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碼:5471 松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核閱報告 民 國 102 及 101 年 第 2 季 地 址 : 新 竹 縣 竹 北 市 台 元 街 36 號 10 樓 之 1 電 話 : (03)5600888 -1- §目 錄§ 項 財 次 附 目 頁 一、封 面 二、目 錄 三、 會計師核閱報告 四、 合併資產負債表 五、 合併綜合損益表 六、 合併權益變動表 七、 合併現金流量表 八、 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一 ) 公司沿革 (二 ) 通 過 財 務 報 告 之 日 期 及 程 序 (三 ) 新 發 布 及 修 訂 準 則 及 解 釋 之 適 用 (四 ) 重 大 會 計 政 策 之 彙 總 說 明 (五 ) 重 大 會 計 判 斷、估 計 及 假 設 不 確 定性之主要來源 (六 ) 重 要 會 計 科 目 之 說 明 (七 ) 關 係 人 交 易 (八 ) 質 押 之 資 產 (九 ) 外 幣 金 融 資 產 及 負 債 之 匯 率 資 訊 (十 ) 附 註 揭 露 事 項 1. 重 大 交 易 事 項 相 關 資 訊 2. 轉 投 資 事 業 相 關 資 訊 3. 大 陸 投 資 資 訊 (十 一 ) 部 門 資 訊 (十 二 ) 首 次 採 用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2- 務 註 報 編 1 2 3~ 4 5 6 7 8~ 9 - 10 10 10~ 13 一 二 三 13~ 14 14 四 五 14~ 29 29~ 30 30 30~ 31 六~二三 二四 二五 二六 32, 40~ 45 32, 40~ 45 32, 40~ 45 33 34~ 39 二七 二七 二七 二八 二九 表 號 會計師核閱報告 松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鑒: 松 翰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民 國 102 年 及 101 年 6 月 30 日 之 合 併 資 產 負 債 表、民 國 101 年 12 月 31 日 及 1 月 1 日 之 合 併 資 產 負 債 表,暨 民 國 102 年 及 101 年 4 月 1 日 至 6 月 30 日 , 以 及 民 國 102 年 及 101 年 1 月 1 日 至 6 月 30 日 之 合 併 綜 合 損 益 表、民 國 102 年 及 101 年 1 月 1 日 至 6 月 30 日 之 合 併 權 益變動表與合併現金流量表業經本會計師核閱竣事。上開合併財務報表之編 製係管理階層之責任,本會計師之責任則為根據核閱結果出具報告。列入上 開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中 , 採 用 權 益 法 之 投 資 寶 典 創 業 投 資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民 國 101 年 12 月 31 日 及 1 月 1 日 之 財 務 報 表 , 係 由 其 他 會 計 師 查 核 , 因 此 , 有 關 上 述 採 用 權 益 法 之 投 資 係 依 據 其 他 會 計 師 之 查 核 報 告 認 列。民 國 101 年 12 月 31 日及 1 月 1 日松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持有上述未經本會計師核閱之 採 用 權 益 法 之 投 資 餘 額 為 新 台 幣 22,498 仟 元 及 25,385 仟 元,分 別 占 合 併 資 產 總 額 之 0.58%及 0.67%。 除下段所述者外,本會計師係依照審計準則公報第三十六號「財務報表 之核閱」規劃並執行核閱工作。由於本會計師僅實施分析、比較與查詢,並 未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因是無法對上開合併財務報表之整體表示查 核意見。 如合併財務報表附註四所述,列入合併財務報表之子公司中,非重要子 公 司 之 財 務 報 表 未 經 會 計 師 核 閱 , 其 民 國 102 年 及 101 年 6 月 30 日 之 資 產 總 額 分 別 為 新 台 幣 504,353 仟 元 及 461,351 仟 元 , 占 合 併 資 產 總 額 之 11.83%及 10.38%,其 負 債 總 額 分 別 為 新 台 幣 63,600 仟 元 及 50,831 仟 元, 占 合 併 負 債 總 -3- 額 之 5.12%及 3.60%; 民 國 102 年 及 101 年 4 月 1 日 至 6 月 30 日 之 綜 合 利 益 ( 損 失 ) 總 額 分 別 為 新 台 幣 11,021 仟 元 及 (778)仟 元 , 占 合 併 綜 合 利 益 總 額 之 6.89%及 (0.40%); 民 國 102 年 及 101 年 1 月 1 日 至 6 月 30 日 之 綜 合 利 益 ( 損 失 ) 總 額 分 別 為 新 台 幣 10,703 仟 元 及 (10,872)仟 元 , 占 合 併 綜 合 利 益 總 額 之 3.89%及 (3.45%)。 又 如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十 一 所 述 , 民 國 102 年 及 101 年 6 月 30 日 採 用 權 益 法 之 投 資 餘 額 分 別 計 新 台 幣 56,936 仟 元 及 24,552 仟 元 , 及 其 4 月 1 日 至 6 月 30 日 認 列 之 採 用 權 益 法 之 關 聯 企 業 利 益 ( 損 失 ) 份 額 分 別 計 新 台 幣 (1,540)仟 元 及 167 仟 元 , 1 月 1 日 至 6 月 30 日 認 列 之 採 用 權 益 法 之 關 聯 企 業 損 失 份 額 分 別 計 新 台 幣 1,562 仟 元 及 833 仟 元,係 依 據 被 投 資 公 司 同 期間未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表認列。另合併財務報表附註二七揭露事項所 述轉投資相關事業之相關資訊,係以前述子公司及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同期間 未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表為依據。 依本會計師核閱及其他會計師之查核結果,除上段所述該等非重要子公 司及被投資公司財務報表倘經會計師核閱,對合併財務報表可能有所調整之 影響外,並未發現第一段所述合併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有違反證券發行 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 號 「 首 次 採 用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 及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34 號 「 期 中 財 務 報 導 」 而須作修正之情事。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會 計 師 張 敬 會 計 師 人 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台 財 證 六 字 第 0920123784 號 中 華 民 國 劉 水 恩 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台 財 證 六 字 第 0920123784 號 1 0 2 -4- 年 8 月 9 日 松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資產負債表 民 國 102 年 6 月 30 日 暨 民 國 101 年 12 月 31 日 、 6 月 30 日 及 1 月 1 日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單位:新台幣仟元 代 碼 資 產 金 流動資產 現金及約當現金(附註六) 1100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流動(附註 1125 四及七) 無活絡市場之債券投資-流動 1147 (附註六、八及二五) 應收票據(附註四、五及二四) 1150 應收帳款(附註四、五、九及二 1170 四) 存貨(附註四、五及十) 130X 其他流動資產 1470 流動資產總計 11XX 1920 15XX 非流動資產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流動(附 註四及七)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附註四及十 一)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附註四、 十二及二五) 投資性不動產淨額(附註四及十 三) 無形資產(附註四及十四) 遞延所得稅資產(附註四、五及 十九) 存出保證金 非流動資產總計 1XXX 資 1523 1550 1600 1760 1780 1840 產 總 計 碼 負 債 及 權 益 流動負債 應付票據(附註二五) 2150 應付帳款(附註二五) 2170 其他應付款(附註十五) 2200 當期所得稅負債(附註四及十九) 2230 其他流動負債 2399 流動負債總計 21XX 102年6月30日 額 % 金 847,481 20 463,653 101年12月31日 額 % $ 金 801,616 21 11 514,953 1,033,517 267 24 - 632,490 351,939 48,066 3,377,413 $ 101年6月30日 額 % 金 1,360,295 31 13 508,117 972,741 3,842 25 - 15 8 1 79 406,221 285,931 36,378 3,021,682 34 - 56,936 $ 101年1月1日 額 % 938,923 25 11 544,548 14 642,810 93 15 - 631,000 248 17 - 11 7 1 78 635,852 341,171 51,144 3,539,482 14 8 1 80 369,465 318,248 42,947 2,845,379 10 8 1 75 34 - 34 - 34 - 1 22,498 - 24,552 1 25,385 1 466,731 11 458,858 12 451,782 10 460,705 12 208,369 69,798 5 2 208,813 73,118 5 2 210,965 67,490 5 1 213,025 65,860 6 2 80,449 5,244 887,561 2 21 108,792 5,111 877,224 3 22 145,171 5,610 905,604 3 20 169,698 5,361 940,068 4 25 $ 4,264,974 100 $ 3,898,906 100 $ 4,445,086 100 $ 3,785,447 100 $ 51,589 284,342 769,626 39,467 7,166 1,152,190 1 7 18 1 27 $ 45,751 235,453 217,992 58,901 8,075 566,172 1 6 6 2 15 $ 68,127 397,739 828,827 32,316 9,049 1,336,058 1 9 19 1 30 $ 37,642 143,494 225,183 46,386 5,200 457,905 1 4 6 1 12 10,005 24,394 55,157 89,556 1 1 2 9,111 24,934 47,292 81,337 1 1 2 10,131 24,593 41,899 76,623 1 1 2 9,281 25,130 38,489 72,900 1 1 2 1,241,746 29 647,509 17 1,412,681 32 530,805 14 1,678,770 62,661 39 2 1,678,770 62,661 43 1 1,678,770 62,661 38 1 1,678,770 62,661 44 2 835,545 228 451,816 1,287,589 5,792 ) 19 11 30 - 781,758 741,519 1,523,277 13,311 ) 20 19 39 - 781,758 521,084 1,302,842 11,868 ) 17 12 29 - 726,031 12,816 784,607 1,523,454 10,243 ) 19 21 40 - 3,023,228 71 3,251,397 83 3,032,405 68 3,254,642 86 4,264,974 100 3,898,906 100 4,445,086 100 3,785,447 100 代 2551 2640 2645 25XX 非流動負債 員工福利負債準備(附註四) 應計退休金負債(附註四及十六) 存入保證金(附註二一) 非流動負債總計 2XXX 負債總計 權 益 股 3310 3320 3350 3300 3400 本 普通股股本 資本公積-發行股票溢價 保留盈餘 法定盈餘公積 特別盈餘公積 未分配盈餘 保留盈餘總計 其他權益 3XXX 權益總計 3110 3200 負 債 及 權 益 總 計 ( $ ( $ ( $ 後附之附註係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 請 參 閱 勤 業 眾 信 聯 合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民 國 102 年 8 月 9 日 核 閱 報 告 ) 董事長:陳賢哲 經理人:熊健怡 會計主管:林秀玲 -5- ( $ 松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綜合損益表 民 國 102 年 及 101 年 4 月 