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合併財務報表暨會計師核閱報告 民國 101 年及 100 年上半年度 (股票代碼 3260) 公司地址:新北市中和區連城路 258 號 18 樓 電 話:(02)8228-0886 ~1~ 威 剛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民國 101 年及 100 年上半年度合併財務報表暨會計師核閱報告 目 錄 項 目 頁 次 一、 封面 1 二、 目錄 2 ~ 3 三、 會計師核閱報告 4 ~ 5 四、 合併資產負債表 6 ~ 7 五、 合併損益表 8 六、 合併股東權益變動表 9 七、 合併現金流量表 10 ~ 11 八、 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12 ~ 74 (一) 公司沿革 12 (二) 重要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12 ~ 22 (三) 會計變動之理由及其影響 22 (四) 重要會計科目之說明 23 ~ 46 (五) 關係人交易 47 ~ 48 (六) 抵(質)押之資產 48 (七) 重大承諾事項及或有事項 49 (八) 重大之災害損失 49 (九) 重大之期後事項 49 ~ 50 ~2~ 項 (十) 目 其他 頁 次 50 ~ 55 (十一)附註揭露事項 56 ~ 67 1.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56 ~ 62 2.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63 ~ 64 3.大陸投資資訊 65 ~ 66 4.母公司與子公司及各子公司間之業務關係及重要交易往來情 形及金額 67 (十二)營運部門資訊 68 ~ 69 (十三)採用 IFRSs 相關事項 70 ~ 74 ~3~ 會計師核閱報告 (101)財審報字第 12001196 號 威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鑒: 威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民國 101 年 6 月 30 日及民國 100 年 6 月 30 日之合併資產負 債表,暨民國 101 年 1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及民國 100 年 1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之合併損益表、 合併股東權益變動表及合併現金流量表,業經本會計師核閱竣事。上開合併財務報表之編製係 公司管理階層之責任,本會計師之責任則為根據核閱結果出具報告。 除下段所述者外,本會計師係依照中華民國審計準則公報第三十六號「財務報表之核閱」規 劃並執行核閱工作。由於本會計師僅實施分析、比較與查詢,並未依照中華民國一般公認審計 準則查核,故無法對上開合併財務報表整體表示查核意見。 如合併財務報表附註二(一)2 所述,列入合併財務報表之部分子公司,財務報表所列金額及 附註揭露之相關資訊,係依各該公司同期間自編未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表所編製,該等公司 民國 101 年 6 月 30 日及民國 100 年 6 月 30 日之資產總額分別為新台幣 1,829,594 仟元及新台 幣 1,032,602 仟元、負債總額分別為新台幣 166,168 仟元及新台幣 168,718 仟元,民國 101 年 上半年度及民國 100 年上半年度之稅後淨損失分別為新台幣 33,932 仟元及新台幣 27,227 仟元, 分別佔合併資產總額、合併負債總額及合併總損益之 10.6%、1.6%、7.5%及 6.5%、1.8%、13.7%; 另如合併財務報表附註四(九)所述,採權益法評價之部份被投資公司其所認列之投資損失及附 註十一所揭露之相關資訊,係依該被投資公司同期間自編未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表評價而得, 民國 101 年上半年度及民國 100 年上半年度認列之投資損失分別為新台幣 0 仟元及新台幣 7,680 仟元,其相關之長期股權投資餘額分別為新台幣 35,000 仟元及新台幣 35,302 仟元。 ~4~ 依本會計師核閱結果,除上段所述之部分子公司及被投資公司,其財務報表及附註所揭露之 相關資訊,若能取得同期間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表而可能需作適當調整及揭露之影響外,並 未發現第一段所述民國 101 年上半年度及民國 100 年上半年度合併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有 違反「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中華民國一般公認會計原則而須作修正或調整之情事。 威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預計自民國 102 年 1 月 1 日起採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之國際財 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IFRSs)及將於民國 102 年適用之「證券發行人財 務報告編製準則」編製威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之合併財務報表。威剛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依前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 99 年 2 月 2 日金管證審字第 0990004943 號令規定,於 附註十三所揭露採用 IFRSs 之相關資訊,其所依據之 IFRSs 規定可能有所改變,因此採用 IFRSs 之影響於實際採用時方能確定。 資 誠 聯 合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吳郁隆 會計師 林瑟凱 前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 核准簽證文號:(86)台財證(六)第 83252 號 前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核准簽證文號:金管證六字第 0960072936 號 中 華 民 國 ~5~ 1 0 1 年 8 月 2 9 日 威 剛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資 產 負 債 表 民國 101 年及 100 年 6 月 30 日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單位:新台幣仟元 1100 1310 1120 1140 1150 1160 1180 1190 120X 1250 1260 1286 11XX 1450 1480 1490 1421 1423 1425 1440 14XX 1501 1521 1531 1551 1561 1631 1681 15XY 15X9 1670 15XX 1750 1780 17XX 1800 1820 1830 1860 1888 18XX 1XXX 資 產 流動資產 現金及約當現金 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 資產–流動 應收票據淨額 應收帳款淨額 應收帳款–關係人淨額 其他應收款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 存貨 預付費用 預付款項 遞延所得稅資產–流動 流動資產合計 基金及投資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流動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 動 無活絡市場之債券投資–非流 動 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 不動產投資 預付長期投資款 其他金融資產–非流動 基金及投資合計 固定資產 成本 土地 房屋及建築 機器設備 運輸設備 辦公設備 租賃改良 其他設備 成本及重估增值 減:累計折舊 未完工程及預付設備款 固定資產淨額 無形資產 電腦軟體成本 其他無形資產 無形資產合計 其他資產 出租資產 存出保證金 遞延費用 遞延所得稅資產–非流動 其他資產–其他 其他資產合計 資產總計 10 1 金 附註 四(一) 四(二) $ 四(三) 五 四(三)(二十四) 五 六 四(四) 五 四(五)(十三) 四(二十四) 四(六) 四(七) 年 6 月 30 日 額 % 2,262,751 13 96,804 391 2,081,251 156,194 288,237 434 776,894 4,187,357 118,103 1,537,434 147,826 11,653,676 10 0 金 $ 年 6 月 30 日 額 % 2,268,784 14 1 12 1 2 4 24 1 9 1 68 295,417 2,625 1,791,803 15,893 276,170 324 60,470 3,902,593 171,398 911,674 68,623 9,765,774 2 11 2 25 1 6 61 108,218 1 246,307 2 834,840 5 505,757 3 40,295 35,000 1,402,147 2,991 2,423,491 8 14 30,691 35,302 1,402,147 425,076 2,645,280 9 3 17 643,062 989,840 548,065 9,260 106,292 18,863 217,850 2,533,232 592,466 ) ( 361,347 2,302,113 4 6 3 1 1 15 4 )( 2 13 650,179 1,096,944 505,834 9,225 117,501 19,720 184,317 2,583,720 517,644 ) ( 364,700 2,430,776 4 7 3 1 1 16 3) 2 15 四(八) 四(九) 四(十) 四(九) 六 四(十一)及六 ( 四(十二)及六 四(二十四) 四(十三) $ (續 次 頁) ~6~ 20,077 137,921 157,998 1 1 17,262 132,298 149,560 1 1 702,855 21,062 4,190 728,107 17,265,385 4 4 100 585,729 20,511 2,482 30,128 324,035 962,885 15,954,275 4 2 6 100 $ 威 剛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資 產 負 債 表 民國 101 年及 100 年 6 月 30 日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單位:新台幣仟元 2100 2180 2120 2130 2140 2150 2160 2170 2210 2260 2270 21XX 2410 2420 24XX 2820 2860 2881 28XX 2XXX 3110 3211 3220 3260 3271 3272 3310 3320 3350 3420 3450 3480 3XXX 負債及股東權益 流動負債 短期借款 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 負債–流動 應付票據 應付票據–關係人 應付帳款 應付帳款–關係人 應付所得稅 應付費用 其他應付款項 預收款項 一年或一營業週期內到期長期 負債 流動負債合計 長期負債 應付公司債 長期借款 長期負債合計 其他負債 存入保證金 遞延所得稅負債–非流動 遞延貸項–聯屬公司間利益 其他負債合計 負債總計 股東權益 股本 普通股股本 資本公積 普通股溢價 庫藏股票交易 長期投資 員工認股權 認股權 保留盈餘 法定盈餘公積 特別盈餘公積 未分配盈餘 股東權益其他調整項目 累積換算調整數 金融商品之未實現損益 庫藏股票 股東權益總計 重大承諾事項及或有事項 重大之期後事項 負債及股東權益總計 10 1 金 附註 四(十四) 四(二)(十五) $ 年 6 月 30 日 額 % 42,094 15,303 793 1,926,913 95,639 514,219 104,809 20,554 6 $ 11 1 3 1 - 43,913 7,567 1,953,407 71,677 6,609 198,576 83,738 31,768 12 1 1 - 1,574,132 6,004,456 9 35 933,304 7,565,196 6 47 4,250,000 4,250,000 24 24 906,038 789,029 1,695,067 6 5 11 15,431 141,403 23,666 180,500 10,434,956 1 1 60 9,491 28,357 37,848 9,298,111 58 四(十八) 2,257,839 13 2,282,839 14 四(十五) 四(二十二) 四(二十三) 四(十五) 2,998,155 23,161 1,145 59,804 87,182 18 1 3,026,324 47,087 47,364 87,216 19 1 四(二十) 四(二十一) 四(二十一) 223,419 6,829 1,590,154 1 9 215,980 6,829 1,117,987 1 7 四(六) 四(二十二) 67,765 31,694 516,718 ) ( 6,830,429 四(十五)(十六) 四(十五) 四(十六) 四(二十四) ( 1 ( 3 )( 40 29,610 ) 108,014 253,866 ) ( 6,656,164 1 1) 42 七 九 $ 17,265,385 100 $ 15,954,275 請參閱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暨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吳郁隆、林瑟凱會計師民國 101 年 8 月 29 日核閱報告。 董事長:陳立白 月 30 日 額 % 27 五 四(二十四) 10 年 4,234,637 五 1,710,000 10 0 金 經理人:王根旺 會計主管:李增華 ~7~ 100 威 剛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損 益 表 民國 101 年及 100 年 1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每股盈餘(虧損)為新台幣元外) 項目 營業收入 銷貨收入 銷貨退回 銷貨折讓 銷貨收入淨額 加工收入 營業收入合計 營業成本 5110 銷貨成本 5660 加工成本 5000 營業成本合計 營業毛利淨額 營業費用 6100 推銷費用 6200 管理及總務費用 6300 研究發展費用 6000 營業費用合計 6900 營業淨利 營業外收入及利益 7110 利息收入 7140 處分投資利益 7160 兌換利益 7210 租金收入 7310 金融資產評價利益 7480 什項收入 7100 營業外收入及利益合計 營業外費用及損失 7510 利息費用 7521 採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損失 7530 處分固定資產損失 7630 減損損失 7640 金融資產評價損失 7650 金融負債評價損失 7880 什項支出 7500 營業外費用及損失合計 7900 繼續營業單位稅前淨利(損) 8110 所得稅費用 9600XX 合併總損益 歸屬於: 9601 合併淨損益 101 金 附註 $ 9850 半 額 年 度 100 金 % 年 上 年 度 % 101 $ 2) ( - ( 99 1 100 14,669,505 51,718 ) ( 127,140 ) ( 14,490,647 81,750 14,572,397 101 1) 1) 99 1 100 四(四) ( ( ( 12,689,877 ) ( 43,855 ) 12,733,732 ) ( 1,165,775 91 ) ( - ( 91 ) ( 9 13,756,385 ) ( 29,480 ) 13,785,865 ) ( 786,532 95 ) 95 ) 5 ( ( ( ( 277,996 410,015 110,643 798,654 367,121 301,734 397,272 77,495 776,501 10,031 2) 3) 5) - 四(二十三)及五 43,170 123,267 44,345 15,326 24,464 16,033 266,605 四(六)(七)(八) 五 四(二) 五 ( 四(九) 五 四(七) 四(二) 四(二) $ 51,417 12,395 1,726 5,661 71,199 562,527 108,783 453,744 $ 453,744 ( ( ( ( 四(二十四) )( )( )( )( ( 前 稅 )( ) ) ) )( )( 2 3 1 6 3 ) ) ) ) ( ( ( ( 1 1 2 40,267 2,687 57,122 11,789 21,635 133,500 1) ( - ( - ( - ( - ( - ( - ( 1) ( 4 ( 1) ( 3 ($ 44,380 7,680 449 20,883 62,333 11,603 8,854 156,182 12,651 2,059 14,710 3 後 ($ 稅 前 )( )( ) )( 1 1 ) ) ) ) )( ) ) )( ) ) ) 1) 1) - 14,710 ) - 稅 後 四(二十五) $ 2.67 $ 2.15 ($ 0.06 ) ( $ 0.07 ) $ 2.37 $ 1.93 ($ 0.06 ) ( $ 0.07 ) 四(二十五) 請參閱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暨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吳郁隆、林瑟凱會計師民國 101 年 8 月 29 日核閱報告。 董事長:陳立白 半 額 14,058,576 269,191 ) ( 70,106 ) 13,719,279 180,228 13,899,507 ( ( 稅 9750 上 五 4110 4170 4190 4100 4660 4000 基本每股盈餘(虧損) 本期淨利(損) 稀釋每股盈餘(虧損) 本期淨利(損) 年 經理人:王根旺 ~8~ 會計主管:李增華 威 剛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股 東 權 益 變 動 表 民國 101 年及 100 年 1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單位:新台幣仟元 股 100 年 上 半 年 普通股溢價 本 庫 藏 股 票 交 易 長 投 389 $ 3,022,432 $47,087 $ - - - - - - 普通股股本 預 股 $ 2,281,733 $ 本 收 本 資 公 員 工 認 股 權 認 股 權 保 留 盈 餘 法 定 盈 餘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公 積 未分配盈餘 305 $34,246 $87,400 $ - - - - - 6,829 ( 6,829 ) - - - - - - - - - ( 14,710 ) - - - 期 資 積 累積換算調 整 數 金融商品之 未實現損益 庫藏股票 合 計 度 100 年 1 月 1 日餘額 215,980 $ - $ 1,140,505 ($ 42,829 ) $ 36,000 ($ 77,129 ) $ 6,746,119 99 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 特別盈餘公積 本期淨損 員工行使認股權 648 389 ) 2,233 - - - 轉換公司債轉換 458 - 1,659 - - - 買回庫藏股 - - - - - - 金融商品之未實現損益 - - - - 未按持股比例認列長期股權投資 - - - - 員工認股權酬勞成本 - - - - 國外長期投資累積換算調整數 100 年 6 月 30 日餘額 101 年 上 半 年 ( - ( ( - - - - - - - 184 ) - - - - - - - - - - - - - - - - - 305 ) - - - - 13,118 - - - - - ( - - 72,014 - - - - - - - - - - - - - - - - $ - $ 3,026,324 $47,087 $ - $47,364 $87,216 $ 215,980 $ 6,829 $ 1,117,987 ($ 13,219 $ 2,257,839 $ - $ 2,998,155 $23,127 $ 1,145 $55,122 $87,216 $ 215,980 $ 6,829 $ 1,207,084 $ 29,610 ) - 14,710 ) 2,492 1,933 ( 176,737 ) ( 979 ) $ 2,282,839 ( 176,737 ) 72,014 ( 1,284 ) 13,118 - 13,219 $ 108,014 ($ 253,866 ) $ 6,656,164 $ 54,620 ($ 516,718 ) $ 6,541,858 度 101 年 1 月 1 日餘額 151,459 100 年度盈餘指撥及分配 法定盈餘公積 - - - - - - - 7,439 - ( 7,439 ) - - - 現金股利 - - - - - - - - - ( 63,235 ) - - - 本期淨利 - - - - - - 公司債買回 - - - 34 - - 金融商品之未實現損益 - - - - - 員工認股權酬勞成本 - - - - - 國外長期投資累積換算調整數 - - - - - - $ 2,998,155 $23,161 $ 1,145 101 年 6 月 30 日餘額 $ 2,257,839 $ 63,235 ) - - - 453,744 - - - 453,744 34 ) - - - - - - - - - - - - - 4,682 - - - - - - - - - - $59,804 $87,182 6,829 $ 1,590,154 ( $ 223,419 $ ( $ ( 83,694 ) 67,765 $ 22,926 ) 經理人:王根旺 ~9~ - - - - - 31,694 請參閱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暨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吳郁隆、林瑟凱會計師民國 101 年 8 月 29 日核閱報告。 