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2 - AverLogic

股票代碼:6198
凌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財
務
報
告
民國九十九年上半年度
(內附會計師查核報告)
地 址 : 台北市內湖區瑞光路二五八巷二號七樓之二
電 話 :( ○ 二 ) 八 七 五 二 三 九 八 八
-1-
§目
錄§
項
財
次 附
目 頁
一、封
面
二、目
錄
三、會計師查核報告
四、資產負債表
五、損 益 表
六、股東權益變動表
七、現金流量表
八、財務報表附註
(一 ) 公 司 沿 革 及 營 業
(二 ) 重 要 會 計 政 策 之 彙 總 說 明
(三 ) 會 計 變 動 之 理 由 及 其 影 響
(四 ) 重 要 會 計 科 目 之 說 明
(五 ) 關 係 人 交 易
(六 ) 質 抵 押 之 資 產
(七 ) 重 大 承 諾 事 項 及 或 有 事 項
(八 ) 重 大 之 災 害 損 失
(九 ) 重 大 之 期 後 事 項
(十 ) 其 他 ( 金 融 商 品 資 訊 之 揭 露 )
(十 一 ) 附 註 揭 露 事 項
1. 重 大 交 易 事 項 相 關 資 訊
2. 轉 投 資 事 業 相 關 資 訊
3. 大 陸 投 資 資 訊
(十 二 ) 部 門 別 財 務 資 訊
九、重要會計科目明細表
-2-
務
註
報
編
1
2
3~ 4
5
6~ 7
8
9~ 10
-
11
11~ 16
16~ 17
17~ 28
29~ 30
30
31~ 33
一
二
三
四~十七
十八
十九
二十
33、 35~ 36
33、 35~ 36
33~ 34
37~ 48
二一
二一
二一
-
表
號
會計師查核報告
凌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鑒:
凌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九年及九十八年六月三十日之資產負債
表,暨民國九十九年及九十八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之損益表、股東權益
變動表及現金流量表,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上開財務報表之編製係管理
階層之責任,本會計師之責任則為根據查核結果對上開財務報表表示意見。
列入上開財務報表中,按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公司易連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之財務報表係由其他會計師查核,因此,本會計師對上開財務報表所表示之
意見中,其有關投資易連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長期股權投資及其投資損益,
係依據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認列。民國九十九年六月三十日對易連通科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之 長 期 股 權 投 資 之 金 額 為 新 台 幤 14,371 仟 元 , 占 資 產 總 額 之
4.77%,民 國 九 十 九 年 上 半 年 度 對 易 連 通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之 投 資 損 失 為 新 台
幣 5,825 仟 元 , 占 稅 前 損 失 之 314%。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一般公認審計準則規劃
並執行查核工作,以合理確信財務報表有無重大不實表達。此項查核工作包
括以抽查方式獲取財務報表所列金額及所揭露事項之查核證據、評估管理階
層編製財務報表所採用之會計原則及所作之重大會計估計,暨評估財務報表
整體之表達。本會計師相信此項查核工作及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可對所表
示之意見提供合理之依據。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基於本會計師之查核結果及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
第一段所述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表編製準則、
商業會計法及商業會計處理準則中與財務會計準則相關之規定暨一般公認會
-3-
計原則編製,足以允當表達凌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九年及九十八年
六月三十日之財務狀況,暨民國九十九年及九十八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
之經營成果與現金流量。
如財務報表附註三所述,凌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自民國九十八年一月一
日起,採用新修訂之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十號「存貨之會計處理準則」相關
規定,以及其他相關公報配合新修訂之條文。
如財務報表附註十六所述,立法院分別於民國九十九年及九十八年五月
修正所得稅法第五條條文,將營利事業所得稅之稅率由百分之二十五調降為
百分之十七,並自九十九年度施行,凌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依此修正條文重
新計算遞延所得稅資產,並將所產生之差額列為所得稅費用。
凌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九年上半年度財務報表重要會計科目明
細表,主要係供補充分析之用,亦經本會計師採用第二段所述之查核程序予
以查核。據本會計師之意見,該等明細表在所有重大方面與第一段所述財務
報表相關資訊一致。
凌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編製民國九十九及九十八年上半年度之合併財
務報表,並經本會計師出具修正式無保留意見之查核報告,備供參考。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會 計 師
楊
明
會 計 師
哲
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台 財 證 六 字 第 0920123784 號
中
華
民
國
吳
怡
君
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台 財 證 六 字 第 0930128050 號
九 十 九
-4-
年
八
月
二 十 六
日
凌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資 產 負 債 表
民國九十九年及九十八年六月三十日
單位:除每股面額為元外
,為新台幣仟元
產
碼 資
流動資產
現金(附註四)
1100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流動(附註
1320
二及五)
應收帳款-淨額(附註二、六及
1140
十八)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附註十
1190
八)
存貨-淨額(附註二及七)
1210
遞延所得稅資產-流動(附註二
1286
及十六)
其他流動資產(附註二及十三)
1298
流動資產合計
11XX
代
1421
九 十 九 年 六 月 三 十 日
金
額
%
$
87,509
29
23,799
九 十 八 年 六 月 三 十 日
金
額
%
$
66,552
20
8
48,365
14
3,145
1
1,009
1
1,203
16,073
5
164
21,011
6
2,117
4,979
138,825
1
2
46
3,943
3,276
144,320
1
1
43
代
碼 負
債
及
股
東
權
益
流動負債
應付票據及帳款
2120
應付費用(附註十八)
2170
應付銷貨折讓(附註二)
2228
應付所得稅(附註二及十六)
2160
其他流動負債(附註二及十二)
2298
流動負債合計
21XX
2820
2881
28XX
2XXX
基金及投資
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附註
二及九)
71,458
24
55,207
16
3110
1501
1521
1544
1561
1631
15X1
15X9
15XX
固定資產(附註二及十)
成
本
土
地
房屋及建築
電腦設備
生財器具
租賃改良
合
計
累計折舊
固定資產淨額
18XX
其他資產
存出保證金
遞延借項-淨額(附註二、十一
及十九)
遞延所得稅資產-非流動(附註
二及十六)
其他資產合計
1XXX
資
1820
1830
1860
產
總
計
34,792
20,389
5,528
5,618
393
66,720
17,815 )
48,905
(
$
(
11
7
2
2
22
6)
16
45,680
45,167
5,863
6,914
393
104,017
22,162 )
81,855
(
(
14
13
2
2
31
7)
24
198
-
259
-
4,695
2
12,239
4
37,018
41,911
12
14
45,620
58,118
13
17
301,099
100
339,500
100
$
3210
3350
3420
3450
3XXX
負債合計
股東權益
股本-每股面額 10 元,額定
50,000 仟股;發行:九十九年
上半年度 34,824 仟股,九十八
年上半年度 34,680 仟股