1 日 至 6 月 30 日 以 及 民 國 102 年 及 101 年 1 月 1 日 至 6 月 30 日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單位:新台幣仟元,惟 每股盈餘為元 代 碼 4000 營業收入(附註四及二四) 102年4月1日至6月30日 金 額 % $ 1,000,652 100 101年4月1日至6月30日 金 額 % $ 1,082,425 100 102年1月1日至6月30日 金 額 % $ 1,776,938 100 101年1月1日至6月30日 金 額 % $ 1,854,380 100 5000 營業成本(附註十) 574,872 57 616,515 57 1,025,548 58 1,053,246 57 5900 營業毛利 425,780 43 465,910 43 751,390 42 801,134 43 6100 6200 6300 6000 營業費用(附註十八) 推銷費用 管理費用 研究發展費用 營業費用合計 16,790 29,780 190,075 236,645 2 3 19 24 19,476 29,951 197,640 247,067 2 3 18 23 32,363 54,550 359,597 446,510 2 3 20 25 33,330 54,300 346,118 433,748 2 3 18 23 6900 營業淨利 189,135 19 218,843 20 304,880 17 367,386 20 4,900 2,737 2,041 - 3,915 4,193 2,620 1 - 10,022 5,605 4,387 1 - 7,215 5,931 4,072 - 1,540 ) 5,880 1,166 ) 12,852 1 1 167 6,816 917 ) 16,794 1 2 1,562 ) 14,752 1,492 ) 31,712 1 2 833 ) 6,438 ) 933 ) 9,014 - 7230 7630 7590 7000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利息收入 租金收入(附註四及十八) 其他收入 採用權益法之關聯企業損益份額 (附註四及十一) ( 淨外幣兌換利益(附註四及十八) 淨外幣兌換損失(附註四及十八) 其他支出 (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7900 稅前淨利 7950 所得稅費用(附註四、五及十九) 8200 本期淨利 7100 7110 7190 7060 201,987 ( 45,030 ) 4) ( 41,926 ) 22 ( 4) 336,592 ( 68,649 ) 19 ( 4) ( 59,805 ) ( 3) 267,943 15 3,533 - 2,976 - 8,819 1 ( 5,141 ) - 559 ) 2,974 - 1,338 ) 1,638 - 1,300 ) 7,519 1 ( 3,516 1,625 ) - $ 159,931 9750 9850 每股盈餘(附註二十) 基 本 稀 釋 $ $ 0.93 0.91 16 ( $ 195,349 $ $ 1.15 1.11 18 ( $ 275,462 $ $ 1.60 1.55 16 後附之附註係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 請 參 閱 勤 業 眾 信 聯 合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民 國 102 年 8 月 9 日 核 閱 報 告 ) 經理人:熊健怡 會計主管:林秀玲 -6- 316,595 20 18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董事長:陳賢哲 376,400 193,711 8500 ( ( 235,637 ( ( 16 8300 8325 20 ( ( 156,957 其他綜合損益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兌 換差額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利益(損 失)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8310 ( ( $ 314,970 $ $ 1.89 1.81 17 17 松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權益變動表 民 國 102 年 及 101 年 1 月 1 日 至 6 月 30 日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單位:新台幣仟元,惟 每股股利為元 股 資 本 公 積 -發行股票溢價 保 留 盈 餘 ( (附註十七 ) 法定盈餘公 積 特別盈餘公 積 $ 62,661 $ 726,031 $ 12,816 代 碼 A1 101 年 1 月 1 日餘額 B1 B5 B17 100 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 法定盈餘公積 現金股利-每股 3.2 元 特別盈餘公積迴轉 - - - 55,727 - D1 101 年 1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淨利 - - - - - D3 101 年 1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稅後 其他綜合損益 - - - - 101 年 1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綜合 損益總額 - - - - D5 股數(仟股 ) 167,877 本 金 額 (附註十七 ) $ 1,678,770 12,816 ) ( 附 註 十 七 ) 未分配盈餘 合 計 $ 784,607 $ 1,523,454 ( ( 55,727 ) 537,207 ) 12,816 其 他 權 益 項 目 ( 附 註 四 ) 國外營運機 構 財務報表換 算 備供出售金 融 之 兌 換 差 額 資產未實現損失 合 計 $ ($ 10,243 ) ($ 10,243 ) 權 益 總 額 $ 3,254,642 537,207 ) - - - - 316,595 316,595 - - - - - - ( 5,141 ) 3,516 ( 1,625 ) - 316,595 316,595 ( 5,141 ) 3,516 ( 1,625 ) 314,970 ( ( 537,207 ) 316,595 ( 1,625 ) Z1 101 年 6 月 30 日餘額 167,877 $ 1,678,770 $ 62,661 $ 781,758 $ - $ 521,084 $ 1,302,842 ($ 5,141 ) ($ 6,727 ) ($ 11,868 ) $ 3,032,405 A1 102 年 1 月 1 日餘額 167,877 $ 1,678,770 $ 62,661 $ 781,758 $ 228 $ 741,291 $ 1,523,277 ($ 13,201 ) ($ 110 ) ($ 13,311 ) $ 3,251,397 B1 B5 101 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 法定盈餘公積 現金股利-每股 3.0 元 - - - 53,787 - - D1 102 年 1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淨利 - - - - - D3 102 年 1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稅後 其他綜合損益 - - - - 102 年 1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綜合 損益總額 - - - - 167,877 $ 1,678,770 D5 Z1 102 年 6 月 30 日餘額 $ 62,661 $ 835,545 $ 503,631 ) - - - 267,943 267,943 - - - 267,943 - - - 8,819 ( 1,300 ) 7,519 7,519 - 267,943 267,943 8,819 ( 1,300 ) 7,519 275,462 451,816 $ 1,287,589 4,382 ) ($ 1,410 ) 228 ( ( 53,787 ) 503,631 ) $ ( ($ 後附之附註係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 請 參 閱 勤 業 眾 信 聯 合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民 國 1 02 年 8 月 9 日 核 閱 報 告 ) 董事長:陳賢哲 經理人:熊健怡 會計主管:林秀玲 -7- ($ 5,792 ) ( 503,631 ) $ 3,023,228 松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現金流量表 民 國 102 年 及 101 年 1 月 1 日 至 6 月 30 日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單位:新台幣仟元 代 102 年 1 月 1 日 至 6 月 30 日 碼 A24100 A30000 A31130 A31150 A31200 A31240 A32130 A32150 A32180 A32230 A33000 A33500 AAAA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本期稅前淨利 不影響現金流量之收益費損項目 折舊費用 攤銷費用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損失 處分備供出售金融資產利益 存貨跌價及呆滯損失(回升利 益) 估列員工福利負債 提撥退休金 採用權益法之關聯企業損失之 份額 未實現外幣兌換利益 營業資產及負債之淨變動數 應收票據減少 應收帳款增加 存貨增加 其他流動資產增加 應付票據增加 應付帳款增加 其他應付款增加 其他流動負債增加(減少) 營運產生之現金 支付之所得稅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B00300 B00400 B00600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取得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處分備供出售金融資產價款 取得無活絡市場之債券投資 A10000 A20010 A20100 A20200 A22500 A23100 A23700 A29900 A29900 A22300 $ ( 1,668 894 540 ) ( 1,562 2,207 ) ( ( ( (接次頁) -8- 336,592 16,823 10,720 64 - ( ( ( 101 年 1 月 1 日 至 6 月 30 日 3,575 222,310 ) 67,776 ) 11,761 ) 5,838 47,305 48,003 986 ) 167,464 59,717 ) 107,747 50,000 60,178 ) $ ( ( 376,400 13,814 10,104 945 ) ( 6,213 ) 850 537 ) ( 833 4,331 ) ( ( ( ( ( ( 155 261,915 ) 16,657 ) 6,261 ) 30,485 252,117 66,437 3,849 458,185 49,361 ) 408,824 6,054 ) 46,946 11,810 ) (承前頁) 代 碼 B01800 B02700 B04500 B03700 BBBB 取得關聯企業 購置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購置無形資產 存出保證金增加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出) 102 年 1 月 1 日 至 6 月 30 日 ($ 36,000 ) ( 19,505 ) ( 7,378 ) ( 331 ) ( 73,392 ) C03000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入 收取存入保證金 8,067 DDDD 匯率變動對現金及約當現金之影響 3,443 EEEE 現金及約當現金淨增加 E00100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E00200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101 年 1 月 1 日 至 6 月 30 日 $ ( 4,631 ) ( 11,743 ) ( 596 ) 12,112 3,808 ( 3,372 ) 45,865 421,372 801,616 938,923 847,481 $ 1,360,295 後附之附註係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 ( 請 參 閱 勤 業 眾 信 聯 合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民 國 102 年 8 月 9 日 核 閱 報 告 ) 董事長:陳賢哲 經理人:熊健怡 -9- 會計主管:林秀玲 松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民 國 102 年 及 101 年 1 月 1 日 至 6 月 30 日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除另予註明者外,金額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一、 公司沿革 松 翰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稱 「 母 公 司 」) 設 立 於 85 年 7 月 , 主要經營業務為半導體之研究開發、設計製造、買賣經銷及進出口貿 易業務。 