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報表暨會計師核閱報告民國101 及

威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財務報表暨會計師核閱報告
民國 101 及 100 年度前三季
(股票代碼 3260)
公司地址:新北市中和區連城路 258 號 18 樓
電
話:(02)8228-0886
~1~
威 剛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民國 101 及 100 年度前三季財務報表
目
錄
項
目
頁
次
一、
封面
1
二、
目錄
2 ~ 3
三、
會計師核閱報告
4 ~ 5
四、
資產負債表
6 ~ 7
五、
損益表
六、
股東權益變動表
不適用
七、
現金流量表
9 ~ 10
八、
財務報表附註
11 ~ 65
8
(一)
公司沿革
11
(二)
重要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11 ~ 18
(三)
會計變動之理由及其影響
18
(四)
重要會計科目之說明
19 ~ 42
(五)
關係人交易
42 ~ 46
(六)
抵(質)押之資產
46
(七)
重大承諾事項及或有事項
47
(八)
重大之災害損失
47
(九)
重大之期後事項
47
~2~
項
(十)
目
其他
頁
次
48 ~ 54
(十一)附註揭露事項
55 ~ 65
1.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55 ~ 61
2.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62 ~ 63
3.大陸投資資訊
64 ~ 65
(十二)部門別財務資訊
65
~3~
會計師核閱報告
(101)財審報字第 12001846 號
威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鑒:
威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 101 年 9 月 30 日及民國 100 年 9 月 30 日之資產負債表,暨民
國 101 年 1 月 1 日至 9 月 30 日及民國 100 年 1 月 1 日至 9 月 30 日之損益表及現金流量表,業
經本會計師核閱竣事。上開財務報表之編製係公司管理階層之責任,本會計師之責任則為根據
核閱結果出具報告。
除下段所述者外,本會計師係依照中華民國審計準則公報第三十六號「財務報表之核閱」
規劃並執行核閱工作。由於本會計師僅實施分析、比較與查詢,並未依照中華民國一般公認審
計準則查核,故無法對上開財務報表之整體表示查核意見。
如財務報表附註四(九)所述,威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 101 年 9 月 30 日及民國 100 年 9
月 30 日採權益法評價之部分長期股權投資(含表列其他負債-其他之長期股權投資承諾負債),
其所認列之投資損益及附註十一所揭露之被投資公司相關資訊,係依各被投資公司同期間未經
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表作評價及揭露,截至民國 101 年 9 月 30 日及民國 100 年 9 月 30 日,其
相關之長期股權投資餘額(含表列其他負債-其他之長期股權投資承諾負債)分別為新台幣
1,336,950 仟元及新台幣 1,485,395 仟元,民國 101 年 1 月 1 日至 9 月 30 日及民國 100 年 1 月
1 日至 9 月 30 日所認列之投資損失分別為新台幣 43,671 仟元及新台幣 49,147 仟元。
~4~
依本會計師核閱結果,除上段所述採權益法評價之部分長期股權投資及附註十一所揭露之
被投資公司相關資訊,若能取得各被投資公司同期間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表而可能須作適當
調整及揭露之影響外,並未發現第一段所述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有違反「證券發行人財務
報告編製準則」及中華民國一般公認會計原則而須作修正之情事。
威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編製民國 101 年前三季及民國 100 年前三季之合併財務報表,並
經本會計師出具保留式核閱報告在案,備供參考。
資
誠
聯
合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吳郁隆
會計師
林瑟凱
前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
核准簽證文號:(86)台財證(六)第 83252 號
前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核准簽證文號:金管證六字第 0960072936 號
中 華 民 國 1 0 1
~5~
年
1 0
月
2 5
日
威 剛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資 產 負 債 表
民國 101 年及 100 年 9 月 30 日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單位:新台幣仟元
1100
1310
1320
1120
1140
1150
1160
1180
1190
120X
1250
1260
1286
11XX
1450
1480
1490
1421
1423
1425
14XX
1501
1521
1551
1561
1631
1681
15XY
15X9
1670
15XX
1750
17XX
1800
1820
1888
18XX
1XXX
資
產
流動資產
現金及約當現金
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
資產–流動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流動
應收票據淨額
應收帳款淨額
應收帳款–關係人淨額
其他應收款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
存貨
預付費用
預付款項
遞延所得稅資產–流動
流動資產合計
基金及投資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流動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
動
無活絡市場之債券投資–非流
動
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
不動產投資
預付長期投資款
基金及投資合計
固定資產
土地
房屋及建築
運輸設備
辦公設備
租賃改良
其他設備
成本及重估增值
減:累計折舊
未完工程及預付設備款
固定資產淨額
無形資產
電腦軟體成本
無形資產合計
其他資產
出租資產
存出保證金
其他資產–其他
其他資產合計
資產總計
10 1
金
附註
四(一)
四(二)
$
四(六)
四(三)
五
四(二十四)
五
六
四(四)
四(五)
四(二十四)
四(六)
四(七)
年
9
月 30 日
額
%
1,045,440
6
178,764
3,286
2,049
1,662,816
1,252,410
219,840
1,567
80,776
3,427,448
42,981
1,070,787
145,027
9,133,191
10 0
金
$
年
9
月 30 日
額
%
1,154,675
7
1
10
8
1
1
21
6
1
55
413,439
2,037
1,902,543
1,398,996
209,120
21,329
485,612
4,232,576
32,205
788,757
135,656
10,776,945
2
11
8
1
3
23
4
1
60
61,800
-
203,332
1
325,142
2
328,041
2
42,696
4,008,735
1,402,147
15,000
5,855,520
24
9
35
59,756
3,622,271
1,402,147
5,615,547
20
8
31
四(八)
四(九)
四(十)
四(九)
四(十一)及六
650,179
325,201
1,255
42,000
15,827
37,233
1,071,695
112,582 ) (
6,164
965,277
(
四(十二)及六
四(十三)
$
(續 次 頁)
~6~
4
2
1
7
1 )(
6
650,179
319,384
1,424
57,030
16,337
24,934
1,069,288
113,765 ) (
7,072
962,595
4
2
6
1)
5
16,254
16,254
-
15,064
15,064
-
586,379
16,699
603,078
16,573,320
4
4
100
591,311
17,248
161,950
770,509
18,140,660
3
1
4
100
$
威 剛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資 產 負 債 表
民國 101 年及 100 年 9 月 30 日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單位:新台幣仟元
2100
2180
2120
2140
2150
2160
2170
2210
2260
2270
21XX
2410
2420
24XX
2820
2860
2881
2888
28XX
2XXX
3110
3211
3220
3260
3271
3272
3310
3320
3350
3420
3450
3480
3XXX
負債及股東權益
流動負債
短期借款
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
負債–流動
應付票據
應付帳款
應付帳款–關係人
應付所得稅
應付費用
其他應付款項
預收款項
一年或一營業週期內到期長期
負債
流動負債合計
長期負債
應付公司債
長期借款
長期負債合計
其他負債
存入保證金
遞延所得稅負債–非流動
遞延貸項–聯屬公司間利益
其他負債–其他
其他負債合計
負債總計
股東權益
股本
普通股股本
資本公積
普通股溢價
庫藏股票交易
長期投資
員工認股權
認股權
保留盈餘
法定盈餘公積
特別盈餘公積
未分配盈餘
股東權益其他調整項目
累積換算調整數
金融商品之未實現損益
庫藏股票
股東權益總計
重大承諾事項及或有事項
重大之期後事項
負債及股東權益總計
10 1
金
附註
四(十四)
四(二)
$
年
9
月 30 日
額
%
37,807
5,982
3,349,066
1,087,234
6,480
174,018
24,024
12,771
19
6
1
-
932,683
7,581,467
6
46
938,984
6,569,054
5
36
1,950,000
1,950,000
12
12
911,442
4,226,935
5,138,377
5
24
29
5,160
175,483
27,622
17,386
225,651
9,757,118
1
1
59
5,180
19,942
7,879
33,001
11,740,432
65
2,257,839
14
2,257,839
12
四(二十三)
四(十五)
2,998,155
23,161
1,145
61,609
87,182
18
1
2,998,155
23,126
2,576
52,719
87,216
17
1
四(二十)
四(二十一)
四(二十一)
223,419
6,829
1,625,051
1
10
215,980
6,829
936,312
1
5
四(六)
四(二十二)
46,894
1,636
516,718 ) (
6,816,202
3 )(
41
156,749
70,202
407,475 ) (
6,400,228
1
2)
35
四(二十四)
四(九)
四(十八)
四(十九)
四(十五)
四(二十二)
(
$
七
九
$
16,573,320
100
$
18,140,660
請參閱後附財務報表附註暨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吳郁隆、林瑟凱會計師民國 101 年 10 月 25 日核閱報告。
董事長:陳立白
月 30 日
額
%
13
8
2
-
四(十五)
四(十六)
48,479
11,454
2,193,262
1,321,346
263,806
26,784
27,213
9
5
五
四(十五)(十六)
17
年
932,688
五
四(二十四)
2,756,440
10 0
金
經理人:王根旺
~7~
會計主管:李增華
100
威 剛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損 益 表
民國 101 年及 100 年 1 月 1 日至 9 月 30 日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每股盈餘(虧損)為新台幣元外)
項目
4110
4170
4190
4100
4660
4000
5110
5660
5000
5910
5920
5930
6100
6200
6300
6000
6900
7110
7121
7122
7130
7140
7160
7210
7310
7480
7100
7510
7521
7530
7630
7640
7650
7880
7500
7900
8110
9600
營業收入
銷貨收入
銷貨退回
銷貨折讓
銷貨收入淨額
加工收入
營業收入合計
營業成本
銷貨成本
加工成本
營業成本合計
營業毛利
聯屬公司間未實現利益
聯屬公司間已實現利益
營業毛利淨額
營業費用
推銷費用
管理及總務費用
研究發展費用
營業費用合計
營業淨利(損)
營業外收入及利益
利息收入
採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收益
股利收入
處分固定資產利益
處分投資利益
兌換利益
租金收入
金融資產評價利益
什項收入
營業外收入及利益合計
營業外費用及損失
利息費用
採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損失
處分固定資產損失
減損損失
金融資產評價損失
金融負債評價損失
什項支出
營業外費用及損失合計
繼續營業單位稅前淨利(損)
所得稅(費用)利益
停業部門損益
本期淨利(損)
101 年 1 月 1 日至 9 月 30 日
金
額
%
附註
五
$
21,313,738
340,026 ) (
203,330 ) (
20,770,382
231,930
21,002,312
(
(
五
四(四)
(
(
(
(
9750
9850
19,745,788
64,886
19,810,674
1,191,638
27,622
3,467
1,167,483
)(
)
)(
416,835
334,304
134,240
885,379
282,104
)(
)(
)(
)(
)
102
$
2) (
1) (
99
1
100
94 ) (
- (
94 ) (
6
- (
6
22,033,830
175,032 ) (
226,912 ) (
21,631,886
131,986
21,763,872
20,900,998
43,329
20,944,327
819,545
7,879
811,666
)(
)
)(
395,569
355,676
84,721
835,966
24,300
)(
)(
)
)(
)
(
(
(
(
13,226
102,790
7,337
147,122
84,438
20,423
37,995
20,352
433,683
四(九)
四(六)(七)(八)
四(十二)及五
四(二)
五
(
75,145
1,072
10,532
43,555
130,304
585,483
96,842
四(九)
(
四(七)
四(二)
四(二)
四(十五)
四(二十四)
(
(
(
(
$
488,641
前
稅
)(
)
)
)
)(
)(
2
1
1
4
2
)
)
)
)
(
(
(
(
(
1
1
2
11,094
30,429
1
5,636
36,135
18,962
9,913
112,170
1) (
- (
- (
- (
- (
- (
1) (
3 (
1)
67,574
65,568
20,883
142,451
5,711
6,559
308,746
220,876
24,490
2
196,386 ) (
後
($
96 )
96 )
4
4
稅
前
稅
2)
2)
4)
-
)
)
)
)(
)
)
)(
)(
1)
1)
1)
1)
後
四(二十五)
$
2.78
$
2.32
($
0.99 ) ( $
0.88 )
$
2.54
$
2.14
($
0.99 ) ( $
0.88 )
四(二十五)
請參閱後附財務報表附註暨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吳郁隆、林瑟凱會計師民國 101 年 10 月 25 日核閱報告。
董事長:陳立白
)
101
1)
1)
99
1
100
四(二十三)
(二十六)及五
稅
基本每股(虧損)盈餘
本期淨(損)利
稀釋每股(虧損)盈餘
本期淨(損)利
100 年 1 月 1 日至 9 月 30 日
金
額
%
經理人:王根旺
~8~
會計主管:李增華
威 剛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現 金 流 量 表
民國 101 年及 100 年 1 月 1 日至 9 月 30 日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單位:新台幣仟元
101 年
至 9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本期淨利(損)
調整項目
折舊費用
各項攤提
呆帳費用
金融資產評價(利益)損失
金融負債評價損失
存貨跌價損失
處分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投資利益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減損損失
處分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投資利益
處分無活絡市場之債券投資利益
採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收益)損失
處分固定資產損失(利益)
固定資產轉列費用數
公司債買回損失
應付公司債折價攤銷數
無活絡市場之債券投資折價攤銷數
發行員工認股權酬勞成本
資產及負債科目之變動
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資產及負債
應收票據淨額
應收票據-關係人淨額
應收帳款淨額
應收帳款-關係人淨額
其他應收款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
存貨
預付費用
預付款項
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
應付票據
應付帳款
應付帳款-關係人
應付所得稅
應付費用
其他應付款項
預收款項
遞延貸項–聯屬公司間利益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
(
(
(
(
(
(
(
(
(
(
(
(
(
(
(
(續 次 頁)
~9~
1 月 1
月 30
日
日
488,641
25,014
6,338
5,396
37,995 )
10,532
130,837
96,264 )
44,116 )
6,742 )
102,790 )
1,072
3,453
39,632
18,596
7,204 )
6,487
10,094
1,433
1,134
95,091
65,946 )
82,943
1,567 )
385,684 )
15,159 )
586,099 )
81,657
4,800
384,172 )
202,344 )
6,216 )
48,927
6,131 )
10,305
24,155
851,892 )
100 年
至 9
($
(
(
(
(
(
(
(
(
(
(
(
(
(
(
1 月 1
月 30
日
日
196,386 )
