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載 - Sitronix Technology Corporation

矽創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財務報表暨會計師查核報告
民國九十六年度及九十五年度
(股票代碼 8016 原股票代碼 233078)
公司地址:新竹縣竹北市台元街 20 號 6 樓之二
電
話:(03)552-6500
~1~
矽 創 電 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民國九十六年度及九十五年度合併財務報表暨會計師查核報告
目
錄
項
目
頁
次
一、
封面
1
二、
目錄
2 ~ 3
三、
聲明書
4
四、
會計師查核報告
5
五、
合併資產負債表
6
六、
合併損益表
7
七、
合併股東權益變動表
8
八、
合併現金流量表
九、
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9 ~ 10
(一)
公司沿革
11 ~ 12
(二)
重要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12 ~ 16
(三)
會計變動之理由及其影響
16 ~ 17
(四)
重要會計科目之說明
17 ~ 33
(五)
關係人交易
34
(六)
質押之資產
35
(七)
重大承諾事項及或有事項
35
(八)
重大之災害損失
35
~2~
項
目
(九)
重大之期後事項
(十)
其他
頁
次
35
35 ~ 39
(十一)附註揭露事項
40 ~ 45
1.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40 ~ 41
2.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42
3.大陸投資資訊
43
4.母公司與子公司及各子公司間之業務關係及重要交易往來情
形及金額
44 ~ 45
(十二)部門別財務資訊
46
~3~
矽創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聲明書
本公司民國九十六年度(自 96 年 1 月 1 日至 96 年 12 月 31 日止)依「關係企業合併營業
報告書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及關係報告書編製準則」應納入編製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之公
司與依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七號應納入編製母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之公司均相同,且關係企業
合併財務報表所應揭露相關資訊於前揭母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中均已揭露,爰不再另行編製關
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
本公司編製之合併財務報表無虛偽或隱匿之情形。
特此聲明
公司名稱:矽創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負 責 人:毛穎文
中
華
民
國
九
十
七
~4~
年
一
月
三
十
一
日
會計師查核報告
(97)財審報字第 07002497 號
矽創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公鑒:
矽創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民國九十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民國九十五年十二月三十
一日之合併資產負債表,及民國九十六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及民國九十五年一月一日
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損益表、合併股東權益變動表及合併現金流量表,業經本會計師查核
竣事。上開合併財務報表之編製係管理階層之責任,本會計師之責任則為根據查核結果對上開
合併財務報表表示意見。如合併財務報表附註四(七)所述,矽創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民
國九十六年度採權益法評價之長期股權投資-矽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財務報表係由其他會計
師查核,因此本會計師對上開合併財務報表所表示之意見中有關上述公司之長期股權投資及投
資損益,係依該公司所委任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表評價而得,本會計師並未查核該等財務報表。
民國九十六年度及九十五年度依據其他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表所認列之投資損失分別為新台幣
10,511仟元及3,573仟元,佔合併損益淨利分別約1.4%及0.5%,截至民國九十六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及九十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其相關之長期股權投資餘額分別為新台幣45,926仟元及
56,437仟元,佔合併總資產分別約1%及1.7%。另如合併財務報表附註十一所揭露民國九十六年
度有關被投資公司資訊,部分亦係依被投資公司同期經其他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表所編製。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中華民國一般公認審計準則規劃並執
行查核工作,以合理確信財務報表有無重大不實表達。此項查核工作包括以抽查方式獲取財務
報表所列金額及所揭露事項之查核證據、評估管理階層編製財務報表所採用之會計原則及所作
之重大會計估計,暨評估財務報表整體之表達。本會計師相信此項查核工作及其他會計師之查
核報告可對所表示之意見提供合理之依據。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基於本會計師之查核結果及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第一段所述財務
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商業會計法」、「商業會計處理
準則」及中華民國一般公認會計原則編製,足以允當表達矽創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民國
九十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民國九十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財務狀況,暨民國九十六年一月一
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及民國九十五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經營成果與現金流量。
如合併財務報表附註三所述,矽創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自民國九十五年一月一日
起,採用新修正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三十四號金融商品之會計處理及新發布財務會計準則公報
第三十六號金融商品之表達與揭露。
資 誠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會 計 師:
曾國華
王偉臣
民
國
九
十
七
前財政部證期會 (84)台財證(六)第 64706 號
:
核 准 簽 證 文 號 (78)台財證(一)第 26345 號
年
一
月
三
十
一
日
~5~
矽 創 電 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資 產 負 債 表
民國 96 年及 95 年 12 月 31 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96
金
資
1100
1310
1320
1120
1140
1150
1160
1190
120X
1250
1260
1286
1298
11XX
1480
1421
1425
14XX
1501
1521
1531
1545
1561
15XY
15X9
15XX
1780
17XX
1800
1820
1830
1860
1880
18XX
1XXX
年
12
月
31
額
日
%
95
金
年
12
月
31
額
日
%
96
金
產
流動資產
現金及約當現金(附註四(一))
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資產–流動
(附註四(二))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流動(附註四(三))
應收票據淨額
應收帳款淨額(附註四(五))
應收帳款–關係人淨額(附註四(五)及五)
其他應收款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附註六)
存貨(附註四(六))
預付費用
預付款項
遞延所得稅資產–流動(附註四(十六))
其他流動資產–其他
流動資產合計
基金及投資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附註四
(四))
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附註四(七))
預付長期投資款
基金及投資合計
固定資產(附註四(八))
成本
土地
房屋及建築
機器設備
試驗設備
辦公設備
成本及重估增值
減:累計折舊
固定資產淨額
無形資產
其他無形資產
無形資產合計
其他資產
出租資產(附註四(九))
存出保證金
遞延費用(附註四(十))
遞延所得稅資產–非流動(附註四(十六))
其他資產–其他
其他資產合計
資產總計
年
12
月
31
日
%
95
金
16,788
1,052,990
119,750
170,274
28,081
5,336
17,980
1,411,199
23
3
4
1
31
$
399
297
696
1,411,895
額
12
月
31
額
日
%
負債及股東權益
$
1,185,714
27
55,103
41,595
23,860
1,361,640
3,331
311,900
634,555
60,425
44
41,327
14,772
3,734,266
1
1
1
30
7
14
1
1
83
$
1,090,593
32
19,632
28,663
2,904
715,727
209,299
33,416
194,900
464,258
21,148
20,069
6,480
2,807,089
1
21
6
1
6
14
1
1
83
2120
2140
2160
2170
2210
2260
2280
21XX
2810
2820
28XX
2XXX
3110
(
$
147,036
45,926
64,558
257,520
3
1
2
6
78,774
56,437
135,211
2
2
4
3211
3213
81,201
95,717
12,427
58,430
11,233
259,008
37,002) (
222,006
2
2
2
6
1) (
5
81,201
95,717
13,554
36,905
10,668
238,045
29,262) (
208,783
2
3
1
1
7
1)
6
3450
3420
8,228
8,228
-
8,233
8,233
-
47,191
2,942
208,031
4,824
4,200
267,188
4,489,208
1
5
6
100
47,943
2,389
161,724
26,082
4,200
242,338
3,401,654
1
5
1
7
100
$
3310
3350
3610
3XXX
流動負債
應付票據
應付帳款
應付所得稅(附註四(十六))
應付費用
其他應付款項(附註五)
預收款項
其他流動負債
流動負債合計
其他負債
應計退休金負債(附註四(十一))
存入保證金
其他負債合計
負債總計
股東權益
股本(附註四(十二))
普通股股本
資本公積(附註四(十四))
普通股溢價
轉換公司債溢價
保留盈餘(附註四(十五))
法定盈餘公積
未分配盈餘
股東權益其他調整項目
金融商品之未實現損益
累積換算調整數
母公司股東權益合計
少數股權
股東權益總計
$
1,332
645,329
108,790
156,685
3,288
11,804
927,228
19
3
5
27
31
1,031
283
1,314
928,542
27
1,076,414
24
904,508
26
227,500
351,301
5
8
396,687
12
205,432
1,180,284
5
26
134,082
989,926
4
29
35,326
622
3,076,879
434
3,077,313
1
69
69
22,394
238
2,447,835
25,277
2,473,112
1
72
1
73
4,489,208
100
3,401,654
100
重大承諾事項及或有事項(附註七)
1XXX
負債及股東權益總計
$
請參閱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暨資誠會計師事務所曾國華、王偉臣會計師民國九十七年一月三十一日查核報告。
董事長:毛穎文
年
經理人:毛穎文
~6~
會計主管:張憫慧
$
矽 創 電 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損 益 表
民國 96 年及 95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每股盈餘為新台幣元外)
96
金
4110
4170
4190
4800
4000
5110
5100
5910
6100
6200
6300
6000
6900
7110
7310
7122
7160
7210
7260
7480
7100
7510
7521
7530
7550
7570
7880
7500
7900
8110
8900
9300
9600XX
9601
9602