資本公積
待彌補虧損
累積換算調整數
金融商品之未實現利益
股東權益合計
負債及股東權益總計
經理人:張敦凱
會計主管:李淑萱
-5-
$
其他負債
存入保證金
遞延貸項-聯屬公司間利益(附
註二及十八)
其他負債合計
後附之附註係本財務報表之一部分。
(請參閱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民國九十九年八月二十六日查核報告)
董事長:張敦凱
九 十 九 年 六 月 三 十 日
金
額
%
5,590
7,637
6,972
204
4,936
25,339
2
2
2
1
7
-
47
-
495
1,084
-
47
-
18,309
6
25,386
7
2,924
7,514
4,368
149
2,270
17,225
1
3
1
1
6
589
348,236
2,126
70,722 )
2,722
428
282,790
(
$
九 十 八 年 六 月 三 十 日
金
額
%
301,099
116
1
( 24 )
1
94
100
$
346,796
961
38,227 )
3,337
1,247
314,114
(
$
339,500
102
( 11 )
1
1
93
100
凌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損
益
表
民國九十九年及九十八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
單位:除每股虧損為元外
,為新台幣仟元
代碼 項
4110 銷貨收入(附註二)
目
九 十 九 年 上 半 年 度
金
額
%
125
$ 55,572
九 十 八 年 上 半 年 度
金
額
%
$ 56,919
131
4190 銷貨退回及折讓(附註二)
11,078
25
13,352
31
4100 銷貨收入淨額(附註二及十
八)
44,494
100
43,567
100
5110 銷貨成本(附註三、七及十
五)
18,054
41
18,247
42
5910 銷貨毛利
26,440
59
25,320
58
9,492
16,921
10,232
36,645
21
38
23
82
11,490
19,128
24,922
55,540
26
44
57
127
6100
6200
6300
6000
營業費用(附註十五)
推銷費用(附註十八及
十九)
管理費用
研發費用(附註十八)
營業費用合計
6900 營業損失
7110
7130
7140
7160
營業外收入及利益
利息收入
處分固定資產及待出售
非流動資產利益(附
註二、八及十八)
處分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利益-淨額(附註二
及十四)
兌換利益-淨額(附註
二)
(
10,205 )
(
23 )
(
30,220 )
(
69 )
76
-
446
1
11,736
26
-
-
16
-
791
2
339
1
201
-
(接次頁)
-6-
(承前頁)
代碼 項
目
研發工程品收益-淨額
7210
(附註十八)
其他(附註二及十八)
7480
營業外收入及利益
7100
合計
7521
7880
7660
7500
九 十 九 年 上 半 年 度
金
額
%
$
營業外費用及損失
採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損
失(附註二及九)
報廢固定資產損失(附
註二)
其他(附註二)
營業外費用及損失
合計
2,359
267
5
1
14,793
2,768
1,090
6
3
33
5,296
12
6,107
13
4,201
10
339
1
113
304
1
6,446
14
4,618
11
7900 稅前損失
(
1,858 )
(
4)
(附註二
8110 所得稅利益(費用)
及十六)
(
9,813 )
(
22 )
9600 純
( $ 11,671 )
(
26 )
損
代碼
稅
每股盈餘(虧損)
(附註十七)
基本及稀釋每股虧損
9750
九 十 八 年 上 半 年 度
金
額
%
前 稅
( $ 0.05 )
後
$
(
29,542 )
(
590
2
( $ 28,952 )
稅
( $ 0.34 )
(
前 稅
( $ 0.85 )
68 )
66 )
後
( $ 0.83 )
後附之附註係本財務報表之一部分。
(請參閱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民國九十九年八月二十六日查核報告)
董事長:張敦凱
經理人:張敦凱
-7-
會計主管:李淑萱
凌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東權益變動表
民國九十九年及九十八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九十九年一月一日餘額
股 本 ( 附 註 十 四 )
額
股數(仟股) 金
$ 346,796
34,680
144
1,440
員工認股權酬勞成本
-
-
累積換算調整數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損益
九十九年上半年度純損
預 收 股 款
$ 1,193
股東權益合計
$ 293,501
-
-
-
-
-
406
-
360
-
-
-
-
-
360
-
-
-
-
-
-
144
-
144
-
-
-
-
-
-
-
-
50
50
-
-
-
-
-
(
-
-
九十九年六月三十日餘額
34,824
$ 348,236
$
-
$
2,126
$
-
( $ 70,722 )
( $ 70,722 )
$
2,722
$
428
$ 282,790
九十八年一月一日餘額
34,680
$ 346,796
$
-
$ 83,332
$
-
( $ 92,347 )
( $ 92,347 )
$
3,236
$
1,454
$ 342,471
九十七年度虧損撥補
資本公積-股票發行溢價
資本公積-庫藏股票交易
-
-
-
員工認股權酬勞成本
-
-
-
累積換算調整數
-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損益
-
九十八年上半年度純損
九十八年六月三十日餘額
1,193 )
累 積 虧 損 ( 附 註 十 四 )
法定盈餘公積 待 彌 補 虧 損 合
計
$
( $ 59,051 )
( $ 59,051 )
金融商品未實
現(損)益(附
註二及十四)
$
378
159
員工認股權行使增資發行新股
(
資本公積(附
註二及十四)
$ 1,607
累 積 換 算
調
整
數
( 附 註 二 )
$ 2,578
11,671 )
11,671 )
82,986
86
-
-
-
701
-
-
-
-
-
701
-
-
-
-
-
101
-
101
-
-
-
-
-
-
-
-
-
-
-
-
(
34,680
$ 346,796
-
( $ 38,227 )
$
961
$
28,952 )
(
28,952 )
( $ 38,227 )
後附之附註係本財務報表之一部分。
(請參閱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民國九十九年八月二十六日查核報告)
董事長:張敦凱
(
82,986
86
-
82,986 )
86 )
(
-
$
(
(
11,671 )
經理人:張敦凱
會計主管:李淑萱
-8-
(
207 )
$
3,337
$
1,247
(
207 )
(
28,952 )
$ 314,114
凌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現金流量表
民國九十九年及九十八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純
損
遞延所得稅
折舊及攤銷
員工認股權酬勞成本
採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損失
其他資產損失
迴轉備抵銷貨折讓
處分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淨益
提列存貨跌價及呆滯損失
處分固定資產及待出售非流動資產(利
益)損失
迴轉確定給付退休金
提撥確定給付退休金
營業資產及負債之變動
應收帳款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
存
貨
其他流動資產
應付票據及帳款
應付所得稅
應付費用
應付銷貨折讓
其他流動負債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購買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處分備供出售金融資產價款
處分待出售非流動資產價款
購置固定資產
遞延借項增加
存出保證金減少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出)
九 十 九 年
上 半 年 度
九 十 八 年
上 半 年 度
( $ 11,671 )
9,500
3,746
360
6,107
339
(
431 )
(
16 )
140
( $ 28,952 )
(
1,025 )
4,524
701
4,201
304
(
672 )
(
791 )
488
(
(
(
(
(
(
(
(
(
(接次頁)
-9-
11,736 )
26 )
100 )
732
837 )
3,945
1,107 )
670
66
982
2,992 )
1,192
1,137 )
5,016
42,220
70 )
214 )
58
47,010
(
(
(
(
(
(
(
113
26 )
205 )
1,677
597
5,014
2,223
2,092
96
3,621 )
3,796
324
9,142 )
21,805 )
1,737
529 )
57
20,540 )
(承前頁)
九 十 九 年
上 半 年 度
融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存入保證金增加
