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暨會計師查核報告民國

威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合併財務報表暨會計師查核報告
民國 101 年度及 100 年度
(股票代碼 3260)
公司地址:新北市中和區連城路 258 號 18 樓
電
話:(02)8228-0886
~1~
威 剛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民國 101 年度及 100 年度合併財務報表暨會計師查核報告
目
錄
項
目
頁
次
一、
封面
1
二、
目錄
2 ~ 3
三、
聲明書
四、
會計師查核報告
5 ~ 6
五、
合併資產負債表
7 ~ 8
六、
合併損益表
9
七、
合併股東權益變動表
10
八、
合併現金流量表
11 ~ 12
九、
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13 ~ 83
4
(一)
公司沿革
13
(二)
重要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13 ~ 23
(三)
會計變動之理由及其影響
24
(四)
重要會計科目之說明
24 ~ 49
(五)
關係人交易
50 ~ 52
(六)
抵(質)押之資產
(七)
重大承諾事項及或有事項
(八)
重大之災害損失
52
52 ~ 53
53
~2~
項
目
(九)
重大之期後事項
(十)
其他
頁
次
53
54 ~ 59
(十一)附註揭露事項
60 ~ 71
1.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60 ~ 66
2.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67 ~ 68
3.大陸投資資訊
69 ~ 70
4.母公司與子公司及各子公司間之業務關係及重要交易往來情
形及金額
71
(十二)營運部門資訊
72 ~ 74
(十三)採用 IFRSs 相關事項
74 ~ 83
~3~
威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聲明書
本公司民國 101 年度(自民國 101 年 1 月 1 日至 101 年 12 月 31 日止)依「關係企業合併營業
報告書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及關係報告書編製準則」應納入編製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之公
司與依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七號應納入編製母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之公司均相同,且關係企業
合併財務報表所應揭露相關資訊於前揭母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中均已揭露,爰不再另行編製關
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
特此聲明
公司名稱:威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負 責 人:陳立白
中華民國 102 年 3 月 19 日
~4~
會計師查核報告
(102)財審報字第 12003622 號
威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鑒:
威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民國 101 年 12 月 31 日及民國 100 年 12 月 31 日之合併資產
負債表,暨民國 101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及民國 100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之合併損益
表、合併股東權益變動表及合併現金流量表,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上開合併財務報表之編
製係管理階層之責任,本會計師之責任則為根據查核結果對上開合併財務報表表示意見。威剛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民國 100 年度採權益法評價之部分長期股權投資,其所認列之投資
損益及附註十一所揭露之被投資公司相關資訊,係依該被投資公司所委任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
表評價而得,本會計師並未查核該等財務報表。民國 100 年度依據其他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表
所認列之投資損失為新台幣 13,009 仟元,截至民國 100 年 12 月 31 日止,其相關之長期股權投
資餘額為新台幣 0 元。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中華民國一般公認審計準則規劃並執行
查核工作,以合理確信合併財務報表有無重大不實表達。此項查核工作包括以抽查方式獲取合
併財務報表所列金額及所揭露事項之查核證據、評估管理階層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所採用之會計
原則及所作之重大會計估計,暨評估合併財務報表整體之表達。本會計師相信此項查核工作及
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可對所表示之意見提供合理之依據。
~5~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基於本會計師之查核結果及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第一段所述合併財
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中華民國一般公認會計原則
編製,足以允當表達威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民國 101 年 12 月 31 日及民國 100 年 12 月
31 日之合併財務狀況,暨民國 101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及民國 100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之合併經營成果與現金流量。
威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自民國 102 年 1 月 1 日起採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
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IFRSs)及於民國 102 年適用之「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
編製準則」編製威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之合併財務報表。威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依前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 99 年 2 月 2 日金管證審字第 0990004943 號令規定,於附註十
三所揭露採用 IFRSs 之相關資訊,其所依據之 IFRSs 規定可能有所改變,因此採用 IFRSs 之影
響亦可能有所改變。
資
誠
聯
合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吳郁隆
會計師
林瑟凱
前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
核准簽證文號:(86)台財證(六)第 83252 號
前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核准簽證文號:金管證六字第 0960072936 號
中 華 民 國
~6~
1 0 2
年
3
月
1 9
日
威 剛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資 產 負 債 表
民國 101 年及 100 年 12 月 31 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1100
1310
1320
1120
1130
1140
1150
1160
1180
1190
120X
1250
1260
1286
11XX
1450
1480
1490
1421
1423
1425
14XX
1501
1521
1531
1551
1561
1631
1681
15XY
15X9
1670
15XX
1750
1780
17XX
1800
1820
1830
18XX
1XXX
資
產
流動資產
現金及約當現金
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
資產–流動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流動
應收票據淨額
應收票據–關係人淨額
應收帳款淨額
應收帳款–關係人淨額
其他應收款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
存貨
預付費用
預付款項
遞延所得稅資產–流動
流動資產合計
基金及投資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流動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
動
無活絡市場之債券投資–非流
動
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
不動產投資
預付長期投資款
基金及投資合計
固定資產
成本
土地
房屋及建築
機器設備
運輸設備
辦公設備
租賃改良
其他設備
成本及重估增值
減:累計折舊
未完工程及預付設備款
固定資產淨額
無形資產
電腦軟體成本
其他無形資產
無形資產合計
其他資產
出租資產
存出保證金
遞延費用
其他資產合計
資產總計
101
金
附註
四(一)
四(二)(八)
$
四(六)
五
四(三)
五
四(三)
五
六
四(四)
四(十七)
四(五)
四(二十四)
四(六)
四(七)
年
12
月 31 日
額
%
2,254,173
14
116,359
6,413
4,786
1,896,614
267,305
483,524
499
130,776
3,955,129
130,251
490,976
100,665
9,837,470
100
金
$
年
12
月 31 日
額
%
1,848,972
12
1
12
2
3
1
24
1
3
61
155,735
3,482
1,134
2,465,708
170,267
393,190
397
601,757
3,267,292
98,825
823,995
140,255
9,971,009
1
16
1
2
4
21
1
5
1
64
45,480
-
207,000
1
762,142
5
749,941
5
45,098
37,544
1,402,147
30,000
2,322,411
9
14
62,187
1,402,147
2,421,275
9
15
1,347,832
1,248,911
596,457
8,050
102,625
6,982
217,786
3,528,643
640,767 ) (
191,724
3,079,600
8
8
4
1
1
22
4 )(
1
19
643,062
1,000,243
571,620
8,222
106,614
19,019
211,100
2,559,880
565,247 ) (
381,832
2,376,465
4
6
4
1
1
16
4)
3
15
四(八)
四(九)
四(十)
四(九)
四(十一)及六
(
四(十二)及六
$
(續 次 頁)
~7~
18,784
135,447
154,231
1
1
17,418
143,297
160,715
1
1
690,343
26,982
3,677
721,002
16,114,714
5
5
100
709,915
21,927
4,206
736,048
15,665,512
5
5
100
$
威 剛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資 產 負 債 表
民國 101 年及 100 年 12 月 31 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負債及股東權益
2100
2180
2120
2140
2150
2160
2170
2210
2260
2270
21XX
2410
2420
24XX
2820
2860
2880
28XX
2XXX
3110
3211
3220
3260
3271
3272
3310
3320
3350
3420
3450
3480
3XXX
101
金
附註
流動負債
短期借款
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
負債–流動
應付票據
應付帳款
應付帳款–關係人
應付所得稅
應付費用
其他應付款項
預收款項
一年或一營業週期內到期長期
負債
流動負債合計
長期負債
應付公司債
長期借款
長期負債合計
其他負債
存入保證金
遞延所得稅負債–非流動
其他負債–其他
其他負債合計
負債總計
股東權益
股本
普通股股本
資本公積
普通股溢價
庫藏股票交易
長期投資
員工認股權
認股權
保留盈餘
法定盈餘公積
特別盈餘公積
未分配盈餘
股東權益其他調整項目
累積換算調整數
金融商品之未實現損益
庫藏股票
股東權益總計
重大承諾事項及或有事項
重大之期後事項
負債及股東權益總計
四(十四)
四(二)
$
年
12
月 31 日
額
%
8
39,467
19,142
3,344,484
100,938
4,733
334,926
106,036
35,093
年
12
$
-
21
2
1
-
38,871
6,654
2,987,752
114,659
38,820
286,349
85,780
24,103
19
1
2
1
-
628,023
5,857,410
4
36
644,909
4,227,897
4
27
3,150,000
3,150,000
20
20
916,846
3,880,000
4,796,846
6
24
30
12,432
130,092
20,167
162,691
9,170,101
1
1
57
9,761
62,217
26,933
98,911
9,123,654
1
1
58
2,257,839
14
2,257,839
15
四(二十三)
四(十五)
3,026,971
23,161
1,548
62,612
58,366
19
1
-
2,998,155
23,127
1,145
55,122
87,216
19
1
四(二十)
四(二十一)
四(二十一)
223,419
6,829
1,776,316
1
11
215,980
6,829
1,207,084
1
8
40,053
15,783 )
516,718 ) (
6,944,613
3 )(
43
151,459
54,620
516,718 ) (
6,541,858
四(十五)
四(十五)
四(十六)
四(二十四)
四(十八)
四(十九)
四(二十二)
四(六)
四(二十二)
(
(
1
3)
42
七
九
$
16,114,714
100
$
15,665,512
請參閱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暨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吳郁隆、林瑟凱會計師民國 102 年 3 月 19 日查核報告。
董事長:陳立白
月 31 日
額
%
-
五
四(二十四)
1,244,568
100
金
經理人:王根旺
~8~
會計主管:李增華
100
威 剛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損 益 表
民國 101 年及 100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每股盈餘為新台幣元外)
項目
4110
4170
4190
4100
4660
4000
5110
5660
5000
6100
6200
6300
6000
6900
7110
7121
7122
7140
營業收入
銷貨收入
銷貨退回
銷貨折讓
銷貨收入淨額
加工收入
營業收入合計
營業成本
銷貨成本
加工成本
營業成本合計
營業毛利淨額
營業費用
推銷費用
管理及總務費用
研究發展費用
營業費用合計
營業淨利
營業外收入及利益
利息收入
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收益
股利收入
處分投資利益
7160
7210
7310
7480
7100
兌換利益
租金收入
金融資產評價利益
什項收入
營業外收入及利益合計
營業外費用及損失
7510
利息費用
7521
採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損失
7530
處分固定資產損失
7630
減損損失
7640
金融資產評價損失
7650
金融負債評價損失
7880
什項支出
7500
營業外費用及損失合計
7900
繼續營業單位稅前淨利
8110
所得稅費用
9600XX 合併總損益
歸屬於:
9601
合併淨損益
1 01
金
附註
9750
9850
度
額
100
金
%
年
$
(
(
%
四(四)及五
(
(
(
28,482,083
342,474 ) (
159,987 ) (
27,979,622
252,588
28,232,210
101
$
1) (
1) (
99
1
100
30,691,232
227,360 ) (
382,614 ) (
30,081,258
223,922
30,305,180
101
1)
1)
99
1
100
25,763,379 ) (
80,453 ) (
25,843,832 ) (
2,388,378
91 ) (
1) (
92 ) (
8
28,406,753 ) (
63,655 )
28,470,408 ) (
1,834,772
94 )
94 )
6
四(二十六)及五
(
(
(
(
691,141
850,794
240,808
1,782,743
605,635
五
四(二)
四(十)及五
(
四(七)(十三)
四(二)
四(二)
四(十五)
四(二十四)
)(
)(
)(
)(
2
2
1
5
1
175,130
80,296
31,102
36,265
60,610
468,417
1
1
2
44,782
45,210
26,194
122,361
336,054
1
1
1) (
- (
- (
- (
- (
- (
- (
1) (
3
1) (
2
$
96,005
13,009
8,045
100,831
179,205
5,344
21,587
424,026
163,561
89,174
74,387
639,906
(
649,266
763,003
170,970
1,583,239
251,533
-
$
(
(
(
(
(
(
(
63,145
34,362
$
(
(
)
)
)
)
-
97,158
15,065
59,600
16,113
83,364
271,300
802,752
162,846
639,906
四(九)
2
3
1
6
2
75,806
237
8,971
四(九)
四(六)(七)(八)
(九)
)(
)(
)(
)(
前
稅
)(
)
)
)
)
)(
)(
2
$
後
稅
74,387
前
稅
)
)
)
)(
)(
)
)
)(
)
後
$
3.81
$
3.04
$
0.74
$
0.34
$
3.55
$
2.87
$
0.71
$
0.32
四(二十五)
經理人:王根旺
~9~
會計主管:李增華
)
)
)
)
1)
1)
2)
-
四(二十五)
請參閱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暨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吳郁隆、林瑟凱會計師民國 102 年 3 月 19 日查核報告。
董事長:陳立白
度
額
五
稅
基本每股盈餘
本期淨利
稀釋每股盈餘
本期淨利
年
威 剛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股 東 權 益 變 動 表
民國 101 年及 100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股
100
年
本
資
本
公
長
投
$
期
資
積
員 工 認
股
權
305
保
留
盈
普通股股本
預 收 股 本
普通股溢價
庫 藏 股
票 交 易
認 股 權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 2,281,733
$
389
$ 3,022,432
$47,087
$34,246
$87,400
$
$
-
-
-
-
-
-
-
-
6,829
-
-
-
-
-
-
-
-
-
餘
未分配盈餘
累積換算
調 整 數
金融商品
之未實現
損
益
庫藏股票
$ 1,140,505
($ 42,829 )
$ 36,000
($ 77,129 )
合
計
度
100 年 1 月 1 日餘額
215,980
-
$ 6,746,119
99 年度盈餘指派及分配
特別盈餘公積
本期損益
員工行使認股權
648
389 )
2,233
-
-
-
轉換公司債轉換
458
-
1,659
-
-
-
-
-
-
-
-
買回庫藏股
註銷庫藏股
(
(
25,000 )
-
(
28,169 ) ( 23,960 )
(
-
-
-
-
74,387
6,829 )
-
-
-
74,387
2,492
-
-
-
-
-
-
-
184 )
-
-
-
-
-
-
-
-
-
-
-
-
-
-
-
-
-
-
-
-
-
77,129
-
-
-
-
-
-
-
-
18,620
-
18,620
2,271
-
-
-
-
979 )
-
-
-
1,431 )
-
-
-
-
-
-
-
-
(
1,933
( 516,718 ) (
516,718 )
金融商品未實現損益
-
-
-
-
未按持股比例認列長期股權投資
-
-
-
-
處分長期股權投資
-
-
-
-
員工認股權酬勞成本
-
-
-
-
-
20,876
-
-
-
-
-
-
-
20,876
國外長期投資換算調整數
-
-
-
-
-
-
-
-
-
-
194,288
-
-
194,288
100 年 12 月 31 日餘額
101
年
(
(
1,292
(
1,431 )
$ 2,257,839
$
-
$ 2,998,155
$23,127
$ 1,145
$55,122
$87,216
$
215,980
$
6,829
$ 1,207,084
$ 151,459
$ 54,620
($ 516,718 )
$ 6,541,858
$ 2,257,839
$
-
$ 2,998,155
$23,127
$ 1,145
$55,122
$87,216
$
215,980
$
6,829
$ 1,207,084
$ 151,459
$ 54,620
($ 516,718 )
$ 6,541,858
度
101 年 1 月 1 日餘額
100 年度盈餘指派及分配
法定盈餘公積
-
-
-
-
-
-
-
7,439
-
(
7,439 )
-
-
-
現金股利
-
-
-
-
-
-
-
-
-
(
63,235 )
-
-
-
本期淨利
-
-
-
-
-
-
-
-
-
639,906
-
-
-
639,906
公司債買回
-
-
-
34
-
-
(
34 )
-
-
-
-
-
-
-
公司債賣回
-
-
28,816
-
-
-
( 28,816 )
-
-
-
-
-
-
金融商品未實現損益
-
-
-
-
-
-
-
-
-
-
-
未按持股比例認列長期股權投資
-
-
-
-
403
-
-
-
-
-
-
-
-
403
員工認股權酬勞成本
-
-
-
-
-
7,490
-
-
-
-
-
-
-
7,490
-
-
國外長期投資換算調整數
101 年 12 月 31 日餘額
$ 2,257,839
$
-
-
-
-
-
-
-
$ 3,026,971
$23,161
$ 1,548
$62,612
$58,366
$
223,419
$
-
-
6,829
$ 1,776,316
( 111,406 )
$ 40,053
(
70,403 )
($ 15,783 ) ($ 516,718 )
請參閱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暨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吳郁隆、林瑟凱會計師民國 102 年 3 月 19 日查核報告。
董事長:陳立白
經理人:王根旺
~10~
-
會計主管:李增華
(
63,235 )
(
(
70,403 )
111,406 )
$ 6,944,613
威 剛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現 金 流 量 表
民國 101 年及 100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101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合併總損益
調整項目
折舊費用
各項攤提
呆帳費用
金融資產評價(利益)損失
金融負債評價損失
存貨跌價回升利益
處分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投資利益
處分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投資利益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減損損失
無活絡市場之債券投資折價攤銷數
處分無活絡市場之債券投資利益
處分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投資利益
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利益)損失
負商譽轉列其他收入數
處分固定資產損失
預付設備款轉列費用數
遞延費用本期轉列費用數
公司債贖回損失
應付公司債折價攤銷數
員工認股權酬勞成本
資產及負債科目之變動
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資產及負債
應收票據淨額
應收票據-關係人淨額
應收帳款淨額
應收帳款-關係人淨額
其他應收款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
存貨
預付費用
預付款項
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
應付票據
應付帳款
應付帳款–關係人
應付所得稅
應付費用
其他應付款項
預收款項
其他負債–其他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
(
(
(
(
(
(
(
(
(
(
(
(
(
(
(
(
(
(續 次 頁)
~11~
年
度
100
639,906
159,032
14,258
9,721
36,265 )
16,113
126,204 )
96,264 )
72,124 )
59,600
9,605 )
6,742 )
237 )
1,904 )
15,065
5,587
305
58,352
22,212
7,490
76,160
1,304 )
1,134
559,373
97,038 )
90,334 )
102 )
415,567 )
31,426 )
171,069
107,465
12,488
356,732
13,721 )
34,087 )
48,577
34,118
10,990
6,766 )
1,346,057
$
(
(
(
(
(
(
(
(
(
(
(
(
(
(
(
(
(
年
度
74,387
151,504
11,188
12,140
179,205
5,344
84,036 )
36,140 )
269 )
100,831
10,117 )
25 )
8,348 )
13,009
8,045
8,242
1,912
193
25,549
20,876
243,207 )
3,015 )
12,519
22,395 )
139,028 )
87,325
5,446
1,348,997
46,940 )
200,575
61,166
61,822 )
1,161,472 )
43,214
105,781 )
8,338 )
19,111
4,966 )
4,666 )
450,213
威 剛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現 金 流 量 表
民國 101 年及 100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101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減少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增加
處分備供出售金融資產價款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增加
處分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價款
無活絡市場之債券投資-非流動增加
處分無活絡市場之債券投資價款
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增加
處分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價款
不動產投資增加
預付長期投資款增加
購置固定資產
出售固定資產價款
存出保證金增加
電腦軟體成本增加
遞延費用增加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融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短期借款增加(減少)
舉借長期借款
償還長期借款
存入保證金增加
贖回公司債
員工行使認股權
發放現金股利
買回庫藏股價款
融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流入
匯率影響數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增加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現金流量資訊之補充揭露
本期支付利息
本期支付所得稅
僅有部分現金支出之投資活動
購置固定資產
減:期末應付設備款
加:期初應付設備款
本期支付現金數
不影響現金流量之融資活動
轉換公司債轉換成股本
$
(
(
(
(
(
(
(
(
(
(
(
(
(
(
$
$
$
$
年
度
470,981
7,675 )
188,643
158,412 )
156,290
33,436
35,000 )
30,000 )
947,104 )
11,611
5,055 )
140 )
2,045 )
324,470 )
1,244,568
10,000,000
10,730,000 )
2,671
1,030,332 )
63,235 )
576,328 )
40,058 )
405,201
1,848,972
2,254,173
74,032
89,468
100
$
(
(
(
(
(
(
(
(
(
(
(
(
$
$
$
經理人:王根旺
~12~
度
74,113
100,346
437,284 )
28,383
30,000 )
291
25,000 )
25,000
1,248,212 )
201,349 )
10,897
3,005 )
10,037 )
1,715,857 )
611,730 )
6,854,800
4,341,008 )
7,453
12,693 )
2,492
516,718 )
1,382,596
47,599
164,551
1,684,421
1,848,972
70,702
15,325
$
933,061
$
1,807 ) (
15,850
947,104
$
195,050
15,850 )
22,149
201,349
$
-
1,933
(
$
請參閱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暨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吳郁隆、林瑟凱會計師民國 102 年 3 月 19 日查核報告。
董事長:陳立白
年
會計主管:李增華
威 剛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12 月 31 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 特 別 註 明 者 外 )
一、公司沿革
(一 )威 剛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以 下 簡 稱 本 公 司 )於 民 國 90 年 5 月 依 中 華 民 國 公 司
法核准設立,並開始營業。主要營業項目為電子零組件製造、電子材料批
發及製造輸出等業務。
(二 )本 公 司 股 票 自 民 國 93 年 10 月 起 在 中 華 民 國 證 券 櫃 檯 買 賣 中 心 買 賣 。
(三 )截 至 民 國 101 年 12 月 31 日 止 , 本 公 司 及 列 入 本 合 併 報 表 之 子 公 司 員 工 人
數 為 1,743 人 。
二、重要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本合併財務報表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中華民國一般公認
會計原則編製。重要會計政策彙總如下:
(一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編 製 基 礎
1.合 併 財 務 報 表 編 製 原 則 :
本 公 司 對 於 直 接 或 間 接 持 有 表 決 權 之 股 份 超 過 50% 以 上 之 被 投 資 公 司 及
符合有控制能力之條件者將全數納入合併財務報表編製個體,並自民國
97 年 1 月 1 日 起 於 每 季 編 製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 對 於 期 中 取 得 子 公 司 之 控 制
能 力 者,自 取 得 控 制 力 之 日 起,開 始 將 子 公 司 之 收 益 及 費 損 編 入 合 併 損 益
表;對 於 期 中 喪 失 對 子 公 司 控 制 力 之 日 起,終 止 將 子 公 司 之 收 益 及 費 損 編
入合併損益表,且不予追溯重編以前年度合併損益表。
本公司與合併子公司相互間重大交易事項及資產負債表科目餘額予以沖
銷。
~13~
2.列 入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之 所 有 子 公 司 及 本 期 增 減 變 動 情 形 :
所持有股權百分比
投資公司名稱
子公司名稱
業務性質
本公司
兆興投資股份有限 一般投資業
公司
本公司
兆達科技股份有限 電子零組件及電腦
公司
週邊設備之製造
及買賣
本公司
七彩光農業生技股 農業生技業
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
九龍農業生技股份 農業生技業
有限公司
本公司
龍天農業生技股份 農業生技業
有限公司
本公司
ADATA TECHNOLOGY 電子材料、零組件
(U.S.A.) CO.,
之買賣
LTD.
本公司
ADATA
一般投資業
INTERNATIONAL
(BVI) CO.,LTD.
本公司
ADATA TECHNOLOGY 電子材料、零組件
B.V.
之買賣
本公司
ADATA TECHNOLOGY 電子零組件及電腦
(KOREA) CO.,
週邊設備之買賣
LTD.
本公司
MACHDATA
電子材料、零組件
PARTICIPACOES
之買賣
LTDA
本公司
ADATA HOLDINGS
一般投資業
CO., LTD.
