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碁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一○二年股東常會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02年06月13日(星期四)上午九時整 地 點:新北市樹林區鎮前街467號(鎮前親子公園活動中心) 出席股數: 出席股數:出席股東及股東代理人等代表股數合計為82,328,340股,佔已發行股份總數 144,627,243股(已扣除庫藏股1,709,000股)之56.92%,已逾法定開會股數。 主 席:童義興 記 錄:程清安 列 席 : 周文宗董事、壽明驊董事、林寬政監察人、國富浩華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林志隆 會計師 壹、宣佈開會( 開會(報告出席股東權數) 報告出席股東權數):略。 貳、主席致詞: 主席致詞:略。 參、報告事項 第一案:101年度營業報告【詳附件一】 - 經主席向全體出席股東報告知悉。 第二案:監察人查核101年度決算表冊審查決算報告【詳附件二】 - 經監察人向全體 出席股東報告知悉。 第三案:赴大陸投資案執行狀況報告【詳如議事手冊】 - 經主席向全體出席股東報告 知悉。 第四案:101年度私募案執行情形報告【詳如議事手冊】 - 經主席向全體出席股東報 告知悉。 肆、承認事項 【第一案】 (董事會提) 案 由:承認101年度決算表冊案,謹請 承認。 說 明:1.本公司101年度財務報表(含合併報表),業經102年3月20日董事會決議通過 ,並經國富浩華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林志隆會計師及王戊昌會計師查核完峻。 前項財務報表併同營業報告書及虧損撥補表送交監察人查核峻事。 2.101年度營業報告書,【詳附件一】;會計師查核報告及財務表冊,【詳附 件三】。 決 議:本案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承認。 【第二案】 案 (董事會提) 由:承認101年度虧損撥補案,謹請 承認。 -1- 說 明:1.本公司民國101年度稅後淨損為279,575,007元,期初未分配盈餘0元,待彌 補虧損為279,575,007元;擬以資本公積184,907,194元彌補虧損,期末累積虧 損94,667,813元。 2.擬具本公司民國101年度虧損撥補表如下: 立碁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民國101年度虧損撥補表 單位:新台幣元 項 目 金 備 註 - 期初未分配盈餘(A) (279,575,007) 加:101 年度稅後淨損(B) (279,575,007) 期末待彌補虧損 - 法定盈餘公積彌補虧損(C) 184,907,194 資本公積彌補虧損(D) (94,667,813) 期末累積虧損(E) 董事長:童義興 額 經理人:童義興 A+B+C+D=E 主辦會計:程清安 3.因101年度虧損,擬不分配股利。 a.擬議配發員工現金紅利、股票紅利及董監事酬勞金額:0 b.擬議配發員工股票紅利之股數及其占盈餘轉增資之比例:不適用 c.考慮擬議配發員工紅利及董監事酬勞後之設算每股盈餘:不適用 4.a.依金管會於民國101年4月6日發布之金管證發字第1010012865號函說明三之 規定,公司應自開始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年度,依規定提列首次採用 之特別盈餘公積,並於股東會上說明可分配盈餘之調整情形及所提列之特 別盈餘公積數額,俾股東知悉影響情形。 b.本公司因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致101年1月1日開帳日及101年比較期間 之未分配盈餘分別增加新台幣92,367,366元及增加新台幣80,726,781元 。 c.本公司依金管會於民國101年4月6日發布之金管證發字第1010012865號 函令規定,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時,本公司並無帳列未實現重估 增值及累積換算調整數利益,於民國101年1月1日因選擇採用國際財務報 導準則第1號「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豁免項目而轉入保留盈餘部 分,故無需提列特別盈餘公積。 決 議:本案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承認。 -2- 伍、討論事項 【第一案】(董事會提) 案 由:討論本公司辦理私募普通股現金增資或國內轉換公司債案,提請 討論。 說 明:壹、本公司為充實營運資金、償還銀行借款或其它因應本公司未來發展之資金 需求,擬視市場狀況及公司資金需求狀況,於適當時機,依證券交易法第 43條之6規定,以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或私募國內轉換公司 債,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視實際集資情形,自股東常會決議本私募案之 日起一年內預計分2次辦理之。 貳、私募普通股現金增資或國內轉換公司債授權董事會辦理之原則 一、私募普通股授權董事會辦理之原則: (一)私募股數:發行股數不超過30,000,000股。 (二)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三)私募總金額:依最終私募價格計算之。 (四)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本公司私募價格之訂定,不得低 於定價日前1、3或5個營業日,擇一計算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 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或定價日前30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 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二基準計算價格較 高者之8成訂定之。本次私募價格暫定為每股新台幣10元(本私 募價格如低於面額時,其差額將減少股東權益【即列入累積虧損 】。若因董事會定價日之市場價格低於面額,故私募價格低於面 額應屬合理,應尚不致影響股東權益),實際定價日及實際私募 價格於不低於股東會決議成數之範圍內授權董事會視日後洽特定 人情形決定之。 (五)特定人選擇方式:本次私募普通股之對象以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 條之6及相關規定辦理,目前並無已洽定之應募人。 (1)應募人如為內部人與關係人名單: 應募人 選擇方式 選擇目的 與公司之關係 童義興 依據證券交易 考量其對公司 法第43條之6相 營運及財務狀 關規定辦理 況較為了解 本公司董事長 (兼總經理) 劉于竹 依據證券交易 考量其對公司 法第43條之6相 營運及財務狀 本公司董事長 之配偶及本公 -3- 關規定辦理 況較為了解 司董事 (2)應募人如為策略性投資人: a.應募人的選擇方式與目的:本次私募如引進策略性投資人 時,係考量可協助本公司營運所需各項管理及財務資源, 並幫助本公司提升競爭優勢。 b.必要性及預計效益:考量私募有價證券之轉讓限制可確保 公司與策略性投資人間之長期合作關係,故有其必要性。 且私募資金用途係因應公司營運發展所需,將可強化競爭 力、提昇效能,對公司經營及股東權益有正面助益。 (六)辦理私募之必要理由: (1)不採公開募集之理由:為充實營運週轉金及因應公司長期發展 所需等多項用途,且考量私募作業具有迅速簡便的特性,較 容易符合公司需要,故不採用公開募集而擬以私募方式發行 有價證券。本計畫之執行預計將有強化公司競爭力、提升營 運效能之效益,對股東權益亦將有正面助益。 (2)私募資金用途及預計達成效益:自股東常會決議本私募案之日 起一年內預計分2次辦理,第1-2次私募資金用途均為充實公 司營運資金、償還銀行借款或其他因應本公司未來發展之資 金需求,預期可改善公司財務結構,有助公司營運穩定成長 ,對股東權益有其正面助益。資金用途及預計效益如下表︰ 私募金額 項次 (假設定價為 資金用途 預計達成效益 每股 NT10 元) 第一次 150,000,000 元 充實公司營 改善財務結構、有 運資金、償 助公司營運穩定成 還銀行借款 長,對股東權益有 其正面助益 第二次 150,000,000 元 充實公司營 改善財務結構、有 運資金、償 助公司營運穩定成 還銀行借款 長,對股東權益有 其正面助益 (七)本次私募普通股之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惟 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規定,本次私募普通股,除符合特定情形外 ,於交付日或劃撥日起滿三年始得自由轉讓,並於私募普通股交付 日滿三年後,依相關法令規定申報補辦公開發行及上櫃交易。 -4- (八)本次私募計畫之發行條件、計畫項目及其他未盡事宜,若因未來 法令或主管機關指示修正或基於營運評估或因客觀環境需要變更 時,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 二、私募轉換公司債授權董事會辦理之原則: (一)私募金額上限:新台幣3億元。 (二)每張面額:新台幣10萬元整。 (三)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1)訂價方式依據:本次私募轉換公司債用以計算及實際轉換價格 之參考價格,應以定價日前一、三或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與 定價日前三十個營業日之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術平均數扣除 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平均每股股價 較高者為準。本次私募可轉換公司債轉換價格之訂定,以不 低於參考價格之八成為轉換價格訂定之依據。實際價格擬提 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依據相關訂定之。 (2)本次私募轉換公司債發行價格之訂定,以不低於轉換公司債理 論價格之八成為訂定依據。理論價格將以涵蓋並同時考量發 行條件中所包含之各項權利而選定之適當計價模型計算之。 (3)考量私募轉換公司債其轉換之普通股之掛牌限制及交易限制等 因素,其價格之訂定應為合理。 (4)本次私募轉換公司債之轉換價格如低於面額時,其差額將減少 股東權益【即列入累積虧損】。若因董事會定價日之市場價 格低於面額,故私募價格低於面額應屬合理,應尚不致影響 股東權益,實際定價日及實際私募價格於不低於股東會決議 成數之範圍內授權董事會視日後洽特定人情形決定之。 (四)私募特定人選擇方式:本次私募國內轉換公司債之對象以符合證 券交易法第43條之6及相關規定辦理,目前並無已洽定之應募人 。 (1)應募人如為內部人與關係人名單: 應募人 選擇方式 選擇目的 與公司之關係 童義興 依據證券交易 考量其對公司 法第43條之6相 營運及財務狀 關規定辦理 況較為了解 本公司董事長 (兼總經理) 劉于竹 依據證券交易 考量其對公司 法第43條之6相 營運及財務狀 關規定辦理 況較為了解 本公司董事長 之配偶及本公 司董事 (2)應募人如為策略性投資人: -5- a.應募人的選擇方式與目的:本次私募如引進策略性投資人 時,係考量可協助本公司營運所需各項管理及財務資源, 並幫助本公司提升競爭優勢。 b.必要性及預計效益:考量私募有價證券之轉讓限制可確保 公司與策略性投資人間之長期合作關係,故有其必要性。 且私募資金用途係因應公司營運發展所需,將可強化競爭 力、提昇效能,對公司經營及股東權益有正面助益。 (五)私募之必要理由 (1)不採公開募集之理由:為充實營運週轉金及因應公司長期發展 所需等多項用途,且考量私募作業具有迅速簡便的特性,較 容易符合公司需要,故不採用公開募集而擬以私募方式發行 有價證券。本計畫之執行預計將有強化公司競爭力、提升營 運效能之效益,對股東權益亦將有正面助益。 (2)私募資金用途及預計達成效益:自股東常會決議本私募案之日 起一年內預計分2次辦理,第1-2次私募資金用途均為充實公 司營運資金、償還銀行借款或其他因應本公司未來發展之資 金需求,預期可改善公司財務結構,有助公司營運穩定成長 ,對股東權益有其正面助益。資金用途及預計效益如下表︰ 私募金額 項次 (假設定價為 資金用途 預計達成效益 每股 NT10 元) 第一次 150,000,000 元 充實公司營 改善財務結構、有 運資金、償 助公司營運穩定成 還銀行借款 長,對股東權益有 其正面助益 第二次 150,000,000 元 充實公司營 改善財務結構、有 運資金、償 助公司營運穩定成 還銀行借款 長,對股東權益有 其正面助益 (六)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規定,本次私募國內轉換公司債,除符合 特定情形外,於交付日起滿三年始得自由轉讓。另本次私募國內 轉換公司債嗣後所轉換之普通股,自該私募國內轉換公司債交付日 起滿三年後,依相關法令規定申報補辦公開發行及上櫃交易。 (七)本次私募國內轉換公司債之發行條件、發行及轉換辦法、計劃項 目及其他未盡事宜等,若因法令修正、主管機關規定、基於營運評 估或客觀環境之影響須變更或修正時,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 權處理之。 (八)除以上所述授權範圍外,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人 -6- 士代表本公司簽署、商議一切有關本次私募轉換公司債之契約及 文件,並為本公司辦理一切有關私募國內可轉換公司債所需事宜 。 決 議:本案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 【第二案】(董事會提) 案 由:討論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案,提請 討論。 說 明:依 據 金 融 監 督 管 理 委 員 會 中 華 民 國 101年 7月 6日 金 管 審 字 第1010029874 號函辦理,配合法令,擬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修訂前後條 文對照表,【詳附件四】。 決 議:本案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 【第三案】(董事會提) 案 由:討論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辦法」案,提請 討論。 說 明:依 據 金 融 監 督 管 理 委 員 會 中 華 民 國 101年 7月 6日 金 管 審 字 第1010029874 號函辦理,配合法令,擬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辦法』,修訂前後條文對照表 ,【詳附件五】。 決 議:本案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 陸、臨時動議: 臨時動議:無 柒、散會( 散會(當日上午九時三十分 當日上午九時三十分) 上午九時三十分) -7- 【附件一】營業報告書 立碁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101年度營業報告書 壹、經營方針 1、資源整合、效率提升,降低成本及費用。 2、強化轉投資企業管理,創造企業整體綜效。 3、提高研發技術能力,針對大型的公共工程之需求,掌握相關LED產品發展趨勢及技 術走向,繼續掌握領導的優勢。 4、活化管理機制,提昇人員效率。 貳、實施概況 101年度營業收入為新台幣834,040仟元,稅後淨損為新台幣279,575仟元。綜觀101年 度整體營運績效不理想,101年將努力檢討並致力改善虧損且創造獲利。 叁、營業計畫實施成果 單位:新台幣仟元 項目 營業收入 營業毛利 營業損益 稅前淨利 100 年度 金 額 百分比 873,103 100% 97,191 11% (53,014) (6%) (323,680) (37%) 101 年度 金 額 百分比 834,040 100% 97,934 12% (77,421) (9%) (279,409) (33%) 增(減)情形 金 額 百分比 (39,063) (4.47%) 743 0.76% (24,407) 46.04% 44,271 (13.68%) 肆、營業收支預算執行情形:本公司101年度財務預測未公佈。 伍、獲利能力分析 年 分 獲利能力 度 目 析 項 資產報酬率(%) 股東權益報酬率(%) 佔實收資本 營業利益 比率(%) 稅前純益 純 益 率(%) 每股盈餘(元) 100 年度 101 年度 (11.24) (18.97) (3.57) (21.78) (36.04) (2.19) (11.05) (18.07) (5.29) (19.09) (33.52) (1.93) 陸、研究發展狀況 (一)最近五年度每年投入之研發費用 單位:新台幣仟元 項目年度 97 年度 98 年度 99 年度 100 年度 101 年度 研發費用 21,309 21,993 33,946 50,929 73,272 營業收入 794,017 802,451 949,658 873,103 834,040 -8- 研發費用占營收比率 2.68% 2.74% 3.57% 5.83% 8.79% (二)最近二年度每年開發成功之技術或產品 年度 產 品 名 稱 100年 LG-CBHV225-03 (高壓LED封裝) 功 能 簡 述 應 用 1.HV機種電路設計簡單,模組原件可以大 所有燈具上 幅降低,節省成本,且大大降低模組原 件空間,應用範圍較不受限 2.HV機種可以降低壓降導致能源損失,且 降壓模組原件價格高 3.COB元件不需經過REFLOW LG-CBBH1-ACW (高瓦數LED封裝) 1.COB機種專為MR-16設計,組裝時僅需以 MR-16與球泡上 螺絲固定,且不需另外組裝與打件,簡 應用 化組裝工序,降低大量生產成本 2.COB機種成本比目前封裝形式降低20%以 上,在市場上更有競爭力 3.COB機種不需要REFLOW製程,可減少打件 製程與REFLES製程(溫度)造成亮度衰減 的問題 4.以多晶方式平均散佈在COB燈版上,將熱 均勻散佈在整面COB燈板上,有助於LED 散熱 3528加LENS系列 LENS優點 LED戶外電視牆 1.可將原本LED由原本角度120度改變為60 與車後燈使用 度,解析度可提升 2.提高亮度約原本的1.5~2.5倍 HUD抬頭顯示器 與行車電腦連結,本裝置用於車輛行進間 所有汔車及機 直接在擋風玻璃上投射顯示出車速及超速 車或工具機上 警示、引擎轉速,直接平視無時差可即時 提醒駕駛人注意行車資訊。此為有效提升 行車安全及自我測試汽車效能所設計之設 備。 LED 燈條 運用LED作背光源,相較於CCFL有下列優點: 1.高CRI及NTSC 2.省電環保無污染(無汞) 3.可達整機薄形化之效悲 4.高壽長達35000小時 電視,MNT,NB上 LED輕鋼架燈 1.通過台灣節能標章驗正。 2.模組室設計易於更換維修。 3.成品LED燈具其出光效率65lm/W以上。 室內照明 -9- 年度 產 品 名 稱 功 能 簡 述 應 用 4.防水、防塵等級達IP40。 LED MR16 1.獲得台灣金點標章與德國紅點設計獎。 2.較傳統燈源節電80%以上。 3.不發燙、長壽命。 4.防水、防塵等級達IP40。 LED燈管 (旋轉側蓋專利設計) 1.特殊結構設計,燈可旋轉不同出光角度 室內照明 ,獲得台灣、大陸專利。 2.成品LED燈具其出光效率80lm/W以上。 3.防水、防塵等級需達IP40。 4.『節能標章』能源效率基準:燈管效率 基準32W以下,發光效率(lm/w):≧84 ,平均演色性指數:≧80。 101年 LG-7020/7030系列 室內照明 1.微型化且加長型產品,背光使用顆數可 背 光 市 場 / 裝 減少約20%。 飾照明 2.產品效率高,使用照明上約110-140 lm/w。 3.高可靠度相對於一般傳統燈源。 LG-4014WK-DT 此 燈 源 設 計 為 應 用 在 Win 8 系 統 之 Touch Win8 Touch Panel上: Panel 1.LED尺寸設計可搭配紅外線使用設計成內 嵌式觸控(In-Cell Touch)。 2.良率提升,最具成本競爭力。 3.讓產品更薄、更輕。 BULB-8W 1.空氣散熱對流設計。 室內空間照明 使用 2.壓鑄輕量化設計。 3.2012金點獎評選通過。 4.參加2012南京台灣名品行銷展。 5.參加「台灣設計展」高雄駁二藝術特區 巡迴展。 6.參加2012廈門國際文化創意博覽會邀展 。 MR16-5W 1.無lens設計改由反射杯,增加出光效率 室 內 空 間 照 明 。 使用 2.可使用電子式變壓器和led專用電源。 3.散熱器和底座結合設計。 4.2012金點獎評選通過。 5.2012亞洲最具影響力設計大獎。 6.參加2012南京台灣名品行銷展。 7.參加「台灣設計展」高雄駁二藝術特區 巡迴展。 8.參加2012廈門國際文化創意博覽會邀展 - 10 - 年度 產 品 名 稱 功 能 簡 述 應 用 。 9. 參 加 2012 亞 洲 最 具 影 響 力 設 計 大 獎 EXPO。 路燈模組 TUBE-旋轉 10W、8W全周 1.模組化設計,所需規格可有效的做調整 。 2.模組最大瓦數可到50W。 3. 光 源 可 變 化 性 大 , 依 客 戶 瓦 規 格 、 LENS,可輕意的來做調配設計。 4.2012金點獎評選通過。 5.2012日本Good Design Award。 6.參加2012台灣國際設計大展。 7.參加高雄駁二台灣國際文化創意產業博 覽會-台北南港展覽館。 8.參加2012日本GoodDesign Award EXPO @ Big Sight。 1.2012中國紅星獎Redstar Award 2.參加2012台灣設計館獎設計特展。 3.參加2012深圳國際文化產業博覽會。 4.參加2012天津台灣名品行銷展 5.參加台中文創園區「獎設計」特展巡迴 展。 6.參加2012南京台灣名品行銷展。 7.參加2012廈門國際文化創意博覽會邀展 。 8. 參 加 2012 中 國 紅 星 獎 Redstar Award EXPO。 1.發光角度>270度。 2.單一空間可均勻發亮。 室外照明使用 室內空間照明 使用 室內空間照明 使用 HUD For現代全車系汽 HUD進階版本功能更齊全,除一般車速顯示 現代汽車上 車使用 外並加入: 1.手煞車狀況顯示 2.水箱水溫度狀態指示 3.電瓶電壓狀態指示 4.安全帶狀態顯示 5.前後車門狀態顯示 6.前後導狀態顯示 此設計更能有效提升行車安全,讓駕駛人 更容易與快速了解行車狀況。 LED L/B For Win8 此燈條設計為採用白光LED+紅外線LED+ Win - 11 - 8 Touch 年度 產 品 名 稱 Touch Panel 功 能 簡 述 應 抗靜電LED組合而成,為應用在Win 8系統 Panel 之Touch Panel上,而Touch Panel本身採 內嵌式觸控(In-Cell Touch)製程,其優點 如下: 1.更輕、更薄、更全面。 2.良率提升,最具成本競爭力。 3.無尺寸限制,可制作1"-100"面板。 4.可同時多點觸控。 