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合併財務報表暨會計師查核報告 民國 101 年度及 100 年度 (股票代碼 3260) 公司地址:新北市中和區連城路 258 號 18 樓 電 話:(02)8228-0886 ~1~ 威 剛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民國 101 年度及 100 年度合併財務報表暨會計師查核報告 目 錄 項 目 頁 次 一、 封面 1 二、 目錄 2 ~ 3 三、 聲明書 四、 會計師查核報告 5 ~ 6 五、 合併資產負債表 7 ~ 8 六、 合併損益表 9 七、 合併股東權益變動表 10 八、 合併現金流量表 11 ~ 12 九、 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13 ~ 83 4 (一) 公司沿革 13 (二) 重要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13 ~ 23 (三) 會計變動之理由及其影響 24 (四) 重要會計科目之說明 24 ~ 49 (五) 關係人交易 50 ~ 52 (六) 抵(質)押之資產 (七) 重大承諾事項及或有事項 (八) 重大之災害損失 52 52 ~ 53 53 ~2~ 項 目 (九) 重大之期後事項 (十) 其他 頁 次 53 54 ~ 59 (十一)附註揭露事項 60 ~ 71 1.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60 ~ 66 2.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67 ~ 68 3.大陸投資資訊 69 ~ 70 4.母公司與子公司及各子公司間之業務關係及重要交易往來情 形及金額 71 (十二)營運部門資訊 72 ~ 74 (十三)採用 IFRSs 相關事項 74 ~ 83 ~3~ 威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聲明書 本公司民國 101 年度(自民國 101 年 1 月 1 日至 101 年 12 月 31 日止)依「關係企業合併營業 報告書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及關係報告書編製準則」應納入編製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之公 司與依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七號應納入編製母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之公司均相同,且關係企業 合併財務報表所應揭露相關資訊於前揭母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中均已揭露,爰不再另行編製關 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 特此聲明 公司名稱:威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負 責 人:陳立白 中華民國 102 年 3 月 19 日 ~4~ 會計師查核報告 (102)財審報字第 12003622 號 威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鑒: 威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民國 101 年 12 月 31 日及民國 100 年 12 月 31 日之合併資產 負債表,暨民國 101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及民國 100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之合併損益 表、合併股東權益變動表及合併現金流量表,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上開合併財務報表之編 製係管理階層之責任,本會計師之責任則為根據查核結果對上開合併財務報表表示意見。威剛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民國 100 年度採權益法評價之部分長期股權投資,其所認列之投資 損益及附註十一所揭露之被投資公司相關資訊,係依該被投資公司所委任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 表評價而得,本會計師並未查核該等財務報表。民國 100 年度依據其他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表 所認列之投資損失為新台幣 13,009 仟元,截至民國 100 年 12 月 31 日止,其相關之長期股權投 資餘額為新台幣 0 元。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中華民國一般公認審計準則規劃並執行 查核工作,以合理確信合併財務報表有無重大不實表達。此項查核工作包括以抽查方式獲取合 併財務報表所列金額及所揭露事項之查核證據、評估管理階層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所採用之會計 原則及所作之重大會計估計,暨評估合併財務報表整體之表達。本會計師相信此項查核工作及 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可對所表示之意見提供合理之依據。 ~5~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基於本會計師之查核結果及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第一段所述合併財 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中華民國一般公認會計原則 編製,足以允當表達威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民國 101 年 12 月 31 日及民國 100 年 12 月 31 日之合併財務狀況,暨民國 101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及民國 100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之合併經營成果與現金流量。 威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自民國 102 年 1 月 1 日起採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 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IFRSs)及於民國 102 年適用之「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 編製準則」編製威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之合併財務報表。威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依前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 99 年 2 月 2 日金管證審字第 0990004943 號令規定,於附註十 三所揭露採用 IFRSs 之相關資訊,其所依據之 IFRSs 規定可能有所改變,因此採用 IFRSs 之影 響亦可能有所改變。 資 誠 聯 合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吳郁隆 會計師 林瑟凱 前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 核准簽證文號:(86)台財證(六)第 83252 號 前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核准簽證文號:金管證六字第 0960072936 號 中 華 民 國 ~6~ 1 0 2 年 3 月 1 9 日 威 剛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資 產 負 債 表 民國 101 年及 100 年 12 月 31 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1100 1310 1320 1120 1130 1140 1150 1160 1180 1190 120X 1250 1260 1286 11XX 1450 1480 1490 1421 1423 1425 14XX 1501 1521 1531 1551 1561 1631 1681 15XY 15X9 1670 15XX 1750 1780 17XX 1800 1820 1830 18XX 1XXX 資 產 流動資產 現金及約當現金 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 資產–流動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流動 應收票據淨額 應收票據–關係人淨額 應收帳款淨額 應收帳款–關係人淨額 其他應收款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 存貨 預付費用 預付款項 遞延所得稅資產–流動 流動資產合計 基金及投資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流動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 動 無活絡市場之債券投資–非流 動 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 不動產投資 預付長期投資款 基金及投資合計 固定資產 成本 土地 房屋及建築 機器設備 運輸設備 辦公設備 租賃改良 其他設備 成本及重估增值 減:累計折舊 未完工程及預付設備款 固定資產淨額 無形資產 電腦軟體成本 其他無形資產 無形資產合計 其他資產 出租資產 存出保證金 遞延費用 其他資產合計 資產總計 101 金 附註 四(一) 四(二)(八) $ 四(六) 五 四(三) 五 四(三) 五 六 四(四) 四(十七) 四(五) 四(二十四) 四(六) 四(七) 年 12 月 31 日 額 % 2,254,173 14 116,359 6,413 4,786 1,896,614 267,305 483,524 499 130,776 3,955,129 130,251 490,976 100,665 9,837,470 100 金 $ 年 12 月 31 日 額 % 1,848,972 12 1 12 2 3 1 24 1 3 61 155,735 3,482 1,134 2,465,708 170,267 393,190 397 601,757 3,267,292 98,825 823,995 140,255 9,971,009 1 16 1 2 4 21 1 5 1 64 45,480 - 207,000 1 762,142 5 749,941 5 45,098 37,544 1,402,147 30,000 2,322,411 9 14 62,187 1,402,147 2,421,275 9 15 1,347,832 1,248,911 596,457 8,050 102,625 6,982 217,786 3,528,643 640,767 ) ( 191,724 3,079,600 8 8 4 1 1 22 4 )( 1 19 643,062 1,000,243 571,620 8,222 106,614 19,019 211,100 2,559,880 565,247 ) ( 381,832 2,376,465 4 6 4 1 1 16 4) 3 15 四(八) 四(九) 四(十) 四(九) 四(十一)及六 ( 四(十二)及六 $ (續 次 頁) ~7~ 18,784 135,447 154,231 1 1 17,418 143,297 160,715 1 1 690,343 26,982 3,677 721,002 16,114,714 5 5 100 709,915 21,927 4,206 736,048 15,665,512 5 5 100 $ 威 剛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資 產 負 債 表 民國 101 年及 100 年 12 月 31 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負債及股東權益 2100 2180 2120 2140 2150 2160 2170 2210 2260 2270 21XX 2410 2420 24XX 2820 2860 2880 28XX 2XXX 3110 3211 3220 3260 3271 3272 3310 3320 3350 3420 3450 3480 3XXX 101 金 附註 流動負債 短期借款 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 負債–流動 應付票據 應付帳款 應付帳款–關係人 應付所得稅 應付費用 其他應付款項 預收款項 一年或一營業週期內到期長期 負債 流動負債合計 長期負債 應付公司債 長期借款 長期負債合計 其他負債 存入保證金 遞延所得稅負債–非流動 其他負債–其他 其他負債合計 負債總計 股東權益 股本 普通股股本 資本公積 普通股溢價 庫藏股票交易 長期投資 員工認股權 認股權 保留盈餘 法定盈餘公積 特別盈餘公積 未分配盈餘 股東權益其他調整項目 累積換算調整數 金融商品之未實現損益 庫藏股票 股東權益總計 重大承諾事項及或有事項 重大之期後事項 負債及股東權益總計 四(十四) 四(二) $ 年 12 月 31 日 額 % 8 39,467 19,142 3,344,484 100,938 4,733 334,926 106,036 35,093 年 12 $ - 21 2 1 - 38,871 6,654 2,987,752 114,659 38,820 286,349 85,780 24,103 19 1 2 1 - 628,023 5,857,410 4 36 644,909 4,227,897 4 27 3,150,000 3,150,000 20 20 916,846 3,880,000 4,796,846 6 24 30 12,432 130,092 20,167 162,691 9,170,101 1 1 57 9,761 62,217 26,933 98,911 9,123,654 1 1 58 2,257,839 14 2,257,839 15 四(二十三) 四(十五) 3,026,971 23,161 1,548 62,612 58,366 19 1 - 2,998,155 23,127 1,145 55,122 87,216 19 1 四(二十) 四(二十一) 四(二十一) 223,419 6,829 1,776,316 1 11 215,980 6,829 1,207,084 1 8 40,053 15,783 ) 516,718 ) ( 6,944,613 3 )( 43 151,459 54,620 516,718 ) ( 6,541,858 四(十五) 四(十五) 四(十六) 四(二十四) 四(十八) 四(十九) 四(二十二) 四(六) 四(二十二) ( ( 1 3) 42 七 九 $ 16,114,714 100 $ 15,665,512 請參閱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暨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吳郁隆、林瑟凱會計師民國 102 年 3 月 19 日查核報告。 董事長:陳立白 月 31 日 額 % - 五 四(二十四) 1,244,568 100 金 經理人:王根旺 ~8~ 會計主管:李增華 100 威 剛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損 益 表 民國 101 年及 100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每股盈餘為新台幣元外) 項目 4110 4170 4190 4100 4660 4000 5110 5660 5000 6100 6200 6300 6000 6900 7110 7121 7122 7140 營業收入 銷貨收入 銷貨退回 銷貨折讓 銷貨收入淨額 加工收入 營業收入合計 營業成本 銷貨成本 加工成本 營業成本合計 營業毛利淨額 營業費用 推銷費用 管理及總務費用 研究發展費用 營業費用合計 營業淨利 營業外收入及利益 利息收入 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收益 股利收入 處分投資利益 7160 7210 7310 7480 7100 兌換利益 租金收入 金融資產評價利益 什項收入 營業外收入及利益合計 營業外費用及損失 7510 利息費用 7521 採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損失 7530 處分固定資產損失 7630 減損損失 7640 金融資產評價損失 7650 金融負債評價損失 7880 什項支出 7500 營業外費用及損失合計 7900 繼續營業單位稅前淨利 8110 所得稅費用 9600XX 合併總損益 歸屬於: 9601 合併淨損益 1 01 金 附註 9750 9850 度 額 100 金 % 年 $ ( ( % 四(四)及五 ( ( ( 28,482,083 342,474 ) ( 159,987 ) ( 27,979,622 252,588 28,232,210 101 $ 1) ( 1) ( 99 1 100 30,691,232 227,360 ) ( 382,614 ) ( 30,081,258 223,922 30,305,180 101 1) 1) 99 1 100 25,763,379 ) ( 80,453 ) ( 25,843,832 ) ( 2,388,378 91 ) ( 1) ( 92 ) ( 8 28,406,753 ) ( 63,655 ) 28,470,408 ) ( 1,834,772 94 ) 94 ) 6 四(二十六)及五 ( ( ( ( 691,141 850,794 240,808 1,782,743 605,635 五 四(二) 四(十)及五 ( 四(七)(十三) 四(二) 四(二) 四(十五) 四(二十四) )( )( )( )( 2 2 1 5 1 175,130 80,296 31,102 36,265 60,610 468,417 1 1 2 44,782 45,210 26,194 122,361 336,054 1 1 1) ( - ( - ( - ( - ( - ( - ( 1) ( 3 1) ( 2 $ 96,005 13,009 8,045 100,831 179,205 5,344 21,587 424,026 163,561 89,174 74,387 639,906 ( 649,266 763,003 170,970 1,583,239 251,533 - $ ( ( ( ( ( ( ( 63,145 34,362 $ ( ( ) ) ) ) - 97,158 15,065 59,600 16,113 83,364 271,300 802,752 162,846 639,906 四(九) 2 3 1 6 2 75,806 237 8,971 四(九) 四(六)(七)(八) (九) )( )( )( )( 前 稅 )( ) ) ) ) )( )( 2 $ 後 稅 74,387 前 稅 ) ) ) )( )( ) ) )( ) 後 $ 3.81 $ 3.04 $ 0.74 $ 0.34 $ 3.55 $ 2.87 $ 0.71 $ 0.32 四(二十五) 經理人:王根旺 ~9~ 會計主管:李增華 ) ) ) ) 1) 1) 2) - 四(二十五) 請參閱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暨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吳郁隆、林瑟凱會計師民國 102 年 3 月 19 日查核報告。 董事長:陳立白 度 額 五 稅 基本每股盈餘 本期淨利 稀釋每股盈餘 本期淨利 年 威 剛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股 東 權 益 變 動 表 民國 101 年及 100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股 100 年 本 資 本 公 長 投 $ 期 資 積 員 工 認 股 權 305 保 留 盈 普通股股本 預 收 股 本 普通股溢價 庫 藏 股 票 交 易 認 股 權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 2,281,733 $ 389 $ 3,022,432 $47,087 $34,246 $87,400 $ $ - - - - - - - - 6,829 - - - - - - - - - 餘 未分配盈餘 累積換算 調 整 數 金融商品 之未實現 損 益 庫藏股票 $ 1,140,505 ($ 42,829 ) $ 36,000 ($ 77,129 ) 合 計 度 100 年 1 月 1 日餘額 215,980 - $ 6,746,119 99 年度盈餘指派及分配 特別盈餘公積 本期損益 員工行使認股權 648 389 ) 2,233 - - - 轉換公司債轉換 458 - 1,659 - - - - - - - - 買回庫藏股 註銷庫藏股 ( ( 25,000 ) - ( 28,169 ) ( 23,960 ) ( - - - - 74,387 6,829 ) - - - 74,387 2,492 - - - - - - - 184 ) - - - - - - - - - - - - - - - - - - - - - 77,129 - - - - - - - - 18,620 - 18,620 2,271 - - - - 979 ) - - - 1,431 ) - - - - - - - - ( 1,933 ( 516,718 ) ( 516,718 ) 金融商品未實現損益 - - - - 未按持股比例認列長期股權投資 - - - - 處分長期股權投資 - - - - 員工認股權酬勞成本 - - - - - 20,876 - - - - - - - 20,876 國外長期投資換算調整數 - - - - - - - - - - 194,288 - - 194,288 100 年 12 月 31 日餘額 101 年 ( ( 1,292 ( 1,431 ) $ 2,257,839 $ - $ 2,998,155 $23,127 $ 1,145 $55,122 $87,216 $ 215,980 $ 6,829 $ 1,207,084 $ 151,459 $ 54,620 ($ 516,718 ) $ 6,541,858 $ 2,257,839 $ - $ 2,998,155 $23,127 $ 1,145 $55,122 $87,216 $ 215,980 $ 6,829 $ 1,207,084 $ 151,459 $ 54,620 ($ 516,718 ) $ 6,541,858 度 101 年 1 月 1 日餘額 100 年度盈餘指派及分配 法定盈餘公積 - - - - - - - 7,439 - ( 7,439 ) - - - 現金股利 - - - - - - - - - ( 63,235 ) - - - 本期淨利 - - - - - - - - - 639,906 - - - 639,906 公司債買回 - - - 34 - - ( 34 ) - - - - - - - 公司債賣回 - - 28,816 - - - ( 28,816 ) - - - - - - 金融商品未實現損益 - - - - - - - - - - - 未按持股比例認列長期股權投資 - - - - 403 - - - - - - - - 403 員工認股權酬勞成本 - - - - - 7,490 - - - - - - - 7,490 - - 國外長期投資換算調整數 101 年 12 月 31 日餘額 $ 2,257,839 $ - - - - - - - $ 3,026,971 $23,161 $ 1,548 $62,612 $58,366 $ 223,419 $ - - 6,829 $ 1,776,316 ( 111,406 ) $ 40,053 ( 70,403 ) ($ 15,783 ) ($ 516,718 ) 請參閱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暨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吳郁隆、林瑟凱會計師民國 102 年 3 月 19 日查核報告。 董事長:陳立白 經理人:王根旺 ~10~ - 會計主管:李增華 ( 63,235 ) ( ( 70,403 ) 111,406 ) $ 6,944,613 威 剛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現 金 流 量 表 民國 101 年及 100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101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合併總損益 調整項目 折舊費用 各項攤提 呆帳費用 金融資產評價(利益)損失 金融負債評價損失 存貨跌價回升利益 處分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投資利益 處分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投資利益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減損損失 無活絡市場之債券投資折價攤銷數 處分無活絡市場之債券投資利益 處分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投資利益 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利益)損失 負商譽轉列其他收入數 處分固定資產損失 預付設備款轉列費用數 遞延費用本期轉列費用數 公司債贖回損失 應付公司債折價攤銷數 員工認股權酬勞成本 資產及負債科目之變動 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資產及負債 應收票據淨額 應收票據-關係人淨額 應收帳款淨額 應收帳款-關係人淨額 其他應收款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 存貨 預付費用 預付款項 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 應付票據 應付帳款 應付帳款–關係人 應付所得稅 應付費用 其他應付款項 預收款項 其他負債–其他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 ( ( ( ( ( ( ( ( ( ( ( ( ( ( ( ( ( (續 次 頁) ~11~ 年 度 100 639,906 159,032 14,258 9,721 36,265 ) 16,113 126,204 ) 96,264 ) 72,124 ) 59,600 9,605 ) 6,742 ) 237 ) 1,904 ) 15,065 5,587 305 58,352 22,212 7,490 76,160 1,304 ) 1,134 559,373 97,038 ) 90,334 ) 102 ) 415,567 ) 31,426 ) 171,069 107,465 12,488 356,732 13,721 ) 34,087 ) 48,577 34,118 10,990 6,766 ) 1,346,057 $ ( ( ( ( ( ( ( ( ( ( ( ( ( ( ( ( ( 年 度 74,387 151,504 11,188 12,140 179,205 5,344 84,036 ) 36,140 ) 269 ) 100,831 10,117 ) 25 ) 8,348 ) 13,009 8,045 8,242 1,912 193 25,549 20,876 243,207 ) 3,015 ) 12,519 22,395 ) 139,028 ) 87,325 5,446 1,348,997 46,940 ) 200,575 61,166 61,822 ) 1,161,472 ) 43,214 105,781 ) 8,338 ) 19,111 4,966 ) 4,666 ) 450,213 威 剛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現 金 流 量 表 民國 101 年及 100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101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減少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增加 處分備供出售金融資產價款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增加 處分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價款 無活絡市場之債券投資-非流動增加 處分無活絡市場之債券投資價款 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增加 處分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價款 不動產投資增加 預付長期投資款增加 購置固定資產 出售固定資產價款 存出保證金增加 電腦軟體成本增加 遞延費用增加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融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短期借款增加(減少) 舉借長期借款 償還長期借款 存入保證金增加 贖回公司債 員工行使認股權 發放現金股利 買回庫藏股價款 融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流入 匯率影響數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增加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現金流量資訊之補充揭露 本期支付利息 本期支付所得稅 僅有部分現金支出之投資活動 購置固定資產 減:期末應付設備款 加:期初應付設備款 本期支付現金數 不影響現金流量之融資活動 轉換公司債轉換成股本 $ ( ( ( ( ( ( ( ( ( ( ( ( ( ( $ $ $ $ 年 度 470,981 7,675 ) 188,643 158,412 ) 156,290 33,436 35,000 ) 30,000 ) 947,104 ) 11,611 5,055 ) 140 ) 2,045 ) 324,470 ) 1,244,568 10,000,000 10,730,000 ) 2,671 1,030,332 ) 63,235 ) 576,328 ) 40,058 ) 405,201 1,848,972 2,254,173 74,032 89,468 100 $ ( ( ( ( ( ( ( ( ( ( ( ( $ $ $ 經理人:王根旺 ~12~ 度 74,113 100,346 437,284 ) 28,383 30,000 ) 291 25,000 ) 25,000 1,248,212 ) 201,349 ) 10,897 3,005 ) 10,037 ) 1,715,857 ) 611,730 ) 6,854,800 4,341,008 ) 7,453 12,693 ) 2,492 516,718 ) 1,382,596 47,599 164,551 1,684,421 1,848,972 70,702 15,325 $ 933,061 $ 1,807 ) ( 15,850 947,104 $ 195,050 15,850 ) 22,149 201,349 $ - 1,933 ( $ 請參閱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暨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吳郁隆、林瑟凱會計師民國 102 年 3 月 19 日查核報告。 