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61231合拼財報 - Taiwan Semiconductor

股票代碼:5425
台灣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民國九十六年及九十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內附會計師查核報告)
公 司 地 址:臺北縣新店市北新路3段205號11樓
電 話:(02)89131588
~1~
目
錄
項 目
頁 次
一、封 面
1
二、目 錄
2
三、聲 明 書
3
四、會計師查核報告
4
五、合併資產負債表
5
六、合併損益表
6
七、合併股東權益變動表
7
八、合併現金流量表
8
九、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一)公司沿革
9~10
(二)重要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10~17
(三)會計變動之理由及其影響
17
17~33
(四)重要會計科目之說明
(五)關係人交易
33
(六)質押之資產
33
33~34
(七)重大承諾事項及或有事項
(八)重大之災害損失
34
(九)重大之期後事項
34
(十)其 他
34
(十一)附註揭露事項
1.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35~38
2.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38~40
3.大陸投資資訊
40~41
4.母子公司間業務關係及重要交易往來情形
41~43
(十二)部門別財務資訊
44~45
~2~
聲 明 書
本公司民國九十六年度(自九十六年一月一日至九十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依「關係
企業合併營業報告書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及關係報告書編製準則」應納入編製關係企業合
併財務報表之公司與依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七號應納入編製母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之公司均
相同,且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所應揭露相關資訊於前揭母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中均已揭露
,爰不再另行編製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
特此聲明
公司名稱:台灣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長:王 秀 亭
日 期:民國九十七年三月六日
~3~
會 計 師 查
核
報
告
台灣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公鑒:
台灣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九十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資產負債表,暨
截至該日止之民國九十六年度之合併損益表、合併股東權益變動表及合併現金流量表,業經本
會計師查核竣事。上開合併財務報表之編製係管理階層之責任,本會計師之責任則為根據查核
結果對上開合併財務報表表示意見。列入上開合併財務報表之部分子公司,其財務報表未經本
會計師查核,因此,本會計師對上開合併財務報表就該等子公司暨財務報表附註十一(二)之相
關資訊所表示之意見,係依據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該等子公司民國九十六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之資產總額為228,587千元,佔合併資產總額之2.84%,負債總額為46,127千元,占合併負債
總額之1.31%;暨民國九十六年度之營業收入淨額為443,829千元,佔合併營業收入淨額之9.61
%,稅後損益總額為(33,596)千元,占合併淨利之(13.41)%。台灣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
司民國九十五年度合併財務報表係由其他會計師查核,並於民國九十六年一月二十三日出具部
份子公司之財務報表由其他會計師查核之修正式無保留意見,其民國九十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之資產總額為292,885千元,佔合併資產總額之5.01%,民國九十五年度之營業收入淨額為
468,066千元,佔合併營業收入淨額之11.66%。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一般公認審計準則規劃並執行查核工作,
以合理確信合併財務報表有無重大不實表達。此項查核工作包括以抽查方式獲取合併財務報表
所列金額及所揭露事項之查核證據、評估管理階層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所採用之會計原則及所作
之重大會計估計,暨評估合併財務報表整體之表達。本會計師相信此項查核工作及其他會計師
之查核報告可對所表示之意見提供合理之依據。
~4~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基於本會計師之查核結果及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第一段所述合併
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一般公認會計原則編製,足以
允當表達台灣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九十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財務狀況,
暨截至該日止之民國九十六年度之合併經營成果與合併現金流量。
安 侯 建 業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梅 元 貞
會 計 師 :
高 渭 川
金管會核准
: 金管證六字第0940100754號
簽證文號
原證期會核
: (88) 台財證 (六)第 18311 號
准簽證文號
民 國 九 十 七 年 三 月
六
日
~4-1~
台灣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合併資產負債表
單位:新台幣千元
民國九十六年及九十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1100
1140
1190
1210
1260
1310
1451
1481
資 產
流動資產:
現金及約當現金(附註四(一))
應收票據及帳款淨額(附註四(二))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
存貨(附註四(四))
預付款項及其他流動資產
(附註四(十一))
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資產
-流動(附註四(三))
96.12.31
金 額
$
基金及長期投資: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流動
(附註四(三))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附註四(三))
1501
1521
1531
1551
1561
1611
固定資產(附註四(五)):
土 地
房屋及建築
機器設備
運輸設備
辦公及其他設備
租賃資產
15x9
1672
減:累計折舊
預付設備及工程款
1770
1781
1782
1720
無形資產(附註四(六)):
遞延退休金成本(附註四(十))
專門技術
土地使用權
專利權
1820
1838
1888
其他資產:
存出保證金
遞延費用
其他資產(附註四(十一))
資產總計
董事長:王 秀 亭
95.12.31
金 額
%
%
1,142,067
967,795
92,864
1,274,457
14
12
1
16
814,587
988,366
67,693
1,230,442
14
17
1
21
2100
244,457
3
117,622
2
2170
1,064,651
4,786,291
13
59
369,683
3,588,393
6
61
2272
2120
2180
2400
6,733
-
-
71,987
78,720
1
1
83,502
83,502
2
2
100,587
596,277
2,026,090
18,014
289,878
757,217
3,788,063
1,368,991
587,678
3,006,750
1
7
25
5
9
47
17
8
38
98,724
668,122
1,854,312
14,664
156,683
311,527
3,104,032
1,142,787
108,899
2,070,144
2
11
32
3
6
54
20
2
36
2,690
9,654
14,086
15,000
41,430
72,271
40,374
14,768
127,413
$
-
8,040,604
-
5,269
14,109
13,823
33,201
1
1
2
15,268
32,113
22,794
70,175
100
5,845,415
-
2411
2421
2446
負債及股東權益
流動負債:
短期借款及應付短期票券
(附註四(七))
應付票據及帳款
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負債
-流動
應付費用及其他流動負債
(附註四(五))
一年內到期之長期借款
3211
3282
3310
3320
3350
保留盈餘(附註四(十二)):
法定盈餘公積
特別盈餘公積
未分配盈餘
1
3420
3430
3451
股東權益其他項目:
累積換算調整數
未認列為退休金成本之淨損失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損益
1
3610
-
3110
$
100
少數股權
股東權益合計
重大承諾事項及或有事項(附註七)
負債及股東權益總計
(請詳閱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經理人:王 秀 亭
~5~
$
7
6
-
359,778
568,178
%
6
10
-
165
364,709
122,200
1,479,804
4
2
19
364,617
42,200
1,334,938
6
22
87,082
1,079,744
59,983
754,037
1,980,846
1
13
1
9
24
1,463
636,352
582,183
311,527
1,531,525
11
10
6
27
47,295
773
3,508,718
43
54,783
104
2,921,350
1
50
2,473,059
31
1,937,310
33
794,240
174,502
968,742
10
2
12
95,389
85,506
180,895
2
1
3
211,048
18,964
458,751
688,763
3
174,068
10,547
523,961
708,576
3
187,382
(4,032)
(9,178)
174,172
227,150
4,531,886
-
95.12.31
金 額
%
532,788
460,107
-
長期負債:
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負債
-非流動(附註四(三)(九))
應付公司債(附註四(九))
長期借款(附註四(八))
應付租賃款-非流動(附註四(五))
其他負債:
應計退休金負債(附註四(十))
存入保證金
負債合計
股 本(附註四(十二)):
普通股股本
資本公積(附註四(十二)):
發行溢價
其他資本公積
2810
2881
96.12.31
金 額
8,040,604
會計主管:王 永 康
6
9
2
2
3
57
98,859
(8,894)
89,965
7,319
2,924,065
100
5,845,415
-
9
12
2
2
50
100
台灣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合併損益表
民國九十六年及九十五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96年度
金 額
6100
6200
6300
營業收入:
銷貨收入
減:銷貨退回與折讓
營業收入淨額
銷貨成本
營業毛利
營業費用:
推銷費用
管理費用
研究發展費用
7110
7140
7160
7260
7310
7320
7480
營業淨利
營業外收入及利益:
利息收入
處分投資利益
兌換利益
存貨跌價回升利益
金融資產評價利益
金融負債評價利益(附註四(九))
什項收入
4110
4190
5111
7510
7530
7570
7630
7640
7880
8111
9300
9602
4,069,415
55,391
4,014,024
2,914,006
1,100,018
101
1
100
73
27
448,667
226,615
68,376
743,658
405,881
10
5
1
16
9
254,991
320,428
54,060
629,479
470,539
6
8
1
15
12
6,529
30,798
64,316
48,744
3,563
26,703
12,000
5,445
15,224
111,679
358,518
108,028
250,490
$
$
250,642
(152)
250,490
$
稅
基本每股盈餘(元)(附註四(十三))
稀釋每股盈餘(元)(附註四(十三))
董事長:王 秀 亭
104
4
100
75
25
-
稅前淨利
所得稅費用(附註四(十一))
會計原則變動累積影響數
合併總利益
歸屬予:
母公司股東
少數股權淨利(損)
$
$
前
1.53
1.47
稅
-
6,497
4,347
10,412
36,555
10,069
962
15,450
84,292
1
1
1
45,627
14,106
1
-
-
1
1
1
-
42,801
2
8
2
6
6
6
後
1.11
1.07
1
-
-
45,025
147,559
407,272
36,904
(88)
370,280
1
3
10
1
9
369,806
474
370,280
稅 前
稅
2.07
1.75
(請詳閱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經理人:王 秀 亭
會計主管:王 永 康
~6~
%
4,797,463
178,587
4,618,876
3,469,337
1,149,539
11,199
5,818
9,972
營業外費用及損失:
利息費用
處分固定資產損失
存貨跌價損失
減損損失(附註四(三))
金融資產評價損失
什項支出
95年度
金 額
%
9
9
後
1.96
1.65
台灣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合併股東權益變動表
民國九十六年及九十五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保留盈餘
民國九十五年一月一日期初餘額
員工行使認股權發行新股
盈餘分配:
特別盈餘公積轉回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提列特別盈餘公積
現金股利
董監事酬勞
員工紅利
處分庫藏股票
發行可轉換公司債認列權益組成項目-認股權
可轉換公司債轉換普通股
未認列為退休金成本之淨損失之變動
民國九十五年度合併淨利
累積換算調整數之變動
少數股權淨變動
民國九十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餘額
員工行使認股權發行新股
可轉換公司債轉換普通股
盈餘分配:
提列法定盈餘公積
提列特別盈餘公積
現金股利
董監事酬勞
員工紅利
現金增資
發行可轉換公司債認列權益組成項目-認股權
被投資公司持股比例變動產生股權淨值差異