18,663
5,078
17,686
142,451
5,711
47,466
2,949 )
20,883
2,687 )
65,568
1)
3,474
193
19,174
7,420 )
18,473
465,589 )
12,084
295,782 )
198,160
404,058 )
5,351 )
102,255
12,805
62,494 )
158,204 )
106,472 )
6,632
8,404 )
15,819 )
7,879
1,026,981 )
威 剛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現 金 流 量 表
民國 101 年及 100 年 1 月 1 日至 9 月 30 日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單位:新台幣仟元
101 年
至 9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其他金融資產減少(增加)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增加
處分備供出售金融資產價款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增加
處分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價款
無活絡市場之債券投資增加
處分無活絡市場之債券投資價款
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子公司價款增加
不動產投資增加
預付長期投資款增加
購置固定資產
出售固定資產價款
存出保證金減少(增加)
電腦軟體成本增加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流出)
融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短期借款增加
償還長期借款
舉借長期借款
存入保證金(減少)增加
贖回公司債
發放現金股利
員工行使認股權
買回庫藏股價款
融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減少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現金流量資訊之補充揭露
本期支付利息
本期支付所得稅
僅有部分現金支出之投資活動
購置固定資產
減:期末應付設備款
加:期初應付設備款
本期支付現金
不影響現金流量之融資活動
轉換公司債轉換成股本
$
(
(
(
(
(
(
(
(
(
(
$
1 月 1
月 30
日
日
467,142
3,450 )
188,643
43,295 )
73,996
33,437
34,086 )
15,000 )
38,018 )
1,016
630,385
2,756,440
9,430,000 )
7,500,000
51 )
687,313 )
63,235 )
75,841
145,666 )
1,191,106
1,045,440
100 年
至 9
1 月 1
月 30
($
(
(
(
(
(
(
(
(
(
(
(
(
$
經理人:王根旺
~10~
320,958
2,869,028 )
6,024,800
2,872
12,693 )
2,492
407,475 )
3,061,926
9,953 )
1,164,628
1,154,675
55,957
22,347
$
$
25,916
$
3,676 ) (
15,778
38,018
$
14,405
3,552 )
7,473
18,326
$
-
1,933
$
請參閱後附財務報表附註暨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吳郁隆、林瑟凱會計師民國 101 年 10 月 25 日核閱報告。
董事長:陳立白
76,142 )
8,110
70,241 )
7,042
30,000 )
611,349 )
1,248,212 )
18,326 )
2
3,442 )
2,340 )
2,044,898 )
$
$
(
$
$
日
日
會計主管:李增華
48,760
389
威 剛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9 月 30 日
(僅 經 核 閱 , 未 依 一 般 公 認 審 計 準 則 查 核 )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 特 別 註 明 者 外 )
一、公司沿革
(一 )威 剛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以 下 簡 稱 「 本 公 司 」 )於 民 國 90 年 5 月 依 中 華 民 國
公司法核准設立,並開始營業。主要營業項目為電子零組件製造、電子材
料批發及製造輸出等業務。
(二 )本 公 司 股 票 自 民 國 93 年 10 月 起 在 中 華 民 國 證 券 櫃 檯 買 賣 中 心 買 賣 。
(三 )截 至 民 國 101 年 9 月 30 日 止 , 本 公 司 員 工 人 數 為 552 人 。
二、重要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本財務報表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中華民國一般公認會計
原則編製,重要會計政策彙總如下:
(一 )外 幣 交 易
1. 外 幣 交 易 按 交 易 當 日 之 即 期 匯 率 作 為 入 帳 基 準 , 其 與 實 際 收 付 時 之 兌 換
差異,列為當年度損益。
2. 期 末 就 外 幣 貨 幣 性 資 產 或 負 債 餘 額 , 按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之 即 期 匯 率 評 價 調
整,因調整而產生之兌換差額列為當年度損益。
3. 期 末 就 外 幣 非 貨 幣 性 資 產 或 負 債 餘 額 , 屬 依 公 平 價 值 衡 量 且 變 動 列 入 損
益者,按資產負債表日之即期匯率評價調整,因調整而產生之兌換差額
列為當年度損益;屬依公平價值衡量且變動列入股東權益調整項目者,
按資產負債表日之即期匯率評價調整,因調整而產生之兌換差額,列為
股東權益調整項目;屬非依公平價值衡量者,則按交易日之歷史匯率衡
量。
~11~
(二 )資 產 負 債 區 分 流 動 及 非 流 動 之 分 類 標 準
1. 資 產 符 合 下 列 條 件 之 一 者 , 列 為 流 動 資 產 ; 資 產 不 屬 於 流 動 資 產 者 為 非
流動資產:
(1)因 營 業 所 產 生 之 資 產 , 預 期 將 於 正 常 營 業 週 期 中 變 現 、 消 耗 或 意 圖 出
售者。
(2)主 要 為 交 易 目 的 而 持 有 者 。
(3)預 期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後 十 二 個 月 內 將 變 現 者 。
(4)現 金 或 約 當 現 金 , 但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後 逾 十 二 個 月 用 以 交 換 、 清 償 負
債或受有其他限制者除外。
2. 負 債 符 合 下 列 條 件 之 一 者 , 列 為 流 動 負 債 ; 負 債 不 屬 於 流 動 負 債 者 為 非
流動負債:
(1)因 營 業 而 發 生 之 債 務 , 預 期 將 於 正 常 營 業 週 期 中 清 償 者 。
(2)主 要 為 交 易 目 的 而 發 生 者 。
(3)須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後 十 二 個 月 內 清 償 者 。
(4)不 能 無 條 件 延 期 至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後 逾 十 二 個 月 清 償 之 負 債 。
(三 )公 平 價 值 變 動 列 入 損 益 之 金 融 資 產 及 負 債
1. 屬 權 益 性 質 者 係 採 交 易 日 會 計 , 於 原 始 認 列 時 , 將 金 融 商 品 以 公 平 價 值
衡量。
2. 公 平 價 值 變 動 列 入 損 益 之 金 融 資 產 與 負 債 係 以 公 平 價 值 評 價 且 其 價 值 變
動列為當期損益。上市櫃股票、封閉型基金及存託憑證係以資產負債表
日公開市場之收盤價為公平價值。開放型基金係以資產負債表日該基金
淨資產價值為公平價值。
3. 未 符 合 避 險 會 計 之 衍 生 性 商 品 , 屬 選 擇 權 交 易 者 , 於 交 易 日 以 當 日 之 公
平價值認列;非屬選擇權交易者,於交易日認列之公平價值為零。
4. 嵌 入 本 公 司 發 行 及 投 資 應 付 公 司 債 之 賣 回 權 、 買 回 權 、 重 設 權 及 不 具 股
權 性 質 之 轉 換 權 , 請 詳 附 註 二 (八 )及 (十 四 )說 明 。
5. 本 公 司 指 定 公 平 價 值 變 動 列 入 損 益 之 金 融 資 產 與 負 債 者 , 係 符 合 下 列 條
件之一:
(1)係 為 混 合 商 品 。
(2)該 指 定 可 消 除 或 重 大 減 少 會 計 衡 量 或 認 列 之 不 一 致 。
(3)係 依 本 公 司 明 訂 之 風 險 管 理 或 投 資 策 略 共 同 管 理 , 並 以 公 平 價 值 基 礎
評價績效目的所作之指定。
~12~
(四 )應 收 票 據 及 帳 款 、 其 他 應 收 款
1. 應 收 票 據 及 帳 款 係 因 出 售 商 品 或 勞 務 而 發 生 之 債 權 , 其 他 應 收 款 係 不 屬
於應收票據及帳款之其他應收款項。應收票據及帳款、其他應收款原始
認列時以公平價值衡量,續後以有效利率法之攤銷後成本減除減損後之
金額衡量。
2. 本 公 司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評 估 是 否 存 在 客 觀 證 據 , 顯 示 重 大 個 別 金 融 資 產
發生減損,以及非屬重大之個別金融資產單獨或共同發生減損。若有減
損之客觀證據,則認列減損損失。減損金額為金融資產之帳面價值與其
估計未來現金流量採原始有效利率折現之現值間之差額。若後續期間減
損金額減少,而該減少明顯與認列減損後發生之事件有關,則迴轉先前
認列之金融資產減損金額,該迴轉不應使金融資產帳面金額大於未認列
減損情況下之攤銷後成本,迴轉之金額認列為當期損益。
(五 )存
貨
存貨採永續盤存制,成本結轉按加權平均法計算,固定製造費用按生產設
備之正常產能分攤,因各期中期間產量波動所產生之成本差異,於編製期
中財務報表時予以遞延。期末存貨採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衡量,比較成
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時,採逐項比較法。淨變現價值係指在正常情況下之
估計售價減除至完工尚需投入之成本及推銷費用後之餘額。
(六 )備 供 出 售 之 金 融 資 產
1. 係 採 交 易 日 會 計 , 於 原 始 認 列 時 , 將 金 融 商 品 以 公 平 價 值 衡 量 , 並 加 計
取得之交易成本。
2.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係 以 公 平 價 值 評 價 , 且 其 價 值 變 動 列 為 股 東 權 益 調 整
項目,累積之利益或損失於金融資產除列時,列入當期損益。上市櫃股
票、封閉型基金及存託憑證係以資產負債表日公開市場之收盤價為公平
價值。開放型基金係以資產負債表日該基金淨資產價值為公平價值。
3. 若 有 減 損 之 客 觀 證 據 , 則 認 列 減 損 損 失 。 若 後 續 期 間 減 損 金 額 減 少 , 屬
權益商品之減損減少金額,認列為股東權益調整項目。
(七 )以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1. 係 採 交 易 日 會 計 , 於 原 始 認 列 時 , 將 金 融 商 品 以 公 平 價 值 衡 量 , 並 加 計
取得或發行之交易成本。
~13~
2. 以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若 有 減 損 之 客 觀 證 據 , 則 認 列 減 損 損 失 , 此 減 損
金額不予迴轉。
(八 )無 活 絡 市 場 之 債 券 投 資
1. 採 交 易 日 會 計 , 將 金 融 商 品 以 公 平 價 值 衡 量 , 並 加 計 取 得 之 交 易 成 本 。
對於原始認列時嵌入之轉換權、賣回權及買回權將取得價格依發行條件
區分為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其處理如下:
(1)嵌 入 應 付 公 司 債 投 資 之 賣 回 權 、 買 回 權 及 轉 換 權 , 淨 額 帳 列 「 公 平 價
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資產或負債」
;續 後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日,按 當 時 之
公 平 價 值 評 價 , 差 額 認 列 「 金 融 資 產 或 負 債 之 評 價 損 益 」。
(2)無 活 絡 市 場 之 債 券 投 資 係 以 攤 銷 後 成 本 衡 量 。
2. 若 有 減 損 之 客 觀 證 據 , 則 認 列 減 損 損 失 。 若 後 續 期 間 減 損 金 額 減 少 , 且
明顯與認列減損後發生之事件有關,則予以迴轉並認列為當期損益,該
迴轉不使帳面價值大於未認列減損情況下之攤銷後成本。
(九 )採 權 益 法 之 長 期 股 權 投 資
1.持 有 被 投 資 公 司 有 表 決 權 股 份 比 例 達 20%以 上 或 具 有 重 大 影 響 力 者,採 權
益 法 評 價。持 有 被 投 資 公 司 有 表 決 權 股 份 比 例 超 過 50%或 具 有 控 制 力 者 ,
採權益法評價並於每季編製合併報表。
2.自 民 國 94 年 1 月 1 日 起 對 於 採 權 益 法 評 價 之 被 投 資 公 司 , 若 具 有 重 大 影
響力但未達控制能力者,其投資損失之認列以使對該被投資公司投資及
墊款之帳面餘額降低至零為限,除非本公司對該被投資公司有背書保證
或意圖繼續支持該被投資公司,則按持股比例繼續認列投資損失,若對
投資公司已具控制能力者,除被投資公司之其他股東有義務並能夠提出
額外資金承擔其損失者外,以全額吸收超過被投資公司股東原有權益之
損失金額,若該被投資公司日後獲利,則該利益宜先歸屬本公司,直至
原多承擔之損失完全回復為止。
3. 海 外 投 資 按 權 益 法 評 價 時 , 被 投 資 公 司 財 務 報 表 轉 換 所 產 生 之 「 累 積 換
算調整數」作為本公司股東權益之調整項目。
4. 本 公 司 與 被 投 資 公 司 間 所 產 生 之 損 益 於 當 期 未 實 現 者 , 予 以 銷 除 。 投 資
公司與被投資公司間之順流交易,採列記未實現損益科目方式銷除,因
而 產 生 之 「 遞 延 貸 項 -聯 屬 公 司 間 利 益 」 作 為 負 債 。
~14~
(十 )固 定 資 產
1. 係 以 取 得 成 本 為 入 帳 基 礎 , 成 本 包 括 各 項 固 定 資 產 可 供 使 用 狀 態 前 所 發
生之一切支出。折舊之提列係依經濟耐用年限,按平均法提列。主要固
定 資 產 之 耐 用 年 數 除 房 屋 及 建 築 物 為 50 年 外 , 餘 為 2 年 ~ 10 年 。
2. 經 常 性 維 護 及 修 理 支 出 於 發 生 時 作 為 當 期 費 用 ; 凡 支 出 效 益 及 於 以 後 各
期之重大增添、改良及重置則予以資本化,並計提折舊。固定資產出售
或報廢時,所產生之處分損益列為當期營業外收支項下。
(十 一 )無 形 資 產
無形資產主係電腦軟體等之支出,以取得成本為入帳基礎,採直線法攤
銷 , 攤 銷 年 限 為 1~5 年 。
(十 二 )出 租 資 產
以營業租賃方式出租予他人之固定資產列為出租資產,於經濟耐用年限
內按平均法提列折舊,並列為營業外支出。
(十 三 )非 金 融 資 產 減 損
本公司於資產負債表日針對有減損跡象之資產,估計其可回收金額,當
可回收金額低於其帳面價值時,則認列減損損失。可回收金額係指一項
資產之淨公平價值或其使用價值,兩者較高者。當以前年度認列資產減
損之情況不再存在時,則在以前年度提列損失金額之範圍內予以迴轉。
(十 四 )應 付 公 司 債
1. 發 行 嵌 入 具 轉 換 權 、 賣 回 權 、 買 回 權 之 應 付 公 司 債 , 於 原 始 認 列 時 將
發 行 價 格 依 發 行 條 件 區 分 為 金 融 負 債 或 股 東 權 益 (資 本 公 積 -認 股 權 ),
其處理如下:
(1)應 付 公 司 債 之 折 價 為 應 付 公 司 債 之 評 價 科 目 , 列 為 應 付 公 司 債 之 減
項,於債券流通期間採直線法攤銷,作為利息費用之調整項目。
~15~
(2)嵌 入 本 公 司 發 行 應 付 公 司 債 之 賣 回 權 與 買 回 權 , 淨 額 帳 列 「 公 平 價
值 變 動 列 入 損 益 之 金 融 資 產 或 負 債 」; 後 續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 按 當
時 之 公 平 價 值 評 價 , 差 額 認 列 「 金 額 資 產 或 負 債 之 評 價 損 益 」。 於
約定賣回期間屆滿日,若可換得普通股之市價高於約定賣回價格,
則將賣回權之公平價值一次轉列資本公積;若可換得普通股之市價
不高於約定賣回價格,則將賣回權之公平價值認列為當期利益。
(3)嵌 入 本 公 司 發 行 應 付 公 司 債 之 轉 換 權 , 符 合 權 益 定 義 者 , 帳 列 「 資
本 公 積 - 認 股 權 」。 當 持 有 人 要 求 轉 換 時 , 就 帳 列 負 債 組 成 要 素 ( 包
括 公 司 債 及 分 別 認 列 之 嵌 入 式 衍 生 性 商 品 )於 轉 換 當 時 依 當 日 之 帳
面價值予以評價認列當期損益,再以前述依負債組成要素帳面價值
加計認股權之帳面價值作為換出普通股之發行成本。
2. 當 公 司 債 持 有 人 得 於 未 來 一 年 內 執 行 賣 回 權 , 則 該 應 付 公 司 債 應 轉 列
流動負債;若賣回權行使期間結束後,未被行使賣回權部分之應付公
司債,則予以轉回非流動負債。
(十 五 )退 休 金
退 休 金 辦 法 屬 確 定 給 付 退 休 辦 法 者,係 依 據 精 算 結 果 認 列 淨 退 休 金 成 本 ,
淨退休金成本包括當期服務成本、利息成本、基金資產之預期報酬及未
認列過渡性淨給付義務與退休金損益之攤銷數。未認列過渡性淨給付義
務按預期可獲得退休金給付在職員工之平均剩餘服務年限,採直線法加
以攤銷。退休金辦法屬確定提撥退休辦法者,則依權責發生基礎將應提
撥之退休基金數額認列為當期之退休金成本。
(十 六 )所 得 稅
1. 所 得 稅 之 會 計 處 理 採 跨 期 間 與 同 期 間 之 所 得 稅 分 攤 , 以 前 年 度 溢 低 估
之所得稅,列為當期所得稅費用之調整項目。當稅法修正時,於公布
日之年度按新規定將遞延所得稅負債或資產重新計算,因而產生之遞
延所得稅負債或資產之變動影響數,列入當期繼續營業部門之所得稅
費 用 (利 益 )。
2. 因 購 置 設 備 或 技 術 、 研 究 發 展 支 出 及 人 才 培 訓 支 出 等 所 產 生 之 所 得 稅
抵減採當期認列法處理。
3.未 分 配 盈 餘 依 所 得 稅 法 加 徵 10%之 營 利 事 業 所 得 稅,於 股 東 會 決 議 分 配
盈餘後列為當期費用。
~16~
(十 七 )庫 藏 股
1. 本 公 司 收 回 已 發 行 股 票 時 , 其 屬 買 回 者 , 將 所 支 付 之 成 本 列 為 股 東 權
益之減項。
2.庫 藏 股 票 轉 讓 給 員 工 之 給 與 日 在 民 國 97 年 1 月 1 日 (含 )以 後 者 , 依 財
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三十九號「股份基礎給付之會計處理準則」處理。
