鈺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核閱報告書 民國 104 年及 103 年第一季 (股票代碼 5351) 公司地址:新竹市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科技五路 6 號 電 話:(03)578-2345 ~1~ 鈺 創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民國 104 年及 103 年第一季合併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核閱報告書 目 錄 項 目 頁 次 一、 封面 1 二、 目錄 2 ~ 3 三、 會計師核閱報告書 4 ~ 5 四、 合併資產負債表 6 ~ 7 五、 合併綜合損益表 8 六、 合併權益變動表 9 七、 合併現金流量表 10 ~ 11 八、 合併財務報告附註 12 ~ 78 (一) 公司沿革 12 (二) 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12 (三) 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12 ~ 14 (四) 重要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14 ~ 27 (五) 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27 ~ 28 (六) 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28 ~ 57 (七) 關係人交易 57 (八) 質押之資產 58 (九) 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58 ~2~ 項 (十) 目 頁 次 重大之災害損失 59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 59 (十二)其他 59 ~ 70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71 ~ 77 (十四)營運部門資訊 78 ~3~ 鈺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附 註 民 國 104 年 及 103 年 第 一 季 (僅 經 核 閱 , 未 依 一 般 公 認 審 計 準 則 查 核 )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 特 別 註 明 者 外 ) 一、公司沿革 鈺 創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簡 稱 「 本 公 司 」 )於 中 華 民 國 設 立 , 本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以 下 統 稱 「 本 集 團 」 )主 要 營 業 項 目 為 各 種 積 體 電 路 設 計 及 產 製 。 二、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本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已 於 民 國 104 年 5 月 12 日 提 報 董 事 會 後 發 布 。 三、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一 ) 已 採 用 金 融 監 督 管 理 委 員 會 (以 下 簡 稱 「 金 管 會 」 )認 可 之 新 發 布 、 修 正 後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影響 依 據 金 管 會 民 國 103 年 4 月 3 日 金 管 證 審 字 第 1030010325 號 令 , 上 市 、 上 櫃 及 興 櫃 公 司 應 自 民 國 104 年 起 全 面 採 用 經 金 管 會 認 可 並 發 布 生 效 之 2013 年 版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 不 包 含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9 號 「 金 融 工 具 」) 及 民 國 104 年 起 適 用 之 證 券 發 行 人 財 務 報 告 編 製 準 則 ( 以 下 統 稱 「 2013 年 版 IFRSs」) 編 製 財 務 報 告 , 本 集 團 適 用 上 述 2013 年 版 IFRSs 之 影 響 如 下 : 1.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1 號 「 財 務 報 表 之 表 達 」 該 準 則 修 正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之 表 達 方 式,將 列 示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之 項 目 依 性 質 分 類 為「 後 續 不 重 分 類 至 損 益 」及「 後 續 將 重 分 類 至 損 益 」兩 類 別 。 該 修 正 同 時 規 定 以 稅 前 金 額 列 示 之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項 目,其 相 關 稅 額 應 隨 前 述 兩類別予以單獨列示。本集團依該準則改變綜合損益表之表達方式。 2.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12 號 「 對 其 他 個 體 之 權 益 之 揭 露 」 該 準 則 整 合 各 號 準 則 對 企 業 所 持 有 子 公 司、聯 合 協 議、關 聯 企 業 及 未 納 入 合 併 報 表 之 結 構 型 個 體 之 權 益 之 揭 露 規 定,並 要 求 揭 露 相 關 資 訊。本 集 團 依該準則增加有關合併個體及未合併個體之資訊揭露。 3.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13 號 「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 該 準 則 定 義 公 允 價 值 為:於 衡 量 日,市 場 參 與 者 間 在 有 秩 序 之 交 易 中 出 售 資 產 所 能 收 取 或 移 轉 負 債 所 須 支 付 之 價 格。建 立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架 構,須 以市場參與者之觀點;對於非金融資產之衡量須基於最高及最佳使用狀 態;並 規 範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相 關 揭 露。經 評 估 該 準 則 對 本 集 團 財 務 狀 況 與 經 營結果無重大影響,並依規定增加公允價值衡量相關揭露。 ~12~ 4.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第 19 號 「 員 工 福 利 」 該 準 則 主 要 修 正 以 淨 確 定 福 利 負 債( 資 產 )乘 以 折 現 率 決 定 淨 利 息,並 用 其 取 代 準 則 修 正 前 之 利 息 成 本 及 計 畫 資 產 之 預 期 報 酬;此 外 增 加 確 定 福 利 計畫之揭露規定。 本 集 團 因 前 述 準 則 民 國 103 年 度 調 減 營 業 費 用 $135 及 調 增 其 他 綜 合 損 失 $135, 對 每 股 盈 餘 無 重 大 影 響 。 (二 ) 尚 未 採 用 金 管 會 認 可 之 新 發 布 、 修 正 後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之 影 響 無。 (三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理 事 會 已 發 布 但 尚 未 經 金 管 會 認 可 之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之 影 響 下 表 彙 列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理 事 會 已 發 布 但 尚 未 納 入 金 管 會 認 可 2013 年 版 IFRSs 之 新 發 布 、 修 正 及 修 訂 之 準 則 及 解 釋 :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 發布之生效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金融工具」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之修正 「投資者與其關聯企業或合資間之資產出售或投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第12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 之修正「投資個體、合併例外之適用」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1號之修正「收購聯合營運權益之會 計處理」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4號「管制遞延帳戶」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5號「客戶合約之收入」 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之修正「揭露計畫」 民國107年1月1日 民國105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16號及第38號之修正「折舊及攤銷可接受 方法之釐清」 國際會計準則第16號及第41號之修正「農業:生產性植 物」 國際會計準則第19號之修正「確定福利計畫:員工提撥」 國際會計準則第27號之修正「單獨財務報表下之權益法」 國際會計準則第36號之修正「非金融資產可回收金額之揭 露」 國際會計準則第39號之修正「衍生工具之合約更替及避險 會計之繼續」 國際財務報導解釋第21號「公課」 2010-2012年對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改善 2011-2013年對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改善 民國105年1月1日 2012-2014年對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改善 民國105年1月1日 ~13~ 民國105年1月1日 民國105年1月1日 民國105年1月1日 民國106年1月1日 民國105年1月1日 民國105年1月1日 民國103年7月1日 民國105年1月1日 民國103年1月1日 民國103年1月1日 民國103年1月1日 民國103年7月1日 民國103年7月1日 本集團現正持續評估上述準則及解釋對本集團財務狀況與經營結果之影 響,相關影響待評估完成時予以揭露。 四、重要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編製本合併財務報告所採用之主要會計政策說明如下。除另有說明外,此等政 策在所有報導期間一致地適用。 (一 )遵 循 聲 明 本合併財務報告係依據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與金管會認可之國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第 34 號 「 期 中 財 務 報 導 」 編 製 。 (二 )編 製 基 礎 1.除 下 列 重 要 項 目 外 , 本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係 按 歷 史 成 本 編 製 : (1)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及 負 債 (包 括 衍 生 工 具 )。 (2)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 (3)按 確 定 福 利 計 畫 精 算 報 告 認 列 確 定 福 利 負 債 。 2. 編 製 符 合 金 管 會 認 可 之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 解 釋 及 解 釋 公 告 (以 下 簡 稱 IFRSs)之 財 務 報 告 需 要 使 用 一 些 重 要 會 計 估 計,在 應 用 本 集團的會計政策過程中亦需要管理階層運用其判斷,有關判斷重大假設 及估計假設,請詳附註五說明。 (三 )合 併 基 礎 1.合 併 財 務 報 告 編 製 原 則 (1)本 集 團 將 所 有 子 公 司 納 入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編 製 之 個 體 。子 公 司 指 受 本 集 團 控 制 之 個 體 ( 包 括 結 構 型 個 體 ), 當 本 集 團 暴 露 於 來 自 對 該 個 體 之 參 與 之 變 動 報 酬 或 對 該 等 變 動 報 酬 享 有 權 利, 且 透 過 對 該 個 體 之 權 力 有能 力 影響 該 等報 酬等,本 集 團即 控 制該 個 體。子公 司 自本 集 團取 得 控制之日納入合併財務報告,於喪失控制之日起終止合併。 (2)集 團 內 公 司 間 之 交 易 、 餘 額 及 未 實 現 損 益 業 已 銷 除 。 子 公 司 之 會 計 政 策已作必要之調整,與本集團採用之政策一致。 (3)損 益 及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各 組 成 部 分 歸 屬 於 母 公 司 業 主 及 非 控 制 權 益; 綜 合 損 益 總 額 亦 歸 屬 於 母 公 司 業 主 及 非 控 制 權 益,即 使 因 而 導 致 非 控 制 權益發生虧損餘額。 (4) 對 子 公 司 持 股 之 變 動 若 未 導 致 喪 失 控 制 ( 與 非 控 制 權 益 之 交 易 ), 係 作為 權 益交 易 處理,亦 即視 為 與業 主 間進 行 之交 易。非 控制 權 益之 調 整金額與所支付或收取對價之公允價值間之差額係直接認列於權 益。 (5)當 集 團 喪 失 對 子 公 司 之 控 制,對 前 子 公 司 之 剩 餘 投 資 係 按 公 允 價 值 重 新 衡 量,並 作 為 原 始 認 列 金 融 資 產 之 公 允 價 值 或 原 始 認 列 投 資 關 聯 企 業或 合 資之 成 本,公允 價 值與 帳 面金 額之 差 額認 列 為當 期損 益。對 於 先 前 認 列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與 該 子 公 司 有 關 之 所 有 金 額,其 會 計 處 理 與 本 集 團 若 直 接 處 分 相 關 資 產 或 負 債 之 基 礎 相 同,亦 即 如 先 前 認 列 為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之 利 益 或 損 失,於 處 分 相 關 資 產 或 負 債 時 將 被 重 分 類 為 損 益,當喪 失 對子 公 司之 控 制時,則 將 該利 益 或損 失 自權 益重 分 類為 損 ~14~ 益。 2.列 入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之 所 有 子 公 司 : 所持股權百分比 投資公司名稱 子公司名稱 業務性質 民國104年 3月31日 民國103年 12月31日 民國103年 3月31日 說明 鈺創科技(股)公司 珒聿投資(股)公司 對生產事業及服務業 之投資 100 100 100 鈺創科技(股)公司 珒贊投資(股)公司 一般投資事業 100 100 100 鈺創科技(股)公司 聿勤科技(股)公司 高頻率或高功率之射 頻、類比、數位、混 合元件測試服務 96.3 96.3 96.3 鈺創科技(股)公司 Kinglord Corp. 一般投資事業 100 100 100 鈺創科技(股)公司 Intercosmos Group Limited 一般投資事業 100 100 100 鈺創科技(股)公司 Plusway Corp. 一般投資事業 100 100 100 鈺創科技(股)公司 Creative Ally Limited 一般投資事業 100 100 100 鈺創科技(股)公司 日日新半導體架構(股)公司 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100 100 100 鈺創科技(股)公司 凱鈺科技(股)公司 研究、開發、生產、 製造及銷售積體電路 晶片及零組件並提供 技術及諮詢顧問 53.36 53.36 45.64 註1 珒聿投資(股)公司 凱鈺科技(股)公司 研究、開發、生產、 製造及銷售積體電路 晶片及零組件並提供 技術及諮詢顧問 1.79 1.79 2.09 註1 珒贊投資(股)公司 凱鈺科技(股)公司 研究、開發、生產、 製造及銷售積體電路 晶片及零組件並提供 技術及諮詢顧問 0.98 0.98 1.15 註1 Kinglord Corp. Etron Technology America, Inc. 積體電路買賣業 100 100 100 Kinglord Corp. Anzon Technology, Inc. 一般投資事業 70.85 70.85 70.85 Kinglord Corp. Etron Technology (HK) Limited 積體電路買賣業 100 100 100 Anzon Technology, Anzon Corporation Inc. 銷售代理 100 100 100 Plusway Corp. 248 SolidState, Inc. 電腦設備設計及銷售 - - 99.99 Plusway Corp. 8118 Limited 一般投資事業 100 100 100 Intercosmos Group Grandsino Technology Limited Limited 一般投資事業 100 100 100 Intercosmos Group Fullboom International Limited Limited 一般投資事業 100 100 100 Fullboom International Limited 富聿邦電子(深圳)有限公司 電子零組件產品的批 發及國際貿易 100 100 100 凱鈺科技(股)公司 Triumph Technology Corp. Ltd. 100 100 100 一般投資事業 ~15~ 註2 所持股權百分比 投資公司名稱 子公司名稱 業務性質 民國104年 3月31日 民國103年 12月31日 民國103年 3月31日 Triumph Technology Corp. Ltd. TM Technology (HK), Inc. 一般投資事業 100 100 100 TM Technology (HK), Inc. 金凱裕電子(深圳)有限公司 電子零組件產品的批 發及國際貿易 100 100 100 說明 註 1: 本 集 團 對 凱 鈺 科 技 (股 )公 司 民 國 104 年 3 月 31 日、103 年 12 月 31 日 及 103 年 3 月 31 日 之 綜 合 持 股 比 率 分 別 為 56.13%、 56.13%及 48.88%。 註 2: 本 集 團 之 子 公 司 248 SolidState, Inc.已 於 民 國 103 年 清 算 完 成 。 註 3: 本 公 司 之 子 公 司 均 未 符 合 重 要 子 公 司 定 義 , 除 凱 鈺 科 技 (股 )公 司 之 財 務 報 告 經 會 計 師 核 閱 外,其 餘 非 重 要 子 公 司 民 國 104 年 及 103 年 1 月 1 日 至 3 月 31 日 之 財 務 報 告 未 經 會 計 師 核 閱 。 3.未 列 入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之 子 公 司 : 無 。 