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季財務報表

金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財務報表暨會計師核閱報告
民國九十九及九十八年度前三季
(股票代碼 3228)
公司地址:新竹科學工業園區新竹市力行路二之一號
六樓之一
電
話:(03)666-2866
~1~
金 麗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民國九十九及九十八年度前三季財務報表
目
錄
項
目
頁
次
一、
封面
1
二、
目錄
2 ~ 3
三、
會計師核閱報告
4
四、
資產負債表
5
五、
損益表
6
六、
股東權益變動表
不適用
七、
現金流量表
7 ~ 8
八、
財務報表附註
(一)
公司沿革
9
(二)
重要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9 ~ 12
(三)
會計變動之理由及其影響
12
(四)
重要會計科目之說明
(五)
關係人交易
28
(六)
抵(質)押之資產
28
(七)
重大承諾事項及或有事項
28
(八)
重大之災害損失
28
(九)
重大之期後事項
28
13 ~ 28
~2~
項
(十)
目
其他
頁
次
29 ~ 31
(十一)附註揭露事項
32
1.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32
2.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32
3.大陸投資資訊
32
(十二)部門別財務資訊
32
~3~
會計師核閱報告
(99)財審報字第 10001639 號
金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鑒:
金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九年九月三十日及民國九十八年九月三十日之資產負債
表,暨民國九十九年一月一日至九月三十日及民國九十八年一月一日至九月三十日之損益表及
現金流量表,業經本會計師核閱竣事。上開財務報表之編製係公司管理階層之責任,本會計師
之責任則為根據核閱結果出具報告。
本會計師對金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九及九十八年度前三季財務報表,係依照中華
民國審計準則公報第三十六號「財務報表之核閱」規劃並執行核閱工作。由於本會計師僅實施
分析、比較與查詢,並未依照中華民國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故無法對上開財務報表整體表
示查核意見。
依本會計師核閱結果,並未發現第一段所述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有違反「證券發行人財
務報告編製準則」、「商業會計法」、「商業會計處理準則」及中華民國一般公認會計原則而須作
修正之情事。
資 誠
聯 合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曾國華
會計師
鄭雅慧
前財政部證券管理委員會
核准簽證文號:(84)台財證(六)第 64706 號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核准簽證文號:金管證六字第 0960072936 號
中 華 民 國 九 十 九 年 十 月 二 十 七 日
~4~
金 麗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資 產 負 債 表
民國 99 年及 98 年 9 月 30 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僅經核閱, 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99
金
資
1100
1310
1120
1140
1160
1190
120X
1250
1286
11XX
1480
1521
1561
1681
15XY
15X9
1670
15XX
1780
1820
1860
18XX
1XXX
年
9
月
30
額
日
%
98
金
年
9
月
30
額
日
%
99
金
產
流動資產
現金及約當現金(附註四(一))
$
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資產–流動
(附註四(二))
應收票據淨額
應收帳款淨額(附註四(三))
其他應收款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附註六)
存貨(附註四(四))
預付費用
遞延所得稅資產–流動(附註四(十三))
流動資產合計
基金及投資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附註四
(五))
固定資產(附註四(六))
成本
房屋及建築
辦公設備
其他設備
成本及重估增值
減:累計折舊
(
未完工程及預付設備款
固定資產淨額
無形資產
其他無形資產(附註四(七))
其他資產
存出保證金
遞延所得稅資產–非流動(附註四(十三))
其他資產合計
資產總計
$
年
9
月
額
30
日
%
98
金
33,909
14,531
570
897
930
50,837
5
2
7
$
309
51,146
額
日
%
9
月
30
54,361
18,751
2,596
984
76,692
7
2
9
7
87
76,779
9
591,007
77
567,722
69
181,966
3,887
24
-
183,082
-
22
-
負債及股東權益
156,843
21
20,341
57
125,756
1,369
10,000
118,226
9,907
8,644
451,143
3
16
1
16
1
1
59
$
165,078
20
14,406
7
173,473
6,517
10,000
117,872
9,708
1,607
498,668
2
21
1
1
14
1
60
2140
2170
2210
2260
2280
21XX
2810
2XXX
3110
18,623
3
10,000
1
3211
3271
3310
3350
3XXX
84,896
3,009
149,790
237,695
98,953) (
120
138,862
11
20
31
13) (
18
99,734
2,901
138,840
241,475
97,446) (
144,029
12
17
29
12)
17
101,655
13
111,115
14
337
56,298
56,635
766,918
7
7
100
345
63,335
63,680
827,492
8
8
100
$
流動負債
應付帳款
應付費用
其他應付款項
預收款項
其他流動負債
流動負債合計
其他負債
應計退休金負債(附註四(八))
負債總計
股東權益
股本
普通股股本(附註四(九))
資本公積(附註四(十))
普通股溢價
員工認股權(附註四(十二))
保留盈餘(附註四(十一))
法定盈餘公積
待彌補虧損
股東權益總計
$
(
61,088) ( 8) (
715,772
93
37,297
5
37,388) ( 5)
750,713
91
766,918
827,492
重大承諾事項及或有事項(附註七)
1XXX
負債及股東權益總計
$
後附財務報表附註為本財務報表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董事長:陳有諒
年
經理人:易建男
~5~
會計主管:呂世民
100
$
100
金 麗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損 益 表
民國 99 年及 98 年 1 月 1 日至 9 月 30 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每股虧損為新台幣元外)