3. 註 銷 庫 藏 股 票 時 , 貸 記 「 庫 藏 股 票 」, 並 按 股 權 比 例 借 記 「 資 本 公 積 股 票 發 行 溢 價 」 與 「 股 本 」。 庫 藏 股 票 之 帳 面 價 值 如 高 於 面 值 與 股 票 發
行溢價之合計數時,其差額沖銷同種類庫藏股票所產生之資本公積,
如有不足再借記保留盈餘;反之,其差額貸記同種類庫藏股票交易所
產生之資本公積。
4.庫 藏 股 票 之 帳 面 價 值 係 按 加 權 平 均 法 計 算 。
(十 八 )股 份 基 礎 給 付 -員 工 獎 酬
1.本 公 司 對 於 員 工 認 股 權 證 之 給 與 日 於 民 國 93 年 1 月 1 日 (含 )至 民 國 96
年 12 月 31 日 (含 )者 , 依 民 國 92 年 3 月 17 日 財 團 法 人 中 華 民 國 會 計
研 究 發 展 基 金 會 (92)基 秘 字 第 070、 071、 072 號 函 「 員 工 認 股 權 證 之
會計處理」之規定採用內含價值法認列費用,並揭露依財務會計準則
公報第三十九號「股份基礎給付之會計處理準則」規定衡量之擬制本
期淨利及每股盈餘資訊。
2.股 份 基 礎 給 付 協 議 之 給 與 日 於 民 國 97 年 1 月 1 日 (含 )以 後 者 , 以 所 給
與權益商品之公平價值衡量所取得之員工勞務,並於既得期間認列為
薪資費用。
(十 九 )員 工 分 紅 及 董 監 酬 勞
本 公 司 員 工 分 紅 及 董 監 酬 勞 成 本 , 依 民 國 96 年 3 月 16 日 財 團 法 人 中 華
民 國 會 計 研 究 發 展 基 金 會 (96)基 秘 字 第 052 號 函 「 員 工 分 紅 及 董 監 酬 勞
會計處理」之規定,於具法律義務或推定義務且金額可合理估計時,認
列為費用及負債。嗣後股東會決議實際配發金額與估列金額有差異時,
則 列 為 次 年 度 之 損 益 。 另 依 民 國 97 年 3 月 31 日 財 團 法 人 中 華 民 國 會 計
研 究 發 展 基 金 會 (97)基 秘 字 第 127 號 函 「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員 工 分 紅 股 數 計
算 基 準 」, 本 公 司 以 財 務 報 告 年 度 之 次 年 度 股 東 會 決 議 日 前 一 日 之 每 股 公
平 價 值 (收 盤 價 ),並 考 慮 除 權 除 息 影 響 後 之 金 額,計 算 股 票 紅 利 之 股 數 。
~17~
(二 十 )收 入 成 本
收入於獲利過程大部份已完成,且已實現或可實現時認列。相關成本配
合收入於發生時承認。費用則依權責發生制於發生時認列為當期費用。
(二 十 一 )會 計 估 計
本公司於編製財務報表時,業已依照一般公認會計原則之規定,對財
務報表所列金額及或有事項,作必要之衡量、評估與揭露,其中包括
若干假設及估計之採用,惟該等假設及估計與實際結果可能存有差
異。
(二 十 二 )營 運 部 門
本公司營運部門資訊與提供給營運決策者之內部管理報告採一致之方
式報導。營運決策者係負責分配資源予營運部門並評估其績效之單
位。
本公司依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四十一號「營運部門資訊之揭露」規定
於合併財務報表揭露部門資訊,而不於個別財務報表揭露部門資訊。
三、會計變動之理由及其影響
(一 )應 收 票 據 及 帳 款 、 其 他 應 收 款
本 公 司 自 民 國 100 年 1 月 1 日 起 , 採 用 新 修 訂 之 財 務 會 計 準 則 公 報 第 三 十
四 號 「 金 融 商 品 之 會 計 處 理 準 則 」, 就 應 收 票 據 及 帳 款 、 其 他 應 收 款 等 各 項
債 權 , 於 有 減 損 之 客 觀 證 據 時 認 列 減 損 (呆 帳 ) 損 失 , 此 項 會 計 原 則 變 動 對
本 公 司 民 國 100 年 前 三 季 之 淨 損 及 每 股 虧 損 無 重 大 影 響 。
(二 )營 運 部 門
本 公 司 自 民 國 100 年 1 月 1 日 起 , 採 用 新 發 布 之 財 務 會 計 準 則 公 報 第 四 十
一 號 「 營 運 部 門 資 訊 之 揭 露 」, 以 取 代 原 財 務 會 計 準 則 公 報 第 二 十 號 「 部 門
別 財 務 資 訊 之 揭 露 」, 此 項 會 計 原 則 變 動 並 不 影 響 本 公 司 民 國 100 年 前 三 季
之淨損及每股虧損。
~18~
四、重要會計科目之說明
(一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101年9月30日
$
200
351,264
693,976
$ 1,045,440
零 用 金
活期存款
外幣存款
100年9月30日
$
455
764,872
389,348
$ 1,154,675
(二 )公 平 價 值 變 動 列 入 損 益 之 金 融 資 產 及 負 債 -流 動
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資產
上市櫃公司股票
國內債券型基金
101年9月30日
100年9月30日
$
$
交易目的金融資產評價調整
衍生性金融商品-投資轉換公司債選擇權
指定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資產
-信用連結結構商品
$
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負債
衍生性金融商品-發行轉換公司債選擇權
($
68,743
49,000
117,743
659
118,402
4,746
55,616
178,764
(
$
48,479) ($
414,615
20,000
434,615
124,279)
310,336
2,718
100,385
413,439
37,807)
1.本 公 司 於 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前 三 季 因 上 述 資 產 及 負 債 認 列 之 損 益 分 別
為 淨 利 益 $27,463 及 淨 損 失 $148,162。
2. 上 列 衍 生 性 金 融 商 品 係 依 財 務 會 計 準 則 公 報 第 三 十 四 號 規 定 , 於 發 行 或
投資轉換公司債時將經濟特性及風險非緊密關聯之轉換權及資產或負債
分 離 處 理 , 請 詳 附 註 四 (八 )及 四 (十 五 )之 說 明 ; 本 公 司 於 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9 月 30 日 , 除 上 述 發 行 及 投 資 轉 換 公 司 債 之 衍 生 性 金 融 商 品 外 均
已 結 清 , 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前 三 季 因 衍 生 性 金 融 商 品 產 生 之 淨 損 失 分
別 為 $5,787 及 $15,035。
3.本 公 司 指 定 公 平 價 值 變 動 列 入 損 益 之 金 融 資 產 係 為 混 合 商 品 。
~19~
(三 )應 收 帳 款 淨 額 -非 關 係 人
101年9月30日
應收帳款
減:備抵呆帳
$
(
$
100年9月30日
1,668,992 $
6,176) (
1,662,816 $
1,906,151
3,608)
1,902,543
1. 本 公 司 與 銀 行 簽 訂 應 收 帳 款 讓 售 合 約 , 依 合 約 規 定 不 須 承 擔 應 收 帳 款 無
法 收 回 之 風 險 , 但 須 負 擔 因 商 業 糾 紛 ( 如 銷 貨 退 回 或 折 讓 等 )所 造 成 之 損
失,符合除列金融資產之條件,本公司業已扣除估計之商業糾紛轉列其
他應收款,並除列讓售之應收帳款;讓售合約之相關資訊如下:
(1)民 國 101 年 9 月 30 日
合約對象
合約期間
承購額度
兆豐國際商業銀行 101.09.09~102.09.08
台灣銀行
101.03.28~102.03.28
USD 110,000 仟元
USD 46,000 仟元
擔保情形
本票USD22,000仟元
無
(2)民 國 100 年 9 月 30 日
合約對象
合約期間
兆豐國際商業銀行 100.09.09~101.09.08
台灣銀行
100.02.16~101.02.16
承購額度
擔保情形
USD 120,000仟元
USD 62,000仟元
本票USD24,000仟元
無
2.尚 未 到 期 之 讓 售 應 收 帳 款 相 關 資 訊 如 下 :
美金單位:仟元
101年9月30日
讓售對象
兆豐國際商業
銀行
台灣銀行
讓售應收
帳款金額
除列金額
已預支金額
$660,063
(USD22,532)
$ 82,085
(USD2,802)
$660,063
(USD22,532)
$ 82,085
(USD2,802)
$556,461
(USD18,995)
$ 73,877
(USD2,522)
已預支金額
之利率區間
1.044%
0.760%-0.840%
100年9月30日
讓售應收
帳款金額
除列金額
已預支金額
兆豐國際商業
銀行
$653,036
(USD21,471)
$653,036
(USD21,471)
$587,732
(USD19,324)
1.850%-2.167%
台灣銀行
$160,784
(USD5,279)
$160,784
(USD5,279)
$144,706
(USD4,751)
1.650%-1.950%
讓售對象
~20~
已預支金額
之利率區間
(四 )存
貨
101年9月30日
備抵跌價損失
成本
原
料
在 製 品
半 成 品
製 成 品
在途存貨
$
1,659,517
1,315,430
47,431
854,433
217
3,877,028
$
($
(
(
(
($
$
2,072,444
1,694,540
16,629
890,254
4,673,867
$
206,570) $
152,439)
9,791)
80,780)
449,580) $
100年9月30日
備抵跌價損失
成本
原
料
在 製 品
半 成 品
製 成 品
帳面價值
($
(
(
(
($
1,452,947
1,162,991
37,640
773,653
217
3,427,448
帳面價值
202,549) $
152,122)
1,473)
85,147)
441,291) $
1,869,895
1,542,418
15,156
805,107
4,232,576
1. 上項所列存貨均未提供作為擔保。
2. 當期認列之存貨相關費損:
101年前三季
已出售存貨成本
存貨跌價
其 他
100年前三季
$ 19,626,097 $ 20,853,586
130,837
47,466
(
11,146) (
54)
$ 19,745,788 $ 20,900,998
(五 )預 付 款 項
預付購料款
其 他
101年9月30日
100年9月30日
$
$
$
903,052
167,735
1,070,787
$
651,820
136,937
788,757
1. 預 付 購 料 款 係 本 公 司 為 供 貨 來 源 穩 定 之 考 量 , 預 付 供 應 商 貨 款 及 簽 訂 長
期採購合約產生之相關購料款,且預計於一年內可折抵之部分。
~21~
2.本 公 司 原 分 別 於 民 國 99 年 4 月 10 日 及 民 國 101 年 1 月 31 日 與 供 應 商 台
灣 爾 必 達 儲 存 器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以 下 簡 稱 台 灣 爾 必 達 ) 簽 訂 供 貨 合 約 並 預
付 貨 款 , 預 計 於 民 國 99 年 第 二 季 至 民 國 102 年 第 二 季 止 , 依 合 約 規 定 抵
付 相 關 購 料 款 , 實 際 交 易 價 格 由 雙 方 依 當 時 市 場 價 格 協 議 之 ; 民 國 101
年 2 月因日本爾必達向日本政府申請更生程序,本公司為積極保障預付
貨款債權,與台灣爾必達就原預付貨款合約簽訂增補條款,增補條款契
約 起 迄 日 期 為 民 國 101 年 3 月 8 日 至 102 年 12 月 31 日 , 依 據 該 增 補 條
款內容,台灣爾必達同意本公司以應付貨款扣抵方式,提前折抵部分預
付 貨 款 , 並 退 回 尚 未 扣 抵 之 預 付 貨 款 , 本 公 司 已 於 民 國 101 年 3 月 15 日
全 數 收 回 未 抵 付 之 貨 款 計 美 金 1,890 萬 元 ; 另 為 鞏 固 未 來 記 憶 體 貨 源 無
虞 , 於 前 述 增 補 條 款 中 由 台 灣 爾 必 達 指 定 瑞 晶 電 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以 下 簡
稱 瑞 晶 電 子 )加 入 履 行 供 貨 義 務 , 並 成 為 預 付 貨 款 受 款 人 , 本 公 司 依 增 補
條 款 內 容 預 計 將 總 價 4,500 萬 美 元 之 預 付 貨 款 分 期 交 予 瑞 晶 電 子 , 瑞 晶
電子則提供機台設備做全額擔保,二家公司將共同執行對本公司之供貨
義 務 。 截 至 民 國 101 年 9 月 30 日 止 , 本 公 司 帳 列 預 付 3,000 萬 美 元 予 瑞
晶 電 子 , 並 依 合 約 規 定 於 民 國 101 年 第 二 季 至 民 國 102 年 第 一 季 抵 付 貨
款,若當季實際抵付金額小於預付金額,則退回未抵付之貨款。
(六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流 動 /非 流 動
101年9月30日
上市櫃公司股票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評價調整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流動
$
(
$
上市櫃公司股票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評價調整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流動
$
$
100年9月30日
3,450 $
164)
3,286 $
60,000
1,800
61,800
$
$
133,131
70,201
203,332
1. 本 公 司 投 資 原 興 櫃 公 司 宇 瞻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簡 稱 「 宇 瞻 科 技 」 )
股 票 及 上 市 公 司 -萬 國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以 下 簡 稱 「 萬 國 科 技 」 )私 募 股
票 原 帳 列 「 以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非 流 動 」, 分 別 於 民 國 99 年 及 98 年
因宇瞻科技轉上市及萬國科技私募股票限制交易情況解除,使該投資標
的已具活絡市場公開報價,故依原帳列成本減除累計減損後之金額,重
分 類 至 「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 非 流 動 」。 另 宇 瞻 科 技 相 關 投 資 , 本 公 司 業
已 於 101 年 8 月 全 數 處 分 完 畢 。
2.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前 三 季 , 本 公 司 因 處 分 此 項 金 融 資 產 而 認 列 之 淨 利
益 分 別 為 $96,264 及 $2,949。
~22~
(七 )以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非 流 動
上市櫃公司股票
非上市櫃公司股票
101年9月30日
100年9月30日
$
$
(
累計減損-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
39,250
341,194
380,444
55,302) (
325,142 $
153,993
204,831
358,824
30,783)
328,041
1. 本 公 司 持 有 之 限 制 交 易 上 市 櫃 公 司 股 票 及 非 上 市 櫃 公 司 股 票 , 因 無 活 絡
市場公開報價且公平價值無法可靠衡量,故以成本衡量。
2.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前 三 季 , 本 公 司 因 被 投 資 公 司 發 生 價 值 減 損 認 列 之
減 損 損 失 分 別 為 $0 及 $20,883。
3.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前 三 季 , 本 公 司 因 處 分 此 項 金 融 資 產 而 認 列 之 淨 利
益 分 別 為 $44,116 及 $2,687。
(八 )無 活 絡 市 場 之 債 券 投 資 -非 流 動
國內私募轉換公司債-勁永
國內一般轉換公司債-至上
$
$
101年9月30日
有效
金額
利率
100年9月30日
有效
金額
利率
42,696
42,696
33,092
26,664
59,756
33.29% $
$
33.29%
4.29%
1. 上 列 轉 換 公 司 債 係 依 財 務 會 計 準 則 公 報 第 三 十 四 號 規 定 , 於 投 資 無 活 絡
市場之轉換公司債時,將經濟特性及風險非緊密之資產分離處理,截至
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9 月 30 日 相 關 之 金 融 資 產 分 別 為 $4,746 及 $2,718,
請 詳 附 註 四 (二 )之 說 明 。
2.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前 三 季 , 本 公 司 因 處 分 此 項 金 融 資 產 而 認 列 之 淨 利
益 分 別 為 $6,742 及 $0。
~23~
(九 )採 權 益 法 之 長 期 股 權 投 資 /其 他 負 債 -其 他
1. 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明細如下:
101 年 9 月 30 日
持股
金
額
比例
被投資公司
(1)表列資產科目
兆興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兆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554,021
13,347
100.00%
100.00%
100.00%
61,223
100.00%
17,584
100.00%
100.00%
15,245
17,818
100.00%
100.00%
6,454
3,382,606
100.00%
100.00%
2,487
2,958,130
100.00%
100.00%
1,362
4,008,735
100.00%
3,622,271
-
A-DATA TECHNOLOGY (U.S.A.)
CO., LTD.
ADATA INTERNATIONAL (BVI)
CO., LTD.
ADATA TECHNOLOGY B.V.
ADATA TECHNOLOGY (KOREA)
CO., LTD.
ADATA HOLDINGS CO., LTD.
MACHDATA PARTICIPACOSES
LTDA (註)
100 年 9 月 30 日
持股
金
額
比例
516,950
13,078
100.00%
100.00%
70,701
(2)表列負債科目(其他負債-其他)
ADATA INTERNATIONAL (BVI)
(
17,386) 100.00%
CO., LTD.
$ 3,991,349
$
$ 3,622,271
100.00%
註:本 公 司 於 民 國 101 年 7 月 新 增 投 資 該 子 公 司,業 已 辦 理 變 更 登 記 完 竣 。
2. 採權益法認列之長期股權投資利益(損失)金額如下:
被
投
資
公
司
兆興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ADATA TECHNOLOGY (U.S.A.) CO., LTD.
ADATA INTERNATIONAL (BVI) CO., LTD.
ADATA TECHNOLOGY B.V.
ADATA HOLDINGS CO., LTD.
