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嘉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合併財務報表暨會計師查核報告 民國 100 年度及 99 年度 (股票代碼 3221) 公司地址:桃園縣平鎮市工業二路三號 電 話:(03)469-0038 ~1~ 台 灣 嘉 碩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民國 100 年度及 99 年度合併財務報表暨會計師查核報告 目 錄 項 目 頁 次 一、 封面 1 二、 目錄 2 ~ 3 三、 聲明書 4 四、 會計師查核報告 5 五、 合併資產負債表 6 ~ 7 六、 合併損益表 8 七、 合併股東權益變動表 9 八、 合併現金流量表 10 ~ 11 九、 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12 ~ 47 (一) 公司沿革 12 (二) 重要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12 ~ 18 (三) 會計變動之理由及其影響 18 (四) 重要會計科目之說明 (五) 關係人交易 32 (六) 抵(質)押之資產 33 (七) 重大承諾事項及或有事項 33 (八) 重大之災害損失 33 19 ~ 32 ~2~ 項 目 (九) 重大之期後事項 (十) 其他 頁 次 33 34 ~ 37 (十一)附註揭露事項 38 ~ 42 1.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38 ~ 40 2.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40 3.大陸投資資訊 41 4.母公司與子公司間之業務關係及主要交易往來情形及金額 41 ~ 42 (十二)營運部門資訊 43 ~ 45 (十三)採用 IFRSs 相關事項 46 ~ 47 ~3~ 台灣嘉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聲 明 書 本公司民國 100 年度(自民國 100 年 1 月 1 至民國 100 年 12 月 31 日止)依「關係企業合併營 業報告書合併財務報表及關係報告書編製準則」應納入編製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之公司與依 中華民國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七號應納入編製母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之公司均相同,且關係企 業合併財務報表所揭露相關資訊於前揭母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中均已揭露,爰不再另行編製關 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 特此聲明 公司名稱:台灣嘉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負 責 人:黃 鈺 同 中華民國 101 年 2 月 29 日 ~4~ 會計師查核報告 (101)財審報字第 11003389 號 台灣嘉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鑒: 台灣嘉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民國 100 年及 99 年 12 月 31 日之合併資產負債表,暨 民國 100 年及 99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之合併損益表、合併股東權益變動表及合併現金流量 表,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上開財務報表之編製係管理階層之責任,本會計師之責任則為根 據查核結果對上開財務報表表示意見。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中華民國一般公認審計準則規劃並執行 查核工作,以合理確信財務報表有無重大不實表達。此項查核工作包括以抽查方式獲取財務報 表所列金額及所揭露事項之查核證據、評估管理階層編製財務報表所採用之會計原則及所作之 重大會計估計,暨評估財務報表整體之表達。本會計師相信此項查核工作可對所表示之意見提 供合理之依據。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第一段所述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 準則」及中華民國一般公認會計原則編製,足以允當表達台灣嘉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民國 100 年及 99 年 12 月 31 日之財務狀況,暨民國 100 年及 99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之營 業成果與現金流量。 資 誠 聯 合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葉翠苗 會計師 吳郁隆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核准簽證文號:金管證六字第 0960058737 號 前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 核准簽證文號:(86)台財證(六)第 83252 號 中 華 民 國 ~5~ 1 0 1 年 2 月 2 9 日 台灣嘉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 併 資 產 負 債 表 民國 100 年及 99 年 12 月 31 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資 1100 1120 1140 1178 120X 1260 1286 1291 11XX 1450 1480 14XX 1501 1521 1531 1561 15XY 15X9 1670 15XX 1720 1750 1780 17XX 1820 1830 1860 1888 18XX 1XXX 產 流動資產 現金及約當現金 應收票據淨額 應收帳款淨額 其他應收款 存貨 預付款項 遞延所得稅資產–流動 受限制資產 流動資產合計 基金及投資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流動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 流動 基金及投資合計 固定資產 土地 房屋及建築 機器設備 辦公設備 成本及重估增值 減:累計折舊 未完工程及預付設備款 固定資產淨額 無形資產 專利權 電腦軟體成本 其他無形資產 無形資產合計 其他資產 存出保證金 遞延費用 遞延所得稅資產–非流動 其他資產–其他 其他資產合計 資產總計 100 金 附註 四(一) $ 四(三) 四(十四) 四(四) 五 四(十八) 六 四(五) 四(六) 年 12 月 31 日 額 % 405,160 6,887 375,612 18,236 371,898 8,519 28,222 60,428 1,274,962 19 17 1 17 1 3 58 13,339 7,500 20,839 99 金 $ 年 12 月 31 日 額 % 376,546 14,402 404,274 25,904 431,681 12,471 20,756 69,571 1,355,605 17 1 18 1 19 1 3 60 1 - - 1 34,500 34,500 2 2 62,031 118,927 1,122,256 12,404 1,315,618 618,623 )( 75,882 772,877 3 5 50 1 59 28 ) 3 34 四(七)及六 62,031 206,010 1,232,879 10,714 1,511,634 766,138 )( 52,017 797,513 ( 四(十八) 四(十一) $ (續 次 頁) ~6~ 3 9 57 69 35 )( 3 37 796 3,154 29,854 33,804 2 2 1,034 4,538 27,782 33,354 2 2 14,884 30,540 4,082 2,300 51,806 2,178,924 1 1 2 100 19,718 26,920 4,412 1,115 52,165 2,248,501 1 1 2 100 $ 台灣嘉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 併 資 產 負 債 表 民國 100 年及 99 年 12 月 31 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負債及股東權益 2100 2180 2120 2140 2160 2170 2228 2260 2270 21XX 2420 2820 2XXX 3110 3211 3260 3271 3310 3320 3350 3420 3450 3480 361X 3610 3XXX 流動負債 短期借款 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 融負債–流動 應付票據 應付帳款 應付所得稅 應付費用 其他應付款–其他 預收款項 一年或一營業週期內到期長 期負債 流動負債合計 長期負債 長期借款 其他負債 存入保證金 負債總計 股東權益 股本 普通股股本 資本公積 普通股溢價 長期投資 員工認股權 保留盈餘 法定盈餘公積 特別盈餘公積 未分配盈餘 股東權益其他調整項目 累積換算調整數 金融商品之未實現損益 庫藏股票 母公司股東權益合計 少數股權 股東權益總計 重大承諾及或有負債 負債及股東權益總計 100 金 附註 四(九) 四(二) $ 四(十八) 年 12 月 31 日 額 % 327,412 15 36 44,430 161,711 87,948 4,566 20,731 99 金 年 12 $ 327,215 15 2 7 4 1 85,734 121,317 11,251 101,643 20,924 22,285 4 5 5 1 1 10,319 657,153 1 30 4,348 694,717 31 85,333 4 15,652 1 909 743,395 34 909 711,278 32 850,866 39 821,010 36 481,063 1,378 16,165 22 1 499,170 1,378 3,618 22 - 5 1) 86,280 136,965 4 6 1 ( 1) - ( 66 66 7,908 ) 8,234 ) 1,532,279 4,944 1,537,223 68 68 四(十) 四(十) 四(十二) 四(十三) 四(十五) 四(十四) 96,044 7,908 15,199 )( ( 四(五) 四(十六) 21,929 13,661 )( 13,497 ) 1,432,996 2,533 1,435,529 ( ( 七 $ 2,178,924 100 $ 2,248,501 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合併財務報表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董事長:黃鈺同 月 31 日 額 % 經理人: 劉至祥 ~7~ 會計主管:李進宏 100 台灣嘉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 併 損 益 表 民國 100 年及 99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每股(虧損)盈餘為新台幣元外) 項目 100 金 附註 營業收入 銷貨收入 銷貨退回 銷貨折讓 銷貨收入淨額 營業成本 5110 銷貨成本 5910 營業毛利 營業費用 6100 推銷費用 6200 管理及總務費用 6300 研究發展費用 6000 營業費用合計 6900 營業淨(損)利 營業外收入及利益 7110 利息收入 7122 股利收入 7160 兌換利益 7210 租金收入 7310 金融資產評價利益 7480 什項收入 7100 營業外收入及利益合計 營業外費用及損失 7510 利息費用 7530 處分固定資產損失 7560 兌換損失 7640 金融資產評價損失 7880 什項支出 7500 營業外費用及損失合計 7900 繼續營業單位稅前淨(損)利 8110 所得稅利益(費用) 9600XX 合併總損益 歸屬於: 9601 合併淨(損)益 9602 少數股權損益 4110 4170 4190 4100 $ 9750 9850 99 金 % 年 % 1,979,540 9,017 ) 10,023 )( 1,960,500 101 1) 100 ( 1,728,072 )( 150,704 92 ) ( 8 1,608,773 )( 351,727 82 ) 18 ( ( ( ( ( 62,349 )( 69,891 )( 83,004 )( 215,244 )( 64,540 )( 63,563 )( 64,282 )( 90,211 )( 218,056 )( 133,671 3) 3) 5) 11 ) 7 四(二十) ( ( ( ( 2,920 1,322 1,496 57 10,414 16,209 1 1 ($ 4,233 ) 226 ) 33 ) 1,015 ) 5,507 ) 53,838 )( 2,229 51,609 )( 3) 3) ($ ( ($ 49,057 )( 2,552 ) 51,609 )( 3) $ - ( 3) $ 四(二) ( ( 四(二) 3) 4) 5) 12 ) 4) ( ( ( ( 四(十八) 前 稅 1,457 57 814 9,762 12,090 ( ( ( ( ( $ 後 稅 3,594 ) 2,714 ) 30,781 )( 37,089 )( 108,672 11,162 )( 97,510 97,645 135 ) 97,510 前 稅 1 1 2) 2) 6 1) 5 5 5 後 四(十九) ($ 0.60 )($ 0.58 ) $ 1.41 $ 1.27 ($ 0.60 )($ 0.58 ) $ 1.40 $ 1.25 四(十九) 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合併財務報表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董事長:黃鈺同 度 額 102 $ 1) ( 1) ( 100 稅 基本每股(虧損)盈餘 本期淨(損)利 稀釋(虧損)每股盈餘 本期淨(損)利 度 額 1,914,931 20,829 )( 15,326 )( 1,878,776 ( ( 四(四)(二十) 年 經理人: 劉至祥 ~8~ 會計主管:李進宏 台灣嘉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 併 股 東 權 益 變 