其他負債增加
員工認購權行使價款
融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
九 十 八 年
上 半 年 度
495
406
901
$
(
47
47
本期現金淨減少數
46,774
29,635 )
期初現金餘額
40,735
96,187
期末現金餘額
$ 87,509
$ 66,552
現金流量資訊之補充揭露:
支付所得稅
$
83
$
108
不影響現金流量之融資活動
一年內到期公司債轉其他流動負債
出售固定資產轉列其他應收款
員工認股權證行使
$
$
$
262
1,599
$
$
$
3,300
-
後附之附註係本財務報表之一部分。
(請參閱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民國九十九年八月二十六日查核報告)
董事長:張敦凱
經理人:張敦凱
- 10 -
會計主管:李淑萱
凌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財務報表附註
民國九十九及九十八年上半年度
(除另予註明者外,金額係以新台幣仟元為單位)
一、公司沿革及營業
本公司於八十七年十月設立,並於八十八年一月開始營業。本公
司於八十九年七月六日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以
下簡稱證期局)核准補辦股份公開發行,九十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於
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掛牌交易。
本公司為無晶圓廠之專業半導體設計公司。本公司之業務範圍為
從事設計、行銷及銷售下列產品:
(一 ) 積 體 電 路 ;
(二 ) 半 導 體 記 憶 零 組 件 ;
(三 ) 數 位 通 訊 產 品 及 其 半 導 體 零 組 件 ;
(四 ) 電 腦 週 邊 設 備 及 其 半 導 體 零 組 件 ;
(五 ) 半 導 體 零 組 件 。
本 公 司 於 九 十 九 及 九 十 八 年 六 月 底 , 員 工 人 數 分 別 為 32 人 及 60
人。
二、重要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本財務報表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商業會計法、
商業會計處理準則及一般公認會計原則編製。依照前述準則、法令及
原則編製財務報表時,本公司對於備抵呆帳、備抵銷貨折讓、存貨跌
價損失、部分金融資產評價、固定資產折舊、遞延借項攤銷、資產減
損、退休金、員工認股權酬勞成本及所得稅等之提列,必須使用合理
之估計金額,因估計通常係在不確定情況下作成之判斷,因此可能與
將來實際結果有所差異。
- 11 -
重要會計政策彙總說明如下:
資產與負債區分流動與非流動之標準
流動資產包括用途未受限制之現金,以及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
之資產或預期於資產負債表日後一年內變現之資產,固定資產及其他
不屬於流動資產之資產為非流動資產。流動負債包括主要為交易目的
而發生之負債,以及須於資產負債表日後一年內清償之負債,負債不
屬於流動負債者為非流動負債。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本公司成為金融資產合約之一方時,認列金融資產;對於合約權
利喪失控制時,除列金融資產。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於原始認列時,以成本並加計取得或發行之交
易成本入帳;後續評價以公平價值衡量,且其價值變動列為股東權益
調整項目,累積之利益或損失於金融資產除列時,列入當期損益。依
慣例交易購買或出售金融資產時,採用交易日會計處理。
若有減損之客觀證據,則認列減損損失。若後續期間減損金額減
少,備供出售權益商品之減損減少金額認列為股東權益調整項目。
現金股利於除息日認列投資收益,股票股利不列為投資收益,僅
註記股數增加,並按增加後之總股數重新計算每股成本。
公平價值之基礎:開放型基金受益憑證係以資產負債表日之淨資
產價值為公平價值之基礎。
收入認列、應收帳款及備抵呆帳
銷貨收入原則上係於貨物運出時及所有權移轉時認列。銷貨收入
係按本公司與買方所協議交易對價(考量商業折扣及數量折扣後)之
公平價值衡量;惟銷貨收入之對價為一年期以內之應收款時,其公平
價 值 與 到 期 值 差 異 不 大 且 交 易 量 頻 繁,則 不 按 設 算 利 率 計 算 公 平 價 值 。
備抵銷貨折讓係於銷貨時依據本公司與代理商約定之折讓辦法及
歷史經驗,估計未來可能發生之折讓金額,並列為應收帳款之減項或
應付銷貨折讓。
備抵呆帳係按應收帳款帳齡收回可能性評估提列。
- 12 -
存
貨
存貨包括製成品及在製品。九十八年一月一日以前,存貨係按加
權平均成本與市價(重置成本或淨變現價值)孰低法計價。期末存貨
並依據存貨之庫齡期間及製程技術之改變情形,評估可能發生之呆滯
料 件 後 提 列 備 抵 存 貨 跌 價 損 失。如 附 註 三 所 述,九 十 八 年 一 月 一 日 起 ,
存貨係以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計價,比較成本與淨變現價值時,除
同類別存貨外,係以個別項目為基礎。淨變現價值係指在正常情況下
之估計售價減除至完工尚需投入之成本及銷售費用後之餘額。
待出售非流動資產
係指於目前狀況下,企業可依一般條件及商業慣例立即出售,且
高度很有可能於一年內完成出售之非流動資產。
分類為待出售非流動資產者,係以帳面價值與淨公平價值孰低衡
量,並停止提列折舊、折耗或攤銷。
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
對被投資公司具有重大影響力之長期股權投資,係按權益法計
價,投資之帳面價值包括投資成本及按持股比例認列被投資公司同期
之損益。
本公司與採權益法被投資公司順流交易所產生之利益,按持股比
例 予 以 消 除;惟 如 本 公 司 對 該 被 投 資 公 司 有 控 制 能 力,則 予 全 部 消 除 。
本公司與採權益法被投資公司逆流交易所產生之利益,按持股比例予
以消除。
取得股權時,投資成本與被投資公司股權淨值間之溢價,原係按
十年平均攤銷。惟自九十五年一月一日起,依修訂後財務會計準則公
報之規定,其以前取得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尚未攤銷之餘額屬
投資成本超過所取得股權淨值者,比照商譽處理,不再攤銷。
固定資產
固定資產按成本減累計折舊計價。重大改良及更新,作為資本支
出;修理及維護支出,則作為當期費用。固定資產報廢或出售時,其
成本及累計折舊均自帳上減除;因而產生之損益依其性質列為當期之
營業外費用及損失或營業外收入及利益。
- 13 -
固定資產折舊係以直線法按下列耐用年數計提:房屋及建築,三
至 五 十 年;電 腦 設 備,三 年;生 財 器 具,三 至 五 年;租 賃 改 良,三 年 。
耐 用 年 數 屆 滿 仍 繼 續 使 用 者,就 其 殘 值 依 估 計 可 再 使 用 年 數 續 提 折 舊 。
遞延借項
係包括電腦軟體成本、生產用光罩及權利金。電腦軟體成本及生
產用光罩係於開始使用或生產時,採直線法按三至五年平均攤銷。權
利金則依產品預計生產數量攤銷。
資產減損
本公司依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三十五號「資產減損之會計處理準
則」之規定,就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固定資產及遞延借項評估
資產減損。
本公司於資產負債表日評估是否有減損跡象顯示資產可能發生減
損,倘經評估資產有減損跡象存在時,即估計該資產或其所屬現金產
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惟商譽無論其是否有減損跡象存在,每年應定
期進行減損測試。當資產或其所屬現金產生單位所估計之可回收金額
低於帳面價值時,差額即於當期認列減損損失,並貸記累計減損或直
接調整減少資產之帳面價值。當認列資產之減損後,其折舊或攤銷費
用之計算,應以調整後資產帳面價值減除其殘值計算,並於剩餘耐用
年限內,以合理而有系統之方法攤提之。經評估已認列減損損失並調
整 帳 面 價 值 之 資 產 ( 商 譽 除 外 ), 若 嗣 後 其 可 回 收 金 額 之 估 計 發 生 變
動,致預計之可回收金額因而增加,則應迴轉已認列之減損損失,就
原認列為減損損失之範圍內,於當期認列迴轉利益,並借記累計減損
調整增加資產帳面價值至可回收金額,惟迴轉後之帳面價值,不得超
過該項資產在未認列減損損失之情況下,減除提列折舊或攤銷後之帳
面價值。
進行減損測試時,商譽係分攤到本公司預計能享受合併綜效之各
相關現金產生單位。商譽所屬現金產生單位除有跡象顯示可能減損
外,每 年 應 藉 由 各 單 位 帳 面 價 值( 包 含 商 譽 )與 其 可 回 收 金 額 之 比 較 ,
進行各單位之減損測試。各單位之可回收金額若低於其帳面價值,減
損損失先就已分攤至該現金產生單位之商譽,減少其帳面價值。次就
- 14 -
其餘減損損失再依現金產生單位中各資產帳面價值等比例分攤至各資
產。已認列之商譽減損損失不得迴轉。
可轉換公司債
九十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已發行之可轉換公司債,將全部發
行價格作為負債入帳,約定賣回價格超過可轉換公司債面額之利息補
償金,於發行日至賣回權期間屆滿日之期間,按利息法認列為負債。
可轉換公司債之贖回價格高於公司債面額之利息補償金,自發行
日起至債券持有人得行使賣回權日止,按利息法認列利息費用;可轉
換公司債之轉換係依帳面價值法處理,公司債轉換時,將未攤銷溢折
價與發行成本、應付利息補償金及公司債面額一併轉銷,並以該轉銷
淨額作為入帳基礎,此項轉銷淨額超過普通股股本面額部分則列為資