母 公 司 於 89 年 11 月 27 日 成 為 一 股 票 上 櫃 公 司 , 並 於 92 年 6 月 27 日 向 財 政 部 證 券 暨 期 貨 管 理 委 員 會 申 請 上 櫃 轉 上 市,且 於 92 年 7 月 25 日 經 台 灣 證 券 交 易 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核 准 , 自 92 年 8 月 25 日 貣 於 台 灣證券交易所上市買賣。 本合併財務報告係以母公司之功能性貨幣新台幣表達。 二、 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本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於 102 年 8 月 9 日 經 董 事 會 通 過 發 布 。 三、 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一 ) 已 發 布 但 尚 未 生 效 之 新 / 修 正 / 修 訂 準 則 及 解 釋 除 102 年 第 1 季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附 註 三 所 述 者 外 , 本 公 司 及 由 本 公 司 所 控 制 個 體 ( 以 下 稱 「 合 併 公 司 」) 亦 未 適 用 下 列 業 經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理 事 會( IASB)發 布 之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IFRS)、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IAS)、 解 釋( IFRIC)及 解 釋 公 告( SIC)。 截 至 本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通 過 發 布 日 止 , 金 融 監 督 管 理 委 員 會 ( 以 下 稱 「 金 管 會 」) 尚 未 認 可 亦尚未發布該等新/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之生效日。 新 / 修 IAS 36 之修正 IAS 39 之修正 IFRIC 21 正 / 修 訂 準 則 及 解 釋 「非金融資產可回收金額之揭露」 「衍生工具之合約更替及避險會計之 繼續」 「徵收款」 - 10 - IA S B 發 布 之生 效日 (註) 2014 年 1 月 1 日 2014 年 1 月 1 日 2014 年 1 月 1 日 註:除另註明外,上述新/修正/修訂準則或解釋係於各該日期以後 開始之年度期間生效。 (二 ) 已 發 布 但 尚 未 生 效 之 新 / 修 正 / 修 訂 準 則 及 解 釋 造 成 之 會 計 政 策 重 大變動說明 除 下 列 說 明 及 102 年 第 1 季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附 註 三 所 述 者 外 , 首 次適用上述新/修正/修訂準則或解釋將不致造成合併公司會計政 策之重大變動。 1. 合 併 、 聯 合 協 議 、 關 聯 企 業 及 相 關 揭 露 之 新 / 修 訂 準 則 (1) IFRS 10「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 此 準 則 將 取 代 IAS 27「 合 併 及 單 獨 財 務 報 表 」,同 時 亦 取 代 SIC 12「 合 併 : 特 殊 目 的 個 體 」。 合 併 公 司 考 量 對 其 他 個體是否具控制,據以決定應納入合併之個體。當合併公 司 有 (i)對 被 投 資 者 之 權 力 、 (ii)因 對 被 投 資 者 之 參 與 而 產 生 變 動 報 酬 之 暴 險 或 權 利,且 (iii)使 用 其 對 被 投 資 者 之 權 力 以 影響該等報酬金額之能力時,則合併公司對被投資者具控 制。此外,針對較為複雜之情況下投資者是否具控制之判 斷,新準則提供較多指引。 (2) IFRS 12「 對 其 他 個 體 之 權 益 之 揭 露 」 新準則係針對子公司、聯合協議、關聯企業及未納入 合併報表之結構型個體之權益規定較為廣泛之揭露內容。 (3) IAS 28「 投 資 關 聯 企 業 及 合 資 」 之 修 訂 依修訂之準則規定,合併公司僅將符合分類為待出售 條件之投資關聯企業轉列為待出售,未分類為待出售之任 何股權繼續採權益法。適用該修訂前,當投資關聯企業符 合分類為待出售條件時,合併公司係將投資關聯企業全數 轉列待出售,並全數停止採用權益法。 2. IFRS 13「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 IFRS 13「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 提 供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指 引 , 該 準 則 定義公允價值、建立衡量公允價值之架構,並規定公允價值衡 量 之 揭 露。此 外,該 準 則 規 定 之 揭 露 內 容 較 現 行 準 則 更 為 廣 泛 , - 11 - 例如,現行準則僅要求以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須按公允價 值 三 層 級 揭 露 , 依 照 IFRS 13「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規 定 , 適 用 該 準 則之所有資產及負債皆須提供前述揭露。 3. IAS 1「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項 目 之 表 達 」 之 修 正 依修正之準則規定,其他綜合損益項目須按性質分類且分 組 為 (1)後 續 不 重 分 類 至 損 益 者 及 (2)後 續 ( 於 符 合 條 件 時 ) 將 重 分類至損益者。相關所得稅亦應按相同基礎分組。適用該修正 規定前,並無上述分組之強制規定。 4. IAS 19「 員 工 給 付 」 之 修 訂 該修訂準則規定「淨利息」將取代適用修訂準則前之利息 成本及計畫資產之預期報酬,並以淨確定給付負債(資產)乘 以折現率決定淨利息。 5. IAS 36「 非 金 融 資 產 可 回 收 金 額 之 揭 露 」 之 修 正 IASB 於 發 布 IFRS 13「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時,同 時 修 正 IAS 36 「資產減損」之揭露規定,導致合併公司須於每一報導期間增 加 揭 露 資 產 或 現 金 產 生 單 位 之 可 回 收 金 額 。 本 次 IAS 36 之 修 正 係釐清合併公司僅須於認列或迴轉減損損失當期揭露該等可回 收金額。此外,若可回收金額係以現值法計算之公允價值減處 分成本衡量,合併公司須增加揭露所採用之折現率。 (三 ) 已 發 布 但 尚 未 生 效 之 新 / 修 正 / 修 訂 準 則 及 解 釋 對 合 併 公 司 財 務 報 表影響之說明 截至本合併財務報告通過發布日止,合併公司仍持續評估上述 準則及解釋對財務狀況與經營結果之影響,相關影響待評估完成時 予以揭露。 四、 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依 據 金 管 會 於 98 年 5 月 14 日 宣 布 之 「 我 國 企 業 採 用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推 動 架 構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及 興 櫃 公 司 應 自 102 年 貣 依 證 券 發 行 人 財 務 報 告 編 製 準 則 暨 經 金 管 會 認 可 之 IFRS、 IAS、 IFRIC 及 SIC( 以 下 稱 「 IFRSs」) 編 製 財 務 報 告 。 合 併 公 司 轉 換 至 IFRSs 日 為 101 年 1 月 1 - 12 - 日 。 轉 換 至 IFRSs 對 合 併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之 影 響 說 明 , 係 列 於 附 註 二九。 (一 ) 遵 循 聲 明 本合併財務報告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經金管 會 認 可 之 IFRS 1「 首 次 採 用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 及 IAS 34「 期 中 財 務報導」編製。本合併財務報告並未包含整份年度財務報告所規定 之 所 有 IFRSs 揭 露 資 訊 。 (二 ) 合 併 基 礎 本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之 編 製 原 則 與 102 年 第 1 季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相 同 , 相 關 說 明 請 參 閱 102 年 第 1 季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附 註 四 。 1. 列 入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之 子 公 司 本合併財務報告編製主體如下: 投 資 公 司 名 稱 松翰科技公司 英屬維京松翰半導體 公司 松翰控股公司 子 公 司 名 稱 英屬維京松翰半導體 公司 健懋投資公司 松翰科技會社 松翰控股公司 松翰科技(成都)公司 松翰科技(深圳)公司 業 務 一般投資業 性 質 所 持 102 年 6 月 30 日 100.00 股 權 百 101 年 101 年 12 月 31 日 6 月 30 日 100.00 100.00 分 比 101 年 1月1日 100.00 一般投資業 從事半導體產品及其相 關軟體之設計、開 發、售後服務、進出 口及買賣經銷 一般投資業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從事電腦系統集成及技 術諮詢服務等業務 從事電腦系統集成及技 術諮詢服務等業務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2. 上 述 102 年 及 101 年 1 月 1 日 至 6 月 30 日 編 入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之 子公司財務報表,因均屬非重要子公司,故未經會計師核閱; 上 述 101 年 12 月 31 日 及 1 月 1 日 併 入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之 子 公 司 財務報表係經會計師查核。 (三 ) 其 他 重 大 會 計 政 策 說 明 本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所 採 用 之 會 計 政 策 與 102 年 第 1 季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相 同 , 重 大 會 計 政 策 之 彙 總 說 明 請 參 閱 102 年 第 1 季 合 併 財 務 報 告附註四。 - 13 - 五、 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本合併財務報告所採用之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主 要 來 源 與 102 年 第 1 季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相 同 , 相 關 說 明 參 閱 102 年 第 1 季合併財務報告附註五。 六、 現金及約當現金 庫存現金 銀行支票及活期存款 約當現金 原始到期日在 3 個月 以內之銀行定期 存款 附買回債券 102年6月30日 $ 428 523,652 $ 101年12月31日 $ 222 366,927 291,497 31,904 847,481 $ 345,330 89,137 801,616 101年6月30日 $ 364 592,685 676,205 91,041 $ 1,360,295 101年1月1日 $ 458 514,584 $ 392,399 31,482 938,923 約當現金包括自取得日貣 3 個月內、高度流動性、可隨時轉換成 定額現金且價值變動風險甚小之定期存款及附買回債券,使用於滿足 短期現金承諾。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其 他 相 關 資 訊 參 閱 102 年 第 1 季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附 註六。 七、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102年6月30日 流 動 -基金受益憑證 -債券投資-台塑公司 (一) -債券投資-台電公司 (二) 非 流 動 -國內未上市(櫃)股票 $ 101年12月31日 413,222 $ 414,119 101年6月30日 $ 406,856 101年1月1日 $ 443,522 25,223 50,367 50,796 50,639 $ 25,208 463,653 $ 50,467 514,953 $ 50,465 508,117 $ 50,387 544,548 $ 34 $ 34 $ 34 $ 34 (一 ) 合 併 公 司 於 98 年 5 月 購 買 台 塑 公 司 所 發 行 之 5 年 期 公 司 債,票 面 及 有 效 利 率 皆 為 1.85%,上 述 公 司 債 250 單 位 已 於 102 年 5 月 到 期 還 本 25,000 仟 元 。 (二 ) 合 併 公 司 於 98 年 4 月 購 買 台 電 公 司 所 發 行 之 5 年 期 公 司 債,票 面 及 有 效 利 率 皆 為 1.61%,上 述 公 司 債 250 單 位 已 於 102 年 4 月 到 期 還 本 25,000 仟 元 。 - 14 -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其 他 相 關 資 訊 參 閱 102 年 第 1 季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附註七。 八、 無活絡市場之債券投資-流動 102年6月30日 原始到期日超過 3 個月之 定期存款 101年12月31日 $ 1,033,517 $ 972,741 101年6月30日 $ 642,810 101年1月1日 $ 631,000 無活絡市場之債券投資質押之資訊,參閱附註二五。 無 活 絡 市 場 之 債 券 投 資 其 他 相 關 資 訊 參 閱 102 年 第 1 季 合 併 財 務 報告附註八。 九、 應收帳款 102年6月30日 應收帳款 應收帳款 減:備抵呆帳 $ $ 635,843 3,353 632,490 101年12月31日 $ $$ 409,574 3,353 406,221 101年6月30日 $ $ 639,205 3,353 635,852 101年1月1日 $ $$ 372,818 3,353 369,465 應 收 帳 款 102 年 及 101 年 1 月 1 日 至 6 月 30 日 之 備 抵 呆 帳 均 無 變 動。 截 至 102 年 6 月 30 日 暨 101 年 12 月 31 日 、 6 月 30 日 及 1 月 1 日止,備抵呆帳金額其中包括收回有重大疑慮之個別已減損應收帳 款,其 金 額 皆 為 3,000 仟 元。所 認 列 之 減 損 損 失 為 應 收 帳 款 帳 面 金 額 。 合併公司對該等應收帳款餘額並未持有任何擔保品。 已減損之應收帳款帳齡分析如下: 60 天以下 61 至 90 天 91 至 120 天 121 至 180 天 180 天以上 合 計 102年6月30日 $ 621,174 11,669 3,000 $ 635,843 101年12月31日 $ 396,983 9,591 3,000 $ 409,574 101年6月30日 $ 627,979 8,226 3,000 $ 639,205 101年1月1日 $ 369,792 26 3,000 $ 372,818 以 上 係 以 扣 除 備 抵 呆 帳 前 之 餘 額,以 立 帳 日 為 基 準 進 行 帳 齡 分 析。 - 15 - 十、存 貨 102年6月30日 $ 371 92,967 201,575 57,026 $ 351,939 購進成品 製 成 品 在 製 品 原 料 101年12月31日 $ 1,368 89,632 160,381 34,550 $ 285,931 101年6月30日 $ 1,084 108,483 192,616 38,988 $ 341,171 101年1月1日 $ 2,158 96,340 119,275 100,475 $ 318,248 102 年 4 月 1 日 至 6 月 30 日 及 1 月 1 日 至 6 月 30 日 之 銷 貨 成 本 包 括 存 貨 跌 價 損 失 1,348 仟 元 及 1,668 仟 元 。 101 年 4 月 1 日 至 6 月 30 日 及 1 月 1 日 至 6 月 30 日 之 銷 貨 成 本 包 括 存 貨 淨 變 現 價 值 回 升 利 益 150 仟 元 及 6,213 仟 元,存 貨 淨 變 現 價 值 回 升主要係因處分提列跌價損失之存貨所致。 十一、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投資關聯企業 102年6月30日 $ 56,936 101年12月31日 $ 22,498 101年6月30日 $ 24,552 101年1月1日 $ 25,385 102年6月30日 101年12月31日 101年6月30日 101年1月1日 投資關聯企業 非上市(櫃)公司 寶典公司 虹睿公司 $ $ 21,833 35,103 56,936 $ $ 22,498 22,498 $ $ 24,552 24,552 $ $ 25,385 25,385 合併公司於資產負債表日對關聯企業之所有權權益及表決權百分 比如下: 公 司 寶典公司 虹睿公司 名 稱 102年6月30日 20.98% 33.96% 101年12月31日 20.98% - 101年6月30日 20.98% - 101年1月1日 20.98% - 合 併 公 司 分 別 於 102 年 1 月 及 4 月 以 現 金 4,800 仟 元 及 31,200 仟 元 認 購 虹 睿 公 司 之 普 通 股 共 計 1,800 仟 股,取 得 對 虹 睿 公 司 重 大 影 響 。 取 得 虹 睿 公 司 所 產 生 之 商 譽 為 27,098 仟 元 係 列 入 投 資 關 聯 企 業 之 成 本。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及合併公司對其所享有之損益及其他綜合損益 份額,係按未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告計算。 - 16 - 十二、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102年6月30日 $ 110,192 305,580 26,767 24,192 $ 466,731 自有土地 建 築 物 生財器具 什項設備 101年12月31日 $ 110,192 307,448 24,921 16,297 $ 458,858 101年6月30日 $ 110,192 313,416 24,972 3,202 $ 451,782 101年1月1日 $ 110,192 320,003 26,249 4,261 $ 460,705 除 認 列 折 舊 費 用 外 , 合 併 公 司 之 不 動 產 、 廠 房 及 設 備 於 102 年 及 101 年 4 月 1 日 至 6 月 30 日 並 未 發 生 重 大 增 添 、 處 分 及 減 損 情 形 。 請 參 閱 102 年 第 1 季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附 註 十 二 。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係以直線基礎按下列耐用年數計提折舊: 建 築 物 廠房辦公主建物 裝修設備 生財器具 什項設備 20 及 50 年 2至5年 2至5年 5至8年 合併公司設定質押作為借款額度擔保之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金 額,請參閱附註二五。 十三、 投資性不動產 除 認 列 折 舊 費 用 外,合 併 公 司 之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於 102 年 及 101 年 4 月 1 日 至 6 月 30 日 並 未 發 生 重 大 增 添、處 分 及 減 損 情 形。102 年 及 101 年 1 月 1 日 至 3 月 31 日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之 增 減 變 動 資 訊,請 參 閱 102 年 第 1 季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十三。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係 以 直 線 基 礎 按 20 及 50 年 之 耐 用 年 限 計 提 折 舊 。 經 合 併 公 司 管 理 階 層 評 估 , 於 102 年 及 101 年 6 月 30 日 ,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公 允 價 值 相 較 於 102 年 及 101 年 3 月 31 日 之 公 允 價 值 並 無 重 大 變 動 , 請 參 閱 102 年 第 1 季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附 註 十 三 公 允 價 值 資 訊 。 合併公司之所有投資性不動產皆係自有權益。 十四、 其他無形資產 電腦軟體 權 利 金 102年6月30日 $ 60,480 9,318 $ 69,798 101年12月31日 $ 63,280 9,838 $ 73,118 - 17 - 101年6月30日 $ 55,997 11,493 $ 67,490 101年1月1日 $ 54,201 11,659 $ 65,860 除 認 列 攤 銷 費 用 外,合 併 公 司 之 其 他 無 形 資 產 於 102 年 及 101 年 4 月 1 日 至 6 月 30 日 並 未 發 生 重 大 增 添 、 處 分 及 減 損 情 形 。 請 參 閱 102 年第 1 季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十四。 上述有限耐用年限無形資產係以直線基礎按下列耐用年數計提攤 銷費用: 1至5年 6 至 10 年 電腦軟體 權 利 金 十五、 其他負債 102年6月30日 其他應付款 應付股利 應付薪資及獎金 應付休假給付 其 他 $ $ 101年12月31日 503,631 229,047 2,737 34,211 769,626 $ $ 184,964 3,371 29,657 217,992 101年6月30日 $ $ 537,207 252,924 2,090 36,606 828,827 101年1月1日 $ $ 195,161 2,846 27,176 225,183 十六、 退職後福利計畫 合併公司之退休金計畫包含確定提撥及確定福利退休金計畫。其 中 關 於 確 定 福 利 退 休 金 計 畫 , 合 併 公 司 係 採 用 101 年 12 月 31 日 及 1 月 1 日精算決定之退休金成本率分別認列各期間之退休金費用。確定 福 利 退 休 金 計 畫 資 訊 請 參 閱 102 年 第 1 季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附 註 十 六 。 確定福利計畫相關退休金費用係分別列入下列項目: 推銷費用 管理費用 研發費用 十七、 權 102年4月1日 至6月30日 $ 6 $ 14 $ 101 101年4月1日 至6月30日 $ 5 $ 15 $ 108 102年1月1日 至6月30日 $ 11 $ 28 $ 203 101年1月1日 至6月30日 $ 11 $ 30 $ 216 102年6月30日 250,000 $ 2,500,000 101年12月31日 250,000 $ 2,500,000 101年6月30日 250,000 $ 2,500,000 101年1月1日 250,000 $ 2,500,000 167,877 $ 1,678,770 167,877 $ 1,678,770 167,877 $ 1,678,770 167,877 $ 1,678,770 益 (一 ) 股 本 額定股數(仟股) 額定股本 已發行且已收足股款之 股數(仟股) 已發行股本 - 18 - (二 ) 資 本 公 積 資本公積中屬超過票面金額發行股票溢額得用以彌補虧損,亦 得於公司無虧損時,用以發放現金股利或撥充股本,惟撥充股本時 每年以實收股本之一定比率為限。 (三 ) 保 留 盈 餘 及 股 利 政 策 依母公司章程規定,每年度決算如有盈餘,除依法繳納一切稅 捐及彌補以往年度虧損外,次提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及依主管 機關規定提撥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其餘數連同上一年度累積未分 配盈餘按下列方式分派之: 1. 員 工 紅 利 百 分 之 十 以 上 。 2. 董 事 、 監 察 人 酬 勞 金 百 分 之 五 以 下 。 3. 餘 為 股 東 股 利 , 其 中 現 金 股 利 不 得 低 於 股 利 總 數 之 百 分 之 十 。 母公司係配合整體環境及產業成長性,並配合公司長期財務規 劃,以求永續經營及穩定發展,係採剩餘股利政策,其中現金股利 以不得低於當年度股利總數之百分之十為原則,惟此項盈餘分配之 種類及比率,得視當年度實際獲利及資金狀況,經股東會決議之。 102 年 及 101 年 1 月 1 日 至 6 月 30 日 應 付 員 工 紅 利 估 列 金 額 分 別 為 59,039 仟 元 及 65,044 仟 元;應 付 董 監 酬 勞 估 列 金 額 分 別 為 4,000 仟 元 及 5,000 仟 元。前 述 員 工 紅 利 及 董 監 酬 勞 係 依 公 司 營 運 狀 況、員 工貢獻度並與同業比較以及公司制定之盈餘分配政策,按稅後純益 提撥百分之十法定盈餘公積後,衡量可能發放之比率基礎,分別依 分 配 比 率 10%以 上 及 5%以 下 計 算。 年 度 終 了 後,董 事 會 決 議 之 發 放 金額有重大變動時,該變動調整原提列年度費用,於股東會決議日 時,若金額仍有變動,則依會計估計變動處理,於股東會決議年度 調整入帳。如股東會決議採股票發放員工紅利,股票紅利股數按決 議紅利之金額除以股票公允價值決定,股票公允價值係指股東會決 議 日 前 一 日 之 收 盤 價 ( 考 量 除 權 除 息 之 影 響 後 )。 母 公 司 於 分 配 101 年 度 以 前 之 盈 餘 時 , 必 須 依 (89)台 財 證 (一 )字 第 100116 號 函 及 金 管 證 一 字 第 0950000507 號 函 令 等 相 關 規 定 提 列 - 19 - 特別盈餘公積。嗣後股東權益減項金額如有減少,可就減少金額自 特別盈餘公積轉回未分配盈餘。 自 102 年 貣 , 母 公 司 依 金 管 會 於 101 年 4 月 6 日 發 布 之 金 管 證 發 字 第 1010012865 號 函 令 及「 採 用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IFRSs)後 , 提 列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之 適 用 疑 義 問 答 」規 定 提 列 及 迴 轉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法定盈餘公積應提撥至其餘額達公司實收股本總額時為止。法 定盈餘公積得用以彌補虧損。