動 表 民國 100 年及 99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股 普通股股本 預 收 股 本 普通股溢價 長 期 投 資 員工認股權 保 留 盈 餘 法 定 盈 餘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公 積 未分配盈餘 $ $ $ $ $ $ 年 度 99 年 1 月 1 日餘額 98 年度盈餘指撥及分派 (註)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迴轉特別盈餘公積 現金股利 99 年度淨利 現金增資 現金增資員工酬勞成本 國外長期投資換算調整數 員工行使認股權 員工認股權轉換普通股 發行員工認股權酬勞成本 依持股比例認列被投資公 司資本公積增加數 少數股權變動數 99 年 12 月 31 日餘額 本 資 本 公 積 累積換算調 整 數 金融商品之 未實現損益 $ $ 庫 藏 股 票 少 數 股 權 合 計 $ $ 1,260,930 99 100 年 度 100 年 1 月 1 日餘額 99 年度盈餘指撥及分派 (註)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提列特別盈餘公積 現金股利 股票股利 100 年度淨利 國外長期投資換算調整數 資本公積轉增資 發行員工認股權酬勞成本 金融商品未實現損益 註銷庫藏股 買回庫藏股 少數股權變動數 100 年 12 月 31 日餘額 707,765 110,000 3,245 - $ 821,010 $ 821,010 ( $ 16,363 16,363 2,870 ) 850,866 ( 5,286 2,124 7,410 ) - 366,537 3,618 4,731 - $ 1,378 1,378 $ 3,618 $ 86,280 $ 1,378 $ 3,618 $ 86,280 $ 1,378 $ 12,547 16,165 $ 9,764 96,044 $ $ $ - $ 499,170 $ - $ 81,549 - 499,170 ( - 120,383 8,085 4,165 - - ( - 16,363 ) 1,744 ) 481,063 $ ( 1,358 $ ( 1,358 ) ( - $ - $ - $ 7,908 7,908 88,673 4,731 ) 1,358 45,980 ) 97,645 ( - 15,991 23,899 ) - - $ - $ - $ 136,965 ($ 7,908 ) $ 136,965 ($ 7,908 ) ( ( ( ( ( ( ($ 9,764 7,908 65,452 16,363 49,057 3,620 15,199 ) ) ) ) ) ) ) $ - 29,837 21,929 ( ($ ($ 8,234 ) - ($ 8,234 ) ($ 8,234 ) 13,661 ) ( 13,661 ) ($ 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合併財務報表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經理人: 劉至祥 ~9~ 會計主管:李進宏 ( 135 ) ( - 45,980 ) 97,510 230,383 8,085 23,899 ) 2,124 3,618 $ 3,074 4,944 1,378 3,074 $ 1,537,223 $ 4,944 $ 1,537,223 ( 8,234 13,497 ) 13,497 ) $ 註:民國 99 年度及 98 年度董監酬勞分別為$1,318 及$629,員工紅利分別為$11,425 及$7,448,已於損益表中扣除。 董事長:黃鈺同 ( 2,005 ( 65,452 2,552 ) ( 51,609 29,837 12,547 ( 13,661 ( 13,497 141 141 2,533 $ 1,435,529 ) ) ) ) 台灣嘉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 併 現 金 流 量 表 民國 100 年及 99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100 年 度 99 年 度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合併總損益 ($ 51,609 ) $ 97,510 調整項目 折舊費用 168,639 155,266 各項攤提 22,110 19,396 呆帳費用 2,709 1,428 60,310 19,508 - 8,085 處分固定資產(損失)利益 226 2,714 發行員工認股權酬勞成本 12,547 3,618 36 - 存貨呆滯及跌價損失 現金增資員工酬勞成本 資產及負債科目之變動 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負債 應收票據 7,514 應收帳款 25,954 其他應收款 存貨 7,668 ( 預付款項 ( 6,102 ) 537 ( 6,928 ) 1,137 ) ( 253,830 ) 3,952 3,244 遞延所得稅資產 ( 7,136 ) ( 4,100 ) 其他資產–其他 ( 1,185 ) ( 1,115 ) 應付票據 ( 應付帳款 41,304 ) 40,394 11,042 ( 45,699 ) 應付所得稅 ( 11,251 ) 3,334 應付費用 ( 13,695 ) 22,539 其他應付款項 預收款項 507 (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1,554 ) ( 223,695 (續 次 頁) ~10~ 14,430 2,842 ) 42,035 台灣嘉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 併 現 金 流 量 表 民國 100 年及 99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100 年 度 99 年 度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購置固定資產 $ ( - ($ 200,319 ) ( 處分固定資產價款 34,500 ) 234,915 ) - 4,430 遞延費用及無形資產增加 ( 19,882 ) ( 18,673 ) 其他無形資產-土地使用權 ( 2,072 ) ( 27,711 ) 存出保證金減少(增加) 4,834 ( 527 ) 受限制資產減少(增加) 9,143 ( 2,711 ) 208,296 ) ( 314,607 )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融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短期借款增加 197 發放股東現金股利 ( 103,829 65,452 ) ( 45,980 ) 現金增資 - 230,383 員工行使員工認股權 - 2,124 長期借款舉借數 80,000 20,000 存入保證金增加 - 909 141 3,074 少數股權 長期借款償還數 ( 4,348 ) - 買回庫藏股 ( 13,497 ) - ( 2,959 ) 314,339 融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流入 匯率影響數 16,174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增加 28,614 29,067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376,546 347,479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12,700 ) $ 405,160 $ 376,546 本期支付利息 $ 2,844 $ 2,964 本期支付所得稅 $ 20,235 $ 11,928 $ 183,454 $ 232,247 現金流量資訊之補充揭露 僅有部分現金支出之投資活動 購置固定資產 加:期初應付設備款 減:期末應付設備款 18,959 ( 本期支付現金數 21,627 2,094 ) ( $ 200,319 18,959 ) $ 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合併財務報表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董事長:黃鈺同 經理人: 劉至祥 ~11~ 會計主管:李進宏 234,915 台 灣 嘉 碩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民 國 100 年 及 99 年 12 月 31 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 特 別 註 明 者 外 ) 一、公司沿革 台灣嘉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台 灣 嘉 碩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以 下 簡 稱 「 本 公 司 」 )設 立 於 民 國 86 年 11 月 , 截 至 民 國 100 年 12 月 31 日 止 , 實 收 資 本 額 為 $850,866, 主 要 營 業 項 目 為 有 、 無 線電通信零組件及其系統設備與電腦硬體及週邊設備零組件之研發、設計、製 造 、 銷 售 、 積 體 電 路 製 造 及 封 裝 等 業 務 。 截 至 民 國 100 年 12 月 31 日 止 , 本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員 工 人 數 約 為 674 人 。 本 公 司 股 票 自 民 國 95 年 2 月 22 日 起 在 財 團 法 人 中 華 民 國 證 券 櫃 檯 買 賣 中 心 上 櫃買賣。 二、重要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本合併財務報表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中華民國一般公認 會計原則編製。重要會計政策彙總說明如下: (一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編 製 基 礎 1.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編 製 原 則 本 公 司 對 於 直 接 或 間 接 持 有 表 決 權 之 股 份 超 過 50%以 上 之 被 投 資 公 司 及 符合有控制能力之條件者將全數納入合併財務報表編製個體,並自民國 97 年 1 月 1 日 起 於 每 季 編 製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 本公司與合併子公司相互間重大交易事項及資產負債表科目餘額予以沖 銷。 2.列 入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編 製 個 體 內 之 所 有 子 公 司 概 述 及 其 變 動 情 形 : 投資公司名稱 台灣嘉碩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 鈦碩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 〞 子公司名稱 鈦碩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鈦碩科技) 嘉實通電子股份有限 公司(嘉實通) 無錫嘉碩科技有限公 司(無錫嘉碩) TST Technology USA INC (TST(USA)) SNT Devices Limited (SNT-HK) ~12~ 業務性質 所持有股權百分比 100年度 99年度 海外投資控股 100 100 貿易事務 100 100 電子零組件之製造 100 100 技術服務及貿易 100 100 貿易事務 70 70 投資公司名稱 鈦碩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 Beyond Fountain Co., Ltd 子公司名稱 SNT Inc.(SNT-KR) Beyond Fountain Co., Ltd(Beyond) 無錫鈦邁思電子有限 公司(無錫鈦邁思) 業務性質 所持有股權百分比 100年度 99年度 貿易事務 51 51 海外投資控股 70 70 電子零組件之製造 100 100 3.未 列 入 本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之 子 公 司 : 無此情形。 4.子 公 司 會 計 期 間 不 同 之 調 整 及 處 理 方 式 : 無此情形。 5.國 外 子 公 司 營 業 之 特 殊 風 險 : 無此情形。 6. 子 公 司 將 資 金 移 轉 予 母 公 司 之 能 力 受 重 大 限 制 者 , 該 限 制 之 本 質 與 程 度: 無此情形。 7.子 公 司 持 有 母 公 司 發 行 證 券 之 內 容 : 無此情形。 8.子 公 司 發 行 轉 換 公 司 債 及 新 股 之 有 關 資 料 : (1)本 公 司 直 接 持 股 100%之 子 公 司 -鈦 碩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於 民 國 99 年 度 為 增 加 海 外 投 資 , 分 別 以 美 金 4,640 仟 元 及 360 仟 元 辦 理 現 金 增 資 及 固 定 資 產 作 價 投 資 , 並 將 部 分 增 資 款 美 金 4,640 仟 元 及 固 定 資 產 360 仟元轉投資其子公司無錫嘉碩。 (2)本 公 司 間 接 投 資 之 子 公 司 Beyond Fountain Co., Ltd.於 民 國 99 年 度 減 資 彌 補 虧 損 美 金 154 仟 元 , 再 增 資 發 行 新 股 美 金 154 仟 元 , 全 數 由 其 他 股 東 認 購 , 使 本 公 司 間 接 持 有 股 份 比 例 由 100%下 降 至 70%。 (二 )子 公 司 外 幣 財 務 報 表 換 算 基 礎 海外子公司財務報表於轉換時,所有資產、負債科目均按資產負債表日之 匯率換算,股東權益中除期初保留盈餘以上期期末換算後之餘額結轉外, 其餘均按歷史匯率換算;股利按宣告日之匯率換算,損益科目按加權平均 匯 率 換 算 。 換 算 產 生 之 差 額 , 列 入 「 累 積 換 算 調 整 數 」, 作 為 股 東 權 益 之 調 整項目。 (三 )外 幣 交 易 1. 外 幣 交 易 按 交 易 當 日 之 即 期 匯 率 作 為 入 帳 基 準 , 其 與 實 際 收 付 時 之 兌 換 差異,列為當年度損益。 2. 期 末 就 外 幣 貨 幣 性 資 產 或 負 債 餘 額 , 按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之 即 期 匯 率 評 價 調 ~13~ 整,因調整而產生之兌換差額列為當年度損益。 