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碼:6167 久正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合 併 財 務 報 表 民國一○一年及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內附會計師查核報告) 公 司 地 址:台中市西屯區工業區六路八號 電 話:(04)2355-8168 〜1〜 目 錄 項 目 頁 次 一、封 面 1 二、目 錄 2 三、聲 明 書 3 四、會計師查核報告 4 五、合併資產負債表 5 六、合併損益表 6 七、合併股東權益變動表 7 八、合併現金流量表 8 九、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9 (一)公司沿革 (二)重要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9~16 (三)會計變動之理由及其影響 16 (四)重要會計科目之說明 16~30 (五)關係人交易 31~32 (六)抵質押之資產 32 (七)重大承諾事項及或有事項 33 (八)重大之災害損失 33 (九)重大之期後事項 33 33~34 (十)其 他 (十一)附註揭露事項 1.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34~35 2.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35~36 37 3.大陸投資資訊 4.母子公司間業務關係及重要交易往來情形 37~38 (十二)營運部門資訊 38~40 (十三)轉換至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說明 40~44 〜2〜 聲 明 書 本公司民國一○一年度(自一○一年一月一日至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依「關係 企業合併營業報告書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及關係報告書編製準則」應納入編製關係企業合 併財務報表之公司與依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七號應納入編製母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之公司均 相同,且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所應揭露相關資訊於前揭母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中均已揭露 ,爰不再另行編製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 特此聲明 公司名稱:久正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長:王 世 岳 日 期:民國一○二年三月二十五日 〜3〜 會 計 師 查 核 報 告 久正光電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公鑒: 久正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一○一年及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資產負 債表,暨截至各該日止之民國一○一年度及一○○年度之合併損益表、合併股東權益變動表及 合併現金流量表,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上開合併財務報表之編製係管理階層之責任,本會 計師之責任則為根據查核結果對上開合併財務報表表示意見。 本會計師係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暨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規劃並執行查核工作, 以合理確信合併財務報表有無重大不實表達。此項查核工作包括以抽查方式獲取合併財務報表 所列金額及所揭露事項之查核證據、評估管理階層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所採用之會計原則及所作 之重大會計估計,暨評估合併財務報表整體之表達。本會計師相信此項查核工作可對所表示之 意見提供合理之依據。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第一段所述合併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 編製準則及一般公認會計原則編製,足以允當表達久正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民國一○ 一年及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合併財務狀況,暨截至各該日止之民國一○一年度及一○○ 年度之合併經營成果與合併現金流量。 安 侯 建 業 聯 合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王 怡 文 會 計 師: 顏 幸 福 證券主管機關 金管證審字第0990013761號 : 核准簽證文號 (88)台財證(六)第18311號 民 國 一○二 年 三 月 二十五 日 〜4〜 久正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合併資產負債表 單位:新台幣千元 民國一○一年及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1100 1140 1150 1190 1210 1280 1291 資 產 流動資產: 現金及銀行存款(附註四(一)) $ 應收票據及帳款淨額(附註四(二)及六) 應收關係人帳款(附註五)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附註四(二)及五) 存貨淨額(附註四(三)) 遞延所得稅資產及其他流動資產 (附註四(十)) 受限制資產(附註六) 1501 1521 1531 1537 1561 1631 固定資產:(附註四(六)及六) 土 地 房屋及建築 機器設備 模具設備 辦公及雜項設備 租賃改良 15X9 1599 1672 減:累計折舊 累計減損 預付設備款 1782 1830 1860 1888 董事長:王世岳 $ 100.12.31 金 額 % % 447,441 269,285 37,350 14,463 230,924 20 12 2 1 10 354,607 371,587 22,003 41,637 337,868 14 15 1 2 13 28,895 6,155 1,034,513 1 34,173 16,054 1,177,929 1 1 47 198,145 718,324 1,400,081 80,765 272,850 1,503 2,671,668 (1,354,987) (13,000) 5,834 1,309,515 8 28 55 3 11 197,595 708,468 1,394,808 71,416 264,731 1,503 2,638,521 (1,444,022) (13,000) 5,427 1,186,926 無形資產: 土地使用權及其他(附註六) 其他資產: 遞延費用 遞延所得稅資產-非流動 (附註四(十)) 存出保證金及其他(附註四(九)及六) 資產總計 101.12.31 金 額 46 9 31 61 3 12 116 (63) (1) 52 5,929 - 7,214 4,084 - 10,754 29,449 9,501 43,034 2,270,402 1 1 2 100 27,693 8,600 47,047 2,541,705 105 (53) (1) 51 2100 2140 2170 2272 2261 2420 2810 2861 $ 長期借款: 長期借款(附註四(八)) 其他負債: 應計退休金負債(附註四(九)) 遞延所得稅負債-非流動及其他 (附註四(十)) 3110 3260 3350 1 普通股股本(附註四(十一)) 資本公積(附註四(十一)) 長期投資 保留盈餘(附註四(十一)): 累積虧損 股東權益其他項目: 累積換算調整數 少數股權 股東權益合計 重大承諾事項及或有事項(附註七) 100.12.31 金 額 % % 229,395 249,812 188,048 93,131 24,766 785,152 10 11 9 4 1 35 480,398 349,435 175,690 58,152 12,513 1,076,188 572,838 25 646,753 26 16,682 1 17,038 1 1 61 11,124 28,162 1,751,103 71 1,621,732 9,327 26,009 1,383,999 負債合計 3420 3510 - 負債及股東權益 流動負債: 短期借款(附註四(七)) 應付票據及帳款(附註五) 應付費用及其他應付款 一年內到期之長期借款(附註四(八)) 其他流動負債(附註四(十)) 101.12.31 金 額 - 1,621,732 5,173 - 5,173 (1,059,951) 19 14 7 2 42 1 69 64 - (987,698) (43) (42) 63,605 183,591 886,403 3 8 39 83,659 139,989 790,602 3 6 31 2,270,402 100 2,541,705 100 1 2 100 負債及股東權益總計 (請詳閱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經理人:王世岳 〜5〜 $ 會計主管:劉紹玲 久正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合併損益表 民國一○一年及一○○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101年度 金 額 $ 2,305,104 % 101 100年度 金 額 2,296,404 % 101 14,229 1 26,852 1 營業收入淨額 2,290,875 100 2,269,552 100 5000 營業成本(附註四(三)、五及十) 1,862,208 81 1,923,894 85 5930 營業毛利 428,667 19 345,658 15 91,392 4 90,640 4 135,398 6 128,678 6 65,096 3 73,944 3 291,886 13 293,262 13 136,781 6 52,396 2 4110 營業收入(附註五) 4170 減:銷貨退回及折讓 營業費用(附註十): 6100 推銷費用 6200 管理及總務費用 6300 研究發展費用 6900 營業淨利 營業外收入及利益: 7110 利息收入 1,113 7160 兌換利益淨額 7283 資產減損迴轉利益(附註四(六)) 7480 什項收入(附註四(五)) - 1,342 - - - 9,187 - - - 28,000 1 34,832 2 36,715 2 35,945 2 75,244 3 39,451 2 47,305 2 營業外費用及損失: 7510 利息費用 7560 兌換損失淨額 4,163 - 7880 什項支出 2,963 - 7900 稅前淨利 8110 所得稅費用(附註四(十)) 3,771 - 46,577 2 51,076 2 126,149 6 76,564 3 4,472 合併總淨利 - - 10,938 - $ 121,677 6 65,626 3 $ 72,253 3 19,138 1 49,424 3 46,488 2 121,677 6 65,626 3 歸屬予: 9601 母公司股東 9602 少數股權 $ 9750 $ 基本每股盈餘(元)(附註四(十二)) 董事長:王世岳 稅 前 0.47 稅 後 0.45 稅 前 0.19 (請詳閱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經理人:王世岳 會計主管:劉紹玲 〜6〜 稅 後 0.12 久正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合併股東權益變動表 民國一○一年及一○○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民國一○○年一月一日期初餘額 民國一○○年度合併總淨利 未按持股比例認列長期股權投資 少數股權淨變動數 累積換算調整數之變動 民國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餘額 民國一○一年度合併總淨利 累積換算調整數之變動 民國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餘額 董事長:王世岳 $ $ 普通股 股 本 1,621,732 1,621,732 1,621,732 資本公積 1,972 3,201 5,173 5,173 (請詳閱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經理人:王世岳 〜7〜 累積虧損 (1,079,089) 19,138 (1,059,951) 72,253 (987,698) 累積換算 調 整 數 42,678 40,981 83,659 (20,054) 63,605 會計主管:劉紹玲 少數股權 42,815 46,488 (3,201) 43,337 10,550 139,989 49,424 (5,822) 183,591 