民國九十六年度合併淨利
累積換算調整數之變動
認列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損失
未認列為退休金成本之淨損失之變動
少數股權淨變動
民國九十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餘額
董事長:王 秀 亭
$
股 本
1,877,758
3,267
-
$
資本公積
71,643
1,025
-
法定盈餘
公 積
167,661
6,407
56,285
1,937,310
19,523
384,226
180,895
4,321
255,919
174,068
-
132,000
2,473,059
380,925
79,171
67,511
968,742
36,980
211,048
21
62,007
46,199
特別盈餘
公 積
26,746
(23,247)
7,048
10,547
8,417
18,964
未 分 配
盈 餘
204,283
-
未認列為
備供出售
退休金成本
金融資產
之淨損失
未實現(損)益
(7,048)
-
23,247
(6,407)
(7,048)
(56,377)
(506)
(3,037)
369,806
523,961
-
-
-
-
(36,980)
(8,417)
(221,707)
(3,245)
(19,466)
(26,037)
250,642
458,751
-
-
(請詳閱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經理人:王 秀 亭
~7~
累積換算
調 整 數
59,344
-
(1,846)
39,515
-
-
98,859
88,523
187,382
(8,894)
-
-
-
-
46,588
-
(9,178)
4,862
(4,032)
庫藏股票
(46,588)
-
(9,178)
會計主管:王 永 康
少數股權
5,086
474
1,759
7,319
(152)
219,983
227,150
合 計
2,358,885
4,292
(56,377)
(506)
(3,037)
46,609
62,007
102,484
(1,846)
370,280
39,515
1,759
2,924,065
23,844
640,145
(221,707)
(3,245)
(19,466)
512,925
79,171
41,474
250,490
88,523
(9,178)
4,862
219,983
4,531,886
台灣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合併現金流量表
民國九十六年及九十五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96年度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本期合併總利益
調整項目:
少數股權淨損(利)
折舊費用及攤提
存貨跌價及呆滯損失
提列成本法之減損損失
其他不影響現金流量之收益及費損淨額
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資產增加(減少)
應收票據及帳款減少(增加)
存貨增加
其他營業相關之流動資產增加
應付票據及帳款增加(減少)
應付費用及其他流動負債增加(減少)
其他營業相關之流動負債增加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出)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增加
處分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價款
增購固定資產
出售固定資產價款
存出保證金增加
遞延費用及其他資產增加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融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短期借款增加(減少)
長期借款減少
應付可轉換公司債增加
存入保證金增加(減少)
發放現金股利
發放員工紅利及董監事酬勞
員工行使認股權發行新股
處分庫藏股票
現金增資
少數股權增加
融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累積換算調整數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增加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現金流量資訊之補充揭露:
本期支付利息
減:資本化利息
不含資本化利息之本期支付利息
本期支付所得稅
不影響現金流量之投資及融資活動:
一年內到期之長期借款
可轉換公司債轉換為股本
資本租賃
董事長:王 秀 亭
$
$
$
$
$
$
$
$
95年度
250,490
370,280
152
245,730
26,703
12,000
13,962
(694,968)
119,766
(176,105)
(149,338)
(108,071)
(7,042)
11,722
(454,999)
(474)
229,903
(47,586)
42,801
17,026
(335,445)
(21,007)
(288,326)
(68,317)
104,186
109,666
4,279
116,986
(15,911)
(735,631)
(57,003)
(17,644)
(826,189)
3,741
(348,747)
36,546
(10,848)
(34,985)
(354,293)
173,010
(442,200)
1,250,000
669
(221,697)
(22,711)
23,844
512,925
246,305
1,520,145
88,523
327,480
814,587
1,142,067
(105,649)
(52,200)
800,000
(446)
(56,377)
(3,543)
4,292
46,609
2,707
635,393
39,515
437,601
376,986
814,587
50,049
(8,646)
41,403
97,197
12,718
(1,208)
11,510
25,969
122,200
640,145
432,036
42,200
102,484
227,637
(請詳閱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經理人:王 秀 亭
會計主管:王 永 康
~8~
台灣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民國九十六年及九十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除另有註明者外,所有金額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一、公司沿革
台灣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本公司)於民國六十八年一月依中華民國公司法設立
,主要營業項目為整流器及條碼印表機之製造及買賣業務。本公司股票於民國八十九年二
月在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櫃買中心)掛牌交易。
本公司為透過業務及組織重組,朝向專業分工,以提升企業經營效率及產業競爭力,
於九十六年三月二十六日經董事會決議,將條碼印表機事業處以新設分割方式,分割予新
設之鼎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鼎翰科技);本分割讓與鼎翰科技,係本公司100%持股之轉
投資公司,且本公司不辦理減資,原股東權益不受影響。本案業經九十六年六月十三日股
東常會決議通過。
此外,本公司已依據櫃買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業務規則第十六之三條規
定辦理分割後繼續上櫃申請,櫃買中心於民國九十六年七月十九日核准。
本公司經董事會決議訂定分割基準日為民國九十六年八月ㄧ日,被分割之條碼印表機
事業處之營業價值計150,000千元,包括相關資產計357,957千元及負債計207,957千元,自
分割基準日起由鼎翰科技概括承受資產負債暨相關權利與義務;鼎翰科技並發行普通股
150,000元予本公司作為對價,每股面額10元。
轉投資海外子公司Ever Energetic Int’l Ltd.(長興國際有限公司)及Ever Winner Int’l Co.,
Ltd.(長勝國際有限公司),係各於民國八十四年七月及八十五年八月於英屬維京群島設立
之投資控股公司,主要營業項目皆為一般進出口買賣業務及轉投資Taiwan Semiconductor
(H.K) Co., LTD.(以下簡稱TSCH))、陽信長威電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陽信長威)、天津長
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天津長威)及TSC America, Inc.(以下簡稱TSCA)。
陽信長威為依中國大陸「外資企業法」核准,於西元一九九三年設立,主要業務為整
流器之製造及買賣業務。天津長威於西元一九九六年設立於中國大陸天津經濟技術開發區
,主要業務為整流器及條碼印表機之製造及買賣業務。TSCA係於民國八十五年六月設立
於美國,其主要業務為整流器及條碼印表機之買賣業務。
本公司為因應法令規定及整合境外投資組織架構,報經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核准,
於民國九十六年十二月間變更本公司轉投資事業之投資架構,由原透過Ever Energetic及
Ever Winner 100%間接轉投資設於中國大陸之事業-陽信長威電子有限公司及天津長威科
技有限公司之股權,變更為本公司與Ever Energetic及Ever Winner共同經由TSCH 100%間接
轉投資之。
~9~
台灣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續)
Skyrise International Ltd.(以下簡稱Skyrise)係於民國八十五年於英屬維京群島設立之投
資控股公司,主要業務為一般進出口買賣業務及轉投資Urban Environment Industries Sdn
Bhd(以下簡稱UEISB)。UEISB係於民國九十三年設立於馬來西亞,主要業務為固態廢棄物
處理及再利用業務。
民國九十一年四月於德國轉投資子公司Taiwan Semiconductor Europe Gmbh.,主要業務
為整流器及條碼印表機之買賣業務。
Taiwan Semiconductor JAPAN Co., LTD.(以下簡稱TSCJ),係於民國九十二年四月設立
於日本,主要營業項目為整流器及條碼印表機之買賣業務。
TSCH係於民國九十四年一月設立於香港,其主要業務為整流器買賣業務及轉投資持
有台半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簡稱TSCZ)。TSCZ係於民國九十四年十二月設立於中國
深圳,主要業務為整流器買賣業務。
民國九十六年三月轉投資設立鼎翰科技以及山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係為分割受讓條
碼印表機事業處及發展太陽能光電產業等業務。
配合分割之條碼印表機事業,本公司於民國九十六年四月於歐洲轉投資設立TSC
Printer Europe GmbH (TSCP),主要營業項目為條碼印表機買賣業務。因應鼎翰科技營運
所需,本公司於民國九十六年十一月間將TSCP全部股權出售予鼎翰科技。
合併公司民國九十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員工人數為2,749人。
本公司與納入合併財務報表編製主體之子公司以下合稱合併公司。
二、重要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合併公司財務報表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我國一般公認會計原則編製
。重要會計政策及衡量基礎彙總說明如下:
(一)合併概況
1.本公司直接及間接持股超過50%或對其具有控制力之子公司分佈於各地,分別於每
會計年度之半年度及年度終了時,編製合併報表,茲將列入合併財務報表編製主體
之子公司列示如下:
投資公司
名 稱
子公司名稱
Ever Energetic Int'l
本公司
Ltd.(Ever Energetic)
〃
Ever Winner Int'l Co.,
Ltd.(Ever Winner)
〃
Skyrise Int'l Ltd. (Skyrise)
〃
Taiwan Semiconductor
Europe Gmbh (TSCE)
〃
Taiwan Semiconductor
Japan Ltd.(TSCJ)
綜合持股比例(%)
95.12.31
96.12.31
業務性質
100.00 %
100.00 % 對各種生產事業之投資及
一般進出口業務
100.00 %
100.00 % 對各種生產事業之投資及
一般進出口業務
100.00 %
100.00 % 對各種生產事業之投資及
一般進出口業務
100.00 %
100.00 % 一般進出口業務
100.00 %
~10~
100.00 % 整流器及條碼機之買賣業
務
台灣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續)
投資公司
名 稱
子公司名稱
Taiwan Semiconductor
本公司
(H.K.)Co., Ltd. (TSCH)
綜合持股比例(%)
95.12.31
96.12.31
業務性質
2.45 %
100.00 % 整流器之買賣業務
〃
鼎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鼎翰科技)
65.37 %
-
% 條碼機之製造及買賣業務
〃
山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山陽科技)
45.00 %
-
% 太陽能電池模組與元件之
製造與買賣業務
Ever
Energetic
陽信長威電子有限公司
(陽信長威)
-
%
100.00 % 整流器之製造及買賣業務
60.00 % 整流器及條碼機之買賣業
務
% 整流器及條碼機之買賣業
務
100.00 % 整流器及條碼機之製造及
買賣業務
〃
TSC America, Inc.(TSCA)
75.00 %
〃
Taiwan Semiconductor
(H.K.) Co., Ltd. (TSCH)
48.22 %
Ever
Winner
天津長威科技有限公司
(天津長威)
-
%
〃
TSC America, Inc.(TSCA)
25.00 %
〃
Taiwan Semiconductor
(H.K.) Co., Ltd. (TSCH)
49.33 %
〃
上海瀚科國際貿易有限
公司(上海瀚科)
100.00 %
76.45 %
20.00 % 整流器及條碼機之買賣業
務
% 固體廢棄物處理及再利用
業務
% 整流器之買賣業務
100.00 % 固體廢棄物處理及再利用
業務
Skyrise
Urban Environment
Industries Sdn Bhd
(UEISB)
TSCH
台半科技(深圳)有限公
司(TSCZ)
100.00 %
〃
陽信長威電子有限公司
(陽信長威)
100.00 %
-
% 整流器之製造及買賣業務
〃
天津長威科技有限公司
(天津長威)
100.00 %
-
% 整流器及條碼機之製造及
買賣業務
TSC Printer Europe BmbH
(TSCP)
100.00 %
-
% 一般進出口業務
鼎翰科技
100.00 % 整流器之買賣業務
2.子公司增減情形:
(1)本公司於民國九十六年度出資設立鼎翰科技及TSCP,截至民國九十六年十二月三
十一日對其綜合控股比例為65.37%;另投資設立山陽科技持有45%股權,及透過
Ever Winner投資設立100%持股之上海瀚科國際貿易有限公司,因對其皆具有控
制能力,故納入合併編製主體。
(2)TSCA於民國九十六年度辦理減資退還少數股權股款,致Ever Energetic及Ever
Winner對其綜合持股比例自80%增加為100%。
~11~
台灣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續)
(3)本公司於九十六年度調整部分轉投資子公司之投資架構,業已完成相關變更登記