3. 期 末 就 外 幣 非 貨 幣 性 資 產 或 負 債 餘 額 , 屬 依 公 平 價 值 衡 量 且 變 動 列 入 損 益者,按資產負債表日之即期匯率評價調整,因調整而產生之兌換差額 列為當年度損益;屬依公平價值衡量且變動列入股東權益調整項目者, 按資產負債表日之即期匯率評價調整,因調整而產生之兌換差額,列為 股東權益調整項目;屬非依公平價值衡量者,則按交易日之歷史匯率衡 量。 (四 )資 產 負 債 區 分 流 動 及 非 流 動 之 分 類 標 準 1. 資 產 符 合 下 列 條 件 之 一 者 , 列 為 流 動 資 產 ; 資 產 不 屬 於 流 動 資 產 者 為 非 流動資產: (1)因 營 業 所 產 生 之 資 產 , 預 期 將 於 正 常 營 業 週 期 中 變 現 、 消 耗 或 意 圖 出 售者。 (2)主 要 為 交 易 目 的 而 持 有 者 。 (3)預 期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後 十 二 個 月 內 將 變 現 者 。 (4)現 金 或 約 當 現 金 , 但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後 逾 十 二 個 月 用 以 交 換 、 清 償 負 債或受有其他限制者除外。 2. 負 債 符 合 下 列 條 件 之 一 者 , 列 為 流 動 負 債 ; 負 債 不 屬 於 流 動 負 債 者 為 非 流動負債: (1)因 營 業 而 發 生 之 債 務 , 預 期 將 於 正 常 營 業 週 期 中 清 償 者 。 (2)主 要 為 交 易 目 的 而 發 生 者 。 (3)須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後 十 二 個 月 內 清 償 者 。 (4)不 能 無 條 件 延 期 至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後 逾 十 二 個 月 清 償 之 負 債 。 (五 )公 平 價 值 變 動 列 入 損 益 之 金 融 資 產 與 負 債 1. 本 公 司 投 資 屬 權 益 性 質 之 金 融 商 品 、 受 益 憑 證 及 衍 生 性 金 融 商 品 均 採 交 易日會計,於原始認列時,將金融商品以公平價值衡量。 2. 公 平 價 值 變 動 列 入 損 益 之 金 融 資 產 與 負 債 係 以 公 平 價 值 評 價 且 其 價 值 變 動 列 為 當 期 損 益 。 上 市 /上 櫃 股 票 、 封 閉 型 基 金 及 存 託 憑 證 係 以 資 產 負 債 表日公開市場之收盤價為公平價值。開放型基金係以資產負債表日該基 金淨資產價值為公平價值。 3. 未 符 合 避 險 會 計 之 衍 生 性 商 品 , 屬 選 擇 權 交 易 者 , 於 交 易 日 以 當 日 之 公 平價值認列;非屬選擇權交易者,於交易日認列之公平價值為零。 ~14~ (六 )應 收 票 據 及 帳 款 、 其 他 應 收 款 1. 應 收 票 據 及 帳 款 係 因 出 售 商 品 或 勞 務 而 發 生 之 債 權 , 其 他 應 收 款 係 不 屬 於應收票據及帳款之其他應收款項。應收票據及帳款、其他應收款原始 認列時以公平價值衡量,續後以有效利率法之攤銷後成本減除減損後之 金額衡量。 2. 本 公 司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評 估 是 否 存 在 客 觀 證 據 , 顯 示 重 大 個 別 金 融 資 產 發生減損,以及非屬重大之個別金融資產單獨或共同發生減損。若有減 損之客觀證據,則認列減損損失。減損金額為金融資產之帳面價值與其 估計未來現金流量採原始有效利率折現之現值間之差額。若後續期間減 損金額減少,而該減少明顯與認列減損後發生之事件有關,則迴轉先前 認列之金融資產減損金額,該迴轉不應使金融資產帳面金額大於未認列 減損情況下之攤銷後成本,迴轉之金額認列為當期損益。 (七 )存 貨 存貨採永續盤存制,成本結轉按加權平均法計算,固定製造費用按生產設 備之正常產能分攤。期末存貨採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衡量,比較成本與 淨變現價值孰低時,採逐項比較法。淨變現價值係指在正常情況下之估計 售價減除至完工尚需投入之成本及推銷費用後之餘額。 (八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1.屬 權 益 性 質 之 投 資 係 採 交 易 日 會 計 , 並 加 計 取 得 之 交 易 成 本 。 2.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係 以 公 平 價 值 評 價 , 且 其 價 值 變 動 列 為 股 東 權 益 調 整 項 目 , 累 積 之 利 益 或 損 失 於 金 融 資 產 除 列 時 , 列 入 當 期 損 益 。 上 市 /上 櫃 股票、封閉型基金及存託憑證係以資產負債表日公開市場之收盤價為公 平價值。開放型基金係以資產負債表日該基金淨資產價值為公平價值。 3. 若 有 減 損 之 客 觀 證 據 , 則 認 列 減 損 損 失 。 若 後 續 期 間 減 損 金 額 減 少 , 屬 權益商品之減損減少金額,認列為股東權益調整項目;屬債務商品之減 損減少金額,若明顯與認列減損後發生之事件有關,則予以迴轉並認列 為當期損益。 (九 )以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及 負 債 1. 採 交 易 日 會 計 , 於 原 始 認 列 時 , 將 金 融 商 品 以 公 平 價 值 衡 量 , 並 加 計 取 得或發行之交易成本。 2. 以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若 有 減 損 之 客 觀 證 據 , 則 認 列 減 損 損 失 , 此 減 損 金額不予迴轉。 ~15~ (十 )固 定 資 產 1.固 定 資 產 以 取 得 成 本 為 入 帳 基 礎 , 並 將 購 建 期 間 之 有 關 利 息 資 本 化 。 2. 固 定 資 產 按 估 計 經 濟 耐 用 年 限 , 按 平 均 法 計 提 折 舊 。 各 項 資 產 之 耐 用 年 限 ,除 房 屋 及 建 築 為 48 年 ,其 餘 固 定 資 產 為 3~10 年 。 3. 凡 支 出 效 益 及 於 以 後 各 期 之 重 大 改 良 或 大 修 支 出 列 為 資 本 支 出 , 經 常 性 維護或修理支出則列為當期費用。 4. 固 定 資 產 發 生 閒 置 或 已 無 使 用 價 值 時 , 按 其 淨 公 平 價 值 或 帳 面 價 值 較 低 者,轉列其他資產,差額列為當期損失,當期提列之折舊費用列為營業 外支出。 (十 一 )無 形 資 產 無形資產主要係專利權、電腦軟體成本及土地使用權,以取得成本為入 帳 基 礎 , 按 估 計 效 益 年 限 , 採 直 線 法 攤 銷 , 專 利 權 攤 銷 年 限 為 10 年 ; 電 腦 軟 體 成 本 攤 銷 年 限 為 2~ 5 年 , 土 地 使 用 權 攤 銷 年 限 為 50 年 。 (十 二 )遞 延 費 用 遞 延 費 用 主 要 係 治 具 及 模 具 , 並 按 其 估 計 效 益 年 數 2~ 5 年 , 採 平 均 法 攤 銷。 (十 三 )非 金 融 資 產 減 損 本公司於資產負債表日針對有減損跡象之資產,估計其可回收金額,當 可回收金額低於其帳面價值時,則認列減損損失。可回收金額係指一項 資產之淨公平價值或其使用價值,兩者較高者。當以前年度認列資產減 損之情況不再存在時,則在以前年度提列損失金額之範圍內予以迴轉。 商譽減損之減損損失於以後年度不得迴轉。 (十 四 )退 休 金 退 休 金 辦 法 屬 確 定 給 付 退 休 辦 法 者,係 依 據 精 算 結 果 認 列 淨 退 休 金 成 本 , 淨退休金成本包括當期服務成本、利息成本、基金資產之預期報酬及未 認列過渡性淨給付義務與退休金損益之攤銷數。未認列過渡性淨給付義 務 按 15 年 攤 提 。 退 休 金 辦 法 屬 確 定 提 撥 退 休 辦 法 者 , 則 依 權 責 發 生 基 礎 將應提撥之退休基金數額認列為當期之退休金成本。 (十 五 )所 得 稅 1. 所 得 稅 之 會 計 處 理 採 跨 期 間 與 同 期 間 之 所 得 稅 分 攤 , 以 前 年 度 溢 低 估 之所得稅,列為當期所得稅費用之調整項目。當稅法修正時,於公布 日之年度按新規定將遞延所得稅負債或資產重新計算,因而產生之遞 延所得稅負債或資產之變動影響數,列入當期繼續營業部門之所得稅 ~16~ 費 用 (利 益 )。 2. 因 購 置 設 備 或 技 術 及 研 究 發 展 支 出 等 所 產 生 之 所 得 稅 抵 減 採 當 期 認 列 法處理。 3.未 分 配 盈 餘 依 所 得 稅 法 加 徵 10%之 營 利 事 業 所 得 稅,於 股 東 會 決 議 分 配 盈餘後列為當期費用。 4. 海 外 子 公 司 之 所 得 稅 , 悉 依 當 地 稅 法 規 定 , 在 與 本 公 司 一 致 之 會 計 原 則處理下,認列所得稅費用。 (十 六 )庫 藏 股 1. 本 公 司 收 回 已 發 行 股 票 時 , 其 屬 買 回 者 , 將 所 支 付 之 成 本 列 為 股 東 權 益之減項。 2.庫 藏 股 票 轉 讓 給 員 工 之 給 與 日 在 民 國 97 年 1 月 1 日 (含 )以 後 者 , 依 財 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三十九號「股份基礎給付之會計處理準則」處理。 3.註 銷 庫 藏 股 票 時,貸 記「 庫 藏 股 票 」 ,並 按 股 權 比 例 借 記「 資 本 公 積 - 股 票 發 行 溢 價 」 與 「 股 本 」。 庫 藏 股 票 之 帳 面 價 值 , 如 高 於 面 值 與 股 票 發 行溢價之合計數時,其差額應沖抵同種類庫藏股票交易所產生之資本 公積,如有不足再借記保留盈餘;反之,其差額貸記同種類庫藏股交 易所產生之資本公積。 4.庫 藏 股 票 之 帳 面 價 值 係 按 加 權 平 均 法 計 算 。 (十 七 )股 份 基 礎 給 付 -員 工 獎 酬 1.員 工 認 股 權 證 之 給 與 日 於 民 國 93 年 1 月 1 日 (含 )至 民 國 96 年 12 月 31 日 (含 )者 , 依 民 國 92 年 3 月 17 日 財 團 法 人 中 華 民 國 會 計 研 究 發 展 基 金 會 (92)基 秘 字 第 070、 071、 072 號 函 「 員 工 認 股 權 證 之 會 計 處 理 」 之規定採用內含價值法認列費用,並揭露依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三十 九號「股份基礎給付之會計處理準則」規定衡量之擬制本期淨利及每 股盈餘資訊。 2.股 份 基 礎 給 付 協 議 之 給 與 日 於 民 國 97 年 1 月 1 日 (含 )以 後 者 , 以 所 給 與權益商品之公平價值衡量所取得之員工勞務,並於既得期間認列為 薪資費用。 (十 八 )員 工 分 紅 及 董 監 酬 勞 自 民 國 97 年 1 月 1 日 起 , 本 公 司 員 工 分 紅 及 董 監 酬 勞 成 本 , 依 民 國 96 年 3 月 16 日 財 團 法 人 中 華 民 國 會 計 研 究 發 展 基 金 會 (96)基 秘 字 第 052 號 函「員工分紅及董監酬勞會計處理」之規定,於具法律義務或推定義務 且金額可合理估計時,認列為費用及負債。嗣後股東會決議實際配發金 額 與 估 列 金 額 有 差 異 時 , 則 列 為 次 年 度 之 損 益 。 另 依 民 國 97 年 3 月 31 日 財 團 法 人 中 華 民 國 會 計 研 究 發 展 基 金 會 (97)基 秘 字 第 127 號 函 「 上 市 ~17~ 上 櫃 公 司 員 工 分 紅 股 數 計 算 基 準 」, 本 公 司 以 財 務 報 告 年 度 之 次 年 度 股 東 會 決 議 日 前 一 日 之 每 股 公 平 價 值 (收 盤 價 ), 並 考 慮 除 權 除 息 影 響 後 之 金 額,計算股票紅利之股數。 (十 九 )收 入 成 本 收入於獲利過程大部份已完成,且已實現或可實現時認列。相關成本配 合收入於發生時承認。費用則依權責發生制於發生時認列為當期費用。 (二 十 )會 計 估 計 本 公 司 於 編 製 財 務 報 表 時,業 已 依 照 中 華 民 國 一 般 公 認 會 計 準 則 之 規 定 , 對財務報表所列金額及或有事項,作必要之衡量、評估與揭露,其中包 括若干假設及估計之採用,惟該等假設及估計與實際結果可能存有差 異。 (二 十 一 )營 運 部 門 1.本 公 司 營 運 部 門 資 訊 與 提 供 給 營 運 決 策 者 之 內 部 管 理 報 告 採 一 致 之 方式報導。營運決策者負責分配資源予營運部門並評估其績效。 2.本 公 司 依 財 務 會 計 準 則 公 報 第 四 十 一 號 「 營 運 部 門 資 訊 之 揭 露 」 於 合併財務報表揭露部門資訊,而不於個別財務報表揭露部門資訊。 三、會計變動之理由及其影響 (一 )應 收 票 據 及 帳 款 、 其 他 應 收 款 本 公 司 自 民 國 100 年 1 月 1 日 起 , 採 用 新 修 訂 之 財 務 會 計 準 則 公 報 第 三 十 四號「金融商品之會計處理準則」,就應收票據及帳款、其他應收款等各 項 債 權 , 於 有 減 損 之 客 觀 證 據 時 認 列 減 損 (呆 帳 ) 損 失 。 此 項 會 計 原 則 變 動 對 民 國 100 年 度 之 淨 損 及 每 股 虧 損 無 重 大 影 響 。 (二 )營 運 部 門 本 公 司 自 民 國 100 年 1 月 1 日 起 , 採 用 新 發 布 之 財 務 會 計 準 則 公 報 第 四 十 一 號「 營 運 部 門 資 訊 之 揭 露 」,以 取 代 原 財 務 會 計 準 則 公 報 第 第 二 十 號「 部 門別財務資訊之揭露」,本公司於首次適用時,並依公報規定重編前一年 度 之 部 門 資 訊 。 此 項 會 計 原 則 變 動 並 不 影 響 民 國 100 年 及 99 年 之 淨 (損 )利 及 每 股 (虧 損 )盈 餘 。 ~18~ 四、重要會計科目之說明 (一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庫存現金 支票存款 活期存款 定期存款 100年12月31日 99年12月31日 $ $ 503 110 380,362 24,185 405,160 $ $ 199 110 280,865 95,372 376,546 (二 )公 平 價 值 變 動 列 入 損 益 之 金 融 (負 債 )資 產 -流 動 100年12月31日 交易目的金融負債 衍生性金融商品-遠期外匯合約 ($ 99年12月31日 36) $ - 1.本 公 司 於 民 國 100 年 及 99 年 度 操 作 衍 生 性 金 融 商 品 認 列 之 淨 (損 失 )及 利 益 分 別 為 ($33)及 $814。 2.