4.子 公 司 會 計 期 間 不 同 之 調 整 及 處 理 方 式 : 無 。 5.對 本 集 團 具 重 大 性 之 非 控 制 權 益 之 子 公 司 本 集 團 民 國 104 年 3 月 31 日、103 年 12 月 31 日 及 103 年 3 月 31 日 非 控 制 權 益 總 額 分 別 為 $158,405、 $160,321 及 $153,927, 下 列 為 對 本 集 團 具 重大性之非控制權益及所屬子公司之資訊: 子公司 名 稱 凱鈺科技 (股)公司 子公司 名 稱 凱鈺科技 (股)公司 主要 營業場所 台灣 非控制權益 104年3月31日 103年12月31日 金額 持股百分比 金額 持股百分比 說明 $ 155,456 43.87% $ 157,082 43.87% 非控制權益 103年3月31日 金額 持股百分比 說明 $ 150,576 51.12% 主要 營業場所 台灣 ~16~ 子公司彙總性財務資訊: 資產負債表 流動資產 非流動資產 流動負債 非流動負債 淨資產總額 104年3月31日 $ 331,971 224,827 ( 196,591) ( 14,141) $ 346,066 凱鈺科技(股)公司 103年12月31日 $ 323,675 229,569 ( 182,600) ( 19,060) $ 351,584 103年3月31日 $ 199,678 227,929 ( 107,676) ( 28,566) $ 291,365 綜合損益表 收入 稅前淨損 所得稅費用 本期淨損 其他綜合損益(稅後淨額) 本期綜合損失總額 綜合損失總額歸屬於非控制 權益 凱鈺科技(股)公司 104年1月1日至3月31日 103年1月1日至3月31日 $ 117,346 $ 112,483 ( 1,839) ( 18,159) ( 1,839) ( 18,159) ( 4,133) 3,049 ($ 5,972) ($ 15,110) ($ 2,620) ($ 8,370) 現金流量表 凱鈺科技(股)公司 104年1月1日至3月31日103年1月1日至3月31日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105,134) ($ 12,451)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1,495) ( 866)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69,158 21,739 126) 45 匯率變動對現金及約當現金之影響 ( 37,597) 8,467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減少)增加數 ( 85,390 51,440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47,793 $ 59,907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四 )外 幣 換 算 各合併個體之財務報告所列之項目,均係以該個體營運所處主要經濟環境 之貨幣(即功能性貨幣)衡量。本合併財務報告係以本公司之功能性貨幣 作為表達貨幣。 ~17~ 1.外 幣 交 易 及 餘 額 (1)外 幣 交 易 採 用 交 易 日 或 衡 量 日 之 即 期 匯 率 換 算 為 功 能 性 貨 幣 , 換 算 此 等交易產生之換算差額認列為當期損益。 (2)外 幣 貨 幣 性 資 產 及 負 債 餘 額 , 按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之 即 期 匯 率 評 價 調 整 , 因調整而產生之換算差額認列為當期損益。 (3)外 幣 非 貨 幣 性 資 產 及 負 債 餘 額 之 換 算 差 額 為 公 允 價 值 損 益 之 一 部 分 。 屬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者,按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之 即 期 匯 率 評 價 調 整, 因調整而產生之兌換差額認列為當期損益;屬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 允價值衡量者,按資產負債表日之即期匯率評價調整,因調整而產生 之兌換差額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項目;屬非按公允價值衡量者,則按 初始交易日之歷史匯率衡量。 (4)所 有 兌 換 損 益 於 綜 合 損 益 表 之 其 他 利 益 及 損 失 列 報 。 2.國 外 營 運 機 構 之 換 算 (1)功 能 性 貨 幣 與 表 達 貨 幣 不 同 之 所 有 集 團 個 體 、 關 聯 企 業 , 其 經 營 結 果 和財務狀況以下列方式換算為表達貨幣: A.表 達 於 每 一 資 產 負 債 表 之 資 產 及 負 債 係 以 該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即 期 匯 率 換算; B.表 達 於 每 一 綜 合 損 益 表 之 收 益 及 費 損 係 以 當 期 平 均 匯 率 換 算 ; 及 C.所 有 因 換 算 而 產 生 之 兌 換 差 額 認 列 為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 (2)當 部 分 處 分 或 出 售 之 國 外 營 運 機 構 為 關 聯 企 業 或 聯 合 控 制 個 體 時 , 將 於其他綜合損益項下之兌換差額按比例重分類於當期損益作為出售利 益或損失之一部分。惟當本集團即使仍保留對前關聯企業或聯合控制 個體之部分權益,但已喪失對國外營運機構屬關聯企業之重大影響, 則係以處分對國外營運機構之全部權益處理。 (3)當 部 分 處 分 或 出 售 之 國 外 營 運 機 構 為 子 公 司 時 , 係 按 比 例 將 認 列 為 其 他綜合損益之累計兌換差額重新歸屬予該國外營運機構之非控制權 益。惟當本集團即使仍保留對前子公司之部分權益,但已喪失對國外 營運機構屬子公司之控制,則係以處分對國外營運機構之全部權益處 理。 (4)收 購 國 外 個 體 產 生 之 商 譽 及 公 允 價 值 調 整 視 為 該 國 外 個 體 之 資 產 及 負 債,並按資產負債表匯率換算。 ~18~ (五 )資 產 負 債 區 分 流 動 及 非 流 動 之 分 類 標 準 1.資 產 符 合 下 列 條 件 之 一 者 , 分 類 為 流 動 資 產 : (1)因 營 業 所 產 生 之 資 產 , 預 期 將 於 正 常 營 業 週 期 中 變 現 該 資 產 , 或 意 圖 將其出售或消耗者。 (2)主 要 為 交 易 目 的 而 持 有 者 。 (3)預 期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後 十 二 個 月 內 變 現 者 。 本集團將所有不符合上述條件之資產分類為非流動。 2.負 債 符 合 下 列 條 件 之 一 者 , 分 類 為 流 動 負 債 : (1)因 營 業 而 發 生 之 債 務 預 期 將 於 正 常 營 業 週 期 中 清 償 者 。 (2)主 要 為 交 易 目 的 而 發 生 者 。 (3)預 期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後 十 二 個 月 內 到 期 清 償 者 。 (4)不 能 無 條 件 將 清 償 期 限 遞 延 至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後 至 少 十 二 個 月 者 。 負 債 之條款,可能依交易對方之選擇,以發行權益工具而導致清償者,不 影響其分類。 本集團將所有不符合上述條件之負債分類為非流動。 (六 )約 當 現 金 約 當 現 金 係 指 短 期 並 具 高 度 流 動 性 之 投 資,該 投 資 可 隨 時 轉 換 成 定 額 現 金 , 且價值變動之風險甚小。 (七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1.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係 指 持 有 供 交 易 之 金 融 資 產 或 原 始 認列時被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金融資產若在取 得時主要係為短期內出售,則分類為持有供交易之金融資產。衍生性工 具 除 依 避 險 會 計 被 指 定 為 避 險 項 目 外,均 分 類 為 持 有 供 交 易 之 金 融 資 產 。 本集團於金融資產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時,於原始認列時將其指定為透過 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1)係 混 合 (結 合 )合 約 ; 或 (2)可 消 除 或 重 大 減 少 衡 量 或 認 列 不 一 致 ; 或 (3)係 依 書 面 之 風 險 管 理 或 投 資 策 略 , 以 公 允 價 值 基 礎 管 理 並 評 估 其 績 效 之投資。 2. 本 集 團 對 於 符 合 交 易 慣 例 之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係 採 用 交易日會計。 3.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 於 原 始 認 列 時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 相關交易成本則認列為當期損益。續後按公允價值衡量,其公允價值之 變動認列於當期損益。 ~19~ (八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1.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係 指 定 為 備 供 出 售 或 未 被 分 類 為 任 何 其 他 類 別 之 非 衍 生金融資產。 2.本 集 團 對 於 符 合 交 易 慣 例 之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係 採 用 交 易 日 會 計 。 3.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於 原 始 認 列 時 按 其 公 允 價 值 加 計 交 易 成 本 衡 量 , 續 後 按公允價值衡量,其公允價值之變動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4.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之 減 損 , 係 以 該 資 產 之 取 得 成 本 (減 除 任 何 已 償 付 之 本 金 及 攤 銷 數 )與 現 時 公 允 價 值 間 之 差 額 , 再 減 除 該 金 融 資 產 已 認 列 於 損 益 之減損損失,自其他綜合損益重分類至當期損益。屬債務工具投資者, 當其公允價值於後續期間增加,且該增加能客觀地連結至減損損失認列 後發生之事項,則該減損損失於當期損益迴轉。屬權益工具投資者,其 已認列於損益之減損損失不得透過當期損益迴轉。認列及迴轉減損損失 之金額係直接自資產之帳面金額調整。 (九 )放 款 及 應 收 款 1.應 收 帳 款 係 屬 原 始 產 生 之 放 款 及 應 收 款,係 在 正 常 營 業 過 程 中 就 商 品 銷 售 或 服 務 提 供所產生之應收客戶款項。於原始認列時按公允價值衡量,後續採有效 利息法按攤銷後成本扣除減損後之金額衡量。惟屬未付息之短期應收帳 款,因折現影響不重大,後續以原始發票金額衡量。 2.無 活 絡 市 場 之 債 務 工 具 投 資 -流 動 (1)係 屬 非 原 始 產 生 之 放 款 及 應 收 款 , 無 活 絡 市 場 公 開 報 價 , 固 定 或 可 決 定收取金額之債務工具投資,且同時符合下列條件者: A.未 分 類 為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 B.未 指 定 為 備 供 出 售 。 C.未 因 信 用 惡 化 以 外 之 因 素 , 致 持 有 人 可 能 無 法 回 收 幾 乎 所 有 之 原 始投資。 (2)本 集 團 對 於 符 合 交 易 慣 例 之 無 活 絡 市 場 之 債 務 工 具 投 資 係 採 用 交 易 日 會計。 (3)無 活 絡 市 場 之 債 務 工 具 投 資 於 原 始 認 列 時 按 交 易 日 之 公 允 價 值 加 計 交 易成本衡量,續後採用有效利息法按攤銷後成本減除減損後之金額衡 量。有效利息法之折溢價攤銷認列於當期損益。 (4)本 集 團 持 有 之 無 活 絡 市 場 之 債 務 工 具 投 資 為 不 符 合 約 當 現 金 之 定 期 存 款,因持有期間短,折現之影響不重大,係以投資金額衡量。 (十 )金 融 資 產 減 損 1. 本 集 團 於 每 一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 評 估 是 否 已 經 存 在 減 損 之 任 何 客 觀 證 據 , 顯示某一或一組金融資產於原始認列後發生一項或多項事項(即「損失 事 項 」), 且 該 損 失 事 項 對 一 金 融 資 產 或 一 組 金 融 資 產 之 估 計 未 來 現 金 流 ~20~ 量具有能可靠估計之影響。 2.本 集 團 用 以 決 定 是 否 存 在 減 損 損 失 之 客 觀 證 據 的 政 策 如 下 : (1)發 行 人 或 債 務 人 之 重 大 財 務 困 難 ; (2)違 約 , 諸 如 利 息 或 本 金 支 付 之 延 滯 或 不 償 付 ; (3)本 集 團 因 與 債 務 人 財 務 困 難 相 關 之 經 濟 或 法 律 理 由 , 給 予 債 務 人 原 不 可能考量之讓步; (4)債 務 人 將 進 入 破 產 或 其 他 財 務 重 整 之 可 能 性 大 增 ; (5)由 於 財 務 困 難 而 使 該 金 融 資 產 之 活 絡 市 場 消 失 ; (6)可 觀 察 到 之 資 料 顯 示 , 一 組 金 融 資 產 之 估 計 未 來 現 金 流 量 於 該 等 資 產 原始認列後發生可衡量之減少,雖然該減少尚無法認定係屬該組中之 某個別金融資產,該等資料包括該組金融資產之債務人償付狀況之不 利變化,或與該組金融資產中資產違約有關之全國性或區域性經濟情 況; (7)發 行 人 所 處 營 運 之 技 術 、 市 場 、 經 濟 或 法 令 環 境 中 所 發 生 具 不 利 影 響 之重大改變的資訊,且該證據顯示可能無法收回該權益投資之投資成 本;或 (8)權 益 工 具 投 資 之 公 允 價 值 大 幅 或 持 久 性 下 跌 至 低 於 成 本 。 3. 本 集 團 經 評 估 當 已 存 在 減 損 之 客 觀 證 據 , 且 已 發 生 減 損 損 失 時 , 按 以 下 方式處理: (1)以 攤 銷 後 成 本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係以該資產帳面金額與估計未來現金流量按該金融資產原始有效利率 折現之現值間之差額,認列減損損失於當期損益。當後續期間減損損 失金額減少,且該減少能客觀地與認列減損後發生之事項相連結,則 先前認列之減損損失在未認列減損情況下於迴轉日應有之攤銷後成本 之限額內於當期損益迴轉。認列及迴轉減損損失之金額係藉由備抵帳 戶調整資產之帳面金額。 (2)有 關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之 政 策 請 詳 四 (八 )4 之 說 明 。 (十 一 )金 融 資 產 之 除 列 本集團於符合下列情況之一時,將除列金融資產: 1.收 取 來 自 金 融 資 產 現 金 流 量 之 合 約 權 利 失 效 。 2. 移 轉 收 取 金 融 資 產 現 金 流 量 之 合 約 權 利 , 且 業 已 移 轉 金 融 資 產 所 有 權 之幾乎所有風險及報酬。 3. 移 轉 收 取 金 融 資 產 現 金 流 量 之 合 約 權 利 , 惟 未 保 留 對 金 融 資 產 之 控 制。 ~21~ (十 二 )應 收 租 賃 款 /租 賃 (出 租 人 ) 營業租賃之租賃收益扣除給予承租人之任何誘因,於租賃期間內按直線 法攤銷認列為當期損益。 (十 三 )存 貨 存貨按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者衡量,成本按加權平均法計算。期末存 貨採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衡量。比較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時,採逐 項比較法,淨變現價值係指在正常營業過程中之估計售價減除至完工尚 須投入之估計成本及銷售費用後之餘額。 (十 四 )採 用 權 益 法 之 投 資 /關 聯 企 業 1. 關 聯 企 業 指 所 有 本 集 團 對 其 有 重 大 影 響 而 無 控 制 之 個 體 , 一 般 係 直 接 或 間 接 持 有 其 20%以 上 表 決 權 之 股 份。本 集 團 對 關 聯 企 業 之 投 資 採 用 權 益法處理,取得時依成本認列。 2. 本 集 團 對 關 聯 企 業 取 得 後 之 損 益 份 額 認 列 為 當 期 損 益 , 對 其 取 得 後 之 其他綜合損益份額則認列為其他綜合損益。 3. 當 關 聯 企 業 發 生 非 損 益 及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之 權 益 變 動 且 不 影 響 對 關 聯 企 業之持股比例時,本集團將所有權益變動按持股比例認列為「資本公 積 」。 4. 本 集 團 與 關 聯 企 業 間 交 易 所 產 生 之 未 實 現 損 益 , 業 已 依 其 對 關 聯 企 業 之權益比例銷除;除非證據顯示該交易所轉讓之資產已減損,否則未 實現損失亦予以銷除。關聯企業之會計政策已作必要之調整,與本集 團採用之政策一致。 5. 關 聯 企 業 增 發 新 股 時 , 若 本 集 團 未 按 比 例 認 購 或 取 得 , 致 使 投 資 比 例 發生變動但仍對其有重大影響,該股權淨值變動之增減數係調整「資 本 公 積 」 及 「 採 用 權 益 法 之 投 資 」。 若 致 使 投 資 比 例 下 降 者 , 除 上 述 調 整外,與該所有權權益之減少有關而先前已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利 益或損失,且該利益或損失於處分相關資產或負債時須被重分類至損 益者,依減少比例重分類至損益。 6. 當 集 團 喪 失 對 關 聯 企 業 之 重 大 影 響 , 對 原 關 聯 企 業 之 剩 餘 投 資 係 按 公 允價值重新衡量,公允價值與帳面金額之差額認列為當期損益。 7. 當 集 團 處 分 關 聯 企 業 時 , 如 喪 失 對 該 關 聯 企 業 之 重 大 影 響 , 對 於 先 前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與該關聯企業有關之所有金額,其會計處理與本 集 團 若 直 接 處 分 相 關 資 產 或 負 債 之 基 礎 相 同,亦 即 如 先 前 認 列 為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之 利 益 或 損 失,於 處 分 相 關 資 產 或 負 債 時 將 被 重 分 類 為 損 益,則 當 喪 失 對 關 聯 企 業 之 重 大 影 響 時,將 該 利 益 或 損 失 自 權 益 重 分 類 為 損 益 。如 對關聯企業之所有權權益降低但仍對其有重大影響,僅按比例將先前 在其他綜合損益中認列之金額依上述方式轉出。 8. 當 集 團 處 分 關 聯 企 業 時 , 如 喪 失 對 該 關 聯 企 業 之 重 大 影 響 , 將 與 關 聯 企業有關之資本公積轉列損益,如仍對該關聯企業有重大影響,則按 處分比例轉列損益。 ~22~ (十 五 )不 動 產 、 廠 房 及 設 備 1. 不 動 產 、 廠 房 及 設 備 係 以 取 得 成 本 為 入 帳 基 礎 , 並 將 購 建 期 間 之 有 關 利息資本化。 2. 