公司無虧損時,法定盈餘公積超過實 收 股 本 總 額 25%之 部 分 除 得 撥 充 股 本 外 , 尚 得 以 現 金 分 配 。 分配未分配盈餘時,除屬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者之股東外,其 餘股東可獲配按股利分配日之稅額扣抵比率計算之股東可扣抵稅 額。 母 公 司 股 東 常 會 於 102 年 6 月 20 日 決 議 通 過 董 事 會 於 102 年 3 月 27 日 擬 議 之 101 年 度 盈 餘 分 配 案 ; 另 母 公 司 股 東 常 會 於 101 年 6 月 18 日 決 議 通 過 董 事 會 於 101 年 3 月 21 日 擬 議 之 100 年 度 盈 餘 分 配案及每股股利如下: 法定盈餘公積 普通股現金股利 盈 餘 分 配 案 每 股 股 利 ( 元 ) 101 年度 100 年度 101 年度 100 年度 $ 53,787 $ 55,727 503,631 537,207 $ 3.00 $ 3.20 母 公 司 分 別 於 102 年 6 月 20 日 及 101 年 6 月 18 日 之 股 東 會 , 決 議 配 發 101 及 100 年 度 員 工 紅 利 及 董 監 酬 勞 如 下 : 員工紅利 董監酬勞 101 年度 100 年度 現 金 紅 利 股 票 紅 利 現 金 紅 利 股 票 紅利 $113,893 $ $128,471 $ 8,000 10,000 - 母 公 司 股 東 會 於 101 年 6 月 18 日 決 議 100 年 度 盈 餘 分 配 案,其 中 包 含 99 年 度 因 股 東 權 益 減 項 數 額 迴 轉,故 將 以 前 年 度 提 列 之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12,816 仟 元 轉 回 未 分 配 盈 餘 以 供 分 配 。 101 年 度 之 盈 餘 分 配 案、員 工 紅 利 及 董 監 酬 勞 係 按 母 公 司 依 據 修 訂前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中華民國一般公認會計原則所 - 20 - 編 製 之 101 年 度 財 務 報 表 並 參 考 母 公 司 依 據 修 訂 後 證 券 發 行 人 財 務 報 告 編 製 準 則 及 IFRSs 所 編 製 之 101 年 12 月 31 日 資 產 負 債 表 作 為 董事會擬議盈餘分配議案之基礎。 前述董事會擬議及股東會決議配發之員工紅利及董監酬勞與 101 及 100 年 度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認 列 之 員 工 紅 利 及 董 監 酬 勞 並 無 差 異。 有關母公司董事會通過擬議及股東會決議之員工紅利及董監酬 勞資訊,請至台灣證券交易所「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四 ) 首 次 採 用 IFRSs 應 提 列 之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母 公 司 首 次 採 用 IFRSs 所 應 提 列 之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如 下 : 特別盈餘公積 102年6月30日 $ 228 101年12月31日 $ - 101年6月30日 $ - 101年1月1日 $ - 因 首 次 採 用 IFRSs 產 生 之 保 留 盈 餘 增 加 數 不 足 提 列 , 故 僅 就 因 轉 換 採 用 IFRSs 產 生 之 保 留 盈 餘 增 加 數 228 仟 元 予 以 提 列 特 別 盈 餘 公積。 十八、 淨 利 淨利係包含以下項目: 折舊、攤銷及員工福利 員工福利費用 確定提撥計畫 確定福利計畫 其他員工福利 折舊費用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攤銷費用 無形資產 102年4月1日 至6月30日 101年4月1日 至6月30日 102年1月1日 至6月30日 101年1月1日 至6月30日 $ $ $ 14,601 242 296,967 311,810 $ $ 6,148 128 165,812 172,088 $ $ 7,266 121 166,247 173,634 $ 12,370 257 287,896 300,523 $ 7,915 $ 6,069 $ 15,196 $ 12,196 $ 5,311 $ 5,042 $ 10,720 $ 10,104 上 述 折 舊 費 用 皆 未 包 含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102 年 及 101 年 4 月 1 日 至 6 月 30 日 與 102 年 及 101 年 1 月 1 日 至 6 月 30 日 之 折 舊 費 用 分 別 為 818 仟 元 、 808 仟 元 、 1,627 仟 元 及 1,618 仟 元 ( 包 含 於 營 業 外 收 入 及 支 出 - 租 金 收 入 與 營 業 外 收 入 及 支 出 - 其 他 項 下 )。 - 21 - 十九、 所得稅 (一 ) 認 列 於 損 益 之 所 得 稅 所得稅費用之主要組成項目如下: 當期所得稅 當期產生者 以前年度之調整 遞延所得稅 當期產生者 認列於損益之所得稅費 用 102年4月1日 至6月30日 101年4月1日 至6月30日 102年1月1日 至6月30日 101年1月1日 至6月30日 $ $ $ $ 23,234 218 19,687 2,115 21,578 $ 20,124 45,030 $ 41,926 40,065 218 28,366 $ 33,175 2,115 24,515 68,649 $ 59,805 會計所得與當期所得稅費用之調節如下: 一○一年上半年度 一○○年上半年度 $ 59,637 $ 61,537 稅前利益按法定稅率計算之 所得稅 調節項目之所得稅影響數 永久性差異 免稅所得 其 他 暫時性差異 虧損留抵 虧損扣抵 當期抵用之投資抵減 基本稅額應納差額 當期應納所得稅 遞延所得稅 暫時性差異 投資抵減 境外所得不得扣抵稅款 以前年度所得稅調整 ( 19,741 ) 230 493 ) 1,628 4,158 ) 37,103 ) 40,065 40,065 ( 1,347 ) 29,713 233 ( 15 ) $ 68,649 ( ( ( ( ( ( ( 25,974 ) 120 2,459 2,585 134 ) 40,593 ) 33,176 33,176 705 ) 25,219 2,115 $ 59,805 (二 ) 兩 稅 合 一 相 關 資 訊 合併公司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餘額明細如下: 母 公 司 健懋投資公司 102年6月30日 $ 76,108 $ 1,122 101年12月31日 $ 16,953 $ 1,122 - 22 - 101年6月30日 $ 65,245 $ 1,122 101年1月1日 $ 15,947 $ 1,122 健 懋 投 資 公 司 102 年 6 月 30 日 暨 101 年 12 月 31 日 、 6 月 30 日及 1 月 1 日均無盈餘可供分配,是以股東可扣抵稅額將累積至盈 餘分配年度,再用以計算股東可獲配之稅額扣抵比率。 母 公 司 100 年 度 實 際 盈 餘 分 配 適 用 之 稅 額 扣 抵 比 率 為 8.32%。 依 所 得 稅 法 規 定,母 公 司 分 配 屬 於 87 年 度( 含 )以 後 之 盈 餘 時 , 本國股東可按股利分配日之稅額扣抵比率計算可獲配之股東可扣抵 稅額。 101 年 度 之 預 計 稅 額 扣 抵 比 率 為 10.26%, 係 以 所 得 稅 法 修 正 草 案為基礎計算。截至本合併財務報告核准並通過發布日止,所得稅 法修正案尚未經立法院審查通過。此外,實際分配予股東之可扣抵 稅額,係以股利分配日之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餘額為準。因此母公 司 預 計 101 年 度 盈 餘 分 配 之 稅 額 扣 抵 比 率 可 能 與 將 來 實 際 分 配 予 股 東時所適用之稅額扣抵比率有所差異。 母 公 司 截 至 102 年 6 月 30 日 暨 101 年 12 月 31 日、6 月 30 日 及 1 月 1 日 均 無 屬 86 年 度 ( 含 ) 以 前 之 未 分 配 盈 餘 。 (三 ) 所 得 稅 核 定 情 形 合併公司之所得稅申報案件,稅捐稽徵機關核定情形如下: 截 至 核 定 年 度 99 100 101 101 母 公 司 健懋投資公司 松翰科技(成都)公司 松翰科技(深圳)公司 二十、每股盈餘 用以計算每股盈餘之盈餘及普通股加權帄均股數如下: 本期淨利 歸屬於母公司股東之淨利 102年4月1日 至6月30日 $ 156,957 - 23 - 101年4月1日 至6月30日 $ 193,711 102年1月1日 至6月30日 $ 267,943 101年1月1日 至6月30日 $ 316,595 股 數 用以計算基本每股盈餘之 普通股加權帄均股數 具稀釋作用潛在普通股之 影響: 員工分紅 用以計算稀釋每股盈餘之 普通股加權帄均股數 單位:仟股 102年4月1日 至6月30日 101年4月1日 至6月30日 102年1月1日 至6月30日 101年1月1日 至6月30日 167,877 167,877 167,877 167,877 4,623 6,913 4,825 7,186 172,500 174,790 172,702 175,063 若合併公司得選擇以股票或現金發放員工分紅,則計算稀釋每股 盈餘時,假設員工分紅將採發放股票方式,並於該潛在普通股具有稀 釋作用時計入加權帄均流通在外股數,以計算稀釋每股盈餘。於次年 度股東會決議員工分紅發放股數前計算稀釋每股盈餘時,亦繼續考量 該等潛在普通股之稀釋作用。 二一、 營業租賃協議 合併公司為出租人 營業租賃係出租合併公司所擁有之投資性不動產,租賃期間為三 個月及三年。所有營業租賃合約均包含承租人於行使續租權時,依市 場租金行情調整租金之條款。 截 至 102 年 6 月 30 日 暨 101 年 12 月 31 日 、 6 月 30 日 及 1 月 1 日 止 , 合 併 公 司 因 營 業 租 賃 合 約 所 收 取 之 保 證 金 分 別 為 1,695 仟 元 、 2,262 仟 元 、 2,224 仟 元 及 2,292 仟 元 。 不可取消營業租賃之應收未來最低租賃給付總額如下: 不超過 1 年 1~5 年 102年6月30日 $ 12,902 8,056 $ 20,958 101年12月31日 $ 13,587 14,985 $ 28,572 101年6月30日 $ 14,198 22,243 $ 36,441 101年1月1日 $ 8,040 12,073 $ 20,113 二二、 資本風險管理 合併公司之資本風險管理之目標、政策及程序,以及合併公司資 本 結 構 之 組 成 與 102 年 第 1 季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所 述 者 相 同 , 相 關 說 明 請 參 閱 102 年 第 1 季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附 註 二 二 。 - 24 - 二三、 金融工具 除以下所述者外,合併公司之金融工具之公允價值資訊、種類及 財 務 風 險 管 理 目 的 與 政 策 , 與 102 年 第 1 季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所 述 者 無 重 大 變 動 , 相 關 說 明 請 參 閱 102 年 第 1 季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附 註 二 三 。 (一 ) 公 允 價 值 之 資 訊 1. 認 列 為 合 併 資 產 負 債 表 之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合併公司以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其衡量 方式依照公允價值可觀察程度分為第一至三級: (1) 第 一 級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係 指 活 絡 市 場 相 同 資 產 或 負 債 之 公 開 報 價 ( 未 經 調 整 )。 (2) 第 二 級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係 指 除 第 一 級 之 公 開 報 價 外 , 以 屬 於 該資產或負債直接(亦即價格)或間接(亦即由價格推導 而得)可觀察之輸入值推導公允價值。 (3) 第 三 級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係 指 評 價 技 術 係 非 以 可 觀 察 市 場 資 料 為基礎之資產或負債之輸入值(不可觀察之輸入值)推導 公允價值。 102 年 6 月 30 日 第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基金受益憑證 債券投資 國內未上市(櫃) 權益投資 合 計 一 級 第 $ 413,222 50,431 $ 463,653 三 $ $ 級 合 計 - $ 413,222 50,431 34 34 34 $ 463,687 101 年 12 月 31 日 第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基金受益憑證 債券投資 國內未上市(櫃) 權益投資 合 計 一 級 第 $ 414,119 100,834 $ 514,953 - 25 - $ $ 三 級 合 計 - $ 414,119 100,834 34 34 34 $ 514,987 101 年 6 月 30 日 第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基金受益憑證 債券投資 國內未上市(櫃) 權益投資 合 計 一 級 第 $ 406,856 101,261 $ 508,117 三 $ $ 級 合 計 - $ 406,856 101,261 34 34 34 $ 508,151 101 年 1 月 1 日 第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基金受益憑證 債券投資 國內未上市(櫃) 權益投資 合 計 一 級 第 $ 443,521 101,027 $ 544,548 三 $ $ 級 合 計 - $ 443,521 101,027 34 34 34 $ 544,582 102 年 及 101 年 1 月 1 日 至 6 月 30 日 無 第 一 級 與 第 二 級 公 允價值衡量間移轉之情形。 