營業收入(附註五)
銷貨收入
銷貨退回
銷貨折讓
其他營業收入
營業收入合計
營業成本
銷貨成本
銷貨成本合計
營業毛利
營業費用
推銷費用
管理及總務費用
研究發展費用
營業費用合計
營業淨利
營業外收入及利益
利息收入
金融資產評價利益(附註四(二))
股利收入
兌換利益
租金收入(附註五)
存貨跌價回升利益
什項收入
營業外收入及利益合計
營業外費用及損失
利息費用
採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損失(附註四(七))
處分固定資產損失
存貨盤損
存貨跌價及呆滯損失
什項支出
營業外費用及損失合計
繼續營業單位稅前淨利
所得稅費用(附註四(十六))
繼續營業單位淨利
會計原則變動累積影響數(附註三)
合併總損益
歸屬於:
合併淨損益
少數股權損益
年
9810
9840
9850
年
%
101
1)
100
$
(
(
4,473,241
5,561)
18,262)
61,542
4,510,960
(
(
4,203,527) (
4,203,527) (
1,461,715
74)
74)
26
(
(
3,190,727) (
3,190,727) (
1,320,233
71)
71)
29
(
(
(
(
85,153) (
91,712) (
515,869) (
692,734) (
768,981
1)
2)
9)
12)
14
(
(
(
(
75,933) (
72,254) (
440,616) (
588,803) (
731,430
2)
1)
10)
13)
16
23,711
12,226
11,726
2,066
2,292
4,709
56,730
(
(
(
(
(
(
(
(
$
$
前
$
$
$
$
1
1
16,648
6,090
1,419
2,834
2,192
6,450
4,100
39,733
23)
10,511)
14)
17)
4,480)
25,116) (
40,161) (
785,550
31,494) (
754,056
754,056
1)
1)
14
1)
13
13
(
(
753,700
356
754,056
13
13
$
(
$
稅
7.54
7.54
$
7.37
7.37
$
$
$
後
(
(
(
(
(
$
稅
7.24
7.24
$
7.08
7.08
$
$
$
前
經理人:毛穎文
~7~
99
1
100
1
1
1,546)
3,573)
114)
41,450) (
1,087)
47,770) (
723,393
23,187)
700,206
11,979
712,185
1)
1)
16
16
16
713,495
1,310)
712,185
16
16
稅
7.16
0.12
7.28
$
6.81
0.12
6.93
$
$
$
請參閱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暨資誠會計師事務所
曾國華、王偉臣會計師民國九十七年一月三十一日查核報告。
董事長:毛穎文
度
額
5,706,597
22,056) (
19,299)
5,665,242
稅
9710
9740
9750
95
金
%
$
(
(
$
普通股每股盈餘(附註四(十七))
基本每股盈餘
繼續營業單位淨利
會計原則變動累積影響數
本期淨利
稀釋每股盈餘
繼續營業單位淨利
會計原則變動累積影響數
本期淨利
度
額
會計主管:張憫慧
後
6.93
0.12
7.05
6.60
0.12
6.72
矽 創 電 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股 東 權 益 變 動 表
民國 96 年及 95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資
普 通 股 股 本
95
年
度
95 年 1 月 1 日餘額
資本公積轉增資
94 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
法定盈餘公積
特別盈餘公積
員工紅利
董監事酬勞
股票股利
現金股利
員工認股權憑證行使發行
普通股
可轉換公司債轉換成股本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
損益
95 年度合併總損益
累積換算調整數之變動
95 年 12 月 31 日餘額
96
年
度
96 年 1 月 1 日餘額
資本公積轉增資
95 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
法定盈餘公積
員工現金紅利
員工股票紅利
董監事酬勞
股票股利
現金股利
員工認股權憑證行使發行
普通股
私募現金增資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
損益
96 年度合併總損益
累積換算調整數之變動
少數股權減少
96 年 12 月 31 日餘額
$
$
$
$
695,206
71,008
本
公
普 通 股 溢 價
$
(
積
轉換公司債溢價
22,824
$
22,824) (
314,871
48,184)
保
留
盈
餘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未 分 配 盈 餘
金融商品之未實現
損
益
$
$
$
$
72,752
-
326
-
28,261
71,008
-
-
-
61,330
-
16,647
22,378
-
130,000
-
-
904,508
-
396,687
134,082
-
904,508
45,386
$
$
-
$
$
(
396,687
45,386)
$
$
134,082
-
326)
-
(
$
$
-
-
71,350
-
-
8,384
35,000
227,500
-
-
-
1,076,414
227,500
351,301
205,432
-
$
$
$
-
61,330)
326
55,227)
16,569)
71,008)
248,527)
(
(
(
(
$
-
37,750
45,386
-
$
(
728,766
-
$
(
(
(
(
(
(
$
234
-
經理人:毛穎文
~8~
數 股 權
$
26,587
-
-
-
-
-
-
-
713,495
989,926
22,394
22,394
4
238
989,926
-
$
$
22,394
-
$
$
(
$
238
-
$
合
$
計
1,861,566
26,966)
16,569)
248,527)
(
(
(
16,647
152,378
1,310)
25,277
$
25,277
-
$
22,394
712,185
4
2,473,112
2,473,112
-
-
-
-
-
-
-
-
8,384
262,500
753,700
1,180,284
12,932
35,326
384
622
356
25,199) (
434
$
12,932
754,056
384
25,199)
3,077,313
$
$
請參閱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暨資誠會計師事務所曾國華、王偉臣會計師民國九十七年一月三十一日查核報告。
董事長:毛穎文
少
-
71,350)
26,500)
37,750)
19,265)
45,386)
363,091)
$
累積換算調整數
會計主管:張憫慧
(
$
(
(
(
26,500)
19,265)
363,091)
矽 創 電 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現 金 流 量 表
民國 96 年及 95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96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合併總損益
調整項目
呆帳費用
折舊費用(含出租資產)
各項攤提
金融資產評價利益
存貨跌價及呆滯損失提列數
存貨跌價回升利益數
存貨報廢損失
依權益法認列之長期股權投資損失
處分固定資產損失
固定資產轉列什項支出
提列公司債利息補償金
遞延所得稅資產變動
會計原則變動累積影響數
資產及負債科目之變動
應收票據
應收帳款淨額
應收帳款-關係人淨額
其他應收款
存貨
預付費用
預付款項
其他流動資產
應付票據
應付帳款
應付所得稅
應付費用
其他應付款項
預收款項
其他流動負債
應計退休金負債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
(
(
(
(
(
(
(
(
(續 次 頁)
~9~
年
度
754,056
9,600
15,895
113,376
12,785)
4,480
24,320
10,511
64
20,956)
655,104)
209,299
30,118
199,097)
39,277)
44)
8,292)
15,456
407,190
10,960
13,536
27,857
2,056
6,169
632)
718,756
95
$
(
(
(
(
(
(
(
(
(
(
(
(
年
度
712,185
9,600
12,948
73,777
3,359)
6,450)
41,450
3,573
31
1,118
25,870)
11,979)
904)
49,261)
58,929)
3,952)
82,227)
15,889)
5,288)
122
60,133
38,980
62,772
1,316
3,134
2,763)
754,268
矽 創 電 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現 金 流 量 表
民國 96 年及 95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96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資產-流動(增加)減
少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流動增加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增加
取得採權益法評價之長期股權投資-子公司價款
預付長期投資款增加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增加
購置固定資產/出租資產
遞延費用增加
處分固定資產價款
存出保證金(增加)減少
無形資產增加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融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存入保證金增加
現金增資
發放現金股利
發放董監酬勞
發放員工紅利
員工認股權證行使認購價款
少數股權減少
融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匯率影響數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增加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現金流量資訊之補充揭露
本期支付利息(不含資本化利息)
本期支付所得稅
不影響現金流量之融資活動
可轉換公司債轉換成股本
($
(
(
(
(
(
(
(
(
(
(
(
(
(
$
年
度
22,686)
68,262)
64,558)
117,000)
28,484)
150,342)
305
553)
9,335)
460,915)
14
262,500
363,091)
19,265)
26,500)
8,384
25,199)
163,157)
437
95,121
1,090,593
1,185,714
95
$
(
(
(
(
(
(
(
(
(
(
(
(
$
年
度
335,900
2,183)
58,775)
60,010)
105,300)
72,406)
132,327)
40
4,845)
99,906)
248,527)
16,569)
26,966)
16,647
275,415)
73
379,020
711,573
1,090,593
$
$
20,534
$
$
427
10,077
$
-
$
152,378
請參閱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暨資誠會計師事務所
曾國華、王偉臣會計師民國九十七年一月三十一日查核報告。
董事長:毛穎文
經理人:毛穎文
~10~
會計主管:張憫慧
矽 創 電 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民 國 96 年 及 95 年 1 月 1 日 至 12 月 31 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 特 別 註 明 者 外 )
一、公司沿革
(一 )矽 創 電 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本 公 司 )
1.本 公 司 設 立 於 民 國 81 年 7 月 9 日,主 要 營 業 項 目 為 電 子 開 發 研 究 設 計、
微電腦單晶片,軟、硬體及積體電路之設計、銷售及代理業務。
2. 本 公 司 原 名 為 冠 林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經 合 併 矽 創 電 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後,以 冠 林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為 存 續 公 司 並 變 更 名 稱 為 矽 創 電 子 股 份 有
限公司。
3.本 公 司 股 票 自 民 國 92 年 12 月 25 日 起 , 正 式 於 台 灣 證 券 交 易 所 掛 牌 買
賣。截 至 民 國 96 年 12 月 31 日 止,本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員 工 人 數 為 332 人 。
(二 )列 入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之 所 有 子 公 司 及 本 期 增 減 變 動 情 形 如 下 :
投資公司名稱 子 公 司 名 稱
業務性質
Sitronix
矽 創 電 子 股 份 Technology
有限公司
(Belize)
Corp.
國際貿易
所持股權百分比
民 國 96 年 民 國 95 年 說 明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00%
100%
產品設計業、電
子 零 組 件 製 造
業、電子資訊供
矽達科技股份
應服務業、資料
有限公司
儲存及處理設備
製造業、資訊軟
體服務等
55%
55%