董事長:陳立白 ( 會計主管:李增華 ($ 516,718 ) ( 22,926 ) ( 83,694 ) 4,682 $ 6,830,429 威 剛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現 金 流 量 表 民國 101 年及 100 年 1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單位:新台幣仟元 101 年 上 半 年 度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合併總損益 調整項目 折舊費用 各項攤提 呆帳費用 金融資產評價(利益)損失 金融負債評價損失 處分備供出售金融資產利益 存貨跌價回升利益 處分無活絡市場之債券投資利益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減損損失 處分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利益 依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損失 處分固定資產損失 固定資產轉列費用數 遞延費用轉列費用數 公司債買回損失 應付公司債折價攤提數 無活絡市場之債券投資折價攤銷數 發行員工認股權酬勞成本 資產及負債科目之變動 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資產及負債 應收票據 應收帳款 其他應收款 存貨 預付費用 預付款項 其他資產-其他 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 應付票據 應付帳款 應付所得稅 應付費用 其他應付款項 預收款項 其他負債-其他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 ( ( ( ( ( ( ( ( ( ( ( ( ( ( (續 次 頁) ~10~ 453,744 100 年 上 半 年 度 ($ 77,676 7,601 751 24,464 ) 1,726 72,409 ) 34,126 ) ( 6,742 ) 44,116 ) ( 12,395 2,768 94 17 12,745 4,803 ) ( 4,682 84,905 3,091 398,913 110,182 731,846 ) 19,278 ) 675,187 ) 71,303 9,442 1,079,859 ) 38,820 ) 27,671 33,910 ) 8,815 ) 3,267 ) 1,497,936 ) ( ( ( ( ( ( ( ( ( 14,710 ) 71,436 9,043 10,453 62,333 11,603 4,242 ) 20,883 2,687 ) 7,680 449 444 12,793 4,803 ) 13,118 271,001 ) 11,496 668,542 162,334 280,433 119,513 ) 112,896 135 ) 40,453 60,909 ) 2,195,585 ) 137,992 ) 96,112 ) 15,572 2,699 3,242 ) 1,396,271 ) 威 剛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合 併 現 金 流 量 表 民國 101 年及 100 年 1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 (僅經核閱,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單位:新台幣仟元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處分備供出售金融資產價款 其他金融資產(增加)減少 預付長期投資款增加 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價款 不動產投資增加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增加 處分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價款 處分無活絡市場之債券投資價款 購置固定資產 出售固定資產價款 存出保證金減少(增加) 電腦軟體成本增加 遞延費用增加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融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短期借款增加 償還長期借款 舉借長期借款 存入保證金增加 買回公司債 員工行使認股權 買回庫藏股價款 融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匯率影響數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增加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現金流量資訊之補充揭露 本期支付利息 本期支付所得稅 僅有部分現金支出之投資活動 購置固定資產 減:期末應付設備款 加:期初應付設備款 本期支付現金數 不影響現金流量之融資活動 本期宣告現金股利尚未發放數 轉換公司債轉換為普通股 101 年 上 半 年 度 100 年 上 半 年 度 $ $ 190,324 25,000 ) 1,248,212 ) 29,000 ) 7,042 79,894 ) 12 1,589 ) 3,295 ) 1,189,612 ) 1,710,000 - ( 370,000 5,670 398 ) - ( 2,085,272 37,333 ) 413,779 1,848,972 2,262,751 $ 3,622,907 2,820,030 ) 2,520,910 7,183 2,492 176,737 ) 3,156,725 13,521 584,363 1,684,421 2,268,784 ( ( ( ( ( ( ( ( ( $ 148,265 175,137 ) 2,991 ) 35,000 ) 115,577 ) 73,996 33,437 70,130 ) 7,176 865 1,128 ) 136,224 ) ( ( ( ( ( ( ( $ $ 38,205 40,055 $ $ 59,834 $ 5,554 ) ( 15,850 70,130 $ $ $ 63,235 - ( $ $ $ $ 請參閱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暨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吳郁隆、林瑟凱會計師民國 101 年 8 月 29 日核閱報告。 董事長:陳立白 經理人:王根旺 ~11~ 會計主管:李增華 31,578 261 84,696 26,951 ) 22,149 79,894 1,933 威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6 月 30 日 (僅 經 核 閱 , 未 依 一 般 公 認 審 計 準 則 查 核 )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 特 別 註 明 者 外 ) 一、公司沿革 (一 ) 威 剛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以 下 簡 稱 本 公 司 ) 於 民 國 90 年 5 月 依 中 華 民 國 公 司法核准設立並開始營業。主要營業項目為電子零組件製造、電子材料批 發及製造輸出等業務。 (二 ) 本 公 司 股 票 自 民 國 93 年 10 月 起 在 中 華 民 國 證 券 櫃 檯 買 賣 中 心 買 賣 。 (三 ) 截 至 民 國 101 年 6 月 30 日 止, 本 公 司 及 列 入 本 合 併 報 表 之 子 公 司 員 工 人 數 為 1,479 人 。 二、重要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本合併財務報表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中華民國一般公認 會計原則編製。重要會計政策彙總說明如下: (一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編 製 基 礎 1.合 併 財 務 報 表 編 製 原 則 本 公 司 對 於 直 接 或 間 接 持 有 表 決 權 之 股 份 超 過 50% 以 上 之 被 投 資 公 司 及 符合有控制能力之條件者將全數納入合併財務報表編製個體,並自民國 97 年 1 月 1 日 起 於 每 季 編 製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 對 於 期 中 取 得 子 公 司 之 控 制 能 力 者,自 取 得 控 制 力 之 日 起,開 始 將 子 公 司 之 收 益 及 費 損 編 入 合 併 損 益 表;對 於 期 中 喪 失 對 子 公 司 控 制 力 之 日 起,終 止 將 子 公 司 之 收 益 及 費 損 編 入合併損益表,且不予追溯重編以前年度合併損益表。 本公司與合併子公司相互間重大交易事項及資產負債表科目餘額予以沖 銷。 ~12~ 2.列 入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之 所 有 子 公 司 及 本 期 增 減 變 動 情 形 : 投資公司名稱 本公司 子公司名稱 業務性質 所持有股權百分比 民國101年 民國100年 6月30日 6月30日 備註 兆興投資股份有 限公司 兆達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ADATA TECHNOLOGY (U.S.A.) CO., LTD. ADATA INTERNATIONAL (BVI) CO.,LTD. ADATA TECHNOLOGY B.V. ADATA TECHNOLOGY (KOREA) CO., LTD. ADATA HOLDINGS CO., LTD. ADATA TECHNOLOGY HOLDINGS CO., LTD. ADATA INVESTMENT CO., LTD. ADATA TECHNOLOGY (INDIA) PVT. LTD. ADATA CAPITAL CO., LTD. 一般投資業 100 100 - 電子零組件及電腦週邊 設備之製造及買賣 電子材料、零件組件之 買賣 100 100 - 100 100 - 一般投資業 100 100 - 電子材料、零件組件之 買賣 電子零組件及電腦週邊 設備之製造及買賣 100 100 - 100 100 - 一般投資業 100 100 - 一般投資業 100 100 - 一般投資業 100 100 - 電子零組件及電腦週邊 設備之製造及買賣 100 100 - 一般投資業 100 - 註1 ADATA TECHNOLOGY HOLDINGS CO., LTD. ADATA TECHNOLOGY (HK) CO., LTD. 電子材料、零件組件之 買賣 100 100 - ADATA TECHNOLOGY (HK) CO., LTD. 威剛科技(蘇州) 有限公司 電子零組件及電腦週邊 設備之製造 100 100 - 本公司 本公司 本公司 本公司 本公司 本公司 ADATA HOLDINGS CO., LTD. ADATA HOLDINGS CO., LTD. ADATA HOLDINGS CO., LTD. ADATA HOLDINGS CO., LTD. ~13~ 所持有股權百分比 投資公司名稱 ADATA TECHNOLOGY (HK) CO., LTD. ADATA TECHNOLOGY (HK) CO., LTD. ADATA TECHNOLOGY (HK) CO., LTD. 子公司名稱 業務性質 民國101年 6月30日 民國100年 6月30日 備註 威方科技(蘇州) 有限公司 電子零組件及電腦週邊 設備之製造 100 100 - 威剛電子(上海) 貿易有限公司 電子材料、零件組件之 買賣 100 100 - 威剛科技(山東) 有限公司 電子材料、零件組件之 買賣 100 100 - 註 1:本 公 司 於 民 國 101 年 第 一 季 度 設 立 該 控 股 子 公 司,並 已 辦 理 登 記 完 竣。 註 2:本 公 司 於 民 國 101 年 7 月 新 增 投 資 子 公 司 MACHDATA PARTICIPACOES LTDA, 金 額 為 巴 西 幣 120,000 元 , 折 合 新 台 幣 約 為 $1,824, 並 完 成變更登記。 上 述 列 入 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上 半 年 度 合 併 個 體 之 子 公 司,除 下 列 子 公 司 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上 半 年 度 之 財 務 報 表 經 本 會 計 師 核 閱 外,餘 係 依 各 該 公司同期間自編未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表所編製。 101年上半年度 ADATA HOLDINGS CO., LTD. ADATA TECHNOLOGY HOLDINGS CO., LTD. ADATA TECHNOLOGY (HK) CO., LTD. 威剛科技(蘇州)有限公司 100年上半年度 ADATA HOLDINGS CO., LTD. ADATA TECHNOLOGY HOLDINGS CO., LTD. ADATA TECHNOLOGY (HK) CO., LTD. 威剛科技(蘇州)有限公司 3.未 列 入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之 子 公 司 無此情形。 4.子 公 司 會 計 期 間 不 同 之 調 整 及 處 理 方 式 無此情形。 5.國 外 子 公 司 營 業 之 特 殊 風 險 無此情形。 6. 子 公 司 將 資 金 移 轉 予 母 公 司 之 能 力 受 有 重 大 限 制 者 , 該 限 制 之 本 質 與 程 度 無此情形。 7.子 公 司 持 有 母 公 司 發 行 證 券 之 內 容 無此情形。 ~14~ 8.子 公 司 發 行 轉 換 公 司 債 及 新 股 之 有 關 資 料 子公司名稱 兆興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ADATA HOLDINGS CO., LTD. ADATA TECHNOLOGY HOLDINGS CO., LTD. ADATA INVESTMENT CO., LTD. ADATA TECHNOLOGY (INDIA) PVT. LTD. ADATA CAPITAL CO., LTD. 幣別 101年上半年度 100年上半年度 NTD USD USD USD USD USD $ $ 686,954 340,000 7,010,000 7,010,000 1,010,000 6,000,000 - (二 )子 公 司 外 幣 財 務 報 表 換 算 基 礎 海外子公司財務報表於轉換時,所有資產、負債科目均按資產負債表日之 匯率換算,股東權益中除期初保留盈餘以上期期末換算後之餘額結轉外, 其餘均按歷史匯率換算;股利按宣告日之匯率換算,損益科目按加權平均 匯 率 換 算 。 換 算 產 生 之 差 額 , 列 入 「 累 積 換 算 調 整 數 」, 作 為 股 東 權 益 之 調 整項目。 (三 )外 幣 交 易 1. 外 幣 交 易 按 交 易 當 日 之 即 期 匯 率 作 為 入 帳 基 準 , 其 與 實 際 收 付 時 之 兌 換 差異,列為當期損益。 2. 期 末 就 外 幣 貨 幣 性 資 產 或 負 債 餘 額 , 依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之 即 期 匯 率 評 價 調 整,因調整而產生之兌換差額,列為當期損益。 3. 期 末 就 外 幣 非 貨 幣 性 資 產 或 負 債 餘 額 , 屬 依 公 平 價 值 衡 量 且 變 動 列 入 損 益者,按資產負債表日之即期匯率評價調整,因調整而產生之兌換差額 列為當年度損益;屬依公平價值衡量且變動列入股東權益調整項目者, 按資產負債表日之即期匯率評價調整,因調整而產生之兌換差額,列為 股東權益調整項目;屬非依公平價值衡量者,則按交易日之歷史匯率衡 量。 (四 )資 產 負 債 區 分 流 動 及 非 流 動 之 分 類 標 準 1. 資 產 符 合 下 列 條 件 之 一 者 , 列 為 流 動 資 產 ; 資 產 不 屬 於 流 動 資 產 者 為 非 流動資產: (1)因 營 業 所 產 生 之 資 產 , 預 期 將 於 正 常 營 業 週 期 中 變 現 、 消 耗 或 意 圖 出 售者。 ~15~ (2)主 要 為 交 易 目 的 而 持 有 者 。 (3)預 期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後 十 二 個 月 內 將 變 現 者 。 (4)現 金 或 約 當 現 金 , 但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後 逾 十 二 個 月 用 以 交 換 、 清 償 負 債或受有其他限制者除外。 2. 負 債 符 合 下 列 條 件 之 一 者 , 列 為 流 動 負 債 ; 負 債 不 屬 於 流 動 負 債 者 為 非 流動負債: (1)因 營 業 而 發 生 之 債 務 , 預 期 將 於 正 常 營 業 週 期 中 清 償 者 。 (2)主 要 為 交 易 目 的 而 發 生 者 。 (3)須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後 十 二 個 月 內 清 償 者 。 (4)不 能 無 條 件 延 期 至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後 逾 十 二 個 月 清 償 之 負 債 。 (五 )公 平 價 值 變 動 列 入 損 益 之 金 融 資 產 及 負 債 1. 屬 權 益 性 質 者 係 採 交 易 日 會 計 , 於 原 始 認 列 時 , 將 金 融 商 品 以 公 平 價 值 衡量。 2. 公 平 價 值 變 動 列 入 損 益 之 金 融 資 產 及 負 債 係 以 公 平 價 值 評 價 且 其 價 值 變 動列為當期損益。上市櫃股票、封閉型基金及存託憑證係以資產負債表 日公開市場之收盤價為公平價值。開放型基金係以資產負債表日該基金 淨資產價值為公平價值。 3. 未 符 合 避 險 會 計 之 衍 生 性 商 品 , 屬 選 擇 權 交 易 者 , 於 交 易 日 以 當 日 之 公 平價值認列;非屬選擇權交易者,於交易日認列之公平價值為零。 4. 嵌 入 本 公 司 發 行 應 付 公 司 債 之 賣 回 權 、 買 回 權 、 重 設 權 及 不 具 股 權 性 質 之 轉 換 權 , 請 詳 附 註 二 (十 )及 (十 六 )說 明 。 5. 本 公 司 指 定 公 平 價 值 變 動 列 入 損 益 之 金 融 資 產 與 負 債 者 , 係 符 合 下 列 條 件之一: (1)係 為 混 合 商 品 。 (2)該 指 定 可 消 除 或 重 大 減 少 會 計 衡 量 或 認 列 之 不 一 致 。 (3)係 依 本 公 司 明 訂 之 風 險 管 理 或 投 資 策 略 共 同 管 理 , 並 以 公 平 價 值 基 礎 評價績效目的所作之指定。 (六 )應 收 票 據 及 帳 款 、 其 他 應 收 款 1. 應 收 票 據 及 帳 款 係 因 出 售 商 品 或 勞 務 而 發 生 之 債 權 , 其 他 應 收 款 係 不 屬 於應收票據及帳款之其他應收款項。應收票據及帳款、其他應收款原始 認列時以公平價值衡量,續後以有效利率法之攤銷後成本減除減損後之 金額衡量。 ~16~ 2. 本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評 估 是 否 存 在 客 觀 證 據 , 顯 示 重 大 個 別 金 融 資 產 發 生 減 損,以 及 非 屬 重 大 之 個 別 金 融 資 產 單 獨 或 共 同 發 生 減 損 。 若有減損之客觀證據,則認列減損損失。減損金額為金融資產之帳面價 值與其估計未來現金流量採原始有效利率折現之現值間之差額。若後續 期間減損金額減少,而該減少明顯與認列減損後發生之事件有關,則迴 轉先前認列之金融資產減損金額,該迴轉不應使金融資產帳面金額大於 未認列減損情況下之攤銷後成本,迴轉之金額認列為當期損益。 (七 )存 貨 存貨採永續盤存制,成本結轉按加權平均法計算,固定製造費用按生產設 備之正常產能分攤,因各期中期間產量波動所產生之成本差異,於編製期 中財務報表時予以遞延。期末存貨採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衡量,比較成 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時,採逐項比較法。淨變現價值係指在正常情況下之 估計售價減除至完工尚需投入之成本及推銷費用後之餘額。 (八 )備 供 出 售 之 金 融 資 產 1. 係 採 交 易 日 會 計 , 於 原 始 認 列 時 , 將 金 融 商 品 以 公 平 價 值 衡 量 , 並 加 計 取得之交易成本。 2.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係 以 公 平 價 值 評 價 , 且 其 價 值 變 動 列 為 股 東 權 益 調 整 項目,累積之利益或損失於金融資產除列時,列入當期損益。上市櫃股 票、封閉型基金及存託憑證係以資產負債表日公開市場之收盤價為公平 價值。開放型基金係以資產負債表日該基金淨資產價值為公平價值。 3. 若 有 減 損 之 客 觀 證 據 , 則 認 列 減 損 損 失 。 若 後 續 期 間 減 損 金 額 減 少 , 屬 權益商品之減損減少金額,認列為股東權益調整項目。 (九 )以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1. 係 採 交 易 日 會 計 , 於 原 始 認 列 時 , 將 金 融 商 品 以 公 平 價 值 衡 量 , 並 加 計 取得或發行之交易成本。 2. 以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若 有 減 損 之 客 觀 證 據 , 則 認 列 減 損 損 失 , 此 減 損 金額不予迴轉。 ~17~ (十 )無 活 絡 市 場 之 債 券 投 資 1. 採 交 易 日 會 計 , 將 金 融 商 品 以 公 平 價 值 衡 量 , 並 加 計 取 得 之 交 易 成 本 。 對於原始認列時嵌入之轉換權、賣回權及買回權將取得價格依發行條件 區分為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其處理如下: (1)嵌 入 應 付 公 司 債 投 資 之 賣 回 權 、 買 回 權 及 轉 換 權 , 淨 額 帳 列 「 公 平 價 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資產或負債」 ;續 後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日,按 當 時 之 公 平 價 值 評 價 , 差 額 認 列 「 金 融 資 產 或 負 債 之 評 價 損 益 」。 (2)無 活 絡 市 場 之 債 券 投 資 係 以 攤 銷 後 成 本 衡 量 。 2. 若 有 減 損 之 客 觀 證 據 , 則 認 列 減 損 損 失 。 若 後 續 期 間 減 損 金 額 減 少 , 且 明顯與認列減損後發生之事件有關,則予以迴轉並認列為當期損益,該 迴轉不使帳面價值大於未認列減損情況下之攤銷後成本。 (十 一 )採 權 益 法 之 長 期 股 權 投 資 1.持 有 被 投 資 公 司 有 表 決 權 股 份 比 例 達 20%以 上 或 具 有 重 大 影 響 力 者,採 權益法評價。 2. 海 外 投 資 按 權 益 法 評 價 時 , 被 投 資 公 司 財 務 報 表 轉 換 所 產 生 之 「 累 積 換算調整數」作為本公司股東權益之調整項目。 3. 本 公 司 與 被 投 資 公 司 間 所 產 生 之 損 益 於 當 期 未 實 現 者 , 予 以 銷 除 。 投 資 公 司 與 被 投 資 公 司 間 之 順 流 交 易,採 列 記 未 實 現 損 益 科 目 方 式 銷 除 , 因 而 產 生 之 「 遞 延 貸 項 -聯 屬 公 司 間 利 益 」 作 為 負 債 。 (十 二 )固 定 資 產 1. 係 以 取 得 成 本 為 入 帳 基 礎 , 成 本 包 括 各 項 固 定 資 產 可 供 使 用 狀 態 前 所 發生之一切支出。折舊之提列係依經濟耐用年限,按平均法提列。主 要 固 定 資 產 之 耐 用 年 數 除 房 屋 及 建 築 物 為 50 年 外,餘 為 2 年 ~ 10 年 。 2. 經 常 性 維 護 及 修 理 支 出 於 發 生 時 作 為 當 期 費 用 ; 凡 支 出 效 益 及 於 以 後 各期之重大增添、改良及重置則予以資本化,並計提折舊。固定資產 出售或報廢時,所產生之處分損益列為當期營業外收支項下。 3. 本 公 司 之 子 公 司 依 經 濟 耐 用 年 限 及 當 地 法 令 規 定 年 限 , 按 平 均 法 提 列 折 舊 , 主 要 資 產 耐 用 年 限 為 5 年 ~ 20 年 。 ~18~ (十 三 )無 形 資 產 無 形 資 產 主 係 電 腦 軟 體 及 其 他 無 形 資 產 (土 地 使 用 權 ) 之 支 出 , 以 取 得 成 本為入帳基礎,採直線法攤銷。主要無形資產之攤銷年限除土地使用權 依 授 權 使 用 年 限 為 50 年 外 , 餘 為 3~5 年 。 (十 四 )出 租 資 產 以營業租賃方式出租予他人之固定資產列為出租資產,於經濟年限內按 平均法提列折舊,列為營業外支出。 (十 五 )非 金 融 資 產 減 損 本公司及子公司於資產負債表日針對有減損跡象之資產,估計其可回收 金額,當可回收金額低於其帳面價值時,則認列減損損失。可回收金額 係指一項資產之淨公平價值或其使用價值,兩者較高者。當以前年度認 列資產減損之情況不再存在時,則在以前年度提列損失金額之範圍內予 以迴轉。 (十 六 )應 付 公 司 債 1. 發 行 嵌 入 具 轉 換 權 、 賣 回 權 、 買 回 權 之 應 付 公 司 債 , 於 原 始 認 列 時 將 發 行 價 格 依 發 行 條 件 區 分 為 金 融 負 債 或 股 東 權 益 (資 本 公 積 -認 股 權 ), 其處理如下: (1)應 付 公 司 債 之 折 價 為 應 付 公 司 債 之 評 價 科 目 , 列 為 應 付 公 司 債 之 減 項,於債券流通期間採直線法攤銷,作為利息費用之調整項目。 (2)嵌 入 本 公 司 發 行 應 付 公 司 債 之 賣 回 權 與 買 回 權 , 淨 額 帳 列 「 公 平 價 值 變 動 列 入 損 益 之 金 融 資 產 或 負 債 」; 後 續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 按 當 時 之 公 平 價 值 評 價 , 差 額 認 列 「 金 融 資 產 或 負 債 之 評 價 損 益 」。 於 約定賣回期間屆滿日,若可換得普通股之市價高於約定賣回價格, 則將賣回權之公平價值一次轉列資本公積;若可換得普通股之市價 不高於約定賣回價格,則將賣回權之公平價值轉認列為當期利益。 (3)嵌 入 本 公 司 發 行 應 付 公 司 債 之 轉 換 權 , 符 合 權 益 定 義 者 , 帳 列 「 資 本 公 積 - 認 股 權 」。 當 持 有 人 要 求 轉 換 時 , 就 帳 列 負 債 組 成 要 素 ( 包 括 公 司 債 及 分 別 認 列 之 嵌 入 式 衍 生 性 商 品 )於 轉 換 當 時 依 當 日 之 帳 面價值予以評價認列當期損益,再以前述依負債組成要素帳面價值 加計認股權之帳面價值作為換出普通股之發行成本。 ~19~ 2. 當 公 司 債 持 有 人 得 於 未 來 一 年 內 執 行 賣 回 權 , 則 該 應 付 公 司 債 應 轉 列 流動負債;若賣回權行使期間結束後,未被行使賣回權部分之應付公 司債,則予以轉回非流動負債。 (十 七 )退 休 金 1. 退 休 金 辦 法 屬 確 定 給 付 退 休 辦 法 者 , 係 依 據 精 算 結 果 認 列 淨 退 休 金 成 本,淨退休金成本包括當期服務成本、利息成本、基金資產之預期報 酬及未認列過渡性淨給付義務與退休金損益之攤銷數。未認列過渡性 淨給付義務按預期可獲得退休金給付在職員工之平均剩餘服務年限, 採直線法加以攤銷。退休金辦法屬確定提撥退休辦法者,則依權責發 生基礎將應提撥之退休基金數額認列為當期之退休金成本。 2. 本 公 司 之 海 外 子 公 司 及 孫 公 司 之 退 休 金 計 劃 採 確 定 提 撥 制 , 其 會 計 處 理依當地有關法令規定辦理。 (十 八 )所 得 稅 1. 所 得 稅 之 會 計 處 理 採 跨 期 間 與 同 期 間 之 所 得 稅 分 攤 , 以 前 年 度 溢 低 估 之所得稅,列為當期所得稅費用之調整項目。當稅法修正時,於公布 日之年度按新規定將遞延所得稅負債或資產重新計算,因而產生之遞 延所得稅負債或資產之變動影響數,列入當期繼續營業部門之所得稅 費 用 (利 益 )。 2. 因 購 置 設 備 或 技 術 、 研 究 發 展 支 出 及 人 才 培 訓 支 出 等 所 產 生 之 所 得 稅 抵減採當期認列法處理。 3.未 分 配 盈 餘 依 所 得 稅 法 加 徵 10% 之 營 利 事 業 所 得 稅 , 於 股 東 會 決 議 分 配盈餘後列為當期費用。 4.本 公 司 之 海 外 子 公 司 及 孫 公 司 之 所 得 稅 係 依 當 地 法 令 辦 理 。 (十 九 )庫 藏 股 1. 本 公 司 收 回 已 發 行 股 票 時 , 其 屬 買 回 者 , 將 所 支 付 之 成 本 列 為 股 東 權 益之減項。 2.庫 藏 股 票 轉 讓 給 員 工 之 給 與 日 在 民 國 97 年 1 月 1 日 (含 )以 後 者 , 依 財 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三十九號「股份基礎給付之會計處理準則」處理。 3. 註 銷 庫 藏 股 票 時 , 貸 記 「 庫 藏 股 票 」, 並 按 股 權 比 例 借 記 「 資 本 公 積 - ~20~ 股 票 發 行 溢 價 」 與 「 股 本 」。 庫 藏 股 票 之 帳 面 價 值 如 高 於 面 值 與 股 票 發 行溢價之合計數時,其差額沖銷同種類庫藏股票所產生之資本公積, 如有不足再借記保留盈餘;反之,其差額貸記同種類庫藏股票交易所 產生之資本公積。 4.庫 藏 股 票 之 帳 面 價 值 係 按 加 權 平 均 法 計 算 。 (二 十 )股 份 基 礎 給 付 - 員 工 獎 酬 1.本 公 司 對 於 員 工 認 股 權 證 之 給 與 日 於 民 國 93 年 1 月 1 日 (含 )至 民 國 96 年 12 月 31 日 (含 )者 , 依 民 國 92 年 3 月 17 日 財 團 法 人 中 華 民 國 會 計 研 究 發 展 基 金 會 (92)基 秘 字 第 070、 071、 072 號 函 「 員 工 認 股 權 證 之 會計處理」之規定採用內含價值法認列費用,並揭露依財務會計準則 公報第三十九號「股份基礎給付之會計處理準則」規定衡量之擬制本 期淨利及每股盈餘資訊。 2.股 份 基 礎 給 付 協 議 之 給 與 日 於 民 國 97 年 1 月 1 日 (含 )以 後 者 , 以 所 給 與權益商品之公平價值衡量所取得之員工勞務,並於既得期間認列為 薪資費用。 (二 十 一 )員 工 分 紅 及 董 監 酬 勞 本 公 司 員 工 分 紅 及 董 監 酬 勞 成 本 , 依 民 國 96 年 3 月 16 日 財 團 法 人 中 華 民 國 會 計 研 究 發 展 基 金 會 (96)基 秘 字 第 052 號 函 「 員 工 分 紅 及 董 監 酬勞會計處理」之規定,於具法律義務或推定義務且金額可合理估計 時,認列為費用及負債。嗣後股東會決議實際配發金額與估列金額有 差 異 時 , 則 列 為 次 年 度 之 損 益 。 另 依 民 國 97 年 3 月 31 日 財 團 法 人 中 華 民 國 會 計 研 究 發 展 基 金 會 (97)基 秘 字 第 127 號 函 「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員 工 分 紅 股 數 計 算 基 準 」, 本 公 司 以 財 務 報 告 年 度 之 次 年 度 股 東 會 決 議 日 前 一 日 之 每 股 公 平 價 值 ( 收 盤 價 ), 並 考 慮 除 權 除 息 影 響 後 之 金 額 , 計 算股票員工紅利之股數。 (二 十 二 )收 入 成 本 收入於獲利過程大部份已完成,且已實現或可實現時認列,相關成本 配合收入於發生時承認;費用則依權責發生制於發生時認列為當期費 用。 ~21~ (二 十 三 )會 計 估 計 本公司及子公司於編製財務報表時,業已依照一般公認會計原則之規 定,對財務報表所列金額及或有事項,作必要之衡量、評估與揭露, 其中包括若干假設及估計之採用,惟該等假設及估計與實際結果可能 存有差異。 (二 十 四 )營 運 部 門 本公司營運部門資訊與提供給營運決策者之內部管理報告採一致之方 式報導。營運決策者係負責分配資源予營運部門並評估其績效之單 位。 本公司依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四十一號「營運部門資訊之揭露」規定 於合併財務報表揭露部門資訊,而不於個別財務報表揭露部門資訊。 三、會計變動之理由及其影響 (一 )應 收 票 據 及 帳 款 、 其 他 應 收 款 本 公 司 自 民 國 100 年 1 月 1 日 起 , 採 用 新 修 訂 之 財 務 會 計 準 則 公 報 第 三 十 四 號 「 金 融 商 品 之 會 計 處 理 準 則 」, 就 應 收 票 據 及 帳 款 、 其 他 應 收 款 等 各 項 債 權 , 於 有 減 損 之 客 觀 證 據 時 認 列 減 損 (呆 帳 ) 損 失 , 此 項 會 計 原 則 變 動 對 本 公 司 民 國 100 年 上 半 年 度 之 淨 損 及 每 股 虧 損 無 重 大 影 響 。 (二 )營 運 部 門 本 公 司 自 民 國 100 年 1 月 1 日 起 , 採 用 新 發 布 之 財 務 會 計 準 則 公 報 第 四 十 一 號 「 營 運 部 門 資 訊 之 揭 露 」, 以 取 代 原 財 務 會 計 準 則 公 報 第 二 十 號 「 部 門 別 財 務 資 訊 之 揭 露 」, 此 項 會 計 原 則 變 動 並 不 影 響 本 公 司 民 國 100 年 上 半 年 度之淨損及每股虧損。 ~22~ 四、重要會計科目之說明 (一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零 用 金 支票存款 活期存款 定期存款 101年6月30日 $ 578 30,283 1,686,181 545,709 $ 2,262,751 100年6月30日 $ 704 46,317 2,037,542 184,221 $ 2,268,784 101年6月30日 100年6月30日 (二 )公 平 價 值 列 入 損 益 之 金 融 資 產 及 負 債 -流 動 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資產 上市櫃公司股票 國內債券型基金 $ 交易目的金融資產評價調整 ( 衍生性金融商品-投資轉換公司債選擇權 指定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資產 -信用連結結構商品 $ 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負債 衍生性金融商品-發行轉換公司債選擇權 ($ 68,213 $ 30,000 98,213 1,811) ( 263,551 25,000 288,551 44,749) 96,402 402 243,802 1,020 96,804 50,595 295,417 $ 42,094) ($ 43,913) 1.本 公 司 於 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上 半 年 度 認 列 之 損 益 分 別 為 淨 利 益 $22,738 及 淨 損 失 $73,936。 2. 上 列 衍 生 性 金 融 商 品 係 依 財 務 會 計 準 則 公 報 第 三 十 四 號 規 定 , 於 發 行 或 投資轉換公司債時將經濟特性及風險非緊密關聯之轉換權及資產或負債 分 離 處 理 , 請 詳 附 註 四 (八 )及 四 (十 五 )之 說 明 ; 本 公 司 於 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6 月 30 日 , 除 上 述 發 行 及 投 資 轉 換 公 司 債 及 投 資 信 用 連 結 結 構 商 品 產 生 之 衍 生 性 金 融 商 品 外 均 已 結 清 , 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上 半 年 度 因 衍 生 性 金 融 商 品 產 生 之 淨 損 益 分 別 為 淨 利 益 $1,324 及 淨 損 失 $19,703。 3.本 公 司 指 定 公 平 價 值 變 動 列 入 損 益 之 金 融 商 品 係 混 合 商 品 。 ~23~ (三 )應 收 帳 款 淨 額 -非 關 係 人 101年6月30日 應收帳款 減:備抵呆帳 $ ( $ 100年6月30日 2,089,628 $ 8,377) ( 2,081,251 $ 1,817,147 25,344) 1,791,803 1. 本 公 司 與 銀 行 簽 訂 應 收 帳 款 讓 售 合 約 , 依 合 約 規 定 不 須 承 擔 應 收 帳 款 無 法 收 回 之 風 險 , 但 須 負 擔 因 商 業 糾 紛 ( 如 銷 貨 退 回 或 折 讓 等 )所 造 成 之 損 失,符合除列金融資產之條件,本公司業已扣除估計之商業糾紛轉列其 他應收款,並除列讓售之應收帳款;讓售合約之相關資訊如下: (1)民 國 101 年 6 月 30 日 合約對象 本公司 合約期間 承購額度 兆豐國際商業銀行 100.09.09~101.09.08 台灣銀行 101.03.28~102.03.28 USD 120,000仟元 USD 46,000仟元 擔保情形 本票USD24,000仟元 無 子公司 大眾銀行 101.06.18-102.05.31 USD 16,500仟元 無 承購額度 擔保情形 USD 170,000仟元 USD 8,500仟元 USD 62,000仟元 本票USD170,000仟元 無 無 (2)民 國 100 年 6 月 30 日 合約對象 合約期間 兆豐國際商業銀行 99.06.18~100.09.08 渣打商業銀行 99.09.13~100.09.13 台灣銀行 100.02.16~101.02.16 2.尚 未 到 期 之 讓 售 應 收 帳 款 相 關 資 訊 如 下 : 美金單位:仟元 101年6月30日 讓售對象 本公司 兆豐國際商業 銀行 台灣銀行 子公司 大眾銀行 讓售應收 帳款金額 除列金額 已預支金額 $863,471 (USD28,898) $58,070 (USD1,943) $863,471 (USD28,898) $58,070 (USD1,943) $754,561 (USD25,253) $52,263 (USD1,749) 1.263%-1.322% $104,470 (USD3,496) $104,470 (USD3,496) $94,023 (USD3,147) 1.130%-1.600% ~24~ 已預支金額 之利率區間 0.920%-1.230% 100年6月30日 讓售應收 帳款金額 除列金額 已預支金額 兆豐國際商業 銀行 $1,031,104 (USD35,896) $1,031,104 (USD35,896) $927,994 (USD32,306) 0.899%-1.216% 台灣銀行 $153,070 (USD5,329) $153,070 (USD5,329) $137,763 (USD4,796) 1.100%-1.200% 讓售對象 (四 )存 已預支金額 之利率區間 貨 成本 原料 在製品 半成品 製成品 $ 2,195,722 935,095 34,753 1,329,570 4,495,140 $ 成本 原料 在製品 半成品 製成品 $ 1,696,104 837,027 16,486 1,773,577 4,323,194 $ 101年6月30日 備抵跌價損失 ($ ( ( ( ($ 帳面價值 121,184) $ 61,200) 7,466) 117,933) 307,783) $ 100年6月30日 備抵跌價損失 ($ ( ( ( ($ 2,074,538 873,895 27,287 1,211,637 4,187,357 帳面價值 214,347) $ 38,187) 1,188) 166,879) 420,601) $ 1,481,757 798,840 15,298 1,606,698 3,902,593 1.上項所列存貨均未提供作為擔保。 2. 當期認列之存貨相關費損: 101年上半年度 已出售存貨成本 存貨跌價回升利益 其 他 100年上半年度 $ 12,731,667 $ 13,733,736 ( 34,126) ( 4,242) ( 7,664) 26,891 $ 12,689,877 $ 13,756,385 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上 半 年 度 因 出 清 低 價 存 貨 , 導 致 存 貨 備 抵 跌 價 損 失 減 少,而產生回升利益。 ~25~ (五 )預 付 款 項 預付購料款 其他 101年6月30日 100年6月30日 $ $ $ 1,081,976 455,458 1,537,434 $ 652,467 259,207 911,674 1. 預 付 購 料 款 係 本 公 司 為 供 貨 來 源 穩 定 之 考 量 , 預 付 供 應 商 貨 款 及 簽 訂 長 期採購合約產生之相關購料款且預計於一年內可折抵之部分。 2.本 公 司 原 分 別 於 民 國 99 年 4 月 10 日 及 民 國 101 年 1 月 31 日 與 供 應 商 台 灣 爾 必 達 儲 存 器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以 下 簡 稱 台 灣 爾 必 達 ) 簽 訂 供 貨 合 約 並 預 付 貨 款 , 預 計 於 民 國 99 年 第 二 季 至 民 國 102 年 第 二 季 止 , 依 合 約 規 定 抵 付 相 關 購 料 款 , 實 際 交 易 價 格 由 雙 方 依 當 時 市 場 價 格 協 議 之 ; 民 國 101 年 2 月因日本爾必達向日本政府申請更生程序,本公司為積極保障預付 貨款債權,與台灣爾必達就原預付貨款合約簽訂增補條款,增補條款契 約 起 迄 日 期 為 民 國 101 年 3 月 8 日 至 102 年 12 月 31 日 , 依 據 該 增 補 條 款內容,台灣爾必達同意本公司以應付貨款扣抵方式,提前折抵部分預 付 貨 款 , 並 退 回 尚 未 扣 抵 之 預 付 貨 款 , 本 公 司 已 於 民 國 101 年 3 月 15 日 全 數 收 回 未 抵 付 之 貨 款 計 美 金 1,890 萬 元 ; 另 為 鞏 固 未 來 記 憶 體 貨 源 無 虞 , 於 前 述 增 補 條 款 中 由 台 灣 爾 必 達 指 定 瑞 晶 電 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以 下 簡 稱 瑞 晶 電 子 )加 入 履 行 供 貨 義 務 , 並 成 為 預 付 貨 款 受 款 人 , 本 公 司 依 增 補 條 款 內 容 預 計 將 總 價 4,500 萬 美 元 之 預 付 貨 款 分 期 交 予 瑞 晶 電 子 , 瑞 晶 電子則提供機台設備做全額擔保,二家公司將共同執行對本公司之供貨 義 務 。 截 至 民 國 101 年 6 月 30 日 止 , 本 公 司 已 預 付 3,500 萬 美 元 予 瑞 晶 電 子,並 依 合 約 規 定 於 民 國 101 年 第 二 季 至 民 國 102 年 第 一 季 抵 付 貨 款 , 若當季實際抵付金額小於預付金額,則退回未抵付之貨款。 (六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非 流 動 上市櫃公司股票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評價調整 101年6月30日 100年6月30日 $ $ $ 76,524 31,694 108,218 $ 138,293 108,014 246,307 1.本 公 司 投 資 原 興 櫃 公 司 -宇 瞻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以 下 簡 稱 「 宇 瞻 科 技 」 ) 股 票 及 上 市 公 司 -萬 國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以 下 簡 稱 「 萬 國 科 技 」 )私 募 股 票 原 帳 列 「 以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非 流 動 」, 分 別 於 民 國 99 年 及 98 年 度因宇瞻科技轉上市及萬國科技私募股票限制交易情況解除,使該投資 標的已具活絡市場公開報價,故依原帳列成本減除累計減損後之金額, ~26~ 重 分 類 至 「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非 流 動 」。 2.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上 半 年 度 , 本 公 司 因 處 分 此 項 金 融 資 產 而 認 列 之 淨 利 益 分 別 為 $72,409 及 $0。 (七 )以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非 流 動 101年6月30日 100年6月30日 $ 39,250 $ 153,993 921,920 411,276 961,170 565,269 ( 126,330) ( 59,512) $ 834,840 $ 505,757 上市櫃公司股票 非上市櫃公司股票 累計減損-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1. 本 公 司 持 有 限 制 交 易 之 上 市 櫃 公 司 股 票 及 非 上 市 櫃 公 司 股 票 , 因 無 活 絡 市場公開報價且公平價值無法可靠衡量,故以成本衡量。 2.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上 半 年 度 , 本 公 司 因 被 投 資 公 司 發 生 價 值 減 損 認 列 之 減 損 損 失 分 別 為 $0 及 $20,883。 3.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上 半 年 度 , 本 公 司 因 處 分 此 項 金 融 資 產 而 認 列 之 淨 利 益 分 別 為 $44,116 及 $2,687。 (八 )無 活 絡 市 場 之 債 券 投 資 -非 流 動 國內私募轉換公司債-勁永 $ 101年6月30日 金額 有效利率 40,295 33.29% $ 100年6月30日 金額 有效利率 30,691 33.29% 1. 上 列 轉 換 公 司 債 係 依 財 務 會 計 準 則 公 報 第 三 十 四 號 規 定 , 於 投 資 無 活 絡 市場之轉換公司債時,將經濟特性及風險非緊密之資產分離處理,截至 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6 月 30 日 相 關 之 金 融 資 產 分 別 為 $402 及 $1,020,請 詳 附 註 四 (二 )之 說 明 。 2.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第 二 季 , 本 公 司 因 處 分 此 項 金 融 資 產 而 認 列 之 淨 利 益 分 別 為 $6,742 及 $0。 ~27~ (九 )採 權 益 法 之 長 期 股 權 投 資 /預 付 長 期 投 資 款 1.採 權 益 法 之 長 期 股 權 投 資 明 細 如 下 : 101年6月30日 持股 金 額 比例 100年6月30日 持股 金 額 比例 $ $ 被 投 資 公 司 慕求生技股份有限公司(註1) 慕求富利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註1) 金灶光學股份有限公司(註2) $ 15,000 20,000 35,000 44.12% 31.70% - $ 35,302 35,302 45.00% 註 1: 本 公 司 之 子 公 司 於 民 國 101 年 第 二 季 新 增 對 該 公 司 之 投 資 。 註 2: 本 公 司 之 子 公 司 於民國 100 年第四季出售其採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公司-金 灶光學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因持股比例由 35.43%降至 15.75%,故由採權益法 認列之長期股權投資轉列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2.本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上 半 年 度 採 權 益 法 認 列 之 投 資 損 失 分 別 為 $0 及 $7,680, 係 依 各 被 投 資 公 司 同 期 間 自 編 未 經 會 計 師 核 閱 之 財 務報表認列而得。 3.本 公 司 之 子 公 司 兆 興 投 資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於 民 國 101 年 6 月 新 增 對 國 外 公 司 KIDS SPORTS ENTERTAINMENT, INC.之 投 資 $2,991, 表 列 「 預 付 長 期 投 資 款 」。 (十 )不 動 產 投 資 101年6月30日 $ 1,402,147 不動產投資 100年6月30日 $ 1,402,147 本 公 司 於 民 國 100 年 4 月 25 日 經 董 事 會 決 議 通 過 處 分 本 公 司 持 有 之 士 林 區 土 地 , 並 於 民 國 100 年 5 月 30 日 簽 訂 買 賣 契 約 , 總 價 款 為 $1,430,187, 惟 因 買 方 未 能 取 得 足 夠 融 資 款 項 , 於 民 國 100 年 11 月 29 日 經 雙 方 合 意 解 除 該 買 賣 契 約 , 並 由 買 方 支 付 $57,207 解 約 賠 償 金 。 ~28~ (十 一 )固 定 資 產 資產名稱 土地 房屋及建築 機器設備 運輸設備 辦公設備 租賃改良 其他設備 未完工程及預付設備款 資產名稱 土地 房屋及建築 機器設備 運輸設備 辦公設備 租賃改良 其他設備 未完工程及預付設備款 原始成本 $ 643,062 989,840 548,065 9,260 106,292 18,863 217,850 361,347 $ 2,894,579 101年6月30日 累計折舊 $ ( 181,122) ( 168,108) ( 3,856) ( 71,221) ( 17,306) ( 150,853) ($ 592,466) 帳面價值 $ 643,062 808,718 379,957 5,404 35,071 1,557 66,997 361,347 $ 2,302,113 原始成本 $ 650,179 1,096,944 505,834 9,225 117,501 19,720 184,317 364,700 $ 2,948,420 100年6月30日 累計折舊 $ ( 159,747) ( 141,078) ( 3,582) ( 70,272) ( 18,213) ( 124,752) ($ 517,644) 帳面價值 $ 650,179 937,197 364,756 5,643 47,229 1,507 59,565 364,700 $ 2,430,776 1.上 項 所 列 固 定 資 產 均 無 利 息 資 本 化 情 形 。 2.固 定 資 產 提 供 擔 保 情 形 請 詳 附 註 六 。 ~29~ (十 二 )出 租 資 產 101 原始成本 資產種類 土地 房屋及建築 $ 6 月 累計折舊 445,808 $ 296,017 ( 741,825 ($ $ 100 原始成本 資產種類 土地 房屋及建築 年 $ 年 日 帳面價值 - $ 38,970) 38,970) $ 6 月 累計折舊 438,691 $ 153,736 ( 592,427 ($ $ 30 30 445,808 257,047 702,855 日 帳面價值 - $ 6,698) 6,698) $ 438,691 147,038 585,729 1.出 租 資 產 提 供 擔 保 情 形 請 詳 附 註 六 。 2.截 至 民 國 101 年 6 月 30 日 , 主 要 營 業 租 賃 條 款 如 下 : 租賃標的物 承租人 租賃期間 租金計算 及收款方式(未稅) 本公司 新北市中和區連城路 遠東世紀廣場停車位 台北市信義區松高路 9號29樓 萬吉達等共4個 承租人 柏合麗娛樂傳媒 101.01.01101.12.31 100.01.01102.12.31 $57/月/月付 新北市中和區建康路 119號4樓 台北市信義區松勤街9號 6樓之7 萬國科技 100.02.11103.02.10 100.07.01101.06.30 $918/月/月付 101.03.01106.02.28 RMB 63,360/月 /半年付 子公司 蘇州工業園區鍾園路1號 周宇澤 蘇州愛莉園貿易 有限公司 $930/月/月付 $14/月/月付 3.未 來 每 年 應 收 租 金 總 額 : 期 未來每年 應收租金總額 間 一年以內 一年以上 $ $ ~30~ 26,229 27,050 53,279 (十 三 )其 他 資 產 -其 他 長期預付購料款 其他 101年6月30日 100年6月30日 $ $ $ - $ 323,900 135 324,035 本公司為供貨來源穩定之考量,與供應商簽訂長期採購合約預付相關購 料 款 , 並 依 其 流 動 性 , 區 分 為 「 流 動 資 產 -預 付 款 項 」 及 「 非 流 動 資 產 其 他 資 產 -其 他 」。 (十 四 )短 期 借 款 101年6月30日 100年6月30日 $ 1,710,000 $ 4,234,637 1.111%~1.200% 0.730%~1.100% 詳附註六之說明 詳附註六之說明 週轉金 利率區間 擔保情形 (十 五 )應 付 公 司 債 -流 動 及 非 流 動 /期 後 事 項 101年6月30日 100年6月30日 應付公司債 減:應付公司債折價 $ ( 1,644,800 $ 70,668) ( 1,657,400 96,116) 減:一年內到期 ( $ 1,574,132 1,574,132) ( - $ 1,561,284 655,246) 906,038 1.本 公 司 於 民 國 98 年 7 月 發 行 國 內 第 四 次 擔 保 轉 換 公 司 債 A.發 行 條 件 如 下 : a.本 公 司 經 主 管 機 關 核 准 募 集 及 發 行 國 內 第 四 次 擔 保 轉 換 公 司 債 , 發 行 總 額 計 $800,000, 票 面 利 率 0%, 發 行 期 間 3 年 , 流 通 期 間 自 民 國 98 年 7 月 29 日 至 101 年 7 月 29 日。本 轉 換 公 司 債 於 民 國 98 年 7 月 31 日 於 財 團 法 人 中 華 民 國 證 券 櫃 檯 買 賣 中 心 掛 牌 交 易。截 至 民 國 101 年 6 月 30 日 止 , 尚 未 轉 換 之 面 額 計 $647,300。 b.本 轉 換 公 司 債 之 轉 換 價 格 係 依 轉 換 辦 法 規 定 之 訂 定 模 式 予 以 訂 定 ,續後轉換價格遇有本公司因反稀釋條款之情況,將依轉換辦法 規 定 之 訂 定 模 式 予 以 調 整 。 截 至 民 國 101 年 6 月 30 日 止 , 轉 換 價 格 已 調 整 為 新 台 幣 62.1 元 。 ~31~ c.債 券 持 有 人 得 於 本 轉 換 公 司 債 發 行 滿 二 年 時 , 要 求 本 公 司 以 債 券 面 額 加 計 4.04%之 利 息 補 償 金 將 其 所 持 有 之 轉 換 公 司 債 買 回 。 d.依 本 公 司 國 內 第 四 次 擔 保 轉 換 公 司 債 發 行 及 轉 換 辦 法 之 規 定 , 轉 換後普通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B.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上 半 年 度 , 本 轉 換 公 司 債 皆 無 轉 換 為 普 通 股 之 情形。 C.本 公 司 於 發 行 轉 換 公 司 債 時 , 將 非 屬 權 益 性 質 之 轉 換 權 、 買 回 權 及 賣回權,依據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三十四號之規定,因與主契約債 務商品之經濟特性及風險非緊密關聯,故予以分離處理,截至民國 101 年 及 100 年 6 月 30 日 , 以 其 淨 額 帳 列 「 公 平 價 值 變 動 列 入 損 益 之 金 融 負 債 」分 別 為 $0 及 $11,581,請 詳 附 註 四 (二 )之 說 明。經 分 離 後 主 契 約 債 務 之 有 效 利 率 為 0.42%。 2.本 公 司 於 民 國 99 年 10 月 發 行 國 內 第 五 次 無 擔 保 轉 換 公 司 債 A.發 行 條 件 如 下 : a.本 公 司 經 主 管 機 關 核 准 募 集 及 發 行 國 內 第 五 次 無 擔 保 轉 換 公 司 債 , 發 行 總 額 計 $1,000,000, 票 面 利 率 0%, 發 行 期 間 5 年 , 流 通 期 間 自 民 國 99 年 10 月 1 日 至 104 年 10 月 1 日。本 轉 換 公 司 債 於 民 國 99 年 10 月 5 日 於 財 團 法 人 中 華 民 國 證 券 櫃 檯 買 賣 中 心 掛 牌 交 易。截 至 民 國 101 年 6 月 30 日 止,尚 未 轉 換 之 面 額 計 $997,500。 b.本 轉 換 公 司 債 之 轉 換 價 格 係 依 轉 換 辦 法 規 定 之 訂 定 模 式 予 以 訂 定 ,續後轉換價格遇有本公司因反稀釋條款之情況,將依轉換辦法 規 定 之 訂 定 模 式 予 以 調 整。截 至 民 國 101 年 6 月 30 日 止,轉 換 價 格 為 新 台 幣 45.8 元 。 c.債 券 持 有 人 得 於 本 轉 換 公 司 債 發 行 滿 二 年 時 , 要 求 本 公 司 以 債 券 面 額 加 計 4.04%之 利 息 補 償 金 將 其 所 持 有 之 轉 換 公 司 債 買 回 , 滿 三 年 之 利 息 補 償 金 為 債 券 面 額 之 6.12%, 滿 四 年 之 利 息 補 償 金 為 債 券 面 額 之 8.24%。 d.依 本 公 司 國 內 第 五 次 無 擔 保 轉 換 公 司 債 發 行 及 轉 換 辦 法 之 規 定 , 轉換後普通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B. 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上 半 年 度,本 轉 換 公 司 債 面 額 計 $0 及 $2,100 已 轉 換 為 普 通 股 0 股 及 45,851 股 , 並 已 辦 理 變 更 登 記 完 竣 , 請 詳 附 註 四 (十 八 )之 說 明 。 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上 半 年 度 本 公 司 因 前 述 公 司 債 轉 換 交 易 而 產 生 「 資 本 公 積 - 普 通 股 溢 價 」 之 金 額 分 別 為 $0 及 $1,475。 C. 本 公 司 於 發 行 轉 換 公 司 債 時 , 依 據 財 務 會 計 準 則 公 報 第 三 十 四 號 之 規定,因與主契約債務商品之經濟特性及風險非緊密關聯,故予以 分 離 處 理 , 截 至 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6 月 30 日 , 非 屬 權 益 性 質 之 ~32~ 轉換權、買回權、賣回權,以其淨額帳列「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 之 金 融 負 債 」分 別 計 $42,094 及 $32,332,請 詳 附 註 四 (二 )之 說 明 ; 屬 權 益 性 質 之 轉 換 權 帳 列 「 資 本 公 積 - 認 股 權 」 分 別 計 $87,182 及 $87,216, 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上 半 年 度 , 本 公 司 因 收 回 轉 換 公 司 債 及 債 券 持 有 人 轉 換 公 司 債 而 將 「 資 本 公 積 -認 股 權 」 轉 列 「 資 本 公 積 -庫 藏 股 票 交 易 」及「 資 本 公 積 -普 通 股 溢 價 」之 金 額 分 別 為 $34 及 $184。 本 轉 換 公 司 債 經 分 離 後 主 契 約 債 務 之 有 效 利 率 為 2.32%。 (十 六 )長 期 借 款 -流 動 /非 流 動 借款銀行 動支期間 購料借款 兆豐國際商業銀 99.06.14行永和分行 101.12.14 購置營業場所借款 華南商業銀行 99.10.04106.10.04 華南商業銀行 99.10.04106.10.04 週轉金借款 臺灣銀行及合作 99.07.22金庫商業銀行 102.07.21 等(註) 擔保品 無 101年6月30日 $ - 100年6月30日 $ 417,087 詳附註六 500,000 500,000 無 150,000 150,000 無 3,600,000 - 4,250,000 1,067,087 - ( 278,058) $ 4,250,000 $ 789,029 1.526%-1.720% 0.998%-1.640% 減:一年內到期部份 借款利率區間 註 : 本 公 司 於 民 國 99 年 5 月 與 統 籌 主 辦 銀 行 暨 管 理 銀 行 台 灣 銀 行 及 合 作 金庫商業銀行等十一家銀行簽訂為期三年之聯合授信合約,授信總 額 度 為 $3,600,000, 截 至 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6 月 30 日 分 別 動 用 $3,600,000 及 $0。 依合約之規定,本公司之年度合併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告與半年 度合併會計師核閱財務報告之財務比率應符合以下主要財務承諾事 項: 1.流 動 比 率 (流 動 資 產 /流 動 負 債 ):應 維 持 在 百 分 之 一 百 (100%)(含 ) 以上。 2.負 債 比 率 (負 債 總 額 /有 形 淨 值 ):應 維 持 在 百 分 之 一 百 七 十 (170%) 以下。 ~33~ 3.利 息 保 障 倍 數「 (稅 前 淨 利 +折 舊 +攤 銷 +利 息 費 用 )/利 息 費 用 」: 應 維 持 在 三 (3)倍 (含 )以 上 。 4. 有 形 淨 值 ( 淨 值 扣 除 無 形 資 產 ) : 應 維 持 在 新 台 幣 肆 拾 伍 億 元 (NT$4,500,000)整 (含 )以 上 。 5.本 公 司 有 未 能 符 合 上 述 任 一 項 財 務 標 準 時 , 本 公 司 應 自 該 財 務 報 告 公 告 之 日 起,6 個 月 內 辦 理 現 金 增 資 或 以 其 他 方 式 改 善。如 逾 前 述改善期間仍未改善完成者,則自該財務報告基準日之翌日起, 至本公司實際改善達符合本項約定之所有財務標準之翌日止,本 公司應按本授信案未清償總餘額,依合約第四條第一項約定,按 月計付違約金予管理銀行,惟本公司之支付該違約金,並不視為 未違反本項之財務承諾。 (十 七 )退 休 金 1.自 民 國 94 年 7 月 1 日 起,本 公 司 及 國 內 子 公 司 依 據「 勞 工 退 休 金 條 例 」, 訂有確定提撥之退休辦法,適用於本國籍之員工。本公司就員工選擇 適用「勞工退休金條例」所定之勞工退休金制度部分,每月按不低於 薪 資 6%提 繳 勞 工 退 休 金 至 勞 保 局 員 工 個 人 帳 戶 , 員 工 退 休 金 之 支 付 依 員工個人之退休金專戶及累積收益之金額採月退休金或一次退休金方 式 領 取 。 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上 半 年 度 , 本 公 司 及 國 內 子 公 司 依 上 開 退 休 金 辦 法 認 列 之 退 休 金 成 本 為 $9,118 及 $7,768。 2. 本 公 司 依 據 「 勞 動 基 準 法 」 之 規 定 , 訂 有 確 定 給 付 之 退 休 辦 法 , 適 用 於 民 國 94 年 7 月 1 日 實 施 「 勞 工 退 休 金 條 例 」 前 所 有 正 式 員 工 之 服 務 年資,以及於實施「勞工退休金條例」後選擇繼續適用勞動基準法員 工之後續服務年資。員工符合退休條件者,退休金之支付係根據服務 年 資 及 核 准 退 休 時 1 個 月 平 均 工 資 計 算 , 15 年 以 內 (含 )的 服 務 年 資 每 滿 一 年 給 予 兩 個 基 數 , 超 過 15 年 之 服 務 年 資 每 滿 一 年 給 予 一 個 基 數 , 惟 累 積 最 高 以 45 個 基 數 為 限。本 公 司 按 月 就 薪 資 總 額 2%提 撥 退 休 基 金, 以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之名義專戶儲存於台灣銀行信託部。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上 半 年 度 , 本 公 司 依 上 述 退 休 金 辦 法 認 列 之 淨 退 休 金 成 本 分 別 為 $531 及 $562,截 至 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6 月 30 日 止,撥 存 於 台 灣 銀 行 勞 工 退 休 準 備 金 專 戶 之 餘 額 則 分 別 為 $19,292 及 $18,066。 3. 本 公 司 之 子 公 司 係 採 確 定 提 撥 制 , 依 當 地 法 令 規 定 提 撥 退 休 金 , 公 司 除 按 規 定 提 撥 外 無 進 一 步 義 務 。 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上 半 年 度 認 列 之 退 休 金 費 用 分 別 為 $15,155 及 $11,188。 ~34~ (十 八 )股 本 1. 本 公 司 發 行 之 股 份 全 數 為 普 通 股 , 每 股 面 額 為 新 台 幣 拾 元 , 截 至 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6 月 30 日 止 , 本 公 司 額 定 股 本 皆 為 $6,000,000 (皆 含 認 股 權 可 轉 換 數 額 $250,000), 發 行 在 外 股 數 分 別 為 225,783,906 股 及 228,283,906 股,扣 除 庫 藏 股 後,實 際 流 通 在 外 股 數 分 別 為 210,783,906 股 及 221,230,906 股 。 2.本 公 司 於 民 國 100 年 8 月 26 日 經 董 事 會 決 議 通 過 , 註 銷 本 公 司 於 民 國 97 年 6 月 買 回 之 庫 藏 股 , 共 計 2,500,000 股 , 減 資 基 準 日 為 民 國 100 年 9 月 16 日 , 並 已 辦 理 變 更 登 記 完 竣 。 3.本 公 司 於 民 國 100 年 6 月 15 日 經 董 事 會 決 議 通 過 , 以 公 司 債 轉 換 及 員 工 行 使 認 股 權 分 別 發 行 普 通 股 45,851 股 及 25,750 股 , 該 增 資 案 業 經 前 行 政 院 金 融 監 督 管 理 委 員 會 證 券 期 貨 局 核 准,增 資 基 準 日 為 民 國 100 年 6 月 16 日 , 並 已 辦 理 變 更 登 記 完 竣 。 4.本 公 司 於 民 國 100 年 2 月 25 日 經 董 事 會 決 議 通 過 , 以 員 工 行 使 認 股 權 發 行 普 通 股 39,000 股 , 該 增 資 案 業 經 前 行 政 院 金 融 監 督 管 理 委 員 會 證 券 期 貨 局 核 准 , 增 資 基 準 日 為 民 國 100 年 2 月 28 日 , 並 已 辦 理 變 更 登 記完竣。 (十 九 )資 本 公 積 1. 依 公 司 法 規 定 , 超 過 票 面 金 額 發 行 股 票 所 得 之 溢 額 及 受 領 贈 與 之 所 得 之資本公積,除得用於彌補虧損外,於公司無累積虧損時,按股東原 有股份之比例發給新股或現金。另依證券交易法之相關規定,以上開 資本公積撥充資本時,每年以其合計數不超過實收資本額百分之十為 限。公司非於盈餘公積填補資本虧損仍有不足時,不得以資本公積補 充之。 2.有 關 「 資 本 公 積 - 認 股 權 」 請 詳 附 註 四 (十 五 )之 說 明 。 3.有 關 「 資 本 公 積 - 員 工 認 股 權 」 請 詳 附 註 四 (二 十 三 )之 說 明 。 (二 十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依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規定,年度決算如有盈餘應先提繳稅款,次彌補 以 前 年 度 虧 損,再 次 提 列 10%為 法 定 盈 餘 公 積。但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已 達 資 本 總額時,不在此限。法定盈餘公積除彌補公司虧損及按股東原有股份之 比例發給新股或現金外,不得使用之,惟發給新股或現金時,以該項公 積已達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五之部分為限。 ~35~ (二 十 一 )未 分 配 盈 餘 1.本 公 司 章 程 規 定 之 盈 餘 分 派 方 式 如 下 : (1)依 本 公 司 民 國 100 年 6 月 15 日 股 東 會 修 訂 章 程 前 之 規 定 , 於 依 法完納稅捐後,分派每一營業年度盈餘時,應先彌補以前年度虧 損,並就其餘額提出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 累積已達本公司資本總額時,不在此限。次依相關法令之規定提 列 或 迴 轉 特 別 盈 餘 公 積。次 提 所 餘 盈 餘 百 分 之 一 為 董 事 及 監 察 人 酬勞,及提撥不高於百分之二十為員工紅利。 就 前 項 分 配 後 之 餘 額 加 計 以 前 年 度 未 分 配 盈 餘 後,由 董 事 會 擬 定 盈 餘 分 配 案 提 請 股 東 會 決 議 分 配 之。本 公 司 股 利 政 策 採 穩 健 平 衡 原則,並參酌獲利狀況、財務結構及公司未來發展等因素,就當 年 度 所 分 配 之 股 利 中 提 撥 至 少 百 分 之 十 發 放 現 金 股 利。員 工 紅 利 如以股票方式發放,本公司之從屬公司之員工符合一定條件時, 亦得分配之,其一定條件授權董事長訂定之。 (2)依 本 公 司 民 國 100 年 6 月 15 日 股 東 會 修 訂 章 程 後 之 規 定 , 於 依 法完納稅捐後,分派每一營業年度盈餘時,應先彌補以前年度虧 損,並就其餘額提出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 累積已達本公司資本總額時,不在此限。次依相關法令之規定提 列 或 迴 轉 特 別 盈 餘 公 積。次 提 所 餘 盈 餘 百 分 之 一 為 董 事 及 監 察 人 酬勞,及提撥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二十為員工紅利。 就 前 項 分 配 後 之 餘 額 加 計 以 前 年 度 未 分 配 盈 餘 後,由 董 事 會 擬 定 盈 餘 分 配 案 提 請 股 東 會 決 議 分 配 之。本 公 司 股 利 政 策 採 穩 健 平 衡 原則,並參酌獲利狀況、財務結構及公司未來發展等因素,就當 年 度 所 分 配 之 股 利 中 提 撥 至 少 百 分 之 十 發 放 現 金 股 利。員 工 紅 利 如以股票方式發放,本公司之從屬公司之員工符合一定條件時, 亦得分配之,其一定條件授權董事長訂定之。 ~36~ 2.本 公 司 有 關 未 分 配 盈 餘 明 細 如 下 : 101年6月30日 87年及以後年度未分配盈餘 -已加徵10%營利事業所得稅未分配盈餘 -未加徵10%營利事業所得稅未分配盈餘 $ $ 100年6月30日 1,136,410 $ 453,744 ( 1,590,154 $ 1,132,697 14,710) 1,117,987 3.本 公 司 盈 餘 分 派 情 形 如 下 : 本 公 司 於 民 國 100 年 6 月 15 日 經 股 東 會 決 議 通 過 民 國 99 年 度 虧 損 撥 補 案 , 會 中 決 議 提 列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6,829 及 彌 補 虧 損 $130,810; 另 本 公 司 於 民 國 101 年 6 月 18 日 經 股 東 會 決 議 通 過 民 國 100 年 度 盈 餘分派案如下: 100 年 度 金 法定盈餘公積 現金股利 $ $ 董監事酬勞 員工現金紅利 $ $ 每股股利 (元) 額 7,439 63,235 70,674 $ 0.30 669 8,034 8,703 A.上 述 本 公 司 民 國 100 年 度 盈 餘 分 派 案 及 99 年 度 虧 損 撥 補 案,與 本 公 司 民 國 101 年 3 月 15 日 及 100 年 2 月 15 日 之 董 事 會 提 議 並 無 差異。 B.截 至 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6 月 30 日 止,本 公 司 股 東 可 扣 抵 稅 額 餘 額 分 別 為 $264,005 及 $285,319。 本 公 司 民 國 100 年 度 預 計 及 99 年 度 實 際 未 分 配 盈 餘 稅 額 扣 抵 比 率 分 別 為 21.87%及 25.02%。 C.民 國 100 年 度 盈 餘 截 至 101 年 8 月 29 日 尚 未 實 際 配 發,分 派 情 形 如 上 段 所 述 , 經 股 東 會 決 議 民 國 100 年 度 員 工 紅 利 及 董 監 酬 勞 與 民 國 100 年 度 財 務 報 告 認 列 金 額 一 致 。 4. 本 公 司 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上 半 年 度 員 工 紅 利 估 列 金 額 分 別 為 $28,586 及 $0; 董 監 酬 勞 估 列 金 額 分 別 為 $4,084 及 $0, 係 以 截 至 當 期止之稅後淨利,考量法定盈餘公積等因素後,以章程所定之成數 為 估 列 基 礎 (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上 半 年 度 員 工 紅 利 分 別 以 7%及 12% 估 列 、 董 監 酬 勞 皆 以 1%估 列 )。 5.本 公 司 董 事 會 通 過 及 股 東 會 決 議 之 員 工 紅 利 及 董 監 酬 勞 相 關 資 訊 可 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37~ (二 十 二 )庫 藏 股 1.本 公 司 庫 藏 股 票 變 動 情 形 如 下 : 單位:股/仟元 101年上半年度 本期增加 收回原因 期初 供轉讓股份予員工 -股數 -金額 15,000,000 $ 516,718 本期減少 - $ 期末 - $ 15,000,000 $ 516,718 100年上半年度 收回原因 期初 本期增加 供轉讓股份予員工 -股數 -金額 2,500,000 $ 77,129 4,553,000 $ 176,737 本期減少 $ 期末 - 7,053,000 $ 253,866 2.證 券 交 易 法 規 定 公 司 對 買 回 發 行 在 外 股 份 之 數 量 比 例 , 不 得 超 過 公 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十,收買股份之總金額,不得逾保留盈餘 加 計 發 行 股 份 溢 價 及 已 實 現 之 資 本 公 積 金 額。截 至 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6 月 30 日 止 , 本 公 司 已 買 回 庫 藏 股 票 之 數 量 及 金 額 皆 未 逾 法 令 之 規定。 3.本 公 司 持 有 之 庫 藏 股 票 依 證 券 交 易 法 規 定 不 得 質 押 , 於 未 轉 讓 前 亦 不得享有股東權利。 4.依 證 券 交 易 法 規 定 , 因 供 轉 讓 股 份 予 員 工 所 買 回 之 股 份 , 應 於 買 回 之日起三年內將其轉讓,逾期未轉讓者,視為公司未發行股份,並 應 辦 理 變 更 登 記 銷 除 股 份 。 截 至 民 國 101 年 6 月 30 日 表 列 庫 藏 股 票 轉讓期限明細如下: 買回年度 100 100 股數 6,000,000 9,000,000 金額 225,568 291,150 最後轉讓期限 103 年7月 103 年10月 (二 十 三 )股 份 基 礎 給 付 -員 工 獎 酬 1.