程序,並視為自民國九十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起轉換持股;轉換後,本公司對
TSCH之持股比率由100%降至2.45%,Ever Energetic及Ever Winner各持有其48.22
%及49.33%之股權。
(二)合併財務報表編製基礎
合併財務報表之編製主體包括本公司及由本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其具表決權之股
份半數以上或對其具有控制力之子公司。合併公司間之重大內部交易及因此等交易所
產生之未實現內部損益及其餘額均已於合併財務報表中銷除。其他少數股權股東持有
上述被投資公司之股份,列於少數股權項下。
投資成本與投資時按持股比例計算之子公司股權淨值間之差額,其無法分析產生
之原因者,以直線法分五至十年攤銷,於合併時以合併借、貸項表示之,並以相互抵
銷後之淨額,列於其他資產或其他負債項下。惟依據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五號「採權
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會計處理準則」修訂條文,合併借項視為商譽處理,自民國九十
五年一月一日起不再攤銷。
(三)外幣交易
合併財務報表內之各公司主要以其當地貨幣為功能性貨幣列帳。非衍生性商品之
外幣交易依交易日之即期匯率入帳;資產負債表日之外幣貨幣性資產或負債,依當日
之即期匯率換算,產生之兌換差額列為當期損益。合併公司將外幣非貨幣性資產或負
債按交易日之歷史匯率衡量;但以公平價值衡量之外幣非貨幣性資產或負債,則按資
產負債表日即期匯率換算,如屬公平價值變動認列為當期損益者,兌換差額亦認列為
當期損益;如屬公平價值變動認列為股東權益調整項目者,兌換差額亦認列為股東權
益調整項目。
合併公司對國外營運機構之長期股權投資及具有長期墊款性質之款項,其換算差
額則以減除所得稅影響數後淨額列為股東權益項下之累積換算調整數。
(四)資產與負債區分流動與非流動之分類標準
用途未受限制之銀行存款及短期間持有且預期將於資產負債表日後十二個月內變
現之資產,列為流動資產;非屬流動資產者列為非流動資產。
負債預期將於資產負債表日後十二個月內清償者列為流動負債;非屬流動負債者
列為非流動負債。
(五)資產減損
合併公司於資產負債表日就有減損跡象之資產,資產係指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
位,估計其可回收金額,就可回收金額低於帳面價值之資產,認列減損損失。資產於
以前年度所認列之累積減損損失,嗣後若已不存在或減少,即予迴轉,增加資產帳面
價值至可回收金額,惟不超過資產在未認列減損損失下,減除應提列折舊或攤銷後之
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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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約當現金
合併公司所稱約當現金係指隨時可轉換成定額現金,且即將到期而市場利率變動
對其價值影響甚小之短期投資,包括自投資日起三個月內到期或清償之短期票券投資
等。
(七)金融商品
合併公司對金融商品交易係採交易日會計,於原始認列時,將金融商品以公平價
值衡量,除以交易為目的之金融商品外,其他商品之原始認列金額則加計取得或發行
之交易成本。因合併公司持有之衍生性金融商品係用以規避因營運、財務及投資活動
所暴露之匯率風險,依此政策,合併公司所持有或發行之衍生性金融商品係以避險為
目的,當所持有之衍生性商品不適用避險會計之條件時,則視為交易目的之金融商品
,以其公平價值評價且其價值變動認列為當期損益。
合併公司所持有之金融商品,在原始認列後,依合併公司持有之目的,分為下列
各類:
1.以公平價值衡量且公平價值變動認列為損益之金融資產(負債):取得或發生之主要
目的為短期內出售或再買回之交易目的金融商品,合併公司所持有之衍生性商品,
除被指定且為有效之避險工具外,餘應歸類為此類金融資產(負債)。
2.備供出售金融資產:係以公平價值評價且其價值變動列為股東權益調整項目。若有
減損之客觀證據,則認列減損損失。若後續期間減損金額減少,備供出售權益商品
之減損減少金額不予迴轉;備供出售債務商品之減損減少金額若明顯與認列減損後
發生之事件有關,則予以迴轉並認列為當期損益。
3.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無法可靠衡量公平價值之權益商品投資,以原始認列之成
本衡量。若有減損之客觀證據,則認列減損損失,此減損金額不予迴轉。
(八)備抵呆帳
係依據應收帳款過去收款經驗、客戶信用評等、帳齡分析結果並評估其未來收回
之可能性,並考量內部授信政策等因素後提列。
(九)其他金融資產
包括應收退稅款及其他應收款項等表彰合併公司擁有所有權之憑證或能自另一方
收取現金或其他金融商品之合約權利,並依可收現性評估其收回之可能性。因交易目
的而持有,或短期持有且預期資產負債日後十二個月內變現者,列為其他金融資產-
流動。
(十)存 貨
存貨以成本與市價孰低為評價基礎。成本以加權平均法計算,原料以重置成本決
定市價,在製品及製成品之市價以淨變現價值為基礎。呆滯及不良存貨按淨變現價值
評估提列備抵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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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採權益法評價之長期股權投資
持有被投資公司有表決權股份比例達百分之二十以上,或未達百分之二十但具有
重大影響力者,採權益法評價。
因未按持股比例認購被投資公司發行之新股,致持股比例發生變動,並因而持有
之股權淨值發生增減時,其增減數調整資本公積及長期股權投資帳面價值。
合併公司與採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公司間交易及各被投資公司間交易所產生之損
益尚未實現者予以遞延,俟實現時承認。
(十二)固定資產及租賃資產
固定資產
固定資產以取得成本為評價基礎。為購建設備並在進行使該資產達到可使用狀態
前利息予以資本化,列入相關資產成本。維護及修理費用列為發生當期費用;重大增
添、改良及重置支出予以資本化;處分固定資產之損益列為營業外收支。
折舊係按直線法以成本依估計耐用年數計提。折舊性資產耐用年限屆滿仍繼續使
用者,就其殘值自該屆滿日起估計尚可使用年限繼續提列折舊。
主要固定資產之耐用年數如下:
1.房屋及建築:10~55年
2.機器設備:5~15年
3.運輸設備:5~10年
4.辦公及其他設備:3~15年
租賃資產
租賃資產以承租時公平市價與全部應付租金(減除應由出租人負擔之履約成本)及
優惠承購價格或保證殘值之現值較低者列為資產,除租賃土地外並依租賃資產估計使
用年限按平均法計算提列折舊。
(十三)無形資產
合併公司自民國九十六年一月一日起適用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三十七號「無形資
產之會計處理準則」。依該公報規定,除政府捐助所取得之無形資產按公平價值認列
外,原始認列無形資產時以成本衡量。續後,以成本加依法令規定之重估增值,再減
除累計攤銷及累計減損損失後之金額作為帳面價值。
攤銷時以原始成本減除殘值後之金額為可攤銷金額,並於已達可供使用狀態開始
時,於耐用年限期間以直線法攤銷。無形資產耐用年限如下:
1.專門技術:5年
2.土地使用權:按契約期間攤銷。
3.專利權:10年
每年至少於會計年度終了時評估無形資產之殘值、攤銷期間及攤銷方法。殘值、
攤銷期間及攤銷方法之變動,均視為會計估計變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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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遞延費用
購入電腦軟體系統等之成本予以遞延,按其估計經濟效益期間採合理之方法予以
攤銷。
(十五)退休金
本公司及國內子公司適用勞基法之退休辦法規定,員工退休金係根據服務年資核
算基數,並按退休前六個月之平均薪資計算,每位員工前十五年之服務,每服務滿一
年可獲得二個基數,自第十六年起,每服務滿一年可獲得一個基數,最高以四十五個
基數為限。在該退休辦法下,退休金給付全數由本公司負擔。自民國九十四年七月一
日起配合勞工退休金條例(以下簡稱「新制」)之實施,原適用該辦法之員工如經選擇
適用新制後之服務年資或新制施行後到職之員工其服務年資改採確定提撥制,其退休
金之給付由本公司按月以不低於每月工資百分之六提繳退休金,儲存於勞工退休金個
人專戶。
本公司及國內子公司採確定給付退休金辦法以年度終了日為衡量日完成精算,其
累積給付義務超過退休基金資產公平價值部份,於資產負債表認列最低退休金負債,
並依精算報告認列淨退休金成本。
本公司每月依給付勞工薪資總額2%提撥退休準備金,存放台灣銀行(原中央信託
局)專戶保管,實際支付退休金時,先自準備金專戶支付。屬於委任經理人員部份,
係按月參照精算報告結果提列退休金準備,認列於應計退休金負債項下。
本公司及國內子公司採確定提撥退休金部份,依勞工退休金條例之規定,依勞工
每月工資6%之提繳率,提撥至勞工保險局之退休金個人專戶,提撥數列為當期費用
。
海外控股公司因未實際聘僱員工,故未訂有退休辦法;其他合併子公司則依當地
法律適用確定提撥退休辦法,並認列為當期費用。
(十六)可轉換公司債
本公司發行之可轉換公司債同時產生金融負債及給予持有人轉換為權益商品之選
擇權,依財務會計準則第三十六號「金融商品之表達與揭露」規定認列為複合金融商
品。發行時之交易成本按原始認列金額比例分攤至可轉換公司債之負債及權益組成要
素。計算可轉換公司債之負債組成要素,係參考與權益組成要素無關之類似負債公平
價值後,再將可轉換公司債總金額與負債組成要素公平價值間之差異,認列為權益組
成要素-資本公積認股權。可轉換公司債之利息係採有效利率法計算,並依合約期限
分攤認列為當期損益。嵌入式衍生性金融負債則以公平價值衡量,其公平價值變動列
入當期損益;債券持有人期前轉換時,先調整帳列負債組成要素為轉換時應有之帳面
價值,再以負債組成要素加計權益組成要素帳面價值作為發行普通股之入帳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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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續)
(十七)庫藏股票
本公司收回已發行之股票且尚未處分或註銷者,依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三十號
「庫藏股票會計處理準則」之規定,以買回時所支付之成本認列為庫藏股票。
處分庫藏股票之處分價格高於帳面價值者,差額列為資本公積-庫藏股票交易;
處分價格低於帳面價值者,差額則沖抵同種類庫藏股票之交易所產生之資本公積,如
有不足,再沖抵保留盈餘。庫藏股票之帳面價值採加權平均並依收回原因分別計算。
庫藏股票註銷時,按股權比例借記資本公積-股票發行溢價與股本,其帳面價值
如高於股票面值與發行溢價之合計數時,其差額則沖抵同種類庫藏股票所產生之資本
公積,如有不足,則沖抵保留盈餘,其帳面價值低於股票面值與股票發行溢價之合計
數者,則貸記同種類庫藏股票交易所產生之資本公積。
(十八)收入認列
銷貨收入係於商品交付且風險及報酬已移轉予客戶時認列。相關成本及費用配合
收入於發生時認列。
本公司銷售原料予子公司,透過大陸孫公司生產後,部份成品由本公司以三角貿
易方式購回,再銷售予本公司之客戶。此部份交易於編製財務報表時,經考慮其經濟
實質,採委外加工方式處理,依回銷比例同額沖銷銷貨收入及成本,並將本公司已去
料而於期末尚未回銷之存貨,調整增列為本公司存貨,並沖銷與子公司間之應收關係
人款或認列為應付關係人款。
(十九)所得稅
所得稅之估計以會計所得為基礎。資產及負債之帳面價值與課稅基礎之差異,依
預計回轉年度之適用稅率計算認列為遞延所得稅。並將應課稅暫時性差異所產生之所
得稅影響數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負債;可減除暫時性差異、投資抵減及虧損扣除所產生
之所得稅影響數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再評估其遞延所得稅資產之可實現性,認列
其備抵評價金額。
遞延所得稅資產或負債依其相關資產或負債之分類,劃分為流動或非流動項目,
非與資產或負債相關者,則依預期回轉期間之長短劃分。
因購置設備及技術、研究發展及人才培訓支出等所產生之所得稅抵減於發生年度
採當期認列法處理。
合併公司之國內公司未分配盈餘加徵百分之十營利事業所得稅部分,於股東會決
議分配盈餘之後列為當期費用。
合併公司之所得稅依各該註冊國法律,應以各公司主體為申報單位,不得合併申
報,合併公司之所得稅即為合併報表編製主體各公司所得稅費用之合計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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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續)
(二十)普通股每股盈餘
普通股每股盈餘係以本期淨利除以普通股流通在外加權平均股數計算之。本公司
所發行之可轉換公司債及認股權證屬潛在普通股,除計算基本每股盈餘外,另計算稀
釋每股盈餘。稀釋每股盈餘係以本期淨利除以普通股流通在外加權平均股數加上所有
具稀釋作用之潛在普通股假設於期初即轉換為普通股之流通在外加權平均股數。因盈
餘、資本公積或員工紅利轉增資而新增之股份,以無償配股基準日為準採追溯調整計
算。
三、會計變動之理由及其影響
(一)合併公司自民國九十六年一月一日起,首次適用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三十七號「無形
資產之會計處理準則」,依該公報規定,本公司於開始適用日重新評估已認列無形資
產之耐用年限或攤銷方法,並無應予變更之情事。
(二)會計原則變動產生會計原則變動累積影響數
合併公司自民國九十五年一月一日起,首次適用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三十四號「
金融商品之會計處理準則」及第三十六號「金融商品之表達與揭露」,暨適用新修訂
之第一號「財務會計觀念架構及財務報表之編製」及第五號「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
資會計處理準則」。另自民國九十五年一月一日起,依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三十四號
「金融商品之會計處理準則」之規定,於首次適用該公報之會計年度開始時,應依公
平價值及攤銷後成本衡量期初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經重新分類及衡量,民國九十五
年度認列會計原則變動累積影響數為損失88千元。
四、重要會計科目之說明
(一)現金及約當現金
96.12.31
現金及零用金
支票及活期存款
定期存款
約當現金
$
$
815
460,807
381,272
299,173
1,142,067
95.12.31
627
378,112
256,540
179,308
814,587
(二)應收帳款-非關係人
應收票據
應收帳款
減:備抵呆帳
$
$
~17~
96.12.31
33,374
953,595
(19,174)
967,795
95.12.31
46,091
954,679
(12,404)
988,366
台灣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續)
(三)金融資產
本公司民國九十六年及九十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持有各類金融資產明細如下:
96.12.31
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資產
95.12.31
交易目的金融資產:
上市公司股票
$
受益憑證-開放型基金
遠期外匯合約
40,493
33,517
1,024,158
335,926
240
-
合 計
$
1,064,651
369,683
$
6,733
$
4,061
4,061
Applied Wireless Identifications Group, Inc.