立碁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長:童 義 興 經 理 人:童 義 興 會計主管:程 清 安 - 12 - 用 【附件二】監察人審查報告書 - 13 - 【附件三】會計師查核報告書及財務報表(含合併財務報表) 立碁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會計師查核報告 立碁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公鑒 立碁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一年及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資產負債表,暨 民國一○一年及一○○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損益表、股東權益變動表及現金流量 表,業經本會計師等查核竣事。上開財務報表之編製係公司管理階層之責任,本會計師等係 根據查核結果對上開財務報表表示意見。 本會計師等係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及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之規定規劃並執行 查核工作,以合理確信財務報表有無重大不實表達。此項查核工作包括以抽查方式獲取財務 報表所列金額及所揭露事項之查核證據、評估公司管理階層編製財務報表所採用之會計原則 及所作之重大會計估計,暨評估財務報表整體之表達。本會計師等相信此項查核工作可對所 表示之意見提供合理之依據。 依本會計師等之意見,第一段所述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 編製準則、商業會計法及商業會計處理準則中與財務會計準則相關之規定暨一般公認會計原 則之規定編製,足以允當表達立碁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一年及一○○年十二月三 十一日之財務狀況,暨民國一○一年及一○○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經營成果與現 金流量。 如財務報表附註(三)之1所述,立碁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自民國一○○年一月一日起 ,採用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三十四號「金融商品之會計處理準則」第三次修訂條文有關應收 款項之規定處理。 如財務報表附註(三)之2所述,立碁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自民國一○○年一月一日起 ,首次適用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四十一號「營運部門資訊之揭露」之規定處理。 立碁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一年度財務報表各科目明細表,主要係供補充分析 之用,亦經本會計師等採用第二段所述之查核程序予以查核。據本會計師等之意見,該等科 目明細表係依照第三段所述之準則編製,足以允當表達立碁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一○ 一年度財務報表各科目之明細內容。 立碁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已編製民國一○一年及一○○年度之合併財務報表,並經本 會計師等出具無保留及修正式無保留意見之查核報告備供參考在案。 國富浩華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會計師 會計師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金管證審字第10200032833號 中 華 民 國 一○二 - 14 - 年 三 月 二十 日 立碁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資產負債表 民國年一○一年及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 15 - 代 碼 11-12 1100 1120 1130 1140 1150 1160 1180 1190 120X 1260 1280 141450 1480 1421 1440 151521 1531 1551 1561 1681 15xy 15x9 1672 171720 1750 181810 1820 1830 1860 1888 1- 會 計 科 目 流動資產 現金及約當現金(附註(二)之1、(四)之1) 應收票據淨額(附註(二)之4、(四)之2) 應收票據-關係人淨額(附註(二)之4,5、(四)之4、(五)) 應收帳款淨額(附註(二)之4、(四)之3) 應收帳款-關係人淨額(附註(二)之4,5、(四)之4、(五)) 其他應收款淨額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淨額(附註(二)之4,5、(四)之4、(五))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附註(四)之5、(六)) 存貨淨額(附註(二)之6、(四)之6) 預付款項(附註(四)之7、18) 其他流動資產(附註(二)之17、(四)之25) 基金及長期投資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流動(附註(二)之3、(四)之8)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附註(二)之7、22、(四)之9) 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附註(二)之8、四之10) 其他金融資產-非流動(附註(六)) 固定資產(附註(二)之9、(四)之11) 成本 房屋及建築 機器設備 運輸設備 辦公設備 其他設備 成本合計 減:累計折舊 預付設備款 無形資產 專利權 電腦軟體成本 其他資產(附註(四)之12) 出租資產淨額 存出保證金 未攤銷費用(附註(二)之10) 遞延所得稅資產-非流動淨額(附註(二)之17、(四)之25) 其他 資產總額 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金 額 % $ 619,093 30 137,903 7 10,566 1 39 228,518 11 144 3,252 15,230 1 37,836 2 70,226 3 109,687 5 5,692 679,293 33 1,112 37,017 2 640,673 31 491 487,194 23 ( $ 338,438 280,105 8,439 44,509 671,491 189,353) 5,056 1,232 654 578 309,521 277,449 6,944 195 22,492 2,441 2,096,333 16 13 3 32 ( 9) 14 13 1 100 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金 額 % $ 1,000,968 37 250,308 9 9,394 1,107 257,046 10 1,389 6,272 26,271 2 304,195 11 92,434 3 24,949 1 27,603 1 862,145 32 2,010 44,938 2 812,408 30 2,789 546,118 20 ( $ 338,095 282,140 215 6,524 33,220 660,194 122,981) 8,905 2,742 469 2,273 300,843 289,619 7,608 478 681 2,457 2,712,816 代 碼 21-22 2100 2120 2130 2140 2150 2170 2210 2190 2260 2270 2280 242420 282820 2840 2- 13 11 3313110 1 3225 3210 ( 5) 3220 3260 3272 3280 3311 3310 11 3350 343420 3480 3450 100 2-3 會 計 科 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金 額 % $ 473,272 23 319,140 16 1,547 1,099 77,743 4 4,422 36,340 2 2,395 454 6,400 22,892 1 840 192,056 9 192,056 9 30,375 1 6,888 23,487 1 695,703 33 目 流動負債 短期借款(附註(四)之13) 應付票據 應付票據-關係人(附註(五)) 應付帳款 應付帳款-關係人(附註(五)) 應付費用(附註(四)之14) 其他應付款 其他應付款-關係人(附註(五)) 預收款項 一年內到期之長期負債(附註(二)之15、(四)之15、16) 其他流動負債 長期負債 長期借款(附註(四)之16) 其他負債(附註(四)之17) 存入保證金 採權益法長期股權投資貸餘 負債總額 股東權益 股本 普通股股本(附註(四)之19) 資本公積(附註(四)之20) 普通股股票溢價 庫藏股票交易 長期投資 認股權 其他 保留盈餘(附註(四)之22) 法定盈餘公積 未分配盈餘 股東權益其他調整項目 累積換算調整數(附註(二)之8、(四)之23) 庫藏股票(附註(二)之12、(四)之24) 金融商品之未實現損益(附註(二)之3、(四)之8) 負債及股東權益總額 ( ( ( ( $ 註:請參閱後附公司編製之財務報表附註暨國富浩華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林志隆會計師及王戊昌會計師民國102年3月20日查核報告書。 董事長: 經理人: 會計主管: 1,400,630 1,463,362 1,463,362 209,924 63,685 116,049 25,017 5,173 279,575) 279,575) 6,919 52,333 40,049) 5,365) 2,096,333 67 70 70 10 3 6 1 ( 13) ( 13) 2 ( 2) 100 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金 額 % $ 784,222 29 330,230 12 6,881 2,068 80,575 3 1,450 37,624 1 6,897 1 75 3,451 314,432 12 539 215,025 8 215,025 8 19,210 1 6,888 12,322 1 1,018,457 38 1,694,359 1,485,922 1,485,922 523,724 373,658 47,596 25,017 72,280 5,173 ( 309,972) 3,281 ( 313,253) ( 5,315) 62,561 ( 63,409) ( 4,467) $ 2,712,816 62 55 55 19 14 2 1 2 ( 12) ( 12) 2 ( 2) 100 立碁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損益表 民國一○一年及一○○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代 碼 4110 4170 4190 4000 5000 5910 6000 6100 6200 6300 6900 7100 7110 7140 7210 7320 7480 7500 7510 7521 7560 7630 7640 7880 7900 8110 9600 9750 9850 會 計 科 目 營業收入總額(附註(二)之19) 減:銷貨退回 銷貨折讓 營業收入淨額 營業成本(附註(二)之19) 營業毛利 營業費用(附註(二)之19) 推銷費用 管理費用 研究發展費用 營業淨損 營業外收入及利益 利息收入 處分投資利益(附註(二)之8) 租金收入(附註(五)) 金融負債評價利益(附註(二)之2) 其他收入 營業外費用及損失 利息支出 採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損失(附註(二)之8、(四)之10) 