Sitronix
Technology
(Belize)
Corp.
Sitronix
Technology
(Mauritius)
Corp.
100%
100%
Sitronix
Technology
(Mauritius)
Corp.
從事計算機軟、
硬件開發、銷售
矽 創 科 技 (深
及售後服務業務
圳 )有 限 公 司
與提供相關技術
諮詢服務
100%
100%
〃
國際貿易
(三 )未 列 入 本 期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之 子 公 司
無。
~11~
(四 )子 公 司 會 計 期 間 不 同 之 調 整 及 處 理 方 式
無。
(五 )國 外 子 公 司 營 業 之 特 殊 風 險
無。
(六 )子 公 司 將 資 金 移 轉 予 母 公 司 之 能 力 受 重 大 限 制 者 , 該 限 制 之 本 質 與 程 度
無。
(七 )子 公 司 持 有 母 公 司 發 行 證 券 之 內 容
無。
(八 )子 公 司 發 行 轉 換 公 司 債 及 新 股 之 有 關 資 料
無。
二、重要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本 財 務 報 表 係 依 照「 證 券 發 行 人 財 務 報 告 編 製 準 則 」、「 商 業 會 計 法 」、「 商 業 會
計 處 理 準 則 」及 中 華 民 國 一 般 公 認 會 計 原 則 編 製。重 要 會 計 政 策 彙 總 說 明 如 下:
(一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編 製 原 則
本 公 司 對 於 直 接 或 間 接 持 有 表 決 權 之 股 份 超 過 50%以 上 之 被 投 資 公 司 及 符
合 有 控 制 能 力 之 條 件 者 將 全 數 納 入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編 製 個 體。本 公 司 與 合 併
子公司相互間重大交易事項及資產負債表科目餘額予以沖銷。
(二 )子 公 司 外 幣 財 務 報 表 換 算 基 礎
海 外 子 公 司 財 務 報 表 於 轉 換 時,所 有 資 產、負 債 科 目 均 按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之
匯 率 換 算,股 東 權 益 中 除 期 初 保 留 盈 餘 以 上 期 期 末 換 算 後 之 餘 額 結 轉 外 ,
其 餘 均 按 歷 史 匯 率 換 算;股 利 按 宣 告 日 之 匯 率 換 算,損 益 科 目 按 加 權 平 均
匯 率 換 算 。 換 算 產 生 之 差 額 , 列 入 「 累 積 換 算 調 整 數 」, 作 為 股 東 權 益 之
調整項目。
(三 )外 幣 交 易
1. 本 公 司 及 合 併 子 公 司 之 會 計 記 錄 分 別 以 新 台 幣 及 其 功 能 性 貨 幣 為 記 帳
單 位,外 幣 交 易 事 項 係 按 交 易 當 日 之 即 期 匯 率 折 算 成 記 帳 單 位 入 帳,其
與實際收付時之兌換差異,列為當年度損益。
2.期 末 就 外 幣 貨 幣 性 資 產 或 負 債 餘 額,按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之 即 期 匯 率 評 價 調
整,因 調 整 而 產 生 之 兌 換 差 額 列 為 當 年 度 損 益;惟 與 國 外 營 運 機 構 間 具
有長期投資性質之外幣墊款所產生之兌換差額則列為股東權益調整項
目。
3.期 末 就 外 幣 非 貨 幣 性 資 產 或 負 債 餘 額,屬 依 公 平 價 值 衡 量 且 變 動 列 入 損
益 者,按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之 即 期 匯 率 評 價 調 整,因 調 整 而 產 生 之 兌 換 差 額
~12~
列 為 當 年 度 損 益;屬 依 公 平 價 值 衡 量 且 變 動 列 入 股 東 權 益 調 整 項 目 者 ,
按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之 即 期 匯 率 評 價 調 整,因 調 整 而 產 生 之 兌 換 差 額,列 為
股 東 權 益 調 整 項 目;屬 非 依 公 平 價 值 衡 量 者,則 按 交 易 日 之 歷 史 匯 率 衡
量。
(四 )資 產 負 債 區 分 流 動 及 非 流 動 之 分 類 標 準
1.資 產 符 合 下 列 條 件 之 一 者,列 為 流 動 資 產;資 產 不 屬 於 流 動 資 產 者 為 非
流動資產:
(1)因 營 業 所 產 生 之 資 產 , 預 期 將 於 正 常 營 業 週 期 中 變 現 、 消 耗 或 意 圖
出售者。
(2)主 要 為 交 易 目 的 而 持 有 者 。
(3)預 期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後 十 二 個 月 內 將 變 現 者 。
(4)現 金 或 約 當 現 金 , 但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後 逾 十 二 個 月 用 以 交 換 、 清 償
負債或受有其他限制者除外。
2.負 債 符 合 下 列 條 件 之 一 者,列 為 流 動 負 債;負 債 不 屬 於 流 動 負 債 者 為 非
流動負債:
(1)因 營 業 而 發 生 之 債 務 , 預 期 將 於 正 常 營 業 週 期 中 清 償 者 。
(2)主 要 為 交 易 目 的 而 發 生 者 。
(3)須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後 十 二 個 月 內 清 償 者 。
(4)不 能 無 條 件 延 期 至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後 逾 十 二 個 月 清 償 之 負 債 。
(五 )公 平 價 值 變 動 列 入 損 益 之 金 融 資 產 與 負 債
1. 屬 權 益 性 質 、 受 益 憑 證 及 衍 生 性 商 品 者 係 採 交 易 日 會 計 , 於 原 始 認 列
時,將金融商品以公平價值衡量。
2. 公 平 價 值 變 動 列 入 損 益 之 金 融 資 產 與 負 債 係 以 公 平 價 值 評 價 且 其 價 值
變 動 列 為 當 期 損 益 。 上 市 /上 櫃 股 票 、 封 閉 型 基 金 及 存 託 憑 證 係 以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公 開 市 場 之 收 盤 價 為 公 平 價 值。開 放 型 基 金 係 以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該基金淨資產價值為公平價值。
3.本 公 司 指 定 公 平 價 值 變 動 列 入 損 益 之 金 融 資 產 與 負 債 者,係 符 合 下 列 條
件之一:
(1)係 為 混 合 商 品 。
(2)該 指 定 可 消 除 或 重 大 減 少 會 計 衡 量 或 認 列 之 不 一 致 。
(3)係 依 本 公 司 明 訂 之 風 險 管 理 或 投 資 策 略 共 同 管 理 , 並 以 公 平 價 值 基
礎評價績效目的所作之指定。
(六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1.屬 權 益 性 質 之 投 資 係 採 交 易 日 會 計,於 原 始 認 列 時,將 金 融 商 品 以 公 平
價值衡量,並加計取得或發行之交易成本。
~13~
2.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係 以 公 平 價 值 評 價 且 其 價 值 變 動 列 為 股 東 權 益 調 整
項 目 。 上 市 /上 櫃 股 票 、 封 閉 型 基 金 及 存 託 憑 證 係 以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公 開
市 場 之 收 盤 價 為 公 平 價 值。開 放 型 基 金 係 以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該 基 金 淨 資 產
價值為公平價值。
3.若 有 減 損 之 客 觀 證 據,則 認 列 減 損 損 失。若 後 續 期 間 減 損 金 額 減 少,屬
權 益 商 品 之 減 損 減 少 金 額 該 認 列 為 股 東 權 益 調 整 項 目;屬 債 務 商 品 之 減
損 減 少 金 額 若 明 顯 與 認 列 減 損 後 發 生 之 事 件 有 關,則 予 以 迴 轉 並 認 列 為
當期損益。
(七 )以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及 負 債
1.係 採 交 易 日 會 計,於 原 始 認 列 時,將 金 融 商 品 以 公 平 價 值 衡 量,並 加 計
取得或發行之交易成本。
2.以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若 有 減 損 之 客 觀 證 據,則 認 列 減 損 損 失,此 減 損
金額不予迴轉。
(八 )應 收 帳 款
係 因 出 售 商 品 或 勞 務 而 發 生 之 應 收 帳 款,按 設 算 利 率 計 算 其 折 現 值 為 入 帳
基 礎,惟 到 期 日 在 一 年 以 內 者,其 折 現 值 與 到 期 值 差 異 不 大,按 帳 載 金 額
評價。
(九 )備 抵 呆 帳
備 抵 呆 帳 係 依 據 過 去 實 際 發 生 呆 帳 之 經 驗,衡 量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應 收 票 據 、
應收帳款等各項債權之帳齡情形及其收回可能性,予以評估提列。
(十 )存 貨
採 永 續 盤 存 制,以 取 得 成 本 入 帳,成 本 結 轉 按 加 權 平 均 法 計 算,期 末 存 貨
除 就 呆 滯 部 份 提 列 備 抵 呆 滯 損 失 外,採 成 本 與 市 價 孰 低 法 評 價。比 較 成 本
與 市 價 孰 低 時,採 總 額 比 較 法,原 物 料 以 重 置 成 本 為 市 價,在 製 品 與 製 成
品及商品存貨以淨變現價值為市價。
(十 一 )採 權 益 法 之 長 期 股 權 投 資
1.持 有 被 投 資 公 司 有 表 決 權 股 份 比 例 達 20% 以 上 或 具 有 重 大 影 響 力 者 ,
採 權 益 法 評 價 。 民 國 95 年 度 (含 )起 , 投 資 成 本 與 股 權 淨 值 之 差 額 , 如
屬 投 資 成 本 超 過 所 取 得 可 辨 認 淨 資 產 公 平 價 值,將 超 過 部 份 列 為 商 譽 ,
並 於 每 年 定 期 執 行 減 損 測 試,以 前 年 度 攤 銷 者,不 再 追 溯 調 整;若 可 取
得 可 辨 認 淨 資 產 公 平 價 值 超 過 投 資 成 本,則 差 額 就 非 流 動 資 產 分 別 將 其
公 平 價 值 等 比 例 減 少 之,若 減 少 至 零 仍 有 差 額 時,則 為 負 商 譽,將 該 差
額 列 為 非 常 利 益,惟 民 國 94 年 12 月 31 日 前 產 生 之 負 商 譽 仍 繼 續 攤 銷。
持 有 被 投 資 公 司 有 表 決 權 股 份 比 例 超 過 50%或 具 有 控 制 力 者,採 權 益 法
評價並於半年度及年度編製合併報表。
~14~
2.海 外 投 資 按 權 益 法 評 價 時,被 投 資 公 司 財 務 報 表 轉 換 所 產 生 之「 累 積 換
算調整數」作為本公司股東權益之調整項目。
(十 二 )固 定 資 產
1.固 定 資 產 以 取 得 成 本 為 入 帳 基 礎 。
2.折 舊 按 估 計 經 濟 耐 用 年 限,加 計 一 年 殘 值 採 直 線 法 提 列,到 期 已 折 足 而
尚 在 使 用 之 固 定 資 產,仍 繼 續 提 列 折 舊。主 要 固 定 資 產 之 耐 用 年 數 除 房
屋 及 建 築 為 50 年 外 , 餘 為 2~ 5 年 。
3.凡 支 出 效 益 及 於 以 後 各 期 之 重 大 改 良 或 大 修 支 出 列 為 資 本 支 出,經 常 性
維 護 或 修 理 支 出 則 列 為 當 期 費 用。處 分 資 產 損 益 列 為 當 期 營 業 外 收 支 項
下。
4.出 租 之 土 地、房 屋 及 建 築,依 其 出 租 部 分 之 帳 面 價 值 轉 列 其 他 資 產,當
年度提列之折舊費用列為營業外支出。
(十 三 )無 形 資 產
係 專 門 技 術 及 權 利 金 等,以 取 得 成 本 為 入 帳 基 礎,並 按 其 估 計 效 益 年 數 約
2~ 10 年 採 平 均 法 攤 銷 。
(十 四 )遞 延 費 用
以 取 得 成 本 為 入 帳 基 礎 , 並 按 其 估 計 效 益 年 數 約 1~5 年 採 平 均 法 攤 銷 。
(十 五 )非 金 融 資 產 減 損
當環境變更或某事件發生而顯示公司所擁有之資產其可回收金額低於其
帳 面 價 值 時,公 司 應 認 列 減 損 損 失。可 回 收 金 額 是 指 一 項 資 產 之 淨 公 平 價
值 或 其 使 用 價 值,兩 者 較 高 者。淨 公 平 價 值 是 指 一 項 資 產 在 公 平 交 易 情 況
下 可 收 到 之 淨 處 分 金 額,而 使 用 價 值 是 指 將 一 項 資 產 在 未 來 可 使 用 年 限 內
可產生之預計現金流量予以折現計算。
當 以 前 年 度 認 列 資 產 減 損 之 情 況 不 再 存 在 時,則 可 在 以 前 年 度 提 列 損 失 金
額之範圍內予以迴轉。已認列之商譽減損損失不得迴轉。
(十 六 )應 付 公 司 債
本 公 司 之 應 付 可 轉 換 公 司 債 均 為 民 國 94 年 12 月 31 日 前 發 行 , 其 處 理 如
下:
1.約 定 賣 回 價 格 高 於 轉 換 公 司 債 面 額 之 利 息 補 償 金,於 發 行 日 至 賣 回 權 期
間屆滿日之期間,按利息法認列利息費用並提列應付利息補償金。
2.債 券 持 有 人 行 使 轉 換 權 利 時,按 帳 面 價 值 法 處 理,亦 即 將 轉 換 之 公 司 債
及其相關負債科目轉列為股本及資本公積,不認列轉換損益。
3.轉 換 公 司 債 發 行 費 用 列 為 遞 延 費 用,按 公 司 債 發 行 期 間 攤 提 為 費 用。公
司債於到期日前轉換或贖回者,公司債發行費用亦按比例轉列費用。
4. 附 賣 回 權 之 轉 換 公 司 債 , 如 債 券 持 有 逾 期 未 行 使 賣 回 權 , 致 賣 回 權 失
~15~
效,則 按 利 息 法 自 約 定 賣 回 期 限 屆 滿 日 次 日 起 至 到 期 日 之 期 間 攤 銷 已 認