本公積。
退休金
屬確定給付退休辦法之退休金係按精算結果認列;屬確定提撥退
休辦法之退休金,係於員工提供服務之期間,將應提撥之退休金認列
為當期費用。
員工認股權
發行酬勞性員工認股權,其給與日於九十七年一月一日(含)以
後者,係依照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三十九號「股份基礎給付之會計處
理準則」處理。按預期既得認股權之最佳估計數量及給與日公平價值
計算之認股權價值,於既得期間以直線法認列為當期費用,並同時調
整資本公積—員工認股權。後續資訊顯示預期既得之認股權數量與估
計不同時,則修正原估計數。
發行酬勞性員工認股權憑證,其給與日於九十三年一月一日至九
十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間者,係適用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研究發展
基金會(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解釋函相關規定,本公司係選擇採用
內含價值法處理,將酬勞成本於符合認股權計畫所規定之員工服務年
限內逐期認列為費用。
- 15 -
所得稅
所得稅作同期間及跨期間之分攤,即將可減除暫時性差異、未使
用以前年度虧損扣抵、未使用投資抵減及直接借記股東權益調整項目
之所得稅影響數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並評估其可實現性,認列相
關備抵評價金額;而應課稅暫時性差異及直接貸記股東權益調整項目
之所得稅影響數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負債。遞延所得稅資產或負債依其
相關資產或負債之分類劃分為流動或非流動項目,無相關之資產或負
債者,依預期迴轉期間之長短劃分為流動或非流動項目。
研究發展及人才培訓所產生之所得稅抵減,採當期認列法處理。
以前年度所得稅之調整,列為當期所得稅。
本公司依所得稅法規定計算之未分配盈餘加徵百分之十所得稅,
列為股東會決議年度之所得稅費用。
外幣交易及外幣財務報表之換算
非衍生性商品之外幣交易所產生之各項外幣資產、負債、收入或
費用,按交易日之即期匯率折算新台幣金額入帳。
資產負債表日之外幣貨幣性資產或負債,按該日即期匯率予以調
整,兌換差額列為當期損益。
資產負債表日之外幣非貨幣性資產或負債,依公平價值衡量者,
按該日即期匯率調整,所產生之兌換差額,屬公平價值變動認列為股
東權益調整項目者,列為股東權益調整項目;屬公平價值變動認列為
當期損益者,列為當期損益。以成本衡量者,則按交易日之歷史匯率
衡量。
外幣長期股權投資按權益法計價者,以被投資公司之外幣財務報
表換算後所得之股東權益做為依據,兌換差額列入累積換算調整數,
作為股東權益之調整項目。
三、會計變動之理由及其影響
本公司自九十八年一月一日起採用新修訂之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
十 號 「 存 貨 之 會 計 處 理 準 則 」。 該 號 公 報 主 要 之 修 訂 內 容 包 括 : (一 )存
貨以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者衡量,且除同類別存貨外應逐項比較
之 ; (二 )未 分 攤 固 定 製 造 費 用 於 發 生 當 期 認 列 為 銷 貨 成 本 ; 及 (三 )異 常
- 16 -
製造成本及存貨跌價損失(或回升利益)應分類為銷貨成本。此項會
計 變 動 , 使 本 公 司 九 十 八 年 上 半 年 度 淨 損 增 加 366 仟 元 , 稅 後 基 本 每
股 虧 損 增 加 0.01 元 。
四、現
金
定期存款
外幣活期存款
活期存款及支票存款
零用金及庫存現金
九 十 九 年
六 月 三 十 日
$ 57,894
16,964
12,431
220
$ 87,509
九 十 八 年
六 月 三 十 日
$ 38,408
19,215
8,765
164
$ 66,552
九 十 九 及 九 十 八 年 六 月 底 本 公 司 境 外 存 款 分 別 計 4,407 仟 元( 人 民
幣 922 仟 元 及 美 金 7 元 ) 及 167 仟 元 ( 人 民 幣 35 仟 元 及 美 金 1 元 ),
存放地點為大陸深圳。
五、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流動
開放型基金
評價調整
九 十 九 年
六 月 三 十 日
$ 23,371
428
$ 23,799
九 十 八 年
六 月 三 十 日
$ 47,118
1,247
$ 48,365
九 十 九 年
六 月 三 十 日
九 十 八 年
六 月 三 十 日
六、應收帳款-淨額
應收帳款
非關係人
關 係 人
$
(
(
(
備抵銷貨折讓
備抵呆帳
$
- 17 -
6,257
234
6,491
3,320 )
26 )
3,346 )
3,145
$
(
(
(
$
6,724
6,724
5,689 )
26 )
5,715 )
1,009
七、存貨-淨額
九 十 九 年
六 月 三 十 日
$ 8,200
7,873
$ 16,073
在 製 品
製 成 品
九 十 八 年
六 月 三 十 日
$ 10,506
10,505
$ 21,011
九 十 九 及 九 十 八 年 六 月 底 之 備 抵 存 貨 跌 價 損 失 分 別 為 7,785 仟 元
及 7,467 仟 元 。
九 十 九 及 九 十 八 年 上 半 年 度 與 存 貨 相 關 之 銷 貨 成 本 分 別 為 18,054
仟 元 及 18,247 仟 元 。 九 十 九 及 九 十 八 年 上 半 年 度 之 銷 貨 成 本 分 別 包 括
存 貨 跌 價 損 失 140 仟 元 及 488 仟 元 。
八、待出售非流動資產
本公司於九十九年四月二十九日簽訂不動產出售合約,將原新竹
辦 公 室 出 售 予 他 公 司,出 售 總 價 款 為 42,220 仟 元,認 列 處 分 利 益 11,486
仟元,並於九十九年五月七日完成過戶,截至九十九年六月底止,相
關出售款項業已全數收取。
九、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
九十九年六月三十日 九十八年六月三十日
金
額 持股% 金
額 持股%
美國 AverLogic
Technologies, Inc.(以下簡
稱 AverLogic Inc.)
易連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薩摩亞顧德曼國際有限公司
(Goldman International
Limited)
$ 52,265
14,371
100
88
$ 55,207
-
100
-
4,822
$ 71,458
100
$ 55,207
-
投資成本與股權淨值間差額,係因商譽而發生者,九十九及九十
八年上半年度期初餘額及本期增減金額如下:
項
九十九年上半年度
商
譽
九十八年上半年度
商
譽
目 期 初 餘 額 本 期 增 加 本 期 減 少 期 末 餘 額
$ 28,103
$
-
$
-
$ 28,103
$ 28,103
$
-
$
-
$ 28,103
- 18 -
AverLogic Inc.為 本 公 司 於 美 國 矽 谷 投 資 之 子 公 司 , 主 要 從 事 IC
之設計及銷售。
易連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為本公司投資之子公司,該被投資公司
於九十八年十月六日完成設立登記,主要從事電器及視聽電子產品製
造、有 線 及 無 線 通 信 機 械 器 材 製 造 及 電 子 零 組 件 製 造、批 發、零 售 等 。
顧德曼國際有限公司為本公司於薩摩亞投資之子公司,該被投資
公司於九十八年八月十一日完成設立登記,係為間接投資大陸地區所
設立之子公司。本公司於九十九年七月十三日增資顧德曼國際有限公
司 美 金 135 仟 元 間 接 取 得 創 欣 威 視 電 子 ( 深 圳 ) 有 限 公 司 95%股 權 ,
投 資 金 額 總 計 美 金 285 仟 元 。
本公司九十九及九十八年上半年度按權益法認列之長期股權投資
損失,係依據同期間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表計算,列示如下:
九
上
AverLogic Inc.
易連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顧德曼國際有限公司
十
半
$
$
九
年
279
5,825
3
6,107
年
度
九
上
十 八
半 年
$ 4,201
$ 4,201
年
度
十、累計折舊
房屋及建築
電腦設備
生財器具
租賃改良
九 十 九 年
六 月 三 十 日
$ 7,172
5,057
5,480
106
$ 17,815
九 十 八 年
六 月 三 十 日
$ 10,649
4,989
6,516
8
$ 22,162
九 十 九 年
六 月 三 十 日
$ 5,875
5,198
287
11,360
(
6,665 )
$ 4,695
九 十 八 年
六 月 三 十 日
$ 12,789
5,198
917
18,904
(
6,665 )
$ 12,239
十一、遞延借項-淨額
生產用光罩
權利金
電腦軟體成本
累計減損
- 19 -
本公司執行資產減損測試時,係以公司整體為一現金產生單位。
現金產生單位之可回收金額係依據使用價值決定,所採用之關鍵假設
係以現金產生單位實際營運情形及業務或景氣循環週期之客觀資料作
為未來現金流量之預計基礎,於永續經營假設下,預估現金產生單位
未來五年營運產生之淨現金流量;本公司九十九及九十八年六月底用
於 估 算 未 來 現 金 流 量 之 折 現 率 分 別 為 11.28%及 11.49%。
經以上述假設評估現金產生單位之使用價值,本公司九十九及九
十八年上半年度並無重大資產減損損失。
十二、一年內到期公司債
本公司於九十三年六月二十四日發行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