兌換損失(附註(二)之18) 資產減損損失(附註(二)之7、22) 金融資產評價損失(附註(二)之2) 什項支出 稅前淨損 所得稅利益(費用)(附註(二)之17、(四)之25) 稅後淨損 基本每股盈餘(虧損)(元)(附註(二)之23) 本期稅前淨利(損) 本期稅後淨利(損) 稀釋每股盈餘(虧損)(元) 本期稅前淨利(損) 本期稅後淨利(損) 一○一年度 金 額 % $ 841,005 101 (6,219) ( 1) (746) 834,040 100 (736,106) ( 88) 97,934 12 (175,355) ( 21) (54,269) ( 6) (47,814) ( 6) (73,272) ( 9) (77,421) ( 9) 43,094 5 1,401 14,858 2 26,835 3 (245,082) ( 29) (16,802) ( 2) (194,048) ( 23) (12,213) ( 1) (9,391) ( 1) (12,628) ( 2) (279,409) ( 33) (166) ($ 279,575) ( 33) 一○○年度 金 額 % $ 893,641 102 (19,148) ( 2) (1,390) 873,103 100 (775,912) ( 89) 97,191 11 ( 150,205) ( 17) (51,851) ( 6) (47,425) ( 5) (50,929) ( 6) ( 53,014) ( 6) 30,664 3 1,112 1,063 14,852 2 918 12,719 1 ( 301,330) ( 34) (16,734) ( 2) (256,534) ( 29) (2,718) (6,856) ( 1) (4,076) (14,412) ( 2) ( 323,680) ( 37) 9,031 1 ($ 314,649) ( 36) ($ ($ 1.93) 1.93) ($ ($ 2.25) 2.19) ($ ($ 1.93) 1.93) ($ ($ 2.25) 2.19) 註:請參閱後附公司編製之財務報表附註暨國富浩華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林志隆會計師及王戊昌會計師民國102年3月 20日查核報告書。 董事長: 經理人: 會計主管: - 16 - 立碁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股東權益變動表 民國一○一年及一○○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代碼 - 17 - A1 C1 E1 E3 J1 J3 N1 P1 Q5 R1 R5 M1 Z1 E1 E5 J1 J3 Q5 R5 M1 Z1 項 目 民國一○○年一月一日餘額 現金增資 資本公積彌補虧損 資本公積轉增資 庫藏股買回 庫藏股註銷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分配現金股利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損益之變動 認列未認列為退休金成本之淨損失 累積換算調整數 民國一○○年度稅後淨損 民國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餘額 資本公積彌補虧損 法定盈餘公積彌補虧損 庫藏股買回 庫藏股註銷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損益之變動 累積換算調整數 民國一○一年度稅後淨損 民國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餘額 $ ( $ ( $ 股 本 3110 1,228,922 200,000 70,330 13,330) 1,485,922 22,560) 1,463,362 $ ( ( ( $ ( ( $ 資本公積 32XX 397,165 230,000 27,598) 70,330) 5,513) 523,724 309,972) 3,828) 209,924 保 留 法定盈餘公積 3310 $ 3,101 180 $ 3,281 ( 3,281) $ - 盈 餘 股東權益其他項目 未認列為退休金 未分配盈餘 累積換算調整數 庫藏股票 成本之淨損失 3350 3420 3430 3440 $ 2,110 $ 39,746 ($ 1,797) ($ 44,013) 27,598 - ( 38,239) 18,843 ( 180) ( 28,132) 1,797 22,815 ( 314,649) ($ 313,253) $ 62,561 $ - ($ 63,409) 309,972 3,281 - ( 3,028) 26,388 - ( 10,228) ( 279,575) ($ 279,575) $ 52,333 $ - ($ 40,049) 註:請參閱後附公司編製之財務報表附註暨國富浩華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林志隆會計師及王戊昌會計師民國102年3月20日出具之查核報告書。 董事長: 經理人: 會計主管: 金融商品未實現 損益 3450 ($ 1,713) ( 2,754) ($ 4,467) ( 898) ($ 5,365) ( ( ( ( $ ( ( ( ( $ 合 計 3XXX 1,623,521 430,000 38,239) 28,132) 2,754) 1,797 22,815 314,649) 1,694,359 3,028) 898) 10,228) 279,575) 1,400,630 立碁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現金流量表 民國一○一年及一○○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代碼 A10000 A20300 A20400 A20500 A21700 A22200 A22400 A23300 A23400 A23600 A23600 A23700 A24200 A29900 A31120 A31130 A31140 A31150 A31160 A31170 A31180 A31210 A31211 A31212 A31220 A32120 A32130 A32140 A32150 A32170 A32180 A32190 A32200 A32212 A32230 AAAA 項 目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本期稅後淨損 調整項目 折舊 各項耗竭及攤提 壞帳轉回利益 轉換公司債折價攤銷 存貨跌價損失 採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損失 處份投資損失 處分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利益 金融資產評價損失 金融負債評價利益 資產減損損失-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聯屬公司間已實現損益 出租資產折舊 應收票據增加 應收票據-關係人(增加)減少 應收帳款減少 應收帳款-關係人減少 其他應收款(增加)減少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增加)減少 存貨(增加)減少 預付款項增加 其他流動資產增加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增加)減少 淨遞延所得稅資產淨額(增加)減少 應付票據減少 應付票據-關係人增加(減少) 應付帳款減少 應付帳款-關係人增加(減少) 應付費用增加(減少) 其他應付款增加(減少) 其他應付款-關係人增加 預收款項增加 其他流動負債增加 應計退休金負債減少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出) - 18 - 一○一年度 ($ ( ( ( ( ( ( ( ( ( ( 279,575) 74,034 2,614 1,234) 5,611 1,283 194,048 9,391 16 12,532 1,214) 1,068 29,804 1,244 3,020 11,041 20,925 84,975) 60) 3,693 160 5,334) 969) 2,833) 2,971 1,283) 677) 379 2,949 302 1,069) 單位:新台幣仟元 一○○年度 ($ ( ( ( ( ( ( ( ( ( ( ( ( ( ( ( ( 314,649) 68,659 2,061 2,554) 9,237 7,346 256,534 73 1,136) 4,076 918) 6,856 5 12,522 4,642) 968) 29,719 346 2) 2,858) 7,045) 8,663) 10) 1,807) 11,208) 2,229) 1,033 5,541) 1,759) 9,260 677 8 216 56 36) 42,659 B00400 B00900 B01400 B01500 B01900 B02500 B02600 B02900 B04700 BBBB C00100 C00600 C00900 C01000 C02100 C02200 C02500 CCCC EEEE E00100 E00200 F00100 F00400 H00300 H00500 H00500 H00800 G00100 G00400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處分備供出售金融資產價款 取得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增加 處分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價款 購置固定資產 存出保證金(增加)減少 未攤銷費用增加 購置無形資產 其他金融資產(增加)減少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出) 融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短期借款減少 贖回及買回可轉換公司債 舉借長期借款 償還長期借款 發放現金股利 現金增資 庫藏股票買回成本 融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出)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增加(減少)數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現金流量資訊之補充揭露: 本期支付利息 本期支付所得稅 同時影響現金及非現金項目之投資活動 購入固定資產 加:期初應付購置固定資產 減:期末應付購置固定資產 支付現金數 不影響現金流量之投資及融資活動: 一年內到期之長期借款 一年內到期之公司債 1,470) 21,377) 19,298) 665 583) 264,963 222,900 ( ( ( ( ( ( $ 11,090) 297,500) 22,619) 3,027) 334,236) 112,405) 250,308 137,903 $ $ $ ( ( ( ( ( ( ( $ 9,770) 100,000 101,527) 28,132) 430,000 35,875) 354,696 161,243 89,065 250,308 11,134 151 $ $ 7,307 1,440 $ $ 15,472 6,220 2,394) 19,298 ( $ 38,157 10,777 6,220) 42,714 $ $ 22,892 - $ $ ( ( ( ( ( ( 145 188,132) 997 42,714) 1,552) 196) 1,871) 2,789) 236,112) ( ( ( 22,543 291,889 註:請參閱後附公司編製之財務報表附註暨國富浩華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林志隆會計師及王戊昌會計師 國102年3月20日查核報告書。 