本 公 司 於 民 國 96 年 7 月 經 董 事 會 決 議 通 過 辦 理 發 行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6,000 單 位,每 單 位 認 股 權 憑 證 得 認 購 1,000 股 之 普 通 股,截 至 民 國 101 年 6 月 30 日 止 , 已 發 行 6,000 單 位 , 因 認 股 權 憑 證 行 使 而 須 發 行 之 普 通 股 新 股 總 數 為 6,000,000 股 , 其 認 股 價 格 以 發 行 日 當 日 本 公司普通股收盤價定之。認股權憑證發行後,遇有本公司普通股股 ~38~ 份發生變動時,認股價格得依特定公式調整之。發行之認股權之存 續期間為 6 年,員工自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 2 年後,得依員工認 股權憑證辦法分年行使認股權利。 上 述 認 股 權 證 本 公 司 依 民 國 92 年 3 月 17 日 財 團 法 人 中 華 民 國 會 計 研 究 發 展 基 金 會 (92)基 秘 字 第 070、 071、 072 及 205 號 函 「 員 工 認 股權證之會計處理」之規定處理,應揭露之相關資訊如下: (1) 酬 勞 性 員 工 認 股 選 擇 權 計 畫 之 認 股 選 擇 權 數 量 及 加 權 平 均 行 使 價格之資訊揭露如下表: 101年上半年度 加權平均 行使價格 (元) 數量 (仟股) 認股選擇權 期初流通在外 本期給與 無償配股增發或調整 認股股數 本期行使 本期放棄 3,625.25 - $ 74.00) $ ( $ 63.20 - ( 63.18 ( 63.18 100年上半年度 加權平均 行使價格 (元) 數量 (仟股) 4,051.25 - $ 63.12 - 56.00) $ 306.00) $ 63.26 63.26 期末流通在外 3,551.25 3,689.25 期末可行使之認股選 擇權 2,420.25 2,543.50 期末已核准尚未發行 之認股選擇權 - - $ 63.26 註:加權平均行使價格已依員工認股權憑證辦法之規定調整。 ~39~ (2)酬 勞 性 員 工 認 股 選 擇 權 計 畫 流 通 在 外 之 資 訊 如 下 表 : 101年6月30日 期末流通在外之認股擇權 行使價格 之範圍(元) $ 77.40 44.50 數量 (仟股) 2,016.00 1,535.25 加權平均 預期剩餘 存續期間 1.25年 1.50年 期末可行使認股選擇權 加權平均 行使價格 (元) $ 77.40 44.50 數量 (仟股) 1,460.50 959.75 加權平均 行使價格 (元) $ 77.40 44.50 100年6月30日 期末流通在外之認股擇權 行使價格 之範圍(元) $ 77.40 44.50 數量 (仟股) 2,104.00 1,585.25 加權平均 預期剩餘 存續期間 2.25年 2.50年 期末可行使認股選擇權 加權平均 行使價格 (元) $ 77.40 44.50 數量 (仟股) 1,537.80 1,005.80 加權平均 行使價格 (元) $ 77.40 44.50 (3)本 公 司 認 股 選 擇 權 計 劃 給 與 日 (修 正 日 )於 民 國 93 年 度 1 月 1 日 至 96 年 12 月 31 日 (含 )者 , 如 採 用 公 平 價 值 法 認 列 酬 勞 成 本 之 擬 制 性 本 期 淨 利 (損 )及 每 股 盈 餘 (虧 損 )資 訊 如 下 : 101年 上半年度 本期淨利(損) 報表認列之淨利(損) 擬制淨利(損) 基本每股盈餘(虧損) 報表認列之每股盈餘 (虧損)(元) 擬制每股盈餘(虧損)(元) 完全稀釋每股盈餘(虧損) 報表認列之每股盈餘 (虧損)(元) 100年 上半年度 $ 453,744 ($ 453,744 ( 2.15 ( 擬制每股盈餘(虧損)(元) 14,710) 16,297) 0.07) 2.15 ( 1.93 ( 0.07) 0.07) 1.93 ( 0.07) 上 開 認 股 選 擇 權 計 劃 係 採 Black-Scholes 選 擇 權 評 價 模 式 估 計 給 與日認股選擇權之公平價值,相關資訊如下: 發 行 日 96年8月17日 96年12月25日 股利率 預期價格波動性 無風險利率 預期存續期間 本期給與之認股選擇權 加權平均公平價值(元) 0% 48.13% 2.45% 6年 $ ~40~ 55.92 0% 49.37% 2.44% 6年 $ 27.99 2.本 公 司 於 民 國 98 年 3 月 經 董 事 會 決 議 通 過 辦 理 發 行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8,000 單 位,每 單 位 認 股 權 憑 證 得 認 購 1,000 股 之 普 通 股,因 認 股 權 憑 證 行 使 而 須 發 行 之 普 通 股 新 股 總 數 為 8,000,000 股 , 其 認 股 價 格 以 不 低 於 發 行 日 當 日 本 公 司 普 通 股 收 盤 價 定 之。認 股 權 憑 證 發 行 後 , 遇 有 本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份 發 生 變 動 時,認 股 價 格 得 依 特 定 公 式 調 整 之 。 發行之認股權之存續期間為 6 年,員工自被授予認股權憑證屆滿 2 年後,得依員工認股權憑證辦法分年行使認股權利。 (1) 酬 勞 性 員 工 認 股 選 擇 權 計 畫 之 認 股 選 擇 權 數 量 及 加 權 平 均 行 使 價格之資訊揭露如下表: 101年上半年度 認 股 數量 (仟股) 選 擇 權 期初流通在外 本期給與 無償配股增發或調整 認股 本期行使 本期放棄 3,827.00 - ( 加權平均 行使價格 (元) 100年上半年度 加權平均 行使價格 (元) 數量 (仟股) $ 68.90 - 4,000.00 - 170.50) $ 68.90 - 68.90 4,000.00 期末流通在外(註1) 3,656.50 $ 期末可行使之認股選 擇權 1,836.00 - 期末已核准尚未發行 之認股選擇權(註2) 4,000.00 4,000.00 $ 68.90 - $ 68.90 註 1: 加 權 平 均 行 使 價 格 已 依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辦 法 之 規 定 調 整 。 註 2: 該 未 發 行 員 工 認 股 權 已 於 民 國 99 年 第 二 季 逾 發 行 期 限 而 失效。 ~41~ (2)酬 勞 性 員 工 認 股 選 擇 權 計 畫 流 通 在 外 之 資 訊 如 下 表 : 101年6月30日 期末流通在外之認股擇權 加權平均 加權平均 行使價格 (元) 行使價格 之範圍(元) 數量 (仟股) 預期剩餘 存續期間 $ 3,656.50 3.25年 68.90 期末可行使認股選擇權 $ 加權平均 數量 (仟股) 68.90 行使價格 (元) 1,836 $ 68.90 100年6月30日 期末流通在外之認股擇權 加權平均 加權平均 行使價格 (元) 行使價格 之範圍(元) 數量 (仟股) 預期剩餘 存續期間 $ 4,000.00 4.25年 68.90 期末可行使認股選擇權 $ 加權平均 數量 (仟股) 68.90 行使價格 (元) - $ 68.90 (3)本 公 司 於 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上 半 年 度 依 精 算 報 告 認 列 上 述 員 工 認 股 選 擇 權 之 酬 勞 成 本 分 別 為 $4,682 及 $13,118。 (二 十 四 )所 得 稅 1. 所得稅費用計算如下: 101年上半年度 應(退)付所得稅 加(減): 扣繳及暫繳稅額 以前年度所得稅高估數 未分配盈餘加徵10%所得稅費用 匯率影響數 ($ ( ( 當期所得稅費用(利益) 加(減): 當期新增之遞延所得稅影響數 未分配盈餘加徵10%所得稅費用 所得稅費用 ~42~ $ 100年上半年度 5,024) $ 6,609 35,439 7,280 ( 371) 215) ( 268 45,079) 26) 37,109 ( 38,228) 71,303 371 108,783 $ 40,287 2,059 2. 遞延所得稅資產之相關明細列示如下: 101年6月30日 遞延所得稅資產-流動 遞延所得稅負債-流動 $ 152,301 $ 4,475) ( 147,826 $ 81,317 12,694) 68,623 ( 51,823 $ 25,122) ( 144,078 18,606) ( ($ 26,701 168,104) ( 141,403) $ 125,472 95,344) 30,128 ( $ 遞延所得稅資產-非流動 備抵遞延所得稅資產-非流動 $ 遞延所得稅負債-非流動 100年6月30日 3. 因暫時性差異及虧損扣抵產生之各項遞延所得稅資產及負債明之細列示如下: 101年6月30日 所 得 稅 金 額 影 響 數 流動項目: 未實現存貨跌價損失 虧損扣抵 備抵呆帳超限數 遞延聯屬公司未實現銷 貨毛利 未實現兌換利益 遞延公司債發行成本 $ 278,627 556,878 ( 未實現無形資產減損損 失 其他 非流動項目: 未實現投資損失 虧損扣抵 未實現長期投資減損損 失 國外投資損失準備 遞延公司債發行成本 其他 $ 100年6月30日 所 得 稅 金 額 影 響 數 47,367 94,669 $ 390,364 60,935 $ 30,999 27,244 5,270 4,631 18,829 - 26,321) ( 417 4,475) ( 71 74,672) ( 6,567 66,362 10,359 3,201 12,694) 1,116 - - 952 162 1,567 293 147,826 687 117 68,623 ( 947,594) ( 252,402 55,580 161,090) ( 42,083 9,448 519,595) ( 813,012 31,048 88,331) 138,212 5,339 ( 41,255) ( 7,014) ( 41,255) ( 7,013) 1,718 292 ( ( ( 備抵評價 ~43~ 116,281) 25,122) 141,403) $ 6,423 692 2,405 118 409 ( $ 48,734 18,606) 30,128 98,751 4. 本公司及子公司依據所得稅法,可享受之虧損扣抵明細如下: 公司名稱 抵減項目 尚未抵減餘額 最後抵減年度 威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兆興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兆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DATA TECHNOLOGY (HK) CO., LTD. 虧損扣抵 虧損扣抵 虧損扣抵 虧損扣抵 $ $ 556,878 55,951 36,249 160,202 809,280 109年 108年 110年 - 5.截 至 民 國 101 年 6 月 30 日 止 , 本 公 司 之 營 利 事 業 所 得 稅 結 算 申 報 , 業 經 稅 捐 稽 徵 機 關 核 定 至 民 國 99 年 度 。 6.本 公 司 之 孫 公 司 威 剛 科 技 (蘇 州 ) 有 限 公 司 、 威 剛 電 子 ( 上 海 )貿 易 有 限 公 司 及 威 方 科 技 ( 蘇 州 )有 限 公 司 係 設 立 於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之 外 商 投資企業,依據當地相關規定可享有自開始獲利年度起第一年及第 二年免繳,第三年至第五年減半繳納所得稅之優惠。依當地法令修 訂 後 之 規 定 , 上 述 公 司 於 民 國 97 年 度 強 制 開 始 起 算 免 稅 之 優 惠 期 間。 (二 十 五 )每 股 盈 餘 (虧 損 ) 金 稅 基本每股盈餘 本期淨利 具稀釋作用潛在普通股 之影響 員工認股權(註) 員工分紅 可轉換公司債 前 稅 101年上半年度 額 加權平均流 通在外股數 後 (仟股) $ 562,527 $ 453,744 $ $ 15,982 210,784 15,982 758 32,203 $ 469,726 243,745 每股盈餘(元) 稅 前 稅 後 $ 2.67 $ 2.15 $ 2.37 $ 1.93 稀釋每股盈餘 本期淨損加計潛在普通 股之影響 $ 578,509 ~44~ 100年上半年度 金 額 加權平均流 每股虧損(元) 通在外股數 稅 前 稅 後 (仟股) 稅 前 稅 後 基本每股虧損 本期淨損 具稀釋作用潛在普通股 之影響 員工認股權 員工分紅 可轉換公司債(註) 稀釋每股虧損 本期淨利加計潛在普通 股之影響 ($ $ ($ 12,651) ($ - $ 12,651) ($ 14,710) - 14,710) 225,301 ($ 0.06) ($ 0.07) 30 - 225,331 ($ 0.06) ($ 0.07) 註:本期為反稀釋效果,故不予計入。 因員工分紅可選擇採用發放股票之方式,於計算每股盈餘時,係假設 員工分紅將採發放股票方式,於該潛在普通股具有稀釋作用時計入加 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以計算稀釋每股盈餘;計算基本每股盈餘時, 係於股東會決議上一年度員工分紅採發放股票方式之股數確定時,始 將該股數計入股東會決議年度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且因員 工紅利轉增資不再屬於無償配股,故計算基本及稀釋每股盈餘時不追 溯調整。 ~45~ (二 十 六 )用 人 、 折 舊 、 折 耗 及 攤 銷 費 用 本公司發生之用人、折舊、折耗及攤銷費用依其功能別彙總如下: 屬營業 成本者 用人費用 薪資費用 勞健保費用(註1) 退休金費用 其他用人費用(註2) 折舊費用(註3) 攤銷費用 $ $ $ $ 80,754 3,866 11,181 11,544 107,345 42,162 651 屬營業 成本者 用人費用 薪資費用 勞健保費用(註1) 退休金費用 其他用人費用(註2) 折舊費用(註3) 攤銷費用 $ $ $ $ 84,840 33 22,136 107,009 37,649 139 101年上半年度 屬營業 費用者 $ $ $ $ 357,814 21,218 13,623 18,135 410,790 31,508 6,950 合 $ $ $ $ $ 307,619 18,607 9,425 22,110 357,761 32,280 8,904 438,568 25,084 24,804 29,679 518,135 73,670 7,601 $ $ $ 100年上半年度 屬營業 費用者 合 $ $ $ $ 計 計 392,459 18,640 9,425 44,246 464,770 69,929 9,043 註 1: 勞 健 保 費 用 包 含 勞 保 費 、 健 保 費 及 團 保 費 。 註 2: 其 他 用 人 費 用 包 含 職 工 福 利、 伙 食 費、員 工 社 會 福 利 及 訓 練 費 。 註 3︰ 係 未 包 含 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上 半 年 度 出 租 資 產 提 列 之 折 舊 金 額 分 別 為 $4,006 及 $1,507。 ~46~ 五、關係人交易 (一 )主 要 關 係 人 之 名 稱 及 關 係 關 係 人 名 稱 與 本 公 司 之 關 係 金灶光學股份有限公司(金灶光學)(註1) 本公司之子公司採權益法評價 之被投資公司 慕求生技股份有限公司(慕求生技)(註2) 本公司之子公司採權益法評價 之被投資公司 慕求富利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慕求富利)(註2) 本公司之子公司採權益法評價 之被投資公司 萬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萬國科技) 陳立白 陳玲娟 其董事長為本公司董事長之二親等 本公司董事長 本公司董事及執行副總經理 註 1: 該 公 司 已 於 民 國 100 年 第 四 季 因 本 公 司 之 子 公 司 -兆 興 投 資 處 分 其 持 股 轉 列 為 以 成 本 法 衡 量 之 被 投 資 公 司 , 民 國 100 年 12 月 30 日 已 非 本 公 司之關係人。 註 2: 該 公 司 於 民 國 101 年 6 月 因 本 公 司 之 子 公 司 -兆 興 投 資 進 行 投 資 (持 股 逾 20%)而 成 為 關 係 人 。 (二 )與 關 係 人 間 之 重 大 交 易 事 項 1.銷 貨 /應 收 帳 款 (1)本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於 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上 半 年 度 銷 貨 予 關 係 人 之 金 額 分 別 為 $807,425 及 $327,787, 佔 該 科 目 餘 額 分 別 為 5.9%及 2.2%, 截 至 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6 月 30 日 止,因 前 述 關 係 人 銷 貨 交 易 產 生 之 應 收 帳 款 餘 額 分 別 為 $156,194 及 $15,893。 (2)本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銷 貨 予 關 係 人 之 價 格 及 收 款 條 件 與 一 般 客 戶 無 重 大 差 異。對 一 般 客 戶 之 收 款 期 間 約 為 出 貨 後 1 天 至 月 結 95 天 內,對 上 述 關 係 人 之 收 款 期 間 約 為 出 貨 後 收 款 至 出 貨 後 30 天 。 2.進 貨 /應 付 帳 款 (1)本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於 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上 半 年 度 向 關 係 人 進 貨 金 額 分 別 為 $3,124 及 $15,043, 佔 該 科 目 金 額 未 達 1%, 截 至 民 國 101 及 100 年 6 月 30 日 止 , 因 前 述 關 係 人 進 貨 交 易 產 生 之 應 付 帳 款 餘 額 分 別 為 $1,467 及 $423, 皆 佔 該 科 目 餘 額 未 達 1%。 (2)本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向 關 係 人 進 貨 之 價 格 及 付 款 條 件 與 一 般 供 應 商 無 重 大 差 異。對 一 般 供 應 商 之 付 款 期 間 為 到 貨 時 付 款 至 月 結 90 天,對 上 述 關 ~47~ 係 人 之 付 款 期 限 為 月 結 60 天 。 3.加 工 費 用 /應 付 帳 款 本 公 司 於 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上 半 年 度 委 託 關 係 人 加 工 之 金 額 分 別 為 $170,025 及 $111,424,截 至 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6 月 30 日 止,因 前 述 關 係 人 加 工 交 易 所 產 生 之 應 付 帳 款 餘 額 分 別 為 $94,172 及 $71,254。 4.租 金 收 入 /其 他 收 入 /其 他 應 收 款 本 公 司 於 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上 半 年 度 因 轉 租 廠 房、維 修 及 出 售 包 裝 材 料 等 交 易 所 產 生 之 租 金 收 入 及 其 他 收 入 分 別 為 $5,631 及 $5,095, 截 至 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6 月 30 日 , 因 前 述 交 易 產 生 之 其 他 應 收 款 分 別 為 $434 及 $324。另 出 租 車 位 所 收 取 之 租 金 係 由 雙 方 議 定 價 格,並 於 每 月 支 付 一 次 。 5.其 他 交 易 事 項 /預 付 費 用 /應 付 票 據 本 公 司 於 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上 半 年 度 因 和 關 係 企 業 間 承 租 廠 房 所 產 生 之 租 金 支 出 分 別 為 $1,677 及 $0, 因 前 述 交 易 所 產 生 之 應 付 票 據 分 別 為 $793 及 $0, 預 付 費 用 分 別 為 $793 及 $0。 另 上 述 租 金 支 出 及 支 付 方 式 係 由 雙 方 議定,並於承租開始使一次開立應付票據逐月兌現。 6. 本 公 司 與 銀 行 訂 立 借 款 授 信 合 約 , 部 分 由 本 公 司 董 事 長 陳 立 白 及 執 行 副 總經理陳玲娟擔任連帶保證人。 六 、 抵 (質 )押 之 資 產 資 產 名 稱 質押定期存款及銀行補償 存款(表列其他金融資產 -流動及非流動) 土地(表列固定資產及出 租資產) 房屋及建築(表列固定資 產及出租資產) 101年6月30日 $ 776,894 $ 100年6月30日 擔 保 用 $ 485,546 轉換公司債擔保及 設質海關先放後稅 942,459 942,459 銀行授信額度 330,452 337,535 銀行授信額度 2,049,805 ~48~ $ 1,765,540 途 七、重大承諾事項及或有事項 (一 )截 至 民 國 101 年 6 月 30 日 止 , 本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採 營 業 租 賃 方 式 承 租 廠 房 、 辦 公 室 處 所 及 倉 庫 , 依 合 約 規 定 將 於 未 來 年 度 支 付 之 租 金 費 用 計 $60,608, 其 中 $11,794 已 開 立 應 付 票 據 供 持 票 人 逐 期 兌 現 , 明 細 如 下 : 期 一年以內 一年以上 間 金 $ $ 額 41,887 18,721 60,608 (二 )截 至 民 國 101 年 6 月 30 日 止 , 本 公 司 為 購 貨 之 需 已 開 立 未 使 用 之 銀 行 保 證 信 用 狀 為 $45,000。 (三 )截 至 民 國 101 年 6 月 30 日 止 , 本 公 司 之 子 公 司 因 擴 建 廠 房 及 工 程 改 良 等 , 而 承 諾 於 未 來 應 支 付 工 程 款 為 $12,845。 ( 四 ) 美 國 Tessera Inc. 於 民 國 97 年 1 月 分 別 向 美 國 國 際 貿 易 委 員 會 (International Trade Commission, 以 下 簡 稱 ITC)及 美 國 德 州 東 區 地 方 法 院 , 對 本 公 司 及 本 公 司 之 子 公 司 ADATA TECHNOLOGY (U.S.A.) CO., LTD.(以 下 稱 “ ADATA U.S.A.” )提 起 專 利 侵 權 訴 訟 。 ITC 於 民 國 97 年 10 月 根 據 本 公 司 聲 請 的 consent order 裁 定 終 止 對 於 本 公 司 及 本 公 司 之 子 公 司 ADATA U.S.A.之 調 查 程 序 。 另 美 國 德 州 東 區 地 方 法 院 先 前 因 ITC 審 理 基 礎 事 實 同 一之案件,而裁定停止訴訟,但迄今尚未定期續行訴訟,故本案尚未進行 實質審理。本公司委任律師評估此訴訟案件之結果及可能賠償金額,尚無 法預期及合理估計。 (五 )美 國 Intellectual Ventures 等 公 司 於 民 國 100 年 7 月 分 別 向 美 國 國 際 貿 易 委 員 會 (International Trade Commission, 以 下 簡 稱 ITC)及 美 國 華 盛 頓 地 方 法 院 , 對 本 公 司 及 本 公 司 之 子 公 司 ADATA TECHNOLOGY (U.S.A.) CO., LTD.提 起 專 利 侵 權 訴 訟 , 美 國 華 盛 頓 地 方 法 院 因 ITC 正 依 法 調 查 本 案 而 停 止 實 質 審 理 , 待 ITC 調 查 完 結 後 再 進 入 續 行 程 序 。 本 公 司 評 估 對 於 此 訴 訟 案件之結果及可能賠償金額,尚無法預期及合理估計。 八、重大之災害損失 無此情形。 九、重大之期後事項 (一 )本 公 司 國 內 第 四 次 有 擔 保 轉 換 公 司 債 於 民 國 98 年 7 月 29 日 發 行 至 民 國 101 ~49~ 年 7 月 29 日 屆 滿 三 年 到 期,截 至 債 券 到 期 日 尚 有 面 額 $647,300 流 通 在 外 , 本 公 司 依 據 本 債 券 之 發 行 及 轉 換 辦 法 辦 理 債 務 清 償,並 於 民 國 101 年 8 月 6 日將款項以匯款或寄發支票方式交付債權人。 (二 )本 公 司 期 後 新 增 投 資 子 公 司 之 情 形 , 請 詳 附 註 二 (一 )2 之 說 明 。 