債 100,000 仟 元,發 行 期 間 為 五 年,票 面 利 率 為 0%。依 轉 換 辦 法 規 定 ,
轉 換 價 格 於 發 行 時 訂 為 每 股 17.9 元( 嗣 後 依 公 式 調 整 )
,除 依 規 定 申 請
轉換為本公司普通股(本轉換公司債發行之日起滿一個月後,至到期
日前十日止;除依法暫停過戶期間外,債權人得申請轉換為本公司普
通股)或於本公司債發行滿二年時,依面額加計利息補償金(滿二年
為 債 券 面 額 之 2.52%, 滿 三 年 為 債 券 面 額 之 4.57%, 滿 四 年 為 7.19%)
行使賣回權。另本公司於符合約定條件時,得按約定價格,以現金提
前收回全部債券外,本金於到期時以現金一次償還。
截至九十八年六月底止,該轉換公司債已屆到期日,尚有債券持
有 人 未 領 款 項 3,300 仟 元,帳 列 其 他 流 動 負 債;並 已 於 九 十 八 年 七 月 一
日全數償清。
十三、員工退休金
本公司依「勞工退休金條例」訂定之員工退休辦法,係屬確定提
撥退休辦法,依員工每月薪資百分之六提撥至勞工保險局之個人退休
金專戶。本公司九十九及九十八年上半年度認列之確定提撥退休金成
本 分 別 為 457 仟 元 及 1,001 仟 元 。
- 20 -
適用「勞動基準法」之退休金制度,係屬確定給付退休辦法。退
休金給付係按員工服務年資及其退休前一個月之平均薪資計算。本公
司按員工每月薪資總額百分之二提撥員工退休基金,交由勞工退休準
備金監督委員會以該委員會名義存入台灣銀行。
本公司預付退休金之變動情形如下:
期初餘額
本期迴轉
本期提撥
期末餘額
九十九年上半年度
$
698
26
100
$
824
九十八年上半年度
$
293
26
205
$
524
本公司確定給付退休金基金餘額及變動情形如下:
期初餘額
本期提撥
孳息收入
期末餘額
九十九年上半年度
$ 5,465
100
52
$ 5,617
九十八年上半年度
$ 5,078
205
$ 5,283
十四、股東權益
依公司法規定,資本公積除彌補虧損外,不得使用;但超過票面
金額發行股票所得溢價產生之資本公積,得撥充資本,按股東原有股
份之比例發給新股。證期局並規定,超過票面金額發行股票所得溢價
產生之資本公積轉增資每年以一定比率為限,且不得於現金增資年度
即將該增資溢價發行所產生之資本公積提出撥充資本。
資本公積明細如下:
員工認股權酬勞成本
股票發行溢價
九 十 九 年
六 月 三 十 日
$ 1,967
159
$ 2,126
九 十 八 年
六 月 三 十 日
$
961
$
961
依本公司章程規定,年終結算如有盈餘,於完納一切稅捐及彌補
以前年度虧損後,提列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並依證券交易法第
四十一條第一項規定,就股東權益減項金額提列特別盈餘公積後,連
- 21 -
同上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提撥全部或部分作為可供分配盈餘,依下
列順序分配之:
(一 ) 董 監 酬 勞 百 分 之 零 至 二 ;
(二 ) 員 工 紅 利 百 分 之 五 至 二 十 五 , 發 放 對 象 得 包 括 從 屬 公 司 員 工 ;
(三 ) 餘 額 為 股 東 紅 利 。
本公司分配股利之政策,需視公司目前及未來之投資環境、資金
需求、國內外競爭狀況及資本預算等因素,兼顧股東利益、平衡股利
及 公 司 長 期 財 務 規 劃 等,每 年 依 法 由 董 事 會 擬 具 分 派 案,提 報 股 東 會 。
股東股利之發放,其中股票股利於股利總額之百分之五十至一百,現
金股利於股利總額之百分之零至五十。
本公司九十八年度虧損撥補案業經九十九年三月十九日董事會及
九十九年六月二十五日股東會決議通過:
項
期初未彌補虧損
加:九十八年度稅後純損
期末未彌補虧損
目
金
額
( $ 9,275 )
( 49,776 )
( $ 59,051 )
本公司九十七年度虧損撥補案業經九十八年三月十七日董事會及
九十八年六月十六日股東會決議通過:
金
項
目
期初未彌補虧損
加:九十七年度稅後純損
待彌補虧損
彌補項目:
資本公積-股票發行溢價
資本公積-庫藏股票交易
期末未彌補虧損
額
$
(
(
92,347 )
92,347 )
82,986
86
( $ 9,275 )
本公司九十九及九十八年上半年度均為純損,因是未予估列員工
紅利與董監酬勞。
依公司法規定,法定盈餘公積應提撥至其餘額達股本總額時為
止。法定盈餘公積得用以彌補虧損;且當該項公積已達實收股本百分
之五十時,在公司無盈餘時,得以其超過部分派充股息及紅利,或在
- 22 -
公司無虧損時,得保留法定盈餘公積達實收股本百分之五十之半數,
其餘部分得以撥充股本。
本公司若分配屬於八十七年度(含)以後未分配盈餘時,除屬非
中華民國境內居住者之股東外,其餘股東可按股利分配日之稅額扣抵
比率計算可獲配之股東可扣抵稅額。
本公司九十九及九十八年上半年度員工認股權憑證之相關資訊如
下:
九十七年認股權計劃
加權平均
行使價格
單
位 ( 元 )
九十九年上半年度
期初餘額
本期執行
本期沒收
期末餘額
期末可行使之認股權
九十八年上半年度
期初餘額
本期沒收
期末餘額
期末可行使之認股權
(
650
30 )
620
-
1,200
1,200
-
$
$
10
10
10
10
10
九十五年認股權計劃
加權平均
行使價格
單
位 ( 元 )
(
九十四年認股權計劃
加權平均
行使價格
單
位 ( 元 )
718
174 )
544
364
$ 10.65
10.65
10.65
(
(
900
900
360
$ 10.65
10.65
(
九十二年認股權計劃
加權平均
行使價格
單
位 ( 元 )
234
32 )
172 )
30
30
$ 12.31
12.70
12.70
11.60
29
29
29
$
15
15
393
51 )
342
231
$ 12.27
12.70
12.44
77
77
77
$ 20.34
20.34
上 述 認 股 權 計 劃 每 單 位 可 認 購 普 通 股 1,000 股,認 股 權 單 位 與 認 股
價格遇有無償配股之情形時,業已依照本公司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
認股辦法,調整無償配股之影響。
截至九十九及九十八年六月底止,本公司流通在外之員工認股權
憑證相關資訊如下:
九十七年認股權計劃
九十五年認股權計劃
九十四年認股權計劃
九十二年認股權計劃
九十九年六月三十日
行 使 價 格 加權平均預
之 範 圍 期剩餘存續
( 元 ) 期限(年)
$
10.00
4.21
10.65
2.20
11.60
1.40
15.00
0.22
- 23 -
九十八年六月三十日
行 使 價 格 加權平均預
之 範 圍 期剩餘存續
( 元 ) 期限(年)
$
10.00
5.21
10.65
3.20
11.6-12.7
2.17
15.0-28.7
0.91
本公司於九十七年一月一日以後給與之員工認股權使用
Black-Scholes 評 價 模 式 , 評 價 模 式 所 採 用 之 參 數 如 下 :
8.5 元
10 元
50.54%-53.61%
4.00 年-5.00 年
1.915%-1.948%
給與日股價
行使價格
預期波動率
預期存續期間
股 利 率
無風險利率
九 十 九 及 九 十 八 年 上 半 年 度 認 列 之 酬 勞 成 本 分 別 為 360 仟 元 及 701
仟元。
本公司給與日於九十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含以前)之員工認股
數,依內含價值法認列之相關酬勞成本為零元;若採公平價值法認列
前述認股權酬勞成本,其相關之方法、假設及財務報表之擬制純損與
每股虧損資訊如下:
九 十 五 年 九 十 四 年 九 十 二 年
認 股 權 計 畫 認 股 權 計 畫 認 股 權 計 畫
Black-Scholes 選擇權評
價模式
假
設
股 利 率
預期價格波動性
無風險利率
預期存續期間
純
損
報表認列之純損
擬制純損
基本每股虧損(元) 報表認列之每股虧損
擬制每股虧損
稀釋每股虧損(元) 報表認列之每股虧損
擬制每股虧損
評價模式
49.91%
1.850%
5.00 年
37.65-38.54%
1.819-2.000%
4.84-4.90 年
($
11,671 )
(
11,828 )
(
0.34 )
(
0.34 )
(
0.34 )
(
0.33 )
36.83%
1.850%
4.45 年
本公司依九十五年認股權計劃給與之認股權憑證,每單位加權平
均 公 平 價 值 為 4.49 元 ; 依 九 十 四 年 認 股 權 計 劃 給 與 之 認 股 權 憑 證 , 每
單 位 加 權 平 均 公 平 價 值 分 別 為 4.26 元 及 3.81 元;依 九 十 二 年 認 股 權 計
畫 給 與 之 認 股 權 憑 證 , 每 單 位 加 權 平 均 公 平 價 值 為 3.16 元 。
- 24 -
九十九及九十八年上半年度備供出售金融商品未實現(損)益之
變動如下:
九十九年上半年度
$
378
66
(
16 )
$
428
期初餘額
直接認列為股東權益調整項目
轉列損益項目
期末餘額
九十八年上半年度
$ 1,454
584
(
791 )
$ 1,247
十五、用人、折舊及攤銷費用
九
十
九
年
上
半
屬於營業成本者 屬於營業費用者 合
用人費用
薪資費用
勞健保費用
退休金費用
其他用人費用
折舊費用
攤銷費用
$
2,506
$ 16,968
667
431
1,141
922
318
年
$ 16,968
667
431
1,141
922
2,824
九
十
八
年
上
半
屬於營業成本者 屬於營業費用者 合
用人費用
薪資費用
勞健保費用
退休金費用
其他用人費用
折舊費用
攤銷費用
$
1,756
度
計
$ 29,272
1,391
975
1,557
1,650
1,118
年
度
計
$ 29,272
1,391
975
1,557
1,650
2,874
十六、所得稅
(一 ) 帳 列 稅 前 損 失 按 法 定 稅 率 計 算 之 所 得 稅 與 當 期 應 負 擔 所 得 稅 及 所 得