合 計 630,108 65,626 43,337 51,531 790,602 121,677 (25,876) 886,403 久正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合併現金流量表 民國一○一年及一○○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單位:新台幣千元 101年度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合併總損益 調整項目: 折舊及攤銷 存貨跌價、呆滯及報廢損失(回升利益) 資產減損迴轉利益 應收票據及帳款減少(增加) 其他金融資產-流動減少(增加) 存貨減少(增加) 遞延所得稅資產減少(增加) 應付票據及帳款增加(減少) 應付費用及其他流動負債增加(減少) 其 他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出)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購置固定資產 出售固定資產價款 遞延費用減少(增加) 受限制資產減少(增加) 存出保證金及其他資產減少(增加)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出) 融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短期借款增加(減少) 長期借款增加(減少) 少數股權增加(減少) 其 他 融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出) 匯率影響數 本期現金及銀行存款增加(減少)數 期初現金及銀行存款餘額 期末現金及銀行存款餘額 現金流量資訊之補充揭露: 本期支付利息 本期支付所得稅 不影響現金流量之融資活動: 一年內到期之長期借款 短期借款轉列長期借款(不含一年內到期之長期借款) 購買固定資產支付現金數: 固定資產本期增添數 應付設備款淨減少(增加) 支付現金 董事長:王世岳 $ 100年度 121,677 65,626 148,059 (41,633) 86,955 27,174 155,040 2,666 (99,623) 40,222 6,512 447,049 166,818 (5,505) (28,000) (68,551) (15,112) (2,222) 3,500 31,464 8,278 (8,086) 148,210 (60,632) 13 (3,618) 4,954 4,044 (55,239) (39,334) 34,207 (10,820) 42,197 6,683 32,933 $ (251,003) (38,936) (47) (289,986) (8,990) 92,834 354,607 447,441 (12,581) (47,604) 43,337 85 (16,763) 9,132 173,512 181,095 354,607 $ $ 40,050 3,763 48,480 5,329 $ $ 93,131 58,152 159,140 - $ $ 44,455 16,177 60,632 (請詳閱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經理人:王世岳 會計主管:劉紹玲 〜8〜 47,646 (8,312) 39,334 久正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民國一○一年及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除另有註明者外,所有金額均以新台幣千元為單位) 一、公司沿革 久正光電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本公司)成立於民國八十年九月二日。本公司主要經營 各種液晶顯示器模組之製造加工及買賣業務。本公司股票自民國九十一年三月二十六日起 於櫃檯買賣中心掛牌交易。本公司於民國九十三年九月一日與久立光電股份有限公司(久 立光電)合併,以本公司為合併後存續公司。 Aemerica Technology Corp. (久正Samoa)係本公司設立之海外控股公司,主要業務係透 過Powertip Technology (C.I.) Corp. (久正C.I.)轉投資中國大陸之公司,以作為本公司在中國 大陸之生產中心,該等大陸子公司主要業務為液晶顯示器之加工製造。截至民國一○一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資本額為美金22,727千元,本公司持股比例100%。 Powertip Technology Inc.(USA)(美國久正)係本公司設立之海外公司,主要業務係液晶 顯示器模組、電子零件及電腦週邊設備等產品之買賣業務。截至民國一○一年十二月三十 一日止,美國久正資本額為美金1,550千元,本公司持股比例100%。 Powertip Technology Ltd. (H.K.)(香港久正)係本公司設立之海外公司,主要業務係液晶 顯示器模組之加工製造。截至民國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香港久正資本額為港幣 39,500千元,本公司持股比例99.99%。 久禾光電股份有限公司(久禾光電)實收資本額為234,540千元,成立於民國九十二年十 一月三日,主要營業項目為電子零組件及光學儀器之製造。截至民國一○一年十二月三十 一日止,本公司持股比例31.84%。 本公司及上述列入合併主體之各子公司合併簡稱「合併公司」,民國一○一年及一○ ○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合併公司員工人數分別計1,459人及1,500人。 二、重要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合併公司財務報表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我國一般公認會計原則編製 。重要會計政策及衡量基礎彙總說明如下: (一)合併財務報表編製基礎 本公司對具有控制力之被投資公司,除依權益法評價外,並按季編製合併財務報 表。合併公司間所有重大之內部交易均已於合併財務報表中銷除。民國一○一年度及 一○○年度列入合併財務報表編製主體之子公司及持股比例如下:(以下合併簡稱「 合併公司」)。 〜9〜 久正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續) 投資公司名稱 子公司名稱 本公司 美國久正 業務性質 液晶顯示器模組、電子零件 101.12.31 100.12.31 持股% 持股% 100% 100% 及電腦週邊設備等產品之 買賣業務 ″ 香港久正 液晶顯示器模組之加工製造 99.99% 99.99% ″ 久禾光電 電子零組件及光學儀器製造 31.84% (註1) 31.84% (註1) ″ 久正Samoa 一般投資業 100% 100% Powertip Technology (C.I.) 一般投資業 100% 100% 液晶顯示器之生產製造 100% 100% 久正Samoa Corp. (簡稱久正C.I.) 久正C.I. 江蘇久正光電有限公司 (簡稱江蘇久正) 久禾光電 Powertip Image (Samoa) 控股公司 100% 100% 久禾Samoa Corp.(簡稱久禾Samoa) 江蘇久禾光電有限公司 模組製造加工 100% 100% (簡稱江蘇久禾) 註1:本公司對久禾光電具實質控制力。 本公司與以上列入合併主體之子公司合併簡稱為「合併公司」。合併公司間之重 大內部交易及因此等交易所含之未實現內部損益均已於合併報表中銷除。 投資成本與股權淨值間之差額,如係折舊、折耗或攤銷性資產所產生者,自取得 年度起,依其估計剩餘經濟年限分年攤銷;如係因資產之帳面價值高於或低於公平價 值所發生者,則於高估或低估情形消失時,將其相關之未攤銷差額一次沖銷;如屬投 資成本超過所取得可辨認淨資產公平價值,則超過部份認列為商譽;如屬所取得可辨 認淨資產公平價值超過投資成本,則差額先就非流動資產等比例減少,若減少至零仍 有差額時,則該差額列為非常損益。 (二)外幣交易及外幣財務報表換算 合併公司以功能性貨幣記帳。非衍生性商品之外幣交易依交易日之即期匯率入帳 ;資產負債表日之外幣貨幣性資產或負債,依當日之即期匯率換算,產生之兌換差額 列為當期損益。外幣非貨幣性資產或負債按交易日之歷史匯率衡量;但以公平價值衡 量之外幣非貨幣性資產或負債,則按資產負債表日即期匯率換算,如屬公平價值變動 認列為當期損益者,兌換差額亦認列為當期損益;如屬公平價值變動認列為股東權益 調整項目者,兌換差額亦認列為股東權益調整項目。 合併公司採權益法為評價基礎之國外長期股權投資皆以功能性貨幣記帳,因外幣 財務報表換算為本國貨幣財務報表所產生之換算差額,以稅後淨額列入股東權益項下 之累積換算調整數。 〜10〜 久正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續) (三)會計估計 合併公司於編製財務報表時,業已依規定對財務報表所列資產、負債、收益、費 損及或有事項,採用必要之假設及估計加以衡量、評估與揭露,惟該等估計與實際結 果可能存有差異。 (四)資產與負債區分流動與非流動之標準 用途未受限制之現金或銀行存款及因交易目的而持有或短期間持有且預期將於資 產負債表日後十二個月內變現之資產,列為流動資產;非屬流動資產者列為非流動資 產。負債預期於資產負債表日後十二個月內清償者列為流動負債;非屬流動負債者列 為非流動負債。 (五)資產減損 依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三十五號「資產減損之會計處理準則」規定,合併公司於 資產負債表日就有減損跡象之資產(商譽以外之個別資產或現金產生單位),估計其可 回收金額,就可回收金額低於帳面價值之資產,認列減損損失。商譽以外之資產,於 以前年度所認列之累計減損損失,嗣後若已不存在或減少,即予迴轉,增加資產帳面 價值至可回收金額,惟不超過資產在未認列減損損失下,減除應提列折舊或攤銷後之 數。 (六)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資產 合併公司取得或發生之主要目的為短期內出售或再買回之交易目的金融商品,及 所持有之衍生性金融商品,除被指定且為有效之避險工具外,餘應歸類為此類金融資 產。原始認列時,係以公平價值衡量,交易成本列為當期費用;續後評價以公平價值 衡量且公平價值變動認列為當期損益。依交易慣例購買或出售金融資產時,採用交易 日會計處理。 (七)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係未具重大影響力且無法可靠衡量公平價值之權益商品投資,以原始認列之成本 衡量。若有減損之客觀證據,則認列減損損失。減損金額不予迴轉。 (八)應收票據及帳款、其他應收款 應收票據及帳款係因出售商品或勞務而發生之債權,其他應收款係屬非因營業收 入而產生之應收款。 針對金融資產,合併公司首先評估以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是否存在客觀 證據,顯示重大個別金融資產發生減損,以及非屬重大之個別金融資產單獨或共同發 生減損。個別評估減損並已認列或持續認列減損損失之金融資產,無須再進行組合減 損評估。 〜11〜 久正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續) 減損金額為金融資產之帳面價值與其估計未來現金流量採原始有效利率折現之現 值間之差額。金融資產之帳面價值係藉由備抵帳戶調降之,減損金額應列為當期損益 。於決定減損金額時,預期未來現金流量之估計係包括擔保品及相關保險之可回收金 額。 若後續期間減損金額減少,且明顯與認列減損後發生之事件有關,則先前認列之 金融資產減損金額應直接或藉由調整備抵帳戶迴轉,但該迴轉不應使金融資產帳面金 額大於未認列減損情況下之攤銷後成本。迴轉之金額應認列為當期損益。 (九)衍生性金融商品及避險 合併公司持有之衍生性金融商品主要係用以規避因營運、財務及投資活動所暴露 之匯率與利率風險。依此政策,合併公司所持有或發行之衍生性金融商品係以財務避 險為目的。當所持有之衍生性商品不適用避險會計之條件時,則視為交易目的之金融 商品。 公平價值避險、現金流量避險及國外營運機構淨投資避險等三種避險關係符合適 用避險會計之所有條件時,得以互抵方式認列避險工具及被避險項目之公平價值變動 所產生之損益影響數。 (十)應收帳款讓售 應收帳款債權之移轉,係依照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三十三號「金融資產之移轉及 負債消滅之會計處理準則」之規定,相對之金融資產及負債於同時符合下列所有條件 時予以除列: 1.應收帳款債權已經與移轉人隔離,亦即推定已脫離移轉人及其債權人之控制,即使 移轉人破產或被接收時亦然。 2.受讓人有權質押或交換應收帳款債權,且未有限制受讓人(或持有人)行使質押或交 換權利之條件,致使移轉人獲得非細微之利益。 3.受移轉人未藉由下列方式之一,維持其對應收帳款債權之有效控制: (1)到期日前有權利及義務買回或贖回應收帳款債權之協議。 (2)單方面使持有人返還特定應收帳款債權之能力。 應收帳款讓售總額減預支價金後餘額列於其他金融資產-流動項下。 (十一)存 貨 依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十號「存貨之會計處理準則」修訂條文,其中固定製造費 用係按生產設備之正常產能分攤至製成品及在製品,變動製造費用則以實際產量為分 攤基礎;續後,以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衡量,採個別比較,淨變現價值則以資產負 債表日正常營業下之估計售價減除至完工尚需投入之成本及銷售費用為計算基礎。 