列 為 負 債 之 利 息 補 償 金。惟 若 於 約 定 賣 回 期 間 屆 滿 日 可 換 得 普 通 股 之 公
平市價高於約定賣回價格,則應將該利息補償金一次轉列資本公積。
5.提 前 清 償 之 轉 換 公 司 債,其 償 付 損 益 於 減 除 所 得 稅 後 之 淨 額 列 為 非 常 損
益項目。
(十 七 )員 工 退 休 金
退 休 金 辦 法 屬 確 定 給 付 退 休 辦 法 者,係 依 據 精 算 結 果 認 列 淨 退 休 金 成 本 ,
淨 退 休 金 成 本 包 括 當 期 服 務 成 本、利 息 成 本、基 金 資 產 之 預 期 報 酬 及 未 認
列 過 渡 性 淨 給 付 義 務 與 退 休 金 損 益 之 攤 銷 數。未 認 列 過 渡 性 淨 給 付 義 務 按
23 年 攤 銷 。 退 休 金 辦 法 屬 確 定 提 撥 退 休 辦 法 者 , 則 依 權 責 發 生 基 礎 將 應
提撥之退休基金數額認列為當期之退休金成本。
(十 八 )所 得 稅
1.依 財 務 會 計 準 則 公 報 第 22 號 「 所 得 稅 之 會 計 處 理 準 則 」 之 規 定 , 作 跨
期 間 與 同 期 間 之 所 得 稅 分 攤,以 前 年 度 溢、低 估 之 所 得 稅,列 為 當 年 度
所得稅費用之調整項目。
2.所 得 稅 抵 減 之 會 計 處 理 依 財 務 會 計 準 則 公 報 第 12 號 「 所 得 稅 抵 減 之 會
計 處 理 準 則 」之 規 定 處 理 , 因 購 置 設 備 或 技 術 、 研 究 發 展 、 人 才 培 訓 及
股權投資等所產生之所得稅抵減採當期認列法處理。
3.本 公 司 未 分 配 盈 餘 加 徵 百 分 之 十 營 利 事 業 所 得 稅 部 分,於 股 東 會 決 議 分
配盈餘後列為當期費用。
(十 九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內 含 價 值 法 )
本 公 司 對 於 員 工 認 股 權 證 之 給 與 日 或 修 正 日 於 民 國 93 年 1 月 1 日 (含 )以
後 者,係 依 中 華 民 國 會 計 研 究 發 展 基 金 會 (92)基 秘 字 第 072 號 函「 員 工 認
股 權 證 之 會 計 處 理 」之 規 定,有 關 酬 勞 性 員 工 認 股 選 擇 權 計 劃 係 採 用 內 含
價值法認列費用,並揭露採用公平價值法之擬制本期淨利及每股盈餘資
訊。
(二 十 )收 入 及 成 本
收 入 於 獲 利 過 程 大 部 份 已 完 成,且 已 實 現 或 可 實 現 時 認 列。相 關 成 本 配 合
收入於發生時承認。費用則依權責發生制於發生時認列為當期費用。
(二 十 一 )會 計 估 計
本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於 編 製 財 務 報 表 時,業 已 依 照 一 般 公 認 會 計 原 則 之 規 定 ,
對 財 務 報 表 所 列 金 額 及 或 有 事 項,作 必 要 之 衡 量、評 估 與 揭 露,其 中 包 括
若干假設及估計之採用,惟該等假設及估計與實際結果可能存有差異。
三、會計變動之理由及其影響
(一 )商 譽 停 止 攤 銷
~16~
本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自 民 國 95 年 1 月 1 日 起 , 採 用 新 發 布 財 務 會 計 準 則 公 報
第 一 號、第 五 號、第 七 號、第 二 十 五 號 及 第 三 十 五 號 有 關 商 譽 停 止 攤 銷 之
會計處理。此項會計原則變動對本公司及子公司並無影響。
(二 )金 融 商 品
1.本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自 民 國 95 年 1 月 1 日 起 , 採 用 新 發 布 財 務 會 計 準 則 公
報 第 34 號 及 第 36 號 有 關 金 融 商 品 之 會 計 處 理 。
2.此 項 會 計 原 則 變 動 使 民 國 95 年 12 月 31 日 之 合 併 總 資 產 增 加 $37,732,
合 併 總 淨 值 增 加 $37,732,民 國 95 年 度 合 併 淨 利 增 加 $15,338(含 因 首 次
適 用 第 三 十 四 號 公 報 而 將 民 國 94 年 12 月 31 日 帳 列 之 金 融 資 產 及 負 債
予 以 重 分 類 後 對 損 益 項 目 (即 會 計 原 則 變 動 累 積 影 響 數 )之 影 響 總 數 為
$11,979), 每 股 盈 餘 增 加 0.17 元 。
四、重要會計科目之說明
(一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零用金及庫存現金
96 年 12 月 31 日
95 年 12 月 31 日
$
$
174
134
支
票
存
款
120
210
活
定
期
期
存
存
款
款
379,340
806,080
349,011
741,238
$
1,185,714
$
1,090,593
(二 )公 平 價 值 變 動 列 入 損 益 之 金 融 資 產
項
目
96 年 12 月 31 日 95 年 12 月 31 日
流動項目:
交易目的金融資產
上市櫃公司股票
衍生性金融商品-遠期外匯
公司債
$
17,025
161
5,000
小計
交易目的金融資產評價調整
合計
指定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資產
連動債
指定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資產 (
評價調整
合計
$
22,186
28,225
50,411
4,294
15,338
19,632
4,954
262)
4,692
55,103
19,632
~17~
$
$
4,294
-
1.本公司於民國96年及95年度認列上述金融資產評價之利益分別為 $12,226及
$6,090。
2.本公司從事之遠期外匯交易主係預售遠期交易,係為規避外銷之匯率風險,惟未
適用避險會計,合約資訊說明如下:
96年12月31日
95年12月31日
合約金額
合約金額
契約期間
(名目本金)
契約期間
(名目本金)
民國96年12月26日
USD500仟元
至97年2月20日
(三 )備 供 出 售 之 金 融 資 產
項
目
流動項目:
上市櫃公司股票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評價調整
累計減損-備供出售之金融資產
合計
96 年 12 月 31 日
95 年 12 月 31 日
$
$
$
6,269
35,326
41,595
$
6,269
22,394
28,663
(四 )以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項
目
非流動項目:
非上市櫃公司股票
累計減損-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合計
96 年 12 月 31 日
$
(
$
95 年 12 月 31 日
147,670
$
634) (
147,036
$
81,218
2,444)
78,774
本公司持有之標的因無活絡市場公開報價且公平市價無法可靠衡量,故以成本
衡量。
(五 )應 收 帳 款
96 年 12 月 31 日
95 年 12 月 31 日
$
$
應收帳款-一般客戶
應收帳款-關係人
減:備抵呆帳
42,427)
(
$
~18~
1,404,067
1,361,640
748,554
209,299
32,827)
(
$
925,026
(六 )存
原
在
製
商
貨
製
成
96 年 12 月 31 日
$
18,424
412,315
239,398
4,287
674,424
(
39,869)
$
634,555
料
品
品
品
減:備抵存貨跌價及呆滯損失
95 年 12 月 31 日
$
28,602
176,740
291,768
2,538
499,648
(
35,390)
$
464,258
(七 )採 權 益 法 之 長 期 股 權 投 資
1. 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明細如下:
96 年 12 月 31 日 95 年 12 月 31 日
帳 列 數 持股比例 帳 列 數 持股比例
採權益法評價者:
矽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45,926
25%
$ 56,437
2.本公司民國96年度及95年度採權益法認列投資損失如下:
96 年 1 日 1 日
至 12 月 31 日
矽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0,511)
25%
95 年 1 日 1 日
至 12 月 31 日
($
3,573)
上列採權益法評價之投資損失,係依同期間經其他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表評
價而得。
(八 )固 定 資 產
資
土
房
機
試
辦
產
名
屋 及 建
器
設
驗
設
公
設
稱
地
築
備
備
備
96
原 始
$
$
年
12
成 本 累 計
81,201
95,717
12,427
58,430
11,233
259,008
~19~
$
(
(
(
(
($
月
31
折 舊 帳 面
6,021)
7,144)
18,662)
5,175)
37,002)
$
$
日
價 值
81,201
89,696
5,283
39,768
6,058
222,006
資
土
房
機
試
辦
產
名
屋 及 建
器
設
驗
設
公
設
稱
地
築
備
備
備
95
年
原 始 成 本
$
81,201
95,717
13,554
36,905
10,668
$
238,045
12
月
31
日
累 計 折 舊 帳 面 價 值
$
$
81,201
(
4,145)
91,572
(
7,927)
5,627
(
13,168)
23,737
(
4,022)
6,646
($
29,262) $
208,783
民國96年度及95年度均無利息資本化之情形。
(九 )出 租 資 產
資
土
房
產
屋
名
及
稱
建
地
築
96
原 始
$
21,817
30,055
51,872
$
資
土
房
產
屋
名
及
稱
建
地
築
年
12
成 本 累 計
95
原 始
$
$
$
4,681)
4,681)
(
($
年
12
成 本 累 計
21,817
30,055
51,872
$
(
($
月
31
折 舊 帳 面
$
$
月
31
折 舊 帳 面
3,929)
3,929)
$
$
日
價 值
21,817
25,374
47,191
日
價 值
21,817
26,126
47,943
(十 )遞 延 費 用
裝
96 年 12 月 31 日
95 年 12 月 31 日
$
$
潢
光
罩
電 腦 軟 體 成 本
8,300
188,583
11,148
$
208,031
12,708
143,287
5,729
$
161,724
(十 一 )退 休 金 計 劃
1. 本 公 司 依 據 「 勞 動 基 準 法 」 之 規 定 , 訂 有 確 定 給 付 之 退 休 辦 法 , 適
用 於 民 國 94 年 7 月 1日 實 施 「 勞 工 退 休 金 條 例 」 前 所 有 正 式 員 工 之 服
務年資,以及於實施「勞工退休金條例」後選擇繼續適用勞動基準
法員工之後續服務年資。員工符合退休條件者,退休金之支付係根
據 服 務 年 資 及 退 休 前 6個 月 之 平 均 薪 資 計 算,15年 以 內 (含 )之 服 務 年
資 每 滿 一 年 給 予 兩 個 基 數 , 超 過 15年 之 服 務 年 資 每 滿 一 年 給 予 一 個
基 數 , 惟 累 積 最 高 以 45個 基 數 為 限 。 本 公 司 按 月 就 薪 資 總 額 2%提 撥
退休基金,以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之名義專戶儲存於中央信
~20~
託 局 ( 自 民 國 96 年 7月 1日 起 與 台 灣 銀 行 合 併 )。 本 公 司 民 國 96年 度 及
95 年 度 依 上 述 退 休 金 辦 法 認 列 之 淨 退 休 金 成 本 分 別 為 $2,386 及
$489 , 截 至 民 國 96 年 及 95 年 12月 31日 止 , 本 公 司 存 放 於 台 灣 銀 行 之
勞 工 退 休 準 備 金 專 戶 之 餘 額 則 分 別 為 $13,429及 $10,196。
民 國 96年 度 及 95年 度 精 算 假 設 中 之 折 現 率 分 別 為 3.5%及 3.75%,退 休
基 金 資 產 預 期 報 酬 率 皆 為 2.75%, 薪 資 調 整 率 分 別 為 4%及 3.5%。 依 精
算 法 計 算 之 未 認 列 過 渡 性 淨 給 付 義 務 按 23年 平 均 分 攤 。
退休金主要內容如下:
(1)退休基金提撥狀況表
(
給付義務:
既得給付義務
非既得給付義務
累積給付義務
未來薪資增加之影響數
預計給付義務
退休基金資產公平價值
提撥狀況
未認列過渡性淨給付義務
未認列退休金損失
本期高估數
應計退休金負債
衡 量 日 )
96年12月31日
$
11,926)
11,926)
11,694)
23,620)
13,429
10,191)
559
12,159
2,926)
399)
(
(
(
(
(
(
($
(2)民國96年度及95年度淨退休金成本包括
96
服務成本
$
利息成本
退休基金資產之預期報酬
(
未認列過渡性淨給付義務之攤銷數
未認列退休金損失之攤銷數
本期高估數
淨退休金成本
$
年
(
$
9,347)
9,347)
7,834)
17,181)
10,196
6,985)
595
6,807
1,448)
1,031)
(
(
(
(
(
(
($
度
644
280)
36
509
1,477
2,386
衡 量 日 )
95年12月31日
95
$
(
$
年
度
477
188)
36
164
489
2. 自 民 國 94 年 7 月 1 日 起 , 本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 矽 達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依 據
「 勞 工 退 休 金 條 例 」,訂 有 確 定 提 撥 之 退 休 辦 法,適 用 於 本 國 籍 之 員 工 。
本公司就員工選擇適用「勞工退休金條例」所定之勞工退休金制度部
分 , 每 月 按 不 低 於 薪 資 之 6%提 繳 勞 工 退 休 金 至 勞 保 局 員 工 個 人 帳 戶 , 員
工退休金之支付依員工個人之退休金專戶及累積收益之金額採月退休
~21~
金 或 一 次 退 休 金 方 式 領 取 。 本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民 國 96年 度 及 民 國 95年 度 依