董事長:陳立白 年 會計主管:李增華 威 剛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12 月 31 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 特 別 註 明 者 外 ) 一、公司沿革 (一 )威 剛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以 下 簡 稱 本 公 司 )於 民 國 90 年 5 月 依 中 華 民 國 公 司 法核准設立,並開始營業。主要營業項目為電子零組件製造、電子材料批 發及製造輸出等業務。 (二 )本 公 司 股 票 自 民 國 93 年 10 月 起 在 中 華 民 國 證 券 櫃 檯 買 賣 中 心 買 賣 。 (三 )截 至 民 國 101 年 12 月 31 日 止 , 本 公 司 及 列 入 本 合 併 報 表 之 子 公 司 員 工 人 數 為 1,743 人 。 二、重要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本合併財務報表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中華民國一般公認 會計原則編製。重要會計政策彙總如下: (一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編 製 基 礎 1.合 併 財 務 報 表 編 製 原 則 : 本 公 司 對 於 直 接 或 間 接 持 有 表 決 權 之 股 份 超 過 50% 以 上 之 被 投 資 公 司 及 符合有控制能力之條件者將全數納入合併財務報表編製個體,並自民國 97 年 1 月 1 日 起 於 每 季 編 製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 對 於 期 中 取 得 子 公 司 之 控 制 能 力 者,自 取 得 控 制 力 之 日 起,開 始 將 子 公 司 之 收 益 及 費 損 編 入 合 併 損 益 表;對 於 期 中 喪 失 對 子 公 司 控 制 力 之 日 起,終 止 將 子 公 司 之 收 益 及 費 損 編 入合併損益表,且不予追溯重編以前年度合併損益表。 本公司與合併子公司相互間重大交易事項及資產負債表科目餘額予以沖 銷。 ~13~ 2.列 入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之 所 有 子 公 司 及 本 期 增 減 變 動 情 形 : 所持有股權百分比 投資公司名稱 子公司名稱 業務性質 本公司 兆興投資股份有限 一般投資業 公司 本公司 兆達科技股份有限 電子零組件及電腦 公司 週邊設備之製造 及買賣 本公司 七彩光農業生技股 農業生技業 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 九龍農業生技股份 農業生技業 有限公司 本公司 龍天農業生技股份 農業生技業 有限公司 本公司 ADATA TECHNOLOGY 電子材料、零組件 (U.S.A.) CO., 之買賣 LTD. 本公司 ADATA 一般投資業 INTERNATIONAL (BVI) CO.,LTD. 本公司 ADATA TECHNOLOGY 電子材料、零組件 B.V. 之買賣 本公司 ADATA TECHNOLOGY 電子零組件及電腦 (KOREA) CO., 週邊設備之買賣 LTD. 本公司 MACHDATA 電子材料、零組件 PARTICIPACOES 之買賣 LTDA 本公司 ADATA HOLDINGS 一般投資業 CO., LTD. ADATA HOLDINGS ADATA TECHNOLOGY 一般投資業 CO., LTD. HOLDINGS CO., LTD. ADATA HOLDINGS ADATA INVESTMENT 一般投資業 CO., LTD. CO., LTD. ADATA HOLDINGS ADATA TECHNOLOGY 電子零組件及電腦 CO., LTD. (INDIA) PVT. 週邊設備之買賣 LTD. ADATA HOLDINGS ADATA CAPITAL 一般投資業 CO., LTD. CO., LTD. ADATA TECHNOLOGY ADATA TECHNOLOGY 電子材料、零組件 HOLDINGS CO., (HK) CO., LTD. 之買賣 LTD. ~14~ 民國101年 民國100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備註 100 100 - 100 100 - 100 - 註1 100 - 註1 100 - 註1 100 100 - 100 100 - 100 100 - 100 100 - 100 - 註2 100 100 - 100 100 - 100 100 - 100 100 - 100 - 註3 100 100 - 所持有股權百分比 投資公司名稱 子公司名稱 業務性質 ADATA TECHNOLOGY 威剛科技(蘇州)有 電子零組件及電腦 (HK) CO., LTD. 限公司 週邊設備之製造 及買賣 ADATA TECHNOLOGY 威方科技(蘇州)有 電子零組件及電腦 (HK) CO., LTD. 限公司 週邊設備之製造 及買賣 ADATA TECHNOLOGY 威剛電子(上海)貿 電子材料、零組件 (HK) CO., LTD. 易有限公司 之買賣 ADATA TECHNOLOGY 威剛科技(山東)有 電子材料、零組件 (HK) CO., LTD. 限公司 之買賣 民國101年 民國100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備註 100 100 - 100 100 - 100 100 - 100 100 - 註 1:本公司於民國 101 年第四季新增投資該子公司,業已辦理變更登記完竣。 註 2:本公司於民國 101 年第三季新增投資該子公司,業已辦理變更登記完竣。 註 3:本公司於民國 101 年第一季設立該控股子公司,並已辦理登記完竣。 3.未 列 入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之 子 公 司 : 無此情形。 4.子 公 司 會 計 期 間 不 同 之 調 整 及 處 理 方 式 : 無此情形。 5.國 外 子 公 司 營 業 之 特 殊 風 險 : 無此情形。 6. 子 公 司 將 資 金 移 轉 予 母 公 司 之 能 力 受 有 重 大 限 制 者 , 該 限 制 之 本 質 與 程 度: 無此情形。 7.子 公 司 持 有 母 公 司 發 行 證 券 之 內 容 : 無此情形。 ~15~ 8.子 公 司 發 行 轉 換 公 司 債 及 新 股 之 有 關 資 料 : 子公司名稱 幣別 兆興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ADATA INTERNATIONAL (BVI) CO., LTD. ADATA HOLDINGS CO., LTD. ADATA TECHNOLOGY HOLDINGS CO., LTD. ADATA INVESTMENT CO., LTD. ADATA TECHNOLOGY (INDIA) PVT. LTD. ADATA TECHNOLOGY (HK) CO. LTD. ADATA CAPITAL CO., LTD. MACHDATA PARTICIPACOES LTDA 威方科技(蘇州)有限公司 七彩光農業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九龍農業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龍天農業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NTD USD USD USD USD INR HKD USD BRL USD NTD NTD NTD 101年度 $ 1,500仟元 7,119仟元 6,029仟元 105仟元 47,022仟元 990仟元 120仟元 6,029仟元 720,000 5,000 5,000 100年度 $ 340,000 2,000仟元 11,310仟元 4,000仟元 1,310仟元 268,320仟元 31,200仟元 4,000仟元 - (二 )子 公 司 外 幣 財 務 報 表 換 算 基 礎 海外子公司財務報表於轉換時,所有資產、負債科目均按資產負債表日之 匯率換算,股東權益中除期初保留盈餘以上期期末換算後之餘額結轉外, 其餘均按歷史匯率換算;股利按宣告日之匯率換算,損益科目按加權平均 匯 率 換 算 。 換 算 產 生 之 差 額 , 列 入 「 累 積 換 算 調 整 數 」, 作 為 股 東 權 益 之 調 整項目。 (三 )外 幣 交 易 1. 外 幣 交 易 按 交 易 當 日 之 即 期 匯 率 作 為 入 帳 基 準 , 其 與 實 際 收 付 時 之 兌 換 差異,列為當期損益。 2. 期 末 就 外 幣 貨 幣 性 資 產 或 負 債 餘 額 , 依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之 即 期 匯 率 評 價 調 整,因調整而產生之兌換差額,列為當期損益。 3. 期 末 就 外 幣 非 貨 幣 性 資 產 或 負 債 餘 額 , 屬 依 公 平 價 值 衡 量 且 變 動 列 入 損 益者,按資產負債表日之即期匯率評價調整,因調整而產生之兌換差額 列為當年度損益;屬依公平價值衡量且變動列入股東權益調整項目者, 按資產負債表日之即期匯率評價調整,因調整而產生之兌換差額,列為 股東權益調整項目;屬非依公平價值衡量者,則按交易日之歷史匯率衡 量。 ~16~ (四 )資 產 負 債 區 分 流 動 及 非 流 動 之 分 類 標 準 1. 資 產 符 合 下 列 條 件 之 一 者 , 列 為 流 動 資 產 ; 資 產 不 屬 於 流 動 資 產 者 為 非 流動資產: (1)因 營 業 所 產 生 之 資 產 , 預 期 將 於 正 常 營 業 週 期 中 變 現 、 消 耗 或 意 圖 出 售者。 (2)主 要 為 交 易 目 的 而 持 有 者 。 (3)預 期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後 十 二 個 月 內 將 變 現 者 。 (4)現 金 或 約 當 現 金 , 但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後 逾 十 二 個 月 用 以 交 換 、 清 償 負 債或受有其他限制者除外。 2. 負 債 符 合 下 列 條 件 之 一 者 , 列 為 流 動 負 債 ; 負 債 不 屬 於 流 動 負 債 者 為 非 流動負債: (1)因 營 業 而 發 生 之 債 務 , 預 期 將 於 正 常 營 業 週 期 中 清 償 者 。 (2)主 要 為 交 易 目 的 而 發 生 者 。 (3)須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後 十 二 個 月 內 清 償 者 。 (4)不 能 無 條 件 延 期 至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後 逾 十 二 個 月 清 償 之 負 債 。 (五 )公 平 價 值 變 動 列 入 損 益 之 金 融 資 產 與 負 債 1. 屬 權 益 性 質 者 係 採 交 易 日 會 計 , 於 原 始 認 列 時 , 將 金 融 商 品 以 公 平 價 值 衡量。 2. 公 平 價 值 變 動 列 入 損 益 之 金 融 資 產 及 負 債 係 以 公 平 價 值 評 價 且 其 價 值 變 動列為當期損益。上市櫃股票、封閉型基金及存託憑証係以資產負債表 日公開市場之收盤價為公平價值。開放型基金係以資產負債表日該基金 淨資產價值為公平價值。 3. 未 符 合 避 險 會 計 之 衍 生 性 商 品 , 屬 選 擇 權 交 易 者 , 於 交 易 日 以 當 日 之 公 平價值認列;非屬選擇權交易者,於交易日認列之公平價值為零。 4. 嵌 入 本 公 司 發 行 及 投 資 應 付 公 司 債 之 賣 回 權 、 買 回 權 、 重 設 權 及 不 具 股 權 性 質 之 轉 換 權 , 請 詳 附 註 二 (十 )及 (十 六 )說 明 。 5. 本 公 司 指 定 公 平 價 值 變 動 列 入 損 益 之 金 融 資 產 與 負 債 者 , 係 符 合 下 列 條 件之一: (1)係 為 混 合 商 品 。 (2)該 指 定 可 消 除 或 重 大 減 少 會 計 衡 量 或 認 列 之 不 一 致 。 ~17~ (3)係 依 本 公 司 明 訂 之 風 險 管 理 或 投 資 策 略 共 同 管 理 , 並 以 公 平 價 值 基 礎 評價績效目的所作之指定。 (六 )應 收 票 據 及 帳 款 、 其 他 應 收 款 1. 應 收 票 據 及 帳 款 係 因 出 售 商 品 或 勞 務 而 發 生 之 債 權 , 其 他 應 收 款 係 不 屬 於應收票據及帳款之其他應收款項。應收票據及帳款、其他應收款原始 認列時以公平價值衡量,續後以有效利率法之攤銷後成本減除減損後之 金額衡量。 2. 本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評 估 是 否 存 在 客 觀 證 據 , 顯 示 重 大 個 別 金 融 資 產 發 生 減 損,以 及 非 屬 重 大 之 個 別 金 融 資 產 單 獨 或 共 同 發 生 減 損 。 若有減損之客觀證據,則認列減損損失。減損金額為金融資產之帳面價 值與其估計未來現金流量採原始有效利率折現之現值間之差額。若後續 期間減損金額減少,而該減少明顯與認列減損後發生之事件有關,則迴 轉先前認列之金融資產減損金額,該迴轉不應使金融資產帳面金額大於 未認列減損情況下之攤銷後成本,迴轉之金額認列為當期損益。 (七 )存 貨 存貨採永續盤存制,成本結轉按加權平均法計算,固定製造費用按生產設 備之正常產能分攤,因各期中期間產量波動所產生之成本差異,於編製期 中財務報表時予以遞延。期末存貨採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衡量,比較成 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時,採逐項比較法。淨變現價值係指在正常情況下之 估計售價減除至完工尚需投入之成本及推銷費用後之餘額。 (八 )備 供 出 售 之 金 融 資 產 1. 係 採 交 易 日 會 計 , 於 原 始 認 列 時 , 將 金 融 商 品 以 公 平 價 值 衡 量 , 並 加 計 取得之交易成本。 2.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係 以 公 平 價 值 評 價 , 且 其 價 值 變 動 列 為 股 東 權 益 調 整 項目,累積之利益或損失於金融資產除列時,列入當期損益。上市櫃股 票、封閉型基金及存託憑證係以資產負債表日公開市場之收盤價為公平 價值。開放型基金係以資產負債表日該基金淨資產價值為公平價值。 3. 若 有 減 損 之 客 觀 證 據 , 則 認 列 減 損 損 失 。 若 後 續 期 間 減 損 金 額 減 少 , 屬 權益商品之減損減少金額,認列為股東權益調整項目。 ~18~ (九 )以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1. 係 採 交 易 日 會 計 , 於 原 始 認 列 時 , 將 金 融 商 品 以 公 平 價 值 衡 量 , 並 加 計 取得或發行之交易成本。 2. 以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若 有 減 損 之 客 觀 證 據 , 則 認 列 減 損 損 失 , 此 減 損 金額不予迴轉。 (十 )無 活 絡 市 場 之 債 券 投 資 1. 採 交 易 日 會 計 , 將 金 融 商 品 以 公 平 價 值 衡 量 , 並 加 計 取 得 之 交 易 成 本 。 對於原始認列時嵌入之轉換權、賣回權及買回權將取得價格依發行條件 區分為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其處理如下: (1)嵌 入 應 付 公 司 債 投 資 之 賣 回 權 、 買 回 權 及 轉 換 權 , 淨 額 帳 列 「 公 平 價 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資產或負債」 ;續 後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日,按 當 時 之 公 平 價 值 評 價 , 差 額 認 列 「 金 融 資 產 或 負 債 之 評 價 損 益 」。 (2)無活絡市場之債券投資係以攤銷後成本衡量。 2. 若 有 減 損 之 客 觀 證 據 , 則 認 列 減 損 損 失 。 若 後 續 期 間 減 損 金 額 減 少 , 且 明顯與認列減損後發生之事件有關,則予以迴轉並認列為當期損益,該 迴轉不使帳面價值大於未認列減損情況下之攤銷後成本。 (十 一 )採 權 益 法 之 長 期 股 權 投 資 1.持 有 被 投 資 公 司 有 表 決 權 股 份 比 例 達 20%以 上 或 具 有 重 大 影 響 力 者,採 權益法評價。 2. 海 外 投 資 按 權 益 法 評 價 時 , 被 投 資 公 司 財 務 報 表 轉 換 所 產 生 之 「 累 積 換算調整數」作為本公司股東權益之調整項目。 3. 本 公 司 與 被 投 資 公 司 間 所 產 生 之 損 益 於 當 期 未 實 現 者 , 予 以 銷 除 。 投 資 公 司 與 被 投 資 公 司 間 之 順 流 交 易,採 列 記 未 實 現 損 益 科 目 方 式 銷 除 , 因而產生之「遞延貸項–聯屬公司間利益」作為負債。 (十 二 )固 定 資 產 1. 係 以 取 得 成 本 為 入 帳 基 礎 , 成 本 包 括 各 項 固 定 資 產 可 供 使 用 狀 態 前 所 發生之一切支出。折舊之提列係依經濟耐用年限,按平均法提列。主 要 固 定 資 產 之 耐 用 年 數 除 房 屋 及 建 築 物 為 50 年 外,餘 為 2 年 ~ 10 年 。 ~19~ 2. 經 常 性 維 護 及 修 理 支 出 於 發 生 時 作 為 當 期 費 用 ; 凡 支 出 效 益 及 於 以 後 各期之重大增添、改良及重置則予以資本化,並計提折舊。固定資產 出售或報廢時,所產生之處分損益列為當期營業外收支項下。 3. 本 公 司 之 子 公 司 依 經 濟 耐 用 年 限 及 當 地 法 令 規 定 年 限 , 按 平 均 法 提 列 折 舊 , 主 要 資 產 耐 用 年 限 為 5 年 ~ 20 年 。 (十 三 )無 形 資 產 無 形 資 產 主 係 電 腦 軟 體 及 其 他 無 形 資 產 (土 地 使 用 權 ) 之 支 出 , 以 取 得 成 本為入帳基礎,採直線法攤銷。主要無形資產之攤銷年限除土地使用權 依 授 權 使 用 年 限 為 50 年 外 , 餘 為 1~5 年 。 (十 四 )出 租 資 產 以營業租賃方式出租予他人之固定資產列為出租資產,於經濟年限內按 平均法提列折舊,列為營業外支出。 (十 五 )非 金 融 資 產 減 損 本公司及子公司於資產負債表日針對有減損跡象之資產,估計其可回收 金額,當可回收金額低於其帳面價值時,則認列減損損失。可回收金額 係指一項資產之淨公平價值或其使用價值,兩者較高者。當以前年度認 列資產減損之情況不再存在時,則在以前年度提列損失金額之範圍內予 以迴轉。 (十 六 )應 付 公 司 債 1. 發 行 嵌 入 具 轉 換 權 、 賣 回 權 、 買 回 權 之 應 付 公 司 債 , 於 原 始 認 列 時 將 發 行 價 格 依 發 行 條 件 區 分 為 金 融 負 債 或 股 東 權 益 (資 本 公 積 -認 股 權 ), 其處理如下: (1)應 付 公 司 債 之 折 價 為 應 付 公 司 債 之 評 價 科 目 , 列 為 應 付 公 司 債 之 減 項,於債券流通期間採直線法攤銷,作為利息費用之調整項目。 ~20~ (2)嵌 入 本 公 司 發 行 應 付 公 司 債 之 賣 回 權 與 買 回 權 , 淨 額 帳 列 「 公 平 價 值 變 動 列 入 損 益 之 金 融 資 產 或 負 債 」; 後 續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 按 當 時 之 公 平 價 值 評 價 , 差 額 認 列 「 金 額 資 產 或 負 債 之 評 價 損 益 」。 於 約定賣回期間屆滿日,若可換得普通股之市價高於約定賣回價格, 則將賣回權之公平價值一次轉列資本公積;若可換得普通股之市價 不高於約定賣回價格,則將賣回權之公平價值認列為當期利益。 (3)嵌 入 本 公 司 發 行 應 付 公 司 債 之 轉 換 權 , 符 合 權 益 定 義 者 , 帳 列 「 資 本 公 積 - 認 股 權 」。 當 持 有 人 要 求 轉 換 時 , 就 帳 列 負 債 組 成 要 素 ( 包 括 公 司 債 及 分 別 認 列 之 嵌 入 式 衍 生 性 商 品 )於 轉 換 當 時 依 當 日 之 帳 面價值予以評價認列當期損益,再以前述依負債組成要素帳面價值 加計認股權之帳面價值作為換出普通股之發行成本。 2. 當 公 司 債 持 有 人 得 於 未 來 一 年 內 執 行 賣 回 權 , 則 該 應 付 公 司 債 應 轉 列 流動負債;若賣回權行使期間結束後,未被行使賣回權部分之應付公 司債,則予以轉回非流動負債。 (十 七 )退 休 金 1. 退 休 金 辦 法 屬 確 定 給 付 退 休 辦 法 者 , 係 依 據 精 算 結 果 認 列 淨 退 休 金 成 本,淨退休金成本包括當期服務成本、利息成本、基金資產之預期報 酬及未認列過渡性淨給付義務與退休金損益之攤銷數。未認列過渡性 淨給付義務按預期可獲得退休金給付在職員工之平均剩餘服務年資, 採直線法加以攤銷。退休金辦法屬確定提撥退休辦法者,則依權責發 生基礎將應提撥之退休基金數額認列為當期之退休金成本。 2. 本 公 司 之 海 外 子 公 司 及 孫 公 司 之 退 休 金 計 劃 採 確 定 提 撥 制 , 其 會 計 處 理依當地有關法令規定辦理。 (十 八 )所 得 稅 1. 所 得 稅 之 會 計 處 理 採 跨 期 間 與 同 期 間 之 所 得 稅 分 攤 , 以 前 年 度 溢 低 估 之所得稅,列為當期所得稅費用之調整項目。當稅法修正時,於公布 日之年度按新規定將遞延所得稅負債或資產重新計算,因而產生之遞 延所得稅負債或資產之變動影響數,列入當期繼續營業部門之所得稅 費 用 (利 益 )。 2. 因 購 置 設 備 或 技 術 、 研 究 發 展 支 出 及 人 才 培 訓 支 出 等 所 產 生 之 所 得 稅 抵減採當期認列法處理。 ~21~ 3.未 分 配 盈 餘 依 所 得 稅 法 加 徵 10%之 營 利 事 業 所 得 稅,於 股 東 會 決 議 分 配 盈餘後列為當期費用。 4.本 公 司 之 海 外 子 公 司 及 孫 公 司 之 所 得 稅 係 依 當 地 法 令 辦 理 。 (十 九 )庫 藏 股 1. 本 公 司 收 回 已 發 行 股 票 時 , 其 屬 買 回 者 , 將 所 支 付 之 成 本 列 為 股 東 權 益之減項。 2.庫 藏 股 票 轉 讓 給 員 工 之 給 與 日 在 民 國 97 年 1 月 1 日 (含 )以 後 者 , 依 財 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三十九號「股份基礎給付之會計處理準則」處理。 3. 註 銷 庫 藏 股 票 時 , 貸 記 「 庫 藏 股 票 」, 並 按 股 權 比 例 借 記 「 資 本 公 積 股 票 發 行 溢 價 」 與 「 股 本 」。 庫 藏 股 票 之 帳 面 價 值 如 高 於 面 值 與 股 票 發 行溢價之合計數時,其差額沖銷同種類庫藏股票所產生之資本公積, 如有不足再借記保留盈餘;反之,其差額貸記同種類庫藏股票交易所 產生之資本公積。 4.庫 藏 股 票 之 帳 面 價 值 係 按 加 權 平 均 法 計 算 。 (二 十 )股 份 基 礎 給 付 -員 工 獎 酬 1.本 公 司 對 於 員 工 認 股 權 證 之 給 與 日 於 民 國 93 年 1 月 1 日 (含 )至 民 國 96 年 12 月 31 日 (含 )者 , 依 民 國 92 年 3 月 17 日 財 團 法 人 中 華 民 國 會 計 研 究 發 展 基 金 會 (92)基 秘 字 第 070、 071、 072 號 函 「 員 工 認 股 權 證 之 會計處理」之規定採用內含價值法認列費用,並揭露依財務會計準則 公報第三十九號「股份基礎給付之會計處理準則」規定衡量之擬制本 期淨利及每股盈餘資訊。 2.股 份 基 礎 給 付 協 議 之 給 與 日 於 民 國 97 年 1 月 1 日 (含 )以 後 者 , 以 所 給 與權益商品之公平價值衡量所取得之員工勞務,並於既得期間認列為 薪資費用。 ~22~ (二 十 一 )員 工 分 紅 及 董 監 酬 勞 本 公 司 員 工 分 紅 及 董 監 酬 勞 成 本 , 依 民 國 96 年 3 月 16 日 財 團 法 人 中 華 民 國 會 計 研 究 發 展 基 金 會 (96)基 秘 字 第 052 號 函 「 員 工 分 紅 及 董 監 酬勞會計處理」之規定,於具法律義務或推定義務且金額可合理估計 時,認列為費用及負債。嗣後股東會決議實際配發金額與估列金額有 差 異 時 , 則 列 為 次 年 度 之 損 益 。 另 依 民 國 97 年 3 月 31 日 財 團 法 人 中 華 民 國 會 計 研 究 發 展 基 金 會 (97)基 秘 字 第 127 號 函 「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員 工 分 紅 股 數 計 算 基 準 」, 本 公 司 以 財 務 報 告 年 度 之 次 年 度 股 東 會 決 議 日 前 一 日 之 每 股 公 平 價 值 ( 收 盤 價 ), 並 考 慮 除 權 除 息 影 響 後 之 金 額 , 計 算股票紅利之股數。 (二 十 二 )收 入 成 本 收入於獲利過程大部份已完成,且已實現或可實現時認列。相關成本 配合收入於發生時承認。費用則依權責發生制於發生時認列為當期費 用。 (二 十 三 )會 計 估 計 本公司及子公司於編製財務報表時,業已依照一般公認會計原則之規 定,對財務報表所列金額及或有事項,作必要之衡量、評估與揭露, 其中包括若干假設及估計之採用,惟該等假設及估計與實際結果可能 存有差異。 (二 十 四 )營 運 部 門 本公司營運部門資訊與提供給營運決策者之內部管理報告採一致之方 式報導。營運決策者係負責分配資源予營運部門並評估其績效之單 位。 