〜12〜 久正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續) (十二)待出售非流動資產 待出售非流動資產係指於目前情況下,企業可依一般條件及商業慣例立即出售, 且高度很有可能於一年內完成出售之非流動資產。分類為待出售非流動資產,以帳面 價值與淨公平價值孰低衡量,停止提列折舊、折耗或攤銷,並單獨列示於資產負債表 。 待出售非流動資產,其淨公平價值低於帳面價值之金額,於損益表認列為減損損 失。待出售非流動資產之淨公平價值若續後回升,於損益表認列為利益,惟迴轉金額 不得超過原已認列之累計減損損失及原依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三十五號「資產減損之 會計處理準則」得迴轉之金額。 (十三)固定資產及折舊 固定資產以取得成本為評價基礎。為購建設備並正在進行使該資產達到可使用狀 態前所發生之利息予以資本化,列入相關資產成本。重大增添、改良及重置支出予以 資本化;維護及修理費用列為發生當期費用。 折舊係按直線法以成本依估計耐用年數計提。折舊性資產耐用年限屆滿仍繼續使 用者,就其殘值自該屆滿日起估計尚可使用年限繼續提列折舊。主要固定資產之耐用 年數如下: 1.房屋建築及附屬設備:2~50年 2.機器設備:2~10年 3.模具設備:1~5年 4.運輸設備:4~6年 5.辦公及雜項設備:2~10年 處分固定資產之損益則列為營業外收支。 (十四)無形資產 合併公司依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三十七號「無形資產之會計處理準則」規定,除 政府捐助所取得之無形資產按公平價值認列外,原始認列無形資產時以成本衡量。續 後,以成本加依法令規定之重估增值,再減除累計攤銷及累計減損損失後之金額作為 帳面價值。 攤銷時以原始成本減除殘值後之金額為可攤銷金額,並於已達可供使用狀態開始 時,於耐用年限期間以直線法攤銷,屬非確定耐用年限之無形資產不得攤銷。 各項無形資產耐用年限如下: 1.電腦軟體成本:1~6年。 2.專利權:按耐用年限期間攤銷。 3.土地使用權:50年。 〜13〜 久正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續) 每年至少於會計年度終了時評估無形資產之殘值、攤銷期間及攤銷方法,或是評 估是否有事件及情況繼續證明非確定耐用年限無形資產之耐用年限仍屬非確定。殘值 、攤銷期間及攤銷方法之變動,或是耐用年限由非確定改為有限時,均視為會計估計 變動。 (十五)遞延費用 遞延費用係電力線路補助費、網路建置成本及模具費用等支出,係依1~5年平均 攤銷。 (十六)退休金 本公司及久禾光電原訂有職工退休辦法,涵蓋所有正式任用員工。依該辦法規定 ,員工退休金之支付,係根據服務年資所獲得之基數及其退休前六個月之平均薪資計 算。基數之計算係依每位員工前十五年之服務,每服務滿一年可獲得二個基數,自第 十六年起,每服務滿一年可獲得一個基數,最高以四十五個基數為限。在該退休辦法 下,退休金給付全數由本公司及久禾光電負擔。 本公司及久禾光電採用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十八號「退休金會計處理準則」,採 確定給付退休辦法之退休金計劃以會計年度終了日為衡量日完成精算,其累積給付義 務超過退休基金資產公平價值部份,於資產負債表認列最低退休金負債。並依該公報 之規定認列淨退休金成本,包括當期服務成本等及過渡性淨資產、前期服務成本與退 休金損益依員工平均剩餘服務年限攤銷之數。本公司及久禾光電依勞動基準法之規定 ,按月依薪資總額百分之二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 自民國九十四年七月一日起配合勞工退休金條例(以下簡稱「新制」)之實施,適 用原辦法之員工如經選擇適用新制後之服務年資或新制施行後到職之員工其服務年資 改採確定提撥制,其退休金之給付由本公司及久禾光電按月以每月工資百分之六提繳 退休金,儲存於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提撥數列為當期費用。本公司及久禾光電之退 休辦法未規定者,依勞工退休金條例之規定辦理。 江蘇久正及江蘇久禾係根據中國大陸政府規定,採確定提撥退休辦法,按照核定 職工薪資之法定比例提列基本養老保險費並認列為當年度費用,其他納入編製主體之 子公司員工因人數不多,其相關退休金費用皆已列入各該公司之當年度費用。 久禾光電於民國一○一年十二月與員工協議結清年資並修改職工退休辦法。久禾 光電自該日起全數改採確定提撥退休辦法。 (十七)收入認列 銷貨收入係於商品交付且顯著風險及報酬移轉客戶時認列,成本配合收入於發生 時認列。備抵銷貨退回及折讓係依據經驗估計可能發生之產品退回及折讓,於商品出 售年度估列。 〜14〜 久正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續) (十八)員工紅利及董監酬勞 本公司與中華民國境內子公司依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規定應分配員工紅利及董監 酬勞,係依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96)基秘字第052號解釋函,於報導期中及年度財務報 表,先行估計擬分配員工紅利及董監酬勞金額,並依員工紅利及董監酬勞之性質列為 營業成本或營業費用項下之適當會計科目。嗣後股東會決議分配金額與財務報表估列 數如有差異,視為估計變動,列為分配當期損益。 (十九)股份基礎給付交易 本公司所發行之員工認股權憑證之給與日係於民國九十七年一月一日以前,本公 司依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92)基秘字第070、071、072號解釋函之規定,對於前述員工 認股權憑證採用衡量日內含價值法認列酬勞性員工認股選擇權計劃之酬勞成本,亦即 按衡量日本公司股票公平價值與行使價格間之差額估計為酬勞成本,並於員工認股選 擇權計劃所規定之員工服務年限認列為本公司費用,同時增加本公司股東權益-認股 權。另,依據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三十九號「股份基礎給付之會計處理準則」之規定 ,本公司上述員工認股權憑證無須追溯適用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三十九號,但需揭露 依該公報規定衡量股份基礎給付交易之擬制淨利及每股盈餘資訊。 (二十)所得稅 所得稅係以會計所得為基礎估列。資產及負債之帳面價值與課稅基礎之差異,依 預計回轉年度之適用稅率計算認列為遞延所得稅。並將應課稅之暫時性差異所產生之 所得稅影響數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負債,與將可減除暫時性差異、虧損扣除及所得稅抵 減所產生之所得稅影響數認列為遞延所得稅資產,再評估其遞延所得稅資產之可實現 性,認列其備抵評價金額。 遞延所得稅負債或資產依其相關資產或負債之分類,劃分為流動或非流動項目, 非與資產或負債相關者,則依預期回轉期間之長短,劃分為流動與非流動項目。 本公司及中華民國境內之子公司所得稅抵減採當期認列法處理,因購置設備或技 術等所產生之所得稅抵減於發生年度認列。 本公司及中華民國境內之子公司未分配盈餘加徵百分之十營利事業所得稅部分, 於次年度經股東會決議分配盈餘後,列為當期費用。 合併公司之所得稅依各該註冊國法律,應以各公司主體為申報單位,不得合併申 報。合併公司之所得稅費用即為合併報表編製主體之各公司所得稅費用之合計數。 (廿一)普通股每股盈餘(虧損) 普通股每股盈餘(虧損)係以本期淨利(損),除以普通股流通在外加權平均股數計 算之;因盈餘或資本公積而新增之股份,採追溯調整計算。若基準日在資產負債表日 至財務報表提出日之間者,亦應追溯調整。 〜15〜 久正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續) 本公司發行之員工認股權及尚未經股東會決議所估列之員工紅利屬潛在普通股。 潛在普通股如具有稀釋作用,則除揭露簡單每股盈餘(虧損)外,並揭露稀釋每股盈餘 (虧損)。稀釋每股盈餘(虧損)係假設所有具稀釋作用之潛在普通股均於當期流通在外 ,故本期淨利(損)及流通在外普通股股數,均須調整所具稀釋作用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因盈餘或資本公積轉增資而新增之股份,採追溯調整計算。若基準日在資產負債表 日至財務報表提出日之間者,亦應追溯調整。 (廿二)營運部門 營運部門係合併公司之組成單位,從事可能獲得收入並發生費用(包括與合併公 司內其他組成單位間交易所產生之收入與費用)之經營活動。營運部門之營運結果定 期由合併公司之營運決策者複核,以制定分配予該部門資源之決策,並評估該部門之 績效,同時具個別分離之財務資訊。 三、會計變動之理由及其影響 (一)合併公司自民國一○○年一月一日起,首次適用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三十四號「金融 商品之會計處理準則」第三次修訂條文。依該號公報規定,帳列原始產生之應收款應 適用該公報應收款之認列、續後評價及減損等規定。此項會計原則變動對合併公司民 國一○○年度合併財務報表不具重大影響。 (二)合併公司自民國一○○年一月一日起,首次適用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四十一號「營運 部門資訊之揭露」。依該號公報規定,企業應揭露有助於財務報表使用者評估企業所 從事經營活動與所處經濟環境之性質及財務影響之資訊。合併公司以內部提供予營運 決策者之資訊為基礎,以決定與表達營運部門。該號公報亦取代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 二十號「部門別財務資訊之揭露」。此項會計原則變動對合併公司民國一○○年度合 併財務報表不產生損益之影響。 四、重要會計科目之說明 (一)現金及銀行存款 $ 庫存現金及零用金 支票及活期存款 定期存款 $ 〜16〜 101.12.31 7,328 100.12.31 4,912 378,154 330,045 61,959 19,650 447,441 354,607 久正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續) (二)應收票據及帳款-非關係人 $ 應收票據 應收帳款 減:備抵呆帳 備抵銷貨退回及折讓 $ 101.12.31 7,246 100.12.31 9,676 274,722 378,704 281,968 388,380 (5,427) (4,213) (7,256) (12,580) 269,285 371,587 1.到期期間短於一年之流動應收帳款及應收票據並未折現,其帳面金額假設為公允價 值之近似值。 2.合併公司與銀行簽訂出售應收帳款債權之合約,依合約規定,合併公司於出售額度 內無須擔保應收帳款債務人於債權移轉時及債務履行時之支付能力。應收帳款出售 時合併公司取得按合約約定之款項,並依至客戶付款日止之期間按約定利率支付利 息,其尾款待客戶實際付款時再行收回,此外,合併公司另須支付一定比率之手續 費支出。截至民國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已出售之債權尚未收回之款項為3,267 千元,帳列其他金融資產-流動項下。 合併公司民國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符合除列條件之應收帳款債權移轉相關 資訊明細如下: 101.12.31 承購人 台灣新光 轉售金額 $ 16,334 承購額度 34,326 提供擔保項目(僅限 重要移轉 已預支金額 銷貨退回及折讓擔保) 條 款 無 13,067 本票USD1,180千元 除列金額 16,334 商業銀行 上述民國一○一年度債權出售之利率為(6M SIBOR+2%)/0.946。 民國一○○年度無此情形。 3.合併公司與金融機構簽訂應收帳款讓售合約,惟相關條件尚不符民國九十四年一月 十四日基秘字第018、019號有關應收帳款除列之規定,因此合併公司並無除列讓售 之應收帳款,相關預支之價款帳列短期借款項下。 截至民國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尚未到期之讓售應收帳款相關資訊如下 : 100.12.31 讓售應收 讓售對象 款 金 額 台灣新光商業銀行 $ 31,164 已 預 支 已預支金額 應 收 額 度 金 額 之利率區間 保 留 款 擔保品 36,330 21,815 (6M SIBOR+ 9,349 應收帳款 2.0%)/0.946 民國一○一年度無此情形。 〜17〜 久正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續) 4.截至民國一○一年及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合併公司應收票據及帳款提供擔 保或質押之情況請詳附註六。 (三)存 貨 民國一○一年及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存貨明細如下: 101.12.31 $ 49,711 100.12.31 57,815 77,254 133,418 原 料 103,959 146,605 商 - 製 成 品 在製品及半成品 品 $ 230,924 30 337,868 合併公司民國一○一年及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存貨備抵跌價及呆滯損失金額 分別為295,894千元及345,289千元。 1.本公司民國一○一年度及一○○年度認列之存貨相關費損及利益明細如下: 未分攤製造費用 $ 存貨呆滯及跌價回升利益 101年度 24,584 (55,394) (32,578) 13,761 27,073 存貨報廢損失 存貨盤損淨額 $ 100年度 13,801 (17,049) 319 8,615 2.