(僅經核閱, 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99 年 1 月 1 日至 9 月 30 日
金
額
%
4110
4170
4190
4000
5110
6100
6200
6300
6000
6900
7110
7310
7210
7480
7100
7650
7530
7560
7500
7900
8110
9600
營業收入
銷貨收入
銷貨退回
銷貨折讓
營業收入合計
營業成本
銷貨成本(附註四(四))
營業毛利淨額
營業費用(附註四(十五))
推銷費用
管理及總務費用
研究發展費用
營業費用合計
營業淨損
營業外收入及利益
利息收入
金融資產評價利益(附註四(二))
租金收入
什項收入
營業外收入及利益合計
營業外費用及損失
金融負債評價損失
處分固定資產損失
兌換損失
營業外費用及損失合計
繼續營業單位稅前淨損
所得稅費用(附註四(十三))
本期淨損
$
317,538
110
28,228) ( 10)
443)
288,867
100
(
(
9750
9850
$
(
(
321,555
101
103)
3,290) (
1)
318,162
100
(
123,390) (
165,477
42)
58
(
140,186) (
177,976
44)
56
(
(
(
(
(
53,487) (
53,250) (
118,296) (
225,033) (
59,556) (
19)
18)
41)
78)
20)
(
(
(
(
(
32,694) (
57,069) (
127,533) (
217,296) (
39,320) (
10)
18)
40)
68)
12)
1,143
10
498
1,651
-
(
(
(
(
(
($
稅
普通股每股虧損(附註四(十四))
基本每股虧損
本期淨損
稀釋每股虧損
本期淨損
98 年 1 月 1 日至 9 月 30 日
金
額
%
前
676
92
28
149
945
-
190)
1,528) (
1,718) (
60,329) (
759)
61,088) (
1)
1)
21)
21)
稅
後
(
(
(
(
(
30)
10)
3,492) (
3,532) (
41,201) (
41,201) (
($
稅
前
稅
後
($
1.04) ($
1.05)
($
0.73) ($
0.73)
($
1.04) ($
1.05)
($
0.73) ($
0.73)
後附財務報表附註為本財務報表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董事長:陳有諒
1)
1)
13)
13)
經理人:易建男
~6~
會計主管:呂世民
金 麗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現 金 流 量 表
民國 99 年及 98 年 1 月 1 日至 9 月 30 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僅經核閱, 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99
至
年
9
1 月 1
月 30
日
日
98
至
年
9
1 月 1
月 30
日
日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本期淨損
($
61,088)
($
41,201)
調整項目
金融資產評價利益
(
薪資費用-員工認股權
92)
(
3,887
存貨呆滯及跌價(回升利益)損失提列數
(
10)
-
758)
3,824
折舊費用
28,652
30,727
各項攤銷
30,140
26,031
-
10
處分固定資產損失
資產及負債科目之變動
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資產-流動增
加
(
應收票據
應收帳款
20,249)
(
65,774
(
其他應收款
42,554)
14,396)
20
(
2,075
64,168)
3,292
預付費用
(
1,180)
(
2,043)
存貨
(
2,046)
(
25,127)
遞延退休金成本
1,468
-
應付帳款
6,505
26,708
4,204)
3,866
應付費用
(
其他應付款項
預收款項
(
其他流動負債
應計退休金負債
89)
13
(
306
(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流出)
(續 次 頁)
~7~
32)
602
1,247)
(
3)
5,300
(
51,887)
金 麗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現 金 流 量 表
民國 99 年及 98 年 1 月 1 日至 9 月 30 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僅經核閱, 未依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
99
至
年
9
1 月 1
月 30
日
日
98
至
年
9
1 月 1
月 30
日
日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購置固定資產
($
出售固定資產價款
33,981)
($
34,763)
-
其他無形資產增加
(
27,633)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增加
(
12,765)
存出保證金減少
1
(
13,488)
-
8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74,371)
(
48,250)
融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現金增資
78,250
-
員工認股權憑證認購價款
12,599
1,510
90,849
1,510
融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增加(減少)
21,778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135,065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98,627)
263,705
$
156,843
$
165,078
本期支付利息
$
-
$
-
本期支付所得稅
$
759
$
-
$
32,213
$
26,830
現金流量資訊之補充揭露
僅有部分現金支出之投資活動
購置固定資產
減:期末應付設備款
(
加:期初應付設備款
本期支付現金
570)
(
2,338
$
33,981
2,424)
10,357
$
34,763
後附財務報表附註為本財務報表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董事長:陳有諒
經理人:易建男
~8~
會計主管:呂世民
金 麗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民 國 99 年 及 98 年 9 月 30 日
(僅 經 核 閱 , 未 依 一 般 公 認 審 計 準 則 查 核 )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 特 別 註 明 者 外 )
一、公司沿革
本 公 司( 原 名 :金 麗 半 導 體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設 立 於 民 國 86 年 8 月 20 日 , 並 於
民 國 93 年 5 月 3 日 股 東 常 會 通 過 變 更 公 司 名 稱 為「 金 麗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主 要 營 業 項 目 為 8 位 元 及 16 位 元 微 控 制 器 、 8 位 元 類 比 數 位 轉 換 器 、 32 位 元
