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財務報告 民國 101 年及 100 年上半年度 (股票代碼 3228) 公司地址:新竹科學工業園區新竹市力行路二之一號 六樓之一 電 話:(03)666-2866 ~1~ 金 麗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民國 101 年及 100 年上半年度財務報告 目 錄 項 目 頁 次 一、 封面 1 二、 目錄 2 ~ 3 三、 會計師查核報告 4 ~ 5 四、 資產負債表 6 ~ 7 五、 損益表 8 六、 股東權益變動表 9 七、 現金流量表 10 八、 財務報表附註 11 ~ 36 (一) 公司沿革 11 (二) 重要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11 ~ 15 (三) 會計變動之理由及其影響 15 (四) 重要會計科目之說明 (五) 關係人交易 27 (六) 抵(質)押之資產 27 (七) 重大承諾事項及或有事項 27 (八) 重大之災害損失 27 (九) 重大之期後事項 27 16 ~ 27 ~2~ 項 (十) 目 其他 次 28 ~ 30 (十一)附註揭露事項 31 1.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31 2.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31 3.大陸投資資訊 31 (十二)營運部門資訊 九、 頁 32 (十三)採用 IFRSs 相關事項 32 ~ 36 重要會計科目明細表 37 ~ 47 ~3~ 會計師查核報告 (101)財審報字第 12000946 號 金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鑒: 金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 101 年 6 月 30 日及民國 100 年 6 月 30 日之資產負債表,暨民 國 101 年 1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及民國 100 年 1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之損益表、股東權益變動表 及現金流量表,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上開財務報表之編製係公司管理階層之責任,本會計 師之責任則為根據查核結果對上開財務報表表示意見。 本會計師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中華民國一般公認審計準則規劃並執行 查核工作,以合理確信財務報表有無重大不實表達。此項查核工作包括以抽查方式獲取財務報 表所列金額及所揭露事項之查核證據、評估管理階層編製財務報表所採用之會計原則及所作之 重大會計估計,暨評估財務報表整體之表達。本會計師相信此項查核工作可對所表示之意見提 供合理之依據。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第一段所述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 製準則」及中華民國一般公認會計原則編製,足以允當表達金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 101 年 6 月 30 日及民國 100 年 6 月 30 日之財務狀況,暨民國 101 年 1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及民國 100 年 1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之經營成果與現金流量。 ~4~ 金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預計自民國 102 年 1 月 1 日起採用前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 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IFRSs)及將於民國 102 年適用之「證 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金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財務報表。金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依前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 99 年 2 月 2 日金管證審字第 0990004943 號函規定,於附 註十三所揭露採用 IFRSs 之相關資訊,其所依據之 IFRSs 規定可能有所改變,因此採用 IFRSs 之影響於實際採用時方能確定。 資 誠 聯 合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曾國華 會計師 林玉寬 前財政部證券管理委員會 核准簽證文號:(84)台財證(六)第 64706 號 (81)台財證(六)第 81020 號 中 華 民 國 ~5~ 1 0 1 年 8 月 1 7 日 金 麗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資 產 負 債 表 民國 101 年及 100 年 6 月 30 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資 產 101 金 附註 年 6 月 30 日 額 % 100 金 年 6 月 30 日 額 % 流動資產 1100 現金及約當現金 1120 應收票據淨額 1140 應收帳款淨額 1160 其他應收款 1190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 六 120X 存貨 四(三) 1260 預付款項 1286 遞延所得稅資產–流動 11XX 四(一) $ 四(二) 四(十三) 流動資產合計 72,486 13 7,995 $ 84,282 13 1 - - 82,092 15 117,874 18 183 - 556 - 5,000 1 10,000 1 121,412 21 127,961 19 6,611 1 6,806 1 11,233 2 10,266 2 307,012 54 357,745 54 18,623 3 18,623 3 84,896 15 84,896 13 基金及投資 1480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 四(四) 流動 固定資產 四(五) 成本 1521 房屋及建築 1561 辦公設備 1,457 - 3,260 - 1681 其他設備 89,304 16 141,730 21 175,657 31 229,886 34 11 )( 108,258 )( 16 ) 15XY 成本及重估增值 15X9 減:累計折舊 1670 未完工程及預付設備款 15XX ( 65,694 )( 固定資產淨額 - - 84 - 109,963 20 121,712 18 80,122 14 114,845 17 337 - 337 - 52,158 9 54,676 8 52,495 9 55,013 8 568,215 100 667,938 100 無形資產 1780 其他無形資產 四(六) 其他資產 1820 存出保證金 1860 遞延所得稅資產–非流動 18XX 1XXX 四(十三) 其他資產合計 資產總計 $ (續 次 頁) ~6~ $ 金 麗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資 產 負 債 表 民國 101 年及 100 年 6 月 30 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負債及股東權益 101 金 附註 年 6 月 30 日 額 % 100 金 年 6 月 30 日 額 % 流動負債 2140 應付帳款 2170 應付費用 2210 14,880 3 17,465 其他應付款項 2260 預收款項 2280 其他流動負債 21XX $ 流動負債合計 $ 25,027 4 3 12,246 2 4,771 1 272 - 1,165 - 1,519 - 473 - 492 - 38,754 7 39,556 6 699 - 534 - 39,453 7 40,090 6 591,017 104 591,017 88 - - 86,086 13 2,144 - 11,775 2 61,030 )( 9) 其他負債 2810 2XXX 應計退休金負債 四(七) 負債總計 股東權益 股本 3110 四(八) 普通股股本 資本公積 3211 普通股溢價 3271 員工認股權 四(九) 四(十二) 保留盈餘 3350 四(十) 待彌補虧損 ( 46,575 )( 8 )( ( 17,824 )( 3) 股東權益其他調整項目 3480 庫藏股票 3XXX 股東權益總計 四(十一) 重大承諾事項及或有事項 528,762 93 568,215 100 - 627,848 94 667,938 100 七 負債及股東權益總計 $ $ 請參閱後附財務報表附註暨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曾國華、林玉寬會計師民國 101 年 8 月 17 日查核報告。 