民國一○一年度及一○○年度因合併公司出售與報廢呆滯庫存,致迴轉存貨及呆滯 損失分別為55,394千元及32,578千元。 3.上列存貨均未提供作為擔保品。 (四)金融商品 1.非衍生性金融商品: 合併公司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股票投資-彩煇科技(股)公司因無活 絡市場公開報價,且其公平價值無法可靠衡量,故以成本衡量。因有證據顯示投資 之價值確已減損且回復希望甚小,截至民國一○一年及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累 計已認列減損損失均為39,490千元。 2.衍生性金融商品: 合併公司民國一○一年及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無未結清衍生性金融商品。 (五)待出售非流動資產 合併公司於民國一○○年三月經董事會決議出售部份機器設備,並於民國一○○ 年六月十四日與買方簽定購買合約,預計於一年內完成交易,出售價款業已於民國一 ○○年第三季全數收取,故認列8,891千元處分固定資產利益,帳列營業外收入及利益 項下。 〜18〜 久正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續) (六)固定資產 1.合併公司依財務會計準則公報第三十五號「資產減損之會計處理準則」,採用資產 使用價值做為減損損失測試時之可回收金額予以評估,民國一○○年度對個別資產 減損評估結果認列迴轉利益28,000千元,帳列營業外收入及利益項下,及民國一○ ○年度出售部份機器設備,並沖轉累計減損39,000千元,截至民國一○一年及一○ ○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累計減損金額均為13,000千元,此項減損損失所影響之資 產類別主要為機器設備。 2.合併公司固定資產抵押之情形請詳附註六。 (七)短期借款 101.12.31 $ 11,546 217,849 $ 229,395 $ 178,452 2.61%~8.54% 購料借款 擔保借款 未動支額度 年利率區間 100.12.31 3,770 476,628 480,398 168,358 1.4%~8.24% 1.本公司依據民國一○○年四月十一日債權銀行會議結論,原授信案徵提之存款沖還 借款後之餘額196,922千元展延至民國一○五年六月二十九日,依民國一○○年六月 二十九日之未清償本金餘額分五年共十一期清償,故於民國一○○年度全數轉列長 期負債項下(帳列長期借款),請詳附註四(八)說明。 2.合併公司短期借款連帶保證人情形請詳附註五。 3.民國一○一年及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上述借款之擔保品請詳附註六。 (八)長期借款 101.12.31 100.12.31 貸 款 銀 行 還 款 期 間 台灣銀行(聯貸主辦銀行) 100.6.29~105.6.29,每半年 為一期,計11期 $ 465,800 506,900 台灣銀行 〃 82,964 90,375 兆豐銀行 〃 28,837 31,240 第一銀行 〃 40,595 44,230 華南銀行 〃 18,664 20,337 合作金庫 〃 5,100 5,550 永亨銀行 99.11.15~104.11.14,每月 為一期,計60期 3,310 6,273 Grand Capital International 101.9.4~103.3.4,每月為一 Limited 期,計18期 20,699 665,969 704,905 減:一年內到期部份 (93,131) (58,152) $ 572,838 646,753 未動支額度 $ 年利率區間 2.25%~5.25% 2.25%~5.25% 〜19〜 久正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續) 1.合併公司長期借款擔保品請詳附註六。本公司已於民國一○○年六月二十九日與聯 合授信銀行團簽訂第四次聯合授信增補合約,聯合授信銀行團同意本公司之未清償 餘額分五年共十一期分期清償,並不依原合約檢視本公司自民國九十九年度以後各 年之財務比率。故本公司民國一○一年及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財務報表對於聯 貸借款金額分別為465,800千元及506,900千元,係依照第四次聯合授信增補合約約 定之還款期間列示,並未轉列為流動負債。展延債務清償期間本公司對債權銀行之 主要承諾事項如下: (1)本公司同意於最大債權銀行開立資金監控專戶。 (2)本公司應專注本業營運,除改善設備、擴充本業設備及營運週轉需求外,不得再 擴充信用,亦不得從事本業以外之投資。 (3)不得向法院聲請破產、重整或採取類似之行為。 (4)委聘非簽證會計師以公正第三人身份進行資金監控,並按月出具資金監控報告, 以確保資金用途及未來還款財源。 (5)非經全體債權銀行同意,不得將資產設定負擔予第三人。 (6)落實開源及節流方案,積極處分不具效益閒置資產或轉投資持股,以充實營運資 金,維持公司正常運作。 (7)維持營運及正常支付利息,於依原合約及第一次至第四次增補合約約定清償未清 償餘額前,不得發放或分派現金股利,亦不得清償股東墊款、股款或買回庫藏股 。 (8)繼續積極尋訪投資人,透過私募、策略聯盟等方式引入新策略投資人,並提升經 營管理階層績效。 (9)於分期清償債務期間內,本公司得辦理現金增資,惟增資所得款項收足後一個月 內應將增資所得款項之百分之五十,依各債權銀行之債權比例提前清償。 (10)同意本公司辦理減資,惟減資前須已有確定之增資計劃及時程。 (11)同意本公司提供聯貸銀行作為債權擔保之不動產,共同設定次順位最高限額不動 產抵押權予借款人自貸案之債權銀行(以台灣銀行為設押代表銀行)。 合併公司民國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長期借款餘額未來應償還情形如下: 期 間 102.1.1~102.12.31 $ 金 額 93,131 103.1.1~103.12.31 80,906 104.1.1~104.12.31 265,555 105.1.1~105.06.29 226,377 $ 2.合併公司長期借款連帶保證人情形請詳附註五。 〜20〜 665,969 久正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續) (九)退休金 1.本公司 (1)本公司就確定給付退休金辦法分別以民國一○一年及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為 衡量日完成精算,根據精算報告,有關之基金提撥狀況與帳載應計退休金負債調 節如下: 101.12.31 100.12.31 給付義務: 既得給付義務 $ (3,717) (2,770) 非既得給付義務 (50,753) (47,595) 累積給付義務 (54,470) (50,365) 未來薪資增加之影響數 (13,329) (17,525) 預計給付義務 (67,799) (67,890) 42,740 42,113 (25,059) (25,777) 7,531 7,769 846 970 退休基金資產公平價值 提撥狀況 未認列退休金損益 未認列過渡性淨給付義務 應計退休金負債 $ (16,682) (17,038) 服務成本 101年度 $ 1,133 100年度 1,199 利息成本 1,356 1,409 (2)退休金成本組成項目如下: 退休基金資產預期報酬 攤 銷 (858) (804) 146 97 確定給付之退休金成本 $ 1,777 1,901 確定提撥之退休金費用 $ 5,738 6,249 (3)重要精算假設如下: 101.12.31 1.75 % 1.50 % 1.75 % 折 現 率 薪 資 調 整 率 退休金資產預期報酬率 100.12.31 2.00 % 2.00 % 2.00 % (4)截至民國一○一年及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本公司均無符合退休要件之員 工,於民國一○一年度本公司實際支付退休金1,911千元。民國一○○年度本公司 無實際支付退休金。 〜21〜 久正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續) 2.久禾光電 (1)久禾光電於民國一○一年十二月與全體員工協議結清舊制退休金年資並由台灣銀 行退休準備金專戶支付1,172千元。久禾光電實際支付數小於帳列應計退休金負債 淨額部分計235千元,列為民國一○一年度費用減項,及沖銷預付退休金1,005千 元,合計認列退休金費用770千元。另,久禾光電自與員工結清年資之日起,修改 職工退休金辦法,全數改採確定提撥退休辦法。 (2)久禾光電就確定給付退休金辦法以民國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為衡量日完成精 算,根據精算報告,有關之基金提撥狀況與帳載應計退休金負債調節如下: 100.12.31 給付義務: 既得給付義務 $ - 非既得給付義務 (391) 累積給付義務 (391) 未來薪資增加之影響數 (223) 預計給付義務 (614) 退休基金資產公平價值 1,356 提撥狀況 742 未認列退休金損失 213 預付退休金 $ 955 (3)本公司民國一○一年度及一○○年度認列之淨退休金成本組成項目如下: $ 利息成本 101年度 - 100年度 15 退休基金資產之預期報酬 - (26) 攤銷數 - 6 - (5) 確定給付之淨退休金利益 $ 確定提撥之退休金費用 $ 565 533 (4)重要精算假設如下: 100.12.31 2.0 % 折現率 薪資調整率 2.0 % 退休金資產預期報酬率 2.0 % (5)截至民國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久禾光電無符合退休要件員工之既得給付 ,且無實際支付退休金。 〜22〜 久正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續) 3.其他納入合併財務報表編製主體之子公司 民國一○一年度及一○○年度認列之退休金費用及養老保險費如下: 101年度 $ $ $ $ 美國久正 香港久正 久正Samoa及其子公司 久禾Samoa及其子公司 208 579 11,044 4,061 100年度 218 586 9,695 4,658 (十)所得稅 1.本公司及中華民國境內子公司民國一○一年度及一○○年度均以百分之十七估計營 利事業所得稅,並依「所得基本稅額條例」計算基本稅額。合併主體內之其餘海外 公司及其子公司則依其所在國稅率核計應納所得稅,說明如下: (1)美國久正依美國稅法規定,公司所得稅負包括聯邦所得稅及加州公司所得稅。聯 邦所得稅係採累進稅率,其稅率級距為15%〜39%,民國一○一年度及一○○年 度適用之稅率均為39%;加州所得稅之稅率為8.84%,但所得稅最少不得低於美 金800元。 (2)香港久正依據香港稅務條例規定,在香港經營行業、專業或業務而從行業、專業 或業務獲得於香港產生或得自香港的應評稅利潤,均須繳納所得稅。應評稅利潤 係指在評稅基期內依照稅務條例規定所計算於香港產生或得自香港的純利或蒙受 虧損。所得稅一般稅率為16.5%,某一課稅年度之虧損可予結轉並用以抵銷該行 業於隨後年度的利潤。 (3)江蘇久正及江蘇久禾係設立於中國大陸之外商投資企業,依中國大陸外資企業所 得稅法之規定,自開始獲利之年度(扣除前期虧損後,申報有應納所得稅年度)起 ,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徵營利事業所得稅,第三年至第五年減半徵收營利事業所得 稅,惟實際經營尚不滿十年者,應補繳已免繳、減徵之營利事業所得稅。另,依 民國九十六年新修訂之中國大陸企業所得稅法及相關政策通知,自民國九十七年 一月一日起,原享受低稅率優惠政策的企業,在新稅法施行五年內,逐步過渡到 法定稅率(25%)。江蘇久禾民國九十九年度起營利事業所得稅稅率為百分之二十 五。江蘇久正九十八年度至一○○年度適用減半徵收營利事業所得稅,營利事業 所得稅稅率為百分之十二點五,民國一○一年度起營利事業所得稅稅率為百分之 二十五。 (4)久正Samoa、久正C.I.及久禾Samoa為投資控股公司,主要係轉投資海外業務,其 所得來源均屬境外,且未於當地有其他營業活動,依當地法令之規定,境外所得 全部免稅。 〜23〜 久正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續) 2.合併公司所得稅費用組成如下: 101年度 1,806 100年度 7,438 26,508 8,680 9,740 3,409 虧損扣除減少(增加) 4,287 (19,733) 存貨報廢損失 1,754 16,787 未實現存貨跌價及呆滯損失減少 9,053 3,502 (43,910) (11,328) (4,766) 2,183 2,666 3,500 4,472 10,938 當期所得稅費用 $ 遞延所得稅費用: 海外子公司營運獲利(虧損)影響數 投資抵減變動數 遞延所得稅資產備抵評價金額變動數 其 他 所得稅費用 $ 3.合併公司損益表所列稅前淨利依規定稅率計算之所得稅及所得稅費用之差異調節如 下: 101年度 26,870 100年度 23,603 3,361 3,409 遞延所得稅資產備抵評價變動數 (43,910) (11,328) 以前年度所得稅核定及估計差異 22,044 其 他 (3,893) (4,746) 4,472 10,938 稅前淨利計算之所得稅費用 $ 投資抵減失效數 $ 所得稅費用 - 4.