微 處 理 器 、 XC 及 IA 資 訊 家 電 系 統 單 晶 片 (SoC)產 品 等 產 品 之 研 究 、 開 發 、 製
造 及 銷 售 。 截 至 民 國 99 年 9 月 30 日 止 , 本 公 司 員 工 人 數 為 126 人 。
二、重要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本 財 務 報 表 係 依 照「 證 券 發 行 人 財 務 報 告 編 製 準 則 」、「 商 業 會 計 法 」、「 商 業 會
計 處 理 準 則 」及 中 華 民 國 一 般 公 認 會 計 原 則 編 製。重 要 會 計 政 策 彙 總 說 明 如 下:
(一 )外 幣 交 易
1.本 公 司 之 會 計 紀 錄 係 以 新 台 幣 為 記 帳 單 位,外 幣 交 易 按 交 易 當 日 之 即 期
匯 率 折 算 成 新 台 幣 入 帳,其 與 實 際 收 付 時 之 兌 換 差 異,列 為 當 年 度 損 益。
2.期 末 就 外 幣 貨 幣 性 資 產 或 負 債 餘 額,按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之 即 期 匯 率 評 價 調
整,因調整而產生之兌換差額列為當年度損益。
3.期 末 就 外 幣 非 貨 幣 性 資 產 或 負 債 餘 額,屬 依 公 平 價 值 衡 量 且 變 動 列 入 損
益 者,按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之 即 期 匯 率 評 價 調 整,因 調 整 而 產 生 之 兌 換 差 額
列 為 當 年 度 損 益;屬 依 公 平 價 值 衡 量 且 變 動 列 入 股 東 權 益 調 整 項 目 者 ,
按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之 即 期 匯 率 評 價 調 整,因 調 整 而 產 生 之 兌 換 差 額,列 為
股 東 權 益 調 整 項 目;屬 非 依 公 平 價 值 衡 量 者,則 按 交 易 日 之 歷 史 匯 率 衡
量。
(二 )資 產 負 債 區 分 流 動 及 非 流 動 之 分 類 標 準
1.資 產 符 合 下 列 條 件 之 一 者,列 為 流 動 資 產;資 產 不 屬 於 流 動 資 產 者 為 非
流動資產:
(1)因 營 業 所 產 生 之 資 產 , 預 期 將 於 正 常 營 業 週 期 中 變 現 、 消 耗 或 意 圖
出售者。
(2)主 要 為 交 易 目 的 而 持 有 。
(3)預 期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後 十 二 個 月 內 將 變 現 者 。
(4)現 金 或 約 當 現 金 , 但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後 逾 十 二 個 月 用 以 交 換 、 清 償
負債或受有其他限制者除外。
~9~
2.負 債 符 合 下 列 條 件 之 一 者,列 為 流 動 負 債;負 債 不 屬 於 流 動 負 債 者 為 非
流動負債:
(1)因 營 業 所 發 生 之 債 務 , 預 期 將 於 正 常 營 業 週 期 中 清 償 者 。
(2)主 要 為 交 易 目 的 而 發 生 者 。
(3)須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後 十 二 個 月 內 清 償 者 。
(4)不 能 無 條 件 延 期 至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後 逾 十 二 個 月 清 償 之 負 債 。
(三 )公 平 價 值 變 動 列 入 損 益 之 金 融 資 產 與 負 債
1.屬 權 益 性 質、債 務 性 質、受 益 憑 證 及 衍 生 性 商 品 者 係 採 交 易 日 會 計,於
原始認列時,將金融商品以公平價值衡量。
2. 公 平 價 值 變 動 列 入 損 益 之 金 融 資 產 與 負 債 係 以 公 平 價 值 評 價 且 其 價 值
變 動 列 為 當 期 損 益。開 放 型 基 金 係 以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該 基 金 淨 資 產 價 值 為
公平價值。
(四 )以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1. 係 採 交 易 日 會 計,於 原 始 認 列 時,將 金 融 商 品 以 公 平 價 值 衡 量,並 加 計
取得或發行之交易成本。
2. 以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若 有 減 損 之 客 觀 證 據,則 認 列 減 損 損 失,此 減 損
金額不予迴轉。
(五 )應 收 帳 款
係 因 出 售 商 品 或 勞 務 而 發 生 之 應 收 帳 款,按 設 算 利 率 計 算 其 折 現 值 為 入 帳
基 礎,惟 到 期 日 在 一 年 以 內 者,其 折 現 值 與 到 期 值 差 異 不 大,按 帳 載 金 額
評價。
(六 )備 抵 呆 帳
備 抵 呆 帳 係 依 據 過 去 實 際 發 生 呆 帳 之 經 驗,衡 量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應 收 票 據 、
應收帳款等各項債權之帳齡情形及其收回可能性,予以評估提列。
(七 )存 貨
採 永 續 盤 存 制,成 本 結 轉 按 加 權 平 均 法 計 算。期 末 存 貨 採 成 本 與 淨 變 現 價
值 孰 低 衡 量,比 較 成 本 與 淨 變 現 價 值 孰 低 時,採 逐 項 比 較 法。淨 變 現 價 值
係指在正常情況下之估計售價減除至完工尚需投入之成本及推銷費用後
之餘額。
(八 )固 定 資 產
1.固 定 資 產 以 取 得 成 本 為 入 帳 基 礎 , 並 將 購 建 期 間 之 有 關 利 息 資 本 化 。
2.折 舊 按 估 計 經 濟 耐 用 年 限,加 計 一 年 殘 值 採 直 線 法 提 列,到 期 已 折 足 而
尚 在 使 用 之 固 定 資 產,仍 繼 續 提 列 折 舊。主 要 固 定 資 產 耐 用 年 數 除 房 屋
及 建 築 為 50 年 外 , 餘 為 2 至 5 年 。
~10~
3.凡 支 出 效 益 及 於 以 後 各 期 之 重 大 改 良 或 大 修 支 出 列 為 資 本 支 出,經 常 性
維 護 及 修 理 支 出 則 列 為 當 期 費 用。處 分 資 產 損 益 列 為 當 期 營 業 外 收 支 項
下。
(九 )其 他 無 形 資 產
係 取 得 專 門 技 術 及 電 腦 軟 體,以 取 得 成 本 為 入 帳 基 礎,並 按 其 估 計 經 濟 效
益 年 數 約 3~10 年 採 平 均 法 攤 銷 。
(十 )非 金 融 資 產 減 損
1.本 公 司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針 對 有 減 損 跡 象 之 資 產,估 計 其 可 回 收 金 額,當
可 回 收 金 額 低 於 其 帳 面 價 值 時,則 認 列 減 損 損 失。可 回 收 金 額 係 指 一 項
資 產 之 淨 公 平 價 值 或 其 使 用 價 值,兩 者 較 高 者。當 以 前 年 度 認 列 資 產 減
損之情況不再存在時,則在以前年度提列損失金額之範圍內予以迴轉。
2.商 譽、非 確 定 耐 用 年 限 無 形 資 產 及 尚 未 可 供 使 用 無 形 資 產,應 定 期 估 計
其 可 回 收 額,當 可 回 收 金 額 低 於 其 帳 面 價 值 時,則 認 列 減 損 損 失,該 減
損損失於以後年度不得迴轉。
(十 一 )退 休 金
退休金辦法屬確定給付退休辦法者,係依據精算結果認列淨退休金成
本,淨 退 休 金 成 本 包 括 當 期 服 務 成 本、利 息 成 本、基 金 資 產 之 預 期 報 酬
及 未 認 列 過 渡 性 淨 給 付 義 務 與 退 休 金 損 益 之 攤 銷 數。未 認 列 過 渡 性 淨 給