(AWID)
第一生技創業投資(股)公司
5,725
6,725
2,842
3,267
奇新科技(股)公司
7,936
17,936
世界生技創業投資(股)公司
24,300
27,000
盛達創業投資(股)公司
20,000
20,000
2,390
2,390
575
575
4,158
1,548
71,987
83,502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流動:
上市公司股票
-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智威科技(股)公司
Great Wall Semiconductor Co. (GWS)
台灣高技(股)公司
Applied Nanotechnologies Inc. (ANI)
合 計
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負債
交易目的金融負債:
流 動:
利率交換合約
非流動:
公司債賣回權
合 計
$
$
$
-
165
87,082
87,082
1,463
1,628
本公司評估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對於所持有之AWID、奇新科技、及ANI之
投資,因投資價值已有減損,且回復希望甚小,於民國九十六年度認列永久性下跌損
失計12,000千元,列於減損損失項下。
本公司評估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對於所持有之AWID、GWS、及ANI之投資
,因投資價值已有減損,且回復希望甚小,於民國九十五年度認列永久性下跌損失計
42,801千元,列於減損損失項下。
~18~
台灣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續)
截至民國九十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評估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累積認
列投資減損損失計103,998千元。
本公司從事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係用以規避匯率及因聯貸長期借款所產生之浮動
利率風險,因未適用避險會計帳列交易目的金融資產及負債之衍生性金融商品明細如
下:
1.本公司於民國九十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遠期外匯合約皆已結清;截至民國九十五
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本公司尚未到期之遠期外匯合約如下:
項 目
賣出遠期外匯
幣
別
美元
95.12.31
期 間
95.12
合約金額
帳面價值
USD 3,000千元 $
240
2.本公司於民國九十六年十二月二十一日已提前償還聯貸長期借款,並同時解除為聯
貸長期借款簽訂之換利合約。本公司於民國九十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已無未到期之
換利合約;截至民國九十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本公司尚未到期之換利合約如下
:
合 約
簽訂日
94.10.19
95.12.31
合 約
收取變動
到期日
合約金額
利率(註)
97.10.19 $
400,000
90DCP
支 付
固定利率
1.86 %
公平價值
165
註:90DCP係指以次級市場90天短期票券均價利率,民國九十五年十二月底
90DCP為1.748%。
(四)存 貨
96.12.31
731,632
95.12.31
598,229
在 製 品
248,538
268,186
原 物 料
330,163
355,266
在途存貨
57,567
71,542
1,367,900
1,293,223
製 成 品
$
減:備抵跌價及呆滯損失
(93,443)
$
1,274,457
(62,781)
1,230,442
(五)固定資產及租賃資產
1.固定資產
(1)合併公司民國九十六年及九十五年度在建工程之利息費用資本化金額各為8,646千
元及1,208千元,資本化利率各為2.64%~3.56%及3.00%。
(2)固定資產提供銀行借款之擔保情形,請詳附註六。
~19~
台灣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續)
2.租賃資產
本公司及國內子公司歷年陸續與經濟部簽訂利澤工業區土地租賃契約書,作為
興建廠房之用,租期皆為二十年,期滿得續約,租金每三個月為一期給付,租金係
依據租用土地面積之審定售價乘上年租率,土地審定售價逐年按消費者物價指數調
幅比率調整,年租率按行政院中長期資金貸款利率,每半年調整重新計算租金。租
賃擔保金按簽約當時之三個月或六個月之租金計算。於租賃期間,得申請承購租賃
之土地,土地售價按原簽訂租約時之售價為準,承租期間已繳之租金及擔保金得無
息全額抵繳應繳價款,故合併公司以資本租賃方式處理;列示相關租賃條件如下:
租賃標的
用 途
宜蘭縣利澤工 條碼印表
業區利工段 機廠
178土地
鼎翰科技 九十六年八月
二十五日至一
一三年五月二
十四日
宜蘭縣利澤工 條碼印表
業區利工段 機廠
178土地
5.2 %
1,999 千元
13,063 千元
本公司
宜蘭縣利澤工 晶圓廠
業區利工段
186 71、
186-73土地
5.0 % 10,323 千元
32,982 千元
宜蘭縣利澤工 太陽能電
業區利工段 池模組與
元件製造
186土地
廠
5.1 % 20,072 千元
48,238 千元
九十五年十月
二十六日至一
一五年十月二
十五日
山陽科技 九十六年五月
十六日至一一
六年五月十五
日
年租率
租賃擔保金
4.4 %$ 1,615 千元
估計優惠
承 購 價
28,113 千元
租 期
九十三年五月
二十五日至九
十六年八月二
十四日
承租人
本公司
本公司於民國九十六年八月ㄧ日將上述條碼印表機廠之土地租賃契約及租賃擔
保金1,615千元,分割讓與鼎翰科技,自分割基準日起由鼎翰科技概括承受相關權利
與義務;鼎翰科技同意經濟部依據九十六年八月之土地審定售價及年租率,修訂原
土地租賃契約相關條款,鼎翰科技須依據土地租賃契約修訂條件重新計算租賃土地
價值,原本公司估算之租賃土地及應付租賃款則予以轉銷。
合併公司已提供銀行定存單及保證金抵繳上列租賃擔保金。合併公司以簽約時
之年租率並依據承購條件,估計到期時之優惠承購,並以該年利率折現計算租賃土
地成本及應付租賃款,於民國九十六年及九十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明細如下:
~20~
台灣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續)
承租人
本公司
鼎翰科技
本公司
山陽科技
出 租 人
經濟部
經濟部
經濟部
經濟部
用 途
條碼印表機廠 $
條碼印表機廠
晶圓廠
太陽能電池模組
與元件製造廠
加:已實現利息費用
減:一年內到期部份
淨 額
$
96.12.31
-
95.12.31
83,890
97,544
227,637
432,036
227,637
-
757,217
1,444
4,624
754,037
311,527
311,527
截至民國九十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合併公司就承租土地估計未來每年應付
租金總額列示如下:
期 間
民國九十七年度
民國九十八年度
民國九十九年度
民國一○○年度
民國一○一年之後
金 額
$
4,865
6,565
12,287
50,452
1,201,909
$
1,276,078
(六)無形資產
合併公司民國九十六年及九十五年度無形資產原始成本及累計攤銷金額變動如下
:
專門技術
原始成本:
民國九十六年一月一日
期初原始成本餘額
本期增加
減:累計攤銷
民國九十六年十二月三
十一日期末餘額
民國九十五年一月一日
期初原始成本餘額
減:累計攤銷
民國九十五年十二月三
十一日期末餘額
土地使用權
專利權
合 計
$
22,278
12,624
18,137
4,051
15,000
-
40,415
15,000
16,675
$
9,654
14,086
15,000
38,740
$
22,278
8,169
18,137
3,688
-
40,415
11,857
$
14,109
14,449
-
28,558
合併公司民國九十六年及九十五年度認列無形資產攤銷費用皆為4,818千元,列於
營業費用項下。
~21~
台灣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續)
(七)短期借款及應付短期票券
擔保借款
$
96.12.31
145,945
95.12.31
97,784
進口貸款
120,640
-
信用借款
241,837
151,241
24,366
90,921
信用狀借款
應付短期票券
19,832
-
合 計
$
532,788
359,778
民國九十六年及九十五年度利率區間分別為1.73%~6.69%及1.60%~7.85%。合
併公司提供固定資產之土地、房屋及建築及機器設備作為上述借款之擔保品,請詳附
註六。
(八)長期借款
貸 款
合作金庫
銀
行
用 途
購買土地及建物
$
96.12.31
72,183
95.12.31
84,383
台灣工業銀行
營業週轉
10,000
40,000
中華開發工業銀行
營業週轉
100,000
100,000
聯貸借款
營業週轉
-
400,000
減:一年內到期部份
合 計
$
(122,200)
(42,200)
59,983
582,183
1.中華開發工業銀行授信合約,本公司承諾授信存續期間,各年度之流動比率不得低
於100%及負債比率不得高於130%。
2.本公司於民國九十四年十月與中華開發工業銀行等七家金融機構簽訂總金額為
650,000千元之聯合貸款,期限為九十四年十月十九日至九十七年十月十九日,已於
民國九十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全數清償動用之400,000千元。依授信合約本公司承諾
授信存續期間,各年度年底之流動比率不得低於100%、負債比率不得高於130%,
另,本公司須指定中華開發工業銀行為本公司部份客戶應收帳款之收款行或託收行
,匯入款項不得低於未清償本金餘額之100%。
3.民國九十六年及九十五年度利率區間分別為2.70%~3.66%及2.61%~3.32%。長期
借款已提供土地及房屋建築作為擔保品,請詳附註六。
~22~
台灣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續)
4.民國九十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借款餘額,未來應償還情形如下:
期 間
97.1.1~97.12.31
金 額
$
122,200
98.1.1~98.12.31
12,200
99.1.1~99.12.31
12,200
100.1.1~100.12.31
12,200
101.1.1之後
23,383
$
182,183
(九)可轉換公司債
項 目
國內有擔保可轉換公司債
$
國內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
96.12.31
1,250,000
公司債未攤銷折價及發行成本
(170,256)
$
1,079,744
95.12.31
284,300
413,500
(61,448)
636,352
本公司民國九十六年及九十五年度認列公司債折價攤銷利息費用各為6,859千元及
3,432千元。
1.本公司發行之第二次有擔保及第三次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說明如下:
(1)本公司於民國九十五年十月十八日發行第二次有擔保可轉換公司債為300,000千元
,發行期間三年,票面利率為零。依轉換辦法,轉換價格係依據基準日前一、三
及五個營業日本公司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數平均數孰低者為基準價格,再以基
準價格乘以101.30%之轉換溢價率計算。發行時之轉換價格為每股18.20元,因本
公司配發普通股現金股利占每股時價之比率超過1.50%時,應按所佔每股時價之
比率於除息基準日調降轉換價格;故自民國九十六年度之除息基準日,即民國九
十六年七月二十五日起,調整轉換價格為每股17.86元。債權人於本公司債發行之
日起屆滿一個月之次日至到期日前十日止,除依法暫停過戶期間外,得隨時依約
定之轉換價格轉換為本公司普通股股票;或於本公司債發行第二年期滿時,本債
券持有人得行使賣回權。
(2)本公司於民國九十五年十月十八日發行第三次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為500,000千元
,發行期間五年,票面利率為零。依轉換辦法,轉換價格係依據基準日前一、三
及五個營業日本公司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數平均數孰低者為基準價格,再以基
準價格乘以101%之轉換溢價率計算。發行日時之轉換價格為每股18.15元,因本
公司配發普通股現金股利占每股時價之比率超過1.50%時,應按所佔每股時價之
比率於除息基準日調降轉換價格;故自民國九十六年度之除息基準日,即民國九
十六年七月二十五日起,調整轉換價格為每股17.81元。債權人於本公司債發行之
日起屆滿一個月之次日至到期日前十日止,除依法暫停過戶期間外,得隨時依約
~23~
台灣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續)
定之轉換價格轉換為本公司普通股股票;或於本公司債發行第三年期滿時,本債
券持有人得行使賣回權。
2.本公司發行第二次有擔保可轉換公司債及第三次無擔保公司債,依規定將其認股權
與負債分離,相關資訊如下:
轉換公司債發行總金額
$
發行時公司債公平價值
800,000
(724,621)
發行時嵌入式非權益衍生性商品
權益組成項目-認股權
(2,869)
$
72,510
第二次有擔保及第三次無擔保公司債已於民國九十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全數
轉換為本公司普通股,民國九十六年及九十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嵌入式非權益衍生
性商品以評價方式重新評估其公平價值分別為0千元及1,463千元。民國九十六年及
九十五年度因其公平價值變動而認列之金融負債評價利益934千元及1,127千元。
3.本公司發行之第四次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說明如下:
本公司於民國九十六年十一月二十七日發行第四次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為
1,250,000千元,發行期間5年,票面利率為零。依據轉換辦法,轉換價格係依據基
準日前一、三及五個營業日,本公司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術平均數孰低為基準價
格,再以基準價格乘以101%之轉換溢價率計算。發行日之轉換價格為每股43.13元
,民國九十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修正為42.91元;債權人於本公司債發行之日起屆滿
一個月之次日至到期日前十日止,除依法暫停過戶期間外,得隨時依約定之轉換價
格轉換為本公司普通股股票;或於本公司債發行第三年期滿時,本債券持有人得行
使賣回權。
本公司發行第四次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依規定將其認股權與負債分離,並依
原始認列金額比例分攤發行成本至負債及權益組成要素,相關資訊如下:
轉換公司債發行總金額(扣除發行成本)
$
發行時公司債公平價值
1,247,500
(1,076,065)
發行時嵌入式非權益衍生性商品
權益組成項目-認股權
(92,264)
$
79,171