後 續 成 本 只 有 在 與 該 項 目 有 關 之 未 來 經 濟 效 益 很 有 可 能 流 入 本 集 團 , 且該項目之成本能可靠衡量時,才包括在資產之帳面金額或認列為一 項單獨資產。 3. 土 地 不 提 列 折 舊 。 不 動 產 、 廠 房 及 設 備 採 成 本 模 式 , 按 估 計 耐 用 年 限 以直線法計提折舊。本集團於每一財務年度結束對各項資產之殘值、 耐用年限及折舊方法進行檢視,若殘值及耐用年限之預期值與先前之 估計不同時,或資產所含之未來經濟效益之預期消耗型態已有重大變 動,則自變動發生日起依國際會計準則第 8 號「會計政策、會計估計 變動及錯誤」之會計估計變動規定處理。 各項資產之耐用年限如下: 房屋及建築 50 年 機器設備 3~ 10 年 其他設備 2~ 10 年 (十 六 )租 賃 資 產 /租 賃 (承 租 人 ) 營業租賃之給付扣除自出租人收取之任何誘因,於租賃期間內按直線法 攤銷認列為當期損益。 (十 七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投資性不動產以取得成本認列,續後衡量採成本模式。按估計耐用年限 以 直 線 法 提 列 折 舊 , 耐 用 年 限 為 50 年 。 (十 八 )無 形 資 產 1.專 利 權 及 專 門 技 術 單 獨 取 得 之 專 利 權 及 專 門 技 術 以 取 得 成 本 認 列。商 標 及 專 門 技 術 為 有 限 耐用年限資產,依直線法攤提。 2.電 腦 軟 體 電腦軟體以取得成本認列,依直線法攤提。 3.商 譽 商譽係因企業合併採收購法而產生。 (十 九 )非 金 融 資 產 減 損 1. 本 公 司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針 對 有 減 損 跡 象 之 資 產 , 估 計 其 可 回 收 金 額 , 當可回收金額低於其帳面價值時,則認列減損損失。可回收金額係指 一項資產之公允價值減出售成本或其使用價值,兩者較高者。除商譽 外,當以前年度已認列資產減損之情況不存在或減少時,則迴轉減損 ~23~ 損失,惟迴轉減損損失而增加之資產帳面金額,不超過該資產若未認 列減損損失情況下減除折舊或攤銷後之帳面金額。 2. 商 譽 、 非 確 定 耐 用 年 限 無 形 資 產 及 尚 未 可 供 使 用 無 形 資 產 , 定 期 估 計 其可回收金額。當可回收金額低於其帳面價值時,則認列減損損失。 商譽減損之減損損失於以後年度不予迴轉。 3. 為 減 損 測 試 目 的 , 商 譽 分 攤 至 現 金 產 生 單 位 。 此 項 分 攤 是 依 據 營 運 部 門辨認,將商譽分攤至預期可從產生商譽之企業合併而受益之現金產 生單位或現金產生單位群組。 (二 十 )借 款 借款於原始認列時按公允價值扣除交易成本後之金額衡量,後續就扣除 交易成本後之價款與贖回價值之任何差額採利息法按攤銷後成本於借款 期間內衡量。 (二 十 一 )應 付 帳 款 及 票 據 應付帳款及票據係在正常營業過程中自供應商取得商品或勞務而應支 付之義務。於原始認列時按公允價值衡量,後續採利息法按攤銷後成 本衡量。惟屬未付息之短期應付帳款,因折現影響不重大,後續以原 始發票金額衡量。 (二 十 二 )金 融 負 債 之 除 列 本集團於合約所載之義務履行、取消或到期時,除列金融負債。 (二 十 三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負 債 1.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負 債 係 指 持 有 供 交 易 之 金 融 負 債 或 原始認列時被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分類為 持有供交易之金融負債係於取得時之主要目的為短期內再買回,及 除依避險會計被指定為避險工具外之衍生工具。本集團於金融負債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時,於原始認列時將其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 值衡量: (1)係 混 合 (結 合 )合 約 ; 或 (2)可 消 除 或 重 大 減 少 衡 量 或 認 列 不 一 致 ; 或 (3)係 依 書 面 之 風 險 管 理 政 策 , 以 公 允 價 值 基 礎 管 理 並 評 估 其 績 效 之 工具。 2.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負 債 , 於 原 始 認 列 時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相關交易成本則認列為當期損益。續後按公允價值衡量,其公 允價值之變動認列於當期損益。 (二 十 四 )員 工 福 利 1.短 期 員 工 福 利 短期員工福利係以預期支付之非折現金額衡量,並於相關服務提供 期間認列為費用。 ~24~ 2.退 休 金 (1)確 定 提 撥 計 畫 對 於 確 定 提 撥 計 畫,依 權 責 發 生 基 礎 將 應 提 撥 之 退 休 基 金 數 額 認 列 為 當 期 之 退 休 金 成 本。預 付 提 撥 金 於 可 退 還 現 金 或 減 少 未 來 給 付之範圍內認列為資產。 (2)確 定 福 利 計 劃 A. 確 定 福 利 計 劃 下 之 淨 義 務 係 以 員 工 當 期 或 過 去 服 務 所 賺 得 之 未來福利金額折現計算,並以資產負債表日之確定福利義務現 值減除計畫資產之公允價值。確定福利淨義務每年由精算師採 用預計單位福利法計算,折現率則參考資產負債表日與確定福 利計畫之貨幣及期間一致之高品質公司債之市場殖利率決定; 在高品質公司債無深度市場之國家,係使用政府公債之市場殖 利率,並於年度結束日進行精算評價。 B. 確 定 福 利 計 畫 產 生 之 再 衡 量 數 於 發 生 當 期 認 列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並表達於保留盈餘。 C. 期 中 期 間 之 退 休 金 成 本 係 採 用 前 一 財 務 年 度 結 束 日 依 精 算 決 定之退休金成本率,以年初至當期末為基礎計算。若該結束日 後有重大市場變動及重大縮減、清償或其他重大一次性事項, 則加以調整,並配合前述政策揭露相關資訊。 3.員 工 分 紅 及 董 監 酬 勞 員工分紅及董監事酬勞係於具法律或推定義務且金額可合理估計 時,認列為費用及負債。嗣後股東會決議實際配發金額與估列金額 有差異時,則按會計估計變動處理。另本集團係以財務報告年度之 次年度股東會決議日前一日之每股公允價值,並考慮除權除息影響 後之金額,計算股票紅利之股數。 (二 十 五 )員 工 股 份 基 礎 給 付 1.以 權 益 交 割 之 股 份 基 礎 給 付 協 議 係 於 給 與 日 以 所 給 與 權 益 商 品 之 公 允價值衡量所取得之員工勞務,於既得期間認列為酬勞成本,並相 對調整權益。權益商品之公允價值應反映市價既得條件及非既得條 件之影響。認列之酬勞成本係隨著預期將符合服務條件及非市價既 得條件之獎酬數量予以調整,直至最終認列金額係以既得日既得數 量認列。 2.本 公 司 發 行 之 限 制 員 工 權 利 新 股 : (1) 於 給 與 日 以 所 給 與 之 權 益 商 品 公 允 價 值 基 礎 於 既 得 期 間 認 列 酬 勞成本。 (2)未 限 制 參 與 股 利 分 配 之 權 利 , 且 員 工 於 既 得 期 間 內 離 職 無 須 返 還 其 已 取 得 之 股 利,本 公 司 於 股 利 宣 告 日 對 屬 於 預 計 將 於 既 得 期 間 內離職員工之股利部分按股利之公允價值認列酬勞成本。 (3)員 工 無 須 支 付 價 款 取 得 限 制 員 工 新 股 , 員 工 於 既 得 期 間 內 離 職 , 本公司將無償收回股票。 ~25~ (二 十 六 )所 得 稅 1.所 得 稅 費 用 包 含 當 期 及 遞 延 所 得 稅 。 除 與 列 入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或 直 接 列入權益之項目有關之所得稅分別列入其他綜合損益或直接列入權 益外,所得稅係認列於損益。 2.本 集 團 根 據 營 運 及 產 生 應 課 稅 所 得 之 所 在 國 家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已 立 法或已實質性立法之稅率計算當期所得稅。管理階層就適用所得稅 相關法規定期評估所得稅申報之狀況,並在適用情況下根據預期須 向稅捐機關支付之稅款估列所得稅負債。未分配盈餘依所得稅法加 徵 10%之 所 得 稅 , 決 議 分 配 分 派 盈 餘 後 , 認 列 當 年 度 所 得 稅 費 用 。 3.遞 延 所 得 稅 採 用 資 產 負 債 表 法 , 按 資 產 及 負 債 之 課 稅 基 礎 與 其 於 合 併資產負債表之帳面金額所產生之暫時性差異認列。源自於原始認 列之商譽所產生之遞延所得稅負債則不予認列,若遞延所得稅源自 於交易(不包括企業合併)中對資產或負債之原始認列,且在交易 當 時 未 影 響 會 計 利 潤 或 課 稅 所 得 (課 稅 損 失 ), 則 不 予 認 列 。 若 投 資 子公司及關聯企業產生之暫時性差異,本集團可以控制暫時性差異 迴轉之時點,且暫時性差異很有可能於可預見之未來不會迴轉者則 不 予 認 列。遞 延 所 得 稅 採 用 在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已 立 法 或 已 實 質 性 立 法 , 並於有關之遞延所得稅資產實現或遞延所得稅負債清償時預期適用 之稅率(及稅法)為準。 4.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於 暫 時 性 差 異 很 有 可 能 用 以 抵 減 未 來 應 課 稅 所 得 之 範圍內認列,並於每一資產負債表日重評估未認列及已認列之遞延 所得稅資產。 5.因 研 究 發 展 支 出 及 股 權 投 資 等 所 產 生 之 未 使 用 所 得 稅 抵 減 遞 轉 後 期 部分,係在很有可能有未來課稅所得以供未使用所得稅抵減使用之 範圍內,認列遞延所得稅資產。 6.期 中 期 間 之 所 得 稅 費 用 以 估 計 之 年 度 平 均 有 效 稅 率 應 用 至 期 中 期 間 之稅前損益計算之,並配合前述政策揭露相關資訊。 (二 十 七 )股 本 1.普 通 股 分 類 為 權 益 。 直 接 歸 屬 於 發 行 新 股 或 認 股 權 之 增 額 成 本 以 扣 除所得稅後之淨額於權益中列為價款減項。 2.本 公 司 買 回 已 發 行 股 票 時 , 將 所 支 付 之 對 價 包 括 任 何 可 直 接 歸 屬 之 增額成本以稅後淨額認列為股東權益之減項。買回之股票後續再發 行時,所收取之對價扣除任何可直接歸屬之增額成本及所得稅影響 後與帳面價值之差額認列為股東權益之調整。 (二 十 八 )股 利 分 配 分派予本公司股東之股利於本公司股東會決議分派股利時於財務報告 認列,分派現金股利認列為負債,分派股票股利則認列為待分配股票 股利,並於發行新股基準日時轉列普通股。 ~26~ (二 十 九 )收 入 認 列 收入係正常營業活動中對集團外顧客銷售產品已收或應收對價之公允 價值,並扣除銷貨退回、數量折扣及折讓之淨額表達。產品銷售於產 品交付予買方、銷貨金額能可靠衡量且未來經濟效益很有可能流入企 業時認列收入。當與所有權相關之重大風險與報酬已移轉予顧客,本 集團對產品既不持續參與管理亦未維持有效控制且顧客根據銷售合約 接受產品,或有客觀證據顯示所有接受條款均已符合時,產品交付方 屬發生。 (三 十 )營 運 部 門 本公司營運部門資訊與提供給主要營運決策者之內部管理報告採一致之 方式報導。主要營運決策者負責分配資源予營運部門並評估其績效。 五、重大會計判斷、估計及假設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本集團編製本合併財務報告時,於應用會計政策過程中需要管理階層運用判 斷,及對有關未來事項作出相關假設及估計。估計及相關假設係依歷史經驗及 其他攸關因素為基礎,持續評估及調整。本集團所作之會計估計係依據資產負 債表日當時之情況對於未來事件之合理預期,惟實際結果可能與估計存有差 異,對於下一財務年度之資產及負債可能會有重大調整帳面金額之風險的估計 及假設,請詳以下說明: 1.有 形 資 產 及 無 形 資 產 (商 譽 除 外 )減 損 評 估 資產減損評估過程中,本集團需依賴主觀判斷並依據資產使用模式及產業特 性,決定特定資產群組之獨立現金流量、資產耐用年數及未來可能產生之收 益與費損,任何由於經濟狀況之變遷或集團策略所帶來的估計改變均可能在 未來造成重大減損。 2.商 譽 減 損 評 估 商譽減損之評估過程依賴本集團之主觀判斷,包含辨認現金產生單位及分攤 資產負債至相關現金產生單位、分攤商譽至相關現金產生單位,及決定相關 現 金 產 生 單 位 之 可 回 收 金 額 。 有 關 商 譽 減 損 評 估 , 請 參 閱 附 註 六 (十 一 ) 之 說 明。 3.採 用 權 益 法 之 投 資 減 損 評 估 當有減損跡象顯示某項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可能已經減損且帳面金額無法被回 收,本集團隨即評估該項投資之減損。本集團係依據享有被投資公司預期未 來現金流量之折現值評估可回收金額,並分析其相關假設之合理性。 4.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之 可 實 現 性 遞延所得稅資產係於未來很有可能有足夠之課稅所得供可減除暫時性差異使 用時方予以認列。評估遞延所得稅資產之可實現性時,必須涉及管理階層之 重大會計判斷及估計,包含預期未來銷貨收入成長及利潤率、可使用之所得 稅抵減、稅務規劃等假設。任何關於全球經濟環境、產業環境的變遷及法令 的改變,均可能引起遞延所得稅資產之重大調整。 民 國 104 年 3 月 31 日 , 本 集 團 認 列 之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為 $392,767。 ~27~ 5.存 貨 之 評 價 由於存貨須以成本與淨變現價值孰低者計價,故本集團必須運用判斷及估計 決定資產負債表日存貨之淨變現價值。由於科技快速變遷,本集團評估資產 負債表日存貨因正常損耗、過時陳舊或無市場銷售價值之金額,並將存貨成 本沖減至淨變現價值。此存貨評價主要係依未來特定期間內之產品需求為估 計基礎,故可能發生重大變動。 民 國 104 年 3 月 31 日 , 本 集 團 存 貨 之 帳 面 金 額 為 $1,958,097。 6.金 融 資 產 - 無 活 絡 市 場 之 未 上 市 (櫃 )公 司 股 票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本 集 團 持 有 之 無 活 絡 市 場 之 未 上 市 (櫃 )公 司 股 票 , 其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主 要 係 參 考近期籌資活動、同類型公司評價、公司技術發展情形、市場狀況及其他經 濟 指 標 所 做 估 計。任 何 判 斷 及 估 計 之 變 動,均 可 能 會 影 響 其 公 允 價 值 之 衡 量 。 有 關 金 融 工 具 公 允 價 值 之 說 明 , 請 詳 附 註 十 二 (三 )。 民 國 104 年 3 月 31 日 , 本 集 團 無 活 絡 市 場 之 未 上 市 (櫃 )公 司 股 票 之 帳 面 金 額 為 $282,029。 六、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一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104年3月31日 庫存現金及週轉金 支票存款及活期存款 定期存款 合計 $ $ 2,591 1,279,977 553,934 1,836,502 103年12月31日 $ $ 3,472 1,246,229 528,916 1,778,617 103年3月31日 $ $ 2,926 941,749 713,405 1,658,080 1. 本 集 團 往 來 之 金 融 機 構 信 用 品 質 良 好 , 且 本 集 團 與 多 家 金 融 機 構 往 來 以 分散信用風險,預期發生違約之可能性甚低。 2. 本 集 團 列 報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之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無 提 供 質 押 之 情 形 。 作 為 質 押 擔 保 之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帳 列「 其 他 流 動 資 產 」)之 情 形,請 詳 附 註 八 。 ~28~ (二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及 負 債 -流 動 1.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 項 104年3月31日 目 103年12月31日 103年3月31日 流動項目: 上市櫃公司股票 $ 29,179 受益憑證 持有供交易之金融 資產評價調整 ( 小計 指定為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之金融資產-結構式定期存款 外匯交換合約 合計 $ $ 29,530 $ 1,610 1,610 7,903) ( 7,363) ( 43,698 2,421 19,310) 22,886 23,777 26,809 - - 14,700 2,168 - 156 25,054 $ 23,777 $ 41,665 本集團未有將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提供質押之情形。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 104年3月31日 103年12月31日 項目 流動項目: $ $ 1,263 外匯交換合約 103年3月31日 $ - 2.本 集 團 於 民 國 104 年 及 103 年 1 月 1 日 至 3 月 31 日 認 列 之 淨 利 益 分 別 計 $3,799 及 $458。 3.有 關 非 避 險 之 衍 生 金 融 資 產 及 負 債 之 交 易 及 合 約 資 訊 說 明 如 下 : 衍生金融資產 104年3月31日 合約金額 (名目本金) 契約期間 103年3月31日 合約金額 (名目本金) 契約期間 流動項目: 外匯交換合約 USD 8,000仟元 104.1.29~ 104.6.16 USD 4,000仟元 103.2.25~ 103.5.9 103年12月31日 合約金額 (名目本金) 契約期間 衍生金融負債 流動項目: 外匯交換合約 USD 5,000仟元 註 : 契 約 期 間 係 指 簽 約 日 至 交 割 日 (到 期 日 )。 ~29~ 103.11.25~ 104.2.26 外匯交換合約 本集團簽訂之外匯交換合約係為降低外匯資產或負債部位之匯率波動所 產生之風險,惟未適用避險會計。 4.有 關 其 他 金 融 商 品 之 交 易 性 質 及 合 約 資 訊 說 明 如 下 103年3月31日 合約金額 (名目本金) RMB 3,000仟元 金融商品 結構式定期存款 到期日 103.4.15 收益率 1.5%~5.8% (三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項目 流動項目: 上市櫃公司股票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評價調整 合計 非流動項目: 上市櫃公司股票 非上市櫃公司股票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評價調整 合計 104年3月31日 $ 3,102 ( $ $ 103年12月31日 $ 198) ( 2,904 $ 161,685 282,229 $ 61,066 $ 504,980 3,102 103年3月31日 $ 3,102 198) 2,904 $ 3,102 182,785 270,372 $ 32,859 $ 486,016 182,786 216,366 37,283 $ 436,435 本 集 團 於 民 國 104 年 及 103 年 1 月 1 日 至 3 月 31 日 因 公 允 價 值 變 動 認 列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之 金 額 分 別 為 $36,960 及 $51,435, 自 權 益 重 分 類 至 當 期 損 益 之 金 額 分 別 為 $8,753 及 $12,008。 (四 )無 活 絡 市 場 之 債 務 工 具 投 資 -流 動 超過三個月以上之定期存款 104年3月31日 $ 216,582 103年12月31日 $ 203,923 103年3月31日 $ - 1.本 集 團 於 民 國 104 年 1 月 1 日 至 3 月 31 日 因 攤 銷 後 成 本 認 列 於 當 期 損 益 之 利 息 收 入 為 $895。 2.本 集 團 無 活 絡 市 場 之 債 務 工 具 投 資 未 有 提 供 質 押 之 情 形 。 ~30~ (五 )應 收 帳 款 104年3月31日 103年12月31日 103年3月31日 $ 1,587,292 $ 1,644,218 $ 1,391,914 ( 1,768) ( 2,500) ( 20) ( 20) ( 20) $ 1,585,504 $ 1,641,698 $ 1,391,894 應收帳款 備抵銷貨退回與折讓 減:備抵呆帳 1.已 逾 期 但 未 減 損 之 金 融 資 產 之 帳 齡 分 析 如 下 : 104年3月31日 $ 170 $ 170 30天內 31-90天 103年12月31日 $ - $ 103年3月31日 $ 47 138 $ 185 以上係以逾期天數為基準進行之帳齡分析。 2.已 減 損 金 融 資 產 之 變 動 分 析 : (1)民 國 104 年 3 月 31 日 、 103 年 12 月 31 日 及 103 年 3 月 31 日 , 本 集 團 已 減 損 之 應 收 帳 款 金 額 皆 為 $20。 (2)備 抵 呆 帳 變 動 表 如 下 : 104年度 1月1日(3月31日) $ 103年度 20 $ 20 3. 本 集 團 未 逾 期 且 未 減 損 之 應 收 帳 款 均 符 合 依 據 交 易 對 手 之 產 業 特 性 、 營 業規模及獲利狀況所訂之授信標準。 4.本 集 團 民 國 104 年 3 月 31 日、103 年 12 月 31 日 及 103 年 3 月 31 日 持 有 作為應收帳款擔保之擔保品為信用狀、本票、支票及定存單設質,其公 允 價 值 分 別 為 $709,072、 $689,688 及 $419,552。 (六 )存 貨 104年3月31日 備抵跌價損失 成本 商品 $ 原料 半成品 在製品 製成品 合計 $ 489 150,404 841,256 279,151 1,093,435 2,364,735 ~31~ ($ ( ( ( ( ($ 365) $ 49,078) 183,613) 8,399) 165,183) 406,638) $ 帳面金額 124 101,326 657,643 270,752 928,252 1,958,097 103年12月31日 備抵跌價損失 成本 商品 $ 原料 半成品 在製品 製成品 合計 $ 17,983 137,081 754,669 201,936 1,024,871 2,136,540 ($ ( ( ( ( ($ 103年3月31日 備抵跌價損失 成本 商品 $ 原料 半成品 在製品 製成品 合計 $ 323) $ 49,534) 181,875) 4,973) 162,443) 399,148) $ 34,007 195,730 849,250 207,757 1,082,454 2,369,198 ($ ( ( ( ( ($ 669) $ 43,801) 181,527) 4,934) 147,454) 378,385) $ 帳面金額 17,660 87,547 572,794 196,963 862,428 1,737,392 帳面金額 33,338 151,929 667,723 202,823 935,000 1,990,813 本集團當期認列為費損之存貨成本: 已出售存貨成本 存貨跌價損失 轉列費用 104年1月1日至3月31日 $ 1,674,129 7,490 14,071 103年1月1日至3月31日 $ 1,430,849 2,594 11,849 $ $ 1,695,690 ~32~ 1,445,292 (七 )採 用 權 益 法 之 投 資 1.本 集 團 採 用 權 益 法 之 投 資 明 細 如 下 : 被 投 資 公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司 Great Team Backend Foundry,Inc. NetVinci,Inc. 光明電子(股)公司 被 投 資 公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帳 104年3月31日 列 數 持股比例 $ 665,288 25,705 4,446 $ 695,439 41.18% 57.75% 29.88% 司 103年12月31日 帳 列 數 持股比例 $ 687,524 26,293 4,820 $ 718,637 帳 Great Team Backend Foundry,Inc. NetVinci,Inc. 光明電子(股)公司 41.18% 57.75% 29.88% 103年3月31日 列 數 持股比例 $ 645,720 25,588 6,962 $ 678,270 39.33% 57.75% 29.88% 2.本 集 團 關 聯 企 業 之 彙 總 性 財 務 資 訊 如 下 : 資產 負債 收入 本期損益 $ $ $ ($ 104年3月31日 2,369,382 838,683 353,529 9,504) 103年12月31日 $ 2,387,617 $ 817,775 $ 1,647,344 $ 10,004 $ $ $ $ 103年3月31日 2,364,804 825,504 442,592 3,185 3.民 國 104 年 及 103 年 1 月 1 日 至 3 月 31 日 採 權 益 法 認 列 之 投 資 (損 )益 分 別 為 ($3,682) 及 $1,847 ; 按 權 益 法 認 列 之 其 他 綜 合 ( 損 ) 益 分 別 為 ($14,365)及 $3,225; 依 據 被 投 資 公 司 未 經 會 計 師 核 閱 之 同 期 間 財 務 報 告 評價而得。 4.本 集 團 對 NetVinci, Inc.之 綜 合 持 股 比 例 為 57.75%, 因 對 其 持 股 未 具 有 控制力,故採權益法評價。 ~33~ (八 )不 動 產 、 廠 房 及 設 備 房屋及建築 104年1月1日 成本 累計折舊及減損 104年1月1日至3月31日 1月1日 增添 重分類 本期折舊數 淨兌換差額 3月31日 104年3月31日 成本 累計折舊及減損 機器設備 其他 合計 $ ( $ 914,164 $ 542,829) ( 371,335 $ 943,789 $ 758,846) ( 184,943 $ 2,527,777 $ 2,204,513) ( 323,264 $ 4,385,730 3,506,188) 879,542 $ $ 371,335 $ 854 - ( 3,353) ( 368,836 $ 184,943 $ 4,985 24) 8,699) ( - ( 181,205 $ 323,264 $ 60,304 24 25,963) ( 156) ( 357,473 $ 879,542 66,143 38,015) 156) 907,514 $ ( $ 915,018 $ 546,182) ( 368,836 $ 948,765 $ 767,560) ( 181,205 $ 2,582,170 $ 2,224,697) ( 357,473 $ 4,445,953 3,538,439) 907,514 ( ~34~ 土地 103年1月1日 成本 累計折舊及減損 $ $ 103年1月1日至3月31日 1月1日 增添 處分 重分類 本期折舊數 淨兌換差額 3月31日 103年3月31日 成本 累計折舊及減損 $ ( $ $ $ 房屋及建築 機器設備 其他 合計 4,423,040 3,468,443) 954,597 12,199 $ - ( 12,199 $ 924,981 $ 531,410) ( 393,571 $ 1,113,331 $ 812,627) ( 300,704 $ 2,372,529 $ 2,124,406) ( 248,123 $ 12,199 4,706) 7,493 $ 393,571 $ 3,915) 3,393) ( 8 386,271 $ 300,704 493 700 11,059) 290,838 248,123 21,936 15) 700) 22,633) 6 246,717 7,493 $ - ( 7,493 $ 920,502 $ 534,231) ( 386,271 $ 1,114,496 $ 823,658) ( 290,838 $ $ ( ( 1.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減 損 情 形 , 請 詳 附 註 六 (十 一 )說 明 。 2.以 不 動 產 、 廠 房 等 提 供 擔 保 之 資 訊 , 請 詳 附 註 八 之 說 明 。 ~35~ $ ( ( ( $ $ $ 954,597 22,429 8,636) 37,085) 14 931,319 2,392,286 $ 2,145,569) ( 246,717 $ 4,434,777 3,503,458) 931,319 ( ( (九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房屋及建築 104年1月1日 成本 累計折舊 $ $ 165,043 6,742) 158,301 $ ( ( $ 158,301 806) 1,745) 155,750 $ ( $ 163,218 7,468) 155,750 ( 104年1月1日至3月31日 1月1日 本期折舊數 淨兌換差額 3月31日 104年3月31日 成本 累計折舊 房屋及建築 103年1月1日 成本 累計折舊 103年1月1日至3月31日 1月1日 本期折舊數 淨兌換差額 3月31日 103年3月31日 成本 累計折舊 $ ( $ 155,422 3,302) 152,120 $ ( $ 152,120 773) 3,389 154,736 $ ( $ 158,890 4,154) 154,736 1.投 資 性 不 動 產 之 租 金 收 入 及 直 接 營 運 費 用 : 投資性不動產之租金收入 104年1月1日至3月31日 $ 975 當期產生租金收入之投資性不 動產所發生之直接營運費用 $ 90 103年1月1日至3月31日 $ 936 $ 80 2.本 集 團 持 有 之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於 民 國 104 年 及 103 年 3 月 31 日 之 公 允 價 值 分 別 為 $166,773 及 $162,350, 係 依 香 港 樓 房 成 交 數 據 中 心 發 布 之 實 際 成 交價評價。 ~36~ (十 )無 形 資 產 專利權及專門技術 電腦軟體 商譽 其他 合計 104年1月1日 成本 累計攤銷及減損 104年1月1日至3月31日 1月1日 增添 本期攤銷數 淨兌換差額 3月31日 $ ( $ 156,519 $ 127,729) ( 28,790 $ 172,584 $ 157,664) ( 14,920 $ 103,396 $ 12,985) ( 90,411 $ 2,308 $ 2,239) ( 69 $ 434,807 300,617) 134,190 $ $ 28,790 $ 532 2,861) ( - ( 26,461 $ 14,920 $ 15,074 9,049) 3) 20,942 $ 90,411 $ - ( 90,411 $ 69 $ 42) ( - ( 27 $ 134,190 15,606 11,952) 3) 137,841 $ ( $ 157,051 $ 130,590) ( 26,461 $ 187,655 $ 166,713) ( 20,942 $ 103,396 $ 12,985) ( 90,411 $ 2,215 $ 2,188) ( 27 $ 450,317 312,476) 137,841 ( 104年3月31日 成本 累計攤銷及減損 ~37~ 專利權及專門技術 103年1月1日 成本 累計攤銷及減損 103年1月1日至3月31日 1月1日 增添 重分類 本期攤銷數 淨兌換差額 3月31日 103年3月31日 成本 累計攤銷及減損 電腦軟體 商譽 其他 合計 $ ( $ 154,198 $ 114,073) ( 40,125 $ 144,078 $ 122,424) 21,654 $ 103,396 $ - ( 103,396 $ 21,454 $ 20,562) ( 892 $ 423,126 257,059) 166,067 $ $ 40,125 $ 532 4,223) ( 36,434 $ 21,654 $ 7,583 8,498) 20,739 $ 103,396 $ - ( - ( 103,396 $ 892 537) 148) 7 214 $ 166,067 8,115 537) 12,869) 7 160,783 $ ( $ 154,607 $ 118,173) ( 36,434 $ 151,661 $ 130,922) 20,739 $ 103,396 $ - ( 103,396 $ 2,306 $ 2,092) ( 214 $ 411,970 251,187) 160,783 ( ~38~ $ ( ( 無形資產攤銷費用明細如下: 104年1月1日至3月31日 103年1月1日至3月31日 營業成本 $ $ 106 營業費用 43 11,846 $ 11,952 12,826 $ 12,869 無 形 資 產 減 損 情 形 , 請 詳 附 註 六 (十 一 )說 明 。 (十 一 )非 金 融 資 產 減 損 1.閒 置 資 產 104年3月31日 閒置資產(帳列機器設備及 $ 167,577 其他設備) 103年12月31日 $ 167,577 103年3月31日 $ 167,577 減:累計折舊 ( 163,898) ( 163,898) ( 163,898) 減:累計減損 ( 3,679) ( 3,679) ( 3,679) 淨變現價值 $ - $ - $ - 2.本 集 團 於 民 國 96 年 度 投 資 凱 鈺 科 技 (股 )公 司 , 因 投 資 成 本 超 過 所 取 得 可 辨 認 淨 資 產 公 平 價 值,故 將 超 過 部 份 認 列 為 商 譽 計 $56,145。民 國 103 年 12 月 31 日 進 行 商 譽 減 損 測 試 , 以 凱 鈺 科 技 (股 )公 司 估 計 之 未 來 現 金 流 量 , 相 關 折 現 率 為 10.63%。 茲 將 影 響 可 回 收 金 額 評 估 之 主 要 關 鍵 假設及決定各主要關鍵假設數值之方法說明如下: (1) 預 估 成 長 率 : 依 據 管 理 當 局 推 估 產 品 線 過 去 之 成 長 率 、 市 場 之 發 展 狀 況 及 參 考 民 國 104 年 1 月 份 營 收 為 基 礎 推 估 。 (2) 銷 貨 成 本 及 毛 利 率 : 依 據 管 理 當 局 推 估 產 品 線 過 去 之 歷 史 資 料 與 參 考 民 國 104 年 1 月 份 之 資 料 及 考 量 成 本 降 低 之 趨 勢 推 估 。 (3)預 計 營 業 費 用:依 據 管 理 當 局 推 估 產 品 線 民 國 104 年 1 月 份、103 年 度及以往年度之實際營業費用及營業收入之互動狀況為基礎,推估 各年度預計營業費用。 依上述關鍵假設計算之可回收金額較該現金產生單位資產之帳面價 值 為 低 , 故 民 國 103 年 度 已 提 列 減 損 損 失 $12,985。 3.子 公 司 凱 鈺 科 技 (股 )公 司 商 譽 係 於 民 國 96 年 度 發 行 新 股 合 併 我 想 科 技 股份有限公司所產生。 凱 鈺 科 技 (股 )公 司 進 行 商 譽 減 損 測 試,將 商 譽 歸 屬 至 合 併 所 取 得 之 產 品 線 的 現 金 產 生 單 位。民 國 103 年 12 月 31 日 供 該 現 金 產 生 單 位 使 用 之 有 形 及 無 形 資 產 之 帳 面 價 值 合 計 為 $83,725,其 中 包 含 商 譽 $47,251,按 該 等 資 產 之 使 用 價 值 評 估 可 回 收 金 額,依 管 理 當 局 推 估 之 五 年 期 財 務 預 算 作 為 現 金 流 量 之 評 估 依 據 , 相 關 折 現 率 為 9.707%。 茲 將 影 響 可 回 收 金 額評估之主要關鍵假設及決定各主要關鍵假設數值之方法說明如下: ~39~ (1)預 估 成 長 率 : 依 該 產 品 線 過 去 之 成 長 率 、 市 場 之 發 展 狀 況 及 參 考 民 國 104 年 1 月 份 營 收 為 基 礎 推 估 。 (2)銷 貨 成 本 及 毛 利 率 : 依 該 產 品 線 過 去 之 歷 史 資 料 與 參 考 民 國 104 年 1 月份之歷史資料及考量成本降低之趨勢推 估。 (3)預 計 營 業 費 用 : 依 該 產 品 線 民 國 104 年 1 月 份 、 民 國 103 年 度 及 以 往年度之實際營業費用及營業收入之互動狀況為基 礎,推估各年度預計營業費用。 依上述關鍵假設計算之可回收金額較該現金產生單位資產之帳面價值 為高,故無資產減損之虞。 (十 二 )短 期 借 款 借 款 信用借款 性 質 104年3月31日 103年12月31日 103年3月31日 $ $ $ 493,900 373,975 236,920 民 國 104 年 3 月 31 日、103 年 12 月 31 日 及 103 年 3 月 31 日 借 款 利 率 區 間 分 別 為 0.93%~2.7%、 0.95%~2.7%及 1.48%~2.8%。 ~40~ (十 三 )長 期 借 款 借款性質 分期償付之借款 土地銀行等六 家銀行中期擔 保聯合借款 還款方式 104年3月31日 103年12月31日 103年3月31日 $ $ $ 109.2.16前分期償還 合作金庫等五 家銀行中期聯 合借款 105.2.16前分期償還 合作金庫等五 家銀行中期聯 合借款 105.2.16前分期償還 土地銀行長期 擔保借款 120.2.17前分期償還 土地銀行長期 擔保借款 110.2.18前分期償還 安泰商銀長期 信用借款 105.7.31前分期償還 香港匯豐銀行 長期擔保借款 110.12.27前分期償還 台新銀行長期 信用借款 104.11.29前分期償還 兆豐銀行長期 信用借款 106.2.14前分期償還 非金融機構借 款-中租迪和 105.5.27前分期償還 1,600,000 - - - 257,143 342,857 - 1,105,714 1,134,286 19,005 19,255 19,998 15,215 15,857 17,786 5,000 5,000 - 49,718 50,949 51,026 100,000 100,000 100,000 140,000 175,000 175,000 13,351 17,551 25,876 1,942,289 1,746,469 1,866,829 減:聯貸案主辦手續費 ( 4,915) ( 709) ( 1,219) 減:一年或一營業週期內到期之長期借款 (帳列「其他流動負債」) ( 194,064) ( 722,582) ( 582,312) $ 1,743,310 $ 1,023,178 $ 1,283,298 1.上 述 借 款 之 利 率 區 間 民 國 104 年 3 月 31 日 、 103 年 12 月 31 日 及 103 年 3 月 31 日 分 別 為 1.82%~3.57%、 1.82%~3.57%及 1.82%~2.31%。 2. 上 述 擔 保 銀 行 借 款 , 其 擔 保 品 係 房 屋 及 建 築 及 投 資 性 不 動 產 ; 非 金 融 機 構 擔 保 借 款 , 其 擔 保 品 係 履 約 保 證 金 (表 列 其 他 非 流 動 資 產 ), 請 詳 附註八。 3.本 公 司 於 民 國 100 年 1 月 17 日 與 聯 貸 銀 行 簽 訂 $2,000,000 之 五 年 期 聯 合授信借款合約;本公司向銀行團承諾,以每年度合併財務報告為計 算基礎,應維持下列各項之財務比率: (1)流 動 比 率 不 得 低 於 100%。 (2)利 息 保 障 倍 數 不 得 低 於 三 倍 ((稅 前 損 益 +利 息 費 用 +折 舊 攤 銷 費 用 )/ 利 息 費 用 )。 (3)負 債 比 率 不 得 高 於 120%。 ~41~ 倘 若 有 違 反 財 務 比 率,且 未 依 約 定 於 規 定 期 限 內 改 善 時,聯 貸 主 辦 銀 行 將 要 求 本 公 司 依 年 利 率 0.125%, 按 月 於 付 息 日 一 併 給 付 違 約 金 直 到 改 善 之 日 止,並 由 聯 貸 主 辦 銀 行 依 本 授 信 之 參 貸 比 例 轉 交 其 他 債 權 銀 行 。 惟 本 公 司 若 違 反 財 務 比 率 限 制 之 承 諾 者,且 連 續 二 年 均 有 未 能 符 合 約 定 之 情 事,聯 貸 主 辦 銀 行 有 權 暫 停 本 授 信 案 之 動 用 或 依 債 權 銀 行 團 決 議 , 終 止 本 授 信 案 未 動 用 之 全 部 或 一 部 額 度,或 宣 告 本 債 權 合 約 本 息 全 部 或 一 部 提 前 即 日 到 期 。 上 述 借 款 已 於 民 國 104 年 2 月 提 前 清 償 完 畢 。 4.本 公 司 與 土 地 銀 行 等 六 家 聯 貸 簽 訂 $2,400,000 之 五 年 期 聯 合 授 信 借 款 合約;本公司向銀行團承諾,以每年度合併財務報告為計算基礎,應 維持下列各項之財務比率: (1)流 動 比 率 高 於 100%。 (2)負 債 比 率 低 於 120%。 (3)利 息 保 障 倍 數 三 倍 以 上 ((稅 前 損 益 +利 息 費 用 +折 舊 攤 銷 費 用 )/利 息 費 用 )。 倘 若 有 違 反 財 務 比 率,且 未 依 約 定 於 規 定 期 限 內 改 善 時,聯 貸 主 辦 銀 行 將 要 求 本 公 司 依 約 定 適 用 之 利 率 再 加 碼 年 利 率 0.125%計 付 利 息 , 直 到 改善之日止,並由聯貸主辦銀行依本授信之參貸比例轉交其他債權銀 行。 5.本 集 團 民 國 104 年 3 月 31 日、103 年 12 月 31 日 及 103 年 3 月 31 日 未 動 用 之 借 款 額 度 分 別 為 $1,727,835、 $999,335 及 $1,217,243。 (十 四 )退 休 金 1.(1)本 公 司 及 國 內 子 公 司 依 據 「 勞 動 基 準 法 」 之 規 定 , 訂 有 確 定 福 利 之 退 休 辦 法,適 用 於 民 國 94 年 7 月 1 日 實 施「 勞 工 退 休 金 條 例 」前 所 有正式員工之服務年資,以及於實施「勞工退休金條例」後選擇繼 續適用勞動基準法員工之後續服務年資。員工符合退休條件者,退 休 金 之 支 付 係 根 據 服 務 年 資 及 退 休 前 6 個 月 之 平 均 薪 資 計 算,15 年 以 內 (含 )的 服 務 年 資 每 滿 一 年 給 予 兩 個 基 數,超 過 15 年 之 服 務 年 資 每 滿 一 年 給 予 一 個 基 數,惟 累 積 最 高 以 45 個 基 數 為 限。本 公 司 及 國 內 子 公 司 按 月 就 薪 資 總 額 2%提 撥 退 休 基 金,以 勞 工 退 休 準 備 金 監 督 委 員 會 之 名 義 專 戶 儲 存 於 臺 灣 銀 行 。 惟 子 公 司 聿 勤 科 技 (股 )公 司 依 科 學 工 業 園 區 園 勞 字 第 1040000810 號 及 第 1030001659 號 函 核 准 , 於 民 國 104 年 度 及 103 年 度 暫 停 提 撥 勞 工 退 休 準 備 金 2 年 。 (2)民 國 104 年 及 103 年 1 月 1 日 至 3 月 31 日,本 集 團 依 上 述 退 休 金 辦 法 認 列 之 退 休 金 成 本 為 $322 及 $324。 (3)本 集 團 於 民 國 105 年 度 預 計 支 付 予 退 休 計 畫 之 提 撥 金 為 $2,029。 2.(1)自 民 國 94 年 7 月 1 日 起 , 本 公 司 及 國 內 子 公 司 依 據 「 勞 工 退 休 金 條 例 」,訂 有 確 定 提 撥 之 退 休 辦 法,適 用 於 本 國 籍 之 員 工。本 公 司 及 國內子公司就員工選擇適用「勞工退休金條例」所定之勞工退休金 制 度 部 分 , 每 月 按 薪 資 之 6% 提 繳 勞 工 退 休 金 至 勞 保 局 員 工 個 人 帳 戶,員工退休金之支付依員工個人之退休金專戶及累積收益之金額 ~42~ 採月退休金或一次退休金方式領取。 (2)金 凱 裕 電 子 (深 圳 )有 限 公 司 及 富 聿 邦 電 子 (深 圳 )有 限 公 司 按 中 華 人 民共和國政府規定之養老保險制度,每月依當地員工薪資總額之一 定比率提撥養老保險金。每位員工之退休金由政府管理統籌安排, 本集團除按月提撥外,無進一步義務。 (3)Etron Technology (HK) Limited 係 依 據 當 地 政 府 規 定 之 退 休 辦 法 , 依當地雇用員工工資提撥養老保險或退職金準備。該等除年度提撥 外,無進一步義務。 (4)民 國 104 年 及 103 年 1 月 1 日 至 3 月 31 日,本 集 團 依 上 開 退 休 金 辦 法 認 列 之 退 休 金 成 本 分 別 為 $6,748 及 $6,892。 (十 五 )股 本 1.民 國 104 年 3 月 31 日 止,本 公 司 額 定 資 本 額 為 $6,500,000,分 為 650,000 仟 股 ( 含 員 工 認 股 權 憑 證 可 認 購 股 數 65,000 仟 股 ) , 實 收 資 本 額 為 $4,370,828, 每 股 面 額 10 元 。 本 公 司 已 發 行 股 份 之 股 款 均 已 收 訖 。 2.本 公 司 分 別 於 民 國 101 年 11 月 30 日 及 104 年 3 月 30 日 董 事 會 決 議 發 行 限 制 員 工 權 利 新 股 , 有 關 之 說 明 請 詳 附 註 六 (十 九 )。 本公司普通股期初與期末流通在外股數調節如下: 單位:仟股 104年3月31日 1月1日 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收回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尚未註銷股數 3月31日 435,393 1,690 437,083 103年3月31日 434,212 128) 434,084 ( 3.庫 藏 股 (1)股 份 收 回 原 因 及 其 數 量 變 動 情 形 : 單位:仟股 收 回 原 因 收回限制員工 權利新股尚未 註銷股數 收 回 原 因 供轉讓股份予員工 收回限制員工權利 新股尚未註銷股數 合計 1月1日 82 1月1日 104年1月1日至3月31日 本期增加 本期減少 - ( 3月31日 82) 103年1月1日至3月31日 本期增加 本期減少 - 3月31日 11,445 - - 11,445 210 11,655 128 128 - 338 11,783 ~43~ (2)證 券 交 易 法 規 定 公 司 對 買 回 已 發 行 在 外 股 份 之 數 量 比 例 , 不 得 超 過 公司已發行股份股數百分之十,收買股份之總金額,不得逾保留盈 餘加計發行股份溢價及已實現之資本公積之金額。 (3)本 公 司 持 有 之 庫 藏 股 票 依 證 券 交 易 法 規 定 不 得 質 押 , 不 得 享 有 股 利 分派、表決權等股東權利。 (十 六 )資 本 公 積 依公司法規定,超過票面金額發行股票所得之溢額及受領贈與之所得之 資本公積,除得用於彌補虧損外,於公司無累積虧損時,按股東原有股 份之比例發給新股或現金。另依證券交易法之相關規定,以上開資本公 積撥充資本時,每年以其合計數不超過實收資本額百分之十為限。公司 非於盈餘公積填補資本虧損仍有不足時,不得以資本公積補充之。 認列關聯企 業股權淨值 之變動數 項目 104年1月1日 認列關聯企業股權淨值之 變動 $ $ 3,146) ($ $ 55,774 ($ 1,186 $ 36,736 ( 1,186) $ - 認列關聯企 業股權淨值 之變動數 庫藏股票 交易 項目 103年3月31日 53,262 ($ 2,512 - 發行限制權利新股 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既得 104年3月31日 103年1月1日 認列關聯企業權淨值之 變動 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既得 收回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對子公司持股之變動 認列對子公 司所有權益 變動數 - $ 1,041) - 11,399 3,248 3,146) $ 13,606 認列對子公 司所有權益 變動數 $ 其他 - ($ 其他 9,204) 263 - - - - 3,743 - 462 1,280 - 462 ($ 4,181) 36,999 $ (十 七 )保 留 盈 餘 1. 本 公 司 年 度 決 算 如 有 盈 餘 , 應 先 依 法 完 納 稅 捐 及 彌 補 虧 損 , 並 提 撥 百 分之十法定盈餘公積及依股東會決議或主管機關之命令提列特別盈餘 公積或迴轉特別盈餘公積後依下列順序分派之: (1)董 事 、 監 察 人 酬 勞 提 撥 不 超 過 百 分 之 二 。 (2)員 工 紅 利 提 撥 不 低 於 百 分 之 十 二 。 (3)其 餘 之 盈 餘 加 計 前 期 累 積 未 分 配 盈 餘 數 , 由 董 事 會 擬 具 分 派 議 案 , 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之。 2. 本 公 司 股 利 政 策 係 依 據 公 司 中 長 期 營 運 規 劃 、 投 資 計 畫 、 資 本 預 算 及 內外部環境變化等因素並同時兼顧股東利益,由董事會予以訂定。盈 餘分配除依前項規定辦理外,當年度股東股利分配,現金股利發放比 ~44~ 率不低於百分之五。 3.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除 彌 補 公 司 虧 損 及 按 股 東 原 有 股 份 之 比 例 發 給 新 股 或 現 金外,不得使用之,惟發給新股或現金者,以該項公積超過實收資本 額百分之二十五之部分為限。 4. 本 公 司 分 派 盈 餘 時 , 依 法 令 規 定 須 就 當 年 度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之 其 他 權 益 項目借方餘額提列特別盈餘公積始得分派,俟後其他權益項目借方餘 額迴轉時,迴轉金額得列入可供分派盈餘中。 5.本 公 司 民 國 103 年 6 月 25 日 經 股 東 會 通 過 不 分 配 民 國 102 年 度 之 盈 餘 議案。 6.民 國 104 年 及 103 年 1 月 1 日 至 3 月 31 日 因 本 公 司 尚 未 確 認 分 配 盈 餘 , 故 未 予 以 估 列 員 工 分 紅 及 董 監 酬 勞 ; 民 國 103 年 度 之 員 工 紅 利 及 董 監 酬 勞 估 列 金 額 分 別 為 $13,700 及 $2,300,係 以 截 至 當 期 止 之 稅 後 淨 利 , 考量法定盈餘公積等因素後,以章程所定之成數及基礎估列,與民國 104 年 3 月 30 日 董 事 會 擬 議 之 員 工 紅 利 及 董 監 酬 勞 $13,851 及 $2,308, 差 異 金 額 $159 將 列 民 國 104 年 度 之 損 益 調 整 。 7.本 公 司 董 事 會 於 104 年 3 月 30 日 擬 議 通 過 103 年 度 之 盈 餘 分 配 案 如 下: 盈餘分配案 法定盈餘公積 現金股利 $ $ 每股股利(元) 12,825 87,079 99,904 $ 0.2 上述盈餘分配案、員工紅利及董監酬勞尚待股東會決議通過。 本 公 司 董 事 會 擬 議 及 股 東 會 決 議 之 員 工 紅 利 及 董 監 事 酬 勞 相 關 資 訊,可 至臺灣證交所之「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十 八 )其 他 權 益 104年1月1日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 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備供出售金融 資產未實現損益 $ $ 73,824 評價調整-集團 - 評價調整轉出 - 股份基礎給付酬 勞成本 發行限制員工權 利新股 外幣換算差異數 ﹕ –集團 –關聯企業 104年3月31日 ( ( $ 32,748 ($ 36,960 ( 8,753) - - - - ( 10,158) 14,365) 49,301 ~45~ $ 60,955 ($ 其他權 益-其他 總計 3,682) $ - 102,890 36,960 ( 8,753) 1,004 1,004 28,299) ( 28,299) ( 10,158) ( 14,365) 30,977) $ 79,279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 報表換算之兌換差額 103年1月1日 $ 15,468 評價調整-集團 - 評價調整轉出 - 股份基礎給付酬 勞成本 外幣換算差異數 ﹕ –集團 –關聯企業 103年3月31日 $ 備供出售金融 資產未實現損益 ($ ( 其他權 益-其他 2,144) ($ 總計 13,220) 51,435 - 12,008) - $ 104 51,435 ( 12,008) - - 2,510 2,510 20,278 3,225 - - 20,278 3,225 38,971 $ 37,283 ($ 10,710) $ 65,544 (十 九 )股 份 基 礎 給 付 1.(1)本 公 司 之 股 份 基 礎 給 付 交 易 如 下 : 給與數量 協議之類型 給與日 (仟股) 合約期間 既得條件 第三次員工認股權 96.12.28 20,000 8年 發行滿兩年可行使 計畫 10%;滿三年40%;滿 四年100%。 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101.11.30 7,500 註1 計畫 庫藏股轉讓員工 103.04.25 93 立即取得 庫藏股轉讓員工 103.08.12 1,530 立即取得 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104.03.30 1,690 註2 註 1: 員工既得條件係指員工於既得期間內之實際績效表現皆達下列標 準: (a)任 職 屆 滿 半 年 且 績 效 達「 滿 意 」(含 )以 上 並 經 主 管 推 薦 及 董 事 長 核 可 者 , 可 行 使 25%。 (b)任 職 屆 滿 一 年 且 績 效 達「 滿 意 」(含 )以 上 並 經 主 管 推 薦 及 董 事 長 核 可 者 , 可 行 使 25%。 (c)任 職 屆 滿 二 年 且 績 效 達「 滿 意 」(含 )以 上 並 經 主 管 推 薦 及 董 事 長 核 可 者 , 可 行 使 25%。 (d)任 職 屆 滿 三 年 且 績 效 達「 滿 意 」(含 )以 上 並 經 主 管 推 薦 及 董 事 長 核 可 者 , 可 行 使 25%。 註 2: 員工既得條件係指員工於既得期間內之實際績效表現皆達下列標 準: (a)任 職 屆 滿 一 年 且 績 效 達「 優 良 」以 上,且 未 曾 違 反 公 司 聘 僱 契 約 、 ~46~ 道 德 守 則 、 工 作 規 則 及 與 本 公 司 合 約 約 定 情 事 , 可 行 使 50%。 (b)任 職 屆 滿 二 年 且 績 效 達「 優 良 」以 上,且 未 曾 違 反 公 司 聘 僱 契 約 、 道 德 守 則 、 工 作 規 則 及 與 本 公 司 合 約 約 定 情 事 , 可 行 使 50%。 (2)民 國 104 年 及 103 年 1 月 1 日 至 3 月 31 日,本 公 司 上 述 認 股 權 計 畫 之資訊揭露如下表: 104年1月1日至3月31日 103年1月1日至3月31日 數量 加權平均 數量 加權平均 認股選擇權 (仟股) 行使價格(元) (仟股) 行使價格(元) 期初流通在外 本期放棄 期末流通在外 期末可行使之認股 選擇權 7,643 7,643 7,643 $ 21.90 - ( 21.90 7,979 $ 100) 7,879 22.30 22.30 21.90 7,879 22.30 (3)員 工 認 股 選 擇 權 計 畫 流 通 在 外 之 資 訊 如 下 : 期間 民國104年3月31日 民國103年12月31日 民國103年3月31日 行使價格之範圍(元) $21.90 $21.90 $22.30 (4) 本 公 司 第 三 次 認 股 選 擇 權 計 畫 係 採 Hull&White(2004) 結 合 Ritchken (1995)三 項 樹 模 型,估 計 給 與 日 認 股 選 擇 權 之 公 平 價 值 , 各該項因素之加權平均資訊及公平價值如下: 給與日 96年12月28日 股利率 預期價格波動性 無風險利率 存續期間 公平價值(元/股) 0.00% 46.93% 2.53% 8年 13.12元 (5) 本 公 司 於 民 國 103 年 8 月 12 日 轉 讓 庫 藏 股 於 員 工 係 採 用 Black-Scholes 選 擇 權 評 價 模 式 估 計 給 與 日 公 平 價 值 , 各 該 項 因 素 之資訊如下: 給與日 103年8月12日 0.00% 42.80% 0.35% 0.0685年 4.95元 股利率 預期價格波動性 無風險利率 存續期間 公平價值(元/股) ~47~ (6)(a)本 公 司 於 民 國 101 年 6 月 21 日 股 東 常 會 決 議,發 行 限 制 員 工 權 利 新 股 予 員 工,發 行 總 額 計 15,000 仟 股,發 行 價 格 為 無 償 發 行 , 前 述 決 議 於 101 年 11 月 22 日 經 金 融 監 督 管 理 委 員 會 申 報 生 效 , 並 於 民 國 101 年 11 月 30 日 經 董 事 會 決 議 通 過 給 與 限 制 員 工 權 利 新 股 7,500 仟 股 , 每 股 面 額 10 元 , 每 股 發 行 價 格 新 台 幣 0 元 (即 無 償 ),並 以 本 公 司 給 與 日 之 股 票 收 盤 價 格 新 台 幣 7.56 元 作 為公平價值之衡量,本公司股票衡量日之加權平均公平價值為 新 台 幣 7.75 元 。 增 資 基 準 日 為 民 國 102 年 1 月 24 日 。 (b)本 公 司 於 民 國 103 年 6 月 26 日 股 東 會 決 議,發 行 限 制 權 利 新 股 予 員 工 , 發 行 總 額 計 10,000 仟 股 , 發 行 價 格 為 無 償 發 行 , 前 述 決 議 於 104 年 1 月 13 日 經 金 融 監 督 管 理 委 員 會 申 報 生 效,並 於 民 國 104 年 3 月 30 日 經 董 事 會 決 議 通 過 給 與 限 制 員 工 權 利 新 股 1,690 仟 股,每 股 面 額 10 元,每 股 發 行 價 格 新 台 幣 0 元 (即 無 償 ), 並 以 本 公 司 給 與 日 之 股 票 收 盤 價 格 新 台 幣 19.70 元 作 為 公 平 價 值之衡量,本公司股票衡量日之加權平均公平價值為新台幣 19.96 元 。 增 資 基 準 日 為 民 國 104 年 3 月 30 日 。 限制員工權利股票變動情形如下: 104年1月1日至3月31日 股數(仟股) 期初餘額 本期發行 本期己既得 本期收回 期末餘額 2,662 1,690 1,331) ( - ( 3,021 ( 103年1月1日至3月31日 股數(仟股) 4,638 1,534) 128) 2,976 員工獲配或認購新股後未達既得條件前受限制之權利如下: (a)除 限 制 員 工 權 利 新 股 發 行 辦 法 訂 有 規 定 者 外,員 工 所 獲 配 或 認 購 之 股 票 於 既 得 條 件 達 成 前,不 得 出 售、抵 押、轉 讓、贈 與、質 押 、 或作其他方式之處分。 (b)本 公 司 以 員 工 名 義 交 付 股 票 信 託 保 管, 股 東 會 之 出 席、提 案 、發 言、投票權皆由交付信託保管機構依法執行。 (c) 員 工 未 達 既 得 條 件 時 , 本 公 司 將 依 法 無 償 收 回 其 股 份 並 辦 理 註 銷 ,但 於 既 得 期 間 獲 配 之 股 息 、紅 利 及 資 本 公 積,本 公 司 無 償 給 與員工。 ~48~ 2.