十、其他 (一 )財 務 報 表 之 表 達 民 國 100 年 上 半 年 度 之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部 分 科 目 業 經 重 分 類 , 俾 與 民 國 101 年上半年度之合併財務報表比較。 ~50~ (二 )金 融 商 品 之 公 平 價 值 101 年 6 月 30 日 公平價值 公開報價 評價方法 決定之金額 估計之金額 帳面價值 非衍生性金融商品: 資產 公平價值與帳面價值相等之金 融資產 $ 5,566,152 $ - $ 100 年 6 月 30 日 公平價值 公開報價 評價方法 決定之金額 估計之金額 帳面價值 5,566,152 $ 4,416,069 $ - $ 4,416,069 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 資產-流動 96,402 96,402 - 243,802 243,802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流動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無活絡市場之債券投資-非流動 存出保證金 負債 公平價值與帳面價值相等之金 融負債 108,218 834,840 40,295 21,062 108,218 - 834,840 40,295 21,062 246,307 505,757 30,691 20,511 246,307 - 505,757 30,691 20,511 4,367,676 - 4,367,676 6,827,660 - 6,834,269 4,250,000 1,574,132 15,431 - 4,250,000 1,574,132 15,431 789,029 1,561,284 9,491 - 789,029 1,561,284 9,491 長期借款 應付轉換公司債 存入保證金 ~51~ 101 年 6 月 30 日 公平價值 公開報價 評價方法 決定之金額 估計之金額 帳面價值 100 年 6 月 30 日 公平價值 公開報價 評價方法 決定之金額 估計之金額 帳面價值 衍生性金融商品: 資產 嵌入投資轉換公司債之衍生性 金融商品 指定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 金融資產 -信用連結結構商品 負債 嵌入發行轉換公司債之衍生性 金融商品 $ 402 - 42,094 $ - - ~52~ $ 402 - 42,094 $ 1,020 50,595 43,913 $ - - $ 1,020 50,595 43,913 本公司估計金融商品公平價值所使用之方法及假設如下: 1. 短 期 金 融 商 品 , 因 折 現 值 影 響 不 大 , 故 以 帳 面 價 值 估 計 其 公 平 價 值 。 此 方 法 應 用 於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 應 收 票 據 及 款 項 、 其 他 應 收 款 (不 含 應 收 退 稅 款 )、其 他 金 融 資 產 -流 動、短 期 借 款、應 付 票 據 及 款 項、應 付 所 得 稅 、 應付費用、其他應付款項及一年內到期之長期負債。 2. 公 平 價 值 變 動 列 入 損 益 之 金 融 資 產 及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係 有 活 絡 市 場 公 開報價,以此市場價格為公平價值。 3. 轉 換 公 司 債 以 其 預 期 現 金 流 量 之 折 現 值 估 計 公 平 價 值 。 折 現 率 為 本 公 司 發行條件類似之應付公司債之當期市場有效利率。 4. 長 期 借 款 以 其 預 期 現 金 流 量 之 折 現 值 估 計 公 平 價 值 。 折 現 率 則 以 本 公 司 所 能 獲 得 類 似 條 件 (相 近 之 到 期 日 )之 長 期 借 款 利 率 為 準 。 5. 存 出 保 證 金 及 存 入 保 證 金 係 以 其 預 期 現 金 流 量 之 折 現 值 估 計 公 平 市 價 。 折現率則以郵政儲金匯業局之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為準,惟金額不重大 時不予折現。 6. 衍 生 性 金 融 商 品 之 公 平 價 值 如 有 活 絡 市 場 報 價 , 係 假 設 本 公 司 若 約 定 在 報表日終止合約,預計所能取得或必須支付之金額;若無市場價格可供 參考時,則採用評價方法估計。本公司採用評價方法所使用之估計及假 設,與市場參與者於金融商品訂價時用以作為估計及假設之資訊一致, 且該資訊為公司可取得者。 (三 )金 融 商 品 重 大 損 益 及 權 益 項 目 資 訊 1.本 公 司 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上 半 年 度 以 評 價 方 法 估 計 金 融 商 品 之 公 平 價 值 變 動 , 而 將 其 變 動 認 列 為 當 期 損 失 之 金 額 分 別 為 $1,324 及 $19,073。 2.本 公 司 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6 月 30 日 具 利 率 變 動 之 公 平 價 值 風 險 之 金 融 資 產 分 別 為 $1,343,665 及 $690,278 , 金 融 負 債 分 別 為 $1,589,563 及 $1,570,775。 3.本 公 司 民 國 101 年 及 100 年 上 半 年 度 自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當 期 直 接 認 列 為 股 東 權 益 調 整 項 目 之 金 額 分 別 為 $49,483 及 $72,014。 另 從 股 東 權 益 調 整 項 目 中 扣 除 並 列 入 當 期 損 益 之 金 額 分 別 為 $72,409 為 $0。 (四 )風 險 控 制 策 略 本公司為有效控管風險,已設立包括信用、市場、流動性、現金流量、作 業及法律風險控管規定,指派專人定期評估與衡量,並定期向本公司管理 階層報告,使管理階層能隨時掌控本公司面臨之風險狀況。本公司內部稽 ~53~ 核人員則定期就交易流程之控制進行查核,以確保本公司風險控管機制能 有效執行。 本公司主要之進銷貨係以美元計價,公平價值將隨市場匯率波動而改變, 本公司運用遠期外匯交易規避外幣資產或負債,以降低匯率波動所產生之 公平價值風險。 本公司訂有徵信評估政策,對於交易相對人進行交易前會謹慎評估,且適 時運用債權保全措施,以降低信用風險。 (五 )重 大 財 務 風 險 資 訊 1.市 場 風 險 (1)匯 率 風 險 本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從 事 之 業 務 涉 及 若 干 非 功 能 性 貨 幣 (本 公 司 之 功 能 性 貨 幣 為 新 台 幣,部 分 子 公 司 之 功 能 性 貨 幣 為 人 民 幣 及 港 幣 )受 匯 率 波 動 之影響,具重大匯率波動影響外幣資產及負債資訊如下: 101年6月30日 外幣(仟元) 匯率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美金:港幣 金融負債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美金:人民幣 85,115 7,046 29.8800 7.7550 53,494 10,558 29.8800 6.3561 100年6月30日 外幣(仟元) 匯率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美金:港幣 金融負債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美金:人民幣 89,003 12,554 28.7250 7.7820 113,150 7,798 28.7250 6.4309 本公司主要進銷貨係以外幣為計價單位,外幣資產及負債將隨市場匯 ~54~ 率之波動而改變,但因本公司之應收付款項皆為一年內到期且週轉速 度快,因此經評估不致發生重大之市場風險。 (2)利 率 風 險 本公司發行之債務類商品係屬嵌入轉換權、贖回權、賣回權及重設權 之零息債券,故預期不致發生重大之市場風險。 (3)價 格 風 險 本公司投資之權益商品,受市場價格變動之影響,惟本公司業已設置 停損點,故預期不致發生重大之市場風險。 本公司發行之債務商品係屬嵌入轉換權、贖回權、賣回權及重設權之 零息債券,其公平價值受市場股價波動影響,惟本公司可藉由贖回權 之行使以降低市場風險,故預期不致發生重大之市場風險。 2.信 用 風 險 本 公 司 於 銷 售 產 品 時,業 已 評 估 交 易 相 對 人 之 信 用 狀 況,預 期 交 易 相 對 人 不 致 發 生 違 約,故 發 生 信 用 風 險 之 可 能 性 極 低,而 最 大 之 信 用 風 險 金 額 為 其帳面價值。 本 公 司 應 收 款 項 債 務 人 之 信 用 經 評 估 並 無 重 大 之 信 用 風 險,而 最 大 之 信 用 風險金額為其帳面價值。 本 公 司 提 供 借 款 保 證 承 諾 均 依「 背 書 保 證 作 業 程 序 」辦 理,且 僅 對 本 公 司 直 接 控 股 達 50﹪ 以 上 之 子 公 司 , 及 直 接 或 間 接 控 股 比 例 達 50﹪ , 且 本 公 司 有 決 策 能 力 之 企 業 為 之。由 於 該 等 公 司 之 信 用 狀 況 均 能 完 全 掌 握,故 未 要 求 提 供 擔 保 品。若 其 均 未 能 履 約,所 可 能 發 生 之 信 用 風 險 為 保 證 金 額 。 3.流 動 性 風 險 本 公 司 投 資 之 金 融 資 產 (表 列 以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均 無 活 絡 市 場,故 預 期具有重大之流動性風險。 本 公 司 之 營 運 資 金,足 以 支 應 持 有 本 公 司 所 發 行 債 券 之 持 有 人 要 求 履 約 之 資金需求,預期不致發生重大之流動性風險。 4.利 率 變 動 之 現 金 流 量 風 險 本 公 司 之 短 期 借 款 及 長 期 借 款,係 屬 浮 動 利 率 之 債 務,故 市 場 利 率 變 動 將 使該等借款之有效利率隨之變動,而使其未來現金流量產生波動。 本公司發行之債務商品為零息債券,因此無利率變動之現金流量風險。 (六 )公 平 價 值 避 險 、 現 金 流 量 避 險 及 國 外 營 運 機 構 淨 投 資 避 險 無此情形。 ~55~ 十一、附註揭露事項 (一) 重 大 交 易 事 項 相 關 資 訊 下 述 採 權 益 法 評 價 之 被 投 資 公 司 資 訊 , 除 ADATA TECHNOLOGY (HK) CO., LTD.及 威 剛 科 技 (蘇 州 )有 限 公 司 , 係 採 同 期 間 經 本 公 司 會 計 師 核 閱 之 財 務 報 表 評 價 及 揭 露 外,餘係採各被投資公司同期間自編未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報表評價及揭露。 民 國 101 年 上 半 年 度 1.資 金 貸 與 他 人 情 形 : 無 此 情 形 。 2.為 他 人 背 書 保 證 : 無 此 情 形 。 3.期 末 持 有 有 價 證 券 情 形 : 持 有 之 公 司 有 價 證 券 種 類 及 名 稱 與有價證券發行人之關係 帳 列 科 目 期 股 數帳 2,664,000 $ 面 金 額持 63,403 股 末 備 比 例市 價 ( 註 ) 2.07 $ 63,403 註 威剛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國內上市櫃公司普通股 -宇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無 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 之金融資產-流動 威剛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國內上市櫃公司普通股 -隆達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無 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 之金融資產-流動 100,000 3,080 0.02 3,080 - 威剛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國內受益憑證 -國泰中國新興戰略基金 不適用 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 之金融資產-流動 500,000 4,890 - 4,890 - 威剛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國內受益憑證 -兆豐國際全球債組合基金 不適用 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 之金融資產-流動 1,000,000 9,990 - 9,990 - 威剛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國內受益憑證 -寶來全球靈活配置債券組合基 金-不配息 不適用 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 之金融資產-流動 974,659 10,039 - 10,039 - 威剛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國內受益憑證 -富蘭克林華美全球高收益債券 基金-累積型 不適用 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 之金融資產-流動 500,000 5,000 - 5,000 - 合計 $ 96,402 $ - 96,402 威剛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國內上市櫃公司普通股 -萬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長為該公司董事 長之二親等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非流動 6,000,000 69,900 7.73 69,900 - 威剛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國內上市櫃公司普通股 -宇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無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非流動 1,610,000 38,318 1.25 38,318 - 合計 $ 108,218 $ 108,218 註:上 市櫃公 司股票、封閉型 基金以 期末收 盤價表 示;開 放型基 金以期 末淨值 表示;非上 市櫃公 司因無 公開市價,以 該公司 淨值或 本公司持 有帳面 價值表 示;上 市櫃公司私募轉換公司債因無活絡市場之公開報價,以攤銷後成本表示。 ~56~ 持 有 之 公 司 有 價 證 券 種 類 及 名 稱 與有價證券發行人之關係 帳 列 科 目 期 股 末 數帳 2,500,000 $ 面 金 額持 29,375 股 比 例市 價 ( 註 ) 0.85 $ 29,375 備 註 威剛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國內上市櫃公司私募普通股 -勁永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無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非流動 威剛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國內非上市櫃公司普通股 -達鴻先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原名:達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無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非流動 2,545,000 25,123 0.28 25,123 - 威剛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國內非上市櫃公司普通股 -群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無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非流動 8,228,140 125,975 5.60 125,975 - 威剛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國內非上市櫃公司普通股 -東琳精密股份有限公司 (原名:坤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無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非流動 12,546,080 117,960 8.09 117,960 - 威剛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國內非上市櫃公司普通股 -奈特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無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非流動 850,000 8,500 18.89 8,500 - 國內上市櫃公司私募轉換公司債 -勁永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無 無活絡市場之債券投資 -非流動 合計 威剛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合計 - $ 306,933 $ 40,295 $ 40,295 - $ 306,933 $ 40,295 $ 40,295 - - 註:上 市櫃公 司股票、封閉型 基金以 期末收 盤價表 示;開 放型基 金以期 末淨值 表示;非上 市櫃公 司因無 公開市價,以 該公司 淨值或 本公司持 有帳面 價值表 示;上 市櫃公司私募轉換公司債因無活絡市場之公開報價,以攤銷後成本表示。 ~57~ 期 持 有 之 公 司 有 價 證 券 種 類 及 名 稱 與 有 價 證 券發 行 人 之 關 係 帳 列 科 末 目 備 股 數帳 60,000,000 $ 面 金 額持 515,885 股 註 比 例市 價 ( 註 ) 100.00 $ 515,885 - 威剛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國內非上市櫃公司普通股 -兆興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 採權益法評價之長期股 權投資 威剛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國內非上市櫃公司普通股 -兆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 採權益法評價之長期股 權投資 1,400,000 13,087 100.00 13,087 - 威剛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國外非上市櫃公司普通股 -ADATA TECHNOLOGY (U.S.A.) CO., LTD. 子公司 採權益法評價之長期股 權投資 200,000 59,427 100.00 59,427 - 威剛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國外非上市櫃公司普通股 -ADATA INTERNATIONAL (BVI) CO., LTD. 子公司 其他負債-其他 5,681,112 ( 威剛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國外非上市櫃公司普通股 -ADATA TECHNOLOGY B.V. 子公司 採權益法評價之長期股 權投資 700,000 17,120 100.00 17,120 - 威剛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國外非上市櫃公司普通股 -ADATA TECHNOLOGY (KOREA) CO., LTD. 子公司 採權益法評價之長期股 權投資 1,100,000 6,251 100.00 6,251 - 威剛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國外非上市櫃公司普通股 -ADATA HOLDINGS CO., LTD. 子公司 採權益法評價之長期股 權投資 74,052,353 3,350,472 100.00 3,350,472 - 合計 兆興投資股份 有限公司 國內非上市櫃公司普通股 -慕求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無 採權益法評價之長期股 權投資 1,500,000 兆興投資股份 有限公司 國內非上市櫃公司普通股 -慕求富利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無 採權益法評價之長期股 權投資 2,000,000 9,906) $ 3,952,336 $ 15,000 44.12 20,000 31.70 $ 合計 100.00 ( 35,000 9,906) - $ 3,952,336 $ 15,000 - 20,000 - $ 35,000 註:上 市櫃公 司股票、封閉型 基金以 期末收 盤價表 示;開 放型基 金以期 末淨值 表示;非上 市櫃公 司因無 公開市價,以 該公司 淨值或 本公司持 有帳面 價值表 示;上 市櫃公司私募轉換公司債因無活絡市場之公開報價,以攤銷後成本表示。 ~58~ 持 有 之 公 司有 價 證 券 種 類 及 名 稱與 有價 證 券 發 行 人之 關 係帳 列 科 目 期 股 兆興投資股份 有限公司 國內非上市櫃公司普通股 -聯嘉國際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兆興投資股份 有限公司 末 數帳 192,000 $ 面 金 額持 股 1,920 比 例市 1.79 $ 價 ( 註 ) 1,920 備 註 本公司之子公司為其監察人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非流動 國內非上市櫃公司普通股 -詠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無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非流動 8,568 - 0.01 - - 兆興投資股份 有限公司 國內非上市櫃公司普通股 -和澤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無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非流動 303,411 - 4.99 - - 兆興投資股份 有限公司 國內非上市櫃公司普通股 -東琳精密股份有限公司 (原名:坤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無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非流動 12,447,390 123,315 8.03 123,315 - 兆興投資股份 有限公司 國內非上市櫃公司普通股 -奇岩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無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非流動 1,562,022 14,828 6.24 14,828 - 兆興投資股份 有限公司 國內非上市櫃公司普通股 -智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無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非流動 63,250 1,084 0.09 1,084 - 兆興投資股份 有限公司 國內非上市櫃公司普通股 -威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為該公司之董事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非流動 250,000 2,500 8.33 2,500 - 兆興投資股份 有限公司 國內非上市櫃公司普通股 -翔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無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非流動 1,674,000 35,991 9.00 35,991 - 兆興投資股份 有限公司 無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非流動 471,000 4,555 0.05 4,555 - 兆興投資股份 有限公司 國內非上市櫃公司普通股 -達鴻先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原名:達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國外非上市櫃公司普通股 -柏合麗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長為該公司 之董事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非流動 17,900,000 179,000 19.89 179,000 - 兆興投資股份 有限公司 國內非上市櫃公司普通股 -鑫晶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無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非流動 625,000 11,480 0.39 11,480 - 兆興投資股份 有限公司 國內非上市櫃公司普通股 -金灶光學股份有限公司 無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非流動 2,000,000 14,466 15.75 14,466 - 兆興投資股份 有限公司 國外非上市櫃公司普通股 -EVERRICH CAPITAL CO., LTD. 