稅利益之調節:
九十九年上半年度
稅前損失按法定稅率(九十九
年:17%;九十八年:25%)
計算之稅額
加(減)調節項目影響之稅額:
永久性差異
(接次頁)
- 25 -
($
(
315 )
1,023 )
九十八年上半年度
($
(
7,386 )
198 )
(承前頁)
九十九年上半年度
$ 1,338
暫時性差異
大陸辦事處當期應負擔所
得稅
當期應負擔所得稅
遞延所得稅
虧損扣抵
投資抵減
備抵評價調整
稅率修正之所得稅影響數
其
他
大陸辦事處所得稅費用
以前年度所得稅調整
所得稅費用(利益)
九十八年上半年度
$ 7,584
204
204
149
149
(
$
1,404 )
702
8,214
1,988
164
9,813
(
(
(
($
7,095 )
2,566 )
708
7,982
54 )
27
204
590 )
立法院於九十八年一月修正所得稅法第三十九條條文,將營利
事業虧損扣抵年限由五年延長為十年。
立法院於九十九年及九十八年五月修正所得稅法第五條條文,
將營利事業所得稅稅率由百分之二十五調降為百分之十七。並自九
十九年度施行。本公司業已依此修正條文重新計算遞延所得稅資
產,並將所產生之差額列為所得稅費用。
(二 ) 淨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明 細 包 括 :
九 十 九 年
六 月 三 十 日
遞延所得稅資產-流動
未實現銷貨折讓
未實現兌換利益
投資抵減
存貨跌價損失
其
他
$
874
40
10,829
1,323
(
120 )
12,946
( 10,829 )
$ 2,117
備抵評價
(接次頁)
- 26 -
九 十 八 年
六 月 三 十 日
$
1,997
(
273 )
9,396
2,232
(
13 )
13,339
(
9,396 )
$ 3,943
(承前頁)
九 十 九 年
六 月 三 十 日
九 十 八 年
六 月 三 十 日
$ 33,116
19,428
29,823
4,914
87,281
( 50,263 )
$ 37,018
$ 36,949
29,289
30,322
5,520
102,080
( 56,460 )
$ 45,620
遞延所得稅資產-非流動
按權益法認列之國外投
資損失
投資抵減
虧損扣抵
其
他
備抵評價
(三 ) 截 至 九 十 九 年 六 月 底 止 , 所 得 稅 抵 減 相 關 資 訊 如 下 :
尚 未 抵 減 最 後 抵 減
法 令 依 據 抵 減 項 目 可抵減稅額 稅
額 年
度
九十九年
促進產業升級條例 研究發展及人
$ 10,829
$ 10,829
才培訓支出
一○○年
8,448
8,448
一○一年
7,446
7,446
一○二年
3,534
3,534
立 法 院 於 九 十 九 年 四 月 十 六 日 通 過「 產 業 創 新 條 例 」, 其 中 第 十
條 規 定 公 司 得 在 投 資 研 究 發 展 支 出 15%限 度 內 , 抵 減 當 年 度 應 納 所
得 稅 , 並 以 不 超 過 該 公 司 當 年 度 應 納 營 利 事 業 所 得 稅 30%為 限 , 該
規定之施行期間自九十九年一月一日起至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止。
(四 ) 截 至 九 十 九 年 六 月 底 止 , 虧 損 扣 抵 相 關 資 訊 如 下 :
虧
損
年
九十四年
九十五年
九十六年
九十七年
九十八年
九十九年
度
可 扣 抵 總 額
$ 29,533
47,628
7,674
38,393
43,938
8,262
- 27 -
尚未扣抵餘額
$ 29,533
47,628
7,674
38,393
43,938
8,262
最後扣抵年度
一○四年
一○五年
一○六年
一○七年
一○八年
一○九年
(五 ) 兩 稅 合 一 相 關 資 訊 :
九 十 九 年
六 月 三 十 日
$ 26,984
可扣抵稅額帳戶餘額
九 十 八 年
六 月 三 十 日
$ 27,188
本公司九十八及九十七年度並無盈餘可供分配,股東可扣抵稅
額將留待以後年度盈餘分配時,依當時計算之稅額扣抵比率分配予
股東。
(六 ) 本 公 司 九 十 三 年 度 所 得 稅 申 報 案 件 經 稅 捐 稽 徵 機 關 核 定 , 針 對 本 公
司申報合於獎勵規定之免稅所得,認定因無增資擴展而增加之銷售
量 , 是 以 全 數 調 整 減 除 , 致 減 少 應 收 退 稅 款 706 仟 元 。 本 公 司 對 此
核定內容不服,業已提起復查。
十七、每股盈餘(虧損)
本公司九十九及九十八年上半年度因係虧損,計入潛在普通股將
產生反稀釋作用,因是不予計算稀釋效果。計算每股虧損之分子及分
母揭露如下:
(
前
分
稅
額
九十九年上半年度
基本及稀釋每股虧損
屬於普通股股東之
本期純損
($
1,858 )
( $ 11,671 )
34,824
( $ 0.05 )
( $ 0.34 )
九十八年上半年度
基本及稀釋每股虧損
屬於普通股股東之
本期純損
( $ 29,542 )
( $ 28,952 )
34,680
( $ 0.85 )
( $ 0.83 )
- 28 -
子
)
後
股數(分母) 每 股 虧 損 ( 元 )
(仟股) 稅
前 稅
後
金
稅
十八、關係人交易
本公司九十九及九十八年上半年度重大之關係人交易及餘額彙總
如下:
(一 ) 關 係 人 之 名 稱 及 關 係
關
係
人
AverLogic Inc.
易連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名
稱
顧德曼國際有限公司(Goldman
International Limited)
與 本 公 司 之 關 係
本公司持股 100%之子公司
本公司持股 88%之子公司(九十
八年十月六日設立)
本公司持股 100%之子公司(九
十八年八月十一日設立)
(二 ) 關 係 人 交 易
1. 銷
貨
本 公 司 九 十 九 及 九 十 八 年 上 半 年 度 銷 貨 予 AverLogic Inc.分
別 為 4,857 仟 元 及 6,374 仟 元 , 分 別 占 該 科 目 10.92%及 14.63%。
另 九 十 九 及 九 十 八 年 上 半 年 度 銷 售 工 程 品 予 AverLogic Inc.分 別
為 225 仟 元 及 242 仟 元 , 帳 列 營 業 外 收 入 及 利 益 - 研 發 工 程 品 收
益。
本公司九十九年上半年度銷售工程品予易連通科技股份有限
公 司 為 584 仟 元 , 帳 列 營 業 外 收 入 及 利 益 - 研 發 工 程 品 收 益 ; 截
至 九 十 九 年 六 月 底 止 , 尚 有 234 仟 元 尚 未 收 取 , 帳 列 應 收 帳 款 -
關係人。
2. 銷 售 佣 金
本 公 司 與 AverLogic Inc.簽 訂 銷 售 代 理 合 約 , 由 AverLogic
Inc.代 理 銷 售 本 公 司 之 產 品 並 按 季 支 付 佣 金。九 十 九 及 九 十 八 年 上
半 年 度 佣 金 支 出 分 別 為 1,090 仟 元 及 842 仟 元 , 帳 列 推 銷 費 用 。
3. 技 術 服 務 費 用
本 公 司 與 AverLogic Inc.簽 訂 技 術 服 務 契 約 , 由 AverLogic
Inc.提 供 關 於「 H.264 影 像 聲 音 無 線 傳 輸 單 晶 片 」
、
「 HD FIFO 暫 存
記憶體晶片」及相關之技術支援及服務。九十九及九十八年上半
年 度 技 術 服 務 費 用 分 別 為 7,634 仟 元 及 5,900 仟 元 , 帳 列 研 發 費
- 29 -
用。九 十 九 及 九 十 八 年 六 月 底 之 應 付 技 術 服 務 費 分 別 為 3,900 仟 元
及 2,351 仟 元 , 帳 列 應 付 費 用 。
4. 出 售 固 定 資 產
本公司於九十九年六月八日將固定資產及以往年度已費用化
之 零 星 設 備 售 予 易 連 通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出 售 總 價 款 為 1,002
仟 元,分 別 認 列 處 分 固 定 資 產 及 待 出 售 非 流 動 資 產 利 益 250 仟 元、
營 業 外 收 入 及 利 益 - 其 他 245 仟 元 及 未 實 現 處 分 利 益 495 仟 元( 帳
列 其 他 負 債 ); 截 至 九 十 九 年 六 月 底 止 , 上 述 出 售 價 款 尚 未 收 取 ,
帳列其他金融資產-流動。
本公司與關係人間之交易與非關係人交易之條件相當。
十九、重大承諾事項及或有事項
截 至 九 十 九 年 六 月 底 止,本 公 司 之 重 大 承 諾 事 項 及 或 有 事 項 如 下 :
(一 ) 本 公 司 與 他 公 司 簽 訂 技 術 授 權 合 約 , 生 產 「 視 訊 影 像 壓 縮 晶 片 」 產
品 , 該 項 技 術 權 利 金 計 美 金 500 仟 元 。 另 依 合 約 約 定 , 本 公 司 自 相
關 產 品 銷 售 日 起 依 約 按 產 品 銷 售 量 支 付 每 單 位 美 金 0.15 元 至 0.20 元
之 權 利 金,達 到 支 付 上 限 美 金 350 仟 元 止。截 至 九 十 九 年 六 月 底 止 ,
相關產品尚未開始銷售。
(二 ) 本 公 司 與 他 公 司 簽 訂 技 術 授 權 合 約 , 生 產 「 視 訊 影 像 解 碼 晶 片 」 產
品 , 該 項 技 術 授 權 金 計 美 金 725 仟 元 。 另 依 合 約 約 定 , 本 公 司 自 相
關產品銷售日起應按產品銷售量與產品應用類別支付每單位美金
0.15 元 至 1.5 元 不 等 之 權 利 金。九 十 九 及 九 十 八 年 上 半 年 度,按 產 品
銷 售 量 計 算 認 列 之 權 利 金 分 別 為 72 仟 元 及 138 仟 元 。
(三 ) 本 公 司 為 縮 短 「 視 訊 影 像 解 碼 晶 片 」 產 品 之 開 發 時 程 及 上 市 時 間 ,
與 他 公 司 簽 訂 技 術 授 權 合 約 , 該 項 技 術 授 權 金 計 美 金 100 仟 元 。 另