付 義 務 按 15年 攤 提。退 休 金 辦 法 屬 確 定 提 撥 退 休 辦 法 者,則 依 權 責 發 生
基礎將應提撥之退休基金數額認列為當期之退休金成本。
(十 二 )所 得 稅
1.所 得 稅 之 會 計 處 理 採 跨 期 間 與 同 期 間 之 所 得 稅 分 攤,以 前 年 度 溢 低 估
之 所 得 稅,列 為 當 期 所 得 稅 費 用 之 調 整 項 目。當 稅 法 修 正 時,於 公 布
日 之 年 度 按 新 規 定 將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或 負 債 重 新 計 算,因 而 產 生 之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或 負 債 之 變 動 影 響 數,列 入 當 期 繼 續 營 業 部 門 之 所 得 稅
費 用 (利 益 )。
2.因 購 置 設 備 或 技 術、研 究 發 展 支 出、人 才 培 訓 支 出 及 股 權 投 資 等 所 產
生之所得稅抵減採當期認列法處理。
3.未 分 配 盈 餘 依 所 得 稅 法 加 徵 10﹪ 營 利 事 業 所 得 稅 , 於 股 東 會 決 議 分
配盈餘後列為當期費用。
(十 三 )股 份 基 礎 給 付 -員 工 獎 酬
1.員 工 認 股 權 證 之 給 與 日 於 民 國 93 年 1 月 1 日 (含 )至 民 國 96 年 12 月
31 日 (含 )者 , 依 民 國 92 年 3 月 17 日 財 團 法 人 中 華 民 國 會 計 研 究 發
展 基 金 會 (92)基 秘 字 第 070、071、072 號 函「 員 工 認 股 權 證 之 會 計 處
理」之規定採用內含價值法認列費用,並揭露依財務會計準則公報
~11~
第 三 十 九 號「 股 份 基 礎 給 付 之 會 計 處 理 準 則 」規 定 衡 量 之 擬 制 本 期 淨
利及每股盈餘資訊。
2.股 份 基 礎 給 付 協 議 之 給 與 日 於 民 國 97 年 1 月 1 日 (含 )以 後 者 , 以 所
給 與 權 益 商 品 之 公 平 價 值 衡 量 所 取 得 之 員 工 勞 務,並 於 既 得 期 間 認 列
為薪資費用。
(十 四 )員 工 分 紅 及 董 監 酬 勞
自 民 國 97 年 1 月 1 日 起 , 本 公 司 員 工 分 紅 及 董 監 酬 勞 成 本 , 依 民 國 96
年 3 月 16 日 財 團 法 人 中 華 民 國 會 計 研 究 發 展 基 金 會 (96)基 秘 字 第 052
號 函「 員 工 分 紅 及 董 監 酬 勞 會 計 處 理 」之 規 定,於 具 法 律 義 務 或 推 定 義
務 且 金 額 可 合 理 估 計 時,認 列 為 費 用 及 負 債。嗣 後 股 東 會 決 議 實 際 配 發
金 額 與 估 列 金 額 有 差 異 時 , 則 列 為 次 年 度 之 損 益 。 另 依 民 國 97 年 3 月
31 日 財 團 法 人 中 華 民 國 會 計 研 究 發 展 基 金 會 (97)基 秘 字 第 127 號 函「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員 工 分 紅 股 數 計 算 基 準 」, 本 公 司 以 財 務 報 告 年 度 之 次 年 度
股 東 會 決 議 日 前 一 日 之 每 股 公 平 價 值 (收 盤 價 ),並 考 慮 除 權 除 息 影 響 後
之金額,計算股票紅利之股數。
(十 五 )收 入 及 成 本
收 入 於 獲 利 過 程 大 部 份 已 完 成,且 已 實 現 或 可 實 現 時 認 列。相 關 成 本 配
合 收 入 於 發 生 時 承 認。費 用 則 依 權 責 發 生 制 於 發 生 時 認 列 為 當 期 費 用 。
(十 六 )會 計 估 計
本 公 司 於 編 製 財 務 報 表 時,業 已 依 照 一 般 公 認 會 計 原 則 之 規 定,對 財 務
報 表 所 列 金 額 及 或 有 事 項,作 必 要 之 衡 量、評 估 與 揭 露,其 中 包 括 若 干
假設及估計之採用,惟該等假設及估計與實際結果可能存有差異。
三、會計變動之理由及其影響
存貨
本 公 司 自 民 國 98 年 1 月 1 日 起 , 採 用 新 修 訂 之 財 務 會 計 準 則 公 報 第 十 號 「 存
貨之會計處理準則」
,此 項 會 計 原 則 變 動 使 本 公 司 民 國 98 年 度 前 三 季 之 營 業 成
本 及 與 存 貨 相 關 之 營 業 外 損 失 分 別 增 加 $3,576 及 減 少 $3,576, 惟 對 本 公 司 民
國 98 年 度 前 三 季 淨 損 及 每 股 虧 損 則 並 無 影 響 。
~12~
四、重要會計科目之說明
(一 )現 金
99年9月30日
庫 存 現 金 及 零 用 金
$
98年9月30日
363
$
406
支
票
存
款
50
50
活
期
存
款
28,450
60,362
定
期
存
款
127,980
104,260
$
$
156,843
165,078
(二 )公 平 價 值 變 動 列 入 損 益 之 金 融 資 產
項
目
99年9月30日
98年9月30日
流動項目:
交易目的金融資產
受益憑證
$
交易目的金融資產評價調整
20,327
$
14,404
14
合計
$
20,341
2
$
14,406
本 公 司 於 民 國 99 及 98 年 度 前 三 季 認 列 之 金 融 資 產 評 價 利 益 分 別 為 $92 及
$10。
(三 )應 收 帳 款
99年9月30日
應
收
帳
款
$
減 : 備 抵 呆 帳
(
$
~13~
98年9月30日
161,781
36,025)
125,756
$
(
177,340
3,867)
$
173,473
(四 )存 貨
原
在
製
商
合
原
在
製
商
合
料
製
品
成
品
品 存 貨
計
料
製
品
成
品
品 存 貨
計
$
$
$
$
成本
17,435
32,030
74,466
4,702
128,633
99年9月30日
備抵跌價損失
帳面價值
($
782) $
16,653
(
593)
31,437
(
5,920)
68,546
(
3,112)
1,590
($
10,407) $
118,226
成本
19,289
44,440
53,320
4,875
121,924
98年9月30日
備抵跌價損失
帳面價值
($
1,388) $
17,901
(
131)
44,309
(
2,533)
50,787
4,875
($
4,052) $
117,872
當期認列之存貨相關費損:
98年度前三季
99年度前三季
$
124,395 $
136,610
3,824
(
758)
(
247) (
248)
$
123,390 $
140,186
已出售存貨成本
跌價損失
回升利益
其他
(五 )以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99年9月30日
非流動項目:
非上市櫃公司股票
鼎威研發股份有限公司
Yoho King Limited
減:累計減損
合計
$
(
$
12,650
12,765
6,792)
18,623
98年9月30日
$
(
$
12,650
2,650)
10,000
1. 本 公 司 持 有 之 標 的 因 無 活 絡 市 場 公 開 報 價 且 公 平 價 值 無 法 可 靠 衡 量 ,
故以成本衡量。
2. 本 公 司 持 有 之 標 的 -鼎 威 研 發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票,因 其 營 運 狀 況
未 如 預 期 , 顯 示 投 資 價 值 確 已 減 損 , 故 本 公 司 分 別 於 民 國 98 及 96 年
度 認 列 $4,142 及 $2,650 之 資 產 減 損 。
~14~
(六 )固 定 資 產
資
產
名
99
年
原 始 成 本
稱
房
屋 及 建
築
辦
公
設
備
其
他
設
備
未完工程及預付設備款
$
84,896
3,009
149,790
120
($
(
(
$
237,815
($
98
資
房
產
屋
名
及