無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非流動 895,000 27,564 11.82 27,564 - 兆興投資股份 有限公司 國外非上市櫃公司特別股 -KIDS SPORT ENTERTAINMENT, INC. 無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非流動 500,000 750 2.67 750 - 兆興投資股份 有限公司 國外非上市櫃公司特別股 -JANUS TECHNOLOGY GROUP, INC. 無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非流動 864,052 29,965 5.88 29,965 - $ 合計 447,418 $ - 447,418 註:上 市櫃公 司股票、封閉型 基金以 期末收 盤價表 示;開 放型基 金以期 末淨值 表示;非上 市櫃公 司因無 公開市價,以 該公司 淨值或 本公司持 有帳面 價值表 示;上 市櫃公司私募轉換公司債因無活絡市場之公開報價,以攤銷後成本表示。 ~59~ 持 有 之 公 司有 價 證 券 種 類 及 名 稱與有價證券發行人之關係帳 列 科 目 期 股 末 數帳 52,521,018 $ 面 金 額持 3,075,654 股 比 例市 100.00 $ 價 ( 註 ) 3,075,654 備 註 ADATA HOLDINGS CO., LTD. 國外非上市櫃公司普通股 -ADATA TECHNOLOGY HOLDINGS CO., LTD. 本公司之孫公司 採權益法評價之長期股 權投資 - ADATA HOLDINGS CO., LTD. 國外非上市櫃公司普通股 -ADATA TECHNOLOGY (INDIA) PVT., LTD. 本公司之孫公司 採權益法評價之長期股 權投資 27,540,550 148,955 100.00 148,955 - ADATA HOLDINGS CO., LTD. 國外非上市櫃公司普通股 -ADATA INVESTMENT CO.,LTD. 本公司之孫公司 採權益法評價之長期股 權投資 3,502,020 104,496 100.00 104,496 - ADATA HOLDINGS CO., LTD. 國外非上市櫃公司普通股 -ADATA CAPITAL CO., LTD. 本公司之孫公司 採權益法評價之長期股 權投資 686,954 20,526 100.00 20,526 ADATA TECHNOLOGY HOLDINGS CO., LTD. 國外非上市櫃公司普通股 -ADATA TECHNOLOGY (HK) CO., LTD. 本公司之孫公司 採權益法評價之長期股 權投資 407,262,374 3,075,850 100.00 3,075,850 - ADATA INVESTMENT CO., LTD. 國外非上市櫃公司出資證明 -SAWTRY TECHNOLOGY LTD. 無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非流動 247,320 59,483 3.00 59,483 - ADATA CAPITAL CO., 國外非上市櫃公司出資證明 LTD. -NEXT SYSTEM LTD. 無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非流動 1,957,134 20,526 13.32 20,526 ADATA TECHNOLOGY (HK) CO., LTD. 國外非上市櫃公司出資證明 -威剛科技(蘇州)有限公司 本公司之孫公司 採權益法評價之長期股 權投資 40,000,000 2,804,224 100.00 2,804,224 - ADATA TECHNOLOGY (HK) CO., LTD. 國外非上市櫃公司出資證明 -威方科技(蘇州)有限公司 本公司之孫公司 採權益法評價之長期股 權投資 13,000,000 349,374 100.00 349,374 - ADATA TECHNOLOGY (HK) CO., LTD. 國外非上市櫃公司出資證明 -威剛電子(上海)貿易有限公司 本公司之孫公司 採權益法評價之長期股 權投資 4,000,000 61,879 100.00 61,879 - ADATA TECHNOLOGY (HK) CO., LTD. 國外非上市櫃公司出資證明 -威剛科技(山東)有限公司 本公司之孫公司 採權益法評價之長期股 權投資 1,500,000 45,523 100.00 45,523 - 威剛科技(蘇州) 有限公司 國外非上市櫃公司出資證明 -常熟市夢威達電子科技有限 公司 本公司之孫公司為該公司 之董事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非流動 102,000 480 15.00 480 - 註:上 市櫃公 司股票、封閉型 基金以 期末收 盤價表 示;開 放型基 金以期 末淨值 表示;非上 市櫃公 司因無 公開市價,以 該公司 淨值或 本公司持 有帳面 價值表 示;上 市櫃公司私募轉換公司債因無活絡市場之公開報價,以攤銷後成本表示。 ~60~ 4.累 積 買 進 或 賣 出 同 一 有 價 證 券 之 金 額 達 新 台 幣 一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二 十 以 上 : 買、賣之公 有 價 證 券 種 類 帳 列 科 目 交 司 及 名 稱 對 易 關係 期 象 股 初買 數金 額股 威剛科技股 國內上市櫃公 公平價值變 不適用 份有限公 司普通股-宇 動列入損 司 瞻科技股份 益之金融 有限公司 資產流動 無 - - 威剛科技股 國內上市櫃公 備供出售金 不適用 份有限公 司普通股-宇 融資產司 瞻科技股份 非流動 有限公司 無 9,000,000 136,800 入賣 數金 6,157,000 - 5.取 得 不 動 產 之 金 額 達 新 台 幣 一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二 十 以 上 : 無 此 情 形 。 6.處 分 不 動 產 之 金 額 達 新 台 幣 一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二 十 以 上 : 無 此 情 形 。 ~61~ 額股 出期 數售 $ 132,915 ( 3,493,000) ($ - ( 7,390,000) ( 價帳 面 成 本處 分 損 益股 75,793) ($ 148,264) ( 75,793) $ 75,855) - 72,409 末 數金 額 2,664,000 $ 63,403 1,610,000 38,318 7.與 關 係 人 進 、 銷 貨 之 金 額 達 新 台 幣 一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二 十 以 上 : 交 進(銷)貨之公司 交 易 對 象關 係 易 進(銷)貨 金 情 額 形 交易條件與一般交易不 應 收 ( 付 ) 票 據 、 帳 款 佔總進(銷) 授 信 期 間單 貨 之 比 率 價授 信 期 間餘 威剛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ADATA TECHNOLOGY (HK) CO., LTD. 孫公司 銷貨 ($ 2,909,740) (21) 出貨後60天 無此情形 無此情形 威剛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ADATA TECHNOLOGY (U.S.A.) CO., LTD. 子公司 銷貨 ( 1,122,006) (8) 月結90天 無此情形 威剛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萬國科技股份有限 本公司董事長為 公司 該公司董事長 之二親等 銷貨 ( 769,850) (6) 出貨後30天 ADATA TECHNOLOGY (HK) CO., LTD. 威剛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本公司 進貨 2,909,740 100 ADATA TECHNOLOGY (U.S.A.) CO., LTD. 威剛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本公司 進貨 1,122,006 100 $ 額 佔總應收(付)票 備 據、帳款之比率 805,997 27 無此情形 299,985 10 無此情形 無此情形 139,677 5 出貨後60天 無此情形 無此情形 ( 805,997) (100) 月結90天 無此情形 無此情形 ( 299,985) (100) 註 8.應 收 關 係 人 款 項 達 新 台 幣 一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二 十 以 上 : 805,997 7.26 收 關 額處 - 子公司 299,985 8.64 - 不適用 210,076 - 萬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長為該 公司董事長之二 親等 139,677 9.94 - 不適用 111,335 - 威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 733,666 1.51 - 不適用 152,490 - 帳 列 應 收 款 項 之 公 司交 易 對 象關 係 應收關係人款項餘額 週 威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DATA TECHNOLOGY (HK) CO., LTD. 孫公司 威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DATA TECHNOLOGY (U.S.A.) CO., LTD. 威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威剛科技(蘇州)有限公司 $ 9.從 事 衍 生 性 金 融 商 品 交 易 : 請 詳 附 註 四 (二 )及 四 (十 五 )。 ~62~ 轉 率 逾 金 期 應 係 人 款 理 方 不適用 項 應收關係人款項期 提列備抵呆帳 額 式後 收 回 金 額金 $ 557,617 - (二) 轉 投 資 事 業 相 關 資 訊 下 述 採 權 益 法 評 價 之 被 投 資 公 司 資 訊 , 除 ADATA TECHNOLOGY (HK) CO., LTD.及 威 剛 科 技 (蘇 州 )有 限 公 司 , 係 採 同 期 間 經 本 公 司 會 計 師 查 核 之 財 務 報 表 評 價 及 揭 露 外,餘係採各被投資公司同期間自編未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表評價及揭露。 民 國 101 年 上 半 年 度 被投資公司名稱、所在地區等相關資訊如下: 單位:外幣仟元 始 投 資 金 額期 投資公司名稱 被 投 資 公 司 名 稱 所 在 地 區 主 要 營 業 項 目 原 幣 別本 期 期 末幣 別上 期 期 末股 威剛科技股 兆興投資股份 台灣 一般投資業 新台幣 595,001 新台幣 595,001 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威剛科技股 兆達科技股份 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台灣 威剛科技股 ADATA TECHNOLOGY 份有限公司 (U.S.A.) CO.,LTD. 美國 威剛科技股 ADATA INTERNATIONAL 份有限公司 (BVI) CO., LTD. 電子零組件及 電腦週邊設 備之製造及 買賣 電子材料、零 組件之買賣 新台幣 14,000 新台幣 本期認列之投資損益 末 持 有 被投資公司本期損益 備 註 金額 金額 數比 率幣 別帳 面 金 額幣 別 幣 別 60,000,000 100 新台幣 515,885 新台幣 ( 507) 新台幣 ( 507) - 14,000 1,400,000 100 新台幣 13,087 新台幣 ( 99) 新台幣 ( 99) - 59,427 新台幣 ( 11,264) 新台幣 ( 11,264) - 9,906) 新台幣 ( 17,910) 新台幣 ( 17,910) - 美元 200 美元 200 200,000 100 新台幣 英屬維京群 一般投資業 島 美元 5,681 美元 5,681 5,681,112 100 新台幣 ( 威剛科技股 ADATA TECHNOLOGY 份有限公司 B.V. 荷蘭 電子材料、零 組件之買賣 歐元 700 歐元 700 700,000 100 新台幣 17,120 新台幣 681 新台幣 681 - 威剛科技股 ADATA TECHNOLOGY 份有限公司 (KOREA) CO., LTD. 南韓 韓圜 110,000 韓圜 110,000 1,100,000 100 新台幣 6,251 新台幣 301 新台幣 301 - 威剛科技股 ADATA HOLDINGS 份有限公司 開曼群島 電子零組件及 電腦週邊設 備之買賣 一般投資業 美元 74,052 美元 73,365 74,052,353 100 新台幣 3,350,472 新台幣 85,584 新台幣 85,584 - 兆興投資股 慕求生技股份 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台灣 兆興投資股 慕求富利國際股份 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台灣 ADATA HOLDINGS CO., LTD. ADATA TECHNOLOGY HOLDINGS CO., LTD. ADATA HOLDINGS CO., LTD. ADATA INVESTMENT COMPANY LIMITED 開曼群島 蟲草培育、蟲 草相關商品 開發、行銷 及銷售 蟲草養生餐飲 連鎖與加盟 事業 一般投資業 新台幣 15,000 新台幣 - 1,500,000 44.12 新台幣 15,000 新台幣 - 新台幣 - 註 新台幣 20,000 新台幣 - 2,000,000 31.70 新台幣 20,000 新台幣 - 新台幣 - 註 美元 52,521 美元 52,521 52,521,018 100 新台幣 3,075,654 新台幣 81,169 新台幣 - 註 薩摩亞 一般投資業 美元 3,502 美元 3,502 3,502,020 100 新台幣 104,496 23) 新台幣 - 註 註:本公司直接投資之子公司其再轉投資公司之損益已由各投資公司予以認列,故不予揭露。 ~63~ 新台幣 ( 投 資 公 司 名 稱 被 投 資 公 司 名 稱 所 在 地 區 主要營業項目 ADATA HOLDINGS CO., LTD. ADATA TECHNOLOGY 印度 (INDIA) PVT. LTD. ADATA HOLDINGS CO., LTD. ADATA CAPITAL CO.,LTD. ADATA TECHNOLOGY HOLDINGS CO., LTD. ADATA TECHNOLOGY 香港 (HK) CO., LTD. 薩摩亞 原 始 投 資 金 額期 末 持 有 被投資公司本期損益本期認列之投資損益 幣別 本 期 期 末 幣別 上 期 期 末 股 數 比 率 幣別 帳 面 金 額 幣別 電子零組件及 印度盧 275,406 印度盧 275,406 27,540,550 100 新台幣 148,955 新台幣 電腦週邊設 比 比 備之買賣 一般投資業 美元 687 美元 0 電子材料、零 組件之買賣 港幣 407,262 港幣 ADATA 威剛科技(蘇州)有 中國大陸 電子零組件及 TECHNOLOGY 限公司 電腦週邊設 (HK) CO., LTD. 備之製造及 買賣 美元 40,000 美元 40,000 ADATA 威方科技(蘇州)有 中國大陸 電子零組件及 TECHNOLOGY 限公司 電腦週邊設 (HK) CO., LTD. 備之製造及 買賣 美元 13,000 美元 ADATA 威剛電子(上海)貿 中國大陸 電子材料、零 TECHNOLOGY 易有限公司 組件之買賣 (HK) CO., LTD. 美元 4,000 ADATA 威剛科技(山東)有 中國大陸 電子材料、零 TECHNOLOGY 限公司 組件之買賣 (HK) CO., LTD. 美元 1,500 金額 幣別 4,357 新台幣 金額 備註 - 註 686,954 100 新台幣 20,526 新台幣 - 新台幣 - 註 407,262 407,262,374 100 新台幣 3,075,850 新台幣 81,290 新台幣 - 註 40,000,000 100 新台幣 2,804,224 新台幣 168,485 新台幣 - 註 13,000 13,000,000 100 新台幣 349,374 新台幣 ( 17,162) 新台幣 - 註 美元 4,000 4,000,000 100 新台幣 61,879 新台幣 7,681 新台幣 - 註 美元 1,500 1,500,000 100 新台幣 45,523 新台幣 13 新台幣 - 註 註:本公司直接投資之子公司其再轉投資公司之損益已由各投資公司予以認列,故不予揭露。 ~64~ (三) 大 陸 投 資 資 訊 1.轉 投 資 大 陸 地 區 之 事 業 相 關 資 訊 大 陸 被 投 資主 公 司 名 稱項 要 營 本期匯出或收回投資 本期期初自 金 額 本期期末自台 本公司直接 截至本期止已 業 本期認列投資 期 末 投 資 實收資本額 投資方式 台灣匯出累 灣匯出累積投 或間接投資 匯回台灣之投 備 目 損益 帳 面 價 值 積投資金額 匯 金 額 之持股比例 資 收 益 出收 回資 威剛科技(蘇州) 有限公司 電子零組件及 電腦週邊設備 之製造及買賣 1,299,223 註1、註4 1,299,223 0 0 1,299,223 威方科技(蘇州) 有限公司 電子零組件及 電腦週邊設備 之製造及買賣 417,148 註1、註5 417,148 0 0 威剛電子(上海) 貿易有限公司 電子材料、零組件 之買賣 131,134 註1、註6 131,134 0 威剛科技(山東) 有限公司 電子零組件及 電腦週邊設備 之製造及買賣 48,150 註1、註7 48,150 東莞冠碩電池 有限公司 磷酸鋰鐵電池研發 製造銷售業務 54,723 註1、註8 蘇州冠碩新能源 有限公司 太陽能電池、鋰電 池及電池材料、 電池充電器、電 腦週邊產品、電 路板插件之製造 及買賣 常熟市夢威達電子 電子零組件及 科技有限公司 電腦週邊設備 之製造及買賣 註 100.00 168,485 2,804,224 0 註2 417,148 100.00 ( 17,162) 349,374 0 註3 0 131,134 100.00 7,681 61,879 0 註3 0 0 48,150 100.00 13 45,523 0 註3 33,193 0 0 33,193 3.57 - 33,193 0 - 4,401 註1、註9 4,401 0 0 4,401 3.57 - 4,401 0 - 3,019 註1、註10 0 0 0 0 15.00 - 480 0 - 註 註 註 註 1: 投 資 方 式 係 透 過 第 三 地 區 設 立 公 司 再 投 資 大 陸 公 司 。 2: 本 期 認 列 投 資 損 益 係 依 據 該 被 投 資 公 司 同 期 間 經 本 公 司 會 計 師 核 閱 之 財 務 報 表 認 列 。 3: 本 期 認 列 投 資 損 益 係 依 據 該 被 投 資 公 司 同 期 間 自 編 未 經 會 計 師 核 閱 之 財 務 報 表 認 列 。 4: 本 公 司 透 過 間 接 持 股 比 率 100%之 轉 投 資 公 司 ADATA TECHNOLOGY (HK) CO., LTD., 取 得 威 剛 科 技 (蘇 州 )有 限 公 司 100%之 股 權 , 總 投 資 金 額 為 美 金 40,000 仟元。此一間接投資案業經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核准在案。 註 5: 本 公 司 透 過 間 接 持 股 比 率 100%之 轉 投 資 公 司 ADATA TECHNOLOGY (HK) CO., LTD., 取 得 威 方 科 技 (蘇 州 )有 限 公 司 100%之 股 權 , 總 投 資 額 為 美 金 13,000 仟 元。此一間接投資案業經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核准在案。 註 6: 本 公 司 透 過 間 接 持 股 比 率 100%之 轉 投 資 公 司 ADATA TECHNOLOGY (HK) CO., LTD., 取 得 威 剛 電 子 (上 海 )貿 易 有 限 公 司 100%之 股 權 , 總 投 資 額 為 美 金 4,000 仟元。此一間接投資案業經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核准在案。 ~65~ 註 7: 本 公 司 透 過 間 接 持 股 比 率 100%之 轉 投 資 公 司 ADATA TECHNOLOGY (HK) CO., LTD., 取 得 威 剛 科 技 (山 東 )有 限 公 司 100%之 股 權 , 總 投 資 額 為 美 金 1,500 仟 元,此一間接投資案業經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核准在案。 註 8: 本 公 司 透 過 間 接 持 股 比 率 100%之 轉 投 資 公 司 ADATA INVESTMENT CO., LTD., 受 讓 BVI SUCCESS-FIELD INVESTMENT LTD.所 持 有 BVI SAWTRY TECHNOLOGY LTD.3.57%之 股 權 , 並 間 接 取 得 東 莞 冠 碩 電 池 有 限 公 司 及 東 莞 黃 江 慶 成 電 子 廠 , 總 投 資 金 額 為 美 金 2,000 仟 元 , 此 一 間 接 投 資 案 業 經 經 濟 部 投 資 審 議 委 員 會核准在案。 註 9: 本 公 司 透 過 間 接 持 股 比 率 100%之 轉 投 資 公 司 ADATA INVESTMENT CO., LTD., 受 讓 BVI SUCCESS-FIELD INVESTMENT LTD.所 持 有 BVI SAWTRY TECHNOLOGY LTD.3.57%之 股 權 , 間 接 投 資 設 立 蘇 州 冠 碩 新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 總 投 資 金 額 為 美 金 143 仟 元 , 此 一 間 接 投 資 案 經 經 濟 部 投 資 審 議 會 核 准 在 案 。 註 10: 本 公 司 100%持 有 之 孫 公 司 威 剛 科 技 (蘇 州 )有 限 公 司 , 投 資 常 熟 市 夢 威 達 電 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5%之 股 權 , 總 投 資 額 為 人 民 幣 680 仟 元 。 註 11: 本 公 司 截 至 民 國 101 年 6 月 30 日 止 , 經 經 濟 部 投 資 審 議 委 員 會 核 准 投 資 中 國 大 陸 金 額 為 美 金 67,290 仟 元 。 2.