ADATA HOLDINGS
ADATA TECHNOLOGY 一般投資業
CO., LTD.
HOLDINGS CO.,
LTD.
ADATA HOLDINGS
ADATA INVESTMENT 一般投資業
CO., LTD.
CO., LTD.
ADATA HOLDINGS
ADATA TECHNOLOGY 電子零組件及電腦
CO., LTD.
(INDIA) PVT.
週邊設備之買賣
LTD.
ADATA HOLDINGS
ADATA CAPITAL
一般投資業
CO., LTD.
CO., LTD.
ADATA TECHNOLOGY ADATA TECHNOLOGY 電子材料、零組件
HOLDINGS CO.,
(HK) CO., LTD.
之買賣
LTD.
~14~
民國101年 民國100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備註
100
100
-
100
100
-
100
-
註1
100
-
註1
100
-
註1
100
100
-
100
100
-
100
100
-
100
100
-
100
-
註2
100
100
-
100
100
-
100
100
-
100
100
-
100
-
註3
100
100
-
所持有股權百分比
投資公司名稱
子公司名稱
業務性質
ADATA TECHNOLOGY 威剛科技(蘇州)有 電子零組件及電腦
(HK) CO., LTD.
限公司
週邊設備之製造
及買賣
ADATA TECHNOLOGY 威方科技(蘇州)有 電子零組件及電腦
(HK) CO., LTD.
限公司
週邊設備之製造
及買賣
ADATA TECHNOLOGY 威剛電子(上海)貿 電子材料、零組件
(HK) CO., LTD.
易有限公司
之買賣
ADATA TECHNOLOGY 威剛科技(山東)有 電子材料、零組件
(HK) CO., LTD.
限公司
之買賣
民國101年 民國100年
12月31日 12月31日
備註
100
100
-
100
100
-
100
100
-
100
100
-
註 1:本公司於民國 101 年第四季新增投資該子公司,業已辦理變更登記完竣。
註 2:本公司於民國 101 年第三季新增投資該子公司,業已辦理變更登記完竣。
註 3:本公司於民國 101 年第一季設立該控股子公司,並已辦理登記完竣。
3.未 列 入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之 子 公 司 :
無此情形。
4.子 公 司 會 計 期 間 不 同 之 調 整 及 處 理 方 式 :
無此情形。
5.國 外 子 公 司 營 業 之 特 殊 風 險 :
無此情形。
6. 子 公 司 將 資 金 移 轉 予 母 公 司 之 能 力 受 有 重 大 限 制 者 , 該 限 制 之 本 質 與 程
度:
無此情形。
7.子 公 司 持 有 母 公 司 發 行 證 券 之 內 容 :
無此情形。
~15~
8.子 公 司 發 行 轉 換 公 司 債 及 新 股 之 有 關 資 料 :
子公司名稱
幣別
兆興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ADATA INTERNATIONAL (BVI) CO., LTD.
ADATA HOLDINGS CO., LTD.
ADATA TECHNOLOGY HOLDINGS CO., LTD.
ADATA INVESTMENT CO., LTD.
ADATA TECHNOLOGY (INDIA) PVT. LTD.
ADATA TECHNOLOGY (HK) CO. LTD.
ADATA CAPITAL CO., LTD.
MACHDATA PARTICIPACOES LTDA
威方科技(蘇州)有限公司
七彩光農業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九龍農業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龍天農業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NTD
USD
USD
USD
USD
INR
HKD
USD
BRL
USD
NTD
NTD
NTD
101年度
$
1,500仟元
7,119仟元
6,029仟元
105仟元
47,022仟元
990仟元
120仟元
6,029仟元
720,000
5,000
5,000
100年度
$
340,000
2,000仟元
11,310仟元
4,000仟元
1,310仟元
268,320仟元
31,200仟元
4,000仟元
-
(二 )子 公 司 外 幣 財 務 報 表 換 算 基 礎
海外子公司財務報表於轉換時,所有資產、負債科目均按資產負債表日之
匯率換算,股東權益中除期初保留盈餘以上期期末換算後之餘額結轉外,
其餘均按歷史匯率換算;股利按宣告日之匯率換算,損益科目按加權平均
匯 率 換 算 。 換 算 產 生 之 差 額 , 列 入 「 累 積 換 算 調 整 數 」, 作 為 股 東 權 益 之 調
整項目。
(三 )外 幣 交 易
1. 外 幣 交 易 按 交 易 當 日 之 即 期 匯 率 作 為 入 帳 基 準 , 其 與 實 際 收 付 時 之 兌 換
差異,列為當期損益。
2. 期 末 就 外 幣 貨 幣 性 資 產 或 負 債 餘 額 , 依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之 即 期 匯 率 評 價 調
整,因調整而產生之兌換差額,列為當期損益。
3. 期 末 就 外 幣 非 貨 幣 性 資 產 或 負 債 餘 額 , 屬 依 公 平 價 值 衡 量 且 變 動 列 入 損
益者,按資產負債表日之即期匯率評價調整,因調整而產生之兌換差額
列為當年度損益;屬依公平價值衡量且變動列入股東權益調整項目者,
按資產負債表日之即期匯率評價調整,因調整而產生之兌換差額,列為
股東權益調整項目;屬非依公平價值衡量者,則按交易日之歷史匯率衡
量。
~16~
(四 )資 產 負 債 區 分 流 動 及 非 流 動 之 分 類 標 準
1. 資 產 符 合 下 列 條 件 之 一 者 , 列 為 流 動 資 產 ; 資 產 不 屬 於 流 動 資 產 者 為 非
流動資產:
(1)因 營 業 所 產 生 之 資 產 , 預 期 將 於 正 常 營 業 週 期 中 變 現 、 消 耗 或 意 圖 出
售者。
(2)主 要 為 交 易 目 的 而 持 有 者 。
(3)預 期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後 十 二 個 月 內 將 變 現 者 。
(4)現 金 或 約 當 現 金 , 但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後 逾 十 二 個 月 用 以 交 換 、 清 償 負
債或受有其他限制者除外。
2. 負 債 符 合 下 列 條 件 之 一 者 , 列 為 流 動 負 債 ; 負 債 不 屬 於 流 動 負 債 者 為 非
流動負債:
(1)因 營 業 而 發 生 之 債 務 , 預 期 將 於 正 常 營 業 週 期 中 清 償 者 。
(2)主 要 為 交 易 目 的 而 發 生 者 。
(3)須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後 十 二 個 月 內 清 償 者 。
(4)不 能 無 條 件 延 期 至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後 逾 十 二 個 月 清 償 之 負 債 。
(五 )公 平 價 值 變 動 列 入 損 益 之 金 融 資 產 與 負 債
1. 屬 權 益 性 質 者 係 採 交 易 日 會 計 , 於 原 始 認 列 時 , 將 金 融 商 品 以 公 平 價 值
衡量。
2. 公 平 價 值 變 動 列 入 損 益 之 金 融 資 產 及 負 債 係 以 公 平 價 值 評 價 且 其 價 值 變
動列為當期損益。上市櫃股票、封閉型基金及存託憑証係以資產負債表
日公開市場之收盤價為公平價值。開放型基金係以資產負債表日該基金
淨資產價值為公平價值。
3. 未 符 合 避 險 會 計 之 衍 生 性 商 品 , 屬 選 擇 權 交 易 者 , 於 交 易 日 以 當 日 之 公
平價值認列;非屬選擇權交易者,於交易日認列之公平價值為零。
4. 嵌 入 本 公 司 發 行 及 投 資 應 付 公 司 債 之 賣 回 權 、 買 回 權 、 重 設 權 及 不 具 股
權 性 質 之 轉 換 權 , 請 詳 附 註 二 (十 )及 (十 六 )說 明 。
5. 本 公 司 指 定 公 平 價 值 變 動 列 入 損 益 之 金 融 資 產 與 負 債 者 , 係 符 合 下 列 條
件之一:
(1)係 為 混 合 商 品 。
(2)該 指 定 可 消 除 或 重 大 減 少 會 計 衡 量 或 認 列 之 不 一 致 。
~17~
(3)係 依 本 公 司 明 訂 之 風 險 管 理 或 投 資 策 略 共 同 管 理 , 並 以 公 平 價 值 基 礎
評價績效目的所作之指定。
(六 )應 收 票 據 及 帳 款 、 其 他 應 收 款
1. 應 收 票 據 及 帳 款 係 因 出 售 商 品 或 勞 務 而 發 生 之 債 權 , 其 他 應 收 款 係 不 屬
於應收票據及帳款之其他應收款項。應收票據及帳款、其他應收款原始
認列時以公平價值衡量,續後以有效利率法之攤銷後成本減除減損後之
金額衡量。
2. 本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評 估 是 否 存 在 客 觀 證 據 , 顯 示 重 大 個 別
金 融 資 產 發 生 減 損,以 及 非 屬 重 大 之 個 別 金 融 資 產 單 獨 或 共 同 發 生 減 損 。
若有減損之客觀證據,則認列減損損失。減損金額為金融資產之帳面價
值與其估計未來現金流量採原始有效利率折現之現值間之差額。若後續
期間減損金額減少,而該減少明顯與認列減損後發生之事件有關,則迴
轉先前認列之金融資產減損金額,該迴轉不應使金融資產帳面金額大於
未認列減損情況下之攤銷後成本,迴轉之金額認列為當期損益。
(七 )存
貨
存貨採永續盤存制,成本結轉按加權平均法計算,固定製造費用按生產設
備之正常產能分攤,因各期中期間產量波動所產生之成本差異,於編製期
中財務報表時予以遞延。期末存貨採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衡量,比較成
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時,採逐項比較法。淨變現價值係指在正常情況下之
估計售價減除至完工尚需投入之成本及推銷費用後之餘額。
(八 )備 供 出 售 之 金 融 資 產
1. 係 採 交 易 日 會 計 , 於 原 始 認 列 時 , 將 金 融 商 品 以 公 平 價 值 衡 量 , 並 加 計
取得之交易成本。
2.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係 以 公 平 價 值 評 價 , 且 其 價 值 變 動 列 為 股 東 權 益 調 整
項目,累積之利益或損失於金融資產除列時,列入當期損益。上市櫃股
票、封閉型基金及存託憑證係以資產負債表日公開市場之收盤價為公平
價值。開放型基金係以資產負債表日該基金淨資產價值為公平價值。
3. 若 有 減 損 之 客 觀 證 據 , 則 認 列 減 損 損 失 。 若 後 續 期 間 減 損 金 額 減 少 , 屬
權益商品之減損減少金額,認列為股東權益調整項目。
~18~
(九 )以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1. 係 採 交 易 日 會 計 , 於 原 始 認 列 時 , 將 金 融 商 品 以 公 平 價 值 衡 量 , 並 加 計
取得或發行之交易成本。
2. 以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若 有 減 損 之 客 觀 證 據 , 則 認 列 減 損 損 失 , 此 減 損
金額不予迴轉。
(十 )無 活 絡 市 場 之 債 券 投 資
1. 採 交 易 日 會 計 , 將 金 融 商 品 以 公 平 價 值 衡 量 , 並 加 計 取 得 之 交 易 成 本 。
對於原始認列時嵌入之轉換權、賣回權及買回權將取得價格依發行條件
區分為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其處理如下:
(1)嵌 入 應 付 公 司 債 投 資 之 賣 回 權 、 買 回 權 及 轉 換 權 , 淨 額 帳 列 「 公 平 價
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資產或負債」
;續 後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日,按 當 時 之
公 平 價 值 評 價 , 差 額 認 列 「 金 融 資 產 或 負 債 之 評 價 損 益 」。
(2)無活絡市場之債券投資係以攤銷後成本衡量。
2. 若 有 減 損 之 客 觀 證 據 , 則 認 列 減 損 損 失 。 若 後 續 期 間 減 損 金 額 減 少 , 且
明顯與認列減損後發生之事件有關,則予以迴轉並認列為當期損益,該
迴轉不使帳面價值大於未認列減損情況下之攤銷後成本。
(十 一 )採 權 益 法 之 長 期 股 權 投 資
1.持 有 被 投 資 公 司 有 表 決 權 股 份 比 例 達 20%以 上 或 具 有 重 大 影 響 力 者,採
權益法評價。
2. 海 外 投 資 按 權 益 法 評 價 時 , 被 投 資 公 司 財 務 報 表 轉 換 所 產 生 之 「 累 積
換算調整數」作為本公司股東權益之調整項目。
3. 本 公 司 與 被 投 資 公 司 間 所 產 生 之 損 益 於 當 期 未 實 現 者 , 予 以 銷 除 。 投
資 公 司 與 被 投 資 公 司 間 之 順 流 交 易,採 列 記 未 實 現 損 益 科 目 方 式 銷 除 ,
因而產生之「遞延貸項–聯屬公司間利益」作為負債。
(十 二 )固 定 資 產
1. 係 以 取 得 成 本 為 入 帳 基 礎 , 成 本 包 括 各 項 固 定 資 產 可 供 使 用 狀 態 前 所
發生之一切支出。折舊之提列係依經濟耐用年限,按平均法提列。主
要 固 定 資 產 之 耐 用 年 數 除 房 屋 及 建 築 物 為 50 年 外,餘 為 2 年 ~ 10 年 。
~19~
2. 經 常 性 維 護 及 修 理 支 出 於 發 生 時 作 為 當 期 費 用 ; 凡 支 出 效 益 及 於 以 後
各期之重大增添、改良及重置則予以資本化,並計提折舊。固定資產
出售或報廢時,所產生之處分損益列為當期營業外收支項下。
3. 本 公 司 之 子 公 司 依 經 濟 耐 用 年 限 及 當 地 法 令 規 定 年 限 , 按 平 均 法 提 列
折 舊 , 主 要 資 產 耐 用 年 限 為 5 年 ~ 20 年 。
(十 三 )無 形 資 產
無 形 資 產 主 係 電 腦 軟 體 及 其 他 無 形 資 產 (土 地 使 用 權 ) 之 支 出 , 以 取 得 成
本為入帳基礎,採直線法攤銷。主要無形資產之攤銷年限除土地使用權
依 授 權 使 用 年 限 為 50 年 外 , 餘 為 1~5 年 。
(十 四 )出 租 資 產
以營業租賃方式出租予他人之固定資產列為出租資產,於經濟年限內按
平均法提列折舊,列為營業外支出。
(十 五 )非 金 融 資 產 減 損
本公司及子公司於資產負債表日針對有減損跡象之資產,估計其可回收
金額,當可回收金額低於其帳面價值時,則認列減損損失。可回收金額
係指一項資產之淨公平價值或其使用價值,兩者較高者。當以前年度認
列資產減損之情況不再存在時,則在以前年度提列損失金額之範圍內予
以迴轉。
(十 六 )應 付 公 司 債
1. 發 行 嵌 入 具 轉 換 權 、 賣 回 權 、 買 回 權 之 應 付 公 司 債 , 於 原 始 認 列 時 將
發 行 價 格 依 發 行 條 件 區 分 為 金 融 負 債 或 股 東 權 益 (資 本 公 積 -認 股 權 ),
其處理如下:
(1)應 付 公 司 債 之 折 價 為 應 付 公 司 債 之 評 價 科 目 , 列 為 應 付 公 司 債 之 減
項,於債券流通期間採直線法攤銷,作為利息費用之調整項目。
~20~
(2)嵌 入 本 公 司 發 行 應 付 公 司 債 之 賣 回 權 與 買 回 權 , 淨 額 帳 列 「 公 平 價
值 變 動 列 入 損 益 之 金 融 資 產 或 負 債 」; 後 續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 按 當
時 之 公 平 價 值 評 價 , 差 額 認 列 「 金 額 資 產 或 負 債 之 評 價 損 益 」。 於
約定賣回期間屆滿日,若可換得普通股之市價高於約定賣回價格,
則將賣回權之公平價值一次轉列資本公積;若可換得普通股之市價
不高於約定賣回價格,則將賣回權之公平價值認列為當期利益。
(3)嵌 入 本 公 司 發 行 應 付 公 司 債 之 轉 換 權 , 符 合 權 益 定 義 者 , 帳 列 「 資
本 公 積 - 認 股 權 」。 當 持 有 人 要 求 轉 換 時 , 就 帳 列 負 債 組 成 要 素 ( 包
括 公 司 債 及 分 別 認 列 之 嵌 入 式 衍 生 性 商 品 )於 轉 換 當 時 依 當 日 之 帳
面價值予以評價認列當期損益,再以前述依負債組成要素帳面價值
加計認股權之帳面價值作為換出普通股之發行成本。
2. 當 公 司 債 持 有 人 得 於 未 來 一 年 內 執 行 賣 回 權 , 則 該 應 付 公 司 債 應 轉 列
流動負債;若賣回權行使期間結束後,未被行使賣回權部分之應付公
司債,則予以轉回非流動負債。
(十 七 )退 休 金
1. 退 休 金 辦 法 屬 確 定 給 付 退 休 辦 法 者 , 係 依 據 精 算 結 果 認 列 淨 退 休 金 成
本,淨退休金成本包括當期服務成本、利息成本、基金資產之預期報
酬及未認列過渡性淨給付義務與退休金損益之攤銷數。未認列過渡性
淨給付義務按預期可獲得退休金給付在職員工之平均剩餘服務年資,
採直線法加以攤銷。退休金辦法屬確定提撥退休辦法者,則依權責發
生基礎將應提撥之退休基金數額認列為當期之退休金成本。
2. 本 公 司 之 海 外 子 公 司 及 孫 公 司 之 退 休 金 計 劃 採 確 定 提 撥 制 , 其 會 計 處
理依當地有關法令規定辦理。
(十 八 )所 得 稅
1. 所 得 稅 之 會 計 處 理 採 跨 期 間 與 同 期 間 之 所 得 稅 分 攤 , 以 前 年 度 溢 低 估
之所得稅,列為當期所得稅費用之調整項目。當稅法修正時,於公布
日之年度按新規定將遞延所得稅負債或資產重新計算,因而產生之遞
延所得稅負債或資產之變動影響數,列入當期繼續營業部門之所得稅
費 用 (利 益 )。
2. 因 購 置 設 備 或 技 術 、 研 究 發 展 支 出 及 人 才 培 訓 支 出 等 所 產 生 之 所 得 稅
抵減採當期認列法處理。
~21~
3.未 分 配 盈 餘 依 所 得 稅 法 加 徵 10%之 營 利 事 業 所 得 稅,於 股 東 會 決 議 分 配
盈餘後列為當期費用。
4.本 公 司 之 海 外 子 公 司 及 孫 公 司 之 所 得 稅 係 依 當 地 法 令 辦 理 。
(十 九 )庫 藏 股
1. 本 公 司 收 回 已 發 行 股 票 時 , 其 屬 買 回 者 , 將 所 支 付 之 成 本 列 為 股 東 權
益之減項。
2.庫 藏 股 票 轉 讓 給 員 工 之 給 與 日 在 民 國 97 年 1 月 1 日 (含 )以 後 者 , 依 財
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三十九號「股份基礎給付之會計處理準則」處理。
3. 註 銷 庫 藏 股 票 時 , 貸 記 「 庫 藏 股 票 」, 並 按 股 權 比 例 借 記 「 資 本 公 積 股 票 發 行 溢 價 」 與 「 股 本 」。 庫 藏 股 票 之 帳 面 價 值 如 高 於 面 值 與 股 票 發
行溢價之合計數時,其差額沖銷同種類庫藏股票所產生之資本公積,
如有不足再借記保留盈餘;反之,其差額貸記同種類庫藏股票交易所
產生之資本公積。
4.庫 藏 股 票 之 帳 面 價 值 係 按 加 權 平 均 法 計 算 。
(二 十 )股 份 基 礎 給 付 -員 工 獎 酬
1.本 公 司 對 於 員 工 認 股 權 證 之 給 與 日 於 民 國 93 年 1 月 1 日 (含 )至 民 國 96
年 12 月 31 日 (含 )者 , 依 民 國 92 年 3 月 17 日 財 團 法 人 中 華 民 國 會 計
研 究 發 展 基 金 會 (92)基 秘 字 第 070、 071、 072 號 函 「 員 工 認 股 權 證 之
會計處理」之規定採用內含價值法認列費用,並揭露依財務會計準則
公報第三十九號「股份基礎給付之會計處理準則」規定衡量之擬制本
期淨利及每股盈餘資訊。
2.股 份 基 礎 給 付 協 議 之 給 與 日 於 民 國 97 年 1 月 1 日 (含 )以 後 者 , 以 所 給
與權益商品之公平價值衡量所取得之員工勞務,並於既得期間認列為
薪資費用。
~22~
(二 十 一 )員 工 分 紅 及 董 監 酬 勞
本 公 司 員 工 分 紅 及 董 監 酬 勞 成 本 , 依 民 國 96 年 3 月 16 日 財 團 法 人 中
華 民 國 會 計 研 究 發 展 基 金 會 (96)基 秘 字 第 052 號 函 「 員 工 分 紅 及 董 監
酬勞會計處理」之規定,於具法律義務或推定義務且金額可合理估計
時,認列為費用及負債。嗣後股東會決議實際配發金額與估列金額有
差 異 時 , 則 列 為 次 年 度 之 損 益 。 另 依 民 國 97 年 3 月 31 日 財 團 法 人 中
華 民 國 會 計 研 究 發 展 基 金 會 (97)基 秘 字 第 127 號 函 「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員
工 分 紅 股 數 計 算 基 準 」, 本 公 司 以 財 務 報 告 年 度 之 次 年 度 股 東 會 決 議 日
前 一 日 之 每 股 公 平 價 值 ( 收 盤 價 ), 並 考 慮 除 權 除 息 影 響 後 之 金 額 , 計
算股票紅利之股數。
(二 十 二 )收 入 成 本
收入於獲利過程大部份已完成,且已實現或可實現時認列。相關成本
配合收入於發生時承認。費用則依權責發生制於發生時認列為當期費
用。
(二 十 三 )會 計 估 計
本公司及子公司於編製財務報表時,業已依照一般公認會計原則之規
定,對財務報表所列金額及或有事項,作必要之衡量、評估與揭露,
其中包括若干假設及估計之採用,惟該等假設及估計與實際結果可能
存有差異。
(二 十 四 )營 運 部 門
本公司營運部門資訊與提供給營運決策者之內部管理報告採一致之方
式報導。營運決策者係負責分配資源予營運部門並評估其績效之單
位。
本公司依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四十一號「營運部門資訊之揭露」規定
於合併財務報表揭露部門資訊,而不於個別財務報表揭露部門資訊。
~23~
三、會計變動之理由及其影響
(一 )應 收 票 據 及 帳 款 、 其 他 應 收 款
本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自 民 國 100 年 1 月 1 日 起 , 採 用 新 修 訂 之 財 務 會 計 準 則 公
報 第 三 十 四 號 「 金 融 商 品 之 會 計 處 理 準 則 」, 就 應 收 票 據 及 帳 款 、 其 他 應 收
款 等 各 項 債 權 , 於 有 減 損 之 客 觀 證 據 時 認 列 減 損 (呆 帳 )損 失 , 此 項 會 計 原
則 變 動 對 本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民 國 100 年 度 之 淨 利 及 每 股 盈 餘 無 重 大 影 響 。
(二 )營 運 部 門
本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自 民 國 100 年 1 月 1 日 起 , 採 用 新 發 布 之 財 務 會 計 準 則 公
報 第 四 十 一 號 「 營 運 部 門 資 訊 之 揭 露 」, 以 取 代 原 財 務 會 計 準 則 公 報 第 二 十
號 「 部 門 別 財 務 資 訊 之 揭 露 」, 此 項 會 計 原 則 變 動 並 不 影 響 本 公 司 民 國 100
年度之淨利及每股盈餘。
四、重要會計科目之說明
(一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零 用 金
支票存款
活期存款
定期存款
101年12月31日
100年12月31日
$
$
$
562
4,912
1,387,932
860,767
2,254,173
$
669
146,965
1,227,453
473,885
1,848,972
(二 )公 平 價 值 變 動 列 入 損 益 之 金 融 資 產 及 負 債 -流 動
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資產
上市櫃公司股票
國內債券型基金
101年12月31日
100年12月31日
$
$
85,230
25,000
110,230
2,793
交易目的金融資產評價調整
衍生性金融商品-投資轉換公司債選擇權
$
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負債
衍生性金融商品-發行轉換公司債選擇權
~24~
($
113,023
3,336
116,359
(
$
39,467) ($
177,163
20,000
197,163
42,433)
154,730
1,005
155,735
38,871)
1.本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於 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度 因 上 述 資 產 及 負 債 認 列 之 淨 利
益 $20,152 及 淨 損 失 $184,549。
2. 上 列 衍 生 性 金 融 商 品 係 依 財 務 會 計 準 則 公 報 第 三 十 四 號 規 定 , 於 發 行 或
投資轉換公司債時將經濟特性及風險非緊密關聯之轉換權及資產或負債
分 離 處 理 , 請 詳 附 註 四 (八 )及 (十 五 )之 說 明 ;本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於 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12 月 31 日 , 除 上 述 發 行 及 投 資 轉 換 公 司 債 產 生 之 衍 生 性 金
融 商 品 外 均 已 結 清 , 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度 因 衍 生 性 金 融 商 品 產 生 之 淨
損 失 分 別 為 $12,778 及 $16,346。
(三 )應 收 帳 款 淨 額 -非 關 係 人
101年12月31日
應收帳款
減:備抵呆帳
$
(
$
100年12月31日
1,914,613 $
17,999) (
1,896,614 $
2,473,986
8,278)
2,465,708
1. 本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與 銀 行 簽 訂 應 收 帳 款 讓 售 合 約 , 依 合 約 規 定 不 須 承 擔 應
收 帳 款 無 法 收 回 之 風 險 , 但 須 負 擔 因 商 業 糾 紛 ( 如 銷 貨 退 回 或 折 讓 等 )所
造成之損失,符合除列金融資產之條件,本公司業已扣除估計之商業糾
紛 轉 列 其 他 應 收 款,並 除 列 讓 售 之 應 收 帳 款;讓 售 合 約 之 相 關 資 訊 如 下 :
(1)民國 101 年 12 月 31 日
合約對象
本公司
合約期間
兆豐國際商業銀行 101.09.09-102.09.08
台灣銀行
101.03.28-102.03.28
承購額度
USD 110,000仟元
USD 46,000仟元
擔保情形
本票USD22,000仟元
無
子公司
大眾銀行
101.06.18-102.05.31
USD 16,500仟元
無
承購額度
擔保情形
(2)民國 100 年 12 月 31 日
合約對象
本公司
合約期間
兆豐國際商業銀行 100.09.09~101.09.08
台灣銀行
100.02.16~101.02.16
~25~
USD 120,000仟元
USD 62,000仟元
本票USD24,000仟元