民國九十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嵌入式非權益衍生性商品以評價方式重新評估其
公平價值為87,082千元,列於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金融負債-非流動項下。民國
九十六年度因其公平價值變動而認列之金融負債評價利益5,182千元。
~24~
台灣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續)
(十)退休金
本公司及鼎翰科技以年度結束日為衡量日完成精算,依據精算報告,民國九十六
年及九十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基金提撥狀況與帳載應計退休金負債調節如下:
96.12.31
95.12.31
給付義務:
既得給付義務
$
(17,164)
(17,098)
非既得給付義務
(35,744)
(36,719)
累積給付義務
(52,908)
(53,817)
未來薪資增加之影響數
(21,366)
(9,977)
預計給付義務
(74,274)
(63,794)
27,540
26,601
(46,734)
(37,193)
未認列過渡性淨給付義務資產
1,773
3,356
未認列前期服務成本
1,645
3,537
未認列退休金損(益)
2,743
(10,320)
(6,722)
(14,163)
(47,295)
(54,783)
退休基金資產公平價值
提撥狀況
補認列最低退休金負債
應計退休金負債
$
1.截至民國九十六年及九十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本公司符合退休條件之員工其既
得給付各為18,064千元及17,800千元。
2.淨退休金成本組成項目如下:
服務成本
96年度
$
976
95年度
1,465
利息成本
1,960
1,953
資產實際報酬
(990)
攤 銷 數
(878)
2,192
縮減清償利益
(3,936)
採確定提撥辦法之退休金費用
1,804
-
$
202
4,344
$
9,653
8,913
3.精算假設如下:
折 現 率
96年度
2.75 %
95年度
3.25 %
未來薪資水準增加率
3.00 %
2.00 %
退休金資產預期長期投資報酬率
2.75 %
3.25 %
~25~
台灣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續)
原本公司條碼印表機事業處之員工因分割轉任鼎翰科技,依據分割受讓相關約
定,年資採合併計算,依據本公司以民國九十六年八月一日為衡量日完成之精算報
告,本公司對於轉任員工之退休金預計給付義務計23,270千元,該金額將由本公司
全數支應,本公司於民國九十六年度已認列於用人費用項下;此外,本公司因轉調
員工可認列縮減利得計27,206千元,亦列為用人費用之減項。
其他國內及海外子公司民國九十六年及九十五年度認列之退休金費用各為
18,042千元及4,344千元。
(十一)所得稅
1.合併公司營利事業所得稅須分別以各公司主體為申報單位,不得合併。合併公司之
營利事業所得稅係依合併主體內之各公司所在國之適用稅率計算。合併公司民國九
十六年及九十五年度所得稅費用組成如下:
96年度
$
114,183
當期所得稅費用
未分配盈餘加徵10%稅額
遞延所得稅費用(利益)
7,999
所得稅費用
$
95年度
26,042
-
(14,154)
10,862
108,028
36,904
2.國內公司自民國九十五年一月一日開始適用「所得基本稅額條例」計算基本稅額,
合併公司損益表中所列稅前淨利依規定稅率計算所得稅額與所得稅費用間之差異調
節如下:
96年度
$
93,910
稅前淨利計算之所得稅
權益法評價之投資損(益)影響數
投資抵減使用數
95年度
97,488
7,744
(17,423)
(15,124)
(35,770)
未分配盈餘加徵10%稅款
國內之證券交易損益停徵影響數
(2,320)
(3,604)
提列(迴轉)遞延所得稅資產備抵評價
(7,006)
14,841
前期所得稅估計調整及其他
22,825
(18,628)
108,028
36,904
所得稅費用
7,999
$
~26~
-
台灣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續)
3.合併公司遞延所得稅資產(負債)之主要內容如下:
96.12.31
95.12.31
遞延所得稅資產: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跌價損失
$
26,000
18,981
備抵呆帳提列超限
3,153
-
提列存貨跌價損失
12,165
-
投資抵減
-
聯屬公司間未實現利益及其他
29,684
7,477
減:備抵評價
-
48,795
48,665
(11,976)
(28,196)
36,819
20,469
遞延所得稅負債:
國外投資損失準備
(223)
遞延所得稅資產淨額
(16)
$
36,596
20,453
$
96.12.31
22,553
95.12.31
3,825
14,043
16,628
36,596
20,453
上列遞延所得稅資產淨額之帳列情形如下:
遞延所得稅資產(負債)-流動
遞延所得稅資產(負債)-非流動
$
4.本公司兩稅合一相關資訊:
96.12.31
95.12.31
未分配盈餘所屬年度:
86年度以前
$
150,283
150,283
308,468
373,678
$
458,751
523,961
$
57,257
3,930
95年度
29.91%(實際)
94年度
12.13%(實際)
87年度以後
可扣抵稅額帳戶餘額
盈餘分配予居住者之稅額扣抵比率
5.本公司所得稅結算申報業經稽徵機關核定至民國九十四年度。其中九十二年度、九
十三年度及九十四年度申報案件,皆因申報佣金支出及研究發展支出投資抵減等認
定不同,遭稽徵機關核定補徵稅額各為5,406千元、17,194千元及11,220千元,本公
司不服核定,各該年度皆依法提起行政救濟,刻正進行復查或訴願審理中。本公司
已評估估列適當之應付所得稅額。
合併公司中鼎翰科技及山陽科技於民國九十六年度新設立,其營利事業所得稅
尚未申報。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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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本公司投資國外子公司之盈餘,因國外營運擴充資金所需,長期暫不擬匯回,故依
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二十二號「所得稅之會計處理準則」,於民國九十五年底將此
盈餘財稅差異視為永久性差異處理。
(十二)股東權益
1.股本及員工認股權
本公司民國九十六年及九十五年度實際行使員工認股權認購股數各為1,952千股
及327千股,繳納股款各為23,844千元及4,292千元。
截至民國九十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本公司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情形彙列如
下:
種 類
91年第一次員
工認購權憑證
原證期會
核准日期 發行日期
91.12.11
發行單位
數(千股)
92.8.26
5,000
認股權
存續期間
5年
限 制
認股期間
原認購
價 格
94.8~97.8 $
13.90
調 整 後
認購價格
12.00
上述已發行之員工認股權截至民國九十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實際行使認購股數
為2,279千股,繳納股款計28,136千元,且已辦妥法定登記程序。
民國九十六年度可轉換公司債轉換為普通股股本384,226千元。
本公司民國九十六年及九十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額定股本分別為3,600,000千元
及3,100,000千元(其中100,000千元係留供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使用),民國九十六年
及九十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實收股本分別為2,473,059千元及1,937,310千元,每股面
額均為10元。
2.資本公積
股票發行溢價
可轉換公司債轉換溢價
員工認股權
庫藏股票交易
可轉換公司債認股權
轉換公司債應付利息補償金
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
$
$
96.12.31
424,777
369,464
5,345
5,454
79,171
17,020
67,511
968,742
95.12.31
43,851
51,538
1,025
5,454
62,007
17,020
180,895
除因長期股權投資以權益法評價而認列之資本公積不得作為任何用途外,餘依
公司法規定,資本公積需優先填補虧損後,始得以已實現之資本公積轉作資本。所
謂已實現資本公積,包括超過票面金額發行股票所得之溢價及受領贈與之所得。依
發行人募集有價證券處理準則規定,得撥充資本之股票溢價資本公積,每年撥充之
合計金額,不得超過實收資本額百分之十。其中以發行股票溢價轉入之資本公積撥
充資本者,應俟產生該次資本公積之增資案經主管機關核准登記後之次一年度,始
得將該次轉入之資本公積撥充資本。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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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法定盈餘公積及特別盈餘公積
依公司法規定,公司應就稅後純益提撥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直至與資本
總額相等為止。法定盈餘公積依法通常僅供彌補虧損之用,不得用以分配現金股利
。但此項公積之提列已達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五十時,得以股東會決議,於不超過其
半數之範圍內轉撥資本。
本公司依證券主管機關規定於分派盈餘時,應就當年度發生之股東權益減項自
可分配盈餘提列相同數額之特別盈餘公積,不得分派。嗣後股東權益減項數額有迴
轉時,得就迴轉部份分派盈餘。
4.盈餘分派及股利政策
依本公司之章程規定,每年決算如有盈餘,於依法提繳所得稅款後,應先彌補
以往年度虧損,就其餘額提列法定盈餘公積百分之十,並依法令規定提列特別盈餘
公積後,提撥董事監察人酬勞百分之一,員工紅利至少提撥百分之四,但以不超過
百分之十為上限;再將其餘額連同上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作為可供分配之盈餘,
惟得視業務狀況酌予保留部份後發放股東股利。
本公司處於企業成長階段,為考量公司未來資金之需求及營運發展,其中現金
股利不得低於股票股利總額之百分之十,但現金股利每股若低於0.2元則不予以發放
改以股票股利發放。
本公司於民國九十六年度股東常會決議民國九十五年度盈餘分配案,提列百分
之十法定盈餘公積36,980千元及特別盈餘公積8,417千元,另發放董監酬勞3,245千元
、員工紅利19,466千元及現金股利221,707千元。
本公司自民國九十五年度可分派盈餘中分配予員工之紅利及董監事酬勞相關資
訊如下:
95年度
$
19,466
員工紅利-現金
董監事酬勞
3,245
$
22,711
上述盈餘分配情形與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並無差異,上述配發之員工紅利及董監
事酬勞全數以現金方式發放,並視為盈餘所屬年度之費用,則民國九十五年度稅後
每股盈餘將由1.96元減少為1.84元。
本公司民國九十六年度之員工紅利及董監事酬勞分派數,尚待本公司董事會擬
議及股東會決議,該相關資訊可俟本公司相關會議召開後,至公開資訊觀測站等管
道查詢。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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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庫藏股票
本公司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規定,為轉讓股份予員工,於民國九十三
年第三季起陸續買回庫藏股。民國九十三年度至九十四年度間共買回庫藏股數為
12,917千股,註銷8,270千股。餘4,647千股於民國九十五年上半年度,全數轉讓予員
工,認購價格超過每股面額部份合計 21千元,列於資本公積項下。
依證券交易法之規定,公司買回庫藏股份之數量比例,不得超過公司已發行股
份總數百分之十;收買股份之總金額,不得逾保留盈餘加發行股份溢價及已實現資
本公積之金額;因轉讓股份予員工而買回之股份,應於買回之日起三年內將其轉讓
,逾期未轉讓者,視為公司未發行股份予以註銷。另,庫藏股票不得質押,於未轉
讓前,並不得享有股東權利。
(十三)每股盈餘
本公司基本每股盈餘及稀釋每股盈餘之計算如下:
96年度 稅 前
稅 後
基本每股盈餘(元):
繼續營業部門利益
會計原則變動累積影響數
本期淨利
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千股)
基本每股盈餘(元)
稀釋每股盈餘(元):
本期淨利
具稀釋作用之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可轉換公司債
計算稀釋每股盈餘之本期淨利
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千股)
具稀釋作用之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員工認股權憑證
可轉換公司債
計算稀釋每股盈餘之加權平均流通在
外股數(千股)
稀釋每股盈餘(元)
$
95年度 稅 前
稅 後
$
344,728
344,728
224,800
1.53
250,642
250,642
224,800
1.11
389,951
(88)
389,863
188,432
2.07
369,894
(88)
369,806
188,432
1.96
$
344,728
250,642
389,863
369,806
$
43,320
388,048
224,800
32,490
283,132
224,800
18,281
408,144
188,432
13,711
383,517
188,432
1,561
38,175
1,561
38,175
946
43,536
946
43,536
264,536
1.47
264,536
1.07
232,914
1.75
232,914
1.65
$
$
(十四)金融商品相關資訊
1.合併公司之非衍生性短期金融資產及負債中包括現金及約當現金、應收/應付票據
及帳款、其他金融資產、短期借款及應付短期票券等,係以其在資產負債表日內之
帳面價值估計其公平價值;因此類商品到期日甚近,其帳面價值應屬估計公平價值
之合理基礎。除上述金融資產及負債外,民國九十六年及九十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本公司其餘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公平價值資訊如下:
~30~
台灣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續)
96.12.31
帳面價值
公平價值
非衍生性金融商品
金融資產:
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
融資產-流動
$
1,064,651
1,064,651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流動