其他
~24~
101年前三季
$
(
(
$
100年前三季
558 ($
1,600 (
25,726) (
991
125,424 (
57) (
102,790 ($
12,947)
13,064)
23,438)
6,921
20,798)
2,242)
65,568)
3.前 述 被 投 資 公 司 及 其 子 公 司 民 國 101 年 9 月 30 日 除 ADATA HOLDINGS
CO.,LTD. 及 其 部 份 子 公 司 (ADATA TECHNOLOGY HOLDINGS CO., LTD 、
ADATA THECHNOLOGY (HK) CO., LTD.及 威 剛 科 技 (蘇 州 )有 限 公 司 ); 及 民
國 100 年 9 月 30 日 除 ADATA HOLDINGS CO.,LTD. 之 孫 公 司 (ADATA
THECHNOLOGY (HK) CO., LTD.及 威 剛 科 技 (蘇 州 )有 限 公 司 ), 係 依 同 期 間
經本公司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表評價外,餘係依各被投資公司同期間自
結未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表評價,其長期股權投資餘額分別為
$1,336,950 及 $1,485,395; 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前 三 季 , 依 各 被 投 資 公
司同期間自編未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表所認列之投資損失分別為
$43,671 及 $49,147。
4.本 公 司 於 民 國 101 年 8 月 投 資 媒 體 發 展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普 通 股 1,500 仟 股 ,
金 額 共 計 $15,000, 表 列 「 預 付 長 期 投 資 款 」, 截 至 民 國 101 年 10 月 25
日止,該投資尚未完成變更登記。
5.本 公 司 已 編 製 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前 三 季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 備 供 參 考 。
(十 )不 動 產 投 資
101年9月30日
$ 1,402,147
不動產投資
100年9月30日
$ 1,402,147
本 公 司 於 民 國 100 年 4 月 25 日 經 董 事 會 決 議 通 過 處 分 本 公 司 持 有 之 士 林 區
土 地 , 並 於 民 國 100 年 5 月 30 日 簽 訂 買 賣 契 約 , 總 價 款 為 $1,430,187, 惟
因 買 方 未 能 取 得 足 夠 融 資 款 項 , 於 民 國 100 年 11 月 29 日 經 雙 方 合 意 解 除
該 買 賣 契 約 , 並 由 買 方 支 付 $57,207 解 約 賠 償 金 。
(十 一 )固 定 資 產
101
原始成本
資產名稱
土地
房屋及建築
運輸設備
辦公設備
租賃改良
其他設備
預付設備款
$
$
650,179
325,201
1,255
42,000
15,827
37,233
6,164
1,077,859
~25~
年
$
(
(
(
(
(
($
9
月
累計折舊
51,431)
314)
28,475)
14,140)
18,222)
112,582)
30
$
$
日
帳面價值
650,179
273,770
941
13,525
1,687
19,011
6,164
965,277
100
原始成本
資產名稱
土地
房屋及建築
運輸設備
辦公設備
租賃改良
其他設備
預付設備款
$
$
年
650,179
319,384
1,424
57,030
16,337
24,934
7,072
1,076,360
9
月
累計折舊
$
(
(
(
(
(
30
40,654)
1,424)
38,117)
16,249)
17,321)
113,765)
($
$
$
日
帳面價值
650,179
278,730
18,913
88
7,613
7,072
962,595
1.上 項 所 列 固 定 資 產 均 無 利 息 資 本 化 情 形 。
2.固 定 資 產 提 供 擔 保 情 形 請 詳 附 註 六 。
(十 二 )出 租 資 產
101
原始成本
資產種類
土地
房屋及建築
$
土地
房屋及建築
9
月
累計折舊
438,690 $
159,048 (
597,738 ($
$
100
帳面價值
資產種類
年
$
年
- $
11,359)
11,359) $
9
月
累計折舊
438,691 $
161,202 (
599,893 ($
$
30
30
- $
8,582)
8,582) $
日
帳面價值
438,690
147,689
586,379
日
帳面價值
438,691
152,620
591,311
1. 出租資產提供擔保情形請詳附註六。
2. 截至民國101年9月30日,主要營業租賃條款如下:
租賃標的物
承租人
租賃期間
新北市中和區連城路
萬吉達等共4個承租人 101.01.01遠東世紀廣場停車位
101.12.31
台北市信義區松高路
柏合麗娛樂傳媒
100.01.019號29樓
102.12.31
新北市中和區建康路
萬國科技
100.02.11119號4樓
103.02.10
~26~
租金計算
及收款方式(未稅)
$57/月/月付
$930/月/月付
$918/月/月付
3. 未來每年應收租金總額:
期
未來每年
應收租金總額
間
一年以內
一年以上
$
$
22,721
7,533
30,254
(十 三 )其 他 資 產 -其 他
101年9月30日
$
-
長期預付購料款
100年9月30日
$
161,950
本公司為供貨來源穩定之考量,與供應商簽訂長期採購合約預付相關購
料 款 , 並 依 其 流 動 性 區 分 為 「 流 動 資 產 -預 付 款 項 」 及 「 非 流 動 資 產 -其
他 資 產 -其 他 」。
(十 四 )短 期 借 款
週轉金
利率區間
擔保情形
101年9月30日
$
2,756,440
0.812%~1.160%
100年9月30日
$
932,688
1.185%~1.417%
詳附註六之說明
詳附註六之說明
101年9月30日
100年9月30日
(十 五 )應 付 公 司 債 -流 動 /非 流 動
應付公司債
減:應付公司債折價
減:一年內到期
$
(
997,500 $
64,817) (
1,645,200
89,820)
(
$
932,683
932,683) (
- $
1,555,380
643,938)
911,442
1.本 公 司 於 民 國 98 年 7 月 發 行 國 內 第 四 次 擔 保 轉 換 公 司 債,已 於 民 國 101
年第三季全數到期還本或執行轉換完畢。
A.發 行 條 件 如 下 :
a.本 公 司 經 主 管 機 關 核 准 募 集 及 發 行 國 內 第 四 次 擔 保 轉 換 公 司 債 ,
發 行 總 額 計 $800,000, 票 面 利 率 0%, 發 行 期 間 3 年 , 流 通 期 間 自
民 國 98 年 7 月 29 日 至 101 年 7 月 29 日。本 轉 換 公 司 債 於 民 國 98
年 7 月 31 日 於 財 團 法 人 中 華 民 國 證 券 櫃 檯 買 賣 中 心 掛 牌 交 易 。
~27~
b.本 轉 換 公 司 債 之 轉 換 價 格 係 依 轉 換 辦 法 規 定 之 訂 定 模 式 予 以 訂 定 ,
續 後 轉 換 價 格 遇 有 本 公 司 因 反 稀 釋 條 款 之 情 況,將 依 轉 換 辦 法 規 定
之 訂 定 模 式 予 以 調 整 。 最 終 轉 換 價 格 已 調 整 為 新 台 幣 62.1 元 。
c.債 券 持 有 人 得 於 本 轉 換 公 司 債 發 行 滿 二 年 時 , 要 求 本 公 司 以 債 券
面 額 加 計 4.04%之 利 息 補 償 金 將 其 所 持 有 之 轉 換 公 司 債 買 回 。
d.依 本 公 司 國 內 第 四 次 擔 保 轉 換 公 司 債 發 行 及 轉 換 辦 法 之 規 定 , 轉
換後普通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B.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前 三 季 因 債 券 持 有 人 行 使 賣 回 權 而 行 使 贖 回 轉
換 公 司 債 之 面 額 分 別 為 $647,300 及 $12,200 , 贖 回 損 失 分 別 為
$39,615 及 $193, 表 列 其 他 損 失 。
C.本 公 司 於 發 行 轉 換 公 司 債 時 , 將 非 屬 權 益 性 質 之 轉 換 權 、 買 回 權 及
賣回權,依據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三十四號之規定,因與主契約債
務商品之經濟特性及風險非緊密關聯,故予以分離處理,截至民國
101 年 及 100 年 9 月 30 日 以 其 淨 額 帳 列 「 公 平 價 值 變 動 列 入 損 益 之
金 融 負 債 」 分 別 為 $0 及 $6,972, 請 詳 附 註 四 (二 )之 說 明 ; 經 分 離 後
主 契 約 債 務 之 有 效 利 率 為 0.42%。
2.本 公 司 於 民 國 99 年 10 月 發 行 國 內 第 五 次 無 擔 保 轉 換 公 司 債
A.發 行 條 件 如 下 :
a.本 公 司 經 主 管 機 關 核 准 募 集 及 發 行 國 內 第 五 次 無 擔 保 轉 換 公 司 債 ,
發 行 總 額 計 $1,000,000,票 面 利 率 0%,發 行 期 間 5 年,流 通 期 間 自
民 國 99 年 10 月 1 日 至 104 年 10 月 1 日 。 本 轉 換 公 司 債 於 民 國 99
年 10 月 5 日 於 財 團 法 人 中 華 民 國 證 券 櫃 檯 買 賣 中 心 掛 牌 交 易 。 截
至 民 國 101 年 9 月 30 日 止 , 尚 未 轉 換 之 面 額 計 $997,500。
b.本 轉 換 公 司 債 之 轉 換 價 格 係 依 轉 換 辦 法 規 定 之 訂 定 模 式 予 以 訂 定 ,
續 後 轉 換 價 格 遇 有 本 公 司 因 反 稀 釋 條 款 之 情 況,將 依 轉 換 辦 法 規 定
之 訂 定 模 式 予 以 調 整 。 截 至 民 國 101 年 9 月 30 日 止 , 轉 換 價 格 為
新 台 幣 45.8 元 。
c.債 券 持 有 人 得 於 本 轉 換 公 司 債 發 行 滿 二 年 時 , 要 求 本 公 司 以 債 券
面 額 加 計 4.04%之 利 息 補 償 金 將 其 所 持 有 之 轉 換 公 司 債 買 回,滿 三
年 之 利 息 補 償 金 為 債 券 面 額 之 6.12%,滿 四 年 之 利 息 補 償 金 為 債 券
面 額 之 8.24%。
d.依 本 公 司 國 內 第 五 次 無 擔 保 轉 換 公 司 債 發 行 及 轉 換 辦 法 之 規 定 ,
轉換後普通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B.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前 三 季,本 轉 換 公 司 債 面 額 計 $0 及 $2,100 已 轉
換 為 普 通 股 0 及 45,851 股,並 已 辦 理 變 更 登 記 完 竣,請 詳 附 註 四 (十
~28~
八 )之 說 明。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前 三 季 本 公 司 因 前 述 公 司 債 轉 換 交
易 而 產 生「 資 本 公 積 -普 通 股 溢 價 」之 金 額 分 別 為 $0 及 $1,475。另 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前 三 季 因 債 券 持 有 人 行 使 賣 回 權 而 行 使 贖 回 轉 換
公 司 債 之 面 額 分 別 為 $400 及 $0, 贖 回 損 失 分 別 為 $17 及 $0, 表 列 其
他損失。
C.本 公 司 於 發 行 轉 換 公 司 債 時 , 依 據 財 務 會 計 準 則 公 報 第 三 十 四 號 之
規定,因與主契約債務商品之經濟特性及風險非緊密關聯,故予以
分 離 處 理 , 截 至 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9 月 30 日 , 非 屬 權 益 性 質 之 轉
換權、買回權、賣回權,以其淨額帳列「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
金 融 負 債 」 分 別 計 $48,479 及 $30,835, 請 詳 附 註 四 (二 )之 說 明 ; 屬
權 益 性 質 之 轉 換 權 帳 列 「 資 本 公 積 - 認 股 權 」 分 別 計 $87,182 及
$87,216, 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前 三 季 , 本 公 司 因 收 回 轉 換 公 司 債 及
債 券 持 有 人 轉 換 公 司 債 而 將 「 資 本 公 積 -認 股 權 」 轉 列 「 資 本 公 積 庫 藏 股 交 易 」及「 資 本 公 積 -普 通 股 溢 價 」之 金 額 分 別 為 $34 及 $184。
本 轉 換 公 司 債 經 分 離 後 主 契 約 債 務 之 有 效 利 率 為 2.32%。
(十 六 )長 期 借 款 -流 動 /非 流 動
借款銀行
動支期間
擔保品
購料借款
兆豐國際商業銀 99.6.14行永和分行
101.12.14
購置營業場所借款
華南商業銀行
99.10.04106.10.04
華南商業銀行
99.10.04106.10.04
無
101年9月30日
$
100年9月30日
-
$
344,221
詳附註六
500,000
500,000
無
150,000
150,000
無
-
3,527,760
無
1,300,000
-
週轉金借款
臺灣銀行及合作 99.07.22金庫商業銀行 102.07.21
等(註1)
臺灣銀行及第一 101.9.27商業銀行等
104.9.27
(註2)
1,950,000
4,521,981
- (
295,046)
$
1,950,000 $
4,226,935
1.665%~1.720%
1.045%~1.730%
減:一年內到期部份
借款利率區間
~29~
註 1: 本 公 司 於 民 國 99 年 5 月 與 統 籌 主 辦 銀 行 暨 管 理 銀 行 台 灣 銀 行 及 合
作 金 庫 商 業 銀 行 等 十 一 家 銀 行 簽 訂 為 期 三 年 之 聯 合 授 信 合 約,授 信
總 額 度 為 $3,600,000,截 至 民 國 100 年 9 月 30 日 動 用 $3,527,760。
依 合 約 之 規 定,本 公 司 之 年 度 合 併 會 計 師 查 核 簽 證 財 務 報 告 與 半 年
度合併會計師核閱財務報告之財務比率應符合以下主要財務承諾
事項:
1.流 動 比 率 (流 動 資 產 /流 動 負 債 ):應 維 持 在 百 分 之 一 百 (100%)(含 )
以上。
2.負 債 比 率 (負 債 總 額 /有 形 淨 值 ):應 維 持 在 百 分 之 一 百 七 十 (170%)
以下。
3.利 息 保 障 倍 數 「 (稅 前 淨 利 +折 舊 +攤 銷 +利 息 費 用 )/利 息 費 用 」:
應 維 持 在 三 (3)倍 (含 )以 上 。
4. 有 形 淨 值 ( 淨 值 扣 除 無 形 資 產 ) : 應 維 持 在 新 台 幣 肆 拾 伍 億 元
(NT$4,500,000)整 (含 )以 上 。
5.本 公 司 有 未 能 符 合 上 述 任 一 項 財 務 標 準 時 , 本 公 司 應 自 該 財 務 報
告公告之日起,6 個月內辦理現金增資或以其他方式改善。如逾
前 述 改 善 期 間 仍 未 改 善 完 成 者,則 自 該 財 務 報 告 基 準 日 之 翌 日 起,
至本公司實際改善達符合本項約定之所有財務標準之翌日止,本
公司應按本授信案未清償總餘額,依合約第四條第一項約定,按
月計付違約金予管理銀行,惟本公司之支付該違約金,並不視為
未違反本項之財務承諾。
註 2:本 公 司 於 民 國 101 年 7 月 與 統 籌 主 辦 銀 行 暨 管 理 銀 行 台 灣 銀 行 及 第
一 商 業 銀 行 等 八 家 銀 行 簽 訂 為 期 三 年 之 聯 合 授 信 合 約,授 信 總 額 度
為 $3,600,000, 截 至 民 國 101 年 9 月 30 日 動 用 $1,300,000。
依 合 約 之 規 定,本 公 司 之 年 度 合 併 會 計 師 查 核 簽 證 財 務 報 告 與 半 年
度合併會計師核閱財務報告之財務比率應符合以下主要財務承諾
事項:
1.流 動 比 率 (流 動 資 產 /流 動 負 債 ):應 維 持 在 百 分 之 一 百 (100%)(含 )
以上。
2.負 債 比 率 (負 債 總 額 /有 形 淨 值 ):應 維 持 在 百 分 之 一 百 七 十 (170%)
以下。
3.利 息 保 障 倍 數 「 (稅 前 淨 利 +折 舊 +攤 銷 +利 息 費 用 )/利 息 費 用 」:
應 維 持 在 二 點 三 (2.3)倍 (含 )以 上 。
4. 有 形 淨 值 ( 淨 值 扣 除 無 形 資 產 ) : 應 維 持 在 新 台 幣 伍 拾 伍 億 元
(NT$5,500,000)整 (含 )以 上 。
~30~
5.本 公 司 有 未 能 符 合 上 述 任 一 項 財 務 標 準 時 , 本 公 司 應 自 該 財 務 報
告公告之日起,6 個月內辦理現金增資或以其他方式改善。如逾
前 述 改 善 期 間 仍 未 改 善 完 成 者,則 自 該 財 務 報 告 基 準 日 之 翌 日 起,
至本公司實際改善達符合本項約定之所有財務標準之翌日止,本
公司應按本授信案未清償總餘額,依合約第四條第一項約定,按
月計付違約金予管理銀行,惟本公司之支付該違約金,並不視為
未違反本項之財務承諾。
(十 七 )退 休 金
1.自 民 國 94 年 7 月 1 日 起 , 本 公 司 依 據 「 勞 工 退 休 金 條 例 」, 訂 有 確 定
提撥之退休辦法,適用於本國籍之員工。本公司就員工選擇適用「勞
工 退 休 金 條 例 」 所 定 之 勞 工 退 休 金 制 度 部 分 , 每 月 按 不 低 於 薪 資 6%提
繳勞工退休金至勞保局員工個人帳戶,員工退休金之支付依員工個人
之退休金專戶及累積收益之金額採月退休金或一次退休金方式領取。
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前 三 季 , 本 公 司 依 上 開 退 休 金 辦 法 認 列 之 退 休 金
成 本 分 別 為 $13,757 及 $11,724。
2. 本 公 司 依 據 「 勞 動 基 準 法 」 之 規 定 , 訂 有 確 定 給 付 之 退 休 辦 法 , 適 用
於 民 國 94 年 7 月 1 日 實 施 「 勞 工 退 休 金 條 例 」 前 所 有 正 式 員 工 之 服 務
年資,以及於實施「勞工退休金條例」後選擇繼續適用勞動基準法員
工之後續服務年資。員工符合退休條件者,退休金之支付係根據服務
年 資 及 核 准 退 休 時 1 個 月 平 均 工 資 計 算 , 15 年 以 內 (含 )的 服 務 年 資 每
滿 一 年 給 予 兩 個 基 數 , 超 過 15 年 之 服 務 年 資 每 滿 一 年 給 予 一 個 基 數 ,
惟 累 積 最 高 以 45 個 基 數 為 限。本 公 司 按 月 就 薪 資 總 額 2%提 撥 退 休 基 金,
以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之名義專戶儲存於台灣銀行信託部。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前 三 季 , 本 公 司 依 上 述 退 休 金 辦 法 認 列 之 淨 退 休 金
成 本 分 別 為 $802 及 $827,截 至 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9 月 30 日 止,撥 存
於 台 灣 銀 行 勞 工 退 休 準 備 金 專 戶 之 餘 額 則 分 別 為 $19,561 及 $18,336。
(十 八 )股
本
1. 本 公 司 發 行 之 股 份 全 數 為 普 通 股 , 每 股 面 額 為 新 台 幣 拾 元 , 截 至 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9 月 30 日 止,本 公 司 額 定 股 本 皆 為 $6,000,000(皆 含 認
股 權 可 轉 換 數 額 $250,000), 發 行 在 外 股 數 皆 為 225,783,906 股 , 扣 除
庫 藏 股 後 , 實 際 流 通 在 外 股 數 分 別 為 210,783,906 股 及 213,890,906
股。
~31~
2.本 公 司 於 民 國 100 年 8 月 26 日 經 董 事 會 決 議 通 過 , 註 銷 本 公 司 於 民 國
97 年 6 月 買 回 之 庫 藏 股 , 共 計 2,500,000 股 , 減 資 基 準 日 為 民 國 100
年 9 月 16 日 , 並 已 辦 理 變 更 登 記 完 竣 。
3.本 公 司 於 民 國 100 年 6 月 15 日 經 董 事 會 決 議 通 過 , 以 公 司 債 轉 換 及 員
工 行 使 認 股 權 分 別 發 行 普 通 股 45,851 股 及 25,750 股 , 該 增 資 案 業 經
前 行 政 院 金 融 監 督 管 理 委 員 會 證 券 期 貨 局 核 准,增 資 基 準 日 為 民 國 100
年 6 月 16 日 , 並 已 辦 理 變 更 登 記 完 竣 。
4.本 公 司 於 民 國 100 年 2 月 25 日 經 董 事 會 決 議 通 過 , 以 員 工 行 使 認 股 權
發 行 普 通 股 39,000 股 , 該 增 資 案 業 經 前 行 政 院 金 融 監 督 管 理 委 員 會 證
券 期 貨 局 核 准 , 增 資 基 準 日 為 民 國 100 年 2 月 28 日 , 並 已 辦 理 變 更 登
記完竣。
(十 九 )資 本 公 積
1. 依 公 司 法 規 定 , 超 過 票 面 金 額 發 行 股 票 所 得 之 溢 額 及 受 領 贈 與 之 所 得
之資本公積,除得用於彌補虧損外,於公司無累積虧損時,按股東原