董事長:陳有諒 - 經理人:易建男 ~7~ 會計主管:呂世民 金 麗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損 益 表 民國 101 年及 100 年 1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每股虧損為新台幣元外) 項目 101 金 附註 年 上 半 年 度 額 % 100 金 年 上 半 年 度 額 % 營業收入 4110 銷貨收入 4190 銷貨折讓 4000 $ 營業收入合計 131,028 100 - - 131,028 100 $ 137,654 ( 4) 137,650 100 100 營業成本 5110 5910 銷貨成本 四(三) ( 營業毛利 49,577 )( 38 ) ( 61,023 )( 44 ) 81,451 62 76,627 56 營業費用 6100 推銷費用 ( 15,137 )( 12 ) ( 21,832 )( 16 ) 6200 管理及總務費用 ( 25,330 )( 19 ) ( 35,079 )( 26 ) 6300 研究發展費用 ( 58,266 )( 44 ) ( 78,697 )( 57 ) ( 98,733 )( 75 ) ( 135,608 )( 99 ) ( 17,282 )( 13 ) ( 58,981 )( 43 ) 6000 6900 營業費用合計 營業淨損 營業外收入及利益 7110 利息收入 7310 7480 7100 156 - 413 1 金融資產評價利益 87 - 89 - 什項收入 57 - 109 - 300 - 611 1 營業外收入及利益合計 營業外費用及損失 7560 7500 兌換損失 營業外費用及損失合計 7900 繼續營業單位稅前淨損 8110 所得稅利益 9600 本期淨損 ( 1,501 )( 1) ( 2,660 )( 2) ( 1,501 )( 1) ( 2,660 )( 2) ( 18,483 )( 14 ) ( 61,030 )( 44 ) 四(十三) 266 ($ 18,217 )( 稅 普通股每股虧損 前 稅 - - 14 ) ($ 後 稅 61,030 )( 前 稅 44 ) 後 四(十四) 基本每股虧損 9750 本期淨損 ($ 0.32 )($ 0.31 ) ($ 1.03 )($ 請參閱後附財務報表附註暨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曾國華、林玉寬會計師民國 101 年 8 月 17 日查核報告。 董事長:陳有諒 經理人:易建男 ~8~ 會計主管:呂世民 1.03 ) 金 麗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股 東 權 益 變 動 表 民國 101 年及 100 年 1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普 100 年 上 半 年 通 股 股 本 資 本 公 積 $ 591,017 $ 188,204 資本公積彌補虧損 - 100 年上半年度淨損 - - 股份基礎給付交易-員工認股權酬勞成本 - 5,577 100 年 6 月 30 日餘額 年 上 半 年 補 虧 損 庫 藏 股 票 合 $ $ ( ($ 95,920) ( 95,920) - 95,920 - 61,030) - - $ 591,017 $ 97,861 ($ $ 591,017 $ 103,664 ($ 資本公積彌補虧損 - 101 年上半年度淨損 - 股份基礎給付交易-員工認股權酬勞成本 - 61,030) ( 61,030) $ 683,301 - 5,577 - $ 627,848 $ 591,017 ( 86,086) - ( ( 15,434) $ 2,144 114,444) ($ 17,824 ) $ 562,413 86,086 - 18,217) - ( 18,217) - ( 15,434) ($ 46,575) ($ 17,824 ) - $ 請參閱後附財務報表附註暨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曾國華、林玉寬會計師民國 101 年 8 月 17 日查核報告。 董事長:陳有諒 計 度 101 年 1 月 1 日餘額 101 年 6 月 30 日餘額 彌 度 100 年 1 月 1 日餘額 101 待 經理人:易建男 ~9~ 會計主管:呂世民 528,762 金 麗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現 金 流 量 表 民國 101 年及 100 年 1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101 年 上 半 年 度 100 年 上 半 年 度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本期淨損 ($ 18,217 ) ($ ( 15,434 ) 61,030 ) 調整項目 股份基礎給付酬勞成本(迴轉)提列數 存貨呆滯及跌價損失提列數 5,577 - 1,145 折舊費用 12,588 20,107 各項攤提 18,616 19,483 10,017 - 資產及負債科目之變動 應收票據 應收帳款 ( 9,754 ) ( 其他應收款 6,312 ) 146 預付款項 641 189 存貨 11,867 遞延退休金成本 582 ( 2,810 ) - 353 遞延所得稅資產淨變動數 ( 273 ) 應付帳款 ( 13,098 ) ( 13,854 ) 應付費用 ( 3,750 ) ( 7,194 ) 預收款項 ( 191 ) 其他流動負債-其他 ( 74 18 ) ( 應計退休金負債 7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 18 ) ( 224 ) 7,305 ) ( 43,480 )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減少 5,000 - 購置固定資產 ( 11,222 ) ( 9,359 ) 其他無形資產增加 ( 1,882 ) ( 42,320 ) ( 8,104 ) ( 51,679 ) ( 15,409 ) ( 95,159 )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減少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87,895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179,441 $ 72,486 $ 84,282 本期支付利息 $ - $ - 本期支付所得稅 $ - $ - $ 15,725 $ 9,443 現金流量資訊之補充揭露 僅有部分現金支出之投資活動 購置固定資產 減:期末應付設備款 ( 4,745 ) ( 加:期初應付設備款 272 ) 242 本期現金支出數 $ 11,222 188 $ 請參閱後附財務報表附註暨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曾國華、林玉寬會計師民國 101 年 8 月 17 日查核報告。 董事長:陳有諒 經理人:易建男 ~10~ 會計主管:呂世民 9,359 金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6 月 30 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 特 別 註 明 者 外 ) 一、公司沿革 本 公 司 ( 原 名 : 金 麗 半 導 體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設 立 於 民 國 86 年 8 月 20 日 , 並 於 民 國 93 年 5 月 3 日 股 東 常 會 通 過 變 更 公 司 名 稱 為 「 金 麗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主 要 營 業 項 目 為 8 位 元 及 16 位 元 微 控 制 器 、 8 位 元 類 比 數 位 轉 換 器 、 32 位 元 微 處 理 器 、 XC 及 IA 資 訊 家 電 系 統 單 晶 片 (SoC)產 品 等 產 品 之 研 究 、 開 發 、 製 造 及 銷 售 。 截 至 民 國 101 年 6 月 30 日 止 , 本 公 司 員 工 人 數 為 98 人 。 二、重要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本財務報表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中華民國一般公認會計 原則編製。重要會計政策彙總說明如下: (一 )外 幣 交 易 1. 外 幣 交 易 按 交 易 當 日 之 即 期 匯 率 作 為 入 帳 基 準 , 其 與 實 際 收 付 時 之 兌 換 差異,列為當年度損益。 2. 期 末 就 外 幣 貨 幣 性 資 產 或 負 債 餘 額 , 按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之 即 期 匯 率 評 價 調 整,因調整而產生之兌換差額列為當年度損益。 3. 期 末 就 外 幣 非 貨 幣 性 資 產 或 負 債 餘 額 , 屬 依 公 平 價 值 衡 量 且 變 動 列 入 損 益者,按資產負債表日之即期匯率評價調整,因調整而產生之兌換差額 列為當年度損益;屬依公平價值衡量且變動列入股東權益調整項目者, 按資產負債表日之即期匯率評價調整,因調整而產生之兌換差額,列為 股東權益調整項目;屬非依公平價值衡量者,則按交易日之歷史匯率衡 量。 (二 )資 產 負 債 區 分 流 動 及 非 流 動 之 分 類 標 準 1. 資 產 符 合 下 列 條 件 之 一 者 , 列 為 流 動 資 產 ; 資 產 不 屬 於 流 動 資 產 者 為 非 流動資產: (1)因 營 業 所 產 生 之 資 產 , 預 期 將 於 正 常 營 業 週 期 中 變 現 、 消 耗 或 意 圖 出 售者。 (2)主 要 為 交 易 目 的 而 持 有 者 。 (3)預 期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後 十 二 個 月 內 將 變 現 者 。 (4)現 金 或 約 當 現 金 , 但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後 逾 十 二 個 月 用 以 交 換 、 清 償 負 ~11~ 債或受有其他限制者除外。 2. 負 債 符 合 下 列 條 件 之 一 者 , 列 為 流 動 負 債 ; 負 債 不 屬 於 流 動 負 債 者 為 非 流動負債: (1)因 營 業 而 發 生 之 債 務 , 預 期 將 於 正 常 營 業 週 期 中 清 償 者 。 (2)主 要 為 交 易 目 的 而 發 生 者 。 (3)須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後 十 二 個 月 內 清 償 者 。 (4)不 能 無 條 件 延 期 至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後 逾 十 二 個 月 清 償 之 負 債 。 (三 )公 平 價 值 變 動 列 入 損 益 之 金 融 資 產 與 負 債 1. 屬 權 益 性 質 、 債 務 性 質 、 受 益 憑 證 及 衍 生 性 商 品 者 係 採 交 易 日 會 計 , 於 原始認列時,將金融商品以公平價值衡量。 