6,733
6,733
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
流動
71,987
存出保證金
95.12.31
帳面價值
公平價值
369,683
369,683
-
-
-
83,502
-
72,271
72,271
15,268
15,268
87,082
87,082
1,628
1,628
1,079,744
1,079,744
636,352
636,352
長期借款(含一年內到期之長
期借款)
182,183
182,183
624,383
624,383
應付租賃款
758,661
758,661
311,527
311,527
金融負債:
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
融負債
應付公司債
2.上述金融商品之公平價值與本公司估計金融商品公平價值所使用之方法及假設如下
:
(1)金融資產如有活絡市場公開報價時,則以此市場價格為公平價值。若無市場價格
可供參考時,則採用評價方法估計,所使用之估計與假設係與市場參與者於金融
商品訂價時用以作為估計及假設之資訊一致。
(2)長期股權投資係對非公開發行公司之投資,因其未於公開市場交易,致於實務上
無法估計公平價值,請參閱附註四(五)之說明。
(3)存出保證金因金額不重大,故以其帳面價值為公平價值。
(4)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係對非公開發行之股權投資,因其未於公開市場交易,致
於實務上無法估計公平價值;其帳面價值等資訊,請參閱附註四(三)之說明。
(5)長期借款因係屬附息性質,其利率係採浮動利率計息,故以其借款金額為其公平
價值。應付可轉換公司債係以攤銷後成本衡量。
3.合併公司以活絡市場公開報價及以評價方法估計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公平價值
明細如下:
~31~
台灣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續)
96.12.31
公開報價
評價方式
決定之金額
估計之金額
非衍生性金融商品
金融資產:
現金及約當現金
$
1,142,067
-
95.12.31
公開報價
評價方式
決定之金額 估計之金額
814,587
-
應收票據及帳款
-
967,795
-
988,366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
-
92,864
-
67,693
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
融資產-流動
1,064,651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流動
6,733
-
-
-
-
72,271
-
15,268
短期借款及應付短期票券
-
532,788
-
359,778
應付票據及帳款
-
460,107
-
568,178
長期借款(含一年內到期之長
期借款)
-
182,183
-
624,383
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
融負債
87,082
應付公司債
-
1,079,744
-
636,352
應付租賃款
-
758,661
-
311,527
存入保證金
-
773
-
104
存出保證金
369,683
-
金融負債:
-
-
-
4.合併公司於民國九十六年及九十五年度因以評價方法估計之公平價值變動而認列為
當期(損)益之金額為1,084千元及11,031千元。
5.合併公司九十六年及九十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其利率變動之公平價值風險之金融資
產各為1,140,879千元及813,503千元,金融負債各為714,971千元及984,161千元。
6.財務風險資訊
(1)市場風險
本公司所發行之可轉換公司債價格,主要係受本公司普通股市價及市場利率
波動之影響。另,本公司以成本衡量及權益法評價之長期投資並無明確市場價格
,其公平市價無法可靠衡量。
合併公司持有之權益及受益證券分類為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資產,
因此類資產係以公平價值衡量,因此合併公司將暴露於有價證券市場價格變動之
風險。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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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信用風險
信用風險係評估合併公司因交易對方或他方未履合約所遭受之潛在影響,係
以資產負債日公平價值為正數之合約評估對象。合併公司主要的潛在信用風險係
源自於銀行存款、有價證券及應收帳款之金融商品。合併公司之現金存放於不同
之金融機構。持有之有價證券係購買信用評等優良之公司所發行的上市(櫃)股票
及受益憑證。合併公司控制暴露於每一金融機構之信用風險,而且認為銀行存款
及所持有之有價證券不會有重大之信用風險顯著集中之虞。
合併公司為降低信用風險,定期持續評估客戶財務狀況及其應收帳款之回收
可能性,並提列適當備抵呆帳。主要客戶以往信用紀錄良好,合併公司從未因主
要客戶而蒙受重大信用風險損失
(3)流動性風險
合併公司之資本及營運資金足以支應履行所有合約義務,故未有因無法籌措
資金以履行合約義務之流動性風險。
(4)利率變動之現金流量風險
合併公司之短期及長期借款係屬浮動利率之債務,故市場利率變動將使其短
期及長期借款之有效利率隨之變動,而使其未來現金流量產生波動,市場利率增
加1%,將使合併公司現金流出增加7,150千元。
本公司所發行之可轉換公司債係依固定利率,並無市場利率變動而產生重大
之現金流量風險。另,本公司普通股市價波動會影響未來贖回之現金流量,於債
權人行使轉換權時,將減少未來贖回可轉債之現金流量。
五、關係人交易:無。
六、質押之資產
民國九十六年及九十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合併公司提供抵押之資產帳面價值如下:
擔保資產
擔保標的
銀行借款擔保
96.12.31
98,724
95.12.31
98,724
〃
196,312
206,362
機器設備
〃
91,698
-
定期存款(帳列存出保證金)
承租土地擔保金
46,181
-
活期存款(帳列受限制資產)
銀行借款備償戶
土 地
建築物
$
$
432,915
6,166
311,252
七、重大承諾事項及或有事項
(一)截至民國九十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合併公司向銀行融資而提供之保證票據為
1,808,003千元及美金500千元。
(二)本公司已開狀未使用餘額為美金515千元。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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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公司為興建宜蘭利澤晶圓廠,於民國九十六年三月十九日與長見營造有限公司簽訂
利澤晶片廠土建工程合約,合約價款230,000千元,該工程於合約簽訂後開始動工,並
依合約規定支付價款,截至民國九十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已付價款182,285千元。
(四)鼎翰科技因分割受讓本公司之未完工程-利澤廠房增建工程,該工程合約係本公司於
民國九十六年三月二十六日與星億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簽訂,合約總價款71,696千
元;三方於九十六年七月簽訂合約轉讓同意書,訂定民國九十六年八月一日為合約轉
讓生效日,截至民國九十六年八月一日本公司已支付價款為38,450千元,全數轉讓與
鼎翰科技。鼎翰科技另於民國九十六年十月十六日簽訂追加減工程合約,更新後合約
總價為76,191千元。鼎翰科技依約繼續支付工程款,截至民國九十六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止累計支付工程款為65,966千元。
(五)山陽科技於民國九十六年十月二十日與宏觀工程顧問有限公司簽訂無塵室工程合約,
合約總價款為6,600千元,截至民國九十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山陽科技已支付工程款
為1,980千元。
八、重大之災害損失:無。
九、重大之期後事項:無。
十、其 他
合併公司發生之用人、折舊、折耗及攤銷費用依其功能別彙總如下:
單位:新台幣千元
功能別
性質別
用人費用
薪資費用
勞健保費用
退休金費用
其他用人費用
折舊費用
攤銷費用
屬於營業
成 本 者
96年度
屬於營業
費 用 者
253,560
17,104
20,902
11,132
193,246
11,457
254,890
12,280
6,794
23,586
25,516
15,511
合 計
屬於營業
成 本 者
95年度
屬於營業
費 用 者
合 計
508,450
29,384
27,696
34,718
218,762
26,968
236,511
26,924
5,711
9,999
174,040
13,571
227,585
16,933
7,546
7,761
27,276
15,016
464,096
43,857
13,257
17,760
201,316
28,587
(二)未入帳之調整項目
本公司帳載依促進產業升級條例規定,就當年度對外投資總額百分之二十之法定
限額內,提列國外投資損失準備,認列為當期費用。另,依該條例規定,提撥之國外
投資損失準備,在提撥五年內若無實際投資損失發生時,應將提撥之準備轉作第五年
度收益。由於此項損失準備不符一般公認會計原則,於編製財務報表時,分別將帳上
提列之損失金額與累積之準備金額予以沖銷。截至民國九十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國
外投資損失準備為892千元。
(三)重分類
民國九十五年度合併財務報表中若干科目及金額為配合民國九十六年度合併財務
報表之表達,已作適當之重分類,該重分類對財務報表之表達並無重大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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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附註揭露事項
(一)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1.資金貸與他人:無。
2.本公司為他人背書保證:
單位:新台幣千元
背書保證者
被背書保證對象
編號
關 係
2
對單一企
本期最高背
業背書保
書保證餘額
證限額(註1)
(註3)
1,721,894
198,150
期末背書 以財產擔保之 累計背書保證金
保證餘額
額佔最近期財務
背書保證金額 報表淨值之比率
(註3)
162,150
3.77 %
背書保證
最高限額
(註2)
2,582,841
0
公司名稱
本公司
公司名稱
Ever Energetic
0
本公司
天津長威
3
1,721,894
163,100
162,150
-
3.77 %
2,582,841
0
本公司
陽信長威
3
1,721,894
48,930
48,645
-
1.13 %
2,582,841
0
本公司
鼎翰科技
2
1,721,894
230,000
230,000
-
5.34 %
2,582,841
註1:本公司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限額以不超過本公司當期淨值40%為限。
註2:背書保證限額以不超過本公司當期淨值之60%為限。
註3:背書保證餘額為本公司提供之額度,實際動用之金額為290,471千元。
3.本公司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
單位:新台幣千元/千股
持有之
有價證券
與有價證券 帳 列
公 司
種類及名稱
發行人之關係 科 目
本公司 Hotung Investment
公平價值
期
末
股 數
帳面金額
持股比率
市 價
7,345 $
40,493
0.58
40,493
期中最高持股
股 數 持股比率
-
變動列入
Hldgs
損益之金
融資產
本公司 日盛債券基金
-
〃
5,074
70,206
-
70,206
-
-
本公司 日盛策略平衡基金
-
〃
9,318
99,715
-
99,715
-
-
本公司 寶來得寶債券基金
-
〃
6,232
70,200
-
70,200
-
-
本公司 寶來得利債券基金
-
〃
7,843
120,004
-
120,004
-
-
本公司 台灣工銀大眾債券
-
〃
7,565
100,122
-
100,122
-
-
本公司 匯豐富泰債券基金
-
〃
3,315
50,002
-
50,002
-
-
本公司 群益安穩收益基金
-
〃
3,969
60,050
-
60,050
-
-
本公司 台新貨幣市場共同
-
〃
2,981
30,284
-
30,284
-
-
-
〃
18,725
198,209
-
198,209
-
-
-
〃
16,486
198,710
-
198,710
-
-
基金
基金
本公司 富鼎全球固定收益
組合基金
本公司 富鼎全球收益組合
基金
$
~35~
1,037,995
備註
台灣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續)
持有之
有價證券
公 司
種類及名稱
本公司 Ever Energetic
與有價證券 帳 列
發行人之關係 科 目
子公司
採權益法
期
股 數
20,106
末
帳面金額
持股比率
848,931
100.00
市 價
848,931
期中最高持股
股 數 持股比率
20,106
100.00
備註
註
之長期股
權投資
本公司 Ever Winner
〃
〃
14,185
724,507
100.00
724,507
14,185
100.00
〃
本公司 Skyrise
〃
〃
3,106
73,672
100.00
73,672
3,106
100.00
〃
本公司 TSCE
〃
〃
11,551
100.00
11,551
本公司 TSCJ
〃
〃
1,207
100.00
1,207
本公司 TSCH
〃
〃
50
35,874
2.45
本公司 鼎翰科技
〃
〃
15,100
224,980
65.37
本公司 山陽科技
〃
〃
6,751
70,062
45.00
70,062
6,733
本公司 Nihon Inter
-
2
備供出售
Electronics
金融資-
Corporation
非流動
本公司 智威科技(股)公司
-
以成本衡
100.00
〃
2
100.00
〃
35,874
50
100.00
〃
225,814
15,100
100.00
〃
6,751
100.00
〃
$
1,990,784
84 $
6,733
0.27
464 $
4,061
1.74 非上市(櫃)
量之金融
-
-
-
464
2.09
公司不適用
資產-非
流動
本公司 Applied Wireless
-
〃
1,000
5,725
4.16
〃
1,000
4.16
-
〃
137
2,842
0.91
〃
1.37
0.91
本公司 奇新科技(股)公司
-
〃
1,600
7,936
5.33
〃
1,600
5.33
本公司 世界生技創業投資
-
〃
2,430
24,300
5.81
〃
2,430
5.81
-
〃
2,000
20,000
10.00
〃
2,000
10.00
-
〃
3,333
2,390
3.00
〃
3,333
3.00
本公司 台灣高技(股)公司
-
〃
61
575
0.18
〃
61
0.18
本公司 Applied
-
〃
3,427
4,158
9.44
〃
3,427
9.44
Identifications
Group, Inc.