(1)民 國 104 年 3 月 31 日 , 凱 鈺 科 技 (股 )公 司 之 股 份 基 礎 給 付 交 易 如 下: 給與數量 (仟股) 協議之類型 給與日 合約期間 既得條件 員工認股權 計畫 96.12.25 3,360 8年 服務屆滿2年既得40% 服務屆滿4年既得100% 〃 97.10.31 1,440 8年 服務屆滿2年既得40% 服務屆滿4年既得100% 〃 100.12.22 2,000 8年 〃 101.11.23 300 7年 服務屆滿2年既得50% 服務屆滿3年既得75% 服務屆滿4年既得100% 服務屆滿2年既得50% 服務屆滿3年既得75% 服務屆滿4年既得100% 上述股份基礎給付協議係以權益交割。 (2)民 國 104 年 及 103 年 1 月 1 日 至 3 月 31 日,凱 鈺 科 技 (股 )公 司 之 員 工認股權計劃之認股選擇權數量及加權平均行使價格之資訊揭露 如下表: 104年1月1日至3月31日 認股選擇權 數量 (仟股) 期初流通在外 本期行使 本期放棄 ( 期末流通在外 期末可行使之認股 選擇權 103年1月1日至3月31日 加權平均 行使價格(元) 數量 (仟股) 加權平均 行使價格(元) 1,784 $ 147) 1,637 21.74 - ( - ( 21.85 2,904 $ 280) 63) 2,561 20.31 10.28 21.33 1,364 24.23 1,742 26.66 (3)凱 鈺 科 技 (股 )公 司 之 員 工 認 股 選 擇 權 計 畫 流 通 在 外 之 資 訊 如 下 : 期間 行使價格之範圍(元) 民國104年3月31日 $10至$33.9 民國103年12月31日 $10至$33.9 民國103年3月31日 $10至$33.9 ~49~ (4)凱 鈺 科 技 (股 )公 司 使 用 Black-Scholes 選 擇 權 評 價 模 式 估 計 給 與 日 認股選擇權之公平價值,相關資訊如下: 協議 之類型 給與日 員工認 96.12.25 股權計畫 股價 履約價格 預期 預期存 預期 無風險 每股公 (元) (註) 波動率 續期間 股利 利率 平價值 19.15 33.9元 43.30% 5.6年 - 2.44% 8.30元 " 97.10.31 5.70 17.7元 42.73% 5.6年 - 1.91% 1.42元 " 100.12.22 9.50 10.0元 57.48% 5.3年 - 1.09% 4.69元 " 101.11.23 7.92 10.0元 50.56% 4.8年 - 0.89% 2.90元 註:履約價格依本公司普通股股份變動而調整。 3.(1)民 國 104 年 3 月 31 日 , 聿 勤 科 技 (股 )公 司 之 股 份 基 礎 給 付 交 易 如 下: 協議之類型 給與日 員工認股權計畫 96.5.22 給與數量 (仟股) 513 合約期間 既得條件 8年 任職滿2年既得50%, 任職滿4年既得100% (2)民 國 104 年 及 103 年 1 月 1 日 至 3 月 31 日,聿 勤 科 技 (股 )公 司 之 員 工認股權計劃之認股選擇權數量及加權平均行使價格之資訊揭露 如下表: 104年1月1日至3月31日 103年1月1日至3月31日 認股選擇權 數量 (仟股) 加權平均 行使價格(元) 數量 (仟股) 加權平均 行使價格(元) 期初流通在外 312 $ 15.5 312 $ 15.5 本期行使 本期放棄 312 312 期末流通在外 15.5 15.5 期末可行使之認股 312 312 選擇權 15.5 15.5 期末已核准尚未發行 201 201 之認股選擇權 (3)聿 勤 科 技 (股 )公 司 員 工 認 股 選 擇 權 計 畫 流 通 在 外 之 資 訊 如 下 : 期間 行使價格之範圍(元) 民國104年3月31日 民國103年12月31日 民國103年3月31日 $15.5 $15.5 $15.5 4.本 集 團 民 國 104 年 及 103 年 1 月 1 日 至 3 月 31 日 股 份 基 礎 給 付 交 易 產 生 之 費 用 分 別 計 $1,004 及 $2,709。 ~50~ (二 十 )營 業 收 入 銷貨收入 其他營業收入 合計 104年1月1日至3月31日 $ 1,954,499 278 $ 1,954,777 103年1月1日至3月31日 $ 1,662,760 2,865 $ 1,665,625 (二 十 一 )其 他 收 益 及 費 損 淨 額 租金收入淨額 104年1月1日至3月31日 $ 12,616 103年1月1日至3月31日 $ 12,610 104年1月1日至3月31日 $ 3,210 21,616 1,470 $ 26,296 103年1月1日至3月31日 $ 2,534 5,713 430 $ 8,677 104年1月1日至3月31日 $ 1,263 103年1月1日至3月31日 ($ 348) (二 十 二 )其 他 收 入 銀行存款利息收入 股利收入 雜項收入 合計 (二 十 三 )其 他 利 益 及 損 失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量之金融負債淨利益 (損失)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 量之金融資產利益 淨外幣兌換(損失)利益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 備及無形資產利益 處分投資利益 雜項支出 合計 1,712 ( ( 9,956) - 13,017 3,680 10,420 4,627) ( 1,188) $ ( ($ 180) 14,245 3,000) 27,414 (二 十 四 )費 用 性 質 之 額 外 資 訊 員工福利費用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折舊費用(註) 無形資產攤銷費用 104年1月1日至3月31日 $ 171,439 103年1月1日至3月31日 $ 163,917 $ $ $ $ 38,821 11,952 註:包含帳列其他收益之租金收入減項之折舊費用。 ~51~ 37,858 12,869 (二 十 五 )員 工 福 利 費 用 104年1月1日至3月31日 薪資費用 股份基礎給付 勞健保費用 退休金費用 其他用人費用 $ 146,335 1,004 12,465 7,070 4,565 171,439 $ 103年1月1日至3月31日 $ 136,537 2,709 11,650 7,216 5,805 163,917 $ (二 十 六 )財 務 成 本 利息費用: 銀行借款 104年1月1日至3月31日 103年1月1日至3月31日 $ $ 10,719 10,241 (二 十 七 )所 得 稅 1.所 得 稅 費 用 組 成 部 分 : 104年1月1日至3月31日 當期所得稅: 當 期 所 得 產 生之 所得 $ 稅 以前年度所得稅低估 當期所得稅總額 遞延所得稅: 暫 時 性 差 異 之原 始產 ($ 生及迴轉 虧損扣抵減少 遞延所得稅總額 $ 所得稅費用 - 103年1月1日至3月31日 $ - 4,104) 6,503 2,399 2,399 $ 1,144 $ 1,304 2,448 2,448 2.本 公 司 之 營 利 事 業 所 得 稅 業 經 稅 捐 稽 徵 機 關 核 定 至 民 國 101 年 度 。 3.未 分 配 盈 餘 相 關 資 訊 104年3月31日 87年度以後 $ 212,594 103年12月31日 $ 191,927 103年3月31日 $ 105,773 4.兩 稅 合 一 相 關 資 訊 : 可扣抵稅額帳戶餘額 104年3月31日 $ 16,738 103年12月31日 $ 16,738 103年3月31日 $ 17,036 5.民 國 102 年 度 盈 餘 分 配 之 稅 額 扣 抵 比 率 為 19.68%, 民 國 103 年 度 盈 餘 分 配 之 預 計 稅 額 扣 抵 比 率 為 8.72%。 ~52~ (二 十 八 )每 股 盈 餘 104年1月1日至3月31日 加權平均流通 每股 稅後金額 在外股數(仟股) 盈餘(元) 基本每股盈餘 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 股東之本期淨利 稀釋每股盈餘 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 股東之本期淨利 具稀釋作用之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員工分紅 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之 本期淨利加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 23,915 433,722 $ 23,915 433,722 - 1,539 677 $ 23,915 435,938 $ 0.06 $ 0.05 103年1月1日至3月31日 加權平均流通 每股 稅後金額 在外股數(仟股) 盈餘(元) 基本每股盈餘 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 股東之本期淨利 稀釋每股盈餘 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 股東之本期淨利 具稀釋作用之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之 本期淨利加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 17,106 430,716 $ 17,106 430,716 - 2,771 $ 17,106 433,487 $ 0.04 $ 0.04 1.民 國 104 年 及 103 年 1 月 1 日 至 3 月 31 日 加 權 平 均 流 通 在 外 股 數 業 已 扣除庫藏股票之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 2.民 國 104 年 及 103 年 1 月 1 日 至 3 月 31 日 因 員 工 認 股 權 證 具 有 反 稀 釋 效果,不予列入計算。 3. 限 制 員 工 權 利 新 股 , 於 計 算 每 股 盈 餘 時 , 於 該 潛 在 普 通 股 具 有 稀 釋 作 用時計入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以計算稀釋每股盈餘;計算基本每 股盈餘時,係於員工既得該股票時,始將該股數計入普通股加權平均 流通在外股數。 ~53~ (二 十 九 )現 金 流 量 補 充 資 訊 僅有部分現金支付之投資活動: 104年1月1日至3月31日 購置固定資產及無形資產 $ 81,749 加:期初應付設備款 41,936 ( 56,501) 減:期末應付設備款 $ 67,184 本期支付現金 103年1月1日至3月31日 $ 30,544 13,516 ( 16,120) $ 27,940 七、關係人交易 (一 )與 關 係 人 間 之 重 大 交 易 事 項 1.進 貨 及 加 工 費 104年1月1日至3月31日 103年1月1日至3月31日 $ $ 進貨及加工費﹕ -其他關係人 983 5,094 6,077 -關聯企業 $ 2,483 1,753 4,236 $ 係按一般商業條款和條件向關係人購買及收受。 2.應 付 票 據 及 帳 款 104年3月31日 103年12月31日 103年3月31日 應付關係人款項﹕ -其他關係人 $ 436 2,051 $ 688 410 $ 2,240 72 $ 2,487 $ 1,098 $ 2,312 -關聯企業 應 付 關 係 人 款 項 主 要 來 自 進 貨 及 加 工 交 易 , 並 在 驗 貨 後 約 60 天 付 款 。 該 應付款項並未計息。 (二 )主 要 管 理 階 層 薪 酬 資 訊 薪資及其他短期員工福利 業務執行費用 退職後福利 總計 104年1月1日至3月31日 $ 11,459 76 187 103年1月1日至3月31日 $ 10,668 86 186 $ $ 11,722 ~54~ 10,940 八、質押之資產 本集團之資產提供擔保明細如下: 帳面價值 資產項目 活期存款(表列 其他流動資產) 104年3月31日 $ 定期存款(表列 其他流動資產) 103年12月31日 - $ 103年3月31日 - $ 擔保用途 19,612 經濟部科專計畫 4,900 4,900 17,672 關稅保證及 主導性計畫 房屋及建築物 361,503 363,975 373,085 長期借款 投資性不動產 155,750 158,301 154,736 長期借款 6,000 6,000 6,000 長期借款 履約保證金(表列 其他非流動資產) $ 528,153 $ 533,176 $ 571,105 九、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承諾事項 營業租賃協議 1.本 集 團 租 用 營 業 活 動 所 需 之 辦 公 室 係 不 可 取 消 之 營 業 租 賃 協 議 , 大 部 分 租 賃 協 議 可 於 租 期 結 束 時 按 市 場 價 格 續 約 。 民 國 104 年 及 103 年 1 月 1 日 至 3 月 31 日 之 租 金 費 用 分 別 為 $4,477 及 $2,818。 不可取消營業租賃之未來最低租賃給付總額如下: 104年3月31日 1年以內 超過1年但不超過5年 總計 $ $ 10,429 6,565 16,994 103年12月31日 $ $ 11,386 8,687 20,073 103年3月31日 $ $ 9,030 12,662 21,692 2.本 集 團 以 營 業 租 賃 出 租 辦 公 室 及 設 備 等 資 產 , 租 賃 期 間 介 於 98 至 108 年 。 民 國 104 年 及 103 年 1 月 1 日 至 3 月 31 日 分 別 認 列 $12,616 及 $12,610 之 租 金 收入為當期損益。另因不可取消合約之未來最低租賃收入總額如下: 不超過1年 超過1年但不超過5年 總計 104年3月31日 $ 55,677 57,367 $ 113,044 ~55~ 103年12月31日 $ 56,366 70,943 $ 127,309 103年3月31日 $ 53,501 107,444 $ 160,945 十、重大之災害損失 無。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 無。 十二、其他 (一 )資 本 管 理 本 集 團 須 維 持 適 足 之 資 本,以 順 應 產 業 趨 勢 加 速 開 發 產 品,拓 展 產 品 線 , 並使銷售達規模經濟。因此本集團之資本管理係以確保具有必要之財務 資源,以支應未來一年內營運計畫所需之營運資金、資本支出、研究發 展 費 用 、 債 務 償 還 及 股 利 支 出 等 需 求 。 本 集 團 民 國 104 年 度 之 資 本 管 理 策 略 維 持 與 民 國 103 年 度 相 同,均 係 致 力 將 負 債 資 產 比 率 維 持 在 50%以 內。 本集團之負債資產比率如下: 負債總額 資產總額 負債資產比率 104年3月31日 $ 3,743,752 $ 8,632,209 43% 103年12月31日 $ 3,526,613 $ 8,385,871 42% 103年3月31日 $ 3,380,883 $ 8,060,703 42% (二 )金 融 工 具 除下表所列者外,本集團非以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其帳面金額係 公允價值之合理近似值,包括現金及約當現金、應收票據、應收帳款、 其他應收款、無活絡市場之債務工具投資、短期借款、應付票據、應付 帳 款 、 其 他 應 付 款 及 長 期 借 款 (包 含 一 年 或 一 營 業 週 期 內 到 期 ) , 另 以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工 具 的 公 允 價 值 資 訊 請 詳 附 註 十 二 (三 ): 1.財 務 風 險 管 理 政 策 (1) 本 集 團 日 常 營 運 受 多 項 財 務 風 險 之 影 響 , 包 含 市 場 風 險 ( 包 括 匯 率 風 險 、 利 率 風 險 、 及 價 格 風 險 )、 信 用 風 險 及 流 動 性 風 險 。 本 集 團 整體風險管理政策著重於金融市場的不可預測事項,並尋求可降低 對本集團財務狀況及財務績效之潛在不利影響。本集團使用部分衍 生 性 金 融 工 具 以 降 低 特 定 暴 險 , 請 詳 附 註 六 (二 )。 (2)風 險 管 理 工 作 由 本 集 團 財 務 部 按 照 董 事 會 核 准 之 政 策 執 行 。 本 集 團 財務部透過與集團營運單位密切合作,負責辨認、評估與降低財務 風險,針對特定範圍與事項訂有書面政策,例如衍生性金融工具之 使用。 2.重 大 財 務 風 險 之 性 質 及 程 度 (1)市 場 風 險 匯率風險 A. 合 併 個 體 暴 露 於 非 以 各 該 合 併 個 體 之 功 能 性 貨 幣 計 價 之 營 業 活 動 所 產 生 之 匯 率 風 險。集 團 企 業 之 功 能 性 貨 幣 包 含 新 台 幣、美 金 、 ~56~ 人民幣、日幣等。該等交易主要之計價貨幣有新台幣、美元、人 民幣、港 幣、日 幣 等。此外 合 併個 體 係依 據 各幣 別 資金 需求 及 外 幣資產及負債淨部位,先進行自然避險,再依照市場外匯狀況, 將 暴 險 部 位 進 行 避 險,主 要 為 一 年 內 到 期 之 遠 期 外 匯,外 匯 交 換 合約進行匯率風險之避險。 B.當 發 生 短 期 外 幣 計 價 之 貨 幣 性 資 產 及 負 債 不 平 衡 時,合 併 個 體 係 藉 由 以 即 時 匯 率 買 進 或 賣 出 外 幣,以 確 保 淨 暴 險 保 持 在 可 接 受 之 水準。 C.本 集 團 從 事 之 業 務 涉 及 若 干 非 功 能 性 貨 幣 (本 公 司 及 部 分 子 公 司 之 功 能 性 貨 幣 為 新 台 幣 、 部 分 子 公 司 之 功 能 性 貨 幣 為 美 金 等 ), 故 受 匯 率 波 動 之 影 響,具 重 大 匯 率 波 動 影 響 之 外 幣 資 產 及 負 債 資 訊如下: 104年3月31日 (外幣:功能性貨幣)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人民幣:新台幣 港幣:美金 人民幣:美金 非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金融負債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港幣:美金 外幣(仟元) $ ~57~ 匯率 帳面金額 (新台幣) 51,913 30,491 2,751 6,014 31.30 5.044 0.1289 0.1612 $ 1,624,877 153,797 11,099 30,344 25,432 31.30 796,028 30,378 12,383 31.30 0.1289 950,831 49,960 103年12月31日 (外幣:功能性貨幣)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人民幣:新台幣 港幣:美金 人民幣:美金 非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金融負債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港幣:美金 外幣(仟元) $ 匯率 帳面金額 (新台幣) 53,006 30,318 2,224 5,237 31.65 5.092 0.1289 0.1609 $ 1,677,640 154,379 9,073 26,669 24,909 31.65 788,377 28,276 12,561 31.65 0.1289 894,925 51,245 103年3月31日 (外幣:功能性貨幣)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人民幣:新台幣 港幣:美金 人民幣:美金 非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金融負債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港幣:美金 外幣(仟元) $ ~58~ 匯率 帳面金額 (新台幣) 39,715 29,764 3,448 3,775 30.470 4.900 0.129 0.161 $ 1,210,116 145,844 13,553 18,519 24,490 30.470 746,222 24,087 13,041 30.470 0.129 733,931 51,259 D. 