2. 公 平 價 值 變 動 列 入 損 益 之 金 融 資 產 與 負 債 係 以 公 平 價 值 評 價 且 其 價 值 變 動列為當期損益。開放型基金係以資產負債表日該基金淨資產價值為公 平價值。 (四 )以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1. 係 採 交 易 日 會 計 , 於 原 始 認 列 時 , 將 金 融 商 品 以 公 平 價 值 衡 量 , 並 加 計 取得或發行之交易成本。 2. 以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若 有 減 損 之 客 觀 證 據 , 則 認 列 減 損 損 失 , 此 減 損 金額不予迴轉。 (五 )應 收 票 據 及 帳 款 、 其 他 應 收 款 1. 應 收 票 據 及 帳 款 係 因 出 售 商 品 或 勞 務 而 發 生 之 債 權 , 其 他 應 收 款 係 不 屬 於應收票據及帳款之其他應收款項。應收票據及帳款、其他應收款原始 認列時以公平價值衡量,續後以有效利率法之攤銷後成本減除減損後之 金額衡量。 2. 本 公 司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評 估 是 否 存 在 客 觀 證 據 , 顯 示 重 大 個 別 金 融 資 產 發生減損,以及非屬重大之個別金融資產單獨或共同發生減損。若有減 損之客觀證據,則認列減損損失。減損金額為金融資產之帳面價值與其 估計未來現金流量採原始有效利率折現之現值間之差額。若後續期間減 損金額減少,而該減少明顯與認列減損後發生之事件有關,則迴轉先前 認列之金融資產減損金額,該迴轉不應使金融資產帳面金額大於未認列 減損情況下之攤銷後成本,迴轉之金額認列為當期損益。 (六 )存 貨 存貨採永續盤存制,成本結轉按加權平均法計算。期末存貨採成本與淨變 現價值孰低衡量,比較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時,採逐項比較法。淨變現 ~12~ 價值係指在正常情況下之估計售價減除至完工尚需投入之成本及推銷費用 後之餘額。 (七 )固 定 資 產 1.固 定 資 產 以 取 得 成 本 為 入 帳 基 礎 , 並 將 購 建 期 間 之 有 關 利 息 資 本 化 。 2. 折 舊 按 估 計 經 濟 耐 用 年 限 , 採 直 線 法 提 列 折 舊 。 各 項 資 產 耐 用 年 數 除 房 屋 及 建 築 為 50 年 外 , 其 餘 固 定 資 產 為 2 至 5 年 。 3. 凡 支 出 效 益 及 於 以 後 各 期 之 重 大 改 良 或 大 修 支 出 列 為 資 本 支 出 , 經 常 性 維護及修理支出則列為當期費用。處分資產損益列為當期營業外收支項 下。 (八 )其 他 無 形 資 產 係取得專門技術及電腦軟體,以取得成本為入帳基礎,並按其估計經濟效 益 年 數 約 3~10 年 採 平 均 法 攤 銷 。 (九 )非 金 融 資 產 減 損 1. 本 公 司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針 對 有 減 損 跡 象 之 資 產 , 估 計 其 可 回 收 金 額 , 當 可回收金額低於其帳面價值時,則認列減損損失。可回收金額係指一項 資產之淨公平價值或其使用價值,兩者較高者。當以前年度認列資產減 損之情況不再存在時,則在以前年度提列損失金額之範圍內予以迴轉。 2. 商 譽 、 非 確 定 耐 用 年 限 無 形 資 產 及 尚 未 可 供 使 用 無 形 資 產 , 應 定 期 估 計 其可回收金額,當可回收金額低於其帳面價值時,則認列減損損失,該 減損損失於以後年度不得迴轉。 (十 )退 休 金 退休金辦法屬確定給付退休辦法者,係依據精算結果認列淨退休金成本, 淨退休金成本包括當期服務成本、利息成本、基金資產之預期報酬及未認 列過渡性淨給付義務與退休金損益之攤銷數。未認列過渡性淨給付義務按 15 年 攤 提 。 退 休 金 辦 法 屬 確 定 提 撥 退 休 辦 法 者 , 則 依 權 責 發 生 基 礎 將 應 提 撥之退休基金數額認列為當期之退休金成本。 (十 一 )所 得 稅 1. 所 得 稅 之 會 計 處 理 採 跨 期 間 與 同 期 間 之 所 得 稅 分 攤 , 以 前 年 度 溢 低 估 之所得稅,列為當期所得稅費用之調整項目。當稅法修正時,於公布 日之年度按新規定將遞延所得稅負債或資產重新計算,因而產生之遞 延所得稅負債或資產之變動影響數,列入當期繼續營業部門之所得稅 費 用 (利 益 )。 ~13~ 2. 因 購 置 設 備 或 技 術 、 研 究 發 展 支 出 、 人 才 培 訓 支 出 及 股 權 投 資 等 所 產 生之所得稅抵減採當期認列法處理。 3.未 分 配 盈 餘 依 所 得 稅 法 加 徵 10﹪ 營 利 事 業 所 得 稅 , 於 股 東 會 決 議 分 配 盈餘後列為當期費用。 (十 二 )庫 藏 股 票 1. 本 公 司 收 回 已 發 行 股 票 時 , 其 屬 買 回 者 , 將 所 支 付 之 成 本 列 為 股 東 權 益之減項。 2.庫 藏 股 票 轉 讓 給 員 工 之 給 與 日 在 民 國 97 年 1 月 1 日 (含 )以 後 者 , 依 財 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三十九號「股份基礎給付之會計處理準則」處理。 3. 註 銷 庫 藏 股 票 時 , 貸 記 「 庫 藏 股 票 」, 並 按 股 權 比 例 借 記 「 資 本 公 積 股 票 發 行 溢 價 」 與 「 股 本 」。 庫 藏 股 票 之 帳 面 價 值 如 高 於 面 值 與 股 票 發 行溢價之合計數時,其差額沖銷同種類庫藏股票所產生之資本公積, 如有不足再借記保留盈餘;反之,其差額貸記同種類庫藏股票交易所 產生之資本公積。 4.庫 藏 股 票 之 帳 面 價 值 係 按 加 權 平 均 法 計 算 。 (十 三 )股 份 基 礎 給 付 - 員 工 獎 酬 1.員 工 認 股 權 證 之 給 與 日 於 民 國 93 年 1 月 1 日 (含 )至 民 國 96 年 12 月 31 日 (含 )者 , 依 民 國 92 年 3 月 17 日 財 團 法 人 中 華 民 國 會 計 研 究 發 展 基 金 會 (92)基 秘 字 第 070、 071、 072 號 函 「 員 工 認 股 權 證 之 會 計 處 理 」 之規定採用內含價值法認列費用,並揭露依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三十 九號「股份基礎給付之會計處理準則」規定衡量之擬制本期淨利及每 股盈餘資訊。 2.股 份 基 礎 給 付 協 議 之 給 與 日 於 民 國 97 年 1 月 1 日 (含 )以 後 者 , 以 所 給 與權益商品之公平價值衡量所取得之員工勞務,並於既得期間認列為 薪資費用。 (十 四 )員 工 分 紅 及 董 監 酬 勞 自 民 國 97 年 1 月 1 日 起 , 本 公 司 員 工 分 紅 及 董 監 酬 勞 成 本 , 依 民 國 96 年 3 月 16 日 財 團 法 人 中 華 民 國 會 計 研 究 發 展 基 金 會 (96)基 秘 字 第 052 號 函「員工分紅及董監酬勞會計處理」之規定,於具法律義務或推定義務 且金額可合理估計時,認列為費用及負債。嗣後股東會決議實際配發金 額 與 估 列 金 額 有 差 異 時 , 則 列 為 次 年 度 之 損 益 。 另 依 民 國 97 年 3 月 31 日 財 團 法 人 中 華 民 國 會 計 研 究 發 展 基 金 會 (97)基 秘 字 第 127 號 函 「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員 工 分 紅 股 數 計 算 基 準 」, 本 公 司 以 財 務 報 告 年 度 之 次 年 度 股 東 會 決 議 日 前 一 日 之 每 股 公 平 價 值 (收 盤 價 ), 並 考 慮 除 權 除 息 影 響 後 之 金 ~14~ 額,計算股票紅利之股數。 (十 五 )收 入 及 成 本 收入於獲利過程大部份已完成,且已實現或可實現時認列。相關成本配 合收入於發生時承認。費用則依權責發生制於發生時認列為當期費用。 (十 六 )會 計 估 計 本公司於編製財務報表時,業已依照一般公認會計原則之規定,對財務 報表所列金額及或有事項,作必要之衡量、評估與揭露,其中包括若干 假設及估計之採用,惟該等假設及估計與實際結果可能存有差異。 (十 七 )營 運 部 門 本公司營運部門資訊與提供給營運決策者之內部管理報告採一致之方式 報導。營運決策者負責分配資源予營運部門並評估其績效。 本 公 司 依 財 務 會 計 準 則 公 報 第 四 十 一 號「 營 運 部 門 資 訊 之 揭 露 」規 定 於 財 務報表揭露部門資訊。 三、會計變動之理由及其影響 (一 )應 收 票 據 及 帳 款 、 其 他 應 收 款 本 公 司 自 民 國 100 年 1 月 1 日 起 , 採 用 新 修 訂 之 財 務 會 計 準 則 公 報 第 三 十 四 號 「 金 融 商 品 之 會 計 處 理 準 則 」, 就 應 收 票 據 及 帳 款 、 其 他 應 收 款 等 各 項 債 權 , 於 有 減 損 之 客 觀 證 據 時 認 列 減 損 (呆 帳 ) 損 失 , 此 項 會 計 原 則 變 動 對 民 國 100 年 上 半 年 度 之 淨 損 及 每 股 虧 損 並 無 重 大 影 響 。 (二 )營 運 部 門 本 公 司 自 民 國 100 年 1 月 1 日 起 , 採 用 新 發 布 之 財 務 會 計 準 則 公 報 第 四 十 一 號 「 營 運 部 門 資 訊 之 揭 露 」, 以 取 代 原 財 務 會 計 準 則 公 報 第 二 十 號 「 部 門 別 財 務 資 訊 之 揭 露 」, 本 公 司 於 首 次 適 用 時 , 並 依 公 報 規 定 重 編 前 一 年 度 之 部 門 資 訊 。 此 項 會 計 原 則 變 動 並 不 影 響 民 國 100 年 上 半 年 度 之 淨 損 及 每 股 虧損。 ~15~ 四、重要會計科目之說明 (一 )現 金 101年6月30日 庫 存 現 金 及 零 用 金 $ 100年6月30日 326 $ 357 支 票 存 款 50 50 活 定 期 期 存 存 款 款 51,110 21,000 56,175 27,700 $ 72,486 $ 84,282 (二 )應 收 帳 款 101年6月30日 應 收 帳 款 $ 減 : 備 抵 呆 帳 ( 100年6月30日 137,607 $ 55,515) ( $ 82,092 157,841 39,967) $ 117,874 (三 )存 貨 101年6月30日 成本 原料 $ 備抵呆滯及跌價損失 帳面價值 17,282 ($ 350) $ 16,932 在製品 21,651 ( 9) 21,642 製成品 商品存貨 85,490 ( 2,217 ( 4,049) 820) 81,441 1,397 $ 126,640 ($ 5,228) $ 121,412 100年6月30日 成本 原料 $ 備抵呆滯及跌價損失 7,052 ($ 100) $ 帳面價值 6,952 在製品 40,174 ( 97) 40,077 製成品 商品存貨 84,744 ( 2,897 ( 5,145) 1,564) 79,599 1,333 $ 134,867 ($ ~16~ 6,906) $ 127,961 當期認列之存貨相關費損: 101年上半年度 已出售存貨成本 $ 跌價損失 其他 49,752 100年上半年度 $ 175) ( ( $ 49,577 60,113 1,145 235) $ 61,023 (四 )以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101年6月30日 100年6月30日 非流動項目: 非上市櫃公司股票 鼎威研發股份有限公司 Kada Technology $ Holdings Limited(註) 減:累計減損 ( 合計 $ 12,650 $ 12,650 12,765 6,792) ( 12,765 6,792) 18,623 18,623 $ 註 : 該 公 司 於 民 國 101 年 3 月 30 日 將 本 公 司 持 有 之 Yoho King Limited 票 , 以 1 股 換 1 股 方 式 更 換 為 Kada Technology Holdings Limited 通 股 股 票 。 另 Kada Technology Holdings Limited 於 民 國 101 年 6 21 日 進 行 股 票 分 割 , 使 得 本 公 司 原 持 有 該 公 司 之 普 通 股 股 票 計 277 增 加 為 311,625 股 , 惟 持 股 比 例 仍 為 0.55%。 股 普 月 股 1. 本 公 司 持 有 之 標 的 因 無 活 絡 市 場 公 開 報 價 且 公 平 價 值 無 法 可 靠 衡 量 , 故 以成本衡量。 2.本 公 司 持 有 之 標 的 -鼎 威 研 發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票 , 因 其 營 運 狀 況 未 如 預 期 , 顯 示 投 資 價 值 確 已 減 損 , 故 本 公 司 分 別 於 民 國 98 年 度 及 96 年 度 認 列 $4,142 及 $2,650 之 資 產 減 損 。 (五 )固 定 資 產 資 房 辦 其 產 名 屋 及 建 公 設 他 設 稱 築 備 備 101 年 原 始 成 本 $ 84,896 1,457 89,304 $ 175,657 ~17~ 6 月 30 日 累 計 折 舊 帳 面 價 值 ($ 19,317) $ 65,579 ( 888) 569 ( 45,489) 43,815 ($ 65,694) $ 109,963 資 產 名 稱 房 屋 及 建 築 辦 公 設 備 其 他 設 備 未完工程及預付設備款 100 年 原 始 成 本 $ 84,896 3,260 141,730 84 $ 229,970 6 月 30 日 累 計 折 舊 帳 面 價 值 ($ 17,436) $ 67,460 ( 2,276) 984 ( 88,546) 53,184 84 ($ 108,258) $ 121,712 本 公 司 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上 半 年 度 均 無 利 息 資 本 化 之 情 形 。 (六 )其 他 無 形 資 產 專門技術及電腦軟體 101年1月1日 成本 $ ( 218,301 121,471) 淨帳面價值 $ 96,830 101年1月1日淨帳面價值 $ 96,830 累計攤銷 本期增加-單獨取得 1,908 本期處分-成本 ( 8,353) ( 8,353 18,616) 本期處分-累計攤銷 本期攤銷 101年6月30日淨帳面價值 $ 80,122 $ ( 211,856 131,734) $ 80,122 101年6月30日 成本 累計攤銷 淨帳面價值 ~18~ 專門技術及電腦軟體 100年1月1日 成本 累計攤銷 淨帳面價值 $ ( $ 100年1月1日淨帳面價值 本期增加-單獨取得 本期處分-成本 本期處分-累計攤銷 本期攤銷 100年6月30日淨帳面價值 $ ( ( $ 100年6月30日 成本 累計攤銷 淨帳面價值 $ ( $ 232,520 140,512) 92,008 92,008 42,320 36,285) 36,285 19,483) 114,845 238,555 123,710) 114,845 (七 )退 休 金 計 劃 1. 本 公 司 依 據 「 勞 動 基 準 法 」 之 規 定 , 訂 有 確 定 給 付 之 退 休 辦 法 , 適 用 於 民 國 94 年 7 月 1 日 實 施「 勞 工 退 休 金 條 例 」前 所 有 正 式 員 工 之 服 務 年 資 , 以及於實施「勞工退休金條例」後選擇繼續適用勞動基準法員工之後續 服務年資。員工符合退休條件者,退休金之支付係根據服務年資及退休 前 6 個 月 之 平 均 薪 資 計 算 , 15 年 以 內 (含 )之 服 務 年 資 每 滿 一 年 給 予 二 個 基 數 , 超 過 15 年 之 服 務 年 資 每 滿 一 年 給 予 一 個 基 數 , 惟 累 積 最 高 以 45 個 基 數 為 限 。 本 公 司 按 月 就 薪 資 總 額 2%提 撥 退 休 基 金 , 以 勞 工 退 休 準 備 金監督委員會之名義專戶儲存於台灣銀行信託部。 2.自 民 國 94 年 7 月 1 日 起 , 本 公 司 依 據 「 勞 工 退 休 金 條 例 」, 訂 有 確 定 提 撥之退休辦法,適用於本國籍之員工。本公司就員工選擇適用「勞工退 休 金 條 例 」 所 定 之 勞 工 退 休 金 制 度 部 分 , 每 月 按 不 低 於 薪 資 之 6%提 繳 勞 工退休金至勞保局員工個人帳戶,員工退休金之支付依員工個人之退休 金專戶及累積收益之金額採月退休金或一次退休金方式領取。 3.本 公 司 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上 半 年 度 依 上 開 退 休 金 辦 法 認 列 之 退 休 金 成 本 分 別 為 $2,815 及 $3,252。 (八 )股 本 截 至 民 國 101 年 6 月 30 日 止,本 公 司 額 定 資 本 額 為 $900,000,分 為 90,000 仟 股 (含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可 認 購 股 數 13,500 仟 股 ),實 收 資 本 額 為 $591,017, 每 股 面 額 10 元 。 ~19~ (九 )資 本 公 積 依公司法規定,超過票面金額發行股票所得之溢額及受領贈與之所得之資 本公積,除得用於彌補虧損外,於公司無累積虧損時,得按股東原有股份 之比例發給新股或現金。另依證券交易法之相關規定,以上開資本公積撥 充資本時,每年以其合計數不超過實收資本額百分之十為限。公司非於盈 餘公積填補資本虧損仍有不足時,不得以資本公積補充之。 (十 )保 留 盈 餘 1. 依 公 司 章 程 規 定 , 本 公 司 分 派 每 一 會 計 年 度 盈 餘 , 除 依 法 繳 納 營 利 事 業所得稅外,應先彌補歷年度虧損,所餘盈餘應提出百分之十為法定 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本公司資本總額時,不在此限。其餘 得由股東會依董事會之建議決定分派如下或視業務需要酌予保留: (1)員 工 紅 利 百 分 之 八 至 百 分 之 三 十 , 實 際 分 配 額 由 董 事 會 提 議 經 股 東 會通過認定; (2)董 監 事 酬 勞 百 分 之 三 ; (3)其 餘 為 股 東 股 息 、 股 利 。 本 公 司 係 屬 營 運 成 長 階 段 之 高 科 技 事 業,將 考 量 公 司 所 處 環 境 及 成 長 階 段,因 應 未 來 資 金 需 求 及 長 期 財 務 規 劃,及 滿 足 股 東 對 現 金 流 入 之 需 求, 公 司 於 年 度 決 算 後 如 有 盈 餘,每 年 分 派 之 現 金 股 利 不 低 於 當 年 度 分 派 現 金及股票股利合計數的百分之十;惟實際分派比率,仍依股東會決議 之。 2.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除 彌 補 公 司 虧 損 及 按 股 東 原 有 股 份 之 比 例 發 給 新 股 或 現 金外,不得使用之,惟發給新股或現金者,以該項公積超過實收資本 額百分之二十五之部分為限。 3.本 公 司 於 民 國 100 年 6 月 24 日 股 東 會 決 議 通 過 之 民 國 99 年 度 虧 損 撥 補 案 , 以 資 本 公 積 $95,920 彌 補 虧 損 。 4.本 公 司 於 民 國 101 年 5 月 30 日 經 股 東 會 決 議 通 過 民 國 100 年 度 虧 損 撥 補 案 , 以 資 本 公 積 $86,086 彌 補 虧 損 。 5.因 本 公 司 民 國 101 年 上 半 年 度 及 100 年 上 半 年 度 為 營 運 虧 損 , 故 估 列 之 員 工 紅 利 及 董 監 酬 勞 均 為 $0 。 本 公 司 董 事 會 通 過 及 股 東 會 決 議 之 員 工分紅及董監酬勞相關資訊可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十 一 )庫 藏 股 票 1. 單 位 :仟 股 101年1月1日至6月30日 收 回 原 因 期初股數 本期增加 本期減少 供轉讓股份予員工 700 100 年 1 月 1 日 至 6 月 30 日 : 無 。 期末股數 700 本 公 司 於 民 國 100 年 8 月 31 日 經 董 事 會 決 議 買 回 庫 藏 股 票 700 仟 股 供 轉 讓 予 員 工 , 買 回 區 間 價 格 為 每 股 20 元 至 35 元 。 截 至 民 國 101 年 6 ~20~ 月 30 日 止 計 買 回 700 仟 股 , 買 回 金 額 為 $17,824。 2. 證 券 交 易 法 規 定 公 司 對 買 回 發 行 在 外 股 份 之 數 量 比 例 , 不 得 超 過 公 司 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十,收買股份之總金額,不得逾保留盈餘加計 發行股份溢價及已實現之資本公積金額。 3. 