本公司 第一生技創業投資
(股)公司
(股)公司
本公司 盛達創業投資(股)
公司
本公司 Great Wall
Semiconductor Co.
Nanotechnologies,
Inc.
$
71,987
註:市價係根據被投資公司經會計師查核財務報表之股權淨值計算。
~36~
台灣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續)
4.累積買進或賣出同一有價證券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
:
單位:新台幣千元/千股
買、賣 有價證券
帳列
交易
之公司 種類及名稱
科目
對象
本公司 日盛策略平衡 公平價值
基金
變動列入
損益之金
融資產
本公司 台灣工銀大眾
〃
債券基金
本公司 寶來得寶債券
〃
基金
本公司 寶來得利債券
〃
基金
本公司 匯豐富泰債券
〃
基金
本公司 台新貨幣市場
〃
共同基金
本公司 富鼎全球固定
〃
收益組合基金
本公司 富鼎全球收益
〃
組合基金
關係
-
期
股 數
-
初
金 額
-
買
股 數
9,318
入
金 額
100,000
賣
股 數
-
出
帳面成本
處分損益
-
售 價
-
期
股 數
9,318
末
金 額
100,000
-
3,846
7,565
100,000
3,846
50,360
50,000
360
7,565
100,000
-
-
-
10,743
120,000
4,511
50,204
50,000
204
6,232
70,000
-
-
-
7,843
120,000
7,843
120,000
-
-
-
18,590
280,000
15,275
230,287
230,000
287
3,315
50,000
-
-
-
25,656
260,000
22,675
230,248
229,759
489
2,981
30,241
-
-
-
30,379
320,002
11,654
119,636
120,002
(366)
18,725
200,000
-
-
-
16,486
200,000
16,486
200,000
50,000
-
-
-
-
-
-
-
-
5.取得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
單位:新台幣千元
取得之
公 司
本公司
財產
名稱
交易日
或事實
發生日
利澤晶圓廠
(在建工程)
96.3.19~
96.12.31
價款支付
情
形
交易金額
交易對象
關 係
182,285 長見營造
230,000
交易對象為關係人者,其前次移轉資料
與發行人 移 轉
所有人
之 關 係 日 期
金 額
無
-
-
-
價格決
定之參
考依據
取得目 其他約
的及使
用情形 定事項
依合約
-
新建
廠房
期間物
價如有
漲跌,
雙方同
意不調
整工程
總價
6.處分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無。
7.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
單位:新台幣千元
進(銷)貨
交易條件與一般交
易不同之情形及原因
TSCH
子公司
交
進
(銷)
貨
銷貨
本公司
TSCA
孫公司
銷貨
155,393
4%
註2
-
-
64,055
本公司
TSCJ
子公司
銷貨
111,387
3%
註2
-
-
36,901
4%
本公司
Skyrise
子公司
進貨
1,168,643
32 % 月結90天
-
-
(255,009)
41 %
本公司
Ever
子公司
700,170
18 % 月結90天
-
-
交易對象
之 公 司
本公司
關
係
易
金
額
592,425
情
形
佔總進
價
(銷)貨 授信期間 單
之比率
註2
16 %
-
授信期間
-
(註1)
Energetic
進貨
應收(付)票據、帳款
佔總應收 備
(付)票據、帳
餘 額 款之比率
213,153
21 %
註
6%
(註3)
(註1)
(176,736)
29 %
(註3)
註1:進貨係支付去料加工費。
註2:月結90~180天,必要時視其資金需求調整之。
註3:係以考慮加工費會計處理後之應付帳款淨額列示。
8.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
單位:新台幣千元
帳列應收款
項之公司
交易對象
本公司
TSCH
關 係
子公司
應收關係人
款項餘額
213,353
週轉率
2.78
註:係截至民國九十七年二月二十九日止之收回情形。
~37~
逾期應收關係人款項
金 額
處理方式
-
應收關係人款項
期後收回金額(註1)
81,184
提列備抵
呆帳金額
-
台灣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續)
9.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請詳附註四(二)。
(二)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1.被投資公司名稱、所在地區…等相關資訊:
單位:新台幣千元/千股
投資公司 被投資公司
名 稱 名 稱 所在地區
主要營
業項目
原始投資金額
本期期末
上期期末
期 末 持 有
被投資公司 本期認列之
股 數 比
率 帳面金額 本期損益 投資損益 備 註
(註)
對各種生產事
640,423
640,423
20,106
100%
848,931
(24,309)
(24,309) 子公司
業之投資及一 (USD20,106) (USD20,106)
般進出口業務
整流器製造及
425,456
(19,299)
(25,699) 孫公司
買賣業務
(USD13,000)
整流器及條碼
99,169
99,169
6,000
75%
5,273
3,057
2,293 孫公司
機之買賣業務 (USD3,000) (USD3,000)
整流器之買賣
子公司
571,628
985
48%
706,067
業務
(USD17,627)
對各種生產事
410,514
406,053
14,185
100%
724,507
2,884
2,884 子公司
業之投資及一 (USD14,185) (USD14,185)
般進出口業務
整流器及條碼
387,173
7,235
1,359 孫公司
機之製造及買
(USD13,000)
賣業務
整流器及條碼
30,696
30,696
2,000
25%
1,758
3,057
764 孫公司
機之買賣業務 (USD1,000) (USD1,000)
整流器之買賣
4,461
100%
5,387
828
828 孫公司
業務
(USD135)
整流器之買賣
子公司
792,254
1,008
49%
722,321
業務
(USD24,430)
對各種生產事
100,869
100,869
3,106
100%
73,672
(34,274)
(34,274) 子公司
業之投資及一 (USD3,106) (USD3,106)
般進出口業務
固體廢棄物處
98,092
98,092
11,268
76%
71,036
(34,805)
(34,169) 孫公司
理及再利用業 (USD3,006) (USD3,006)
務
本公司
Ever
Energetic
英屬維京
群島
Ever
Energetic
陽信長威
山東省陽
信縣
Ever
Energetic
TSCA
美國加州
Ever
Energetic
TSCH
香港
本公司
Winner
英屬維京
群島
Winner
天津長威
Winner
TSCA
天津經濟
技術開發
區
美國加州
Winner
上海瀚科
江蘇省上
海
Winner
TSCH
香港
本公司
Skyrise
英屬維京
群島
Skyrise
Urban
馬來西亞
Environment
Industries
Sdn Bhd
TSCE
德國
一般進出口業
6,170
6,170
務
(EUR200)
(EUR200)
TSCP
德國
一般進出口業
務
TSCJ
日本
整流器及條碼
28,689
28,689
機之買賣業務 (JPY100,000) (JPY100,000
)
TSCH
香港
整流器之買賣
20,275
20,275
業務
(HKD5,000) (HKD5,000)
陽信長威 山東省陽 整流器製造之
616,379
信縣
買賣業務
(HKD148,275)
天津長威 天津經濟 整流器及條碼
787,044
技術開發 機之製造及買 (HKD189,330)
區
賣業務
台半科技 廣東省深 整流器之買賣
4,256
4,256
(深圳)
圳
業務
(HKD1,000) (HKD1,000)
鼎翰科技 台灣
條碼機之製造
151,000
及買賣業務
TSCP
德國
一般進出口業
2,943
務
(EUR 63))
山陽科技 台灣
太陽能電池模
組與元件之製
造與買賣業務
本公司
本公司
本公司
本公司
TSCH
TSCH
TSCH
本公司
鼎翰科技
本公司
註:係依據被投資公司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表認列。
~38~
-
100%
-
-
11,551
628 子公司
628
-
(1,730)
(1,730) 子公司
2
100%
1,207
(3,112)
(3,112) 子公司
50
3%
35,874
15,163
15,163 子公司
-
100%
616,379
-
-
孫公司
-
100%
495,666
-
-
孫公司
-
100%
15,100
6,751
(4,716)
(2,575)
(2,575) 孫公司
24,396
17,949 子公司
65%
224,980
100%
2,603
(384)
(384) 孫公司
45%
70,062
(9,037)
(4,177) 子公司
台灣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續)
2.本公司對被投資公司直接或間接具有控制力之被投資公司應揭露之資訊:
(1)資金貸與他人:無。
(2)為他人背書保證:
單位:新台幣千元
背書保證者
被背書保證對象
編號
1
公司名稱
天津長威
公司名稱
陽信長威
關 係
2
對單一企
本期最高背
業背書保
證 限 額
書保證餘額
1,721,894
32,620
期末背書
以財產擔保之 累計背書保證金
額佔最近期財務
保證餘額 背書保證金額 報表淨值之比率
32,430
0.75 %
背書保證
最高限額
2,582,841
註1:本公司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限額以不超過本公司當期淨值40%為限。
註2:背書保證限額以不超過本公司當期淨值之60%為限。
(3)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
單位:千元/千股(單位)
持有之公司
Ever Energetic
有價證券
與有價證券
帳 列
種類及名稱 發行人之關係 科 目
子公司
採權益法
TSCA
期
股 數
6,000
末
帳面金額
持股比率
5,273
75
市價
備 註
註
5,273
之長期股
權投資
Ever Energetic
TSCH
子公司
〃
48
706,067
〃
Winner
TSCA
子公司
Winner
上海瀚科
子公司
1,758
25
1,758
〃
4,318
100
4,318
〃
Winner
TSCH
子公司
〃
Skyrise
Urban
子公司
〃
1,008
722,321
49
722,321
〃
11,268
71,036
76
71,036
〃
台半科技(深 子公司
〃
-
(4,606)
100
(4,606)
〃
985
706,067
〃
2,000
〃
-
Environment
Industries Sdn
Bhd
TSCH
圳)
TSCH
陽信長威
子公司
〃
-
616,379
100
616,379
〃
TSCH
天津長威
子公司
〃
-
495,666
100
495,666
〃
鼎翰科技
TSCP
子公司
〃
-
2,603
100
2,603
〃
山陽科技
日盛日盛基金
-
交易目的
1,604
20,608
-
20,608
〃
863
12,049
-
12,049
〃
金融資產
山陽科技
華南永昌龍盈
-
〃
平衡基金
註:市價係依據被投資公司經會計師查核財務報表之股權淨值計算。
(4)累積買進或賣出同一有價證券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
上:無。
(5)取得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無。
(6)處分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無。
~39~
台灣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續)
(7)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
單位:新台幣千元
進(銷)貨
之 公 司
Ever Energetic
Ever Energetic
Ever Energetic
Skyrise
Skyrise
Skyrise
交易對象
天津長威
本公司
天津長威
陽信長威
本公司
陽信長威
關
係
交
進
(銷)
貨
銷貨
銷貨
進貨
銷貨
銷貨
進貨
子公司
母公司
子公司
子公司
母公司
子公司
易
金
額
406,346
627,937
695,541
412,066
1,106,799
1,750,777
交易條件與一般交
情
形
易不同之情形及原因
佔總進
(銷)貨 授信期間 單
價 授信期間
之比率
36 %
註1
56 %
註1
62 % 月結90天
19 %
註1
51 %
註1
81 % 月結90天
-
應收(付)票據、帳款
佔總應收 備 註
(付)票據、帳
餘 額 款之比率
136,172
54 %
139,026
55 %
註2
(114,409)
91 %
190,704
32 %
259,233
44 %
註2
(404,407)
68 %
註1:月結90~180天,必要時視其資金需求調整之。
註2:銷貨係收取來料加工費,應收帳款係以考慮加工費會計處理後之淨額列示。