依合約約定,本公司自相關產品銷售日起依約按產品銷售量支付每
單 位 美 金 0.02 元 之 權 利 金,達 支 付 上 限 美 金 40 仟 元 止。九 十 九 及 九
十 八 年 上 半 年 度,按 產 品 銷 售 量 計 算 認 列 之 權 利 金 分 別 為 10 仟 元 及
19 仟 元 。
- 30 -
二十、金融商品資訊之揭露
(一 ) 公 平 價 值 之 資 訊
九十九年六月三十日
帳 面 價 值 公 平 價 值
非 衍 生 性 金 融 商 品
資
產
現
金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流動
應收帳款-淨額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
存出保證金
負
債
應付票據及帳款
應付費用
應付銷貨折讓
存入保證金
九十八年六月三十日
帳 面 價 值 公 平 價 值
$ 87,509
$ 87,509
$ 66,552
$ 66,552
23,799
3,145
1,203
198
23,799
3,145
1,203
198
48,365
1,009
164
259
48,365
1,009
164
259
2,924
7,514
4,368
589
2,924
7,514
4,368
589
5,590
7,637
6,972
47
5,590
7,637
6,972
47
(二 ) 本 公 司 估 計 金 融 商 品 公 平 價 值 所 使 用 之 方 法 及 假 設 如 下
1. 短 期 金 融 商 品 以 其 在 資 產 負 債 表 上 之 帳 面 價 值 估 計 其 公 平 價
值,因為此類商品到期日甚近,其帳面價值應屬估計公平價值
之合理基礎。此方法應用於現金、應收帳款-淨額、其他金融
資產-流動、應付票據及帳款、應付費用及應付銷貨折讓。
2.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如 有 活 絡 市 場 公 開 報 價 時 , 則 以 此 市 場 價 格
為公平價值。
3. 存 出 保 證 金 及 存 入 保 證 金 因 無 明 確 到 期 日 , 故 以 帳 面 價 值 為 公
平價值。
4. 採 權 益 法 之 長 期 股 權 投 資 為 未 上 市 ( 櫃 ) 公 司 者 , 其 無 活 絡 市
場公開報價且實務上須以超過合約成本之金額方能取得可驗證
公平價值,因此公平價值無法可靠衡量。
- 31 -
(三 ) 本 公 司 金 融 資 產 及 金 融 負 債 之 公 平 價 值 , 以 活 絡 市 場 之 公 開 報 價 直
接決定者,及以評價方法估計者分別為:
公 開 報 價 決 定 之 金 額 評 價 方 法 估 計 之 金 額
九 十 九 年 九 十 八 年 九 十 九 年 九 十 八 年
六月三十日 六月三十日 六月三十日 六月三十日
資
產
現
金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流
動
應收帳款-淨額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
存出保證金
負
債
應付票據及帳款
應付費用
應付銷貨折讓
存入保證金
$
-
$
-
$ 87,509
$ 66,552
23,799
-
48,365
-
3,145
1,203
198
1,009
164
259
-
-
2,924
7,514
4,368
589
5,590
7,637
6,972
47
(四 ) 本 公 司 九 十 九 及 九 十 八 年 六 月 底 具 利 率 變 動 之 現 金 流 量 風 險 之 金 融
資 產 分 別 為 86,716 仟 元 及 65,543 仟 元 。
(五 ) 本 公 司 九 十 九 及 九 十 八 年 上 半 年 度 非 以 公 平 價 值 衡 量 且 公 平 價 值 變
動 認 列 損 益 之 金 融 資 產 或 金 融 負 債,其 利 息 收 入 總 額 分 別 為 76 仟 元
及 446 仟 元 。
(六 ) 財 務 風 險 資 訊
1. 市 場 風 險
本公司因外幣交易產生之資產或負債金額不重大,且外幣
資產及負債因市場匯率變動而產生之損益亦有互抵效果,惟本
公司外幣資產金額大於外幣負債金額,當美元升值一元預期將
增 加 兌 換 利 益 1,776 仟 元 。
2. 信 用 風 險
金融資產受到本公司之交易對方或他方未履合約之潛在影
響,其影響包括本公司所從事金融商品之信用風險集中程度、
組成要素及合約金額。因本公司之交易對象均為信用良好之銀
行或公司,預期不致產生重大信用風險。
- 32 -
3. 流 動 性 風 險
本公司之營運資金足以支應,故未有因無法籌措資金以履
行合約義務之流動性風險。
本公司投資之開放型基金均具活絡市場,故預期可極易在
市場上以接近公平價值之價格出售;其餘之權益商品均無活絡
市場,故預期具有流動性風險。
4. 現 金 流 量 風 險
本公司之營運資金足以支應,故未有因無法籌措資金以履
行合約義務之流動性風險。
二一、附註揭露事項
(一 ) 重 大 交 易 事 項 相 關 資 訊 及 (二 )轉 投 資 事 業 相 關 資 訊
1. 資 金 貸 與 他 人 : 無 。
2. 為 他 人 背 書 保 證 : 無 。
3. 期 末 持 有 有 價 證 券 情 形 : 附 表 一 。
4. 累 積 買 進 或 賣 出 同 一 有 價 證 券 之 金 額 達 新 台 幣 一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20%以 上 : 無 。
5. 取 得 不 動 產 之 金 額 達 新 台 幣 一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20%以 上:無。
6. 處 分 不 動 產 之 金 額 達 新 台 幣 一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20%以 上:無。
7. 與 關 係 人 進 、 銷 貨 之 金 額 達 新 台 幣 一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20%以
上:無。
8. 應 收 關 係 人 款 項 達 新 台 幣 一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20%以 上 : 無 。
9. 被 投 資 公 司 名 稱 、 所 在 地 區 ....等 相 關 資 訊 : 附 表 二 。
10. 子 公 司 從 事 衍 生 性 商 品 交 易 : 無 。
(三 ) 大 陸 投 資 資 訊 :
本公司因業務需要,透過子公司顧德曼國際有限公司,於九十
九 年 七 月 十 三 日 投 資 美 金 285 仟 元 設 立 創 欣 威 視 電 子 ( 深 圳 ) 有 限
公 司( 持 股 95%); 並 於 九 十 九 年 七 月 二 十 九 日 取 得 經 濟 部 投 資 審 議
委員會核准函。
- 33 -
本公司於九十二年七月十日經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核准赴大
陸深圳設立辦事處,於九十三年二月二十五日設立完成,並於九十
三年四月開始運作。
- 34 -
凌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期末持有有價證券
民國九十九年六月三十日
附表一
單位:新台幣仟元
期
價 證 券 名
列
科
目股數(仟股)/
帳
仟 單 位 數
AverLogic Inc.
17,046
本公司持股 100%之子公司 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
2,200
易連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持股 88%之子公司 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
150
顧德曼國際有限公司
本公司持股 100%之子公司 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
797
群益安穩收益基金
無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流動
209
金鼎債券基金
無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流動
133
保德信債券基金
無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流動
18
永豐美元貨幣市場基金
無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流動
有 價 證 券
持 有 之 公 司
有
種
類
凌泰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股
票
股
票
股
票
債券基金
債券基金
債券基金
貨幣基金
有 價 證 券 發 行 人
稱
帳
與 持 有 者 之 關 係
註:淨值係依同期間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表計算。
- 35 -
末
面
金
$ 52,265
14,371
4,822
12,299
3,017
2,010
6,473
額比
率市 價 或 淨 值
100%
88%
100%
-
$ 24,162
14,371
4,822
12,299
3,017
2,010
6,473
備
註
註
註
註
凌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 投 資 公 司 名 稱 、 所 在 地 區 ....等 相 關 資 訊
民國九十九年上半年度
單 位 : 仟 股 /新 台 幣 仟 元 /美 金 仟 元
附表二
投 資 公 司 名 稱 被投資公司名稱 地
址主要營業項目
90 Great Oaks Blvd Suite IC 設計及銷售
204 San Jose, CA95119
U.S.A.