本 公 司 持 有 之 庫 藏 股 票 依 證 券 交 易 法 規 定 不 得 質 押 , 於 未 轉 讓 前 亦 不 得享有股東權利。 4. 依 證 券 交 易 法 規 定 , 因 供 轉 讓 股 份 予 員 工 所 買 回 之 股 份 , 應 於 買 回 之 日起三年內將其轉讓,逾期未轉讓者,視為公司未發行股份,並應辦 理變更登記銷除股份。而為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所買回股份,應 於買回之日起六個月內辦理變更登記銷除股份。 (十 二 )股 份 基 礎 給 付 -員 工 獎 酬 1.截 至 民 國 101 年 6 月 30 日 , 本 公 司 之 股 份 基 礎 給 付 交 易 如 下 : 協議之類型 給與日 員工認 股權計畫 95.08.24 (第二次) " 95.11.10 (仟股) 給與數量 合約 期間 本期實際 估計未來 離職率 離職率 既得條件 1,600 6.33年 2年之服務 不適用 不適用 200 6.17年 " " " 員工認 股權計畫 96.04.27 1,300 7.67年 " " " (第三次) 員工認 股權計畫 96.12.10 3,100 7.05年 " " " (第四次) 員工認 股權計畫 99.04.30 3,000 5.00年 " 10% (第五次) 員工認 股權計畫 101.04.05 3,000 5.00年 " 10% (第六次) 註:第一次酬勞性員工認股選擇權計劃流通在外之認股選擇權已全數 執行完畢。另,第三次及第四次酬勞員工認股選擇權計畫已經全 體 持 有 員 工 同 意 放 棄 而 於 民 國 100 年 度 終 止 。 ~21~ 2.上 述 認 股 權 計 畫 之 詳 細 資 訊 如 下 : 101年1月1日至6月30日 認 股 選 擇 權 數量(仟股) 期初流通在外 4,261 本期給與 加權平均行 使價格(元) 數量(仟股) 加權平均行 使價格(元) 48.45 7,911 3,000 23.00 - - 無償配股增發或 - - - - 調整認股股數 - - - - 本期行使 本期沒收∕放棄 $ 100年1月1日至6月30日 73.74 2,909) 47.50 ( 期末流通在外 4,352 31.54 7,783 73.25 期末可行使之認 股選擇權 1,307 - 4,008 87.27 ( 期末已核准尚未發 行之認股選擇權 128) $ - 103.40 - 3.截 至 民 國 101 年 6 月 30 日 , 酬 勞 性 員 工 認 股 選 擇 權 計 劃 流 通 在 外 認 股 權之履約價格區間及加權平均剩餘合約期間如下: 101年6月30日 加權平均剩 履約價格 餘合約期間 第二次員工認股權計畫 50.7元 0.5年 第三次員工認股權計畫 第四次員工認股權計畫 第五次員工認股權計畫 第六次員工認股權計畫 47.5元 23.0元 2.84年 4.77年 100年6月30日 加權平均剩 履約價格 餘合約期間 50.7元 ~103.4元 141.5元 100.4元 47.5元 - 1.50年 3.50年 3.50年 3.84年 - 4.本 公 司 員 工 認 股 選 擇 權 計 劃 給 與 日 (或 修 正 日 )於 民 國 93 年 度 (含 )以 後 至 民 國 96 年 12 月 31 日 (含 )者 共 計 6,200 單 位 , 均 採 內 含 價 值 法 認 列 酬 勞 成 本 , 由 於 其 認 股 價 格 係 以 發 行 日 ( 衡 量 日 )當 日 本 公 司 普 通 股 收 盤價訂之,因此採內含價值法所計算之酬勞成本為零,若採用公平價 值法認列酬勞成本之擬制性本期淨損及每股虧損資訊如下: ~22~ 101年1月1日 至 6月 30日 本期淨損 100年1月1日 至 6月 30日 報表認列之淨損 ($ 18,217) ($ 61,030) 擬制淨損 ( 18,217) ( 75,340) 基本每股虧損 報表認列之每股虧損(元) ( 0.31) ( 1.03) 擬制每股虧損(元) ( 0.31) ( 1.27) 稀釋每股虧損 報表認列之每股虧損(元) ( 0.31) ( 1.03) 擬制每股虧損(元) ( 0.31) ( 1.27) 上 開 認 股 選 擇 權 計 劃 係 採 Black-Scholes 選 擇 權 評 價 模 式 估 計 認 股 選 擇權之公平價值,相關資訊如下: 給與日: 給與日: 民國95年8月24日 民國95年11月10日 預期股利率 預期價格波動性 61.11% 67.57% 無風險利率 1.88% 1.90% 預期存續期間 6.35年 6.13年 給與之認股選擇權 1,600單位 200單位 每股加權平均公平價值 39.2986元 84.9861元 給與日: 給與日: 民國96年4月27日 民國96年12月10日 預期股利率 預期價格波動性 60.70% 63.08% 無風險利率 2.24% 2.44% 預期存續期間 6.68年 7.05年 給與之認股選擇權 1,300單位 3,100單位 每股加權平均公平價值 112.35元 75.81元 5.本 公 司 員 工 認 股 選 擇 權 計 劃 給 與 日 (或 修 正 日 )於 民 國 97 年 1 月 1 日 (含 ) 以 後 者 共 計 6,000 單 位 , 採 公 平 價 值 法 認 列 酬 勞 成 本 。 該 計 劃 使 用 Black-Scholes 選 擇 權 評 價 模 式 估 計 認 股 選 擇 權 之 公 平 價 值,相 關 資 訊 如下: 給與日: 民國99年4月30日 1.40% 30.66% 0.77% 3.8年 3,000單位 10.13元 預期股利率 預期價格波動性 無風險利率 預期存續期間 給與之認股選擇權 每股加權平均公平價值 ~23~ 給與日: 民國101年4月5日 1.40% 39.44% 1.03% 3.8年 3,000單位 23元 6.股 份 基 礎 給 付 交 易 產 生 之 費 用 如 下 : 101年1月1日 至6月30日 權益交割 現金交割 100年1月1日 至6月30日 ($ 15,434) $ - 5,577 - ($ 15,434) $ 5,577 (十 三 )所 得 稅 1.所 得 稅 費 用 及 應 退 所 得 稅 稅前淨損按法定稅率計算之所得稅 101年上半年度 100年上半年度 $ $ 永久性差異之所得稅影響數 投資抵減之所得稅影響數 虧損扣抵之所得稅影響數 ( - - 68 - 36,734 29,386 3,996) ( 10,663) 稅法修正之所得稅影響數 - - 以前年度所得稅低估數 7 - 備抵評價之所得稅影響數 ( 33,079) ( 所得稅(利益)費用 ( 266) - 273 - 加:遞延所得稅資產淨變動 減:以前年度所得稅低估數 扣繳稅款 應退所得稅 18,723) ( 7) - ( 16) ( 44) ($ 16) ($ 44) 2.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6 月 30 日 之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與 負 債 : 101年6月30日 $ 51,985 遞延所得稅資產總額-流動 備抵評價金額 ( 遞延所得稅資產總額-非流動 備抵評價金額 40,752) ( 36,734) $ 11,233 $ 10,266 $ 88,632 $ 117,746 ( $ ~24~ 100年6月30日 $ 47,000 36,474) ( 63,070) 52,158 54,676 $ 3.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6 月 30 日 因 暫 時 性 差 異 、 投 資 抵 減 及 虧 損 扣 抵 而 產生之各遞延所得稅資產或負債科目餘額如下: 101 年 6 月 30 日 金 流動項目: 暫時性差異 備抵呆帳 存貨呆滯及跌價損失 未實現兌換損失 資產減損損失 其他 投資抵減 所 得 稅 影 響 數 額 $ 54,059 5,228 4,845 6,792 4,030 $ 9,190 889 824 1,155 684 39,243 100 年 6 月 30 日 金 額 $ 38,389 6,906 8,303 6,792 51,985 ( 40,752) $ 11,233 備抵評價 所 影 $ 得 稅 響 數 6,526 1,174 1,412 1,154 36,734 47,000 ( 36,734) $ 10,266 非流動項目: 暫時性差異 應計退休金負債 虧損扣抵 投資抵減 699 268,248 $ 備抵評價 ( 119 45,603 42,910 88,632 36,474) $ 52,158 534 208,836 $ 91 35,502 82,153 117,746 ( 63,070) $ 54,676 4.截 至 民 國 101 年 6 月 30 日 止 , 本 公 司 依 廢 止 前 促 進 產 業 升 級 條 例 之 規 定可享有之所得稅抵減明細如下: 抵 減 項 研究與發展支出 研究與發展支出 目 可抵減總額 $ 39,243 42,910 尚未抵減餘額 $ 39,243 42,910 最後抵減年度 民國101年 民國102年 $ 82,153 $ 82,153 5.截 至 民 國 101 年 6 月 30 日 止 , 本 公 司 尚 未 用 之 虧 損 扣 抵 之 有 效 期 限 為 民 國 111 年 , 其 所 得 稅 影 響 數 為 $45,603。 6. 本 公 司 產 品 符 合 新 興 重 要 策 略 性 產 業 免 徵 營 利 事 業 所 得 稅 , 可 連 續 享 受 5 年 免 徵 營 利 事 業 所 得 稅 , 免 稅 期 間 於 民 國 105 年 12 月 到 期 。 7.本 公 司 營 利 事 業 所 得 稅 結 算 申 報 , 業 經 稅 捐 稽 徵 機 關 核 定 至 民 國 98 年 度。 ~25~ 8.待 彌 補 虧 損 相 關 資 訊 : 101年6月30日 100年6月30日 86年度以前 87年度以後 $ ( - $ 46,575) ( 61,030) 合計 ($ 46,575) ($ 61,030) 9.兩 稅 合 一 相 關 資 訊 : 101年6月30日 可扣抵稅額帳戶餘額 $ 100年6月30日 855 $ 101年度 預估/實際盈餘分配之稅額扣抵比率 855 100年度 - - (十 四 )普 通 股 每 股 虧 損 101年1月1日至6月30日 金 稅 額 後 基本每股虧損 前 稅 屬於普通股股東之 本期淨損 ($ 18,483) ($18,217) 加權平均流通 在外股數(仟股) 每股虧損(元) 稅 前 稅 後 58,402 ($ 0.32) ($ 0.31) 100年1月1日至6月30日 金 稅 額 後 基本每股虧損 前 稅 屬於普通股股東之 本期淨損 ($ 61,030) ($61,030) 加權平均流通 在外股數(仟股) 每股虧損(元) 稅 前 稅 後 59,102 ($ 1.03) ($ 1.03) 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上 半 年 度 , 因 計 入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之 潛 在 普 通 股 影 響後具反稀釋作用,故不列示稀釋每股虧損之計算;稀釋每股虧損金額 與基本每股虧損金額相同。 ~26~ (十 八 )用 人 折 舊 及 攤 銷 費 用 本期及去年同期發生之用人、折舊及攤銷費用依其功能別彙總如下: 功能別 性質別 101年1月1日至6月30日 屬於營業 屬於營業 成本者 費用者 合計 用人費用 薪資費用 $ 勞健保費用 退休金費用 其他用人費用 折舊費用 攤銷費用 - $42,037 3,775 2,815 10,773 12,588 18,616 $42,037 3,775 2,815 10,773 12,588 18,616 100年1月1日至6月30日 屬於營業 屬於營業 成本者 費用者 合計 $ - $46,021 4,246 3,252 10,884 20,107 19,483 $46,021 4,246 3,252 10,884 20,107 19,483 五、關係人交易 (一 )關 係 人 間 之 名 稱 關 係 無。 (二 )與 關 係 人 間 之 重 大 交 易 事 項 無。 六 、 抵 (質 )押 之 資 產 帳 資 產 項 面 目 101年6月30日 定期存款(表列「其他金融資產-流動」) $ 七、重大承諾事項及或有事項 無。 八、重大之災害損失 無。 九、重大之期後事項 無。 ~27~ 5,000 價 值 100年6月30日 擔 $ 保 用 10,000 進貨擔保質押 途 十、其他 (一 )金 融 商 品 之 公 平 價 值 101年6月30日 100年6月30日 公平價值 帳面價值 公平價值 公開報價 評價方法 決定之價值 估計之價值 帳面價值 公開報價 評價方法 決定之價值 估計之價值 非衍生性金融商品 資產 公平價值與帳面價值 相等之金融資產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商品 $ 168,093 $ - $ 168,093 $ 213,049 $ - $ 213,049 18,623 - - 18,623 - - 37,589 - 37,589 38,037 - 38,037 負債 公平價值與帳面價值 相等之金融負債 衍生性金融商品:無。 本公司估計金融商品公平價值所使用之方法及假設如下: 短期金融商品,因折現值影響不大,故以帳面價值估計其公平價值。此方法應用於現金及約當現金、應收票據及款 項 、 其 他 應 收 款 、 其 他 金 融 資 產 -流 動 、 存 出 保 證 金 、 應 付 帳 款 、 應 付 費 用 、 其 他 應 付 款 項 及 其 他 流 動 負 債 。 ~28~ (二 )利 率 風 險 部 位 資 訊 本 公 司 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6 月 30 日 具 利 率 變 動 之 公 平 價 值 風 險 之 金 融 資 產 及 負 債 均 為 $0;具 利 率 變 動 之 現 金 流 量 風 險 之 金 融 資 產 分 別 為 $77,110 及 $93,875, 金 融 負 債 均 為 $0。 (三 )財 務 風 險 控 制 及 避 險 策 略 本公司採用全面風險管理與控制系統,以辨認、衡量並控制本公司所有風 險 ( 包 含 市 場 風 險 、 信 用 風 險 、 流 動 性 風 險 與 現 金 流 量 風 險 ), 使 本 公 司 之 管理階層能有效從事控制並衡量市場風險、信用風險、流動性風險與現金 流量風險。 本公司管理當局為能有效控管各種市場風險管理目標,以達到最佳化之風 險部位、維持適當流動性部位及集中管理所有市場風險,係經適當考量經 濟環境、競爭狀況及市場價值風險之影響下,為達到最佳化之風險部位、 維持適當流動性部位及集中管理所有市場風險。 (四 )重 大 財 務 風 險 資 訊 1.市 場 風 險 本 公 司 從 事 之 業 務 涉 及 若 干 非 功 能 性 貨 幣,故 受 匯 率 波 動 之 影 響,具 重 大 匯率波動影響之外幣資產及負債資訊如下: 101 年 6 月 30 日 100 年 6 月 30 日 外幣 匯率 外幣 匯率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USD 3,574仟元 29.87 USD 3,381仟元 28.71 非貨幣性項目:無。 金融負債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USD 149仟元 29.87 USD 165仟元 28.71 非貨幣性項目:無。 (1)匯 率 風 險 本公司從事之遠期外匯買賣合約因受市場匯率波動之影響,依契約價 值 變 動 之 風 險 設 定 停 損 點,將 可 能 發 生 之 損 失 控 制 在 可 預 期 之 範 圍 內, 故預期不致發生重大之市場風險。 (2)利 率 風 險 經 評 估 , 本 公 司 無 重 大 利 率 風 險 。 (3)價 格 風 險 本公司投資之權益商品,受市場價格變動之影響,惟本公司業已設置 停損點,故預期不致發生重大之市場風險。 2.信 用 風 險 (1)本 公 司 承 作 之 衍 生 性 金 融 商 品 交 易 之 對 象 , 皆 係 信 用 卓 越 之 國 際 金 融 機構,且本公司亦與多家金融機構往來交易以分散風險,故預期交易 相對人違約之可能性甚低,而最大之信用風險金額為其帳面價值。 ~29~ (2)本 公 司 於 銷 售 產 品 時 , 業 已 評 估 交 易 相 對 人 之 信 用 狀 況 , 預 期 相 對 人 之信用狀況不致發生違約,故發生信用風險之可能性極小,而最大之 信用風險金額為帳面價值。 3.流 動 性 風 險 (1)本 公 司 從 事 之 遠 期 外 匯 買 賣 合 約 , 因 預 計 於 到 期 日 時 有 相 對 之 現 金 流 入及現金流出,未來之營運資金足以支應,故預期不致有重大之籌資 風險。 (2)本 公 司 投 資 之 公 平 價 值 變 動 列 入 損 益 之 金 融 資 產 均 具 有 活 絡 市 場 , 可 輕易在市場上以接近公平價值之價格迅速出售金融資產,預期不致產 生重大之流動性風險。 (3)本 公 司 投 資 之 以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均 無 活 絡 市 場 , 故 預 期 具 有 重 大 之流動性風險。 4.利 率 變 動 之 現 金 流 量 風 險 短 期 金 融 商 品 均 為 1 年 內 到 期,因 此 經 評 估 無 重 大 之 利 率 變 動 之 現 金 流 量 風險。 ~30~ 十一、附註揭露事項 (一) 重 大 交 易 事 項 相 關 資 訊 1.資 金 貸 與 他 人 : 無 。 2.為 他 人 背 書 保 證 : 無 。 3.期 末 持 有 有 價 證 券 情 形 : 期 持 有 之 公 司 有價證券種類 有 金麗科技(股)公司 股票 價 證 券 名 鼎威研發(股)公司普通股 有 價 證 券 發 行 人 稱 與 本 公 司 之 關 係 帳 列 科 無 股 數 目 (仟單位/仟股) 末 帳 面 金 額 持 比 股 例 市 價備 註 以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1,000 $ 5,858 8.85% 不適用 融 資 產 - 非 流 動 金麗科技(股)公司 股票 Kada Technology Holdings 無 以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312 12,765 0.55% 不適用 Limited(註) 融 資 產 - 非 流 動 註 : 該 公 司 於 民 國 101 年 3 月 30 日 將 本 公 司 持 有 之 Yoho King Limited 股 票 , 以 1 股 換 1 股 方 式 更 換 為 Kada Technology Holdings Limited 普 通 股 股 票 。 另 Kada Technology Holdings Limited 於 民 國 101 年 6 月 21 日 進 行 股 票 分 割 , 使 得 本 公 司 原 持 有 該 公 司 之 普 通 股 股 票 計 277 股 增 加 為 311,625 股 , 惟 持 股 比 例 仍 為 0.55%。 4.累 積 買 進 或 賣 出 同 一 有 價 證 券 之 金 額 達 新 台 幣 一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二 十 以 上 : 無 。 5.取 得 不 動 產 之 金 額 達 新 台 幣 一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二 十 以 上 : 無 。 6.處 分 不 動 產 之 金 額 達 新 台 幣 一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二 十 以 上 : 無 。 7.與 關 係 人 進 、 銷 貨 交 易 達 新 台 幣 一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二 十 以 上 : 無 。 8.應 收 關 係 人 款 項 達 新 台 幣 一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二 十 以 上 : 無 。 9.從 事 衍 生 性 商 品 交 易 : 無 。 (二) 轉 投 資 事 業 相 關 資 訊 無。 (三) 大 陸 投 資 資 訊 無。 ~31~ 十二、營運部門資訊 (一 )產 業 別 財 務 資 訊 本 公 司 僅 經 營 單 一 產 業,且 本 公 司 營 運 決 策 者 係 以 公 司 整 體 評 估 績 效 及 分 配資源,經辨認本公司僅有單一應報導部門。 (二 )部 門 資 訊 之 衡 量 : 本公司營運決策者根據財務報表評估營運部門的表現。營運部門之會計 政策皆與附註二所述之重要會計政策彙總說明相同。 (三 )部 門 損 益 、 資 產 與 負 債 之 資 訊 提供予主要營運決策者之應報導部門資訊如下: 民 國 101 年 上 半 年 度 金 額 來自外部客戶之收入 $ 131,028 部門間收入 $ - 部門損益 ($ 部門資產 $ 18,217) 568,215 民 國 100 年 上 半 年 度 金 額 來自外部客戶之收入 $ 137,650 部門間收入 $ - 部門損益 ($ 部門資產 $ 61,030) 667,938 (四 )部 門 損 益 、 資 產 與 負 債 之 調 節 資 訊 : 無 。 