有 關 衍 生 性 金 融 商 品 之 交 易 性 質 及 合 約 資 訊 說 明 如 下 : 100 遠期外匯 年 12 月 合約金額 (仟元) 買入 賣出 JPY USD USD 1,600 TWD USD USD 3,200 31 日 到期日 99 年 12 月 31 日 合約金額 (仟元) 到期日 買入 賣出 - - - - - - - - 101.1.9101.3.12 101.1.5101.3.26 3. 本 公 司 從 事 之 遠 期 外 匯 交 易 主 要 係 預 售 遠 期 交 易 ( 賣 美 元 買 台 幣 、 日 幣 等 ), 係 為 規 避 外 銷 及 進 口 之 匯 率 風 險 , 惟 未 適 用 避 險 會 計 。 (三 )應 收 帳 款 100年12月31日 應收帳款 減:備抵呆帳 $ ( $ ~19~ 99年12月31日 387,251 $ 11,639) ( 375,612 $ 437,685 33,411) 404,274 (四 )存 貨 100年12月31日 備抵呆滯 及跌價損失 成本 商品 原物料 在製品 製成品 合計 $ 24,272 213,241 90,863 196,003 524,379 $ ($ ( ( ( ($ $ 35,207 244,629 93,612 151,030 524,478 $ 14,037) $ 56,453) 12,337) 69,770) 152,597) $ 99年12月31日 備抵呆滯 及跌價損失 成本 商品 原物料 在製品 製成品 合計 帳面價值 ($ ( ( ( ($ 10,235 156,904 78,526 126,233 371,898 帳面價值 9,897) $ 36,575) 10,231) 36,094) 92,797) $ 25,310 208,054 83,381 114,936 431,681 當期認列之存貨相關費損: 100 年 度 已出售存貨成本 存貨呆滯及跌價損失 存貨盤虧 $ $ 1,667,284 60,310 478 1,728,072 99 年 度 $ $ 1,589,265 19,508 1,608,773 (五 )備 供 出 售 之 金 融 資 產 -非 流 動 項 目 非流動項目 上市櫃公司股票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評價調整 合計 100年12月31日 $ ( $ 99年12月31日 27,000 $ 13,661) 13,339 $ - 本 公 司 之 被 投 資 公 司 兆 遠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於 民 國 100 年 5 月 31 日 起 在 證 券 櫃 檯 買 賣 中 心 掛 牌 交 易 ,將 原 表 列 以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非 流 動 轉 列 至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非 流 動 ; 又 因 持 有 其 受 限 制 股 票 , 經 考 量 流 動 性 風 險 對 其公平價值之影響,故採用金融商品公平價值評價報告於期末評估之公平 價值計算其市價。 ~20~ (六 )以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非 流 動 項 目 興櫃公司股票 100年12月31日 $ 7,500 99年12月31日 $ 34,500 本公司持有興櫃公司股票,因無活絡市場公開報價且公平價值無法可靠衡 量,故以成本衡量。 (七 )固 定 資 產 成 土地 房屋及建築 機器設備 辦公設備 未完工程及預付設備款 $ $ 62,031 206,010 1,232,879 10,714 52,017 1,563,651 成 土地 房屋及建築 機器設備 辦公設備 未完工程及預付設備款 $ $ 100 本 99 本 62,031 118,927 1,122,256 12,404 75,882 1,391,500 年 $ ( ( ( ($ 年 $ ( ( ( ($ 12 月 累計折舊 31 日 帳面價值 - $ 61,644) 695,975) 8,519) 766,138) $ 12 月 累計折舊 31 62,031 144,366 536,904 2,195 52,017 797,513 日 帳面價值 - $ 52,761) 555,138) 10,724) 618,623) $ 62,031 66,166 567,118 1,680 75,882 772,877 1.上 項 所 列 固 定 資 產 均 無 利 息 資 本 化 情 形 。 2.截 至 民 國 100 年 及 99 年 12 月 31 日 止 , 上 述 固 定 資 產 提 供 作 短 期 借 款 及 長期借款之擔保情形,請詳附註六。 (八 )催 收 款 100年12月31日 催收款項 減:備抵呆帳 $ ( $ 99年12月31日 24,494 $ 24,494) - $ - 本公司將經催收已久仍未收回之應收帳款轉列催收款,其中對億威利科技 有 限 公 司 之 應 收 帳 款 約 USD719 仟 元 , 因 經 多 次 催 收 協 商 遲 遲 未 予 歸 還 , 並 對 其 提 告 訴 訟,該 訴 訟 案 件 目 前 仍 在 進 行 中,故 將 其 應 收 帳 款 轉 列 催 收 款 , 並全數提列備抵呆帳。 ~21~ (九 )短 期 借 款 信用狀借款 進出口融資 信用借款 利率區間 100年12月31日 99年12月31日 $ $ 205,017 102,395 20,000 $ 327,412 0.80%~1.80% 253,599 53,616 20,000 $ 327,215 0.78%~1.54% 100年12月31日 99年12月31日 (十 )長 期 借 款 借款銀行 兆豐國際商業 銀行 還款期間 擔保品 99.12.20~ 103.12.25 102.5.11前 到期償還 土地、房屋及建 築物 無 30,000 100.8.25~ 兆豐國際商業 105.8.25 銀行 減:一年內到期部分 土地、房屋及建 築物 50,000 台灣工業銀行 $ ( 15,652 20,000 - 10,319) ( $ 85,333 1.475%~1.560% 利率區間 $ $ 4,348) 15,652 1.390% (十 一 )退 休 金 1. 本 公 司 依 據 「 勞 動 基 準 法 」 之 規 定 , 訂 有 確 定 給 付 之 退 休 辦 法 , 適 用 於 民 國 94 年 7 月 1 日 實 施 「 勞 工 退 休 金 條 例 」 前 所 有 正 式 員 工 之 服 務 年資,以及於實施「勞工退休金條例」後選擇繼續適用勞動基準法員 工之後續服務年資。員工符合退休條件者,退休金之支付係根據服務 年 資 及 退 休 前 6 個 月 之 平 均 薪 資 計 算 , 15 年 以 內 (含 )的 服 務 年 資 每 滿 一 年 給 予 兩 個 基 數 , 超 過 15 年 之 服 務 年 資 每 滿 一 年 給 予 一 個 基 數 , 惟 累 積 最 高 以 45 個 基 數 為 限。本 公 司 按 月 就 薪 資 總 額 2%提 撥 退 休 基 金 , 以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之名義專戶儲存於臺灣銀行信託部。截 至 民 國 100 年 及 98 年 度 止 , 本 公 司 依 上 述 退 休 金 辦 法 認 列 之 淨 退 休 金 成 本 分 別 為 $142 及 $324,截 至 民 國 100 年 及 99 年 12 月 31 日 止,撥 存 於 勞 工 退 休 準 備 金 專 戶 餘 額 分 別 $19,415 及 $18,092。 2.自 民 國 94 年 7 月 1 日 起 , 本 公 司 依 據 「 勞 工 退 休 金 條 例 」, 訂 有 確 定 提撥之退休辦法,適用於本國籍之員工。本公司就員工選擇適用「勞 工 退 休 金 條 例 」 所 定 之 勞 工 退 休 金 制 度 部 分 , 每 月 按 不 低 於 薪 資 之 6% 提繳勞工退休金至勞保局員工個人帳戶,員工退休金之支付依員工個 人之退休金專戶及累積收益之金額採月退休金或一次退休金方式領取。 截 至 民 國 100 年 及 99 年 12 月 31 日 止 , 本 公 司 依 上 開 退 休 金 辦 法 認 列 之 退 休 金 成 本 分 別 為 $9,376 及 $9,026。 ~22~ 3.本 公 司 依 精 算 報 告 認 列 之 相 關 資 訊 如 下 : (1)有 關 退 休 金 之 精 算 假 設 彙 總 如 下 : 民 國 100 年 及 99 年 度 精 算 假 設 中 之 折 現 率 皆 為 2.0%, 退 休 基 金 預 期 報 酬 率 皆 為 2.0%, 薪 資 調 整 率 分 別 為 3.50%及 3.25%。 (2) 退休金提撥狀況表: 100年12月31日 給付義務: 既得給付義務 非既得給付義務 99年12月31日 ($ ( 191) ($ 11,861) ( 193) 11,457) 累積給付義務 未來薪資增加影響數 ( ( 12,052) ( 8,504) ( 11,650) 8,244) 預計給付義務 退休基金資產公平價值 ( 20,556) ( 19,415 19,894) 18,092 提撥狀況 未認列過渡性淨給付資產 未認列退休金損失 預付退休金(表列於其他資產-其他) 既得給付 ( $ ($ 1,141) ( 689 2,752 2,300 $ 226) ($ 1,802) 758 2,159 1,115 226) (3) 淨退休金成本之內容: 100年12月31日 服務成本 利息成本 退休基金資產預期報酬 未認列退休金損失之攤銷 未認列過渡性淨給付義務之攤銷 當期淨退休成本 $ ( $ 99年12月31日 43 $ 398 377) ( 9 69 142 $ 137 405 342) 55 69 324 4. 本 公 司 之 子 公 司 係 採 確 定 提 撥 制 , 每 月 依 照 當 地 員 工 薪 資 總 額 之 一 定 比 率 提 撥 退 休 金 , 公 司 除 按 月 提 撥 外 , 無 進 一 步 之 義 務 。 民 國 100 年 及 99 年 度 認 列 之 退 休 金 費 用 分 別 為 $3,150 及 $2,407。 (十 二 )股 本 1.本 公 司 發 行 之 股 份 全 數 為 普 通 股 , 每 股 面 額 為 新 台 幣 10 元 , 截 至 民 國 100 年 及 99 年 12 月 31 日 止 , 本 公 司 章 程 額 定 股 本 皆 為 $1,200,000, 皆 為 120,000 仟 股 (含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可 認 購 股 數 皆 為 10,000 仟 股 ), 實 收 股 本 分 別 為 $850,866 及 $821,010,發 行 股 數 分 別 為 85,087 仟 股 及 82,101 仟 股,扣 除 庫 藏 股 後,實 際 流 通 在 外 股 數 分 別 為 83,888 仟 股 及 81,814 仟 股 。 2.本 公 司 於 民 國 99 年 7 月 19 日 經 董 事 會 決 議 辦 理 現 金 增 資 預 計 發 行 新 股 11,000 仟 股 , 每 股 發 行 價 格 預 計 新 台 幣 22 元 , 並 於 民 國 99 年 8 月 5 日 經 行 政 院 金 融 監 督 管 理 委 員 會 核 准 生 效;又 於 民 國 99 年 8 月 17 日 ~23~ 經 董 事 會 決 議 通 過 , 訂 定 民 國 99 年 9 月 9 日 為 現 金 增 資 基 準 日 , 以 每 股 新 台 幣 21 元 現 金 增 資 發 行 普 通 股 11,000 仟 股 , 扣 除 發 行 成 本 後 共 計 $230,383 , 其 中 保 留 1,368 仟 股 供 員 工 認 購 , 另 行 認 列 酬 勞 成 本 $8,085 及 資 本 公 積 -普 通 股 溢 價 , 並 已 辦 理 變 更 登 記 完 竣 。 3.本 公 司 民 國 100 年 及 99 年 1 月 1 日 至 12 月 31 日 止 , 員 工 實 際 已 行 使 認 股 權 認 購 之 股 數 分 別 為 0 仟 股 及 77.5 仟 股 , 每 股 平 均 認 購 價 格 分 別 為 0 元 及 27.4 元 。 4.本 公 司 於 民 國 100 年 6 月 9 日 經 股 東 常 會 決 議 通 過 民 國 99 年 度 盈 餘 分 配 , 未 分 配 盈 餘 $16,363 轉 增 資 發 行 新 股 1,636,280 股 及 資 本 公 積 $16,363 轉 增 資 發 行 新 股 1,636,280 股。該 項 增 資 案 業 經 行 政 院 金 融 監 督 管 理 委 員 會 證 券 期 貨 局 核 准 , 增 資 基 準 日 為 民 國 100 年 8 月 8 日 , 並已辦理變更登記完竣。 5.本 公 司 於 民 國 100 年 度 註 銷 庫 藏 股 287 仟 股,詳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四 (十 六 ) 之說明。 (十 三 )資 本 公 積 1.公 司 法 規 定 , 超 過 票 面 金 額 發 行 股 票 所 得 之 溢 額 及 受 領 贈 與 之 所 得 之 資本公積,除得用於彌補虧損外,於公司無累積虧損時,按股東原有 股份之比例發給新股或現金。另依證券交易法之相關規定,以上開資 本 公 積 撥 充 資 本 時,每 年 以 其 合 計 數 不 超 過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十 為 限 。 公司非於盈餘公積填補資本虧損仍有不足時,不得以資本公積補充 之。 2.有 關 資 本 公 積 - 認 股 權 請 詳 附 註 四 、 (十 七 )之 說 明 。 (十 四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法定盈餘公積除彌補公司虧損及按股東原有股份之比例發給新股或現金 外,不得使用之,惟發給新股或現金者,以該項公積超過實收資本額百 分之二十五之部分為限。 (十 五 )保 留 盈 餘 1. 依 本 公 司 章 程 規 定 , 年 度 總 決 算 如 有 盈 餘 , 應 先 提 繳 稅 額 , 彌 補 以 往 年 度 虧 損 , 次 提 百 分 之 十 為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 必 要 時 依 證 券 交 易 法 第 41 條規定,提撥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其餘額加計以前年度累計未分配盈 餘,作為可供分配盈餘,交由董事會擬具分配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 其中: (1)董 監 事 酬 勞 不 高 於 百 分 之 二 ; (2)員 工 紅 利 不 低 於 百 分 之 五 ; 基 於 公 司 營 運 需 要 暨 爭 取 股 東 權 益 最 大 化 之 考 量,本 公 司 屬 資 金 暨 技 術 ~24~ 密 集 之 行 業,且 所 處 產 業 環 境 多 變,為 公 司 長 期 發 展 需 要,股 利 政 策 採 剩 餘 股 利 政 策。依 公 司 未 來 之 資 本 支 出 預 算 及 資 金 需 求 情 形,適 當 分 派 股 利,其 中 現 金 股 利 以 不 低 於 股 利 總 額 之 百 分 之 十。惟 此 項 盈 餘 分 派 之 種 類 及 比 率,得 視 當 年 度 實 際 獲 利 及 資 金 狀 況,經 股 東 會 決 議 調 整 之 。 