無
2.尚 未 到 期 之 讓 售 應 收 帳 款 相 關 資 訊 如 下 :
美金單位:仟元
101年12月31日
讓售對象
讓售應收
帳款金額
除列金額
已預支金額
$1,561,186
(USD53,760)
$74,991
(USD2,582)
$1,561,186
(USD53,760)
$74,991
(USD2,582)
$1,359,808
(USD46,825)
$67,492
(USD2,324)
$64,251
(USD2,212)
$64,251
(USD2,212)
$49,956
(USD1,720)
已預支金額
之利率區間
本公司
兆豐國際商業
銀行
台灣銀行
1.032%
0.770%-0.830%
子公司
大眾銀行
0.990%-1.290%
100年12月31日
讓售對象
讓售應收
帳款金額
除列金額
已預支金額
$989,249
(USD32,675)
$179,094
(USD5,916)
$989,249
(USD32,675)
$179,094
(USD5,916)
$890,324
(USD29,408)
$161,185
(USD5,324)
已預支金額
之利率區間
本公司
兆豐國際商業
銀行
台灣銀行
(四 )存
1.036%-1.744%
1.130%-1.630%
貨
成本
原
料
在 製 品
半 成 品
製 成 品
$
1,762,930
1,158,900
36,943
1,211,322
4,170,095
$
成本
原
料
在 製 品
半 成 品
製 成 品
$
1,134,127
1,137,228
55,426
1,282,679
3,609,460
$
1.上項所列存貨均未提供作為擔保。
~26~
101年12月31日
備抵跌價損失
($
(
(
(
($
104,022) $
42,253)
5,670)
63,021)
214,966) $
100年12月31日
備抵跌價損失
($
(
(
(
($
139,473) $
63,101)
10,877)
128,717)
342,168) $
帳面價值
1,658,908
1,116,647
31,273
1,148,301
3,955,129
帳面價值
994,654
1,074,127
44,549
1,153,962
3,267,292
2. 當期認列之存貨相關費損:
101 年 度
已出售存貨成本
存貨回升利益
其 他
100 年 度
$ 25,906,181 $ 28,458,993
(
126,204) (
84,036)
(
16,598)
31,796
$ 25,763,379 $ 28,406,753
民 國 101 年 及 民 國 100 年 度 因 存 貨 市 價 上 升 及 出 清 低 價 庫 存,導 致 存 貨 備
抵跌價損失,而產生回升利益。
(五 )預 付 款 項
預付購料款
其 他
101年12月31日
100年12月31日
$
$
$
416,090
74,886
490,976
$
665,147
158,848
823,995
1. 預 付 購 料 款 係 本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為 供 貨 來 源 穩 定 之 考 量 , 預 付 供 應 商 貨 款
及簽訂長期採購合約產生之相關購料款,且預計於一年內可折抵之部
分。
2.本 公 司 原 分 別 於 民 國 99 年 4 月 10 日 及 民 國 101 年 1 月 31 日 與 供 應 商 台
灣 爾 必 達 儲 存 器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以 下 簡 稱 台 灣 爾 必 達 ) 簽 訂 供 貨 合 約 並 預
付 貨 款 , 預 計 於 民 國 99 年 第 二 季 至 民 國 102 年 第 二 季 止 , 依 合 約 規 定 抵
付 相 關 購 料 款 , 實 際 交 易 價 格 由 雙 方 依 當 時 市 場 價 格 協 議 之 ; 民 國 101
年 2 月因日本爾必達向日本政府申請更生程序,本公司為積極保障預付
貨款債權,與台灣爾必達就原預付貨款合約簽訂增補條款,增補條款契
約 起 迄 日 期 為 民 國 101 年 3 月 8 日 至 102 年 12 月 31 日 , 依 據 該 增 補 條
款內容,台灣爾必達同意本公司以應付貨款扣抵方式,提前折抵部分預
付 貨 款 , 並 退 回 尚 未 扣 抵 之 預 付 貨 款 , 本 公 司 已 於 民 國 101 年 3 月 15 日
全 數 收 回 未 抵 付 之 貨 款 計 美 金 1,890 萬 元 ; 另 為 鞏 固 未 來 記 憶 體 貨 源 無
虞 , 於 前 述 增 補 條 款 中 由 台 灣 爾 必 達 指 定 瑞 晶 電 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以 下 簡
稱 瑞 晶 電 子 )加 入 履 行 供 貨 義 務 , 並 成 為 預 付 貨 款 受 款 人 , 本 公 司 依 增 補
條 款 內 容 預 計 將 總 價 4,500 萬 美 元 之 預 付 貨 款 分 期 交 予 瑞 晶 電 子 , 瑞 晶
電子則提供機台設備做全額擔保,二家公司將共同執行對本公司之供貨
義 務 。 截 至 民 國 101 年 12 月 31 日 止 , 本 公 司 帳 列 預 付 1,000 萬 美 元 予
瑞 晶 電 子 , 並 依 合 約 規 定 於 民 國 102 年 第 二 季 前 抵 付 貨 款 , 若 當 季 實 際
抵付金額小於預付金額,則退回未抵付之貨款。
~27~
(六 )備 供 出 售 之 金 融 資 產 -流 動 /非 流 動
101年12月31日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流動
上市櫃公司股票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評價調整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流動
上市櫃公司股票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評價調整
100年12月31日
$
(
$
7,676 $
1,263)
6,413 $
-
$
(
$
60,000 $
14,520)
45,480 $
152,380
54,620
207,000
1. 本 公 司 投 資 原 興 櫃 公 司 宇 瞻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簡 稱 「 宇 瞻 科 技 」 )
股 票 及 上 市 公 司 -萬 國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以 下 簡 稱 「 萬 國 科 技 」 )私 募 股
票 原 帳 列 「 以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非 流 動 」, 分 別 於 民 國 99 年 及 98 年
因宇瞻科技轉上市及萬國科技私募股票限制交易情況解除,使該投資標
的已具活絡市場公開報價,故依原帳列成本減除累計減損後之金額,重
分 類 至 「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 非 流 動 」。 另 宇 瞻 科 技 相 關 投 資 , 本 公 司 業
已 於 民 國 101 年 8 月 全 數 處 分 完 畢 。
2.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度 , 本 公 司 因 處 分 此 項 金 融 資 產 而 認 列 之 淨 利 益 分
別 為 $96,264 及 $36,140。
(七 )以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非 流 動
上市櫃公司股票
非上市櫃公司股票
累計減損-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101年12月31日
100年12月31日
$
$
(
$
39,250
858,672
897,922
135,780) (
762,142 $
53,020
837,541
890,561
140,620)
749,941
1. 本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持 有 之 限 制 交 易 上 市 櫃 公 司 股 票 及 非 上 市 櫃 公 司 股 票 ,
因無活絡市場公開報價且公平價值無法可靠衡量,故以成本衡量。
2.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度 , 本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因 被 投 資 公 司 發 生 價 值 減 損 認
列 之 減 損 損 失 分 別 為 $59,600 及 $100,831。
3.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度 , 本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因 處 分 此 項 金 融 資 產 而 認 列 之
淨 利 益 分 別 為 $72,124 及 $269。
~28~
(八 )無 活 絡 市 場 之 債 券 投 資 -非 流 動
國內私募轉換公司債-勁永
國內一般轉換公司債-至上
$
$
101年12月31日
金額
有效利率
45,098
33.29% $
45,098
$
100年12月31日
金額
有效利率
35,493
33.29%
26,694
4.29%
62,187
1. 上 列 轉 換 公 司 債 係 依 財 務 會 計 準 則 公 報 第 三 十 四 號 規 定 , 於 投 資 無 活 絡
市場之轉換公司債時,將經濟特性及風險非緊密之資產分離處理,截至
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12 月 31 日 相 關 之 金 融 資 產 分 別 為 $3,336 及 $1,005,
請 詳 附 註 四 (二 )之 說 明 。
2.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度 , 本 公 司 因 處 分 此 項 金 融 資 產 而 認 列 之 淨 利 益 分
別 為 $6,742 及 $25。
(九 )採 權 益 法 之 長 期 股 權 投 資 /預 付 長 期 投 資 款 /期 後 事 項
1. 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明細如下:
被
投
資
公
司
慕求生技股份有限公司(註1)
慕求富利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註1)
金灶光學股份有限公司(註2)
101年12月31日
持股
金
額
比例
$ 18,807
18,737
$ 37,544
44.12%
22.96%
-
100年12月31日
持股
金
額
比例
$
$
-
-
註 1: 本 公 司 之 子 公 司 於 民 國 101 年 第 二 季 新 增 對 該 公 司 之 投 資 。
註 2: 本 公 司 之 子 公 司 於 民 國 100 年 第 四 季 出 售 其 採 權 益 法 評 價 之 被 投 資
公 司 - 金 灶 光 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之 股 份 , 因 持 股 比 例 由 35.43% 降 至
15.75%, 故 由 採 權 益 法 認 列 之 長 期 股 權 投 資 轉 列 以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非 流 動 。 因 處 分 前 述 被 投 資 公 司 而 認 列 之 處 分 投 資 利 益 為
$8,348。
2.本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度 採 權 益 法 認 列 之 投 資 利 益 及 損 失
分 別 為 $237 及 $13,009,其 中 金 灶 光 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民 國 100 年 度 之 投 資
損 失 為 $13,009, 係 依 據 其 他 會 計 師 查 核 簽 證 之 財 務 報 表 評 價 。
3.本 公 司 於 民 國 101 年 8 月 及 10 月 投 資 媒 體 發 展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之 普 通 股 各
1,500 仟 股 , 金 額 共 計 $30,000, 表 列「 預 付 長 期 投 資 款 」, 該 投 資 已 於 民
國 102 年 1 月 9 日 完 成 變 更 登 記 。
~29~
4.本 公 司 於 期 後 新 增 投 資 之 情 形 , 請 詳 附 註 九 之 說 明 。
(十 )不 動 產 投 資
101年12月31日
$ 1,402,147
不動產投資
100年12月31日
$ 1,402,147
本 公 司 於 民 國 100 年 4 月 25 日 經 董 事 會 決 議 通 過 處 分 本 公 司 持 有 之 士 林 區
土 地 , 並 於 民 國 100 年 5 月 30 日 簽 訂 買 賣 契 約 , 總 價 款 為 $1,430,187, 惟
因 買 方 未 能 取 得 足 夠 融 資 款 項 , 於 民 國 100 年 11 月 29 日 經 雙 方 合 意 解 除
該 買 賣 契 約 , 並 由 買 方 支 付 $57,207 解 約 賠 償 金 , 表 列 「 什 項 收 入 」。
(十 一 )固 定 資 產
101
原始成本
資產名稱
土地
房屋及建築
機器設備
運輸設備
辦公設備
租賃改良
其他設備
未完工程及預付設備款
$
$
土地
房屋及建築
機器設備
運輸設備
辦公設備
租賃改良
其他設備
未完工程及預付設備款
1,347,832
1,248,911
596,457
8,050
102,625
6,982
217,786
191,724
3,720,367
100
原始成本
資產名稱
$
$
年
12
月
累計折舊
$
(
(
(
(
(
(
($
年
643,062
1,000,243
571,620
8,222
106,614
19,019
211,100
381,832
2,941,712
205,301)
191,460)
4,072)
74,320)
4,672)
160,942)
640,767)
12
月
累計折舊
$
(
(
(
(
(
(
($
1.上 項 所 列 固 定 資 產 均 無 利 息 資 本 化 之 情 形 。
2.固 定 資 產 提 供 擔 保 情 形 請 詳 附 註 六 。
~30~
31
$
$
31
$
164,219)
178,841)
3,053)
63,501)
16,607)
139,026)
565,247) $
日
帳面價值
1,347,832
1,043,610
404,997
3,978
28,305
2,310
56,844
191,724
3,079,600
日
帳面價值
643,062
836,024
392,779
5,169
43,113
2,412
72,074
381,832
2,376,465
(十 二 )出 租 資 產
101
原始成本
資產種類
土地
房屋及建築
$
土地
房屋及建築
12 月
累計折舊
438,691 $
295,140 (
733,831 ($
$
100
原始成本
資產種類
年
$
年
日
帳面價值
- $
43,488)
43,488) $
12 月
累計折舊
445,808 $
299,039 (
744,847 ($
$
31
31
438,691
251,652
690,343
日
帳面價值
- $
34,932)
34,932) $
445,808
264,107
709,915
1. 出租資產提供擔保情形請詳附註六。
2. 截至民國101年12月31日,主要營業租賃條款如下:
租賃標的物
承租人
租賃期間
租金計算及
收款方式(未稅)
本公司
新北市中和區連城路遠東
世紀廣場停車位
台北市信義區松高路9號
29樓
新北市中和區建康路119
號4樓
子公司
蘇州工業園區鍾園路1號
蘇州工業園區鍾園路1號
萬吉達等共4個承租人 101.01.01101.12.31
柏合麗娛樂傳媒
100.01.01102.12.31
萬國科技
100.02.11103.02.10
蘇州愛莉園貿易有限
公司
豪寶明電子
蘇州工業園區新發路28號 豪寶明電子
蘇州工業園區新發路28號 湯曉偉
蘇州工業園區新發路28號 劉玉斗
~31~
101.03.01106.02.28
101.06.26103.06.25
101.01.05103.04.30
101.05.09104.05.08
101.04.01104.03.31
$57/月/月付
$930/月/月付
$918/月/月付
RMB 63,360
/月/半年付
RMB 11,160
/月/月付
RMB 2,920
/月/月付
RMB 3,000
/月/月付
RMB 3,000
/月/月付
3.未來每年應收租金總額:
期
未來每年
應收租金總額
間
一年以內
一年以上
$
$
27,114
14,252
41,366
(十 三 )資 產 減 損
本公司及子公司資產減損係依據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三十五號資產減損
之會計處理準則及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三十四號金融商品之會計準則評
估,減損損失明細如下:
101 年 度
金融資產減損
減損損失-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
59,600
100 年 度
$
100,831
減損原因說明:
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度 本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依 據 持 有 被 投 資 公 司 之 淨 值 、 未
來 現 金 流 量 及 鑑 價 報 告 評 估 , 認 列 之 減 損 損 失 分 別 為 $59,600 及
$100,831。
(十 四 )短 期 借 款
週轉金
利率區間
101年12月31日
$ 1,244,568
0.859%-1.352%
100年12月31日
$
-
擔保情形
詳附註六之說明
-
(十 五 )應 付 公 司 債 -流 動 /非 流 動
101年12月31日
$
667,800
(
39,777)
628,023
(
628,023)
$
-
應付公司債
減:應付公司債折價
減:一年內到期
~32~
100年12月31日
$ 1,645,200
(
83,445)
1,561,755
(
644,909)
$
916,846
1.本 公 司 於 民 國 98 年 7 月 發 行 國 內 第 四 次 擔 保 轉 換 公 司 債,已 於 民 國 101
年第三季全數到期還本或執行轉換完畢。
A.發 行 條 件 如 下 :
a.本 公 司 經 主 管 機 關 核 准 募 集 及 發 行 國 內 第 四 次 擔 保 轉 換 公 司 債 ,
發 行 總 額 計 $800,000, 票 面 利 率 0%, 發 行 期 間 3 年 , 流 通 期 間 自
民 國 98 年 7 月 29 日 至 101 年 7 月 29 日。本 轉 換 公 司 債 於 民 國 98
年 7 月 31 日 於 財 團 法 人 中 華 民 國 證 券 櫃 檯 買 賣 中 心 掛 牌 交 易 。
b.本 轉 換 公 司 債 之 轉 換 價 格 係 依 轉 換 辦 法 規 定 之 訂 定 模 式 予 以 訂 定 ,
續 後 轉 換 價 格 遇 有 本 公 司 因 反 稀 釋 條 款 之 情 況,將 依 轉 換 辦 法 規 定
之 訂 定 模 式 予 以 調 整 。 最 終 轉 換 價 格 已 調 整 為 新 台 幣 62.1 元 。
c.債 券 持 有 人 得 於 本 轉 換 公 司 債 發 行 滿 二 年 時 , 要 求 本 公 司 以 債 券
面 額 加 計 4.04%之 利 息 補 償 金 將 其 所 持 有 之 轉 換 公 司 債 買 回 。
d.依 本 公 司 國 內 第 四 次 擔 保 轉 換 公 司 債 發 行 及 轉 換 辦 法 之 規 定 , 轉
換後普通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B.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度 因 債 券 持 有 人 行 使 賣 回 權 而 行 使 贖 回 轉 換 公
司 債 之 面 額 分 別 為 $647,300 及 $12,200,贖 回 損 失 分 別 為 $39,615 及
$193, 表 列 「 其 他 損 失 」。
C.本 公 司 於 發 行 轉 換 公 司 債 時 , 將 非 屬 權 益 性 質 之 轉 換 權 、 買 回 權 及
賣回權,依據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三十四號之規定,因與主契約債
務商品之經濟特性及風險非緊密關聯,故予以分離處理,截至民國
101 年 及 100 年 12 月 31 日 以 其 淨 額 帳 列「 公 平 價 值 變 動 列 入 損 益 之
金 融 負 債 」 分 別 為 $0 及 $6,240, 請 詳 附 註 四 (二 )之 說 明 ; 經 分 離 後
主 契 約 債 務 之 有 效 利 率 為 0.42%。
2.本 公 司 於 民 國 99 年 10 月 發 行 國 內 第 五 次 無 擔 保 轉 換 公 司 債
A.發 行 條 件 如 下 :
a.本 公 司 經 主 管 機 關 核 准 募 集 及 發 行 國 內 第 五 次 無 擔 保 轉 換 公 司 債 ,
發 行 總 額 計 $1,000,000,票 面 利 率 0%,發 行 期 間 5 年,流 通 期 間 自
民 國 99 年 10 月 1 日 至 104 年 10 月 1 日 。 本 轉 換 公 司 債 於 民 國 99
年 10 月 5 日 於 財 團 法 人 中 華 民 國 證 券 櫃 檯 買 賣 中 心 掛 牌 交 易 。 截
至 民 國 101 年 12 月 31 日 止 , 尚 未 轉 換 之 面 額 計 $667,800。
b.本 轉 換 公 司 債 之 轉 換 價 格 係 依 轉 換 辦 法 規 定 之 訂 定 模 式 予 以 訂 定 ,
續後轉換價格遇有本公司因反稀釋條款之情況,將依轉換辦法規定
之 訂 定 模 式 予 以 調 整 。 截 至 民 國 101 年 12 月 31 日 止 , 轉 換 價 格 為
新 台 幣 45.8 元 。
c.債 券 持 有 人 得 於 本 轉 換 公 司 債 發 行 滿 二 年 時 , 要 求 本 公 司 以 債 券
~33~
面 額 加 計 4.04%之 利 息 補 償 金 將 其 所 持 有 之 轉 換 公 司 債 買 回 , 滿
三 年 之 利 息 補 償 金 為 債 券 面 額 之 6.12%, 滿 四 年 之 利 息 補 償 金 為
債 券 面 額 之 8.24%。
d.依 本 公 司 國 內 第 五 次 無 擔 保 轉 換 公 司 債 發 行 及 轉 換 辦 法 之 規 定 ,
轉換後普通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B. 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度,本 轉 換 公 司 債 面 額 計 $0 及 $2,100 已 轉 換 為
普 通 股 0 及 45,851 股 , 並 已 辦 理 變 更 登 記 完 竣 , 請 詳 附 註 四 (十 八 )
之 說 明 。 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度 本 公 司 因 前 述 公 司 債 轉 換 交 易 而 產
生 「 資 本 公 積 -普 通 股 溢 價 」 之 金 額 分 別 為 $0 及 $1,475。 另 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度 因 收 回 轉 換 公 司 債 及 債 券 持 有 人 行 使 賣 回 權 而 行 使 贖
回 轉 換 公 司 債 之 面 額 分 別 為 $330,100 及 $0,贖 回 損 失 分 別 為 $18,737
及 $0, 表 列 「 其 他 損 失 」。
C. 本 公 司 於 發 行 轉 換 公 司 債 時 , 依 據 財 務 會 計 準 則 公 報 第 三 十 四 號 之
規定,因與主契約債務商品之經濟特性及風險非緊密關聯,故予以
分 離 處 理 , 截 至 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12 月 31 日 , 非 屬 權 益 性 質 之
轉換權、買回權、賣回權,以其淨額帳列「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
之 金 融 負 債 」 分 別 計 $39,467 及 $32,631, 請 詳 附 註 四 (二 )之 說 明 ;
屬 權 益 性 質 之 轉 換 權 帳 列 「 資 本 公 積 - 認 股 權 」 分 別 計 $58,366 及
$87,216, 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度 , 本 公 司 因 收 回 轉 換 公 司 債 及 債 券
持 有 人 轉 換 公 司 債 而 將 「 資 本 公 積 -認 股 權 」 轉 列 「 資 本 公 積 -庫 藏
股 交 易 」 及 「 資 本 公 積 -普 通 股 溢 價 」 之 金 額 分 別 為 $34 及 $184; 另
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度 , 本 公 司 因 債 券 持 有 人 行 使 賣 回 權 而 將 「 資
本 公 積 -認 股 權 」轉 列「 資 本 公 積 -普 通 股 溢 價 」之 金 額 分 別 為 $28,816
及 $0。 本 轉 換 公 司 債 經 分 離 後 主 契 約 債 務 之 有 效 利 率 為 2.32%。
~34~
(十 六 )長 期 借 款 -非 流 動
借款銀行
動支期間
購置營業場所借款
華南商業銀行
99.10.04106.10.04
華南商業銀行
99.10.04106.10.04
週轉金借款
臺灣銀行及合作 99.07.22金庫商業銀行 102.07.21
等(註1)
臺灣銀行及第一 101.9.27商業銀行等
104.9.27
(註2)
擔保品
詳附註六
減:一年內到期部份
借款利率區間
101年12月31日
100年12月31日
$
$
500,000
500,000
無
150,000
150,000
無
-
3,230,000
無
2,500,000
-
3,150,000
$ 3,150,000
1.671%~1.720%
3,880,000
$ 3,880,000
1.601%~1.720%
註 1: 本 公 司 於 民 國 99 年 5 月 與 統 籌 主 辦 銀 行 暨 管 理 銀 行 台 灣 銀 行 及 合
作 金 庫 商 業 銀 行 等 十 一 家 銀 行 簽 訂 為 期 三 年 之 聯 合 授 信 合 約,授 信
總 額 度 為 $3,600,000。
依 合 約 之 規 定,本 公 司 之 年 度 合 併 會 計 師 查 核 簽 證 財 務 報 告 與 半 年
度合併會計師核閱財務報告之財務比率應符合以下主要財務承諾
事項:
1.流 動 比 率 (流 動 資 產 /流 動 負 債 ):應 維 持 在 百 分 之 一 百 (100%)(含 )
以上。
2.負 債 比 率 (負 債 總 額 /有 形 淨 值 ):應 維 持 在 百 分 之 一 百 七 十 (170%)
以下。
3.利 息 保 障 倍 數 「 (稅 前 淨 利 +折 舊 +攤 銷 +利 息 費 用 )/利 息 費 用 」:
應 維 持 在 三 (3)倍 (含 )以 上 。
4. 有 形 淨 值 ( 淨 值 扣 除 無 形 資 產 ) : 應 維 持 在 新 台 幣 肆 拾 伍 億 元
(NT$4,500,000)整 (含 )以 上 。
~35~
5.本 公 司 有 未 能 符 合 上 述 任 一 項 財 務 標 準 時 , 本 公 司 應 自 該 財 務 報
告公告之日起,6 個月內辦理現金增資或以其他方式改善。如逾
前 述 改 善 期 間 仍 未 改 善 完 成 者,則 自 該 財 務 報 告 基 準 日 之 翌 日 起,
至本公司實際改善達符合本項約定之所有財務標準之翌日止,本
公司應按本授信案未清償總餘額,依合約第四條第一項約定,按
月計付違約金予管理銀行,惟本公司之支付該違約金,並不視為
未違反本項之財務承諾。