十 三 、 採 用 IFRSs 相 關 事 項 依前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規定,股票於證券交易 所 上 市 或 於 證 券 商 營 業 處 所 買 賣 之 公 開 發 行 股 票 公 司 , 應 自 民 國 102 年 會 計 年度開始日起,依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 解 釋 公 告 ( IFRSs) 編 製 財 務 報 告 。 本 公 司 依 金 管 會 民 國 99 年 2 月 2 日 金 管 證 審 字 第 0990004943 號 令 規 定 , 採 用 IFRSs 前 應 事 先 揭 露 資 訊 如 下 : (一 )採 用 IFRSs 計 畫 之 重 要 內 容 及 執 行 情 形 本 公 司 業 已 成 立 專 案 小 組 , 並 訂 定 採 用 IFRSs 之 轉 換 計 畫 , 該 計 畫 係 由 本公司總經理統籌負責,該計畫之重要內容及目前執行情形說明如下: ~32~ 轉換計畫之工作項目 轉換計畫之執行情形 1.成立專案小組 已完成 2.訂定採用IFRSs轉換計畫 已完成 3.完成現行會計政策與IFRSs差異之辨認 已完成 4.完成IFRSs合併個體之辨認 已完成 5.完成IFRS 1「首次採用國際會計準則」 各項豁免及選擇對公司影響之評估 已完成 6.完成資訊系統應做調整之評估 已完成 7.完成內部控制應做調整之評估 已完成 8.決定IFRSs會計政策 已完成 9.決定所選用IFRS 1「首次採用國際會計 準則」之各項豁免及選擇 已完成 10.完成編製IFRSs開帳日財務狀況表 已完成 11.完成編製IFRSs 2012年比較財務資訊 之編製 積極進行中 12.完成相關內部控制(含財務報導流程及 相關資訊系統)之調整 積極進行中 (二 )目 前 會 計 政 策 與 未 來 依 IFRSs 及 「 證 券 發 行 人 財 務 報 告 編 製 準 則 」 編 製 財務報告所使用之會計政策二者間可能產生之重大差異及影響說明 本 公 司 係 以 金 管 會 目 前 已 認 可 之 IFRSs 及 預 計 於 民 國 102 年 適 用 之 「 證 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作為會計政策重大差異評估之依據,惟本 公 司 目 前 之 評 估 結 果 , 可 能 受 未 來 金 管 會 認 可 之 IFRSs 之 新 發 布 或 修 訂 及 「 證 券 發 行 人 財 務 報 告 編 製 準 則 」 之 修 訂 影 響 , 而 與 未 來 採 用 IFRSs 所產生之會計政策實際差異及影響有所不同。 本 公 司 評 估 現 行 會 計 政 策 與 未 來 依 IFRSs 與 「 證 券 發 行 人 財 務 報 告 編 製 準則」編製財務報表所採用之會計政策二者間可能產生之重大差異,並 考量本公司依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 號「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所 選 擇 之 豁 免 項 目 ( 請 詳 附 註 十 三 ( 三 )) 之 影 響 如 下 : ~33~ 1.民 國 101 年 1 月 1 日 資 產 負 債 重 大 差 異 項 目 調 節 表 我國會計準則 影響金額 27,700) $ $ 87,895 ($ IFRSs 60,195 說明 (1) 現金及約當現金 無活絡市場之債劵投 27,700 27,700 (1) 資-流動 18,623 18,623 (2)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18,623 ( 18,623) (2)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12,812 ( 12,812) (4) 遞延所得稅資產-流動 遞延所得稅資產-非流 50,306 14,777 65,083 (4) 動 444,751 444,751 其他 $ 614,387 $ 1,965 $ 616,352 資產總計 $ 692 $ 11,560 $ 12,252 (3) 應計退休金負債 51,282 51,282 其他 $ 51,974 $ 11,560 $ 63,534 負債總計 ($ 114,444) ($ 9,595) ($ 124,039) (3)(4) 保留盈餘 676,857 676,857 其他 $ 562,413 ($ 9,595) $ 552,818 股東權益總計 調節原因說明: (1)我 國 現 行 會 計 準 則 對 於 可 隨 時 解 約 且 不 損 及 本 金 , 期 間 超 過 三 個 月 以上之定期存款,列於現金及約當現金科目。惟依國際會計準則第 39 號「 金 融 工 具 : 認 列 與 衡 量 」規 定 , 該 存 款 因 無 活 絡 市 場 之 公 開 報價,且具有固定或可決定收取金額,可分類於放款及應收款。若 該存款之用途為支應短期資金需求而提前解約,且解約價值不致產 生重大損失者,仍得列為現金及約當現金科目。本公司因此於轉換 日 及 民 國 101 年 6 月 30 日 分 別 調 減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27,700 及 $16,000, 並 調 增 無 活 絡 市 場 之 債 劵 投 資 $27,700 及 $16,000。 (2)本 公 司 所 持 有 之 未 上 市 櫃 及 興 櫃 股 票 依 民 國 100 年 7 月 7 日 修 正 前 「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規定,係以成本衡量並帳列「以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 惟 依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39 號 「 金 融 工 具 : 認 列與衡量」規定,權益工具無活絡市場但其公允價值能可靠衡量時 (意即該權益工具之合理公允價值估計數區間之變異性並非重大, 或 於 區 間 內 各 種 估 計 數 之 機 率 能 合 理 評 估,並 用 以 估 計 公 允 價 值 ), 應 以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 本 公 司 因 此 於 轉 換 日 依 民 國 100 年 12 月 22 日 修正之「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規定,將「以成本衡量之 金 融 資 產 」 指 定 為 「 備 供 出 售 之 金 融 資 產 」, 惟 部 分 標 的 於 以 前 年 度已認列減損,且其公允價值與原帳面金額尚無重大差異,因此就 原帳面金額轉列。 (3)依 我 國 現 行 會 計 準 則 規 定 , 未 認 列 過 渡 性 淨 給 付 義 務 係 按 預 期 可 獲 得退休金給付在職員工之平均剩餘服務年限,採直線法攤銷。惟依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19 號 「 員 工 福 利 」 規 定 , 於 採 用 日 立 即 認 列 為 費 用 。 本 公 司 因 此 於 轉 換 日 及 民 國 101 年 6 月 30 日 分 別 調 增 應 計 退 休 金 負 債 $11,560 及 $11,272,並 調 減 保 留 盈 餘 $11,560 及 $11,272。 另 於 民 國 101 年 上 半 年 度 亦 分 別 調 減 退 休 金 成 本 $288 及 所 得 稅 利 益 ~34~ $49。 (4)依 我 國 現 行 會 計 準 則 規 定 ,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或 負 債 係 依 其 相 關 負 債 或資 產 之分 類,而 劃分 為 流動 或 非流 動項 目,對 於遞 延 所得 稅 負債 或 資 產 未 能 歸 屬 至 財 務 報 表 所 列 之 資 產 或 負 債 者,則 按 預 期 該 遞 延 所得稅負債或資產清償或實現之期間長短劃分為流動或非流動項 目。惟依國際會計準則第 1 號「財務報表之表達」規定,企業不得 將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或 負 債 分 類 為 流 動 資 產 或 負 債。本 公 司 因 此 於 轉 換日將原分類為流動資產之遞延所得稅資產重分類為非流動項 目。 依 我 國 現 行 會 計 準 則 規 定,如 有 證 據 顯 示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之 一 部 分 或 全 部 有 百 分 之 五 十 以 上 之 機 率 不 會 實 現 時, 使 用 備 抵 評 價 科 目 以 減 少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 依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12 號 「 所 得 稅 」 規 定 , 遞延所得稅資產僅就很有可能實現之範圍認列。 本 公 司 因 此 分 別 於 轉 換 日 及 民 國 101 年 6 月 30 日 調 減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流 動 $12,812 及 $11,233 至 非 流 動 資 產 項 下 , 並 計 算 採 用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與 我 國 現 行 會 計 準 則 產 生 差 異 影 響 遞 延 所 得 稅 影 響 數, 本 公 司 因 此 於 轉 換 日 及 民 國 101 年 6 月 30 日 分 別 調 增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1,965 及 $1,916, 並 調 增 保 留 盈 餘 $1,965 及 $1,916。 (5)上 述 採 用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與 我 國 現 行 會 計 準 則 對 民 國 101 年 上 半 年 度 損 益 之 影 響 金 額 , 業 已 包 含 在 民 國 101 年 6 月 30 日 之 保 留 盈 餘 影 響數中。 2.