建
辦
公
設
備
其
他
設
備
年
$
$
16,024)
2,046)
80,883)
98,953)
9
原 始 成 本
稱
築
9
月
累 計 折 舊
月
($
28,715)
2,901
138,840
(
(
1,807)
66,924)
241,475
($
97,446)
本公司民國99及98年度前三季均無利息資本化之情形。
~15~
$
68,872
963
68,907
120
138,862
$
30
累 計 折 舊
99,734
(以 下 空 白 )
30
日
帳 面 價 值
日
帳 面 價 值
$
71,019
1,094
71,916
$
144,029
(七 )其 他 無 形 資 產
專門技術及電腦軟體
99年1月1日
成本
$
累計攤銷
(
284,181
180,019)
淨帳面價值
$
104,162
99年1月1日淨帳面價值
$
104,162
本期增加-單獨取得
27,633
本期處分-成本
(
70,887)
(
70,887
30,140)
本期處分-累計攤銷
本期攤銷
99年9月30日淨帳面價值
$
101,655
$
240,927
139,272)
99年9月30日
成本
累計攤銷
(
淨帳面價值
$
101,655
專門技術及電腦軟體
98年1月1日
成本
累計攤銷
淨帳面價值
$
(
$
98年1月1日淨帳面價值
本期增加-單獨取得
本期攤銷
98年9月30日淨帳面價值
$
(
98年9月30日
成本
累計攤銷
淨帳面價值
123,658
13,488
26,031)
$
111,115
$
281,653
170,538)
(
$
~16~
268,165
144,507)
123,658
111,115
(八 )退 休 金 計 劃
1.本 公 司 依 據「 勞 動 基 準 法 」之 規 定 , 訂 有 確 定 給 付 之 退 休 辦 法 , 適 用 於
民 國 94 年 7 月 1 日 實 施 「 勞 工 退 休 金 條 例 」 前 所 有 正 式 員 工 之 服 務 年
資,以 及 於 實 施「 勞 工 退 休 金 條 例 」後 選 擇 繼 續 適 用 勞 動 基 準 法 員 工 之
後 續 服 務 年 資。員 工 符 合 退 休 條 件 者,退 休 金 之 支 付 係 根 據 服 務 年 資 及
退 休 前 6 個 月 之 平 均 薪 資 計 算,十 五 年 以 內 (含 )之 服 務 年 資 每 滿 一 年 給
予 二 個 基 數,超 過 十 五 年 之 服 務 年 資 每 滿 一 年 給 予 一 個 基 數,惟 累 積 最
高 以 45 個 基 數 為 限 。 本 公 司 按 月 就 薪 資 總 額 2%提 撥 退 休 基 金 , 以 勞 工
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之名義專戶儲存於台灣銀行信託部。
2.自 民 國 94 年 7 月 1 日 起,本 公 司 依 據「 勞 工 退 休 金 條 例 」,訂 有 確 定 提
撥 之 退 休 辦 法,適 用 於 本 國 籍 之 員 工。本 公 司 就 員 工 選 擇 適 用「 勞 工 退
休 金 條 例 」 所 定 之 勞 工 退 休 金 制 度 部 分 , 每 月 按 不 低 於 薪 資 之 6%提 繳
勞 工 退 休 金 至 勞 保 局 員 工 個 人 帳 戶,員 工 退 休 金 之 支 付 依 員 工 個 人 之 退
休金專戶及累積收益之金額採月退休金或一次退休金方式領取。
3.民 國 99 及 98 年 度 前 三 季,本 公 司 依 上 開 退 休 金 辦 法 認 列 之 退 休 金 成 本
分 別 為 $5,267 及 $5,351。
(九 )股 本
1. 民 國 99 年 1 月 1 日 至 9 月 30 日 止,本 公 司 員 工 行 使 認 股 權 憑 證 而 發 行
新 股 計 248.5 仟 股( 每 股 認 購 價 格 50.7 元 )
,其 中 177 仟 股 因 尚 未 達 應
辦理變更登記之期限而尚未完成股本變更登記。
2. 本 公 司 於 民 國 98 年 6 月 16 日 股 東 會 決 議 通 過 以 私 募 方 式 辦 理 現 金 增
資,私 募 基 準 日 為 99 年 4 月 13 日,現 金 增 資 用 途 為 增 加 營 運 資 金,私
募 股 數 以 5,000 仟 股 為 上 限,每 股 認 購 價 格 為 37.62 元,此 增 資 案 已 募
得 $78,250, 計 發 行 2,080,000 股 , 並 辦 理 變 更 登 記 完 竣 ; 本 次 私 募 普
通股之權利義務除證交法規定有流通轉讓之限制且須於交付日滿三年
並 補 辦 公 開 發 行 後 才 能 申 請 上 市 掛 牌 交 易 外,餘 與 其 他 之 已 發 行 普 通 股
同。
3. 本 公 司 民 國 98 年 1 月 1 日 至 9 月 30 日 止,本 公 司 員 工 行 使 認 股 權 憑 證
而 發 行 新 股 計 29.5 仟 股 (每 股 認 購 價 格 為 51.2 元 ),此 項 增 資 案 業 已 辦
理變更登記完竣。
4. 截 至 民 國 99 年 9 月 30 日 止,本 公 司 額 定 資 本 額 為 $900,000,分 為 90,000
仟 股 ( 含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可 認 購 股 數 13,500 仟 股 ) , 實 收 資 本 額 為
$591,007, 每 股 面 額 10 元 。
~17~
(十 )資 本 公 積
依 證 券 交 易 法 規 定,資 本 公 積 除 超 過 票 面 金 額 發 行 股 票 所 得 之 溢 額 及 受
領 贈 與 之 所 得 於 公 司 無 累 積 虧 損 時,每 年 以 其 合 計 數 不 超 過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十 之 限 額 撥 充 資 本 外,餘 均 僅 能 彌 補 虧 損。公 司 非 於 盈 餘 公 積 填
補資本虧損仍有不足時,不得以資本公積補充之。
(十 一 )保 留 盈 餘
1.依 公 司 章 程 規 定,本 公 司 分 派 每 一 會 計 年 度 盈 餘,除 依 法 繳 納 營 利 事
業 所 得 稅 外,應 先 彌 補 歷 年 度 虧 損,所 餘 盈 餘 應 提 出 百 分 之 十 為 法 定
盈 餘 公 積;但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已 達 本 公 司 資 本 總 額 時,不 在 此 限。其 餘
得由股東會依董事會之建議決定分派如下或視業務需要酌予保留:
(1)員 工 紅 利 百 分 之 八 至 百 分 之 三 十 , 實 際 分 配 額 由 董 事 會 提 議 經 股
東會通過認定;
(2)董 監 事 酬 勞 百 分 之 三 ;
(3)其 餘 為 股 東 股 息 、 股 利 。
本 公 司 係 屬 營 運 成 長 階 段 之 高 科 技 事 業,將 考 量 公 司 所 處 環 境 及 成 長
階 段,因 應 未 來 資 金 需 求 及 長 期 財 務 規 劃,及 滿 足 股 東 對 現 金 流 入 之
需 求,公 司 於 年 度 決 算 後 如 有 盈 餘,每 年 分 派 之 現 金 股 利 不 低 於 當 年
度 分 派 現 金 及 股 票 股 利 合 計 數 的 百 分 之 十;惟 實 際 分 派 比 率,仍 依 股
東會決議之。
2.法 定 盈 餘 公 積 除 彌 補 公 司 虧 損 及 撥 充 資 本 外,不 得 使 用 之,惟 撥 充 資
本 時 , 以 此 項 公 積 已 達 實 收 資 本 額 50%, 並 以 撥 充 其 半 數 為 限 。
3. 本公司於民國98年6月16日經股東會決議通過民國97年度盈餘分派案如下:
97年度
金額
法定盈餘公積
$
現金股利
股票股利
合計
每股股利(元)
79
$
$
79
-
$
-
上 述 民 國 97 年 度 盈 餘 分 配 情 形 與 本 公 司 民 國 98 年 3 月 18 日 之 董 事 會 提 議
並無差異。
~18~
本 公 司 於 民 國 99 年 3 月 19 日 經 董 事 會 通 過 擬 議 並 經 民 國 99 年 6 月 15