註 2:本 公 司 於 民 國 101 年 7 月 與 統 籌 主 辦 銀 行 暨 管 理 銀 行 台 灣 銀 行 及 第
一 商 業 銀 行 等 八 家 銀 行 簽 訂 為 期 三 年 之 聯 合 授 信 合 約,授 信 總 額 度
為 $3,600,000。
依 合 約 之 規 定,本 公 司 之 年 度 合 併 會 計 師 查 核 簽 證 財 務 報 告 與 半 年
度合併會計師核閱財務報告之財務比率應符合以下主要財務承諾
事項:
1.流 動 比 率 (流 動 資 產 /流 動 負 債 ):應 維 持 在 百 分 之 一 百 (100%)(含 )
以上。
2.負 債 比 率 (負 債 總 額 /有 形 淨 值 ):應 維 持 在 百 分 之 一 百 七 十 (170%)
以下。
3.利 息 保 障 倍 數 「 (稅 前 淨 利 +折 舊 +攤 銷 +利 息 費 用 )/利 息 費 用 」:
應 維 持 在 二 點 三 (2.3)倍 (含 )以 上 。
4. 有 形 淨 值 ( 淨 值 扣 除 無 形 資 產 ) : 應 維 持 在 新 台 幣 伍 拾 伍 億 元
(NT$5,500,000)整 (含 )以 上 。
5.本 公 司 有 未 能 符 合 上 述 任 一 項 財 務 標 準 時,本 公 司 應 自 該 財 務 報
告公告之日起,6 個月內辦理現金增資或以其他方式改善。如逾
前 述 改 善 期 間 仍 未 改 善 完 成 者,則 自 該 財 務 報 告 基 準 日 之 翌 日 起 ,
至 本 公 司 實 際 改 善 達 符 合 本 項 約 定 之 所 有 財 務 標 準 之 翌 日 止,本
公 司 應 按 本 授 信 案 未 清 償 總 餘 額,依 合 約 第 四 條 第 一 項 約 定,按
月 計 付 違 約 金 予 管 理 銀 行,惟 本 公 司 之 支 付 該 違 約 金,並 不 視 為
未違反本項之財務承諾。
~36~
(十 七 )退 休 金 (表 列 「 預 付 費 用 」 )
1.自 民 國 94 年 7 月 1 日 起 , 本 公 司 依 據 「 勞 工 退 休 金 條 例 」, 訂 有 確 定
提撥之退休辦法,適用於本國籍之員工。本公司就員工選擇適用「勞
工 退 休 金 條 例 」 所 定 之 勞 工 退 休 金 制 度 部 分 , 每 月 按 不 低 於 薪 資 6%提
繳勞工退休金至勞保局員工個人帳戶,員工退休金之支付依員工個人
之退休金專戶及累積收益之金額採月退休金或一次退休金方式領取。
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度 本 公 司 依 上 開 退 休 金 辦 法 認 列 之 退 休 金 成 本 分
別 為 $18,826 及 $15,893。
2. 本 公 司 依 據 「 勞 動 基 準 法 」 之 規 定 , 訂 有 確 定 給 付 之 退 休 辦 法 , 適 用
於 民 國 94 年 7 月 1 日 實 施 「 勞 工 退 休 金 條 例 」 前 所 有 正 式 員 工 之 服 務
年資,以及於實施「勞工退休金條例」後選擇繼續適用勞動基準法員
工之後續服務年資。員工符合退休條件者,退休金之支付係根據服務
年 資 及 核 准 退 休 時 1 個 月 平 均 工 資 計 算 , 15 年 以 內 (含 )的 服 務 年 資 每
滿 一 年 給 予 兩 個 基 數 , 超 過 15 年 之 服 務 年 資 每 滿 一 年 給 予 一 個 基 數 ,
惟 累 積 最 高 以 45 個 基 數 為 限。本 公 司 按 月 就 薪 資 總 額 2%提 撥 退 休 基 金,
以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之名義專戶儲存於臺灣銀行信託部。
本公司依精算報告認列之相關資訊如下:
(1)計 算 淨 退 休 金 成 本 所 用 之 精 算 假 設 如 下 :
101年12月31日
100年12月31日
1.75%
1.75%
4.50%
1.75%
1.75%
4.50%
折現率
基金資產報酬率
薪資增加率
(2)精 算 衡 量 日 退 休 基 金 提 撥 狀 況 及 預 付 退 休 金 之 調 節 如 下 :
101年12月31日
給付義務:
既得給付義務
非既得給付義務
$
(
累積給付義務
未來薪資增加之影響數
100年12月31日
- $
9,649) (
10,415)
(
(
9,649) (
12,403) (
10,415)
13,680)
預計給付義務
退休基金資產公平價值
(
22,052) (
19,830
24,095)
18,601
提撥狀況
未認列過渡性淨給付義務
未認列退休金損(益)
補列之應計退休金負債
預付退休金
既得給付
(
$
$
~37~
2,222) (
652
6,972
5,402
$
- $
5,494)
782
9,573
4,861
-
(3)淨 退 休 金 成 本 明 細 如 下 :
101 年 度
服務成本
利息成本
基金資產之預計報酬
攤
銷:
未認列過渡性淨給付義務
未認列退休金損(益)
淨退休金成本
$
(
$
100 年 度
- $
422
335) (
380
303)
130
311
528
130
376
583
$
3. 本 公 司 之 子 公 司 係 採 確 定 提 撥 制 , 每 月 依 當 地 員 工 薪 資 總 額 之 一 定 比
率 提 撥 退 休 金 , 公 司 除 按 月 提 撥 外 無 進 一 步 義 務 。 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度 認 列 之 退 休 金 費 用 分 別 為 $31,341 及 $24,813
(十 八 )股
本
1. 本 公 司 發 行 之 股 份 全 數 為 普 通 股 , 每 股 面 額 為 新 台 幣 拾 元 , 截 至 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12 月 31 日 止 , 本 公 司 額 定 股 本 均 為 $6,000,000(皆 含
認 股 權 證 可 轉 換 股 數 額 $250,000),發 行 在 外 股 數 均 為 225,783,906 股,
扣 除 庫 藏 股 後 , 實 際 流 通 在 外 股 數 均 為 210,783,906 股 。
2. 本 公 司 為 充 實 營 運 資 金 、 償 還 銀 行 借 款 及 引 進 策 略 合 作 夥 伴 , 於 民 國
98 年 6 月 10 日 股 東 會 決 議 以 私 募 方 式 辦 理 現 金 增 資 , 以 民 國 98 年 9
月 7 日 為 私 募 基 準 日 , 私 募 股 數 為 12,000,000 股 , 每 股 認 購 價 格 為 新
台 幣 50 元 , 此 增 資 案 已 募 得 $600,000。 該 私 募 股 票 自 交 付 日 起 計 已 於
民 國 101 年 10 月 屆 滿 三 年 , 故 將 其 補 辦 公 開 發 行 , 並 業 已 於 民 國 101
年 11 月 6 日 辦 理 變 更 登 記 完 竣 。
3.本 公 司 於 民 國 100 年 8 月 26 日 經 董 事 會 決 議 , 註 銷 本 公 司 於 民 國 97
年 6 月 買 回 之 庫 藏 股 , 共 計 2,500,000 股 , 減 資 比 率 為 1.10%, 減 資 基
準 日 為 民 國 100 年 9 月 16 日 , 並 已 辦 理 變 更 登 記 完 竣 。
4.本 公 司 於 民 國 100 年 6 月 15 日 經 董 事 會 決 議 通 過 , 以 公 司 債 轉 換 及 員
工 行 使 認 股 權 分 別 發 行 普 通 股 45,851 股 及 25,750 股 , 該 增 資 案 業 經
行 政 金 融 監 督 管 理 委 員 會 證 券 期 貨 局 核 准,增 資 基 準 日 為 民 國 100 年 6
月 16 日 , 並 已 辦 理 變 更 登 記 完 竣 。
5.本 公 司 於 民 國 100 年 2 月 25 日 經 董 事 會 決 議 通 過 , 以 員 工 行 使 認 股 權
發 行 普 通 股 39,000 股 , 該 增 資 案 業 經 行 政 金 融 監 督 管 理 委 員 會 證 券 期
貨 局 核 准 , 增 資 基 準 日 為 民 國 100 年 2 月 28 日 , 並 已 辦 理 變 更 登 記 完
竣。
~38~
(十 九 )資 本 公 積
1. 依 公 司 法 規 定 , 超 過 票 面 金 額 發 行 股 票 所 得 之 溢 額 及 受 領 贈 與 之 所 得
之資本公積,除得用於彌補虧損外,於公司無累積虧損時,按股東原
有股份之比例發給新股或現金。另依證券交易法之相關規定,以上開
資本公積撥充資本時,每年以其合計數不超過實收資本額百分之十為
限。公司非於盈餘公積填補資本虧損仍有不足時,不得以資本公積補
充之。
2.有 關 「 資 本 公 積 - 認 股 權 」 請 詳 附 註 四 (十 五 )之 說 明 。
3.有 關 「 資 本 公 積 - 員 工 認 股 權 」 請 詳 附 註 四 (二 十 三 )之 說 明 。
(二 十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依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規定,年度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款,次彌
補 以 前 年 度 虧 損,再 次 提 列 10%為 法 定 盈 餘 公 積。但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已 達
資本總額時,不在此限。法定盈餘公積除彌補公司虧損及按股東原有
股份之比例發給新股或現金外,不得使用之,惟發給新股或現金時,
以該項公積已達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五之部分為限。
(二 十 一 )未 分 配 盈 餘
1.本 公 司 章 程 規 定 之 盈 餘 分 派 方 式 如 下 :
(1)依 本 公 司 民 國 100 年 6 月 15 日 股 東 會 修 訂 章 程 前 之 規 定 , 於 依
法完納稅捐後,分派每一營業年度盈餘時,應先彌補以前年度虧
損,並就其餘額提出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
累積已達本公司資本總額時,不在此限。次依相關法令之規定提
列 或 迴 轉 特 別 盈 餘 公 積。次 提 所 餘 盈 餘 百 分 之 一 為 董 事 及 監 察 人
酬勞,及提撥不高於百分之二十為員工紅利。
就 前 項 分 配 後 之 餘 額 加 計 以 前 年 度 未 分 配 盈 餘 後,由 董 事 會 擬 定
盈 餘 分 配 案 提 請 股 東 會 決 議 分 配 之。本 公 司 股 利 政 策 採 穩 健 平 衡
原則,並參酌獲利狀況、財務結構及公司未來發展等因素,就當
年 度 所 分 配 之 股 利 中 提 撥 至 少 百 分 之 十 發 放 現 金 股 利。員 工 紅 利
如以股票方式發放,本公司之從屬公司之員工符合一定條件時,
亦得分配之,其一定條件授權董事長訂定之。
(2)依 本 公 司 民 國 100 年 6 月 15 日 股 東 會 修 訂 章 程 後 之 規 定 , 於 依
法完納稅捐後,分派每一營業年度盈餘時,應先彌補以前年度虧
~39~
損,並就其餘額提出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
累積已達本公司資本總額時,不在此限。次依相關法令之規定提
列 或 迴 轉 特 別 盈 餘 公 積。次 提 所 餘 盈 餘 百 分 之 一 為 董 事 及 監 察 人
酬勞,及提撥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二十為員工紅利。
就 前 項 分 配 後 之 餘 額 加 計 以 前 年 度 未 分 配 盈 餘 後,由 董 事 會 擬 定
盈 餘 分 配 案 提 請 股 東 會 決 議 分 配 之。本 公 司 股 利 政 策 採 穩 健 平 衡
原則,並參酌獲利狀況、財務結構及公司未來發展等因素,就當
年 度 所 分 配 之 股 利 中 提 撥 至 少 百 分 之 十 發 放 現 金 股 利。員 工 紅 利
如以股票方式發放,本公司之從屬公司之員工符合一定條件時,
亦得分配之,其一定條件授權董事長訂定之。
2.本 公 司 有 關 未 分 配 盈 餘 明 細 如 下 :
87年及以後年度未分配盈餘
-已加徵10%營利事業所得稅未分配盈餘
-未加徵10%營利事業所得稅未分配盈餘
101年12月31日
100年12月31日
$
$
$
1,136,410
639,906
1,776,316
$
1,132,697
74,387
1,207,084
3.本 公 司 盈 餘 分 派 情 形 如 下 :
(1)本 公 司 於 民 國 100 年 6 月 15 日 經 股 東 會 決 議 通 過 民 國 99 年 度 虧
損 撥 補 案 , 會 中 決 議 提 列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6,829 及 彌 補 虧 損
$130,810; 另 本 公 司 於 民 國 101 年 6 月 18 日 經 股 東 會 決 議 通 過
民 國 100 年 度 盈 餘 分 派 案 如 下 :
金
法定盈餘公積
現金股利
$
$
董監事酬勞
員工現金紅利
$
$
100
額
7,439
63,235
70,674
年
度
每股股利(元)
$
0.30
669
8,034
8,703
A. 上 述 本 公 司 民 國 100 年 度 之 盈 餘 分 派 案 及 99 年 度 之 虧 損 撥 補
案 , 與 本 公 司 民 國 101 年 3 月 15 日 及 100 年 2 月 15 日 之 董
事會擬議並無差異。
B. 截 至 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12 月 31 日 止 , 本 公 司 股 東 可 扣 抵
稅 額 餘 額 分 別 為 $211,151 及 $259,387。本 公 司 民 國 100 年 及
~40~
99 年 度 實 際 未 分 配 盈 餘 稅 額 扣 抵 比 率 分 別 為 21.87% 及
25.02%。
(2)本 公 司 於 民 國 102 年 3 月 19 日 經 董 事 會 決 議 民 國 101 年 度 盈 餘
分派案如下:
法定盈餘公積
現金股利
迴轉特別盈餘公積
101年度
金額
每股股利(元)
63,991
526,960 $
2.50
6,829)
584,122
$
(
$
董監事酬勞
員工現金紅利
5,828
58,274
64,102
$
A. 本 公 司 民 國 101 年 度 之 盈 餘 分 派 預 計 股 東 可 扣 抵 稅 額 比 率 為
11.89%。
B. 前 述 民 國 101 年 度 盈 餘 分 派 議 案 , 截 至 民 國 102 年 3 月 19 日
止,尚未經股東會決議。
4.本 公 司 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度 員 工 紅 利 估 列 金 額 分 別 為 $58,274 及
$8,034; 董 監 酬 勞 估 列 金 額 分 別 為 $5,828 及 $669, 係 以 截 至 當 期 止
之稅後淨利,考量法定盈餘公積等因素後,以章程所定之成數為估
列 基 礎 (民 國 101 年 及 民 國 100 年 度 員 工 紅 利 分 別 以 10%及 12%估 列 、
董 監 酬 勞 均 以 1%估 列 )。
5.本 公 司 董 事 會 通 過 及 股 東 會 決 議 之 員 工 紅 利 及 董 監 酬 勞 相 關 資 訊 可
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二 十 二 )庫 藏 股
1.本 公 司 庫 藏 股 票 變 動 情 形 如 下 :
單位:股/仟元
收回原因
期初
供轉讓股份予員工
-股數
15,000,000
-金額
$ 516,718
~41~
101年度
本期增加
$
-
本期減少
$
-
期末
15,000,000
$ 516,718
收回原因
期初
供轉讓股份予員工
-股數
2,500,000
-金額
$
77,129
100年度
本期增加
本期減少
期末
15,000,000 ( 2,500,000) 15,000,000
$ 516,718 ($
77,129) $ 516,718
2.證 券 交 易 法 規 定 公 司 對 買 回 發 行 在 外 股 份 之 數 量 比 例 , 不 得 超 過 公
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十,收買股份之總金額,不得逾保留盈餘
加 計 發 行 股 份 溢 價 及 已 實 現 之 資 本 公 積 金 額。截 至 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12 月 31 日 止 , 本 公 司 已 買 回 庫 藏 股 票 之 數 量 及 金 額 皆 未 逾 法 令
規定。
3.本 公 司 持 有 之 庫 藏 股 票 依 證 券 交 易 法 規 定 不 得 質 押 , 於 未 轉 讓 前 亦
不得享有股東權利。
4.依 證 券 交 易 法 規 定 , 因 供 轉 讓 股 份 予 員 工 所 買 回 之 股 份 , 應 於 買 回
之日起三年內將其轉讓,逾期未轉讓者,視為公司未發行股份,並
應辦理變更登記銷除股份,表列庫藏股票之轉讓期限明細如下:
買回年度
100
100
股數
6,000,000
9,000,000
金額
$
225,568
291,150
最後轉讓期限
103年7月
103年10月
(二 十 三 )股 份 基 礎 給 付 -員 工 獎 酬
1.本 公 司 於 民 國 96 年 7 月 經 董 事 會 決 議 通 過 辦 理 發 行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6,000 單 位,每 單 位 認 股 權 憑 證 得 認 購 1,000 股 之 普 通 股,截 至 民 國
101 年 12 月 31 日 止,已 發 行 6,000 單 位,因 認 股 權 憑 證 行 使 而 須 發
行 之 普 通 股 新 股 總 數 為 6,000,000 股 , 其 認 股 價 格 以 發 行 日 當 日 本
公司普通股收盤價定之。認股權憑證發行後,遇有本公司普通股股
份發生變動時,認股價格得依特定公式調整之。發行之認股權之存
續期間為 6 年,員工自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 2 年後,得依員工認
股權憑證辦法分年行使認股權利。
上 述 認 股 權 證 本 公 司 依 民 國 92 年 3 月 17 日 財 團 法 人 中 華 會 計 研 究
發 展 基 金 會 (92)基 秘 字 第 070、 071、 072 及 205 號 函 「 員 工 認 股 權
證之會計處理」之規定處理,應揭露之相關資訊如下:
~42~
(1) 酬 勞 性 員 工 認 股 選 擇 權 計 畫 之 認 股 選 擇 權 數 量 及 加 權 平 均 行 使
價格之資訊揭露如下表:
101
年
數量
(仟股)
度
加權平均
行使價格
(元)
認股選擇權
期初流通在外
3,625.25 $
本期給與
無償配股增發或調整
認股股數
本期行使
(
119.75)
本期放棄
3,505.50 $
期末流通在外(註)
期末可行使之認股選
3,505.50
擇權
期末已核准尚未發行
之認股選擇權
63.20
-
100
年
度
加權平均
行使價格
(元)
數量
(仟股)
4,051.25
-
$
63.12
-
- (
56.00) $
- (
370.00)
62.62
3,625.25 $
63.20
63.20
3,625.25
-
註:加權平均行使價格已依員工認股權憑證辦法之規定調整。
(2)酬 勞 性 員 工 認 股 選 擇 權 計 畫 流 通 在 外 之 資 訊 如 下 表 :
101年12月31日
期末流通在外之認股擇權
加權平均
加權平均
行使價格
(元)
期末可行使認股選擇權
加權平均
行使價格
之範圍(元)
數量
(仟股)
預期剩餘
存續期間
$
76.80
1,985.50
0.75年
$
76.80
1,985.50
$
76.80
$
44.10
1,520.00
1.00年
$
44.10
1,520.00
$
44.10
數量
(仟股)
行使價格
(元)
100年12月31日
期末流通在外之認股擇權
加權平均
加權平均
行使價格
(元)
期末可行使認股選擇權
加權平均
行使價格
之範圍(元)
數量
(仟股)
預期剩餘
存續期間
$
77.40
2,061.00
1.75年
$
77.40
2,061.00
$
77.40
$
44.50
1,564.25
2.00年
$
44.50
1,564.25
$
44.50
數量
(仟股)
行使價格
(元)
(3)本 公 司 認 股 選 擇 權 計 劃 給 與 日 (修 正 日 )於 民 國 93 年 度 1 月 1 日
至 96 年 12 月 31 日 (含 )者 , 如 採 用 公 平 價 值 法 認 列 酬 勞 成 本 之
擬制性本期淨利及每股盈餘資訊如下:
~43~
101年度
本期淨利
報表認列之淨利
擬制淨利
基本每股盈餘
報表認列之每股盈餘(元)
擬制每股盈餘(元)
完全稀釋每股盈餘 報表認列之每股盈餘(元)
擬制每股盈餘(元)
100年度
$ 639,906
639,906
3.04
3.04
2.87
2.87
$
74,387
70,197
0.34
0.32
0.32
0.30
上 開 認 股 選 擇 權 計 劃 係 採 Black-Scholes 選 擇 權 評 價 模 式 估 計 給
與日認股選擇權之公平價值,相關資訊如下:
發
行
日
96年8月17日
96年12月25日
股利率
預期價格波動性
無風險利率
預期存續期間
本期給與之認股選擇權
加權平均公平價值(元)
0%
48.13%
2.45%
6年
$
55.92
0%
49.37%
2.44%
6年
$
27.99
2.本 公 司 於 民 國 98 年 3 月 經 董 事 會 決 議 通 過 辦 理 發 行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8,000 單 位,每 單 位 認 股 權 憑 證 得 認 購 1,000 股 之 普 通 股,因 認 股 權
憑 證 行 使 而 須 發 行 之 普 通 股 新 股 總 數 為 8,000,000 股 , 其 認 股 價 格
以 不 低 於 發 行 日 當 日 本 公 司 普 通 股 收 盤 價 定 之。認 股 權 憑 證 發 行 後 ,
遇 有 本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份 發 生 變 動 時,認 股 價 格 得 依 特 定 公 式 調 整 之 。
發行之認股權之存續期間為 6 年,員工自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 2
年後,得依員工認股權憑證辦法分年行使認股權利。
(1) 本 公 司 酬 勞 性 員 工 認 股 選 擇 權 計 畫 之 認 股 選 擇 權 數 量 及 加 權 平
均行使價格之資訊揭露如下表:
~44~
101年度
數量
(仟股)
認股選擇權
100年度
加權平均
行使價格
(元)
數量
(仟股)
加權平均
行使價格
(元)
期初流通在外
3,827.00 $ 68.90
4,000.00 $ 68.90
本期給與
無償配股增發或調
整認股股數
本期行使
本期放棄
(
263.50)
- (
173.00)
期末流通在外(註1)
3,563.50 $ 68.30
3,827.00 $ 68.90
期末可行使之認股選
擇權
2,672.63
1,913.50
期末已核准尚未發行
之認股選擇權(註2)
4,000.00
4,000.00
註 1: 加 權 平 均 行 使 價 格 已 依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辦 法 之 規 定 調 整 。
註 2: 該 未 發 行 員 工 認 股 權 已 於 民 國 99 年 第 二 季 逾 發 行 期 限 而
失效。
(2)本 公 司 酬 勞 性 員 工 認 股 選 擇 權 計 畫 流 通 在 外 之 資 訊 如 下 表 :
101年12月31日
期末流通在外之認股選擇權
加權平均
加權平均
行使價格
(元)
數量
(仟股)
行使價格
(元)
$
2,672.63
$
行使價格
之範圍(元)
數量
(仟股)
預期剩餘
存續期限
$
3,563.50
2.75年
68.30
期末可行使認股選擇權
68.30
加權平均
68.30
100年12月31日
期末流通在外之認股選擇權
加權平均
加權平均
行使價格
(元)
數量
(仟股)
行使價格
(元)
$
1,913.50
$
行使價格
之範圍(元)
數量
(仟股)
預期剩餘
存續期限
$
3,827.00
3.75年
68.90
期末可行使認股選擇權
~45~
68.90
加權平均
68.90
(3)上 開 認 股 選 擇 權 計 劃 係 採 Black-Scholes 選 擇 權 評 價 模 式 估 計 給
與日認股選擇權之公平價值,相關資訊如下:
發
行
日
98年8月24日
股利率
預期價格波動性
無風險利率
預期存續期間
本期給與之認股選擇權
加權平均公平價值(元)
0%
26.91%
0.87%
4.375年
$
16.56
(4)本 公 司 於 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度 依 精 算 報 告 認 列 上 述 員 工 認 股 選
擇 權 之 酬 勞 成 本 分 別 為 $7,490 及 $20,876。
(二 十 四 )所 得 稅
1.所 得 稅 費 用 計 算 如 下 :
101 年 度
應付所得稅
加(減):
扣繳及暫繳稅額
以前年度所得稅低(高)估數
未分配盈餘加徵10%所得稅費用
匯率影響數
$
(
(
當期所得稅費用
加(減):
當期新增之遞延所得稅影響數
未分配盈餘加徵10%所得稅費用
所得稅費用
$
100 年 度
4,733
$
38,820
42,465
10,816 (
371)
2,633)
15,448
27,294)
1,034
55,010
28,008
107,465
371
162,846
61,166
89,174
$
2.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及 負 債 之 相 關 明 細 列 示 如 下 :
遞延所得稅資產-流動
遞延所得稅負債-流動
101年12月31日 100年12月31日
$
106,050
$
140,255
(
5,385)
$
100,665 $
140,255
遞延所得稅資產-非流動
減:備抵遞延所得稅資產-非流動
$
(
遞延所得稅負債-非流動
(
($
~46~
55,438
19,765)
35,673
165,765)
130,092)
$
(
(
($
120,352
24,222)
96,130
158,347)
62,217)
3.產 生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及 負 債 之 暫 時 性 差 異 明 細 列 示 如 下 :
101年12月31日
所得稅
金 額
影響數
100年12月31日
所得稅
金 額
影響數
流動項目:
虧損扣抵
$ 349,520 $ 59,418 $ 458,857 $ 78,051
未實現存貨跌價損失
201,331
34,226
318,743
54,186
備抵呆帳超限數
39,062
6,641
30,999
5,270
遞延聯屬公司未實現銷貨
32,754
5,568
3,467
589
毛利
遞延公司債發行成本
3,742
636
未實現兌換(利益)損失
( 10,971) ( 1,865)
7,534
1,281
國外投資損失準備
( 20,704) ( 3,520)
197
242
其他
1,087
1,312
100,665
140,255
非流動項目:
虧損扣抵
300,918
50,059
646,889
109,888
未實現長期投資減損損失
30,263
5,145
59,495
10,114
國外投資損失準備
- ( 41,255) (
7,013)
未實現投資利益
( 975,087) ( 165,765) ( 890,202) ( 151,334)
234
350
其他
1,374
2,062
( 110,327)
( 37,995)
備抵評價
( 19,765)
( 24,222)
( 130,092)
( 62,217)
($ 29,427)
$ 78,038
4.本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依 據 所 得 稅 法 , 可 享 受 之 所 得 稅 抵 減 及 虧 損 扣 抵 明
細如下:
抵減項目
本公司-虧損扣抵
子公司-虧損扣抵(兆興投資)
子公司-虧損扣抵(兆達科技)
子公司-虧損扣抵(威剛香港)
尚未抵減餘額
$
349,520
49,358
36,641
214,919
$