2. 衡 量 公 允 價 值 所 採 用 之 評 價 技 術 及 假 設 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公允價值係依下列方式決定: 具標準條款與條件並於活絡市場交易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 債 , 其 公 允 價 值 係 分 別 參 照 市 場 報 價 決 定 ( 包 括 公 司 債 )。 若 無 市場價格可供參考時,則採用評價方法估計。合併公司採用評 價方法所使用之估計及假設,與市場參與者於金融商品訂價時 用以作為估計及假設之資訊一致。 (二 ) 金 融 工 具 之 種 類 金融資產 放款及應收款(註 1)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註 2) 金融負債 以攤銷後成本衡量 (註 3) 102 年 6 月 30 日 101 年 12 月 31 日 101 年 6 月 30 日 $ 2,513,755 $ 2,184,420 $ 2,639,050 $ 1,939,636 463,687 514,987 508,151 544,582 1,105,557 499,196 1,294,693 406,319 - 26 - 101 年 1 月 1 日 註 1: 餘 額 係 包 含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 無 活 絡 市 場 之 債 券 投 資 、 應 收 票據及應收帳款等。 註 2: 餘 額 係 包 含 分 類 為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餘 額 。 註 3: 餘 額 係 包 含 應 付 票 據 、 應 付 帳 款 及 其 他 應 付 款 等 以 攤 銷 後 成 本衡量之金融負債。 (三 ) 財 務 風 險 管 理 目 的 與 政 策 合併公司主要金融工具包括應收帳款及應付帳款。合併公司之 財務管理部門係為各業務單位提供服務,統籌協調進入國內與國際 金融市場操作,藉由依照風險程度與廣度分析暴險之內部風險報告 監督及管理合併公司營運有關之財務風險。該等風險包括市場風險 ( 包 含 匯 率 風 險 、 利 率 風 險 及 其 他 價 格 風 險 )、 信 用 風 險 及 流 動 性 風 險。 1. 市 場 風 險 合併公司之營運活動使合併公司承擔之主要財務風險為外 幣 匯 率 變 動 風 險 ( 參 閱 下 述 (1))、 利 率 變 動 風 險 ( 參 閱 下 述 (2)) 以 及 市 場 價 格 風 險 ( 參 閱 下 述 (3))。 合併公司有關金融工具市場風險之暴險及其對該等暴險之 管理與衡量方式並無改變。 (1) 匯 率 風 險 母公司及松翰深圳公司從事外幣計價之銷貨與進貨交 易,因而使合併公司產生匯率變動暴險。合併公司之銷售 額 中 約 有 76.86% 非 以 發 生 交 易 集 團 個 體 之 功 能 性 貨 幣 計 價 , 而 成 本 金 額 中 約 有 68.64%非 以 發 生 交 易 集 團 個 體 之 功 能性貨幣計價。 本公司匯率風險之管理,以避險為目的,並未以投機 目的而進行金融工具之交易。匯率風險管理策略為定期檢 視各種幣別資產及負債之淨部位,並對該淨部位進行風險 管理。 - 27 - 合併公司於資產負債表日非功能性貨幣計價之貨幣性 資產與貨幣性負債帳面金額(包含合併財務報表中已沖銷 之非功能性貨幣計價之貨幣性項目)如下: 102 年 6 月 30 日 101 年 12 月 31 日 101 年 6 月 30 日 101 年 1 月 1 日 資 美 產 元 $ 727,875 $ 549,737 $ 877,091 $ 645,697 負 美 債 元 260,173 218,553 442,186 154,294 敏感度分析 合併公司主要受到美元匯率波動之影響。 下表詳細說明當新台幣及人民幣(功能性貨幣)對各 攸 關 外 幣 之 匯 率 增 加 及 減 少 1% 時 , 合 併 公 司 之 敏 感 度 分 析 。 1%係 為 集 團 內 部 向 主 要 管 理 階 層 報 告 匯 率 風 險 時 所 使 用之敏感度比率,亦代表管理階層對外幣匯率之合理可能 變動範圍之評估。敏感度分析僅包括流通在外之外幣貨幣 性 項 目,並 將 其 期 末 之 換 算 以 匯 率 變 動 1%予 以 調 整。敏 感 度分析之範圍包括貨幣性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下表之正 數 係 表 示 當 新 台 幣 及 人 民 幣 相 對 於 各 相 關 貨 幣 貶 值 1% 時,將使稅前淨利增加之金額;當新台幣相對於各相關外 幣 升 值 1%時 , 其 對 稅 前 淨 利 之 影 響 將 為 同 金 額 之 負 數 。 損 (i) 益 美 元 102 年 6 月 30 日 $ 4,677 之 影 響 101 年 6 月 30 日 $ 4,349(i) 主要源自於合併公司於資產負債表日尚流通在外且未 進行現金流量避險之美元計價應收、應付款項。 - 28 - (2) 利 率 風 險 合併公司於資產負債表日受利率暴險之金融資產帳面 金額如下: 102 年 6 月 30 日 101 年 12 月 31 日 101 年 6 月 30 日 101 年 1 月 1 日 具公允價值利 率風險-金 融資產 具現金流量利 率風險-金 融資產 $ 499,348 $ 401,042 $ 448,658 $ 304,424 1,430,174 1,473,697 1,654,212 1,365,882 敏感度分析 下列敏感度分析係依金融資產於資產負債表日之利率 暴險而決定。對於浮動利率資產,其分析方式係假設資產 負債表日流通在外之資產金額於報導期間皆流通在外。集 團內部向主要管理階層報告利率時所使用之變動率為利率 增 加 或 減 少 1%,此 亦 代 表 管 理 階 層 對 利 率 之 合 理 可 能 變 動 範圍之評估。 若 利 率 增 加 / 減 少 1%,在 所 有 其 他 變 數 維 持 不 變 之 情 況 下,合 併 公 司 102 年 1 月 1 日 至 6 月 30 日 之 稅 前 淨 利 將 增 加 / 減 少 7,151 仟 元,主 因 為 合 併 公 司 之 變 動 利 率 現 金 及 約當現金與無活絡市場之債券投資。 若 利 率 增 加 / 減 少 1%,在 所 有 其 他 變 數 維 持 不 變 之 情 況 下,合 併 公 司 101 年 1 月 1 日 至 6 月 30 日 之 稅 前 淨 利 將 增 加 / 減 少 8,271 仟 元,主 因 為 合 併 公 司 之 變 動 利 率 現 金 及 約當現金與無活絡市場之債券投資。 二四、 關係人交易 合併公司間之交易、帳戶餘額、收益及費損於合併時全數予以銷 除,故未揭露於本附註。合併公司與其他關係人間之交易如下。 (一 ) 營 業 交 易 負責人相同之關聯企業 102年4月1日 至6月30日 $ 423 - 29 - 101年4月1日 至6月30日 $ 191 102年1月1日 至6月30日 $ 592 101年1月1日 至6月30日 $ 338 資產負債表日之應收關係人款項餘額如下: 102年6月30日 應收票據 負責人相同之關聯 企業 應收帳款 負責人相同之關聯 企業 $ 232 $ 99 331 101年12月31日 $ 65 $ 134 199 101年6月30日 $ 93 $ 42 135 101年1月1日 $ - $ 84 84 合併公司與關係人間之交易價格及款項收付條件,均與非關係 人相當。 (二 ) 對 主 要 管 理 階 層 之 獎 酬 102 年 及 101 年 1 月 1 日 至 6 月 30 日 對 董 事 及 其 他 主 要 管 理 階 層之薪酬總額如下: 短期員工福利 退職後福利 102年4月1日 至6月30日 $ 5,084 60 $ 5,144 101年4月1日 至6月30日 $ 5,084 60 $ 5,144 102年1月1日 至6月30日 $ 10,167 120 $ 10,287 101年1月1日 至6月30日 $ 10,167 121 $ 10,288 董事及其他主要管理階層之薪酬係由薪酬委員會依照個人績效 及市場趨勢決定。 二五、 質抵押之資產 下列資產業經提供作為母公司短期銀行借款額度、購貨及貨物關 稅之擔保品: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質押定存單(包含於無活絡 市場之債券投資) 102年6月30日 $ 240,167 $ 101年12月31日 $ 241,938 51,000 291,167 - 30 - $ 51,000 292,938 101年6月30日 $ 243,709 $ 91,000 334,709 101年1月1日 $ 245,480 $ 91,000 336,480 二六、 外幣金融資產及負債之匯率資訊 合併公司具重大影響之外幣金融資產及負債資訊如下: 102 年 6 月 30 日 外 金 融 資 貨幣性項目 美 元 美 元 產 金 融 負 貨幣性項目 美 元 美 元 債 幣 $ 匯 率 帳 面 金 22,625 611 29.95(美元:新台幣) 6.1787(美元:人民幣) $ 677,619 18,299 $ 695,918 6,652 2,006 30.05(美元:新台幣) 6.1787(美元:人民幣) $ 199,893 60,280 $ 260,173 額 101 年 12 月 31 日 外 金 融 資 貨幣性項目 美 元 美 元 產 金 融 負 貨幣性項目 美 元 美 元 債 幣 $ 匯 率 帳 面 金 16,653 1,250 28.99(美元:新台幣) 6.2855(美元:人民幣) $ 482,770 36,238 $ 519,008 5,926 1,586 29.09(美元:新台幣) 6.2855(美元:人民幣) $ 172,387 46,137 $ 218,524 額 101 年 6 月 30 日 外 金 融 資 貨幣性項目 美 元 美 元 產 金 融 負 貨幣性項目 美 元 美 元 債 幣 $ 匯 率 帳 面 金 27,832 517 29.83(美元:新台幣) 6.3249(美元:人民幣) $ 830,229 15,422 $ 845,651 10,079 4,695 29.93(美元:新台幣) 6.3249(美元:人民幣) $ 301,664 140,521 $ 442,185 - 31 - 額 101 年 1 月 1 日 外 金 融 資 貨幣性項目 美 元 美 元 產 金 融 負 貨幣性項目 美 元 美 元 債 幣 $ 匯 率 帳 面 金 20,054 1,302 30.225(美元:新台幣) 6.3009(美元:人民幣) $ 606,132 39,353 $ 645,485 3,315 1,773 30.325(美元:新台幣) 6.3009(美元:人民幣) $ 100,527 53,766 $ 154,293 額 二七、 附註揭露事項 (一 ) 重 大 交 易 事 項 及 (二 )轉 投 資 事 業 相 關 資 訊 : 1. 資 金 貸 與 他 人 : 無 。 2. 為 他 人 背 書 保 證 : 無 。 3. 期 末 持 有 有 價 證 券 情 形 : 附 表 一 。 4. 累 積 買 進 或 賣 出 同 一 有 價 證 券 之 金 額 達 新 臺 幣 一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無。 5. 取 得 不 動 產 之 金 額 達 新 臺 幣 一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二 十 以 上:無。 6. 處 分 不 動 產 之 金 額 達 新 臺 幣 一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二 十 以 上:無。 7. 與 關 係 人 進 、 銷 貨 之 金 額 達 新 臺 幣 一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二十以上:附表二。 8. 應 收 關 係 人 款 項 達 新 臺 幣 一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二 十 以 上:無。 9. 從 事 衍 生 工 具 交 易 : 無 。 10. 其 他 : 母 子 公 司 間 及 各 子 公 司 間 之 業 務 關 係 及 重 要 交 易 往 來 情 形及金額:附表五。 11. 被 投 資 公 司 資 訊 : 附 表 三 。 - 32 - (三 ) 大 陸 投 資 資 訊 : 1. 大 陸 被 投 資 公 司 名 稱、主 要 營 業 項 目、實 收 資 本 額、投 資 方 式 、 資金匯出入情形、持股比例、投資損益、期末投資帳面金額、 已匯回投資損益及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附表四。 2. 與 大 陸 被 投 資 公 司 直 接 或 間 接 經 由 第 三 地 區 所 發 生 下 列 之 重 大 交易事項,及其價格、付款條件、未實現損益:附表一至五。 (1) 進 貨 金 額 及 百 分 比 與 相 關 應 付 款 項 之 期 末 餘 額 及 百 分 比 。 (2) 銷 貨 金 額 及 百 分 比 與 相 關 應 收 款 項 之 期 末 餘 額 及 百 分 比 。 (3) 財 產 交 易 金 額 及 其 所 產 生 之 損 益 數 額 。 (4) 票 據 背 書 保 證 或 提 供 擔 保 品 之 期 末 餘 額 及 其 目 的 。 (5) 資 金 融 通 之 最 高 餘 額 、 期 末 餘 額 、 利 率 區 間 及 當 期 利 息 總 額。 (6) 其 他 對 當 期 損 益 或 財 務 狀 況 有 重 大 影 響 之 交 易 事 項 , 如 勞 務之提供或收受等。 二八、 部門資訊 合併公司提供給主要營運決策者用以分配資源及評量部門績效之 資 訊 , 著 重 於 提 供 之 產 品 種 類 , 於 102 年 及 101 年 1 月 1 日 至 6 月 30 日,合併公司皆僅從事半導體之製造與銷售,合併公司之應報導部門 僅有半導體部門。 