日 股 東 會 決 議 通 過 之 民 國 98 年 度 虧 損 撥 補 案 , 分 別 以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37,297 及 資 本 公 積 $68,680 彌 補 虧 損 , 有 關 董 事 會 通 過 擬 議 及 股 東 會
決 議 虧 損 撥 補 情 形 ,請 至 台 灣 證 券 交 易 所 之「 公 開 資 訊 觀 測 站 」查 詢 。
4.因 本 公 司 民 國 99 及 98 年 度 前 三 季 為 營 運 虧 損,故 依 截 至 當 期 止 之 稅 後
淨 損 估 列 之 員 工 紅 利 及 董 監 酬 勞 均 為 $0。本 公 司 董 事 會 通 過 及 股 東 會 決
議之員工紅利及董監酬勞相關資訊可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十 二 )股 份 基 礎 給 付 -員 工 獎 酬
1.截至民國99年9月30日,本公司之股份基礎給付交易如下:
合約
期間
既得條件
1,600
6.33年
2年之服務
不適用
不適用
95.11.10
200
6.17年
"
"
"
員工認股權計
96.04.27
畫(第三次)
1,300
7.67年
"
"
"
員工認股權計
96.12.10
畫(第四次)
3,100
7.05年
"
"
"
員工認股權計
99.04.30
畫(第五次)
3,000
5.00年
"
-
10%
協議之類型
給與日
員工認股權計
95.08.24
畫(第二次)
"
(仟股)
給與數量
本期實際 估計未來
離職率 離職率
註:第一次酬勞性員工認股選擇權計畫已全部執行完畢。
2. 本公司民國94年11月18日經主管機關核准發行第二次酬勞性員工認股選擇權計
劃總數為1,800單位,每單位認股權憑證得認購股數為1,000股,因認股權行使
而需發行之普通股新股總數為1,800仟股。認股條件以發行日本公司股票之收
盤價格為每股認股價格;上述認股價格低於普通股股票面額時,以普通股股
票面額為認股價格,認股權憑證發行後,遇有本公司普通股股份發生變動時,
認股價格得依特定公式調整之。本次發行之認 股權 憑證 之存 續期 間至 民 國
101年12月28日止,認股權人自被授與員工認股權憑證屆滿2年後,得依員工認股
權憑證辦法分年行使認股權利。第二次酬勞性員工認股選擇權共分二次發放,各
次之每股原始認購價格分別為67.2元及137元,截至民國99年9月30日,經調整
後之每股認購價格分別為50.7元及103.4元。
~19~
(1) 民國99年及98年1月1日至9月30日第二次酬勞性員工認股選擇權計劃之認股
選擇權數量及加權平均行使價格之資訊揭露如下表:
99年1月1日至9月30日
98年1月1日至9月30日
加權平均行
數量(仟股) 使價格(元) 數量(仟股)
認股選擇權
期初流通在外
本期給與
無償配股增發或
調整認股股數
本期行使
本期沒收
期末流通在外
1,760.5
-
(
期末可行使之認
股選擇權
期末已核准尚未發
行之認股選擇權
$
57.40
-
1,790.0
-
248.5)
1,512
50.70 (
57.67
29.5)
1,760.5
1,462
57.67
-
加權平均行
使價格(元)
$
57.30
51.2
57.40
860.5
-
(2)截至民國99年9月30日,第二次酬勞性員工認股選擇權計劃流通在外之資訊如
下表:
期末流通在外之認股選擇權
行使價格之範圍
50.7元~103.4元
期末可行使認股選擇權
數 量
加權平均預期 加權平均
數量
加權平均
(仟股)
1,512
剩餘存續期限 行使價格
2.25年 57.67元
(仟股)
1,462
行使價格
57.67元
3. 本公司民國96年4月26日經主管機關核准發行第三次酬勞性員工認股選擇權計
劃總數為1,300單位,每單位認股權憑證得認購股數為1,000股,因認股權行使
而需發行之普通股新股總數為1,300仟股。認股條件以發行日本公司股票之收
盤價格為每股認股價格;上述認股價格低於普 通股 股票 面 額 時, 以普 通 股
股票面額為認股價格,認股權憑證發行後,遇有本公司普通股股份發生變動
時,認股價格得依特定公式調整之。本次發行之認股權憑證之存續期間至民
國103年12月28日止,認股權人自被授與員工認股權憑證屆滿2年後,得依員工認
股權憑證辦法分年行使認股權利。第三次酬勞性員工認股選擇權發行之原始認購
價格為每股187.5元,截至民國99年9月30日,經調整後之每股認股價格為141.5
元。
~20~
(1) 民國99年及98年1月1日至9月30日第三次酬勞性員工認股選擇權計劃之認股
選擇權數量及加權平均行使價格之資訊揭露如下表:
99年1月1日至9月30日
98年1月1日至9月30日
認股選擇權
數量(仟股)
期初流通在外
本期給與
無償配股增發或
調整認股股數
本期行使
本期沒收
期末流通在外
1,300
-
(
期末可行使之認
股選擇權
期末已核准尚未發
行之認股選擇權
加權平均行
使價格(元) 數量(仟股)
加權平均行
使價格(元)
$
145.30
-
1,300
-
$ 145.30
-
1,000)
300
145.30
141.50
1,300
145.30
225
141.50
650
-
-
(2) 截至民國99年9月30日,第三次酬勞性員工認股選擇權計劃流通在外之資訊如
下表:
期末流通在外之認股選擇權
期末可行使認股選擇權
數 量
加權平均預期 加權平均
數量
加權平均
行使價格之範圍 (仟股)
剩餘存續期限 行使價格
(仟股)
行使價格
4.25年 141.50元
225
141.50元
300
141.50元
4.本公司民國96年10月12日經主管機關核准發行第四次酬勞性員工認股選擇權計
劃總數為3,100單位,每單位認股權憑證得認購股數為1,000股,因認股權行使
而需發行之普通股新股總數為3,100仟股。認股條件以發行日本公司股票之收
盤價格為每股認股價格;上述認股價格低於普通股股票面額時,以普通股
股票面額為認股價格,認股權憑證發行後,遇有本公司普通股股份發生變動
時,認股價格得依特定公式調整之。本次發行之認股權憑證之存續期間至民
國103年12月28日止,認股權人自被授與員工認股權憑證屆滿2年後,得依員工認
股權憑證辦法分年行使認股權利。第四次酬勞性員工認股選擇權發行之原始認購
價格為每股120元,截至民國99年9月30日,經調整後之每股認購價格為100.4元。
~21~
(1)民國99年及98年1月1日至9月30日第四次酬勞性員工認股選擇權計劃之認股選
擇權數量及加權平均行使價格之資訊揭露如下表:
99年1月1日至9月30日
98年1月1日至9月30日
認股選擇權
期初流通在外
本期給與
無償配股增發或
調整認股股數
本期行使
本期沒收
期末流通在外
期末可行使之認
股選擇權
數量(仟股)
3,100
-
期末已核准尚未發
行之認股選擇權
加權平均行
使價格(元)
$
數量(仟股)
102.7
-
3,100
-
3,100
100.4
3,100
1,550
100.4
-
加權平均行
使價格(元)
$
102.7
102.7
-
-
(2)截至民國99年9月30日,第四次酬勞性員工認股選擇權計劃流通在外之資訊如
下表:
期末流通在外之認股選擇權
期末可行使認股選擇權
數 量
加權平均預期 加權平均
數 量
加權平均
行使價格之範圍
(仟股)
剩餘存續期限 行使價格
(仟股)
行使價格
100.4元
3,100
1,550
100.4元
4.25年
100.4元
5.本公司民國99年4月26日經主管機關核准發行第五次酬勞性員工認股選擇權計
劃總數為3,000單位,每單位認股權憑證得認購股數為1,000股,因認股權行使
而需發行之普通股新股總數為3,000仟股。認股條件以發行日本公司股票之收
盤價格為每股認股價格;上述認股價格低於普通股股票面額時,以普通股
股票面額為認股價格,認股權憑證發行後,遇有本公司普通股股份發生變動
時,認股價格得依特定公式調整之。本次發行之認股權憑證之存續期間為五
年,認股權人自被授與員工認股權憑證屆滿2年後,得依員工認股權憑證辦法分
年行 使認股權 利。第 五次酬勞性員工認股選擇權發行之原始認購價格 為每
股47.5元。
~22~
(1)民國99年及98年1月1日至9月30日第五次酬勞性員工認股選擇權計劃之認股選
權數量及加權平均行使價格之資訊揭露如下表:
99年1月1日至9月30日
98年1月1日至9月30日