650,438
最後抵減年度
109年
109年
111年
無限期後抵
5.截 至 民 國 101 年 12 月 31 日 止,本 公 司 之 營 利 事 業 所 得 稅 結 算 申 報 ,
業 經 稅 捐 稽 徵 機 關 核 定 至 民 國 99 年 度 。
6.本 公 司 之 孫 公 司 威 剛 科 技 (蘇 州 ) 有 限 公 司 、 威 剛 電 子 ( 上 海 )貿 易 有
限 公 司 及 威 方 科 技 ( 蘇 州 )有 限 公 司 係 設 立 於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之 外 商
投資企業,依據當地相關規定可享有自開始獲利年度起第一年及第
~47~
二年免繳,第三年至第五年減半繳納所得稅之優惠。依當地法令修
訂 後 之 規 定 , 上 述 公 司 於 民 國 97 年 度 強 制 開 始 起 算 免 稅 之 優 惠 期
間。
(二 十 五 )每 股 盈 餘
101
額
金
稅
基本每股盈餘
本期淨利
具稀釋作用潛在
普通股之影響
員工認股權(註)
員工分紅
可轉換公司債
稀釋每股盈餘
本期淨利加計潛在
普通股之影響
前
稅
$ 802,752
$ 639,906
$
$
39,440
$ 842,192
稅
2,030
24,181
$ 679,346
236,995
100
額
稀釋每股盈餘
本期淨利加計潛在
普通股之影響
前
$ 163,561
$
(
稅
$
- $
771) (
$ 162,790
210,784
39,440
金
基本每股盈餘
本期淨利
具稀釋作用潛在
普通股之影響
員工認股權
員工分紅
可轉換公司債
後
年
度
加權平均流
每股盈餘(元)
通在外股數
(仟股)
稅 前
稅 後
$
後
74,387
771)
73,616
$ 3.81
$ 3.04
$ 3.55
$ 2.87
年
度
加權平均
每股盈餘(元)
流通在外
股數(仟股)
稅 前
稅 後
220,094
$ 0.74
$ 0.34
$ 0.71
$ 0.32
1
278
10,424
230,797
註:本期為反稀釋效果,故不予計入。
因員工分紅可選擇採用發放股票之方式,於計算每股盈餘時,係假設
員工分紅將採發放股票方式,於該潛在普通股具有稀釋作用時計入加
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以計算稀釋每股盈餘;計算基本每股盈餘時,
~48~
係於股東會決議上一年度員工分紅採發放股票方式之股數確定時,始
將該股數計入股東會決議年度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且因員
工紅利轉增資不再屬於無償配股,故計算基本及稀釋每股盈餘時不追
溯調整。
(二 十 六 )用 人 、 折 舊 、 折 耗 及 攤 銷 費 用
本公司發生之用人、折舊、折耗及攤銷費用依其功能別彙總如下:
101
屬於營業
成 本 者
用人費用
薪資費用
勞健保費用(註1)
退休金費用
其他用人費用(註2)
折舊費用(註3)
攤銷費用
$
178,984
8,089
23,316
25,690
236,079
83,354
1,240
$
$
$
年
屬於營業
費 用 者
$
$
$
$
100
屬於營業
成 本 者
用人費用
薪資費用
勞健保費用(註1)
退休金費用
其他用人費用(註2)
折舊費用(註3)
攤銷費用
$
160,757
6,584
18,365
20,652
206,358
81,141
1,730
$
$
$
761,540
43,279
27,379
41,622
873,820
68,515
13,018
度
合
$
$
$
$
$
629,144
38,565
22,924
39,626
730,259
61,019
9,458
940,524
51,368
50,695
67,312
1,109,899
151,869
14,258
$
$
$
年
屬於營業
費 用 者
計
度
合
$
$
$
$
計
789,901
45,149
41,289
60,278
936,617
142,160
11,188
註 1: 勞 健 保 費 用 包 含 勞 保 費 、 健 保 費 及 團 保 費 。
註 2: 其 他 用 人 費 用 包 含 職 工 福 利、 伙 食 費、員 工 社 會 福 利 及 訓 練 費 。
註 3︰ 係 未 包 含 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度 出 租 資 產 提 列 之 折 舊 金 額 分 別 為
$7,163 及 $9,344。
~49~
五、關係人交易
(一 )關 係 人 之 名 稱 及 關 係
關
係
人
名
稱
與 本 公 司 之 關 係
金灶光學股份有限公司(金灶光學)(註1) 原本公司之子公司採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
公司
慕求生技股份有限公司(慕求生技)(註2) 本公司之子公司採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
公司
慕求富利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之子公司採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
(慕求富利)(註2)
公司
萬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萬國科技)
其董事長為本公司董事長之二親等
陳立白
本公司董事長
陳玲娟
本公司董事及執行副總經理
註 1: 該 公 司 已 於 民 國 100 年 第 四 季 因 本 公 司 之 子 公 司 -兆 興 投 資 處 分 其 持
股 而 轉 列 為 以 成 本 法 衡 量 之 被 投 資 公 司,故 自 民 國 100 年 12 月 31 日
已非本公司之關係人。
註 2: 該 公 司 於 民 國 101 年 6 月 因 本 公 司 之 子 公 司 兆 興 投 資 進 行 投 資 (持 股
逾 20%)而 成 為 關 係 人 。
(二 )與 關 係 人 間 之 重 大 交 易 事 項
1.銷 貨 /應 收 帳 款
(1)本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於 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度 銷 貨 予 關 係 人 之 金 額 分 別 為
$1,485,949 及 $883,561,佔 該 科 目 金 額 皆 未 達 6%,截 至 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12 月 31 日 止 , 因 前 述 關 係 人 銷 貨 交 易 產 生 之 應 收 帳 款 餘 額 分
別 為 $267,305 及 $170,267。
(2)本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銷 貨 予 關 係 人 之 價 格 與 收 款 條 件 與 一 般 客 戶 無 重 大 差
異。對 一 般 客 戶 之 收 款 期 間 為 出 貨 後 1 天 至 月 結 95 天 內,對 上 述 關 係
人 之 收 款 期 間 約 為 出 貨 後 收 款 至 出 貨 後 30 天 。
2.進 貨 /應 付 帳 款
(1)本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於 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度 向 關 係 人 進 貨 金 額 分 別 為
$8,906 及 $84,530, 佔 該 科 目 金 額 皆 未 達 1%, 截 至 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12 月 31 日 止 , 因 前 述 關 係 人 進 貨 交 易 產 生 之 應 付 帳 款 餘 額 分 別 為
$6,745 及 $1,557, 皆 佔 該 科 目 餘 額 未 達 1%。
~50~
(2)本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向 關 係 人 進 貨 之 價 格 及 付 款 條 件 與 一 般 供 應 商 無 重 大
差 異。對 一 般 供 應 商 之 付 款 期 間 為 到 貨 時 付 款 至 月 結 90 天,對 上 述 關
係 人 之 付 款 期 間 為 月 結 60 天 。
3.加 工 費 用 /應 付 帳 款
本 公 司 於 民 國 101 及 100 年 度 委 託 關 係 人 加 工 之 金 額 分 別 為 $326,697 及
$332,247,截 至 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12 月 31 日 止,因 前 述 關 係 人 加 工 交
易 所 產 生 之 應 付 帳 款 餘 額 分 別 為 $94,193 及 $113,102。
4. 財產交易/其他應收款
民國101年度
無此情形
民國100年度
購置財產
交易對象
金灶光學
購置標的物
合約價款
$
LED光學模具
5,632
5.租 金 收 入 /其 他 收 入 /應 收 票 據 /其 他 應 收 款
(1)本 公 司 於 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度 因 轉 租 廠 房 、 維 修 、 出 售 包 裝 材 料 及
提 供 服 務 等 交 易 所 產 生 之 租 金 收 入 及 其 他 收 入 分 別 為 $11,196 及
$8,793, 截 至 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12 月 31 日 , 因 前 述 交 易 產 生 之 應
收 票 據 分 別 為 $0 及 $1,134,其 他 應 收 款 均 為 $0。另 出 租 車 位 所 收 取 之
租金係由雙方議定價格,並於每月支付一次。
(2)截 至 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12 月 31 日 止 , 本 公 司 因 關 係 人 間 之 代 墊 款
項 而 認 列 之 其 他 應 收 款 分 別 為 $499 及 $397。
6.租 金 支 出
本 公 司 於 民 國 101 及 100 年 度 向 關 係 企 業 承 租 廠 房 所 產 生 之 租 金 支 出 分 別
為 $3,575 及 $5,259。 另 上 述 租 金 支 出 及 支 付 方 式 係 由 雙 方 議 定 , 並 於 承
租開始使一次開立應付票據逐月兌現。
7. 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及副總經理等主要管理階層薪酬資訊
101 年 度
薪資
獎金
盈餘分配項目
股份基礎給付費用
$
$
47,110
25,780
10,816
2,178
85,884
(1)薪 資 包 括 薪 資 、 職 務 加 給 、 退 職 退 休 金 、 離 職 金 等 。
(2)獎 金 包 括 各 種 獎 金 、 獎 勵 金 等 。
~51~
100 年 度
$
$
48,133
5,456
5,407
58,996
(3)盈 餘 分 配 項 目 係 指 當 期 估 列 之 董 監 酬 勞 及 員 工 紅 利 。
(4) 股 份 基 礎 給 付 費 用 係 庫 藏 股 轉 讓 予 員 工 及 員 工 認 股 權 證 等 之 酬 勞 成
本。
(5)相 關 資 訊 可 參 閱 本 公 司 股 東 會 年 報 。
8. 本 公 司 與 銀 行 訂 立 借 款 授 信 合 約 , 部 分 由 本 公 司 董 事 長 陳 立 白 或 執 行 副
總經理陳玲娟擔任連帶保證人。
六 、 抵 (質 )押 之 資 產
本公司質押資產明細如下:
資產名稱
質押定期存款及銀行補償
存款(表列其他金融資
產-流動)
土地(表列固定資產及出租
資產)
房屋及建築(表列固定資產
及出租資產)
101年12月31日
100年12月31日
$
$
$
130,776
擔保用途
601,757 轉換公司債擔保及設質海
關先放後稅
942,459
942,459 銀行授信額度
326,910
333,994 銀行授信額度
1,400,145
$
1,878,210
七、重大承諾事項及或有事項
(一 )截 至 民 國 101 年 12 月 31 日 止 , 本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採 營 業 租 賃 方 式 承 租 辦 公
室 及 倉 庫 , 依 合 約 規 定 將 於 未 來 年 度 支 付 之 租 金 費 用 計 $89,870 , 其 中
$9,637 已 開 立 應 付 票 據 供 持 票 人 逐 期 兌 現 , 明 細 如 下 :
期
間
金
一年以內
一年以上
$
$
額
56,947
32,841
89,788
(二 )截 至 民 國 101 年 12 月 31 日 止 , 本 公 司 為 購 貨 之 需 已 開 立 未 使 用 之 銀 行 信
用 狀 為 $75,000。
(三 )截 至 民 國 101 年 12 月 31 日 止,本 公 司 之 子 公 司 因 擴 建 廠 房 及 工 程 改 良 等 ,
而 承 諾 於 未 來 應 支 付 工 程 款 為 $16,004。
~52~
( 四 ) 美 國 Tessera Inc. 於 民 國 97 年 1 月 分 別 向 美 國 國 際 貿 易 委 員 會
(International Trade Commission, 以 下 簡 稱 ITC)及 美 國 德 州 東 區 地 方 法
院,對 本 公 司 及 本 公 司 之 子 公 司 A-DATA TECHNOLOGY (U.S.A.) CO., LTD.(以
下 稱 “ A-DATA U.S.A.” )提 起 專 利 侵 權 訴 訟 。 ITC 於 民 國 97 年 10 月 根 據 本
公 司 聲 請 的 consent order 裁 定 終 止 對 於 本 公 司 及 本 公 司 之 子 公 司 A-DATA
U.S.A.之 調 查 程 序 。 另 美 國 德 州 東 區 地 方 法 院 先 前 因 ITC 審 理 基 礎 事 實 同
一之案件,而裁定停止訴訟,但迄今尚未定期續行訴訟,故本案尚未進行
實質審理。本公司委任律師評估此訴訟案件之結果及可能賠償金額,尚無
法預期及合理估計。
(五 )美 國 Intellectual Ventures 等 公 司 於 民 國 100 年 7 月 分 別 向 美 國 國 際 貿
易 委 員 會 (International Trade Commission, 以 下 簡 稱 ITC)及 美 國 華 盛 頓
地 方 法 院 , 對 本 公 司 及 本 公 司 之 子 公 司 A-DATA TECHNOLOGY (U.S.A.) CO. ,
LTD.提 起 專 利 侵 權 訴 訟 。 ITC 已 於 民 國 101 年 11 月 正 式 終 止 調 查 程 序 , 另
美國華盛頓地方法院因原告撤銷告訴而終止審理。
八、重大之災害損失
無此情形。
九、重大之期後事項
(一 )本 公 司 於 民 國 102 年 3 月 19 日 於 董 事 會 決 議 民 國 101 年 度 之 盈 餘 分 派 案 ,
請 詳 附 註 四 (二 十 一 )之 說 明 。
(二 )本 公 司 於 民 國 102 年 1 月 24 日 經 董 事 會 決 議 增 加 對 子 公 司 龍 天 農 業 生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之 投 資 , 金 額 為 $715,000, 並 於 民 國 102 年 2 月 匯 出 資 金 且 辦
理變更登記完竣。
(三 )本 公 司 之 子 公 司 龍 天 農 業 生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於 民 國 102 年 2 月 6 日 經 董 事
會 決 議 通 過 購 置 花 蓮 縣 壽 豐 鄉 萬 壽 段 土 地 , 交 易 總 面 積 84,050 坪 , 交 易 單
價 每 坪 約 新 台 幣 8,414.48 元 , 交 易 總 金 額 $707,237, 並 於 民 國 102 年 2 月
匯出該款項且辦理土地過戶完竣。
(四 )本 公 司 於 民 國 101 年 12 月 獲 得 自 民 國 103 年 至 112 年 之 運 動 彩 券 發 行 權 ,
並 成 立 台 灣 運 動 彩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設 立 初 期 投 資 額 為 $10,000, 業 已 於 民
國 102 年 3 月 7 日 辦 理 變 更 登 記 完 竣 。
~53~
十、其他
(一 )財 務 報 表 之 表 達
民 國 100 年 度 之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部 分 科 目 業 經 重 分 類 , 俾 與 民 國 101 年 度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比 較 。
(二 )金 融 商 品 之 公 平 價 值
101
年
12
公開報價
決定之金額
帳面價值
非衍生性金融商品:
資產
公平價值與帳面價值相等
之金融資產
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
金融資產-流動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流動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流動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非流動
無活絡市場之債券投資
存出保證金
負債
公平價值與帳面價值相等
之金融負債
應付轉換公司債
長期借款
存入保證金
$
5,037,677
月
31
公平價值
$
日
100
評價方法
估計之金額
-
$
年
12
公開報價
決定之金額
帳面價值
5,037,677
$
5,484,907
月
31
公平價值
$
-
日
評價方法
估計之金額
$
5,484,907
113,023
6,413
45,480
113,023
6,413
45,480
-
154,730
207,000
154,730
207,000
-
762,142
45,098
26,982
-
762,142
45,098
26,982
749,941
62,187
21,927
-
749,941
62,187
21,927
5,150,094
628,023
3,150,000
12,432
-
5,150,094
628,023
3,150,000
12,432
3,481,194
1,561,755
3,880,000
9,761
-
3,481,194
1,561,755
3,880,000
9,761
~54~
101
年
帳面價值
衍生性金融商品:
資產
嵌入投資轉換公司債之衍
生性金融商品
負債
嵌入發行轉換公司債之衍
生性金融商品
12
月
31
公平價值
公開報價
決定之金額
日
評價方法
估計之金額
100
年
帳面價值
12
月
31
公平價值
公開報價
決定之金額
日
評價方法
估計之金額
3,336
-
3,336
1,005
-
1,005
39,467
-
39,467
38,871
-
38,871
~55~
本公司估計金融商品公平價值所使用之方法及假設如下:
1. 短 期 金 融 商 品 , 因 折 現 值 影 響 不 大 , 故 以 帳 面 價 值 估 計 其 公 平 價 值 。 此
方 法 應 用 於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 應 收 票 據 及 款 項 、 其 他 應 收 款 (不 含 應 收 退
稅 款 )、 其 他 金 融 資 產 - 流 動 、 短 期 借 款 、 應 付 票 據 及 款 項 、 應 付 費 用 、
其他應付款項及一年內到期之長期負債。
2. 公 平 價 值 變 動 列 入 損 益 之 金 融 資 產 及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係 有 活 絡 市 場 公
價報價,以此市場價格為公平價值。
3. 轉 換 公 司 債 以 其 預 期 現 金 流 量 之 折 現 值 估 計 公 平 價 值 。 折 現 率 為 本 公 司
發行條件類似之應付公司債之當期市場有效利率。
4. 長 期 借 款 以 其 預 期 現 金 流 量 之 折 現 值 估 計 公 平 價 值 。 折 現 率 則 以 本 公 司
所能獲得類似條件(相近之到期日)之長期借款利率為準。
5. 存 出 保 證 金 及 存 入 保 證 金 係 以 其 預 期 現 金 流 量 之 折 現 值 估 計 公 平 市 價 。
折現率則以郵政儲金匯業局之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為準,惟金額不重大
時不予折現。
6. 衍 生 性 金 融 商 品 之 公 平 價 值 如 有 活 絡 市 場 報 價 , 係 假 設 本 公 司 若 約 定 在
報表日終止合約,預計所能取得或必須支付之金額;若無市場價格可供
參考時,則採用評價方法估計。本公司採用評價方法所使用之估計及假
設,與市場參與者於金融商品訂價時用以作為估計及假設之資訊一致,
且該資訊為公司可取得者。
(三 )金 融 商 品 重 大 損 益 及 權 益 項 目 資 訊
1.本 公 司 民 國 101 年 度 及 100 年 度 以 評 價 方 法 估 計 金 融 商 品 之 公 平 價 值 變
動 , 而 將 其 變 動 認 列 為 當 期 損 失 之 金 額 分 別 為 $12,778 及 $16,346。
2.本 公 司 民 國 101 年 度 及 100 年 度 具 利 率 變 動 之 公 平 價 值 風 險 之 金 融 資 產
分 別 為 $130,776 及 $601,757, 金 融 負 債 分 別 為 $628,023 及 $1,561,755。
具 利 率 變 動 之 現 金 流 量 風 險 之 金 融 資 產 分 別 為 $26,982 及 $21,927, 金 融
負 債 分 別 為 $12,432 及 $9,761。
3.本 公 司 民 國 101 年 度 及 100 年 度 自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當 期 直 接 認 列 為 股
東 權 益 調 整 項 目 之 金 額 分 別 為 $25,861 及 $54,760。 另 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度 從 股 東 權 益 調 整 項 目 中 扣 除 並 列 入 當 期 利 益 之 金 額 分 別 為 $96,264
及 $36,140。
~56~
(四 )風 險 控 制 策 略
本公司為有效控管風險,已設立包括信用、市場、流動性、現金流量、作
業及法律風險控管規定,指派專人定期評估與衡量,並定期向本公司管理
階層報告,使管理階層能隨時掌控本公司面臨之風險狀況。本公司內部稽
核人員則定期就交易流程之控制進行查核,以確保本公司風險控管機制能
有效執行。
本公司主要之進銷貨係以美元計價,公平價值將隨市場匯率波動而改變,
本公司運用遠期外匯交易規避外幣資產或負債,以降低匯率波動所產生之
公平價值風險。
本公司訂有徵信評估政策,對於交易相對人進行交易前會謹慎評估,且適
時運用債權保全措施,以降低信用風險。
(五 )重 大 財 務 風 險 資 訊
1.市 場 風 險
(1)匯 率 風 險
本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從 事 之 業 務 涉 及 若 干 非 功 能 性 貨 幣 (本 公 司 之 功 能 性
貨 幣 為 新 台 幣,部 份 子 公 司 之 功 能 性 貨 幣 為 人 民 幣 及 港 幣 ),故 受 匯 率
波動之影響,具重大匯率波動影響外幣資產及負債資訊如下:
101年12月31日
外幣(仟元)
匯率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美金:港幣
金融負債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美金:人民幣
~57~
72,938
8,001
29.040
7.752
105,255
13,034
29.040
6.232
100年12月31日
外幣(仟元)
匯率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89,803
30.275
美金:港幣
17,508
7.769
金融負債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83,082
30.275
美金:人民幣
11,196
6.298
本公司主要進銷貨係以外幣為計價單位,外幣資產及負債將隨市場匯
率之波動而改變,但因本公司之應收付款項皆為一年內到期且週轉速
度快,因此經評估不致發生重大之市場風險。
(2)利 率 風 險
本公司發行之債務類商品係屬嵌入轉換權、贖回權、賣回權及重設權
之零息債券,故預期不致發生重大之市場風險。
(3)價 格 風 險
本公司投資之權益商品,受市場價格變動之影響,惟本公司業已設置
停損點,故預期不致發生重大之市場風險。
本公司發行之債務商品係屬嵌入轉換權、贖回權、賣回權及重設權之
零息債券,其公平價值受市場股價波動影響,惟本公司可藉由贖回權
之行使以降低市場風險,故預期不致發生重大之市場風險。
2.信 用 風 險
本 公 司 於 銷 售 產 品 時,業 已 評 估 交 易 相 對 人 之 信 用 狀 況,預 期 交 易 相 對 人
不 致 發 生 違 約,故 發 生 信 用 風 險 之 可 能 性 極 低,而 最 大 之 信 用 風 險 金 額 為
其帳面價值。
本 公 司 應 收 款 項 債 務 人 之 信 用 經 評 估 並 無 重 大 之 信 用 風 險,而 最 大 之 信 用
風險金額為其帳面價值。
本 公 司 提 供 借 款 保 證 承 諾 均 依「 背 書 保 證 作 業 程 序 」辦 理,且 僅 對 本 公 司
直 接 控 股 達 50﹪ 以 上 之 子 公 司 , 及 直 接 或 間 接 控 股 比 例 達 50﹪ , 且 本 公
司 有 決 策 能 力 之 企 業 為 之。由 於 該 等 公 司 之 信 用 狀 況 均 能 完 全 掌 握,故 未
要 求 提 供 擔 保 品。若 其 均 未 能 履 約,所 可 能 發 生 之 信 用 風 險 為 保 證 金 額 。
~58~
3.流 動 性 風 險
本 公 司 投 資 之 金 融 資 產 (表 列 以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均 無 活 絡 市 場,故 預
期具有重大之流動性風險。
本 公 司 之 營 運 資 金,足 以 支 應 持 有 本 公 司 所 發 行 債 券 之 持 有 人 要 求 履 約 之
資金需求,預期不致發生重大之流動性風險。
4.利 率 變 動 之 現 金 流 量 風 險
本 公 司 之 短 期 借 款 及 長 期 借 款,係 屬 浮 動 利 率 之 債 務,故 市 場 利 率 變 動 將
使該等借款之有效利率隨之變動,而使其未來現金流量產生波動。
本公司發行之債務商品為零息債券,因此無利率變動之現金流量風險。
(六 )公 平 價 值 避 險 、 現 金 流 量 避 險 及 國 外 營 運 機 構 淨 投 資 避 險
無此情形。
~59~
十一、附註揭露事項
(一)重 大 交 易 事 項 相 關 資 訊
民 國 101 年 度
1.資 金 貸 與 他 人 情 形 : 無 此 情 形 。
2.為 他 人 背 書 保 證 : 無 此 情 形 。
3.期 末 持 有 有 價 證 券 情 形 :
持
有
之
公
司 有 價 證 券 種 類 及 名 稱 與有價證券發行人之關係 帳
列
科
目
期
股
末
數帳
3,367,000 $
面
金 額持 股 比 例市
87,205
2.57 $
價
(
備
註
註 )
87,205
-
威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國內上市櫃公司普通股
-宇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無
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資
產-流動
威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國內受益憑證
-國泰中國新興戰略基金
不適用
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資
產-流動
500,000
5,325
-
5,325
-
威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國內受益憑證