上 開 退 休 金 辦 法 認 列 之 退 休 金 成 本 分 別 為 $12,896及 $ 11,117。
3. 矽 創 科 技 ( 深 圳 ) 有 限 公 司 按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政 府 規 定 之 養 老 保 險 制
度,每 月 依 當 地 員 工 薪 資 總 額 之 一 定 比 率 提 撥 養 老 保 險 金,其 提 撥 比 率
為 8%。 每 位 員 工 之 退 休 金 由 政 府 管 理 統 籌 安 排 , 該 公 司 除 按 月 提 撥 外 ,
無 進 一 步 義 務。民 國 96年 度 及 95年 度,該 公 司 依 上 開 退 休 金 辦 法 認 列 之
退 休 金 成 本 分 別 為 $744及 $ 458。
(十 二 )股 本
1.截 至 民 國 96 年 12 月 31 日 止 , 本 公 司 額 定 資 本 額 為 $1,500,000( 含
$130,000 供 發 行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及 $100,000 供 公 司 債 轉 換 使 用 )
,實
收 資 本 額 為 $ 1,076,414, 每 股 面 額 10 元 。
2.本 公 司 經 民 國 96 年 6 月 21 日 股 東 會 決 議,以 未 分 配 盈 餘( 含 員 工 紅
利 ) $ 83,136 及 資 本 公 積 $45,386 轉 增 資 發 行 新 股 , 且 於 民 國 96 年
7 月 11 日 經 董 事 會 決 議 , 以 民 國 96 年 8 月 15 日 為 增 資 基 準 日 , 該
項增資案業已辦理變更登記完竣。
3.本 公 司 經 民 國 95 年 6 月 23 日 股 東 會 決 議,以 未 分 配 盈 餘 (含 員 工 紅
利 )$99,269 及 資 本 公 積 $71,008 轉 增 資 發 行 新 股 , 且 於 民 國 95 年 7
月 10 日 經 董 事 會 決 議 , 以 民 國 95 年 8 月 10 日 為 增 資 基 準 日 , 該 項
增資案業已辦理變更登記完竣。
4.民 國 96 年 1 月 1 日 至 12 月 31 日 止 , 本 公 司 員 工 行 使 認 股 權 憑 證 而
發 行 之 新 股 計 838,250 股 (每 股 認 購 價 格 為 10 元 ),其 中 62,500 股 因
尚未達應辦理變更登記之期限而未完成股本變更登記。
5.民 國 95 年 1 月 1 日 至 12 月 31 日 止 , 本 公 司 員 工 行 使 認 股 權 憑 證 而
發 行 之 新 股 計 1,664,750 股 (每 股 認 購 價 格 為 10 元 )及 可 轉 換 公 司 債
轉 換 成 股 本 而 發 行 之 新 股 計 2,237,772 股 (每 股 轉 換 價 格 為 72.6 元 及
57 元 )。
(十 三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計 劃
1.本 公 司 發 行 第 一 次 之 酬 勞 性 員 工 認 股 選 擇 權 計 劃 總 數 為 2,150 單 位,每
單 位 認 股 權 憑 證 得 分 別 以 每 股 15 元 及 17 元 認 購 1,000 股 之 普 通 股,認
股 權 憑 證 發 行 後,遇 有 本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份 發 生 變 動 或 發 放 現 金 股 利 時 ,
認 股 價 格 得 依 特 定 公 式 調 整 之。本 次 發 行 之 認 股 權 憑 證 之 存 續 期 間 為 7
年,員 工 自 被 授 予 認 股 權 憑 證 屆 滿 2 年 後,得 依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辦 法 分
年 行 使 認 股 權 利 。 截 至 民 國 96 年 12 月 31 日 止 , 經 調 整 後 之 每 股 認 購
價 格 皆 為 10 元 。
~22~
(1)民國96年度及95年度,第一次酬勞性員工認股選擇權計劃之認股選擇權數量及
加權平均行使價格之資訊揭露如下表:
96
年
度
95
年
度
加權平均行
加權平均行
使價格(元)
數量(仟股)
使價格(元)
數量(仟股)
期初流通在外
本期給與
無償配股增發或調
整認股股數
本期行使
(
本期沒收
期末流通在外
期末可行使之認股
選擇權
期末已核准尚未發
行之認股選擇權
509
$
376)
133
10.00
10.00 (
10.00
1,142
633)
509
133
423
-
-
$
10.00
10.00
10.00
(2)截至民國96年12月31日,所發行第一次酬勞性員工認股選擇權計劃流通在外之
資訊如下表:
行使價格
之 範 圍
10元
期末流通在外之認股選擇權
數量
加權平均預期 加權平均
(仟股) 剩餘存續期限 行使價格
133
1.94年
10元
期末可行使認股選擇權
數 量
加權平均
(仟股)
行使價格
133
10元
2.本 公 司 發 行 第 二 次 之 酬 勞 性 員 工 認 股 選 擇 權 計 劃 總 數 為 2,864 單 位,每
單 位 認 股 權 憑 證 得 以 每 股 17 元 認 購 1,000 股 之 普 通 股 , 認 股 權 憑 證 發
行 後,遇 有 本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份 發 生 變 動 或 發 放 現 金 股 利 時,認 股 價 格 得
依 特 定 公 式 調 整 之。本 次 發 行 之 認 股 權 憑 證 之 存 續 期 間 為 7 年,員 工 自
被 授 與 認 股 權 憑 證 屆 滿 2 年 後,得 依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辦 法 分 年 行 使 認 股
權 利。截 至 民 國 96 年 12 月 31 日,經 調 整 後 之 每 股 認 購 價 格 為 10 元 。
~23~
(1)民國96年度及95年度,第二次酬勞性員工認股選擇權計劃之認股選擇權數量及
加權平均行使價格之資訊揭露如下表:
96
年
度
95
年
加權平均
數量(仟股)
期初流通在外
912
加權平均
行使價格(元)
$
度
數量(仟股)
10.00
1,943
行使價格(元)
$
10.00
本期給與
-
-
-
-
無償配股增發或調
整認股股數
-
-
-
-
本期行使
本期沒收
(
期末流通在外
期末可行使之認股
選擇權
期末已核准尚未發
行之認股選擇權
462)
-
10.00 (
-
450
10.00
1,031)
-
10.00
-
912
10.00
450
196
-
-
(2)截至民國96年12月31日,所發行第二次酬勞性員工認股選擇權計劃流通在外之
資訊如下表:
期末流通在外之認股選擇權
行使價格
之 範 圍
10元
數量
(仟股)
450
加權平均預期
剩餘存續期限
2.58年
期末可行使認股選擇權
加權平均 數量
行使價格 (仟股)
10元
450
加權平均
行使價格
10元
3. 上述員工認股權憑證,因給與日在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92)基
秘字第072號函「員工認股憑證之會計處理」之規定適用日前,依相關規定無須
追溯調整及認列員工認股權憑證之酬勞成本。
4.本 公 司 發 行 第 三 次 酬 勞 性 員 工 認 股 選 擇 權 計 劃 總 數 為 2,000 單 位,每 單
位 認 股 權 憑 證 得 以 發 行 日 本 公 司 收 盤 價 為 每 股 認 購 價 格 認 購 1,000 股
之 普 通 股,惟 若 收 盤 價 低 於 面 額 時 則 以 普 通 股 票 面 額 為 每 股 最 低 認 股 價
格,認 股 權 憑 證 發 行 後 遇 有 本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份 發 生 變 動 或 發 放 現 金 股 利
時,認 股 價 格 得 依 特 定 公 式 調 整 之。本 次 發 行 之 認 股 權 憑 證 之 存 續 期 間
為 7 年,員 工 自 被 授 與 認 股 權 憑 證 屆 滿 2 年 後,得 依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辦
法 可 全 部 行 使 認 股 權 利。本 公 司 第 三 次 酬 勞 性 員 工 認 股 選 擇 權 計 劃 已 於
民 國 95 年 1 月 19 日 發 行,並 以 當 日 收 盤 價 108 元 作 為 每 股 認 購 價 格 。
截 至 民 國 96 年 12 月 31 日 , 經 調 整 後 之 每 股 認 購 價 格 為 70.4 元 。
~24~
(1)民國96年度及95年度,第三次酬勞性員工認股選擇權計劃之認股選擇權數量及
加權平均行使價格之資訊揭露如下表:
96
年
度
95
年
加權平均
數量(仟股)
期初流通在外
1,746
加權平均
行使價格(元)
$
度
數量(仟股)
84.40
-
行使價格(元)
$
-
本期給與
-
-
2,000
108.00
無償配股增發或調
整認股股數
-
-
-
-
本期行使
-
-
-
-
63)
191)
-
本期沒收
本期失效
期末流通在外
期末可行使之認股
選擇權
期末已核准尚未發
行之認股選擇權
(
(
57)
48)
1,641
- (
- (
70.40
1,746
-
-
-
-
84.40
(2)截至民國96年12月31日,所發行第三次酬勞性員工認股選擇權計劃流通在外
資訊如下表:
期末流通在外之認股選擇權
期末可行使認股選擇權
行使價格
數量
加權平均預期 加權平均 數量
加權平均
之 範 圍
(仟股) 剩餘存續期限 行使價格 (仟股)
行使價格
70.4元
1,641
5.05年
70.4元
5.本 公 司 發 行 第 四 次 酬 勞 性 員 工 認 股 選 擇 權 計 劃 總 數 為 2,500 單 位,每 單
位 認 股 權 憑 證 得 以 發 行 日 本 公 司 收 盤 價 為 每 股 認 購 價 格 認 購 1,000 股
之 普 通 股,惟 若 收 盤 價 低 於 面 額 時 則 以 普 通 股 票 面 額 為 每 股 最 低 認 股 價
格,認 股 權 憑 證 發 行 後 遇 有 本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份 發 生 變 動 或 發 放 現 金 股 利
時,認 股 價 格 得 依 特 定 公 式 調 整 之。本 次 發 行 之 認 股 權 憑 證 之 存 續 期 間
為 7 年,員 工 自 被 授 與 認 股 權 憑 證 屆 滿 2 年 後,得 依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辦
法 可 全 部 行 使 認 股 權 利。本 公 司 第 四 次 酬 勞 性 員 工 認 股 選 擇 權 計 劃 已 分
別 於 民 國 95 年 6 月 23 日 及 12 月 27 日 發 行 1,578 單 位 及 500 單 位,並
分 別 以 當 日 收 盤 價 97.2 元 及 88.5 元 作 為 每 股 認 購 價 格 。 截 至 民 國 96
年 12 月 31 日 , 經 調 整 後 之 每 股 認 購 價 格 分 別 為 62.8 元 及 74 元 。
~25~
(1)民國96年度及95年度,第四次酬勞性員工認股選擇權計劃之認股選擇權數量及
加權平均行使價格之資訊揭露如下表:
96年度
95年度
加權平均
加權平均
數量(仟股) 行使價格(元) 數量(仟股) 行使價格(元)
期初流通在外
本期給與
無償配股增發或調
整認股股數
本期行使
本期沒收
(
期末流通在外
期末可行使之認股選
擇權
期末已核准尚未發行
之認股選擇權(註)
1,983
-
$
112)
1,871
78.78
-
2,078
-
65.55
95)
1,983
(
-
-
-
422
$
97.2
78.78
(2)截至民國96年12月31日,所發行第四次酬勞性員工認股選擇權計劃流通在外
資訊如下表:
期末流通在外之認股選擇權
期末可行使認股選擇權
行使價格
數量
加權平均預期 加權平均 數量
加權平均
(仟股) 剩餘存續期限 行使價格 (仟股)
行使價格
之 範 圍
65.55元
1,871
5.61年
65.55元
6.本 公 司 發 行 第 五 次 酬 勞 性 員 工 認 股 選 擇 權 計 劃 總 數 為 3,000 單 位,每 單
位 認 股 權 憑 證 得 以 發 行 日 本 公 司 收 盤 價 為 每 股 認 購 價 格 認 購 1,000 股
之 普 通 股,惟 若 收 盤 價 低 於 面 額 時 則 以 普 通 股 票 面 額 為 每 股 最 低 認 股 價
格,認 股 權 憑 證 發 行 後 遇 有 本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份 發 生 變 動 或 發 放 現 金 股 利
時,認 股 價 格 得 依 特 定 公 式 調 整 之。本 次 發 行 之 認 股 權 憑 證 之 存 續 期 間
為 7 年,員 工 自 被 授 與 認 股 權 憑 證 屆 滿 2 年 後,得 依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辦
法 可 全 部 行 使 認 股 權 利。本 公 司 第 五 次 酬 勞 性 員 工 認 股 選 擇 權 計 劃 已 於
民 國 96 年 8 月 30 日 及 12 月 26 日 發 行 300 單 位 及 2,600 單 位,並 分 別
以 當 日 收 盤 價 112 元 及 114.5 元 作 為 每 股 認 購 價 格 。
~26~
(1)民國96年度,第五次酬勞性員工認股選擇權計劃之認股選擇權數量及加權平
均行使價格之資訊揭露如下表:
96年度
加權平均
行使價格(元)
數量(仟股)
期初流通在外
本期給與
無償配股增發或調
整認股股數
本期行使
本期沒收
期末流通在外
期末可行使之認股選
擇權
期末已核准尚未發行
之認股選擇權
2,900
2,900
$
114.24
114.24
100
(2)截至民國96年12月31日,所發行第五次酬勞性員工認股選擇權計劃流通在外之
資訊如下表:
期末流通在外之認股選擇權
期末可行使認股選擇權
行使價格
數量
加權平均預期 加權平均
數量
加權平均
(仟股) 剩餘存續期限 行使價格 (仟股)
行使價格
之 範 圍
114.24元
2,900
6.27年
114.24元
-
7.本公司所發行第三~五次員工認股選擇權計劃,因給與日於民國93年度(含)以後
者,依規定本公司採內含價值法認列酬勞成本,由於民國96年度及95年度分別
給與4,078單位及2,900單位,其認股價格係以發行日(衡量日)當日本公司普通股
收盤價訂之,因此採內含價值法所計算之酬勞成本為零,另依會計研究發
展基金會相關函令規定,若採用內含價值法計算酬勞成本,應揭露如採用公平價
值法認列酬勞成本之擬制性本期淨利及每股盈餘資訊如下:
96年度