認股選擇權
數量(仟股)
期初流通在外
本期給與
無償配股增發或
調整認股股數
本期行使
本期沒收
期末流通在外
3,000
加權平均行
使價格(元)
$
數量(仟股)
47.50
-
3,000
47.50
-
期末可行使之認
股選擇權
-
-
-
期末已核准尚未發
行之認股選擇權
-
加權平均行
使價格(元)
$
-
-
(2)截至民國99年9月30日,第五次酬勞性員工認股選擇權計劃流通在外之資訊如
下表:
期末流通在外之認股選擇權
期末可行使認股選擇權
數 量
加權平均預期 加權平均
數 量
加權平均
行使價格之範圍 (仟股)
剩餘存續期限 行使價格
(仟股)
行使價格
47.50元
3,000
4.58年
47.50元
-
-
6. 民國99年及98年1月1日至9月30日執行之認股權於執行日之加權平均股價分別為
60.42元及59.57元。
7. 本公司員工認股選擇權計劃給與日(或修正日)於民國93年度(含)以後至民國96
年12月31日(含)者共計6,200單位,均採內含價值法認列酬勞成本,由於其認
股價格係以發行日 (衡量日)當日本公司普通股收盤價訂之,因此採內含價值
法所計算之酬勞成本為零,若採用公平價值法認列酬勞成本之擬制性本期淨
損及每股虧損資訊如下:
~23~
本期淨損
基本每股虧損
稀釋每股虧損
99年1月1日
98年1月1日
至9月30日
至9月30日
報表認列之淨損
($
61,088) ($
41,201)
擬制淨損
(
57,818) (
151,110)
報表認列之每股虧損(元)
(
1.05) (
0.73)
擬制每股虧損(元)
(
0.99) (
2.66)
報表認列之每股虧損(元)
(
1.05) (
0.73)
擬制每股虧損(元)
(
0.99) (
2.66)
上開認股選擇權計劃係採Black-Scholes選擇權評價模式估計認股選擇權之公平
價值,相關資訊如下:
預期股利率
給與日:
給與日:
民國95年8月24日
民國95年11月10日
-
預期價格波動性
-
61.11%
67.57%
1.88%
1.90%
6.35年
6.13年
給與之認股選擇權
1,600單位
200單位
每股加權平均公平價值
39.2986元
84.9861元
給與日:
給與日:
民國96年4月27日
民國96年12月10日
無風險利率
預期存續期間
預期股利率
-
預期價格波動性
無風險利率
預期存續期間
給與之認股選擇權
每股加權平均公平價值
~24~
-
60.70%
63.08%
2.24%
2.44%
6.68年
7.05年
1,300單位
3,100單位
112.35元
75.81元
8. 本公司員工認股選擇權計劃給與日(或修正日)於民國97年1月1日(含)以後者共計
3,000單位,採公平價值法認列酬勞成本。該計劃使用Black-Scholes選擇權評價
模式估計認股選擇權之公平價值,相關資訊如下:
給與日:
民國99年4月30日
預期股利率
1.40%
預期價格波動性
30.66%
無風險利率
0.77%
預期存續期間
3.8年
給與之認股選擇權
3,000單位
每股加權平均公平價值
10.13元
9. 股份基礎給付交易產生之費用如下:
權益交割
現金交割
$
$
99年度前三季
3,887
3,887
98年度前三季
$
-
$
(十 三 )所 得 稅
1.所得稅費用及應退所得稅:
98 年 1 月 1 日
至 9 月 30 日
$
$
稅前淨利按法定稅率計算之所得稅
99年 1 月 1 日
至 9 月 30 日
永久性差異之所得稅影響數
7,227
2,751
投資抵減之所得稅影響數
(
362) (
39,616)
虧損扣抵之所得稅影響數
(
8,160) (
7,816)
未分配盈餘加徵10%之所得稅
稅法修正之所得稅影響數
以前年度所得稅低估數
備抵評價之所得稅影響數
(
所得稅費用
-
72
1,535
406
759
240)
759
加:以前年度所得稅低估數
扣繳稅款
(
(
應退所得稅
($
~25~
759)
67) (
67) ($
44,203
782)
782)
2.民國99年及98年9月30日之遞延所得稅資產與負債:
99 年 9 月 30 日
遞延所得稅資產總額-流動
備抵評價金額
遞延所得稅資產總額-非流動
備抵評價金額
98 年 9 月 30 日
$
(
38,030
29,386)
$
25,431
23,824)
$
8,644
$
1,607
$
(
139,060
82,762)
$
152,013
88,678)
$
56,298
$
63,335
(
(
3.民國99年及98年9月30日因暫時性差異、虧損扣抵及投資抵減而產生之各遞延所
得稅資產或負債科目餘額如下:
99 年 9 月 30 日 98 年 9 月 30 日
所
額影
金
得
響
稅
數 金
所
額影
得
響
稅
數
流動項目:
暫時性差異
備抵呆帳
$
5,849
$ 2,735
10,407
1,769
4,052
810
未實現兌換損失
1,906
324
1,250
250
資產減損損失
4,142
704
-
-
-
-
存貨呆滯及跌價損失
其他
34,407
(
$
14) (
2)
投資抵減
$
23,824
29,386
38,030
( 29,386)
$ 8,644
備抵評價
547
(
$
25,431
23,824)
1,607
非流動項目:
暫時性差異
應計退休金負債
虧損扣抵
投資抵減
309
118,356
$
52
87
20,121
118,887
36,896
139,060
( 82,762)
$ 56,298
備抵評價
~26~
$
17
7,379
144,617
152,013
(
88,678)
$ 63,335
4.截至民國99年9月30日止,本公司依促進產業升級條例之規定可享有之所得稅抵
減明細如下:
抵
研
研
研
研
減
究
究
究
究
與
與
與
與
項
發
發
發
發
展
展
展
展
目
支
支
支
支
可抵減總額
出 $
出
出
出
$
29,386
36,734
39,243
42,910
148,273
尚未抵減餘額
$
最後抵減年度
29,386
36,734
39,243
42,910
148,273
$
民國99年
民國100年
民國101年
民國102年
5.截至民國99年9月30日止,本公司尚未用之虧損扣抵之有效期限為民國109年,
其所得稅影響數為$ 20,121。
6.本公司所營事業符合「科學工業園區設置管理條例」規定,得享受連續5年免徵
營利事業所得稅之獎勵。目前已申請核准之免稅優惠期間至民國99年12月到期。
7.本公司產品符合新興重要策略性產業免徵營利事業所得稅,可連續享受5年免徵
營利事業所得稅,免稅期間於民國100年12月到期。
8.本公司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業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至民國97年度。
9.待彌補虧損相關資訊:
98年9月30日
99年9月30日
86年度以前
87年度以後
合計
$
(
($
61,088)
61,088)
$
(
($
37,388)
37,388)
10.兩稅合一相關資訊:
99年9月30日
可扣抵稅額帳戶餘額
$
98年9月30日
855
$
99年度
預計/實際盈餘分配之稅額扣抵比率
96
98年度
-
-
(十 四 )普 通 股 每 股 虧 損
99年1月1日至9月30日
金
基本每股虧損
稅
額
前
稅
後
屬於普通股股東之
本期淨損
($ 60,329) ($ 61,088)
~27~
加權平均流通
每 股 虧 損 (元)
在外股數(仟股) 稅
前
稅
後
58,152 ($ 1.04) ($ 1.05)
98年1月1日至9月30日
金
基本每股虧損
稅
額
稅
前
加權平均流通
後
每 股 虧 損 (元)
在外股數(仟股) 稅
屬於普通股股東之
本期淨損
($ 41,201) ($ 41,201)
前
稅
後
56,760 ($ 0.73) ($ 0.73)
民 國 99 年 及 98 年 度 前 三 季,因 計 入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之 潛 在 普 通 股 影 響
後 具 反 稀 釋 作 用,故 不 列 示 稀 釋 每 股 虧 損 之 計 算;稀 釋 每 股 虧 損 金 額 與