-富蘭克林華美全球高收益債基
金-累積型
不適用
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資
產-流動
500,000
5,318
-
5,318
-
威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國內受益憑證
-元大全球滿意入息基金(不配息)
不適用
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資
產-流動
449,236
4,928
-
4,928
-
威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國內受益憑證
-摩根新興龍虎企業債券基金(不
配息)
不適用
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資
產-流動
500,000
5,123
-
5,123
-
威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國內受益憑證
-德盛安聯四季豐收債券組合基金
(累積)
不適用
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資
產-流動
461,655
5,124
-
5,124
-
合計
$
113,023
$
113,023
註:上 市櫃公 司股票、封閉型 基金以 期末收 盤價表 示;開 放型基 金以期 末淨值 表示;非上 市櫃公 司因無 公開市價,以 該公司 淨值或 本公司持 有帳面 價值表 示;上
市櫃公司私募轉換公司債因無活絡市場之公開報價,以攤銷後成本表示。
~60~
持
有
之
公
司 有 價 證 券 種 類 及 名 稱 與有價證券發行人之關係 帳
列
科
目
期
股
威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末
數帳
846,000 $
金 額持 股 比 例市
6,413
1.09 $
價
(
註 )
6,413
備
註
國內上市櫃公司普通股
-萬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長為該公司董事長
之二親等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流動
$
6,413
國內上市櫃公司普通股
-萬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長為該公司董事長
之二親等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流動
6,000,000
$
45,480
$
45,480
$
24,360
0.46
24,360
-
合計
威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面
合計
7.73
$
6,413
$
45,480
$
-
-
45,480
威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國內上市櫃公司私募普通股
-勁永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無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1,500,000
威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國內非上市櫃公司普通股
-群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無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8,288,140
125,974
5.60
125,974
-
威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國內非上市櫃公司普通股
-東琳精密股份有限公司
(原名:坤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無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13,047,923
117,961
6.27
117,961
-
威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國內非上市櫃公司普通股
-奈特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無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850,000
8,500
18.89
8,500
-
國內上市櫃公司私募轉換公
司債-勁永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無
無活絡市場之債券投資-非流動
合計
威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合計
-
$
276,795
$
45,098
$
45,098
-
$
276,795
$
45,098
$
45,098
-
註:上 市櫃公 司股票、封閉型 基金以 期末收 盤價表 示;開 放型基 金以期 末淨值 表示;非上 市櫃公 司因無 公開市價,以 該公司 淨值或 本公司持 有帳面 價值表 示;上
市櫃公司私募轉換公司債因無活絡市場之公開報價,以攤銷後成本表示。
~61~
持
有
之
公
司 有 價 證 券 種 類 及 名 稱 與有價證券發行人之關係 帳
列
科
目
期
股
末
國內非上市櫃公司普通股
-七彩光農業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
採權益法評價之長期股權投資
威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國內非上市櫃公司普通股
-兆興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
採權益法評價之長期股權投資
60,000,000
495,590
100.00
495,590
-
威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國內非上市櫃公司普通股
-兆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
採權益法評價之長期股權投資
1,400,000
12,994
100.00
12,994
-
威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國內非上市櫃公司普通股
-九龍農業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
採權益法評價之長期股權投資
500,000
4,982
100.00
4,982
-
威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國內非上市櫃公司普通股
-龍天農業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
採權益法評價之長期股權投資
500,000
4,982
100.00
4,982
-
威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國外非上市櫃公司普通股
-ADATA HOLDINGS CO., LTD.
子公司
採權益法評價之長期股權投資
80,484,095
3,537,137
100.00
3,537,137
-
威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國外非上市櫃公司普通股
-ADATA TECHNOLOGY (U.S.A.)
CO., LTD.
子公司
採權益法評價之長期股權投資
200,000
80,272
100.00
80,272
-
威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國外非上市櫃公司普通股
-ADATA TECHNOLOGY B.V.
子公司
採權益法評價之長期股權投資
700,000
18,182
100.00
18,182
-
威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國外非上市櫃公司普通股
-ADATA INTERNATIONAL (BVI)
CO., LTD.
子公司
採權益法評價之長期股權投資
7,181,112
13,262
100.00
13,262
-
威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國外非上市櫃公司普通股
-ADATA TECHNOLOGY (KOREA)
CO., LTD.
子公司
採權益法評價之長期股權投資
1,100,000
6,570
100.00
6,570
-
威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國外非上市櫃公司普通股
-MACHDATA PARTICIPACOES LTDA
子公司
採權益法評價之長期股權投資
120,000
1,135
100.00
1,135
-
合計
國內非上市櫃公司普通股
-慕求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無
採權益法評價之長期股權投資
1,500,000
兆興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國內非上市櫃公司普通股
-慕求富利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無
採權益法評價之長期股權投資
2,000,000
$
4,894,744
$
18,807
44.12
18,737
22.96
$
合計
金 額持 股 比 例市
719,638
100.00 $
37,544
價
註
威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兆興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面
備
數帳
72,000,000 $
( 註 )
719,638
-
$
4,894,744
$
18,807
-
18,117
-
$
36,924
註:上 市櫃公 司股票、封閉型 基金以 期末收 盤價表 示;開 放型基 金以期 末淨值 表示;非上 市櫃公 司因無 公開市價,以 該公司 淨值或 本公司持 有帳面 價值表 示;上
市櫃公司私募轉換公司債因無活絡市場之公開報價,以攤銷後成本表示。
~62~
持
有
之
公
司 有 價 證 券 種 類 及 名 稱 與有價證券發行人之關係 帳
列
科
目
期
股
末
數帳
8,568 $
面
金
額持 股 比 例市
0.05 $
兆興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國內非上市櫃公司普通股
-詠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無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兆興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國內非上市櫃公司普通股
-和澤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無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303,411
-
兆興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國內非上市櫃公司普通股
-東琳精密股份有限公司
(原名:坤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無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12,945,285
兆興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國內非上市櫃公司普通股
-奇岩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無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兆興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國內非上市櫃公司普通股
-智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無
兆興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國內非上市櫃公司普通股
-威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兆興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價
(
註
備
註
)
-
-
4.99
-
-
123,315
6.22
123,315
-
1,562,022
14,828
6.19
14,828
-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27,000
463
0.04
463
-
本公司為該公司之董事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250,000
3,750
5.99
3,750
-
國內非上市櫃公司普通股
-翔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無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1,674,000
16,455
9.00
16,455
-
兆興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國外非上市櫃公司普通股
-柏合麗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長為該公司之董事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17,900,000
179,000
19.89
179,000
-
兆興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國內非上市櫃公司普通股
-鑫晶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無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620,000
9,775
0.39
9,775
-
兆興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國內非上市櫃公司普通股
-金灶光學股份有限公司
無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2,000,000
12,580
15.75
12,580
-
兆興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國內非上市櫃公司普通股
-銀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無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500,000
5,500
1.02
5,500
-
兆興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國外非上市櫃公司普通股
-EVERRICH CAPITAL CO., LTD.
無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895,000
21,572
11.82
21,572
-
兆興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國外非上市櫃公司特別股
-KIDS SPORT ENTERTAINMENT,
INC.
無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600,000
3,741
3.09
3,741
-
兆興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國外非上市櫃公司特別股
-JANUS TECHNOLOGY GROUP, INC.
無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864,052
29,965
5.88
29,965
-
$
合計
420,944
$
420,944
註:上 市櫃公 司股票、封閉型 基金以 期末收 盤價表 示;開 放型基 金以期 末淨值 表示;非上 市櫃公 司因無 公開市價,以 該公司 淨值或 本公司持 有帳面 價值表 示;上
市櫃公司私募轉換公司債因無活絡市場之公開報價,以攤銷後成本表示。
~63~
持
有
之
公
司 有 價 證 券 種 類 及 名 稱 與有價證券發行人之關係 帳
列
科
目
期
股
末
數帳
58,549,468 $
面 金 額持 股 比 例市
3,274,651
100.00 $
價
備
註
( 註 )
3,274,651
-
ADATA HOLDINGS CO., LTD.
國外非上市櫃公司普通股
-ADATA TECHNOLOGY HOLDINGS
CO., LTD.
本公司之孫公司
採權益法評價之長期股權投資
ADATA HOLDINGS CO., LTD.
國外非上市櫃公司普通股
-ADATA TECHNOLOGY (INDIA)
PVT., LTD.
本公司之孫公司
採權益法評價之長期股權投資
6,152,600
154,129
100.00
154,129
-
ADATA HOLDINGS CO., LTD.
國外非上市櫃公司普通股
-ADATA INVESTMENT CO.,LTD.
本公司之孫公司
採權益法評價之長期股權投資
3,606,944
79,061
100.00
79,061
-
ADATA HOLDINGS CO., LTD.
國外非上市櫃公司普通股
-ADATA CAPITAL CO., LTD.
本公司之孫公司
採權益法評價之長期股權投資
990,322
28,735
100.00
28,735
-
ADATA TECHNOLOGY HOLDINGS
CO., LTD.
國外非上市櫃公司普通股
-ADATA TECHNOLOGY (HK)
CO., LTD.
本公司之孫公司
採權益法評價之長期股權投資
454,284,284
3,274,597
100.00
3,274,597
-
ADATA INVESTMENT CO.,
LTD.
國外非上市櫃公司出資證明
-SAWTRY TECHNOLOGY LTD.
無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352,244
35,314
3.00
35,314
-
ADATA CAPITAL CO., LTD.
國外非上市櫃公司出資證明
-NEXT SYSTEM LTD.
無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2,807,186
28,614
14.26
28,614
-
ADATA TECHNOLOGY (HK)
CO., LTD.
國外非上市櫃公司出資證明
-威剛科技(蘇州)有限公司
本公司之孫公司
採權益法評價之長期股權投資
40,000,000
2,816,056
100.00
2,816,056
-
ADATA TECHNOLOGY (HK)
CO., LTD.
國外非上市櫃公司出資證明
-威方科技(蘇州)有限公司
本公司之孫公司
採權益法評價之長期股權投資
19,028,450
505,926
100.00
505,926
-
ADATA TECHNOLOGY (HK)
CO., LTD.
國外非上市櫃公司出資證明
-威剛電子(上海)貿易有限公司
本公司之孫公司
採權益法評價之長期股權投資
4,000,000
59,400
100.00
59,400
-
ADATA TECHNOLOGY (HK)
CO., LTD.
國外非上市櫃公司出資證明
-威剛科技(山東)有限公司
本公司之孫公司
採權益法評價之長期股權投資
1,500,000
45,131
100.00
45,131
-
威剛科技(蘇州)有限公司
國外非上市櫃公司出資證明
-常熟市夢威達電子科技有限
公司
本公司之孫公司為該公司
之董事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102,000
475
15.00
475
-
註:上 市櫃公 司股票、封閉型 基金以 期末收 盤價表 示;開 放型基 金以期 末淨值 表示;非上 市櫃公 司因無 公開市價,以 該公司 淨值或 本公司持 有帳面 價值表 示;上
市櫃公司私募轉換公司債因無活絡市場之公開報價,以攤銷後成本表示。
~64~
4.累 積 買 進 或 賣 出 同 一 有 價 證 券 之 金 額 達 新 台 幣 一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二 十 以 上 :
買、賣之公司
有 價 證 券 種 類
帳
及
名
稱
列
科
目
係期
交易對象 關
初買
股
入賣
數金
數金
額股
國內上市櫃公司普 公平價值變動列
通股-宇瞻科技
入損益之金融
股份有限公司
資產-流動
不適用
無
-
-
威剛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國內上市櫃公司普 備供出售金融資
通股-宇瞻科技
產-非流動
股份有限公司
不適用
無
9,000,000
136,800
威剛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國內非上市櫃公司 採權益法評價之
普通股-七彩光
長期股權投資
農業生技股份有
限公司
不適用
無
-
-
72,000,000
720,000
-
-
-
-
72,000,000
719,638
威剛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國外非上市櫃公司 採權益法評價之
普通股-ADATA
長期股權投資
Holding Co.,
Ltd
不適用
無
73,365,399
3,326,492
7,118,696
207,817
-
-
-
-
80,484,095
3,537,137
ADATA Holding 國外非上市櫃公司 採權益法評價之
Co., Ltd
普通股-ADATA
長期股權投資
TECHNOLOGY
Holding Co.,
Ltd
不適用
無
52,521,018
3,062,723
6,028,450
175,555
-
-
-
-
58,549,468
3,274,651
ADATA
國外非上市櫃公司 採權益法評價之
TECHNOLOGY
普通股-威剛科
長期股權投資
Holding Co.,
技(香港)有限公
Ltd
司
不適用
無
407,262,374
3,062,792
47,021,910
175,555
-
-
-
-
454,284,284
3,274,597
威剛科技(香
國外非上市櫃公司 採權益法評價之
港)有限公司
普通股-威方科
長期股權投資
技(蘇州)有限公
司
不適用
無
13,000,000
374,816
6,028,450
175,555
-
-
-
-
19,028,450
505,926
-
226,704
- (
數售
6,564,584
9,000,000) (
價帳 面 成 本處分損益股
末
威剛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9,931,584 $
額股
出期
$ 153,714
$ 153,714
188,643) (
92,379)
$
-
96,264
數金
3,367,000 $
額
87,205
-
-
5.取 得 不 動 產 之 金 額 達 新 台 幣 一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二 十 以 上 : 無 此 情 形 。
交 易 對 象 為 關 係 人 者 , 其 前 次 移 轉 資 料 價 格 決 定 之 取 得 目 的 及 其他約定
係 所 有 人 與發行人之關係 移 轉 日 期 金
項
額參 考 依 據使 用 情 形事
交 易 日 或
取 得 之 公 司 財 產 名 稱 事 實 發 生日 交 易 金 額 價款支付情形 交易對象 關
七彩光股份
有限公司
土地
101.11.27
696,709
696,709
自然人
無
6.處 分 不 動 產 之 金 額 達 新 台 幣 一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二 十 以 上 : 無 此 情 形 。
~65~
不適用
不適用
不適用
不適用
參考市場行情 自用目的持有
無
7.與 關 係 人 進 、 銷 貨 之 金 額 達 新 台 幣 一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二 十 以 上 :
交
進(銷)貨之公司 交
易
對
象關
易
情
係
進(銷)貨 金
額
形
交易條件與一般交易不
應 收 ( 付 ) 票 據 、 帳 款
同 之 情 形 及 原 因
佔總進(銷)
授 信 期 間單
貨 之 比 率
價授 信 期 間餘
威剛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ADATA TECHNOLOGY
(HK) CO., LTD.
孫公司
銷貨
($ 5,426,963)
(20)
出貨後60天
無此情形
無此情形
威剛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ADATA TECHNOLOGY
(U.S.A.) CO.,
LTD.
子公司
銷貨
(
2,726,985)
(10)
月結90天
無此情形
威剛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萬國科技股份有限 本公司董事長為
公司
該公司董事長
之二親等
銷貨
(
1,429,554)
(5)
出貨後30天
ADATA TECHNOLOGY
(HK) CO., LTD.
威剛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本公司
進貨
5,426,963
100
ADATA TECHNOLOGY
(U.S.A.) CO.,
LTD.
威剛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本公司
進貨
2,726,985
100
$
額
佔總應收(付)票
備
據、帳款之比率
註
618,637
24
-
無此情形
332,715
13
-
無此情形
無此情形
266,753
11
-
出貨後60天
無此情形
無此情形
(
618,637)
(100)
-
月結90天
無此情形
無此情形
(
332,715)
(100)
-
8.應 收 關 係 人 款 項 達 新 台 幣 一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二 十 以 上 :
618,637
7.67
收 關
額處
-
子公司
332,715
9.87
-
不適用
337,430
-
萬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長為該
公司董事長之二
親等
266,753
6.55
-
不適用
266,330
-
威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
1,301,399
1.58
-
不適用
997,919
-
帳 列 應 收 款 項 之 公 司交
易
對
象關
係 應收關係人款項餘額 週
威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DATA TECHNOLOGY
(HK) CO., LTD.
孫公司
威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DATA TECHNOLOGY
(U.S.A.) CO., LTD.