本 集 團 貨 幣 性 金 融 資 產 與 金 融 負 債 因 匯 率 波 動 具 重 大 影 響 之 未 實現兌換損益資訊如下: 104年1月1日至3月31日 (外幣:功能性貨幣) 外幣(仟元) 匯率 兌換(損)益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人民幣:新台幣 港幣:美金 人民幣:美金 金融負債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港幣:美金 (外幣:功能性貨幣)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人民幣:新台幣 港幣:美金 人民幣:美金 金融負債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港幣:美金 $ 51,913 30,491 2,751 6,014 31.30 ($ 5.044 0.1289 0.1612 ( 2,310) 1,428 178 271) $ 30,378 12,383 31.300 $ 0.1289 ( 4,085 35) 103年1月1日至3月31日 外幣(仟元) 匯率 兌換(損)益 $ ~59~ 39,715 29,764 3,448 3,775 30.470 $ 4.900 ( 0.129 0.161 ( 15,662 492) 187 86) 24,087 13,041 30.470 ($ 0.129 ( 4,071) 60) 本集團因重大匯率波動影響之外幣市場風險分析如下: 104年1月1日至3月31日 (外幣:功能性貨幣) 敏感度分析 變動幅度 損益影響 影響其他綜合損益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1% $ 16,249 $ 人民幣:新台幣 1% 1,538 港幣:美金 1% 111 人民幣:美金 1% 303 金融負債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1% 9,508 港幣:美金 1% 500 - (外幣:功能性貨幣) 103年1月1日至3月31日 敏感度分析 變動幅度 損益影響 影響其他綜合損益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人民幣:新台幣 港幣:美金 人民幣:美金 金融負債 貨幣性項目 美金:新台幣 港幣:美金 1% 1% 1% 1% 1% 1% $ 12,101 1,458 136 185 7,339 513 $ - - 價格風險 A. 由 於 本 集 團 持 有 之 投 資 於 合 併 資 產 負 債 表 中 係 分 類 為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或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因 此 本 集 團 暴 露 於 權 益 工 具 之 價 格 風 險。本 集 團 將 以 分 散 投 資 組 合 來 進 行 該 項風險之控管。 B. 本 集 團 投 資 於 國 內 上 市 櫃 及 未 上 市 櫃 之 權 益 工 具 , 此 等 權 益 工 具 之 價 格 會 因 該 投 資 標 的 未 來 價 值 之 不 確 定 性 而 受 影 響。若 該 等 權 益 工 具 價 格 上 升 5%或 下 跌 5%, 而 其 他 所 有 因 素 維 持 不 變 之 情 況 下 , 對 民 國 104 年 及 103 年 1 月 1 日 至 3 月 31 日 之 稅 後 淨 利 因 來自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之利益或損失將分別 增 加 或 減 少 $1,068 及 $1,237;對 於 股 東 權 益 之 影 響 因 分 類 為 備 供 出 售 之 權 益 工 具 之 利 益 或 損 失 分 別 增 加 或 減 少 $11,293 及 $11,172。 ~60~ 利率風險 A. 本 集 團 之 利 率 風 險 來 自 銀 行 定 期 存 款 、 超 過 三 個 月 以 上 之 無 活 絡 市 場 之 債 務 工 具 投 資 及 長 期 借 款。按 浮 動 利 率 發 行 之 借 款 使 本 集 團 承 受 現 金 流 量 利 率 風 險,部 分 風 險 被 按 浮 動 利 率 持 有 之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抵 銷 。 於 民 國 104 年 及 103 年 1 月 1 日 至 3 月 31 日 , 本集團按浮動利率計算之借款係以新台幣、港幣及美金計價。 B. 於 民 國 104 年 及 103 年 3 月 31 日,若 借 款 利 率 增 加 0.25%或 減 少 0.25%, 在 所 有 其 他 因 素 維 持 不 變 之 情 況 下 , 民 國 104 年 及 103 年 1 月 1 日 至 3 月 31 日 之 稅 後 淨 利 將 分 別 減 少 或 增 加 $4,723 及 $4,133。 主 要 係 因 浮 動 利 率 借 款 導 致 利 息 費 用 增 加 或 減 少 。 C.於 民 國 104 年 及 103 年 3 月 31 日 , 若 新 台 幣 定 期 存 款 及 超 過 三 個 月 以 上 之 無 活 絡 市 場 之 債 務 工 具 投 資 利 率 增 加 0.25% 或 減 少 0.25%, 在 所 有 其 他 因 素 維 持 不 變 之 情 況 下 , 民 國 104 年 及 103 年 1 月 1 日 至 3 月 31 日 之 稅 後 淨 利 將 增 加 或 減 少 $99 及 $149,主 要係因浮動利率定期存款導致利息收入增加或減少。 (2)信 用 風 險 A. 本 集 團 信 用 風 險 主 要 係 因 客 戶 或 金 融 工 具 之 交 易 對 手 無 法 履 行 合 約 義 務 而 產 生 財 務 損 失 之 風 險。依 本 集 團 之 授 信 政 策,集 團 內 各 營 運 個 體 於 訂 定 收 款 及 提 出 交 貨 之 條 款 與 條 件 前,須 就 其 每 一 新 客 戶 進 行 管 理 及 信 用 風 險 分 析。內 部 風 險 控 管 係 透 過 考 慮 其 財 務狀況、過往經驗及其他因素,以評估客戶之信用品質。個別風 險 之 限 額 係 依 內 部 或 外 部 之 評 等 而 制 訂,並 定 期 監 控 信 用 額 度 之 使 用。主 要 信 用 風 險 來 自 現 金 及 約 當 現 金 及 存 放 於 銀 行 與 金 融 機 構之存款及應收帳款。 B.於 民 國 104 年 及 103 年 1 月 1 日 至 3 月 31 日 , 並 無 超 出 信 用 限 額 之 情 事,且 管 理 階 層 不 預 期 會 受 交 易 對 手 之 不 履 約 而 產 生 任 何 重大損失。 C.本 集 團 未 逾 期 且 未 減 損 金 融 資 產 之 信 用 品 質 資 訊 請 詳 附 註 六 (五 ) 說明。 D. 本 集 團 現 金 與 存 放 於 金 融 機 構 之 銀 行 存 款 及 無 活 絡 市 場 之 債 務 工具投資其信用品質資訊如下: 104年3月31日 103年12月31日 103年3月31日 twAAA twAA twA 其他 合計 $ $ 94,787 1,619,127 159,953 179,217 2,053,084 $ $ 60,036 1,607,768 140,019 174,717 1,982,540 $ $ 133,673 1,372,264 111,219 40,924 1,658,080 E. 業 已 發 生 減 損 之 金 融 資 產 的 個 別 分 析 請 詳 附 註 六 各 金 融 資 產 之 說明。 ~61~ (3)流 動 性 風 險 A.集 團 財 務 部 監 控 集 團 流 動 資 金 需 求 之 預 測,確 保 其 有 足 夠 資 金 得 以 支 應 營 運 需 要,以 使 集 團 不 致 違 反 相 關 之 借 款 限 額 或 條 款,此 等 預 測 考 量 集 團 之 債 務 融 資 計 畫、債 務 條 款 遵 循、符 合 內 部 資 產 負債表之財務比率目標。 B.下 表 係 本 集 團 之 非 衍 生 金 融 負 債 及 以 淨 額 交 割 之 衍 生 金 融 負 債 , 按 相 關 到 期 日 予 以 分 組,非 衍 生 金 融 負 債 係 依 據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至 合 約 到 期 日 之 剩 餘 期 間 進 行 分 析;衍 生 金 融 負 債 係 依 據 資 產 負 債 表日至預期到期日之剩餘期間進行分析。 非衍生金融負債: 104年3月31日 短期借款 應付票據 應付帳款(含關係人) 其他應付款 一年內到期之長期負債 長期借款 非衍生金融負債: 103年12月31日 短期借款 應付票據(含關係人) 應付帳款(含關係人) 其他應付款 一年內到期之長期負債 長期借款 衍生金融負債: 103年12月31日 外匯交換合約 非衍生金融負債: 103年3月31日 短期借款 應付票據(含關係人) 應付帳款(含關係人) 其他應付款 一年內到期之長期負債 長期借款 ~62~ 1年內 $ 495,042 9,018 1,014,713 222,756 230,261 - 1至5年內 $ 1,784,424 1年內 $ 374,664 8,482 1,112,371 215,649 747,412 - $ 1年內 1,263 $ 1至5年內 $ 978,156 1至5年內 $ - 1年內 $ 237,435 11,109 1,034,469 172,645 615,299 - 5年以上 5年以上 $ 1,265,962 57,440 5年以上 $ - 1至5年內 $ 55,212 5年以上 $ 46,940 (三 )公 允 價 值 資 訊 1. 本 集 團 非 以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及 金 融 負 債 之 公 允 價 值 資 訊 請 詳 附 註 十 二 、 (二 )1.說 明 。 2. 為 衡 量 金 融 及 非 金 融 工 具 之 公 允 價 值 所 採 用 評 價 技 術 的 各 等 級 定 義 如 下: 第一等級:此等級之輸入值為相同資產或負債於活絡市場之公開報價 (未 經 調 整 )。 活 絡 市 場 係 指 符 合 以 下 所 有 條 件 之 市 場 : 在 市場交易之商品具同質性;隨時可於市場中尋得具意願之 買賣雙方且價格資訊可為大眾取得。本集團投資之分類為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及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之上市櫃股票的公允價值等皆屬之。 第二等級:此等級之輸入值除包含於第一等級公開報價外之可觀察價 格 , 包 括 直 接 ( 如 價 格 ) 或 間 接 (如 自 價 格 推 導 而 來 ) 自 活 絡 市場取得之可觀察輸入值。本集團投資之結構式定期存款 及衍生工具等的公允價值均屬之。 第三等級:此等級之輸入值非以可觀察市場資料為基礎之資產或負債 之輸入值。本集團投資之無活絡市場之權益工具投資皆屬 之。 3.民 國 104 年 3 月 31 日、103 年 12 月 31 日 及 103 年 3 月 31 日 以 公 允 價 值衡量之金融及非金融工具,本集團依資產及負債之性質、特性及風 險及公允價值等級之基礎分類,相關資訊如下: 104年3月31日 資產 重複性公允價值 第一等級 第二等級 第三等級 $ 22,886 $ $ 合計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 衡量之金融資產 權益證券及受益憑 證 外匯交換合約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權益證券 - - $ 22,886 - 2,168 - 2,168 225,855 $ 248,741 2,168 282,029 $ 282,029 507,884 $ 532,938 ~63~ $ 第一等級 103年12月31日 資產 重複性公允價值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 衡量之金融資產 權益證券及受益憑 $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權益證券 合計 負債 重複性公允價值 外匯交換合約 103年3月31日 資產 重複性公允價值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 衡量之金融資產 權益證券 外匯交換合約 指定為透過損益按 公允價值衡量之 金融資產-結構式 定期存款 備供出售金融資產 權益證券 合計 23,777 第二等級 第三等級 $ - $ 218,548 $ 242,325 $ - 270,372 $ 270,372 488,920 $ 512,697 $ $ 1,263 $ $ - 第一等級 $ 26,809 第二等級 $ - - 合計 - $ 第三等級 $ - 23,777 1,263 合計 $ 26,809 - 156 - 156 - 14,700 - 14,700 223,171 - 216,366 439,537 14,856 $ 216,366 $ 481,202 $ 249,980 $ 4.本 集 團 用 以 衡 量 公 允 價 值 所 使 用 之 方 法 及 假 設 說 明 如 下 : (1)本 集 團 採 用 市 場 報 價 作 為 公 允 價 值 輸 入 值 (即 第 一 等 級 )者 , 依 工 具 之特性分列如下: 上市(櫃)公司股票 封閉型基金 市場報價 收盤價 收盤價 (2)當 評 估 非 標 準 化 且 複 雜 性 較 低 之 金 融 工 具 時 , 本 集 團 採 用 廣 為 市 場 參與者使用之評價技術。此類金融工具之評價模型所使用之參數通 常為市場可觀察資訊。 (3) 本 集 團 將 信 用 風 險 評 價 調 整 納 入 金 融 工 具 及 非 金 融 工 具 公 允 價 值 計算考量,以分別反映交易對手信用風險及本集團信用品質。 ~64~ 5.民 國 104 年 及 103 年 1 月 1 日 至 3 月 31 日 無 第 一 等 級 與 第 二 等 級 間 之 任何移轉。 6. 如 一 項 或 多 項 重 大 參 數 並 非 依 可 觀 察 市 場 資 料 取 得 , 則 該 金 融 工 具 係 屬於第三等級。 7.下 表 列 示 民 國 104 年 及 103 年 1 月 1 日 至 3 月 31 日 第 三 等 級 之 變 動 : 權益證券 1月1日 認列於當期損益之利益或損失(註1)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利益或損失(註2) 本期取得 本期出售 匯率影響數 3月31日 $ ( ( ( $ 104年 270,372 $ 588 200) 31,694 19,600) ( 825) 282,029 $ 103年 196,715 20,000 1,722) 1,373 216,366 註1:帳列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註2:帳列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未實現評價損益。 8.民 國 104 年 及 103 年 1 月 1 日 至 3 月 31 日 無 自 第 三 等 級 轉 入 及 轉 出 之 情形。 9. 本 集 團 對 於 公 允 價 值 採 用 第 三 等 級 之 評 價 流 程 係 由 投 資 部 門 負 責 進 行 金融工具之獨立公允價值驗證,藉獨立來源資料使評價結果貼近市場 狀態、確認資料來源係獨立、可靠、與其他資源一致以及代表可執行 價格,並定期校準評價模型、進行回溯測試、更新評價模型所需輸入 值及資料及其他任何必要之公允價值調整,以確保評價結果係屬合 理。 10. 有 關 屬 第 三 等 級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項 目 所 使 用 評 價 模 型 之 重 大 不 可 觀 察 輸入值之量化資訊及重大不可觀察輸入值變動之敏感度分析說明如 下: 104年3月31日 公允價值 評價技 術 重大不可觀察 區間 輸入值 (加權平均) 輸入值與 公允價值關係 非衍生權益工具: 非上市櫃公司股 票 創投公司股票 $ 166,053 121,928 市價法 缺乏市場流通 性折價 現金流量 加權平均資金 折現法 成本、長期營 收成長率 淨資產價 淨資產價值 值 ~65~ 15% 缺乏市場流通性折價 9.76% 長期營收成長率愈高 ,公允價值愈高;加 權平均資金成本愈高 ,公允價值愈低 - 淨資產價值愈高,公 允價值愈高 11.本 集 團 經 審 慎 評 估 選 擇 採 用 之 評 價 模 型 及 評 價 參 數 , 因 此 對 公 允 價 值 衡量係屬合理,惟當使用不同之評價模型或評價參數可能導致評價之 結果不同。針對分類為第三等級之金融資產及金融負債,若評價參數 變動,則對本期損益或其他綜合損益之影響如下: 104年3月31日 認列於損益 輸入值 金融資產 權益工具 變動 缺乏市場流通 ± 1% 性折價、加權 平均資金成本 及長期營收成 長率。 有利變動 $ ~66~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不利變動 - $ - 有利變動 $ 3,392 ($ 不利變動 3,392)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一)重 大 交 易 事 項 相 關 資 訊 民 國 104 年 1 月 1 日 至 3 月 31 日 1.資 金 貸 予 他 人 : 無 。 2.為 他 人 背 書 保 證 : 無 。 3.期 末 持 有 有 價 證 券 情 形 (不 包 含 投 資 子 公 司 、 關 聯 企 業 及 合 資 控 制 部 分 ): 有價證 與有價證券 持 有 之 公 司 券種類 有 價 證 券 名 稱 發行人之關係 鈺創科技(股)公司 股票 S Square System Limited 無 Kinglord Corp. 股票 威剛科技(股)公司 無 Kinglord Corp. 股票 SONY CORP 無 Kinglord Corp. 股票 SOFTBANK CORP 無 Kinglord Corp. 股票 TSLA 無 Kinglord Corp. 股票 PERSONAL GENOMICS,INC. 無 Kinglord Corp. 