95年度
本期淨利
報表認列之淨利
$
753,700
$
713,495
擬制淨利
620,932
646,697
基本每股盈餘
報表認列之每股盈餘(元)
7.24
7.05
擬制每股盈餘(元)
5.96
6.39
稀釋每股盈餘
報表認列之每股盈餘(元)
7.08
6.72
擬制每股盈餘(元)
5.83
6.08
~27~
上開認股選擇權計劃係採Black-Scholes選擇權評價模式估計給與日認股選擇權之
公平價值,依給與日之各該項因素之加權平均資訊及公平價值如下:
給與日
給與日
給與日
95年1月19日
95年6月23日
95年12月27日
預期股利率
預期價格波動性
75.07%
64.93%
70.78%
無風險利率
1.90%
1.75%
1.75%
預期存續期間
7年
7年
7年
已給與之認股選擇權
500,000股
2,000,000股
1,578,000股
加權平均公平價值(每股)
61.9777元
68.3926元
65.3176元
給與日
96年8月30日
預期股利率
預期價格波動性
無風險利率
預期存續期間
本期給與之認股選擇權
加權平均公平價值(每股)
49.02%
2.45%
4.5年
300,000股
48.19元
給與日
96年12月26日
49.75%
2.67%
4.5年
2,600,000股
50.19元
(十 四 )資 本 公 積
依 公 司 法 規 定,資 本 公 積 除 超 過 票 面 金 額 發 行 股 票 所 得 之 溢 額 及 受 領 贈 與
之 所 得 於 公 司 無 累 積 虧 損 時,每 年 以 其 合 計 數 不 超 過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十
之 限 額 撥 充 資 本 外,餘 均 僅 能 彌 補 虧 損。公 司 非 於 盈 餘 公 積 填 補 虧 損 仍 有
不足時,不得以資本公積補充之。
(十 五 )保 留 盈 餘
1.依 公 司 章 程 規 定 , 本 公 司 每 年 度 決 算 如 有 盈 餘 , 依 下 列 順 序 分 派 之 :
(一 )提 繳 稅 款 。
(二 )彌 補 已 往 虧 損 。
(三 )提 百 分 之 十 為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
(四 )依 證 券 交 易 法 第 四 十 一 條 規 定 提 列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
(五 )如 尚 有 盈 餘 作 百 分 比 再 分 派 (依 下 列 順 序 分 派 之 ):
(1) 董 事 監 察 人 酬 勞 金 , 就 ( 一 ) 至 ( 四 ) 項 規 定 數 額 後 剩 餘 之 數 提
撥,提撥比率不高於百分之三。
(2)員 工 紅 利 就 (一 )至 (四 )項 規 定 數 額 後 剩 餘 之 數 提 撥 , 提 撥 比 率
不高於百分之十五,不低於百分之十。員工紅利分配對象得包
括符合一定條件之從屬公司員工,該一定條件授權董事會訂定
之。
(3)提 存 保 留 盈 餘 。
(4)餘 額 為 股 東 紅 利 , 按 股 份 總 數 比 例 分 派 之 。
~28~
2.本 公 司 股 東 紅 利 及 員 工 紅 利 之 分 配 得 以 現 金 或 股 票 方 式 發 放,惟 現 金 股
利 分 派 之 比 例 不 低 於 股 利 總 額 之 百 分 之 十。分 配 股 利 之 政 策,須 視 公 司
目前及未來之投資環境、資金需求、國內外競爭狀況及資本預算等因
素,兼 顧 股 東 利 益、平 衡 股 利 及 公 司 長 期 財 務 規 劃 等,每 年 依 法 由 董 事
會擬具分派案,提報股東會。
3.法 定 盈 餘 公 積 除 彌 補 公 司 虧 損 及 撥 充 資 本 外,不 得 使 用 之,惟 撥 充 資 本
時 , 以 此 項 公 積 已 達 實 收 資 本 額 50%, 並 以 撥 充 其 半 數 為 限 。
4.本 公 司 民 國 94 年 度 盈 餘 分 配 議 案 經 股 東 會 決 議 發 放 現 金 股 利 每 股 3.5
元、盈 餘 轉 增 資 配 股 每 股 1 元 及 資 本 公 積 轉 增 資 配 股 每 股 1 元,但 嗣 後
因 可 轉 換 公 司 債 及 員 工 認 股 權 證 依 發 行 及 轉 換 辦 法 轉 換,而 增 加 本 公 司
流 通 在 外 股 數 , 經 董 事 會 決 議 實 際 發 放 現 金 股 利 每 股 3.4709 元 、 盈 餘
轉 增 資 配 股 每 股 0.9917 元 及 資 本 公 積 轉 增 資 配 股 每 股 0.9917 元 。
5.本 公 司 民 國 95 年 度 盈 餘 分 配 案 經 股 東 會 決 議 發 放 現 金 股 利 每 股 4 元 、
盈 餘 轉 增 資 配 股 每 股 0.5 元 及 資 本 公 積 轉 增 資 配 股 每 股 0.5 元,但 嗣 後
因 員 工 認 股 權 證 依 發 行 辦 法 發 行,而 增 加 本 公 司 流 通 在 外 股 數,經 董 事
會 決 議 實 際 發 放 現 金 股 利 每 股 3.9939 元、盈 餘 轉 增 資 配 股 每 股 0.4992
元 及 資 本 公 積 轉 增 資 配 股 每 股 0.4992 元。有 關 本 公 司 民 國 95 年 度 盈 餘
實際配發員工紅利及董監事酬勞之資訊如下:
股東會及董事會
決議實際配發數
(1) 配發情形:
$
26,500
員工現金紅利
員工股票紅利
3,775,000
A.股數(股)
$
37,750
B.金額
4.17%
C.占當年底流通在外股數之比例
$
19,265
董監事酬勞
(2) 每股盈餘相關資訊:
$
8.04
原每股盈餘 (元)
$
7.10
設算每股盈餘(元)(註)
註:設算每股盈餘=(本期淨利-員工紅利-董監酬勞)/當年度加權平均流通在外
股數=($713,495-$64,250-$19,265)/88,708(仟股)=7.10元/股
6.本 公 司 民 國 96 年 度 盈 餘 分 配 議 案 , 截 至 會 計 師 查 核 報 告 書 出 具 日 止 ,
尚未經過董事會討論,有關董事會通過擬議及股東會決議盈餘分派情
形,請至台灣證券交易所之「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29~
(十 六 )所 得 稅
1.所得稅費用及應付所得稅
96
稅前淨利按法定稅率
$
年
度
95
196,289
$
年
度
181,166
計算之所得稅
永久性差異之所得稅影響數
17,158
14,217
免稅所得之所得稅影響數
(
167,887) (
109,166)
投資抵減之所得稅影響數
(
133,907) (
137,809)
備抵評價之所得稅影響數
104,826
58,684
以前年度所得稅高估數
未分配盈餘加徵10%營利事業所得稅
15,015
16,095
所得稅費用
31,494
23,187
-
25,870
遞延所得稅資產/負債淨變動數
加:以前年度所得稅高估數
減:扣繳稅額
2,200)
(
本期應付所得稅增加數
加:期初應付所得稅
減:本期支付所得稅
期末應付所得稅
(
$
-
29,294
108,790
18,334) (
119,750 $
2.民國96年及95年12月31日之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
96 年 12 月 31 日
49,057
70,602
10,869)
108,790
95 年 12 月 31 日
遞延所得稅資產總額-流動
遞延所得稅資產之備抵評價金額
$
41,327
-
$
20,069
-
淨
$
41,327
$
20,069
$
235,431
230,607)
$
151,863
125,781)
$
26,082
額
遞延所得稅資產總額-非流動
遞延所得稅資產之備抵評價金額
淨
(
額
$
~30~
4,824
(
3.民國96年及95年12月31日因暫時性差異及投資抵減而產生之各遞延所得稅資產或
負債餘額如下:
96 年 12 月 31 日 95 年 12 月 31 日
額 所得稅影響數
流動項目:
金
額 所得稅影響數 金
暫時性差異
未實現兌換利益
($
175) ($
44) $ 2,621
$
655
金融資產評價利益
( 12,785) (
3,196)
存貨呆滯損失
39,869
9,967
35,390
8,847
備抵呆帳超限數
27,974
6,994
23,014
5,754
投資抵減
27,606
4,813
備抵評價
41,327
20,069
非流動項目:
暫時性差異
應計退休金負債
399
100
1,031
258
投資抵減
235,331
151,605
備抵評價
( 230,607)
( 125,781)
4,824
26,082
$ 46,151
$ 46,151
4.截至民國96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依據所得稅法及促進產業升級條例,可享受
之所得稅抵減明細如下:
抵 減 項 目
可 抵 減 總 額
尚 未 抵 減 餘 額
最後抵減年度
研究發展費用
$
344,109
$
262,937
100年度
5.兩稅合一相關資訊
可扣抵稅額帳戶餘額
96 年 12 月 31 日
$
11,307
95 年 12 月 31 日
$
6,805
96年度
0.96%
95年度
2.54%
預計(實際)盈餘分配之稅額扣抵比率
6.未分配盈餘相關資訊
96年12月31日
86年度以前
87年度以後
$
$
1,180,284
1,180,284
95年12月31日
$
$
989,926
989,926
7.本 公 司 營 利 事 業 所 得 稅 結 算 申 報 , 業 經 國 稅 局 核 定 至 94 年 度 , 其 中 93
年 度 營 利 事 業 所 得 稅 核 定 內 容 ,本 公 司 對 核 定 之 免 稅 所 得 計 算 不 服 , 已
申請進行複查程序。
8. 本 公 司 符 合 「 新 興 重 要 策 略 性 產 業 屬 製 造 業 及 技 術 服 務 業 部 分 獎 勵 辦
~31~
法 」之 規 定 , 享 受 連 續 五 年 免 徵 營 利 事 業 所 得 稅 , 各 次 申 請 核 准 之 免 稅
優 惠 分 別 於 民 國 96 年 12 月 、 97 年 12 月 、 98 年 11 月 、 99 年 11 月 及
101 年 9 月 屆 滿 。
(十 七 )普 通 股 每 股 盈 餘
1.民國96年及9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每股盈餘資訊如下:
合併總損益
基本每股盈餘
屬於普通股股東
之本期淨利
具稀釋作用之潛
在普通股之影響
員工認股權
稀釋每股盈餘
屬於普通股股
東之本期淨利
加潛在普通股
之影響
96
年
1
月 1
日
至
12 月
31
日
金
額 加權平均流通
每 股 盈 餘(元)
稅
前 稅
後 在外股數(仟股) 稅 前
稅 後
$785,550 $754,056
$785,194
$753,700
104,114
-
-
2,399
$785,194
$753,700
106,513
~32~
$ 7.54
$ 7.24
$ 7.37
$ 7.08
95
年
1
月 1
日
至
12 月
31
日
金
額 加權平均流通
每 股 盈 餘(元)
稅
前 稅
後 在外股數(仟股) 稅 前
稅 後
$735,372 $712,185
合併總損益
基本每股盈餘
繼續營業部門淨利 $724,703
會計原則變動
累積影響數
11,979
屬於普通股股東
736,682
之本期淨利
具稀釋作用之潛
在普通股之影響
員工認股權
應付公司債
1,119
稀釋每股盈餘
屬於普通股股
東之本期淨利
加潛在普通股
之影響
$737,801
$701,516
101,249
$ 7.16
$ 6.93
11,979
0.12
0.12
713,495
101,249
101,249
$ 7.28
$ 7.05
1,119
4,110
1,051
$714,614
106,410
$ 6.93
$ 6.72
(十 八 )用 人 、 折 舊 、 折 耗 及 攤 銷 費 用
本期及去年同期發生之用人、折舊、折耗及攤銷費用依其功能別彙總如下:
功能別
性質別
96
年
1
月
至
12
月
屬於營業 屬於營業
成本者
費用者
用人費用
薪資費用
$
勞健團保費
退休金費用
其他用人費
小計
折舊費用
折耗費用
攤銷費用
-
$ 265,779
20,042
16,026
12,928
314,775
15,146
113,376
1
31
日 95
年
1
月
日至
12
月
屬於營業 屬於營業
合計
成本者
費用者
$ 265,779
20,042
16,026
12,928
314,775
15,146
113,376
~33~
$
-
$ 223,374
18,716
12,064
10,165
264,319
12,232
73,777
1
31
日
日
合計
$ 223,374
18,716
12,064
10,165
264,319
12,232
73,777
五、關係人交易
(一) 關係人之名稱及關係
關
係
人
名
勝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註)
友達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廣穎電通股份有限公司
矽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稱
與
本
公
司
之
關
係
該公司為本公司之法人董事
對本公司之子公司採權益法評價之投資公司
本公司之總經理擔任該公司董事
本公司採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公司
註:勝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自民國95年12月起,對本公司之投資由採權益法評價轉
列為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流動,故勝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為本公司之關係
人。
(二)與關係人間之重大交易事項
1.銷貨
96
勝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友達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年
金
$
額
732
732
$
度
95
年
佔營業收
入百分比 金
額
- $ 554,585
77
- $ 554,662
度
佔營業收
入百分比
12%
12%
上開銷貨係按一般銷貨價格及條件辦理,民國96年度及95年度收款期間約為出貨
或驗收後月結30~90天。
2.應收帳款
96
勝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友達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年
12 月