基本每股虧損金額相同。
(十 五 )用 人 折 舊 及 攤 銷 費 用
本期及上年度同期發生之用人、折舊及攤銷費用依其功能別彙總如下:
功能別
99年1月1日至9月30日
98年1月1日至9月30日
性質別
用人費用
薪資費用
勞健保費用
退休金費用
其他用人費用
折舊費用
攤銷費用
屬於營業 屬於營業
成本者
費用者
$
-
$76,195
6,143
5,267
16,361
28,652
30,140
合計
$76,195
6,143
5,267
16,361
28,652
30,140
屬於營業 屬於營業
成本者
費用者
$
-
$76,761
6,031
5,351
19,667
30,727
26,031
合計
$76,761
6,031
5,351
19,667
30,727
26,031
五、關係人交易
無。
六 、 抵 (質 )押 之 資 產
帳
面
資
產
項
目 99年9月30日
定期存款(表列「其他金融資產-流動」) $
10,000
七、重大承諾事項及或有事項
無。
八、重大之災害損失
無。
九、重大之期後事項
無。
~28~
價
值
98年9月30日
擔保用途
$
10,000 進貨擔保質押
十、其他
(一) 金融商品之公平價值
99
帳面價值
非衍生性金融商品
資產
公平價值與帳面價值
相等之金融資產
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
益之金融資產-流動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商品
負債
公平價值與帳面價值
相等之金融負債
衍生性金融商品:無。
$
294,362
年
9
月
30
日
公平價值
公開報價
評價方法
決定之價值
估計之價值
$
-
$
294,362
98
帳面價值
$
355,420
年
9
月
30
日
公平價值
公開報價
評價方法
決定之價值
估計之價值
$
-
$
355,420
20,341
18,623
20,341
-
-
14,406
10,000
14,406
-
-
49,940
-
49,940
76,692
-
76,692
本公司估計金融商品公平價值所使用之方法及假設如下:
1. 短 期 金 融 商 品 ,因 折現 值影 響不 大, 故 以 帳面 價值 估計 其公 平價 值 。 此 方 法 應 用 於 現 金 及約 當現 金 、 應 收 票 據
及款項、其他應收款、其他金融資產-流動、存出保證金、短期借款、應付帳款、應付費用、其他應付款項
及其他流動負債。
~29~
(二 )利 率 風 險 部 位 資 訊
本 公 司 民 國 99 年 及 98 年 9 月 30 日 具 利 率 變 動 之 公 平 價 值 風 險 之 金 融 資
產 分 別 為 $2,980 及 $15,560, 金 融 負 債 皆 為 $0; 具 利 率 變 動 之 現 金 流 量 風
險 之 金 融 資 產 分 別 為 $163,450 及 $159,062, 金 融 負 債 皆 為 $0。
(三 )財 務 風 險 控 制 及 避 險 策 略
本 公 司 採 用 全 面 風 險 管 理 與 控 制 系 統,以 辨 認、衡 量 並 控 制 本 公 司 所 有 風
險 ( 包 含 市 場 風 險 、 信 用 風 險 、 流 動 性 風 險 與 現 金 流 量 風 險 ), 使 本 公 司
之 管 理 階 層 能 有 效 從 事 控 制 並 衡 量 市 場 風 險、信 用 風 險、流 動 性 風 險 與 現
金流量風險。
本 公 司 管 理 當 局 為 能 有 效 控 管 各 種 市 場 風 險 管 理 目 標,以 達 到 最 佳 化 之 風
險 部 位、維 持 適 當 流 動 性 部 位 及 集 中 管 理 所 有 市 場 風 險,係 經 適 當 考 量 經
濟環境、競爭狀況及市場價值風險之影響下,為達到最佳化之風險部位、
維持適當流動性部位及集中管理所有市場風險。
(四 )重 大 財 務 風 險 資 訊
1.市 場 風 險
(1)匯 率 風 險
本公司從事之遠期外匯買賣合約因受市場匯率波動之影響,依契約
價值變動之風險設定停損點,將可能發生之損失控制在可預期之範
圍內,故預期不致發生重大之市場風險。
(2)利 率 風 險 經 評 估 , 本 公 司 無 重 大 利 率 風 險 。
(3)價 格 風 險
本公司投資之權益商品,受市場價格變動之影響,惟本公司業已設
置停損點,故預期不致發生重大之市場風險。
2.信 用 風 險
(1)本 公 司 承 作 之 衍 生 性 金 融 商 品 交 易 之 對 象 , 皆 係 信 用 卓 越 之 國 際 金
融機構,且本公司亦與多家金融機構往來交易以分散風險,故預期
交易相對人違約之可能性甚低,而最大之信用風險金額為其帳面價
值。
(2)本 公 司 於 銷 售 產 品 時 , 業 已 評 估 交 易 相 對 人 之 信 用 狀 況 , 預 期 相 對
人之信用狀況不致發生違約,故發生信用風險之可能性極小,而最
大之信用風險金額為帳面價值。
3.流 動 性 風 險
(1)本 公 司 從 事 之 遠 期 外 匯 買 賣 合 約 , 因 預 計 於 到 期 日 時 有 相 對 之 現 金
流入及現金流出,未來之營運資金足以支應,故預期不致有重大之
籌資風險。
~30~
(2)本 公 司 投 資 之 公 平 價 值 變 動 列 入 損 益 之 金 融 資 產 均 具 有 活 絡 市 場 ,
可輕易在市場上以接近公平價值之價格迅速出售金融資產,預期不
致產生重大之流動性風險。
(3)本 公 司 投 資 之 以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均 無 活 絡 市 場 , 故 預 期 具 有 重
大之流動性風險。
4.利 率 變 動 之 現 金 流 量 風 險
短 期 金 融 商 品 均 為 1 年 內 到 期,因 此 經 評 估 無 重 大 之 利 率 變 動 之 現 金 流
量風險。
(以 下 空 白 )
~31~
十一、附註揭露事項
(一 )重 大 交 易 事 項 相 關 資 訊
1.資金貸與他人:無。
2.為他人背書保證:無。
3.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
期
持 有 之 公 司
有價證券種類 有
金麗科技(股)公司 受
益
憑
"
"
"
"
"
股票
"
"
證 ING
價
安
證
泰
券
債
名
券
基
凱
基
凱
旋
基
元
大
萬
泰
基
鼎威研發(股)公司普通股
有 價 證 券 發 行 人 與
稱 本 公 司
之 關 係
帳 列 科 目
金
無
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
之金融資產-流動
金
金
"
"
"
"
"
以成本衡量之
金融資產-非流動
"
Yoho King Limited
"
4.累積買進或賣出同一有價證券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無。
5.取得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無 。
6.處分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無。
7.與關係人進、銷貨交易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無。
8.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無。
9.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請詳附註四(九)、十說明。
(二 )轉 投 資 事 業 相 關 資 訊
無。
(三 )大 陸 投 資 資 訊
無。
十二、部門別財務資訊
不適用。
~32~
末
股數
(仟單位/仟股)
577
帳 面 金 額
$
持
比
股
率
9,025
-
694
249
1,000
7,708
3,608
5,858
8.85%
0.277
12,765
0.54%
市
$
價
備
註
9,025
-
7,708
3,608
不適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