2.本 公 司 盈 餘 分 派 情 形 : (1)本 公 司 於 民 國 100 年 6 月 9 日 及 99 年 6 月 9 日 經 股 東 會 決 議 通 過 民 國 99 年 度 及 98 年 度 盈 餘 分 派 案 如 下 : 99 金 法定盈餘公積 特別盈餘公積(迴轉) 股票股利 現金股利 合計 $ $ 年 額 9,764 7,908 16,363 65,452 99,487 度 98 每股股利 (元) 金 $ $ - ( 0.20 0.80 $ 年 度 每股股利 (元) 額 4,731 1,358) $ 45,980 49,353 0.65 上 述 民 國 99 年 度 盈 餘 分 配 情 形 與 本 公 司 民 國 100 年 3 月 11 日 之 董 事會提議並無重大差異。 有關董事會通過擬議及股東會決議盈餘分派情形,請至臺灣證券交 易所之「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2)本 公 司 於 民 國 101 年 2 月 29 日 經 董 事 會 提 議,擬 以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彌 補 虧 損 $15,199,及 以 資 本 公 積 發 放 現 金 股 利 $16,778。前 述 民 國 101 年 度 彌 補 虧 損 案 及 發 放 股 利 案 , 截 至 民 國 101 年 2 月 29 日 止 , 尚 未經股東會決議。 (3) 本 公 司 民 國 100 年 度 與 99 年 度 員 工 紅 利 估 列 金 額 分 別 為 $0 及 $11,425;董 監 酬 勞 分 別 為 $0 及 $1,318 係 以 截 至 當 期 止 之 稅 後 淨 利, 考量法定盈餘公積等因素後,以章程所訂之成數為基礎估列。本公 司董事會通過及股東會決議之員工紅利及董監酬勞相關資訊可至 公 開 資 訊 觀 測 站 查 詢 。 本 公 司 民 國 99 年 度 經 股 東 會 決 議 之 員 工 紅 利 及 董 監 酬 勞 與 民 國 99 年 度 財 務 報 表 認 列 之 金 額 並 無 差 異 。 (十 六 )庫 藏 股 1.民 國 100 年 及 99 年 度 庫 藏 股 票 數 量 及 金 額 變 動 情 形 如 下 : 單位:仟股/仟元 100 期初 收回原因 供轉讓股份予員工 股數 金額 $ 287 8,234 ~25~ 年 度 本期增加 $ 1,199 13,497 本期減少 $ 287 8,234 期末 $ 1,199 13,497 收回原因 供轉讓股份予員工 股數 金額 99 期初 $ 287 8,234 年 度 本期增加 $ - 本期減少 - $ 期末 $ 287 8,234 2. 證 券 交 易 法 規 定 公 司 對 買 回 發 行 在 外 股 份 之 數 量 比 例 , 不 得 超 過 公 司 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十,收買股份之總金額,不得逾保留盈餘加計 發 行 股 份 溢 價 及 已 實 現 之 資 本 公 積 金 額 。 截 至 民 國 100 年 及 99 年 12 月 31 日 止 , 本 公 司 已 註 銷 及 已 買 回 庫 藏 股 票 數 量 及 金 額 皆 未 逾 法 令 之 規定。 3. 本 公 司 持 有 之 庫 藏 股 票 依 證 券 交 易 法 規 定 不 得 質 押 , 於 未 轉 讓 前 亦 不 得享有股東權利。 4. 依 證 券 交 易 法 規 定 , 因 供 轉 讓 股 份 予 員 工 所 買 回 之 股 份 , 應 於 買 回 之 日 起 三 年 內 將 其 轉 讓 (於 民 國 100 年 2 月 19 日 到 期 ), 逾 期 未 轉 讓 者 , 並 應 辦 理 變 更 登 記 銷 除 股 份 。 本 公 司 於 民 國 100 年 1 月 21 日 經 董 事 會 決 議 註 銷 庫 藏 股 , 訂 定 民 國 100 年 2 月 18 日 為 減 資 基 準 日 , 並 於 民 國 100 年 3 月 辦 理 變 更 登 記 完 竣 。 5.本 公 司 於 民 國 100 年 8 月 26 日 經 董 事 會 決 議 自 民 國 100 年 8 月 26 日 起 至 民 國 100 年 10 月 25 日 買 回 庫 藏 股 2,000 仟 股 , 區 間 價 格 介 於 每 股 10 元 到 20 元;另 於 民 國 100 年 10 月 28 日 經 董 事 會 決 議 自 民 國 100 年 10 月 31 日 起 至 民 國 100 年 12 月 30 日 買 回 庫 藏 股 2,000 仟 股 , 區 間 價 格 介 於 每 股 9 元 至 18 元 , 截 至 民 國 100 年 12 月 31 日 止 , 計 買 回 庫 藏 股 1,199 仟 股 , 共 計 $13,497。 (十 七 )股 份 基 礎 給 付 -員 工 獎 酬 1. 截至民國100年12月31日,本公司之股份基礎給付交易如下: 協議之類型 給與日 員工認股權計劃 員工認股權計劃 現金增資保留員工 認購 96.12.19 99.08.17 99.08.17 ~26~ 給與數量 合約期間 既得條件 2,000仟股 2,000仟股 5年 10年 2~3年之服務 2~3年之服務 1,368仟股 不適用 立即既得 2. 上述認股權計劃之詳細資訊如下: 100年度 加權平均 行使價格 (元) 數量 (仟股) 期初流通在外 本期給與 無償配股增發或調整認股 股數 本期行使 本期沒收 期末流通在外 99年度 3,698.50 - $ ( 405.50) 3,293.00 23.25 - 加權平均 行使價格 (元) 數量 (仟股) 1,947.50 2,000.00 $ - ( 77.50) 22.46 ( 171.50) 20.90 3,698.50 27.40 21.00 27.40 25.99 23.25 期末可行使之認股選擇權 1,387.00 23.50 1,698.50 25.90 期末已核准尚未發行之認股 選擇權 3.截 至 民 國 100 年 及 99 年 12 月 31 日 酬 勞 性 員 工 認 股 選 擇 權 計 畫 流 通 在 外之資訊如下表: 100年12月31日 期末流通在外之認股選擇權 加權平均 加權平均 行使價格 之範圍(元) 數量 (仟股) $ 1,387.00 1,906.00 23.50 19.00 預期剩餘 存續期間 1年 8.63年 行使價格 (元) $ 23.50 19.00 期末可行使認股選擇權 加權平均 數量 (仟股) 1,387.00 - 行使價格 (元) $ 23.50 - 99年12月31日 期末流通在外之認股選擇權 加權平均 加權平均 行使價格 之範圍(元) 數量 (仟股) $ 1,698.50 2,000.00 25.90 21.00 預期剩餘 存續期間 1.99年 9.63年 行使價格 (元) $ 25.90 21.00 期末可行使認股選擇權 加權平均 數量 (仟股) 1,698.50 - 行使價格 (元) $ 25.90 - 4.本 公 司 給 與 之 股 份 基 礎 給 付 交 易 使 用 Black-Scholes 選 擇 權 評 價 模 式 估計認股選擇權之公平價值,相關資訊如下: ~27~ 協議之 類型 給與日 淨值/股價 (元) 履約價 格 (元) 預期 波動率 預期存 續期間 預期 股利 每單位 無風險 公平價值 利率 (元) 現金增資保 99.8.17 留員工認購 26.90 21.00 0.00% 0.05 年 0.00% 0.55% 5.91 第四次員工 99.8.17 認股權計畫 26.90 21.00 50.21% 10 年 0.00% 1.15% 14.90 5.股 份 基 給 付 交 易 產 生 之 費 用 如 下 : 權益交割-員工認股權 權益交割-現金增資保留員工認購 合計 100年度 12,547 12,547 $ $ $ $ 99年度 3,618 8,085 11,703 6.本 公 司 認 股 選 擇 權 計 劃 給 與 日 (修 正 日 )於 民 國 93 年 1 月 1 日 (含 )至 民 國 96 年 12 月 31 日 (含 )以 前 者 , 如 採 用 公 平 價 值 法 認 列 酬 勞 成 本 之 擬 制 性 本 期 淨 (損 )利 及 每 股 (虧 損 )盈 餘 資 訊 如 下 : 100年度 99年度 本期淨(損)利 報表認列之淨(損)利 ($ 49,057) $ 97,645 擬制淨(損)利 ( 49,057) 95,051 基本每股(虧損)盈餘 報表認列之每股(虧損)盈餘(元) ( 0.58) 1.27 擬制每股(虧損)盈餘(元) ( 0.58) 1.23 完全稀釋每股(虧損)盈餘 報表認列之每股(虧損)盈餘(元) ( 0.58) 1.25 擬制每股(虧損)盈餘(元) ( 0.58) 1.22 7.上 開 民 國 97 年 1 月 1 日 前 之 認 股 選 擇 權 計 劃 若 採 Black-Scholes 選 擇 權評價模式估計認股選擇權之公平價值,相關資訊如下: 協議之 類型 員工認股 權計畫 給與日 96.12.29 淨值/股價 履約 (元) 價格(元) 預期 波動率 預期存 續期間 預期 股利 無風險 利率 $ 69.85% 5年 6.38% 2.59% 33.75 $ 33.75 每單位 公平價值 (元) 12.80 (十 八 )所 得 稅 1. 所得稅費用計算如下: 100 年 度 應(收)付所得稅 加(減): 扣繳及暫繳稅款 以前年度低估數 ($ 當期所得稅費用 加(減): 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變動數 所得稅(利益)費用 ~28~ ( ($ 4,077) $ 99 年 度 11,251 6,043 2,941 2,526 1,485 4,907 15,262 7,136) ( 2,229) $ 4,100) 11,162 2. 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之相關明細如下: 100年12月31日 99年12月31日 遞延所得稅資產-流動 遞延所得稅負債-流動 備抵遞延所得稅資產-流動 $ ( ( $ 33,154 693) 4,239) 28,222 $ ( ( $ 28,359 3,726) 3,877) 20,756 遞延所得稅資產-非流動 備抵遞延所得稅資產-非流動 $ ( $ 42,446 $ 38,364) ( 4,082 $ 25,533 21,121) 4,412 3. 因 暫 時 性 差 異 、 虧 損 扣 抵 及 投 資 抵 減 而 產 生 之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明 細 如 下: 100 年 12 月 31 日 所得稅 金額 影響數 流動項目: 存貨跌價及呆滯損失 備抵呆帳超限數 未實現兌換損失 未實現兌換利益 投資抵減 其他 非流動項目: 採權益法認列之國外投資 損失 聯屬公司間未實現處分固 定資產利益 海外子公司虧損扣抵 其他 投資抵減 $ ( $ 143,976 $ 31,173 16,833 4,073) ( $ 79,440 99 年 12 月 31 日 所得稅 金額 影響數 24,476 $ 5,299 2,862 693) ( 517 32,461 87,320 $ 28,506 40,109 21,535) ( 1,034 $ $ 13,505 53,092 $ 3,534 20,546 14 4,847 42,446 20,786 82,185 83 - $ 14,844 4,846 6,819 3,661) 1,609 176 24,633 $ 9,026 $ 4,379 12,095 33 25,533 25,761 48,381 194 - 4.截 至 民 國 100 年 12 月 31 日 止 , 本 公 司 營 利 事 業 所 得 稅 結 算 申 報 , 業 經 稅 捐 稽 徵 機 關 核 定 至 民 國 98 年 度 。 5.截 至 民 國 100 年 12 月 31 日 止 , 本 公 司 依 據 促 進 產 業 升 級 條 例 規 定 , 可享有之投資抵減明細如下: 抵減項目 尚未抵減餘額 最後可抵減年度 研究發展支出 購置自動化設備 $ $ ~29~ 4,477 370 4,847 102年 103年 6.截 至 民 國 100 年 12 月 31 日 止 , 本 公 司 之 子 公 司 尚 未 使 用 之 虧 損 扣 抵 之有效期限及所得稅影響數情況如下: 發生年度 金額 可抵減稅額 尚未抵減稅額 最後扣抵年度 2007年 $ 11,622 $ 2,905 $ 2,905 2011年 2008年 17,847 4,462 4,462 2012年 2009年 9,939 2,485 2,485 2013年 2010年 9,471 2,368 2,368 2014年 2011年 33,306 8,326 8,326 2015年 $ 82,185 $ 20,546 $ 20,546 7.截 至 民 國 100 年 及 99 年 12 月 31 日 止 , 本 公 司 有 關 未 分 配 盈 餘 明 細 如 下: 100年12月31日 99年12月31日 87年及以後年度未分配盈餘 -已加徵10%營利事業所得稅未分配盈餘 -未加徵10%營利事業所得稅未分配盈餘 $ ( ($ - $ 15,199) 15,199) $ 39,320 97,645 136,965 8.截 至 民 國 100 年 及 99 年 12 月 31 日 止 , 股 東 可 扣 抵 稅 額 帳 戶 餘 額 分 別 為 $9,055 及 $12,206 , 民 國 99 年 度 實 際 未 分 配 盈 餘 稅 額 扣 抵 比 率 為 19.48% 。 由 於 本 公 司 得 分 配 予 股 東 之 可 扣 抵 稅 額 , 應 以 股 息 紅 利 分 配 日之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之餘額為計算基礎,是以本公司股東於獲配 民 國 100 年 度 盈 餘 時 , 所 適 用 之 稅 額 扣 抵 比 率 , 尚 須 調 整 至 獲 配 股 利 或盈餘前本公司依所得稅法規定預計可能產生之各項股東可扣抵稅額。 本 公 司 民 國 100 年 度 無 盈 餘 可 供 分 配 , 故 無 稅 額 扣 抵 比 率 之 適 用 。 9. 無 錫 嘉 碩 依 「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外 商 投 資 企 業 和 外 國 企 業 所 得 稅 法 」 及 相 關 法 令 規 定 , 其 所 得 稅 按 24%之 稅 率 徵 收 , 並 可 享 受 「 兩 免 三 減 半 」 之 租 稅 優 惠 , 並 自 民 國 97 年 度 開 始 起 算 。 (十 九 )每 股 (虧 損 )盈 餘 100 金 稅 基本每股(虧損) 本期淨損 ($ 額 前 稅 51,286) ($ ~30~ 後 49,057) 年 度 加權平均流 通在外股數 (仟股) 84,921 ($ 每股虧損(元) 稅 前 0.60) ($ 稅 後 0.58) 99 金 額 稅 基本每股盈餘 本期淨利 $ 前 108,807 具稀釋作用潛在 普通股之影響 員工分紅 員工認股權 稀釋每股盈餘 本期淨利加計 潛在普通股 之影響 稅 $ 後 97,645 77,144 - 98 594 97,645 77,836 - $ 108,807 $ 年 度 加權平均流 通在外股數 (仟股) 每股盈餘(元) 稅 前 稅 後 $ 1.41 $ 1.27 $ 1.40 $ 1.25 1.