本公司依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四十一號「營運部門資訊之揭露」規定 於合併財務報表揭露部門資訊,而不於個別財務報表揭露部門資訊。 ~23~ 三、會計變動之理由及其影響 (一 )應 收 票 據 及 帳 款 、 其 他 應 收 款 本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自 民 國 100 年 1 月 1 日 起 , 採 用 新 修 訂 之 財 務 會 計 準 則 公 報 第 三 十 四 號 「 金 融 商 品 之 會 計 處 理 準 則 」, 就 應 收 票 據 及 帳 款 、 其 他 應 收 款 等 各 項 債 權 , 於 有 減 損 之 客 觀 證 據 時 認 列 減 損 (呆 帳 )損 失 , 此 項 會 計 原 則 變 動 對 本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民 國 100 年 度 之 淨 利 及 每 股 盈 餘 無 重 大 影 響 。 (二 )營 運 部 門 本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自 民 國 100 年 1 月 1 日 起 , 採 用 新 發 布 之 財 務 會 計 準 則 公 報 第 四 十 一 號 「 營 運 部 門 資 訊 之 揭 露 」, 以 取 代 原 財 務 會 計 準 則 公 報 第 二 十 號 「 部 門 別 財 務 資 訊 之 揭 露 」, 此 項 會 計 原 則 變 動 並 不 影 響 本 公 司 民 國 100 年度之淨利及每股盈餘。 四、重要會計科目之說明 (一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零 用 金 支票存款 活期存款 定期存款 101年12月31日 100年12月31日 $ $ $ 562 4,912 1,387,932 860,767 2,254,173 $ 669 146,965 1,227,453 473,885 1,848,972 (二 )公 平 價 值 變 動 列 入 損 益 之 金 融 資 產 及 負 債 -流 動 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資產 上市櫃公司股票 國內債券型基金 101年12月31日 100年12月31日 $ $ 85,230 25,000 110,230 2,793 交易目的金融資產評價調整 衍生性金融商品-投資轉換公司債選擇權 $ 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負債 衍生性金融商品-發行轉換公司債選擇權 ~24~ ($ 113,023 3,336 116,359 ( $ 39,467) ($ 177,163 20,000 197,163 42,433) 154,730 1,005 155,735 38,871) 1.本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於 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度 因 上 述 資 產 及 負 債 認 列 之 淨 利 益 $20,152 及 淨 損 失 $184,549。 2. 上 列 衍 生 性 金 融 商 品 係 依 財 務 會 計 準 則 公 報 第 三 十 四 號 規 定 , 於 發 行 或 投資轉換公司債時將經濟特性及風險非緊密關聯之轉換權及資產或負債 分 離 處 理 , 請 詳 附 註 四 (八 )及 (十 五 )之 說 明 ;本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於 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12 月 31 日 , 除 上 述 發 行 及 投 資 轉 換 公 司 債 產 生 之 衍 生 性 金 融 商 品 外 均 已 結 清 , 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度 因 衍 生 性 金 融 商 品 產 生 之 淨 損 失 分 別 為 $12,778 及 $16,346。 (三 )應 收 帳 款 淨 額 -非 關 係 人 101年12月31日 應收帳款 減:備抵呆帳 $ ( $ 100年12月31日 1,914,613 $ 17,999) ( 1,896,614 $ 2,473,986 8,278) 2,465,708 1. 本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與 銀 行 簽 訂 應 收 帳 款 讓 售 合 約 , 依 合 約 規 定 不 須 承 擔 應 收 帳 款 無 法 收 回 之 風 險 , 但 須 負 擔 因 商 業 糾 紛 ( 如 銷 貨 退 回 或 折 讓 等 )所 造成之損失,符合除列金融資產之條件,本公司業已扣除估計之商業糾 紛 轉 列 其 他 應 收 款,並 除 列 讓 售 之 應 收 帳 款;讓 售 合 約 之 相 關 資 訊 如 下 : (1)民國 101 年 12 月 31 日 合約對象 本公司 合約期間 兆豐國際商業銀行 101.09.09-102.09.08 台灣銀行 101.03.28-102.03.28 承購額度 USD 110,000仟元 USD 46,000仟元 擔保情形 本票USD22,000仟元 無 子公司 大眾銀行 101.06.18-102.05.31 USD 16,500仟元 無 承購額度 擔保情形 (2)民國 100 年 12 月 31 日 合約對象 本公司 合約期間 兆豐國際商業銀行 100.09.09~101.09.08 台灣銀行 100.02.16~101.02.16 ~25~ USD 120,000仟元 USD 62,000仟元 本票USD24,000仟元 無 2.尚 未 到 期 之 讓 售 應 收 帳 款 相 關 資 訊 如 下 : 美金單位:仟元 101年12月31日 讓售對象 讓售應收 帳款金額 除列金額 已預支金額 $1,561,186 (USD53,760) $74,991 (USD2,582) $1,561,186 (USD53,760) $74,991 (USD2,582) $1,359,808 (USD46,825) $67,492 (USD2,324) $64,251 (USD2,212) $64,251 (USD2,212) $49,956 (USD1,720) 已預支金額 之利率區間 本公司 兆豐國際商業 銀行 台灣銀行 1.032% 0.770%-0.830% 子公司 大眾銀行 0.990%-1.290% 100年12月31日 讓售對象 讓售應收 帳款金額 除列金額 已預支金額 $989,249 (USD32,675) $179,094 (USD5,916) $989,249 (USD32,675) $179,094 (USD5,916) $890,324 (USD29,408) $161,185 (USD5,324) 已預支金額 之利率區間 本公司 兆豐國際商業 銀行 台灣銀行 (四 )存 1.036%-1.744% 1.130%-1.630% 貨 成本 原 料 在 製 品 半 成 品 製 成 品 $ 1,762,930 1,158,900 36,943 1,211,322 4,170,095 $ 成本 原 料 在 製 品 半 成 品 製 成 品 $ 1,134,127 1,137,228 55,426 1,282,679 3,609,460 $ 1.上項所列存貨均未提供作為擔保。 ~26~ 101年12月31日 備抵跌價損失 ($ ( ( ( ($ 104,022) $ 42,253) 5,670) 63,021) 214,966) $ 100年12月31日 備抵跌價損失 ($ ( ( ( ($ 139,473) $ 63,101) 10,877) 128,717) 342,168) $ 帳面價值 1,658,908 1,116,647 31,273 1,148,301 3,955,129 帳面價值 994,654 1,074,127 44,549 1,153,962 3,267,292 2. 當期認列之存貨相關費損: 101 年 度 已出售存貨成本 存貨回升利益 其 他 100 年 度 $ 25,906,181 $ 28,458,993 ( 126,204) ( 84,036) ( 16,598) 31,796 $ 25,763,379 $ 28,406,753 民 國 101 年 及 民 國 100 年 度 因 存 貨 市 價 上 升 及 出 清 低 價 庫 存,導 致 存 貨 備 抵跌價損失,而產生回升利益。 (五 )預 付 款 項 預付購料款 其 他 101年12月31日 100年12月31日 $ $ $ 416,090 74,886 490,976 $ 665,147 158,848 823,995 1. 預 付 購 料 款 係 本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為 供 貨 來 源 穩 定 之 考 量 , 預 付 供 應 商 貨 款 及簽訂長期採購合約產生之相關購料款,且預計於一年內可折抵之部 分。 2.本 公 司 原 分 別 於 民 國 99 年 4 月 10 日 及 民 國 101 年 1 月 31 日 與 供 應 商 台 灣 爾 必 達 儲 存 器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以 下 簡 稱 台 灣 爾 必 達 ) 簽 訂 供 貨 合 約 並 預 付 貨 款 , 預 計 於 民 國 99 年 第 二 季 至 民 國 102 年 第 二 季 止 , 依 合 約 規 定 抵 付 相 關 購 料 款 , 實 際 交 易 價 格 由 雙 方 依 當 時 市 場 價 格 協 議 之 ; 民 國 101 年 2 月因日本爾必達向日本政府申請更生程序,本公司為積極保障預付 貨款債權,與台灣爾必達就原預付貨款合約簽訂增補條款,增補條款契 約 起 迄 日 期 為 民 國 101 年 3 月 8 日 至 102 年 12 月 31 日 , 依 據 該 增 補 條 款內容,台灣爾必達同意本公司以應付貨款扣抵方式,提前折抵部分預 付 貨 款 , 並 退 回 尚 未 扣 抵 之 預 付 貨 款 , 本 公 司 已 於 民 國 101 年 3 月 15 日 全 數 收 回 未 抵 付 之 貨 款 計 美 金 1,890 萬 元 ; 另 為 鞏 固 未 來 記 憶 體 貨 源 無 虞 , 於 前 述 增 補 條 款 中 由 台 灣 爾 必 達 指 定 瑞 晶 電 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以 下 簡 稱 瑞 晶 電 子 )加 入 履 行 供 貨 義 務 , 並 成 為 預 付 貨 款 受 款 人 , 本 公 司 依 增 補 條 款 內 容 預 計 將 總 價 4,500 萬 美 元 之 預 付 貨 款 分 期 交 予 瑞 晶 電 子 , 瑞 晶 電子則提供機台設備做全額擔保,二家公司將共同執行對本公司之供貨 義 務 。 截 至 民 國 101 年 12 月 31 日 止 , 本 公 司 帳 列 預 付 1,000 萬 美 元 予 瑞 晶 電 子 , 並 依 合 約 規 定 於 民 國 102 年 第 二 季 前 抵 付 貨 款 , 若 當 季 實 際 抵付金額小於預付金額,則退回未抵付之貨款。 ~27~ (六 )備 供 出 售 之 金 融 資 產 -流 動 /非 流 動 101年12月31日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流動 上市櫃公司股票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評價調整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流動 上市櫃公司股票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評價調整 100年12月31日 $ ( $ 7,676 $ 1,263) 6,413 $ - $ ( $ 60,000 $ 14,520) 45,480 $ 152,380 54,620 207,000 1. 本 公 司 投 資 原 興 櫃 公 司 宇 瞻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簡 稱 「 宇 瞻 科 技 」 ) 股 票 及 上 市 公 司 -萬 國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以 下 簡 稱 「 萬 國 科 技 」 )私 募 股 票 原 帳 列 「 以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非 流 動 」, 分 別 於 民 國 99 年 及 98 年 因宇瞻科技轉上市及萬國科技私募股票限制交易情況解除,使該投資標 的已具活絡市場公開報價,故依原帳列成本減除累計減損後之金額,重 分 類 至 「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 非 流 動 」。 另 宇 瞻 科 技 相 關 投 資 , 本 公 司 業 已 於 民 國 101 年 8 月 全 數 處 分 完 畢 。 2.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度 , 本 公 司 因 處 分 此 項 金 融 資 產 而 認 列 之 淨 利 益 分 別 為 $96,264 及 $36,140。 (七 )以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非 流 動 上市櫃公司股票 非上市櫃公司股票 累計減損-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101年12月31日 100年12月31日 $ $ ( $ 39,250 858,672 897,922 135,780) ( 762,142 $ 53,020 837,541 890,561 140,620) 749,941 1. 本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持 有 之 限 制 交 易 上 市 櫃 公 司 股 票 及 非 上 市 櫃 公 司 股 票 , 因無活絡市場公開報價且公平價值無法可靠衡量,故以成本衡量。 2.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度 , 本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因 被 投 資 公 司 發 生 價 值 減 損 認 列 之 減 損 損 失 分 別 為 $59,600 及 $100,831。 3.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度 , 本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因 處 分 此 項 金 融 資 產 而 認 列 之 淨 利 益 分 別 為 $72,124 及 $269。 ~28~ (八 )無 活 絡 市 場 之 債 券 投 資 -非 流 動 國內私募轉換公司債-勁永 國內一般轉換公司債-至上 $ $ 101年12月31日 金額 有效利率 45,098 33.29% $ 45,098 $ 100年12月31日 金額 有效利率 35,493 33.29% 26,694 4.29% 62,187 1. 上 列 轉 換 公 司 債 係 依 財 務 會 計 準 則 公 報 第 三 十 四 號 規 定 , 於 投 資 無 活 絡 市場之轉換公司債時,將經濟特性及風險非緊密之資產分離處理,截至 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12 月 31 日 相 關 之 金 融 資 產 分 別 為 $3,336 及 $1,005, 請 詳 附 註 四 (二 )之 說 明 。 2.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度 , 本 公 司 因 處 分 此 項 金 融 資 產 而 認 列 之 淨 利 益 分 別 為 $6,742 及 $25。 (九 )採 權 益 法 之 長 期 股 權 投 資 /預 付 長 期 投 資 款 /期 後 事 項 1. 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明細如下: 被 投 資 公 司 慕求生技股份有限公司(註1) 慕求富利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註1) 金灶光學股份有限公司(註2) 101年12月31日 持股 金 額 比例 $ 18,807 18,737 $ 37,544 44.12% 22.96% - 100年12月31日 持股 金 額 比例 $ $ - - 註 1: 本 公 司 之 子 公 司 於 民 國 101 年 第 二 季 新 增 對 該 公 司 之 投 資 。 註 2: 本 公 司 之 子 公 司 於 民 國 100 年 第 四 季 出 售 其 採 權 益 法 評 價 之 被 投 資 公 司 - 金 灶 光 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之 股 份 , 因 持 股 比 例 由 35.43% 降 至 15.75%, 故 由 採 權 益 法 認 列 之 長 期 股 權 投 資 轉 列 以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非 流 動 。 因 處 分 前 述 被 投 資 公 司 而 認 列 之 處 分 投 資 利 益 為 $8,348。 2.本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度 採 權 益 法 認 列 之 投 資 利 益 及 損 失 分 別 為 $237 及 $13,009,其 中 金 灶 光 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民 國 100 年 度 之 投 資 損 失 為 $13,009, 係 依 據 其 他 會 計 師 查 核 簽 證 之 財 務 報 表 評 價 。 3.本 公 司 於 民 國 101 年 8 月 及 10 月 投 資 媒 體 發 展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之 普 通 股 各 1,500 仟 股 , 金 額 共 計 $30,000, 表 列「 預 付 長 期 投 資 款 」, 該 投 資 已 於 民 國 102 年 1 月 9 日 完 成 變 更 登 記 。 ~29~ 4.本 公 司 於 期 後 新 增 投 資 之 情 形 , 請 詳 附 註 九 之 說 明 。 (十 )不 動 產 投 資 101年12月31日 $ 1,402,147 不動產投資 100年12月31日 $ 1,402,147 本 公 司 於 民 國 100 年 4 月 25 日 經 董 事 會 決 議 通 過 處 分 本 公 司 持 有 之 士 林 區 土 地 , 並 於 民 國 100 年 5 月 30 日 簽 訂 買 賣 契 約 , 總 價 款 為 $1,430,187, 惟 因 買 方 未 能 取 得 足 夠 融 資 款 項 , 於 民 國 100 年 11 月 29 日 經 雙 方 合 意 解 除 該 買 賣 契 約 , 並 由 買 方 支 付 $57,207 解 約 賠 償 金 , 表 列 「 什 項 收 入 」。 (十 一 )固 定 資 產 101 原始成本 資產名稱 土地 房屋及建築 機器設備 運輸設備 辦公設備 租賃改良 其他設備 未完工程及預付設備款 $ $ 土地 房屋及建築 機器設備 運輸設備 辦公設備 租賃改良 其他設備 未完工程及預付設備款 1,347,832 1,248,911 596,457 8,050 102,625 6,982 217,786 191,724 3,720,367 100 原始成本 資產名稱 $ $ 年 12 月 累計折舊 $ ( ( ( ( ( ( ($ 年 643,062 1,000,243 571,620 8,222 106,614 19,019 211,100 381,832 2,941,712 205,301) 191,460) 4,072) 74,320) 4,672) 160,942) 640,767) 12 月 累計折舊 $ ( ( ( ( ( ( ($ 1.上 項 所 列 固 定 資 產 均 無 利 息 資 本 化 之 情 形 。 2.固 定 資 產 提 供 擔 保 情 形 請 詳 附 註 六 。 ~30~ 31 $ $ 31 $ 164,219) 178,841) 3,053) 63,501) 16,607) 139,026) 565,247) $ 日 帳面價值 1,347,832 1,043,610 404,997 3,978 28,305 2,310 56,844 191,724 3,079,600 日 帳面價值 643,062 836,024 392,779 5,169 43,113 2,412 72,074 381,832 2,376,465 (十 二 )出 租 資 產 101 原始成本 資產種類 土地 房屋及建築 $ 土地 房屋及建築 12 月 累計折舊 438,691 $ 295,140 ( 733,831 ($ $ 100 原始成本 資產種類 年 $ 年 日 帳面價值 - $ 43,488) 43,488) $ 12 月 累計折舊 445,808 $ 299,039 ( 744,847 ($ $ 31 31 438,691 251,652 690,343 日 帳面價值 - $ 34,932) 34,932) $ 445,808 264,107 709,915 1. 出租資產提供擔保情形請詳附註六。 2. 截至民國101年12月31日,主要營業租賃條款如下: 租賃標的物 承租人 租賃期間 租金計算及 收款方式(未稅) 本公司 新北市中和區連城路遠東 世紀廣場停車位 台北市信義區松高路9號 29樓 新北市中和區建康路119 號4樓 子公司 蘇州工業園區鍾園路1號 蘇州工業園區鍾園路1號 萬吉達等共4個承租人 101.01.01101.12.31 柏合麗娛樂傳媒 100.01.01102.12.31 萬國科技 100.02.11103.02.10 蘇州愛莉園貿易有限 公司 豪寶明電子 蘇州工業園區新發路28號 豪寶明電子 蘇州工業園區新發路28號 湯曉偉 蘇州工業園區新發路28號 劉玉斗 ~31~ 101.03.01106.02.28 101.06.26103.06.25 101.01.05103.04.30 101.05.09104.05.08 101.04.01104.03.31 $57/月/月付 $930/月/月付 $918/月/月付 RMB 63,360 /月/半年付 RMB 11,160 /月/月付 RMB 2,920 /月/月付 RMB 3,000 /月/月付 RMB 3,000 /月/月付 3.未來每年應收租金總額: 期 未來每年 應收租金總額 間 一年以內 一年以上 $ $ 27,114 14,252 41,366 (十 三 )資 產 減 損 本公司及子公司資產減損係依據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三十五號資產減損 之會計處理準則及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三十四號金融商品之會計準則評 估,減損損失明細如下: 101 年 度 金融資產減損 減損損失-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 59,600 100 年 度 $ 100,831 減損原因說明: 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度 本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依 據 持 有 被 投 資 公 司 之 淨 值 、 未 來 現 金 流 量 及 鑑 價 報 告 評 估 , 認 列 之 減 損 損 失 分 別 為 $59,600 及 $100,831。 (十 四 )短 期 借 款 週轉金 利率區間 101年12月31日 $ 1,244,568 0.859%-1.352% 100年12月31日 $ - 擔保情形 詳附註六之說明 - (十 五 )應 付 公 司 債 -流 動 /非 流 動 101年12月31日 $ 667,800 ( 39,777) 628,023 ( 628,023) $ - 應付公司債 減:應付公司債折價 減:一年內到期 ~32~ 100年12月31日 $ 1,645,200 ( 83,445) 1,561,755 ( 644,909) $ 916,846 1.本 公 司 於 民 國 98 年 7 月 發 行 國 內 第 四 次 擔 保 轉 換 公 司 債,已 於 民 國 101 年第三季全數到期還本或執行轉換完畢。 A.發 行 條 件 如 下 : a.本 公 司 經 主 管 機 關 核 准 募 集 及 發 行 國 內 第 四 次 擔 保 轉 換 公 司 債 , 發 行 總 額 計 $800,000, 票 面 利 率 0%, 發 行 期 間 3 年 , 流 通 期 間 自 民 國 98 年 7 月 29 日 至 101 年 7 月 29 日。本 轉 換 公 司 債 於 民 國 98 年 7 月 31 日 於 財 團 法 人 中 華 民 國 證 券 櫃 檯 買 賣 中 心 掛 牌 交 易 。 b.本 轉 換 公 司 債 之 轉 換 價 格 係 依 轉 換 辦 法 規 定 之 訂 定 模 式 予 以 訂 定 , 續 後 轉 換 價 格 遇 有 本 公 司 因 反 稀 釋 條 款 之 情 況,將 依 轉 換 辦 法 規 定 之 訂 定 模 式 予 以 調 整 。 最 終 轉 換 價 格 已 調 整 為 新 台 幣 62.1 元 。 c.債 券 持 有 人 得 於 本 轉 換 公 司 債 發 行 滿 二 年 時 , 要 求 本 公 司 以 債 券 面 額 加 計 4.04%之 利 息 補 償 金 將 其 所 持 有 之 轉 換 公 司 債 買 回 。 d.依 本 公 司 國 內 第 四 次 擔 保 轉 換 公 司 債 發 行 及 轉 換 辦 法 之 規 定 , 轉 換後普通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B.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度 因 債 券 持 有 人 行 使 賣 回 權 而 行 使 贖 回 轉 換 公 司 債 之 面 額 分 別 為 $647,300 及 $12,200,贖 回 損 失 分 別 為 $39,615 及 $193, 表 列 「 其 他 損 失 」。 C.本 公 司 於 發 行 轉 換 公 司 債 時 , 將 非 屬 權 益 性 質 之 轉 換 權 、 買 回 權 及 賣回權,依據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三十四號之規定,因與主契約債 務商品之經濟特性及風險非緊密關聯,故予以分離處理,截至民國 101 年 及 100 年 12 月 31 日 以 其 淨 額 帳 列「 公 平 價 值 變 動 列 入 損 益 之 金 融 負 債 」 分 別 為 $0 及 $6,240, 請 詳 附 註 四 (二 )之 說 明 ; 經 分 離 後 主 契 約 債 務 之 有 效 利 率 為 0.42%。 2.本 公 司 於 民 國 99 年 10 月 發 行 國 內 第 五 次 無 擔 保 轉 換 公 司 債 A.發 行 條 件 如 下 : a.本 公 司 經 主 管 機 關 核 准 募 集 及 發 行 國 內 第 五 次 無 擔 保 轉 換 公 司 債 , 發 行 總 額 計 $1,000,000,票 面 利 率 0%,發 行 期 間 5 年,流 通 期 間 自 民 國 99 年 10 月 1 日 至 104 年 10 月 1 日 。 本 轉 換 公 司 債 於 民 國 99 年 10 月 5 日 於 財 團 法 人 中 華 民 國 證 券 櫃 檯 買 賣 中 心 掛 牌 交 易 。 截 至 民 國 101 年 12 月 31 日 止 , 尚 未 轉 換 之 面 額 計 $667,800。 b.本 轉 換 公 司 債 之 轉 換 價 格 係 依 轉 換 辦 法 規 定 之 訂 定 模 式 予 以 訂 定 , 續後轉換價格遇有本公司因反稀釋條款之情況,將依轉換辦法規定 之 訂 定 模 式 予 以 調 整 。 截 至 民 國 101 年 12 月 31 日 止 , 轉 換 價 格 為 新 台 幣 45.8 元 。 c.債 券 持 有 人 得 於 本 轉 換 公 司 債 發 行 滿 二 年 時 , 要 求 本 公 司 以 債 券 ~33~ 面 額 加 計 4.04%之 利 息 補 償 金 將 其 所 持 有 之 轉 換 公 司 債 買 回 , 滿 三 年 之 利 息 補 償 金 為 債 券 面 額 之 6.12%, 滿 四 年 之 利 息 補 償 金 為 債 券 面 額 之 8.24%。 d.依 本 公 司 國 內 第 五 次 無 擔 保 轉 換 公 司 債 發 行 及 轉 換 辦 法 之 規 定 , 轉換後普通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B. 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度,本 轉 換 公 司 債 面 額 計 $0 及 $2,100 已 轉 換 為 普 通 股 0 及 45,851 股 , 並 已 辦 理 變 更 登 記 完 竣 , 請 詳 附 註 四 (十 八 ) 之 說 明 。 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度 本 公 司 因 前 述 公 司 債 轉 換 交 易 而 產 生 「 資 本 公 積 -普 通 股 溢 價 」 之 金 額 分 別 為 $0 及 $1,475。 