民 國 101 年 6 月 30 日 資 產 負 債 重 大 差 異 項 目 調 節 表 我國會計準則 影響金額 16,000) $ $ 72,486 ($ 現金及約當現金 無活絡市場之債劵投 資-流動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遞延所得稅資產-流動 遞延所得稅資產-非流 動 其他 資產總計 $ 應計退休金負債 $ 其他 負債總計 $ 保留盈餘 ($ 其他 股東權益總計 $ 調 節 原 因 請 詳 上 述 1. IFRSs 56,486 說明 (1) 16,000 16,000 (1) 18,623 ( 11,233 ( 18,623 18,623) 11,233) 18,623 - (2) (2) (4) 52,158 13,149 65,307 (4) 413,715 568,215 699 38,754 39,453 46,575) 575,337 528,762 1,916 11,272 11,272 9,356) 9,356) - ~35~ $ $ $ ($ ($ $ $ $ ($ $ 413,715 570,131 11,971 (3) 38,754 50,725 55,931) (3)(4)(5) 575,337 519,406 3.民 國 101 年 上 半 年 度 損 益 重 大 差 異 項 目 調 節 表 : 我國會計準則 影響金額 IFRSs 說明 營業收入 $ 131,028 $ - $ 131,028 營業成本 ( 49,577) - ( 49,577) 營業費用 ( 98,733) 288 ( 98,445) (3) 營業淨損 ( 17,282) 288 ( 16,994) 營業外收益及費損 ( 1,201) - ( 1,201) 稅前淨損 ( 18,483) 288 ( 18,195) 所得稅利益 266 ( 49) 217 (3) 稅後淨損 ($ 18,217) $ 239 ($ 17,978) (5) 調 節 原 因 請 詳 上 述 1. (三 )本 公 司 依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1 號 「 首 次 採 用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 及 預 於 民 國 102 年 適 用 之「 證 券 發 行 人 財 務 報 告 編 製 準 則 」規 定 所 選 擇 之 豁 免 項目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成本中包含之除役負債 本 公 司 不 動 產 、 廠 房 及 設 備 選 擇 於 轉 換 日 依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37 號「 負 債 準備、或有負債及或有資產」規定衡量其除役負債。 上述 豁 免選 擇 可能 因主 管 機關 相 關法 令之 發 布、經 濟 環 境之 變 動,或 本 公 司 對各項豁免選擇之影響評估改變,而與轉換時實際選擇之各項豁免有所不 同。 ~36~ 金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現金及約當現金明細表 民國 101 年 6 月 30 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項 目 摘 要 金 額 現金: 庫存現金及零用金 $ 326 銀行存款: 支票存款 50 活期存款-台幣 -外幣 定期存款 32,944 USD 608,158.17,折合率29.87 18,166 期間:民國94年9月6日至民國102年8月27日; 利率區間為0.93%~1.345% 21,000 $ ~37~ 72,486 金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應收帳款明細表 民國 101 年 6 月 30 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客 戶 一 般 客 名 稱 摘 要 金 額 備 戶: Kada Technical Innovation Co., Ltd. $ 76,142 瞻營全電子(股)公司 24,724 卡加利實業有限公司 19,929 其 註 他 16,812 137,607 減 : 備 抵 呆 帳 ( $ ~38~ 55,515) 82,092 每一個別客戶餘額均未 超過本科目金額 5%。 逾一年之帳款金額 $77,990。 金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存貨明細表 民國 101 年 6 月 30 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金 項 目 摘 原 料 要 成 $ 額 本 市 17,282 $ 價 備 17,282 註 以淨變現價值為市價 在 製 品 21,651 24,190 〃 製 成 品 85,490 134,829 〃 貨 2,217 1,536 〃 商 品 存 126,640 減:備抵存貨跌價及呆滯損失 ( 5,228) $ 121,412 ~39~ $ 177,837 金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固定資產成本變動明細表 民國 101 年 1 月 1 日至 101 年 6 月 30 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項 房 目 期 初 餘 額 本 期 增 加 本 期 減 少 期 末 餘 額 提供擔保或抵押 備 屋 及 建 築 $ 84,896 $ - $ - $ 84,896 無 辦 公 設 備 3,196 - ( 1,739) 1,457 無 其 他 設 備 101,796 15,725 ( 28,217) 89,304 無 15,725 ($ 29,956) $ 189,888 $ $ (以下空白) ~40~ 175,657 註 金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固定資產累計折舊變動明細表 民國 101 年 1 月 1 日至 101 年 6 月 30 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項 目 期 房 屋 及 建 築 $ 初 餘 額 本 18,376 $ 期 增 加 本 941 $ 期 減 少 期 - $ 末 餘 額備 19,317 辦 公 設 備 2,421 206 ( 1,739) 888 其 他 設 備 62,265 11,441 ( 28,217) 45,489 12,588 ($ 29,956) $ 83,062 $ ~41~ $ 65,694 註 金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無形資產變動明細表 民國 101 年 1 月 1 日至 101 年 6 月 30 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項 專門技術 目 期 $ 電腦軟體 初 餘 額本 72,470 $ 24,360 $ 96,830 期 增 加本 - ($ 1,908 ( $ 1,908 ($ 期 攤 銷期 13,934) $ 4,682) 18,616) $ (以下空白) ~42~ 末 餘 額備 58,536 採直線法攤銷 21,586 採直線法攤銷 80,122 註 金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營業收入明細表 民國 101 年 1 月 1 日至 101 年 6 月 30 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項 目 數 營 業 收 量 金 額 備 入 微控制器半導體元件 817仟個 $ 其他收入 110,489 20,539 131,028 減:銷貨退回及折讓 $ (以下空白) ~43~ 131,028 註 金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營業成本明細表 民國 101 年 1 月 1 日至 101 年 6 月 30 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項 進銷成本 目 期初商品 減:期末商品 轉列費用 進銷成本合計 產銷成本 金 額 $ 2,228 2,217) 11) - ( ( 期初原料 加:本期進料 減:期末原料 出售原料成本 ( ( 12,039 25,013 17,282) 96) 本期耗用原料 製造費用 19,674 14,147 製造成本 加:期初在製品 減:期末在製品 轉列費用 33,821 29,924 21,651) 858) ( ( 製成品成本 加:期初製成品 減:期末製成品 轉列費用 製成品報廢 生產成本合計 ( ( ( 產銷成本合計 出售原料成本 出售下腳及廢料收入 營業成本總計 ( $ ~44~ 41,236 95,994 85,490) 406) 1,678) 49,656 49,656 96 175) 49,577 金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推銷費用明細表 民國 101 年 1 月 1 日至 101 年 6 月 30 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項 薪 各 目 摘 資 及 項 獎 攤 旅 交 其 際 他 費 金 要 金 $ 額 備 4,636 提 1,314 費 981 費 971 用 7,235 $ 15,137 (以下空白) ~45~ 註 每一零星科目金額均未 超過本科目金額5% 金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管理及總務費用明細表 民國 101 年 1 月 1 日至 101 年 6 月 30 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項 折 薪 目 摘 舊 資 勞 其 費 及 獎 務 他 用 費 要 金 $ 額 備 8,429 金 7,996 費 1,663 用 7,242 $ 25,330 (以下空白) ~46~ 註 每一零星科目金額均未 超過本科目金額5% 金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研究發展費用明細表 民國 101 年 1 月 1 日至 101 年 6 月 30 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項 薪 目 摘 資 及 獎 金 要 金 $ 額 備 27,559 各 項 攤 提 16,871 折 舊 費 用 4,009 其 他 費 用 9,827 $ 58,266 (以下空白) ~47~ 註 每一零星科目金額均未 超過本科目金額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