上 述 加 權 平 均 流 通 在 外 股 數 , 業 已 依 民 國 100 年 度 未 分 配 盈 餘 及 資 本 公積轉增資比例追溯調整之。 2.自 民 國 97 年 度 起 , 因 員 工 分 紅 可 選 擇 採 用 發 放 股 票 之 方 式 , 於 計 算 每 股盈餘時,係假設員工分紅將採發放股票方式,於該潛在普通股具有 稀釋作用時計入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以計算稀釋每股盈餘;計算 基本每股盈餘時,係於股東會決議上一年度員工分紅採發放股票方式 之股數確定時,始將該股數計入股東會決議年度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 在外股數。 3.民 國 100 年 度 員 工 認 股 權 為 反 稀 釋 , 故 不 予 計 入 。 (二 十 )用 人 、 折 舊 、 折 耗 及 攤 銷 費 用 本公司發生之用人、折舊、折耗及攤銷費用依其功能別列示如下: 100 年 度 屬於營業成本者 屬於營業費用者 用人費用 薪資費用 勞健保費用 退休金費用 其他用人費用 折舊費用 攤銷費用 $ $ $ $ 225,325 15,711 8,225 10,295 259,556 164,238 18,266 ~31~ $ $ $ $ 100,527 6,842 4,443 3,676 115,488 4,401 3,844 合 $ $ $ $ 計 325,852 22,553 12,668 13,971 375,044 168,639 22,110 99 年 度 屬於營業成本者 屬於營業費用者 用人費用 薪資費用 勞健保費用 退休金費用 其他用人費用 $ 197,863 13,528 7,744 8,456 227,591 150,907 15,912 $ $ $ 折舊費用 攤銷費用 $ 101,010 7,558 4,013 3,407 115,988 4,359 3,484 $ $ $ 合 $ $ $ $ 計 298,873 21,086 11,757 11,863 343,579 155,266 19,396 註:其他用人費用包含職工福利、伙食費及訓練費。 五、關係人交易 (一 )關 係 人 名 稱 及 其 關 係 關 係 人 名 稱 SHK OM Tech. Inc. (SHK) 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及副總經理等 與 本 公 司 之 關 係 係對SNT-HK及SNT-KR採權益法評價之投 資公司 本公司之主要管理階層 (二 )與 關 係 人 間 之 重 大 交 易 事 項 本 公 司 民 國 98 年 7 月 與 SHK 簽 訂 技 術 移 轉 契 約 , 契 約 總 價 款 為 USD395 仟 元 。 截 至 民 國 100 年 及 99 年 12 月 31 日 止 , 已 支 付 之 權 利 金 均 為 USD79 仟 元,帳列預付款項下。 (三 )董 事 、 監 察 人 、 總 經 理 及 副 總 經 理 等 主 要 管 理 階 層 薪 酬 資 訊 100 年 度 薪資及獎金 業務執行費用 董監酬勞及員工紅利 $ $ 4,749 1,384 6,133 99 年 度 $ $ 3,514 2,011 1,318 6,843 1. 薪 資 及 獎 金 包 括 薪 資 、 職 務 加 給 、 退 職 退 休 金 、 離 職 金 、 各 種 獎 金 、 獎 勵金等。 2.業 務 執 行 費 用 包 括 車 馬 費、特 支 費、各 種 津 貼、宿 舍、配 車 等 實 物 提 供 。 3.董 監 酬 勞 及 員 工 紅 利 係 指 當 期 估 列 於 損 益 表 之 董 監 酬 勞 及 員 工 紅 利 。 4. 股 份 基 礎 給 付 費 用 係 指 依 財 務 會 計 準 則 公 報 第 三 十 九 號 認 列 之 酬 勞 成 本。 ~32~ 六 、 抵 (質 )押 之 資 產 本公司截至民國100年及99年12月31日之質押資產明細如下: 資 產 名 稱 質押定存及銀行存款 (表列受限制資產-流動) 100年12月31日 $ 60,428 土地 62,031 144,222 房屋及建築 $ 266,681 99年12月31日 擔 保 用 途 $ 69,571 短期借款之擔保及關稅保 證 短期借款及長期借款之擔 62,031 保 短期借款及長期借款之擔 66,008 保 $ 197,610 七、重大承諾事項及或有事項 (一 )截 至 民 國 100 年 度 12 月 31 日 止 , 本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採 營 業 租 賃 方 式 承 租 辦 公 處 所 及 事 務 設 備 , 依 合 約 規 定 將 於 未 來 年 度 支 付 之 租 金 費 用 計 $5,511。 (二 )截 至 民 國 100 年 12 月 31 日 止 , 本 公 司 為 購 貨 之 需 已 開 立 未 使 用 之 銀 行 保 證 信 用 狀 金 額 為 $46,405。 (三 )截 至 民 國 100 年 12 月 31 日 止 , 本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已 簽 約 而 於 未 來 年 度 應 支 付 之 房 屋 及 建 築 與 設 備 款 為 $104,196。 (四 ) 本 公 司 因 銷 售 貨 物 之 需 要 , 與 銀 行 簽 訂 委 任 保 證 契 約 , 由 銀 行 出 具 之 履 約 保 證 票 據 金 額 為 $4,920。 (五 ) 本 公 司 對 億 威 利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之 應 收 帳 款 , 因 經 多 次 催 收 協 商 遲 遲 未 予 歸 還 , 已 對 該 公 司 提 告 訴 訟 , 該 訴 訟 案 目 前 仍 在 進 行 中 , 截 至 民 國 100 年 12 月 31 日 止 , 應 收 帳 款 金 額 為 USD719 仟 元 , 業 已 全 數 提 列 備 抵 呆 帳 , 未 來 若勝訴則可迴轉提列之備抵呆帳。 八、重大之災害損失 無此情形。 九、重大之期後事項 本 公 司 民 國 101 年 度 虧 損 撥 補 案 及 發 放 股 利 案 , 業 經 董 事 會 於 民 國 101 年 2 月 29 日 決 議 通 過 。 ~33~ 十、其他 (一 )金 融 商 品 之 公 平 價 值 100 年 帳面價值 非衍生性金融商品: 資產 公平價值與帳面價值相等 之金融資產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流動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非流動 存出保證金 負債 公平價值與帳面價值相等 之金融負債 長期借款 存入保證金 衍生性金融商品: 負債 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 金融負債 遠期外匯合約 866,323 13,339 7,500 14,884 12 月 31 日 公平價值 公開報價 評價方法 決定之金額 估計之金額 $ - $ 866,323 13,339 14,884 99 年 帳面價值 $ 890,697 34,500 19,718 12 月 31 日 公平價值 公開報價 評價方法 決定之金額 估計之金額 $ - $ 890,697 34,500 19,718 636,386 85,333 909 - 636,386 85,333 909 661,181 15,652 909 - 661,181 15,652 909 36 - 36 - - - ~34~ 本公司及子公司估計金融商品公平價值所使用之方法及假設如下: 1. 短 期 金 融 商 品 , 因 折 現 值 影 響 不 大 , 故 以 帳 面 價 值 估 計 其 公 平 價 值 。 此 方法應用於現金及約當現金、應收票據及帳款、其他應收款、受限制資 產、短期借款、應付票據及帳款、應付費用及其他應付款。 2.公 平 價 值 變 動 列 入 損 益 之 金 融 資 產 及 負 債 -流 動 , 如 有 活 絡 市 場 公 開 報 價 時,則以此市場價格為公平價值。若無市場價格可供參考時,則採用評 價方法估計。本公司採用評價方法所使用之估計及假設,與市場參與者 於金融商品訂價時用以作為估計及假設之資訊一致。 3. 存 出 保 證 金 係 以 其 預 期 現 金 流 量 之 折 現 值 估 計 公 平 市 價 。 折 現 率 則 以 郵 政儲金匯業局之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為準,惟金額不重大時不予折現。 4.衍 生 性 金 融 商 品 之 公 平 價 值,係 假 設 本 公 司 若 依 約 定 在 報 表 日 終 止 合 約 , 預計所能取得或必須支付之金額。一般均包括當期未結清合約之未實現 損益。 5.長 期 借 款 屬 浮 動 利 率 計 息 者 , 以 其 帳 面 價 值 估 計 公 平 價 值 。 (二 )本 公 司 民 國 100 年 及 99 年 12 月 31 日 具 利 率 變 動 之 公 平 價 值 風 險 之 金 融 資 產 分 別 為 $89,920 及 $182,972;金 融 負 債 皆 為 $0。具 利 率 變 動 之 現 金 流 量 風 險 之 金 融 資 產 分 別 為 $9,499 及 $20,018 ; 金 融 負 債 分 別 為 $423,064 及 $347,215。 (三 )財 務 風 險 控 制 及 避 險 策 略 為了達成風險管理之目標,本公司採取不同之控管策略如下: 1.匯 率 風 險 本公司運用遠期外匯交易等衍生性金融商品,規避已認列之外幣資產或 負債或高度很有可能發生之預期交易,用以降低匯率波動所產生之現金 流量公平價值風險。並隨時監測匯率變動,設置停損點,以降低匯率風 險。 2.信 用 風 險 本公司及子公司訂有嚴格之徴信評估政策,僅與信用狀況良好之交易相 對人進行交易,且適時運用債權保全措施,以降低信用風險。 (四 )重 大 財 務 風 險 資 訊 1.市 場 風 險 : (1)匯 率 風 險 : 本公司從事之遠期外匯買賣合約主係為規避現貨部位之匯率波動,由 於 簽 訂 之 部 位 與 履 約 之 期 間 與 現 貨 部 位 約 當,可 將 市 場 風 險 相 互 抵 銷, 故預期不致產生重大之市場風險。 ~35~ 本公司及子公司主要之進銷貨係以日幣及美金為計價單位,公平價值 將隨市場匯率波動而改變,惟本公司持有之外幣資產及負債部位及收 付款期間約當,可將市場風險相互抵銷,若產生短期性部位缺口,將 從事遠期外匯交易以規避可能之風險,故預期不致產生重大之市場風 險。 (2)利 率 風 險 : 本公司借入之短期借款,為浮動利率之負債,故市場利率波動預期將 會有利率風險。 2.信 用 風 險 (1)本 公 司 承 作 之 衍 生 性 金 融 商 品 交 易 之 對 象 , 皆 係 信 用 卓 越 之 國 際 金 融 機構,且本公司亦與多家金融機構往來交易以分散風險,故預期交易 相對人違約之可能性甚低,而最大之信用風險金額為其帳面價值。 (2)本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於 銷 售 產 品 時 , 業 已 評 估 交 易 相 對 人 之 信 用 狀 況 , 預 期交易相對人不致發生違約,故發生信用風險之可能性極低,而最大 之信用風險金額為其帳面價值。 本公司應收款項債務人之信用良好,且業已取得充足之擔保品,因此 經評估並無重大之信用風險,而最大之信用風險金額為其帳面價值。 3.流 動 性 風 險 本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之 應 收 款 項 及 應 付 款 項 多 為 1 年 內 到 期,預 期 不 致 發 生 重 大之流動性風險。 4.利 率 變 動 之 現 金 流 量 風 險 本 公 司 之 短 期 借 款,係 屬 浮 動 利 率 之 債 務,故 市 場 利 率 變 動 將 使 短 期 借 款 之有效利率隨之變動,而使其未來現金流量產生波動。 ~36~ 5. 本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從 事 之 業 務 涉 及 若 干 非 功 能 性 貨 幣 , 故 受 匯 率 波 動 之 影 響,具重大匯率波動影響之外幣資產及負債資訊如下: (單位:各幣別仟元) 100年12月31日 外幣金額 期末衡量匯率 影響本期損益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日幣:新台幣 英鎊:新台幣 加拿大幣:新台幣 金融負債 美金:新台幣 日幣:新台幣 日幣:人民幣 $ 15,123 61,417 781 497 30.275 0.3906 46.7300 29.67 4,885 916,038 2,389 30.275 0.3906 0.0813 99年12月31日 外幣金額 期末衡量匯率 影響本期損益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日幣:新台幣 英鎊:新台幣 加拿大幣:新台幣 金融負債 美金:新台幣 日幣:新台幣 日幣:人民幣 $ ~37~ 15,070 90,259 779 494 29.13 0.3582 45.19 29.14 4,168 819,998 1,248 29.13 0.3582 0.0810 十一、附註揭露事項 (一) 重 大 交 易 事 項 相 關 資 訊 有 關 被 投 資 公 司 應 揭 露 資 訊,係 依 被 投 資 公 司 經 會 計 師 查 核 簽 證 之 財 務 報 表 編 製 且 下 列 與 子 公 司 間 交 易 事 項,於 編 製 合 併 報 表 時 皆 已 沖 銷,以 下 揭 露 資 訊 係 供 參 考 1.資 金 貸 與 他 人 情 形 : 資金貸 有短期融 編號 貸出資金 本期 期末餘額 利率區間 與性質 業務 通資金必 提列備抵 (註1) 之公司 貸與對象 往來科目 最高餘額 (註5) (%) (註2) 往來金額 要之原因 呆帳金額 1 無錫嘉碩 無錫鈦邁思 其他應收款 $ 19,228 $ 19,228 6.31 2 $ 營運週轉 $ 2 鈦碩科技 嘉實通 其他應收款 21,193 21,193 1.00 2 營運週轉 註 1: 編 號 欄 之 填 寫 方 法 如 下 : (1).發 行 人 填 0 (2).被 投 資 公 司 按 公 司 別 由 阿 拉 伯 數 字 1 開 始 依 序 編 號 。 註 2: 資 金 貸 與 性 質 之 填 寫 方 法 如 下 : (1).有 業 務 往 來 者 請 填 1。 (2).有 短 期 融 通 資 金 必 要 者 請 填 2。 註 3: 因 有 短 期 資 金 融 通 者 , 對 單 一 借 款 人 之 貸 放 金 額 以 本 公 司 最 近 財 務 報 告 淨 值 之 百 分 之 四 十 為 最 高 限 額 。 註 4: 本 公 司 資 金 貸 放 總 額 以 本 公 司 最 近 財 務 報 告 淨 值 之 百 分 之 四 十 為 最 高 限 額 。 註 5: 截 至 民 國 100 年 12 月 31 日 止 , 期 末 實 際 貸 撥 金 額 折 合 新 台 幣 合 計 為 40,421 元 。 2.為 他 人 背 書 保 證 : 無 此 情 形 。 ~38~ 擔 名 稱 無 無 保 品 價 值 $ - 對個別對 象資金貸 與限額(註3) $ 573,199 573,199 資金貸與 $ 總限額 (註4) 573,199 573,199 3.