另 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度 因 收 回 轉 換 公 司 債 及 債 券 持 有 人 行 使 賣 回 權 而 行 使 贖 回 轉 換 公 司 債 之 面 額 分 別 為 $330,100 及 $0,贖 回 損 失 分 別 為 $18,737 及 $0, 表 列 「 其 他 損 失 」。 C. 本 公 司 於 發 行 轉 換 公 司 債 時 , 依 據 財 務 會 計 準 則 公 報 第 三 十 四 號 之 規定,因與主契約債務商品之經濟特性及風險非緊密關聯,故予以 分 離 處 理 , 截 至 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12 月 31 日 , 非 屬 權 益 性 質 之 轉換權、買回權、賣回權,以其淨額帳列「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 之 金 融 負 債 」 分 別 計 $39,467 及 $32,631, 請 詳 附 註 四 (二 )之 說 明 ; 屬 權 益 性 質 之 轉 換 權 帳 列 「 資 本 公 積 - 認 股 權 」 分 別 計 $58,366 及 $87,216, 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度 , 本 公 司 因 收 回 轉 換 公 司 債 及 債 券 持 有 人 轉 換 公 司 債 而 將 「 資 本 公 積 -認 股 權 」 轉 列 「 資 本 公 積 -庫 藏 股 交 易 」 及 「 資 本 公 積 -普 通 股 溢 價 」 之 金 額 分 別 為 $34 及 $184; 另 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度 , 本 公 司 因 債 券 持 有 人 行 使 賣 回 權 而 將 「 資 本 公 積 -認 股 權 」轉 列「 資 本 公 積 -普 通 股 溢 價 」之 金 額 分 別 為 $28,816 及 $0。 本 轉 換 公 司 債 經 分 離 後 主 契 約 債 務 之 有 效 利 率 為 2.32%。 ~34~ (十 六 )長 期 借 款 -非 流 動 借款銀行 動支期間 購置營業場所借款 華南商業銀行 99.10.04106.10.04 華南商業銀行 99.10.04106.10.04 週轉金借款 臺灣銀行及合作 99.07.22金庫商業銀行 102.07.21 等(註1) 臺灣銀行及第一 101.9.27商業銀行等 104.9.27 (註2) 擔保品 詳附註六 減:一年內到期部份 借款利率區間 101年12月31日 100年12月31日 $ $ 500,000 500,000 無 150,000 150,000 無 - 3,230,000 無 2,500,000 - 3,150,000 $ 3,150,000 1.671%~1.720% 3,880,000 $ 3,880,000 1.601%~1.720% 註 1: 本 公 司 於 民 國 99 年 5 月 與 統 籌 主 辦 銀 行 暨 管 理 銀 行 台 灣 銀 行 及 合 作 金 庫 商 業 銀 行 等 十 一 家 銀 行 簽 訂 為 期 三 年 之 聯 合 授 信 合 約,授 信 總 額 度 為 $3,600,000。 依 合 約 之 規 定,本 公 司 之 年 度 合 併 會 計 師 查 核 簽 證 財 務 報 告 與 半 年 度合併會計師核閱財務報告之財務比率應符合以下主要財務承諾 事項: 1.流 動 比 率 (流 動 資 產 /流 動 負 債 ):應 維 持 在 百 分 之 一 百 (100%)(含 ) 以上。 2.負 債 比 率 (負 債 總 額 /有 形 淨 值 ):應 維 持 在 百 分 之 一 百 七 十 (170%) 以下。 3.利 息 保 障 倍 數 「 (稅 前 淨 利 +折 舊 +攤 銷 +利 息 費 用 )/利 息 費 用 」: 應 維 持 在 三 (3)倍 (含 )以 上 。 4. 有 形 淨 值 ( 淨 值 扣 除 無 形 資 產 ) : 應 維 持 在 新 台 幣 肆 拾 伍 億 元 (NT$4,500,000)整 (含 )以 上 。 ~35~ 5.本 公 司 有 未 能 符 合 上 述 任 一 項 財 務 標 準 時 , 本 公 司 應 自 該 財 務 報 告公告之日起,6 個月內辦理現金增資或以其他方式改善。如逾 前 述 改 善 期 間 仍 未 改 善 完 成 者,則 自 該 財 務 報 告 基 準 日 之 翌 日 起, 至本公司實際改善達符合本項約定之所有財務標準之翌日止,本 公司應按本授信案未清償總餘額,依合約第四條第一項約定,按 月計付違約金予管理銀行,惟本公司之支付該違約金,並不視為 未違反本項之財務承諾。 註 2:本 公 司 於 民 國 101 年 7 月 與 統 籌 主 辦 銀 行 暨 管 理 銀 行 台 灣 銀 行 及 第 一 商 業 銀 行 等 八 家 銀 行 簽 訂 為 期 三 年 之 聯 合 授 信 合 約,授 信 總 額 度 為 $3,600,000。 依 合 約 之 規 定,本 公 司 之 年 度 合 併 會 計 師 查 核 簽 證 財 務 報 告 與 半 年 度合併會計師核閱財務報告之財務比率應符合以下主要財務承諾 事項: 1.流 動 比 率 (流 動 資 產 /流 動 負 債 ):應 維 持 在 百 分 之 一 百 (100%)(含 ) 以上。 2.負 債 比 率 (負 債 總 額 /有 形 淨 值 ):應 維 持 在 百 分 之 一 百 七 十 (170%) 以下。 3.利 息 保 障 倍 數 「 (稅 前 淨 利 +折 舊 +攤 銷 +利 息 費 用 )/利 息 費 用 」: 應 維 持 在 二 點 三 (2.3)倍 (含 )以 上 。 4. 有 形 淨 值 ( 淨 值 扣 除 無 形 資 產 ) : 應 維 持 在 新 台 幣 伍 拾 伍 億 元 (NT$5,500,000)整 (含 )以 上 。 5.本 公 司 有 未 能 符 合 上 述 任 一 項 財 務 標 準 時,本 公 司 應 自 該 財 務 報 告公告之日起,6 個月內辦理現金增資或以其他方式改善。如逾 前 述 改 善 期 間 仍 未 改 善 完 成 者,則 自 該 財 務 報 告 基 準 日 之 翌 日 起 , 至 本 公 司 實 際 改 善 達 符 合 本 項 約 定 之 所 有 財 務 標 準 之 翌 日 止,本 公 司 應 按 本 授 信 案 未 清 償 總 餘 額,依 合 約 第 四 條 第 一 項 約 定,按 月 計 付 違 約 金 予 管 理 銀 行,惟 本 公 司 之 支 付 該 違 約 金,並 不 視 為 未違反本項之財務承諾。 ~36~ (十 七 )退 休 金 (表 列 「 預 付 費 用 」 ) 1.自 民 國 94 年 7 月 1 日 起 , 本 公 司 依 據 「 勞 工 退 休 金 條 例 」, 訂 有 確 定 提撥之退休辦法,適用於本國籍之員工。本公司就員工選擇適用「勞 工 退 休 金 條 例 」 所 定 之 勞 工 退 休 金 制 度 部 分 , 每 月 按 不 低 於 薪 資 6%提 繳勞工退休金至勞保局員工個人帳戶,員工退休金之支付依員工個人 之退休金專戶及累積收益之金額採月退休金或一次退休金方式領取。 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度 本 公 司 依 上 開 退 休 金 辦 法 認 列 之 退 休 金 成 本 分 別 為 $18,826 及 $15,893。 2. 本 公 司 依 據 「 勞 動 基 準 法 」 之 規 定 , 訂 有 確 定 給 付 之 退 休 辦 法 , 適 用 於 民 國 94 年 7 月 1 日 實 施 「 勞 工 退 休 金 條 例 」 前 所 有 正 式 員 工 之 服 務 年資,以及於實施「勞工退休金條例」後選擇繼續適用勞動基準法員 工之後續服務年資。員工符合退休條件者,退休金之支付係根據服務 年 資 及 核 准 退 休 時 1 個 月 平 均 工 資 計 算 , 15 年 以 內 (含 )的 服 務 年 資 每 滿 一 年 給 予 兩 個 基 數 , 超 過 15 年 之 服 務 年 資 每 滿 一 年 給 予 一 個 基 數 , 惟 累 積 最 高 以 45 個 基 數 為 限。本 公 司 按 月 就 薪 資 總 額 2%提 撥 退 休 基 金, 以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之名義專戶儲存於臺灣銀行信託部。 本公司依精算報告認列之相關資訊如下: (1)計 算 淨 退 休 金 成 本 所 用 之 精 算 假 設 如 下 : 101年12月31日 100年12月31日 1.75% 1.75% 4.50% 1.75% 1.75% 4.50% 折現率 基金資產報酬率 薪資增加率 (2)精 算 衡 量 日 退 休 基 金 提 撥 狀 況 及 預 付 退 休 金 之 調 節 如 下 : 101年12月31日 給付義務: 既得給付義務 非既得給付義務 $ ( 累積給付義務 未來薪資增加之影響數 100年12月31日 - $ 9,649) ( 10,415) ( ( 9,649) ( 12,403) ( 10,415) 13,680) 預計給付義務 退休基金資產公平價值 ( 22,052) ( 19,830 24,095) 18,601 提撥狀況 未認列過渡性淨給付義務 未認列退休金損(益) 補列之應計退休金負債 預付退休金 既得給付 ( $ $ ~37~ 2,222) ( 652 6,972 5,402 $ - $ 5,494) 782 9,573 4,861 - (3)淨 退 休 金 成 本 明 細 如 下 : 101 年 度 服務成本 利息成本 基金資產之預計報酬 攤 銷: 未認列過渡性淨給付義務 未認列退休金損(益) 淨退休金成本 $ ( $ 100 年 度 - $ 422 335) ( 380 303) 130 311 528 130 376 583 $ 3. 本 公 司 之 子 公 司 係 採 確 定 提 撥 制 , 每 月 依 當 地 員 工 薪 資 總 額 之 一 定 比 率 提 撥 退 休 金 , 公 司 除 按 月 提 撥 外 無 進 一 步 義 務 。 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度 認 列 之 退 休 金 費 用 分 別 為 $31,341 及 $24,813 (十 八 )股 本 1. 本 公 司 發 行 之 股 份 全 數 為 普 通 股 , 每 股 面 額 為 新 台 幣 拾 元 , 截 至 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12 月 31 日 止 , 本 公 司 額 定 股 本 均 為 $6,000,000(皆 含 認 股 權 證 可 轉 換 股 數 額 $250,000),發 行 在 外 股 數 均 為 225,783,906 股, 扣 除 庫 藏 股 後 , 實 際 流 通 在 外 股 數 均 為 210,783,906 股 。 2. 本 公 司 為 充 實 營 運 資 金 、 償 還 銀 行 借 款 及 引 進 策 略 合 作 夥 伴 , 於 民 國 98 年 6 月 10 日 股 東 會 決 議 以 私 募 方 式 辦 理 現 金 增 資 , 以 民 國 98 年 9 月 7 日 為 私 募 基 準 日 , 私 募 股 數 為 12,000,000 股 , 每 股 認 購 價 格 為 新 台 幣 50 元 , 此 增 資 案 已 募 得 $600,000。 該 私 募 股 票 自 交 付 日 起 計 已 於 民 國 101 年 10 月 屆 滿 三 年 , 故 將 其 補 辦 公 開 發 行 , 並 業 已 於 民 國 101 年 11 月 6 日 辦 理 變 更 登 記 完 竣 。 3.本 公 司 於 民 國 100 年 8 月 26 日 經 董 事 會 決 議 , 註 銷 本 公 司 於 民 國 97 年 6 月 買 回 之 庫 藏 股 , 共 計 2,500,000 股 , 減 資 比 率 為 1.10%, 減 資 基 準 日 為 民 國 100 年 9 月 16 日 , 並 已 辦 理 變 更 登 記 完 竣 。 4.本 公 司 於 民 國 100 年 6 月 15 日 經 董 事 會 決 議 通 過 , 以 公 司 債 轉 換 及 員 工 行 使 認 股 權 分 別 發 行 普 通 股 45,851 股 及 25,750 股 , 該 增 資 案 業 經 行 政 金 融 監 督 管 理 委 員 會 證 券 期 貨 局 核 准,增 資 基 準 日 為 民 國 100 年 6 月 16 日 , 並 已 辦 理 變 更 登 記 完 竣 。 5.本 公 司 於 民 國 100 年 2 月 25 日 經 董 事 會 決 議 通 過 , 以 員 工 行 使 認 股 權 發 行 普 通 股 39,000 股 , 該 增 資 案 業 經 行 政 金 融 監 督 管 理 委 員 會 證 券 期 貨 局 核 准 , 增 資 基 準 日 為 民 國 100 年 2 月 28 日 , 並 已 辦 理 變 更 登 記 完 竣。 ~38~ (十 九 )資 本 公 積 1. 依 公 司 法 規 定 , 超 過 票 面 金 額 發 行 股 票 所 得 之 溢 額 及 受 領 贈 與 之 所 得 之資本公積,除得用於彌補虧損外,於公司無累積虧損時,按股東原 有股份之比例發給新股或現金。另依證券交易法之相關規定,以上開 資本公積撥充資本時,每年以其合計數不超過實收資本額百分之十為 限。公司非於盈餘公積填補資本虧損仍有不足時,不得以資本公積補 充之。 2.有 關 「 資 本 公 積 - 認 股 權 」 請 詳 附 註 四 (十 五 )之 說 明 。 3.有 關 「 資 本 公 積 - 員 工 認 股 權 」 請 詳 附 註 四 (二 十 三 )之 說 明 。 (二 十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依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規定,年度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款,次彌 補 以 前 年 度 虧 損,再 次 提 列 10%為 法 定 盈 餘 公 積。但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已 達 資本總額時,不在此限。法定盈餘公積除彌補公司虧損及按股東原有 股份之比例發給新股或現金外,不得使用之,惟發給新股或現金時, 以該項公積已達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五之部分為限。 (二 十 一 )未 分 配 盈 餘 1.本 公 司 章 程 規 定 之 盈 餘 分 派 方 式 如 下 : (1)依 本 公 司 民 國 100 年 6 月 15 日 股 東 會 修 訂 章 程 前 之 規 定 , 於 依 法完納稅捐後,分派每一營業年度盈餘時,應先彌補以前年度虧 損,並就其餘額提出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 累積已達本公司資本總額時,不在此限。次依相關法令之規定提 列 或 迴 轉 特 別 盈 餘 公 積。次 提 所 餘 盈 餘 百 分 之 一 為 董 事 及 監 察 人 酬勞,及提撥不高於百分之二十為員工紅利。 就 前 項 分 配 後 之 餘 額 加 計 以 前 年 度 未 分 配 盈 餘 後,由 董 事 會 擬 定 盈 餘 分 配 案 提 請 股 東 會 決 議 分 配 之。本 公 司 股 利 政 策 採 穩 健 平 衡 原則,並參酌獲利狀況、財務結構及公司未來發展等因素,就當 年 度 所 分 配 之 股 利 中 提 撥 至 少 百 分 之 十 發 放 現 金 股 利。員 工 紅 利 如以股票方式發放,本公司之從屬公司之員工符合一定條件時, 亦得分配之,其一定條件授權董事長訂定之。 (2)依 本 公 司 民 國 100 年 6 月 15 日 股 東 會 修 訂 章 程 後 之 規 定 , 於 依 法完納稅捐後,分派每一營業年度盈餘時,應先彌補以前年度虧 ~39~ 損,並就其餘額提出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 累積已達本公司資本總額時,不在此限。次依相關法令之規定提 列 或 迴 轉 特 別 盈 餘 公 積。次 提 所 餘 盈 餘 百 分 之 一 為 董 事 及 監 察 人 酬勞,及提撥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二十為員工紅利。 就 前 項 分 配 後 之 餘 額 加 計 以 前 年 度 未 分 配 盈 餘 後,由 董 事 會 擬 定 盈 餘 分 配 案 提 請 股 東 會 決 議 分 配 之。本 公 司 股 利 政 策 採 穩 健 平 衡 原則,並參酌獲利狀況、財務結構及公司未來發展等因素,就當 年 度 所 分 配 之 股 利 中 提 撥 至 少 百 分 之 十 發 放 現 金 股 利。員 工 紅 利 如以股票方式發放,本公司之從屬公司之員工符合一定條件時, 亦得分配之,其一定條件授權董事長訂定之。 2.本 公 司 有 關 未 分 配 盈 餘 明 細 如 下 : 87年及以後年度未分配盈餘 -已加徵10%營利事業所得稅未分配盈餘 -未加徵10%營利事業所得稅未分配盈餘 101年12月31日 100年12月31日 $ $ $ 1,136,410 639,906 1,776,316 $ 1,132,697 74,387 1,207,084 3.本 公 司 盈 餘 分 派 情 形 如 下 : (1)本 公 司 於 民 國 100 年 6 月 15 日 經 股 東 會 決 議 通 過 民 國 99 年 度 虧 損 撥 補 案 , 會 中 決 議 提 列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6,829 及 彌 補 虧 損 $130,810; 另 本 公 司 於 民 國 101 年 6 月 18 日 經 股 東 會 決 議 通 過 民 國 100 年 度 盈 餘 分 派 案 如 下 : 金 法定盈餘公積 現金股利 $ $ 董監事酬勞 員工現金紅利 $ $ 100 額 7,439 63,235 70,674 年 度 每股股利(元) $ 0.30 669 8,034 8,703 A. 上 述 本 公 司 民 國 100 年 度 之 盈 餘 分 派 案 及 99 年 度 之 虧 損 撥 補 案 , 與 本 公 司 民 國 101 年 3 月 15 日 及 100 年 2 月 15 日 之 董 事會擬議並無差異。 B. 截 至 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12 月 31 日 止 , 本 公 司 股 東 可 扣 抵 稅 額 餘 額 分 別 為 $211,151 及 $259,387。本 公 司 民 國 100 年 及 ~40~ 99 年 度 實 際 未 分 配 盈 餘 稅 額 扣 抵 比 率 分 別 為 21.87% 及 25.02%。 (2)本 公 司 於 民 國 102 年 3 月 19 日 經 董 事 會 決 議 民 國 101 年 度 盈 餘 分派案如下: 法定盈餘公積 現金股利 迴轉特別盈餘公積 101年度 金額 每股股利(元) 63,991 526,960 $ 2.50 6,829) 584,122 $ ( $ 董監事酬勞 員工現金紅利 5,828 58,274 64,102 $ A. 本 公 司 民 國 101 年 度 之 盈 餘 分 派 預 計 股 東 可 扣 抵 稅 額 比 率 為 11.89%。 B. 前 述 民 國 101 年 度 盈 餘 分 派 議 案 , 截 至 民 國 102 年 3 月 19 日 止,尚未經股東會決議。 4.本 公 司 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度 員 工 紅 利 估 列 金 額 分 別 為 $58,274 及 $8,034; 董 監 酬 勞 估 列 金 額 分 別 為 $5,828 及 $669, 係 以 截 至 當 期 止 之稅後淨利,考量法定盈餘公積等因素後,以章程所定之成數為估 列 基 礎 (民 國 101 年 及 民 國 100 年 度 員 工 紅 利 分 別 以 10%及 12%估 列 、 董 監 酬 勞 均 以 1%估 列 )。 5.本 公 司 董 事 會 通 過 及 股 東 會 決 議 之 員 工 紅 利 及 董 監 酬 勞 相 關 資 訊 可 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二 十 二 )庫 藏 股 1.本 公 司 庫 藏 股 票 變 動 情 形 如 下 : 單位:股/仟元 收回原因 期初 供轉讓股份予員工 -股數 15,000,000 -金額 $ 516,718 ~41~ 101年度 本期增加 $ - 本期減少 $ - 期末 15,000,000 $ 516,718 收回原因 期初 供轉讓股份予員工 -股數 2,500,000 -金額 $ 77,129 100年度 本期增加 本期減少 期末 15,000,000 ( 2,500,000) 15,000,000 $ 516,718 ($ 77,129) $ 516,718 2.證 券 交 易 法 規 定 公 司 對 買 回 發 行 在 外 股 份 之 數 量 比 例 , 不 得 超 過 公 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十,收買股份之總金額,不得逾保留盈餘 加 計 發 行 股 份 溢 價 及 已 實 現 之 資 本 公 積 金 額。截 至 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12 月 31 日 止 , 本 公 司 已 買 回 庫 藏 股 票 之 數 量 及 金 額 皆 未 逾 法 令 規定。 3.本 公 司 持 有 之 庫 藏 股 票 依 證 券 交 易 法 規 定 不 得 質 押 , 於 未 轉 讓 前 亦 不得享有股東權利。 4.依 證 券 交 易 法 規 定 , 因 供 轉 讓 股 份 予 員 工 所 買 回 之 股 份 , 應 於 買 回 之日起三年內將其轉讓,逾期未轉讓者,視為公司未發行股份,並 應辦理變更登記銷除股份,表列庫藏股票之轉讓期限明細如下: 買回年度 100 100 股數 6,000,000 9,000,000 金額 $ 225,568 291,150 最後轉讓期限 103年7月 103年10月 (二 十 三 )股 份 基 礎 給 付 -員 工 獎 酬 1.本 公 司 於 民 國 96 年 7 月 經 董 事 會 決 議 通 過 辦 理 發 行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6,000 單 位,每 單 位 認 股 權 憑 證 得 認 購 1,000 股 之 普 通 股,截 至 民 國 101 年 12 月 31 日 止,已 發 行 6,000 單 位,因 認 股 權 憑 證 行 使 而 須 發 行 之 普 通 股 新 股 總 數 為 6,000,000 股 , 其 認 股 價 格 以 發 行 日 當 日 本 公司普通股收盤價定之。認股權憑證發行後,遇有本公司普通股股 份發生變動時,認股價格得依特定公式調整之。發行之認股權之存 續期間為 6 年,員工自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 2 年後,得依員工認 股權憑證辦法分年行使認股權利。 上 述 認 股 權 證 本 公 司 依 民 國 92 年 3 月 17 日 財 團 法 人 中 華 會 計 研 究 發 展 基 金 會 (92)基 秘 字 第 070、 071、 072 及 205 號 函 「 員 工 認 股 權 證之會計處理」之規定處理,應揭露之相關資訊如下: ~42~ (1) 酬 勞 性 員 工 認 股 選 擇 權 計 畫 之 認 股 選 擇 權 數 量 及 加 權 平 均 行 使 價格之資訊揭露如下表: 101 年 數量 (仟股) 度 加權平均 行使價格 (元) 認股選擇權 期初流通在外 3,625.25 $ 本期給與 無償配股增發或調整 認股股數 本期行使 ( 119.75) 本期放棄 3,505.50 $ 期末流通在外(註) 期末可行使之認股選 3,505.50 擇權 期末已核准尚未發行 之認股選擇權 63.20 - 100 年 度 加權平均 行使價格 (元) 數量 (仟股) 4,051.25 - $ 63.12 - - ( 56.00) $ - ( 370.00) 62.62 3,625.25 $ 63.20 63.20 3,625.25 - 註:加權平均行使價格已依員工認股權憑證辦法之規定調整。 (2)酬 勞 性 員 工 認 股 選 擇 權 計 畫 流 通 在 外 之 資 訊 如 下 表 : 101年12月31日 期末流通在外之認股擇權 加權平均 加權平均 行使價格 (元) 期末可行使認股選擇權 加權平均 行使價格 之範圍(元) 數量 (仟股) 預期剩餘 存續期間 $ 76.80 1,985.50 0.75年 $ 76.80 1,985.50 $ 76.80 $ 44.10 1,520.00 1.00年 $ 44.10 1,520.00 $ 44.10 數量 (仟股) 行使價格 (元) 100年12月31日 期末流通在外之認股擇權 加權平均 加權平均 行使價格 (元) 期末可行使認股選擇權 加權平均 行使價格 之範圍(元) 數量 (仟股) 預期剩餘 存續期間 $ 77.40 2,061.00 1.75年 $ 77.40 2,061.00 $ 77.40 $ 44.50 1,564.25 2.00年 $ 44.50 1,564.25 $ 44.50 數量 (仟股) 行使價格 (元) (3)本 公 司 認 股 選 擇 權 計 劃 給 與 日 (修 正 日 )於 民 國 93 年 度 1 月 1 日 至 96 年 12 月 31 日 (含 )者 , 如 採 用 公 平 價 值 法 認 列 酬 勞 成 本 之 擬制性本期淨利及每股盈餘資訊如下: ~43~ 101年度 本期淨利 報表認列之淨利 擬制淨利 基本每股盈餘 報表認列之每股盈餘(元) 擬制每股盈餘(元) 完全稀釋每股盈餘 報表認列之每股盈餘(元) 擬制每股盈餘(元) 100年度 $ 639,906 639,906 3.04 3.04 2.87 2.87 $ 74,387 70,197 0.34 0.32 0.32 0.30 上 開 認 股 選 擇 權 計 劃 係 採 Black-Scholes 選 擇 權 評 價 模 式 估 計 給 與日認股選擇權之公平價值,相關資訊如下: 發 行 日 96年8月17日 96年12月25日 股利率 預期價格波動性 無風險利率 預期存續期間 本期給與之認股選擇權 加權平均公平價值(元) 0% 48.13% 2.45% 6年 $ 55.92 0% 49.37% 2.44% 6年 $ 27.99 2.本 公 司 於 民 國 98 年 3 月 經 董 事 會 決 議 通 過 辦 理 發 行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8,000 單 位,每 單 位 認 股 權 憑 證 得 認 購 1,000 股 之 普 通 股,因 認 股 權 憑 證 行 使 而 須 發 行 之 普 通 股 新 股 總 數 為 8,000,000 股 , 其 認 股 價 格 以 不 低 於 發 行 日 當 日 本 公 司 普 通 股 收 盤 價 定 之。認 股 權 憑 證 發 行 後 , 遇 有 本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份 發 生 變 動 時,認 股 價 格 得 依 特 定 公 式 調 整 之 。 發行之認股權之存續期間為 6 年,員工自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 2 年後,得依員工認股權憑證辦法分年行使認股權利。 (1) 本 公 司 酬 勞 性 員 工 認 股 選 擇 權 計 畫 之 認 股 選 擇 權 數 量 及 加 權 平 均行使價格之資訊揭露如下表: ~44~ 101年度 數量 (仟股) 認股選擇權 100年度 加權平均 行使價格 (元) 數量 (仟股) 加權平均 行使價格 (元) 期初流通在外 3,827.00 $ 68.90 4,000.00 $ 68.90 本期給與 無償配股增發或調 整認股股數 本期行使 本期放棄 ( 263.50) - ( 173.00) 期末流通在外(註1) 3,563.50 $ 68.30 3,827.00 $ 68.90 期末可行使之認股選 擇權 2,672.63 1,913.50 期末已核准尚未發行 之認股選擇權(註2) 4,000.00 4,000.00 註 1: 加 權 平 均 行 使 價 格 已 依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辦 法 之 規 定 調 整 。 註 2: 該 未 發 行 員 工 認 股 權 已 於 民 國 99 年 第 二 季 逾 發 行 期 限 而 失效。 (2)本 公 司 酬 勞 性 員 工 認 股 選 擇 權 計 畫 流 通 在 外 之 資 訊 如 下 表 : 101年12月31日 期末流通在外之認股選擇權 加權平均 加權平均 行使價格 (元) 數量 (仟股) 行使價格 (元) $ 2,672.63 $ 行使價格 之範圍(元) 數量 (仟股) 預期剩餘 存續期限 $ 3,563.50 2.75年 68.30 期末可行使認股選擇權 68.30 加權平均 68.30 100年12月31日 期末流通在外之認股選擇權 加權平均 加權平均 行使價格 (元) 數量 (仟股) 行使價格 (元) $ 1,913.50 $ 行使價格 之範圍(元) 數量 (仟股) 預期剩餘 存續期限 $ 3,827.00 3.75年 68.90 期末可行使認股選擇權 ~45~ 68.90 加權平均 68.90 (3)上 開 認 股 選 擇 權 計 劃 係 採 Black-Scholes 選 擇 權 評 價 模 式 估 計 給 與日認股選擇權之公平價值,相關資訊如下: 發 行 日 98年8月24日 股利率 預期價格波動性 無風險利率 預期存續期間 本期給與之認股選擇權 加權平均公平價值(元) 0% 26.91% 0.87% 4.375年 $ 16.56 (4)本 公 司 於 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度 依 精 算 報 告 認 列 上 述 員 工 認 股 選 擇 權 之 酬 勞 成 本 分 別 為 $7,490 及 $20,876。 (二 十 四 )所 得 稅 1.所 得 稅 費 用 計 算 如 下 : 101 年 度 應付所得稅 加(減): 扣繳及暫繳稅額 以前年度所得稅低(高)估數 未分配盈餘加徵10%所得稅費用 匯率影響數 $ ( ( 當期所得稅費用 加(減): 當期新增之遞延所得稅影響數 未分配盈餘加徵10%所得稅費用 所得稅費用 $ 100 年 度 4,733 $ 38,820 42,465 10,816 ( 371) 2,633) 15,448 27,294) 1,034 55,010 28,008 107,465 371 162,846 61,166 89,174 $ 2.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及 負 債 之 相 關 明 細 列 示 如 下 : 遞延所得稅資產-流動 遞延所得稅負債-流動 101年12月31日 100年12月31日 $ 106,050 $ 140,255 ( 5,385) $ 100,665 $ 140,255 遞延所得稅資產-非流動 減:備抵遞延所得稅資產-非流動 $ ( 遞延所得稅負債-非流動 ( ($ ~46~ 55,438 19,765) 35,673 165,765) 130,092) $ ( ( ($ 120,352 24,222) 96,130 158,347) 62,217) 3.產 生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及 負 債 之 暫 時 性 差 異 明 細 列 示 如 下 : 101年12月31日 所得稅 金 額 影響數 100年12月31日 所得稅 金 額 影響數 流動項目: 虧損扣抵 $ 349,520 $ 59,418 $ 458,857 $ 78,051 未實現存貨跌價損失 201,331 34,226 318,743 54,186 備抵呆帳超限數 39,062 6,641 30,999 5,270 遞延聯屬公司未實現銷貨 32,754 5,568 3,467 589 毛利 遞延公司債發行成本 3,742 636 未實現兌換(利益)損失 ( 10,971) ( 1,865) 7,534 1,281 國外投資損失準備 ( 20,704) ( 3,520) 197 242 其他 1,087 1,312 100,665 140,255 非流動項目: 虧損扣抵 300,918 50,059 646,889 109,888 未實現長期投資減損損失 30,263 5,145 59,495 10,114 國外投資損失準備 - ( 41,255) ( 7,013) 未實現投資利益 ( 975,087) ( 165,765) ( 890,202) ( 151,334) 234 350 其他 1,374 2,062 ( 110,327) ( 37,995) 備抵評價 ( 19,765) ( 24,222) ( 130,092) ( 62,217) ($ 29,427) $ 78,038 4.本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依 據 所 得 稅 法 , 可 享 受 之 所 得 稅 抵 減 及 虧 損 扣 抵 明 細如下: 抵減項目 本公司-虧損扣抵 子公司-虧損扣抵(兆興投資) 子公司-虧損扣抵(兆達科技) 子公司-虧損扣抵(威剛香港) 尚未抵減餘額 $ 349,520 49,358 36,641 214,919 $ 650,438 最後抵減年度 109年 109年 111年 無限期後抵 5.截 至 民 國 101 年 12 月 31 日 止,本 公 司 之 營 利 事 業 所 得 稅 結 算 申 報 , 業 經 稅 捐 稽 徵 機 關 核 定 至 民 國 99 年 度 。 6.本 公 司 之 孫 公 司 威 剛 科 技 (蘇 州 ) 有 限 公 司 、 威 剛 電 子 ( 上 海 )貿 易 有 限 公 司 及 威 方 科 技 ( 蘇 州 )有 限 公 司 係 設 立 於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之 外 商 投資企業,依據當地相關規定可享有自開始獲利年度起第一年及第 ~47~ 二年免繳,第三年至第五年減半繳納所得稅之優惠。依當地法令修 訂 後 之 規 定 , 上 述 公 司 於 民 國 97 年 度 強 制 開 始 起 算 免 稅 之 優 惠 期 間。 (二 十 五 )每 股 盈 餘 101 額 金 稅 基本每股盈餘 本期淨利 具稀釋作用潛在 普通股之影響 員工認股權(註) 員工分紅 可轉換公司債 稀釋每股盈餘 本期淨利加計潛在 普通股之影響 前 稅 $ 802,752 $ 639,906 $ $ 39,440 $ 842,192 稅 2,030 24,181 $ 679,346 236,995 100 額 稀釋每股盈餘 本期淨利加計潛在 普通股之影響 前 $ 163,561 $ ( 稅 $ - $ 771) ( $ 162,790 210,784 39,440 金 基本每股盈餘 本期淨利 具稀釋作用潛在 普通股之影響 員工認股權 員工分紅 可轉換公司債 後 年 度 加權平均流 每股盈餘(元) 通在外股數 (仟股) 稅 前 稅 後 $ 後 74,387 771) 73,616 $ 3.81 $ 3.04 $ 3.55 $ 2.87 年 度 加權平均 每股盈餘(元) 流通在外 股數(仟股) 稅 前 稅 後 220,094 $ 0.74 $ 0.34 $ 0.71 $ 0.32 1 278 10,424 230,797 註:本期為反稀釋效果,故不予計入。 因員工分紅可選擇採用發放股票之方式,於計算每股盈餘時,係假設 員工分紅將採發放股票方式,於該潛在普通股具有稀釋作用時計入加 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以計算稀釋每股盈餘;計算基本每股盈餘時, ~48~ 係於股東會決議上一年度員工分紅採發放股票方式之股數確定時,始 將該股數計入股東會決議年度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且因員 工紅利轉增資不再屬於無償配股,故計算基本及稀釋每股盈餘時不追 溯調整。 (二 十 六 )用 人 、 折 舊 、 折 耗 及 攤 銷 費 用 本公司發生之用人、折舊、折耗及攤銷費用依其功能別彙總如下: 101 屬於營業 成 本 者 用人費用 薪資費用 勞健保費用(註1) 退休金費用 其他用人費用(註2) 折舊費用(註3) 攤銷費用 $ 178,984 8,089 23,316 25,690 236,079 83,354 1,240 $ $ $ 年 屬於營業 費 用 者 $ $ $ $ 100 屬於營業 成 本 者 用人費用 薪資費用 勞健保費用(註1) 退休金費用 其他用人費用(註2) 折舊費用(註3) 攤銷費用 $ 160,757 6,584 18,365 20,652 206,358 81,141 1,730 $ $ $ 761,540 43,279 27,379 41,622 873,820 68,515 13,018 度 合 $ $ $ $ $ 629,144 38,565 22,924 39,626 730,259 61,019 9,458 940,524 51,368 50,695 67,312 1,109,899 151,869 14,258 $ $ $ 年 屬於營業 費 用 者 計 度 合 $ $ $ $ 計 789,901 45,149 41,289 60,278 936,617 142,160 11,188 註 1: 勞 健 保 費 用 包 含 勞 保 費 、 健 保 費 及 團 保 費 。 註 2: 其 他 用 人 費 用 包 含 職 工 福 利、 伙 食 費、員 工 社 會 福 利 及 訓 練 費 。 註 3︰ 係 未 包 含 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度 出 租 資 產 提 列 之 折 舊 金 額 分 別 為 $7,163 及 $9,344。 ~49~ 五、關係人交易 (一 )關 係 人 之 名 稱 及 關 係 關 係 人 名 稱 與 本 公 司 之 關 係 金灶光學股份有限公司(金灶光學)(註1) 原本公司之子公司採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 公司 慕求生技股份有限公司(慕求生技)(註2) 本公司之子公司採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 公司 慕求富利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之子公司採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 (慕求富利)(註2) 公司 萬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萬國科技) 其董事長為本公司董事長之二親等 陳立白 本公司董事長 陳玲娟 本公司董事及執行副總經理 註 1: 該 公 司 已 於 民 國 100 年 第 四 季 因 本 公 司 之 子 公 司 -兆 興 投 資 處 分 其 持 股 而 轉 列 為 以 成 本 法 衡 量 之 被 投 資 公 司,故 自 民 國 100 年 12 月 31 日 已非本公司之關係人。 註 2: 該 公 司 於 民 國 101 年 6 月 因 本 公 司 之 子 公 司 兆 興 投 資 進 行 投 資 (持 股 逾 20%)而 成 為 關 係 人 。 (二 )與 關 係 人 間 之 重 大 交 易 事 項 1.銷 貨 /應 收 帳 款 (1)本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於 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度 銷 貨 予 關 係 人 之 金 額 分 別 為 $1,485,949 及 $883,561,佔 該 科 目 金 額 皆 未 達 6%,截 至 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12 月 31 日 止 , 因 前 述 關 係 人 銷 貨 交 易 產 生 之 應 收 帳 款 餘 額 分 別 為 $267,305 及 $170,267。 (2)本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銷 貨 予 關 係 人 之 價 格 與 收 款 條 件 與 一 般 客 戶 無 重 大 差 異。對 一 般 客 戶 之 收 款 期 間 為 出 貨 後 1 天 至 月 結 95 天 內,對 上 述 關 係 人 之 收 款 期 間 約 為 出 貨 後 收 款 至 出 貨 後 30 天 。 2.進 貨 /應 付 帳 款 (1)本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於 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度 向 關 係 人 進 貨 金 額 分 別 為 $8,906 及 $84,530, 佔 該 科 目 金 額 皆 未 達 1%, 截 至 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12 月 31 日 止 , 因 前 述 關 係 人 進 貨 交 易 產 生 之 應 付 帳 款 餘 額 分 別 為 $6,745 及 $1,557, 皆 佔 該 科 目 餘 額 未 達 1%。 ~50~ (2)本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向 關 係 人 進 貨 之 價 格 及 付 款 條 件 與 一 般 供 應 商 無 重 大 差 異。對 一 般 供 應 商 之 付 款 期 間 為 到 貨 時 付 款 至 月 結 90 天,對 上 述 關 係 人 之 付 款 期 間 為 月 結 60 天 。 3.加 工 費 用 /應 付 帳 款 本 公 司 於 民 國 101 及 100 年 度 委 託 關 係 人 加 工 之 金 額 分 別 為 $326,697 及 $332,247,截 至 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12 月 31 日 止,因 前 述 關 係 人 加 工 交 易 所 產 生 之 應 付 帳 款 餘 額 分 別 為 $94,193 及 $113,102。 4. 財產交易/其他應收款 民國101年度 無此情形 民國100年度 購置財產 交易對象 金灶光學 購置標的物 合約價款 $ LED光學模具 5,632 5.租 金 收 入 /其 他 收 入 /應 收 票 據 /其 他 應 收 款 (1)本 公 司 於 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度 因 轉 租 廠 房 、 維 修 、 出 售 包 裝 材 料 及 提 供 服 務 等 交 易 所 產 生 之 租 金 收 入 及 其 他 收 入 分 別 為 $11,196 及 $8,793, 截 至 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12 月 31 日 , 因 前 述 交 易 產 生 之 應 收 票 據 分 別 為 $0 及 $1,134,其 他 應 收 款 均 為 $0。另 出 租 車 位 所 收 取 之 租金係由雙方議定價格,並於每月支付一次。 (2)截 至 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12 月 31 日 止 , 本 公 司 因 關 係 人 間 之 代 墊 款 項 而 認 列 之 其 他 應 收 款 分 別 為 $499 及 $397。 6.租 金 支 出 本 公 司 於 民 國 101 及 100 年 度 向 關 係 企 業 承 租 廠 房 所 產 生 之 租 金 支 出 分 別 為 $3,575 及 $5,259。 另 上 述 租 金 支 出 及 支 付 方 式 係 由 雙 方 議 定 , 並 於 承 租開始使一次開立應付票據逐月兌現。 7. 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及副總經理等主要管理階層薪酬資訊 101 年 度 薪資 獎金 盈餘分配項目 股份基礎給付費用 $ $ 47,110 25,780 10,816 2,178 85,884 (1)薪 資 包 括 薪 資 、 職 務 加 給 、 退 職 退 休 金 、 離 職 金 等 。 (2)獎 金 包 括 各 種 獎 金 、 獎 勵 金 等 。 ~51~ 100 年 度 $ $ 48,133 5,456 5,407 58,996 (3)盈 餘 分 配 項 目 係 指 當 期 估 列 之 董 監 酬 勞 及 員 工 紅 利 。 (4) 股 份 基 礎 給 付 費 用 係 庫 藏 股 轉 讓 予 員 工 及 員 工 認 股 權 證 等 之 酬 勞 成 本。 (5)相 關 資 訊 可 參 閱 本 公 司 股 東 會 年 報 。 8. 本 公 司 與 銀 行 訂 立 借 款 授 信 合 約 , 部 分 由 本 公 司 董 事 長 陳 立 白 或 執 行 副 總經理陳玲娟擔任連帶保證人。 六 、 抵 (質 )押 之 資 產 本公司質押資產明細如下: 資產名稱 質押定期存款及銀行補償 存款(表列其他金融資 產-流動) 土地(表列固定資產及出租 資產) 房屋及建築(表列固定資產 及出租資產) 101年12月31日 100年12月31日 $ $ $ 130,776 擔保用途 601,757 轉換公司債擔保及設質海 關先放後稅 942,459 942,459 銀行授信額度 326,910 333,994 銀行授信額度 1,400,145 $ 1,878,210 七、重大承諾事項及或有事項 (一 )截 至 民 國 101 年 12 月 31 日 止 , 本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採 營 業 租 賃 方 式 承 租 辦 公 室 及 倉 庫 , 依 合 約 規 定 將 於 未 來 年 度 支 付 之 租 金 費 用 計 $89,870 , 其 中 $9,637 已 開 立 應 付 票 據 供 持 票 人 逐 期 兌 現 , 明 細 如 下 : 期 間 金 一年以內 一年以上 $ $ 額 56,947 32,841 89,788 (二 )截 至 民 國 101 年 12 月 31 日 止 , 本 公 司 為 購 貨 之 需 已 開 立 未 使 用 之 銀 行 信 用 狀 為 $75,000。 (三 )截 至 民 國 101 年 12 月 31 日 止,本 公 司 之 子 公 司 因 擴 建 廠 房 及 工 程 改 良 等 , 而 承 諾 於 未 來 應 支 付 工 程 款 為 $16,004。 ~52~ ( 四 ) 美 國 Tessera Inc. 於 民 國 97 年 1 月 分 別 向 美 國 國 際 貿 易 委 員 會 (International Trade Commission, 以 下 簡 稱 ITC)及 美 國 德 州 東 區 地 方 法 院,對 本 公 司 及 本 公 司 之 子 公 司 A-DATA TECHNOLOGY (U.S.A.) CO., LTD.(以 下 稱 “ A-DATA U.S.A.” )提 起 專 利 侵 權 訴 訟 。 ITC 於 民 國 97 年 10 月 根 據 本 公 司 聲 請 的 consent order 裁 定 終 止 對 於 本 公 司 及 本 公 司 之 子 公 司 A-DATA U.S.A.之 調 查 程 序 。 另 美 國 德 州 東 區 地 方 法 院 先 前 因 ITC 審 理 基 礎 事 實 同 一之案件,而裁定停止訴訟,但迄今尚未定期續行訴訟,故本案尚未進行 實質審理。本公司委任律師評估此訴訟案件之結果及可能賠償金額,尚無 法預期及合理估計。 (五 )美 國 Intellectual Ventures 等 公 司 於 民 國 100 年 7 月 分 別 向 美 國 國 際 貿 易 委 員 會 (International Trade Commission, 以 下 簡 稱 ITC)及 美 國 華 盛 頓 地 方 法 院 , 對 本 公 司 及 本 公 司 之 子 公 司 A-DATA TECHNOLOGY (U.S.A.) CO. , LTD.提 起 專 利 侵 權 訴 訟 。 ITC 已 於 民 國 101 年 11 月 正 式 終 止 調 查 程 序 , 另 美國華盛頓地方法院因原告撤銷告訴而終止審理。 八、重大之災害損失 無此情形。 九、重大之期後事項 (一 )本 公 司 於 民 國 102 年 3 月 19 日 於 董 事 會 決 議 民 國 101 年 度 之 盈 餘 分 派 案 , 請 詳 附 註 四 (二 十 一 )之 說 明 。 (二 )本 公 司 於 民 國 102 年 1 月 24 日 經 董 事 會 決 議 增 加 對 子 公 司 龍 天 農 業 生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之 投 資 , 金 額 為 $715,000, 並 於 民 國 102 年 2 月 匯 出 資 金 且 辦 理變更登記完竣。 (三 )本 公 司 之 子 公 司 龍 天 農 業 生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於 民 國 102 年 2 月 6 日 經 董 事 會 決 議 通 過 購 置 花 蓮 縣 壽 豐 鄉 萬 壽 段 土 地 , 交 易 總 面 積 84,050 坪 , 交 易 單 價 每 坪 約 新 台 幣 8,414.48 元 , 交 易 總 金 額 $707,237, 並 於 民 國 102 年 2 月 匯出該款項且辦理土地過戶完竣。 (四 )本 公 司 於 民 國 101 年 12 月 獲 得 自 民 國 103 年 至 112 年 之 運 動 彩 券 發 行 權 , 並 成 立 台 灣 運 動 彩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設 立 初 期 投 資 額 為 $10,000, 業 已 於 民 國 102 年 3 月 7 日 辦 理 變 更 登 記 完 竣 。 ~53~ 十、其他 (一 )財 務 報 表 之 表 達 民 國 100 年 度 之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部 分 科 目 業 經 重 分 類 , 俾 與 民 國 101 年 度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比 較 。 (二 )金 融 商 品 之 公 平 價 值 101 年 12 公開報價 決定之金額 帳面價值 非衍生性金融商品: 資產 公平價值與帳面價值相等 之金融資產 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 金融資產-流動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流動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流動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非流動 無活絡市場之債券投資 存出保證金 負債 公平價值與帳面價值相等 之金融負債 應付轉換公司債 長期借款 存入保證金 $ 5,037,677 月 31 公平價值 $ 日 100 評價方法 估計之金額 - $ 年 12 公開報價 決定之金額 帳面價值 5,037,677 $ 5,484,907 月 31 公平價值 $ - 日 評價方法 估計之金額 $ 5,484,907 113,023 6,413 45,480 113,023 6,413 45,480 - 154,730 207,000 154,730 207,000 - 762,142 45,098 26,982 - 762,142 45,098 26,982 749,941 62,187 21,927 - 749,941 62,187 21,927 5,150,094 628,023 3,150,000 12,432 - 5,150,094 628,023 3,150,000 12,432 3,481,194 1,561,755 3,880,000 9,761 - 3,481,194 1,561,755 3,880,000 9,761 ~54~ 101 年 帳面價值 衍生性金融商品: 資產 嵌入投資轉換公司債之衍 生性金融商品 負債 嵌入發行轉換公司債之衍 生性金融商品 12 月 31 公平價值 公開報價 決定之金額 日 評價方法 估計之金額 100 年 帳面價值 12 月 31 公平價值 公開報價 決定之金額 日 評價方法 估計之金額 3,336 - 3,336 1,005 - 1,005 39,467 - 39,467 38,871 - 38,871 ~55~ 本公司估計金融商品公平價值所使用之方法及假設如下: 1. 短 期 金 融 商 品 , 因 折 現 值 影 響 不 大 , 故 以 帳 面 價 值 估 計 其 公 平 價 值 。 此 方 法 應 用 於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 應 收 票 據 及 款 項 、 其 他 應 收 款 (不 含 應 收 退 稅 款 )、 其 他 金 融 資 產 - 流 動 、 短 期 借 款 、 應 付 票 據 及 款 項 、 應 付 費 用 、 其他應付款項及一年內到期之長期負債。 2. 公 平 價 值 變 動 列 入 損 益 之 金 融 資 產 及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係 有 活 絡 市 場 公 價報價,以此市場價格為公平價值。 3. 轉 換 公 司 債 以 其 預 期 現 金 流 量 之 折 現 值 估 計 公 平 價 值 。 折 現 率 為 本 公 司 發行條件類似之應付公司債之當期市場有效利率。 4. 長 期 借 款 以 其 預 期 現 金 流 量 之 折 現 值 估 計 公 平 價 值 。 折 現 率 則 以 本 公 司 所能獲得類似條件(相近之到期日)之長期借款利率為準。 5. 存 出 保 證 金 及 存 入 保 證 金 係 以 其 預 期 現 金 流 量 之 折 現 值 估 計 公 平 市 價 。 折現率則以郵政儲金匯業局之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為準,惟金額不重大 時不予折現。 6. 衍 生 性 金 融 商 品 之 公 平 價 值 如 有 活 絡 市 場 報 價 , 係 假 設 本 公 司 若 約 定 在 報表日終止合約,預計所能取得或必須支付之金額;若無市場價格可供 參考時,則採用評價方法估計。本公司採用評價方法所使用之估計及假 設,與市場參與者於金融商品訂價時用以作為估計及假設之資訊一致, 且該資訊為公司可取得者。 (三 )金 融 商 品 重 大 損 益 及 權 益 項 目 資 訊 1.本 公 司 民 國 101 年 度 及 100 年 度 以 評 價 方 法 估 計 金 融 商 品 之 公 平 價 值 變 動 , 而 將 其 變 動 認 列 為 當 期 損 失 之 金 額 分 別 為 $12,778 及 $16,346。 2.本 公 司 民 國 101 年 度 及 100 年 度 具 利 率 變 動 之 公 平 價 值 風 險 之 金 融 資 產 分 別 為 $130,776 及 $601,757, 金 融 負 債 分 別 為 $628,023 及 $1,561,755。 具 利 率 變 動 之 現 金 流 量 風 險 之 金 融 資 產 分 別 為 $26,982 及 $21,927, 金 融 負 債 分 別 為 $12,432 及 $9,761。 3.本 公 司 民 國 101 年 度 及 100 年 度 自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當 期 直 接 認 列 為 股 東 權 益 調 整 項 目 之 金 額 分 別 為 $25,861 及 $54,760。 另 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度 從 股 東 權 益 調 整 項 目 中 扣 除 並 列 入 當 期 利 益 之 金 額 分 別 為 $96,264 及 $36,140。 ~56~ (四 )風 險 控 制 策 略 本公司為有效控管風險,已設立包括信用、市場、流動性、現金流量、作 業及法律風險控管規定,指派專人定期評估與衡量,並定期向本公司管理 階層報告,使管理階層能隨時掌控本公司面臨之風險狀況。本公司內部稽 核人員則定期就交易流程之控制進行查核,以確保本公司風險控管機制能 有效執行。 本公司主要之進銷貨係以美元計價,公平價值將隨市場匯率波動而改變, 本公司運用遠期外匯交易規避外幣資產或負債,以降低匯率波動所產生之 公平價值風險。 本公司訂有徵信評估政策,對於交易相對人進行交易前會謹慎評估,且適 時運用債權保全措施,以降低信用風險。 (五 )重 大 財 務 風 險 資 訊 1.市 場 風 險 (1)匯 率 風 險 本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從 事 之 業 務 涉 及 若 干 非 功 能 性 貨 幣 (本 公 司 之 功 能 性 貨 幣 為 新 台 幣,部 份 子 公 司 之 功 能 性 貨 幣 為 人 民 幣 及 港 幣 ),故 受 匯 率 波動之影響,具重大匯率波動影響外幣資產及負債資訊如下: 101年12月31日 外幣(仟元) 匯率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美金:港幣 金融負債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美金:人民幣 ~57~ 72,938 8,001 29.040 7.752 105,255 13,034 29.040 6.232 100年12月31日 外幣(仟元) 匯率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89,803 30.275 美金:港幣 17,508 7.769 金融負債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83,082 30.275 美金:人民幣 11,196 6.298 本公司主要進銷貨係以外幣為計價單位,外幣資產及負債將隨市場匯 率之波動而改變,但因本公司之應收付款項皆為一年內到期且週轉速 度快,因此經評估不致發生重大之市場風險。 (2)利 率 風 險 本公司發行之債務類商品係屬嵌入轉換權、贖回權、賣回權及重設權 之零息債券,故預期不致發生重大之市場風險。 (3)價 格 風 險 本公司投資之權益商品,受市場價格變動之影響,惟本公司業已設置 停損點,故預期不致發生重大之市場風險。 本公司發行之債務商品係屬嵌入轉換權、贖回權、賣回權及重設權之 零息債券,其公平價值受市場股價波動影響,惟本公司可藉由贖回權 之行使以降低市場風險,故預期不致發生重大之市場風險。 2.信 用 風 險 本 公 司 於 銷 售 產 品 時,業 已 評 估 交 易 相 對 人 之 信 用 狀 況,預 期 交 易 相 對 人 不 致 發 生 違 約,故 發 生 信 用 風 險 之 可 能 性 極 低,而 最 大 之 信 用 風 險 金 額 為 其帳面價值。 本 公 司 應 收 款 項 債 務 人 之 信 用 經 評 估 並 無 重 大 之 信 用 風 險,而 最 大 之 信 用 風險金額為其帳面價值。 本 公 司 提 供 借 款 保 證 承 諾 均 依「 背 書 保 證 作 業 程 序 」辦 理,且 僅 對 本 公 司 直 接 控 股 達 50﹪ 以 上 之 子 公 司 , 及 直 接 或 間 接 控 股 比 例 達 50﹪ , 且 本 公 司 有 決 策 能 力 之 企 業 為 之。由 於 該 等 公 司 之 信 用 狀 況 均 能 完 全 掌 握,故 未 要 求 提 供 擔 保 品。若 其 均 未 能 履 約,所 可 能 發 生 之 信 用 風 險 為 保 證 金 額 。 ~58~ 3.流 動 性 風 險 本 公 司 投 資 之 金 融 資 產 (表 列 以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均 無 活 絡 市 場,故 預 期具有重大之流動性風險。 