有股份之比例發給新股或現金。另依證券交易法之相關規定,以上開
資本公積撥充資本時,每年以其合計數不超過實收資本額百分之十為
限。公司非於盈餘公積填補資本虧損仍有不足時,不得以資本公積補
充之。
2.有 關 「 資 本 公 積 - 認 股 權 」 請 詳 附 註 四 (十 五 )之 說 明 。
3.有 關 「 資 本 公 積 - 員 工 認 股 權 」 請 詳 附 註 四 (二 十 三 )之 說 明 。
(二 十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依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規定,年度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款,次彌補
以 前 年 度 虧 損,再 次 提 列 10%為 法 定 盈 餘 公 積。但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已 達 資 本
總額時,不在此限。法定盈餘公積除彌補公司虧損及按股東原有股份之
比例發給新股或現金外,不得使用之,惟發給新股或現金時,以該項公
積已達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五之部分為限。
(二 十 一 )未 分 配 盈 餘
1.本 公 司 章 程 規 定 之 盈 餘 分 派 方 式 如 下 :
(1)依 本 公 司 民 國 100 年 6 月 15 日 股 東 會 修 訂 章 程 前 之 規 定 , 於 依
法完納稅捐後,分派每一營業年度盈餘時,應先彌補以前年度虧
~32~
損,並就其餘額提出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
累積已達本公司資本總額時,不在此限。次依相關法令之規定提
列 或 迴 轉 特 別 盈 餘 公 積。次 提 所 餘 盈 餘 百 分 之 一 為 董 事 及 監 察 人
酬勞,及提撥不高於百分之二十為員工紅利。
就 前 項 分 配 後 之 餘 額 加 計 以 前 年 度 未 分 配 盈 餘 後,由 董 事 會 擬 定
盈 餘 分 配 案 提 請 股 東 會 決 議 分 配 之。本 公 司 股 利 政 策 採 穩 健 平 衡
原則,並參酌獲利狀況、財務結構及公司未來發展等因素,就當
年 度 所 分 配 之 股 利 中 提 撥 至 少 百 分 之 十 發 放 現 金 股 利。員 工 紅 利
如以股票方式發放,本公司之從屬公司之員工符合一定條件時,
亦得分配之,其一定條件授權董事長訂定之。
(2)依 本 公 司 民 國 100 年 6 月 15 日 股 東 會 修 訂 章 程 後 之 規 定 , 於 依
法完納稅捐後,分派每一營業年度盈餘時,應先彌補以前年度虧
損,並就其餘額提出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
累積已達本公司資本總額時,不在此限。次依相關法令之規定提
列 或 迴 轉 特 別 盈 餘 公 積。次 提 所 餘 盈 餘 百 分 之 一 為 董 事 及 監 察 人
酬勞,及提撥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二十為員工紅利。
就 前 項 分 配 後 之 餘 額 加 計 以 前 年 度 未 分 配 盈 餘 後,由 董 事 會 擬 定
盈 餘 分 配 案 提 請 股 東 會 決 議 分 配 之。本 公 司 股 利 政 策 採 穩 健 平 衡
原則,並參酌獲利狀況、財務結構及公司未來發展等因素,就當
年 度 所 分 配 之 股 利 中 提 撥 至 少 百 分 之 十 發 放 現 金 股 利。員 工 紅 利
如以股票方式發放,本公司之從屬公司之員工符合一定條件時,
亦得分配之,其一定條件授權董事長訂定之。
2.本 公 司 有 關 未 分 配 盈 餘 明 細 如 下 :
101年9月30日
87年及以後年度未分配盈餘
-已加徵10%營利事業所得稅未分配盈餘
-未加徵10%營利事業所得稅未分配盈餘
$
$
100年9月30日
1,136,410 $
488,641 (
1,625,051 $
1,132,698
196,386)
936,312
3.本 公 司 盈 餘 分 派 情 形 如 下 :
本 公 司 於 民 國 100 年 6 月 15 日 經 股 東 會 決 議 通 過 民 國 99 年 度 虧 損
撥 補 案 , 會 中 決 議 提 列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6,829 及 彌 補 虧 損 $130,810;
另 本 公 司 於 民 國 101 年 6 月 18 日 經 股 東 會 決 議 通 過 民 國 100 年 度 盈
餘分派案如下:
~33~
100 年
金
法定盈餘公積
現金股利
$
$
董監事酬勞
員工現金紅利
$
$
度
每股股利
(元)
額
7,439
63,235
70,674
$
0.30
669
8,034
8,703
A.上 述 本 公 司 民 國 100 年 度 之 盈 餘 分 派 案 及 99 年 度 之 虧 損 撥 補 案 ,
與 本 公 司 民 國 101 年 3 月 15 日 及 100 年 2 月 15 日 之 董 事 會 提 議
並無差異。
B.截 至 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9 月 30 日 止,本 公 司 股 東 可 扣 抵 稅 額 餘
額 分 別 為 $211,151 及 $289,903。本 公 司 民 國 100 年 及 99 年 度 實 際
未 分 配 盈 餘 稅 額 扣 抵 比 率 分 別 為 21.87%及 25.02%。
C.民 國 100 年 度 盈 餘 已 實 際 配 發 , 分 派 情 形 如 上 段 所 述 , 經 股 東 會
決 議 民 國 100 年 度 員 工 紅 利 及 董 監 酬 勞 與 民 國 100 年 度 財 務 報 告
認列金額一致。
4.本 公 司 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前 三 季 員 工 紅 利 估 列 金 額 分 別 為 $30,784
及 $0; 董 監 酬 勞 估 列 金 額 分 別 為 $4,398 及 $0, 係 以 截 至 當 期 止 之 稅
後淨利,考量法定盈餘公積等因素後,以章程所定之成數為估列基
礎 (民 國 101 年 前 三 季 員 工 紅 利 以 7%估 列 、 董 監 酬 勞 以 1%估 列 )。
5.本 公 司 董 事 會 通 過 及 股 東 會 決 議 之 員 工 紅 利 及 董 監 酬 勞 相 關 資 訊 可
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二 十 二 )庫 藏 股
1. 本公司庫藏股票變動情形如下:
單位:股/仟元
101
收回原因
年
期 初
供轉讓股份予員工
15,000,000
-股數
$
516,718
-金額
~34~
前
本期增加
$
三
本期減少
-
$
季
期 末
-
15,000,000
$
516,718
100
收回原因
年
期 初
供轉讓股份予員工
2,500,000
-股數
$
77,129
-金額
前
本期增加
三
本期減少
季
期
末
11,893,000 ( 2,500,000)
11,893,000
$
407,475 ($
77,129) $
407,475
2.證 券 交 易 法 規 定 公 司 對 買 回 發 行 在 外 股 份 之 數 量 比 例 , 不 得 超 過 公
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十,收買股份之總金額,不得逾保留盈餘
加 計 發 行 股 份 溢 價 及 已 實 現 之 資 本 公 積 金 額。截 至 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9 月 30 日 止 , 本 公 司 已 買 回 庫 藏 股 票 之 數 量 及 金 額 皆 未 逾 法 令 規
定。
3.本 公 司 持 有 之 庫 藏 股 票 依 證 券 交 易 法 規 定 不 得 質 押 , 於 未 轉 讓 前 亦
不得享有股東權利。
4.依 證 券 交 易 法 規 定 , 因 供 轉 讓 股 份 予 員 工 所 買 回 之 股 份 , 應 於 買 回
之日起三年內將其轉讓,逾期未轉讓者,視為公司未發行股份,並
應 辦 理 變 更 登 記 銷 除 股 份 。 截 至 民 國 101 年 9 月 30 日 表 列 庫 藏 股 票
轉讓期限明細如下:
買回年度
100
100
股數
6,000,000
9,000,000
金額
$
$
225,568
291,150
最後轉讓期限
103年7月
103年10月
(二 十 三 )股 份 基 礎 給 付 -員 工 獎 酬
1.本 公 司 於 民 國 96 年 7 月 經 董 事 會 決 議 通 過 辦 理 發 行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6,000 單 位,每 單 位 認 股 權 憑 證 得 認 購 1,000 股 之 普 通 股,截 至 民 國
101 年 9 月 30 日 止 , 已 發 行 6,000 單 位 , 因 認 股 權 憑 證 行 使 而 須 發
行 之 普 通 股 新 股 總 數 為 6,000,000 股 , 其 認 股 價 格 以 發 行 日 當 日 本
公司普通股收盤價定之。認股權憑證發行後,遇有本公司普通股股
份發生變動時,認股價格得依特定公式調整之。發行之認股權之存
續期間為 6 年,員工自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 2 年後,得依員工認
股權憑證辦法分年行使認股權利。
上 述 認 股 權 證 本 公 司 依 民 國 92 年 3 月 17 日 財 團 法 人 中 華 民 國 會 計
研 究 發 展 基 金 會 (92)基 秘 字 第 070、 071、 072 及 205 號 函 「 員 工 認
股權證之會計處理」之規定處理,應揭露之相關資訊如下:
(1) 酬 勞 性 員 工 認 股 選 擇 權 計 畫 之 認 股 選 擇 權 數 量 及 加 權 平 均 行 使
價格之資訊揭露如下表:
~35~
101年前三季
加權平均
行使價格
(元)
數量
(仟股)
認股選擇權
期初流通在外
本期給與
無償配股增發或調整
認股股數
本期行使
本期放棄
期末流通在外
期末可行使之認股選
擇權
期末已核准尚未發行
之認股選擇權
3,625.25
-
(
100年前三季
$
92.75) $
3,532.50 $
加權平均
行使價格
(元)
數量
(仟股)
63.20
-
4,051.25
-
$
63.12
-
- (
62.64 (
62.64
56.00) $
332.00) $
3,663.25 $
63.23
63.23
63.23
3,532.50
2,526.00
-
-
註:加權平均行使價格已依員工認股權憑證辦法之規定調整。
(2)酬 勞 性 員 工 認 股 選 擇 權 計 畫 流 通 在 外 之 資 訊 如 下 表 :
101年9月30日
期末流通在外之認股擇權
行使價格
之範圍(元)
數量
(仟股)
加權平均
預期剩餘
存續期間
$
2,002.50
1,530.00
1.00年
1.25年
76.80
44.10
期末可行使認股選擇權
加權平均
行使價格
(元)
$
76.80
44.10
數量
(仟股)
2,002.50
1,530.00
加權平均
行使價格
(元)
$
76.80
44.10
100年9月30日
期末流通在外之認股擇權
行使價格
之範圍(元)
數量
(仟股)
加權平均
預期剩餘
存續期間
$
$
2,086.00
1,577.25
2.00年
2.25年
77.40
44.50
期末可行使認股選擇權
加權平均
行使價格
(元)
$
77.40
44.50
數量
(仟股)
1,524.25
1,001.75
加權平均
行使價格
(元)
$
77.40
44.50
(3)本 公 司 認 股 選 擇 權 計 劃 給 與 日 (修 正 日 )於 民 國 93 年 度 1 月 1 日
至 96 年 12 月 31 日 (含 )者 , 如 採 用 公 平 價 值 法 認 列 酬 勞 成 本 之
擬 制 性 本 期 淨 利 (損 )及 每 股 盈 餘 (虧 損 )資 訊 如 下 :
~36~
101年
前三季
100年
前三季
本期淨利(損)
報表認列之淨利(損)
$ 488,641 ($ 196,386)
擬制淨利(損)
488,641 ( 199,646)
基本每股盈餘(虧損) 報表認列之每股盈餘
(虧損)(元)
2.32 (
0.88)
擬制每股盈餘(虧損)(元)
2.32 (
0.90)
報表認列之每股盈餘
完全稀釋每股盈餘
(虧損)(元)
2.14 (
0.88)
(虧損)
擬制每股盈餘(虧損)(元)
2.14 (
0.90)
上 開 認 股 選 擇 權 計 劃 係 採 Black-Scholes 選 擇 權 評 價 模 式 估 計 給
與日認股選擇權之公平價值,相關資訊如下:
給
與
日
96年8月17日
96年12月25日
股利率
預期價格波動性
無風險利率
預期存續期間
本期給與之認股選擇權
加權平均公平價值(元)
0%
48.13%
2.45%
6年
$
55.92
0%
49.37%
2.44%
6年
$
27.99
2.本 公 司 於 民 國 98 年 3 月 經 董 事 會 決 議 通 過 辦 理 發 行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8,000 單 位,每 單 位 認 股 權 憑 證 得 認 購 1,000 股 之 普 通 股,因 認 股 權
憑 證 行 使 而 須 發 行 之 普 通 股 新 股 總 數 為 8,000,000 股 , 其 認 股 價 格
以 不 低 於 發 行 日 當 日 本 公 司 普 通 股 收 盤 價 定 之。認 股 權 憑 證 發 行 後 ,
遇 有 本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份 發 生 變 動 時,認 股 價 格 得 依 特 定 公 式 調 整 之 。
發行之認股權之存續期間為 6 年,員工自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 2
年後,得依員工認股權憑證辦法分年行使認股權利。
(1)酬 勞 性 員 工 認 股 選 擇 權 計 畫 之 認 股 選 擇 權 數 量 及 加 權 平 均 行 使 價
格之資訊揭露如下表:
~37~
101年前三季
認
股
選
擇
數量
(仟股)
權
期初流通在外
本期給與
無償配股增發或調整
認股
本期行使
本期放棄
期末流通在外(註1)
期末可行使之認股選
擇權
期末已核准尚未發行
之認股選擇權(註2)
3,827.00
-
(
100年前三季
加權平均
行使價格
(元)
數量
(仟股)
$
68.90
-
4,000.00
-
238.50) $
3,588.50 $
68.30
68.30
4,000.00
2,691.38
4,000.00
4,000.00
4,000.00
加權平均
行使價格
(元)
$
68.90
-
$
68.90
註 1: 加 權 平 均 行 使 價 格 已 依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辦 法 之 規 定 調 整 。
註 2: 該 未 發 行 員 工 認 股 權 已 於 民 國 99 年 第 二 季 逾 發 行 期 限 而 失
效。
(2)酬 勞 性 員 工 認 股 選 擇 權 計 畫 流 通 在 外 之 資 訊 如 下 表 :
101年9月30日
期末流通在外之認股選擇權
加權平均
加權平均
行使價格
之範圍(元)
數量
(仟股)
預期剩餘
存續期限
$
3,588.50
3.00年
68.30
期末可行使認股選擇權
加權平均
行使價格
(元)
數量
(仟股)
行使價格
(元)
$
2,691.38
$
68.30
68.30
100年9月30日
期末流通在外之認股選擇權
行使價格
之範圍(元)
數量
(仟股)
加權平均
預期剩餘
存續期限
$
4,000.00
4.00年
68.90
期末可行使認股選擇權
加權平均
行使價格
(元)
數量
(仟股)
加權平均
行使價格
(元)
$
4,000.00
$
68.90
68.90
(3)本 公 司 於 民 國 101 年 及 101 年 前 三 季 依 精 算 報 告 認 列 上 述 員 工 認
股 選 擇 權 之 酬 勞 成 本 分 別 為 $6,487 及 $18,473。
~38~
(二 十 四 )所 得 稅
1. 所得稅費用計算如下:
101年前三季
應(退)付所得稅
加(減):
扣繳及暫繳稅額
以前年度所得稅低(高)估數
未分配盈餘加徵10%所得稅費用
當期所得稅費用(利益)
加(減):
當期新增之遞延所得稅影響數
未分配盈餘加徵10%所得稅費用
所得稅費用(利益)
($
(
$
100年前三季
946) $
6,480
5,282
10,849 (
371)
389
44,164)
-
14,814 (
37,295)
81,657
371
96,842 ($
12,805
24,490)
2. 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之相關明細列示如下:
101年9月30日
100年9月30日
遞延所得稅資產-流動
遞延所得稅負債-流動
$
(
$
149,078 $
4,051)
145,027 $
遞延所得稅資產-非流動
備抵遞延所得稅資產-非流動
$
(
9,664 $
9,401) (
99,663
5,234)
(
($
263
175,746) (
175,483) ($
94,429
114,371)
19,942)
遞延所得稅負債-非流動
~39~
128,313
7,343
135,656
3. 因暫時性差異及虧損扣抵產生之各項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之明細列示如下:
101年9月30日
所 得 稅
金 額
影 響 數
流動項目:
未實現存貨跌價損失
虧損扣抵
備抵呆帳超限數
遞延聯屬公司未實現銷
貨毛利
未實現兌換(利益)損失
遞延公司債發行成本
其他
$ 449,580
361,879
36,718
(
非流動項目:
未實現投資利益
(
未實現長期投資減損損失
虧損扣抵
國外投資損失準備
(
其他
$
27,622
23,825) (
439
687
992,542) (
55,302
41,255) (
1,546
76,429
61,519
6,242
合計
$ 441,291
276,617
23,040
4,696
4,051)
75
117
145,027
168,733) (
9,401
7,013) (
263
( 166,082)
(
9,401)
( 175,483)
($ 30,456)
備抵評價
100年9月30日
所 得 稅
金 額
影 響 數
$
7,879
43,192
5,267
687
75,020
47,025
3,917
1,339
7,343
895
117
135,656
631,522) (
30,783
553,238
41,255) (
2,233
107,359)
5,234
94,050
7,013)
380
(
14,708)
(
5,234)
(
19,942)
$ 115,714
4 本公司依據所得稅法,可享受之虧損扣抵細如下:
抵減項目
虧損扣抵
尚未抵減餘額
$
361,879
最後
抵減年度
109年
5.截 至 民 國 101 年 9 月 30 日 止 , 本 公 司 之 營 利 事 業 所 得 稅 結 算 申 報 ,
業 經 稅 捐 稽 徵 機 關 核 定 至 民 國 99 年 度 。
~40~
(二 十 五 )每 股 盈 餘 (虧 損 )
金
稅
基本每股盈餘
本期淨利
具稀釋作用潛在普
通股之影響
員工認股權(註)
員工分紅
可轉換公司債
稀釋每股盈餘
本期淨利加計潛在
普通股之影響
前
稅
$
585,483
$
488,641
210,784
$
28,216
$
28,216
900
29,883
$
613,699
$
516,857
241,567
金
稅
基本每股盈餘
本期淨損
具稀釋作用潛在普
通股之影響
員工認股權(註)
可轉換公司債(註)
稀釋每股盈餘
本期淨損加計潛在
普通股之影響
101年前三季
額
加權平均流
通在外股數
後
(仟股)
($
$
($
前
稅
220,876) ($
-
$
220,876) ($
100年前三季
額
加權平均流
通在外股數
後
(仟股)
196,386)
-
196,386)
每股盈餘(元)
稅 前
稅 後
$ 2.78
$ 2.32
$ 2.54
$ 2.14
每股盈餘(元)
稅 前
稅 後
223,030 ($ 0.99) ($ 0.88)
-
223,030 ($ 0.99) ($ 0.88)
註:本期為反稀釋效果,故不予計入。
因員工分紅可選擇採用發放股票之方式,於計算每股盈餘時,係假設
員工分紅將採發放股票方式,於該潛在普通股具有稀釋作用時計入加
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以計算稀釋每股盈餘;計算基本每股盈餘時,
係於股東會決議上一年度員工分紅採發放股票方式之股數確定時,始
將該股數計入股東會決議年度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且因員
工紅利轉增資不再屬於無償配股,故計算基本及稀釋每股盈餘時不追
溯調整。
~41~
(二 十 六 )用 人 、 折 舊 、 折 耗 及 攤 銷 費 用
本公司發生之用人、折舊、折耗及攤銷費用依其功能別彙總如下:
用人費用
薪資費用
勞健保費用(註1)
退休金費用
其他用人費用(註2)
101年前三季
屬營業費用者
100年前三季
屬營業費用者
$
$
$
$
$
折舊費用(註3)
攤銷費用
374,566
24,013
14,559
21,153
434,291
22,688
6,338
$
$
$
306,700
20,899
12,551
21,515
361,665
16,292
5,078
註 1: 勞 健 保 費 用 包 含 勞 保 費 、 健 保 費 及 團 保 費 。
註 2: 其 他 用 人 費 用 包 含 職 工 福 利 、 伙 食 費 及 訓 練 費 。
註 3:係 未 包 含 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前 三 季 出 租 資 產 提 列 之 折 舊 金 額
分 別 為 $2,326 及 $2,371 。
五、關係人交易
(一 )關 係 人 之 名 稱 及 關 係
關
係
人
名
稱
兆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兆達科技)
兆興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兆興投資)
ADATA TECHNOLOGY (U.S.A.) CO., LTD.