合併公司遞延所得稅資產(負債)主要內容如下: 101.12.31 遞延所得稅資產: 虧損扣除 存貨待報廢損失 海外子公司之營運虧損影響數 提列備抵存貨跌價損失 備抵呆帳超限數 投資抵減 其 他 遞延所得稅資產備抵評價 〜24〜 $ 118,573 573 81,048 23,589 4,652 2,262 6,851 237,548 (202,223) 35,325 100.12.31 122,860 2,327 101,680 32,642 4,286 12,002 8,898 284,695 (246,133) 38,562 久正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續) 101.12.31 遞延所得稅負債: 累積換算調整數 其 他 遞延所得稅資產淨額 100.12.31 (8,268) (6,542) (14,810) 20,515 (18,558) (100) (18,658) 19,904 101.12.31 29,449 (666) (8,268) $ 20,515 100.12.31 2,329 27,693 (100) (10,018) 19,904 $ 上列遞延所得稅資產(負債)之淨額表列情形如下: 遞延所得稅資產-流動 遞延所得稅資產-非流動 遞延所得稅負債-流動 遞延所得稅負債-非流動 遞延所得稅資產淨額 $ 5.截至民國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本公司投資於自動化設備及研究發展依促進 產業升級條例計算可抵減而未抵用之稅額及最後可抵減年度明細如下: 發生年度 98 可抵減總額 2,262 (核定數) $ 尚未抵減稅額 2,262 最後可抵減年度 102年 6.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前十年虧損得用以扣抵當年度之課稅所得。截至民國一○一 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合併公司虧損金額及可扣抵期限如下: 公司名稱 發生年度 本公司 $ 97 尚可扣除餘額 尚可扣除餘額 289,140 (核定數) $ 289,140 得抵減之 最後年限 107年 〃 98 181,060 (核定數) 181,060 108年 〃 99 21,350 (核定數) 21,350 109年 〃 100 113,989 (申報數) 113,989 110年 〃 101 58,873 (估計數) 58,873 111年 久禾光電 97 20,380 (核定數) 4,626 107年 〃 98 16,990 (核定數) 16,990 108年 〃 99 9,006 (核定數) 9,006 109年 〃 100 2,451 (申報數) 2,451 110年 $ 713,239 〜25〜 $ 697,485 久正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續) 7.本公司兩稅合一相關資訊: 未分配虧損-均屬八十七年度以後 $ 可扣抵稅額帳戶餘額 $ 101.12.31 (987,698) 100.12.31 (1,059,951) 11,553 101年度 -%(實際) 盈餘分配予居住者之稅額扣抵比率 11,553 100年度 -%(實際) 8.本公司及久禾光電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業經稅捐稽徵機關皆核定至民國九十九 年度。 (十一)股東權益 1.股 本 本公司於民國九十八年六月十六日經股東常會決議,提高額定股本為2,400,000 千元,截至民國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尚未完成變更登記。 截至民國一○一年及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額定股本均為2,400,000千元(均 保留13,500千股供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轉換使用)。 2.員工認股權憑證 本公司於民國九十六年十一月二日董事會決議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額度 為10,000千單位,每單位認股權憑證得認購股數為一股。民國一○一年度及一○○ 年度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情形及相關資訊如下: 101年度 期初流通在外認股權 100年度 加權平 認股權數量 均履約 (千單位) 價格(元) 6,810 $ 10.95 685 本期放棄認股權 - 本期執行認股權 加權平 均履約 認股權數量 價格(元) (千單位) 7,240 10.95 10.95 - 430 - 10.95 - 期末流通在外認股權 6,125 10.95 6,810 10.95 期末可執行認股權 6,125 10.95 6,810 10.95 於民國一○一年度加權平均股價為2.38元,均尚未執行認股權。截至民國一○ 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流通在外認股權之加權平均剩餘合約期間為0.83年。 上述員工認股權憑證主要發行條款如下: (1)認股價格:依轉增資之股權稀釋程度調整後,每股認購價格為10.95元。 (2)權利期間:認股權人自被授予員工認股權憑證屆滿二年後,可按下列時程行使認 購本公司之普通股股票。認股權憑證之存續期間為六年,不得轉讓,但因繼承者 不在此限。認購期間屆滿後,未行使之員工認股權憑證視同放棄,本公司將註銷 該認股權憑證,不再發行。 〜26〜 久正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續) 認股權憑證授予期間 最高可行使認股比例(累計) 屆滿2年 屆滿3年 屆滿4年 (3)履約方式:以本公司發行新股交付。 50 % 75 % 100 % (4)行使程序:本公司依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於新股發行後,檢附相關 文件向主管機關申請資本額變更登記;前揭資本額變更登記每季至少辦理一次。 本公司上述於民國九十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發行之員工認股權計畫,係 採用衡量日內含價值認列所給與之酬勞成本,因本公司於衡量日之股票公平價值 不高於認股權之執行價格,故無需認列酬勞成本。前述員工認股權憑證如依財務 會計準則公報第三十九號之規定採公平價值衡量及認列酬勞成本,相關擬制性資 訊揭露如下: A.本公司酬勞性員工認股權計畫若採用公平價值法估計酬勞成本,民國一○○年 度須認列酬勞成本為1,401千元。此項計算係採用Black-Scholes選擇權評價模式 估計給與日認股選擇權之公平價值,各項考量因素列示如下: 原始履約價格(每股) 標的股票於衡量日之現時價格(每股) 現金股利率 預期價格波動性 無風險利率 預期存續期間 11.55 元 11.55 元 % 48.33 2.69 % 6年 B.本公司員工認股權憑證已於民國一○○年第四季全數既得,民國一○○年度若 採公平價值法認列,財務報表之擬制淨利與每股盈餘資訊列示如下: 本期淨利 報表認列之淨利 擬制淨利 基本每股盈餘 報表認列之每股盈餘(元) 擬制認列之每股盈餘(元) $ 100年度 19,138 17,737 0.12 0.11 3.公積及盈餘分配之限制 (1)資本公積 依公司法規定,資本公積需優先彌補虧損後,始得以已實現之資本公積轉作 資本或發放現金股利。前項所稱之已實現資本公積,包括超過票面金額發行股票 所得之溢額及受領贈與之所得。另,依證券主管機關規定可撥充資本之資本公積 ,每年撥充之合計金額不得超過實收資本額百分之十。其中以發行股票溢價轉入 之資本公積撥充資本者,應俟產生該次資本公積之增資案經主管機關核准登記後 之次一年度,方得為之。 〜27〜 久正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續) (2)法定盈餘公積 依公司法規定,公司應就稅後純益提撥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直至與資 本總額相等為止。公司無虧損時,得經股東會決議,以法定盈餘公積發給新股或 現金,惟以該項公積超過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五之部分為限。 (3)特別盈餘公積 本公司依原證期會之規定,就帳列股東權益減項之累積換算調整數,自未分 配盈餘提列相同數額之特別盈餘公積,不得分派。嗣後股東權益減項數額有迴轉 時,得經股東會決議就迴轉部分轉回未分配盈餘以供分派。 (4)盈餘分配 A.本公司年度總決算如有盈餘,依下列順序分派之: a.提繳稅捐。 b.彌補虧損。 c.提列法定盈餘公積百分之十。 d.依法令或相關規定就當期盈餘項下提列特別盈餘公積,俟迴轉後再列入盈餘 分配。 e.就a〜d項數額後之剩餘數,連同上年度累積未分配盈餘作為可供分配盈餘提 撥: (i)員工紅利百分之五。 (ii)董事、監察人酬勞百分之一。 (iii)股東紅利就餘額全部或部分按股東持股比例分派之。 B.依本公司章程規定,董事監察人執行本公司業務時,不論營業盈虧,公司應支 給薪津。全體董事及監察人之報酬,依其對公司營運參與之程度及貢獻之價值 ,並參酌同業水準,授權董事會決定之。 (5)本公司於民國一○一年六月十二日及民國一○○年六月十五日分別經股東常會決 議通過民國一○○年度及九十九年度虧損撥補案,均未分派員工紅利及董監酬勞 。相關資訊可至公開資訊觀測站等管道查詢。 (6)本公司民國一○一年度及一○○年度均為累積虧損,均無需估計員工紅利及董監 酬勞。 4.股利政策 本公司業務及所屬行業尚處於成長階段,未來仍有重大投資及業務拓展計劃, 資金需求殷切。董事會為維持股利穩定,得就可供分配盈餘之百分之七十以上,參 酌公司業績發展及資金狀況擬定股利分派議案,其以現金股利分派部份不低於擬分 派股利之百分之二十,惟若可以其他方式募集所需資金或公司資金充裕時,亦可考 慮提高現金股利或全部以現金股利分派,避免過度稀釋每股盈餘。 〜28〜 久正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續) (十二)每股盈餘 合併公司民國一○一年度及一○○年度每股盈餘計算如下: 101年度 稅 前 稅 後 100年度 稅 前 稅 後 基本每股盈餘: 本期淨利 $ 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千股) 基本每股盈餘(元) 76,725 72,253 30,076 19,138 162,173 162,173 162,173 162,173 0.47 0.45 0.19 0.12 $ 註:合併公司發行之員工認股權不具稀釋作用,故不列入稀釋每股盈餘之計算。 (十三)金融商品相關資訊 1.公平價值之資訊 民國一○一年及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合併公司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除因 到期日甚近,係以帳面價值估計其公平價值者外,其餘之公平價值資訊如下: 101.12.31 帳面價值 公平價值 100.12.31 帳面價值 公平價值 金融負債: 長期借款(含一年內到期 $ 665,969 665,969 704,905 704,905 之長期借款) 2.合併公司估計金融商品公平價值所使用之方法及假設如下: (1)流動金融商品以其在資產負債表上之帳面價值估計其公平價值;因為此類商品到 期日甚近,其帳面價值應屬估計公平價值之合理基礎。此方法應用於現金及銀行 存款、應收及應付票據及帳款(含關係人)、其他應收(付)款-關係人、其他金融資 產、受限制資產、短期借款及應付費用及其他應付款。 (2)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係投資未上市櫃公司,因其未於公開市場交易,致實務 上無法估計公平價值。 (3)長期借款係以其預期現金流量之折現值估計公平價值。折現率則以合併公司所能 獲得相近之到期日之長期借款利率為準,因合併公司帳上之長期借款合約係約定 浮動利率,故其帳面價值即等於公平價值。 〜29〜 久正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續) 3.合併公司以活絡市場公開報價及以評價方法估計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之公平價值 明細如下: 金融資產及負債名稱 金融資產: 101.12.31 100.12.31 公開報價 評價方式 公開報價 評價方式 決定之金額 估計之金額 決定之金額 估計之金額 應收票據及帳款(含關係人) $ - 306,635 - 393,590 其他金融資產 - 14,463 - 41,637 受限制資產 - 6,155 - 16,054 短期借款 - 229,395 - 480,398 應付票據及帳款(含關係人) - 249,812 - 349,435 應付費用及其他應付款 - 188,048 - 175,690 - 665,969 - 704,905 金融負債: 長期借款(含一年內到期 借款) 合併公司民國一○一年度及一○○年度因以評價方法估計之公平價值變動而認 列為當期利益之金額均為0千元。 4.財務風險資訊 (1)信用風險 合併公司主要的潛在信用風險係源自於現金及銀行存款、非採權益法評價之 權益證券及應收帳款之金融商品。合併公司之現金存放於不同之金融機構。持有 之非採權益法評價之權益證券主要係購買信用評等優良之公司所發行的基金及非 上市(櫃)公司股票。合併公司控制暴露於每一金融機構之信用風險,而且認為合 併公司之現金及所持有之權益證券不會有重大之信用風險顯著集中之虞。另,為 降低信用風險,合併公司定期持續評估客戶財務狀況及其應收帳款之回收可能性 。 (2)流動性風險 合併公司管理階層已於合併財務報表附註四(八)及十(一)敘明所欲採行之因 應對策,如相關因應政策能達成,合併公司之資本及營運資金應尚足以支應履行 所有合約義務。 (3)利率變動之現金流量風險 合併公司之短期借款及長期借款係屬浮動利率之債務,故市場利率變動將使 短期借款及長期借款之有效利率隨之變動,而使未來現金流量產生波動。