本 公 司 之 營 運 資 金,足 以 支 應 持 有 本 公 司 所 發 行 債 券 之 持 有 人 要 求 履 約 之 資金需求,預期不致發生重大之流動性風險。 4.利 率 變 動 之 現 金 流 量 風 險 本 公 司 之 短 期 借 款 及 長 期 借 款,係 屬 浮 動 利 率 之 債 務,故 市 場 利 率 變 動 將 使該等借款之有效利率隨之變動,而使其未來現金流量產生波動。 本公司發行之債務商品為零息債券,因此無利率變動之現金流量風險。 (六 )公 平 價 值 避 險 、 現 金 流 量 避 險 及 國 外 營 運 機 構 淨 投 資 避 險 無此情形。 ~59~ 十一、附註揭露事項 (一)重 大 交 易 事 項 相 關 資 訊 民 國 101 年 度 1.資 金 貸 與 他 人 情 形 : 無 此 情 形 。 2.為 他 人 背 書 保 證 : 無 此 情 形 。 3.期 末 持 有 有 價 證 券 情 形 : 持 有 之 公 司 有 價 證 券 種 類 及 名 稱 與有價證券發行人之關係 帳 列 科 目 期 股 末 數帳 3,367,000 $ 面 金 額持 股 比 例市 87,205 2.57 $ 價 ( 備 註 註 ) 87,205 - 威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國內上市櫃公司普通股 -宇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無 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資 產-流動 威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國內受益憑證 -國泰中國新興戰略基金 不適用 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資 產-流動 500,000 5,325 - 5,325 - 威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國內受益憑證 -富蘭克林華美全球高收益債基 金-累積型 不適用 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資 產-流動 500,000 5,318 - 5,318 - 威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國內受益憑證 -元大全球滿意入息基金(不配息) 不適用 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資 產-流動 449,236 4,928 - 4,928 - 威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國內受益憑證 -摩根新興龍虎企業債券基金(不 配息) 不適用 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資 產-流動 500,000 5,123 - 5,123 - 威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國內受益憑證 -德盛安聯四季豐收債券組合基金 (累積) 不適用 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資 產-流動 461,655 5,124 - 5,124 - 合計 $ 113,023 $ 113,023 註:上 市櫃公 司股票、封閉型 基金以 期末收 盤價表 示;開 放型基 金以期 末淨值 表示;非上 市櫃公 司因無 公開市價,以 該公司 淨值或 本公司持 有帳面 價值表 示;上 市櫃公司私募轉換公司債因無活絡市場之公開報價,以攤銷後成本表示。 ~60~ 持 有 之 公 司 有 價 證 券 種 類 及 名 稱 與有價證券發行人之關係 帳 列 科 目 期 股 威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末 數帳 846,000 $ 金 額持 股 比 例市 6,413 1.09 $ 價 ( 註 ) 6,413 備 註 國內上市櫃公司普通股 -萬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長為該公司董事長 之二親等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流動 $ 6,413 國內上市櫃公司普通股 -萬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長為該公司董事長 之二親等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流動 6,000,000 $ 45,480 $ 45,480 $ 24,360 0.46 24,360 - 合計 威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面 合計 7.73 $ 6,413 $ 45,480 $ - - 45,480 威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國內上市櫃公司私募普通股 -勁永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無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1,500,000 威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國內非上市櫃公司普通股 -群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無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8,288,140 125,974 5.60 125,974 - 威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國內非上市櫃公司普通股 -東琳精密股份有限公司 (原名:坤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無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13,047,923 117,961 6.27 117,961 - 威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國內非上市櫃公司普通股 -奈特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無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850,000 8,500 18.89 8,500 - 國內上市櫃公司私募轉換公 司債-勁永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無 無活絡市場之債券投資-非流動 合計 威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合計 - $ 276,795 $ 45,098 $ 45,098 - $ 276,795 $ 45,098 $ 45,098 - 註:上 市櫃公 司股票、封閉型 基金以 期末收 盤價表 示;開 放型基 金以期 末淨值 表示;非上 市櫃公 司因無 公開市價,以 該公司 淨值或 本公司持 有帳面 價值表 示;上 市櫃公司私募轉換公司債因無活絡市場之公開報價,以攤銷後成本表示。 ~61~ 持 有 之 公 司 有 價 證 券 種 類 及 名 稱 與有價證券發行人之關係 帳 列 科 目 期 股 末 國內非上市櫃公司普通股 -七彩光農業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 採權益法評價之長期股權投資 威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國內非上市櫃公司普通股 -兆興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 採權益法評價之長期股權投資 60,000,000 495,590 100.00 495,590 - 威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國內非上市櫃公司普通股 -兆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 採權益法評價之長期股權投資 1,400,000 12,994 100.00 12,994 - 威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國內非上市櫃公司普通股 -九龍農業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 採權益法評價之長期股權投資 500,000 4,982 100.00 4,982 - 威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國內非上市櫃公司普通股 -龍天農業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 採權益法評價之長期股權投資 500,000 4,982 100.00 4,982 - 威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國外非上市櫃公司普通股 -ADATA HOLDINGS CO., LTD. 子公司 採權益法評價之長期股權投資 80,484,095 3,537,137 100.00 3,537,137 - 威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國外非上市櫃公司普通股 -ADATA TECHNOLOGY (U.S.A.) CO., LTD. 子公司 採權益法評價之長期股權投資 200,000 80,272 100.00 80,272 - 威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國外非上市櫃公司普通股 -ADATA TECHNOLOGY B.V. 子公司 採權益法評價之長期股權投資 700,000 18,182 100.00 18,182 - 威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國外非上市櫃公司普通股 -ADATA INTERNATIONAL (BVI) CO., LTD. 子公司 採權益法評價之長期股權投資 7,181,112 13,262 100.00 13,262 - 威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國外非上市櫃公司普通股 -ADATA TECHNOLOGY (KOREA) CO., LTD. 子公司 採權益法評價之長期股權投資 1,100,000 6,570 100.00 6,570 - 威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國外非上市櫃公司普通股 -MACHDATA PARTICIPACOES LTDA 子公司 採權益法評價之長期股權投資 120,000 1,135 100.00 1,135 - 合計 國內非上市櫃公司普通股 -慕求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無 採權益法評價之長期股權投資 1,500,000 兆興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國內非上市櫃公司普通股 -慕求富利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無 採權益法評價之長期股權投資 2,000,000 $ 4,894,744 $ 18,807 44.12 18,737 22.96 $ 合計 金 額持 股 比 例市 719,638 100.00 $ 37,544 價 註 威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兆興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面 備 數帳 72,000,000 $ ( 註 ) 719,638 - $ 4,894,744 $ 18,807 - 18,117 - $ 36,924 註:上 市櫃公 司股票、封閉型 基金以 期末收 盤價表 示;開 放型基 金以期 末淨值 表示;非上 市櫃公 司因無 公開市價,以 該公司 淨值或 本公司持 有帳面 價值表 示;上 市櫃公司私募轉換公司債因無活絡市場之公開報價,以攤銷後成本表示。 ~62~ 持 有 之 公 司 有 價 證 券 種 類 及 名 稱 與有價證券發行人之關係 帳 列 科 目 期 股 末 數帳 8,568 $ 面 金 額持 股 比 例市 0.05 $ 兆興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國內非上市櫃公司普通股 -詠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無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兆興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國內非上市櫃公司普通股 -和澤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無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303,411 - 兆興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國內非上市櫃公司普通股 -東琳精密股份有限公司 (原名:坤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無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12,945,285 兆興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國內非上市櫃公司普通股 -奇岩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無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兆興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國內非上市櫃公司普通股 -智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無 兆興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國內非上市櫃公司普通股 -威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兆興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價 ( 註 備 註 ) - - 4.99 - - 123,315 6.22 123,315 - 1,562,022 14,828 6.19 14,828 -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27,000 463 0.04 463 - 本公司為該公司之董事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250,000 3,750 5.99 3,750 - 國內非上市櫃公司普通股 -翔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無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1,674,000 16,455 9.00 16,455 - 兆興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國外非上市櫃公司普通股 -柏合麗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長為該公司之董事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17,900,000 179,000 19.89 179,000 - 兆興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國內非上市櫃公司普通股 -鑫晶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無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620,000 9,775 0.39 9,775 - 兆興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國內非上市櫃公司普通股 -金灶光學股份有限公司 無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2,000,000 12,580 15.75 12,580 - 兆興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國內非上市櫃公司普通股 -銀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無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500,000 5,500 1.02 5,500 - 兆興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國外非上市櫃公司普通股 -EVERRICH CAPITAL CO., LTD. 無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895,000 21,572 11.82 21,572 - 兆興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國外非上市櫃公司特別股 -KIDS SPORT ENTERTAINMENT, INC. 無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600,000 3,741 3.09 3,741 - 兆興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國外非上市櫃公司特別股 -JANUS TECHNOLOGY GROUP, INC. 無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864,052 29,965 5.88 29,965 - $ 合計 420,944 $ 420,944 註:上 市櫃公 司股票、封閉型 基金以 期末收 盤價表 示;開 放型基 金以期 末淨值 表示;非上 市櫃公 司因無 公開市價,以 該公司 淨值或 本公司持 有帳面 價值表 示;上 市櫃公司私募轉換公司債因無活絡市場之公開報價,以攤銷後成本表示。 ~63~ 持 有 之 公 司 有 價 證 券 種 類 及 名 稱 與有價證券發行人之關係 帳 列 科 目 期 股 末 數帳 58,549,468 $ 面 金 額持 股 比 例市 3,274,651 100.00 $ 價 備 註 ( 註 ) 3,274,651 - ADATA HOLDINGS CO., LTD. 國外非上市櫃公司普通股 -ADATA TECHNOLOGY HOLDINGS CO., LTD. 本公司之孫公司 採權益法評價之長期股權投資 ADATA HOLDINGS CO., LTD. 國外非上市櫃公司普通股 -ADATA TECHNOLOGY (INDIA) PVT., LTD. 本公司之孫公司 採權益法評價之長期股權投資 6,152,600 154,129 100.00 154,129 - ADATA HOLDINGS CO., LTD. 國外非上市櫃公司普通股 -ADATA INVESTMENT CO.,LTD. 本公司之孫公司 採權益法評價之長期股權投資 3,606,944 79,061 100.00 79,061 - ADATA HOLDINGS CO., LTD. 國外非上市櫃公司普通股 -ADATA CAPITAL CO., LTD. 本公司之孫公司 採權益法評價之長期股權投資 990,322 28,735 100.00 28,735 - ADATA TECHNOLOGY HOLDINGS CO., LTD. 國外非上市櫃公司普通股 -ADATA TECHNOLOGY (HK) CO., LTD. 本公司之孫公司 採權益法評價之長期股權投資 454,284,284 3,274,597 100.00 3,274,597 - ADATA INVESTMENT CO., LTD. 國外非上市櫃公司出資證明 -SAWTRY TECHNOLOGY LTD. 無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352,244 35,314 3.00 35,314 - ADATA CAPITAL CO., LTD. 國外非上市櫃公司出資證明 -NEXT SYSTEM LTD. 無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2,807,186 28,614 14.26 28,614 - ADATA TECHNOLOGY (HK) CO., LTD. 國外非上市櫃公司出資證明 -威剛科技(蘇州)有限公司 本公司之孫公司 採權益法評價之長期股權投資 40,000,000 2,816,056 100.00 2,816,056 - ADATA TECHNOLOGY (HK) CO., LTD. 國外非上市櫃公司出資證明 -威方科技(蘇州)有限公司 本公司之孫公司 採權益法評價之長期股權投資 19,028,450 505,926 100.00 505,926 - ADATA TECHNOLOGY (HK) CO., LTD. 國外非上市櫃公司出資證明 -威剛電子(上海)貿易有限公司 本公司之孫公司 採權益法評價之長期股權投資 4,000,000 59,400 100.00 59,400 - ADATA TECHNOLOGY (HK) CO., LTD. 國外非上市櫃公司出資證明 -威剛科技(山東)有限公司 本公司之孫公司 採權益法評價之長期股權投資 1,500,000 45,131 100.00 45,131 - 威剛科技(蘇州)有限公司 國外非上市櫃公司出資證明 -常熟市夢威達電子科技有限 公司 本公司之孫公司為該公司 之董事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102,000 475 15.00 475 - 註:上 市櫃公 司股票、封閉型 基金以 期末收 盤價表 示;開 放型基 金以期 末淨值 表示;非上 市櫃公 司因無 公開市價,以 該公司 淨值或 本公司持 有帳面 價值表 示;上 市櫃公司私募轉換公司債因無活絡市場之公開報價,以攤銷後成本表示。 ~64~ 4.累 積 買 進 或 賣 出 同 一 有 價 證 券 之 金 額 達 新 台 幣 一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二 十 以 上 : 買、賣之公司 有 價 證 券 種 類 帳 及 名 稱 列 科 目 係期 交易對象 關 初買 股 入賣 數金 數金 額股 國內上市櫃公司普 公平價值變動列 通股-宇瞻科技 入損益之金融 股份有限公司 資產-流動 不適用 無 - - 威剛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國內上市櫃公司普 備供出售金融資 通股-宇瞻科技 產-非流動 股份有限公司 不適用 無 9,000,000 136,800 威剛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國內非上市櫃公司 採權益法評價之 普通股-七彩光 長期股權投資 農業生技股份有 限公司 不適用 無 - - 72,000,000 720,000 - - - - 72,000,000 719,638 威剛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國外非上市櫃公司 採權益法評價之 普通股-ADATA 長期股權投資 Holding Co., Ltd 不適用 無 73,365,399 3,326,492 7,118,696 207,817 - - - - 80,484,095 3,537,137 ADATA Holding 國外非上市櫃公司 採權益法評價之 Co., Ltd 普通股-ADATA 長期股權投資 TECHNOLOGY Holding Co., Ltd 不適用 無 52,521,018 3,062,723 6,028,450 175,555 - - - - 58,549,468 3,274,651 ADATA 國外非上市櫃公司 採權益法評價之 TECHNOLOGY 普通股-威剛科 長期股權投資 Holding Co., 技(香港)有限公 Ltd 司 不適用 無 407,262,374 3,062,792 47,021,910 175,555 - - - - 454,284,284 3,274,597 威剛科技(香 國外非上市櫃公司 採權益法評價之 港)有限公司 普通股-威方科 長期股權投資 技(蘇州)有限公 司 不適用 無 13,000,000 374,816 6,028,450 175,555 - - - - 19,028,450 505,926 - 226,704 - ( 數售 6,564,584 9,000,000) ( 價帳 面 成 本處分損益股 末 威剛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9,931,584 $ 額股 出期 $ 153,714 $ 153,714 188,643) ( 92,379) $ - 96,264 數金 3,367,000 $ 額 87,205 - - 5.取 得 不 動 產 之 金 額 達 新 台 幣 一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二 十 以 上 : 無 此 情 形 。 交 易 對 象 為 關 係 人 者 , 其 前 次 移 轉 資 料 價 格 決 定 之 取 得 目 的 及 其他約定 係 所 有 人 與發行人之關係 移 轉 日 期 金 項 額參 考 依 據使 用 情 形事 交 易 日 或 取 得 之 公 司 財 產 名 稱 事 實 發 生日 交 易 金 額 價款支付情形 交易對象 關 七彩光股份 有限公司 土地 101.11.27 696,709 696,709 自然人 無 6.處 分 不 動 產 之 金 額 達 新 台 幣 一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二 十 以 上 : 無 此 情 形 。 ~65~ 不適用 不適用 不適用 不適用 參考市場行情 自用目的持有 無 7.與 關 係 人 進 、 銷 貨 之 金 額 達 新 台 幣 一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二 十 以 上 : 交 進(銷)貨之公司 交 易 對 象關 易 情 係 進(銷)貨 金 額 形 交易條件與一般交易不 應 收 ( 付 ) 票 據 、 帳 款 同 之 情 形 及 原 因 佔總進(銷) 授 信 期 間單 貨 之 比 率 價授 信 期 間餘 威剛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ADATA TECHNOLOGY (HK) CO., LTD. 孫公司 銷貨 ($ 5,426,963) (20) 出貨後60天 無此情形 無此情形 威剛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ADATA TECHNOLOGY (U.S.A.) CO., LTD. 子公司 銷貨 ( 2,726,985) (10) 月結90天 無此情形 威剛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萬國科技股份有限 本公司董事長為 公司 該公司董事長 之二親等 銷貨 ( 1,429,554) (5) 出貨後30天 ADATA TECHNOLOGY (HK) CO., LTD. 威剛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本公司 進貨 5,426,963 100 ADATA TECHNOLOGY (U.S.A.) CO., LTD. 威剛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本公司 進貨 2,726,985 100 $ 額 佔總應收(付)票 備 據、帳款之比率 註 618,637 24 - 無此情形 332,715 13 - 無此情形 無此情形 266,753 11 - 出貨後60天 無此情形 無此情形 ( 618,637) (100) - 月結90天 無此情形 無此情形 ( 332,715) (100) - 8.