期 末 持 有 有 價 證 券 情 形 : 有 價 證 券 種 類 及 名 稱 與有價證券發行人之關係 持 有 之 公 司 帳 (註 1) (註 2) 國外非上市櫃公司出資證明台灣嘉碩科技(股)公司 鈦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國外非上市櫃公司出資證明台灣嘉碩科技(股)公司 嘉實通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期 列 科 目 股 末 帳面金額(註 持 股 比 例 備註(註5) 數3 ) (%) 市價(註4) 採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公司 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 13,412,595 採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公司 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 台灣嘉碩科技(股)公司 股票-晶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無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台灣嘉碩科技(股)公司 股票-兆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台灣嘉碩科技(股)公司 股票-兆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無 無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金融資產評價調整 374,009 100.00 50,000 2,968 376,977 500,000 1,000,000 - $ $ 374,009 註1 100.00 3,082 377,091 註1 7,500 1.32 1,825 27,000 (13,661) 13,339 1.09 13,339 興櫃股票 註2 上櫃股票 註3 國外非上市櫃公司出資證明無錫嘉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 鈦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資證明 採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公司 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 346,753 100.00 346,642 註1,4 國外非上市櫃公司出資證明TST Technology USA Inc. 鈦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 採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公司 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 150,000 1,485 100.00 1,485 註1 國外非上市櫃公司出資證明SNT Devices Limited 鈦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出資證明 採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公司 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 70,000 77 70.00 77 註1 國外非上市櫃公司出資證明鈦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SNT Inc.出資證明 採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公司 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 1,797 51.00 1,797 註1,5 國外非上市櫃公司出資證明Beyond Fountain Co., Ltd. 鈦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出資證明 採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公司 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 360,150 1,803 70.00 1,803 註1 Beyond Fountain Co., 國外非上市櫃公司出資證明Ltd. 無錫鈦邁思電子有限公司 採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公司 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 (2,105) 100.00 (2,105) 註1,6 註 1: 非 上 市 櫃 公 司 因 無 公 開 市 價 , 故 以 淨 值 表 示 。 註 2: 係 以 期 末 興 櫃 股 價 計 算 其 市 價 。 註 3: 係 以 私 募 方 式 持 有 其 股 票 , 經 考 量 流 動 性 風 險 對 其 公 平 價 值 之 影 響 , 故 採 用 金 融 商 品 公 平 價 值 評 價 報 告 於 期 末 評 估 之 公 平 價 值 計 算 其 市 價 。 註 4: 出 資 額 USD12,280,000, 未 發 行 股 份 。 註 5: 出 資 額 USD51,000, 未 發 行 股 份 。 註 6: 出 資 額 USD514,500, 未 發 行 股 份 。 4.累 積 買 進 或 賣 出 同 一 有 價 證 券 之 金 額 達 新 台 幣 一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二 十 以 上 : 無 此 情 形 。 5.取 得 不 動 產 之 金 額 達 新 台 幣 一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二 十 以 上 : 無 此 情 形 。 6.處 分 不 動 產 之 金 額 達 新 台 幣 一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二 十 以 上 : 無 此 情 形 。 7.與 關 係 人 進 、 銷 貨 之 金 額 達 新 台 幣 一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二 十 以 上 : ~39~ 交 情 形 交 易 條件與 一般交易 不同 應 收 ( 付 ) 票 據 、 帳 款 佔總進(銷)貨之比率 佔總應收(付)票 進(銷)貨 金 額 授 信 期 間單 價授 信 期 間餘 額 (%) 據、 帳款 之比 率(%) 台灣嘉碩科技 嘉實通電子股份 係本公司100% 與一般交易 與一般交易 (股)公司 有限公司 持股之子公司 無重大差異 無重大差異 ($ 進貨 $ 125,704 9.87 60天 60,289) 26.13 嘉實通電子股份 台灣嘉碩科技 與一般交易 與一般交易 有限公司 (股)公司 無重大差異 無重大差異 本公司之母公司 銷貨 125,704 100.00 60天 60,289 100.00 嘉實通電子股份 無錫嘉碩科技 與一般交易 與一般交易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無重大差異 無重大差異 係聯屬公司 進貨 123,314 100.00 60天 (47,652) 100.00 無錫嘉碩科技 嘉實通電子股份 與一般交易 與一般交易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無重大差異 無重大差異 係聯屬公司 銷貨 123,314 97.64 60天 47,652 98.74 8.應 收 關 係 人 款 項 達 新 台 幣 一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二 十 以 上 : 無 此 情 形 。 9.從 事 衍 生 性 金 融 商 品 交 易 : 請 詳 附 註 四 、 (二 )。 進(銷)貨之公司 交 易 對 象關 易 係 (二) 轉 投 資 事 業 相 關 資 訊 被投資公司名稱、所在地區等相關資訊如下: 投資公司 名稱 被投資公司名稱 所在地區 主要營業項目 原 幣 始 投 資 別本 期 期 末幣 台灣嘉碩科技 鈦碩科技股份 海外投資 (股)公司 有限公司 控股 薩摩亞 新台幣 台灣嘉碩科技 嘉實通電子股份 (股)公司 有限公司 薩摩亞 貿易事務 新台幣 鈦碩科技(股) 無錫嘉碩科技 電子零組件 公司 有限公司 之製造 中國大陸 美元 鈦碩科技(股) TST Technology 技術服務及 公司 USA Inc. 貿易 美國 美元 鈦碩科技(股) SNT Devices 公司 Limited 香港 貿易事務 美元 鈦碩科技(股) 公司 SNT Inc. 南韓 貿易事務 美元 鈦碩科技(股) Beyond Fountain 海外投資 公司 Co,. Ltd 控股 薩摩亞 美元 Beyond Fountain 無錫鈦邁思電子 電子零組件 Co,. Ltd 有限公司 之製造 中國大陸 美元 註 1: 出 資 額 USD12,280,000, 未 發 行 股 份 。 註 2: 出 資 額 USD51,000, 未 發 行 股 份 。 註 3: 出 資 額 USD514,500, 未 發 行 股 份 。 註 4: 本 公 司 損 益 已 由 本 公 司 轉 投 資 之 子 公 司 予 以 認 列 。 註 5: 本 公 司 損 益 已 由 本 公 司 轉 投 資 之 孫 公 司 予 以 認 列 。 金 額期 末 別上 期 期 末股 持 數 比 率 (%) 幣 有 被投資公司本期損益 別帳 面 金 額幣 別 金額 本期認列之投資損益 幣 別 金額 431,449 新台幣 431,449 13,412,595 100.00 新台幣 374,009 新台幣 ( 28,150) 新台幣 ( 28,150) 1,660 新台幣 1,660 50,000 100.00 新台幣 2,968 新台幣 1,779 新台幣 1,802 12,280 美元 12,280 - 100.00 新台幣 346,753 新台幣 ( 24,804) 新台幣 150 美元 150 150,000 100.00 新台幣 1,485 新台幣 70 美元 70 70,000 70.00 新台幣 51 美元 51 - 515 美元 515 515 美元 515 ~40~ 360,150 - 備 註 - 註1,4 383 新台幣 - 註4 77 新台幣 ( 1,185) 新台幣 - 註4 51.00 新台幣 1,797 新台幣 ( 275) 新台幣 70.00 新台幣 1,803 新台幣 ( 6,873) 新台幣 - 註4 100.00 新台幣 (2,105) 新台幣 ( 6,868) 新台幣 - 註3,5 - 註2,4 (三) 大 陸 投 資 資 訊 1.轉 投 資 大 陸 地 區 之 事 業 相 關 資 訊 本 期 期 初 自 本 期 匯 出 或 收回 投 資 業 實 收 資 本 額 投資方式 台 灣 匯 出 累 目( 註 2) ( 註 1) 匯 出 ( 註 2) 收 回 積 投 資 金 額 無錫嘉碩 電子零組件之製造 $ 371,777 $ 371,777 $ $ 無錫鈦邁思 電子零組件之製造 $ 15,592 $ 15,592 註 1: 投 資 方 式 係 透 過 轉 投 資 第 三 地 區 現 有 公 司 再 投 資 大 陸 公 司 。 註 2: 本 期 認 列 投 資 收 益 係 依 各 該 公 司 同 期 經 會 計 師 查 核 簽 證 之 財 務 報 表 認 列 。 註 3: 係 以 期 末 匯 率 USD:TWD=30.275 換 算 。 大陸被投資 主 公 司 名 稱項 要 營 本公司直接或 本期期末自台灣匯 本 期 認 列 投 資 期 末 投 資 截至本期止已匯回 間接投資之持 出累積投資金額 損 益 帳 面 價 值 台灣之投資收益 股 比 例 $ 371,777 100.00 ($ 23,466) $ 346,753 $ $ 15,592 70.00 (4,808) (1,474) - 2.轉 投 資 大 陸 地 區 限 額 註 : 依 據 民 國 90 年 11 月 16 日 財 政 部 證 券 暨 期 貨 管 理 委 員 會 ( 90) 台 財 證 ( 一 ) 第 006130 號 函 規 定 之 限 額 。 本期期末累計自台灣匯 經濟部投審會 依經濟部投審會規定 公司名稱 出赴大陸地區投資金額 核准投資金額 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 387,369 $ 652,729 $ 859,798 台灣嘉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3.直 接 或 間 接 經 由 第 三 地 區 事 業 與 轉 投 資 大 陸 之 被 投 資 公 司 所 發 生 之 重 大 交 易 事 項 : 請 詳 附 註 五 。 (四) 母 公 司 與 子 公 司 間 之 業 務 關 係 及 主 要 交 易 往 來 情 形 及 金 額 個別交易金額未達合併總營收及合併總資產之1%,不予以揭露,另以資產面及收入面為揭露方式。 民國100年度 交 編號 (註一) 交 易 人 名 稱 交 易 往 來 對 象 與交易人之關係 (註二) 科 目 金 往 來 情 形 交易條件 佔合併總營收 或總資產之比率 125,704 與一般客戶同 6.70% 60,289 與一般客戶同 2.76% 額 1 嘉實通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台灣嘉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 銷貨 1 嘉實通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台灣嘉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 應收帳款 2 無錫嘉碩科技有限公司 嘉實通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3 銷貨 USD4,194,809元 與一般客戶同 6.56% 2 無錫嘉碩科技有限公司 嘉實通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3 應收帳款 USD1,011,159元 與一般客戶同 1.40% 2 無錫嘉碩科技有限公司 無錫鈦邁思電子有限公司 3 其他應收款 與一般客戶同 0.88% 嘉實通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3 RMB4,000,000 USD700,000元 與一般客戶同 0.97% 3 鈦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應收款 ~41~ $ 易 民國99年度 交 編號 (註一) 交 易 人 名 稱 交 易 往 來 對 象 與交易人之關係 (註二) 科 嘉實通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台灣嘉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 銷貨 2 無錫嘉碩科技有限公司 嘉實通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3 銷貨 往 來 情 形 交易條件 佔合併總營收 或總資產之比率 93,796 與一般客戶同 14.18% USD3,509,052元 與一般客戶同 14.08% 目 1 易 金 $ 額 註一:母公司及子公司相互間之業務往來資訊應分於編號欄註明,編號之填寫方法如下: 1.