(ADATA-U.S.A.)
ADATA INTERNATIONAL (B.V.I.) CO.,
LTD.(ADATA-INT-BVI)
ADATA TECHNOLOGY B.V.(ADATA-B.V.)
ADATA TECHNOLOGY (KOREA) CO., LTD.
(ADATA-KOREA)
ADATA HOLDINGS CO., LTD.
(ADATA-HOLDINGS)
MACHDATA PARTICIPACOES LTDA
(MACHDATA)(註1)
ADATA INVESTMENT CO., LTD.
(ADATA-INVESTMENT)
ADATA TECHNOLOGY HOLDINGS CO., LTD.
(ADATA-CAYMAN)
~42~
與 本 公 司 之 關
本公司之子公司
本公司之子公司
本公司之子公司
本公司之子公司
本公司之子公司
本公司之子公司
本公司之子公司
本公司之子公司
本公司之孫公司
本公司之孫公司
係
關
係
人
名
稱
與
ADATA TECHNOLOGY (INDIA) PVT. LTD.
(ADATA-INDATA)
ADATA CAPITAL CO.,LTD.
(ADATA-CAPITAL)(註2)
ADATA TECHNOLOGY (HK) CO., LTD.
(ADATA-HK)
威剛科技(蘇州)有限公司
(威剛科技-蘇州)
威剛電子(上海)貿易有限公司
(威剛電子-上海)
威方科技(蘇州)有限公司
(威方科技-蘇州)
威剛科技(山東)有限公司
(威剛科技-山東)
金灶光學股份有限公司(金灶光學)(註3)
慕求生技股份有限公司(慕求生技)(註4)
慕求富利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慕求富利)(註4)
萬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萬國科技)
陳立白
陳玲娟
本 公 司 之 關
係
本公司之孫公司
本公司之孫公司
本公司之孫公司
本公司之孫公司
本公司之孫公司
本公司之孫公司
本公司之孫公司
本公司之子公司採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
公司
本公司之子公司採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
公司
本公司之子公司採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
公司
其董事長為本公司董事長之二親等
本公司董事長
本公司董事及執行副總經理
註 1: 該 公 司 於 民 國 101 年 第 三 季 設 立 , 係 本 公 司 100%持 有 之 子 公 司 。
註 2: 該 公 司 於 民 國 101 年 第 一 季 設 立 , 係 本 公 司 100%持 有 之 孫 公 司 。
註 3: 該 公 司 已 於 民 國 100 年 第 四 季 因 本 公 司 之 子 公 司 -兆 興 投 資 處 分 其 持
股 而 轉 列 為 以 成 本 法 衡 量 之 被 投 資 公 司,民 國 100 年 12 月 30 日 已 非
本公司之關係人。
註 4: 該 公 司 於 民 國 101 年 6 月 因 本 公 司 之 子 公 司 兆 興 投 資 進 行 投 資 (持 股
逾 20%)而 成 為 關 係 人 。
~43~
(二 )與 關 係 人 間 之 重 大 交 易 事 項
1. 銷
貨
101年前三季
金
ADATA-HK
ADATA-U.S.A.
萬國科技
其他
額
$ 4,236,577
1,931,113
963,683
1,593
$ 7,132,966
100年前三季
佔本公司
銷貨淨額
百 分 比
20
9
5
34
金
額
$ 5,035,748
1,463,192
541,739
4,716
$ 7,045,395
佔本公司
銷貨淨額
百 分 比
23
7
2
1
33
本 公 司 銷 貨 予 上 述 關 係 人 之 價 格 及 收 款 條 件 與 一 般 客 戶 無 重 大 差 異。對 一
般 客 戶 之 收 款 期 間 約 為 出 貨 後 1 天 至 月 結 95 天 內 , 對 上 述 關 係 人 之 收 款
期 間 為 出 貨 後 收 款 至 月 結 90 天 內 。
2. 應收帳款
101 年 9 月 30 日
金
ADATA-HK
ADATA-U.S.A.
萬國科技
其他
額
$
715,548
422,123
114,734
5
$ 1,252,410
100 年 9 月 30 日
佔本公司
該科目餘
額百分比
25
14
4
43
金
$
額
831,741
341,929
225,326
$ 1,398,996
佔本公司
該科目餘
額百分比
25
10
7
42
3.進 貨 /應 付 帳 款
(1)本 公 司 於 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前 三 季 向 關 係 人 進 貨 金 額 分 別 為 $10,310
及 $78,635, 皆 佔 該 科 目 金 額 未 達 1%, 截 至 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9 月
30 日 止 , 因 前 述 關 係 人 進 貨 交 易 產 生 之 應 付 帳 款 餘 額 分 別 為 $13,700
及 $0。
(2)本 公 司 向 關 係 人 進 貨 之 價 格 及 付 款 條 件 與 一 般 供 應 商 無 重 大 差 異 。 對
一 般 供 應 商 之 付 款 期 間 為 到 貨 時 付 款 至 月 結 90 天,對 上 述 關 係 人 之 付
款 期 間 為 月 結 60 天 。
~44~
4.加 工 費 用 (表 列 製 造 費 用 及 進 貨 成 本 )/應 付 帳 款
(1)本 公 司 委 託 關 係 人 加 工 之 金 額 分 別 如 下 :
101年前三季
額
佔本公司
該科目餘
額百分比
$ 1,656,056
246,160
$ 1,902,216
66
10
76
金
威剛科技-蘇州
萬國科技
100年前三季
額
佔本公司
該科目餘
額百分比
947,271
231,286
$ 1,178,557
56
13
69
金
$
(2)因 前 述 關 係 人 交 易 產 生 之 應 付 帳 款 餘 額 分 別 如 下 :
101年9月30日
額
佔本公司
該科目餘
額百分比
$ 1,223,416
84,230
$ 1,307,646
35
2
37
金
威剛科技-蘇州
萬國科技
100年9月30日
額
佔本公司
該科目餘
額百分比
982,947
104,287
$ 1,087,234
22
2
24
金
$
5.財 產 交 易
民國101年前三季
購置財產
交易對象
威剛科技-蘇州
購置標的物
記憶體測試儀器(表列其他應付款)
合約價款
$
1,509
購置標的物
LED光學模具(表列預付設備款)
合約價款
$
4,923
民國100年前三季
購置財產
交易對象
金灶光學
6.租 金 收 入 /其 他 收 入 /應 收 票 據 /其 他 應 收 款 /預 收 款 項
(1)本 公 司 於 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前 三 季 間 因 轉 租 廠 房 所 產 生 之 租 金 收 入
分 別 為 $8,441 及 $8,396, 截 至 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9 月 30 日 , 因 前
述 交 易 產 生 之 應 收 票 據 分 別 為 $231 及 $0,預 收 款 項 分 別 為 $0 及 $167,
其 他 應 收 款 皆 為 $9。 另 轉 租 廠 房 所 收 取 之 租 金 係 由 雙 方 設 定 價 格 , 並
於每月支付一次。
~45~
(2)本 公 司 於 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前 三 季 間 因 維 修 、 出 售 包 裝 材 料 及 提 供
服 務 等 交 易 所 產 生 之 其 他 收 入 分 別 為 $260 及 $330,截 至 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9 月 30 日 , 因 前 述 交 易 產 生 之 其 他 應 收 款 分 別 為 $21 及 $0。
(3)截 至 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9 月 30 日 止,本 公 司 因 關 係 企 業 間 之 代 墊 款
項 而 認 列 之 其 他 應 收 款 分 別 為 $1,558 及 $21,320。
7.租 金 支 出
本 公 司 於 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前 三 季 向 關 係 企 業 承 租 廠 房 所 產 生 之 租 金 支
出 分 別 為 $3,705 及 $3,925。 另 上 述 租 金 支 出 及 支 付 方 式 係 由 雙 方 議 定 ,
並於承租開始一次開立應付票據逐月兌現。
8.勞 務 費 /應 付 費 用
本 公 司 於 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前 三 季 因 ADATA-KOREA 、 ADATA-BV 、
ADATA-INDIA 及 萬 國 科 技 提 供 勞 務 服 務 所 產 生 之 勞 務 費 分 別 $44,879 及
$33,590,截 至 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9 月 30 日,因 前 述 交 易 產 生 之 應 付 費
用 分 別 為 $17,123 及 $1,005。
9. 本 公 司 與 銀 行 訂 立 借 款 授 信 合 約 , 部 份 由 本 公 司 董 事 長 陳 立 白 及 執 行 副
總經理陳玲娟擔任連帶保證人。
六 、 抵 (質 )押 之 資 產
資
產
名
稱
質押定期存款及銀行補償
存款(表列其他金融資
產-流動)
土地(表列固定資產及出租
資產)
房屋及建築(表列固定資產
及出租資產)
101年9月30日
100年9月30日
$
$
$
80,776
擔
保
942,459 銀行授信額度
328,681
1,351,916
335,792 銀行授信額度
1,763,863
~46~
途
485,612 轉換公司債擔保及設質海
關先放後稅
942,459
$
用
七、重大承諾事項及或有事項
(一 )截 至 民 國 101 年 9 月 30 日 止 , 本 公 司 採 營 業 租 賃 方 式 承 租 辦 公 室 及 倉 庫 ,
依 合 約 規 定 將 於 未 來 年 度 支 付 之 租 金 費 用 計 $38,608,其 中 $8,619 已 開 立 應
付票據供持票人逐期兌現,明細如下:
期
間
金
一年以內
一年以上
$
$
額
28,666
9,942
38,608
(二 )截 至 民 國 101 年 9 月 30 日 止 , 本 公 司 為 購 貨 之 需 已 開 立 未 使 用 之 銀 行 信 用
狀 為 $15,000。
( 三 ) 美 國 Tessera Inc. 於 民 國 97 年 1 月 分 別 向 美 國 國 際 貿 易 委 員 會
(International Trade Commission, 以 下 簡 稱 ITC)及 美 國 德 州 東 區 地 方 法
院,對 本 公 司 及 本 公 司 之 子 公 司 A-DATA TECHNOLOGY (U.S.A.) CO., LTD.(以
下 稱 “ A-DATA U.S.A.” )提 起 專 利 侵 權 訴 訟 。 ITC 於 民 國 97 年 10 月 根 據 本
公 司 聲 請 的 consent order 裁 定 終 止 對 於 本 公 司 及 本 公 司 之 子 公 司 A-DATA
U.S.A.之 調 查 程 序 。 另 美 國 德 州 東 區 地 方 法 院 先 前 因 ITC 審 理 基 礎 事 實 同
一之案件,而裁定停止訴訟,但迄今尚未定期續行訴訟,故本案尚未進行
實質審理。本公司委任律師評估此訴訟案件之結果及可能賠償金額,尚無
法預期及合理估計。
(四 )美 國 Intellectual Ventures 等 公 司 於 民 國 100 年 7 月 分 別 向 美 國 國 際 貿
易 委 員 會 (International Trade Commission, 以 下 簡 稱 ITC)及 美 國 華 盛 頓
地 方 法 院 , 對 本 公 司 及 本 公 司 之 子 公 司 A-DATA TECHNOLOGY (U.S.A.) CO. ,
LTD.提 起 專 利 侵 權 訴 訟 。 美 國 華 盛 頓 地 方 法 院 因 ITC 正 依 法 調 查 本 案 而 停
止 實 質 審 理 , 待 ITC 調 查 完 結 後 再 進 入 續 行 程 序 。 本 公 司 評 估 對 於 此 訴 訟
案件之結果及可能賠償金額,尚無法預期及合理估計。
八、重大之災害損失
無此情形。
九、重大之期後事項
無此情形。
~47~
十、其他
(一 )民 國 100 年 前 三 季 之 財 務 報 表 部 分 科 目 業 經 重 分 類 , 俾 與 民 國 101 年 前 三
季財務報表比較。
~48~
(二 )金 融 商 品 之 公 平 價 值
101
年
9
月
30
日
公平價值
公開報價
評價方法
決定之金額
估計之金額
帳面價值
非衍生性金融商品:
資產
公平價值與帳面價值相等
之金融資產
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
金融資產-流動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流動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流動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非流動
無活絡市場之債券投資
-非流動
存出保證金
負債
公平價值與帳面價值相等
之金融負債
應付轉換公司債
長期借款
存入保證金
$
4,264,898
$
-
$
100
年
9
月
30
日
公平價值
公開報價
評價方法
決定之金額
估計之金額
帳面價值
4,264,898
$
5,174,312
$
-
$
5,174,312
118,402
3,286
61,800
118,402
3,286
61,800
-
310,336
203,332
310,336
203,332
-
325,142
-
325,142
328,041
-
328,041
42,696
16,699
-
42,696
16,699
59,756
17,248
-
59,756
17,248
6,573,092
932,683
1,950,000
5,160
-
6,573,092
932,683
1,950,000
5,160
5,868,058
1,555,380
4,226,935
5,180
-
5,868,058
1,555,380
4,226,935
5,180
~49~
101
年
9
月
30
日
公平價值
公開報價
評價方法
決定之金額
估計之金額
帳面價值
衍生性金融商品:
資產
嵌入投資轉換公司債之
衍生性金融商品
指定公平價值變動列入
損益之金融資產
-信用連結結構商品
負債
嵌入發行轉換公司債之
衍生性金融商品
$
4,746
$
-
$
4,746
100
年
9
月
30
日
公平價值
公開報價
評價方法
決定之金額
估計之金額
帳面價值
$
2,718
$
-
$
2,718
55,616
-
55,616
100,385
-
100,385
48,479
-
48,479
37,807
-
37,807
~50~
本公司估計金融商品公平價值所使用之方法及假設如下:
1.短 期 金 融 商 品 , 因 折 現 值 影 響 不 大 , 故 以 帳 面 價 值 估 計 其 公 平 價 值 。 此
方法應用於現金及約當現金、應收票據及款項、其他應收款、其他金融
資 產 -流 動 、 短 期 借 款 、 應 付 票 據 及 款 項 、 應 付 費 用 、 其 他 應 付 款 項 及 一
年內到期之長期負債。
2.公 平 價 值 變 動 列 入 損 益 之 金 融 資 產 及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係 有 活 絡 市 場 公
開報價,以此市場價格為公平價值。
3.轉 換 公 司 債 以 其 預 期 現 金 流 量 之 折 現 值 估 計 公 平 價 值 。 折 現 率 為 本 公 司
發行條件類似之應付公司債之當期市場有效利率。
4.長 期 借 款 以 其 預 期 現 金 流 量 之 折 現 値 估 計 公 平 價 值 。 折 現 率 則 以 本 公 司
所 能 獲 得 類 似 條 件 (相 近 之 到 期 日 )之 長 期 借 款 利 率 為 準 。
5.存 出 保 證 金 及 存 入 保 證 金 係 以 其 預 期 現 金 流 量 之 折 現 值 估 計 公 平 市 價 。
折現率則以郵政儲金匯業局之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為準,惟金額不重大
時不予折現。
6.衍 生 性 金 融 商 品 之 公 平 價 值 如 有 活 絡 市 場 報 價 , 係 假 設 本 公 司 若 約 定 在
報表日終止合約,預計所能取得或必須支付之金額;若無市場價格可供
參考時,則採用評價方法估計。本公司採用評價方法所使用之估計及假
設,與市場參與者於金融商品訂價時用以作為估計及假設之資訊一致,
且該資訊為公司可取得者。
(三 )金 融 商 品 重 大 損 益 及 權 益 項 目 資 訊
1.本 公 司 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前 三 季 以 評 價 方 法 估 計 金 融 商 品 之 公 平 價 值
變 動 , 而 將 其 變 動 認 列 為 當 期 損 失 之 金 額 分 別 為 $5,787 及 $15,035。
2.本 公 司 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9 月 30 日 具 利 率 變 動 之 公 平 價 值 風 險 之 金 融
資 產 分 別 為 $97,475 及 $502,860,金 融 負 債 分 別 為 $937,843 及 $1,560,560。
具 利 率 變 動 之 現 金 流 量 風 險 之 金 融 負 債 分 別 為 $4,706,440 及
$5,454,669。
3.本 公 司 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前 三 季 自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當 期 直 接 認 列 為
股 東 權 益 調 整 項 目 之 金 額 分 別 為 $43,280 及 $37,151。 另 從 股 東 權 益 調 整
項 目 中 扣 除 並 列 入 當 期 利 益 之 金 額 分 別 為 $96,264 及 $2,949。
~51~
(四 )風 險 控 制 策 略
本公司為有效控管風險,已設立包括信用、市場、流動性、現金流量、作
業及法律風險控管規定,指派專人定期評估與衡量,並定期向本公司管理
階層報告,使管理階層能隨時掌控本公司面臨之風險狀況。本公司內部稽
核人員則定期就交易流程之控制進行查核,以確保本公司風險控管機制能
有效執行。
本公司主要之進銷貨係以美元計價,公平價值將隨市場匯率波動而改變,
本公司運用遠期外匯交易規避外幣資產或負債,以降低匯率波動所產生之
公平價值風險。
本公司訂有徵信評估政策,對於交易相對人進行交易前會謹慎評估,且適
時運用債權保全措施,以降低信用風險。
(五 )重 大 財 務 風 險 資 訊
1.市 場 風 險
(1)匯 率 風 險
本公司從事之業務涉及若干非功能性貨幣,故受匯率波動之影響,具
重大匯率波動影響外幣資產及負債資訊如下:
外幣(仟元)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美金
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
美金
金融負債
貨幣性項目
美金
$
~52~
101年9月30日
匯率
新台幣
123,968
29.295
$
3,631,643
106,758
29.295
3,127,476
169,500
29.295
4,965,503
外幣(仟元)
100年9月30日
匯率
新台幣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美金
$
124,709
30.480 $ 3,801,130
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
美金
99,535
30.480
3,033,827
金融負債
貨幣性項目
美金
220,691
30.480
6,726,662
本公司主要進銷貨係以外幣為計價單位,外幣資產及負債將隨市場匯
率之波動而改變,但因本公司之應收付款項皆為一年內到期且週轉速
度快,因此經評估不致發生重大之市場風險。
(2)利 率 風 險
本公司發行之債務類商品係屬嵌入轉換權、贖回權、賣回權及重設權
之零息債券,故預期不致發生重大之市場風險。
(3)價 格 風 險
本公司投資之權益商品,受市場價格變動之影響,惟本公司業已設置
停損點,故預期不致發生重大之市場風險。
本公司發行之債務商品係屬嵌入轉換權、贖回權、賣回權及重設權之
零息債券,其公平價值受市場股價波動影響,惟本公司可藉由贖回權
之行使以降低市場風險,故預期不致發生重大之市場風險。
2.信 用 風 險
本 公 司 於 銷 售 產 品 時,業 已 評 估 交 易 相 對 人 之 信 用 狀 況,預 期 交 易 相 對 人
不 致 發 生 違 約,故 發 生 信 用 風 險 之 可 能 性 極 低,而 最 大 之 信 用 風 險 金 額 為
其帳面價值。
本 公 司 應 收 款 項 債 務 人 之 信 用 經 評 估 並 無 重 大 之 信 用 風 險,而 最 大 之 信 用
風險金額為其帳面價值。
本 公 司 提 供 借 款 保 證 承 諾 均 依「 背 書 保 證 作 業 程 序 」辦 理,且 僅 對 本 公 司
直 接 控 股 達 50﹪ 以 上 之 子 公 司 , 及 直 接 或 間 接 控 股 比 例 達 50﹪ , 且 本 公
司 有 決 策 能 力 之 企 業 為 之。由 於 該 等 公 司 之 信 用 狀 況 均 能 完 全 掌 握,故 未
要 求 提 供 擔 保 品。若 其 均 未 能 履 約,所 可 能 發 生 之 信 用 風 險 為 保 證 金 額 。
~53~
3.流 動 性 風 險
本 公 司 投 資 之 金 融 資 產 (表 列 以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均 無 活 絡 市 場,故 預
期具有重大之流動性風險。
本 公 司 之 營 運 資 金,足 以 支 應 持 有 本 公 司 所 發 行 債 券 之 持 有 人 要 求 履 約 之
資金需求,預期不致發生重大之流動性風險。
4.利 率 變 動 之 現 金 流 量 風 險
本 公 司 之 短 期 借 款 及 長 期 借 款,係 屬 浮 動 利 率 之 債 務,故 市 場 利 率 變 動 將