董事長: 經理人: 會計主管: - 19 - 立碁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聲明書 本公司民國一○一年度(自一○一年一月一日至一○一年十 二月三十一日止)依「關係企業合併營業報告書關係企業合併財 務報表及關係報告書編製準則」應納入編製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 表之公司與依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七號應納入編製母子公司合併 財務報表之公司均相同,且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所應揭露相關 資訊於前揭母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中均已揭露,爰不再另行編製 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 公司名稱:立碁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長:童 義 興 中 華 民 國 一 ○ 二 - 20 - 年 三 月 二 十 日 立碁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會計師合併查核報告 立碁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公鑒 立碁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一○一年及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之合併資產負債表,暨民國一○一年及一○○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損 益表、合併股東權益變動表及合併現金流量表,業經本會計師等查核竣事。上開合併 財務報表之編製係公司管理階層之責任,本會計師等之責任則為根據查核結果對上開 合併財務報表表示意見。 本會計師等係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及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之規定規劃 並執行查核工作,以合理確信財務報表有無重大不實表達。此項查核工作包括以抽查 方式獲取財務報表所列金額及所揭露事項之查核證據、評估管理階層編製財務報表所 採用之會計原則及所作之重大會計估計,暨評估財務報表整體之表達。本會計師等相 信此項查核工作可對所表示之意見提供合理之依據。 依本會計師等之意見,第一段所述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 務報告編製準則、商業會計法及商業會計處理準則中與財務會計準則相關之規定暨一 般公認會計原則之規定編製,足以允當表達立碁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 國一○一年及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財務狀況,暨民國一○一年及一○○年 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經營成果與合併現金流量情形。 如財務報表附註(三)之1所述,立碁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自民國一○ ○年一月一日起,採用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三十四號「金融商品之會計處理準則」第 三次修訂條文有關應收款項之相關規定處理。 如財務報表附註(三)之2所述,立碁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自民國一○ ○年一月一日起,首次適用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四十一號「營運部門資訊之揭露」之 規定處理。 國富浩華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會計師 會計師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文號: 金管證審字第10200032833號 中 華 民 國 一○二 - 21 - 年 三 月 二十 日 立碁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合併資產負債表 民國一○一年及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代 碼 11-12 會 計 科 目 金 流動資產 1100 現金及約當現金(附註(二)之2、(四)之1) 1120 應收票據淨額(附註(二)之5、(四)之2) 1130 應收票據-關係人淨額 $ 額 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 金 額 % 代 碼 21-22 會 計 科 868,469 39 $ 1,529,419 51 258,865 12 547,778 18 2100 短期借款(附註(四)之13) 14,882 1 9,785 - 2120 - - 318 - 2140 300,203 13 298,746 10 2150 應付帳款-關係人淨額(附註(五)) 8 - 636 - 2160 應付所得稅(附註(二)之17、(四)之24) 9,402 - 17,394 1 2170 應付費用 - - 1 - 2190 其他應付款-關係人 2210 其他應付款 目 金 流動負債 $ 額 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 金 額 % 622,875 27 $ 1,053,972 35 319,140 14 343,670 12 應付票據 6,414 - 38,795 1 應付帳款 139,284 6 161,337 5 1140 應收帳款淨額(附註(二)之5、(四)之3) 1150 應收帳款-關係人淨額(附註(四)之4、(五)) 1160 其他應收款淨額 1180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淨額(附註(四)之4、(五)) 1190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附註(四)之5) 37,836 2 309,198 10 120X 存貨淨額(附註(二)之6、(四)之6) 207,384 9 277,789 10 2260 預收款項 38,274 2 125,452 4 1260 預付款項 20,280 1 32,878 1 2270 一年內到期之長期負債(二)之16、(四)之14、15) 22,892 1 314,432 11 - 1280 14- 其他流動資產(附註(二)之19、(四)之24) 基金及長期投資 1450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流動(附註(二)之4、(四)之7) 1480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附註(二)之7、(四)之8) 1421 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附註(二)之8、(四)之9) 1440 - 22 - 15- 其他金融資產-非流動(附註(六)) 固定資產(附註(二)之9、(四)之10) 19,609 1 34,896 1 69,191 3 88,235 3 1,112 - 2,010 - 65,145 3 81,306 3 1,408 - 1,095 - 1,526 - 3,824 - 1,203,047 53 1,295,921 43 2280 24- 其他流動負債 長期負債 2420 28- 長期借款(附註(四)之15) 其他負債(附註(四)之16) 2820 2- 存入保證金 負債總額 43 - - - 7,360 - - - 66,862 3 61,291 2 349 - - - 20,968 1 7,968 - 1,289 - 1,027 192,056 9 215,024 7 192,056 9 215,024 7 490 - 501 - 490 - 501 - 815,421 36 1,269,497 42 3- 股東權益 1,444,204 64 1,757,576 58 1521 房屋及建築 898,584 40 758,508 25 361X 母公司股東權益 1,400,630 62 1,694,359 56 1531 機器設備 448,161 20 478,135 16 31- 1,463,362 65 1,485,922 49 1681 其他設備 180,897 8 174,892 6 1,463,362 65 1,485,922 49 1,527,642 68 1,411,535 47 209,924 9 523,724 17 63,685 116,049 25,017 5,173 3 373,658 47,596 25,017 72,280 5,173 12 成本 15xy 成本合計 15x9 減:累計折舊 1671 未完工程 1672 預付設備款 ( 428,851) ( 19) ( 357,951) ( 3110 32- 股本(附註(四)之18) 普通股股本 資本公積(附註(四)之19) 12) 3210 普通股股票溢價 99,200 4 233,033 8 3220 庫藏股票交易 5,056 - 9,304 - 長期投資 無形資產 32,261 1 35,353 1 3260 3272 1720 專利權 756 - 586 - 3280 1750 電腦軟體成本 578 - 2,273 - 17- 1782 181800 土地使用權(附註(四)之11) 其他資產(附註(二)之5、10、19、(四)之12) 出租資產淨額 1820 1- 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存出保證金 1830 未攤銷費用 1860 遞延所得稅資產-非流動淨額(附註(二)之17、(四)之24) 1880 其他資產-其他 資產總額 30,927 1 32,494 1 333310 86,657 4 78,145 2 3350 25,939 2 25,651 1 9,148 - 9,509 - 34- 6,500 - 9,520 - 3420 3450 35,340 2 23,735 1 3480 9,730 - 9,730 - $ 2,259,625 100 $ 3,027,073 100 3610 2-3 認股權(附註(二)之13、(四)之20) 其他 保留盈餘 經理人: 279,575) ( 279,575) 法定盈餘公積 1 ( 12) ( 309,972) ( 12) ( 313,253) 6,919 - ( 52,333 2 - 未分配盈餘(附註(四)之21) 股東權益其他調整項目 累積換算調整數(附註(二)之18、(四)之22) 金融商品之未實現損益 ( 5,365) 庫藏股票(附註(二)之12、(四)之23) ( 40,049) 少數股權 負債及股東權益總額 註:請參閱後附公司編製之合併財務報表附註暨國富浩華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林志隆、王戊昌會計師民國102年3月20日出具之合併查核報告書。 