母公司填0。 2.子公司依公司別由阿拉伯數字1開始依序編號。 註二:與交易人之關係有以下三種,標示種類即可: 1.母公司對子公司。 2.子公司對母公司。 3.子公司對子公司。 註三:交易往來金額佔合併總營收或總資產比率之計算,若屬資產負債科目者,以期末餘額佔合併總資產之方式計算;若屬損益科目者,以期末累積金額佔合併總營收之方式計算。 ~42~ 十二、營運部門資訊 (一 )一 般 性 資 訊 1.本 公 司 管 理 階 層 已 依 據 管 運 決 策 者 於 制 定 決 策 所 使 用 之 報 導 資 訊 辨 認 應 報 導 部 門 。 2.本 公 司 營 運 決 策 者 以 公 司 別 之 角 度 經 營 管 理 ; 本 公 司 目 前 著 重 各 公 司 不 同 性 質 之 營 運 , 如 台 灣 嘉 碩 係 經 營 電 子 產品之研發、製造及銷售,無錫嘉碩及無錫鈦邁思係經營電子產品之製造,以及其他負責海外控股、銷售之轉 投資公司。 (二 )部 門 資 訊 之 衡 量 本公司營運部門之會計政策與合併財務報表附註二所述之重要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相同。本公司營運決策者係依 據稅後淨損益評估各營運部門之績效。 (三 )部 門 損 益 、 資 產 與 負 債 之 資 訊 提 供 予 主 要 營 運 決 策 者 之 民 國 100 年 度 應 報 導 部 門 部 門 資 訊 如 下 ﹕ 外部收入 內部部門收入 部門收入 部門稅後損益 折舊與攤銷費用 利息收入 利息費用 採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損失 所得稅利益(費用) 部門資產 部門負債 $ $ ($ ($ $ ($ ($ $ $ $ 台灣嘉碩 1,836,468 22,288 1,858,756 49,057) 164,702) 536 4,233) 26,348) 2,272 - $ $ ($ ($ $ $ $ $ $ $ 無錫嘉碩 5,052 270,176 275,228 24,804) 31,235) 2,960 ~43~ $ $ ($ ($ $ ($ $ ($ $ $ 其他 37,256 279,711 316,967 7,943) 1,390) 175 751) 43) - 調節及沖銷 $ ( 572,175) ($ 572,175) $ 32,747 $ 6,578 ($ 751) $ 751 $ 26,348 $ $ $ - $ $ ($ ($ $ ($ $ $ $ $ 合併 1,878,776 1,878,776 49,057) 190,749) 2,920 4,233) 2,229 - 提 供 予 主 要 營 運 決 策 者 之 民 國 99 年 度 應 報 導 部 門 部 門 資 訊 業 已 依 財 務 會 計 準 則 公 報 第 41 號 規 定 重 編,資 訊 如 下 ﹕ 外部收入 內部部門收入 部門收入 部門稅後損益 折舊及攤銷費用 利息收入 利息費用 採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損失 所得稅費用 部門資產 部門負債 $ $ $ ($ $ ($ ($ ($ $ $ 台灣嘉碩 1,869,632 39,432 1,909,064 97,645 151,018) 427 3,145) 6,524) 11,162) - $ $ ($ ($ $ ($ $ $ $ $ 無錫嘉碩 3,791 276,029 279,820 717) 28,579) 900 344) - $ $ ($ ($ $ ($ $ $ $ $ 其他 87,077 290,589 377,666 9,307) 856) 130 105) - 調節及沖銷 $ ( 606,050) ($ 606,050) $ 10,024 $ 5,791 $ $ $ 6,524 $ $ $ - $ $ $ ($ $ ($ $ ($ $ $ 合併 1,960,500 1,960,500 97,645 174,662) 1,457 3,594) 11,162) - (四 )部 門 損 益 、 資 產 與 負 債 之 調 節 資 訊 1.部 門 間 之 銷 售 係 按 公 允 交 易 原 則 進 行 。 向 主 要 營 運 決 策 者 呈 報 之 外 部 收 入 , 與 損 益 表 內 之 收 入 採 用 一 致 之 衡 量 方式。 ~44~ 2.部 門 稅 後 損 益 與 繼 續 營 運 部 門 稅 後 損 益 調 節 如 下 : 100年度 99年度 管理報表部門稅後(損)益合計 沖銷: 長期股權投資損失 未實現銷貨毛利 少數股權損失 其他 ($ 81,804) $ 87,621 繼續營業部門稅後(損)益 ($ 26,348 1,361 ( 2,552 2,486 49,057) $ 6,524 609) 135 3,974 97,645 (五 )產 業 別 財 務 資 訊 本公司主要產業部門係經營有無線電通信零組件及其系統設備與電腦硬 體及週邊設備零組件之製造、銷售、積體電路製造及封裝等業務。係屬 單一產業,故不另外列示產業別之銷售收入資訊。 (六 )地 區 別 資 訊 本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民 國 100 年 度 及 99 年 度 地 區 別 資 訊 如 下 : 100 年 度 99 年 度 收入 非流動資產 收入 非流動資產 $ 1,836,468 $ 711,735 $ 1,869,692 $ 727,934 42,308 192,150 90,808 164,888 77 74 $ 1,878,776 $ 903,962 $ 1,960,500 $ 892,896 台灣 亞洲 其他 (七 )外 銷 銷 貨 資 訊 本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民 國 100 年 及 99 年 度 外 銷 銷 貨 之 明 細 如 下 : 地 區 亞洲 美洲 歐洲 其他 合計 100 年 度 99 年 度 $ 1,299,995 458,889 86,894 12,978 $ 1,858,756 $ 1,229,332 468,892 81,661 16,194 $ 1,796,079 (八 )重 要 客 戶 資 訊 本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民 國 100 年 及 99 年 度 銷 貨 收 入 占 損 益 表 上 銷 貨 金 額 10% 以上之客戶明細如下: 100 年 度 99 年 度 客戶名稱 銷貨金額 部門 銷貨金額 部門 甲客戶 $ 326,297 台灣嘉碩 $ 349,885 台灣嘉碩 乙客戶 134,496 " 296,353 " $ 460,793 $ 646,238 ~45~ 十 三 、 採 用 IFRSs 相 關 事 項 依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規定,股票於證券交易所 上 市 或 於 證 券 商 營 業 處 所 買 賣 之 公 開 發 行 股 票 公 司 , 應 自 民 國 102 年 會 計 年 度開始日起,依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 釋 公 告 ( IFRSs) 編 製 財 務 報 告 。 本 公 司 依 金 管 會 民 國 99 年 2 月 2 日 金 管 證 審 字 第 0990004943 號 令 規 定 , 採 用 IFRSs 前 應 事 先 揭 露 資 訊 如 下 : (一 )採 用 IFRSs 計 畫 之 重 要 內 容 及 執 行 情 形 本 公 司 業 已 成 立 專 案 小 組 , 並 訂 定 採 用 IFRSs 之 轉 換 計 畫 , 該 計 畫 係 由 本公司總經理統籌負責,該計畫之重要內容及目前執行情形說明如下: 轉換計畫之工作項目 轉換計畫之執行情形 1.成立專案小組 已完成 2.訂定採用IFRSs轉換計畫 已完成 3.完成現行會計政策與IFRSs差異之辨認 已完成 4.完成IFRSs合併個體之辨認 已完成 5.完成IFRS 1「首次採用國際會計準則」 已完成 各項豁免及選擇對公司影響之評估 6.完成資訊系統應做調整之評估 已完成 7.完成內部控制應做調整之評估 已完成 8.決定IFRSs會計政策 已完成 9.決定所選用IFRS 1「首次採用國際會計 已完成 準則」之各項豁免及選擇 10.完成編製IFRSs開帳日財務狀況表 進行中 11.完成編製IFRSs 2012年比較財務資訊 進行中 之編製 12.完成相關內部控制(含財務報導流程及 進行中 相關資訊系統)之調整 (二 )目 前 會 計 政 策 與 未 來 依 IFRSs 及 「 證 券 發 行 人 財 務 報 告 編 製 準 則 」 編 製 財務報告所使用之會計政策二者間可能產生之重大差異 本 公 司 係 以 金 管 會 目 前 已 認 可 之 IFRSs 及 預 計 於 民 國 102 年 適 用 之 「 證 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作為會計政策重大差異評估之依據,惟本 公司目前之評估結果,可能受未來金管會認可之國際會計準則、解釋之 新發布或修訂及「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之修訂影響,而與未 來 採 用 IFRSs 所 產 生 之 會 計 政 策 實 際 差 異 有 所 不 同 。 本 公 司 評 估 現 行 會 計 政 策 與 未 來 依 IFRSs 與 「 證 券 發 行 人 財 務 報 告 編 製 準則」編製財務報表所採用之會計政策二者間可能產生之重大差異如 下: 1.退 休 金 (1)退 休 金 精 算 採 用 之 折 現 率 , 係 依 我 國 財 務 會 計 準 則 公 報 第 18 號 第 23 段 規 定 應 參 酌 之 因 素 訂 定 。 惟 依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19 號 「 員 工 福 利」規定,折現率之採用係參考報導期間結束日幣別及期間與退休 金計畫一致之高品質公司債之市場殖利率決定;在此類債券無深度 市 場 之 國 家,應 使 用 政 府 公 債( 於 報 導 期 間 結 束 日 )之 市 場 殖 利 率 。 ~46~ (2)依 我 國 現 行 會 計 準 則 規 定 , 未 認 列 過 渡 性 淨 給 付 義 務 係 按 預 期 可 獲 得退休金給付在職員工之平均剩餘服務年限,採直線法攤銷。惟依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19 號 「 員 工 福 利 」 規 定 , 自 採 用 日 起 在 不 超 過 五 年之期間內依直線法攤銷。 (3)依 我 國 現 行 會 計 準 則 規 定 ,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累 積 給 付 義 務 超 過 退 休 基 金資產公平價值部分為應認列退休金負債之下限。惟國際會計準則 第 19 號 「 員 工 福 利 」 並 無 此 下 限 之 規 定 。 (4)本 公 司 退 休 金 精 算 損 益 , 依 我 國 現 行 會 計 準 則 規 定 , 採 緩 衝 區 法 認 列 為 當 期 淨 退 休 金 成 本 。 惟 依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19 號 「 員 工 福 利 」 規定,係立即認列於其他綜合淨利中。 2.員 工 福 利 我國現行會計準則對於累積未休假獎金之認列並無明文規定,本公司 係 於 實 際 支 付 時 認 列 相 關 費 用。惟 依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19 號「 員 工 福 利 」 規定,應於報導期間結束日估列已累積未使用之累積未休假獎金費 用。 3.股 份 基 礎 給 付 本 公 司 股 份 基 礎 給 付 協 議 包 括 員 工 認 股 權 證、現 金 增 資 保 留 由 員 工 認 購 及員工分紅: (1) 員 工 認 股 權 證 之 給 與 日 在 民 國 93 年 1 月 1 日 (含 )至 民 國 96 年 12 月 31 日 (含 )之 間 者 , 本 公 司 依 民 國 92 年 3 月 17 日 財 團 法 人 中 華 民 國 會 計 研 究 發 展 基 金 會 (92)基 秘 字 第 070、 071、 072 號 函 「 員 工 認股權證之會計處理」之規定採用內含價值法認列費用。 (2) 民 國 96 年 12 月 31 日 以 前 , 現 金 增 資 保 留 由 員 工 認 購 , 本 公 司 並 未認列費用。 (3) 民 國 96 年 度 以 前 之 員 工 分 紅 係 屬 盈 餘 分 派 , 本 公 司 並 未 認 列 為 費 用。 4.所 得 稅 (1)依 我 國 現 行 會 計 準 則 規 定 ,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或 負 債 係 依 其 相 關 負 債 或資產之分類,而劃分為流動或非流動項目,對於遞延所得稅負債 或資產未能歸屬至財務報表所列之資產或負債者,則按預期該遞延 所得稅負債或資產清償或實現之期間長短劃分為流動或非流動項 目。惟依國際會計準則第 1 號「財務報表之表達」規定,企業不得 將遞延所得稅資產或負債分類為流動資產或負債。 (2)依 我 國 現 行 會 計 準 則 規 定 , 如 有 證 據 顯 示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之 一 部 分 或全部有百分之五十以上之機率不會實現時,使用備抵評價科目以 減 少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 依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12 號 「 所 得 稅 」 規 定 , 遞延所得稅資產僅就很有可能實現之範圍認列。 上 述 之 各 項 差 異,部 分 項 目 可 能 因 本 公 司 依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1 號「 首 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豁免規定,於轉換時不致產生影響金額。 ~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