使該等借款之有效利率隨之變動,而使其未來現金流量產生波動。
本公司發行之債務商品為零息債券,因此無利率變動之現金流量風險。
(六 )公 平 價 值 避 險 、 現 金 流 量 避 險 及 國 外 營 運 機 構 淨 投 資 避 險
無此情形。
~54~
十一、附註揭露事項
(一)重 大 交 易 事 項 相 關 資 訊
下 述 採 權 益 法 評 價 之 被 投 資 公 司 資 訊 , 除 ADATA HOLDINGS CO., LTD、 ADATA TECHNOLOGY HOLDINGS CO., LTD、 ADATA TECHNOLOGY (HK) CO., LTD.及 威 剛 科 技 (蘇
州 )有 限 公 司 , 係 採 同 期 間 經 本 公 司 會 計 師 核 閱 之 財 務 報 表 評 價 及 揭 露 外 , 餘 係 採 各 被 投 資 公 司 同 期 間 自 編 未 經 會 計 師 核 閱 之 財 務 報 表 評 價 及 揭 露 。
民 國 101 年 前 三 季
1.資 金 貸 與 他 人 情 形 : 無 此 情 形 。
2.為 他 人 背 書 保 證 : 無 此 情 形 。
3.期 末 持 有 有 價 證 券 情 形 :
持
有
之
公
司有 價 證 券 種 類 及 名 稱與有價證券發行人之關係帳
列
科
目
期
股
末
數帳
1,900,000 $
面
金
額持
50,730
股
比
例市
1.45 $
價
( 註 )
50,730
備
註
威剛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國內上市櫃公司普通股
-宇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無
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
之金融資產-流動
威剛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威剛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國內上市櫃公司普通股
-隆達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國內信用連結結構型商品
-正文三
無
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
之金融資產-流動
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
之金融資產-流動
700,000
18,655
0.17
18,655
-
55,000
55,616
-
55,616
-
威剛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威剛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國內受益憑證
-國泰中國新興戰略基金
國內受益憑證
-富蘭克林華美全球高收益債券
基金-累積型
國內受益憑證
-第一金全球企業責任投資等級
債券基金-不配息
國內受益憑證
-合庫巴黎全球高收益債券
基金-不配息
國內受益憑證
-元大全球滿意入息基金
(不配息)
國內受益憑證
-摩根新興龍虎企業債券基金
(不配息)
國內受益憑證
-德盛安聯四季豐收債券
組合基金(累積)
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
之金融資產-流動
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
之金融資產-流動
500,000
5,060
-
5,060
-
500,000
5,110
-
5,110
-
不適用
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
之金融資產-流動
2,200,000
21,902
-
21,902
-
不適用
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
之金融資產-流動
200,000
1,994
-
1,994
-
不適用
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
之金融資產-流動
449,236
4,964
-
4,964
-
不適用
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
之金融資產-流動
500,000
4,998
-
4,998
-
不適用
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
之金融資產-流動
461,655
4,989
-
4,989
-
威剛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威剛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威剛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威剛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威剛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不適用
不適用
不適用
合計
$
174,018
$
-
174,018
註:上 市櫃公 司股票、封閉型 基金以 期末收 盤價表 示;開 放型基 金以期 末淨值 表示;非上 市櫃公 司因無 公開市價,以 該公司 淨值或 本公司持 有帳面 價值表 示;上
市櫃公司私募轉換公司債因無活絡市場之公開報價,以攤銷後成本表示。
~55~
持 有 之 公 司 有 價 證 券 種 類 及 名 稱 與有價證券發行人之關係 帳
列
科
目
期
股
末
數帳
319,000 $
面
金 額持
3,286
股
比 例市 價 ( 註 )
0.41 $
3,286
備
註
威剛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國內上市櫃公司普通股
-萬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長為該公司董事
長之二親等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流動
合計
威剛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國內上市櫃公司普通股
-萬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長為該公司董事
長之二親等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非流動
6,000,000
$
$
3,286
61,800
7.73
$
$
3,286
61,800
-
合計
威剛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國內上市櫃公司私募普通股
-勁永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無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非流動
2,500,000
$
$
61,800
29,375
0.85
$
$
61,800
29,375
-
威剛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國內非上市櫃公司普通股
-達鴻先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原名:達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無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非流動
4,250,000
43,332
0.47
43,332
-
威剛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國內非上市櫃公司普通股
-群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無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非流動
8,228,140
125,975
5.60
125,975
-
威剛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國內非上市櫃公司普通股
-東琳精密股份有限公司
(原名:坤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無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非流動
12,546,080
117,960
8.09
117,960
-
威剛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國內非上市櫃公司普通股
-奈特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無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非流動
850,000
8,500
18.89
8,500
-
國內上市櫃公司私募轉換公司債
-勁永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無
無活絡市場之債券投資
-非流動
合計
威剛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合計
-
$
325,142
$
42,696
$
42,696
-
$
325,142
$
42,696
$
42,696
-
-
註:上 市櫃公 司股票、封閉型 基金以 期末收 盤價表 示;開 放型基 金以期 末淨值 表示;非上 市櫃公 司因無 公開市價,以 該公司 淨值或 本公司持 有帳面 價值表 示;上
市櫃公司私募轉換公司債因無活絡市場之公開報價,以攤銷後成本表示。
~56~
期
持 有 之 公 司 有 價 證 券 種 類 及 名 稱 與 有 價 證 券發 行 人 之 關 係 帳
列
科
末
目
備
股
數帳
1,400,000 $
比 例市 價 ( 註 )
100.00 $
13,078
-
516,950
100.00
516,950
-
200,000
70,701
100.00
70,701
-
採權益法評價之長期股
權投資
700,000
17,584
100.00
17,584
-
子公司
採權益法評價之長期股
權投資
1,100,000
6,454
100.00
6,454
-
國外非上市櫃公司普通股
-ADATA HOLDINGS CO., LTD.
子公司
採權益法評價之長期股
權投資
74,455,645
3,382,606
100.00
3,382,606
-
威剛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國外非上市櫃公司普通股
-MACHDATA PARTICIPACOES
LTDA
子公司
採權益法評價之長期股
權投資
120,000
1,362
100.00
1,362
-
威剛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國外非上市櫃公司普通股
-ADATA INTERNATIONAL
(BVI) CO., LTD.
子公司
其他負債-其他
5,681,112 (
17,386)
17,386)
-
兆興投資股份
有限公司
國內非上市櫃公司普通股
-慕求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無
採權益法評價之長期股
權投資
1,500,000
兆興投資股份
有限公司
國內非上市櫃公司普通股
-慕求富利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無
採權益法評價之長期股
權投資
2,000,000
威剛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國內非上市櫃公司普通股
-兆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
採權益法評價之長期股
權投資
威剛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國內非上市櫃公司普通股
-兆興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
採權益法評價之長期股
權投資
60,000,000
威剛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國外非上市櫃公司普通股
-ADATA TECHNOLOGY
(U.S.A.) CO., LTD.
子公司
採權益法評價之長期股
權投資
威剛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國外非上市櫃公司普通股
-ADATA TECHNOLOGY B.V.
子公司
威剛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國外非上市櫃公司普通股
-ADATA TECHNOLOGY (KOREA)
CO., LTD.
威剛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合計
金 額持
13,078
股
100.00 (
$
3,991,349
$
15,240
44.12
19,252
31.70
$
合計
面
註
34,492
$
3,991,349
$
15,240
-
19,252
-
$
34,492
註:上 市櫃公 司股票、封閉型 基金以 期末收 盤價表 示;開 放型基 金以期 末淨值 表示;非上 市櫃公 司因無 公開市價,以 該公司 淨值或 本公司持 有帳面 價值表 示;上
市櫃公司私募轉換公司債因無活絡市場之公開報價,以攤銷後成本表示。
~57~
持
有
之
公
司有
價
證
券
種
類
及
名
稱與 有價 證 券 發 行 人之 關 係帳
列
科
目
期
股
末
數帳
8,568 $
面
金
額持 股
-
兆興投資股份
有限公司
國內非上市櫃公司普通股
-詠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無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非流動
兆興投資股份
有限公司
國內非上市櫃公司普通股
-和澤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無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非流動
303,411
-
兆興投資股份
有限公司
國內非上市櫃公司普通股
-東琳精密股份有限公司
(原名:坤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無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非流動
12,945,285
兆興投資股份
有限公司
國內非上市櫃公司普通股
-奇岩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無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非流動
兆興投資股份
有限公司
國內非上市櫃公司普通股
-智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無
兆興投資股份
有限公司
國內非上市櫃公司普通股
-威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兆興投資股份
有限公司
兆興投資股份
有限公司
比 例市
0.01 $
價
(
註
備
註
)
-
-
4.99
-
-
123,315
8.35
123,315
-
1,562,022
14,828
6.24
14,828
-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非流動
63,250
1,084
0.09
1,084
-
本公司為該公司之董事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非流動
250,000
2,500
8.33
2,500
-
國內非上市櫃公司普通股
-翔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無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非流動
1,674,000
35,991
9.00
35,991
-
無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非流動
471,000
4,555
0.05
4,555
-
兆興投資股份
有限公司
國內非上市櫃公司普通股
-達鴻先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原名:達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國外非上市櫃公司普通股
-柏合麗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長為該公司
之董事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非流動
17,900,000
179,000
19.89
179,000
-
兆興投資股份
有限公司
國內非上市櫃公司普通股
-鑫晶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無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非流動
625,000
11,480
0.39
11,480
-
兆興投資股份
有限公司
國內非上市櫃公司普通股
-金灶光學股份有限公司
無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非流動
2,000,000
14,466
15.75
14,466
-
兆興投資股份
有限公司
國外非上市櫃公司普通股
-EVERRICH CAPITAL CO., LTD.
無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非流動
895,000
27,564
11.82
27,564
-
兆興投資股份
有限公司
國外非上市櫃公司特別股
-KIDS SPORT ENTERTAINMENT, INC.
無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非流動
500,000
750
2.67
750
-
兆興投資股份
有限公司
國外非上市櫃公司特別股
-JANUS TECHNOLOGY GROUP, INC.
無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非流動
864,052
29,965
5.88
29,965
-
$
合計
445,498
$
445,498
註:上 市櫃公 司股票、封閉型 基金以 期末收 盤價表 示;開 放型基 金以期 末淨值 表示;非上 市櫃公 司因無 公開市價,以 該公司 淨值或 本公司持 有帳面 價值表 示;上
市櫃公司私募轉換公司債因無活絡市場之公開報價,以攤銷後成本表示。
~58~
持
有
之
公
司有 價 證 券 種 類 及 名 稱與有價證券發行人之關係帳
列
科
目
期
股
末
數帳
52,521,018 $
面
金
額持
3,088,248
股
比
例市
100.00 $
價
( 註 )
3,088,248
備
註
ADATA HOLDINGS
CO., LTD.
國外非上市櫃公司普通股
-ADATA TECHNOLOGY HOLDINGS
CO., LTD.
本公司之孫公司
採權益法評價之長期股
權投資
-
ADATA HOLDINGS
CO., LTD.
國外非上市櫃公司普通股
-ADATA TECHNOLOGY (INDIA)
PVT., LTD.
本公司之孫公司
採權益法評價之長期股
權投資
6,152,600
159,042
100.00
159,042
-
ADATA HOLDINGS
CO., LTD.
國外非上市櫃公司普通股
-ADATA INVESTMENT CO.,LTD.
本公司之孫公司
採權益法評價之長期股
權投資
3,606,944
105,524
100.00
105,524
-
ADATA HOLDINGS
CO., LTD.
國外非上市櫃公司普通股
-ADATA CAPITAL CO., LTD.
本公司之孫公司
採權益法評價之長期股
權投資
985,322
28,842
100.00
28,842
-
ADATA TECHNOLOGY
HOLDINGS CO.,
LTD.
國外非上市櫃公司普通股
-ADATA TECHNOLOGY (HK)
CO., LTD.
本公司之孫公司
採權益法評價之長期股
權投資
407,262,374
3,088,458
100.00
3,088,458
-
ADATA INVESTMENT
CO., LTD.
國外非上市櫃公司出資證明
-SAWTRY TECHNOLOGY LTD.
無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非流動
247,320
58,319
3.00
58,319
-
ADATA CAPITAL CO., 國外非上市櫃公司出資證明
LTD.
-NEXT SYSTEM LTD.
無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非流動
1,957,134
20,124
10.09
20,124
-
ADATA TECHNOLOGY
(HK) CO., LTD.
國外非上市櫃公司出資證明
-威剛科技(蘇州)有限公司
本公司之孫公司
採權益法評價之長期股
權投資
40,000,000
2,845,635
100.00
2,845,635
-
ADATA TECHNOLOGY
(HK) CO., LTD.
國外非上市櫃公司出資證明
-威方科技(蘇州)有限公司
本公司之孫公司
採權益法評價之長期股
權投資
13,000,000
337,131
100.00
337,131
-
ADATA TECHNOLOGY
(HK) CO., LTD.
國外非上市櫃公司出資證明
-威剛電子(上海)貿易有限公司
本公司之孫公司
採權益法評價之長期股
權投資
4,000,000
52,528
100.00
52,528
-
ADATA TECHNOLOGY
(HK) CO., LTD.