受益憑證 Money Market Fund 珒聿投資(股)公司 股票 旺宏電子(股)公司 珒聿投資(股)公司 受益憑證 珒聿投資(股)公司 股票 利憶科技(股)公司 珒聿投資(股)公司 股票 欣銓科技(股)公司 珒聿投資(股)公司 珒聿投資(股)公司 珒聿投資(股)公司 珒聿投資(股)公司 珒聿投資(股)公司 珒聿投資(股)公司 珒聿投資(股)公司 股票 股票 股票 股票 股票 股票 股票 高平磊晶科技(股)公司 元翎精密工業(股)公司 東林創新投資(股)公司 安霈創新投資(股)公司 群陽創業投資(股)公司 安慶創新投資(股)公司 鈺橋半導體(股)公司 珒贊投資(股)公司 股票 聯華電子(股)公司 寶來金融ETF 期 帳 列 科 目 備供出售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 融資產-流動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 融資產-流動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 融資產-流動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 融資產-流動 備供出售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 無 融資產-流動 該公司總經理與本公司董事長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 具二親等以內關係 融資產-流動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 無 融資產-流動 無 備供出售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該公司董事長與本公司董事長 備供出售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具二親等以內關係 無 備供出售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無 備供出售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無 備供出售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無 備供出售之金融資產 -非流動 無 備供出售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無 備供出售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無 備供出售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 無 融資產-流動 ~67~ 末 股數/單位數 帳 面 金 額 4,820 $ 31,300 持股比例 15% $ 市 價 備註 31,300 22,637 971 - 971 3,800 3,250 - 3,250 900 2,014 - 2,014 1,200 7,090 - 7,090 600,000 12,040 - 8 - 8 51,899 395 - 395 2.02% - 12,040 100,000 1,510 4,000,000 36,731 17.39% 36,731 4,326,482 132,823 0.91% 132,823 42,742 177,006 3,000,000 1,000,000 840,000 2,000,000 1,375,000 430 4,229 29,200 9,300 8,148 20,000 33,000 0.11% 0.13% 18.11% 5.12% 7.38% 8.86% 6.74% 430 4,229 29,200 9,300 8,148 20,000 33,000 323,470 5,014 - 1,510 5,014 有價證 持 有 之 公 司 券種類 期 與有價證券 有 價 證 券 名 稱 發行人之關係 珒贊投資(股)公司 股票 晶豪科技(股)公司 無 珒贊投資(股)公司 股票 茂德科技(股)公司 無 珒贊投資(股)公司 股票 華邦電子(股)公司 無 珒贊投資(股)公司 股票 華東科技(股)公司 無 珒贊投資(股)公司 股票 光群雷射科技(股)公司 無 珒贊投資(股)公司 股票 紘康科技(股)公司 無 珒贊投資(股)公司 股票 欣銓科技(股)公司 珒贊投資(股)公司 珒贊投資(股)公司 珒贊投資(股)公司 股票 股票 股票 Plusway Corp. 股票 股票 正基科技(股)公司 大椽(股)公司 鈺橋半導體(股)公司 Genesis Venture Capital, Inc. PERSONAL GENOMICS,INC. 帳 列 科 目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 融資產-流動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 融資產-流動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 融資產-流動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 融資產-流動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 融資產-流動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 融資產-流動 末 股數/單位數 帳 面 金 額 持股比例 市 價 備註 2,121 106 - 106 3,500 1 - 1 10,000 103 - 103 10,000 136 - 136 100,000 1,565 - 1,565 17,000 723 - 723 備供出售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2,935,764 90,128 0.62% 90,128 備供出售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備供出售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備供出售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253,327 125,000 1,375,000 2,450 506 33,000 0.34% 0.42% 6.74% 2,450 506 33,000 無 備供出售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1,460,120 12,952 9.01% 12,952 無 備供出售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324,790 11,183 1.09% 11,183 無 備供出售之金融資產 -非流動 - 37,560 1.52% 37,560 該公司董事長與本公司董事長 具二親等以內關係 無 無 無 Plusway Corp. Etron Technology (HK) Limited 凱鈺科技(股)公司 股票 上海華芯創業投資企業 股票 宏達國際電子(股)公司 無 備供出售之金融資產 -流動 22,000 2,904 0.003% 2,904 凱鈺科技(股)公司 股票 錸聚科技(股)公司 無 備供出售之金融資產 -非流動 38,069 - 6.00% - 4.累 積 買 進 、 賣 出 同 一 有 價 證 券 之 金 額 達 新 台 幣 三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二 十 以 上 者 : 無 。 5.取 得 不 動 產 之 金 額 達 新 台 幣 三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二 十 以 上 者 : 無 。 6.處 分 不 動 產 之 金 額 達 新 台 幣 三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二 十 以 上 者 : 無 。 7.與 關 係 人 進 、 銷 貨 交 易 金 額 達 新 台 幣 一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二 十 以 上 者 : 無 。 8.應 收 關 係 人 款 項 達 新 台 幣 一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二 十 以 上 者 : 無 。 9.從 事 衍 生 性 商 品 交 易 : 請 詳 附 註 六 (二 )。 ~68~ 10.母 公 司 與 子 公 司 及 各 子 公 司 間 之 業 務 關 係 及 重 要 交 易 往 來 情 形 及 金 額 : 交易往來情形 編號 (註一) 與交易人之關係 交易人名稱 交易往來對象 (註二) 佔合併總營收或 科目 金額 $ 交易條件 總資產比率(註三) 0 鈺創科技(股)公司 Etron Technology America, Inc. 1 勞務費 10,327 不適用 0.53% 0 鈺創科技(股)公司 Etron Technology America, Inc. 1 銷貨收入 1,235 不適用 0.06% 0 鈺創科技(股)公司 Etron Technology America, Inc. 1 1,709 不適用 0.02% 34,840 0 鈺創科技(股)公司 Etron Technology (HK) Limited 1 其他應付款 銷貨收入 不適用 1.78% 0 鈺創科技(股)公司 Etron Technology (HK) Limited 1 應收帳款 46,928 不適用 0.54% 0 鈺創科技(股)公司 富聿邦電子(深圳)有限公司 1 佣金支出 5,114 不適用 0.26% 0 鈺創科技(股)公司 富聿邦電子(深圳)有限公司 1 其他應付款 2,379 不適用 0.03% 0 鈺創科技(股)公司 富聿邦電子(深圳)有限公司 1 勞務費 3,764 不適用 0.19% 0 鈺創科技(股)公司 凱鈺科技(股)公司 1 其他應收款 1,217 不適用 0.01% 1 凱鈺科技(股)公司 金凱裕電子(深圳)有限公司 3 推銷費用 2,548 不適用 0.13% 1 凱鈺科技(股)公司 金凱裕電子(深圳)有限公司 3 其他應付款 2,535 不適用 0.03% 註一:母公司及子公司相互間之業務往來資訊應分別於編號欄註明,編號之填寫方法如下: 1.母 公 司 填 0。 2.子 公 司 依 公 司 別 由 阿 拉 伯 數 字 1 開 始 依 序 編 號 。 註二:與交易人之關係有以下三種,標示種類即可: 1.母 公 司 對 子 公 司 。 2.子 公 司 對 母 公 司 。 3.子 公 司 對 子 公 司 。 4.若 係 母 子 公 司 間 或 各 子 公 司 間 之 同 一 筆 交 易 , 則 無 需 重 覆 揭 露 。 如 : 母 公 司 對 子 公 司 交 易 , 若 母 公 司 已 接 露 則 子 公 司 部 分 無 需 重 覆 揭 露 ; 子 公 司 對 子 公司之交易,若其一子公司已接露,則另一子公司無須重覆揭露。 註三:交易往來金額佔合併總營收或總資產比率之計算,若屬資產負債科目者,以期末餘額佔合併總資產之方式計算; 若屬損益科目者,以其累積金額佔合併總營收之方式計算。 ~69~ (二)轉 投 資 事 業 相 關 資 訊 被 投 資 公 司 名 稱 、 所 在 地 區 等 相 關 資 訊 (不 包 含 大 陸 被 投 資 公 司 ): 投資公司 名稱 主要 被投資公司名稱 所在地區 台灣 營業項目 82,058 5,058,837 96.30% 一般投資事業 849,246 849,246 26,607 100% 一般投資事業 609,893 609,893 18,251 44,008 44,008 一般投資事業 258,512 一般投資事業 研究、開發、生產、 製造及銷售積體電路 晶片及零組件並提供 技術及諮詢顧問 鈺創科技(股)公司 Kinglord Corp. 英屬維 京群島 鈺創科技(股)公司 Plusway Corp. 英屬維 京群島 鈺創科技(股)公司 珒聿投資(股)公司 台灣 對生產事業及服務業 之投資 鈺創科技(股)公司 珒贊投資(股)公司 台灣 鈺創科技(股)公司 Intercosmos Group Limited 英屬維 京群島 鈺創科技(股)公司 凱鈺科技(股)公司 台灣 鈺創科技(股)公司 Creative Ally Limited 鈺創科技(股)公司 日日新半導體架構 (股)公司 鈺創科技(股)公司 NetVinci, Inc. 一般投資事業 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開曼群島 一般投資事業 數 持 去年年度 高頻率或高功率之射 頻、類比、數位混合 元件測試服務 股 末 82,058 聿勤科技(股)公司 台灣 期 本期期末 鈺創科技(股)公司 英屬維 京群島 原始投資金額 比率 被投資公司 本期認列之 有 本期損益 投資損益 帳面金額 金額 金額 備 註 2,806) ( 2,702) 子公司 181,927 592 592 子公司 100% 281,563 ( 655) ( 655) 子公司 12,744,000 100% 394,048 20,209 20,209 子公司 258,512 25,000,000 100% 304,137 9,872 9,872 子公司 363,158 363,158 11,250 100% 444,375 ( 1,484) ( 1,484) 子公司 464,826 464,826 28,272,157 53.36% 221,585 ( 1,839) ( 208) 子公司 45,958 45,958 1,550 100% 25,800 ( 347) ( 347) 子公司 3,000 3,000 300,000 100% 550 ( 238) ( 238) 子公司 64 64 1,292,310 4.58% 906 ( 109) ( 30) 轉投資公司 ~70~ 36,660 ( 投資公司 名稱 主要 被投資公司名稱 所在地區 營業項目 原始投資金額 期 本期認列之 本期損益 投資損益 金額 金額 128,175 948,195 1.79% 7,439 ( 1,839) - 子公司之 轉投資公司 IC設計製造業 10,758 10,758 974,000 29.88% 4,446 ( 80) - 子公司之 轉投資公司 台灣 研究、開發、生產、 製造及銷售積體電路 晶片及零組件並提供 技術及諮詢顧問 41,500 41,500 519,226 0.98% 4,074 ( 1,839) - 子公司之 轉投資公司 Etron Technology America,Inc. 美國 積體電路買賣業 175,906 177,873 47,666,666 100% 7,769 2,394 - 孫公司 Kinglord Corp. Anzon Technology, Inc. 英屬維 京群島 11,299 11,426 1,681,000 70.85% 3,742 ( 558) - 孫公司 Kinglord Corp. Etron Technology (HK) Limited 香港 積體電路買賣業 125,200 126,600 31,200,000 100% 120,008 ( 418) - 孫公司 日本 銷售代理 17,702 17,900 185 100% 5,147 ( 639) - 曾孫公司 317,539 321,089 10,145 100% 425,577 ( 1,936) - 孫公司 454 - 孫公司 9,315) - 孫公司之 轉投資公司 研究、開發、生產、 製造及銷售積體電路 晶片及零組件並提供 技術及諮詢顧問 珒聿投資(股)公司 光明電子(股)公司 台灣 珒贊投資(股)公司 凱鈺科技(股)公司 Kinglord Corp. Anzon Technology, Anzon Corporation Inc. Intercosmos Group Grandsino Limited Technology Limited 一般投資事業 英屬維京 一般投資事業 群島 帳面金額 被投資公司 去年年度 台灣 比率 有 128,175 凱鈺科技(股)公司 數 持 本期期末 珒聿投資(股)公司 股 末 Intercosmos Group Fullboom Limited International Limited 薩摩亞 一般投資事業 32,865 33,233 1,050,000 100% 17,463 Grandsino Technology Limited 英屬維 京群島 一般投資事業 315,959 319,492 21,631,918 27.05% 424,104 Great Team Backend Foundry,Inc. ~71~ ( 備 註 投資公司 名稱 原始投資金額 主要 被投資公司名稱 所在地區 本期認列之 本期損益 投資損益 金額 金額 126,600 3,818,181 6.53% 126,366 ( 9,315) - 子公司之 轉投資公司 香港 一般投資事業 開曼群島 一般投資事業 116,596 46,950 117,899 28,900,000 47,475 15,000,000 100% 53.17% 111,465 24,799 ( ( 252) 109) - 2,400,000 100% 127,939 ( 545) - 孫公司 子公司之 轉投資公司 孫公司 56,970 6,600,000 7.60% 114,818 ( 9,315) - 孫公司之 轉投資公司 17,408 550,000 100% 11,685 - 曾孫公司 8118 Limited NetVinci, Inc. Triumph Technology Corp. Ltd. 塞席爾 一般投資事業 78,822 78,822 Triumph Technology Corp. Ltd. Great Team Backend Foundry,Inc. 英屬維 京群島 一般投資事業 56,340 Triumph Technology Corp. Ltd. TM Technology (HK), Inc. 塞席爾 一般投資事業 17,215 帳面金額 被投資公司 去年年度 Plusway Corp. Creative Ally Limited 凱鈺科技(股)公司 比率 有 125,200 Great Team Backend Foundry,Inc. 數 持 本期期末 Plusway Corp. 股 末 一般投資事業 英屬維 京群島 營業項目 期 10 備 註 (三)大 陸 投 資 資 訊 1.基 本 資 料 : 本期匯出或 投資 方式 本期期初自台灣 實收資本額 (註1) 匯出累積投資金額 匯出 收回 2,738,234 第二種 443,726 - - 443,726 ( 富聿邦電子 電子零組件產 (深圳)有限公司 品的批發及國 際貿易 31,300 第二種 32,285 - - 32,285 461 上海華芯創業投 新創事業之投 資企業 資 2,466,151 第二種 35,154 - - 35,154 - 大陸被投資 公司名稱 主要營業項目 杰群電子科技 其他電晶體 (東莞)有限公司 收回投資金額 註 1: 投 資 方 式 區 分 為 下 列 三 種 , 標 示 種 類 別 即 可 : (一 )直 接 赴 大 陸 地 區 從 事 投 資 。 (二 )透 過 第 三 地 區 公 司 再 投 資 大 陸 。 (三 )其 他 方 式 。 ~72~ 本期期末自台灣 被投資公司 匯出累積投資金額 本期損益 17,527) 本公司直接 或間接投資 之持股比例 33.58 ( 100.00 1.52 期末投資 截至本期 止已匯回 損益(註2(二)) 帳面價值 台灣之投資 5,886) 1,185,686 - 461 16,255 - - 37,560 - 本期認列投資 註 2: 投 資 損 益 之 認 列 係 依 各 該 公 司 同 期 間 未 經 會 計 師 核 閱 之 財 務 報 告 所 編 製 。 2.轉 投 資 大 陸 地 區 限 額 : 公司名稱 本期期末累計自台灣匯出赴大陸地區投資金額 經濟部投審會核准投資金額 鈺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11,165 650,884 依經濟部投審會規定赴大陸地區投資限額 2,933,074 3.直 接 或 間 接 經 由 第 三 地 區 事 業 與 轉 投 資 大 陸 之 被 投 資 公 司 所 發 生 之 重 大 交 易 事 項 : 本 公 司 於 民 國 1 0 4 年 1 月 1 日 至 3 月 3 1 日 支 付 佣 金 支 出 及 勞 務 費 予 富 聿 邦 電 子 ( 深 圳 ) 有 限 公 司 , 共 計 認 列 佣 金 支 出 及 勞 務 費 為 $ 8 , 8 7 8, 前 述 款 項 至 民 國 1 0 4 年 3 月 3 1 日 尚 未 支 付 金 額 為 $ 2 , 3 7 9 , 帳 列 「 其 他 應 付 款 」。 ~73~ 十四、營運部門資訊 (一 )一 般 性 資 訊 本集團係以各合併個體之角度管理公司業務,本公司及子公司凱鈺科技 (股 )公 司 之 主 要 業 務 為 各 種 積 體 電 路 設 計 及 產 製 。 (二 )部 門 資 訊 營運部門之會計政策與附註四所述重要會計政策彙總說明並無重大不一 致,本公司營運部門損益係以稅前損益衡量。 提供予主要營運決策者之應報導部門資訊如下: 民 國 104 年 1 月 1 日 至 3 月 31 日 鈺創科技(股)公司 及其他營運部門 外部客戶之收入 $ 凱鈺科技 (股)公司 1,837,431 $ 調整及沖銷 117,346 $ - 合併 $ 1,954,777 部門間收入 $ 57,841 $ - ($ 57,841) $ - 部門損益 $ 51,294 ($ 1,839) ($ 23,419) $ 26,036 部門資產 $ 9,989,896 $ 556,798 ($ 1,914,485) $ 8,632,209 部門負債 $ 3,587,834 $ 210,732 ($ 54,814) $ 3,743,752 民 國 103 年 1 月 1 日 至 3 月 31 日 鈺創科技(股)公司 及其他營運部門 凱鈺科技 (股)公司 調整及沖銷 合併 外部客戶之收入 $ 1,553,142 $ 部門間收入 $ 45,190 $ - ($ 45,190) $ - 部門損益 $ 47,883 ($ 18,159) ($ 19,953) $ 9,771 部門資產 $ 9,435,278 $ 427,607 ($ 1,802,182) $ 8,060,703 部門負債 $ 3,310,974 $ 136,242 ($ (三 )部 門 損 益 之 調 節 資 訊 無。 ~74~ 112,483 $ - $ 1,665,625 66,333) $ 3,380,883