凌泰科技股份有 易連通科技股份 新竹縣竹北市縣政二路 550 電器及視聽電子
限公司
有限公司
產品製造、有
號5樓
線及無線通信
機械器材製造
及電子零組件
製造、批發、
零售等
凌泰科技股份有 顧德曼國際有限 Offshore Chambers, P.O.
-
Box 217, Apia Samoa
限公司
公司
凌泰科技股份有 AverLogic Inc.
限公司
原 始 投 資 金 額期
本 期 期 末上 期 期 末股
$ 172,791
$ 172,791
末
數比
17,046
持
有被 投 資 公 司本 公 司 認 列
備
率 帳 面 金 額 本期(損)益 之投資(損)益
100%
$ 52,265
( USD 9 )
($
279 )
22,000
22,000
2,200
88%
14,371
4,886
4,886
150
100%
4,822
- 36 -
(
6,619 )
USD
-
(
5,825 )
(
3)
註
凌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現金明細表
民國九十九年六月三十日
明細表一
項
銀行存款
定期存款
單位:除另予註明者外
,係新台幣仟元
目
外幣活期存款
摘
要
金
利率 0.15%-1.03%;於九十九年七月
到期;包括外幣定存美金 700 仟
元及人民幣 500 仟元(註)
包括美金 465 仟元及人民幣 422 仟
元(註)
額
$ 57,894
16,964
12,431
活期存款及支
票存款
87,289
220
零用金及庫存現金
$ 87,509
註 : 外 幣 對 台 幣 之 匯 率 為 : 美 金 @32.15 及 人 民 幣 @4.778。
- 37 -
凌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流動明細表
民國九十九年六月三十日
明細表二
金
融
商
品
名
開放型基金
群益安穩收益基金
金鼎債券基金
保德信債券基金
永豐美元貨幣市場基金
評價調整
單位:除另予註明者外
,係新台幣仟元
稱
原
始
仟單位數 取 得 成 本
797
209
133
18
$ 11,556
3,006
2,004
6,805
23,371
428
$ 23,799
註 : 係 以 美 元 計 價 , 兌 換 率 為 US$1: NT$32 .15。
- 38 -
公
平
單價(元)
15.4339
14.4527
15.1524
11.1978
價
總
$ 12,299
3,017
2,010
6,473
$ 23,799
值
額
備
註
註
凌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應收帳款-淨額明細表
民國九十九年六月三十日
明細表三
客
非關係人
甲 公
乙 公
丙 公
丁 公
戊 公
已 公
庚 公
辛 公
壬 公
其
單位:新台幣仟元
戶
名
稱
金
額
$
司
司
司
司
司
司
司
司
司
他
關 係 人
易連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659
1,064
1,025
685
651
530
277
232
121
13
234
6,491
備抵銷貨折讓
(
3,320 )
備抵呆帳
(
26 )
$
- 39 -
3,145
凌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存貨-淨額明細表
民國九十九年六月三十日
明細表四
項
在 製 品
單位:新台幣仟元
目
金
成
本
$
製 成 品
- 40 -
市
8,200
$ 25,337
7,873
20,869
$ 16,073
$ 46,206
註一:在製品及製成品以淨變現價值為市價。
註 二 : 存 貨 之 投 保 金 額 為 20,000 仟 元 。
額
價
凌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變動明細表
民國九十九年上半年度
明細表五
單位:新台幣仟元
被
投
資
AverLogic Inc.
公
易連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顧德曼國際有限公司
合
計
期
初
餘
額 本
期
增
額 股數(仟股) 金
司 股數(仟股) 金
17,046
$ 52,424
$
加 本 期 減 少 ( 註 二 ) 期
末
餘
額
提供擔 保
額 股數(仟股) 金
額 股數(仟股) 持股百分比 金
額 股 權 淨 值 或質押情形 備
註
無
註一
$
159
17,046
100%
$ 52,265
$ 24,162
2,200
20,196
-
-
-
5,825
2,200
88%
14,371
14,371
150
4,801
-
21
-
-
150
100%
4,822
4,822
$ 77,421
$
21
$
5,984
$ 71,458
註一:股權淨值係依同期間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表淨值計算。
註 二 : 本 年 度 減 少 金 額 係 為 : (1)AverLogic Inc.按 權 益 法 計 價 認 列 之 投 資 損 失 279 仟 元 及 累 積 換 算 調 整 數 120 仟 元 ; (2)易 連 通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按 權 益 法 計 價 認 列 之 投 資
損 失 5,825 仟 元 ; (3)顧 德 曼 國 際 有 限 公 司 按 權 益 法 計 價 認 列 之 投 資 損 失 3 仟 元 及 累 積 換 算 調 整 數 24 仟 元 。
- 41 -
凌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固定資產變動明細表
民國九十九年上半年度
明細表六
名
成
單位:新台幣仟元
稱 期 初 餘 額 本 期 增 加 本 期 減 少 期 末 餘 額
本
土
地
房屋及建築
電腦設備
生財器具
租賃改良
小
計
$ 34,792
20,319
5,916
6,795
393
68,215
$
累計折舊
房屋及建築
電腦設備
生財器具
租賃改良
小
計
合
計
6,567
5,242
6,580
57
18,446
$ 49,769
$
70
70
$
$
605
198
70
49
922
$
(
(
($
$
(
(
($
註一:本公司固定資產並無提供擔保或質押情形。
註 二 : 固 定 資 產 投 保 金 額 為 13,992 仟 元 。
- 42 -
388 )
1,177 )
1,565 )
$ 34,792
20,389
5,528
5,618
393
66,720
383 )
1,170 )
1,553 )
7,172
5,057
5,480
106
17,815
$ 48,905
凌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遞延借項明細表
民國九十九年六月三十日
明細表七
項
生產用光罩
單位:新台幣仟元
目
金
額
$
權 利 金
電腦軟體成本
5,875
5,198
於開始生產時,依產品預計
生產數量攤銷
287
於開始使用時,採直線法按
三至五年平均攤銷
11,360
累計減損
6,665 )
(
$
備
註
於開始生產時,採直線法按
三至五年平均攤銷
4,695
- 43 -
凌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應付票據及帳款明細表
民國九十九年六月三十日
明細表八
廠
商
名
應付帳款
日月光半導體製造股份有限公司
創意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環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京元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其
他
單位:新台幣仟元
稱
金
額
$
$
- 44 -
1,546
1,204
124
43
7
2,924
凌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應付費用明細表
民國九十九年六月三十日
明細表九
項
應付獎金
單位:新台幣仟元
目
金
額
$
1,329
3,900
應付技術服務費
應付勞務費
800
應付勞健保費
342
1,143
其他(註)
$
註:各項餘額皆未超過本科目餘額百分之五。
- 45 -
7,514
凌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銷貨收入明細表
民國九十九年上半年度
明細表十
項
銷貨收入總額
暫存記憶晶片
訊號轉換晶片
顯示器控制晶片
監視系統控制晶片
單位:新台幣仟元
目
數 量 ( 仟 顆 )
167
87
24
15
銷貨退回及折讓
銷貨退回
銷貨折讓
金
額
$ 27,481
15,790
7,416
4,885
55,572
130
10,948
11,078
$ 44,494
- 46 -
凌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銷貨成本明細表
民國九十九年上半年度
明細表十一
項
本期購入在製品
單位:新台幣仟元
目
金
額
$
7,346
2
本期購入製成品
6,661
加工成本及光罩成本攤銷
製造成本
14,009
期初在製品
10,745
(
期末在製品
9,885 )
製成品成本
14,869
期初製成品
17,057
期末製成品
(
13,973 )
轉列營業費用
(
39 )
存貨損失
140
銷貨成本
$ 18,054
- 47 -
凌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營業費用明細表
民國九十九年上半年度
明細表十二
項
薪資及獎金
單位:新台幣仟元
目
推 銷 費 用
$ 5,702
管 理 費 用
$ 9,462
研 發 費 用
$ 1,804
合
計
$ 16,968
1,090
-
-
1,090
8
1,223
7,634
8,865
226
351
-
577
研發費用
-
-
436
436
保 險 費
414
612
120
1,146
折舊費用
-
922
-
922
各項攤銷
27
291
-
318
租金費用
647
54
-
701
1,378
4,006
238
5,622
9,492
$ 16,921
$ 10,232
$ 36,645
佣
金
專業服務費
修繕及管理費
其他(註)
合
計
$
註:各項金額皆未超過本科目金額之百分之五。
- 4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