部門收入與營運結果 合併公司繼續營業單位之收入與營運結果依應報導部門分析如 下: 半導體部門 採用權益法認列關聯企業損失 之份額 利息收入 租金收入 兌換淨益(損) 什項收入 什項支出 稅前利益 部 門 102年1月1日 至6月30日 $ 1,776,938 收 入 部 門 101年1月1日 102年1月1日 至6月30日 至6月30日 $ 1,854,380 $ 304,880 ( 1,562 ) 10,022 5,605 14,752 4,387 ( 1,492 ) $ 336,592 - 33 - 損 益 101年1月1日 至6月30日 $ 367,386 ( 833 ) 7,215 5,931 ( 6,438 ) 4,072 ( 933 ) $ 376,400 以上報導之收入係與外部客戶交易所產生。 部門利益係指半導體部門所賺取之利潤,不包含採用權益法認列 關 聯 企 業 損 失 之 份 額 、 利 息 收 入 、 租 金 收 入 、 兌 換 淨 益 ( 損 )、 什 項 收 入、什項支出及所得稅費用。此衡量金額係提供予主要營運決策者, 用以分配資源予部門及評量其績效。 二九、 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一 ) IFRSs 資 訊 之 編 製 基 礎 合 併 公 司 102 年 第 2 季 之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之 編 製 基 礎 除 了 遵 循 附 註 四 說 明 之 重 大 會 計 政 策 外 , 合 併 公 司 亦 遵 循 IFRS 1「 首 次 採 用 國 際財務報導準則」之規定。 (二 ) 轉 換 至 IFRSs 之 影 響 除 以 下 所 揭 露 之 額 外 資 訊 外 , 轉 換 至 IFRSs 後 , 對 合 併 公 司 之 合 併 資 產 負 債 表 暨 合 併 綜 合 損 益 表 之 影 響,相 關 說 明 參 閱 102 年 第 1 季合併財務報告附註二九。 1. 101 年 6 月 30 日 合 併 資 產 負 債 表 項 目 之 調 節 中華民國一般 公認會計原則 資 產 現金及約當現金 無活絡市場之債 券投資 遞延所得稅資產 -流動 質押定存單 以成本衡量之金 融資產-非流 動 備供出售金融資 產-非流動 固定資產淨額(不 動產、廠房及設 備) 無形資產 出租資產-淨額 閒置資產-淨額 投資性不動產 遞延費用-淨額 其他資產-其他 遞延所得稅資產 -非流動 $ 1,912,105 - 影 響 金 額 I F R S s 說 ($ 551,810 ) 642,810 $ 1,360,295 642,810 5.(1) 5.(1) 109,977 ( 109,977 ) - 5.(2) 91,000 34 ( ( 91,000 ) 34 ) - 5.(1) 5.(5) 明 - 34 34 5.(5) 448,572 3,210 451,782 5.(7) 67,490 206,917 ) 4,048 ) 210,965 58,779 ) 11,921 ) 112,670 67,490 210,965 5,610 145,171 5.(7) 5.(6) 5.(6). 5.(6) 5.(7) 5.(7) 5.(2)(3) (4) 206,917 4,048 58,779 17,531 32,501 (接次頁) - 34 - ( ( ( ( (承前頁) 中華民國一般 公認會計原則 負 權 債 應付費用(其他應 付款) 員工福利負債準 備 應計退休金負債 益 保留盈餘 累積換算調整數 $ 影 響 金 額 286,654 $ I 542,173 F $ R S s 說 828,827 5.(3) - 10,131 10,131 5.(4) 20,969 3,624 24,593 5.(4) 1,302,614 8,239 ( 228 13,380 ) 1,302,842 5,141 ) ( 明 5.(3)(4) 4. 2. 101 年 1 月 1 日 至 6 月 30 日 合 併 綜 合 損 益 表 項 目 之 調 節 營業費用 所得稅費用 其他綜合損益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 表換算之兌換差 額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 實現評價利益 中華民國一般 公認會計原則 $ 433,749 59,804 影 響 金 額 ($ 1) 1 I F R S s $ 433,748 59,805 說 明 ( 5,141 ) 5.(8) 3,516 5.(8) 5.(3)(4) 5.(3)(4) 3. 101 年 4 月 1 日 至 6 月 30 日 合 併 綜 合 損 益 表 項 目 之 調 節 營業費用 所得稅費用 其他綜合損益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 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 實現評價利益 中華民國一般 公認會計原則 $ 246,138 42,083 影 響 金 額 $ 929 ( 157 ) I F $ ( R S s 247,067 41,926 說 明 5.(3)(4) 5.(3)(4) 2,976 5.(8) 1,338 ) 5.(8) 4. IFRS 1 之 豁 免 選 項 101 年 1 月 1 日 合 併 公 司 採 用 之 主 要 豁 免 選 項 與 102 年 第 1 季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所 述 相 同 , 相 關 說 明 參 閱 102 年 第 1 季 合 併 財 務報告附註二九。 - 35 - 5. 轉 換 至 IFRSs 之 重 大 調 節 說 明 合併公司依中華民國一般公認會計原則所採用之會計政策 與 依 IFRSs 編 製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所 採 用 之 會 計 政 策 二 者 間 存 在 之 重大差異如下: 合 併 公 司 現 行 會 計 政 策 與 未 來 依 IFRSs 編 製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所採用之會計政策二者間可能存在之重大差異如下: (1) 存 款 期 間 超 過 三 個 月 以 上 之 定 期 存 款 中華民國一般公認會計原則下,對於現金及約當現金 之定義,係指庫存現金、活期存款、支票存款、可隨時解 約且不損及本金之定期存款、可隨時出售且不損及本金之 可 轉 讓 定 期 存 單 。 轉 換 至 IFRSs 後 , 符 合 約 當 現 金 定 義 之 投資,必須可隨時轉換成定額現金且價值變動之風險甚 小。因 此,通 常 只 有 短 期 內( 例 如,自 取 得 日 貣 三 個 月 內 ) 到 期 之 投 資 方 可 視 為 約 當 現 金 , 因 是 轉 換 至 IFRSs 後 , 三 個月以上之定期存款,將轉列為無活絡市場之債券投資。 截 至 101 年 6 月 30 日,合 併 公 司 存 款 期 間 超 過 三 個 月 以上之定期存款重分類至無活絡市場之債券投資之金額為 642,810 仟 元 。 (2)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 負 債 中華民國一般公認會計原則下,遞延所得稅資產於評 估 其 可 實 現 性 後 , 認 列 相 關 備 抵 評 價 金 額 。 轉 換 至 IFRSs 後,僅當所得稅利益很有可能實現時始認列為遞延所得稅 資產,不再使用備抵評價科目。 此外,中華民國一般公認會計原則下,遞延所得稅資 產及負債依其相關資產之分類劃分為流動或非流動項目, 無相關之資產或負債者,依預期迴轉期間之長短劃分為流 動 或 非 流 動 項 目 。 轉 換 至 IFRSs 後 ,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及 負 債一律分類為非流動項目。 - 36 - 且中華民國一般公認會計原則下,同一納稅主體之流 動遞延所得稅負債及資產應互相抵銷,僅列示其淨額;非 流 動 之 遞 延 所 得 稅 負 債 及 資 產 亦 同 。 轉 換 至 IFRSs 後 , 企 業有法定執行權利將當期所得稅資產及負債互抵,且遞延 所得稅資產及負債與由同一稅捐機關課徵所得稅之同一納 稅主體(或不同納稅主體,但各主體意圖在重大金額之遞 延所得稅負債或資產預期清償或回收之每一未來期間,將 當期所得稅負債及資產以淨額為基礎清償,或同時實現資 產及清償負債)有關者,始應將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互 抵。 截 至 101 年 6 月 30 日,合 併 公 司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重 分 類 至 非 流 動 資 產 之 金 額 為 109,977 仟 元 。 (3) 員 工 福 利 - 短 期 可 累 積 帶 薪 假 中華民國一般公認會計原則下,短期支薪假給付未有 明 文 規 定 , 通 常 於 實 際 支 付 時 入 帳 。 轉 換 至 IFRSs 後 , 對 於可累積支薪假給付,應於員工提供勞務而增加其未來應 得之支薪假給付時認列費用。 截 至 101 年 6 月 30 日,合 併 公 司 因 短 期 可 累 積 帶 薪 假 之 會 計 處 理 調 整 增 加 應 付 費 用 2,090 仟 元;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調 整 增 加 355 仟 元。另 101 年 4 月 至 6 月 與 101 年 1 月 至 6 月 薪 資 費 用 分 別 調 整 增 加 及 減 少 552 仟 元 及 756 仟 元 ; 所 得 稅 費 用 分 別 調 整 減 少 及 增 加 93 仟 元 及 129 仟 元 。 (4) 員 工 福 利 - 確 定 福 利 退 休 金 計 畫 之 精 算 損 益 中華民國一般公認會計原則下,首次適用財務會計準 則公報第十八號「退休金會計處理準則」所產生之未認列 過渡性淨給付義務應按預期可獲得退休金給付在職員工之 帄均剩餘服務年限,採直線法加以攤銷並列入淨退休金成 本 。 轉 換 至 IFRSs 後 , 由 於 不 適 用 IAS 19「 員 工 福 利 」 之 過渡規定,未認列過渡性淨給付義務相關影響數應一次認 列並調整保留盈餘。 - 37 - 中華民國一般公認會計原則下,精算損益係採用緩衝 區法按可獲得退休金給付在職員工之帄均剩餘服務年限攤 銷 認 列 於 損 益 項 下 。 轉 換 至 IFRSs 後 , 依 照 IAS 19「 員 工 福利」規定精算之確定福利計畫精算損益將選擇立即認列 於其他綜合損益項下,於權益變動表認列入保留盈餘,後 續期間不予重分類至損益。 截 至 101 年 6 月 30 日,合 併 公 司 因 依 IAS 19「 員 工 福 利」之規定重新精算確定福利計畫及估列長期員工福利負 債 , 並 依 IFRS 1「 首 次 採 用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 規 定 , 調 整 增 加 應 計 退 休 金 負 債 3,624 仟 元;調 整 增 加 員 工 福 利 負 債 準 備 10,131 仟 元 ;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調 整 增 加 2,338 仟 元 。 另 101 年 4 月 至 6 月 退 休 金 成 本 及 薪 資 費 用 調 整 增 加 377 仟 元 及 所 得 稅 費 用 調 整 減 少 64 仟 元 。 101 年 1 月 至 6 月 退 休 金 成 本 及 薪 資 費 用 調 整 增 加 755 仟 元 及 所 得 稅 費 用 調 整 減 少 128 仟 元 。 (5) 以 成 本 衡 量 金 融 資 產 依現行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持有未於證券 交易所上市或未於櫃買中心櫃檯買賣之股票且未具重大影 響 力 者,應 列 為 以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轉 換 至 IFRSs 後 , 指定為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或未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 衡量金融資產之權益工具投資,應分類為備供出售金融資 產,並以公允價值衡量。 截 至 101 年 6 月 30 日,合 併 公 司 將 以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重 分 類 至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之 金 額 為 34 仟 元 。 (6)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中華民國一般公認會計原則下,閒置及營業上供出租 用途之不動產係分別帳列閒置資產及出租資產。轉換至 IFRSs 後,為 賺 取 租 金 收 入 或 資 產 增 值 或 兩 者 兼 具,而 由 所 有者所持有之不動產,應列為投資性不動產。因此重分類 前述目的持有之不動產至投資性不動產。 - 38 - 截 至 101 年 6 月 30 日,合 併 公 司 閒 置 及 營 業 上 供 出 租 用途之不動產係帳列閒置資產及出租資產重分類至投資性 不 動 產 之 金 額 為 210,965 仟 元 。 (7) 遞 延 費 用 之 重 分 類 中華民國一般公認會計原則下,遞延費用及長期預付 費 用 帳 列 其 他 資 產 項 下 。 轉 換 至 IFRSs 後 , 應 依 其 性 質 重 分類至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及無形資產。 截 至 101 年 6 月 30 日,合 併 公 司 遞 延 費 用 及 其 他 資 產 - 其 他 重 分 類 至 不 動 產、廠 房 及 設 備 之 金 額 為 3,210 仟 元 ; 重 分 類 至 無 形 資 產 之 金 額 為 67,490 仟 元 。 (8) 財 務 報 表 之 表 達 轉 換 至 IFRSs 後 , 綜 合 損 益 表 係 包 含 當 期 淨 利 及 其 他 綜合損益。 