國外非上市櫃公司出資證明
-威剛科技(山東)有限公司
本公司之孫公司
採權益法評價之長期股
權投資
1,500,000
45,141
100.00
45,141
-
威剛科技(蘇州)
有限公司
國外非上市櫃公司出資證明
-常熟市夢威達電子科技有限
公司
本公司之孫公司為該公司
之董事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非流動
102,000
475
15.00
475
-
註:上 市櫃公 司股票、封閉型 基金以 期末收 盤價表 示;開 放型基 金以期 末淨值 表示;非上 市櫃公 司因無 公開市價,以 該公司 淨值或 本公司持 有帳面 價值表 示;上
市櫃公司私募轉換公司債因無活絡市場之公開報價,以攤銷後成本表示。
~59~
4.累 積 買 進 或 賣 出 同 一 有 價 證 券 之 金 額 達 新 台 幣 一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二 十 以 上 :
買、賣之公 有 價 證 券 種 類 帳 列 科 目 交
司
及
名
稱
對
易 關係 期
象
股
威剛科技股 國內上市櫃公 公平價值變 不適用
份有限公
司普通股-宇
動列入損
司
瞻科技股份
益之金融
有限公司
資產流動
威剛科技股 國內上市櫃公 備供出售金 不適用
份有限公
司普通股-宇
融資產司
瞻科技股份
非流動
有限公司
初買
數金
額股
無
-
-
無
9,000,000
136,800
入賣
數金
8,259,584
出期
額股
數售
價帳 面 成 本處 分 損 益股
$ 185,418 ( 6,359,584) ($ 148,538) ($ 148,538) $
-
-
9,000,000 (
末
188,643) (
92,379)
-
數金
1,900,000 $
96,264
額
50,730
-
-
5.取 得 不 動 產 之 金 額 達 新 台 幣 一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二 十 以 上 : 無 此 情 形 。
6.處 分 不 動 產 之 金 額 達 新 台 幣 一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二 十 以 上 : 無 此 情 形 。
7.與 關 係 人 進 、 銷 貨 之 金 額 達 新 台 幣 一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二 十 以 上 :
交
進(銷)貨之公司 交
易
對
象關
係
易
進(銷)貨 金
情
額
形 交易條件與一般交易不 應 收 ( 付 ) 票 據 、 帳 款
佔總進(銷)
授 信 期 間單
貨 之 比 率
價授 信 期 間餘
威剛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ADATA TECHNOLOGY
(HK) CO., LTD.
孫公司
銷貨
($ 4,236,577)
(20)
出貨後60天
無此情形
無此情形
威剛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ADATA TECHNOLOGY
(U.S.A.) CO.,
LTD.
子公司
銷貨
(
1,931,113)
(9)
月結90天
無此情形
威剛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萬國科技股份有限 本公司董事長為
公司
該公司董事長
之二親等
銷貨
(
963,683)
(5)
出貨後30天
ADATA TECHNOLOGY
(HK) CO., LTD.
威剛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本公司
進貨
4,236,577
100
ADATA TECHNOLOGY
(U.S.A.) CO.,
LTD.
威剛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本公司
進貨
1,931,113
100
~60~
$
額
佔總應收(付)票
備
據、帳款之比率
註
715,548
25
-
無此情形
422,123
14
-
無此情形
無此情形
114,734
4
-
出貨後60天
無此情形
無此情形
(
715,548)
(100)
-
月結90天
無此情形
無此情形
(
422,123)
(100)
-
8.應 收 關 係 人 款 項 達 新 台 幣 一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二 十 以 上 :
715,548
7.47
收 關
額處
-
子公司
422,123
8.02
-
不適用
113,616
-
萬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長為該
公司董事長之二
親等
114,734
9.02
-
不適用
74,474
-
威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
1,223,416
1.68
-
不適用
856,671
-
帳 列 應 收 款 項 之 公 司交
易
對
象關
係 應收關係人款項餘額 週
威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DATA TECHNOLOGY
(HK) CO., LTD.
孫公司
威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DATA TECHNOLOGY
(U.S.A.) CO., LTD.
威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威剛科技(蘇州)有限公司
$
9.從 事 衍 生 性 金 融 商 品 交 易 : 請 詳 附 註 四 (二 )及 四 (十 五 )。
~61~
轉
率
逾
金
期
應
係 人 款
理
方
不適用
項 應收關係人款項期 提列備抵呆帳
額
式後 收 回 金 額金
$
203,236
-
(二)轉 投 資 事 業 相 關 資 訊
下 述 採 權 益 法 評 價 之 被 投 資 公 司 資 訊 , 除 ADATA HOLDINGS CO., LTD、 ADATA TECHNOLOGY HOLDINGS CO., LTD、 ADATA TECHNOLOGY (HK) CO., LTD.及 威 剛 科 技 (蘇
州 )有 限 公 司 , 係 採 同 期 間 經 本 公 司 會 計 師 核 閱 之 財 務 報 表 評 價 及 揭 露 外 , 餘 係 採 各 被 投 資 公 司 同 期 間 自 編 未 經 會 計 師 核 閱 之 財 務 報 表 評 價 及 揭 露 。
民 國 101 年 前 三 季
1.被 投 資 公 司 名 稱 、 所 在 地 區 等 相 關 資 訊 如 下 :
單位:外幣仟元
投資公司名 被 投 資 公 司 名 稱
原
始
投
資
金
額期
末
持
有 被投資公司本期損益
所 在 地 區 主要 營 業 項 目
稱
金額
幣 別本 期 期 末幣 別上期期末股
數比 率幣 別帳 面 金 額幣 別
威剛科技股
兆興投資股份
台灣
一般投資業
新台幣
595,001 新台幣
595,001 60,000,000
100 新台幣
516,950 新台幣
558
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威剛科技股
電子零組件及
兆達科技股份
台灣
新台幣
14,000 新台幣
14,000
1,400,000
100 新台幣
13,078 新台幣 (
108)
份有限公司
電腦週邊設
有限公司
本期認列之投資損益
幣 別
新台幣
新台幣 (
金額
558
108)
備 註
-
備之製造及
買賣
威剛科技股
ADATA TECHNOLOGY
美國
份有限公司
(U.S.A.) CO.,LTD.
電子材料、零
組件之買賣
美元
200 美元
200
200,000
100
新台幣
70,701 新台幣
1,600 新台幣
1,600
-
威剛科技股
ADATA TECHNOLOGY
份有限公司
B.V.
荷蘭
電子材料、零
組件之買賣
歐元
700 歐元
700
700,000
100
新台幣
17,584 新台幣
991 新台幣
991
-
威剛科技股
ADATA TECHNOLOGY
份有限公司 (KOREA) CO., LTD.
南韓
電子零組件及
電腦週邊設
備之買賣
韓圜
110,000 韓圜
110,000
1,100,000
100
新台幣
6,454 新台幣
432 新台幣
432
-
威剛科技股
ADATA HOLDINGS
份有限公司 CO., LTD.
開曼群島 一般投資業
美元
74,456 美元
73,365
74,455,645
100
新台幣
3,382,606 新台幣
125,424 新台幣
125,424
-
威剛科技股
MACHDATA
份有限公司 PARTICIPACOES LTDA
巴西
120,000
100
新台幣
5,681,112
100
新台幣 (
電子材料、零 巴西幣
組件之買賣
威剛科技股
ADATA INTERNATIONAL 英屬維京 一般投資業
份有限公司 (BVI) CO., LTD.
群島
蟲草培育、蟲
草相關商品
開發、行銷
及銷售
蟲草養生餐飲
連鎖與加盟
事業
120 巴西幣
5,681
381) 新台幣 (
381)
-
17,386) 新台幣 (
25,726) 新台幣 (
25,726)
-
美元
5,681 美元
新台幣
15,000 新台幣
-
1,500,000
44.12 新台幣
15,240 新台幣
新台幣
20,000 新台幣
-
2,000,000
31.70 新台幣
19,252 新台幣 (
兆興投資股
慕求生技股份
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台灣
兆興投資股
慕求富利國際股份
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台灣
ADATA
HOLDINGS
CO., LTD.
ADATA
HOLDINGS
CO., LTD.
ADATA TECHNOLOGY
HOLDINGS CO., LTD.
開曼群島 一般投資業
美元
52,521 美元
52,521
52,521,018
100
新台幣
ADATA INVESTMENT
COMPANY LIMITED
薩摩亞
美元
3,607 美元
3,502
3,606,944
100
新台幣
一般投資業
1,362 新台幣 (
註:本公司直接投資之子公司其再轉投資公司之損益已由各投資公司予以認列,故不予揭露。
~62~
3,088,248 新台幣
105,524 新台幣 (
544 新台幣
-
註
2,360) 新台幣
-
註
118,781 新台幣
-
註
23) 新台幣
-
註
投資公司名稱
被投資公司名稱
所 在 地 區 主要營業項目
ADATA HOLDINGS
CO., LTD.
ADATA TECHNOLOGY 印度
(INDIA) PVT.
LTD.
ADATA HOLDINGS
CO., LTD.
ADATA CAPITAL
CO.,LTD.
ADATA
TECHNOLOGY
HOLDINGS CO.,
LTD.
ADATA TECHNOLOGY 香港
(HK) CO., LTD.
薩摩亞
原
始
投
資
金
額期
末
持
有 被投資公司本期損益本期認列之投資損益
幣別 本 期 期 末 幣別 上 期 期 末 股
數 比 率 幣別 帳 面 金 額 幣別
電子零組件及 印度盧
275,406 印度盧
275,406
6,152,600
100 新台幣
159,042 新台幣
電腦週邊設
比
比
備之買賣
一般投資業
美元
985
美元
-
電子材料、零
組件之買賣
港幣
407,262
港幣
ADATA
威剛科技(蘇州)有 中國大陸 電子零組件及
TECHNOLOGY
限公司
電腦週邊設
(HK) CO., LTD.
備之製造及
買賣
美元
40,000
美元
40,000
ADATA
威方科技(蘇州)有 中國大陸 電子零組件及
TECHNOLOGY
限公司
電腦週邊設
(HK) CO., LTD.
備之製造及
買賣
美元
13,000
美元
ADATA
威剛電子(上海)貿 中國大陸 電子材料、零
TECHNOLOGY
易有限公司
組件之買賣
(HK) CO., LTD.
美元
4,000
ADATA
威剛科技(山東)有 中國大陸 電子材料、零
TECHNOLOGY
限公司
組件之買賣
(HK) CO., LTD.
美元
1,500
金額
備註
-
註
24) 新台幣
-
註
985,322
100
新台幣
407,262 407,262,374
100
新台幣
3,088,458 新台幣
118,902 新台幣
-
註
40,000,000
100
新台幣
2,845,635 新台幣
234,488 新台幣
-
註
13,000
13,000,000
100
新台幣
337,131 新台幣 (
26,439) 新台幣
-
註
美元
4,000
4,000,000
100
新台幣
52,528 新台幣 (
1,188) 新台幣
-
註
美元
1,500
1,500,000
100
新台幣
45,141 新台幣
28 新台幣
-
註
註:本公司直接投資之子公司其再轉投資公司之損益已由各投資公司予以認列,故不予揭露。
2.上 述 被 投 資 公 司 依 規 定 應 揭 露 資 訊 , 請 詳 前 述 (一 )重 大 交 易 事 項 相 關 資 訊 1 至 9 項 內 容 。
~63~
28,842 新台幣 (
金額
幣別
6,610 新台幣
(三)大 陸 投 資 資 訊
1.轉 投 資 大 陸 地 區 之 事 業 相 關 資 訊
大 陸 被 投 資主
公 司
名 稱項
要
營
本期匯出或收回投資
本期期初自 金
額 本期期末自台 本公司直接
截至本期止已
業
本期認列投資 期 末 投 資
實收資本額 投資方式 台灣匯出累
灣匯出累積投 或間接投資
匯回台灣之投 備
目
損益
帳 面 價 值
積投資金額 匯
金
額 之持股比例
資
收
益
出收
回資
威剛科技(蘇州)
有限公司
電子零組件及
電腦週邊設備
之製造及買賣
1,299,223 註1、註4
1,299,223
-
-
1,299,223
威方科技(蘇州)
有限公司
電子零組件及
電腦週邊設備
之製造及買賣
417,148 註1、註5
417,148
-
-
威剛電子(上海)
貿易有限公司
電子材料、零組件
之買賣
131,134 註1、註6
131,134
-
威剛科技(山東)
有限公司
電子零組件及
電腦週邊設備
之製造及買賣
48,150 註1、註7
48,150
東莞冠碩電池
有限公司
磷酸鋰鐵電池研發
製造銷售業務
54,723 註1、註8
蘇州冠碩新能源
有限公司
太陽能電池、鋰電
池及電池材料、
電池充電器、電
腦週邊產品、電
路板插件之製造
及買賣
4,401 註1、註9
常熟市夢威達電子 電子零組件及
科技有限公司
電腦週邊設備
之製造及買賣
註
100.00
234,488
2,845,635
-
註2
417,148
100.00 (
26,439)
337,131
-
註3
-
131,134
100.00 (
1,188)
52,528
-
註3
-
-
48,150
100.00
45,141
-
註3
33,193
-
-
33,193
3.57
-
33,193
-
-
4,401
-
-
4,401
3.57
-
4,401
-
-
-
-
0
15.00
-
475
-
-
3,019 註1、註10
-
28
註 1: 投 資 方 式 係 透 過 第 三 地 區 設 立 公 司 再 投 資 大 陸 公 司 。
註 2: 本 期 認 列 投 資 損 益 係 依 據 該 被 投 資 公 司 同 期 間 經 本 公 司 會 計 師 查 核 之 財 務 報 表 認 列 。
註 3: 本 期 認 列 投 資 損 益 係 依 據 該 被 投 資 公 司 同 期 間 自 編 未 經 會 計 師 查 核 之 財 務 報 表 認 列 。
註 4: 本 公 司 透 過 間 接 持 股 比 率 100%之 轉 投 資 公 司 ADATA TECHNOLOGY (HK) CO., LTD., 取 得 威 剛 科 技 (蘇 州 )有 限 公 司 100%之 股 權 , 總 投 資 金 額 為 美 金 40,000
仟元。此一間接投資案業經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核准在案。
註 5: 本 公 司 透 過 間 接 持 股 比 率 100%之 轉 投 資 公 司 ADATA TECHNOLOGY (HK) CO., LTD., 取 得 威 方 科 技 (蘇 州 )有 限 公 司 100%之 股 權 , 總 投 資 額 為 美 金 13,000 仟
元。此一間接投資案業經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核准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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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 6: 本 公 司 透 過 間 接 持 股 比 率 100%之 轉 投 資 公 司 ADATA TECHNOLOGY (HK) CO., LTD., 取 得 威 剛 電 子 (上 海 )貿 易 有 限 公 司 100%之 股 權 , 總 投 資 額 為 美 金 4,000
仟元。此一間接投資案業經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核准在案。
註 7: 本 公 司 透 過 間 接 持 股 比 率 100%之 轉 投 資 公 司 ADATA TECHNOLOGY (HK) CO., LTD., 取 得 威 剛 科 技 (山 東 )有 限 公 司 100%之 股 權 , 總 投 資 額 為 美 金 1,500 仟
元,此一間接投資案業經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核准在案。
註 8: 本 公 司 透 過 間 接 持 股 比 率 100%之 轉 投 資 公 司 ADATA INVESTMENT CO., LTD., 受 讓 BVI SUCCESS-FIELD INVESTMENT LTD.所 持 有 BVI SAWTRY TECHNOLOGY
LTD.3.57%之 股 權 , 並 間 接 取 得 東 莞 冠 碩 電 池 有 限 公 司 及 東 莞 黃 江 慶 成 電 子 廠 , 總 投 資 金 額 為 美 金 2,000 仟 元 , 此 一 間 接 投 資 案 業 經 經 濟 部 投 資 審 議 委 員
會核准在案。
註 9: 本 公 司 透 過 間 接 持 股 比 率 100%之 轉 投 資 公 司 ADATA INVESTMENT CO., LTD., 受 讓 BVI SUCCESS-FIELD INVESTMENT LTD.所 持 有 BVI SAWTRY TECHNOLOGY
LTD.3.57%之 股 權 , 間 接 投 資 設 立 蘇 州 冠 碩 新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 總 投 資 金 額 為 美 金 143 仟 元 , 此 一 間 接 投 資 案 經 經 濟 部 投 資 審 議 會 核 准 在 案 。
註 10: 本 公 司 100%持 有 之 孫 公 司 威 剛 科 技 (蘇 州 )有 限 公 司 , 投 資 常 熟 市 夢 威 達 電 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5%之 股 權 , 總 投 資 額 為 人 民 幣 680 仟 元 。
註 11: 本 公 司 截 至 民 國 101 年 9 月 30 日 止 , 經 經 濟 部 投 資 審 議 委 員 會 核 准 投 資 中 國 大 陸 金 額 為 美 金 67,290 仟 元 。
2.轉 投 資 大 陸 地 區 限 額
公司名稱
本期期末累計自台灣匯出
赴大陸地區投資金額
經濟部投審會
核准投資金額
依經濟部投審會規定
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註)
威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933,249
1,971,257
4,089,721
註 : 依 規 定 係 以 淨 值 之 60%為 上 限 。
3.本 公 司 直 接 或 間 接 經 由 第 三 地 區 事 業 與 轉 投 資 大 陸 之 被 投 資 公 司 所 發 生 之 重 大 交 易 事 項 :
(1)進 貨 : 無 此 情 形 。
(2)加 工 交 易 : 請 詳 附 註 五 (二 )4。
(3)銷 貨 :
本 公 司 民 國 101 年 前 三 季 直 接 或 間 接 經 由 第 三 地 區 銷 貨 予 大 陸 之 被 投 資 公 司 之 金 額 為 $1,593, 此 項 銷 貨 交 易 之 銷 售 價 格 及 收 款 條 件 與 一 般 客 戶 無 重 大 差 異 。
截 至 民 國 101 年 9 月 30 日 止 , 因 前 述 銷 貨 交 易 產 生 之 應 收 帳 款 餘 額 為 $5。
(4)財 產 交 易 : 無 此 情 形 。
(5)票 據 背 書 保 證 及 提 供 擔 保 品 情 形 : 無 此 情 形 。
(6)資 金 融 通 情 形 : 無 此 情 形 。
(7)其 他 對 當 其 損 益 或 財 務 狀 況 有 重 大 影 響 之 交 易 事 項 : 無 此 情 形 。
十二、部門別財務資訊
本公司依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四十一號『營運部門資訊之揭露』規定於合併財務報表揭露部門資訊,而不於個別財務報表揭露部門別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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