董事長: ( 5 會計主管: - ( 2 1 2 ( 10) ( 10) 3,281 - 5,315) - 62,561 - ( 4,467) 2) ( 63,409) 2 ( 2) 43,574 2 63,217 2 $ 2,259,625 100 $ 3,027,073 100 立碁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合併損益表 民國一○一年及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代碼 4110 4170 4190 4000 5000 5910 6000 6100 6200 6300 6900 7100 7110 7121 7140 7160 7210 7320 7480 7500 7510 7521 7530 7560 7630 7640 7880 7900 8110 9600xx 9601 9602 9600xx 9750 9850 會 計 科 目 營業收入總額(附註(二)之19) 減:銷貨退回 銷貨折讓 營業收入淨額 營業成本(附註(二)之19) 營業毛利 營業費用(附註(二)之19) 推銷費用 管理費用 研究發展費用 營業淨損 營業外收入及利益 利息收入 採權益法之投資利益(附註(二)之8、(四)之9) 處分投資利益淨額(附註(二)之3、10) 兌換利益(附註(二)之18) 租金收入 金融負債評價利益(附註(二)之3、11) 其他收入 營業外費用及損失 利息支出 採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損失(附註(二)之8、(四)之9) 處分固定資產損失 兌換損失(附註(二)之18) 資產減損損失(附註(二)之22、(四)之8) 金融資產評價損失(附註(二)之3、11) 什項支出 合併稅前淨損 所得稅(費用)利益(附註(二)之17、(四)之24) 合併總淨損 歸屬予 母公司股東 少數股權 合併總淨損 基本每股虧損(元)(附註(二)之23) 合併稅前淨損 合併總淨損 母公司股東 少數股權 稀釋每股虧損(元)(附註(二)之23) 合併稅前淨損 合併總淨損 母公司股東 少數股權 $ ( ( ( ( ( ( ( ( ( ( ( ( ( ( ( ( ($ 一○一年度 金 額 % 1,058,333 101 10,529) ( 1) 2,195) 1,045,609 100 943,553) ( 90) 102,056 10 314,453) ( 30) 82,304) ( 8) 139,096) ( 13) 93,053) ( 9) 212,397) ( 20) 39,157 4 3,075 495 1,934 33,653 4 66,429) ( 7) 19,338) ( 2) 5,917) ( 1) 21,236) ( 2) 17,631) ( 2) 2,307) 239,669) ( 23) 55,515) ( 5) 295,184) ( 28) 單位:新台幣仟元 一○○年度 金 額 % $ 1,767,463 108 ( 117,912) ( 7) ( 21,904) ( 1) 1,627,647 100 ( 1,615,919) ( 99) 11,728 1 ( 321,272) ( 20) ( 96,987) ( 6) ( 150,413) ( 9) ( 73,872) ( 5) ( 309,544) ( 19) 21,946 1 1,564 1,063 4,800 1,519 918 12,082 1 ( 60,756) ( 3) ( 17,815) ( 1) ( 1,377) ( 724) ( 5,044) ( 17,520) ( 1) ( 4,076) ( 14,200) ( 1) ( 348,354) ( 21) 16,395 1 ($ 331,959) ( 20) ($ ( ($ 279,575) 15,609) 295,184) ($ ( ($ 314,649) 17,310) 331,959) ($ ($ ($ ($ 1.66) 2.04) 1.93) 0.11) ($ ($ ($ ($ 2.42) 2.31) 2.19) 0.12) ($ ($ ($ ($ 1.66) 2.04) 1.93) 0.11) ($ ($ ($ ($ 2.42) 2.31) 2.19) 0.12) 註:請參閱後附公司編製之合併財務報表附註暨國富浩華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林志隆、王戊昌會計師民國102年3月20日出具之 合併查核報告書。 董事長: 經理人: 會計主管: - 23 - 立碁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合併股東權益變動表 民國一○一年及一○○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保 股 代碼 項 本 3110 目 庫藏股票 金融商品未實現損益 32XX 3310 3350 3420 3430 3440 3450 E1 資本公積彌補虧損 E3 資本公積轉增資 N1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 - P1 分配現金股利 - - J1 庫藏股買回 J3 庫藏股註銷 R5 累積換算調整數 Q5 R1 397,165 $ 230,000 3,101 $ 2,110 $ 39,746 ($ 1,797) ($ 44,013) ($ 1,713) $ 合 3610 計 3XXX 1,623,521 $ 80,550 - - - - - 430,000 - $ 1,704,071 430,000 ( 27,598) - 27,598 - - - - - - - 70,330 ( 70,330) - - - - - - - - - ( 180) - - - - - - ( 28,132) - - - - ( 28,132) ( 38,239) 13,330) 180 ( 5,513) - - - - 38,239) - - - - - ( 18,843 - - - - - 22,815 - 24 - - - 22,815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損益之變動 - - - - - - - 認列未認列為退休金成本之淨損失 - - - - - 1,797 - - M1 民國一○○年度合併總淨損 - - - ( 314,649) - - - - 523,724 3,281 ( 313,253) A1 民國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餘額 E1 資本公積彌補虧損 E5 法定盈餘公積彌補虧損 - - J1 庫藏股買回 - - J3 庫藏股註銷 Q5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損益之變動 - - R5 累積換算調整數 - S1 少數股權增減 - M1 民國一○一年度合併總淨損 - Z1 民國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餘額 1,485,922 ( 22,560) 1,463,362 ( $ ( - ( 38,239) ( 2,754) ( ( 2,754) 17,310) ( 331,959) $ - 1,694,359 63,217 - - - - - 3,281 - - - - - - - - - - - - - - 26,388 - - - - - - - - - - - - - ( - ($ 279,575) 3,281) 3,828) 209,924 $ ( 10,228) 279,575) $ ( 3,028) - 經理人: 3,028) - - 898) ( 898) - ( 10,228) - - - - - - - - - - - 52,333 $ - ($ 40,049) ($ 5,365) 會計主管: - ( ( ( 279,575) $ 1,400,630 22,792 23) 1,797 314,649) 4,467) 28,132) - ( ( ( ( 62,561 - 63,409) 2,754) - - 309,972 309,972) ( ( 註:請參閱後附公司編製之合併財務報表附註暨國富浩華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林志隆、王戊昌會計師民國102年3月20日出具之合併查核報告書。 董事長: 少數股權 - - $ 計 3000 - ( 小 - ( 母公司股東權益 未認列為退休金成本之淨損失 現金增資 $ 股東權益其他項目 累積換算調整數 民國一○○年一月一日餘額 200,000 餘 未分配盈餘 A1 1,228,922 盈 法定盈餘公積 C1 $ 留 資本公積 1,797 1,757,576 ( 3,028) ( 898) 10,234) - ( 6) ( ( 4,028) ( 4,028) ( 15,609) ( 295,184) $ 43,574 $ 1,444,204 立碁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合併現金流量表 民國一○一年及一○○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代碼 A10000 A20300 A20400 A20500 A21700 A22200 A22400 A22600 A23300 A23400 A23600 A23600 A23700 A23900 A29900 A31120 A31130 A31140 A31150 A31160 A31170 A31180 A31210 A31211 A31212 A31220 A32120 A32130 A32140 A32150 A32160 A32170 A32180 A32190 A32200 A32212 A32230 AAAA 項 目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合併總淨損 調整項目 折舊 各項耗竭及攤提 呆帳損失(轉回利益) 轉換公司債折價攤銷 存貨跌價損失(回升利益) 採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損失(利益) 處分固定資產損失淨額 處分投資損失 處分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利益 金融資產評價損失 金融負債評價利益 資產減損損失-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資產減損損失-閒置資產 出租資產折舊 應收票據增加 應收票據-關係人(增加)減少 應收帳款(增加)減少 應收帳款-關係人(增加)減少 其他應收款減少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減少 存貨(增加)減少 預付款項減少 其他流動資產增加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增加)減少 淨遞延所得稅資產淨額(增加)減少 應付票據增加(減少) 應付票據-關係人減少 應付帳款減少 應付帳款-關係人增加 應付所得稅增加(減少) 應付費用增加 其他應付款減少 其他應付款-關係人增加(減少) 預收款項增加(減少) 其他流動負債增加 應計退休金負債減少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出)入 - 25 - 一○一年度 ($ ( ( ( ( ( ( ( ( ( ( ( 295,184) 139,267 9,102 1,251) 5,611 46,286) 495) 5,917 17,631 74 5,138) 317 350) 627 8,185 1 120,782 12,408 7,379) 3,693 11,106 32,380) 22,054) 43 7,359 5,571 966) 349 87,179) 262 150,357) 單位:新台幣仟元 一○○年度 ($ ( ( ( ( ( ( ( ( ( ( ( ( ( ( ( 