 20,791 20,448 註三 註三 註三 註三 註三 註三 註三 1,254,603 1,375,383 20,398 20,274 - 20,398 20,274 註三 註三 600,000 16,886 - 16,886 註三 500 500 50,258 50,314 - 50,258 50,314 註四 註四 1,596,681 605,397 21,416 6,175 - 21,416 6,175 註三 註三 2,700,000 339 22,476 27 20.98 - 22,476 27 註一 註二 (承前頁) 持 有 之 公 司 有 價 證 券 種 類 及 名 稱 與有價證券發行人之關係 帳 英屬維京松翰半導體 股 公司 松翰控股公司 股 票 松翰控股公司 票 松翰科技(成都)公司 松翰科技(深圳)公司 列 科 目 期 股數/單位數/張數 帳 面 金 末 備 額 持股比率(%)市 價 / 股 權 淨 值 註 子 公 司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10,510,000 $ 201,171 100.00 $ 201,171 註一 子 公 司 子 公 司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 68,608 132,551 100.00 100.00 68,608 132,551 註一 註一 註一:係按被投資公司同期間未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告及本公司持股比例計算。 註二:係依不可觀察之輸入值推導公允價值衡量。 註三:基金受益憑證係按一○二年三月底之淨資產價值估計公帄價值。 註四:公司債係按一○二年三月底之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參考價估計公帄價值。 註五:除寶典創業投資公司外,轉投資公司間之投資損益、投資公司採用權益法之投資與被投資公司間股權淨值,於編製合併財務報告時,業已全數銷除。 - 64 - 松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被投資公司資訊 民國一○二年一月一日至三月三十一日 附表二 單位:除另予註明者外 ,係新台幣仟元 原 始 投 資 金 額期 末 持 有 本 期 認 列 之 被 投 資 公 司 投 資 公 司 名 稱 被投資公司名稱 所 在 地 區 主 要 營 業 項 目 一 ○ 二 年一 ○ 一 年 投資(損)益 備 註 股 數 比率(%)帳 面 金 額 本 期 ( 損 ) 益 ( 註 一 ) 三月三十一日三月三十一日 松翰科技公司 英 屬 維 京 松 翰 半 P.O. Box 3321, 一般投資業 子公司 $ 379,406 $ 379,406 11,510,000 100.00 $ 232,867 $ 914 $ 914 RoadTown, 導體公司 Tortola, The British Virgin Islands 健懋投資公司 新竹縣 一般投資業 子公司 155,000 155,000 15,500,000 100.00 98,134 79 79 松翰科技會社 東京都 從事半導體產品及其相 子公司 31,792 31,792 8,000 100.00 21,264 ( 1,140 ) ( 1,140 ) 關軟體之設計、開 發、售後服務、進出 口及買賣經銷 健懋投資公司 英屬維京松翰半 松翰控股公司 導體公司 松翰控股公司 一般投資業 60,000 60,000 2,700,000 20.98 22,476 一般投資業 P.O. Box 438, RoadTown, Tortola, The British Virgin Islands 344,506 344,506 10,510,000 100.00 201,171 從事電腦系統集成及技 5,500 仟美元 術諮詢服務等業務 從事電腦系統集成及技 5,000 仟美元 術諮詢服務等業務 5,500 仟美元 - 100.00 68,608 5,000 仟美元 - 100.00 132,551 寶 典 創 業 投 資 公 台北市 司 松翰科技(成都) 成都市 公司 松翰科技(深圳) 深圳市 公司 ( 105 ) ( 982 ( 2,611 ) 3,440 ( 22 ) 982 孫公司 2,611 ) 曾孫公司 3,440 曾孫公司 註一:係依據被投資公司同期間未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告及本公司持股比例計算。 註二:除寶典創業投資公司外,轉投資公司間之投資損益、投資公司採用權益法 之投資與被投資公司間股權淨值,於編製合併財務報告時,業已全數銷除。 - 65 - 松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大陸投資資訊 民國一○二年一月一日至三月三十一日 附表三 單位:除另予註明者外 ,係新台幣仟元 本 期 匯 出 或 收 回 投 資 金 額 母公司直接或 本 期 認 列 期 末 投 資 期初自台灣匯出 期末自台灣匯出 截至本期期末止 間接投資之投 資 ( 損 ) 益帳 面 價 值 累 積 投 資 金 額匯 已匯回投資收益 出收 回累 積 投 資 金 額 持 股 比 例( 註 一 )( 註 一 ) 松翰科技(成都) 從事電腦系統集成及 $ 164,038 透過第三地區投資設立 $ 164,038 $ $ $ 164,038 100% ($ 2,611 ) $ 68,608 $ ( 5,500 仟美元 ) ( 89 仟美元 ) ( 2,300 仟美元 ) 公司 技術諮詢服務等業 ( 5,500 仟美元 ) 公司再投資大陸公司 ( 5,500 仟美元 ) 務 大 陸 被 投 資 主 要 營 業 項 目實 收 資 本 額投 公 司 名 稱 資 方 式 松翰科技(深圳) 從事電腦系統集成及 149,125 透過第三地區投資設立 149,125 公司 技術諮詢服務等業 ( 5,000 仟美元 ) 公司再投資大陸公司 ( 5,000 仟美元 ) 務 期 赴 末 大 累 陸 計 地 自 區 台 投 灣 資 $ 313,163(10,500 仟美元) 匯 金 出經 額核 濟 准 部 投 投 資 審 金 會依 額赴 經 大 濟 陸 $ 313,163(10,500 仟美元) - 部 地 投 區 審 投 - 會 資 規 限 149,125 ( 5,000 仟美元 ) 定 額 $ 2,020,157 註一:係依據被投資公司同期間未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告及依本公司持股比例計算。 註二:除本期認列之投資(損)益係以一○二年一月一日至三月三十一日帄均匯率計算外,餘係以一○二年三月底之匯率計算。 註三:轉投資公司間之投資損益、投資公司採用權益法之投資與被投資公司間股權淨值,於編製合併財務報告時,業已全數銷除。 - 66 - 100% ( 3,440 117 仟美元 ) 132,551 ( 4,444 仟美元 ) - 松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母子公司間業務關係及重要交易往來情形 民國一○二年一月一日至三月三十一日 附表四 單位:除另予註明者外 ,係新台幣仟元 交 編 號交 0 1 易 人 松翰科技公司 松翰科技(深圳)公司 名 稱交 易 往 來 對 象 與交易人之關係(註一) 易 科 往 目金 松翰科技(深圳)公司 1 應收帳款 松翰科技(深圳)公司 1 銷 松翰科技公司 松翰科技公司 來 額交 條 39,963 與非關係人無明顯差異 1 貨 75,633 與非關係人無明顯差異 10 2 應付帳款 39,963 與非關係人無明顯差異 1 2 進 75,633 與非關係人無明顯差異 10 註一:1 代表母公司對子公司、2 代表子公司對母公司、3 代表子公司對子公司。 註二:上表列示之所有交易於編製合併財務報告時業已沖銷。 - 67 - 貨 $ 易 情 形 佔合併總營收或 件 總資產之比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