31 日 95
佔應收帳
款百分比 金
- $
- $
年
12 月 31 日 95
佔其他應付
額 款百分比 金
25,200
91% $
年
金
$
額
-
$
12 月
額
209,264
35
209,299
31 日
佔應收帳
款百分比
22%
22%
3.其他應付款
96
友達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金
$
年
12 月 31 日
佔其他應付
額 款百分比
-
4.租金收入
承
租
人
廣穎電通股份有限公司
租賃標的
辦公室
~34~
存入保證金
$
297
96 年 度
$
1,767
95 年 度
$
1,699
六、質押之資產
資
產
名
稱
定期存款(帳列其他金融資產-流動)
96年12月31日
95年12月31日
擔
$
$
供應商信用額度
申請設質
311,900
194,900
保
用
途
七、重大承諾事項及或有事項
晶 宏 半 導 體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以 下 簡 稱 「 晶 宏 公 司 」 )於 民 國 96 年 5 月 3 日 發 佈
重 大 訊 息,向 台 灣 新 竹 地 方 法 院 提 出 對 本 公 司 專 利 侵 權 之 訴 訟,對 本 公 司 之 部
分 產 品 侵 犯 晶 宏 公 司 之 專 利 權,而 提 起 對 本 公 司 及 董 事 長 毛 穎 文 先 生 請 求 損 害
賠 償 及 排 除、防 止 侵 害 之 訴,而 主 張 連 帶 賠 償 給 付 新 台 幣 壹 億 元 及 自 起 訴 狀 繕
本 送 達 翌 日 起 至 清 償 日 止 按 年 利 率 百 分 之 五 之 利 息。目 前 本 公 司 已 委 請 律 師 循
司 法 程 序 處 理 中。惟 目 前 因 原 告 方 晶 宏 公 司 尚 未 確 實 繳 納 民 事 訴 訟 裁 判 費 而 於
台灣新竹地方法院候核辦中。
截 至 民 國 96 年 10 月 22 日 止 , 本 公 司 就 晶 宏 公 司 所 提 出 之 侵 權 證 物 及 鑑 定 報
告 等 實 體 部 分 有 諸 多 問 題,已 就 起 訴 狀 內 容 做 出 答 辯。另,本 公 司 已 委 由 司 法
院 推 薦 之 公 信 單 位 進 行 專 利 侵 害 鑑 定 並 確 認 並 無 侵 權 之 情 事,同 時 本 公 司 亦 向
經 濟 部 智 慧 財 產 局 舉 發 晶 宏 公 司 所 擁 有 之 中 華 民 國 I239580 號 專 利 係 屬 無
效,目 前 已 在 審 理 中。本 公 司 認 為 晶 宏 公 司 之 提 告,純 屬 商 業 行 為,因 此 對 公
司之財務及業務無重大之影響。
八、重大之災害損失
無。
九、重大之期後事項
無。
十、其他
(一 )財 務 報 表 表 達
民 國 95 年 度 財 務 報 表 之 部 份 科 目 業 予 重 分 類,便 與 民 國 96 年 度 財 務 報 表
比較。
~35~
(二)金融商品之公平價值
帳面價值
非衍生性金融商品
資產
公平價值與帳面價值相等之金融資產
交易目的金融商品
備供出售金融商品-流動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商品-非流動
存出保證金
負債
公平價值與帳面價值相等之金融負債
存入保證金
衍生性金融商品
資產
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資產 遠期外匯
$ 2,886,445
54,942
41,595
147,036
2,942
96年12月31日
公平價值
公開報價
評價方法
決定之價值
估計之價值
$
1,387,883
297
161
帳面價值
非衍生性金融商品
資產
公平價值與帳面價值相等之金融資產
交易目的金融商品
備供出售金融商品-流動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商品-非流動
存出保證金
負債
公平價值與帳面價值相等之金融負債
存入保證金
衍生性金融商品
無
$ 2,246,839
19,632
28,663
78,774
2,389
912,136
283
50,250
41,595
-
$ 2,886,445
4,692
2,942
-
1,387,883
297
-
161
95年12月31日
公平價值
公開報價
評價方法
決定之價值
估計之價值
$
19,632
28,663
-
$ 2,246,839
2,389
-
912,136
283
本公司及子公司估計金融商品公平價值所使用之方法及假設如下:
1.短 期 金 融 商 品,因 折 現 值 影 響 不 大,故 以 帳 面 價 值 估 計 其 公 平 價 值。此
方 法 應 用 於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應 收 票 據 及 款 項、應 付 票 據 及 款 項 等 科 目。
2.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如 有 活 絡 市 場 公 開 報 價 時,則 以 此 市 場 價 格 為 公 平 價
值。
3. 衍 生 性 金 融 商 品 之 公 平 價 值 , 係 假 設 本 公 司 若 依 約 定 在 報 表 日 終 止 合
約,預 計 所 能 取 得 或 必 須 支 付 之 金 額。一 般 均 包 括 當 期 未 結 清 合 約 之 未
實現損益。
(三 )本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民 國 96 年 及 95 年 度 以 評 價 方 法 估 計 金 融 商 品 之 公 平 價 值
~36~
變 動 , 而 將 其 變 動 認 列 為 當 期 損 失 之 金 額 為 $101 及 $0。
(三 )本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民 國 96 年 12 月 31 日 及 95 年 12 月 31 日 具 利 率 變 動 之 公
平 價 值 風 險 之 金 融 資 產 分 別 為 $700,480 及 $149,000; 金 融 負 債 皆 為 $0;
具 利 率 變 動 之 現 金 流 量 風 險 之 金 融 資 產 分 別 為 $796,841 及 $ 1,136,150。
(四 )本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民 國 96 及 95 年 度 非 公 平 價 值 變 動 列 入 損 益 之 金 融 資 產
及 金 融 負 債 , 其 利 息 收 入 總 額 分 別 為 $23,711 及 $16,648; 其 利 息 費 用 總
額 分 別 為 $0 及 $1,538。 本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民 國 96 及 95 年 度 自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當 期 直 接 認 列 為 股 東 權 益 調 整 項 之 金 額 分 別 為 $35,326 及
$22,394。
(五 )財 務 風 險 控 制 及 避 險 策 略 (含 財 務 避 險 )
本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採 用 全 面 風 險 管 理 與 控 制 系 統,以 清 楚 辨 認、衡 量 並 控 制
本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所 有 各 種 風 險 (包 含 市 場 風 險 、 信 用 風 險 、 流 動 性 風 險 及
現 金 流 量 風 險 ), 使 本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之 管 理 階 層 能 有 效 從 事 控 制 並 衡 量 市
場風險、信用風險、流動性風險及現金流量風險。
本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管 理 當 局 為 能 有 效 控 管 各 種 市 場 風 險 管 理 目 標,以 達 到 最
佳 化 之 風 險 部 位、維 持 適 當 流 動 性 部 位 及 集 中 管 理 所 有 市 場 風 險,係 經 適
當 考 量 慮 經 濟 環 境、競 爭 狀 況 及 市 場 價 值 風 險 之 影 響 下,為 達 到 最 佳 化 之
風險部位、維持適當流動性部位及集中管理所有市場風險。
為了達成風險管理之目標,本公司及子公司採取不同之控管策略如下:
匯率風險
本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運 用 遠 期 外 匯 交 易 /遠 匯 買 賣 交 易 等 衍 生 性 金 融 商 品 , 規
避 已 認 列 之 外 幣 資 產 或 負 債 或 高 度 很 有 可 能 發 生 之 預 期 交 易,因 而 降 低 匯
率 波 動 所 產 生 之 現 金 流 量 公 平 價 值 風 險。並 隨 時 監 測 匯 率 變 動,設 置 停 損
點,以降低匯率風險。
信用風險
本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訂 有 嚴 格 之 徵 信 評 估 政 策,僅 與 信 用 狀 況 良 好 之 交 易 相 對
人進行交易,且適時運用債權保全措施,以降低信用風險。
(六 )重 大 財 務 風 險 資 訊
1.市 場 風 險
(1)匯 率 風 險
本公司及子公司主要之進銷貨係以美金為計價單位,公平價值將隨市
場匯率波動而改變,惟本公司及子公司持有之外幣資產及負債部位及
收付款期間約當,可將市場風險相互抵銷,若產生短期性部位缺口,
將從事遠期外匯交易以規避可能之風險,故預期不致產生重大之市場
風險。若依資產負債表日持有之部位核算,當美金每升值 1 分將使其
~37~
公 平 價 值 上 升 或 下 跌 $132。
(2)價 格 風 險
本公司及子公司投資之權益商品,受市場價格變動之影響,惟本公司
及子公司業已設置停損點,故預期不致發生重大之市場風險。
2.信 用 風 險
(1)本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承 作 之 衍 生 性 金 融 商 品 交 易 之 對 象 , 皆 係 信 用 卓 越
之國際金融機構,且本公司及子公司亦與多家金融機構往來交易以
分散風險,故預期交易相對人違約之可能性甚低,而最大之信用風
險金額為其帳面價值。
(2)本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於 銷 售 產 品 時 , 業 已 評 估 交 易 相 對 人 之 信 用 狀 況 ,
預期交易相對人不致發生違約,故發生信用風險之可能性極低,而
最大之信用風險金額為其帳面價值。
本公司及子公司應收款項債務人之信用良好,且業已取得充足之擔
保品,因此經評估並無重大之信用風險,而最大之信用風險金額為
其帳面價值。
3.流 動 性 風 險
(1)本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投 資 以 公 平 價 值 變 動 列 入 損 益 之 金 融 資 產 , 除 到 期
保 本 連 動 債 因 無 活 絡 市 場,可 能 產 生 流 動 性 風 險 外,均 具 活 絡 市 場 ,
故預期可輕易在市場上以接近公平價值之價格迅速出售金融資產。
(2)本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投 資 以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雖 無 活 絡 市 場 , 惟 本 公
司及子公司持有之目的並非以交易為目的,不預期將經常性出售,
故受流動性風險之影響不大。
~38~
(七)母公司與子公司間已銷除之交易事項:
民國96年度:
交
易
事
項
1.沖銷長期投資與股東權益
交
易
公
司
矽 創 電 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矽 達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Sitronix Technology (Belize) Corp. 、 Sitronix Technology
(Mauritius) Corp.、矽創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2.沖銷相互間資產負債科目
應收、應付款項、預收、其他
流動負債、其他流動資產-其他
存入、存出保證金
金
額
$
33,540
無
59,838
〃
40
〃
418,365
〃
229
〃
矽創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矽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Sitronix Technology (Mauritius) Corp.
矽創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矽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備
註
3.沖銷損益科目
銷貨收入、銷貨成本及折讓、勞務費
矽創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矽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Sitronix Technology (Mauritius) Corp.、矽創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租金收入、租金支出
矽創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矽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民國95年度:
交
易
事
項
1.沖銷長期投資與股東權益
2.沖銷相互間資產負債科目
應收、應付款項、預收、其他
流動負債、其他流動資產-其他
存入、存出保證金
交
易
公
司
矽 創 電 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矽 達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Sitronix Technology (Belize) Corp. 、 Sitronix Technology
(Mauritius) Corp.、矽創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矽創電子股份有限公司、Sitronix Technology (Mauritius) Corp.