331,959) 138,043 8,414 6,277 9,237 140,928 1,377 724 73 1,136) 4,076 918) 11,856 5,664 63 4,349) 318) 99,042 49) 19,380 35 58,058) 12,076 57) 1,807) 19,063) 28,940 74) 23,220) 688) 9,874 720) 41) 120,478 158 36) 174,222 B00400 B00900 B01500 B01900 B02000 B02500 B02600 B02900 B04700 BBBB C00100 C00600 C00900 C01000 C01600 C02100 C02200 C02500 C03300 CCCC DDDD EEEE E00100 E00200 F00100 F00400 H00300 H00500 H00500 H00800 G00100 G00400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處分備供出售金融資產價款 取得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處分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價款 購置固定資產 出售固定資產 存出保證金(增加)減少 未攤銷費用增加 購置無形資產 其他金融資產(增加)減少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入 融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短期借款減少 贖回及買回可轉換公司債 舉借長期借款 償還長期借款 存入保證金增加(減少) 發放現金股利 現金增資 庫藏股票買回成本 少數股權變動 融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入 匯率影響數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增加(減少)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 ( ( ( ( ( ( ( ( ( ( ( $ 現金流量資訊之補充揭露: 本期支付利息 本期支付所得稅 購入固定資產 加:期初應付購置固定資產 減:期末應付購置固定資產 支付現金數 不影響現金流量之投資及融資活動: 一年內到期之長期借款 一年內到期之公司債 $ $ $ 1,470) 49,269) 1,792 361 3,116) 584) 269,967 217,681 24,530) 297,500) 22,620) 11) 3,027) 4,028) 351,716) 4,521) 288,913) 547,778 258,865 ( $ 13,831 37,595 63,329 6,220 20,280) 49,269 $ $ 22,892 - 145 997 224,107) 122 1,289) 3,215) 1,871) 2,975) 232,193) ( ( ( ( ( ( ( ( ( ( $ $ $ $ 9,699) 100,000 101,527) 14 28,132) 430,000 35,875) 354,781 5,105 301,915 245,863 547,778 $ 8,076 2,501 219,550 10,777 6,220) 224,107 $ $ 22,543 291,889 ( 註:請參閱後附公司編製之合併財務報表附註暨國富浩華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林志隆、王戊昌會計師民國102年 3月20日出具之合併查核報告書。 董事長: 經理人: 會計主管: - 26 - 【附件四】 條 次 「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修訂前後條文對照表 修 正 後 修 第 二 條 法令依據 正 前 說 明 酌作文字 法令依據 本作業程序悉依金融監督管理委 本作業程序悉依行政部監督金融 修正。 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公開 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 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 「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 理準則」之規定訂定。 保證處理準則」之規定訂定。 資金貸與他人之評估標準 第 四 條 資金貸與他人之評估標準 依照規定 一、本公司與他公司或行號間因 一、本公司與他公司或行號間因 修訂之。 業 務 往來 關係 從事 資金 貸 業 務 往來 關係 從事 資金 貸 與 者 ,應 依第 五條 第一 項 與 者 ,應 依第 五條 第一 項 第二款之規定。 第二款之規定。 二、本公司與他公司或行號間, 二、本公司與他公司或行號間, 經 董 事會 認有 短期 融通 資 經 董 事會 認有 短期 融通 資 金 之 必要 而從 事資 金貸 與 金 之 必要 而從 事資 金貸 與 者,以下列情形為限: 者,以下列情形為限: (一)與本公司屬母子公司 (一)與本公司屬母子公司 關係,因業務需要而 關係,因業務需要而 有短期融通資金之必 有短期融通資金之必 要者。 要者。 (二)本公司採權益法投資 (二)本公司採權益法投資 之公司或行號,因購 之公司或行號,因購 料或營運週轉需要而 料或營運週轉需要而 有短期融通資金之必 有短期融通資金之必 要者。 要者。 所稱子公司及母公司,應依證券 所稱子公司及母公司,應依財團 發行財務報告編制準則之規定認 法人中華民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 定之。 會發布之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五 號及第七號之規定認定之。 本公司財務報告係以國際財務報 導準則編製,其所稱之淨值,係 指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規定之資產負債表歸屬於母公司 業主之權益。 第十條 公告申報程序 公告申報程序 為使相關 一、本公司應於每月十日前公告 一、本公司應於每月十日前公告 行為義務 - 27 - 條 次 修 正 後 修 正 前 說 明 申報本公司及子公司上月 申報本公司及子公司上月 計算之起 份資金貸與餘額。 份資金貸與餘額。 算日更加 二、本公司資金貸與餘額達下列 二、本公司資金貸與餘額達下列 明確,參 標準之一者,應於事實發 生日之即日起算二日內公 告申報: (一)本公司及子公司資金 標準之一者,應於事實發 生之日起二日內公告申報 : (一)本公司及子公司資金 考公開發 行公司取 得或處分 資產處理 貸與他人之餘額達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 值百分之二十以上者。 (二)本公司及子公司對單 貸與他人之餘額達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 值百分之二十以上者。 (二)本公司及子公司對單 準則第三 十條規定 ,爰修正 第一項序 一企業資金貸與餘額 達公司最近期財務報 表淨值百分之十以上 一企業資金貸與餘額 達公司最近期財務報 表淨值百分之十以上 者。 (三)本公司或子公司新增 資金貸與金額達新臺 幣一千萬元以上且達 者。 (三)本公司或子公司新增 資金貸與金額達新臺 幣一千萬元以上且達 文。 本公司最近期財務報 本公司最近期財務報 表淨值百分之二以上。 表淨值百分之二以上。 三、本公司之子公司非屬國內公 三、本公司之子公司非屬國內公 開發行公司者,該子公司 開發行公司者,該子公司 有前項第三款應公告申報 之事項,應由本公司為之 。 第十六條 其他事項 有前項第三款應公告申報 之事項,應由本公司為之 。 其他事項 依照規定 一、本公司董事會應就本作業程 一、本公司董事會應就本作業程 ,爰酌作 序未實施前已貸與他人資 序未實施前已貸與他人資 文字修正 金之款項,責由財務部門 金之款項,責由財務部門 。 調查、評估後,提報董事 調查、評估後,提報董事 會追認。如有超過核定貸 會追認。如有超過核定貸 與之限額者,財務部門應 與之限額者,財務部門應 通知借款人自本作業程序 實施之日起六個月內償還 超額借款部份。 通知借款人自本作業程序 實施之日起六個月內償還 超額借款部份。 二、本公司因情事變更,致貸與 二、本公司因情事變更,致貸與 對象不符本作業程序規定 餘額超限時,應訂定改善 - 28 - 條 次 修 正 後 修 或餘額超限時,應訂定改 善計畫,並將相關改善計 畫送各監察人,並依計畫 正 前 說 明 計畫,並將相關改善計畫 送各監察人,並依計畫時 程完成改善。 時程完成改善。 三、本公司應依一般公認會計原 三、本公司應依一般公認會計原 則規定,評估資金貸與情 則規定,評估資金貸與情 形並提列適足之備抵壞帳 形並提列適足之備抵壞帳 ,且於財務報告中適當揭 露有關資訊,並提供相關 資料予簽證會計師執行必 要之查核程序。 ,且於財務報告中適當揭 露有關資訊,並提供相關 資料予簽證會計師執行必 要之查核程序。 第 十 九 條 修訂日期 修訂日期 增定修訂 本作業程序經中華民國九十年六 本作業程序經中華民國九十年六 日期 月九日董事會通過訂定。 月九日董事會通過訂定。 第一次修訂於中華民國九十一年 第一次修訂於中華民國九十一年 五月十一日股東會通過。 五月十一日股東會通過。 第二次修訂於中華民國九十二年 六月二十三日股東會通過。 第三次修訂於中華民國九十五年 六月十四日股東會通過。 第二次修訂於中華民國九十二年 六月二十三日股東會通過。 第三次修訂於中華民國九十五年 六月十四日股東會通過。 第四次修訂於中華民國九十七年 六月十九日股東會通過。 第五次修訂於中華民國九十八年 六月十六日股東會通過。 第六次修訂於中華民國九十九年 第四次修訂於中華民國九十七年 六月十九日股東會通過。 第五次修訂於中華民國九十八年 六月十六日股東會通過。 第六次修訂於中華民國九十九年 六月十七日股東會通過。 六月十七日股東會通過。 第七次修訂於中華民國一○○年 第七次修訂於中華民國一○○年 六月二十四日股東會通過。 六月二十四日股東會通過。 第八次修訂於中華民國一○二年 六月十三日股東會通過。 - 29 - 【附件五】 條 次 「背書保證辦法」修訂前後條文對照表 修 正 後 修 正 前 說 明 第 二 條 法令依據 本作業程序悉依金融監督管理委 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公開 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 理準則」之規定訂定。 法令依據 本作業程序悉依行政院金融監督 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 「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 保證處理準則」之規定訂定。 第 四 條 背書保證對象 本公司得對下列公司為背書保證 : 一、有業務往來之公司。 二、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 之股份超 過百分 之五 十之 公司。 三、直接及間接對公司持有表決 權之股份 超過百 分之 五十 之公司。 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股份 達百分之九十以上之公司間,得 為背書保證,並應提報董事會決 議後始得辦理,且其金額不得超 過本公司淨值之百分之十。但公 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股份百 分之百之公司間背書保証,不在 此限 本公司基於承攬工程需要之同業 間或共同起造人間依合約規定互 保,或因共同投資關係由全體出 資股東依其持股比率對被投資公 司背書保證者,不受前二項規定 之限制,得為背書保證。 