除此之外,依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合併現金流量表與依我 國一般公認會計原則之合併現金流量表並無對合併公司有其他 重大影響差異。 - 39 - 松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 民 國 102 年 6 月 30 日 附表一 持 有 單位:除另予註明者外 ,係新台幣仟元 之 松翰科技公司 健懋投資公司 公 司 有 價 證 券 種 類 及 名 稱 與有價證券發行人之關係 帳 票 英屬維京松翰半導體公司 健懋投資公司 松翰科技會社 虹睿科技公司 瀚邦科技公司 德積科技公司 基金受益憑證 群益安穩貨幣市場基金 安泰 ING 貨幣市場基金 寶來得寶貨幣市場基金 復華貨幣市場基金 第一金台灣貨幣市場基金 瀚亞威寶貨幣市場基金 兆豐國際寶鑽貨幣市場基 金 統一強棒貨幣市場基金 匯豐富泰二號貨幣市場基 金 英國蘇格蘭皇家銀行永續 債券基金 公 司 債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台灣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 司 基金受益憑證 宏利萬利貨幣市場基金 兆豐國際全球債券組合 股 票 寶典創業投資公司 瀚邦科技公司 列 科 目 期 股數/單位數/張數 帳 面 金 末 備 額 持股比率(%)市 價 / 股 權 淨 值 註 股 子 公 司 子 公 司 子 公 司 採用權益法之關聯企業 - -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流動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流動 11,510,000 15,500,000 8,000 1,800,000 159 141,795 $ 247,203 97,438 22,179 35,103 7 - 100.00 100.00 100.00 33.96 0.57 $ 247,203 97,438 22,179 8,005 7 - 註一 註一 註一 註一及五 註二 註二 - - - - - -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流動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流動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流動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流動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流動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流動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流動 3,970,949 3,883,921 5,227,353 3,631,610 3,434,875 1,571,825 1,679,360 62,400 61,732 61,219 51,198 51,149 20,824 20,483 - 62,400 61,732 61,219 51,198 51,149 20,824 20,483 註三 註三 註三 註三 註三 註三 註三 -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流動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流動 1,254,603 1,375,383 20,429 20,302 - 20,429 20,302 註三 註三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流動 600,000 16,055 - 16,055 註三 -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流動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流動 250 250 25,208 25,223 - 25,208 25,223 註四 註四 -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流動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流動 1,596,681 605,397 21,444 5,987 - 21,444 5,987 註三 註三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流動 2,700,000 339 21,833 27 20.98 - 21,833 27 註一 註二 採用權益法之關聯企業 - (接次頁) - 40 - (承前頁) 持 有 之 公 司 有 價 證 券 種 類 及 名 稱 與有價證券發行人之關係 帳 英屬維京松翰半導體 股 公司 松翰控股公司 股 票 松翰控股公司 票 松翰科技(成都)公司 松翰科技(深圳)公司 列 科 目 期 股數/單位數/張數 帳 面 金 末 備 額 持股比率(%)市 價 / 股 權 淨 值 註 子 公 司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10,510,000 $ 215,202 100.00 $ 215,202 註一 子 公 司 子 公 司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 66,625 148,566 100.00 100.00 66,625 148,566 註一 註一 註一: 係按被投資公司同期間未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告及本公司持股比例計算。 註二: 係依不可觀察之輸入值推導公允價值衡量。 註 三 : 基 金 受 益 憑 證 係 按 102 年 6 月 底 之 淨 資 產 價 值 估 計 公 帄 價 值 。 註 四 : 公 司 債 係 按 102 年 6 月 底 之 財 團 法 人 中 華 民 國 證 券 櫃 檯 買 賣 中 心 參 考 價 估 計 公 帄 價 值 。 註五:帳面價值與股權淨值之差異係投資溢價。 註 六 : 除 虹 睿 科 技 公 司 及 寶 典 創 業 投 資 公 司 外,轉 投 資 公 司 間 之 投 資 損 益、投 資 公 司 採 用 權 益 法 之 投 資 與 被 投 資 公 司 間 股 權 淨 值,於 編 製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時,業 已 全 數 銷 除 。 - 41 - 松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與關係人進、銷貨交易金額達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 民 國 102 年 1 月 1 日 至 6 月 30 日 附表二 單位:新台幣仟元 交 進(銷)貨之公司交 易 對 象關 易 係 佔總進(銷) 額 授 貨 之 比 率 進(銷)貨金 松翰科技公司 松翰科技(深圳)公司 曾孫公司 松翰科技(深圳)公司 松翰科技公司 母 公 司 銷 貨 進 貨 情 ( $154,366) 154,366 ( 9% ) 65% 註:上表列示之所有交易於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時業已沖銷。 - 42 - 交 易 條 件 與 一 般 交 易 應 收 ( 付 ) 票 據 、 帳 款 不 同 之 情 形 及 原 因 備 佔總應收(付) 間單 價授 信 期 間餘 額 帳 款 之 比 率 形 信 期 110 天 110 天 $ - - - - $ 54,020 ( 54,020 ) 9% ( 62% ) 註 松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被投資公司資訊 民 國 102 年 1 月 1 日 至 6 月 30 日 附表三 單位:除另予註明者外 ,係新台幣仟元 原 本 期 認 列 之 被 投 資 公 司 投 資 公 司 名 稱 被投資公司名稱 所 在 地 區 主 要 營 業 項 目 投資(損)益 備 註 102年6月30日 101年12月31日 股 數 比率(%)帳 面 金 額 本 期 ( 損 ) 益 ( 註 一 ) 松翰科技公司 英 屬 維 京 松 翰 半 P.O. Box 3321, 一般投資業 子公司 $ 379,406 $ 379,406 11,510,000 100.00 $ 247,203 $ 10,729 $ 10,729 RoadTown, 導體公司 Tortola, The British Virgin Islands 健懋投資公司 新竹縣 一般投資業 子公司 155,000 155,000 15,500,000 100.00 97,438 ( 457 ) ( 457 ) 松翰科技會社 東京都 從事半導體產品及其相 子公司 31,792 31,792 8,000 100.00 22,179 762 762 關軟體之設計、開 發、售後服務、進出 口及買賣經銷 虹睿科技公司 新北市 開發及銷售專業安全監 註二 36,000 1,800,000 33.96 35,103 ( 8,291 ) ( 897 ) 控設備 健懋投資公司 松翰控股公司 投 資 金 額期 末 持 有 一般投資業 60,000 60,000 2,700,000 20.98 21,833 一般投資業 P.O. Box 438, RoadTown, Tortola, The British Virgin Islands 344,506 344,506 10,510,000 100.00 215,202 寶 典 創 業 投 資 公 台北市 司 英屬維京松翰半 松翰控股公司 導體公司 始 松翰科技(成都) 成都市 公司 松翰科技(深圳) 深圳市 公司 從事電腦系統集成及技 術諮詢服務等業務 從事電腦系統集成及技 術諮詢服務等業務 5,500 仟美元 5,500 仟美元 - 100.00 66,625 5,000 仟美元 5,000 仟美元 - 100.00 148,566 ( 3,168 ) ( 10,681 ( 5,964 ) 16,491 665 ) 10,681 ( 5,964 ) 16,491 孫公司 曾孫公司 曾孫公司 註一: 係依據被投資公司同期間未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告及本公司持股比例計算。 註二:本期認列投資損失與依持股比率計算之被投資公司損失差額係取得前淨損。 註 三 : 除 虹 睿 科 技 公 司 及 寶 典 創 業 投 資 公 司 外,轉 投 資 公 司 間 之 投 資 損 益、投 資 公 司 採 用 權 益 法 之 投 資 與 被 投 資 公 司 間 股 權 淨 值,於 編 製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時,業 已 全 數 銷 除 。 - 43 - 松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大陸投資資訊 民 國 102 年 1 月 1 日 至 6 月 30 日 附表四 單位:除另予註明者外 ,係新台幣仟元 本 期 匯 出 或 收 回 投 資 金 額 母公司直接或 本 期 認 列 期 末 投 資 期初自台灣匯出 期末自台灣匯出 截至本期期末止 間接投資之投 資 ( 損 ) 益帳 面 價 值 累 積 投 資 金 額匯 已匯回投資收益 出收 回累 積 投 資 金 額 持 股 比 例( 註 一 )( 註 一 ) 松翰科技(成都) 從事電腦系統集成及 $ 165,000 透過第三地區投資設立 $ 165,000 $ $ $ 165,000 100% ($ 5,964 ) $ 66,625 $ ( 5,500 仟美元 ) ( 201 仟美元 ) ( 2,221 仟美元 ) 公司 技術諮詢服務等業 ( 5,500 仟美元 ) 公司再投資大陸公司 ( 5,500 仟美元 ) 務 大 陸 被 投 資 主 要 營 業 項 目實 收 資 本 額投 公 司 名 稱 資 方 式 松翰科技(深圳) 從事電腦系統集成及 150,000 透過第三地區投資設立 150,000 公司 技術諮詢服務等業 ( 5,000 仟美元 ) 公司再投資大陸公司 ( 5,000 仟美元 ) 務 期 赴 末 大 累 陸 計 地 $ 315,000 自 區 台 投 灣 資 匯 金 (10,500 仟美元) 出經 額核 濟 准 $ 部 投 315,000 投 資 審 金 會依 額赴 經 大 - 濟 陸 (10,500 仟美元) 部 地 $ 投 區 審 投 - 會 資 規 限 150,000 ( 5,000 仟美元 ) 定 額 1,813,937 註一:係依據被投資公司同期間未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告及依本公司持股比例計算。 註 二 : 除 本 期 認 列 之 投 資 ( 損 ) 益 係 以 102 年 1 月 1 日 至 6 月 30 日 帄 均 匯 率 計 算 外 , 餘 係 以 102 年 6 月 底 之 匯 率 計 算 。 註三:轉投資公司間之投資損益、投資公司採用權益法之投資與被投資公司間股權淨值,於編製合併財務報告時,業已全數銷除。 - 44 - 100% ( 16,491 556 仟美元 ) 148,566 ( 4,952 仟美元 ) - 松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母子公司間業務關係及重要交易往來情形 民 國 102 年 1 月 1 日 至 6 月 30 日 附表五 單位:除另予註明者外 ,係新台幣仟元 交 編 號交 0 易 人 松翰科技公司 名 稱交 易 往 來 對 象 與交易人之關係(註一) 易 科 目金 松翰科技(深圳)公司 1 應收帳款 松翰科技(深圳)公司 1 銷 註一:1 代表母公司對子公司。 註二:上表列示之所有交易於編製合併財務報告時業已沖銷。 - 45 - 往 貨 來 額交 $ 易 條 情 形 佔合併總營收或 件 總資產之比率 54,020 與非關係人無明顯差異 1 154,366 與非關係人無明顯差異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