依民國 一○一年及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短期借款及長期借款餘額計算,市場利率 增加1%,將使合併公司每年現金流出分別增加8,954千元及11,853千元。 〜30〜 久正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續) 五、關係人交易 (一)關係人之名稱及關係 關 係 人 名 稱 岡谷電機產業株式會社 (岡谷會社) 與 本 公 司 之 關 係 本公司法人董事 Okaya Electric America Inc. (美國岡谷) 本公司法人董事之聯屬公司 佰鴻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佰鴻工業) 王世岳先生 本公司法人董事 林國樑先生 本公司副總經理 陳弘國先生 久禾光電總經理 全體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及副總經理 合併公司主要管理階層 本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 (二)與關係人之間之重大交易事項 1.銷 貨 美國岡谷 101年度 佔合併公 司銷貨 金 額 淨額% $ 183,770 8 岡谷會社 $ 100年度 佔合併公 司銷貨 金 額 淨額% 141,235 6 55,138 2 63,553 3 238,908 10 204,788 9 截至民國一○一年及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因銷貨而產生之應收關係人 貨款如下: 101.12.31 美國岡谷 $ 金 岡谷會社 $ 100.12.31 佔應收 票據及 金 額 帳款% 16,532 4 額 29,704 佔應收 票據及 帳款% 10 7,646 2 5,471 1 37,350 12 22,003 5 合併公司銷售交易係依數量標準或地區別訂價,其銷售價格及收款期間無顯著 不同。 2.進 貨 彙 計 $ 金 〜31〜 101年度 佔合併公 司進貨 額 淨額% 48 - 金 100年度 佔合併公 司進貨 額 淨額% 4,461 - 久正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續) 截至民國一○一年及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因購貨而尚未支付之應付關 係人貨款餘額如下: 彙 $ 計 金 101.12.31 佔應付 票據及 額 帳款% - 金 100.12.31 佔應付 票據及 額 帳款% 62 - 合併公司向關係人進貨價格及付款天數無顯著不同。 3.其 他 除進銷貨交易以外,因代收模具款產生其他應收關係人款帳列金融資產-流動 項下,其明細如下: 其 他 101.12.31 其他應收 佔期末 關係人款 餘額% $ 422 3 100.12.31 其他應收 佔期末 關係人款 餘額% 119 - 4.保 證 民國一○一年及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合併公司短期借款及長期借款係由王 世岳先生、林國樑先生及陳弘國先生擔任連帶保證人。 5.主要管理階層薪酬總額 合併公司給付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及副總經理等主要管理階層薪酬總額之有 關資訊如下: $ 薪 資 獎金及特支費 業務執行費用 員工紅利 101年度 14,956 160 - 100年度 13,868 155 - 六、抵質押之資產 合併公司提供抵質押資產之帳面價值明細如下: 抵 (質) 押 資 產 銀行存款、定期存款(列於受限制 資產-流動) 應收帳款 存出保證金 土 地 土地使用權 房屋及建築 機器設備 其他設備 101.12.31 擔 保 標 的 短期借款、信用狀 及進口關稅擔保 $ 6,155 短期借款 長期借款 4,945 長期借款 184,079 短期借款 5,714 長期借款 464,334 長期借款 258,405 短期借款 198 $ 923,830 〜32〜 100.12.31 16,054 31,164 184,079 6,823 484,841 342,210 1,216 1,066,387 久正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續) 七、重大承諾事項及或有事項 (一)截至民國一○一年及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合併公司已開立尚未使用之信用狀 餘額分別為1,817千元及12,890千元。 (二)截至民國一○一年及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合併公司因向金融機構融資借款而 開立保證票據均為70,542千元。 八、重大之災害損失:無。 九、重大之期後事項:無。 十、其 他 (一)改善流動性不足之因應對策 合併公司於民國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累積虧損已達實收資本額之二分之一以 上,如附註四(八)所述,本公司已於民國一○○年六月二十九日取得聯合授信銀行團 同意,自民國一○○年六月二十九日起還款時程展延五年分十一期償還。本公司擬採 行下列因應政策,持續改善公司營運狀況: 1.持續積極以開發新客戶、降低成本等方式提升營運績效、產能之運用及獲利。 2.管理當局持續與債權銀行協商增加融資額度,並洽談新增往來銀行。 3.資金部份縮短客戶應收帳期及委託銀行託收做為短期因應對策,長期需要引進新資 金,尋求其他財務、業務策略聯盟,以爭取合作機會改善公司財務結構。 (二)本期發生之用人、折舊及攤銷費用依其功能別彙總如下: 功能別 性質別 用人費用 薪資費用 勞健保費用 退休金費用 其他用人費用 折舊費用 攤銷費用 屬於營業 成 本 者 101年度 屬於營業 費 用 者 228,070 8,327 16,972 3,706 116,364 5,414 112,317 7,295 7,770 2,516 20,533 5,748 合 計 屬於營業 成 本 者 100年度 屬於營業 費 用 者 合 計 340,387 15,622 24,742 6,222 136,897 11,162 199,946 8,562 16,607 3,943 126,314 5,225 115,507 7,736 7,228 2,858 23,955 11,324 315,453 16,298 23,835 6,801 150,269 16,549 (三)合併公司具重大影響之外幣金融資產及負債資訊如下: 外幣單位:千元 外 幣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美 金 人 民 幣 金融負債 貨幣性項目 美 金 人 民 幣 $ 101.12.31 匯 率 新台幣 外 幣 100.12.31 匯 率 新台幣 19,105 24,063 29.09 4.6281 555,764 111,366 19,364 23,775 30.275 4.807 586,245 114,286 11,708 27,155 29.09 4.6281 340,586 125,676 17,413 57,235 30.275 4.807 527,179 275,129 〜33〜 久正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續) (四)其 他: 本公司經由第三地區事業香港久正以HKD5,792千元,及以原經經濟部投資審議委 員會核准且已實行之大陸地區投資事業東莞東坑久正光電電子廠鑑價後之價值 HKD4,208千元,合計以HKD10,000千元作為股本,間接在大陸地區投資設立東莞久正 光電有限公司,已於民國一○一年七月十三日向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核備在案,截 至查核報告日止,相關設立程序尚未完成。 十一、附註揭露事項 (一)重大交易事項相關資訊: 1.資金貸與他人:無。 2.為他人背書保證: 人民幣單位:千元 背書保證者 公司名稱 久正光電 被背書保證對象 對單一企 本期最高背 期末背書 以財產擔保之 業背書保 公司名稱 關 係 保證餘額 背書保證金額 證限額(註1) 書保證餘額 江蘇久正 為本公司採權益法評價 162,653 92,562 92,562 (RMB20,000) (RMB20,000) 之被投資公司 累計背書保證金 額佔最近期財務 報表淨值之比率 13.17 % 背書保證 最高限額 (註2) 325,307 註1:本公司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限額以本公司前一年底淨值百分之二十五為限。 註2:本公司背書保證總額以本公司前一年底淨值百分之五十為限。 註3:係以財務報告日匯率(NT:29.09/US;RMB:6.2855/US)換算為台幣。 3.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 股數單位:千股 持有之 有價證券 與有價證券 公司 種類及名稱 發行人之關係 帳 列 科 本公司 香港久正 本公司持股99.99%之子公司 本公司 本公司 本公司 本公司 本公司持股100%之子公司 ″ 本公司持股31.84%之子公司 無 美國久正 久正Samoa 久禾光電 彩煇公司 期 目 股 數 採權益法評價之 長期股權投資 ″ ″ ″ 以成本衡量之金 融資產 末 持 帳面金額 比率% 有 期中最 高持股 市價/淨值 股 數 持股比例% 備註 39,500 52,086 99.99 52,086 39,500 99.99 註 155 22,727 7,467 3,730 60,625 391,003 85,156 - 100.00 100.00 31.84 5.49 60,625 392,436 85,759 - 155 22,727 7,467 3,730 100.00 100.00 31.84 5.49 ″ ″ ″ - 註:上述交易於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時業已沖銷。 4.累積買進或賣出同一有價證券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 :無。 5.取得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無。 6.處分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無。 7.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 進(銷)貨 交易對象 之 公 司 本公司 江蘇久正 本公司 香港久正 本公司 美國岡谷 本公司 美國久正 關 係 交 進 (銷) 貨 進貨 本公司子公司- 久正C.I.持股100% 之子公司 本公司持股 銷貨 99.99%之子公司 本公司法人董事之 銷貨 聯屬公司 銷貨 本公司持股100% 之子公司 交易條件與一般交 情 形 易不同之情形及原因 應收(付)票據、帳款 佔總進 佔總應收 備註 金 額 (銷)貨 授信期間 單 價 授信期間 (付)票據、帳 之比率 餘 額 款之比率 1,347,015 89 % 與一般交易 因產品特殊 (163,056) (58) % 註2 無顯著不同 及差異性無 從比較 (140,258) (8) % 與一般交易 與一般交易 9,250 4 % ″ 無顯著不同 無顯著不同 (183,770) (10) % ″ 29,704 14 % ″ 易 (145,019) 〜34〜 (8) % ″ ″ - 41,594 20 % 註2 久正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續) 註1:其中對江蘇久正之應付帳款係包括三角貿易已沖銷之進銷貨交易所產生之餘額。 註2:上述交易於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時業已沖銷。 8.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無。 9.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無。 (二)轉投資事業相關資訊: 1.本公司對被投資公司具有重大影響力或控制力之被投資公司基本資訊: 單位:外幣千元/千股 投資公 司名稱 本公司 被投資 公司名稱 香港久正 本公司 美國久正 本公司 本公司 久正Samoa 久禾光電 主要營 原始投 資金額 期 末 所在地區 業項目 本期期末 上期期末 股 數 比 率 166,570 166,570 39,500 99.99% 香港 液晶顯示器模組 之加工製造 53,135 53,135 155 100.00% 美國加州 液晶顯示器模組 、電子零件、電 腦週邊設備等產 品之買賣業務 US$ 22,727 US$ 22,727 22,727 100.00% 薩摩亞 控股公司 70,368 70,368 7,467 31.84% 台中市 電子零組件、光 學儀器之製造 開曼群島 久正Samoa 久正C.I. 久正C.I. 江蘇久正 久禾光電 久禾Samoa 久禾Samoa 江蘇久禾 US$ 23,678 US$ 23,678 控股公司 23,678 大陸江蘇省 液晶顯示器之生 US$ 23,000 US$ 23,000 產製造 198,454 198,454 薩摩亞 控股公司 大陸江蘇省 模組製造加工 6,055 US$ 10,520 US$ 10,520 - 持 有 帳面金額 52,086 被投資公司 本期損益 (19,649) 60,625 3,007 391,003 85,156 58,593 72,515 100.00% US$ 21,827 US$ 2,143 100.00% US$ 21,848 US$ 2,147 100.00% 281,654 US$ 1,342 100.00% US$ 12,713 US$ 666 本期認列之 備 註 投資(損)益 (19,647) 子公司 3,007 ″ 58,065 ″ 23,051 本公司採權益 法評價之被投 資公司 由久正Samoa依 孫公司 持股比例認列 由久正C.I.