應 收 關 係 人 款 項 達 新 台 幣 一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二 十 以 上 : 618,637 7.67 收 關 額處 - 子公司 332,715 9.87 - 不適用 337,430 - 萬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長為該 公司董事長之二 親等 266,753 6.55 - 不適用 266,330 - 威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 1,301,399 1.58 - 不適用 997,919 - 帳 列 應 收 款 項 之 公 司交 易 對 象關 係 應收關係人款項餘額 週 威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DATA TECHNOLOGY (HK) CO., LTD. 孫公司 威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DATA TECHNOLOGY (U.S.A.) CO., LTD. 威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威剛科技(蘇州)有限公司 $ 9.從 事 衍 生 性 金 融 商 品 交 易 : 請 詳 附 註 四 (二 )及 四 (十 五 )。 ~66~ 轉 率 逾 金 期 應 係 人 款 理 方 不適用 項 應收關係人款項期 提列備抵呆帳 額 式後 收 回 金 額金 $ 592,523 - (二)轉 投 資 事 業 相 關 資 訊 民 國 101 年 度 1.被 投 資 公 司 名 稱 、 所 在 地 區 等 相 關 資 訊 如 下 : 投資公司名稱 被投資公司名稱 所在地區 主 要 營 業 項 目 原 始 幣 威剛科技股份有 七彩光農業生技 台灣 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威剛科技股份有 兆興投資股份有 台灣 限公司 限公司 威剛科技股份有 九龍農業生技股 台灣 限公司 份有限公司 蟲草培育、農場 相關事業 一般投資業 威剛科技股份有 龍天農業生技股 台灣 限公司 份有限公司 威剛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威剛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威剛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威剛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兆興投資股份有 限公司 投 資 別本 期 期 末幣 金 額期 末 別上 期 期 末股 數比 新台幣 720,000 新台幣 新台幣 595,001 新台幣 蟲草培育、農場 相關事業 新台幣 5,000 新台幣 蟲草培育、農場 相關事業 新台幣 5,000 新台幣 電子零組件及電 腦週邊設備之 製造及買賣 ADATA HOLDINGS 開曼群島 一般投資業 CO., LTD. ADATA 美國 電子材料、零 TECHNOLOGY 組件之買賣 (U.S.A.) CO., LTD. ADATA 荷蘭 電子材料、零組 TECHNOLOGY 件之買賣 B.V. ADATA 英屬維京 一般投資業 INTERNATIONAL 群島 (BVI) CO., LTD. ADATA 南韓 電子零組件及電 TECHNOLOGY 腦週邊設備之 (KOREA) CO., 買賣 LTD. MACHDATA 巴西 電子材料、零組 PARTICIPACOES 件之買賣 LTDA 慕求生技股份有 台灣 蟲草培育、蟲草 限公司 相關商品開發 、行銷及銷售 新台幣 14,000 新台幣 美元 80,484 美元 威剛科技股份有 兆達科技股份有 台灣 限公司 限公司 威剛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威剛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單位:外幣仟元 - 持 率幣 有 被投資公司本期損益 別帳 面 金 額幣 別 金額 本期認列之投資損益 幣 別 備 註 金額 72,000,000 100 新台幣 719,638 新台幣 ( 362) 新台幣 ( 362) - 60,000,000 100 新台幣 495,590 新台幣 ( 21,205) 新台幣 ( 21,205) - - 500,000 100 新台幣 4,982 新台幣 ( 18) 新台幣 ( 18) - - 500,000 100 新台幣 4,982 新台幣 ( 18) 新台幣 ( 18) - 14,000 1,400,000 100 12,994 新台幣 ( 192) 新台幣 ( 192) - 美元 73,365 80,484,095 100 200 美元 200 200,000 100 新台幣 80,272 新台幣 歐元 700 歐元 700 700,000 100 新台幣 18,182 新台幣 美元 7,181 美元 5,681 7,181,112 100 新台幣 13,262 新台幣 韓圜 110,000 韓圜 110,000 1,100,000 100 新台幣 6,570 新台幣 358 新台幣 358 - 100 新台幣 1,135 582) 582) - 44.12 新台幣 18,807 - 註 595,001 巴西幣 120 巴西幣 - 120,000 新台幣 15,000 新台幣 - 1,500,000 註:本公司直接投資之子公司其再轉投資公司之損益已由各投資公司予以認列,故不予揭露。 ~67~ 新台幣 新台幣 3,537,137 新台幣 110,647 ( 新台幣 ( 新台幣 新台幣 110,647 - 11,980 新台幣 11,980 - 1,304 新台幣 1,304 - 38,822) - 38,822) 新台幣 8,628 ( 新台幣 ( 新台幣 投資公司名稱 被投資公司名稱 所在地區 主 要 營 業 項 目 原 始 幣別 兆興投資股 份有限公司 慕求富利國際股 台灣 份有限公司 ADATA HOLDINGS ADATA CO., LTD. TECHNOLOGY HOLDINGS CO., LTD. ADATA HOLDINGS ADATA CO., LTD. TECHNOLOGY (INDIA) PVT. LTD. ADATA HOLDINGS ADATA CO., LTD. INVESTMENT COMPANY LIMITED ADATA HOLDINGS ADATA CAPITAL CO., LTD. CO.,LTD. ADATA TECHNOLOGY HOLDINGS CO., LTD. ADATA TECHNOLOGY (HK) CO., LTD. ADATA TECHNOLOGY (HK) CO., LTD. ADATA TECHNOLOGY (HK) CO., LTD. ADATA TECHNOLOGY (HK) CO., LTD. 蟲草養生餐飲連 鎖與加盟事業 開曼群島 一般投資業 投 資 本 期 期 末 幣別 新台幣 20,000 新台幣 美元 58,550 美元 275,406 印度盧比 金 額期 末 上 期 期 末股 數比 - 持 率 幣別 有 帳 面 金 額 被投資公司本期損益 本期認列之投資損益 幣別 幣別 2,000,000 22.96 新台幣 18,737 新台幣 52,521 58,549,468 100 新台幣 3,274,651 新台幣 275,406 6,152,600 100 新台幣 154,129 新台幣 金額 ( 8,201) 備 註 金額 新台幣 - 註 127,457 新台幣 - 註 8,792 新台幣 - 註 印度 電子零組件及電 印度盧比 腦週邊設備之 買賣 薩摩亞 一般投資業 美元 3,607 美元 3,502 3,606,944 100 新台幣 79,061 新台幣 ( 25,582) 新台幣 - 註 薩摩亞 一般投資業 美元 990 美元 - 990,322 100 新台幣 28,735 新台幣 ( 25) 新台幣 - 註 ADATA 香港 電子材料、零組 TECHNOLOGY 件之買賣 (HK) CO., LTD. 威剛科技(蘇州) 中國大陸 電子零組件及電 有限公司 腦週邊設備之 製造及買賣 港幣 454,284 港幣 407,262 454,284,284 100 新台幣 3,274,597 新台幣 127,335 新台幣 - 註 美元 40,000 美元 40,000 40,000,000 100 新台幣 2,816,056 新台幣 204,815 新台幣 - 註 威方科技(蘇州) 中國大陸 電子零組件及電 有限公司 腦週邊設備之 製造及買賣 美元 19,028 美元 13,000 19,028,450 100 新台幣 505,926 32,625) 新台幣 - 註 威剛電子(上海) 中國大陸 電子材料、零組 貿易有限公司 件之買賣 美元 4,000 美元 4,000 4,000,000 100 新台幣 59,400 新台幣 5,684 新台幣 - 註 威剛科技(山東) 中國大陸 電子材料、零組 有限公司 件之買賣 美元 1,500 美元 1,500 1,500,000 100 新台幣 45,131 新台幣 17 新台幣 - 註 註:本公司直接投資之子公司其再轉投資公司之損益已由各投資公司予以認列,故不予揭露。 2.上 述 被 投 資 公 司 依 規 定 應 揭 露 資 訊 , 請 詳 前 述 (一 )重 大 交 易 事 項 相 關 資 訊 1 至 9 項 內 容 。 ~68~ 新台幣 ( (三)大 陸 投 資 資 訊 1.轉 投 資 大 陸 地 區 之 事 業 相 關 資 訊 大 陸 被 投 資主 公 司 名 稱項 要 營 本期匯出或收回投資 本期期初自 金 額 本期期末自台 本公司直接 截至本期止已 業 本期認列投資 期 末 投 資 實收資本額 投資方式 台灣匯出累 灣匯出累積投 或間接投資 匯回台灣之投 備 目 損益 帳 面 價 值 積投資金額 匯 金 額 之持股比例 資 收 益 出收 回資 威剛科技(蘇州) 有限公司 電子零組件及 電腦週邊設備 之製造及買賣 1,299,223 註1、註3 1,299,223 - - 1,299,223 威方科技(蘇州) 有限公司 電子零組件及 電腦週邊設備 之製造及買賣 592,704 註1、註4 417,148 175,555 - 威剛電子(上海) 貿易有限公司 電子材料、零組件 之買賣 131,134 註1、註5 131,134 - 威剛科技(山東) 有限公司 電子零組件及 電腦週邊設備 之製造及買賣 48,150 註1、註6 48,150 東莞冠碩電池 有限公司 磷酸鋰鐵電池研發 製造銷售業務 54,723 註1、註7 蘇州冠碩新能源 有限公司 太陽能電池、鋰電 池及電池材料、 電池充電器、電 腦週邊產品、電 路板插件之製造 及買賣 常熟市夢威達電子 電子零組件及 科技有限公司 電腦週邊設備 之製造及買賣 註 100.00 204,815 2,816,056 - 註2 592,704 100.00 ( 32,625) 505,926 - 註2 - 131,134 100.00 5,684 59,400 - 註2 - - 48,150 100.00 17 45,131 - 註2 33,193 - - 33,193 - - - - 7,547 註1、註8 4,401 3,146 - 7,547 2.99 - 7,547 - - 3,019 註1、註9 - - - - 15.00 - 475 - - - 註 1: 投 資 方 式 係 透 過 第 三 地 區 設 立 公 司 再 投 資 大 陸 公 司 。 註 2: 本 期 認 列 投 資 損 益 係 依 據 該 被 投 資 公 司 同 期 間 經 本 公 司 會 計 師 查 核 之 財 務 報 表 認 列 。 註 3: 本 公 司 透 過 間 接 持 股 比 率 100%之 轉 投 資 公 司 ADATA TECHNOLOGY (HK) CO., LTD., 取 得 威 剛 科 技 (蘇 州 )有 限 公 司 100%之 股 權 , 總 投 資 金 額 為 美 金 40,000 仟元。此一間接投資案業經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核准在案。 註 4: 本 公 司 透 過 間 接 持 股 比 率 100%之 轉 投 資 公 司 ADATA TECHNOLOGY (HK) CO., LTD., 取 得 威 方 科 技 (蘇 州 )有 限 公 司 100%之 股 權 , 總 投 資 額 為 美 金 19,028 仟 元。此一間接投資案業經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核准在案。 ~69~ 註 5: 本 公 司 透 過 間 接 持 股 比 率 100%之 轉 投 資 公 司 ADATA TECHNOLOGY (HK) CO., LTD., 取 得 威 剛 電 子 (上 海 )貿 易 有 限 公 司 100%之 股 權 , 總 投 資 額 為 美 金 4,000 仟元。此一間接投資案業經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核准在案。 註 6: 本 公 司 透 過 間 接 持 股 比 率 100%之 轉 投 資 公 司 ADATA TECHNOLOGY (HK) CO., LTD., 取 得 威 剛 科 技 (山 東 )有 限 公 司 100%之 股 權 , 總 投 資 額 為 美 金 1,500 仟 元,此一間接投資案業經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核准在案。 註 7: 本 公 司 100%持 有 之 子 公 司 ADATA INVESTMENT CO., LTD., 受 讓 BVI SUCCESS-FIELD INVESTMENT LTD.所 持 有 BVI SAWTRY TECHNOLOGY LTD.3.57% 之 股 權 , 並 間 接 取 得 東 莞 冠 碩 電 池 有 限 公 司 及 東 莞 黃 江 慶 成 電 子 廠 , 總 投 資 金 額 為 美 金 1,031 仟 元 , 此 一 間 接 投 資 案 業 經 經 濟 部 投 資 審 議 委 員 會 核 准 在 案 。 東 莞 冠 碩 電 池 有 限 公 司 及 東 莞 黃 江 慶 成 電 子 廠 分 別 於 民 國 101 年 7 月 9 日 及 民 國 101 年 3 月 2 日 於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辦 理 註 銷 登 記 , 本 公 司 於 民 國 101 年 11 月 21 日 取 得 經 濟 部 投 資 審 議 委 員 會 撤 銷 投 資 核 准 在 案 。 註 8: 本 公 司 100%持 有 之 子 公 司 ADATA INVESTMENT CO., LTD. , 受 讓 BVI SUCCESS-FIELD INVESTMENT LTD.所 持 有 BVI SAWTRY TECHNOLOGY 股 權 , 間 接 投 資 設 立 蘇 州 冠 碩 新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 總 投 資 金 額 為 美 金 248 仟 元 , 此 一 間 接 投 資 案 經 經 濟 部 投 資 審 議 會 核 准 在 案 。 LTD.2.99% 之 註 9: 本 公 司 100%持 有 之 孫 公 司 威 剛 科 技 (蘇 州 )有 限 公 司 , 投 資 常 熟 市 夢 威 達 電 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5%之 股 權 , 總 投 資 額 為 人 民 幣 680 仟 元 。 註 10: 本 公 司 截 至 民 國 101 年 12 月 31 日 止 , 經 經 濟 部 投 資 審 議 委 員 會 核 准 投 資 中 國 大 陸 金 額 為 美 金 67,290 仟 元 。 2.轉 投 資 大 陸 地 區 限 額 公司名稱 本期期末累計自台灣匯出 赴大陸地區投資金額 經濟部投審會 核准投資金額 依經濟部投審會規定 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註) 威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111,951 2,159,332 4,166,767 註 : 依 規 定 係 以 淨 值 之 60%為 上 限 。 3.本 公 司 直 接 或 間 接 經 由 第 三 地 區 事 業 與 轉 投 資 大 陸 之 被 投 資 公 司 所 發 生 之 重 大 交 易 事 項 : (1)進 貨 : 無 此 情 形 。 (2)加 工 交 易 : 請 詳 附 註 五 (二 )4。 (3)銷 貨 : 本 公 司 民 國 101 年 度 直 接 或 間 接 經 由 第 三 地 區 銷 貨 予 大 陸 之 被 投 資 公 司 之 金 額 為 $1,779, 此 項 銷 貨 交 易 之 銷 售 價 格 及 收 款 條 件 與 一 般 客 戶 無 重 大 差 異 。 截 至 民 國 101 年 12 月 31 日 止 , 因 前 述 銷 貨 交 易 產 生 之 應 收 帳 款 餘 額 為 $1。 (4)財 產 交 易 : 無 此 情 形 。 (5)票 據 背 書 保 證 及 提 供 擔 保 品 情 形 : 無 此 情 形 。 (6)資 金 融 通 情 形 : 無 此 情 形 。 (7)其 他 對 當 其 損 益 或 財 務 狀 況 有 重 大 影 響 之 交 易 事 項 : 無 此 情 形 。 ~70~ (四)母 公 司 與 子 公 司 及 各 子 公 司 間 之 業 務 關 係 及 重 要 交 易 往 來 情 形 及 金 額 個 別 交 易 金 額 未 達 合 併 總 營 收 及 合 併 總 資 產 之 1%, 不 予 揭 露 ; 另 以 資 產 面 及 收 入 面 為 揭 露 方 式 。 民國101年度 交易往來情形 編號 (註1) 交易人名稱 0 威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0 威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0 威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0 威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0 威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0 交易往來對象 ADATA TECHNOLOGY (U.S.A.) CO., LTD. ADATA TECHNOLOGY (U.S.A.) CO., LTD. ADATA TECHNOLOGY (HK) CO., LTD. ADATA TECHNOLOGY (HK) CO., LTD. 與交易人之關係 科目 交易條件 佔合併總營收或總資 產之比率(註2) 2,726,985 註3 10% 金額 母公司對子公司 銷貨收入 $ 母公司對子公司 應收帳款 332,715 註4 2% 母公司對孫公司 銷貨收入 5,426,963 註3 19% 母公司對孫公司 應收帳款 618,637 註5 4% 威剛科技(蘇州)有限公司 母公司對孫公司 加工費用 2,142,189 註6 8% 威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威剛科技(蘇州)有限公司 母公司對孫公司 應付帳款 1,301,399 註6 8% 編號 (註1) 交易人名稱 交易往來對象 與交易人之關係 交易條件 佔合併總營收或總資 產之比率(註2) 0 威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973,461 註3 7% 0 威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0 威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0 威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0 威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0 威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民國100年度 註1: 註2: 註3: 註4: 註5: 註6: 交易往來情形 ADATA TECHNOLOGY (U.S.A.) CO., LTD. ADATA TECHNOLOGY (U.S.A.) CO., LTD. ADATA TECHNOLOGY (HK) CO., LTD. ADATA TECHNOLOGY (HK) CO., LTD. 科目 金額 母公司對子公司 銷貨收入 $ 母公司對子公司 應收帳款 219,674 註4 1% 母公司對孫公司 銷貨收入 6,606,812 註3 22% 母公司對孫公司 應收帳款 796,695 註5 5% 威剛科技(蘇州)有限公司 母公司對孫公司 加工費用 1,620,086 註6 5% 威剛科技(蘇州)有限公司 母公司對孫公司 應付帳款 1,409,031 註6 9% 母公司填0。 交易往來金額佔合併總營收或總資產比率之計算,若屬資產負債科目者,以期末餘額佔合併總資產之方式計算;若屬損益科目者,以期中累積金額佔合併總營收之方式計算。 銷售予關係人之售價與一般客戶無重大異常。 對一般客戶之收款期間約為出貨後1日至月結95日內,對關係人之收款期間為月結90天內。 對一般客戶之收款期間約為出貨後1日至月結95日內,對關係人之收款期間約為30天至60天內。 委託關係人加工之價格與一般加工廠無重大差異。 ~71~ 十二、營運部門資訊 (一 )一 般 性 資 訊 本公司及子公司僅經營單一產業,營運活動均與記憶體模組及快閃記憶 體等產品之研發、製造及銷售相關,且本公司營運決策者係以集團整體 評估績效及分配資源,經辨認本公司僅有單一應報導部門。 (二 )部 門 資 訊 之 衡 量 本公司營運決策者根據營業淨利評估營運部門的表現;衡量指標係以營 收達成率、毛利達成率、營業淨利達成率等綜合評估,並於每月檢討費 用超短支情形,以評估資源耗用之合理性。 (三 )部 門 損 益 與 資 產 之 資 訊 提供予主要營運決策者之應報導部門資訊如下: 民 國 101 年 度 單一營運部門 應報導部門收入 來自企業外部 客戶之部門收入 來自企業內部 其他營運部門收入 $ 28,232,210 調節及沖銷 $ 總計 - $ 28,232,210 10,335,873 ( 10,335,873) $ 38,568,083 ($ 10,335,873) $ 28,232,210 應報導部門損益 部門損益 $ 應報導部門資產 部門資產 $ 36,638,437 ($ 20,523,723) $ 16,114,714 ~72~ 516,340 $ 89,295 $ 605,635 民 國 100 年 度 單一營運部門 應報導部門收入 來自企業外部 客戶之部門收入 來自企業內部 其他營運部門收入 $ 30,305,180 調節及沖銷 $ 總計 - $ 30,305,180 10,385,941 ( 10,385,941) $ 40,691,121 ($ 10,385,941) $ 30,305,180 應報導部門損益 部門損益 $ 應報導部門資產 部門資產 $ 33,153,082 ($ 17,487,570) $ 15,665,512 167,826 $ 83,707 $ 251,533 註:因負債之衡量金額並未提供予營運決策者,故該項目得不揭露。 (四 )部 門 損 益 與 資 產 之 調 節 資 訊 1. 部 門 間 之 銷 售 係 按 公 允 交 易 原 則 進 行 。 向 主 要 營 運 決 策 者 呈 報 之 外 部 收入,與損益表內之收入採用一致之衡量方式。 本 期 應 報 導 部 門 (損 )益 與 繼 續 營 業 部 門 稅 前 淨 利 調 節 如 下 : 應報導營運部門利益 利息收入 利息費用 兌換利益 金融資產及負債評價利益(損失) 其他 繼續營業部門稅前淨利 民國101年度 $ 605,635 75,806 ( 97,158) 80,296 20,152 118,021 $ 802,752 $ ( ( $ 民國100年度 251,533 63,145 96,005) 45,210 184,549) 84,227 163,561 2. 提 供 主 要 營 運 決 策 者 之 總 資 產 金 額 , 與 本 公 司 財 務 報 表 內 之 資 產 採 一 致 之 衡 量 方 式, 本 期 應 報 導 部 門 資 產 之 調 節 沖 銷 情 形 請 詳 附 註 十 二 (三 ) 之說明。 ~73~ (五 )產 品 別 及 勞 務 別 之 資 訊 外部客戶收入主要來自記憶體模組及快閃記憶體等產品研發、製造及銷 售業務,收入餘額明細組成如下: 民國101年度 產品銷售收入 加工收入 $ $ 27,979,622 252,588 28,232,210 民國100年度 $ $ 30,081,258 223,922 30,305,180 (六 )地 區 別 資 訊 本公司來自外部客戶之收入依銷售客戶之所在國別區分與非流動資產按 資產所在地區分之資訊如下: 民國101年度 收入 非流動資產 T國家 C國家 A國家 J國家 其他 $ 8,846,535 7,988,748 3,373,293 2,761,286 5,262,348 $ 28,232,210 $ 3,739,035 1,557,817 1,305 31,841 $ 5,329,998 民國100年度 收入 非流動資產 $ 8,125,141 10,289,728 2,898,918 2,173,159 6,818,234 $ 30,305,180 $ 2,980,018 1,667,262 2,398 3,770 $ 4,653,448 註:非流動資產不包括金融商品、遞延所得稅資產及退休辦法下之資產 及保險合約之合約權利。 (七 )重 要 客 戶 資 訊 本公司及子公司之收入來自單一營運部門,來自單一客戶收入佔合併損 益 表 營 業 收 入 淨 額 10%以 上 之 重 要 客 戶 明 細 如 下 : 民國101年度 $ 2,124,454 甲客戶 民國100年度 $ 3,203,972 十 三 、 採 用 IFRSs 相 關 事 項 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規定,股票於證券交易所上市或 於 證 券 商 營 業 處 所 買 賣 之 公 開 發 行 股 票 公 司 , 應 自 民 國 102 年 會 計 年 度 開 始 日起,依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 ( IFRSs) 及 於 民 國 102 年 適 用 之 「 證 券 發 行 人 財 務 報 告 編 製 準 則 」 編 製 財 務 報告。 ~74~ 本 公 司 依 前 行 政 院 金 融 監 督 管 理 委 員 會 民 國 99 年 2 月 2 日 金 管 證 審 字 第 0990004943 號 令 規 定 , 採 用 IFRSs 前 應 事 先 揭 露 資 訊 如 下 : (一 )採 用 IFRSs 計 畫 之 重 要 內 容 及 執 行 情 形 本 公 司 業 已 成 立 專 案 小 組 , 並 訂 定 採 用 IFRSs 之 轉 換 計 畫 , 該 計 畫 係 由 本公司總經理統籌負責,該計畫之重要內容及目前執行情形說明如下: 轉換計畫之工作項目 1.成立專案小組 2.訂定採用IFRSs轉換計畫 3.完成現行會計政策與IFRSs差異之 辨認 4.完成IFRSs合併個體之辨認 5.完成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號「首 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各項 豁免及選擇對公司影響之評估 6.完成資訊系統應做調整之評估 7.完成內部控制應做調整之評估 8.決定IFRSs會計政策 轉換計畫之執行情形 民國98年12月已完成專案架構及專案小組名 單,並提報本公司民國98年12月份董事會。 民國98年12月已完成IFRS細部轉換計畫,並 提報本公司民國98年12月份董事會。 民國99年12月已完成主要會計原則差異之彙 總,並提報本公司民國99年12月份董事會。 民國99年12月已於主要會計原則辨認時一併 執行,並提報本公司民國99年12月份董事 民國99年10月已完成IFRS 1之教育訓練。民 國100年10月已針對各項豁免及影響進行深入 評估。 民國100年12月已完成,並將提報本公司最近 期董事會。 民國100年12月已完成,並將提報本公司最近 期董事會。 民國100年11月已完成IFRS相關會計政策之訂 定,並提報本公司民國100年12月董事會。 民國100年10月已完成IFRS1相關豁免之選擇 ,並提報本公司民國100年12月董事會。 9.決定所選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第1號「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 準則」之各項豁免及選擇 10.完成編製IFRSs開帳日財務狀況表 民國101年3月已完成編製IFRS開帳日財務狀 況表,並提報本公司民國101年4月董事會。 11.完成編製IFRSs民國101年比較財 民國102年3月已完成編製IFRS 2012年比較財 務資訊之編製 務資訊,並提報本公司民國102年3月董事 會。 12.完成相關內部控制(含財務報導流 民國100年12月已完成,同時配合相關法令持 程及相關資訊系統)之調整 續更新中。 (二 )目 前 會 計 政 策 與 未 來 依 IFRSs 及 「 證 券 發 行 人 財 務 報 告 編 製 準 則 」 編 製 財務報告所使用之會計政策二者間可能產生之重大差異及影響說明 本 公 司 係 以 金 管 會 目 前 已 認 可 之 IFRSs 及 於 民 國 102 年 適 用 之 「 證 券 發 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作為會計政策重大差異評估之依據,惟本公司 目 前 之 評 估 結 果,可 能 受 未 來 金 管 會 認 可 之 IFRSs 之 新 發 布 或 修 訂 及「 證 券 發 行 人 財 務 報 告 編 製 準 則 」 之 修 訂 影 響 , 而 與 未 來 採 用 IFRSs 所 產 生 之會計政策實際差異及影響有所不同。 ~75~ 本 公 司 評 估 現 行 會 計 政 策 與 未 來 依 IFRSs 與 「 證 券 發 行 人 財 務 報 告 編 製 準則」編製財務報表所採用之會計政策二者間可能產生之重大差異,並 考量本公司依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 號「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所 選 擇 之 豁 免 項 目 ( 請 詳 附 註 十 三 ( 三 )) 之 影 響 如 下 : 1.民 國 101 年 1 月 1 日 資 產 負 債 重 大 差 異 項 目 調 節 表 我國會計準則 預付費用 $ 影響金額 98,825 ($ IFRSs 4,861) $ 遞延所得稅資產-流動 140,255 ( 140,255)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流動 207,000 852,407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749,941 ( 749,941) (1) - (2) 1,059,407 (3) - (3) 2,112,062 (4) 投資性不動產 1,402,147 其他無形資產 143,297 ( 143,297) - (5) 出租資產 709,915 ( 709,915) - (4) 遞延所得稅資產-非流動 長期預付租金 239,410 239,410 (1)(2)(6) (5) - 143,297 143,297 - 12,214,132 $ 15,665,512 $ 196,760 $ 15,862,272 286,349 6,566 292,915 (6) - 5,820 5,820 (1) 62,217 96,130 158,347 (2) 8,775,088 - 8,775,088 9,123,654 $ 108,516 $ 9,232,170 應付費用 應計退休金負債 遞延所得稅負債-非流動 其他 負債總計 12,214,132 其他 資產總計 709,915 說明 93,964 $ 資本公積-長期投資 1,145 ( 特別盈餘公積 6,829 138,382 145,211 1,207,084 - 1,207,084 未分配盈餘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 換算之兌換差額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未實現損益 其他 股東權益總計 1,145) 151,459 ( 151,459) 54,620 $ 102,466 - (7) (8) (1)(6) (7)(8) - (8) 157,086 (3) 5,120,721 - 5,120,721 6,541,858 $ 88,244 $ 6,630,102 調節原因說明: (1)員 工 福 利 -退 職 後 確 定 福 利 計 劃 退 休 金 精 算 採 用 之 折 現 率 , 係 依 我 國 財 務 會 計 準 則 公 報 第 18 號 第 23 段 規 定 應 參 酌 之 因 素 訂 定 。 惟 依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19 號 「 員 工 福 利」規定,折現率之採用係參考報導期間結束日幣別及期間與退休 金計畫一致之高品質公司債之市場殖利率決定;在此類債券無深度 市 場 之 國 家,應 使 用 政 府 公 債( 於 報 導 期 間 結 束 日 )之 市 場 殖 利 率 。 依本公司會計政策規定,未認列過渡性淨給付義務按預期可獲得退 ~76~ 休金給付在職員工之平均剩餘服務年限,按直線法攤銷。惟本公司 係 屬 首 次 適 用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不 適 用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19 號「 員 工福利」之過渡性規定,故未認列過渡性負債。本公司按國際會計 準 則 第 19 號「 員 工 福 利 」所 規 定 假 設 之 精 算 結 果,以 及 依 國 際 財 務 報導準則第 1 號「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將與員工福利計畫 有關之全部累計精算損益一次認列於保留盈餘之豁免;因此,本公 司 於 轉 換 日 調 增 「 應 計 退 休 金 負 債 」 $5,820 、 「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非 流 動 」$1,816,並 調 減「 預 付 費 用 」$4,861、 「 未 分 配 盈 餘 」$8,865。 (2)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及 負 債 之 分 類 我國現行會計準則規定,遞延所得稅資產或負債係依其相關負債或 資產之分類,而劃分為流動或非流動項目,對於遞延所得稅負債或 資產未能歸屬至財務報表所列之資產或負債者,則按預期該遞延所 得稅負債或資產清償或實現之期間長短劃分為流動或非流動項目, 惟依國際會計準則第 1 號「財務報表之表達」規定,企業不得將遞 延所得稅資產或負債分類為流動資產或負債,且如未符合國際會計 準 則 第 12 號「 所 得 稅 」將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及 負 債 互 抵 之 條 件,則 應 分 別 列 示 ; 因 此 , 本 公 司 於 轉 換 日 調 減 「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流 動 」 $140,255, 並 調 增 「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非 流 動 」 $236,385 及 「 遞 延 所 得 稅 負 債 -非 流 動 」 $96,130。 (3)金 融 工 具 之 指 定 本 公 司 所 持 有 之 未 上 市 櫃 及 興 櫃 股 票 依 民 國 100 年 7 月 7 日 修 正 前 「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規定,係以成本衡量並帳列「以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 惟 依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39 號 「 金 融 工 具 : 認 列與衡量」規定,權益工具無活絡市場但其公允價值能可靠衡量時 (意即該權益工具之合理公允價值估計數區間之變異性並非重大, 或 於 區 間 內 各 種 估 計 數 之 機 率 能 合 理 評 估,並 用 以 估 計 公 允 價 值 ), 應 以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 因 此 , 依 民 國 100 年 12 月 22 日 修 正 之 「 證 券 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規定,本公司於轉換日將「以成本衡量 之 金 融 資 產 -非 流 動 」$749,941 指 定 為「 備 供 出 售 之 金 融 資 產 -非 流 動」 ,並 按 該 日 公 允 價 值 與 原 帳 面 金 額 之 差 異 調 增「 備 供 出 售 之 金 融 資 產 -非 流 動 」 及 其 他 權 益 之 「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商 品 未 實 現 損 益 」 $102,466。 (4)投 資 性 不 動 產 我 國 現 行 會 計 準 則 規 定,供 出 租 使 用 之 不 動 產 係 表 達 於「 其 他 資 產 」 , 惟 依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40 號「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規 定,係 符 合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之 定 義 ; 因 此 , 本 公 司 於 轉 換 日 將「 出 租 資 產 」$709,915 重 分 類至「投資性不動產」項下。 (5)土 地 使 用 權 之 分 類 ~77~ 依我國現行會計準則規定,為取得土地使用權而支付之價金係表達 於 「 其 他 無 形 資 產 」, 惟 依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17 號 「 租 賃 」 規 定 , 因 符 合 長 期 營 業 租 賃 應 表 達 於「 長 期 預 付 租 金 」;因 此,本 公 司 於 轉 換 日 將 「 其 他 無 形 資 產 」 $143,297 重 分 類 至 「 長 期 預 付 租 金 」 項 下 。 (6)員 工 福 利 -未 休 假 獎 金 我國現行會計準則,對於累積未休假獎金之認列並無明文規定,本 公 司 係 於 實 際 支 付 時 認 列 相 關 費 用,惟 依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19 號「 員 工福利」規定,應於報導期間結束日估列已累積未使用之未休假獎 金 ; 因 此 , 本 公 司 於 轉 換 日 調 增「 應 付 費 用 」$6,566、「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非 流 動 」 $1,209, 並 調 減 「 未 分 配 盈 餘 」 $5,357。 (7)投 資 關 聯 企 業 /採 權 益 法 之 長 期 股 權 投 資 本 集 團 選 擇 對 過 去 投 資 關 聯 企 業 會 計 處 理 (企 業 合 併 )之 豁 免 , 並 將 原 依 現 行 會 計 處 理 所 產 生 不 符 合 IFRSs 規 定 之 資 本 公 積 $1,145, 於 轉換日調整保留盈餘。 (8)國 外 營 運 機 構 財 務 報 表 換 算 本公司選擇於轉換日將國外營運機構所產生之累積換算差異數認定 為 零,俟 後 產 生 之 兌 換 差 額 則 依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21 號「 匯 率 變 動 之 影 響 」之 規 定 處 理;因 此,本 公 司 於 轉 換 日 調 減「 累 積 換 算 調 整 數 」 $151,459, 並 調 增 「 未 分 配 盈 餘 」 $151,459。 另 依 民 國 101 年 4 月 6 日 金 管 證 發 字 第 1010012865 號 令 規 定 , 上 述 「 累 積 換 算 調 整 數 」 轉 入 「 未 分 配 盈 餘 」 應 提 列 「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 計 $138,382。 ~78~ 2.民 國 101 年 12 月 31 日 資 產 負 債 及 綜 合 損 益 重 大 差 異 項 目 調 節 表 我國會計準則 現金及約當現金 影響金額 IFRSs 說明 $ 2,254,173 ($ 512,600) $ 1,741,573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流動 (9) 6,413 - 6,413 (11)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 130,776 512,600 643,376 (9) 預付費用 130,251 ( 5,402) 124,849 (1) 遞延所得稅資產-流動 100,665 ( 100,665) - (2) 45,480 839,666 762,142 ( 762,142)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流動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690,343 885,146 - (3)(11) (3) 投資性不動產 1,402,147 2,092,490 (4) 其他無形資產 135,447 ( 135,447) - (5) 出租資產 690,343 ( 690,343) - (4) 遞延所得稅資產-非流動 - 145,237 145,237 (1)(2)(6) 長期預付租金 - 135,447 135,447 (5) 10,456,877 - 10,456,877 $ 16,114,714 $ 116,694 $ 16,231,408 334,926 10,543 345,469 (6) - 3,114 3,114 (1) (2) 其他 資產總計 應付費用 應計退休金負債 遞延所得稅負債-非流動 其他 負債總計 130,092 41,058 171,150 8,705,083 - 8,705,083 $ 9,170,101 $ 54,715 $ 9,224,816 資本公積-長期投資 1,548 ( 特別盈餘公積 6,829 未分配盈餘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 換算之兌換差額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未實現損益 其他 股東權益總計 1,776,316 ( 1,145) 138,382 1,323) 40,053 ( 151,459) ( 403 145,211 1,774,993 (7) (8) (1)(6) (7)(8) 111,406) (8) 77,524 61,741 (3) 5,135,650 - 5,135,650 $ 6,944,613 $ 61,979 $ 7,006,592 ( 15,783) ~79~ 我國會計準則 營業收入 $ 28,232,210 營業成本 ( 營業費用 ( 1,782,743) 605,635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197,117 稅前淨利 802,752 本期淨利 $ 25,843,832) ( 營業淨利 所得稅費用 影響金額 ( ( 639,906 ($ 其他綜合損益(淨額)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 換算之兌換差額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未實現評價損益 確定福利計畫精算利益 與其他綜合損益組成部分 相關之所得稅 本期綜合淨利總額 49,564) ( 3,519) - ( 說明 $ 28,232,210 46,045 ( 162,846) $ - IFRSs 3,519) 25,893,396) (10) 1,736,698) (1)(6)(10) 602,116 197,117 799,233 779 ( 162,067) 2,740) $ 637,166 (1)(6) - ( 111,406) ( 111,406) (8)(11) - ( 95,345) ( 95,345) (3)(11) 1,707 (1) - 1,707 ( 290) ( - ($ 208,074) $ 290) (1) 431,832 調節原因說明: (1)員 工 福 利 -退 職 後 確 定 福 利 計 劃 退 休 金 精 算 採 用 之 折 現 率 , 係 依 我 國 財 務 會 計 準 則 公 報 第 18 號 第 23 段 規 定 應 參 酌 之 因 素 訂 定 。 惟 依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19 號 「 員 工 福 利」規定,折現率之採用係參考報導期間結束日幣別及期間與退休 金計畫一致之高品質公司債之市場殖利率決定;在此類債券無深度 市 場 之 國 家,應 使 用 政 府 公 債( 於 報 導 期 間 結 束 日 )之 市 場 殖 利 率 。 依本公司會計政策規定,未認列過渡性淨給付義務按預期可獲得退 休金給付在職員工之平均剩餘服務年限,按直線法攤銷。惟本公司 係 屬 首 次 適 用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不 適 用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19 號「 員 工福利」之過渡性規定,故未認列過渡性負債。本公司按國際會計 準 則 第 19 號「 員 工 福 利 」所 規 定 假 設 之 精 算 結 果,以 及 依 國 際 財 務 報導準則第 1 號「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將與員工福利計畫 有關之全部累計精算損益一次認列於保留盈餘之豁免,及選擇將確 定福利計畫之精算損益立即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項下;因此,本公 司 於 民 國 101 年 12 月 31 日 調 減 「 預 付 費 用 」 $5,402、 「 未 分 配 盈 餘 」 $8,865, 並 調 增 「 應 計 退 休 金 負 債 」 $3,114、 「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非 流 動 」 $1,448 及 民 國 101 年 度 調 減 「 營 業 費 用 」 $458、 並 調 增 「 所 得 稅 費 用 」 $78、 「 確 定 福 利 計 畫 之 精 算 利 益 」 $1,707 與 相 對 應 之 「 與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組 成 部 分 相 關 之 所 得 稅 」 $290。 (2)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及 負 債 之 分 類 我國現行會計準則規定,遞延所得稅資產或負債係依其相關負債或 ~80~ 資產之分類,而劃分為流動或非流動項目,對於遞延所得稅負債或 資產未能歸屬至財務報表所列之資產或負債者,則按預期該遞延所 得稅負債或資產清償或實現之期間長短劃分為流動或非流動項目, 惟依國際會計準則第 1 號「財務報表之表達」規定,企業不得將遞 延所得稅資產或負債分類為流動資產或負債,且如未符合國際會計 準 則 第 12 號「 所 得 稅 」將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及 負 債 互 抵 之 條 件,則 應 分 別 列 示 ; 因 此 , 本 公 司 於 民 國 101 年 12 月 31 日 調 減 「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流 動 」$100,665,並 調 增「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非 流 動 」$141,723 及 「 遞 延 所 得 稅 負 債 -非 流 動 」 $41,058。 (3)金 融 工 具 之 指 定 本 公 司 所 持 有 之 未 上 市 櫃 及 興 櫃 股 票 依 民 國 100 年 7 月 7 日 修 正 前 「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規定,係以成本衡量並帳列「以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 惟 依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39 號 「 金 融 工 具 : 認 列與衡量」規定,權益工具無活絡市場但其公允價值能可靠衡量時 (意即該權益工具之合理公允價值估計數區間之變異性並非重大, 或 於 區 間 內 各 種 估 計 數 之 機 率 能 合 理 評 估,並 用 以 估 計 公 允 價 值 ), 應 以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 因 此 , 依 民 國 100 年 12 月 22 日 修 正 之 「 證 券 發 行 人 財 務 報 告 編 製 準 則 」 規 定 , 本 公 司 於 民 國 101 年 12 月 31 日 將 「 以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非 流 動 」 $762,142 指 定 為 「 備 供 出 售 之 金 融 資 產 -非 流 動 」, 並 按 該 日 公 允 價 值 與 原 帳 面 金 額 之 差 異 調 增 「 備 供 出 售 之 金 融 資 產 -非 流 動 」及 其 他 權 益 之「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商 品 未 實 現 利 益 」$77,524,另 因 前 述 調 整 使 民 國 101 年 度 亦 調 減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之 「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未 實 現 評 價 損 益 」 $24,942。 (4)投 資 性 不 動 產 我 國 現 行 會 計 準 則 規 定,供 出 租 使 用 之 不 動 產 係 表 達 於「 其 他 資 產 」 , 惟 依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40 號「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規 定,係 符 合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之 定 義;因 此,本 公 司 於 民 國 101 年 12 月 31 日 將「 出 租 資 產 」 $690,343 重 分 類 至 「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 項 下 。 (5)土 地 使 用 權 之 分 類 依我國現行會計準則規定,為取得土地使用權而支付之價金係表達 於 「 其 他 無 形 資 產 」, 惟 依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17 號 「 租 賃 」 規 定 , 因 符 合 長 期 營 業 租 賃 應 表 達 於 長 期 預 付 租 金;因 此,本 公 司 於 民 國 101 年 12 月 31 日 將「 其 他 無 形 資 產 」$135,447 重 分 類 至「 長 期 預 付 租 金」項下。 (6)員 工 福 利 -未 休 假 獎 金 我國現行會計準則,對於累積未休假獎金之認列並無明文規定,本 公 司 係 於 實 際 支 付 時 認 列 相 關 費 用,惟 依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19 號「 員 工福利」規定,應於報導期間結束日估列已累積未使用之未休假獎 ~81~ 金;因 此,本 公 司 於 民 國 101 年 12 月 31 日 調 增「 應 付 費 用 」$10,543、 「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非 流 動 」$2,066, 並 調 減「 未 分 配 盈 餘 」$5,357 及 民 國 101 年 度 調 增 「 營 業 費 用 」 $3,977, 並 調 減 「 所 得 稅 費 用 」 $857。 (7)投 資 關 聯 企 業 /採 權 益 法 之 長 期 股 權 投 資 本 集 團 選 擇 對 過 去 投 資 關 聯 企 業 會 計 處 理 (企 業 合 併 )之 豁 免 , 並 將 原 依 現 行 會 計 處 理 所 產 生 不 符 合 IFRSs 規 定 之 資 本 公 積 $1,145, 於 轉換日調整保留盈餘。 (8)國 外 營 運 機 構 財 務 報 表 換 算 本公司選擇於轉換日將國外營運機構所產生之累積換算差異數認定 為 零,俟 後 產 生 之 兌 換 差 額 則 依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21 號「 匯 率 變 動 之 影 響 」之 規 定 處 理;因 此,本 公 司 於 民 國 101 年 12 月 31 日 調 減「 累 積 換 算 調 整 數 」 $151,459, 並 調 增 「 未 分 配 盈 餘 」 $151,459。 另 依 民 國 101 年 4 月 6 日 金 管 證 發 字 第 1010012865 號 令 規 定,上 述「 累 積換算調整數」轉入「未分配盈餘」應提列「特別盈餘公積」計 $138,382。 (9)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我國現行會計準則規定,可隨時解約且不損及本金之定期存款,列 於「現金及約當現金」,惟依國際會計準則第 7 號「現金流量表」 規定,符合約當現金定義之投資,必須可隨時轉換成定額現金且價 值變動之風險甚小。因此通常只有短期內(例如,自取得日起三個 月 內 ) 到 期 之 投 資 方 可 視 為 約 當 現 金 ; 因 此 , 本 公 司 於 民 國 101 年 12 月 31 日 將 「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 $512,600 重 分 類 至 「 其 他 金 融 資 產 -流 動 」 項 下 。 (10)產 品 保 固 成 本 我國現行會計準則,對於產品保固相關成本應帳列銷貨成本或推 銷費用並無明文規定,惟依國際會計準則第 1 號「財務報表之表 達 」 及 我 國 採 用 IFRSs 問 答 集 , 產 品 保 固 成 本 依 其 性 質 作 為 銷 貨 成 本 較 為 適 當 ; 因 此 , 本 公 司 於 民 國 101 年 度 調 增 「 銷 貨 成 本 」 $49,564, 並 調 減 「 營 業 費 用 」 $49,564。 (11)綜 合 損 益 表 之 表 達 財務報表之表達依我國現行會計準則規定,應係編製損益表,惟 依國際會計準則第 1 號「財務報表之表達」規定係編製綜合損益 表 , 因 報 表 組 成 部 分 不 同 之 差 異 , 將「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流 動 及 非 流 動 」 依 我 國 現 行 會 計 準 則 於 民 國 101 年 度 產 生 之 未 實 現 評 價 損 失 $70,403 調 減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之「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未 實 現 評 價 損 益 」, 並 將 「 採 權 益 法 之 投 資 」 依 我 國 現 行 會 計 準 則 於 民 國 101 年 度 產 生 之 國 外 營 運 機 構 財 務 報 表 兌 換 差 額 $111,406 調 減 其 他 綜 ~82~ 合 損 益 之 「 國 外 營 運 機 構 財 務 報 表 換 算 之 兌 換 差 額 」。 (三 )本 公 司 依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1 號 「 首 次 採 用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 及 於 民 國 102 年 適 用 之「 證 券 發 行 人 財 務 報 告 編 製 準 則 」規 定 所 選 擇 之 豁 免 項 目 1.企 業 合 併 本公司對發生於轉換至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日前之企業合併,選擇不追 溯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3 號「企業合併」規定。此豁免亦適用於 本公司過去取得之投資關聯企業。 2.股 份 基 礎 給 付 交 易 本公司對於轉換日前因股份基礎給付交易所產生已既得之權益工具及 已交割之負債選擇不追溯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2 號「股份基礎給 付 交 易 」。 3.員 工 福 利 本公司選擇於轉換日將與員工福利計畫有關之全部累計精算損益一次 認列於保留盈餘。並選擇以轉換日起各個會計期間推延決定之金額, 揭 露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19 號 「 員 工 福 利 」 第 120A 段 (P)要 求 之 確 定 福 利 義務現值、計畫資產公允價值及計畫盈虧、以及經驗調整之資訊。 4.累 積 換 算 差 異 數 本公司選擇於轉換日將國外營運機構所產生之累積換算差異數認定為 零,俟 後 產 生 之 兌 換 差 額 則 依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21 號「 匯 率 變 動 之 影 響 」 之規定處理。 5.金 融 工 具 之 指 定 本公司於轉換日選擇將「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指定為備供出售金 融資產。 6.借 款 成 本 本 公 司 選 擇 適 用 民 國 96 年 修 訂 之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23 號 「 借 款 成 本 」 第 27 及 28 段 之 過 渡 規 定 , 自 轉 換 日 起 適 用 該 準 則 。 7.複 合 金 融 工 具 於轉換日負債組成部分已不再流通在外之複合金融工具,本集團選擇 無須區分為單獨之負債及權益組成部分。 上述之各項豁免選擇,可能因主管機關相關法令之發布、經濟環境之變 動,或本公司對各項豁免選擇之影響評估改變,而與轉換時實際選擇之 各項豁免有所不同。 ~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