前項所稱出資,係指公司直接出 背書保證對象 依照規定 本公司得對下列公司為背書保證 修訂之。 : 一、有業務往來之公司。 二、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 之股份超 過百分 之五 十之 公司。 三、直接及間接對公司持有表決 權之股份 超過百 分之 五十 之公司。 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股份 達百分之九十以上之公司間,得 為背書保證,並應提報董事會決 議後始得辦理,且其金額不得超 過本公司淨值之百分之十。但公 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股份百 分之百之公司間背書保証,不在 此限 本公司基於承攬工程需要之同業 間或共同起造人間依合約規定互 保,或因共同投資關係由全體出 資股東依其持股比率對被投資公 司背書保證者,不受前二項規定 之限制,得為背書保證。 前項所稱出資,係指公司直接出 - 30 - 行政院金 融監督管 理委員會 自一百零 一年七月 一日起改 制為金融 監督管理 委員會, 爰於第一 項酌作文 字修正。 條 次 修 正 後 修 資或透過持有表決權股份百分之 百之公司出資。 所稱子公司及母公司,應依證券 發行人財務報告編制準則規定認 定之。 第 五 條 背書保證額度及評估標準 本公司對外背書保證之總額及對 單一企業背書保證之限額如下: 一、本公司及子公司對外背書保 證之總額 以不超 過本 公司 淨值之百分之五十為限(不 含百分之五十)。 二、本公司及子公司對單一企業 背書保證 之金額 ,其 因業 務往來關 係從事 背書 保證 者,不得 超過被 保證 公司 與本公司 最近年 度業 務往 來金額之 百分之 百或 不超 過投資總 額,且 不得 超過 本公司淨 值之百 分之 十; 其與本公 司為母 子公 司關 係而從事 背書保 證者 ,不 得超過本 公司淨 值之 百分 之十;另 對於因 承攬 工程 需要之同 業間或 共同 起造 人間依合 約規定 互保 ,或 因共同投 資關係 由全 體出 資股東依 其持股 比率 對被 投資公司 背書保 證者 ,不 得超過本 公司淨 值之 百分 十。 所稱「淨值」,係指證券發行人 財務報告編製準則規定之資產負 債表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 正 前 說 明 資或透過持有表決權股份百分之 百之公司出資。 所稱子公司及母公司,應依財團 法人中華民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 會發布之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五 號及第七號之規定認定之。 依照規定 背書保證額度及評估標準 本公司對外背書保證之總額及對 修訂之。 單一企業背書保證之限額如下: 一、本公司及子公司對外背書保 證之總額 以不超 過本 公司 淨值之百分之五十為限(不 含百分之五十)。 二、本公司及子公司對單一企業 背書保證 之金額 ,其 因業 務往來關 係從事 背書 保證 者,不得 超過被 保證 公司 與本公司 最近年 度業 務往 來金額之 百分之 百或 不超 過投資總 額,且 不得 超過 本公司淨 值之百 分之 十; 其與本公 司為母 子公 司關 係而從事 背書保 證者 ,不 得超過本 公司淨 值之 百分 之十;另 對於因 承攬 工程 需要之同 業間或 共同 起造 人間依合 約規定 互保 ,或 因共同投 資關係 由全 體出 資股東依 其持股 比率 對被 投資公司 背書保 證者 ,不 得超過本 公司淨 值之 百分 十。 所稱「淨值」,以最近期經會計 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表所 載為準。 第 七 條 背書保證之辦理及審查程序 背書保證之辦理及審查程序 考量子公 一、執行單位 一、執行單位 司股票如 本公司背 書保證 相關 作業 本公司背 書保證 相關 作業 為 無 面 額 之辦理, 由財務 部負 責, 之辦理, 由財務 部負 責, 或 每 股 面 - 31 - 條 次 修 正 後 修 正 前 必要時總 經理得 指定 其他 必要時總 經理得 指定 其他 專責人員協助辦理。 專責人員協助辦理。 二、審查程序 二、審查程序 (一)本公司辦理背書保證 (一)本公司辦理背書保證 ,經辦 單位應 作成具 ,經辦 單位應 作成具 體審查 評估報 告,評 體審查 評估報 告,評 估報告 內容應 包括下 估報告 內容應 包括下 列項目: 列項目: 1. 背 書 保 證 之 必要 性 1. 背 書 保 證 之 必要 性 及合理性。 及合理性。 2. 背 書 保 證 對 象之 徵 2. 背 書 保 證 對 象之 徵 信 及 風 險評 估 ; 背 信 及 風 險評 估 ; 背 書 保 證 對象 若 為 淨 書 保 證 對象 若 為 淨 值 低 於 實收 資 本 額 值 低 於 實收 資 本 額 二 分 之 一之 子 公 司 二 分 之 一之 子 公 司 , 應 明 定其 續 後 相 , 應 明 定其 續 後 相 關 管 控 措施 ; 子 公 關管控措施。 司 股 票 無面 額 或 每 股 面 額 非屬 新 臺 幣 十 元 者 ,依 前 項 第 十 一 款 規定 計 算 之 實 收 資 本額 , 應 以 股本加計資本公積發 行 溢 價之 合 計 數 為之。。 3. 對 公 司 之 營 運風 險 3. 對 公 司 之 營 運風 險 、 財 務 狀況 及 股 東 、 財 務 狀況 及 股 東 權益之影響。 權益之影響。 4. 應 否 取 得 擔 保品 及 4. 應 否 取 得 擔 保品 及 擔保品之評估價值。 擔保品之評估價值。 (二)本公司辦理背書保證 (二)本公司辦理背書保證 時,應 由經辦 單位提 時,應 由經辦 單位提 送簽呈 ,敘明 背書保 送簽呈 ,敘明 背書保 證公司 、對象 、種類 證公司 、對象 、種類 、理由 及金額 等事項 、理由 及金額 等事項 ,併同 前(一 )之評 ,併同 前(一 )之評 估報告 ,呈總 經理及 估報告 ,呈總 經理及 董事長 核准後 ,提請 董事長 核准後 ,提請 董事會 決議通 過後辦 董事會 決議通 過後辦 - 32 - 說 明 額非新臺 幣十元, 爰增訂第 二項規定 ,其實收 資本額之 計算,應 以股本加 計資本公 積-發行 溢價之合 計數為之 ,以茲明 確。 條 次 修 正 後 修 理。但 因業務 需要時 ,得由 董事長 先依本 作業程 序第六 條之授 權額度 內決行 ,事後 再報經 最近期 之董事 會追認 ,並將 辦理情 形及有 關事項 ,報請 股東會備查。 三、經辦單位辦理背書保證時, 應具體評 估風險 性, 必要 時應取得 被背書 保證 公司 之擔保品。 四、財務部門應就背書保證事項 建立備查 簿,就 背書 保證 對象、金 額、董 事會 通過 或董事長 決行日 期、 背書 保證日期 及依第 二款 ( 一)規定 應審慎 評估 之事 項,詳予登載備查。 五、財務部門應於每月月初編製 上月份對 外背書 保證 金額 變動表,呈報董事會。 六、本公司及其子公司訂定整體 得為背書 保證之 總額 達本 公司淨值 百分之 五十 以上 者,並應 於股東 會說 明其 必要性及合理性。 正 前 說 明 理。但 因業務 需要時 ,得由 董事長 先依本 作業程 序第六 條之授 權額度 內決行 ,事後 再報經 最近期 之董事 會追認 ,並將 辦理情 形及有 關事項 ,報請 股東會備查。 三、經辦單位辦理背書保證時, 應具體評 估風險 性, 必要 時應取得 被背書 保證 公司 之擔保品。 四、財務部門應就背書保證事項 建立備查 簿,就 背書 保證 對象、金 額、董 事會 通過 或董事長 決行日 期、 背書 保證日期 及依第 二款 ( 一)規定 應審慎 評估 之事 項,詳予登載備查。 五、財務部門應於每月月初編製 上月份對 外背書 保證 金額 變動表,呈報董事會。 六、本公司及其子公司訂定整體 得為背書 保證之 總額 達該 公開發行公司淨值百分之五 十以上者,並應於股東會說明 其必要性及合理性。 第 九 條 公告申報程序 公告申報程序 為使相關 一、本公司應於每月十日前公告 一、本公司應於每月十日前公告 行為義務 申報本公 司及子 公司 上月 申報本公 司及子 公司 上月 計算之起 份背書保證餘額。 份背書保證餘額。 算日更加 二、本公司背書保證餘額達下列 二、本公司背書保證餘額達下列 明確,參 標準之一 者,應 於事 實發 標準之一 者,應 於事 實發 考公開發 生日之即 日起算 二日 內公 生之日起 二日內 公告 申報 行公司取 告申報: : 得或處分 (一)本公司及子公司背書 (一)本公司及子公司背書 資產處理 保證餘 額達公 司最近 保證餘 額達公 司最近 準則第三 期財務 報表淨 值百分 期財務 報表淨 值百分 十條規定 之五十以上者。 ,爰修正 之五十以上者。 - 33 - 條 次 修 正 後 修 正 前 說 明 (二)本公司及子公司對單 (二)本公司及子公司對單 第一項序 一企業 背書保 證餘額 一企業 背書保 證餘額 文。 達公司 最近期 財務報 達公司 最近期 財務報 表淨值 百分之 二十以 表淨值 百分之 二十以 上者。 上者。 (三)本公司及子公司對單 (三)本公司及子公司對單 一企業 背書保 證餘額 一企業 背書保 證餘額 達新臺 幣一千 萬元以 達新臺 幣一千 萬元以 上且對 其背書 保證、 上且對 其背書 保證、 長期投 資及資 金貸與 長期投 資及資 金貸與 餘額合 計數達 公司最 餘額合 計數達 公司最 近期財 務報表 淨值百 近期財 務報表 淨值百 分之三十以上者。 分之三十以上者。 (四)本公司或其子公司新 (四)公開發行公司或其子 增背書 保證金 額達新 公司新 增背書 保證金 臺幣三 千萬元 以上且 額達新 臺幣三 千萬元 達該公 開發行 公司最 以上且 達該公 開發行 近期財 務報表 淨值百 公司最 近期財 務報表 分之五以上。 淨值百分之五以上。 三、本公司之子公司非屬國內公 三、本公司之子公司非屬國內公 開發行公 司者, 該子 公司 開發行公 司者, 該子 公司 有前項各款應公告申報之事 有前項第 四款應 公告 申報 項,應由本公司為之。 之事項, 應由本 公司 為之 。 第 十 三 條 其他事項 其他事項 依照規定 一、本公司因情事變更,致背書 一、本公司因情事變更,致背書 修訂之。 保證對象 不符「 公開 發行 保證對象 不符「 公開 發行 公司資金 貸與及 背書 保證 公司資金 貸與及 背書 保證 處理準則 」規定 或金 額超 處理準則 」規定 或金 額超 限時,應 訂定改 善計 畫, 限時,應 訂定改 善計 畫, 將相關改 善計畫 送各 監察 將相關改 善計畫 送各 監察 人,並依 計畫時 程完 成改 人,並依 計畫時 程完 成改 善。 善。 二、本公司應依評估或認列背書 二、本公司應依財務會計準則公 保證之或 有損失 且於 財務 報第九號 之規定 ,評 估或 報告中適 當揭露 背書 保證 認列背書 保證之 或有 損失 資訊,並 提供相 關資 料予 且於財務 報告中 適當 揭露 簽證會計 師執行 必要 之查 背書保證 資訊, 並提 供相 核程序。 關資料予 簽證會 計師 執行 - 34 - 條 次 修 正 後 修 第 十 六 條 修訂日期 本作業程序經中華民國九十年六 月九日訂定。 第一次修訂於中華民國九十一年 五月十一日。 第二次修訂於中華民國九十二年 六月二十三日。 第三次修訂於中華民國九十五年 六月十四日。 第四次修訂於中華民國九十七年 六月十九日。 第五次修訂於中華民國九十八年 六月十六日。 第六次修訂於中華民國九十九年 六月十七日。 第七次修訂於中華民國一○二年 六月十三日。 正 前 說 明 必要之查核程序。 增訂修訂 修訂日期 本作業程序經中華民國九十年六 日期。 月九日訂定。 第一次修訂於中華民國九十一年 五月十一日。 第二次修訂於中華民國九十二年 六月二十三日。 第三次修訂於中華民國九十五年 六月十四日。 第四次修訂於中華民國九十七年 六月十九日。 第五次修訂於中華民國九十八年 六月十六日。 第六次修訂於中華民國九十九年 六月十七日。 - 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