矽創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矽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
額
備
註
$
69,762
無
159,337
〃
40
〃
712,951
〃
229
〃
3.沖銷損益科目
銷貨收入、銷貨成本及折讓、勞務費
矽創電子股份有限公司、Sitronix Technology (Mauritius) Corp.、矽創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租金收入、租金支出
矽創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矽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9~
十一、附註揭露事項
(一 )重 大 交 易 事 項 相 關 資 訊
(有關被投資公司應揭露資訊,係依被投資公司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編製且下列與子公司間交易事項,於編製合併報表時皆已沖銷,以下揭露資訊係供參考。)
1.資金貸與他人:無。
2.為他人背書保證:無。
3.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
與
有
價
證
券
期
末
持 有 之 公 司 名 稱有 價 證 券 種 類 及 名 稱發 行 人 之
關
係帳
列
科
目 股 數 ( 單 位 數 ) 帳 面 金 額 持 股 比 例 市價或股權淨值(註) 備
Sitronix Technology(Belize)
矽創電子(股)公司
採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公司 採權益法之長期股
400,000
$
12,427
100%
$
12,427
Corp.普通股
權投資
"
矽達科技(股)公司普通股
"
"
82,500
530
55%
530
矽發科技(股)公司普通股
Sitronix Technology(Mauritius)
Corp.普通股
矽創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出資額
"
"
4,000,375
400,000
45,926
US383仟元
25%
100%
34,626
US383仟元
"
"
"
"
-
US251仟元
100%
US251仟元
久元電子(股)公司普通股
無
公平價值變動列入
損益之金融資產流動
264,255
22,752
0.32%
22,752
中華映管(股)公司普通股
台新銀行3.5年期美金計價「滿意入
息」到期保本連動債
國喬石油化學(股)公司國內第一次無
擔保公司債
久元電子(股)公司普通股
"
"
"
"
2,000,000
150
22,500
4,692
0.02%
不適用
22,500
"
"
50
4,998
"
4,998
"
385,813
33,218
0.46%
33,218
九暘電子(股)公司普通股
"
備供出售金融資
產-流動
"
139,378
8,377
0.17%
8,377
"
廣穎電通(股)公司普通股
本公司總經理係該公司董事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
資產-非流動
2,675,000
20,000
8.93%
40,552
"
United Investments Fund
無
"
2,000,000
58,036
28.57%
98,562
"
"
42,500
-
0.05%
2,554
"
"
3,000,000
69,000
1.81%
38,445
"
Sitronix Technology
(Belize)Corp.
Sitronix Technology
(Mauritius)Corp.
矽創電子(股)公司
"
"
"
"
"
"
Participating Share
九暘電子(股)公司普通股
欣寶電子(股)公司普通股
註:(1)有公開市價者,係96年12月31日之收盤價。
(2)無公開市價者,係依據被投資公司同期間經會計師查核或自結之財務報表計算之每股淨值或成本。
~40~
4,692
註
4.累積買進或賣出同一有價證券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無。
5.取得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無。
6.處分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無。
7.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
交
進(銷)貨之公司
矽創電子(股)公司
交
易
對
象
Sitronix Technology
(Mauritius) Corp.
Sitronix Technology
(Mauritius) Corp.
矽創電子(股)公司
易
情
交 易 條 件 與 一 般 交 易
形 不 同 之 情 形 及 原 因 應 收 ( 付 ) 票 據 、 帳 款
佔總進(銷)
進(銷)貨 金
關係
額 貨 之 比 率 授 信 期 間 單
價 授 信 期 間 餘
本公司之孫公司
(銷貨)
$ 393,289
7%
驗收後月結 與一般交易銷
註1
$
60天
貨價格及條件
相同
本公司之最終母
進貨
393,289
100%
收貨後月結 與一般交易進
註1
(
公司
60天
貨價格及條件
相同
註1:一般收款條件為出貨或驗收後月結30~90天。
8.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無。
9.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請參閱附註十。
~41~
佔 總 應 收 (付 )票
額 據、帳款之比率
59,839
4%
59,839)
(100%)
(二 )轉 投 資 事 業 相 關 資 訊
投 資 公 司 名 稱被 投 資 公 司 名 稱所
矽創電子(股)公司
在
地
原 始 投 資 金 額期
區主 要 營 業 項 目本 期 期 末上 期 期 末股
Sitronix Technology
(Belize)Corp.
Belize City,
Belize
國際貿易
〞
矽達科技(股)有限公司
中華民國
〞
矽發科技(股)有限公司
〞
Sitronix
Technology
(Belize)Corp.
Sitronix
Technology
(Mauritius)Corp.
Sitronix Technology
(Mauritius)Corp.
Republic of
Mauritius
矽創科技(深圳)有限公
司
大陸深圳
本期認列之
持
有 被投資公司
率帳 面 金 額本期(損)益投資(損)益
末
數比
$12,977
(US400仟元)
$12,977
(US400仟元)
400,000
100%
產品設計業、電子零
組件製造業、電子資
訊供應服務業、資料
儲存及處理設備製造
業、資訊軟體服務等
825
33,000
82,500
55%
530
792
IC產品設計、電子材
料批發、零售及資訊
軟體服務等
60,010
60,010
4,000,375
25%
45,926 (
42,039) (
國際貿易
US400仟元
US400仟元
400,000
100%
US383仟元
從事計算機軟、硬件
開發、銷售及售後服
務業務與提供相關技
術諮詢服務
US400仟元
US400仟元
-
100%
US251仟元
(註1)含累積換算調整數。
(註2)係依公司同期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表認列投資損益。
~42~
$
12,427 ($
6,040) ($
備 註
6,040)
子公司
(註1及註2)
436
子公司
(註2)
10,511)
(註2)
(US184仟元)
(US184仟元)
孫公司
(註2)
US156仟元
US156仟元
曾孫公司
(註2)
(三 )大 陸 投 資 資 訊
1.大陸被投資公司資訊:
本期匯出或收回投資金額
本期期初自台
灣匯出累積投
大陸被投資公司名稱主要營業項目實 收 資 本 額投 資 方 式資
金
額匯
矽創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從事計算機軟、
硬件開發、銷售
及售後服務業務
及提供相關技術
諮詢服務
$12,977
(US400仟元)
透過第三地
區投資設立
公司再投資
大陸公司
$ 12,977
(US400仟元)
$
出收
本期期末自台 本公司直接或
截至本期止已
灣 匯 出 累 積 投 間接投資 之持 本 期 認 列 投 資 期末投資帳面 匯 回 台 灣 之 投
值資
回資
金
額股
比
例( 損 ) 益價
收
益
-
-
$
本期期末累計自台灣匯出赴大陸地區
依經濟部投審會規定赴大陸地區投
投
資
金
額 經濟部投審會核准投資金額 資
限
額
$
12,977
(US400仟元)
$
12,977
$
1,230,752
(US400仟元)
2.與大陸被投資公司直接或間接經由第三地區所發生之重大交易事項:無。
~43~
$12,977
(US400仟元)
100%
$5,133
(US156仟元 )
$ 8,158
(US251仟元)
$
-
(四 )母 公 司 與 子 公 司 及 各 子 公 司 間 之 業 務 關 係 及 重 要 交 易 往 來 情 形 及 金 額
民國96年度:
交
編號
(註一)
0
交
易
人
名
矽創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稱
0
0
0
0
0
0
0
0
1
〃
〃
〃
〃
〃
〃
〃
〃
Sitronix Technology
Corp.
1
2
2
2
2
2
3
〃
矽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
Sitronix Technology (Muaritius)
Corp.
4
矽創(深圳)有限公司
(Muaritius)
與交易人
科
之關係(註二)
交
易
往
來
對
象
Sitronix Technology (Muaritius)
1
銷貨收入
Corp.
〃
〃
〃
〃
矽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矽創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1
1
1
1
1
1
1
1
2
應收帳款
銷貨折讓
預收款項
其他流動負債
其他應收款
銷貨收入
租金收入
其他應付款
銷貨成本
〃
〃
〃
〃
〃
〃
矽創(深圳)有限公司
2
2
2
2
2
2
3
應付帳款
存出保證金
其他應付款
銷貨成本
租金支出
其他應收款
勞務費
3
銷貨收入
Sitronix
Corp.
Technology
(Muaritius)
易
往
目
金
$
(
(
(
額
來
交
易
情
條
件
形
佔合併總營
收或總資產
之比率 (註三)
394,598
依一般銷貨價格及條件辦理,一般
客戶收款期間約為出貨或驗收後月
結30~60天
59,839
〃
1,309)
62) 按一般市場行情訂定
377)
〃
30,800 按一般市場行情訂定
732
〃
229
〃
321
〃
393,289 依一般進貨價格及條件辦理,一般
客戶付款期間約為交貨或驗收後月
結30~90天
59,400
〃
40 按一般市場行情訂定
30,800
〃
732
〃
229
〃
321
〃
23,035 係依當地市場行情訂定
23,035
〃
註一:母公司及子公司相互間之業務往來資訊應分別於編號欄註明,編號之填寫方法如下:
1.母公司填0。
2.子公司依公司別由阿拉伯數字1開始依序編號。
註二:與交易人之關係有以下三種,標示種類即可:
1.母公司對子公司。
2.子公司對母公司。
3.子公司對子公司。
註三:交易往來金額佔合併總營收或總資產比率之計算,若屬資產負債科目者,以期末餘額佔合併總資產之方式計算;若屬損益科目者,以期中累積金額佔合併總營收之方式計算。
~44~
6.97%
1.33%
0.69%
6.94%
1.32%
0.69%
0.41%
0.41%
民國95年度:
交
編號
(註一)
0
交
易
人
名
矽創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稱
0
0
0
0
0
0
0
0
0
1
〃
〃
〃
〃
〃
〃
〃
〃
〃
Sitronix Technology
Corp.
1
1
1
2
2
2
2
3
〃
〃
〃
矽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Sitronix Technology (Muaritius)
Corp.
4
矽創(深圳)有限公司
(Muaritius)
與交易人
科
之關係(註二)
交
易
往
來
對
象
Sitronix Technology (Muaritius)
1
銷貨收入
Corp.
易
目
〃
〃
〃
〃
〃
矽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矽創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1
1
1
1
1
1
1
1
1
2
應收帳款
銷貨折讓
其他應收款
預收款項
其他流動負債
存入保證金
應收帳款
銷貨收入
租金收入
銷貨成本
〃
〃
〃
〃
〃
〃
〃
矽創(深圳)有限公司
2
2
2
2
2
2
2
3
應付帳款
其他應付款
其他流動資產-其他
存出保證金
應付帳款
銷貨成本
租金支出
勞務費
3
銷貨收入
Sitronix
Corp.
Technology
(Muaritius)
往
金
$
(
(
(
額
來
交
易
情
條
件
形
佔合併總營
收或總資產
之比率 (註三)
698,993
依一般銷貨價格及條件辦理,一般
客戶收款期間約為出貨或驗收後月
結30~60天
159,335
〃
433)
- 按一般市場行情訂定
64)
〃
3)
〃
40 按一般市場行情訂定
37
〃
77
〃
229
〃
698,560 依一般進貨價格及條件辦理,一般
客戶付款期間約為交貨或驗收後月
結30~90天
159,270
〃
- 按一般市場行情訂定
2
〃
40
〃
37
〃
77
〃
229
〃
14,314 係依當地市場行情訂定
14,314
〃
註一:母公司及子公司相互間之業務往來資訊應分別於編號欄註明,編號之填寫方法如下:
1.母公司填0。
2.子公司依公司別由阿拉伯數字1開始依序編號。
註二:與交易人之關係有以下三種,標示種類即可:
1.母公司對子公司。
2.子公司對母公司。
3.子公司對子公司。
註三:交易往來金額佔合併總營收或總資產比率之計算,若屬資產負債科目者,以期末餘額佔合併總資產之方式計算;若屬損益科目者,以期中累積金額佔合併總營收之方式計算。
~45~
15.50%
4.68%
0.01%
15.49%
4.68%
0.01%
0.32%
0.32%
十二、部門別財務資訊
(一 )產 業 別 財 務 資 訊
本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僅 經 營 單 一 產 業,主 要 營 業 項 目 為 電 子 開 發 研 究 設 計 及 微
電腦單晶片軟、硬體及積體電路之設計、銷售及代理業務。
(二 )地 區 別 財 務 資 訊
無國外營運部門,不適用。
(三 )外 銷 銷 貨 資 訊
民 國 96 年 及 95 年 度 本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外 銷 銷 貨 淨 額 分 別 約 為 $3,264,828
及 $2,927,727。
(四 )重 要 客 戶 資 訊
本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民 國 96 年 及 95 年 度 收 入 佔 營 業 收 入 10% 以 上 之 客 戶 明
細:
96
客
甲
乙
年
戶
名
公
公
稱 營 業 收 入 淨 額 所佔比例百分比 銷 售 部 門
司 $ 1,211,797
21%
本公司及子公司
司
654,647
12%
本公司及子公司
95
客
甲
乙
丙
年
戶
名
公
公
公
度
度
稱 營 業 收 入 淨 額 所佔比例百分比 銷 售 部 門
司 $
554,585
12%
本公司及子公司
司
780,308
17%
本公司及子公司
司
698,560
16%
本公司及子公司
~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