(8)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
單位:新台幣千元
帳列應收款
項之公司
Ever Energetic
交易對象
關 係
天津長威
子公司
應收關係人
款項餘額
136,172
Ever Energetic
本公司
母公司
139,026
4.52
-
Skyrise
陽信長威
子公司
190,704
2.16
Skyrise
本公司
母公司
259,233
4.27
週轉率
2.98
逾期應收關係人款項
金 額
處理方式
-
應收關係人款項
期後收回金額
-
提列備抵
呆帳金額
-
95,803
-
-
82,824
-
-
319,776
-
註:係截至民國九十七年二月二十九日之收回情形。
(9)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無。
(三)大陸投資資訊:
1.轉投資大陸地區之事業相關資訊
單位:新台幣千元
大陸被投資
投資 本期期初自
台灣匯出累
公司名稱
實收資本額 方式 積投資金額
陽信長威 整流器之製造
460,040 註2
366,159
主要營業項目
及買賣業務
天津長威
整流器及條碼
(USD14,000)
387,173
本期匯出或收
回投資金 額
匯 出
收 回
-
(USD11,706)
註2
機之製造及買 (USD13,000)
387,173
本期期末自 本公司直接 本期認列投
台灣匯出累 或間接投資
積投資金額 之持股比例 投資損益
366,159
100%
(25,699)
(USD11,706)
-
-
(USD13,000)
387,173
(USD(594))
100%
(USD13,000)
1,359
(USD 223)
期末投資
截至本期
止已匯回
帳面價值 投資收益
616,379
(USD148,275)
495,666
-
(USD119,237)
賣業務
台半科技
整流器之買賣
(深圳)
業務
上海瀚科
整流器之買賣
業務
4,256
註2
(HKD1,000)
4,461
4,256
-
-
(HKD1,000)
註1
-
(USD 135)
4,256
100%
(HKD1,000)
4,461
(USD 135)
註1:透過第三地區投資設立公司再投資大陸公司。
註2:透過轉投資第三地區現有公司再投資大陸公司。
~40~
-
4,461
(USD 135)
(2,575)
(4,716)
-
(HKD(617)) (HKD1,134)
100%
828
5,387
(USD 25) (USD 166)
-
台灣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續)
2.轉投資大陸地區限額
單位:新台幣千元/外幣千元
本期期末累計自台灣匯出
赴大陸地區投資金額
808,479
(USD24,841 & HKD 1,000)
依經濟部投審會規定
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
經濟部投審會
核准投資金額(註2)
840,859
1,721,894
(USD25,841 & HKD 1,000)
註1:台幣金額係以財務報表日匯率換算而得。
註2:包含陽信長威盈餘轉增資USD1,000千元。
3.本公司民國九十六年度與大陸被投資公司直接或間接之重大交易事項,請詳附註十
一(一)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及(二)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說明。
(四)母子公司間業務關係及重要交易往來情形:
民國九十六年度:
單位:新台幣千元
編號
交易人名稱
交易往來對象
科 目
營業收入
592,425
註三
佔合併總營收或
總資產之比率
12.83 %
本公司
TSCH
1
應收帳款
213,153
註三
2.65 %
其他應收款
0
〃
TSCA
1
營業收入
其他應收款
應收帳款
0
〃
TSCJ
1
0
〃
Ever Energetic
1
%
0.80 %
註三
2.41 %
應收帳款
36,901
註三
0.46 %
營業收入
7,921
註三
0.17 %
0.11 %
700,170
註四
15.16 %
應收帳款
1,408
註三
0.02 %
應付帳款
176,736
註五
2.20 %
1,168,643
註四
25.30 %
應付帳款
255,009
註五
營業收入
116
租金收入
1,149
應收帳款
112
TSCE
1
0
〃
Skyrise
1
加工費
其他應收款
應付款項
其他應付費用
存入保證金
1
註三
5,053
0
1
26
64,055
%
3.36 %
111,387
佣金支出
鼎翰
註三
營業收入
〃
〃
200
155,393
佣金支出
加工費
0
交 易 往來 情 形
金 額
交易條件
(註二)
(註一)
0
與交易人
之關係
52,760
3.18 %
-
%
0.02 %
-
%
2,031
0.03 %
23,270
0.29 %
24
-
%
235
-
%
〃
TSCP
1
佣金支出
4,106
〃
山陽
1
租金收入
153
應收收益
160
TSCA
本公司
2
營業收入
65
~41~
1.14 %
0.09 %
註三
-
%
-
%
-
%
台灣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續)
編號
交易人名稱
交易往來對象
與交易人
之關係
科 目
交 易 往來 情 形
金 額
交易條件
(註二)
(註一)
佔合併總營收或
總資產之比率
0.06 %
2
TSCJ
〃
2
營業收入
2,554
註三
3
Ever Energetic
天津長威
3
營業收入
406,346
註三
8.80 %
加工費
700,170
註四
15.16 %
3
4
應收帳款
136,172
1.70 %
〃
陽信長威
3
營業收入
12,326
0.27 %
〃
鼎翰
3
營業收入
15,846
註三
0.34 %
應收帳款
520
註三
0.01 %
Skyrise
陽信長威
3
營業收入
加工費
應收帳款
5
5
天津長威
〃
〃
TSCZ
3
3
5
〃
TSCS
3
6
鼎翰
TSCP
1
6
〃
Ever Energetic
3
6
〃
TSCA
3
6
6
7
7
8
〃
〃
〃
〃
TSCH
TSCJ
山陽
TSCZ
TSCS
TSCE
3
3
412,066
註三
8.92 %
1,168,643
註四
25.30 %
190,704
註三
2.38 %
應付帳款
404,407
註五
5.04 %
營業收入
324,530
註三
7.03 %
應收帳款
101,167
註三
1.26 %
營業收入
8,403
註三
0.18 %
應收帳款
3,848
註三
0.05 %
營業收入
2,568
註三
0.06 %
應收帳款
3,002
註三
0.04 %
佣金支出
4,081
註三
0.09 %
應付費用
850
註三
0.01 %
營業收入
35,859
註三
0.78 %
應收帳款
8,519
註三
0.11 %
營業收入
50,759
註三
1.10 %
佣金費用
365
應收帳款
35,602
註三
營業收入
762
註三
應收帳款
303
註三
租金收入
存入保證金
0.44 %
0.02 %
-
%
20
-
%
10
-
%
63,141
註三
1.67 %
應收帳款
37,138
註三
0.46 %
營業收入
4,954
註三
0.11 %
應收帳款
5,880
註三
0.07 %
佣金支出
8,419
0.18 %
應付費用
562
0.01 %
3
佣金支出
1,870
805
291,370
3
3
3
營業收入
0.01 %
8
〃
TSCZ
8
〃
山陽
3
營業收入
8
〃
天津長威
3
應收股利
9
TSCE
TSCP
3
其他營業收入
272
-
%
10
〃
TSCA
3
其他營業收入
196
-
%
~42~
0.04 %
註三
0.02 %
3.63 %
台灣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續)
民國九十五年度:
單位:新台幣千元
編號
交易人名稱
交易往來對象
科 目
本公司
TSCA
1
營業收入
120,174
佣金支出
675
應收帳款
其他應收款
0
交 易 往來 情 形
金 額
交易條件
(註二)
(註一)
0
與交易人
之關係
〃
Ever Energetic
1
營業收入
78,994
註三
佔合併總營收或
總資產之比率
5.69 %
0.03 %
註三
29
1.76 %
-
12,644
註三
0.60 %
加工費
495,739
註四
23.47 %
註五
6.03 %
應付帳款
270,304
0
〃
TSCE
1
佣金支出
26,326
0
〃
TSCJ
1
營業收入
59,533
註三
2.82 %
應收帳款
42,210
註三
0.94 %
其他應收款
0
〃
Skyrise
1
0
〃
TSCH
1
〃
天津長威
註四
應付帳款
193,708
註五
4.32 %
營業收入
326,423
註三
15.45 %
應收帳款
243,988
註三
1
機器設備
3
加工費
3
加工費
3
加工費
Ever Energetic
1
〃
天津長威
Skyrise
陽信長威
2
2
3
陽信長威
天津長威
天津長威
3
3
201
11.37 %
5.44 %
-
18,989
0.42 %
356,346
註四
16.87 %
139,393
註四
6.60 %
154,781
註四
7.33 %
95,197
註五
2.12 %
加工費
85,365
註四
4.04 %
應付帳款
51,346
註五
1.14 %
135,361
註四
6.41 %
48,113
註五
1.07 %
應付帳款
〃
-
240,146
陽信長威電子
1
12
加工費
其他應收款
0
1.25 %
加工費
應付帳款
註一、編號之填寫方式如下:
1.0代表母公司。
2.子公司依公司別由阿拉伯數字1開始依序編號。
註二、與交易人之關係種類標示如下:
1.母公司對子公司。
2.子公司對母公司。
3.子公司對子公司。
註三:銷售價格按一般市場價格為準。收款期間為月結90~180天。
註四:加工費係採成本加成,收款期間為月結90~180天。
註五:付款期限為進貨後月結180天。
~43~
台灣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續)
十二、部門別財務資訊:
(一)產業別財務資訊
96年度
整流器
部 門
來自母公司及合併子公
司以外客戶之收入
$
來自母公司及合併子公
司之收入
條碼印表機
部 門
其 他
調整及
沖 銷
-
-
合 計
3,468,077
660,586
5,993,986
1,141,712
2,779
(7,138,477)
2,779
(7,138,477)
4,128,663
(80,503)
405,881
收入淨額合計
$
9,462,063
1,802,298
部門利益
$
461,482
62,929
(38,027)
4,128,663
-
公司一般收入費用
1,381
利息費用
(48,744)
繼續營業部門稅前利益
可辨認資產
$
$ 11,272,025
1,537,094
719,042
(7,096,539)
358,518
6,431,622
以成本法衡量之金融資產
71,987
公司一般資產
1,536,995
資產合計
$
折舊費用
$
113,382
9,878
13,204
資本支出金額
$
457,857
168,283
109,491
8,040,604
95年度
來自母公司及合併子公
司以外客戶之收入
整流器
部 門
$ 3,379,518
條碼印表機
部 門
635,512
4,934,017
134,165
-
(5,068,182)
來自母公司及合併子公
司之收入
其 他
(1,006)
調整及
沖 銷
-
合 計
4,014,024
-
收入合計
$
8,313,535
769,677
(1,006)
(5,068,182)
4,014,024
部門利益
$
522,946
69,395
(11,118)
(12)
581,211
公司一般收入費用
(128,312)
利息費用
(45,627)
繼續營業部門稅前利益
可辨認資產
$
$
4,275,049
561,864
126,516
(1,071,677)
407,272
3,891,752
以成本法衡量之金融資產
83,502
公司一般資產
1,870,161
資產合計
$
折舊費用
$
172,245
17,084
1,268
資本支出金額
$
233,802
27,473
49,704
~44~
5,845,415
台灣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續)
(二)地區別財務資訊
合併公司民國九十六年度地區別財務資訊如下:
國 內
來自合併公司
以外客戶之
收入
$
來自合併公司
之收入
96年度
歐 洲
其 他
亞 洲
調整及沖銷
196,966
3,704,781
435,372
281,757
3,773,040
416,895
2,942,065
6,477
(7,138,477)
-
合
計
4,618,876
-
收入合計
$
3,970,006
4,121,676
3,377,437
288,234
(7,138,477)
4,618,876
部門(損)益
$
148,241
153,904
126,114
10,762
(80,503)
358,518
可辨認資產
$
7,315,416
3,939,458
2,175,107
98,180
(7,096,539)
6,431,622
(三)外銷銷貨資訊
國內合併公司,民國九十六年及九十五年度之外銷銷貨明細如下:
地 區
亞
洲
96年度
$
1,583,506
95年度
2,446,798
美 洲
299,358
514,178
歐
洲
912,485
793,077
其 他
52,718
48,413
2,848,067
3,802,466
62%
95%
$
佔銷貨淨額比率
(四)重要客戶資訊
合併公司民國九十六年及九十五年度並無個別銷貨收入佔總營業收入金額10%以
上之客戶。
~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