依持 ″ 股比例認列 由久禾光電依 採權益法評價 持股比例認列 之被投資公司 子公司 由久禾Samoa依 ″ 持股比例認列 註:上述交易於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時業已沖銷。 2.本公司直接或間接具有控制力之被投資公司從事下列交易之相關資訊: (1)資金貸與他人: 外幣單位:千元 貸出資金 貸 與 往來 本 期 之 公 司 對 象 科目 最高餘額 編號 本期實際 利 率 資與性 業務往來 有短期融 提列備抵 對個別對象資 資金貸與 擔 保 品 金貸與限額 質金貸 通資金必 區 間 (註1) 金 額 要之原因 呆帳金額 名稱 價值 (註2) 總限額(註3) 期末餘額 1 江蘇久正 江蘇久禾 其他融資 9,909 款-關係人 (RMB2,141) 動支餘額 - - 8.241% 2 - 充實營運 資金 - - 114,004 152,006 (RMB24,633) (RMB32,844) 註1:1代表有業務往來者。2代表有短期融通資金之必要。 註2:本公司資金貸與有短期融通資金必要者且本公司具有控制權之子公司及母公司具有控制權之聯屬公司者,該貸與總金額以不超過本公司前一年底淨值百分 之三十為限;除上述關係者外個別貸與金額以不超過本公司淨值百分之十五為限。 註3:本公司資金貸與總額以本公司前一年底淨值之百分之四十為限。 註4:係以財務報告日匯率(NT:29.09/US;RMB:6.2855/US)換算為台幣。 註5:上述交易於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時業已沖銷。 (2)為他人背書保證: 人民幣單位:千元 背書保證者 被背書保證對象 公司名稱 江蘇久正 公司名稱 江蘇久禾 江蘇久禾 江蘇久正 關 係 業務往來 之公司 業務往來 之公司 對單一企 本期最高背 業背書保 書保證餘額 證限額(註1) 760,038 69,422 (RMB164,222) (RMB15,000) 710,776 148,100 (RMB153,578) (RMB32,000) 期末背書 以財產擔保之 保證餘額 背書保證金額 69,422 (RMB15,000) 138,843 (RMB30,000) 累計背書保證金 額佔最近期財務 報表淨值之比率 15.66 % 36.51 % 背書保證 最高限額 760,038 (RMB164,222) 710,776 (RMB153,578) 註1:因業務關係對列入母公司合併報表之企業背書保證,其背書保證餘額以不超過本公司前一年底淨值之百分之二百為限。 註2:對外背書保證總額以子公司前一年底淨值之百分之二百為限。 註3:係以財務報告日匯率(NT:29.09/US;RMB:6.2855/US)換算為台幣。 〜35〜 久正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續) (3)期末持有有價證券情形: 單位:外幣千元/千股 有價證券 與有價證券 帳 列 持有之公司 種類及名稱 發行人之關係 科 目 久正Samoa 久正C.I. 久正Samoa.持股 採權益法評 100%之子公司 價之長期股 權投資 江蘇久正 ″ 久正C.I. 久正C.I.持股 100%之子公司 久禾光電 ″ 久禾 Samoa 久禾光電持股 100%之子公司 ″ 久禾Samoa 江蘇久禾 久禾Samoa持股 100%之子公司 期 股 數 末 帳面金額 23,678 US$ 21,827 - US$ 21,848 6,055 281,654 - US$ 12,713 持股比率 淨 值 100.00 US$ 0.92元 100.00 100.00 100.00 期中最高持股 股 數 持股比率 23,678 100.00 備註 註 - 100.00 ″ 100.00 ″ 100.00 ″ 46.52元 6,055 - - 註:上述交易於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時業已沖銷。 (4)累積買進或賣出同一有價證券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 上:無。 (5)取得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無。 (6)處分不動產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無。 (7)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 進(銷)貨 交 交易對象 關 係 進 (銷) 之 公 司 貨 江蘇久正 本公司 持有100%之法 銷貨 人股東 美國久正 本公司 ″ 進貨 香港久正 江蘇久禾 久禾光電 本公司 持有99.99%之 進貨 法人股東 久禾光電 間接持有100% 銷貨 之法人股東 江蘇久禾 久禾光電間接 進貨 持有100%之子 公司 易 金 額 (1,347,015) 145,019 140,258 (179,496) 179,496 交易條件與 一般交 情 形 易不同之情形 及原因 佔總進 (銷)貨 授信期間 單 價 授信期間 之比率 (88) % 與一般客戶無 因產品特殊及差 顯著不同 異性無從比較 100 % ″ 與一般客戶無顯 著不同 100 % ″ ″ (64) % ″ 92 ″ % 因產品特殊及差 異性無從比較 ″ 應收(付)票據、帳款 佔總應收 備註 (付)票據、帳 餘 額 款之比率 163,056 88 % 註 (41,594) (98) % ″ (9,250) (66) % ″ 90 % ″ (97) % ″ - 113,628 - (113,628) 註1:其中江蘇久正對本公司之應付帳款係包括三角貿易已沖銷之進銷貨交易所產生之餘額。 註2:上述交易於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時業已沖銷。 (8)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者: 單位:新台幣千元 帳列應收款 應收關係人 項之公司 交易對象 關 係 款項餘額 江蘇久正 本公司 持有100%之 163,056 法人股東 江蘇久禾 久禾光電 間接持有100% 113,628 之法人股東 逾期應收關係人款項 週轉率 金 額 處理方式 8.73 % 每月以債權債務相抵後 視資金需求收付款項 1.55 % 視資金需求收款 應收關係人款項 期後收回金額(註) 163,056 註1:截至民國一○二年三月二十五日之資料。 註2:上述交易於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時業已沖銷。 (9)具有控制力之被投資公司從事衍生性金融商品相關資訊:無。 〜36〜 42,450 提列備抵 呆帳金額 - 備註 註2 - ″ 久正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續) (三)大陸投資資訊: 1.投資概況: 本公司民國一○一年度對大陸投資概況如下: 美金單位:千元 大陸被投資 公司名稱 江蘇久正 主要營業 實 收 投資 本期期初自 本期匯出或 台灣匯出累 收回投資金額 項 目 資本額 方式 積投資金額 匯出 收回 669,070 透過久正 669,070 液晶裝置及電子 (US$23,000) -Samoa間 (US$23,000) 元件加工業務 接投資 本期期末自 本公司直接 台灣匯出累 或間接投資 積投資金額 之持股比例 669,070 100% (US$23,000) 本期認列 期末投資 截至本期 投資損益 止已匯回 帳面價值 投資收益 (註1) 62,456 635,558 (US$2,147) (US$21,848) 2.轉投資大陸地區限額 本期期末累計自台灣匯出 赴大陸地區投資金額 747,904 (US$25,710) 經濟部投審會核准 投資金額 749,824 (US$25,776) 依經濟部投審會規定 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 無限額 註1:本期投資損益係依據台灣母公司簽證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認列。 註2:依投審會於97.8.29修正「大陸地區從事投資或技術合作審查原則」有關大陸投資限額計算之規 定,本公司已取得經濟部工業局核發符合營運總部營運範圍證明文件,故對大陸地區投資限額 不受限制。 註3:本公司轉投資公司東莞久立已於98.1.7完成註銷登記,本期期末累積投資金額中計USD2,710千 元屬於東莞久立已實現損失。 註4:係以資產負債表日匯率29.09換算為新台幣。 本公司經由第三地區事業香港久正以HKD9,024千元在大陸地區設立來料加工廠 -東莞東坑久正光電電子廠,從事經營液晶裝置、電子元件加工業務,已於民國九 十一年十一月二十日向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核備在案,另香港久正以HKD5,792千 元,及以原經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核准且已實行之大陸地區投資事業東莞東坑久 正光電電子廠鑑價後之價值HKD4,208千元,合計以HKD10,000千元作為股本,間接 在大陸地區投資設立東莞久正光電有限公司,已於民國一○一年七月十三日向經濟 部投資審議委員會核備在案,截至查核報告日止,相關設立程序尚未完成,請詳附 註十(四)說明。 3.重大交易事項:請參閱附註十一(二)。 (四)母子公司間業務關係及重要交易往來情形: 1.民國一○一年度 編號 交易人名稱 交易往來對象 (註一) 與交易人 之關係 科 目 銷貨 應收帳款 銷貨 應收帳款 加工費 銷貨 營業成本 金 額 145,019 41,594 140,258 9,250 44,635 41,784 1,347,015 應付帳款 營業成本 應付帳款 163,056 179,496 113,628 (註二) 0 本公司 美國久正 1 0 ″ 香港久正 1 0 ″ 江蘇久正 1 2 久禾光電 江蘇久禾 3 〜37〜 交 易 往 來 情 形 交易條件 佔合併總營收或 總資產之比率 % 6.33 % 與一般交易無顯著不同 1.83 % ″ 6.12 % 與一般交易無顯著不同 0.41 % ″ 1.95 % 依預計人工費用加成計算 1.82 % 與一般交易無顯著不同 58.80 % 因產品特殊及差異性無從 比較 7.18 % 與一般交易無顯著不同 7.84 % ″ 5.00 % ″ 久正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續) 2.民國一○○年度 編號 交易人名稱 交易往來對象 (註一) 與交易人 之關係 科 目 (註二) 0 本公司 美國久正 1 0 ″ 香港久正 1 0 ″ 江蘇久正 1 1 江蘇久正 江蘇久禾 3 2 久禾光電 江蘇久禾 3 3 江蘇久禾 江蘇久正 3 銷貨 應收帳款 銷貨 應收帳款 加工費 銷貨 營業成本 應付帳款 其他金融資 產-非流動 營業成本 應付帳款 銷貨 金 額 174,805 18,536 139,472 17,175 52,506 57,205 1,210,048 交 易 往 來 情 形 交易條件 145,714 10,294 佔合併總營收或 總資產之比率 % 7.70 % 與一般交易無顯著不同 0.73 % ″ 6.15 % 與一般交易無顯著不同 0.68 % ″ 2.31 % 依預計人工費用加成計算 2.52 % 與一般交易無顯著不同 53.32 % 因產品特殊及差異性無從 比較 5.73 % 與一般交易無顯著不同 0.41 % 依8.241%計息 158,035 117,401 1,545 與一般交易無顯著不同 ″ ″ 6.96 % 4.62 % 0.07 % 註一、編號之填寫方式如下: 1.0代表母公司。 2.子公司依公司別由阿拉伯數字1開始依序編號。 註二、與交易人之關係種類標示如下: 1.母公司對子公司。 2.子公司對母公司。 3.子公司對子公司。 十二、營運部門資訊: (一)一般性資訊 101年度 液晶顯示器模組 產 品 部 門 其他產品部門 調整及沖銷 合 計 收 入 1,730,715 560,160 利息收入 1,152 256 (295) 1,113 利息費用 32,538 7,208 (295) 39,451 折舊與攤銷 99,988 48,071 - 148,059 14,433 111,716 - 126,149 來自外部客戶收入 $ - 2,290,875 部門利益(損失) $ 部門總資產 $ - - 2,270,402 2,270,402 部門總負債 $ - - 1,383,999 1,383,999 〜38〜 久正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續) 100年度 液晶顯示器模組 產 品 部 門 其他產品部門 調整及沖銷 合 計 收 入 1,775,574 493,978 利息收入 2,010 433 (1,101) 1,342 利息費用 39,831 8,576 (1,102) 47,305 116,701 50,117 - 166,818 (41,373) 117,937 - 76,564 來自外部客戶收入 $ 折舊與攤銷 - 2,269,552 部門利益(損失) $ 部門總資產 $ - - 2,541,705 2,541,705 部門總負債 $ - - 1,751,103 1,751,103 合併公司有一個應報導部門:液晶顯示器模組產品部門,主要應用於工業產品、 監控系統、收銀系統、事務機器、手機、玩具、家電產品、示波器等產品中。 合併公司之營運部門損益係以稅前營業損益(不包括非經常發生之損益及匯兌損 益)衡量,並作為評估績效之基礎。