轉 投 資 大 陸 地 區 限 額 公司名稱 本期期末累計自台灣匯出 赴大陸地區投資金額 經濟部投審會 核准投資金額 依經濟部投審會規定 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註) 威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933,249 2,010,622 4,098,257 註 : 依 規 定 係 以 淨 值 之 60%為 上 限 。 3.本 公 司 直 接 或 間 接 經 由 第 三 地 區 事 業 與 轉 投 資 大 陸 之 被 投 資 公 司 所 發 生 之 重 大 交 易 事 項 : (1)進 貨 : 無 此 情 形 。 (2)加 工 交 易 : 本 公 司 民 國 101 年 上 半 年 度 直 接 或 間 接 經 由 第 三 地 區 與 大 陸 之 被 投 資 公 司 , 進 行 加 工 交 易 之 金 額 為 $807,768。 截 至 民 國 101 年 6 月 30 日 止 , 因 前 述 加 工 交 易 產 生 之 應 付 加 工 費 餘 額 為 $733,666。 (3)銷 貨 : 本 公 司 民 國 101 年 上 半 年 度 直 接 或 間 接 經 由 第 三 地 區 銷 貨 予 大 陸 之 被 投 資 公 司 之 金 額 為 $1,589, 此 項 銷 貨 交 易 之 銷 售 價 格 及 收 款 條 件 與 一 般 客 戶 無 重 大 差 異 。 截 至 民 國 101 年 6 月 30 日 止 , 因 前 述 銷 貨 交 易 產 生 之 應 收 帳 款 餘 額 為 $0。 (4)財 產 交 易 : 無 此 情 形 。 (5)票 據 背 書 保 證 及 提 供 擔 保 品 情 形 : 無 此 情 形 。 (6)資 金 融 通 情 形 : 無 此 情 形 。 (7)其 他 對 當 其 損 益 或 財 務 狀 況 有 重 大 影 響 之 交 易 事 項 : 無 此 情 形 。 ~66~ (四) 母 公 司 與 子 公 司 及 各 子 公 司 間 之 業 務 關 係 及 重 要 交 易 往 來 情 形 及 金 額 個 別 交 易 金 額 未 達 合 併 總 營 收 及 合 併 總 資 產 之 1%, 不 予 揭 露 ; 另 以 資 產 面 及 收 入 面 為 揭 露 方 式 。 民國101年上半年度 交易往來情形 編號 (註1) 交易人名稱 0 威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0 威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0 威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0 威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0 威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0 威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往來對象 ADATA TECHNOLOGY (U.S.A.) CO., LTD. ADATA TECHNOLOGY (U.S.A.) CO., LTD. ADATA TECHNOLOGY (HK) CO., LTD. ADATA TECHNOLOGY (HK) CO., LTD. 與交易人之關係 科目 交易條件 佔合併總營收或總資 產之比率(註2) 1,122,006 註3 8% 金額 母公司對子公司 銷貨收入 $ 母公司對子公司 應收帳款 299,985 註4 2% 母公司對孫公司 銷貨收入 2,909,740 註3 21% 母公司對孫公司 應收帳款 805,997 註5 5% 威剛科技(蘇州)有限公司 母公司對孫公司 加工費用 807,768 註6 6% 威剛科技(蘇州)有限公司 母公司對孫公司 應付帳款 733,666 註6 4% 交易往來對象 與交易人之關係 交易條件 佔合併總營收或總資 產之比率(註2) 948,024 註3 7% 民國100年上半年度 交易往來情形 編號 (註1) 交易人名稱 0 威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0 威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0 威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0 威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0 威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0 威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註1: 註2: 註3: 註4: 註5: 註6: ADATA TECHNOLOGY (U.S.A.) CO., LTD. ADATA TECHNOLOGY (U.S.A.) CO., LTD. ADATA TECHNOLOGY (HK) CO., LTD. ADATA TECHNOLOGY (HK) CO., LTD. 科目 金額 母公司對子公司 銷貨收入 $ 母公司對子公司 應收帳款 267,300 註4 2% 母公司對孫公司 銷貨收入 3,472,684 註3 24% 母公司對孫公司 應收帳款 738,513 註5 5% 威剛科技(蘇州)有限公司 母公司對孫公司 加工費用 548,239 註6 4% 威剛科技(蘇州)有限公司 母公司對孫公司 應付帳款 678,105 註6 4% 母公司填0。 交易往來金額佔合併總營收或總資產比率之計算,若屬資產負債科目者,以期末餘額佔合併總資產之方式計算;若屬損益科目者,以期中累積金額佔合併總營收之方式計算。 銷售予關係人之售價與一般客戶無重大異常。 對一般客戶之收款期間約為出貨後1日至月結95日內,對關係人之收款期間為月結90天內。 對一般客戶之收款期間約為出貨後1日至月結95日內,對關係人之收款期間約為30天至60天內。 委託關係人加工之價格與一般加工廠無重大差異。 ~67~ 十二、營運部門資訊 (一 )一 般 性 資 訊 本公司及子公司僅經營單一產業,營運活動均與記憶體模組及快閃記憶 體等產品之研發、製造及銷售相關,且本公司營運決策者係以集團整體 評估績效及分配資源,經辨認本公司僅有單一應報導部門。 (二 )部 門 資 訊 之 衡 量 本公司營運決策者根據營業淨利評估營運部門的表現;衡量指標係以營 收達成率、毛利達成率、營業淨利達成率等綜合評估,並於每月檢討費 用超短支情形,以評估資源耗用之合理性。 (三 )部 門 損 益 及 資 產 之 資 訊 提供予主要營運決策者之應報導部門資訊如下: 民 國 101 年 上 半 年 度 單一營運部門 應報導部門收入 來自企業外部 客戶之部門收入 來自企業內部 其他營運部門收入 $ 13,899,507 調節及沖銷 $ 4,841,233 ( $ 18,740,740 ($ 總計 - $ 13,899,507 4,841,233) 4,841,233) $ 13,899,507 應報導部門損益 部門損益 $ 應報導部門資產 部門資產 $ 35,609,885 ($ 18,344,500) $ 17,265,385 ~68~ 300,914 $ 66,207 $ 367,121 民 國 100 年 上 半 年 度 單一營運部門 應報導部門收入 來自企業外部 客戶之部門收入 來自企業內部 其他營運部門收入 應報導部門損益 部門損益 應報導部門資產 部門資產 $ 14,572,397 調節及沖銷 $ 5,149,550 ( $ 19,721,947 ($ ($ 34,510) $ 總計 - $ 14,572,397 5,149,550) 5,149,550) $ 14,572,397 44,541 $ 10,031 $ 29,958,676 ($ 14,004,401) $ 15,954,275 (四 )部 門 損 益 之 調 節 資 訊 部門間之銷售係按公允交易原則進行。向主要營運決策者呈報之外部收 入,與損益表內之收入採用一致之衡量方式。 本 期 應 報 導 部 門 益 (損 )與 繼 續 營 業 部 門 稅 前 淨 利 (損 )調 節 如 下 : 101年上半年度 應報導部門益(損) 利息收入 利息費用 兌換利益 金融資產及負債評價利益(損失) 處分投資利益 其他 繼續營業部門稅前淨利 $ ( $ (五 )產 品 別 及 勞 務 別 之 資 訊 期中報表不適用。 (六 )地 區 別 資 訊 期中報表不適用。 (七 )重 要 客 戶 資 訊 期中報表不適用。 ~69~ 367,121 43,170 51,417) 44,345 22,738 123,267 13,303 562,527 100年上半年度 $ ( ( ( ($ 10,031 40,267 44,380) 57,122 73,936) 2,687 4,442) 12,651) 十 三 、 採 用 IFRSs 相 關 事 項 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規定,股票於證券交易所上市或 於 證 券 商 營 業 處 所 買 賣 之 公 開 發 行 股 票 公 司 , 應 自 民 國 102 年 會 計 年 度 開 始 日起,依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 ( IFRSs) 及 預 計 於 民 國 102 年 適 用 之 「 證 券 發 行 人 財 務 報 告 編 製 準 則 」 編 製 財務報告。 本 公 司 依 前 行 政 院 金 融 監 督 管 理 委 員 會 民 國 99 年 2 月 2 日 金 管 證 審 字 第 0990004943 號 令 規 定 , 採 用 IFRSs 前 應 事 先 揭 露 資 訊 如 下 : (一 )採 用 IFRSs 計 畫 之 重 要 內 容 及 執 行 情 形 本 公 司 業 已 成 立 專 案 小 組 , 並 訂 定 採 用 IFRSs 之 轉 換 計 畫 , 該 計 畫 係 由 本公司總經理統籌負責,該計畫之重要內容及目前執行情形說明如下: 轉換計畫之工作項目 1.成立專案小組 轉換計畫之執行情形 民國98年12月已完成專案架構及專案小組名 單,並提報本公司民國98年12月份董事會。 2.訂定採用IFRSs轉換計畫 民國98年12月已完成IFRS細部轉換計畫,並 提報本公司民國98年12月份董事會。 3.完成現行會計政策與IFRSs差異之 辨認 民國99年12月已完成主要會計原則差異之彙 總,並提報本公司民國99年12月份董事會。 4.完成IFRSs合併個體之辨認 民國99年12月已於主要會計原則辨認時一併 執行,並提報本公司民國99年12月份董事 5.完成IFRS 1「首次採用國際會計準 會。 民國99年10月已完成IFRS 1之教育訓練。民 則」各項豁免及選擇對公司影響之 國100年10月已針對各項豁免及影響進行深入 評估 評估。 6.完成資訊系統應做調整之評估 民國100年12月已完成,並將提報本公司最近 期董事會。 7.完成內部控制應做調整之評估 民國100年12月已完成,並將提報本公司最近 期董事會。 8.決定IFRSs會計政策 民國100年11月已完成IFRS相關會計政策之訂 定,並提報本公司民國100年12月董事會。 9.決定所選用IFRS 1「首次採用國際 民國100年10月已完成IFRS1相關豁免之選擇 會計準則」之各項豁免及選擇 ,並提報本公司民國100年12月董事會。 10.完成編製IFRSs開帳日財務狀況表 民國101年3月已完成編製IFRS開帳日財務狀 況表,並提報本公司民國101年4月董事會。 11.完成編製IFRSs 2012年比較財務 進行中。 資訊之編製 12.完成相關內部控制(含財務報導流 民國100年12月已完成,同時配合相關法令持 程及相關資訊系統)之調整 續更新中。 ~70~ (二 )目 前 會 計 政 策 與 未 來 依 IFRSs 及 「 證 券 發 行 人 財 務 報 告 編 製 準 則 」 編 製 財務報告所使用之會計政策二者間可能產生之重大差異及影響說明 本 公 司 係 以 金 管 會 目 前 已 認 可 之 IFRSs 及 預 計 於 民 國 102 年 適 用 之 「 證 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作為會計政策重大差異評估之依據,惟本 公 司 目 前 之 評 估 結 果 , 可 能 受 未 來 金 管 會 認 可 之 IFRSs 之 新 發 布 或 修 訂 及 「 證 券 發 行 人 財 務 報 告 編 製 準 則 」 之 修 訂 影 響 , 而 與 未 來 採 用 IFRSs 所產生之會計政策實際差異及影響有所不同。 本 公 司 評 估 現 行 會 計 政 策 與 未 來 依 IFRSs 與 「 證 券 發 行 人 財 務 報 告 編 製 準則」編製財務報表所採用之會計政策二者間可能產生之重大差異,並 考量本公司依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1 號「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所 選 擇 之 豁 免 項 目 ( 請 詳 附 註 十 三 ( 三 )) 之 影 響 如 下 : 1.民 國 101 年 1 月 1 日 資 產 負 債 重 大 差 異 項 目 調 節 表 我國會計準則 預付費用 $ 98,825 ($ 遞延所得稅資產-流動 140,255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流動 207,000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749,941 不動產投資 影響金額 ( IFRSs 4,861) $ 140,255) 852,407 ( 1,402,147 749,941) 709,915 說明 93,964 (1) - (2) 1,059,407 (3) - (3) 2,112,062 (4) 其他無形資產 143,297 ( 143,297) - (5) 出租資產 709,915 ( 709,915) - (4) 遞延所得稅資產-非流動 - 143,280 143,280 (1)(2)(6) 其他資產-其他 - 143,297 143,297 (5) 12,419,600 - 12,419,600 100,630 $ 15,971,610 486,551 6,566 493,117 (6) - 5,820 5,820 (1) 8,842,571 - 8,842,571 12,386 $ 9,341,508 其他 資產總計 應付費用 $ 15,870,980 應計退休金負債 其他 負債總計 $ 9,329,122 資本公積-長期投資 未分配盈餘 累計換算調整數 金融商品未實現損益 股東權益總計 $ 1,145 ( 1,145) 1,207,084 - 151,459 ( 151,459) 1,207,084 (7) (1)(6) (7)(8) - (8) 54,620 102,466 157,086 (3) 6,829 138,382 145,211 (8) 5,120,721 - 5,120,721 88,244 $ 6,630,102 特別盈餘公積 其他 $ $ 6,541,858 ~71~ $ 調節原因說明: (1)員 工 福 利 -退 職 後 確 定 福 利 計 劃 退 休 金 精 算 採 用 之 折 現 率 , 係 依 我 國 財 務 會 計 準 則 公 報 第 18 號 第 23 段 規 定 應 參 酌 之 因 素 訂 定 。 惟 依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19 號 「 員 工 福 利」規定,折現率之採用係參考報導期間結束日幣別及期間與退休 金計畫一致之高品質公司債之市場殖利率決定;在此類債券無深度 市 場 之 國 家,應 使 用 政 府 公 債( 於 報 導 期 間 結 束 日 )之 市 場 殖 利 率 。 本 公 司 按 IAS19「 員 工 福 利 」 所 規 定 假 設 之 精 算 結 果 , 以 及 依 國 際 財務報導準則第 1 號「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將與員工福利 計畫有關之全部累計精算損益一次認列於保留盈餘之豁免;因此, 本 公 司 於 轉 換 日 調 減「 預 付 費 用 」$4,861,調 增「 應 計 退 休 金 負 債 」 $5,820 , 調 增 「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 非 流 動 」 $1,816 , 並 調 減 「 未 分 配 盈 餘 」 $8,865。 (2)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及 負 債 之 分 類 我國現行會計準則規定,遞延所得稅資產或負債係依其相關負債或 資產之分類,而劃分為流動或非流動項目,對於遞延所得稅負債或 資產未能歸屬至財務報表所列之資產或負債者,則按預期該遞延所 得稅負債或資產清償或實現之期間長短劃分為流動或非流動項目, 惟依國際會計準則第 1 號「財務報表之表達」規定,企業不得將遞 延所得稅資產或負債分類為流動資產或負債;因此,本公司於轉換 日 將 「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流 動 」 $140,255 重 分 類 至 「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非 流 動 」 項 下 。 (3)金 融 工 具 之 指 定 本 公 司 所 持 有 之 未 上 市 櫃 及 興 櫃 股 票 依 民 國 100 年 7 月 7 日 修 正 前 「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規定,係以成本衡量並帳列「以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 惟 依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39 號 「 金 融 工 具 : 認 列與衡量」規定,權益工具無活絡市場但其公允價值能可靠衡量時 (意即該權益工具之合理公允價值估計數區間之變異性並非重大, 或 於 區 間 內 各 種 估 計 數 之 機 率 能 合 理 評 估,並 用 以 估 計 公 允 價 值 ), 應 以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 因 此 , 本 公 司 於 轉 換 日 依 民 國 100 年 12 月 22 日修正之「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規定,將「以成本衡量 之 金 融 資 產 」 $749,941 指 定 為 「 備 供 出 售 之 金 融 資 產 」, 並 按 該 日 公 允 價 值 與 原 帳 面 金 額 之 差 異 調 增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102,466。 (4)投 資 性 不 動 產 我 國 現 行 會 計 準 則 規 定,供 出 租 使 用 之 不 動 產 係 表 達 於「 其 他 資 產 」, 惟 依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40 號 「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 規 定 , 係 符 合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之 定 義 ; 因 此 , 本 公 司 於 轉 換 日 將「 出 租 資 產 」$709,915 重 分類至「投資性不動產」項下。 ~72~ (5)土 地 使 用 權 之 分 類 依我國現行會計準則規定,為取得土地使用權而支付之價金係表達 於 「 無 形 資 產 」, 惟 依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17 號 「 租 賃 」 規 定 , 應 屬 於 長 期 預 付 款 ; 因 此 , 本 公 司 於 轉 換 日 將 「 無 形 資 產 -土 地 使 用 權 」 $143,297 重 分 類 至 「 其 他 資 產 -其 他 」 項 下 。 (6)員 工 福 利 -未 休 假 獎 金 我國現行會計準則,對於累積未休假獎金之認列並無明文規定,本 公 司 係 於 實 際 支 付 時 認 列 相 關 費 用,惟 依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19 號「 員 工福利」規定,應於報導期間結束日估列已累積未使用之未休假獎 金 ; 因 此 , 本 公 司 於 轉 換 日 調 增 「 應 付 費 用 」 $6,566, 調 增 「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非 流 動 」 $1,209, 並 調 減 「 未 分 配 盈 餘 」 $5,357。 (7)企 業 合 併 被投資公司增發新股時,若各股東非按比例認購或取得,致使投資 比例發生變動但未喪失重大影響,依我國現行會計準則規定,投資 公司所投資之股權淨值之增減數應調整資本公積及長期股權投資, 惟 依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28 號 「 投 資 關 聯 企 業 」 規 定 , 股 權 增 加 應 依 取 得 投 資 處 理,股 權 減 少 則 依 處 分 投 資 處 理 並 認 列 處 分 損 益;因 此 , 本公司配合企業合併豁免之選用,於轉換日調減「資本公積-長期 投 資 」 $1,145, 並 調 增 「 未 分 配 盈 餘 」 $1,145。 (8)國 外 營 運 機 構 財 務 報 表 換 算 本公司選擇於轉換日將國外營運機構所產生之累積換算差異數認 定 為 零 , 俟 後 產 生 之 兌 換 差 額 則 依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21 號 「 匯 率 變 動之影響」之規定處理;因此,本公司於轉換日調減「累積換算調 整 數 」 $151,459, 並 調 增 「 未 分 配 盈 餘 」 $151,459。 另 依 民 國 101 年 4 月 6 日 金 管 證 發 字 第 1010012865 號 令 規 定 , 上 述 「 累 積 換 算 調 整 數 」轉 入「 未 分 配 盈 餘 」應 提 列「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計 $138,382。 2.民 國 101 年 6 月 30 日 資 產 負 債 重 大 差 異 項 目 調 節 表,本 公 司 因 部 分 資 訊尚未完備,待完備後再行揭露。 3.民 國 101 年 上 半 年 度 損 益 重 大 差 異 項 目 調 節 表 , 本 公 司 因 部 分 資 訊 尚 未完備,待完備後再行揭露。 (三 )本 公 司 依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1 號 「 首 次 採 用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 及 預 計 於 民 國 102 年 適 用 之「 證 券 發 行 人 財 務 報 告 編 製 準 則 」規 定 所 選 擇 之 豁 免項目 1.企 業 合 併 本公司對發生於轉換至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日前之企業合併,選擇不追 溯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3 號「企業合併」規定。 ~73~ 2.股 份 基 礎 給 付 交 易 本公司對於轉換日前因股份基礎給付交易所產生已既得之權益工具及 已交割之負債選擇不追溯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2 號「股份基礎給 付 交 易 」。 3.員 工 福 利 本公司選擇於轉換日將與員工福利計畫有關之全部累計精算損益一次 認列於保留盈餘。並選擇以轉換日起各個會計期間推延決定之金額, 揭 露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19 號 「 員 工 福 利 」 第 120A 段 (P)要 求 之 確 定 福 利 義務現值、計畫資產公允價值及計畫盈虧、以及經驗調整之資訊。 4.累 積 換 算 差 異 數 本公司選擇於轉換日將國外營運機構所產生之累積換算差異數認定為 零,俟 後 產 生 之 兌 換 差 額 則 依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21 號「 匯 率 變 動 之 影 響 」 之規定處理。 5.金 融 工 具 之 指 定 本公司於轉換日選擇將「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指定為備供出售金 融資產。 6.借 款 成 本 本 公 司 選 擇 適 用 民 國 96 年 修 訂 之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23 號 「 借 款 成 本 」 第 27 及 28 段 之 過 渡 規 定 , 自 轉 換 日 起 適 用 該 準 則 。 上述之各項豁免選擇,可能因主管機關相關法令之發布、經濟環境之變 動,或本公司對各項豁免選擇之影響評估改變,而與轉換時實際選擇之 各項豁免有所不同。 ~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