威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威剛科技(蘇州)有限公司
$
9.從 事 衍 生 性 金 融 商 品 交 易 : 請 詳 附 註 四 (二 )及 四 (十 五 )。
~66~
轉
率
逾
金
期
應
係 人 款
理
方
不適用
項 應收關係人款項期 提列備抵呆帳
額
式後 收 回 金 額金
$
592,523
-
(二)轉 投 資 事 業 相 關 資 訊
民 國 101 年 度
1.被 投 資 公 司 名 稱 、 所 在 地 區 等 相 關 資 訊 如 下 :
投資公司名稱
被投資公司名稱
所在地區 主 要 營 業 項 目
原
始
幣
威剛科技股份有 七彩光農業生技 台灣
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威剛科技股份有 兆興投資股份有 台灣
限公司
限公司
威剛科技股份有 九龍農業生技股 台灣
限公司
份有限公司
蟲草培育、農場
相關事業
一般投資業
威剛科技股份有 龍天農業生技股 台灣
限公司
份有限公司
威剛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威剛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威剛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威剛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兆興投資股份有
限公司
投
資
別本 期 期 末幣
金
額期
末
別上 期 期 末股
數比
新台幣
720,000
新台幣
新台幣
595,001
新台幣
蟲草培育、農場
相關事業
新台幣
5,000
新台幣
蟲草培育、農場
相關事業
新台幣
5,000
新台幣
電子零組件及電
腦週邊設備之
製造及買賣
ADATA HOLDINGS 開曼群島 一般投資業
CO., LTD.
ADATA
美國
電子材料、零
TECHNOLOGY
組件之買賣
(U.S.A.) CO.,
LTD.
ADATA
荷蘭
電子材料、零組
TECHNOLOGY
件之買賣
B.V.
ADATA
英屬維京 一般投資業
INTERNATIONAL 群島
(BVI) CO.,
LTD.
ADATA
南韓
電子零組件及電
TECHNOLOGY
腦週邊設備之
(KOREA) CO.,
買賣
LTD.
MACHDATA
巴西
電子材料、零組
PARTICIPACOES
件之買賣
LTDA
慕求生技股份有 台灣
蟲草培育、蟲草
限公司
相關商品開發
、行銷及銷售
新台幣
14,000
新台幣
美元
80,484
美元
威剛科技股份有 兆達科技股份有 台灣
限公司
限公司
威剛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威剛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單位:外幣仟元
-
持
率幣
有
被投資公司本期損益
別帳 面 金 額幣
別
金額
本期認列之投資損益
幣
別
備
註
金額
72,000,000
100
新台幣
719,638 新台幣
(
362) 新台幣
(
362)
-
60,000,000
100
新台幣
495,590 新台幣
(
21,205) 新台幣
(
21,205)
-
-
500,000
100
新台幣
4,982 新台幣
(
18) 新台幣
(
18)
-
-
500,000
100
新台幣
4,982 新台幣
(
18) 新台幣
(
18)
-
14,000
1,400,000
100
12,994 新台幣
(
192) 新台幣
(
192)
-
美元
73,365
80,484,095
100
200
美元
200
200,000
100
新台幣
80,272 新台幣
歐元
700
歐元
700
700,000
100
新台幣
18,182 新台幣
美元
7,181
美元
5,681
7,181,112
100
新台幣
13,262 新台幣
韓圜
110,000
韓圜
110,000
1,100,000
100
新台幣
6,570 新台幣
358 新台幣
358
-
100
新台幣
1,135
582)
582)
-
44.12
新台幣
18,807
-
註
595,001
巴西幣
120
巴西幣
-
120,000
新台幣
15,000
新台幣
-
1,500,000
註:本公司直接投資之子公司其再轉投資公司之損益已由各投資公司予以認列,故不予揭露。
~67~
新台幣
新台幣
3,537,137
新台幣
110,647
(
新台幣 (
新台幣
新台幣
110,647
-
11,980 新台幣
11,980
-
1,304 新台幣
1,304
-
38,822)
-
38,822) 新台幣
8,628
(
新台幣 (
新台幣
投資公司名稱
被投資公司名稱
所在地區 主 要 營 業 項 目
原
始
幣別
兆興投資股
份有限公司
慕求富利國際股 台灣
份有限公司
ADATA HOLDINGS ADATA
CO., LTD.
TECHNOLOGY
HOLDINGS CO.,
LTD.
ADATA HOLDINGS ADATA
CO., LTD.
TECHNOLOGY
(INDIA) PVT.
LTD.
ADATA HOLDINGS ADATA
CO., LTD.
INVESTMENT
COMPANY
LIMITED
ADATA HOLDINGS ADATA CAPITAL
CO., LTD.
CO.,LTD.
ADATA
TECHNOLOGY
HOLDINGS CO.,
LTD.
ADATA
TECHNOLOGY
(HK) CO.,
LTD.
ADATA
TECHNOLOGY
(HK) CO.,
LTD.
ADATA
TECHNOLOGY
(HK) CO.,
LTD.
ADATA
TECHNOLOGY
(HK) CO.,
LTD.
蟲草養生餐飲連
鎖與加盟事業
開曼群島 一般投資業
投
資
本 期 期 末
幣別
新台幣
20,000
新台幣
美元
58,550
美元
275,406 印度盧比
金
額期
末
上 期 期 末股
數比
-
持
率
幣別
有
帳 面 金 額
被投資公司本期損益
本期認列之投資損益
幣別
幣別
2,000,000
22.96
新台幣
18,737
新台幣
52,521
58,549,468
100
新台幣
3,274,651
新台幣
275,406
6,152,600
100
新台幣
154,129
新台幣
金額
(
8,201)
備
註
金額
新台幣
-
註
127,457
新台幣
-
註
8,792
新台幣
-
註
印度
電子零組件及電 印度盧比
腦週邊設備之
買賣
薩摩亞
一般投資業
美元
3,607
美元
3,502
3,606,944
100
新台幣
79,061
新台幣 (
25,582)
新台幣
-
註
薩摩亞
一般投資業
美元
990
美元
-
990,322
100
新台幣
28,735
新台幣 (
25)
新台幣
-
註
ADATA
香港
電子材料、零組
TECHNOLOGY
件之買賣
(HK) CO.,
LTD.
威剛科技(蘇州) 中國大陸 電子零組件及電
有限公司
腦週邊設備之
製造及買賣
港幣
454,284
港幣
407,262
454,284,284
100
新台幣
3,274,597
新台幣
127,335
新台幣
-
註
美元
40,000
美元
40,000
40,000,000
100
新台幣
2,816,056
新台幣
204,815
新台幣
-
註
威方科技(蘇州) 中國大陸 電子零組件及電
有限公司
腦週邊設備之
製造及買賣
美元
19,028
美元
13,000
19,028,450
100
新台幣
505,926
32,625)
新台幣
-
註
威剛電子(上海) 中國大陸 電子材料、零組
貿易有限公司
件之買賣
美元
4,000
美元
4,000
4,000,000
100
新台幣
59,400
新台幣
5,684
新台幣
-
註
威剛科技(山東) 中國大陸 電子材料、零組
有限公司
件之買賣
美元
1,500
美元
1,500
1,500,000
100
新台幣
45,131
新台幣
17
新台幣
-
註
註:本公司直接投資之子公司其再轉投資公司之損益已由各投資公司予以認列,故不予揭露。
2.上 述 被 投 資 公 司 依 規 定 應 揭 露 資 訊 , 請 詳 前 述 (一 )重 大 交 易 事 項 相 關 資 訊 1 至 9 項 內 容 。
~68~
新台幣 (
(三)大 陸 投 資 資 訊
1.轉 投 資 大 陸 地 區 之 事 業 相 關 資 訊
大 陸 被 投 資主
公 司
名 稱項
要
營
本期匯出或收回投資
本期期初自 金
額 本期期末自台 本公司直接
截至本期止已
業
本期認列投資 期 末 投 資
實收資本額 投資方式 台灣匯出累
灣匯出累積投 或間接投資
匯回台灣之投 備
目
損益
帳 面 價 值
積投資金額 匯
金
額 之持股比例
資
收
益
出收
回資
威剛科技(蘇州)
有限公司
電子零組件及
電腦週邊設備
之製造及買賣
1,299,223 註1、註3
1,299,223
-
-
1,299,223
威方科技(蘇州)
有限公司
電子零組件及
電腦週邊設備
之製造及買賣
592,704 註1、註4
417,148
175,555
-
威剛電子(上海)
貿易有限公司
電子材料、零組件
之買賣
131,134 註1、註5
131,134
-
威剛科技(山東)
有限公司
電子零組件及
電腦週邊設備
之製造及買賣
48,150 註1、註6
48,150
東莞冠碩電池
有限公司
磷酸鋰鐵電池研發
製造銷售業務
54,723 註1、註7
蘇州冠碩新能源
有限公司
太陽能電池、鋰電
池及電池材料、
電池充電器、電
腦週邊產品、電
路板插件之製造
及買賣
常熟市夢威達電子 電子零組件及
科技有限公司
電腦週邊設備
之製造及買賣
註
100.00
204,815
2,816,056
-
註2
592,704
100.00 (
32,625)
505,926
-
註2
-
131,134
100.00
5,684
59,400
-
註2
-
-
48,150
100.00
17
45,131
-
註2
33,193
-
-
33,193
-
-
-
-
7,547 註1、註8
4,401
3,146
-
7,547
2.99
-
7,547
-
-
3,019 註1、註9
-
-
-
-
15.00
-
475
-
-
-
註 1: 投 資 方 式 係 透 過 第 三 地 區 設 立 公 司 再 投 資 大 陸 公 司 。
註 2: 本 期 認 列 投 資 損 益 係 依 據 該 被 投 資 公 司 同 期 間 經 本 公 司 會 計 師 查 核 之 財 務 報 表 認 列 。
註 3: 本 公 司 透 過 間 接 持 股 比 率 100%之 轉 投 資 公 司 ADATA TECHNOLOGY (HK) CO., LTD., 取 得 威 剛 科 技 (蘇 州 )有 限 公 司 100%之 股 權 , 總 投 資 金 額 為 美 金 40,000
仟元。此一間接投資案業經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核准在案。
註 4: 本 公 司 透 過 間 接 持 股 比 率 100%之 轉 投 資 公 司 ADATA TECHNOLOGY (HK) CO., LTD., 取 得 威 方 科 技 (蘇 州 )有 限 公 司 100%之 股 權 , 總 投 資 額 為 美 金 19,028 仟
元。此一間接投資案業經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核准在案。
~69~
註 5: 本 公 司 透 過 間 接 持 股 比 率 100%之 轉 投 資 公 司 ADATA TECHNOLOGY (HK) CO., LTD., 取 得 威 剛 電 子 (上 海 )貿 易 有 限 公 司 100%之 股 權 , 總 投 資 額 為 美 金 4,000
仟元。此一間接投資案業經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核准在案。
註 6: 本 公 司 透 過 間 接 持 股 比 率 100%之 轉 投 資 公 司 ADATA TECHNOLOGY (HK) CO., LTD., 取 得 威 剛 科 技 (山 東 )有 限 公 司 100%之 股 權 , 總 投 資 額 為 美 金 1,500 仟
元,此一間接投資案業經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核准在案。
註 7: 本 公 司 100%持 有 之 子 公 司 ADATA INVESTMENT CO., LTD., 受 讓 BVI SUCCESS-FIELD INVESTMENT LTD.所 持 有 BVI SAWTRY TECHNOLOGY LTD.3.57% 之 股 權 ,
並 間 接 取 得 東 莞 冠 碩 電 池 有 限 公 司 及 東 莞 黃 江 慶 成 電 子 廠 , 總 投 資 金 額 為 美 金 1,031 仟 元 , 此 一 間 接 投 資 案 業 經 經 濟 部 投 資 審 議 委 員 會 核 准 在 案 。 東 莞
冠 碩 電 池 有 限 公 司 及 東 莞 黃 江 慶 成 電 子 廠 分 別 於 民 國 101 年 7 月 9 日 及 民 國 101 年 3 月 2 日 於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辦 理 註 銷 登 記 , 本 公 司 於 民 國 101 年 11 月
21 日 取 得 經 濟 部 投 資 審 議 委 員 會 撤 銷 投 資 核 准 在 案 。
註 8: 本 公 司 100%持 有 之 子 公 司 ADATA INVESTMENT CO., LTD. , 受 讓 BVI SUCCESS-FIELD INVESTMENT LTD.所 持 有 BVI SAWTRY TECHNOLOGY
股 權 , 間 接 投 資 設 立 蘇 州 冠 碩 新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 總 投 資 金 額 為 美 金 248 仟 元 , 此 一 間 接 投 資 案 經 經 濟 部 投 資 審 議 會 核 准 在 案 。
LTD.2.99% 之
註 9: 本 公 司 100%持 有 之 孫 公 司 威 剛 科 技 (蘇 州 )有 限 公 司 , 投 資 常 熟 市 夢 威 達 電 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5%之 股 權 , 總 投 資 額 為 人 民 幣 680 仟 元 。
註 10: 本 公 司 截 至 民 國 101 年 12 月 31 日 止 , 經 經 濟 部 投 資 審 議 委 員 會 核 准 投 資 中 國 大 陸 金 額 為 美 金 67,290 仟 元 。
2.轉 投 資 大 陸 地 區 限 額
公司名稱
本期期末累計自台灣匯出
赴大陸地區投資金額
經濟部投審會
核准投資金額
依經濟部投審會規定
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註)
威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111,951
2,159,332
4,166,767
註 : 依 規 定 係 以 淨 值 之 60%為 上 限 。
3.本 公 司 直 接 或 間 接 經 由 第 三 地 區 事 業 與 轉 投 資 大 陸 之 被 投 資 公 司 所 發 生 之 重 大 交 易 事 項 :
(1)進 貨 : 無 此 情 形 。
(2)加 工 交 易 : 請 詳 附 註 五 (二 )4。
(3)銷 貨 :
本 公 司 民 國 101 年 度 直 接 或 間 接 經 由 第 三 地 區 銷 貨 予 大 陸 之 被 投 資 公 司 之 金 額 為 $1,779, 此 項 銷 貨 交 易 之 銷 售 價 格 及 收 款 條 件 與 一 般 客 戶 無 重 大 差 異 。
截 至 民 國 101 年 12 月 31 日 止 , 因 前 述 銷 貨 交 易 產 生 之 應 收 帳 款 餘 額 為 $1。
(4)財 產 交 易 : 無 此 情 形 。
(5)票 據 背 書 保 證 及 提 供 擔 保 品 情 形 : 無 此 情 形 。
(6)資 金 融 通 情 形 : 無 此 情 形 。
(7)其 他 對 當 其 損 益 或 財 務 狀 況 有 重 大 影 響 之 交 易 事 項 : 無 此 情 形 。
~70~
(四)母 公 司 與 子 公 司 及 各 子 公 司 間 之 業 務 關 係 及 重 要 交 易 往 來 情 形 及 金 額
個 別 交 易 金 額 未 達 合 併 總 營 收 及 合 併 總 資 產 之 1%, 不 予 揭 露 ; 另 以 資 產 面 及 收 入 面 為 揭 露 方 式 。
民國101年度
交易往來情形
編號
(註1)
交易人名稱
0
威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0
威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0
威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0
威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0
威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0
交易往來對象
ADATA TECHNOLOGY (U.S.A.)
CO., LTD.
ADATA TECHNOLOGY (U.S.A.)
CO., LTD.
ADATA TECHNOLOGY (HK)
CO., LTD.
ADATA TECHNOLOGY (HK)
CO., LTD.
與交易人之關係
科目
交易條件
佔合併總營收或總資
產之比率(註2)
2,726,985
註3
10%
金額
母公司對子公司
銷貨收入
$
母公司對子公司
應收帳款
332,715
註4
2%
母公司對孫公司
銷貨收入
5,426,963
註3
19%
母公司對孫公司
應收帳款
618,637
註5
4%
威剛科技(蘇州)有限公司
母公司對孫公司
加工費用
2,142,189
註6
8%
威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威剛科技(蘇州)有限公司
母公司對孫公司
應付帳款
1,301,399
註6
8%
編號
(註1)
交易人名稱
交易往來對象
與交易人之關係
交易條件
佔合併總營收或總資
產之比率(註2)
0
威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973,461
註3
7%
0
威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0
威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0
威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0
威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0
威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民國100年度
註1:
註2:
註3:
註4:
註5:
註6:
交易往來情形
ADATA TECHNOLOGY (U.S.A.)
CO., LTD.
ADATA TECHNOLOGY (U.S.A.)
CO., LTD.
ADATA TECHNOLOGY (HK)
CO., LTD.
ADATA TECHNOLOGY (HK)
CO., LTD.