合併公司並未分配資產及負債予應報導部門以供 營運決策者衡量部門資產及負債,營運部門報導之金額與營運決策者使用之報告一致 。營運部門之會計政策皆與附註二所述之重要會計政策彙總相同。 (二)企業整體資訊 1.產品別資訊 產品名稱 液晶顯示器模組產品 其 他 $ $ 101年度 1,730,715 560,160 2,290,875 100年度 1,775,574 493,978 2,269,552 2.地區別資訊 收入係依據客戶所在地理位置為基礎歸類,而非流動資產則依據資產所在地理 位置歸類。 (1)來自外部客戶收入: 地 區 美 國 101年度 $ 728,075 100年度 652,663 臺 灣 670,424 667,476 德 國 204,441 204,754 中國大陸 139,813 181,590 其他國家 548,122 563,069 2,290,875 2,269,552 $ 〜39〜 久正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續) (2)非流動資產: 地 區 臺 灣 101年度 $ 590,448 100年度 625,221 中國大陸 553,900 637,577 其他國家 62,092 72,330 1,206,440 1,335,128 $ 3.重要客戶資訊:無。 十三、轉換至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說明 (一)依原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九十九年二月二日金管證審字第0990004943號函 規定號函規定,上市上櫃公司及興櫃公司應自民國一○二年起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原名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 解釋公告(以下簡稱IFRSs)編製財務報告,為因應上開修正,合併公司業已成立專 案小組,並訂定採用IFRSs之計畫,該計畫係由陳嘉輝副總經理統籌負責,有關計畫 之重要內容、預計完成時程及目前執行情形說明如下: 計 畫 內 容 1.評估階段(99年1月1日至100年12月31日) 主要執行單位 目前執行情形 ◎訂定採用IFRS計畫及成立專案小組 會計部門 已完成 ◎比較分析現行會計政策與IFRSs之差異 ◎評估現行會計政策應作之調整 會計部門 已完成 會計部門 已完成 ◎評估「首次採用國際會計準則」公報之適用 會計部門 已完成 ◎評估相關資訊系統及內部控制應作之調整 內部稽核部門 已完成 、資訊部門 2.準備階段(100年1月1日至101年12月31日) ◎決定如何依IFRSs調整現行會計政策 會計部門 已完成 ◎決定如何適用「首次採用國際會計準則」公報 ◎調整相關資訊系統及內部控制 會計部門 已完成 內部稽核部門 已完成 、資訊部門 3.實施階段(101年1月1日至102年12月31日) ◎測試相關資訊系統之運作情形 資訊部門 已完成 ◎蒐集資料準備依IFRSs編製開帳日資產負債表及 比較財務報表 會計部門 已完成 ◎依IFRSs編製財務報表 會計部門 積極進行中 ( 二 ) 謹就合併公司初步評估目前會計政策與依IFRSs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所使用之會計政策 二者間可能產生之重大差異及影響說明如下: 〜40〜 久正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續) 1.民國一○一年一月一日合併資產負債調節表 現行會計政策 流動資產(1) $ 1,177,929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6)及(8) 1,309,515 無形資產(2) 7,214 其他資產(1)、(2)、(4)、(6)及(8) 47,047 總資產 $ 2,541,705 流動負債(1)及(3) $ 1,076,188 長期借款 646,753 其他負債(1)及(4) 28,162 總負債 1,751,103 股 本 1,621,732 資本公積(5) 5,173 保留盈餘(3)、(4)、(5)及(7) (1,059,951) 非控制權益(3) 139,989 其他股東權益項目(7) 83,659 股東權益 790,602 負債及股東權益總額 $ 2,541,705 影響金額 (2,329) (2,611) (6,823) 20,054 8,291 7,834 20,049 27,883 (5,173) 69,969 (729) (83,659) (19,592) 8,291 IFRSs 1,175,600 1,306,904 391 67,101 2,549,996 1,084,022 646,753 48,211 1,778,986 1,621,732 (989,982) 139,260 771,010 2,549,996 影響金額 143 (5,714) 5,571 7,103 11,644 18,747 (5,173) 70,612 (527) (83,659) (18,747) - IFRSs 1,034,513 1,187,069 215 48,605 2,270,402 792,255 572,838 37,653 1,402,746 1,621,732 (917,086) 183,064 (20,054) 867,656 2,270,402 2.民國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合併資產負債調節表 流動資產(1)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6)及(8) 無形資產(2) 其他資產(1)、(2)、(4)、(6)及(8) 總資產 流動負債(1)及(3) 長期借款 其他負債(1)及(4) 總負債 股 本 資本公積(5) 保留盈餘(3)、(4)、(5)及(7) 非控制權益(3)及(4) 其他股東權益項目(7) 股東權益 負債及股東權益總額 現行會計政策 $ 1,034,513 1,186,926 5,929 43,034 $ 2,270,402 $ 785,152 572,838 26,009 1,383,999 1,621,732 5,173 (987,698) 183,591 63,605 886,403 $ 2,270,402 〜41〜 久正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續) 3.民國一○一年度合併綜合損益調節表 現行會計政策 $ 2,290,875 營業收入 1,862,208 營業成本(3)及(4) IFRSs 2,290,875 影響金額 (157) 1,862,051 營業毛利 428,667 157 428,824 營業費用(3)、(4)及(8) 291,886 (447) 291,439 營業淨利 136,781 604 137,385 營業外收入及利益 35,945 營業外支出及費用(8) 46,577 (308) 46,269 126,149 912 127,061 稅前淨利 4,472 所得稅費用 $ 稅後淨利(3)、(4)及(8) 121,677 - 35,945 - 4,472 912 122,589 其他綜合損益: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 $ 兌換差額 (27,403) (67) 確定福利計畫之精算損益(4) 與其他綜合損益組成部份相關 1,527 之所得稅 (25,943)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稅後淨額) $ 綜合損益總額 96,646 4.各項調節說明 (1)合併公司於所得稅估列時,考量各項投資抵減及暫時性差異等因素估列之遞延所 得稅資產及負債,依IFRSs規定應分類為非流動資產及非流動負債項下,且僅於有 法定執行權將當期所得稅資產及當期所得稅負債互抵及其他相關條件時,始應將 遞延所得稅資產及遞延所得稅負債互抵;依此,合併公司於民國一○一年一月一 日及十二月三十一日將依現行會計政策以互抵後淨額表達之遞延所得稅資產-流 動與遞延所得稅負債-非流動,重分類至遞延所得稅資產-非流動之金額分別為 2,329千元及0千元,重分類至遞延所得稅負債-非流動之金額分別為8,640千元及 666千元。 (2)合併公司以租賃形式取得之土地使用權以營業租賃處理,其為取得租賃權益所支 付之款項依IFRSs應作為預付租賃款,並於租賃期間內按直線法攤銷;依此,合併 公司於民國一○一年一月一日及十二月三十一日將依我國會計準則原帳列無形資 產項下之土地使用權重分類至預付長期租金之金額分別為6,823千元及5,714千元。 〜42〜 久正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續) (3)合併公司對因員工過去提供服務而給與之累積帶薪假負有現時法定或推定支付義 務,依此,合併公司將支付累積帶薪假之預期成本認列為應計負債(帳列流動負債 項下),並於民國一○一年一月一日及十二月三十一日調整保留盈餘之金額均為 7,205千元及非控制權益減項之金額均為729千元,民國一○一年一月一日及十二 月三十一日產生應計費用分別為7,934千元及7,769千元。另,民國一○一年度因累 積帶薪假預期成本差異調整認列為薪資費用減少金額為165千元(營業成本及費用 分別增加70千元及減少235千元),及調整增加非控制權益32千元。 (4)合併公司提供與員工之退職後確定福利計劃,係採用精算技術衡量確定福利計畫 之退職後福利義務,其因經驗調整及精算假設變動產生之精算損益,依我國會計 準則原係依員工剩餘服務期間攤銷並認列於損益,合併公司採用IFRS第一號公報 「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以下稱IFRS 1)選擇豁免之規定,於民國一○一 年一月一日轉換日將該等精算損益立即認列於保留盈餘減項計11,658千元,增加 應計退休金負債11,409千元,及沖銷預付退休金249千元。另,我國會計準則與精 算假設有關之未認列損益攤銷不同於IFRSs,故民國一○一年度調整減少應攤銷之 退休金費用計747千元(營業成本及費用分別減少227千元及520千元),並調整認列 其他綜合損益67千元及調整增加非控制權益170千元。 (5)合併公司因子公司辦理現金增資,而公司未按持股比例認購而造成之持股比例減 少,其所認列之資本公積5,173千元,於民國一○一年一月一日及十二月三十一日 調整增加保留盈餘均為5,173千元。 (6)合併公司依IFRSs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將原帳列固定資產項下之預付設備款重分類 至其他資產項下,本公司於民國一○一年一月一日及十二月三十一日將原帳列固 定資產項下之預付設備款重分類至其他資產項下之金額分別為5,834千元及2,651千 元。 (7)合併對於因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為表達貨幣產生之累積換算調整數,於民 國一○一年一月一日轉換日採用IFRS 1規定之選擇豁免,推定累積換算調整數為 零,並將先前依我國會計準則認列之累積換算調整數重分類至保留盈餘之金額計 83,659千元。 (8)轉換至IFRSs前,閒置資產係帳列其他資產項下;轉換為IFRSs後,IFRSs下無閒置 資產之會計類別,故合併公司將原帳列其他資產項下之閒置資產依性質重分類為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本公司於民國一○一年一月一日及十二月三十一日將原帳 列其他資產項下之閒置資產依性質重分類為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金額分別為 3,223千元及2,794千元。另合併公司民國一○一年度將原帳列營業外費用之閒置資 產折舊費用308千元重分類至營業內費用。 〜43〜 久正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續) (三)依IFRS 1規定,除依選擇性豁免及強制性例外規定辦理者外,原則上公司於首次採用 國際會計準則時,應依所有在首次採用國際會計準則時已生效之會計準則規定編製財 務報表,並予以追溯調整。謹將合併公司擬依選擇性豁免規定辦理之部分,擇要說明 如下: 1.對於民國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發生之企業併購、取得子公司及關聯企業交 易,不予追溯重編。 2.對於因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為表達貨幣產生之累積換算調整數,合併公司採 用累積換算調整數豁免,於轉換日推定累積換算調整數為零,並將先前依我國會計 準則認列之累積換算調整數重分類至保留盈餘。 3.採用精算技術衡量確定福利計畫之退職後福利義務時,因經驗調整及精算假設變動 產生之精算損益,不予追溯重新計算,該等精算損益於轉換日立即認列於權益。 4.合併公司於轉換日前發行之員工認股權憑證等股份基礎給付交易,對於截至民國一 ○○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已既得或已交割者,不予追溯重新計算認列酬勞成本。 ( 四 ) 合併公司係以金管會目前已認可之IFRSs作為上開評估之依據。惟上述現行會計政策 與未來依IFRSs編製財務報表所使用之會計政策二者間可能產生之重大差異與其可能 影響金額,及依IFRS第1號公報「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規定所選擇之會計政 策,係依目前環境與狀況所作成之初步決定,嗣後可能因環境或狀況改變而變更。 〜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