科目
金額
母公司對子公司
銷貨收入
$
母公司對子公司
應收帳款
219,674
註4
1%
母公司對孫公司
銷貨收入
6,606,812
註3
22%
母公司對孫公司
應收帳款
796,695
註5
5%
威剛科技(蘇州)有限公司
母公司對孫公司
加工費用
1,620,086
註6
5%
威剛科技(蘇州)有限公司
母公司對孫公司
應付帳款
1,409,031
註6
9%
母公司填0。
交易往來金額佔合併總營收或總資產比率之計算,若屬資產負債科目者,以期末餘額佔合併總資產之方式計算;若屬損益科目者,以期中累積金額佔合併總營收之方式計算。
銷售予關係人之售價與一般客戶無重大異常。
對一般客戶之收款期間約為出貨後1日至月結95日內,對關係人之收款期間為月結90天內。
對一般客戶之收款期間約為出貨後1日至月結95日內,對關係人之收款期間約為30天至60天內。
委託關係人加工之價格與一般加工廠無重大差異。
~71~
十二、營運部門資訊
(一 )一 般 性 資 訊
本公司及子公司僅經營單一產業,營運活動均與記憶體模組及快閃記憶
體等產品之研發、製造及銷售相關,且本公司營運決策者係以集團整體
評估績效及分配資源,經辨認本公司僅有單一應報導部門。
(二 )部 門 資 訊 之 衡 量
本公司營運決策者根據營業淨利評估營運部門的表現;衡量指標係以營
收達成率、毛利達成率、營業淨利達成率等綜合評估,並於每月檢討費
用超短支情形,以評估資源耗用之合理性。
(三 )部 門 損 益 與 資 產 之 資 訊
提供予主要營運決策者之應報導部門資訊如下:
民 國 101 年 度
單一營運部門
應報導部門收入
來自企業外部
客戶之部門收入
來自企業內部
其他營運部門收入
$ 28,232,210
調節及沖銷
$
總計
-
$ 28,232,210
10,335,873 ( 10,335,873)
$ 38,568,083 ($ 10,335,873) $ 28,232,210
應報導部門損益
部門損益
$
應報導部門資產
部門資產
$ 36,638,437 ($ 20,523,723) $ 16,114,714
~72~
516,340
$
89,295
$
605,635
民 國 100 年 度
單一營運部門
應報導部門收入
來自企業外部
客戶之部門收入
來自企業內部
其他營運部門收入
$ 30,305,180
調節及沖銷
$
總計
-
$ 30,305,180
10,385,941 ( 10,385,941)
$ 40,691,121 ($ 10,385,941) $ 30,305,180
應報導部門損益
部門損益
$
應報導部門資產
部門資產
$ 33,153,082 ($ 17,487,570) $ 15,665,512
167,826
$
83,707
$
251,533
註:因負債之衡量金額並未提供予營運決策者,故該項目得不揭露。
(四 )部 門 損 益 與 資 產 之 調 節 資 訊
1. 部 門 間 之 銷 售 係 按 公 允 交 易 原 則 進 行 。 向 主 要 營 運 決 策 者 呈 報 之 外 部
收入,與損益表內之收入採用一致之衡量方式。
本 期 應 報 導 部 門 (損 )益 與 繼 續 營 業 部 門 稅 前 淨 利 調 節 如 下 :
應報導營運部門利益
利息收入
利息費用
兌換利益
金融資產及負債評價利益(損失)
其他
繼續營業部門稅前淨利
民國101年度
$
605,635
75,806
(
97,158)
80,296
20,152
118,021
$
802,752
$
(
(
$
民國100年度
251,533
63,145
96,005)
45,210
184,549)
84,227
163,561
2. 提 供 主 要 營 運 決 策 者 之 總 資 產 金 額 , 與 本 公 司 財 務 報 表 內 之 資 產 採 一
致 之 衡 量 方 式, 本 期 應 報 導 部 門 資 產 之 調 節 沖 銷 情 形 請 詳 附 註 十 二 (三 )
之說明。
~73~
(五 )產 品 別 及 勞 務 別 之 資 訊
外部客戶收入主要來自記憶體模組及快閃記憶體等產品研發、製造及銷
售業務,收入餘額明細組成如下:
民國101年度
產品銷售收入
加工收入
$
$
27,979,622
252,588
28,232,210
民國100年度
$
$
30,081,258
223,922
30,305,180
(六 )地 區 別 資 訊
本公司來自外部客戶之收入依銷售客戶之所在國別區分與非流動資產按
資產所在地區分之資訊如下:
民國101年度
收入
非流動資產
T國家
C國家
A國家
J國家
其他
$ 8,846,535
7,988,748
3,373,293
2,761,286
5,262,348
$ 28,232,210
$ 3,739,035
1,557,817
1,305
31,841
$ 5,329,998
民國100年度
收入
非流動資產
$ 8,125,141
10,289,728
2,898,918
2,173,159
6,818,234
$ 30,305,180
$ 2,980,018
1,667,262
2,398
3,770
$ 4,653,448
註:非流動資產不包括金融商品、遞延所得稅資產及退休辦法下之資產
及保險合約之合約權利。
(七 )重 要 客 戶 資 訊
本公司及子公司之收入來自單一營運部門,來自單一客戶收入佔合併損
益 表 營 業 收 入 淨 額 10%以 上 之 重 要 客 戶 明 細 如 下 :
民國101年度
$
2,124,454
甲客戶
民國100年度
$
3,203,972
十 三 、 採 用 IFRSs 相 關 事 項
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規定,股票於證券交易所上市或
於 證 券 商 營 業 處 所 買 賣 之 公 開 發 行 股 票 公 司 , 應 自 民 國 102 年 會 計 年 度 開 始
日起,依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
( IFRSs) 及 於 民 國 102 年 適 用 之 「 證 券 發 行 人 財 務 報 告 編 製 準 則 」 編 製 財 務
報告。
~74~
本 公 司 依 前 行 政 院 金 融 監 督 管 理 委 員 會 民 國 99 年 2 月 2 日 金 管 證 審 字 第
0990004943 號 令 規 定 , 採 用 IFRSs 前 應 事 先 揭 露 資 訊 如 下 :
(一 )採 用 IFRSs 計 畫 之 重 要 內 容 及 執 行 情 形
本 公 司 業 已 成 立 專 案 小 組 , 並 訂 定 採 用 IFRSs 之 轉 換 計 畫 , 該 計 畫 係 由
本公司總經理統籌負責,該計畫之重要內容及目前執行情形說明如下:
轉換計畫之工作項目
1.成立專案小組
2.訂定採用IFRSs轉換計畫
3.完成現行會計政策與IFRSs差異之
辨認
4.完成IFRSs合併個體之辨認
5.完成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號「首
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各項
豁免及選擇對公司影響之評估
6.完成資訊系統應做調整之評估
7.完成內部控制應做調整之評估
8.決定IFRSs會計政策
轉換計畫之執行情形
民國98年12月已完成專案架構及專案小組名
單,並提報本公司民國98年12月份董事會。
民國98年12月已完成IFRS細部轉換計畫,並
提報本公司民國98年12月份董事會。
民國99年12月已完成主要會計原則差異之彙
總,並提報本公司民國99年12月份董事會。
民國99年12月已於主要會計原則辨認時一併
執行,並提報本公司民國99年12月份董事
民國99年10月已完成IFRS 1之教育訓練。民
國100年10月已針對各項豁免及影響進行深入
評估。
民國100年12月已完成,並將提報本公司最近
期董事會。
民國100年12月已完成,並將提報本公司最近
期董事會。
民國100年11月已完成IFRS相關會計政策之訂
定,並提報本公司民國100年12月董事會。
民國100年10月已完成IFRS1相關豁免之選擇
,並提報本公司民國100年12月董事會。
9.決定所選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第1號「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
準則」之各項豁免及選擇
10.完成編製IFRSs開帳日財務狀況表 民國101年3月已完成編製IFRS開帳日財務狀
況表,並提報本公司民國101年4月董事會。
11.完成編製IFRSs民國101年比較財 民國102年3月已完成編製IFRS 2012年比較財
務資訊之編製
務資訊,並提報本公司民國102年3月董事
會。
12.完成相關內部控制(含財務報導流 民國100年12月已完成,同時配合相關法令持
程及相關資訊系統)之調整
續更新中。
(二 )目 前 會 計 政 策 與 未 來 依 IFRSs 及 「 證 券 發 行 人 財 務 報 告 編 製 準 則 」 編 製
財務報告所使用之會計政策二者間可能產生之重大差異及影響說明
本 公 司 係 以 金 管 會 目 前 已 認 可 之 IFRSs 及 於 民 國 102 年 適 用 之 「 證 券 發
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作為會計政策重大差異評估之依據,惟本公司
目 前 之 評 估 結 果,可 能 受 未 來 金 管 會 認 可 之 IFRSs 之 新 發 布 或 修 訂 及「 證
券 發 行 人 財 務 報 告 編 製 準 則 」 之 修 訂 影 響 , 而 與 未 來 採 用 IFRSs 所 產 生
之會計政策實際差異及影響有所不同。
~75~
本 公 司 評 估 現 行 會 計 政 策 與 未 來 依 IFRSs 與 「 證 券 發 行 人 財 務 報 告 編 製
準則」編製財務報表所採用之會計政策二者間可能產生之重大差異,並
考量本公司依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 號「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所 選 擇 之 豁 免 項 目 ( 請 詳 附 註 十 三 ( 三 )) 之 影 響 如 下 :
1.民 國 101 年 1 月 1 日 資 產 負 債 重 大 差 異 項 目 調 節 表
我國會計準則
預付費用
$
影響金額
98,825 ($
IFRSs
4,861) $
遞延所得稅資產-流動
140,255
( 140,255)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流動
207,000
852,407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749,941
( 749,941)
(1)
-
(2)
1,059,407
(3)
-
(3)
2,112,062
(4)
投資性不動產
1,402,147
其他無形資產
143,297
( 143,297)
-
(5)
出租資產
709,915
( 709,915)
-
(4)
遞延所得稅資產-非流動
長期預付租金
239,410
239,410
(1)(2)(6)
(5)
-
143,297
143,297
-
12,214,132
$ 15,665,512
$ 196,760
$ 15,862,272
286,349
6,566
292,915
(6)
-
5,820
5,820
(1)
62,217
96,130
158,347
(2)
8,775,088
-
8,775,088
9,123,654
$ 108,516
$ 9,232,170
應付費用
應計退休金負債
遞延所得稅負債-非流動
其他
負債總計
12,214,132
其他
資產總計
709,915
說明
93,964
$
資本公積-長期投資
1,145 (
特別盈餘公積
6,829
138,382
145,211
1,207,084
-
1,207,084
未分配盈餘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
換算之兌換差額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未實現損益
其他
股東權益總計
1,145)
151,459 ( 151,459)
54,620
$
102,466
-
(7)
(8)
(1)(6)
(7)(8)
-
(8)
157,086
(3)
5,120,721
-
5,120,721
6,541,858
$ 88,244
$ 6,630,102
調節原因說明:
(1)員 工 福 利 -退 職 後 確 定 福 利 計 劃
退 休 金 精 算 採 用 之 折 現 率 , 係 依 我 國 財 務 會 計 準 則 公 報 第 18 號 第
23 段 規 定 應 參 酌 之 因 素 訂 定 。 惟 依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19 號 「 員 工 福
利」規定,折現率之採用係參考報導期間結束日幣別及期間與退休
金計畫一致之高品質公司債之市場殖利率決定;在此類債券無深度
市 場 之 國 家,應 使 用 政 府 公 債( 於 報 導 期 間 結 束 日 )之 市 場 殖 利 率 。
依本公司會計政策規定,未認列過渡性淨給付義務按預期可獲得退
~76~
休金給付在職員工之平均剩餘服務年限,按直線法攤銷。惟本公司
係 屬 首 次 適 用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不 適 用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19 號「 員
工福利」之過渡性規定,故未認列過渡性負債。本公司按國際會計
準 則 第 19 號「 員 工 福 利 」所 規 定 假 設 之 精 算 結 果,以 及 依 國 際 財 務
報導準則第 1 號「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將與員工福利計畫
有關之全部累計精算損益一次認列於保留盈餘之豁免;因此,本公
司 於 轉 換 日 調 增 「 應 計 退 休 金 負 債 」 $5,820 、 「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非 流 動 」$1,816,並 調 減「 預 付 費 用 」$4,861、
「 未 分 配 盈 餘 」$8,865。
(2)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及 負 債 之 分 類
我國現行會計準則規定,遞延所得稅資產或負債係依其相關負債或
資產之分類,而劃分為流動或非流動項目,對於遞延所得稅負債或
資產未能歸屬至財務報表所列之資產或負債者,則按預期該遞延所
得稅負債或資產清償或實現之期間長短劃分為流動或非流動項目,
惟依國際會計準則第 1 號「財務報表之表達」規定,企業不得將遞
延所得稅資產或負債分類為流動資產或負債,且如未符合國際會計
準 則 第 12 號「 所 得 稅 」將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及 負 債 互 抵 之 條 件,則 應
分 別 列 示 ; 因 此 , 本 公 司 於 轉 換 日 調 減 「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流 動 」
$140,255, 並 調 增 「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非 流 動 」 $236,385 及 「 遞 延
所 得 稅 負 債 -非 流 動 」 $96,130。
(3)金 融 工 具 之 指 定
本 公 司 所 持 有 之 未 上 市 櫃 及 興 櫃 股 票 依 民 國 100 年 7 月 7 日 修 正 前
「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規定,係以成本衡量並帳列「以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 惟 依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39 號 「 金 融 工 具 : 認
列與衡量」規定,權益工具無活絡市場但其公允價值能可靠衡量時
(意即該權益工具之合理公允價值估計數區間之變異性並非重大,
或 於 區 間 內 各 種 估 計 數 之 機 率 能 合 理 評 估,並 用 以 估 計 公 允 價 值 ),
應 以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 因 此 , 依 民 國 100 年 12 月 22 日 修 正 之 「 證 券
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規定,本公司於轉換日將「以成本衡量
之 金 融 資 產 -非 流 動 」$749,941 指 定 為「 備 供 出 售 之 金 融 資 產 -非 流
動」
,並 按 該 日 公 允 價 值 與 原 帳 面 金 額 之 差 異 調 增「 備 供 出 售 之 金 融
資 產 -非 流 動 」 及 其 他 權 益 之 「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商 品 未 實 現 損 益 」
$102,466。
(4)投 資 性 不 動 產
我 國 現 行 會 計 準 則 規 定,供 出 租 使 用 之 不 動 產 係 表 達 於「 其 他 資 產 」
,
惟 依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40 號「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規 定,係 符 合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之 定 義 ; 因 此 , 本 公 司 於 轉 換 日 將「 出 租 資 產 」$709,915 重 分
類至「投資性不動產」項下。
(5)土 地 使 用 權 之 分 類
~77~
依我國現行會計準則規定,為取得土地使用權而支付之價金係表達
於 「 其 他 無 形 資 產 」, 惟 依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17 號 「 租 賃 」 規 定 , 因
符 合 長 期 營 業 租 賃 應 表 達 於「 長 期 預 付 租 金 」;因 此,本 公 司 於 轉 換
日 將 「 其 他 無 形 資 產 」 $143,297 重 分 類 至 「 長 期 預 付 租 金 」 項 下 。
(6)員 工 福 利 -未 休 假 獎 金
我國現行會計準則,對於累積未休假獎金之認列並無明文規定,本
公 司 係 於 實 際 支 付 時 認 列 相 關 費 用,惟 依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19 號「 員
工福利」規定,應於報導期間結束日估列已累積未使用之未休假獎
金 ; 因 此 , 本 公 司 於 轉 換 日 調 增「 應 付 費 用 」$6,566、「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非 流 動 」 $1,209, 並 調 減 「 未 分 配 盈 餘 」 $5,357。
(7)投 資 關 聯 企 業 /採 權 益 法 之 長 期 股 權 投 資
本 集 團 選 擇 對 過 去 投 資 關 聯 企 業 會 計 處 理 (企 業 合 併 )之 豁 免 , 並 將
原 依 現 行 會 計 處 理 所 產 生 不 符 合 IFRSs 規 定 之 資 本 公 積 $1,145, 於
轉換日調整保留盈餘。
(8)國 外 營 運 機 構 財 務 報 表 換 算
本公司選擇於轉換日將國外營運機構所產生之累積換算差異數認定
為 零,俟 後 產 生 之 兌 換 差 額 則 依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21 號「 匯 率 變 動 之
影 響 」之 規 定 處 理;因 此,本 公 司 於 轉 換 日 調 減「 累 積 換 算 調 整 數 」
$151,459, 並 調 增 「 未 分 配 盈 餘 」 $151,459。 另 依 民 國 101 年 4 月
6 日 金 管 證 發 字 第 1010012865 號 令 規 定 , 上 述 「 累 積 換 算 調 整 數 」
轉 入 「 未 分 配 盈 餘 」 應 提 列 「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 計 $138,382。
~78~
2.民 國 101 年 12 月 31 日 資 產 負 債 及 綜 合 損 益 重 大 差 異 項 目 調 節 表
我國會計準則
現金及約當現金
影響金額
IFRSs
說明
$ 2,254,173 ($ 512,600) $ 1,741,573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流動
(9)
6,413
-
6,413
(11)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
130,776
512,600
643,376
(9)
預付費用
130,251
(
5,402)
124,849
(1)
遞延所得稅資產-流動
100,665
( 100,665)
-
(2)
45,480
839,666
762,142
( 762,142)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流動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690,343
885,146
-
(3)(11)
(3)
投資性不動產
1,402,147
2,092,490
(4)
其他無形資產
135,447
( 135,447)
-
(5)
出租資產
690,343
( 690,343)
-
(4)
遞延所得稅資產-非流動
-
145,237
145,237
(1)(2)(6)
長期預付租金
-
135,447
135,447
(5)
10,456,877
-
10,456,877
$ 16,114,714
$ 116,694
$ 16,231,408
334,926
10,543
345,469
(6)
-
3,114
3,114
(1)
(2)
其他
資產總計
應付費用
應計退休金負債
遞延所得稅負債-非流動
其他
負債總計
130,092
41,058
171,150
8,705,083
-
8,705,083
$ 9,170,101
$ 54,715
$ 9,224,816
資本公積-長期投資
1,548 (
特別盈餘公積
6,829
未分配盈餘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
換算之兌換差額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未實現損益
其他
股東權益總計
1,776,316 (
1,145)
138,382
1,323)
40,053 ( 151,459) (
403
145,211
1,774,993
(7)
(8)
(1)(6)
(7)(8)
111,406)
(8)
77,524
61,741
(3)
5,135,650
-
5,135,650
$ 6,944,613
$ 61,979
$ 7,006,592
(
15,783)
~79~
我國會計準則
營業收入
$ 28,232,210
營業成本
(
營業費用
(
1,782,743)
605,635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197,117
稅前淨利
802,752
本期淨利
$
25,843,832) (
營業淨利
所得稅費用
影響金額
(
(
639,906 ($
其他綜合損益(淨額)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
換算之兌換差額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未實現評價損益
確定福利計畫精算利益
與其他綜合損益組成部分
相關之所得稅
本期綜合淨利總額
49,564) (
3,519)
-
(
說明
$ 28,232,210
46,045 (
162,846)
$
-
IFRSs
3,519)
25,893,396)
(10)
1,736,698) (1)(6)(10)
602,116
197,117
799,233
779 (
162,067)
2,740) $
637,166
(1)(6)
- (
111,406) (
111,406)
(8)(11)
- (
95,345) (
95,345)
(3)(11)
1,707
(1)
-
1,707
(
290) (
- ($ 208,074) $
290)
(1)
431,832
調節原因說明:
(1)員 工 福 利 -退 職 後 確 定 福 利 計 劃
退 休 金 精 算 採 用 之 折 現 率 , 係 依 我 國 財 務 會 計 準 則 公 報 第 18 號 第
23 段 規 定 應 參 酌 之 因 素 訂 定 。 惟 依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19 號 「 員 工 福
利」規定,折現率之採用係參考報導期間結束日幣別及期間與退休
金計畫一致之高品質公司債之市場殖利率決定;在此類債券無深度
市 場 之 國 家,應 使 用 政 府 公 債( 於 報 導 期 間 結 束 日 )之 市 場 殖 利 率 。
依本公司會計政策規定,未認列過渡性淨給付義務按預期可獲得退
休金給付在職員工之平均剩餘服務年限,按直線法攤銷。惟本公司
係 屬 首 次 適 用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不 適 用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19 號「 員
工福利」之過渡性規定,故未認列過渡性負債。本公司按國際會計
準 則 第 19 號「 員 工 福 利 」所 規 定 假 設 之 精 算 結 果,以 及 依 國 際 財 務
報導準則第 1 號「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將與員工福利計畫
有關之全部累計精算損益一次認列於保留盈餘之豁免,及選擇將確
定福利計畫之精算損益立即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項下;因此,本公
司 於 民 國 101 年 12 月 31 日 調 減 「 預 付 費 用 」 $5,402、 「 未 分 配 盈
餘 」 $8,865, 並 調 增 「 應 計 退 休 金 負 債 」 $3,114、 「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非 流 動 」 $1,448 及 民 國 101 年 度 調 減 「 營 業 費 用 」 $458、 並 調
增 「 所 得 稅 費 用 」 $78、 「 確 定 福 利 計 畫 之 精 算 利 益 」 $1,707 與 相
對 應 之 「 與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組 成 部 分 相 關 之 所 得 稅 」 $290。
(2)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及 負 債 之 分 類
我國現行會計準則規定,遞延所得稅資產或負債係依其相關負債或
~80~
資產之分類,而劃分為流動或非流動項目,對於遞延所得稅負債或
資產未能歸屬至財務報表所列之資產或負債者,則按預期該遞延所
得稅負債或資產清償或實現之期間長短劃分為流動或非流動項目,
惟依國際會計準則第 1 號「財務報表之表達」規定,企業不得將遞
延所得稅資產或負債分類為流動資產或負債,且如未符合國際會計
準 則 第 12 號「 所 得 稅 」將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及 負 債 互 抵 之 條 件,則 應
分 別 列 示 ; 因 此 , 本 公 司 於 民 國 101 年 12 月 31 日 調 減 「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流 動 」$100,665,並 調 增「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非 流 動 」$141,723
及 「 遞 延 所 得 稅 負 債 -非 流 動 」 $41,058。
(3)金 融 工 具 之 指 定
本 公 司 所 持 有 之 未 上 市 櫃 及 興 櫃 股 票 依 民 國 100 年 7 月 7 日 修 正 前
「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規定,係以成本衡量並帳列「以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 惟 依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39 號 「 金 融 工 具 : 認
列與衡量」規定,權益工具無活絡市場但其公允價值能可靠衡量時
(意即該權益工具之合理公允價值估計數區間之變異性並非重大,
或 於 區 間 內 各 種 估 計 數 之 機 率 能 合 理 評 估,並 用 以 估 計 公 允 價 值 ),
應 以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 因 此 , 依 民 國 100 年 12 月 22 日 修 正 之 「 證 券
發 行 人 財 務 報 告 編 製 準 則 」 規 定 , 本 公 司 於 民 國 101 年 12 月 31 日
將 「 以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非 流 動 」 $762,142 指 定 為 「 備 供 出 售
之 金 融 資 產 -非 流 動 」, 並 按 該 日 公 允 價 值 與 原 帳 面 金 額 之 差 異 調 增
「 備 供 出 售 之 金 融 資 產 -非 流 動 」及 其 他 權 益 之「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商 品
未 實 現 利 益 」$77,524,另 因 前 述 調 整 使 民 國 101 年 度 亦 調 減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之 「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未 實 現 評 價 損 益 」 $24,942。
(4)投 資 性 不 動 產
我 國 現 行 會 計 準 則 規 定,供 出 租 使 用 之 不 動 產 係 表 達 於「 其 他 資 產 」
,
惟 依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40 號「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規 定,係 符 合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之 定 義;因 此,本 公 司 於 民 國 101 年 12 月 31 日 將「 出 租 資 產 」
$690,343 重 分 類 至 「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 項 下 。
(5)土 地 使 用 權 之 分 類
依我國現行會計準則規定,為取得土地使用權而支付之價金係表達
於 「 其 他 無 形 資 產 」, 惟 依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17 號 「 租 賃 」 規 定 , 因
符 合 長 期 營 業 租 賃 應 表 達 於 長 期 預 付 租 金;因 此,本 公 司 於 民 國 101
年 12 月 31 日 將「 其 他 無 形 資 產 」$135,447 重 分 類 至「 長 期 預 付 租
金」項下。
(6)員 工 福 利 -未 休 假 獎 金
我國現行會計準則,對於累積未休假獎金之認列並無明文規定,本
公 司 係 於 實 際 支 付 時 認 列 相 關 費 用,惟 依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19 號「 員
工福利」規定,應於報導期間結束日估列已累積未使用之未休假獎
~81~
金;因 此,本 公 司 於 民 國 101 年 12 月 31 日 調 增「 應 付 費 用 」$10,543、
「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非 流 動 」$2,066, 並 調 減「 未 分 配 盈 餘 」$5,357
及 民 國 101 年 度 調 增 「 營 業 費 用 」 $3,977, 並 調 減 「 所 得 稅 費 用 」
$857。
(7)投 資 關 聯 企 業 /採 權 益 法 之 長 期 股 權 投 資
本 集 團 選 擇 對 過 去 投 資 關 聯 企 業 會 計 處 理 (企 業 合 併 )之 豁 免 , 並 將
原 依 現 行 會 計 處 理 所 產 生 不 符 合 IFRSs 規 定 之 資 本 公 積 $1,145, 於
轉換日調整保留盈餘。
(8)國 外 營 運 機 構 財 務 報 表 換 算
本公司選擇於轉換日將國外營運機構所產生之累積換算差異數認定
為 零,俟 後 產 生 之 兌 換 差 額 則 依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21 號「 匯 率 變 動 之
影 響 」之 規 定 處 理;因 此,本 公 司 於 民 國 101 年 12 月 31 日 調 減「 累
積 換 算 調 整 數 」 $151,459, 並 調 增 「 未 分 配 盈 餘 」 $151,459。 另 依
民 國 101 年 4 月 6 日 金 管 證 發 字 第 1010012865 號 令 規 定,上 述「 累
積換算調整數」轉入「未分配盈餘」應提列「特別盈餘公積」計
$138,382。
(9)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我國現行會計準則規定,可隨時解約且不損及本金之定期存款,列
於「現金及約當現金」,惟依國際會計準則第 7 號「現金流量表」
規定,符合約當現金定義之投資,必須可隨時轉換成定額現金且價
值變動之風險甚小。因此通常只有短期內(例如,自取得日起三個
月 內 ) 到 期 之 投 資 方 可 視 為 約 當 現 金 ; 因 此 , 本 公 司 於 民 國 101 年
12 月 31 日 將 「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 $512,600 重 分 類 至 「 其 他 金 融 資
產 -流 動 」 項 下 。
(10)產 品 保 固 成 本
我國現行會計準則,對於產品保固相關成本應帳列銷貨成本或推
銷費用並無明文規定,惟依國際會計準則第 1 號「財務報表之表
達 」 及 我 國 採 用 IFRSs 問 答 集 , 產 品 保 固 成 本 依 其 性 質 作 為 銷 貨
成 本 較 為 適 當 ; 因 此 , 本 公 司 於 民 國 101 年 度 調 增 「 銷 貨 成 本 」
$49,564, 並 調 減 「 營 業 費 用 」 $49,564。
(11)綜 合 損 益 表 之 表 達
財務報表之表達依我國現行會計準則規定,應係編製損益表,惟
依國際會計準則第 1 號「財務報表之表達」規定係編製綜合損益
表 , 因 報 表 組 成 部 分 不 同 之 差 異 , 將「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流 動 及
非 流 動 」 依 我 國 現 行 會 計 準 則 於 民 國 101 年 度 產 生 之 未 實 現 評 價
損 失 $70,403 調 減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之「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未 實 現 評 價
損 益 」, 並 將 「 採 權 益 法 之 投 資 」 依 我 國 現 行 會 計 準 則 於 民 國 101
年 度 產 生 之 國 外 營 運 機 構 財 務 報 表 兌 換 差 額 $111,406 調 減 其 他 綜
~82~
合 損 益 之 「 國 外 營 運 機 構 財 務 報 表 換 算 之 兌 換 差 額 」。
(三 )本 公 司 依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1 號 「 首 次 採 用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 及 於
民 國 102 年 適 用 之「 證 券 發 行 人 財 務 報 告 編 製 準 則 」規 定 所 選 擇 之 豁 免 項
目
1.企 業 合 併
本公司對發生於轉換至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日前之企業合併,選擇不追
溯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3 號「企業合併」規定。此豁免亦適用於
本公司過去取得之投資關聯企業。
2.股 份 基 礎 給 付 交 易
本公司對於轉換日前因股份基礎給付交易所產生已既得之權益工具及
已交割之負債選擇不追溯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2 號「股份基礎給
付 交 易 」。
3.員 工 福 利
本公司選擇於轉換日將與員工福利計畫有關之全部累計精算損益一次
認列於保留盈餘。並選擇以轉換日起各個會計期間推延決定之金額,
揭 露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19 號 「 員 工 福 利 」 第 120A 段 (P)要 求 之 確 定 福 利
義務現值、計畫資產公允價值及計畫盈虧、以及經驗調整之資訊。
4.累 積 換 算 差 異 數
本公司選擇於轉換日將國外營運機構所產生之累積換算差異數認定為
零,俟 後 產 生 之 兌 換 差 額 則 依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21 號「 匯 率 變 動 之 影 響 」
之規定處理。
5.金 融 工 具 之 指 定
本公司於轉換日選擇將「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指定為備供出售金
融資產。
6.借 款 成 本
本 公 司 選 擇 適 用 民 國 96 年 修 訂 之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23 號 「 借 款 成 本 」
第 27 及 28 段 之 過 渡 規 定 , 自 轉 換 日 起 適 用 該 準 則 。
7.複 合 金 融 工 具
於轉換日負債組成部分已不再流通在外之複合金融工具,本集團選擇
無須區分為單獨之負債及權益組成部分。
上述之各項豁免選擇,可能因主管機關相關法令之發布、經濟環境之變
動,或本公司對各項豁免選擇之影響評估改變,而與轉換時實際選擇之
各項豁免有所不同。
~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